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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狄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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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全书以中国唐代宰相狄仁杰为主人公,描述狄公在州、县及京都为官断案,与民除害的传奇经历。全书故事纷纭,案情凶险,情节扣人心弦,谜底逼人追索。
  作者笔下的狄公迥异于中国传统公案小说“青天大老爷”,他有独到的办案风格:重效率而轻缛节,讲操守而又善变通,重调查推理,而不主观妄断。狄仁杰断案如神,被西方读者称为古代中国的福尔摩斯。
  高罗佩很了不起,虽然是外国人,但比很多中国人更了解中国。
  ——国学大师 南怀瑾
  高罗佩对中国文化习俗和中国人心理的把握达到了得心应手的程度。西方人用汉文写小说(《大唐狄公案》部分篇目有汉文写本),前无古人。错综复杂的情节,如茧抽丝,娓娓展开,最后才真相大白……它使读者从超凡的逻辑智慧中获得快感。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石昌渝
  他是名士派头的艺术家、收藏家、代中国人发展国粹的公案小说家,业余胜过专业的汉学家……现代西方人对传播中国文化作出最大贡献的人,恐怕要算荷兰人高罗佩。非学术圈里的西方人了解中国,往往来自《大唐狄公案》。
  ——伦敦大学东方学院教授 赵毅衡
  “狄公小说是我们从高罗佩博士那里得到的最后的中国公案小说……他的逝世使我们所有侦探小说的鉴赏家们都感到十分悲痛。”
  ——《泰晤士报文学增刊》对高罗佩逝世的评价
  在高罗佩的神笔之下,古老的中国又活灵活现地出现在人们面前。
  ——美国《纽约时报书评》阿伦·丁·赫宾
  如此严格地遵循中国古典文学的风格进行创作,而写下的一切又是如此美妙地使现代读者获得满足。
  ——《纽约时报》
  狄公小说写出了中国唐代的所有魅力、残忍和高深莫测。
  ——《芝加哥太阳报》
  《大唐狄公案》是高罗佩在世界侦探小说领域内开创的极其珍贵的一个支脉……十分有趣,十分有教育意义,给人以深刻印象。
  ——《泰晤士报文学增刊》

作者简介
  高罗佩,荷兰职业外交官,通晓15种语言,主要任职于远东各国。他曾评价自己一身三任:外交官是他的职业,汉学是他的终身事业,写小说是他的业余爱好。作为一个西方人,高罗佩对中国古代琴棋书画十分痴迷。他20岁开始练习中国书法,且终生不辍;他研究中国古琴,师从古琴大师叶诗梦,并与于右任、冯玉祥等组织天风琴社;他能写中国旧体诗词,与郭沫若、徐悲鸿等大师都有唱和;齐白石、沈尹默等人的画上也有他的上款。《大唐狄公案》的插图均为他自己所画。1943年,高罗佩任荷兰驻重庆使馆一秘,与同在使馆工作的中国洋务大臣张之洞之外孙女水世芳结为伉丽。
  他一生研究当学著作颇丰,学琴,著有《中国琴道》,考证中国文献中的猿,亲自饲养猿,著有《长臂猿考》,出版《书画鉴赏汇编》,教西方人辨识中国文物;编《东皋禅师集刊》,翻译陆时化的《书画说铃》。
  他一生研究的另一重要领域是中国古代性文化,写下《秘戏图考》、《中国古代房内考》。而大型推理探案小说集《大唐狄公案》则是一部在东西方读者中影响最大的书。

最新书评    共 3 条

Eric__     正在看,无意中发现的,也许是因为《神探狄仁杰》的缘故吧。结果看过之后才发现,原来是一个外国人写的中国古代探案故事,难得的是居然很多古文运用恰到好处。    当然,看小说看得还是剧情,对于探案类小说来说,更是如此,故事情节丝丝入扣,案情此起彼伏,不到最后关头,都不能确定谁才是凶手。当然狄大人总能抽丝剥茧,在助手的帮助下,找到最终的答案。有点福尔摩斯的感觉。    非常值得推荐的一部小说,正在研读中,爱不释手。  详情 发表于 2013-8-2 10:47
熊帅    用手机看了大半个月,真不容易看完了。那个年代,能有如此断案,真是膜拜。且不说案情之精彩,笔法之干练。这次只单单从外行角度谈谈法律      狄公断案,最后抓出凶手,依据主从犯,情节严重程度给予量刑。其中主线是依据当朝律法,比如杀人偿命,这些都是黑纸白字的法律。然而还有一些法律之外的,比如受害者,连带受害人,以及其他或深或浅的牵连者。狄公则会依据个人的经验,以及当时当地的社会生活水准,给予一定的判赔。我想这些都不是黑纸白字的法律,而是狄公个人的判罚。      一方面看到案犯罪有应得而感到欣慰,另一方面则是看到那些受害者得到赔偿,会人觉得更加温暖。      因为凶手的生命即将走向终结,而这些幸存者留在心里生理的伤疤却不会消失。狄公能够根据他丰富的知识和经验,做出理性的判罚,最大程度的减少这些幸存者的伤痛,他给予的不单单只是物质上的,更多的是让他们继续走下去的,生活的保障和希望。      想起以前曾听一位老师讲过,欧美的法律体系和我们国家使用的法律体系是不同的。早已记不清楚那些专业的词汇,印象中只是记得 欧美是以人来判罚,而中国则是根据一条条法律条框。      因此欧美的法官都是身经百战,德高望重的人。一方面遵从国家法律,另一方面,有很多判罚都是依据个人的经验和知识。因为模棱两可的地方太多了。更听说美国的法官不能随便去外面的酒吧,设立有专门的酒吧供法官们前去消遣。(这个是道听途说,不知是否真实)      虽说中国总鼓吹以人为本,也说了这么多年,但谁见到真正的成效?   很多罪犯是最终受到了惩罚,可是那些活着的人呢?冰冷的法律条例能弥补得了他们的创伤吗?看看那些令人啼笑皆非的赔偿,结合中国当下的经济水平,只能让人更加心寒。      中国早在千年前就出了这么优秀的人物,可如今的司法体系却。。。   希望能真正制定出以人为本的律法。而不是如今只圈养那些以权谋私,肥头大耳的法官们!                 详情 发表于 2013-8-3 21:28
骷髅党    评论大唐狄公案,诡异这个词第一时间从脑海中跳了出来,我几乎是不暇思索地敲下了这个标题——诡异之极的大唐狄公案。      我并不是在说狄公经手的案子有多么离奇,纵然大多都曲折反复,出人意料,但是对读过许多密室杀人不可能犯罪的读者来说,实在称不上诡异,更遑论诡异之极了。      诡异之处在于如此古色古香的中国式古典推理小说竟然是出自一个外国人之手——外交官、汉学家高罗佩。纵然他是个汉学家吧,但能写出韵味如此纯正的小说,实在是令人瞠目结舌。      还不止如此。大唐狄公案中还有高罗佩用中文写就的故事,大约是《迷宫案》吧,因为这套书不在手头,所以只能凭印象一提。同样诡异的是本书的翻译,陈来元和胡明两位先生硬是按照明代拟话本的口吻,将《大唐狄公案》翻了出来,插入三言二拍中几可乱真。      若是此书成于明代,激赏称奇之余却也不足为怪,却偏偏出自外国人之手,由现代人翻译而成,却如果古色古香,浑然天成,真是文学界的一桩奇谈!      据说此次上下册版本修正了以前四册版本的一些小错误,更加值得收藏。      以下泄底《铁钉案》,未读莫入:         高罗佩先生的某些案子无疑是参考了中国古代某些案例改写而成,却加入了自己的想法和情怀。本来在阅读时,遇到了熟悉的案子,自以为能把握故事发展的脉络,却收获了意料之外的感动。      我说的是《铁钉案》。      元朝时,武平县(今内蒙古宁城一带)有个叫刘义的百姓到官府控告嫂嫂勾结奸夫害死了他的哥哥刘成,县令丁钦审理这个案子,亲自查验刘成的尸体,没有发现半点伤痕,不能结案,他的心中非常忧闷。妻子韩氏问他遇到什么难处了,丁钦就把案情告诉了她。韩氏说:“死者的头顶上可能钉有一颗铁钉,钉盖被涂饰,看不出痕迹。”丁钦按照妻子的提示重新验尸,果然如此。就立即结了案,把卷宗呈报上司。当时姚忠肃任辽东按察史,亲自召见丁钦询问破案经过,丁钦如实讲了,并且高兴地夸耀妻子的聪明。姚忠肃沉思片刻,问:“你的妻子和你结婚时是处女吗?”丁钦回答说:“他是前夫死后改嫁给我的。”姚忠肃立即命令将韩氏的前夫掘墓开棺验尸,发现他的颅骨上也有一颗铁钉。于是将韩氏逮捕审问,韩氏招认了钉杀前夫的罪行。丁钦又惊又怕,不久就死了。此时在当地传开,人们都说姚忠肃是包公转世。元代无名氏杂剧《包待制勘双钉》就是根据这个故事编写的,清代唐英又据此改编为传奇《双钉案》(又名《梁上眼》,后来再进一步改编为京剧《钓金龟》)从而使这个用钉钉人头顶的故事广为流传。      很明显,《铁钉案》是根据上述的故事加以艺术加工而成的,然而,我在阅读上述小故事的时候,并不很痛恨这位妻子,她因为爱自己的丈夫,真心想帮助他,才吐露了自己的秘密。然而却为自己敲响了送命的丧钟。聪明的县官何其可怕!换做是我,如果暗中能调查出这位妻子并非残忍好杀,而是有不得以的苦衷的话,我是愿意放她一马的。      在《铁钉案》中,高罗佩并没有安排狄公去处死这位妻子,狄公在犹豫,不忍。狄公最后的一段话透露出深切的关怀:“郭掌柜,我无权对你的亡妻再提出讼诉,也不忍在她死后再去折腾她不安的灵魂,且她似乎从未告诉过你,她是如何杀死前夫的,我更不敢再冒风险去开棺验尸。我想这事就到此算了,你须得备办上好的衣衾棺椁将她盛殓,广延高僧为她建九九八十一天水陆道场,超度她有罪的灵魂。届时切莫忘了告我一声,我要亲自来参加她的闭殓安葬仪典。因为……因为她作为一个典狱,将州衙女牢管理得井井有序。”      在读到《铁钉案》之前,我已经读过了许多狄公的故事,可是我从未对狄公产生感情。不错,语言精美,故事曲折离奇,我很喜欢,但是仅此而已。直到《铁钉案》的收稍,狄公不在是我眼中的破案机器,他,活了起来。我第一次不是对《大唐狄公案》,而是对狄公,对高罗佩笔下的狄公,产生了深切的感情,我喜欢这个人,哪怕没有这些案子。      也许,我可以这样说,在侦探的队伍里,我最爱福尔摩斯,然后是这个一把大胡子的家伙。      始于诡异,终于温情。     详情 发表于 2013-8-7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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