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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鼎记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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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3-3-30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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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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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11 17:02: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这是金庸先生最後一部小说,也是登峰造极之作,是金大侠自言最喜欢之大作。 这部小说讲的是一个从小在扬州妓院长大的小孩韦小宝,他不会任何武功,却因机缘巧合闯入了江湖,并凭其绝伦机智周旋于江湖各大帮会、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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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发
    发表于 2012-8-17 14:03:06 | 只看该作者
          《鹿鼎记》诚然是金庸最奇特的一部作品。主人公韦小宝的形象不但在金庸著作及所有武侠小说中戛戛独造,即求诸整个的中国文人小说,也无有其匹。《鹿鼎记》刚在报上刊载的时候,不断有读者写信来问作者《鹿鼎记》是不是别人代写的。金庸自己也承认这部小说与其以前的武侠小说“完全不同,那是故意的”。[1]但是这个“故意的”行为,是否如作者在后记中接下来解释的那样,是因为“一个作者不应当总是重复自己的风格与形式,要尽可能的尝试一些新的创造”呢?我以为,理解金庸何以要作《鹿鼎记》是理解这部作品题旨的关键。
      
        《鹿鼎记》的故事脉络是延续金庸早期著作《碧血剑》而来。在武侠小说创作界,例有为自己作品作续篇的传统。金庸自己就有《射雕》三步曲的宏制。但是《射雕》三步曲中《倚天屠龙记》已自矫矫不群,更多的属于政治小说的范畴。从《天龙八部》一著开始,金庸更是进入了“自为”地创作的阶段。在写作《鹿鼎记》的时候,金庸已经成功地塑造了“无为无不为”的侠客令狐冲,从而达到20世纪人类认识自己(人类的个体)的最高境界。金庸自己也表示,在他笔下所有人物形象当中,他最愿意做令狐冲。金庸小说主要承继西方19世纪主流文学的传统。古典西方文学的根本目的是认识人自己。既然《笑傲江湖》已经完美地完成了这个任务,金庸有什么必要去尝试“新的创造”?不错,《碧血剑》是金庸最不满意的一部作品。我们可以从“修订的心力,在这部书上付出最多”[2]一语间接地得出结论。但《鹿鼎记》既非《碧血剑》的续集,只是基于时间的设定,《碧血剑》中的一些人物:九难、何惕守、归辛树等又在《鹿鼎记》里出场罢了。作者决不至于因为早期的一部很不满意的作品而特为写一部新作。如果作者存此心愿,自当写一部《碧血剑外传》(如《飞狐外传》之于《雪山飞狐》),却不是另起炉灶创作可谓惊世骇俗的《鹿鼎记》。金庸明知《鹿鼎记》将会因其与从前的小说截然不同而可能剥夺许多读者的阅读兴趣却依然要执行其写作计划,实在是因为这部小说基于完全不同的创作理念。即金庸自己所说的:“《鹿鼎记》已经不太像武侠小说,毋宁说是历史小说。”它被创作出来,其目的不是为了人类的个体,而是为了认识人类的群体,亦即社会。
      
        《鹿鼎记》第36回末尾有一段极为精彩的论述,可以由之而窥见金庸创作该书的动机,却往往被“金学家”们所轻忽:
      
        中国立国数千年,争夺帝皇权位、造反斫杀,经验之丰,举世无与伦比。韦小宝所知者只是民间流传的一些皮毛,却已足以扬威异域,居然助人谋朝篡位,安邦定国。其实此事说来亦不希奇,满清开国将帅粗鄙无学,行军打仗的种种谋略,主要从一部《三国演义》小说中得来。当年清太宗使反间计,骗得崇祯皇帝自毁长城,杀了大将袁崇焕,就是抄袭《三国演义》中周瑜使计、令曹操斩了自己水军都督的故事。实则周瑜骗得曹操杀水军都督,历史上并无其事,乃是出于小说家杜撰,不料小说家言,后来竟尔成为事实,关涉到中国数百年气运,世事之奇,那更胜于小说了。满人入关后开疆拓土,使中国版图几为明朝之三倍,远胜于汉唐全盛之时,余荫直至今日,小说、戏剧、说书之功,亦殊不可没。
      
        这很容易使人联想到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的著名论断,即诗是比历史更严肃、更具有哲学意味的东西。亚里士多德这样说是因为历史的发展总是具有偶然性,而诗却是按照事物发展的可然性与必然性的规律的规律来描写的。金庸已经不满足于“描写人性”[3],他认为小说不但可以描写政治、描写历史,甚至自身都可以介入历史,成为历史发展合力中的一维。
      
        中国传统小说绝大部分都是在“说故事”,不但描写人性的作品罕有其睹,即使是描写世态人情之作亦非夥颐,仅得《金瓶梅》、《红楼梦》等寥寥数部而已。近百年来,《红楼梦》作为中国小说发展历程中的巅峰之作已为世所公认,尽管时有不同的声音,也尽都被压制了。金庸既然希望自己的小说能够介入历史,能够深刻描写社会,便会很自觉地把《红楼梦》当作他创作所能企及乃至超越的目标。《鹿鼎记》第50回有一段话:“后人考证,《红楼梦》作者曹雪芹之祖父曹寅,原为御前侍卫,曾为韦小宝的部属,后被康熙派为苏州织造,又任江宁织造,命其长驻江南繁华之地,就近寻访韦小宝云。”忽然提及曹寅,不为无因。不仅如此,为了说明“小说的主角不一定是‘好人’”的道理,金庸在《鹿鼎记》后记当中列举了哈姆莱特、罗亭直至阿Q等一系列人物。在所列那么多的文学形象中,单单以贾宝玉作为与韦小宝相比较的对象:“韦小宝与之发生性关系的女性,并没有贾宝玉那么多,至少,韦小宝不像贾宝玉那样搞同性恋,既有秦钟,又有蒋玉函。”金庸要把韦小宝当作贾宝玉的对立面来写。一部《鹿鼎记》,就是一部反《红楼梦》。考察这两部小说的主题意旨,其间更存在着惊人的对应。
      
        学界围绕《红楼梦》的题旨聚讼多年。正像罗忼烈教授所说的:“封建时代,人们认为《四书》、《五经》比任何典籍都高出几百倍,所以把其他的书束之高阁,唯此是务。现在《红楼梦》取代了《四书》、《五经》,红学专家取代了经师,他们的著述比《皇清经解》、《通志堂经解》只多不少。”[4]无论是索隐派还是考证派,他们对于《红楼梦》研究的贡献都是不能抹煞的。但是,这两派研究的方式都不是文学的研究方式。尽管考证派标榜自己比索隐派更加科学,不去解“笨谜”,然而,不是从艺术直觉出发而是从别的“非文学”的角度出发来看待文学的问题,考证派同索隐派之间并无根本分野。大抵来说,考证派走的是史学的道路,索隐派热衷于凭空假设体系,可以说是哲学的道路。真正以文学研究方法理解《红楼梦》的第一部著作是王国维的《红楼梦评论》。在这部划时代的著作当中,王国维凭借他天才的艺术敏感,领略到《红楼梦》文本下隐藏的深刻悲凉。他认为,《红楼梦》是宇宙间一大悲剧,是与《浮士德》交映生辉的悲剧双璧。由于当时文艺美学的术语尚未完成建构,王国维的观点在今天看来未始没有可以商榷之处,因为依照严格的术语体系,悲剧是与崇高联系在一起的概念,而《红楼梦》是不能够被称作悲剧的。李劼的《历史文化的全息图像——论〈红楼梦〉》是自王国维以来这一类研究方式的集大成著作。这种感发式的研究方式比较容易触及作品的审美内核,缺点是先验的成分太多,如果过分相信既定的理论框架——比如王国维之于叔本华,李劼之于尼采、斯宾诺沙,就容易陷入“六经注我”的境遇当中。因此,光是有艺术直觉是不够的,研究者只有从作品的内在矛盾出发,寻找出作品的隐藏症候,才能最终理解作品的题旨。
      
        或许是因为学科分类太过专门化的缘故,长期以来,以抒情文体研究为主体的中国古典文学研究的基本理论和概念没有能够引入到小说研究尤其是《红楼梦》研究的畛域当中。而小说理论恰恰不太适于《红楼梦》。“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是人们的习惯说法,其实即使是明清之际,《红楼梦》也是十分独特的。这种独特主要表现在一般的明清小说为着叙事,而《红楼梦》的目的却是在抒情;一般的小说是在描写,而《红楼梦》却是在刻画。没有比《红楼梦》更加琐碎的描摹,——《镜花缘》琐碎到不像文学而近于教科书,《红楼梦》的琐碎只有在汉大赋当中才能够见到。《红楼梦》的琐碎不是体现在对人物的语言描写或行为描写的过程中,而是体现在作者对于纤弱、绮丽的美的描摹上。根源于这种审美旨趣而架设的大观园是《红楼梦》艺术世界中的一方净土,作者对于它描摹得不遗余力。不仅如此,凡是一切纤弱、绮丽的意象都是作者要花大力气着墨之所在。没有一种叙事文体会像《红楼梦》那样注重意象的问题,意象是为抒情而服务的,《红楼梦》的抒情姑无论其是否“善”或“美”,至少是真挚而且深沉的。一般的明清小说其本质是话本,而《红楼梦》的本质却是诗。在表达方式上,《红楼梦》尤其偏爱诗词创作中惯用的“赋”的形式。而我们知道,“赋”作为主流话语方式,在中国文学史上只在两个时期曾经出现。文治武功最称鼎盛的西汉是中国人所经历的第一个现实的盛世,汉大赋的适时出现充分折射出汉代社会自豪、积极的进取精神。明清之际以吴伟业首倡,影响中国文坛垂三百年之久的梅村体歌行又一次把“赋”当作其主流话语方式。在经历了晚明的金粉浮华之后,中国的士大夫更亲历“亡天下”(顾炎武语)之惨,剩下的只有对于往昔的无限追怀和对末世的病态依恋。《红楼梦》正是产生在这样的背景之下。《红楼梦》就是小说化了的梅村体。《红楼梦》的基调是女性化的。今天的人们或许会依据当代的眼光,指出《红楼梦》所具有的男女平权的意识,而此一点初与作者原意无涉。作者对于晚明的文化气脉抱有相当程度的同情,而晚明的文化气脉基本上是纤弱的、秾艳的、甚至是颓唐的。一部《红楼梦》,充斥着对于末世浮华的病态依恋。从明代中后期开始,处在上升阶段的市民阶层为了实现自身文化的独立,标出一个“情”字来对抗儒教的“理”。而对于市民阶层来说,“情”之一物同“肉欲”又是密不可分的。这种思潮的流亚就是明末书坊间大量生产出来的性爱小说以及以“水磨腔”为表征的昆曲。依照《礼记·乐记》的标准,昆曲是很典型的“淫声”。所以说晚明气脉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淫”。[5]《红楼梦》第五回《游幻境指迷十二钗,饮仙醪曲演红楼梦》警幻道:“尘世中多少富贵之家,那些绿窗风月,绣阁烟霞,皆被淫污纨绔与那些流荡女子悉皆玷辱。更可恨者,自古来多少轻薄浪子,皆以‘好色不淫’为饰,又以‘情而不淫’作案,此皆饰非掩丑之语也。好色即淫,知情更淫。是以巫山之会,云雨之欢,皆由既悦其色,复恋其情所致也。吾所爱汝者,乃天下古今第一淫人也。”此段明为《红楼梦》一书题旨所在。明清之际多有标榜情欲的小说或拟话本,它们能够被创作、被流播,其根本原因当在迫切需要文化上独立的市民阶层对于传统礼教的自发反抗。《红楼梦》则把这种反抗上升到了终极理想的层面。换言之,《红楼梦》的作者以士大夫的面目把市民阶层的自发的文化革命推进到了自为的阶段。《红楼梦》是一部排满的小说,但是作者的排满意识是文化的,而不是政治的。明代中后期以来的文化尽管具有个性解放的萌芽,但其主要特征是颓靡的、放纵的。清代前期的文化则还不曾被腐朽的汉文化所完全侵蚀,仍然具有刚健的、积极的世俗精神。这种文化气脉是自北向南而渐的。《红楼梦》作者家族久处江南,作者仍及亲炙晚明文化,当他不得不面对强大的北方的新文化的时候,他的文化失落感是无比强烈的。作者借写荣、宁二府的衰败,表达他对于旧文化衰亡的不尽哀惋。如果说南明时代的《燕子笺》是所谓的“亡国之音”,那么《红楼梦》就是“亡天下”之音。自《红楼梦》以后,明代的文化气脉彻底消歇。
      
        “遗老遗少,无时无之。”[6]《红楼梦》就是一个文化遗少在顾影自怜的时候的呓语。我们尊重这些人的文化选择,同情他们的际遇,但是,文学的发展史表明只有那种“圣之时者”的作品才具有恒久的价值。而《鹿鼎记》就是这样的一部鸿篇巨著。
      
        满清入主中原以后,也带来了北方民族刚劲、质朴的文化。《红楼梦》是一部“骸骨迷恋”的作品,它的文化精神是阴柔的、女性的、颓靡的、自恋的。《鹿鼎记》却崇尚一种阳刚的、尚武的、上升的、江湖的精神。《红楼梦》对于后一种精神极端排斥,像薛蟠这样的人遭到无情的嘲弄。[7]然而在《鹿鼎记》当中,我们却看到隐藏在“浊臭的男人”——包括天地会群雄和满口“他奶奶的”的御前侍卫们——身上的强健的生命力。《红楼梦》已经虚弱到退守一隅,依靠大观园的自我封闭来固守即将飘逝的旧文化,《鹿鼎记》中韦小宝出生在南北文化的交汇之处扬州,出于对尚武精神的追求,毅然跟随茅十八北上,并且在以后的生涯之中北至罗刹国,南至昆明,以饱满的生命力迎接江湖的洗礼。《红楼梦》的作者欣赏所谓的“雅趣”,而《鹿鼎记》则将之解构为酸秀才的吊书袋:
      
        查伊璜一挥而就,交给顾炎武,道:“亭林兄你瞧使得吗?”顾炎武接过,吕留良就着他手中一起看了,都道:“好极,好极。”吕留良笑道:“这句‘岂知我太祖高皇帝首称吴国,竟应三百年后我叔侄之姓氏’,将这个‘吴’字可扣得极死,再也推搪不了。”
      
        顾炎武笑道:“这两句‘欲斩白蛇而赋大风,愿吾侄纳圯下之履;思奋濠上而都应天,期吾侄取诚意之爵。’那是从六奇兄这句‘欲图中平、开平之伟业,非青田先生运筹不为功’之中化出来的了。”查伊璜笑道:“依样葫芦,邯郸学步。”天地会群雄面面相觑,不知他三人说些甚么,只道是甚么帮会暗语,江湖切口。
      
        再看韦小宝:
      
        韦小宝心中虽对顾炎武颇为敬重,但这三位名士说话咬文嚼字,每句话都有典故,要听懂一半也不大容易,和他们多谈得一会,便觉周身不自在,听说要走,真是求之不得,心想:“你们三位老先生赌钱是一定不喜欢的,见了妓院里的姑娘只怕要吓得魂不附体。我若是骂一句‘他妈的’,你们非瞪眼珠、吹胡子不可,还是快快的请罢。”
      
        更思忖道:
      
        朝廷里那些做文官的,个个也都是读书人,偏是那么有趣。江苏省那些大官,好比马抚台、慕藩台,可也比顾先生、查先生他们好玩。若是交朋友哪,吴之荣这狗头也胜于这三位老先生了。[8]
      
        《红楼梦》当中林黛玉为《牡丹亭》的感动是那样的纤弱和不健康,充满自恋的情结:
      
        这里林黛玉见宝玉去了,又听见众姊妹也不在房,自己闷闷的。正欲回房,刚走到梨香院墙角上,只听墙内笛韵悠扬,歌声婉转。林黛玉便知是那十二个女孩子演习戏文呢。只是林黛玉素习不大喜看戏文,便不留心,只管往前走。偶然两句吹到耳内,明明白白,一字不落,唱道是:“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林黛玉听了,倒也十分感慨缠绵,便止住步侧耳细听,又听唱道是:“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听了这两句,不觉点头自叹,心下自思道:“原来戏上也有好文章,可惜世人只知看戏,未必能领略这其中的趣味。”想毕,又后悔不该胡想,耽误了听曲子。又侧耳时,只听唱道:“则为你如花美眷,似水流年……”林黛玉听了这两句,不觉心动神摇。又听道:“你在幽闺自怜”等句,亦发如醉如痴,站立不住,便一蹲身坐在一块山子石上,细嚼“如花美眷,似水流年”八个字的滋味。忽又想起前日见古人诗中有“水流花谢两无情”之句,再又有词中有“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之句,又兼方才所见《西厢记》中“花落水流红,闲愁万种”之句,都一时想起来,凑聚在一处。仔细忖度,不觉心痛神痴,眼中落泪。[9]
      
        林黛玉不过是念了《四书》,[10]就沾惹了酸腐文人的怪习气,她的这种孤芳自赏、顾影自怜的脾气其实正是晚明孱弱文人的通病。而崇敬尚武精神的韦小宝则只爱看“打得结棍”的武戏。台上演“游园惊梦”,两上旦角啊啊的唱个不休,韦小宝听得不知所云,也就很不耐烦。对与《牡丹亭》同处在一个系统之下的《思凡》,韦小宝也是毫无兴趣。[11]二著文化气脉之迥异大抵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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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1]《鹿鼎记》后记
        [2]《碧血剑》后记
        [3]《笑傲江湖》后记:“我写武侠小说是想写人性,就像大多数小说一样。”
        [4]罗忼烈1979年8月3日致王季思函,见《玉轮轩曲论新编》85页。中国戏剧出版社1983年5月第一版
        [5]关于昆曲的“淫”的问题,余另有《从昆曲到皮黄》一文申论之。
        [6]《兼于阁诗话》“杨云史”条,145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10月
        [7]第28回
        [8]第40回
        [9]第23回
        [10]第3回:“贾母因问黛玉念何书,黛玉道:‘只刚念了《四书》。’”
        [11]第10回
       
      
        
        读《红楼梦》,我们可以发现现实的社会当中什么样的人是失败者。而《鹿鼎记》则明确告诉世人,现实的社会当中什么样的人才是胜利者。从身份上说,贾宝玉生于钟鼎簪缨的贵族之家,衔玉而诞,一生下来就什么都有;韦小宝则出身市井,生身之母韦春花是色相已衰的妓女,古语云笑贫不笑娼,韦春花则是一个贫娼,少年韦小宝无疑地处在社会最底层。二人结局更大大不同,他们都是对自己原有阶级进行了颠覆。其实从资质上说,两个人是很相像的,都聪明而不肯用功。贾宝玉固是“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韦小宝之顽劣不学则尤远过之。韦小宝做得到的,贾宝玉断断乎做不到,贾宝玉所拥有的批判性态度,韦小宝也永远都不会有。对于不得不面对的人生,贾宝玉先是避世,终于弃世;韦小宝则采取的是一种间世的态度:既不是像传统士人如书中顾炎武等人那样积极入世,也不曾像《笑傲江湖》里的令狐冲消极出世,而是左驾权力,右骖金钱,周旋于不同的政治势力当中,以无厚入有间,游刃有余。他们天性相似而后天不同,始终有若参商,实因此二人在现实中采取的是完全不同的原则之故。
      
        弗洛伊德认为,人的历史就是人被压抑的历史。所谓的文化,其实是对人的社会生存和生物生存的压制。这种压制是为了保证人类全体的进步。人的各种基本的本能,如果有追求其自然目标的自由,就不可能发生任何持久的结合或保存。本能所追求的满足,永远是文化所不能给予的。因此,本能因其破坏性力量而必将受到文明的严酷压制。人类逐渐地认识到,追求直接却不稳定的满足未若追求延迟但是可靠的满足。这样就产生了心理机制由快乐原则到现实原则的转变。无论是人类的幼年期还是一些个人的幼年期,都曾有过快乐的阶段。这种心理机制的最终不得不转变实是一巨大创伤。因此,当人类需要向沉淀的记忆搜寻从前的快乐光景时,必定会为失去的乐园而黯然神伤。贾宝玉是一个不肯完成心理机制转变的典型。他坚持快乐原则,仗着家族的余荫,他能够拒绝面对现实。他在宁国府上房内间看到“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一联,“纵然室宇精美,铺陈华丽,亦断断不肯在这里了”。[1]他见了女儿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实因男子多循现实原则生活。《红楼梦》之源,不是上溯到有史记载的年月,而是溯自鸿蒙初开,文化还未开始压制人类的“女娲氏炼石补天之时”,即表明曹雪芹也是对最初的乐园永远企望。
      
        但是贾宝玉所希冀的理想的女儿国其实是建立在一种相当无耻的心态之下。《红楼梦》中的大观园是一个不可能实现的乌托邦:不但妙玉“欲洁何曾洁”,就是大观园中的水,“你看这里的水干净,只一流出去,有人家的地方脏的臭的混倒,仍旧把花遭塌了。”[2]对于权力话语,《红楼梦》没有任何能力加以消解,只能在大观园这个自我闭塞的世界当中自欺欺人的麻醉过活。尽管贾宝玉宣称自己是如何的看重女子,而这种看重实根源于他彻底的自恋癖。见到一个与他根本无缘的唱戏的女子,他的泛爱主义就又抬头了,此所谓“龄官划蔷痴及局外”也。[3]更为过分的是,他见了袭人的两姨妹子,就念念不忘:
      
        乃笑问袭人道:“今儿那个穿红的是你什么人?”袭人道:“那是我两姨妹子。”宝玉听了,赞叹了两声。袭人道:“"叹什么?我知道你心里的缘故,想是说他那里配红的。”宝玉笑道:“不是,不是。那样的不配穿红的,谁还敢穿。我因为见他实在好的很,怎么也得他在咱们家就好了。”
      
        在他,这种想法当然是很诗意的,袭人却早觑破他孱弱的灵魂,用冷笑来回敬他的无聊:
      
        袭人冷笑道:“我一个人是奴才命罢了,难道连我的亲戚都是奴才命不成?定还要拣实在好的丫头才往你家来。”宝玉听了,忙笑道:“你又多心了。我说往咱们家来,必定是奴才不成?说亲戚就使不得?”袭人道:“那也搬配不上。”[4]
      
        贾宝玉认为男人都是浊臭逼人,唯独他自己是个例外。然而他又不能带给女性以任何的保障,所以他只是看重而不是尊重女性,他的一切两性行为都是任性的,而不是自由的。无论他怎样的宣称自己如何重女轻男,现实的情况是那些女人不过是他的奴才。他追求的是在女儿国当中绝对权力的放纵,不论他实施权力的方式是否温柔,权力就是权力。相对于贾宝玉,韦小宝更具有平等的意识。韦小宝的妻妾们无疑也比大观园中供贾宝玉泄欲的女子们要快乐得多,幸福得多。正是由于韦小宝,方怡才不致终身埋没,苏荃也重新过上性生活,阿珂和建宁也不至于遭受罪臣之妇的侮辱。从这个意义上说,《红楼梦》是中国文学史上继《会真记》以后最重要的阴谋文学。曹雪芹也许不像元稹那样伪道学,然而他却能对“无行”加以诗意的赞美,这无论如何足以让人佩服到五体投地。两百多年以来,曹雪芹欺骗了多少的“红学家”!只有周汝昌才真正领会到了《红楼梦》的精髓。他知道,《红楼梦》的本质不是尊重女性,而是为玩弄女性提供诗意的合理性。所以,当他有机会意淫一位女诗人的时候,就恬以贾宝玉自命,写道:“曾是红楼梦里人,偶来重阅物华新。精魂每验前生印,俊语时翻古句新。称才女,赞佳文,江湖闺阁气纷纭。须眉浊物怜吾辈,那识通灵一性真!”不仅如此,他还在附注里面说:“公元1996年,廿四岁之尽心女士,如何能体会、深化、创造中华汉文韵语的情怀境界一至于此?良不可解。最好的解释是她带来了三生的经历与造诣。除此以外,我都不信是真理。”[5]肉麻到了这样的程度,真不愧是《红楼梦》的精神信仰者。
      
        贾宝玉之所以能够为所欲为,是因为得到贾母元春的庇护。人类的心理机制由快乐原则转为现实原则是被强迫的过程。这一过程是由父亲一手执行的。贾宝玉最怕的是贾政。而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贾宝玉尚能按照快乐原则在大观园中生活,因为有贾母元春的庇护。毕竟父亲只有一个,他的权力也就有限得很。韦小宝的母亲是妓女,他根本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韦小宝自幼在妓院之中给人呼来喝去,‘小畜生,小乌龟’的骂不停口。”[6]他“在妓院中吃饭,向来只是坐在厨房门槛上,捧只青花大碗,白米饭上堆满嫖客吃剩下来的鸡鸭鱼肉。菜肴虽是不少,却从来不会跟人并排坐在桌边好好吃过一顿饭。”[7]韦春花的特殊身份为韦小宝引进的是泛父。所有的人都能够行使父亲的职能,以致韦小宝尚未来得及品味本能被压制的创伤就完成了由快乐原则向现实原则的转变。在保存自己这一点上,他几乎是不学而能。在韦小宝摆脱了泛父阴影后未久,他即获得了代父陈近南。[8]这个代父并没有时间管束他,但带给韦小宝心理上的压力还是够瞧的:
      
        在这位英气逼人的总舵主面前,韦上宝只觉说谎十分辛苦,还是说真话舒服得多,这种情形那可是从所未有,当下便将如何毒瞎海老公,如何杀死小桂子,如何冒充他做小太监等情形说了。[9]
      
        在父权的阴影之下,韦小宝学会坚持现实原则,故此方能一次次地履险如夷。
      
      贾宝玉是一个虚弱的贵族——但不是西方意义上的贵族,他已经虚弱到只剩下顾影自怜,而韦小宝则是强健的平民。曹雪芹写作《红楼梦》,为的是表达他对于行将灭亡的贵族的不绝哀歌。金庸则意图告诉人们,在现实的社会中,只有韦小宝那样遵循现实原则的人才会获得煊赫的成功。《红楼梦》的基调是女性化的,充满了无耻的自恋情结,而隐藏在《鹿鼎记》背后的则是历史的睿智。《鹿鼎记》是一部反《红楼梦》,它的基本精神是男性的、爱仁的,表达了金庸对于人类全体的历程和现状的悲悯。《鹿鼎记》不是对《红楼梦》的续貂,而是完全超越了《红楼梦》的中国最伟大的一部小说。金庸以其不世出之才绘制了《鹿鼎记》这样一幅宏大的历史图卷,也通过塑造韦小宝这个前无古人的文学形象,在中国第一次廓清了人们对历史的一厢情愿的想像。在西方,歌德早就指出,“抱怨卑贱的目的毫无用处,因为无论人们说什么,都是它们支配了整个世界。”而在中国,一直到了《鹿鼎记》出版,才终于由金庸高屋建瓴地指明历史的本质。《鹿鼎记》中反映的历史,便是人类文明社会永恒的历史。很多读者无法理解,一位多年在作品中鼓吹贵族精神、悲剧意识和特立独行的人格风范的作家,何以要创作《鹿鼎记》这部描述卑贱和平庸的成功的小说,我以为,金庸意在表明的是,道无术不行,贵族阶级只有学习韦小宝的手段,才能获得他们早该拥有的利益,而贾宝玉式的幽闺自怜,只会让这个阶级更加萎靡不振。
      
      ---------------------------
      注释:
      [1]第5回
      [2]第23回
      [3]第30回
      [4]第19回
      [5]1999年1月7日《北京晚报》c第21版
      [6]第5回
      [7]第2回
      [8]第44回:“他从来没有父亲,内心深处,早已将师父当作了父亲,以弥补这个缺憾,只是自己也不知道而已;此刻师父逝世,心中伤痛便如洪水溃堤,难以抑制,原来自己终究是个没父亲的野孩子。”
      [9]第8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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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8-17 14:03:06 | 只看该作者
      四十五回
      
      这一晚荒岛陋屋,春意融融,掷骰子谁赢谁输,也不必细表。自今而后,韦家众女掷骰子便成惯例。韦小宝本来和人掷骰赌博,赌的是金银财宝,患得患失之际,乐趣盎然,但他作法自毙,此后自身成为众女的赌注,被迫置身局外,虽有温柔之福,却无赌博之乐了。可见花无常开,月有盈缺,世事原不能尽如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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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板
    发表于 2012-8-17 14:03:06 | 只看该作者
          韦小宝是一个妓院里的小混混,到最后飞黄腾达,黑白通吃。很多人把这其中原因归结韦小宝的情商高,反应快。也有些人认为这是因为韦小宝讲义气,够朋友。但实际上韦小宝成功的最实质的原因与韦小宝本身没有任何关系,而是他跟对了主子。
        韦小宝能在天地会当上香主是因为皇帝“命令”他杀鳌拜。
        韦小宝能让陈近南收为弟子,是因为他接近皇帝有利于反清复明大业(一开始陈近南并不喜欢韦小宝)
        韦小宝能在天地会让手下心服口服并让沐王府也对他感恩在德是因为皇帝命令他放走沐王府的刺客。
        韦小宝与神龙教周旋讨得教主欢心是因为他身在皇宫知道宫廷秘密,同时又能搞到《四十二章经》。
        韦小宝能让白衣尼姑高兴是因为他在御膳房主事,能把落魄太平公主伺候得像公主一样。
        韦小宝能在少林寺如鱼得水是因为他替皇帝出家,一上来就是寺中最高辈分。
        韦小宝能把吴三桂父子像猴一样耍是因为他是皇帝身边的红人,吴三桂投鼠忌器。且皇帝本身就要除掉吴三桂。
        韦小宝能跟苏菲亚公主上下其手是因为他一下子就能掏出大把银票,讨得公主欢心。同时有中国大官的身份。
        韦小宝能打败俄罗斯,因为皇帝早已安排好了整个战役。
        韦小宝能跟朝中大臣称兄道弟也是因为他是皇帝身边的红人,所有的人都想巴结皇帝。
        还有韦小宝结识王屋山一帮人,也是因为亲近皇帝才有了这样的机会。
      
        其实韦小宝一切的成功都源自皇帝的信任,而一旦皇帝不再信任他,他一切的圆通都化为乌有。
      
        中国历史上不学无术的无赖太监(魏忠贤)可以借皇帝的势力跟孔子平起平坐。那从窑子里出来的婊子养大的孩子能权势中天也并无不可。归根到底,韦小宝的一切都是因为他跟对了主子。假如没有跟皇帝的一番奇遇,韦小宝最多也就是在市井用水银骰子骗几两银子,偷鸡摸狗的小混混。
        顾炎武想让韦小宝当皇帝,还想到刘邦和朱元璋。其实韦小宝跟刘邦和朱元璋是没法比的。刘邦自己带兵可以打败不可一世的琼布,朱元璋久经沙场能够驾驭那些如狼似虎的猛将。韦小宝根本就没有这份才干也不可能有这份伟略。他实实在在是个小人物,他的一举一动都被皇帝牢牢掌控。他的那些看似了不起的功绩不过是大势所趋下的顺势而为。没有他吴三桂照样会完蛋,台湾照样收复,俄罗斯也照样被击败,假皇后也照样能被揪出,神龙教也照样消亡。他游刃于各个势力之间担当的角色不过是得力,而绝非非他不可。
        在皇帝的信任下,他这样的小混混自然能如鱼得水。但如果是一代才俊若也深得皇帝信任却可能开辟出一番新的天地。
        所以韦小宝的成功不是因为他是韦小宝,而是因为他成了皇帝的朋友。任何人能成为皇帝的朋友都可以成功,就好象任何拥有一百亿的人每年至少能赚上千万。归根到底与他的智慧,他的人品,他的哲学没有任何关系。他只是在皇帝最需要朋友的时候恰好成了皇帝的朋友,这样的机会岂非如同中彩票一样渺茫?
        金庸写韦小宝,一开始并不像让他有个好结局,甚至想让他在失去皇帝信任的时候被杀。但是写下去越来越痛快,自己不自觉的把自己的一些性格融入到韦小宝身上了,所以非但不忍心杀他,反而还希望他过得更好。
        但其实,历史上像韦小宝这样出身卑微又依靠皇帝飞黄腾达的人并不少,这些人的下场其实都很惨!并不比陈近南好到哪里去。小说最后说韦小宝隐居起来康熙竟然找不到他。这其实是金庸的一厢情愿,皇帝要找一个人从来都不可能找不到。无论你多么有钱都没有用,倘若中国古代的有钱人真的可以跟皇帝说不,那么到底还有多少人会却读书考科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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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发表于 2012-8-17 14:03:06 | 只看该作者
      看完《鹿鼎记》后,我对韦小宝这样一个胸无点墨,但是却机巧聪明、不学有术的小子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这篇文章且谈谈我对韦小宝这个人经历的感悟。虽然说小说皆是虚构,但是小说从来都是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的。从小宝的经历中,我看到了一个人在少年时离家出走的重要性!
      每个人的童年基本上都是相似的,我们都活在父母那严密的保护之中。那时的我们,以为家以及我们所接触的一切就是整个世界,在这个世界以外的东西都是童话般的所在,那是幼小的我们所无法理解的广袤大地。随着年龄的增大,我们渐渐开始发现自己开始向往外面的世界。但是有些人只是向往,却没有付诸行动;有些人却开始想尽一切办法试图从熟悉出发探寻未知的世界。韦小宝就是这样的少年,幼年时候的他常常流窜于妓院和赌场之中,自得其乐。在他看来,扬州的大街小巷以及妓院赌场就是他的整个世界,他的整个生存技巧和知识储备大部分都是来源于此。所幸韦小宝还是个喜欢在茶馆听说书看戏的小孩,那些草莽英雄、文人才士的传说故事通过说书和戏曲一起涌进了韦小宝的小脑袋。渐渐地,他开始向往着去往外面的世界干一番自己的大事业。
      或许是机缘巧合,也或许是缘分已至,韦小宝的机会来了。小宝通过自己在戏文和说书故事中学到的“讲义气”搭救了江湖人士“茅十八”。茅十八问小宝自己应该怎么报答他的时候,小宝认真地要求十八兄带他去京城观看茅十八与鳌拜决斗。虽说决斗一事是茅十八一时兴致的吹牛之举,但是带着这个小子去趟京城却成了茅十八不得不去做的事情。自此,韦小宝开始离家出走,迎来了自己一系列的奇遇和故事。然而这些“伟大故事”的起端却必须要从小宝离家出走开始。假使他始终在扬州的妓院赌场厮混,也许到老也只会成为一只“鬼奴”和“赌棍”。但是小宝抓住了机会,在十四岁那年赶往了京城。
      这个《鹿鼎记》中的开端使得我又开始联想起自己的经历,遥想当年我也是十四五岁只身一人离开自己生活的小镇去县城读书。如果我没有踏出这一步,或许现在我的命运又是另外一番光景。对于常年一人在外奋斗的我来说,常常感叹所谓的“家”在我们离家出走的那一刻就已经不再是印象中的那个“家”了。印象中得“家”是我们可以长久生活,不用自己担心外界风雨的“家”;印象中的“家”是父母永远健康强壮、可以守护自己的“家”。但当我从外面的世界再次回到这个“家”里时,我豁然发现自己再也不能长久地待在家中了,我也发现父母随着时间的流逝也慢慢开始变老了。现在的这个“家”已经再也不是以前的“家”了,换句话来说,我们再也回不到那个向往中的“家”了。古希腊有句谚语道“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而我想说的是,人也不能两次进入同一个家。对于离家出走的我们来说,所能做到的就是建立自己的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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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发表于 2012-8-17 14:03:06 | 只看该作者
      任你长得再好,武功再高,家里再有钱,娘老子背景再大,只要不是紫禁城里那只boss,统统敌不过小宝的无敌混功。
      
      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比能混更厉害的本事了。
      
      小宝,真牛!
      
      太短了!?行,加点儿。
      
      嫁给宝玉?不好,太娘;嫁给宋江?不好,太狠;嫁给悟空……不晓得有木有小鸡鸡啊!嫁给和尚……人家不娶!嫁给孙曹刘,狠到你不敢想。
      
      嫁人要嫁韦小宝。这话不是我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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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发表于 2012-8-17 14:03:06 | 只看该作者
             中学时电视里放陈小春版的鹿鼎记,我每天守着电视,一集不漏的把它看完。当时先是一个电视台放,除了周末,每天两集。后来另一个电视台,一天放三集,而且周末也放,很快赶了上来。接着越来越多的电视台都开始放,顺序不同。为了最早看最新的情节,我还买电视广播报研究各电视台的节目时间表。
             大学期间,才看了鹿鼎记这本书。个人认为这是金庸最好的一本著作。
             我看金庸的书,并不是为了里面的武打情节。又是内功又是点穴什么的,骗小孩子玩的。我欣赏金庸,是因为在大篇的武打情节中,插入寥寥几笔的言情。这些情节虽说笔墨很少,但是都是经典,在心中留下不可磨灭映像。我也看过不少言情小说,可是感觉里面的几十页话语还不如金大侠的寥寥几句话。金大侠的文字精练,真是字字如金。
             大学时看这本书,没日没夜,花了两天。当时最想知道的是原著里面韦小宝泡了几个老婆,怎样游刃于各个派系,怎样屡立大功以及结局如何。当时非常佩服韦小宝,他简直是每一个男人的偶像:有众多美女老婆;官场左右逢源,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江湖上呼风唤雨,几大派的骨干人物;经济上富可敌城。用现在的话说,黑白通吃,官场情场黑道处处得意。
             毕业工作后,人现实很多,没有了大学的单纯。知道这不过是意淫小说。工作闲来无聊,再看一遍。这次不再关注故事情节,而是欣赏金大侠的写作技巧。
             很多人欣赏金大侠的文笔,让人身入其境。我不仅欣赏文笔,更佩服金大侠的逻辑结构。文章环环相扣,前后呼应,什么时候什么角色什么情节,事先都规划好,结构紧凑,没有一点儿拖泥带水,没有一个情节纰漏。现在看许多网络作家,很多人文笔也很不错,可惜写作前不想结构,随心所欲。这样,灵感来了,短篇还行;可若是长篇小说,往往漏洞百出,虎头蛇尾,最终成为太监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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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发表于 2012-8-17 14:03:06 | 只看该作者
      还是陈小春演的好...
      其他..其他都无视...
      一部好作品需要一个好演员...
      就好像一位荡妇需要一个勃大茎深的男人来服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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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发表于 2012-8-17 14:03:06 | 只看该作者
      自从练功房那一声“皮人有什么好玩,我来陪你玩”开始,
      命运的齿轮将这两人紧紧的牵连在了一起,
      他们,亦君臣亦良友,
      小桂子和小玄子是永远的好朋友,儿时的承诺以为会天长地久,
      可时间真是无情的东西,你我渐渐长大,有些东西再也回不去了是吧?
      记得小宝发现假太后毛东珠的秘密准备逃出宫去,可想到留康熙一人在深宫中什么也不知太危险,终于冒着杀头的危险哭着告诉康熙时说:“小玄子,我再叫你一声小玄子,好么?我今天告诉你的事不是告诉我的主子皇上的,是告诉我的好朋友小玄子的,这样,小玄子或许不会杀我...”康熙微笑着说:“小桂子是小玄子的好朋友,小玄子怎么会杀自己的好朋友呢?”还有后来小宝逃到通吃岛,康熙派施琅出来寻找,向每个岛上大喊:“小桂子,小桂子,你在哪里啊~?小玄子记挂着你啊~~!!”小宝听到喊声连哭带爬的跑出来的情景,看着康熙画给他的六幅图,看得我跟着小宝潸然泪下,果然,最了解小桂子的就是小玄子了,故事从一开始到最终,小桂子都被小玄子吃得死死的,当然,他也愿意被小玄子吃得死死的,因为小玄子是鸟生鱼汤,因为小玄子是他的好朋友,
      可是,他不能脚踏两条船,鸟生鱼汤的小玄子开始逼他在天地会和自己之间做出选择,他两边都不能背叛,两边都不想伤害,所以,他只能两不相帮,他只能逃开,带着他的7个如花似玉的老婆离开这两难的选择,这算是喜剧还是悲剧呢,我只是常常想到,在深宫中威严得打个喷嚏大清都颤一颤的康熙,想起那调皮捣蛋,花样百出,诡计连篇,喊他小玄子的小桂子,应该会非常寂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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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发表于 2012-8-17 14:03:06 | 只看该作者
      推崇鹿鼎记不是因为韦小宝能娶那么多老婆,女人多了并不见得幸福,有两个女人的很多男人还不是焦头烂额,而是金老这一次把自己想象力世界发挥到极致,一个不会武功的小无赖作为主人公是一次很大的挑战;而且书中有很多细节是电视作品所无法截取的,印象最深的是远赴俄罗斯的冰寒水战。
      在古龙的小说里,女人总是分外妖娆的,在金庸这边却要保守许多,可在这部作品里他把韦小宝对女人的爱表述成多种多样,对阿珂的爱并不稀奇,重点倒是与建宁、小双的情感,或许这不算严格的爱,因为这样的爱被扭曲了。
      与康熙的关系也是一份若即若离的真情假意,有时候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很复杂的,是情谊却也是毒瘤,一旦涉及到政治,那就更复杂了。
      我并不喜欢小宝这样的人物,却不得不佩服这部作品的异想天开。
      
      如此大作,评论竟如此少的可怜,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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