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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若盛开 清风自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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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左
林徽因的名字,伴的最多的就是与徐志摩的纠缠。
好像,林徽因,徐志摩,陆小曼三个人本来就是无法分开的。
可是我们好像忘了林徽因还有自己的生活,她的丈夫是梁思成,追求者前赴后继。走了徐志摩,还有金岳霖。
我以前总以为爱情就是要像梁祝一样,生不同衾死同穴。可是后来,很多年后,我开始明白了泰坦尼克号。明白了jack放手而去,而rose背负着jack的美好祝福,活到头发斑白,儿孙满堂。
所以,你不能否认徐志摩娶了陆小曼,就不爱林徽因。也不能否认陆小曼晚年委身翁瑞午,就是辜负了徐志摩。别以为梁思成晚年续弦就是对林徽因的背叛。
只有金岳霖一辈子逐林而居,终身未娶。但不代表他未曾有过它念。
想起红玫瑰里的一句话,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始终有恃无恐。
感情的事,永远说不清谁是谁非。动心只在一瞬间。
只是林徽因还是个聪明美丽,有独立思想的女性。
她的长袖善舞,被男人推崇,被女人嫉妒。
她活的理性,一辈子对着徐志摩千丝万缕的情意,却还是与梁思成用一生相对。
某种程度,梁思成亦是宽容大度不简单的男子。
这个奇女子,活在每个仰慕男人的心里。成为不朽。
她这一生,做过最好决定,大概就是与徐志摩恋爱,而与梁思成结婚。
对于这个被赞誉太多的女子,我不算喜欢。
因为她性格里有太多理性和拘束。
我还是像作者一样,最爱陆小曼,爱她的肆意,妖娆,烟视媚行,半生素衣。
白莲花自不会只开一朵。林徽因也不乏后继有人。
只是别人的故事,我们终究只是个看客。
最后,作者写林徽因,资料搜集的更充分。但看完作者写的林徽因与陆小曼,两本炒的火热的书。觉得作者也是文笔浮躁,矫情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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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羽
从《爱恨都已倾城》到《可以暴烈 可以温柔》,再到这本《你若盛开,清风自来》,伊北的随笔集始终如清澈的溪流,沿途路过美丽的风景,珠玉倾洒,琳琅满目。言辞是华美的,叙述是流畅的,文字背后那种透彻和智慧又是让人随时要停下来惊呼的。
在阳光灿烂的漫长的午后,点一支梦甜香,慢慢沉入那过往岁月里,那些逆流而上的女子,一生跌宕,以最美的姿势凝固成凄怆艳丽的蝴蝶标本,伊北以深刻的体悟和彻骨的同情,打碎历史尘埃的坚固外壳,还原她们最真实的生命,柔软,美丽,坚韧,于是上演一场灵魂的舞蹈,即便曲终人散,依然韵味绵长。
写林徽因的书已经是汗牛充栋,良莠杂陈,让人无从辨析。都是猎奇,所以停留于肤浅的八卦,真正地林徽因一再被遮蔽。《你若盛开,清风自来》,在我读来,是最近接林徽因气质的一本书,史实资料是详实的,可见作者下了功夫去考证。同时,解读分析是深刻而客观的,不掺杂自己的臆断,而是以自己的颖悟和智慧,向林徽因身边的每个人借一面镜子,在多重影像中,灿若莲花、丰富大气的林徽因清晰的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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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tch1
林徽因几乎已经成为民国贡献给当代的一个传奇了。她美丽,聪慧,有人气,懂社交,事业上也颇有建树,还嫁得相当成功,并且,最难得是,在成功出嫁之后,还有那么多绅士心甘情愿留在她身边,点缀她的美丽。林徽因是骄傲的女神,在她的时代,她是女人羡慕嫉妒恨的对象,男人追逐的偶像,她主持了“太太的客厅”,翩若惊鸿,一举成为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北平的文艺缪斯,引领了一种风潮。于是,当代人为她折服了。她是民国文艺复兴式的人物,她是空前绝后的一代,读过经,留过洋,自负美貌,仪态万千。林徽因的故事一直都在,埋在时光之沙里,但近几年,林徽因忽然大火了。
女人们视她为学习感叹的对象,她是白富美,成功的楷模,事业、婚姻、爱情三丰收,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众吊丝们则视他为遥不可及的民国女神,择偶的不可超越的标准和对象,林徽因那句“你是那人间的四月天”,也是一句几乎人人皆知的小资式的句子。林徽因像一支白莲,在当代图书消费的大潮中摇曳。可是,有几个人有耐心认真了解林徽因呢?就在这吵吵嚷嚷中,《你若盛开,清风自来》一下冒出来了。作者显然是有耐心的,仔仔细细的,深入,又浅出的。林徽因一生的人际脉络,在这本书里,本条分析得清清楚楚,让人明白地望见了林徽因的前世和今生。林徽因的祖父、父母对她的影响,她的公公、婆婆对他的帮助和考验,还有她在婚姻内外的种种交往——她与丈夫的关系,与朋友的关系,与“绯闻对象”的关系,与丈夫的续弦的关系,等等。读林徽因,不能光有一个把八卦的心态,也不能一味膜拜,而应该回到当时的情境中,靠近她的心路历程。
读完此书,你会觉得,林徽因也是有层次的。首先她是真的美,美到令人窒息,美到众多男士愿意为她赴汤蹈火。但她也有对婚姻的忠诚。结婚之前,梁思成问林徽因:“有一句话,我只问一次,以后都不会再问,为什么是我?”林徽因说:“答案很长,我得用一生去回答你,你准备好听我了吗?”果真,她交出了精彩的答卷。她也真有智慧,很跨文理,在文艺和建筑上都颇有建树。她还懂社交,最喜欢清谈,寻找思想上的自由。最后,是她的气骨,这也是作者作为强调和看重的,林徽因的那种“不坠落”的精神,最打动人。她总是在追求生活的意义,因为她知道,人生太短,逝者如斯,爱的,不爱的,一直在告别中,时间永恒,我们都只是历史长河的一瞬,与其哀叹,犹疑,消磨,不如一起来,做点什么,再做点什么。终点不重要,重要的是过程,活出一个精彩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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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货铺
关于林徽因的书有很多,但基本都是褒奖赞美拔高林的,从来没有看到过一本书在客观公正地书写林徽因,直到我看到了这本《你若盛开,清风自来》。作者伊北的文字华丽唯美,但又不失真实,作者的写作角度十分独特,不是从林徽因本身写起,而是从与林有过交际的亲朋好友写起,不同的人眼中有不同的林徽因,不同的人对林徽因的评论和与之相处的关系,让我们更清楚地认识了林徽因。
从父母到公婆,从丈夫梁思成到追求者徐志摩、金岳霖,还有那胡适、冰心、沈从文等,我们从他们与林的历史交际中看到了一个最真实、最公正、最全面的林徽因。这实在难得,因为其他关于林的书,只研究她一个人就够了,而这本书,则是要理清了梁启超、梁思成、徐志摩、金岳霖,以及女性朋友凌叔华、费慰梅,“情敌”张幼仪、陆小曼,男性朋友沈从文、胡适、萧乾,还有暗讽过她的冰心,以及学生林洙等十几位名人与她的关系,才能写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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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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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读林徽因,要分好几层来看。先是美。林徽因是真美。在过去,现在,未来,无数人为她的美貌倾倒,精致的五官,充满东方韵味,又有些西方式的立体感,眉眼细细的,嘴巴小小的,尖圆适中的下巴,温婉的发型,怎么看怎么合适,美女总是趋于永恒。林徽因的美更在于脱俗,因为自小受了良好的教育,长大后又能自由穿梭于中西两种语境之中,心气又高,总想忙出点什么,所以林徽因又时时刻刻散发出一种飘逸、向上的气质,她是一直飞翔的白鸟,不愿坠地。林徽因也知道自己美,据说在香山静养的时候,林徽因穿一身白衣,点一炉香,坐在花旁,美得惊动世人,她说男人见了她都会晕倒。不过,美丽是贬值资产,特别对一个女人来说,林徽因的一生,也无可避免的是一个美丽消退的过程,她后半生一直在得病,肉体的损毁,使得她青年时代那种圆润完整的美丽,很快消逝。看林徽因的相片,各个时期的样貌差别很大,前期灵俏,中期端丽,晚期清癯,但无一例外都有股精气神在。林徽因自有一种强大的气场,优雅的态度,她用强大生命里散发出小宇宙,影响众人,别说梁思成、徐志摩、金岳霖这些见证林徽因盛年美丽的男人,就是女学生林洙,遭遇晚年的林徽因,也瞬间被她的神容折服。
美之外,是看才学。林徽因有才。且多才多艺。有人说,林徽因是民国里一个“文艺复兴式的人物”。程度上是有点过,但意思却大抵不差。林徽因的独特之处,正在于她横跨文理,在科学与艺术之间徜徉,她会的太多了,当然这也与她受的教育和所处的环境有关。民国一代人,原本就是空前绝后,读过经,留过洋,在旧的土壤中出生,又接受了西式的教育,他们很像一块冲击平原,土壤肥沃。偏偏林徽因又是一位女性,就更触目。她写诗。你不能想象一个那么年轻的女孩子就能写出那么和谐唯美又忧伤的诗,她的诗,起点很高,一出手就是名篇。她和徐志摩都是英国浪漫诗派的中国代言人。更重要是,她不是为写诗而写诗,她每次动笔,都是自我感情的抒发,很真,也很有感情。她搞建筑。林徽因是学舞台美术出身,梁思成走上建筑学科,其中也有林徽因点播的原因。林徽因对建筑的热爱,更多的是她对于永恒之美的追求,她是那样一个唯美主义者。她的身体状况其实不适合田野作业,但每当她为考察建筑,而深入田间时,她总是那么投入和兴奋。她孜孜于对美的发现。
然后看人际关系。林徽因在社交上是个天才。她更喜欢西方式的真诚而直接的社交。在中国当时的环境里,社会可能还不太允许一个女人如此“出风头”,所以她成为了妇女们的仇敌,不过不要紧,林徽因在男人这边有市场,她绝不是可以取悦男人,她追求平等,思想上,话语权上,生活上,她最恨家务,却喜欢在客人面前侃侃而谈,聊天是林徽因生命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她总是想说些什么,表达自己的看法和对世界的发现。因为有社交,有不免生发出人际关系。亲情、友情、爱情,从每一段关系中,我们可以看到不同侧面,不同深浅的林徽因。从与父亲的关系中看一个父亲对女儿的滋养;从与母亲的关系中,看两代女性之间的又爱有怨;从与丈夫的关系中,看责任与成全;从与朋友的关系中,看敌视,看相爱,看忠诚,看逃避,看种种微妙又热烈的情绪,看各式样或浓烈或淡雅的交往。马克思说,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离开了身边的人,林徽因也不成为林徽因。比如徐志摩在文学层面与她的互动,后期她写诗,很多也都是对徐志摩的的怀念;比如梁思成在建筑领域与她的合作,晚年她参与设计国徽、人民英雄纪念碑,建筑生涯冲到了顶峰;再比如沈从文、萧乾在写作上与她的交流,等等。林徽因像一颗多触角的植物,随意地伸展出去,总是能获得一些生命体验。
最后是看气骨。这个气骨。不光是指林徽因的民族情感。的确,林徽因是很有民族感情的,她一生追求民族形式,留过洋,但对西洋的一套只是批判地鉴赏,抗战时期,林徽因在物质上一度山穷水尽,但她没有选择出国,而是留在内地,与民族抗战共存亡。林徽因的气骨,更重要的是一种精神。她总是在永不止息地追求着什么,她的时间总不够用。她烦家务,不是因为家务“低贱”,而是因为她认为自己需要有时间,做一些更值得去付出的东西。她是有使命感的人,对生命本身的使命感。她热爱聊天,热爱精神领域的互动,也正源于她的这种使命感。她很像西方神话里不停把石头推上山的西西弗,明知道石头要滚下来,但他还是要推。这就是林徽因的厉害之处,因为知道人生的终点无非是死亡,所以格外珍惜生的时光。即使在已经做了肾切除,肺结核发展到晚期的时候,林徽因还愿意抽出时间教一个初出茅庐的女孩子英语,这已经不是简单的“助人为乐”,而是对生命本身的不妥协。只要活,就要灿烂地活,好好地活。我喜欢林徽因的这种“不坠落”。她的追求之高远,让她超越了性别的阈限,而成为一个精神符号,她始终向上,向前。因为她知道,人生太短,逝者如斯,爱的,不爱的,一直在告别中,时间永恒,我们都只是历史长河的一瞬,与其哀叹,犹疑,消磨,不如一起来,做点什么,再做点什么。终点不重要,重要的是过程,活出一个精彩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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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你若盛开 清风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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