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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杰疑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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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ef
看到倒数第二章,当波洛罗列出一条条真正的罪犯拥有的特征,而这些特征整齐划一的指向一个人。尽管不想相信,但也只能无奈的承认,继圣诞奇案之后,我再次被摆了一道。圣诞奇案里,罪犯是个警察。而罗杰疑案里,罪犯则是第一人称叙述者,一个被描述成黑斯廷斯接班人,有比肩华生希望的家伙。看到这,真是有种想以头抢地的冲动。果然在侦探小说中,除了侦探本人,所有人都有可能是凶手。你说警察?开玩笑,知法犯法向来最过瘾。你说助手?波洛那叫打入犯罪分子心灵内部。
郁闷归郁闷,还是得佩服阿婆的功底。把凶手变成第一人称叙述人,还能在倒数第二章之前以一种绝对客观,不容置疑,我就是个打酱油的姿态叙述整个案件进展,与此同时,把读者耍的团团转。光是这样的写作技巧就足够让罗杰疑案成为阿婆的N大杰作之前列了。
当然,罗杰疑案的强悍之处远不止写作技巧这么简单,要是光会点技巧性的东西,那么四姐就可以了,何劳阿婆出场。在罗杰疑案的破案思路中,波洛一直在强调一点: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所有人都在隐瞒一些事情。这就像寻宝一样,除非每个人都把自己的那块藏宝图拿出来,否则永远找不到最终的宝贝。拉塞尔含糊其辞拼命想藏起那个就像自己人生污点的儿子,费洛拉害怕偷钱的事实曝光自己一直以来淑女名媛的形象毁于一旦,厄休拉无法控制的怀疑拉尔顿却又无法说出自己的身份,帕克不愿自己曾经勒索的犯罪和现在也蠢蠢欲动的贪婪之心暴露。每个人都有太多的顾虑而欲言又止,给一个原本不那么复杂的事件涂上一层又一层迷雾。波洛的高明之处就在于不是一门心思的扎入案件之中,而是选择先来吹散那些迷障。要是扯深点,不止罗杰这个案件,生活中所有的事情也都不过如此,本来很简单的东西,就因为一个个无法说出真心话的人而变得无比复杂,然后人们又回过头来反复嗟叹世事的复杂多变。说句唯心主义的话,风也没动,幡也没动,动的是人心罢了。
除了故事的中心主干,波洛提到了一件颇有意思的事情,说高雅点叫职业敏感。正是因为这一点,帕克注意到了观察力远比他敏锐的其他人所没有注意到的椅子位置的改变。这点在外人看来还很不可思议,但对帕克来说却再正常不过了,因为那是他每天的工作。熟能生巧,某过于此吧。而我们所说的天赋什么的估计也有不少是这样的。
关于结局,我不得不说阿婆的风格是在和东野大相径庭,要是东野,肯定会扯出至少5章凶手和被害人的种种渊源,以昭示人性的本质。而在阿婆名下,事情远没有那么复杂,人为财死,就这么简单,想多了的人面壁去吧,我已经面过了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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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猪
罗杰疑案是我读的阿加莎克里斯蒂(好吧,我就和大家一样叫她阿婆吧)的第一部书。那时候是初中,从我们那所小学校的图书馆里借的。当然这不能跟那些小学就读完了阿婆所有书的孩子相比了,不过这本书带给我的阅读快感却没有区别。那时候我还只是一个懵懂的小孩子,寄宿在亲戚家里,不过他们因为另有住处基本不过来,所以房子里基本就我一个人,从那时起,我就习惯了一个人生活,虽然直到最近才学会了做饭。因为是一个人,所以朋友们经常到我屋子里找我玩,现在想想,我那里每天都很热闹,离学校又近。偶尔睡过了,就等着听学校放的课间操,趁着大家做操的时间偷偷溜进学校。也就是因为一个人住,所以晚上总有大把的时间来读书。很多对我很有意义的书就是那时候读的,其中就包括这本。
那时候我什么书都看,武侠、侦探、文学名著等等。有的现在还记得,有的早已忘记。我想读书和交朋友差不多。只有阅读过你才能有所鉴别。
这本书伴着我的懵懂岁月留给我深刻的印象。如果放到现在,阿婆这种叙事的方式,一定不会是我喜欢的那种。单线的叙事手法,缓慢的节奏,还有时刻凸显的英式风格。也许我是老了,非得寻找更大的刺激而不是沉迷于与作者的斗智中。这也就可以解释问什么现在我拿起阿婆的书,总觉得无从读起了。
但是,经典的书就是有这种不会随着时间推移而消逝的魅力。这本书在最后揭露谜底时留给我的震撼,即使现在我很平淡的在写这点小字的时候也依然使我的双手颤抖。也许第一次总是会让我们记忆许久的吧。
真希望能再看到这样的好书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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