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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卷五·魔龙的狂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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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冰与火之歌(13卷5魔龙的狂舞上)》是当今欧美最著名的奇幻作家乔治R.R马丁的代表作,本卷的故事平行于第四卷,为另一条王国兴衰的主线。
  龙女丹妮、侏儒提利昂、铁民之子席恩、守夜人军团领袖琼恩……
  每个人被焦虑、纠结、无奈充斥,在理想的梦幻中被现实重重围击,遍体鳞伤,失败!失败!失败!但没有失败哪有成功,更没有成长。他们在寻找,寻找冲破阴霾的的希望之光,寻找最真实的自己。
  《冰与火之歌(13卷5魔龙的狂舞上)》悬念重重,是否在为涅槃重生做完美铺陈?灰暗天空,苍白雪地,血红火焰,蓝黑海洋,这不是五彩斑斓童话故事的色彩,而是属于现实的颜色,冰冷、血腥、残酷的冰与火之歌!

作者简介
  作者美)乔治 R. R.马丁(George R. R. Martin)
  乔治R·R·马丁,1948年出生于美国。世界级奇幻大师。其著名小说包括《热夜之梦》、《沙王》、《光逝》、《风港》、《图夫航行记》、《局中变》、《子女的肖像》等。迄今为止。他已获包括四尊雨果奖、两尊星云奖、一尊世界奇幻文学奖,一尊世界恐怖文学奖、十一尊轨迹奖在内的无数奖项。“冰与火之歌”乃是他封笔多年后的复出作品.却以厚积薄发之势,彻底颠覆了文学界对于奇幻小说的认识与概念。2011年,美国《时代周刊》将马丁评为“全世界最有影响力的一百位人物”之一,肯定了乔治·马丁在欧美文坛上的至尊地位。

最新书评    共 2 条

Magicw     最近被这部小说折磨的死去活来,痛不欲生……因为,它实在是太引人入胜,太过丰满和宏大,同时又太过精致和细腻了,轻而易举的摧毁了我所有的抵抗力,我成了阅读的奴隶,却又乐此不疲。那感觉就像在炎热的沙漠里喝着一杯冻柠茶,潜意识中的我无时无刻都在想着用尽力气把所有的甘甜和凉爽吸入口中,大脑中那个理智的我却又在担心着喝完最后一滴冻柠茶之后该怎么办,最后自己骂自己一句“日后再说吧”,于是继续每天吃完晚饭之后我所做的就是打开这部书,贪婪的吸吮着这部书中所有的故事和细节。       小说架构在完全虚构的空间和时间维度上。但是故事发生的主要场景—维斯特洛大陆的风貌和生活方式却基本上与欧洲中世纪封建社会形态非常相似。国王,伯爵,领主,骑士,城堡堆砌出一个充满质感的真实的世界。其中,马老爷子耗费大量笔墨,同时也引起我极大兴趣的就是对于比武大会的种种叙述。       在冰与火之歌的世界中,比武大会是一项重要的社交活动,平民,佣兵,骑士,领主,甚至是国王都在这一群众性体育运动中收获着最原始的欢乐和无上的荣耀。无数情节伴随着比武大会展开,同时也把像我这样的读者带入进中世纪的文化氛围之中。其实,这种比武双方手执长矛,驾着骏马,快速相向冲击,并用长矛戳刺对方身体的比武方式在其他的影视和文学作品中我也多次见到过,但是这种比武方式总是给我一种雷人的感觉,我也在怀疑历史上是否真的存在过这种比武方式,亦或是文艺作品刻意为之。于是,我Google之,Wiki之,百度之,希望还原出历时上真实存在过的比武大会的原型。下面来看看我的成果吧。      【起源和历史】    在中世纪(Middle Ages)和文艺复兴时期(Renaissance),比武大会(Tournament)是一项流行的骑士之间的比赛,起初是骑士们在作战之余的一种战斗演练,之后逐渐发展成一项吸引大量观众的大型活动,当然在比武大会中取得胜利也是英勇卓越的证明。比如在《冰火》卷二中,兰礼拜拉席恩称王之后,布蕾妮就因在行军路上,苦桥附近的116名骑士参加的团体比武中取得了优胜,并因此成为兰礼的彩虹护卫。       历史上有据可查的第一次比武1095年在弗兰德尔举行,列文的伯爵亨利三世因此殒命。然而到了1130年,教皇首次颁布了禁止比武令,不过民间对此阳奉阴违。       法兰西比武的鼎盛时期在12世纪七八十年代。期间涌现了骑士比武的楷模式人物——威廉马歇尔。此君是一男爵幼子,没有封地,全凭在比武场上浴血拼杀,闯出了自己的一番天地。他于1167年行剑礼后就频繁参与比武,成为了当时最富盛名的骑士英雄。1170年,英王亨利二世甚至委托他对自己的儿子进行骑士教育。马歇尔凭借比武还获得了一门好姻缘——他与英国最富有的女继承人结婚,成为了彭布罗克的伯爵,甚至在1216-1219年当上了英格兰摄政王。他的传记中提到他共参加12次比武。同样是他的传记记载,在法兰西北部,平均14天就有一场比武。       法兰西是骑士比武的故乡。而12世纪的英国,大部分时间是禁止比武的,于是导致相当一批英国骑士,涌入法国,在比武场上建功立业。直到1194年,狮心王理查才允许英国举行比武,但要对参赛者征税。据说一个重要原因是“不能再让法兰西人骂英格兰骑士既不机敏又缺少比武经验。” 而法兰西式比武在德意志发展缓慢,以至于德意志骑士因为骑术不佳,长期受到法兰西骑士的嘲讽。      【规则】    邀请:正式的比武必须提前3至6周发出邀请。比武时间多选在星期一。人们派出使者,发出信件,甚至贴出告示公布比赛的信息,有时也会向某个特定对手发出挑战。比赛胜利者往往会获得某种奖品。例如,1215年一些英格兰的男爵向阿尔比内托的威廉发出了比武邀请:“我们通知你,也敦促你,为了自己的名声,请备好马匹与武器,前来参加比武。谁要是获得优胜,就将获得某位女士为比武准备的一只熊。”而在1280年马格德堡圣杯节,比武的彩头是一名妓女。       队伍分组:比武开始前,骑士们会共同商议规则。多数情况下,分为两组,并确定身份最高者为双方首领。同时要精心分配,使两组人数大致相当。1124年举行弗利萨赫比武时,一方是奥地利公爵为首领,旗下有8位诸侯的骑士,另一方是伊斯特利亚的诸侯,也是8位领主提供人数不等的骑士,而双方总数恰好是各300人。有些骑士比武的规模惊人,比如1184年在美因茨为国王的两个儿子举行行剑礼后的比武大赛,据说参赛者竟有2万人之多。       财政条件:比武前需要澄清财务方面的问题。一般会规定双方各拿出一笔“赎金”,失利后付给胜利者,或者以自己全套骑士装备为赌注。       安全区:比武的每一方会设定一个安全区。可以在那里安置俘虏,并保证己方不受攻击。这个区域称作fride(篱笆区),有时也称作hamit、litze。13世纪后,划定比武区的做法越来越流行。一般一个保护区在城外,一个在城内,于是比赛双方自然就分为了内方与外方。内方一般是“主场”的贵族,而外方多是远道而来的客人。       比武方式:12世纪比武的骑士队伍总是以完整队形进行正式较量。最重要的是发动攻击时要保持紧密队形,集体冲锋打乱敌人,如果第一次冲锋得手,一般会杀个回马枪,从敌人背后发起第二轮冲锋。具体的比武技巧中,一般提到有五种刺法(长矛),依次为zem puneiz,ze triviers,zentmuoten,ze rehter tjost,zer volge。具体指什么一直未有定论,不过一般认为依次是集体正面进攻,侧面冲锋,单兵举矛攻击,原地举矛攻击,从后方举矛攻击。冲锋之后往往陷入混战,此时的目标是尽可能多地将敌人打下马来,使之丧失战斗力或被俘。抓俘虏一般由两种方法,一是用武器顶住敌人,迫使他认输并交出抵押品,二是强行将敌人拖到己方安全区,后者难度很大,因为往往是要将敌人连人带马一起拽走,而且还要抵挡敌人友军的干涉,但此种方式被认为功勋卓著。       打手:比武中,主人能够获得手下骑士学徒或仆人的支持。这些人以棍棒为武器,被称作“打手”。他们穿着铠甲,戴着头盔,手持钉满了铁箍的棒子。贵族们虽然对他们不屑一顾,但这些人又可谓重任在肩,尤其是抓俘虏的时候。维尔茨堡在《恩格尔哈德》中记载,里乌岑的国王被俘虏时,一方面被敌方骑士生拉硬拽拖向安全区,一方面身边围拢了多名打手用大棒痛击国王的胳膊和腿。有时候因为打手过于凶神恶煞,有辱斯文,骑士比武前也会商定均不带打手。       钝兵器与锐兵器:12世纪的比武所用武器往往与实战相同,因此死伤甚多。之后比武开始逐步使用钝兵器以减少伤亡,一般是将矛尖弄钝并磨去剑锋。13世纪末期钝兵器基本在比武中取代锐兵器(当然偶尔也有意外事故),传统的危险的集体比武从此寿终正寝。      【马上长矛比武】    马上长矛比武(Jousting)是比武大会的重要项目之一,但从未成为比武大会的主角。《冰火》卷一中,在君临举行的首相比武大会上,“百花骑士”和“魔山”进行的就是这项比赛。参赛的骑士一般都备有三种武器:长枪、单手剑和一种匕首(Rondel)。比赛时把对方打下马的骑士为该局的胜利者。若两名参赛者同时下马,该局视为和局,比赛则会由比剑决定胜负。若两人均未被击倒,胜利则归于长枪损毁较严重的一方,因为那是较重的一击,或与对手有较长接触的迹象。马上比武通常采用三局两胜制。      【赌注】    比赛中的获胜者可以获得失败者的马或者铠甲。       兴之所致,查了这些内容,其实是为了把自己内心的冰火世界构筑的更加真实。就像马老爷子讲的“最好的奇幻是用梦的语言写作的。它鲜活如同梦的鲜活,它真实超越现实的真实……至少在一瞬间……我们醒来前那漫长而奇妙的一刻。”       我沉醉在这梦中,请不要叫醒我,至少,请不要用挖坑这种残酷的方式叫醒我。在这里以旧神之名祈祷,坑已然越挖越大,祝愿马老爷子在把坑填平之前,身体健康,一饭三遗矢。也祝所有的读者筑梦愉快。     详情 发表于 2013-7-21 17:28
威廉勋     虽然这一部中没能出现当年说好的"魔龙狂舞",几条龙大部分时间被关在金字塔内,直到结尾被放出,拉开了奴隶港大战的序幕.但这一本的大战前铺垫非常精彩,即使2场决战被放在第六卷也不使本书显得逊色.    《魔龙的狂舞》最令我高兴的就是之前零散的线索都交织在一起。本书围绕2条主线:北境临冬城之战与海外奴隶港之战展开,涉及书中大部分主要人物。    先说北境方面。第四卷失踪的3大主角都回来了,三个人占了全书73章中的几乎一半。琼恩有十三章,作为主角他还有更重要的主线——异鬼——需要处理,所以其实和北境之战关系不大。不过前半段他和战争的主角史坦尼斯有很多对手戏。    史坦尼斯这次为了赢得北境诸侯的支持以便卷土重来,向占据临冬城的卢斯波顿开战。北境这回集体出动,还拉上回不了家众位铁民。就装备而言卢斯波顿占优势,他手下还有弗雷家族的兵马,北境的白港、荒冢地等大家族投靠他。而史坦尼斯虽然人不多,而且在寒风中行军,但是投靠他的北境家族都是真的恨卢斯伯顿入骨,怀着破釜沉舟的决心只求打下临冬城。而伯顿手下则没什么忠心的人,其中白港曼德勒大人来临冬城还是为了做弗雷派。另外卢斯伯顿还派了阿尔夫卡斯塔克假装投靠史坦尼斯,但是由于席恩从城里逃到史坦尼斯营中,导致卡斯塔克大人就这么安息了,手下人马归史坦尼斯所有。    时隔2卷,席恩又露面了,作为POV介绍临冬城的情况。前两卷之所以没出现临冬城的原因也揭晓:因为在拉姆斯伯顿的统治下,临冬城只剩个惨字。席恩自己一直被关牢里,还经受了酷刑。    离开长城后,史坦尼斯的情况由深林堡的阿莎介绍,总体而言就是在冰天雪地里行军。    以上是北境的情况,下面说一下奴隶港:          “不。听我说,丹妮莉丝·坦格利安。玻璃蜡烛在燃烧。很快白色母马就要来临,还有跟随在她身后其他的东西。海怪和黑色的火焰,狮子和狮鹫,太阳之子和戏子的龙。不要信任他们中的任何一个。记住不朽者的话。小心洒满香水的总管。”       从一开始丹妮莉丝是独立的一条线,和韦斯特罗没什么交集。第二卷结尾巴利斯坦投靠她,第四卷道朗亲王透露出某些信息,而到了这一卷,韦斯特罗关注她的各大势力都已显现。    玻璃蜡烛:马尔温博士,上一卷结尾显示他已前往奴隶港,也许以某个化名出现在本书中。    白色母马:瘟疫    海怪:维克塔里昂    黑色的火焰:可能是鸦眼和他手下男巫,鸦眼无疑不会放心他弟弟的    狮子:提利昂    狮鹫:琼恩克林顿,和伊耿在一起    太阳之子:昆汀马泰尔    戏子的龙:雷加之子伊耿,他的后台则是“戏子”瓦里斯    香总管:小恶魔、大熊和红袍僧乘的船,可能是提醒丹妮你家大熊回来了       这群人中最先到达的是昆汀,其他人还没到。伊耿走了半途因为提里昂的建议决定不去了,直接登录韦斯塔罗。维克塔里昂海上行军。    最曲折的是提利昂。他最先是和伊耿一路的,但后来被乔拉默尔蒙拉去奴隶港,不料遇上风暴跟海盗,被卖成奴隶,主人则是弥林城外反对丹妮莉丝的一伙,然后苍白母马来了,主人奄奄一息,体里昂和乔拉趁机加入次子团,和丹尼利斯一墙之隔。而昆汀的旅途也比较类似,加入了风驰团,只不过结局却很惨。另外,昆汀的经历其实和提里昂有很多对应的地方,这是不是在暗示昆汀自以为是三头龙之一但是错了,提里昂才是。  详情 发表于 2013-7-22 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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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3-7-7 15:45:30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序章


  夜风中飘荡着人的气味。


  狼灵停在一棵树下抽抽鼻子,灰棕色的皮毛上洒满斑驳的阴影。一缕微风为它带来了人的味道,淡淡味道中混合中狐狸,野兔,海豹和雄鹿的气味,甚至还有狼的。狼灵知道,那就是人的味道。旧皮的味道,死亡和酸臭的气味,潜藏在更浓厚的烟,血和腐烂的气息中,只有人才会剥下其它野兽的毛皮,把它们穿戴在身上。如同狼一样,狼灵并不怕人。它肚子里填满了仇恨和饥饿,它发出一声低吼,呼叫它那独眼的兄弟和狡猾的妹妹。它穿过树林,它的伙伴紧跟在后面,它们也都闻到了气味。在奔跑时,透过它们的眼睛瞥到自己奔跑在前。尖嘴中呼出白色而温暖薄雾,爪子中结着冰,像石头般坚硬,狩猎开始了,猎物就在前面。血肉,狼灵想到,肉。


  落单的人是脆弱的。尽管高大而健壮,有着锐利的双眼,但双耳却很迟钝,鼻子也不灵。麋鹿和野兔逃的太快,熊和野猪要一番恶斗。成群结队的人更加危险。在狼群接近猎物,狼灵听到了一只幼崽的尖叫,昨晚下的积雪在笨重的男人爪子下碎裂的声音,吱嘎作响,那个人背着一只灰色的长爪。


  剑,体内响起一声耳语,刺穿。


  树木长出了冰牙,和棕色的裸枝纠缠在一起。“独眼”闯过矮树丛,雪花纷飞。它的伙伴紧跟着。爬上山峰,冲下斜坡,直到树林在他们前面散开,人就在那里。一个是母的,她的幼崽用绳索绑在身后。留她在最后,耳边轻响着低语,男人更危险。男人和狼互相冲对方咆哮着,但狼灵能嗅出他们的恐惧。一个人有着和他个子一样高的木牙,他掷出来,但他的手抖了,木牙飞到了一边。


  然后伙伴扑向了他们。


  它独眼的兄弟把那个投掷者撞倒在雪地,撕开正挣扎着他的喉咙。它的妹妹溜到另一男人的背后,从后面解决了他。留给它的是那个女人和她的幼崽。


  她也有支牙,一支短短的,骨制的牙,但当狼灵的爪子趴在她大腿上时,她扔掉了它。在她倒下时,她用双臂抱紧了那个吵闹的幼崽。在她的皮毛下面只有皮肤和骨头,但她的乳房充满乳汁。幼崽是最甜美的血肉。狼把最好的部分留给了它的兄弟。尸骸狼藉,冻雪变成了粉红色,它的伙伴正在填饱它们的肚子。


  几里格以外,在一间茅草屋顶,有着一个出烟孔和夯实地面的粘土垒成的简陋窝棚里,瓦拉米尔一边抽搐地咳嗽着,一边舔着嘴唇。他的双眼血红,嘴唇干裂,喉咙饥渴,尽管饥肠辘辘,嘴里却充满了鲜血和脂肪的味道。一个婴儿的血肉,他想到,回忆起班普。人肉,他已经堕落到渴望人肉?他几乎能听到哈根在冲他怒吼:“人可以吃野兽,野兽也可以吃人,但人吃人就是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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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3-7-7 15:45:31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禁忌,几乎是哈根的口头语。禁忌,禁忌,禁忌。吃人肉是禁忌,附身狼身同狼交配是禁忌,附在人身上是最大的禁忌。哈根太软弱了,害怕自己所拥有的力量。当我撕碎他的第二条命时,他孤单地哭泣着死去。瓦拉米尔吞食了他的心脏。他教会了我许多许多,我从他身上学到的最后一样就是人肉的味道。


  但那是作为一只狼干的。他的牙齿从未触及过人肉。他不应嫉妒正在大嚼的伙伴。那些狼同他一样肚子瘪瘪,憔悴,冰冷而饥饿,那些猎物 … 两个男人,一个女人,和一个怀抱里的婴儿,没能逃脱死亡。无论如何他们都要死,严寒或者饥饿。这样的死法或许更好,干净利落。慈悲。


  “慈悲”他大声说,他的嗓子干涩,但能听到人的声音让他感到高兴,就算是自己的。空气潮湿而且发霉,地面又冷又硬,他的火堆带给他的更多的是烟而不是热。他尽可能的靠紧火焰,不停的抽搐和咳嗽着。裂开的伤口抽动着,鲜血淌到了裤子里,一直流到了膝盖,干涸的血迹凝成了棕色的硬斑。


  希斯尔警告过他,“我已经尽可能包扎好啦,”她说,“但你需要休息等它愈合,否则伤口又会开裂。”


  希斯尔是他最后的同伴了,一名矛妇,像颗老树根,满身的褶子和疙瘩。其他人一个个离开了他们,落在身后或者消失在前方,返回到他们老家,或者乳河,或者哈德镇,也可能孤独的死在树林里。瓦拉米尔不知道,也不关心这些。我本来应该抓住机会附身在他们中间一个。那双胞胎中的一个,或者脸上有着刀疤的那个壮汉,或者有着一头红发的那个年轻人。但他害怕,他们可能会醒悟过来发生了什么,然后可能会摆脱掉并杀了他。哈根的话也影响了他,因此那些机会都放过了。


  那次战役之后,有成千的人努力要穿越森林,要逃离在长城那里降临在他们头上的那场屠杀,又饿又怕。一些人商量着要返回他们遗弃掉的老家,还有人策划再偷袭一次城门,但大多数人茫然若失,不知道该去哪或该做些什么。他们逃避那些黑衣乌鸦和灰色盔甲中的骑士,但仍被紧追不舍。一路上每天都留下越来越多的尸体,有的死于饥饿,有的因为严寒,或者疾病。在追随“塞外之王”曼斯·雷德南下时曾亲如手足的人们,现在也开始自相残杀。


  曼斯垮了,幸存者用绝望的声音互相唠叨,曼斯被俘,曼斯死了。“哈犸死了,曼斯被捉去了,剩下的都跑光了,只留下我们,”希斯尔在包扎他伤口时声称。“托蒙德,哭泣者,六形人,所有勇敢的掠袭者,现在他们在哪啊?”


  她不认识我,瓦拉米尔想到,为什么她认不出我?没有野兽的陪伴他看起来不再像个大人物了。我是瓦拉米尔,“六形人”,同曼斯·雷德一起分享过面包。在他十岁的时候,他自称瓦拉米尔。一个与首领相称的名字,一首歌谣的名字,一个强大而可怖的名字。但他逃离那些乌鸦时像只受惊的野兔。恐怖的首领瓦拉米尔已经变成了懦夫,但他不能让她知道这些,因此告诉这个矛妇他的名字是哈根。后来一直疑惑为什么当时偏偏那个名字出现在嘴边,我吃了他的心,喝了他的血,可他仍一直纠缠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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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3-7-7 15:45:32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有天,在他们逃跑的路上,一个骑着憔悴的白马的骑手,飞驰着穿过丛林,大喊着他们应该前往乳河,在那里,哭泣者正在召集战士,准备跨过骷髅桥攻打影子塔。不少人随他而去,但更多的人没有,之后一个穿戴着皮毛和琥珀,严肃的武士,在篝火间往返呼吁,所有的幸存者应该向北,在瑟恩的山谷那里有一个避难所。为什么他会认为在那里会安全,连瑟恩人都逃离那个瓦拉米尔从未听说过的地方,但几百人听从了他。更多的人追随一位森林女巫,她预言会有一支船队来接走自由民。“我们必须找到海,” 鼹鼠之母呼喊到,和她的追随者转向东方。


  如果更健壮一些的话,瓦拉米尔可能也成为他们中间一员。海是灰暗,冰冷而且遥远的。他知道自己不能活着看到它。他死过了九次,这次将是真正的死掉。一件鼠皮披风,他回忆起来,他捅了我,就为了一件鼠皮披风。


  它原来的主人已经死了,她的后脑变成了掺着骨头渣子的粉红果酱,但她的披风看起来又厚又暖。那时正下着雪,而瓦拉米尔又在长城丢了自己的披风。他的睡袋,羊毛衬衣,羊皮靴和皮手套,他贮藏的蜂蜜酒和食物,从他睡过的女人得到的几把头发,甚至曼斯赠与的金臂环,统统丢下了。我被烧焦,死掉,然后又逃跑,因为伤痛和恐惧几乎疯掉。这些回忆仍令他感到羞耻,但逃跑的不止是他,成百上千的人同样落荒而逃。战役输掉了,骑士们来了,穿戴着盔甲,无法匹敌,杀掉所有敢抵抗的人。不逃就是死。


  但是,没那么容易逃脱掉死亡。在森林里,当瓦拉米尔撂倒那个女人之后,跪下要从她身上剥下披风时,根本没瞧见那小子,他突然从藏身之处跳出来,把一边长骨匕首捅进自己身体并把披风从他正要攥紧的手中夺走。“他妈,”希斯尔稍后告诉他,在那小子逃掉之后。“那是他妈的披风,当时他看到你正抢劫她 …”


  “她已经死了,”瓦拉米尔说,因为她的骨针穿过皮肉而战栗。“有人敲破了她的脑袋。某只乌鸦干的。”


  “不是乌鸦,是硬足民,我瞧见了。”她的针将他的伤口缝合。“野人,谁能驯服他们啊?”没人。如果曼斯死了,自由民也就完了。瑟恩人,巨人,硬足民,有着锉刀般牙齿的穴居人,驾着海象骨战车的冰封海岸原住民 … 全都完了。连乌鸦也会,他们可能还不知道这点,那些黑衣混蛋接下来就要完蛋。敌人来了。


  哈根粗野的嗓音回荡在他脑海里。“你将死个十来回,小子,每回都够受 … 但当你真的死掉,你将会重生。第二条命将更单纯和甜美,他们是这么说的。”


  “六形人”瓦拉米尔马上就会知道这个真相了。他能从混浊的空气中飘荡着的烟里嗅出死亡的味道,能用滑进衣服里触摸伤口的指尖上感觉得到,他体内已经冰凉,冻彻骨髓,这刺骨的严寒将把他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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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013-7-7 15:45:33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他最近一次的死亡是因为火。我被点着了。起初,在惶惑中他以为是长城上的某个弓箭手用火箭射中了他 … 但火是从体内冒出来的,吞噬着他。那种痛苦 …


  瓦拉米尔之前死过九次。他曾被长矛刺穿过,曾被一只熊撕破喉咙,还有一次死于生出一只幼兽而难产时的大出血。他第一次的死亡发生在他六岁时,父亲的斧子敲碎了他的脑壳。但那也没有五内俱焚的火焰更令人痛苦难忍,那火焰顺着双翼,吞噬着他。当他试图逃离这痛苦时,扇动的翅膀令火焰变得更加灼热。在飞过长城的那一刻,他的鹰眼曾注意到下面那些人的动作,紧接着那火焰就把他的心脏化为飞灰,他的灵魂尖叫着缩回本体,有那么一瞬间他差点疯掉。那回忆到现在还令他发抖。


  这时他才注意到火堆已经燃尽。


  只剩下一堆烧得灰黑的木炭,当中有几块余烬。它仍冒着烟,需要填加木柴。咬紧牙关忍着疼痛,瓦拉米尔爬向希斯尔在出去打猎前收集到那堆断枝,把几个细枝投入灰烬中。“着啊,”他哀求着。“烧起来啊。”他冲着余烬吹气,向那些统治森林,山川,原野的不知名的神灵默默祈祷。


  神灵们没有回应。过来一会儿,连烟都没有了,窝棚变得更冷了。瓦拉米尔没有燧石,没有火绒,没有火种。他没办法重新生火,凭他自己做不到。“希斯尔,”他嚎叫着,嗓音因为疼痛嘶哑而尖利。“希斯尔!”


  她的尖下巴,她的扁鼻子,还有面颊上一颗带着四根毛的痔。一张丑恶,令人厌恶的脸,不过他现在非常渴望它能在门口出现。在她离开前我应该附身过去。她离开多久了?两天?三天?瓦拉米尔不太确定。屋子里太黑了,他又半睡半醒,不能确定外面是白天还是黑夜。“等着,”她说。“我会带着食物回来的。”他就像个傻瓜似的待着,回想着哈根和班普,他一生当中的种种过错,但一天一夜已经过去了,而希斯尔还没回来。瓦拉米尔猜测自己是不是被抛弃了。当我盯着她看时,她猜到我要干什么了?或者在高烧时的梦话暴露了自己?


  禁忌,他听到哈根在说话,似乎他就站在这,这个屋子里。“她不过是个丑陋的矛妇,”瓦拉米尔向他辩解。“我是个大人物。我是瓦拉米尔,狼灵,易形者。不该是她活着而我死掉。”没人回答。这一个人也没有。希斯尔走了。她抛弃了他,和其他人一样。


  他的妈妈也抛弃了他,她只顾搂着班普,根本不理他。在那个早晨,他父亲把他从床上揪起来,要交给哈根时,她甚至都没看我一眼。在被拖到森林的路上,他一直尖叫和挣扎,直到他老爸给了他一顿耳光并告诉他保持安静。“你要服从你的命运,”这就是他被推倒在哈根脚下时,老爸所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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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013-7-7 15:45:34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他没错,瓦拉米尔想到,颤抖着。哈根教给我许多。他教会我如何狩猎和捕鱼,如何屠宰猎物和剔除鱼骨,如何发现穿越森林的道路。他还教会我狼灵之道和易形者的秘密,不过我的天赋比他要高。


  多年之后,他曾试图寻找他的双亲,告诉他们,他们的拉普已经变成了伟大的“六形人”瓦拉米尔,但他们早已经死了并且火化了。散落到树林和溪流间,散落在岩石和大地中,变成了泥土和灰烬。班普死的那天,那个森林女巫究竟对他母亲说了些什么。拉普不想成为一个凡人。这个男孩梦想自己的事迹能被游吟诗人传唱,少女们都渴望他的亲吻。拉普暗自发誓,当我长大后将成为塞外之王。他没能做到,但很接近了。“六形人”瓦拉米尔是个令人恐惧的名人。他骑着一个十三尺高的雪熊作战,还有三只狼和一只影子山猫听从他的指挥,他是曼斯·雷德的左膀右臂。是曼斯把我带到这里的,我不该听他的。我应该附身我的熊身上把他撕成碎片。


  在跟随曼斯之前,“六形人”瓦拉米尔是一大群家伙的首领。他居住在一个由苔藓,粘土和原木搭建,曾经属于哈根的大厅里,由他的野兽负责警卫。一些效忠他的村民向他供奉面包,盐和苹果酒,向他提供来自他们的果园的水果和花园的蔬菜。肉他自己搞。什么时候他需要一个女人了,他就派他的影子山猫带她回来,凡是他看得上眼的姑娘都会乖乖地上他的床。是的,有的是哭着来的,不过她们仍然要来。瓦拉米尔把他的种子播给她们,留下一把头发以作纪念,然后送她们回去。时不时会来个拿着长矛的英雄,想要干掉那个畜生,解救他的姐妹,情人,或许女儿。那些家伙都被他干掉了,但他从未伤害过女人。有些给他生下了孩子。矮小,软弱的东西,没有一个继承了他的天赋。


  恐惧驱使着他扭动着,竭力保持伤口不再往外渗血,瓦拉米尔挪到了门口,掀起蒙在门上面的那块烂皮,面前是堵白色的墙壁。雪,毫无疑问是它令屋里变得如此黑暗和空气混浊。雪已经把窝棚掩埋了。


  当瓦拉米尔推动它时,雪崩塌了,依旧松软和潮湿。外面,夜色如死亡般苍白;银色的月亮在暗淡的薄云中穿行,繁星闪烁着冰冷的光芒。他能看到其他被积雪掩埋的窝棚,投下驼峰形状的影子,一棵鱼梁木被冰冻成奇形怪状的枝条在那上面留下暗淡的阴影。山的南边和西边是广阔的白色荒野,除了滚动的雪看不到任何移动的东西。“希斯尔,”瓦拉米尔虚弱的呼喊,猜想她究竟走了多远。“希斯尔,娘们,你在哪???”


  远处,一只狼回应了声嚎叫。


  瓦拉米尔打了个冷颤。他熟悉这嚎叫就像拉普熟悉他妈妈的嗓音。“独眼”,三个当中的老大,体型最大,最凶猛。“猎手”更好学,机灵和年轻。“淘气”更狡猾,但它俩都害怕“独眼”。那只老狼,无畏,冷酷和狂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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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楼主| 发表于 2013-7-7 15:45:35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瓦拉米尔在鹰死的时候挣扎中失去了对其它野兽的操控。他的影子山猫跑进森林,当时他的雪熊正朝周围挥动着它的巨爪,在被一只长矛放翻之前,她把四个人撕成了碎片。她更想收拾的是瓦拉米尔。那只熊恨他,每次他附身在她身上或者骑在她后背上时她都怒不可遏。


  但是,他的狼们 …


  我的兄弟,我的伙伴。多少个冬夜他和他的狼相依而眠,他们毛发蓬松的身体包裹着他,令他感到温暖。当我死掉,它们会享受我的血肉,仅留下骨头去迎接春天的融雪。这个想法有些奇妙的令人欣慰。他的狼们在游荡时通常会为他带回猎物,所以最终把自己喂给它们也挺合适。在他尸体上的血肉被撕裂时,开始他第二次生命可能不错。


  狗是最容易驯服的野兽,它们同人那么亲近以至于它们差不多就是人了。附身在狗上就如同套上一双旧靴子,毛皮松软很容易就穿上了。就像靴子称脚,狗同项圈也很般配,就算不是人眼能看到那种项圈。狼有些困难,一个人可以亲近一只狼,甚至驯服一只狼,但没人能真正信赖一只狼。“狼和女人都要用生命去结合。” 哈根经常说。“你上了一个,那就是一次结合,从那以后狼就有了你的一部分,你同样也有了一部分的它。你俩都将改变。”


  其它的野兽最好不要碰,猎手曾经提过。猫自负而残忍,总打算摆脱掉你。麋鹿是弱者,附身在它们上面太久的话,勇士也会变懦夫。熊,野猪,獾,黄鼠狼 … 哈根也没试过。“有些是你绝不会想附身的,小子,你不会喜欢变成那个样子。”据他说,鸟是最糟糕的。“人不应该离开大地。在云上面呆久了你就不再想下来了。我知道有些易形者尝试过鹰,猫头鹰,乌鸦。就算回到本身后,他们也精神恍惚,盯着那倒霉的蓝天看个没完。”


  但不是所有的易形者感受都相同。有一次,在拉普十岁的时候,哈根带他参加一个集会。那次集会里有最著名的狼灵,“狼兄弟”,但男孩发现其它更陌生而迷人的东西。博洛克看起来和他的野猪如此相像,除了没有长着獠牙,奥雷尔有只鹰,布莱和她的影子山猫(在看到她们那一刻,拉普就想拥有自己的影子山猫),那个山羊女格雷塞拉 …


  但他们都没有“六形人”瓦拉米尔强大,甚至哈根,那个高个,双手如岩石般坚硬的家伙也没有。当瓦拉米尔把“灰皮”从他身边带走,把他赶开,宣布那头野兽归自己所有之后,猎手抽泣着死去。你没第二条命啦,老家伙。“三形人”瓦拉米尔,在赶走他之后,“灰皮”成了第四个,尽管那只老狼那么虚弱,牙都要掉光了,而且很快就随哈根而去了。


  瓦拉米尔可以附上任何他想要的野兽,令它们屈服于自己的意志,令它们的躯体归属于自己。狗或狼,熊或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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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13-7-7 15:45:36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包括希斯尔,他想到。


  哈根称它为禁忌,最堕落的罪过,但哈根死了,被吞噬和焚烧了。曼斯同样诅咒过他,但曼斯被杀掉或俘虏了。不再会有人知道,我将成为希斯尔,矛妇,“六形人”瓦拉米尔将不再存在了。希望他的天赋能随着他的躯壳一起腐烂掉。他将失去他的狼,作为一名枯瘦,满身疙瘩的女人渡过余生 … 但他能活下去。只要她回来,只要我仍能够附身上她。


  一阵眩晕袭来,瓦拉米尔发现自己跪了下来,他的双手插进了一个雪堆。他捧起一把雪,把它放到嘴边,用它摩擦自己的胡子和干裂的嘴唇,吸进潮气。雪水如此冰冷,他几乎不敢下咽,他又一次认识到他仍发着高烧。


  融雪水只是让他更加饥饿。他肚子渴望的是食物,不是水。雪已经停了,但起风了,把冰晶卷到空中,扑打在脸上令他感觉像在挣扎着穿过激流,他的伤口一张一合。他的呼吸生成了一块白雾。当他挪到那颗鱼梁木,他发现一根断枝,长度刚好用来当拐杖。 拄着它,他朝最近的窝棚挪去。或许他们离开时会落下什么东西 … 一袋苹果,一些干肉,任何能让他坚持到希斯尔回来的东西。


  他就快要到那了的时候,拐杖承受不住他的重量了,他的双腿也支撑不住了。


  瓦拉米尔已经不清楚他在那躺了多久,雪已经被鲜血染红了。雪会把我掩埋,这是个安静的死法。他们说临终的时候会感到暖和,温暖而昏昏欲睡。能再次感到暖和应该不错,尽管想到再没机会看到绿地让他觉得悲伤,曼斯经常唱到的长城那边温暖的绿地。“长城那边的世界不是为我们准备的,”哈根常说。“自由民害怕易形者,但他们尊重我们。长城南边,南方佬会捕杀我们,把我们像猪一样屠宰。”


  你警告过我,瓦拉米尔想到,但在东海望我看到你说不完全正确。哈根用几条琥珀串和堆满一雪橇毛皮去交换六袋葡萄酒,一堆盐和一把铜壶。东海望和黑城堡比起来是个不错的交易地点;船来到那儿,卸下那些来自天涯海角的货物。乌鸦们认识哈根,知道他是个猎手和守夜人的朋友,很愿意倾听他在塞外生活中新鲜故事。有些人知道他是个易形者,但都避而不谈。就是在东海望,在那海边,男孩第一次梦想到温暖的南方。


  瓦拉米尔能感觉得到雪在他的额头融化。就这么死去不算坏。就让我长眠不醒,开始我第二次生命吧。他的狼们现在接近了,他能感觉得到。他将抛下这僵硬的躯壳,成为它们中的一员,在夜幕下狩猎,在满月时仰天长嚎,狼灵将变成真正的狼,那么,那只好呢?


  “淘气”不行,尽管哈根称之为禁忌,但瓦拉米尔还是好几次在“独眼”骑着她时,溜进了她的体内。他可不愿他的新生作为一只母狼度过,除非没有其它的选择了。“猎手”可能更适合他,那只年轻的公狼 … 尽管“独眼”更高大而凶猛,但它只有一只眼睛,骑在“淘气”身上时,她一点都不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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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013-7-7 15:45:37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你忘了他们说过的话,”哈根教导过他,就在他死的几天前。“当人的躯壳死掉,他的灵魂将寄生在野兽体内,但他的记忆会逐渐模糊,而那野兽将越来越不再像狼灵,更像一只狼了,直到人的那部分完全消失,彻底成为一只狼。”


  瓦拉米尔知道这是真的。当他附身在那只曾属于奥雷尔的鹰上时,他能感受到那个易形者的暴怒,仿佛他仍然活着。奥雷尔是被那个变色龙,琼恩·雪诺杀害的,他对仇人的愤怒如此强烈,以至于瓦拉米尔发现自己也同样憎恨那个讨厌的小子。当他看到那只悄无声息跟着雪诺巨大的白色冰原狼时,他就认出了雪诺是个易形者。易形者间总是心有灵犀。曼斯应该把那只冰原狼交给我附身,那会是如同国王般的新生。毫无疑问,他能做到。雪诺的天赋非常强大,但这个年轻没有接受过教导,而且还对这个本应感到自豪的本能有所抵触。


  瓦拉米尔能看鱼梁木白色树干上的红眼睛正盯着他。神正在审判我。他打了个寒颤。他干过坏事,非常糟糕的事。他是个小偷,杀手,强奸犯。他饱餐过人肉,从垂死的人身上舔食鲜血,那些鲜血从破碎的喉咙不断的涌出来。他在丛林中追踪那些足迹,趁他们熟睡时偷袭,把他们的肠子从肚子里拖出来,在泥泞的地上撕扯成碎片。他们的肉尝起来多么甜美。“都是畜生干的,不是我,”他用嘶哑的声音说。“那是你赐给我的天赋。”


  神灵没有回应。他的呼吸在空气中凝成白雾。他能感到胡子已经开始结冰了。“六形人”瓦拉米尔合上了他的双眼。


  他又回想起那段遥远的记忆,海边的小屋,三只狂吠的狗,一个女人的眼泪。


  班普。她是为班普而哭,她从来没有为我落泪过。


  拉普早产了一个月,他总是病怏怏的,没人希望他继续活着。他母亲直到他快四岁时才给他起名,已经太迟了。村里的人都叫他拉普,这是他还在他妈的肚子里时,姐姐给他起的名字。梅阿给班普也起了名字,班普的出生很顺利,惹人喜爱,粉红而健壮,吸吮着妈妈乳头里的奶水。她打算让他继承父亲的名字。但班普死了,在我四岁,他两岁的时候死了,离命名日还差三天。


  “你的小儿子现在正陪伴着神灵,”那个森林女巫对着哭泣的母亲说。“他不再会受到伤害,不再饥饿,不在哭泣。神灵把他带回大地,带回森林。神灵守护着我们,在岩石和溪流里,在飞鸟和走兽中。你的班普已经加入了他们。他会成为笼罩一切的那个世界。”


  那个老女人的话,像把小刀一样划过拉普。班普在看,他在盯着我。拉普没法躲开他,溜到他妈妈的裙子后面或者和狗们一起逃离父亲的怒火,都没有用。那些狗,“断尾巴”,“抽鼻子”和“绕圈儿”,它们都是好狗,它们是我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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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楼主| 发表于 2013-7-7 15:45:38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当他父亲发现这些狗在班普尸体旁猛嗅时,他无法断定是那只狗干的,因此他用斧子把三只全都宰了。他的手抖的那么厉害,以至于劈了两下子才让“抽鼻子”安静,四下才放倒“绕圈儿”。空气中浓浓的血味,狗临死前得惨叫听起来如此恐怖,但当他父亲叫到它的名字时,“断尾巴”还是靠了过去。他是最老的狗,他的训练压倒了他的恐惧。当拉普溜进他身体时已经太迟了。


  不,父亲,不要。他试图叫喊,但狗发不出人的声音,听上去就是一声哀鸣。斧子劈在了老狗脑壳的正中间,小屋里的男孩发出了尖叫。这令他们都明白了。两天之后,父亲拖着他进了树林。他带着他的斧头,拉普以为他想要像收拾那些狗一样对付自己。可结果是他把他送给了哈根。


  瓦拉米尔突然醒来,他整个身体给猛烈地摇晃着。“起来,”一个声音在吼着,“快起来,我们得赶紧逃,那里有成百的那些家伙。”雪已经盖住了他,像张僵硬的白色毯子。好冷,当他试图移动时,发现他的手被冻住了地上。他扯下来的时候留了些皮在那里。“起来,”她又吼了声,“他们来了。”


  希斯尔回来了,她抓住他的肩膀抖动着他,对着他的脸大吼。瓦拉米尔能闻到她呼出的味道,冻木的脸也能感觉到它的温暖。现在,他想,要么马上下手,要么死。


  他调动体内残存的全部力量,跳出自己的身躯,像她身体里挤过去。


  希斯尔弓起后背,发出嘶吼。


  禁忌。是她,还是他,或者哈根?他不清楚。他原来的躯体因为她手指的松开跌回雪堆里。这矛妇剧烈地扭动,尖叫着。他的影子山猫也曾狂野的挣扎过,那只雪熊在当时差点半疯,拼命地扑打树木,岩石和空气。但这次是最糟糕的。“滚开,滚开!”他能听到她的嘴在叫喊。她的身体要摇晃,跌倒又爬起,她的双手乱舞,双腿抽搐,像在跳着某个怪诞的舞步,他和她奋力争夺这个躯体。她吞下一大口冰冷的空气,在她牙咬紧之前,瓦拉米尔有那么一刹那欣喜地感受到了那个味道和这个年轻躯体的活力,接着他嘴里灌满了鲜血。她把双手伸向了他的脸颊。他试图让它们放下,可双手并不听从,她抠出了他的眼珠。


  禁忌,他记得,浸泡在鲜血,痛苦和疯狂中。当他想张嘴嚎叫时,她吐掉了他们的舌头。


  白色的世界旋转并远离他。有那么一瞬间他好像身处鱼梁木之中,透过那只雕刻的红色眼睛,看到在月光之下,一个濒死的男人在地上虚弱地挣扎, 一个疯狂的女人在盲目和血腥地舞动,流着血红的泪水并撕扯着她的衣服。然后他们全都消失了,他正漂浮,融化,他的灵魂被一阵冷风吹动。他一会儿钻到雪里,一会儿又飘到云上,他变成一只麻雀,一只松鼠,一棵橡树。一只长角的猫头鹰无声地划过他的枝条,正在追捕着野兔;瓦拉米尔忽而钻进猫头鹰,忽而进入野兔,忽而附在树上。在冻土之下,蚯蚓正在黑暗中盲目地拱着洞,我成了它们。我是树林,和它里面的一切,他狂喜的感到。成百只乌鸦飞到了空中,因为感觉到他的掠过而呱呱叫着。一只巨大的麋鹿嘶鸣着,不安的幼崽紧贴着它的后背。一只睡觉的冰原狼抬起了头,冲着虚空咆哮。没等它们的心再跳动一下,他就已经掠过了,搜寻着他的寄身,“独眼”,“淘气”,“猎手”,他的伙伴。他的狼会挽救他,他告诉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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