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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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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4-2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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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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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蔡智恒的中篇小说集,收入新创作的三部中篇小说,主题仍围绕在与“爱情”有关的感人故事,文字仍是痞子蔡式的幽默风格。

    作者简介
      蔡智恒,台湾作家,网上昵称痞子蔡。1969年出生于台湾嘉义县,台湾成功大学水利工程博士。1998年在BBS上发表第一部小说《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形成全球华文地区的痞子蔡热潮。自此以后,左脑创作小说,右脑书写学术论文,独树一格。现任教于立德大学。

    最新书评    共 38 条

    豆腐小$    第一个故事,最能勾起高中生的回忆。一个高中男孩执着的想要见到一个只是字条来往、从未见面的女孩。第二个故事,一个女子多年来,执着的对一个人容易遗忘的人百般的好。第三个故事,你执着的寻找一个自己。      你说,在空间的坐标里,我们不在重叠于相同的点。      “因为我觉得,我快要忘记了。”   “在你忘记我之前,我会回来的”      “你执着了”灵魂说。      是的。如果这部小说,如果再放在前几个月看,或许会有更多感触。只是那段时间,看不下任何小说。那时候,是我太执着。同样,现在也是因为执着,才买了这么小说收藏,然后读完。      有时候,我们的执着或许只是一时的执念,让我们忽略掉身边的好言相劝,让我们一心只想心中的事情。执着的记住曾经的过往,不肯遗忘,执着的想对一个人好,执着的去追逐不肯能的幸福。      你执着了。   放下,才能找到自我。不再执着,是应该学会遗忘,只记得当下,不再寻找自我,便算是找到自我了吧。      你执着   我执着      由一种执着,进入另一种执着。一直在执着,是怎样的纠结。你说失恋以来开始整日整日的杜塔,你已经放弃执着念想了么,还是只是借助它来让自己遗忘。每日必刷豆瓣,我也在执着。是在遗忘,还是回忆。         都在执着   只是,我们仍然需要时间。            <那一世    我转山转水转佛塔呀    不为修来世    只为在途中与你相遇>          来自: 豆瓣  详情 发表于 2012-10-20 12:22
    思之莞$    2009年夏 北京五环外 新东方 nokia手机 你    你是痞子蔡 我是安可   以空间为媒介 用琐琐碎碎 让彼此变的重要了起来。   不 ,是不可替代了起来。   diamonds and rust. 我原本以为 我们可以一直走下去的。    我送你 回眸 你送我 大地之灯   我们都还是 朴朴素素 走远的 少年。         2012.1.1 山东济南 iphone 没有你    时光改变了什么,那用电波筑起的三年,便轰然崩塌。   重读回眸 会有不同的感觉吧。    我很孤独,不是出于孤僻 也不是卓绝。   只是出于 戒掉你给我的习惯的 切肤之痛。    “时代原来只是缓缓地向前流动,但计算机与网络科技发达后,时代的流动却变成了洪流。依恋在原地的人,无法抵抗洪流,只能被推着走,载浮载沉。”    没有人像我这般爱你了 我也不想 这么爱你了。    ink-end lai.    来自: 豆瓣  详情 发表于 2012-10-20 12:22
    卡比虾$    高一的时候   物理很菜   于是到一个老师家补课   一个星期补课一次   老师家有个大大的补课房间   摆了好多桌子   桌子上被乱涂乱画的   我一直都做在某个特定的位置   然后发现有人在上面写过一些字   于是我跟帖   就这样   我要隔一个星期才能看到他的回信   有时候他会把纸条放在抽屉里面   有时候抽屉里会有我喝着的王   我每次都很积极的去补课   然后笑笑的回复他的留言   过了一两个月   他写了封信   但是没有来信地址   我似乎也忘了他写什么   当时我似乎也没有勇气把信拿回家摆放着   所以我也找不到那信了估计   隐隐约约记得他的字很好看吧   再后来我也没在去补课了   于是我们也没有联系了    来自: 豆瓣  详情 发表于 2012-10-20 12:22
    eVanes$    多年前   我以一個看客的身份才上課時英語課本下,在夜晚被窩裡昏黃的光線下   一帶而過   多年以後   在書桌前,正襟危坐   雙指翻頁,翻出了星星點點   我知道   這就是回眸         關於那些不可追的時光   關於那些散落天涯的花兒   關於老了的她   關於書桌前默默回眸的你      關於那些東西,都已經回不去了。   你知道的 来自: 豆瓣  详情 发表于 2012-10-20 12:22
    SuperS$    还没看/、、?????????????????????????????????/、///?///???//????/、/?/???/>>"/////////////////????????? 来自: 豆瓣  详情 发表于 2012-10-20 12:22
    andre     在死吧(48教)自习室,用了接近3个小时的时间,看完了痞子蔡的《回眸》和《遇见自己,在雪域中》。感觉自己的阅读能力退化了。不过还好。小说本身还不至于乏味。一如痞子蔡。    已经毕业快一年了吧,算上复读一年基本上没有幻想权利的岁月,对于高中,已经陌生了快两年了。不过读后却还好有点高中窒息却有乐子找的感觉。    当然也有感想,关于本身和衍生物。    突然听着这首《diamonds and rust》,想起一句话:一转身一辈子。人生有时总是那么匆匆(过一会再去听《匆匆》)。是吧,也许在早一时间,或在多说一句,也许结局不是这样子。但结局就是这样子。活过了,才会发现,小说如人生,或是不及人生,虽然小说能赤裸裸的看出悲惨的结局。但不觉得人生看不出结局,更加悲伤么。亦或这,人生才如吗啡一样,让人欲罢不能。    在《遇见》中,确实遇见了很多人,也坚定了自己去西藏的想法,或许一个人上路,那里也许可以净化我吧。    这本书,让我好奇心的搜索 Joan Baez(在听),去寻找《半生缘》,抑或不会去看。就如《遇见》中所说:    你又执著了。    这样最好。 来自: 豆瓣  详情 发表于 2012-10-20 12:22
    贝尔达$     可以说我是第一次看这么长的小说,我看书很没有耐心,但是这次我却把这本小说看下来了。而且还看了几遍,连我自己都 觉得不可思议。不知道是不是爱情的力量哦。特别是其中的两句“我們都知道回憶的力量,有時如鑽石閃亮,有時如鐵鏽斑斑。但你在我心中,永遠散發溫柔的光芒。”和“佛说前世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擦肩而过。”是我经常借用到的。呵呵。我个人觉得这本书真的很好看,喜欢看小说的朋友不妨看下。    本文由贝尔商城Angle整理编辑。 来自: 豆瓣  详情 发表于 2012-10-20 12:22
    绿豆容$     “我是苏莉芸,叫我莉芸就可以了。”她害怕遗忘,也害怕被遗忘。中学时“我”被莉芸误推倒,头撞到墙上,海马回受损,从此“我”的记性不好。从此莉芸设法接近“我”,希望“我”记起她,问“我”一声“痛吗?”荒唐而催泪。近年莉芸为“我”开了一间名为“遗忘”的简餐店,里面载满了“我”的回忆和喜好,她陪“我”吃饭,为“我”酿冰滴咖啡,以及,给“我”拍照。从头到尾,她都没有提及“赎罪”或者“愧疚”,她只说“满足”。这些年来,“我”遗忘的,她都帮“我”记住。她似乎要一直守在“我”身边。莉芸不只是奇怪的人,还是无聊且想太多的人。       想到有位相仿的异性留意自己多年,是满心感动的,但这种形式例外。水月禅寺的师父说,不记得前世,今生照样能活;因而遗忘了过去,现在同样能过,不记得就算了,别太执着。但我会说,前世借钱给我的人不会跑到今生来追我债,但昨天借的银行贷款今天已经开始算利息了,不记得不好办。我知她不是这个意思。“我”常常梦见一个看不清样貌的女孩问“我”“痛吗?”莉芸常常梦见“我”抱着头喊痛。朋友转述:你梦见一个人,表明那个人想见你。莉芸确是很想见“我”。一个甜睡的上午,我又梦见她了。她两个月前来看过我的作品。       纵然没有家族恩仇,没有宿命,现代人背负着过去种种已显得非常疲惫。遗忘病可能是一种解脱和新生。每一次遗忘以后,都给了你机会重新认识这个世界,重头料理自己的生活,切断过去的负累与困扰(如果过去不主动找你的话)。有时看完一部电影后感叹:要是现在失忆了重看一次就好了。遗忘以后就可以把它找来再看了。此外,尽情地遗忘昨天的公式、定律,大胆尝试,是创造和探索的好途径,也是我们能做的。然而,遗忘亦会令我们失去生活的基础,连拿筷子都要从头学起。也难以应对原有的社会关系。找来《初恋50次》看一遍,女主角每天起来的记忆,都回到爸爸生日的那一天。有趣的是,男主角两天用同一种方式接近她,她的反应截然不同。此后的一段日子,他每天都以不同的花样向她搭讪,约会不尽成功。有晚告别前,她告诉他自己最喜欢百合花,希望明天他接近自己不用那么艰难。    来自: 豆瓣  详情 发表于 2012-10-20 12:22
    枷葭$    第一篇文章让我想起大学军训迟到要写几千字检讨,我写来写去写烦了。就写到   ”我突然回想起一首革命歌曲来:   咱   当兵的人   有啥   不一样   。。。。“   呵呵,痞子蔡的东西就是让你觉得,咦,这个不跟我很像吗?我也是这样的啊。很多生活的细节,很多同感的地方。但蔡氏幽默会让你从头微笑到结束。   结尾好唯美,不是离别,不是遗憾,不是激动,不是俗套。琴声,斜阳,初恋时的exgf浅唱。   我学会了Diamond and Rust。         第二篇故事慢慢铺开,一个长情的故事。穿插着蔡氏的巧合与心底善良。   我学会了猫屎咖啡。      第三篇故事讲的游记,情节不多,但是我学会了西藏许多人文故事,有声有色,有空一定去看看公主柳。    来自: 豆瓣  详情 发表于 2012-10-20 12:22
    夏の    在图书馆徘徊许久,最终眼光还是落在他的一本书上。   距离当初,因为打折而买回去的第一本他的书《雨衣》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   这么多年到底有多久?五年还是六年……   或许在一个人的生命中只是短暂的一段旅途。      但是当我回首,当我翻开他的书,当我阅读他写的文字,我才发现,   原来,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依旧没有改变对他的钟爱。      只是那时候太年轻,不懂得什么叫做“喜欢”,更不懂的什么叫做“坚持”。   只是懵懂的感觉到有种“动情”的东西充满了他的书中。      此时的他已不再使用甚至提及那个轰动一时的名号“痞子蔡”了。   而是整整齐齐的印刷着大名,蔡智恒(台)。   虽然叫着不很上口,但我相对更喜欢这个名字,也更尊重。      依旧是两个字的书名《回眸》。   我知道,只要自己一翻开书,就能有一口气看完的冲动。      打开台灯,在黄色的灯光氤氲下,我开始了这段文字之旅。   读他的书,没有不会哭。   但是这次……      很少见的,这个故事的结尾没有让我失望。   这个“失望”不是说不喜欢以前他书中的结局,而是《回眸》的结局太美好了。   没有让人失望。      面对没有让人失望的结局,我的眼泪还是止不住的流淌了下来。   算是这学期,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流泪吧。   我不能说我的眼泪有多珍贵,是这种美好让人无法抵挡。      Maybe我是适合60,70年代的。   那时的感情是用时间来酝酿与发酵的。   而不像如今,网络、电话的发达,让感情的积累变的越来越快。   但却像泡沫一般虚幻,来去匆匆。            Finally,five years ago I bought you some cufflinks...        详情 发表于 2013-7-29 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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