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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里雅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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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4-2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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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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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的里雅斯特(Trieste),意大利一座海港小城。在历史长河中,它曾经悄无声息,一度繁荣而后又趋于平静。
      意大利人、德国人、斯拉夫人都曾在的里亚斯特这一“无名之地”留下残酷的战争烙印与丰厚的文化遗迹。
      “的里雅斯特是个美丽的地方,这里的子民多哲思,这里的落日闪耀着金色的余晖,这里教堂的钟声也庄严肃穆。”马塞尔普鲁斯特如是说。
      乔伊斯曾在此辛酸度日,潦倒中写就《青年艺术家的肖像》,日后他追忆道:“的里雅斯特,吞噬了我的肝脏。”;弗洛伊德在此地的生物实验室解剖鳗鱼数百条,实验虽然失败,却激发了他对“阉割情结”的兴趣;不幸的温克尔曼游至此城,几天后离奇被杀,但其中原委至今仍属迷案……的里雅斯特就这样与各式迁客骚人结缘,其中故事引人入胜。
      《的里雅斯特》一书是简莫里斯的巅峰之作。简莫里斯重新发现并书写了的里亚斯特,她的文字不疾不徐,倏尔远逝,令这座意大利海港小城的沧桑底蕴跃然纸上,犹如一部优美的传奇。读者不妨借由本书深入到的里雅斯特的历史与文化中去漫游一番。

    作者简介
      简·莫里斯(Jan Morris),被欧洲文学界誉为“20世纪最优秀的叙事作家”。其个人经历颇为传奇:生于英国威尔士的他,原名詹姆斯·莫里斯(James Morris),1972年进行变性手术后,改名为简·莫里斯(Jan Morris),从“他”变成了“她”!
      她著作等身,超过三十余部,包括小说、历史与旅行文学作品。她是英国皇家文学学会会员,曾获大英帝国勋章(OBE)。
      2008年1月,莫里斯被《泰晤士报》评选为英国战后最伟大的十五名作家之一。
      简·莫里斯从未停止过旅行、写作。她的创作是真实生命的沉潜,而不是浮光掠影式的舞台表演。生活中的她,是个勇敢地忠实于自己内心渴望的人;写作时的她,则是一位内心复杂而丰盛的作者。

    最新书评    共 4 条

    Maple    书还在读,知道是一本很好的书,却不知为何沉不下来一口气读完。是在害怕么?害怕给予Trieste太多的期望,然后又在漫步其中的时候默默的失望叹息?      也许是因为早年读过一些游记(比如余秋雨系列...呵呵,鄙视我吧),梦想过一些地方,然后却一次又一次踏破这些完美的梦想,这感觉就好象那些见光死的网恋一样,让人无奈。于是后来就懒得看游记了,不再精心的提前阅读和调查,不再过多的期翼将要踏上的那个旅程,不再像初恋少女一样左思又想那可能的风景,而是只留一个感情空白的自己投身到旅途本身,任由自己被惊喜,或被扫兴,被震撼,或被轻触,被俘获,或被排斥。有过一见钟情的喜悦,有过默默爱上的感动,有过我不属于这里的淡然,却再没有你不是你的失望。      其实,我知道,意大利不会让我失望的,永远不会。早在去那里之前就耳朵生荚的被警告过 “那不是个文明的国度”, “那里又脏又乱还有黑手党”,“那里的交通非常混乱”。我心想,一,祖国母亲早就赋予我不怕脏不怕乱不怕吵闹的忍耐力了,这点考验算什么?二,意大利的黑手党再威武,也不会看上我的财或是我的貌。      一切是从罗马开始的。是的,罗马。两年前的那个暖暖的冬日,我在罗马。我很傻,我既没有地图,也没有谷歌,我跟着Annalisa走在街头,直到她带我到了梵蒂冈教堂的正前方我都没有反应过来将要踏进的即是全世界最辉煌、最耀眼、最震撼,最让人屏息凝气的教堂。她没有向我提前广告我们的路线。也是,罗马有太多的文化古迹,随处可见的教堂,各个角落的喷泉,数不胜数的方尖碑。罗马承载了太多的历史,太多太多,以至于身为罗马土著的Annalisa都懒得去了解每一个细节,缅怀每一段盛衰,引荐每一个景点。我们于是就随意穿行于罗马大大小小的街道,感受着这个千年古城仍旧充满活力的脉动。      然后是西西里岛。Catania不是一个让我很爱的城市。它太吵杂,太无特色,至于广场上站立的那个石雕大象,我一直都还懒得去Wiki它的象征意义。我怀念的是开车进入Etna火山雪线之上的那份震惊。我记得当车沿着西西里岛东岸沿海公路一路北上时,我一路无语的望着窗外碧蓝的海,我可以就那样一直看下去,我知道我确实是爱上那片海了,那样的广阔,那样的可以呼吸的碧蓝,那样的跳跃着的反射的阳光,那样的爱,在字典里是没有定义的。      Taormina是一个依山临海坐落岩壁的美丽小镇。如此美丽的一个小城,如此美丽。如果有人不知道新婚蜜月旅行该去哪里,那就去那里吧。那里有一个保存还算完整的几千年的古希腊大剧院。舞台的背景即是阳光下的碧海和雪山,这本身就是一场多美妙的演出啊。西西里永远不会冷,在冬日的午后,20度左右的暖阳下,你可以躺在剧院的台阶上吹着似有若无的海风打个盹,在梦中你应该可以听见海豚的歌唱吧。      一年前的盛夏,我又到威尼斯。闲庭信步的逛了五日,只一个威尼斯。是的,五日不算多。      这一年的夏日,又回到意大利,去的是中部的山区,山区的小镇, 以及镇上的充满情趣的肉脯。记得夏日的夜晚的那份清凉,记得踱步在Leopardi的故居外,想像这位孱弱害羞的诗人如何望着广场对面的窗户里他默默暗恋的少女的影子,悲伤而死。      太多太多的记忆,已经拾不起,也太琐碎,已经拼凑不起。只剩下这记忆凝缩的那份爱恋。这样的感情,文字本身也永远都不够用来表达的。所以,如果你爱上了一个地方,也许不需要再写它了,也不用再读它了,爱上就爱吧。爱上就去吧。  详情 发表于 2013-8-2 07:02
    henry    并非对原著的非议,而是对该书的翻译,每位文学爱好者都应关注翻译的质量。      评论原作链接:   http://gcontent.nddaily.com/9/bf/9bf521d44fb17b1a/Blog/02d/b3c23b.html      简·莫里斯及其旅行文学      刘铮       笔名乔纳森,书评人,现居广州。近期评论文章有《一个全面又专注的评论家》(刊《印刻文学生活志》2010年4月“胡兰成专号”)、《赵园的新变化》(刊《东方早报·上海书评》2010年4月4日号)等。       由“他”到“她”       作家堂·乔治(Don George)曾说,如果翻译文学设一个诺贝尔奖,我一定提名简·莫里斯(JanM orris)当选。相信熟悉简·莫里斯作品的读者都会认同,假若真有此奖,她当之无愧。       简·莫里斯今年84岁。1972年,46岁的时候,结了婚并有四个儿女的莫里斯,将名字由“詹姆斯”变成了“简”,称呼由“他”变成了“她”。       在1974年出版的自传《谜》(Conundrum)中,莫里斯讲述了与变性有关的事情。正文的第一句话就是:“大概三岁还是四岁的时候,我就意识到我被生错了身体,本应是个女孩。”变性手术是在卡萨布兰卡做的。莫里斯写道:“卡萨布兰卡,可不像名字听起来那么浪漫,它是座现代化的城市,喧嚣,丑陋,带着法国殖民地式的浮华气息。不过,我在这儿的体验,现在回过头来看倒有那么点儿浪漫的味道。真像是去造访魔法师。那晚,我穿过俗艳的街市,感觉自己活像童话中的角色,就等着脱胎换骨。鸭子变天鹅?厨房里的刷碗丫头变成新娘?比这些要奇妙得多,我对自己说:是从男人变成女人。这里是我身为男人所见的最后一座城市……”       事实上,这以前,莫里斯在英国新闻界和文坛便已很有影响。莫里斯的母亲是英格兰人,父亲是威尔士人。在牛津读书,二战期间入伍,战后,莫里斯为《泰晤士报》、《卫报》工作多年。1953年,莫里斯报道了英国探险队攀登珠峰之旅;1956年,苏伊士危机期间,在塞浦路斯采访的莫里斯首先发现了法国、以色列合谋入侵埃及的铁证。同年,遍历美国的游记《从东海岸到西海岸》(Coast toCoast)出版,从此,旅行文学领域多了一位一流的作家。       上世纪60年代是莫里斯奠定声名的全盛时期,旅行文学的代表作《威尼斯》、《西班牙》、《牛津》都出版于那个时代,描写大英帝国殖民历史的三部曲《大不列颠和平》(PaxBritannica)亦发轫于此时。在2001年出版的《的里雅斯特》中,简·莫里斯曾提及,年轻时,其心目中的大英帝国形象可谓空前绝后,君主宽大仁慈,百姓爱戴钦仰,似乎可以百代流芳。《大不列颠和平》就是在这样一种心气中酝酿出来的。然而,多年以后,简·莫里斯的威尔士情结开始发挥作用,晚年的她一直住在威尔士,并成为威尔士文化的维护者和声张者,受其影响,她的子女中就有人将姓氏按威尔士的拼法写作M orys,而非标准英语里的M orris.       台湾的马可孛罗出版社翻译出版过简·莫里斯的多部佳作,包括《威尼斯》、《西班牙》、《香港》、《威尔斯家园》(笔者按,指威尔士)等。而在大陆,《的里雅斯特》是莫里斯第一本简体字版的中译本,遗憾的是,这个译本根本靠不住。       的里雅斯特       的里雅斯特在简·莫里斯的文学地图上占有特殊的位置。1946年,作者作为占领军中的一名士兵来到这里。莫里斯在1997年出版的《欧洲五十年》(F ifty YearsofEurope:An Album)中将开头和结尾的地点都设置在这里,20岁的莫里斯在此构思一篇关于乡愁的随笔,而乡愁正是《的里雅斯特》一书的基调。       的里雅斯特现在是意大利的一座城市,隔着亚得里亚海遥望威尼斯,北、东、南三个方向却被斯洛文尼亚所包。历史上为罗马人占领过,为威尼斯人侵扰过,又先后受哈布斯堡王朝、南斯拉夫及意大利统治。这里曾是欧洲著名的港口,不过,就像莫里斯在书中说的那样,“最易随时间流逝而退出历史舞台的城市,是那些功能单一的城市,的里雅斯特正是其中之一”。莫里斯还说:“亚里士多德认为任何有趣的人都至少有那么一丝忧郁。对于城市,我亦作如是观,在这一点上,的里雅斯特无疑是出众的。忧郁,正是的里雅斯特主要的迷人之处。”       简·莫里斯的笔锋常带感情,她以略显沉溺的痴迷玩味这个城市的零落与消沉,用以中和这种情调的,是她对城市历史、风物、胜迹的细致描写。在众多旅行文学作家中,莫里斯是属于研究型、历史型的。她对笔下的任何地方都做过历史方面的考察,她的不少著作后面都附有详尽的书目解说,从中可以看出其案头功夫的水平。有时,她显得对城市最新的动态有点漠不关心,她喜欢在时间的维度里驰想,这就使她与那些旅行手册的撰写者拉开了距离。尽管她的书中并非全然没有幽默的场景,但总的说来,我认为简·莫里斯不能算是一个有幽默感的作家,尤其无法跟比尔·布赖森那种能单靠文笔营造幽默的游记作者相比。没有幽默感的背面就是严肃的态度,简·莫里斯的调子是低沉的,有时甚至是冥想的,如果你不喜欢跟着她在邈远的时空和复杂的思维中穿梭的话,那你可以不读她的书,因为尽管写作的主题似乎无非是一个又一个地方,但实质上,她写的却总是该如何看待世界、看待历史、看待周遭的人。       莫里斯一生自然去过很多地点,有名城巨埠,也有平素我们所知甚少的所在。不过,据我看,她是更喜欢城市而非荒寒之所,更喜欢欧洲而非“化外之地”的。我们不妨将的里雅斯特作为浓缩了的欧洲城市样本来看待:山海之间,往来之地,烂熟的文明,颓唐的境况……在这里面孕育的是带有人的高度的文化特征的世俗精神。欧洲城市最大的吸引力即在于此,尽管这个道理无法跟“隔教”的说。       老派的文笔       简·莫里斯应该是各种旅行手册和游记的收藏家。以前,我读《行纪》(T ravels)里一篇她谈“纸上旅行”的文章,就注意到她的收藏中不乏18、19世纪的珍罕之本。莫里斯说,她最钟爱的旅行指南的章节是1 7 5 8年出版的霍尔博(H orrebow)著《冰岛》一书第12章,题目是“关于冰岛的猫头鹰”,整章只有一句话:“整个岛上任何品种的猫头鹰都没有。”这就是简·莫里斯的幽默了。       是否欣赏简·莫里斯,也许可以当作一种阅读品位的考验。据我所知,中国新一代最好的旅行文学作家赋格就很喜欢莫里斯的作品。当然,莫里斯的英文,今日读来,已觉相当老派,比如《地点》(Locations)一书中有一段谈伦敦圣詹姆斯公园里的飞鸟,莫里斯写道:There never was such an avian anarchy as the go bbling,bobbing,chattering,squawk-ing,scavenging,strutting,pecking,va-riously haughty and ingratiatingm ultitude of birds in St James‘sPark.那一连串嘶鸣、跳动、捡拾、阔步、啄食等鸟的动态的描述语真是“巴罗克式”的,让人想起席特威尔兄弟(Sacheverell Sitw ell和O sbertSitw ell)的游记文笔。曾有人提出,简·莫里斯的文风在其变性后发生过不小的而且是不好的变化,撰写了第一本,也是目前唯一一本,研究简·莫里斯的专著的保罗·克莱门斯(Paul Clem ents)指出一个事实:莫里斯1972年以后的作品在声誉和销量上都没能超过之前的《威尼斯》、《西班牙》、《牛津》等。我认为这个事实根本没有意义,决定一位作家在某个时代受欢迎与否的因素有很多,最主要的因素倒可能是新时代的读者品位不如从前的。至少我没有看出莫里斯文风的显著变化,顶多也只是随着年龄的增长,“酸的馒头”(sentim ental,感伤)的气息稍稍重了一点而已。       她的好文笔当然也成为其作品翻译的障碍,因为要想把这类典雅细腻、古风犹存的文字准确传达过来,实在太难。正因为如此,我多年来只读她的英文原著,对中译本从不抱什么信心。       把历史学家变成猴子       《的里雅斯特:无名之地的意义》是近年少见的糟糕译本,非但伧俗不堪的译笔无法传达简·莫里斯笔触之微妙与优雅,就连不算难的句子的意思也翻译不对,甚至一些常识性的内容也译得荒唐离奇。这样的译本既辱没了简·莫里斯的佳作,恐怕也会令不谙英文或没有机会接触到原著的中国读者扼腕叹息。       为了说明这个译本拙劣到何等地步,现从序言部分挑选了几句最离谱的译文,试加分析;需要说明的是,该书错讹随处即是,下面举出的不过沧海一粟而已。       例一:“回忆至此,本已莫名的怅惘,更那堪盛年不复,壮志难酬,心中不由得五味杂陈。”(第4页)       原文为:None of my responses to these scenes are exuberant,but they are not despondent either.Iam hom esick,I am thinking sadthoughts about age,doubt and disil-lusion,but I am not unhappy.译者所用语言属于典型的陈词滥调,空洞迂腐,与简·莫里斯的文采根本不相类。这两句原文的意思是说:我对这些场景的反应丝毫谈不上兴高采烈,不过也谈不上垂头丧气。没错,我的怀乡病是犯了,我想着年华老去的可哀之事,不无疑惑,不抱幻想,不过倒也谈不上心情有多坏。从文脉上说,简·莫里斯的两句都有转折,在感情的表达上都很克制,迈出半步,还要再找补回一点。而译者的译文则完全是单向度的,囫囵而下,似是而非。       例二:“熟悉它的人则会觉得,它不仅仅是座城市,更代表着一种理想;而对于我们这些热衷于听故事的人来说,的里雅斯特就更独特了。这一切充分印证了奥地利作家罗伯特·穆齐尔的那句名言:刨根问底比妄下断语好得多。”(第5—6页)       原文为:Those who know it better often seem to see it figu-ratively,not just as a city but as an idea of a city,and it appears to have a particular influence upon those of us with a weak-ness for allgory-that is tosay,asthe Austrian Robert Musil once put it,those of us who suppose everything to mean more than it has any honest claim to mean.原文的意思其实是说:对的里雅斯特更了解的人似乎常常将它视为一种譬喻,不是仅把它视为一座城市,而是把它视为一个关于城市的理念,而它对那些爱从譬喻角度看问题的人似乎有一种特别的影响力,所谓爱从譬喻角度看问题的人,用奥地利作家罗伯特·穆齐尔的话说,就是认为任何事物的含义总比它理应包含的多的那种人。别的且不论,“刨根问底比妄下断语好得多”这种译文是怎么想出来的,实在让人感到匪夷所思。       例三:“市中心距斯洛文尼亚仅5英里,向北距克罗地亚10英里。”(第6页)       原文为:The frontier of Slovenia runs five miles from thecitycentre,Croatia begins tenm iles to the south……意思是说,离市中心5英里就是斯洛文尼亚的边境,往南10英里则是克罗地亚的地盘了。“南”和“北”都能搞错,译者是否用心,于此可见。       例四:“这座海港逐渐发展成为一座堪与威尼斯港媲美的大型深水港。”(第7页)       原文为:Eventually they madeit agreat deep-sea port,ineffectthe port of Vienna.意思是说,最终他们把它建设成一座大的深海港口,事实上,成了维也纳的出海港口。“维也纳”居然错成“威尼斯”,还与之“媲美”,译者的头脑到底是怎样运作的?       例五:“商船源源不断地将货物从这里运往世界各地。”(第8页)       原文为:Thebill of lading“Via Trieste”wasfam iliarw herever m erchant ships sailed.意思是说,无论商船开到哪里,当地的人对“途经的里雅斯特”的货物标签都不陌生。原来的译文不过是滥竽充数而已。       例六:“这座海港处境尴尬,就像亚历山大·蒲伯诗中的维斯塔贞女,或是埃塞俄比亚的长臂猿那样,‘遗忘尘世,亦被尘世遗忘’。”(第8—9页)       原文为:……and the citydeclinedintotorpor-as Pope saidof V estal Virgins,andG ibbonofEthiopia,“the worldforgetting,bythe w orldforgot.”意思是说:这座城市衰落停滞了,就像亚历山大·蒲柏笔下的维斯塔贞女或者吉本笔下的埃塞俄比亚一样,“将世界遗忘,亦为世界所遗忘”。吉本在《罗马帝国衰亡史》中用与蒲柏相似的语句谈到过埃塞俄比亚,故云。译者竟因gibbon有“长臂猿”的意思,就把历史学家变成猴子,这真是为译坛添了一个笑话。       □刘铮                 详情 发表于 2013-8-2 07:57
    阿卡迪    文/菲戈 来自《外滩画报》        作为简·莫里斯计划中的“封笔之作”,《的里雅斯特》写出了她一辈子的流亡感,流亡于正统之外,流亡于国家之间,流亡于男女之别,甚至流亡于时间之上。她先后作为男人、女人、青年、老人、士兵、作家来到的里雅斯特,她的身份就像她所面对的这座城市一样边缘和混杂,最终她终于明白,她和她的的里雅斯特互为镜像。             的里雅斯特这个名字不常听到,但很早就记住了,因为听上去很特别。它如今属于意大利,但却怎么都不像,没有意大利地名那种干脆利落,如威尼斯、罗马、佛罗伦萨、热那亚,倒有着中东欧地名的绵长和拗口,像卢布尔雅那、斯雷布雷尼察、门的内哥罗……实际上,的里雅斯特算不算个意大利城市,确实大可考究。“在世界范围内,没有多少人认为的里雅斯特是意大利城市。”        “的里雅斯特的地理位置极偏僻,从地图上看仿佛从西欧大陆伸向巴尔干海域的一座半岛,和意大利仅有一条不到1英里宽的狭长土地相连,其他部分则全被斯拉夫国家包围着:市中心距斯洛文尼亚仅5英里,向北距克罗地亚10英里,距塞尔维亚、波黑和匈牙利也都只有不超过一天的车程。1806年,夏多布里昂来到这里,他说:‘最后再呼吸一口文明的气息,就此踏上荒蛮之地。’”这是《的里雅斯特》一书开头,简·莫里斯(Jan Morris)对这座城市的“地理定位”。而正如我从前在评论库切时曾写到的,一种特点鲜明的地理定位总是伴随着一种自我加强的心理定位,而这种心理一旦形成,又能够超越地理的限制,成为某种“随身携带的外省/异域情结”。作为欧洲的“外省”,的里雅斯特以及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再好不过地诠释了这一点。        连接地理和心理的,通常是历史——地理定位通过漫长历史变迁,积淀为心理构造;反过来,心理状态又对历史事件施加巨大影响,从而造成地理划分的保持或变动。鉴于大多数读者对的里雅斯特这个边缘小城的历史不甚了了,我想还是再引用一段简·莫里斯的文字:“最初的里雅斯特只是伊利里亚地区的一个小渔村,在这片土地上生活着凯尔特渔民……后来,这里沦为神圣罗马帝国的殖民地,改称Tergeste,神圣罗马帝国的殖民行为引起了威尼斯共和国的不满,威尼斯人时常发动突袭,并数度成为这片土地的新主人。公元14世纪末,的里雅斯特当局不得不请求维也纳哈布斯堡皇室的庇护。4个世纪后……的里雅斯特成为哈布斯堡王朝通向世界的入海口,并在哈布斯堡王朝的带领下跻身于国际化港口之列……随着1919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结束,哈布斯堡王朝宣布解体,他们在亚得里亚海域的绝大部分疆土划归新兴的南斯拉夫王国,的里雅斯特港被并入新组建的意大利王国版图……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意大利战败,的里雅斯特再度为列强所觊觎。苏联暗中支持南斯拉夫获得的里雅斯特的统治权,这引起了西方列强的不安……随后的一段时期内的里雅斯特成为各国敌对势力争夺的焦点,一部分被英美占领,另一部分被南斯拉夫占领,其间还曾一度成为联合国荫庇下的中立的“自由区”……1954年,的里雅斯特港口仅中心地带划归意大利,其他绝大部分周边领土仍归属南斯拉夫……的里雅斯特从此成了意大利领土之外的一块飞地,直至半个多世纪后南联盟解体。”        2        简·莫里斯笔下的里雅斯特,主要特性有三个,即边缘性、混杂性和商业性,而三者又是相辅相成的。        的里雅斯特的地理位置,常常让我联想到康德的哥尼斯堡——那个地方从前属于普鲁士,后来效忠沙皇俄国,接着又回到统一的德意志帝国,再后来被割让给苏联,现在则成了波兰和立陶宛包围下的一块俄罗斯“飞地”。它们都处于欧洲地缘的边角,哥尼斯堡在东端,的里雅斯特在南端;都为周围几大势力所包围和争夺,哥尼斯堡处于德国、俄国、波兰和波罗的海诸国的环伺下,的里雅斯特则处于意大利、奥地利、前南斯拉夫以及其他东欧国家的夹缝中。正是这种边缘化,反而给予它们以特殊的空间,发展出繁荣的、独具特色的、以“混血”为特征的文化。康德自然是哥尼斯堡的“代表作”,的里雅斯特虽然没有如此光彩夺目的“本土”大师级人物,却是吸引全欧洲的天才来此生活、历险和创作的磁石,简·莫里斯不厌其烦地讲述了他们的故事:卡萨诺瓦、温克尔曼、夏多布里昂、司汤达、康拉德、乔伊斯、伊塔洛·斯韦沃、蒲宁、萨巴、威尔第、托斯卡尼尼、马勒、弗洛伊德、理查·伯顿、埃贡·席勒、托马斯·曼。        正是因为地处各大“板块”的边缘,的里雅斯特在挤压和渗透下变得异常混杂,在欧洲这个现代多民族国家概念的创生地,它显得很另类。“它是各民族聚居的天堂,拉丁人、斯拉夫人、条顿人在这里融合聚居;它更是三教九流的乐园,艺术家、离经叛道之士,甚至叛徒、流亡者都在这里睦邻而居。”乔伊斯曾抱怨奥匈帝国境内有100个民族、1000多种语言,而作为帝国的出海口,“混血”更是“的里雅斯特的传统”。这里的人们民族属性混乱不堪,国籍更是一笔糊涂账。“对于大多数的里雅斯特人而言,祖父母辈可能还是奥匈帝国子民,到父母出生时却变成了意大利人,等到自己这一代则成了自由领土的市民,而孩子辈则又重新做回意大利人;就在几公里外的边界附近,还有老人曾在有生之年经历过奥匈帝国、意大利、德国、英国、南斯拉夫、斯洛文尼亚等多国轮番统治。”        在一个强调定居、民族、纯正等“固有”价值的世界上,自称“流亡者”的简·莫里斯对的里雅斯特情有独钟,很大程度正是因为这边缘之地,让无数“流亡者”如同来到梦寐以求的“天堂”,从而迸发出杂乱而巨大的创造力——东南欧之于欧洲,很像西部之于美国、高加索之于俄国,都是“一方神秘而独特的领地”。        但这里自有另一股力量,与边缘和混杂相抗衡,防止了的里雅斯特变成墨西哥城或里约热内卢那样近乎彻底混乱的大都市。作为奥匈帝国海岸线上难得的天然良港,的里雅斯特不仅吸引来众多“艺术家、离经叛道之士、叛徒、流亡者”,更多的还是贵族和资产阶级,前者带来了风度,后者带来了秩序。“华丽的建筑,优雅的华尔兹舞曲,整齐划一的制服,雷沃尔泰拉男爵家族的传奇,以及频繁来访的皇族,孕育了一代又一代有教养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在我看来,正是资产阶级这一社会阶层的出现,促进了社会文明的平衡,削弱了贵族阶级的妄自尊大,遏制了普罗大众的愚昧粗俗。资产阶级成就了的里雅斯特的内在气质。商贾与知识阶层结成了联盟,共同提升了城市的气度和视野,使它不再是一座只追逐利润的城市。”(说实话,读这段话的时候,我不止一次想到三四十年代的上海)可以说,这是一种更大尺度上的混杂:有序与无序的混杂,优雅与粗俗的混杂,商业与文化的混杂,保守与冲动的混杂,而创造力便在这混杂与平衡之间蓬勃生长。        3        简·莫里斯今年84岁,是著名的英国诗人、小说家和游记作家,不仅小说曾入围布克奖,游记更被认为是英国散文的“极品”。谈及莫里斯,她(他)的八卦无论如何是绕不过去的。这位原名James Morris的老兄,1972年,在结婚23年、生了5个孩子后,做变性手术,成了Jan Morris大姐。由于当年英国还不允许同性婚姻,她和发妻伊莉莎白不得不离婚。又过了36年,82岁高龄的简·莫里斯如愿以偿地和伊莉莎白“复婚”——其实,变性后她们始终住在一起,只不过对外称伊莉莎白为“弟媳”。……        变性经历在简·莫里斯的写作上打下了深深的烙印。事实上,变性后,她的书越写越好,融男人的视野与女人的感性于一炉,既有对历史、人生的追问与哲思,又饱含难舍的情怀、细腻的咏叹。虽然称其为“二战后最伟大英国作家之一”略嫌夸张,但仅就《的里雅斯特》一书而言,确非凡品。在这部计划中的封笔之作里,简·莫里斯写出了自己一辈子的流亡感,流亡于正统之外,流亡于国家之间,流亡于男女之别,甚至流亡于时间之上。        她先后作为男人、女人、青年、老人、士兵、作家来到的里雅斯特,她的身份就像她所面对的这座城市一样边缘和混杂,最终她终于明白,她和她的的里雅斯特互为镜像。“正如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所说的那样,‘作家本意在刻画世界,最后却发现自己笔下的世界,宛如一面镜子,映照出的无外乎我们自己。’我也深有同感,毕生行走世界,热衷于旅行写作,最后发现自己笔下的的里雅斯特,却如镜中的自己。”        她对的里雅斯特魂牵梦萦,一次次去而复来,却又从来不属于它,因为“生长于英格兰的我,一直视威尔士为灵魂的家园,威尼斯的景致也比的里雅斯特更胜一筹,曼哈顿和悉尼都更令我心潮澎湃……”但的里雅斯特终究对这位“内心流亡者”有着特殊的Meaning,“踏入这方土地,就意味着你已告别熟悉的故土,进入了未知的领地。这个世界你似乎从未来过……不过,流亡也意味着你获得了全新的自由……”这,不正符合的里雅斯特那永远沉静而又永远漂移的内在特性吗?“在这里,幻想的力量总是大于现实……”        4        虽然整本书的译笔,除了一些难以避免的知识性瑕疵,总体还比较流畅甚至典雅,但我对译者把书的副题“The Meaning of Nowhere”译成“无名之地的意义”却很不满意。Nowhere与“无名之地”区别还是蛮大的,我倒宁可借用另一个更有名的莫里斯——威廉·莫里斯那部名著的中文名字,把它译为“乌有之乡”。        某种意义上,也可以把《的里雅斯特》一书看成是此莫里斯向彼莫里斯致敬之作——威廉·莫里斯那些豪迈刚健的“乌有乡消息”,经过简·莫里斯富有女性气质的中和,变成了漂浮在某个现实之地上空的梦幻气息。        19世纪空想社会主义者心目中的理想世界,既是纯粹的想象又似乎伸手可触,因此一方面始终自称是虚幻之地,一方面又被实实在在地加以描绘,让读者如同身临其境。然而经过两次世界大战,又历经冷战、苏东解体和东南欧的重新巴尔干化,简早已不可能去相信威廉心目中的人间天国,她所能做的,无非是赋予现实中魂牵梦萦的地方以一种永久而浓烈的梦幻气质,从而将其转换成为一个可供想象的“别处”,以替代那种彻底建设一个新世界的雄心壮志。        因此,将Meaning译成“意义”虽不能算错,却无法体现贯穿全书的那种百转柔肠、千种况味、万般无奈;更何况“意义”接近于“定义”,过于偏重固定涵义的一面,与简·莫里斯在本书中强调的边缘、混杂、移动、非主流等题旨不太协调。我觉得译成主观色彩更浓、更强调感受而非客观意义的“意味”,要更贴切一些。由此,从某个终将成为现实的地方提前透露出来的“消息”(News from Nowhere)才被转化为Meaning of Nowhere,即从某个现实中的地方发现、显明、铺展出来的别样“意味”。后者的目标远不如前者那么远大,仅仅提供了对庸常现实生活的有限超越,然而却更感性,也更安全。        是的,如果你有种种厌倦、迷茫、失落的情绪,不妨试着捧起这本书,从亦真亦幻的的里雅斯特开始,体会那“直达内心、超越现实、孤独忧郁、一往而情深”的“乌有之乡”;你不妨把这看作是学习如何过一种“内心流亡”生活的预备课程—起码对我来说,那是更有“意味”的生活。     详情 发表于 2013-8-9 23:09
    我知你    作为游记文学的代表性作家,步入耄耋之年的简莫里斯回顾自己半个世纪的历程,写下《世界:半个世纪的行走与书写》一书。20世纪50年代至21世纪初,作为媒体记者和游记作家的简莫里斯的足迹踏遍世界各个角落:见证人类登顶珠穆朗玛峰到亲历二站后对战犯的审判;品尝了西班牙的贵腐葡萄酒又体验了中国的神奇药膳;从众人向往的旅游胜地到名不见经传的北非村庄,简莫里斯已经超越了旅游者的身份,而更似一位形貌低调的当地居民。她不写名人政客,只写斜阳下匆匆回家的士司机的会心一笑、街头巷尾值得流连徘徊的小风景,她笔下的那个城市经她雕琢而散发出别样光芒。正如莫里斯在访谈时所说,她常无目的地闲逛以及像狗一样咧嘴微笑在城市里行走,正是这样的一种姿态使得她的游记散文洋溢着斑斓色彩、渗透着智者的哲思。  详情 发表于 2013-8-12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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