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猜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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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11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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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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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住在苏格兰爱丁堡附近没落小镇雷斯的年轻人,瑞顿、西蒙、丹尼和卑比,靠领取和诈骗救济金为生,生活中除了毒品,就是酒精、暴力和女人;生活周遭,不是失业者、在社会底层挣扎求生的人,就是臭味相投的小混混。
      瑞顿虽然一心一意要戒毒,但总是没戒多久就又毒瘾发作而放弃;西蒙爱吸安非他命,但是更爱性,生活中除了安非他命,就是女人;丹尼个性懦弱,不愿伤害别人,却总是被人伤害;卑比是个暴力狂,爱充老大,总是领头做坏事
      这四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同伴,经历过好友罹患艾滋病、朋友吸毒而截肢、兄长从军误中陷阱被炸死等事件之后,决定联手干一票大买卖,打算分赃之后,各自过自己梦想中的美好人生。没想到,最受大家信赖的瑞顿,竟然背叛了多年好友……
      《猜火车》小说版的文字比电影版更猛。   看了电影版而没看小说,或是因为没看电影版所以不敢看小说,都很可惜:对于当前英文俚语最有影响力的文学作品之一就是《猜火车》。   ——台湾著名作家纪大伟   风趣、大胆、锥心、真实、原创、一针见血,而且震撼人心 这是一部真正的另类作品,你会强迫一个完全不认识的人阅读这本小说。   本书为虚构小说开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世纪。   ——纽约《Time Out》杂志   激烈又生猛的趣味,别因为你看过了电影,就错过了阅读这本书。   《猜火车》非常值得一读,不仅因为很少有作家尝试涉猎独特的英,国年轻人文化,更重要的是,很少有作家能像本书这样,对此领域探讨得如此深刻。   ——《纽约时报》   欧文威尔士将会成为英国最重要的小说家。   他的写作结合了风格、想象、智慧和力量 本书的腔调和风格,让对当今小说倒尽胃口的读者耳目一新   ——《泰晤士报》   有史以来最棒的书,这本书的销售量,超越《圣经》也不为过。   ——苏格兰反文化刊物《叛逆公司》

    作者简介
      欧文·威尔士(Irvine Welsh)广受赞誉的英国小说家,1958年出生于爱丁堡雷斯市,《猜火车净是他第一部也是最著名的作品:其他著作包括《酸臭之屋》、《秃鹳梦魇》、《狂喜》、《肮脏》、《胶》、《春宫电影》、《大厨的卧房秘密》,近作有《爱学校,爱工作》。除小说创作外,欧文·威尔士也撰写舞台剧及电影剧本,还导演过短片,现居伦敦。

    最新书评    共 7 条

    张铁钉     开始先看的是电影,后来找到了书,开始看书。好像某个历史年代,世界发生了相似的状态。在一片萧条中,垮还是被垮成为了一个命题。和那个年代的美国一样,这群苏格兰瘾君子们也迎来了这个命题。比电影更多出场的人,更多不同的人,更多视角,更多命运,勾勒出那个年代。    这群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不想明天。即使是狡猾的变态男也是如此。似乎他们不会考虑的太多,活在当下,活着就好,已经成为了金条例令。他们不需要想太多什么正常的生活,只要现在这样就好了。    但生活不能总是容忍他们胡闹,太多的意外让他们渐渐明白眼前发生的到底是什么。这里不是乐园,而是地狱。    是毁掉自己,还是被毁掉。这也是一个命题。他们有人愿意自我毁灭,有人愿意毁灭别人。他们想要改变,却依旧逃不脱这样的气氛。只要在那里,一切就会继续。继续和原来一样。因为爱丁堡对于他们而言,已经是个地狱,他们都是小鬼,相互拉扯着,谁也无法逃脱。    不知道马克之后的生活会是怎么样,还会不会走上老路,就像他吸毒一样周而复始。但逃离被毁灭命运的人应该不会再次毁灭自己,他已经认清了这些,明白了这些。相信他不是为了钱而走,而是为了逃离这一切的资本。那群所谓的哥们会害了他,就像是他害了汤米一样。    这群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们,用他们的堕落来反抗眼前的一切。他们不屑于的东西正是因为他们没有希望获取,或者说他们认为自己没有希望获取。他们只想这样,或许就够了。    马克的哥哥可以说是代表着过上正常生活的人,他从军,有着正当职业。但最后还是死了,留下妻子雪伦还有未出世的孩子。但是他的生活还是和这里息息相关,赌约,酗酒,都是这样。或许正因为如此,才让马克如此的叛逆和厌恶。他知道只有离开这里,才能重新做人。    里面的其他人也相对于电影里更加丰满,或许是电影有着时间约束,不能够完整将这些人都一一描绘出,就合并了几个同类项。但书中更加丰满,也更加真实。有些人最终还是选择了继续堕落,有些人走了出来,开始新生活,还有些人选择在原有的生活中改进自己。    垮与不垮都是青春的一部分,不管如何选择,还是会回到所谓的正轨,或者就此被毁灭掉。其实垮与不垮只是个暂时性的问题,问题的重点是在青春结束后,一切又该何去何从。  详情 发表于 2013-7-25 03:41
    JOHNNY    我承认我在PMS发作期间看完这本书是我的非明智之举   于是乎   我从最早的觉得他们很荒谬到后来的开始理解 再到现在的想与之同流合污   我对世界不满意   我讨厌没有爱   当然我更讨厌他们虐待动物   我想遇见那些混蛋把他的鼻子揍肿   因为   其实这是种帮助   老实的人总是在跟着社会主流走   而我 和他们一样   对狗屁的主流不屑一顾   可我们都是好人   我们都在试图爱别人   爱自己   让这件事看起来不那么难看   我们在为你们这些傻逼擦屁股   老王八   我们终有一死   如果能参加自己的葬礼的话   我一定会拍拍妈妈的肩膀   告诉她   自从离开你的身体我就不再是你必须爱的人了   你爱我   很抱歉   我给你惹了那么多麻烦   忘掉这个混蛋吧   总之 我还是会起床上课   拿到毕业证   光明正大朝九晚五人模狗样的赚钱   我会活下去     详情 发表于 2013-7-30 20:39
    lia     一、总体的感觉       看之前觉得《猜火车》的名字怪怪的,封面挂着几个摇滚青年,衬着亮眼的橙色,让人很是好奇。总以为书里是讲述火车轨边几个自得其乐的自由青年踢踏人生的故事,甚至可能会带着某股“英国的村上春树”的味道,文艺而忧伤。    令人大为惊喜的是,尽管书里面频繁地更换人称让人看得有些迷茫,但是顺着时间发展的一连串的小故事却给这本书注入了源源不断的新鲜血液,再加上恰到好处的详略,使得这本书像一块不断增长的吸铁石把你吸进了书里,令你无法自拔。虽然放下了这本书,我的注意力还是在书里面,不能抽离,想的说的都是书中的故事,真着了魔。    有一点很值得一提的就是,你不得不赞叹书中描写的细致和真实。既细节丰富又不会令人感到描写赘述繁杂,而且你似乎也是他们当中的一员一样,那份真实简直让人窒息。也许频繁地转换人称的描写令这种感觉更加强烈,也令人物更加鲜活和深入的吧。书里面的生活并不是每个读者都有机会去经历(应该没有人想要去经历的吧?),也很少会有读者生活在那样“刺激”“跌宕起伏”的人生里,但是书中采取了他们的角度,用他们的内心独白、他们的语言、他们的社交、他们的生活以及他们朋友之间相互的看法和交流让我们得以从许许多多的角度看这一群人的生活,让我们超出现实可能地去了解他们。这是纪录片所不能做到也无力承载的信息量和心灵冲击力。    原本我是很反感译本的,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我是尽量选择原著而非翻译作品。但是这本书确实令我很意外。按说这本书翻译的难度应该还是蛮大的,因为这本书出名的其中一个理由就是里面的描写语言十分精妙,创造了大量的英伦俚语,恰当、精炼、绝妙地表达了某些意思,而且文章中也有很多的昵称、花名、毒品名字、人名、书名、歌名和脏话。这些要全部转化成我们熟悉的语言而又不显得生硬在我看来是很考验翻译者的语言功底、知识结构和应变能力的。但是译者很熟练地处理了这些细节,至少我在读的过程当中完全不感到阻塞、也没有一般译文那股生涩恶心的味道,反而是令人觉得像是在读一本现代中国的小说,辛辣有趣,稍微略带点韩寒的味道,行文通畅。纵使里面的人称地名酒吧都是外文的名字,但是这不妨碍我对故事本身、人物本身产生亲近的感觉,我可以几乎没有隔阂地尽我所能地去感受这种我从未接触过的生活,感受这些从未理解过的人们。      二、印象最深刻的片段       许许多多的故事情节都很有意思,令人回味。总得来说,这些令我印象深刻的片段给我的统一的感觉就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1. 描写得最逗趣的片段:文中第一次提到瑞顿戒毒,他在满是屎水的公共厕所里面,把布满针孔的手伸进刚装进新货的马桶里面捞出他那宝贵的两颗鸦片丸子,用水冲冲之后又塞回了屁眼里面。    2.描写得最困窘的片段: 忘记是谁了,经历了疯狂的酒吧串烧夜之后竟栽倒在了大街上。一副醉态的样子恰巧被他的女朋友看见了,于是他被带回女朋友的家。可能是吸毒的原因,他大小便失禁了,一早醒来他躺在了自己的屎尿呕吐物中间。其实他还说满懂羞耻的,他把床单小心地包裹好,还把床垫翻了个个,可是在吃早餐的时候女友的妈妈不知情地打开了那个包裹,结果屎尿溅嘣得到处都是。    3. 残忍的场面:其实这个还蛮多的。卑鄙踹女友怀孕的肚子、卑鄙打无辜的路人、变态男枪射无辜的小狗还残忍而缓慢地勒死了它……    4.最伤感的场面: 小唐顿死的时候,以及后来瑞顿戒毒的时候曾产生小唐顿的幻觉,都让人觉得很揪心,这么小的孩子,根本就没犯什么错却猝死了。    5.令人感伤的场面:天鹅斯万因为注射毒品进了动脉而导致截肢,汤米因为莉兹的离开而吸毒最终患上了艾滋,比利的离开……    6. 最出乎意料的场面:瑞顿和成熟的戴安一起度过了美妙的一夜之后,发现戴安竟然是十几岁的小女孩,瑞顿则机智地混过戴安的父母的审问。令人觉得有点沉重的就是那么年轻漂亮的女孩竟然放弃学业而自甘堕落地吸食大麻、夜夜笙歌。    7.最惊心动魄的场面:德威报复艾伦的那段,我差点以为艾伦的孩子真的被德威杀害了呢,还哭得抽抽的,真讨厌,幸好是虚惊一场。我觉得艾伦也很惨,得了艾滋家人却没有来看望过。    8.最感人的场面:麦迪回家面对父母的冷淡,犹犹豫豫当中,含糊地吐出自己的HIV阳性的事实。母亲抱住他说“我的儿”,父亲却毫无反应。后来麦迪回到家后,父亲追到麦迪家给了他一个超级大拥抱。我觉得这对于一个患病的人来说是很重要的。(雪莉却不让麦迪和孩子讲话,不肯接受他给孩子的礼物,这让人很寒心,我觉得是她们的冷淡和刻薄最终逼死了麦迪,这真让人心寒。前后鲜明的对比,和艾伦鲜明的对比让我心情忽然很郁闷)      书中还有很多亮点,大家多个有体会吧,欢迎补充啊。总之我个人是很喜欢这本小说的,大家怎么看?聊聊吧?           详情 发表于 2013-8-3 17:26
    0pen.J    这社会意淫出一整套病态的逻辑,用来招安那些主流之外的肆意叛逆。即使你选择了不选择,在凶悍的生活面前,只能温柔的束手就擒。      瑞顿最后还是义无反顾地背叛了曾经的背叛,远走阿姆斯特丹开始新的人生。辣么我们不屑一顾奋起反抗的,究竟是整个操蛋的社会,还是那个逐渐融入这群傻逼的自己?  详情 发表于 2013-8-8 19:17
    空蝉    第一次看《猜火车》是老师给的片段,瑞顿在全苏格兰最脏的厕所里钻进马桶。说实话,当年不爱好这一口的电影。虽然片头瑞顿狂奔着念着那一段选择与不选择的话确实戳中内心,但是还是没能看下去。      前段时间终于看完了电影。叙事完整,行云流水。人物性格都很饱满,每个人都有一个标签化的代名词。比如:屎霸(蠢且单纯),卑鄙(卑鄙),西蒙(精明鬼)...电影挺类型化,不过套上了吸毒这个名头,感觉颓废的很现代性,实际也是媚俗的产物。当然,媚俗的正正好,让人赏心悦目。      关于书,书的写作到更像是正经的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的产物。叙事角度多变,叙事内容也是碎片化。如果要说,电影《猜火车》的好处,大概就是给出了一个相对完整的故事。这个故事的主线是瑞顿,我们看着瑞顿成长。看着瑞顿从选择不选择的右派变成了选择选择的左派。记得当时看到一片影评,形容《猜火车》为“青春的悲剧和人生的喜剧”是再贴切不过的了。      看书的时候,脑海里总是在回忆电影里的情节。发现很多脸都是对不上号的。电影简洁化了很多人物。比如汤米这个在书本里的次要角色。电影中的汤米是德威和汤米还有麦迪的结合体。你会发现,读原著的时候,这些人物都会凭空冒出,然后结结实实的有了一段故事,然后突然退场。原著中的汤米负责了失恋的部分,德威只是HIV携带者,麦迪则是死亡的部分。删减掉多余的人物的好处就是,观众的视角更集中了。但是,毕竟是删去了,总是错失了一些东西。起码我在阅读的时候,德威的那一段是让我非常震惊以及感同身受的。所谓感同身受,就是能够将自己代入德威的处境并与他有相同的感受。至于卑鄙,原著里还提及了他的酒鬼老爸。卑鄙之所以能够成为卑鄙,似乎更是因为家庭因素。      电影给了一个明快的结局。似乎我们人见人爱的瑞顿选择了生活。然而,人性大概是永远不会这么简单的。原著里给出的瑞顿几乎一直没有断掉毒瘾。对于自身,瑞顿更像是个有着清晰认识但又不愿意去改变的混蛋。他也不负责任,他更像一个bitch,甚至最后偷走钱都没有一个合理向上的理由。然而,这样不才更是人生么。  详情 发表于 2013-8-17 14:33
    ChezFi    future. Choose life. "            选择生活,选择工作,选择职业,选择家庭。选择他妈的一个大电视。选择洗衣机,汽车,雷射唱机,电动开罐机。选择健康,低卡里路,低糖。选择固定利率房贷。选择起点,选择朋友,选择运动服和皮箱。选择一套他妈的三件套西装。……选择DIY,在一个星期天早上,他妈的搞不清自己是谁。选择在沙发上看无聊透顶的节目,往口里塞垃圾食物。选择腐朽,由你精子造出取代你的自私小鬼,可以说是最无耻的事了。选择你的未来,你的生活。但我干嘛要做?我选择不要生活,我选择其他。理由呢?没有理由。只要有海洛因,还要什么理由                  女主角告诉马克的那句话 改变了马克            “世界在变,音乐在变,毒品也在变,你不能在海洛英中逃避太久,你需要去找新的东西”                        结尾 马克偷走了跟朋友一起卖毒品的钱 决定开始新的生活             So why did I do it? I could offer a million answers, all false. The truth is that I'm a bad person, but that's going to change, I'm going to change. This is the last of this sort of thing. I'm cleaning up and I'm moving on, going straight and choosing life. I'm looking forward to it already. I'm going to be just like you: the job, the family, the fucking big television, the washing machine, the car, the compact disc and electrical tin opener, good health, low cholesterol, dental insurance, mortgage, starter home, leisurewear, luggage, three-piece suite, DIY, game shows, junk food, children, walks in the park, nine to five, good at golf, washing the car, choice of sweaters, family Christmas, indexed pension, tax exemption, clearing the gutters, getting by, looking ahead, to the day you die.                  我要改变,这是最后一件坏事,我要洗心革面,向前走,选择人生,我已经在期望了。我会跟你一样,工作,家庭,大电视机,洗衣机,汽车,CD播放机,电动开罐器,健康,低胆固醇,牙医保险,贷款,购屋,休闲服,行李箱,三件式的西装,DIY,猜谜节目,垃圾食物,孩子,公园散步,朝九晚五,高尔夫球,洗车,运动衫,阖家过耶诞,养老金,免税,清水沟,只往前看,直到你死掉那天为止。     详情 发表于 2013-8-20 22:16
    喵星人    生存是一部分,每个人都能感受到的喜悦。。。、   寻找生命的意义不应该只在有限的人类文字中寻找。大爱无言,大音希声,那些真正的意义,真理其实从来都没有被正确理解过。因为回顾人类的历史,每一代都会颠覆另一代人对世界的理解,我们改变世界?而世界也改变着我们对它的理解,对生命的感触。   所以躲在小屋里,断绝和外界的联系,以这种方式突出自我,建立和自己的连接,你是永远不可能理解生的意义的,在人类编织的网络中也不行。      回到生命本身去体会生命的意义,而不是在毕加索的画里,不在梵高的向日葵里,不在加缪的西西弗斯里,也不在 猜火车里。。。      回到自然中,才能感受到生命的本身,花开花落。日出而动,日落而息。春花秋月,夏雨冬雪,本身就是这个世界的规律而已。   永远不能忽略我们作为生存动物本身的生机,生存意识。   我在农村,小的时候最能接触到大自然,那是我生命中最快乐的一段时光,学会了走路,骑车,以及对世界的好奇。   你最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感到快乐,和父母在一起的时候,和喜欢的人一起的时候,你会感受到的喜悦,身体从来不会骗你。   “她是真正的明珠,她懂得爱,也愿意等待,她相信”      “在人类社会中,我们跟其他的生物隔绝的太远了”。   每天都吃得饱,每个晚上都睡在温暖的被窝中,但是我并不感到幸福。。   生存是一份所有生物都能感受到的喜悦,而我们却无法理解。     详情 发表于 2013-8-25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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