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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我们一起合租吧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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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11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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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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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26 14:54: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豆瓣热帖,网络原名《一男三女同居记》,
      出版图书电子版已在中国移动手机阅读首发。
      毕业,失恋,找工作,宅男与三女神合租,治愈系爱情喜剧
      哭哭笑笑哭哭笑,笑笑哭哭笑笑哭
      给正在大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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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沙发
    发表于 2012-8-26 15:32:45 | 只看该作者
      80后的已经成年,我以为自己已经成熟已经被磨砺的铁石心肠到不会在想起那段恋情,但是这本,有着作者独特幽默方式的书,却让我笑着流着泪读完了它,有人说天下的爱情都是一样的,天下的爱情又都是截然不同的,生在同一个时代的我们经历着同样的社会变革,或许我们的生活经历不尽相同,或许我们的感情过程千差万别,可是心历路程却如此相似~感谢宋小君,感谢作者让我再一次真切的回味到那些甜蜜那些痛,那段刻骨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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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凳
    发表于 2012-8-26 15:32:45 | 只看该作者
      这一刻 最重要的事 是属于你—— 最小的事。
      给我以及你们的ex
      我们没有在一起 还是谢谢你。
      
      
      
      这本书是笑着读完的 那些大手笔的轻松氛围和一笔带过的悲戚 让我很难矫情的抒情 可是在不久之后的私酿 好像回温出余音袅袅的温情
      它抽丝拉线般的出现 在那些笑声都淡了痕迹之后 慢慢显了踪迹
      我觉得那是 让人相信爱的力量。
      
      
      爱是 什么
      也许它是沸反盈天 是震天动地 又或者它是 喃喃细语 润物细无声
      时光无论怎么流转 又或者流连几个人 失意或者笑意阵阵
      但爱总是这么一种力量 你愿意去相信去付出
      在你与之相逢的时候 也许你被伤害过了不知几次 也灰了心
      但终究内心还是隐隐期盼的
      
      
      刚开始看的时候 觉得 这也太好玩以及太扯了吧
      就这样合租 你一个男屌丝愿意没关系阿 她仨女生也愿意阿
      就当调味剂看的 可是后来慢慢喜欢上 宋君的插科打诨
      在我看来呢 他有无数的小聪明 歪理一堆 文气太足
      就是这么一个 有笑点的男生。
      他有过两段爱情经历 也收获过快乐 获得了伤害
      尽管这些记忆仍然挑动他的神经 但终究被他的几个段子几个不正经的想法跳了过去 并且他仍会在 心动出现的时候当机立断去追求去相信 去努力。
      这是我最喜欢他的地方 可能是心中仍然有那么柔软的地方?
      看到后来 不明白的 有两个地方
      一个是 狐狸到底起初喜欢不喜欢 男主呢
      另外一个是 对于狐狸拒绝了男主 男主和同学一起回到合租的地方准备圈圈叉叉的事情 让我觉得 心里怪怪的。
      怎么说呢 男主他不是我所谓理想型那样人格的存在  因为他随便 歪理是在是太多了 而且他很快也喜欢了一个人 也没准备为了这个人 守身保洁什么的 虽然这对男人来说很困难 = =
      但他对爱的态度 和对ex的感情对待 让我很感动。
      
      他说每一个男生都经历了 前女友的洗礼 变成了更好的人 容纳了更多的爱 对于我们女生来说 又何尝不是这样?
      就如同曾经喜欢过一个人但不知怎么走进怎么相处而终于失去了的时候 也获得了更多爱的能力
      总有那么一个人 他教会你成长 告诉你爱是怎么让一个人与另一个人的长相重叠 让人们的双手能相扣成一个更为温暖的姿态
      也许他以后不能参与你的人生
      但他让你成为更好的你了 这就是ex
      也许你被他伤害了 怨恨他最后还是放弃了有这样那样的缺点的你 但是那些温暖总是在怨恨消失的时候 成为浓墨重彩。
      
      所以就如宋小君说的 前女友是微妙但是温暖伟大的存在
      她铸就的一个更好的男人 也有下一刻 他拖起你的手 带你向前走
      
      那么那些前尘往事都消散的时候 请记得他们带给你的感动以及改变 再带着爱的力量 继续相信下去 给你爱的人 更多的安妥吧。
      
      
      
      ——我知道你也不能带我回到那个地方 你说你现在很好而且喜欢回忆很长 我们没有在一起至少还像家人一样 总是远远关心远远分享 我们没有在一起至少还像朋友一样 你远远的关心 其实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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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板
    发表于 2012-8-26 15:32:45 | 只看该作者
      -----写给《同居记》和这世上所有的文艺流氓
           昨天晚上躺在床上,决定今天要给《同居记》写一篇书评。在此之前,我先讲一个故事。
           去年九月份我在豆瓣认识我的前男友,从认识到分手前前后后二十余天,至此以后他南下工作,我继续留在武汉求学。白云苍狗,一晃已经过去快一年。在这近一年里,除了刚分手那几天和今年他回武汉拿毕业证我们有过联系,其他时候两个人的信息几乎处于屏蔽状态。也许你会说,二十天,能有多少感情。其实到今天,感情或许是真的所剩无几,但当时处在这样一场事故中时,我是真真切切的喜欢过他,也是咬牙切齿的讨厌过他,但时间虑过大悲大喜的情绪以后,我心里留下的仍然是对他的一点钦佩和感谢。前几天在豆瓣上看见他的新日记,阅毕又觉得自己是受教育了。二十几来岁认识一个人就是认识一个世界。以前因为他的文字喜欢他,现在仍然不后悔上过他这条船。认识他的那段时间刚好是我思想波动很大的时期。我想我之所以成为今天的我,与他也是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昨天睡觉前,眼前竟一帧一帧闪现我和他第一次见面时的样子。他从容淡定,我脸红害羞。不管他是不是情场老手货对我是否玩弄,至少他让我知道自己其实有这样的一种面貌,他真心实意陪我走过那一段险恶的岁月,其实我心里都是满足且充满感激的。于是笑了,甜甜的睡去。
      你看,其实前男友和前女友也没有那么可怕。然后我就被《同居记》感动的来写评论了。
      如果说《同居记》只是让我看见宋小君对前女友依然动情却放手祝福的好态度我肯定不会说它是一本好书。而我也十分不满《同居记》的名字改成了《姑娘我们合租吧》和书后面上架建议上写着都市言情四个蝇头小楷。说远了。其实我是想说,《同居记》讲的虽然是一个悲喜交加笑料不断的合租故事,但它展现给我们的没有故事这么简单。
      最初朋友把《同居记》推荐给我时我并不知道帖子在豆瓣发过,也不知道宋小君长期混迹豆瓣。无意间在豆瓣看见宋小君的广播并关注,后来在人人网发现有篇名叫《致前女友》的文火了,一看作者名字,最后才一拍脑门,原来这厮就是我在豆瓣的友邻呀.关于《同居记》的种种和宋小君这个人在我的脑海里才浮出个清晰的轮廓来。
      宋小君是个入世的哲人,这话绝对没错。每次读宋小君的文字总有种感动穿越时间而来的感觉,像是陈酿了很久的蜜,等有一天蜜罐里冒出亮闪闪的小泡泡时,你才知道原来蜜已经熟透了。这种感动古朴且富有质感。能传递这样一种感动的文字,必定是以真诚打底,用对生活的思考和善意上色。所以在我看来,《同居记》通过一个故事,传达给我们的其实是,饱满的爱和宽容。生活不易,各种坎坷人生路上总会不断,但故事要讲的动人,就要让听者感到温暖。《同居记》就是这样一本让人温暖的书。美呆爸爸狐狸爸爸看得我热泪盈眶。我爸爸离世一年有余,每次想起爸爸总是觉得委屈,忍不住流泪。我想等我长到像美呆和狐狸这么大时,我爸爸也会把一个个靠近我的小子问得六神无主。得谢谢宋小君,你让我看到我爸爸曾经和未来的心情。悲伤的故事有各自的悲伤,但坚持的理由却是相同的,那就是爱。爱这个不完美的世界和无常的生活,最终善待的其实是自己。
      《同居记》的出版或许是一个偶然,但偶然里也有必然。在豆瓣上看见一篇《同居记》的评论-------《已闻君,致我们永远回不去的青春年少》,然后才知道宋小君的文学理想坚持很久了,起码他现在还继续走在文学理想这条道儿上。越过《同居记》本身,《同居记》出版这个事实再次戳中感动点,诙谐的故事中生出星星点点的励志来。如果宋小君在我的生活中,我肯定会亲口告诉他:嘿,同学,你不知道我有多欣赏和佩服你。
      很多天以前的高数课上我偷偷摸摸的拿着刚到手的《同居记》实体书欢天喜地的发了带ID的微博照,又欢天喜地的等宋小君给我评论。他说要好好学高数来着。很多天以后的今天,又是高数课上,我前思后想要怎样构思才能给《同居记》写一篇像样的书评。我想我还是有点儿年轻,很多感受无法表达出来,有关《同居记》的评论凌乱又不够细致,但还是希望这是一份合格的答卷。
      其实我也有一个文学梦,我想说我会好好学高数没准儿哪天我从高数里面得到的东西能给我的文学梦保驾护航。未来的事儿,暂且先意淫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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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发表于 2012-8-26 15:32:45 | 只看该作者
      可能真爱从来都是这样一件偏执的事情。
      
      不一定是武林高手,不一定是江湖隐士,就是你,只能是你,来爱我,那么实在是一件比疏通任督二脉还爽歪的事。
      
      你不知道打通任督二脉是啥感觉,那你首先得去找真爱。别问我,我也不知道,但是就我从小小君身上发现的爱情体液理论看来,与这个体验是十分相似的,“只要练法得要,行功者斡旋人体原气,女子以练任脉为主,盈其血,男子以练督脉为主,盈其气;河车倒转,而使身形固养,任督两脉气机通畅,所谓性命双修,即此是也。”
      
      真爱寻得,秋高气爽延年益寿不在话下。话说回来,你中意我,我中意你,我们正好能在一起,又信誓旦旦打算接着走下去,这个概率要再除以个N的三次方。所以不是那么多人都可以找到给自己打通任督二脉的人,谁不想武功盖世啊,就现在的江湖来说,可能找到你觉得像那么回事儿的人,你也得拿着妥妥的真心爱心耐心决心狠心潇洒走一回的无耻心,去那个谁谁的必经之路,拼爹拼娘的排号子。
      
      回顾狐狸美呆宋主三人泳池伤元气的坦白大会,可见爱人初心都不杂纯洁,也是,谁能平白无故就把自己武功传授给你啊,学个磨剪刀还得先叫声干爹呢;又或者你谢谢你爹妈,磨剪刀的一看见你就冲你喊神。
      
      我说了宋主是最文艺的流氓或者最专情的的把妹圣手,先不说那些俏皮讨好暗藏玄机的冷幽默大诗,你们掐指精算一下,这书当中有多少刀光剑影遇鬼杀鬼的求偶技巧和爱情准则供未通二脉的兄台借鉴,当然女侠吼吼哈完了也会受那么些启蒙教育(斜眼一笑蔑视此条的不用掐指一算和吼吼哈)。
      
      你们问我为嘛少一星?
      故事的最后,宋主告诉我们:我去打通任督二脉了。
      他打了好久,到现在都没有回来。
      我就想问他是怎么打的,他没写,那颗星就不高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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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发表于 2012-8-26 15:32:45 | 只看该作者
      想说的有太多。
      
      某年某月,一本杂志的一句话深深刺痛了我的神经。它说“长大成人这件事最恐怖的地方之一在于,你或许会变成自己曾经最看不起的那种人,而哪怕全世界最洒脱的人也未必承受得住来自自我深处的鄙夷。”
      
      长大成人究竟是件多么恐怖的事情,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曾几何时,我开始学会收敛自己的情绪,不在任何社交网络上进行吐槽,我放弃了博客,因为害怕暴露自己微小的起伏变化而被朋友批评这是不成熟的表现,我害怕的东西越来越多,隐藏的东西越来越多,违心的话说的越来越多,留给自己的空间却越来越少。
      
      听摇滚乐听了近十年,摇滚乐带给我最直接的影响就是“真实的呐喊”。真实的语言,真实的情绪,真实的感情以及真实的自我。而如今,我却连自己最真实的感情都无法面对。
      
      而当我看到君的这本书,我确实矫情的留下了很多的眼泪。故事是可以虚构的,唯情感能够永真。我看到自己的眼泪以及透明的哀伤。事态变迁的波动让我逐渐明白一个道理:这些年,自由和宠爱,真的不算什么。一切看起来,都可以成为假象。
      
      我想起初来北京的时候,独自拖着巨大的行李想要在这座城市找寻落脚之处。被中介欺骗过,错乱过,迷茫过,挣扎过,更被君骂过,但后来发现,这些根本都不是事儿。只有摸爬滚打过,才能变得坚不可摧。而坚不可摧的背后,希望不会是更多的麻木与虚伪。
      
      你永远都没有资格说你了解一个人。狐狸是狐狸,但也可以是美呆,是晶晶。女人的善变比男人初夜速度来的快的多。别信女人,更别信男人,但是可以信感情。
      
      失了恋会再恋,离了婚会再婚。虽然爱的人是不同的,但爱的感觉永远是相同的。你要永远记住: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为你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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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发表于 2012-8-26 15:32:45 | 只看该作者
      读完这个故事是在今天的凌晨3点左右,经历过了昨天那个还本扣息交加的日子,有什么比打印完700多条交易流水记录后跑回我那万籁俱灭的床上读这本口水小说(顺带可以看看浙江卫视的中国好声音)来的更欢快的事情么。
      
      
      
      故事很简单,一男三女的合租日记,物以稀为贵,重点当然放在这数量唯一的男主角身上。在我看来,这故事充其量是这个只身在上海谋生亦谋爱的作者在面对失恋后意淫着与3位女神合租同居的结果。但故事也有些巧妙的地方,当你认为作者在写自己的时候,你便会自然而然地将自己的生活硬生生的往故事里套。是的,硬生生的,我虽同样碰到了3个较为要好的女性朋友,可是我没有发现狐狸的身影,更加没有发生后来一段追求女神的故事,自然也不会有10个月后第二次离别时候的情景。但是,我却难受了,当你看到两个分开已久却爱意未淡的人不得不第二次再分开的时候,他们的话却字字触人心弦,嗯,他们的对话太少了,他们的回忆太多了,就如同他们这一次分别如此的决绝,上一次的分离是如此的懵懂。
      
      
      
      陪伴着我读完这个故事的还有王菲的暗涌,说实话我也不知道这歌是如此符合地在看宋君写他失恋大段文字的时候感同身受。比如,我们从周杰伦听到了陈奕迅,比如,总是期盼着一个尚未明朗的恋情,比如在向另一个女孩子示好的同时感觉对不起她,比如在睡另一个姑娘的时候内心是如此的悲哀,比如在与其他姑娘约会的时候ex突然的短信让你不知所措。读完自己的故事,你会发现《Synecdoche New York》的故事会在你的身上活生生地映照出来。好在宋君塑造了一个完美女神狐狸的形象,在绝望的边缘有一丝丝挽回的余地,而自己的生活则更多地活在自己构想出来的世界里,在这个世界里你可以构一片山水,造一栋房子,养一条秋田,拿一桶纸巾,献几亿精子。。。
      
      
      
      当然这些前提是你必须很宅,回头我才发现我已经宅了整整两个月了~so,今天我打算会一下二姑娘和三姑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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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发表于 2012-8-26 15:32:45 | 只看该作者
      我想,我一定不是最早看宋小君文字的那个人,哪怕到后来“那个”变“那群”,也不是之一。
      
      要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认识宋小君其人的,还是归功于豆瓣。你说奇妙不奇妙,他从豆瓣B组帖开始红火,我也从豆瓣认识他,这原本是多么浑然天成的逻辑组合,可我认识他却并非因为那个爆红网络,被无数人推荐过的《三女一男》合租帖。
      豆瓣猜猜我会喜欢《致前女友》,于是就在一个天气不大好的早晨,坐在办公室的电脑前,边吃着从家里带出来经一路颠簸已经看不出原形的早餐,边津津有味地看他写给前女友的信。老实说,那种在上班时间带着一点点勇敢和胆怯并存的矛盾的心看他的文字还是挺刺激的,尽管当时看完没能事无巨细的记得分毫,但我始终记得在那个早晨读到这样沁人心脾的文字,即使18楼窗外的马路依然拥挤不堪,即使阳光没有洒进落地玻璃,也仍旧觉得爱过一个人,或者被一个人爱过是一件多么温暖的事情。
      后来我用长微博工具把这篇文章发到了微博上,尽管注明了via,但仍旧怕官司上身,于是特地请教了学法律的姐姐一些知识产权法方面的常识,在确定不会因为转帖而蹲大牢的同时,我身边的孩子们也有幸看到了这篇文章。并且,我们一致觉得,这信写的真是好!深情又不拖沓,理智又略带感性,通俗的句子里还有点大师的文艺色彩,用词时而陈旧,时而新潮,偶有押韵,显得生动又俏皮。于是,我也成为了关注宋小君的人,之一。
      
      关于这本书——《姑娘,我们一起合租吧》,其实我觉得没有合租经历的人很难懂那种在一个陌生的大城市里,彼此依偎取暖的幸福感。那些住爹妈吃爹妈用爹妈的孩子也很难明白人间骤然就会巨变的冷暖。不过好在善良的作者没有给我们一个赤裸裸的现实,而是更美好的一种生活状态,或者说,是一种态度。
      先说说书里面的三个女主人公吧……(排名分先后)
      晶晶,因为她先登的场,所以对她格外有清晰的印象。有男盆友的女孩子特别可爱活泼,看文字版的描述觉得她特有荣仓奈奈的那种味道(一家之言,如有异议,不要拍我),简单、率性、调皮,心里充满了爱。虽然后面和亮亮闹出一些小矛盾(这就不说了,避嫌剧透),但正是他俩让整个故事都牢牢紧扣着活色生香。
      美呆,我一直无法爱上小萝莉,觉得萝莉的存在就好像姑娘的洋娃娃一样,喜欢过一阵,然后变成压箱底的玩具。不过我相信看完全书的人一定会和我有一样的感觉,就素,不管你喜不喜欢萝莉,美呆还是挺可爱的。(画外音,我可以说我喜欢美呆他爹么??)
      狐狸,好吧,同作为女性,仅仅这两个字的出现就把我惊艳了。能把一个女生叫做狐狸,那她一定有过人的魅力。当然事实也证明,她美丽,她聪明,她热情,她狡黠,她充满故事,却并不以此作为闪耀的筹码。看完我都觉得,这样的女人,果然天生就是用来被爱,这让我们这些还在基层摸爬滚打的女屌丝情何以堪?【泪……】
      
      再说说故事。其实这是一个在平常不过的故事了,可作者非把它写得很有趣,让人看了觉得生活到处都可以熠熠生辉。男主是失恋的小孩,在同居的生涯里遇见了人生的第三展明灯。于是你追我赶,开始了令人捧腹的故事。
      这里面,我特别喜欢那段和学妹的戏。宋君约学妹炮,前戏一切水到渠成,从见面开始就埋下理所应当的伏笔和线索,直到学妹洗完澡,和狐狸在客厅里针尖对着麦芒,约炮一事忽然有了变数。不过,故事还在继续,作者也一定知道读者们的口味,所以宋小君打了个圆场,我们想看的滚床单情节继续上演,谁知,情到浓时,咱们完美的女主杀了出来,整个给弱弱的学妹一个下马威,简直就是一出精彩的反转剧。而且丝毫不减女神本色,堪称我爱的女人中的典范!后来学妹上出租车的时候,转头和宋君说,“她和你可真配……”瞬间戳中了我的点啊!那种当局者迷,盘观者清的感觉瞬间暴露无遗,当你弄不清自己的感觉,可旁人却看得透彻!不过可惜,学妹猜中了结局,却没有猜中过程。
      再后来,前女友回国的那段写的也特淋漓尽致。其实我真的很想知道,在第二次送小不点去机场的时候,宋君有没有哪怕一丁点儿想时间逆流,回到10个月前?毕竟白云和苍狗,白驹过隙的时间,是我们最恨的东西。不过,故事的最终,小不点还是上了飞机去往北京,而宋君则回头看见了自己的女友。其实一切已经尽在不言中……
      
      翻完最后一页的时候还有点意犹未尽,于是连带最后几章一起又重温了一遍。最后你说,我喜欢你是寂静,真是妙!这几天又上网重新把帖子翻出来看,我觉得那些年跟着宋君,跟着帖子一起走过来的豆友真是特幸福,毕竟你们的生活里,每天都充满淡淡的文艺腔和妙趣横生的故事,你们有一个真诚的为你们讲故事的楼主,生活开始有了期待,即便故事终章,它带给你的感知也一定会如影随形,除黄土白骨,守你百岁安好。
      
      没有追过直播帖的豆友不是一个好楼主,
      没有爱过狐狸的小王子不是一朵好玫瑰,
      祝福小王子和狐狸的故事能够每天每天美好下去!
      
      【书评撰写有些随性,逻辑略有不妥,内容微有剧透,语言稍显稚嫩,一切一起,还望惠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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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发表于 2012-8-26 15:32:45 | 只看该作者
           或许,不经历的,你永远难以了解,但不得不说,我在里面找到了很多人的影子,前女友,老朋友,亦或不知彼时的自我
           每对小王子和小狐狸,在相互驯养之后,都会区别与这个世界,成为独一无二的彼此。
            人不知而不愠,如果这是衡量君子的标准,单身的人一定是君子中的翘楚。
            一个人久了,每每期待却更加怯怕恋爱,怕这一次也不完美。
            有时想想,人生,多少年,如鱼饮水,冷暖自知。一生里,很少有朋友能陪我们走完,总是一段又一段的陪伴,如此,亦是好的。至少心中还是相信单纯的小幸福,觉得身边有个陪伴的的人,总是心安的,不用去论曾经你是谁,我又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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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发表于 2012-8-26 15:32:45 | 只看该作者
      关于青春的很多事情 想起来脸上都是带笑的
      关于年轻时 爱过在一起过的人 用什么办法去纪念呢。
      那么 ,就把他们都写进书里。
      
      看了那么多书,第一次评论  。看书时  一门心里想着 怎么这么多关于青春的废话 。看完了 才想到 那些关于青春的字 不就是我以前想要写出来的么
      
      好歹 天底下最讨厌的一种叫做ex的生物 在书里 连个配角都不是 ,原来只是个打酱油的
      最最欣慰的是,打酱油还没打到。
      就此。
      还有,我爱宋小君。哦,不,我爱你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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