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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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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11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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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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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死亡是我的领域。我以它为生。我靠它铸就我在这一行的名声。我始终认为,跟死亡打交道的诀窍,就是跟它保持一定的距离。这是一条铁律。别让它的气息吹上你的脸庞。
      “令人血脉喷张。”——《今日美国》
      “一本令人无法抗拒的惊悚小说。”——《纽约时报》
      迈克尔·康奈利连年蝉联《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榜首,被GQ杂志评为“举世最杰出的推理小说家”。
      约翰·麦克沃伊是一名记者,他的双胞胎哥哥肖恩则是一名侦办凶杀案的警察。在查办一桩残忍的断头案时,肖恩突然死亡。人人都以为他是因为压力过大,以致崩溃。只有约翰不接受这个结论,他决定单枪匹马调查这个事情。

    作者简介
      迈克尔·康奈利是美国前总统比尔·克林顿、摇滚巨星米克·贾格尔等人最喜欢的推理小说家,他也被称为世界上最好的警探小说作家。他的小说迄今为止销售了700万册,被翻译成31种文字,并年年蝉联《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榜首。惊悚小说大师斯蒂芬·金非常赏识他的作品,还特为他的《诗人》一书作序。
      迈克尔·康奈利从事小说创作之前,在《洛杉矶时报》担任犯罪新闻记者,丰富的体验为他的写作提供了坚实的基础。1992年他创作了以洛杉矶警探哈里·博斯为主角的小说《黑色回色》,获得当年爱伦·坡奖的最佳处女作奖。截止2006年,他一共写十一部“哈里·博斯系列”小说,为洛杉矶市创造了一个保护者的形象。 除“哈里·博斯系列”外,康奈利还有《诗人》、《血型拼图》等作品,也同样登上畅销书排行榜。

    最新书评    共 5 条

    Amanda    一部畅销小说首先得有个好故事,再要作家讲得好。《诗人》无疑二者兼备。   “死亡是我的领域,我以它为生……”在这段充满诗意,仿佛长镜头般的叙述中,死亡降临,故事开始。   主人公杰克供职于报社,是专门报道重大罪案的资深记者。他整日同各种死亡事件打交道,似乎早已麻木不仁。然而这一次,死亡的气息终于吹拂到了他的面上——他的孪生兄弟肖恩在湖边的汽车中饮弹而亡。   事发时身为警员的肖恩正陷于一桩久久不能告破的虐杀惨案之中,情绪极为低落,所有的证据似乎都指向自杀。而现场却只留下一句晦涩难明的诗句写在汽车挡风玻璃上。   麻木,哀伤,疑惑,最终又不得不接受现实。杰克和其他的亲人一样,经历着至爱之人骤逝的种种煎熬。然而身为新闻记者的职业本能却使得他不能令此事不了了之,作为自杀者的亲属,更迫切地想要问一句“为什么”。是什么摧毁了你活下去的信念?   带着这种追问,杰克不顾家人的反对和自己内心的诘责,开始采写一篇关于警员自杀的深入报道。孰料在搜集资料途中,他竟发现了另一桩同肖恩之死有着诸般相似之处的警员自杀案。他逐渐意识到,肖恩不是死于自杀,而被害者也不止肖恩一个。   通过种种努力,杰克终于说服警方重启谋杀案调查,随即引来FBI的插手。他依靠手中掌握的资料同FBI达成协议,得以用观察员的身份参与调查,并对能干的美女特工蕾切尔产生了好感……      谈谈情,破破案。案中案,局中局。一具尸体不足为奇,连环杀手才能吸足眼球。此外还务必要一波三折,制造惊人逆转,才可满足读者日益刁钻的胃口……这类悬疑犯罪小说的经典套路康奈利写得驾轻就熟,厚达五百多页的一本书,读来依旧节奏紧凑,毫无拖沓滞涩之感。   考虑到作品出版时还处于拨号上网时代,连数码相机都是少有人知道的新鲜玩意儿,一些技术层面的问题倒可不必深究。但无论哪个时代的犯罪小说都势必要解答两个问题:一是动机,二是手段。   遗憾的是,虽然本书的故事讲得引人入胜,却在最需要令读者信服的这两个方面颇有不足。   所有变态杀人狂的犯罪动机基本上都可以用“变态”或者“疯狂”概而言之。在书中,康奈利就借着蕾切尔特工之口讲了一套“外星人理论”:这些人扭曲的心理逻辑是正常人无法理解的,只好把他们当成外星人,最好的解决办法是让他们滚出地球去。   康奈利同样借角色之口把凶手“诗人”形容成一个疯子,杀人是因其疯狂,并在结尾草草交代了其成长背景,仿佛这就可以解释一切。但一个每次下手都要引用爱伦坡诗句,把死亡文艺化的大变态,单用疯狂来解释他,未免太勉强,也太无聊了些。以至于我看完后总觉得,最后凶手落在这个人头上,纯粹是为了逆转而逆转。倒是最后一次逆转之前嫌疑最大的那一个是真凶的话,似乎更有说服力一些。   再说手段。“强制催眠”这么个玩意儿,我不知道是不是真有其事。“诗人”催眠功力堪比大师,面对精神和肉体上都相当强悍的警官们次次得手,唯独主人公金光护体,在药物加成下也能强行突破。而且按照“诗人”的说法,肖恩是唯一一个没有完全按照他要求办的人——按我的理解是指肖恩没有按计划死在家里。但既然都能把车开到湖边去了,竟然还不能反抗么?似乎有点说不通。   总体而言,这本书仍是我近期读过最好的悬疑小说之一,伴我度过了两个愉快的下午。另外李克勤先生的译文流畅优美,于此也功不可没。      再说点题外话,新星的这本精装本,从里到外居然都没有内容简介。厚厚一本书塑封了摆在书店架上,数次让我望而却步,要不是后来多次有人推荐,也不会起兴去看。对那些不知道迈克尔康奈利是哪位,不知道午夜文库是虾米东东的读者,面对着《诗人》这么个不明所以的书名,就算腰封上提到“斯蒂芬金作序”也不大有兴趣下手吧。By the way,金大爷写的序在哪儿呢?     详情 发表于 2013-7-30 00:16
    shuman    有原著泄底      大量《ABC谋杀案》泄底   微涉及《占星术杀人魔法》、名侦探柯南《火焰中的红马》      ================================         ABC模式是我本人最喜欢的一种犯罪/推理模式。这种模式的书虽然看得并不多,但对这种模式的感情甚至更甚于孤岛或者山庄。《ABC谋杀案》也是我本人最喜欢的一部阿婆作品。Connolly的《诗人》,虽然并非原创了这一模式,但我认为却是这一模式中的翘楚之作。由于它的时间设定与当代更为接近,在理解和感受上难度更低,其美式的描写对保持注意力也很有帮助。相较之下,这本作品相对于《ABC谋杀案》而言,对于当代的,不苛求对推理小说有完整认识的读者而言,甚至更能作为这一模式的代表。毕竟,后人总是更容易站在前人的肩膀之上。而对于需要有完整认识的读者而言,先读后来者的作品就容易折损了阅读前者时的愉快感,正如最著名的案例,即先看了《少年包青天》,就难以再看《占星术杀人魔法》一样。      我并不认为ABC是一个非常好操作的模式。当然,大多数犯罪模式,无论密室、无足迹、暴风雪山庄、模拟杀人、毒杀、不在场证明等等, 都有了讲义或者准讲义级别的解析。ABC本身也是一个模式性非常强的手法,大致就是需要一个凶手、一个替罪羊、一个使前后的犯罪延续起来的因素、动机以及开放的场景。从这个角度而言,仿佛设计好了这些元素,ABC这一模式就得以塑造。但事实上,塑造好这些出色的部分可能并不太难,但将出色的部分连结成一个整体,则体现出经营一个ABC模式的能力。在连结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涉及到不同部分之间相契合的合理性;同时,也涉及到开放的场景作为背景的设定。      限于本身的阅读量不足,也为避免继续泄其他作品的底,以下基本以《ABC谋杀案》作为比对对象。      在《诗人》中,将不同的罪案连结在一起的,是对Allen Poe的引用;在《ABC》中,则是《铁路指南》的字母顺序,这涉及到二者对该模式运用的目的。《ABC》案的凶手Franklin Clarke真正的目的只有他的兄长,将他设为遗产继承人的Carmichael。使用ABC模式的目的,在于造成藏木于林的效果(which我认为可能是一个实际上有效的误导方法);而《诗人》案的凶手,无论是真凶Robert Backus还是另一位凶手William Gladden,都并不存在这样的目的。因而,在《ABC》案中的《ABC铁路指南》在连结罪案的作用上明显强过Allen Poe的文句——前者在罪案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掩盖了凶手的目的;后者则更像是纯粹的象征物。当然,由于凶手的目的不同,这并不能显示写作水平的差异。      对替罪羊的处理则是我认为的ABC模式中一个最值得关注的点。典型的ABC模式常有替罪羊,或称之为疑似凶手。《ABC》案的疑凶Alexander Bonaparte Cust几乎已经成为此类人物的代名词,因为他的特征实在太过明显。Cust有严重的头疾,会昏厥,这使得他有时无法判断自己是否做过某些事情。同时,他的偏软性格也和他Alexander Bonarparte的名字极其不符。同时,他又是一名旅行商人,这一身份使得他有理由被真凶召唤到开放场景的不同角落,哪怕这些角落之间有着一定的距离。这样的人物几乎就是为ABC模式而设的——拥有充足的杀人机会,甚至还有“不记得自己行为”这种天然替罪羊属性。名侦探柯南《火焰中的红马》复制(所谓“致敬”)《ABC》时,基本也就复制了Agatha对Cust的设计。      对我而言,《诗人》中最直观也最在先的“Gladden是替罪羊”的感觉来自于两点:其一是对切换视角写法的天然提防心,在读多了叙诡之后,往往容易有一种自然的防御力;其二是在读到Gladden被捕的章节时,书还剩下一大部分。这二者都不是Connolly可以控制的。《诗人》对疑凶的巧妙运用在于,疑凶本身就是凶手,只不过他犯下的只是每起案件的前一部分,而后一部分,也就是针对警察的凶案,则完全与他无干。这并非叙诡,但却有着一丝叙诡的读后感——主角及侦破团队和读者(当然,对于经验充足的读者则完全可能没有这个问题)一起被引入这样一个胡同:两起凶案来自同一名凶手。这样,真凶The Poet就完成的就不是“藏木于林”,而是嫁祸。这一手法最精彩的部分,在Gladden临死之前的怀疑,“McEvoy和他的兄弟年龄上为何如此不符”。这正是因为,疑凶并未杀死主角的兄弟,但他们在对话上产生了误解。Gladden的迅速死亡,也使得误解没有机会得以澄清。我尝试不作为一个读者旁观这一案件,而是作为一个参与者,和主角拥有同样的线索,放弃我先前就了解的背景知识(例如《诗人》是一个ABC模式的案件;书还剩下多少页等等),我认为这一设计是成功的。      凶手与动机这二者我愿意放在一起来谈。我注意到著名ID纳兰潜艇认为,《ABC》的一大问题是“几个过于明显的暗示透露了凶手的身份”。然而我阅读《ABC》的时间太早,年龄太小,经验十分匮乏,彼时也对这一模式完全没有意识,所以无法记得是不是有这样的暗示,当时的感受可能也有了很多初次接触的加分光环;《诗人》在行文中,无论是对作者还是对主角,都在努力地将矛头指向Rachel Walling,甚至在主角怀疑Walling之前,读者先开始对Walling产生怀疑都是非常可能的。如果多一重心眼,怀疑作者的意图,那么猜出真凶的身份是不难的(主要是因为拥有所有犯罪条件的人太少了)。真凶身份的设置,不能算是非常具有特色,毕竟这一案件真凶来自内部,可能很多读者在小说进行得不太多的时候就已经可以得出这个判断了,剩下的就是筛选的问题。至于动机,二者都更像是经典动机:《ABC》是阿婆与遗产不能分割的羁绊;《诗人》则源自于弗洛伊德式的早期经历,都不算非常出色,但都相对而言中规中矩合情合理。毕竟,这两部小说都不是靠动机来博眼球的作品。      《诗人》的开放式场景会比《ABC》更为开阔一些,但这并不是写作问题,而是一个国家与时代问题。英美两国的国土差异,不同时代所拥有的科技产品和交通能力,使得二者的场景开阔性不属于一个讨论范畴。美式作品,尤其是连续杀人事件,尤其能够制造出紧张与开阔结合的感觉,这点在很多其他作品,例如电影《Zodiac》中有着明显的感受。另外,也顺便谈谈人物的性格。《诗人》作为一部推理小说,人物性格还是比较有分别的,至少符合我对一部推理小说的期待。各个人物之间,至少有着明显的差异。但是,除了主角Jack McEvoy之外,其他人物虽然能够区分,却印象难以深刻,这可能是因为美式人物的刻画方式都较为趋近,阅读一多就非常容易大概得出一部小说中可能出现的人物性格,然后对号入座的原因。在这一方面,日式抓心理的水平当然是更赞。      除却这些主要因素,《诗人》中我感受最深的,是McEvoy努力定论兄长的死是谋杀而不是自杀的那一部分。无论从描写能力还是剧情松紧来看,这一段我都认为是全文中最精彩的部分。纵观《诗人》全书,Connolly对文字的操纵能力都十分精湛,无论是文笔、叙述还是对节奏的把握,在很多地方都值得称道(后半部分节奏比较散乱)。总体而言,作为一本推理小说,五星无妨。  详情 发表于 2013-8-29 07:00
    钟表匠      看过几个我敬佩的人推荐,尤其是提到里面对于本格读的多的读者有着很强的欺骗性,前几天所以抱着满心期待一个下午读完。但是读完之后虽然觉得是一部不错的作品,但是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神,那么具有欺骗性,作者的每一次逆转在初露端倪之前,我都提前猜到了。就像这样:……(看到某处,这时我认为A很有嫌疑)A随即被指认(又想,B在这时鬼鬼祟祟的啊,不会是他吧),之后逆转,改为指认B(这时情节发展下去,C被指认那就不错了),再度逆转,C又有了嫌疑……这也可能是读过的那几本节奏快的,有相似桥段的推理小说的缘故(另一本是个名作,我看到后面很快反应到了那本名作),所以这本书的逆转对我来说不算吃惊。不过对于某些阅读量不大的读者,我相信这本书还是有欺骗性的。        另一方面,在当代美国的推理小说中,我觉得这本书推理成分也应该算多的,不过相比篇末指认凶手的推理,我还是觉得前文主人公推翻自己哥哥是自杀的一番推理更为精妙:一个迷你视线密室+机械密室(虽然被主人公秒破)。之后追捕连环凶手的方式很精妙。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作者是一个人在战斗,,开始就是自己推理发现“诗人”的存在,却又被FBI占了风头,后来一方面要跟上好不容易加入的**部队小心踏查,另一方面又要小心**部队一不留神把它踢了出去。这种设置也在这部本来节奏就快的推理小说之中又加上了几段纠葛,推进了一些情节。        情节这个角度来看,我印象最深的依旧是开头那几段心理描写,即作者哥哥被害之后对作者和嫂子的心理描写。不像国内常见的空话套话,这一段具体入微,富有感染力,很好的写出了被害者家属的悲痛心情,感觉也非常写实。后面几段给我印象没有这么深,但感觉总体来说也是相当给力的。        书中的黄色描写我个人感觉没有多少,而且完全可以很快跳过去,相比之下还是分尸血腥一些,不过我个人已经有某种程度的免疫力了(相信各位比我还厉害)。所以,心智成熟的人就大胆看吧,没什么很大不了的。        最后,我觉得这本书每方面都不错,但依我看来,没有什么特别突出的地方。不同意见欢迎讨论。  详情 发表于 2013-9-1 16:15
    Denim    读这本书最大的遗憾就是某天晚上手贱,鬼使神差的翻到了小说最后一页,结果康奈利还真把代号为“诗人”的杀手真名写到了最后一页。所以《诗人》中让大家所津津乐道的一波三折,在我这儿就大打折扣了。《诗人》写作年代较早,很多FBI的psycho profile和层层剥茧式的推理在CSI和CM里都成家常便饭了。如果论诡谲和强大的知识背景也输于日系推理。   可是我还是觉得写得很漂亮,很大部分归因为有幸无心插柳的淘到了原版,打破了一层翻译给语言上带来的隔膜。就是喜欢康奈利那种粗糙略带脏,一副不正经的调侃口气,有些小短语真是神来之笔。   而更重要的是,书里Rachel的一段话,点出了我潜意识里那么痴迷推理小说的原因。当为男主人公Jack解释为什么“诗人”要在杀死男警察之前要把他们催眠并进行性侵犯的时候,Rachel这样说:These people that we hunt...sometimes there is no explanation. That's the hardest part, coming up with the motivation, understanding what drives them to do what they do. We have a saying about it. We say these people are from the moon.Sometimes it is the only way to describe it when we don't have the answers. Trying to figure these people out is like putting a shattered mirror back together. There is no way to explain the behavior of some humans, so we simply say they are not humans. We say they are from the moon. And on the particular moon where the Poet comes from, these instints that he is following are normal and natural. He is following those instincts, creating scenes that give him satisfaction. It's our job to chart the Poet's moon and then we'll be better able to find him and send him back.   月亮来的人,有什么能比这个比喻更到位,更精彩。在《魍魉之匣》中,京极堂曾经说过:“动机不过是让世人接受的幌子罢了。所谓的犯罪——特别是杀人等重大罪行皆是犹如痉挛般的行为,宛如真实般的排列动机,得意洋洋地解说犯罪,是很愚蠢的行为……世人想把犯罪从自己的日常生活中切除,将之赶入非日常的世界里。这等于是绕着圈子间接证明了自己与犯罪无缘。因此,犯罪理由越容易懂,且越远离日常生活就越好。”我想康奈利在让“我”,也就是男主煞有介事的排列证据追根溯源的找动机,最后竟然发现完全猜错了凶手也许初衷是为了刻意制造情节上的一波三折,但客观上提供了这个“无动机论”的理论支持。很多人觉得这本书里对真正凶手的犯罪心理解析不够到位,但我觉得《诗人》最大的亮点恰恰在这里。大费周章花力气去解释的犯罪心理却并不属于真正的罪犯,而真正幕后黑手的杀人动机和成长创伤经历却乏善可陈,他只是想杀人,你又能说甚。   这就是我痴迷推理的原因,它们充分证明了一个理论:人性本恶,且不可解。     详情 发表于 2013-9-1 17:15
    fdqw    像美国大餐麦当劳一样的fast food!谈不上拙劣,但足够平庸。卖给好莱坞翻拍成电影也达不到禁闭岛的深度。虐童的切入背景本来足够暗黑,但是力度与东野圭吾的社会派意识流比较则近乎于戏谑。凶手解裤腰带要让主角给他口交的时候,我差点乐出声来。      当然,这部书最好的一点就是让我们知道了1996年的美国,已经有了发达的网络社区和普及民间的高速传输系统。还有了先进的数码设备。  详情 发表于 2013-9-17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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