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接触帕慕克的作品,是在高二,一次毫无准备的见面。当时疯狂迷恋着奥威尔(邂逅奥威尔的作品,又是一段奇妙的故事),读完他的那篇《我为什么要写作》之后,激动地立即在当周随笔的标题行署上“我为什么要写作”几个字。随笔本收藏在家,只记得篇幅不短,从幼年开始爱上读书,写到初中读莎士比亚始有写作的意愿,直至奥威尔何以让我下定决心。
周中随笔本发下,老师只留下一句评语,却意外地夹入一沓A4纸。上面印着一篇文章:《父亲的手提箱》。作者,我是“认识的”。06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因而记住了这个名字。很奇怪的是,所有我“记住名字”的作家中,帕慕克是唯一一个因为获奖而不是因为作品或出现在别人的评论中的人。而他的作品,只是07年夏天看到同学在读《雪》。所以其实在《别样的色彩》之前,我只接触过《父亲的手提箱》。
偶然多了,就会相信必然。帕慕克是这样,扎米亚京、奥威尔、加缪等等也是这样。当然还有除了读书以外的,比如因为“偶然”相识的朋友。
大概因为没有读过他“真正的”作品,这篇领奖词在当时并没有给我留下多少记忆。只记得父亲独居巴黎,还有开启手提箱前的踟蹰。也许那些日子我的心里只有奥威尔,因为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作家“是多么的与众不同,我是说之前我像膜拜神灵一样阅读经典,而现在我终于发现他们并非完全不可接近。他们也是人,更关键的是,在他们身上,我的一些飘荡的思想居然找到了定位。
帕慕克在《席琳的惊讶》一文中谈到关于模仿的问题,”只要重复他人说过的话可能就是最好的表述”。我这里也想“重复他人的话”来谈谈我的阅读和写作观。
帕慕克的那篇演讲中有一句高度概括:“写作,读书,就像离开一个世界,在另一个世界的别样、奇异和神妙里去寻求安慰。”具体来看,关于读书,用卡佛的话来说,“我小的时候,阅读曾让我知道我自己的生活不合我的身。我以为我能改变——我得先把书放下,才能改变我的生活。但这是不可能的,不可能就这样,在打一个响指之间,变成一个新的人,换一种活法。我想,文学能让我们意识到自己的匮乏,还有生活中那些已经削弱我们并正在让我们气喘吁吁的东西。文学能够让我们明白,像一个人一样活着并非易事。”而奥威尔的话则阐明了写作的部分,”所有的作家都是虚荣、自私、懒惰的,在他们的动机的深处,埋藏着的是一个谜。写一本书是一桩消耗精力的苦差事,就像生一场痛苦的大病一样。你如果不是由于那个无法抗拒或者无法明白的恶魔的驱使,你是绝不会从事这样的事的。你只知道这个恶魔就是那个令婴儿哭闹要人注意的同一本能。然而,同样确实的是,除非你不断努力把自己的个性磨灭掉,你是无法写出什么可读的东西来的,好的文章就像一块玻璃窗。回顾我的作品,我发现在我缺乏政治目的的时候我写的书毫无例外地总是没有生命力的,结果写出来的是华而不实的空洞文章,尽是没有意义的句子、词藻的堆砌和通篇的假话。“
我为什么要写作?关于这个问题,帕慕克演讲稿中用大段的篇幅回答了这个问题,或者说其实整篇文章都在回答这个问题。我是幸运的,我的语文老师几乎在第一时间给了我最好的解答;我是不幸的,那时的我还只是一个too young too simple sometimes naive的男孩。所幸今天我终于可以理解”我写作,是因为我天生就需要写作!“,甚至产生极大的共鸣。在我读这本《别样的色彩》的时候,伊斯坦布尔成为了世界的中心,因为那时,帕慕克便是世界的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