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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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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9-8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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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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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25 00:02: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爱玛是个既漂亮,聪明又有钱的年轻姑娘,由于具有这般得天独厚的条件,不禁有点随心所欲,她自己打定主意不结婚,却热衷于给别人做媒,每每不是按照情理而是凭着异想天开或一时冲动,乱点鸳鸯谱,结果闹出了许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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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沙发
    发表于 2013-8-3 22:37:48 | 只看该作者
      前面还很讨厌爱玛的。这个女人自以为是、爱猜忌、看不起低层阶级、有很强的门第观念。甚至简直算不上善良。
      从这部开始就讨厌那种擅自乱点鸳鸯谱给别人做媒的人。
      可后来她改了,有了自知之明,才觉得她有点可爱。
      这本书,是关于一个年轻女子成长的书。
      这是一个不完美的女主角。
      而奈特利先生,却是一个很完美的男主角。
      非常地,善解人意、内敛谦逊、深谙做人处事、正直坦诚、总是那么地关心体谅人。
      而且总是帮助爱玛,纠正她,与她辩论,关心她。
      最后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结局,反派角色也有了好结局,如弗兰克·邱吉尔,皆大欢喜。简·奥斯丁式结尾,不需要多复杂多坎坷多悲惨,就这样简单而又美好温情,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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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凳
    发表于 2013-9-11 13:47:34 | 只看该作者
      Emma is a lovely girl, adopted by the governess Miss Taylor and her father Mr Woodhouse together, the mistress of the Hartfield house. She is good-looking, humor, and happy, just sometimes a little too clver to think herself in interfering other’s lives, such as making matches for other peoples, though there’s only one lucky guess in Miss Talyor and Mr Weston. Now she is fond of finding a wife for the vicar, Mr Elton.
      
      While Miss Taylor had to leave the Hartfied to live as Mrs Weston in Randalls, Emma find herself a new good friend Harriet, an orphan. Then Emma enjoyed helping and influencing her. Even in Harriet’s marriage, Emma thought Mr. Elton is the perfect chiose for Harriet, and making a lot of chances to connect them. Unlukily, Mr Elton is fond of herself. So, the match maker becomes the trouble maker, with the result of hurting both Harriet and Mr Elton’s heart.
      
      Frank Churchill, the son of Mr Weston, whom was expected to be the husband of Emma, come to hava a vocation in Hartfield. His interesting and flirting makes everyone think that they are in love with each other. When the young man finally got the freedom to marry anyone he want, he choose another girl. It’s only a deceiving beheave of Frank because he has to keep it a secreat to his family. Emma is so luckly to escape from the tricks of Frank’s love. However, when there’s a threat, there’s a chance too.
      
      Emma suddendly find the true feeling of her self to Mr Knightley, who is always guide and protect her. She had been blind to the feelings of others and to her own heart. She never known when had Mr Knightley become so dear to her. She even had made Harriet vain and independent enough to dream of being the Mistress of Donwell Abbey, the wife of Mr Knightley. She had never known before how much her happiness depend on being first with him, first in interest and affection.
      
      Of course, at last the price and pricesess were lively together happily. But how many people can realise the true feeling of others and themselves in time? How would they brave enough to meet the lover? The heart is the most fantacy thing in the 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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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板
    发表于 2013-9-11 16:18:26 | 只看该作者
              因为国庆我竟然花了两个礼拜的时间才读完《爱玛》。这是一部爱情喜剧,每个人都得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尽管过程有些曲折。书中的人物都刻画得栩栩如生,仿佛他们都是生活在我们身边的真实存在的人。
          我最喜欢的人物莫过于小说的女主人公爱玛,傻呼呼的爱玛总是在为别人牵桥搭线,可是总是出错。她以为埃尔顿先生喜欢哈丽特,其实他喜欢爱玛她自己;她以为弗兰克不喜欢简可偏偏他们早已订婚;她以为哈丽特喜欢弗兰克可她偏偏钟情于奈特利……她直言不讳,她敢爱敢恨,她还十分孝顺。当然她也有自己的缺点,有时她会乱发脾气,有时她会嫉妒,有时她会好心办坏事。但只有这样,这个人物才是鲜活的吧,才会让我们觉得亲切。我喜欢爱玛的处事方式,我喜欢她对家人朋友的关爱,我更喜欢她对感情的态度——一旦明确自己喜欢谁便会矢志不渝并且努力经营属于自己的幸福生活。这种生活态度是我向往也是正在努力达到的状态,爱玛或多或少给了我一些启发。
          要塑造这些栩栩如生的人物,作者必定是善于观察生活,体会生活的人。都说艺术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简奥斯丁的小说让我对这一观点深信不疑。也许作家与常人的区别之一就是是否认真体会生活。如此说来只要我们能有感于生活并将其内化,我们不也都是作者即使读者只有我们自己一个人。也许我们都该学着好好去体验生命观察生活,那样的生活必定不会是虚度光阴,我们也必定会发现自己活着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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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发表于 2013-9-17 01:58:56 | 只看该作者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总有一种错觉,爱玛似乎便是我的写照,虽然我不漂亮也没有钱,但随心所欲,希望周围的人们幸福,胡乱做媒的事情确是我也极热衷的,当然我也没有撮合成功过谁,想起那时,或者应该说我在模仿她,因为极其羡慕,所以潜意识中模仿吧。  她的喜剧结局是我非常心水的,在遍地悲剧的那个时代的小说中,像一股暖流,没有虐心,只有温暖的一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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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发表于 2013-9-18 04:07:31 | 只看该作者
      这本书主要是从主人公心理出发,把人得心理动作写的淋淋尽致,反讽基调格外浓厚的小说,简奥斯丁的另一部《傲慢与偏见》相媲美的一本书,刚刚读完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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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发表于 2013-9-19 03:30:27 | 只看该作者
            不管对于女人还是男人,《爱玛》这本书都是十分值得当代人认真品读的一本好书。男人和女人,这以永恒的话题有时比起爱情有过之而无不及。
         不管是电影还是原著,其中奈特利先生与爱玛的人生辩论都是最为精彩的部分;而且这些争论也是全书和电影中最引人深思的。Men don't like  girls who argue,这是爱玛与奈特利第一次发生争吵时,爱玛对他们一直以来发生争论,最终导致争吵的真正原因。与其说是他们彼此对马丁和哈特丽感情的不同看法,不如说是男人和女人对地位的不同看法。爱玛处于一种极力鼓励朋友哈特丽不卑微的追求爱情,虽然其中正如奈特利所说她是对于马丁、哈特丽的事上,她是有私心的。但他从没想过用自己的想法去左右好友哈特丽对求婚一事的看法。当事情不如她所期望的发展时,她仍是处于一种对事情中立,对朋友处于忠诚理智的建议:如果一个女人对是不是该接受一个男人产生疑惑,她当然应该拒绝他。假如她说‘是的’时候就犹豫不决,那就应当直接说‘不’。心怀疑惑,半信半疑答应一件事是危险的。
          当奈特利不能接受同他自己所预期的事相反时,有同爱玛的争论总是处于下风时,这个英国真正的绅士也开始有点口不择言:哪怕没有没有聪明,也比像你这样自作聪明好些。
          这就是男人同女人不同的地位,我想这才是简奥斯汀真正的创作意图:就算是像爱玛这样先天条件和后天条件一样优越的女人,一样难逃不平等的待遇。也许女人真的能在物质世界里勉强靠着家庭条件获得同男人,或者更为高估的说比男人高的社会地位。但是在精神世界里,在男人的潜意思里,在世人的本质认识里:女人是弱势的。
          当然不管是在作者的认识中,还是在我个人的看法上,女人也同样存在着相当多的孽根性:天生就是爱管闲事的主,就连像爱玛这样自是博学多才的优秀女子也在劫难逃;天生爱争论,同时大多时候还带着无理取闹,却不自知,还潜意思中作出不自知的了不起的摸样;总是自以为是,很难听进周围人的劝告,有时还真是不见棺材不掉泪……
          有时候在一个人静静思考着:不管女人是不是还有比这更多的孽根性,还是男人真的就像简奥斯汀和我认识中的那样总体感觉还是比女人在各方面都要好一点的事实。其实是说明:不管是在遥远200多年前,还是在现代文明的今天;不管是那些充满智慧的,追求女性平等的先驱者潜意识中,还是在像我这种极力维护女权的21世界新一代女性思维中,其实从来没有真正的作为处于女性这一位置相信男女平等。不管是在社会中、家庭中、物质上、精神上、爱情上、事业中……我们最为女人都没有自我的摆脱女性弱势这一恒久以来的孽根思想。
          也是这样我不得不在这里在一次的提到简奥斯汀的另一部作品——《傲慢与偏见》,这是一本对人性最本质的思考。我们所周围所发生的一切我们认为不合理不公平的事,导致我们悲伤遗憾的根源。
          对于女人我有作为女人对她们权利的绝对维护,甚至有时候还有点失去理性;对于男人我有我作为女人对他们最为彻底的打击,有时还有那么一点自视清高:我想这就是我的傲慢与偏见。我不愿意去承认女人其实在天上在某些方面,对于男人就是弱势的,有时更为甚者是自欺欺人,强词夺理。我也同时不愿意去承认男人在某些方面就是比我们女人要志高一筹,理性机智……
          到底是Men don't like girls who argue,还是作为女人我们总是强词夺理了。可能当我们有一天真正的理解了两者都有的时候,男人和女人也都学会了“沉默不代表诚服”时,才是我们真正处内心世界里做到男女平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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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发表于 2013-9-26 09:48:56 | 只看该作者
      最先认识奥斯丁是通过《傲慢与偏见》,原因也不必多说了。我在早期曾看了BBC的连续剧,对达西的扮演者Colin Firth情有独钟,我觉得他把达西演活了,没人能比得上。后来迷上了BJ日记,Colin Firth在剧中的人名也叫达西,可见他演的达西是多么的深入人心。在奥斯丁心目中,门当户对是非常要紧的。在她的书里也鲜有轰轰烈烈的爱情,惟一有热切表白的当属达西对伊丽莎白,不过也是居高临下的那种表白,看了让人觉得有些生硬。
      
      我是先看了《理智与情感》的电影再看书的,我喜欢玛丽安的奔放而非埃莉诺的克制。玛丽安能最终找到真正欣赏她的人值得庆幸。生活中要都是这样美好的结局就好了。
      
      最近回看了《诺桑觉寺》,我买的这个版本相当老,是一九八六年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我自己还在书上写了 初一(3)班。原来我在初中的时候就被奥斯丁所吸引了。不过,这本书写得并不好,起码是非常的婆婆妈妈,但偶有支言片语还算有理。比如以下这段:“你会承认,男人享有选择的便利,而女人只有拒绝的权利。一旦达成协定,他们只归相互所有,直至解除协定为止。他们各自都有个义务,不能提出理由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有选择别人,最有利的作法是不要对自己邻人的才艺作非分之想,或者幻想自己能找到别人会更加幸福。”古往今来,主要是男人选择,女人接受或拒绝。对于男追女,女追男的理论大家也都知道。伴侣关系是契约是协定,如果违背了,起码是不道德的。可以说,奥斯丁是我的婚恋观启蒙老师,虽然我以后的生活未必照着她说的做。
      
      着重讲一下《爱玛》。我在新西兰留学的时候遇到的LISA,曾对我说了件有趣的事情。她给自己女儿取名做爱玛,因为她深深喜欢奥斯丁笔下的爱玛这个人物。我当时没读过这本书,所以没有发表评论。但给自己小孩取个文学名字,外国人可能带有一定的普遍性。我喜欢《京华烟云》里的姚木兰,难不成以后生个孩子叫张木兰?再回来说《爱玛》,的确写得比《诺桑觉寺》好,可以看出一个作者的成熟在这本书里有所体现,婆婆妈妈的表现少了,更多深入描写笔下人物的心理活动了。在这本书里,奥斯丁继续着以往的妙语如珠。“天下有一半人搞不明白另一半人的乐趣。”
      
      爱玛一心为给他人做媒,她觉得孤女哈丽特与农场主罗伯特并不相配,竟然让哈丽特回绝了罗伯特的提亲。这个举动未免残忍,可深入地想,她是害怕哈丽特嫁得不够体面,她认为哈丽特能攀附上更好的亲事。于是她鼓励并暗示哈丽特去爱上教区的牧师埃尔顿先生。哪知埃先生对哈丽特并未动情,倒是倾心于爱玛自己,或者说是爱玛的家庭背景。爱玛邻居的儿子弗兰克*邱吉尔的到来,恰似一股清风吹入了海伯里的生活圈子。爱玛又想撮合他与哈丽特,又觉得弗兰克似乎对自己有意思。抱有永不结婚念头的爱玛自然是不愿意与他过分亲密,而弗兰克又总爱与她亲近,甚至一起开别人的玩笑。其实他暗地里已与他人订婚,只是碍于他舅妈的管束并未公之于众,待他舅妈因病去世以后,一切真相大白,爱玛觉得自己受人利用,悔不该当初。书中的弗兰克还是比较正面的,考虑到他舅妈的厉害,他是出于无奈才隐瞒自己订婚的实情。不过,在读这本书的同时,恰逢上海电视台播放了BBC的同名电视剧,剧中的弗兰克举止轻浮,很难想像他能搏得爱玛小姐的信任。其实哈丽特并没有把弗兰克放在心上,倒是书中最早出现的奈特利先生对她的体贴关心使她动心。她向爱玛倾吐自己的爱意。爱玛大吃一惊,这奈特利先生本是自己最好的朋友,任凭谁都没有她爱玛适合做他的妻子,岂能容忍哈丽特对他有非份之想?爱玛只有在快要失去奈特利先生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有多么离不开他。而在这当口,恰逢奈特利先生听到弗兰克*邱吉尔已订婚的消息,他原以为爱玛有意于弗兰克,所以赶来安慰她。见到爱玛并未有多伤心,他就大胆向爱玛表白起来。
      
      “我不善于辞令,爱玛,如果我不是这么爱你,也许还能多说一些。可是你了解我是怎样一个人。我对你说的都是真话。我责备过你,教训过你,要是换一个别的女人,谁也不会像你那样忍受下来。最亲爱的爱玛,我现在要跟你讲的实话,你就像以前那样忍受下来吧。从我的态度看,你也许不大相信我说的是实话。天知道,我是个不露声色的情人。不过你了解我。是的,你知道,你了解我的情意----如果可能的话,还会报答我这情意。”爱玛听了这番话,就晕了,飘飘然了。她想到哈丽特没有可能了,奈特利先生的心是属于她的。多有意思啊,在彼此认识了十多年后才真正开始互诉衷情。爱玛不由自主地把奈特利先生和弗兰克*邱吉尔做比较,“虽说她见到弗兰克*邱吉尔感到很高兴,而且也确实把他当朋友看待,她还从未像现在这样深感奈特利先生人品出类拔萃。”我对弗兰克*邱吉尔的人品心存疑虑,相比之下,奈特利是正直了许多。
      
      结果又是怎么样呢?爱玛苦苦地为哈丽特寻觅着丈夫,可哈丽特最后还是答应嫁给了罗伯特*马丁。当初强烈的反对现今变成由衷的祝福。原来爱玛担心哈丽特把注意力一直放在奈特利先生身上,如今她答应嫁给罗伯特,真是为自己扫除了一个障碍。
      
      感情的事是多么有趣啊,特别是做媒。你原以为这两人是极般配的,极力撮合他们,可他们不来电,你也只能摇头苦叹。男的条件多好,为什么女的不喜欢他。或者是女的长得多美,为什么男的不爱她。只可惜,天底下的事情有多少是遂了我们自己的心愿。这看上去似乎般配的两人,却是没缘。奥斯丁不但让我们认识到门第的重要性,也从某种程度告诉了我们爱情需要缘份。原本有情意的一对,如果真有情意,任怎么拆也是拆不散的。别人都想不到的,也能最终走到一起。爱情的奇妙正在于此吧。
      
      奥斯丁的小说写得很干净,情色描写肯定是没有的,连拉手亲吻的镜头也是极少极少。而她就有本事长盛不衰,甚至还有一部叫《简*奥斯丁书友会》的电影,述说几个平凡的爱书人,因为奥斯丁的书组织读书沙龙。长眠于地下的奥斯丁,知道自己的魅力有如此之大,也该欣慰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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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发表于 2013-10-13 05:16:58 | 只看该作者
      几分欣喜,几分失落,几分庆幸,看到了《爱玛》的结局。如果说谁能把女性的心理描绘的如此细腻、真实和生动,我想非简奥斯汀莫属了。爱玛,这部书的灵魂人物,是一个可爱又自负的少女,她纯洁善良聪明,又时常被她的小聪明所误导。她自以为是的为哈里特做媒,却一再搞错,伤哈里特不浅。但是她是一个真诚善良的女孩,毫无疑问,她有这样那样的小缺点,但是在奈特利先生中肯的批评下,她渐渐的成熟起来。
      
      如果说这部书最令人欣赏的人,那无疑是奈特利先生。他稳重,明智,坦诚,极具绅士风度。他不会像别人一样纵容爱玛的缺点,他会真诚客观的指出爱玛的错误。同时,他也会因为对爱玛的爱情而对弗兰克产生嫉妒之心,但是他竭力使自己保持客观,虽然这不太可能。
      
      简奥斯汀的《曼斯菲尔特庄园》《傲慢与偏见》《理智与情感》和《爱玛》这四本书,我最喜欢达西和奈特利先生,他们都很冷静,都不会随便的向女人献殷勤,但是他们的爱却都真诚而强烈。如果说选择丈夫的话,有谁能比他们更合适呢?
      
      相较达西而言,奈特利先生更稳重有礼一些,这或许是年纪的原因,毕竟奈特利比爱玛大了十六岁,而达西却和伊丽莎白年纪相仿。奈特利先生,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英国绅士,他毫无疑问的是《爱玛》中最令人心神神往的男性。
      
      至于弗兰克和简,不知为什么,很难喜欢这一对情侣,对他们的喜欢甚至及不上哈里特和马丁。虽然简奥斯汀赋予了简费尔法克斯许多了不起的品质,甚至在美貌和才艺上让她更甚爱玛一筹,但是我还是很难喜欢这个冷淡坚韧的女子。确实,她的家境很不幸,而她又那么富有才华,非常值得同情。但我却讨厌她的清高和冷漠。至于弗兰克,更是觉得他还是太肤浅。与简早有秘密婚约在前,还是对爱玛大献殷勤。纵使他为了掩人耳目,也做得非常不合体统。最后与简在一起后,又在爱玛面前毫不掩饰的夸赞简,显得非常的不淡定。
      
      而哈里特和马丁呢,其实是那些有身份有地位的人的牺牲品。哈里特无非是爱玛精心塑造的一个产品,虽然她确实在许多方面有所提升,但是她却一直被爱玛所误导,根本没有看清楚自己的真是想法和地位。而马丁,则是一个可怜的年轻人,一片真心,却被爱玛的自负毁的支离破碎。虽然结局是个喜剧,但是我仍然觉得这是作者在给爱玛一个台阶下而已,让爱玛的错误不至于毁掉哈里特的幸福。
      
      虽然爱玛犯了这么多的错误,又有过高的自尊心和虚荣心。但是还是会很喜欢她,她不完美,但她很真实,她是一个世俗世界中的人,她有女性各种各样典型的缺点,可是她也有女性的优点——善良。她不是女神,她只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女孩子。
      
      亦或许是从她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看到了一个普通女性会犯的种种错误。所以会格外的包容她,也真心的为她最后的幸福结局感到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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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发表于 2013-10-19 09:39:26 | 只看该作者
             喜欢奥斯汀笔下的那个时代,虽然只是细碎的场景,但是这一切构成了我对那个时代的印象,女孩儿们的装束,男人们的气质。。。只有BBC才可以将他们复原,无论是《傲慢与偏见》还是《爱玛》我只爱BBC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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