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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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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园》创作于2007年,是宫部美雪出道20年的回归之作,也是宫部美雪囊括六项大奖的巅峰作品《模仿犯》的续集,沿用《模仿犯》主角前畑滋子作为线索人物,讲述了一个全新的故事——
  历经惨绝人寰的“模仿犯”事件之后,长达九年,记者前畑滋子一直活在阴影之中,无法面对自己和工作。 直到某日,一名女子带着独生子生前所绘的神秘图画来访,再度燃起她追求真相的渴望。
  ———————————————————————————————————
  ◆杀死女儿的父母该如何对另一个活着的女儿解释呢?要说这一切都是为了大家好吗?
  ◆人们所追求的乐园总是一开始就失去了。
  ◆《乐园》,献给所有心灵曾受过伤的孩子,这是一首轻柔和缓的安魂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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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刊文春》推理小说BEST 10 第2名
  ◆《达芬奇》杂志年度最佳图书第2名
  ◆这本推理小说了不起! BEST 10第8名
  杨照、骆以军、蔡康永、陈孝萱、詹宏志、王浩威等联袂推荐。

作者简介
  宫部美雪 宮部 みゆき
  日本著名作家,连续11年当选“日本最受欢迎女作家”,创日本史上最高纪录,被称为“日本文学史上的奇迹”、“平成国民作家”。作品以温暖的关怀为底蕴,富含对社会的批判与反省。
  1987年以《邻人的犯罪》出道,当年即获第26届《ALL读物》推理小说新人奖。
  此后,作品每一出版均登上日本各大畅销书榜,并几乎囊括日本文学界所有大奖:
  《魔术的耳语》荣获第2届日本推理悬疑小说大奖
  《龙眠》荣获第45届日本推理作家协会奖
  《火车》荣获第6届山本周五郎奖
  《理由》荣获第120届直木奖
  《勇者物语》同名电影荣获日本“奥斯卡”动画大奖
  《模仿犯》将第52届艺术选奖文部科学大臣奖、第5届司马辽太郎奖、每日出版文化奖特别奖等6项大奖一并斩获。
  《无名之毒》荣获第41届吉川英治文学奖。

最新书评    共 2 条

薄荷味     感觉不如《模仿犯》来得震撼。    题外话扯一句:至今《模仿犯》在我心中依旧占据着极高的地位,甚至于找不到一个合适的时机鼓起勇气重新打开看一遍。    本文的开头,个人觉得比较一般。有些地方显拖沓,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反而交代得特别清楚,对于我这种强迫性阅读完整段文字的人来说,有点接受不能,就像史蒂芬·金写的那样,一个简单的情节可以延伸得很无比长。不过这也从侧面体现了刻画的详尽吧。    个人觉得宫部美雪的书是越看到后面越好看(尤其是接近末尾却又未到末尾的那部分)。随着案件的抽丝剥茧,真相渐渐水落石出,在此时适当地插入一部分对伦理的分析,不由感叹她对社会认识之深刻。虽然说的不多,但是却能引发读者一段长长的思考。    只是本人很不解题目。作者是怎么去套“乐园”这个主题的呢?我不明白。    《模仿犯》那本思路倒还蛮清晰的,可以理解。包括我另外有读过的一本《谁?》也是如此。但是这本的题目,我有些不明其意。虽然与题目相配的那段话挺“唬人”的,可是还是没能给我一个比较明确的解释,有点难以理解。虽说最后有关的一段讨论颇具针对性,可是总感觉有点牵强。希望有知晓其中深意的读者同我分享见解。     详情 发表于 2013-8-2 09:41
UncleS    为了模仿犯而买的续集。      剧情还是一样的拖沓,多角度叙述还是一样的没有起到很好的引导作用,一开始的多角度让人一头雾水,之后的马上就可以看出。   阿等的能力接受不能,本来以为会是本格推理,结果成了超能力小说   作为一本推理小说完全不合格      但不得不承认美雪君对家庭伦理方面的探讨实在太棒了   书里出现了许多家庭   滋子和昭二   敏子和阿登   小茜和杀害她的父母   诚子和杀死她姐姐的父母   诚子和达夫   昌子和她的父母   刑警君秋山和他内人神马的就不算在内了吧      这些家庭或是三人或是两人,都在经历各自的问题。      滋子和昭二没有子嗣,滋子纠结于事业和家庭,还要和昭二的妈妈共处,实在头,好在昭二善解人意,夫妻两人虽有摩擦,但依旧非常幸福。      敏子年轻时期的家庭不幸福,好在她是个坚强又坚韧的人,无论如何都不放弃属于自己的幸福---阿登,虽然母子的生活清哭,但还是很快乐。      但小茜,诚子,他们的父母就不一样了。小茜青春期叛逆,父母很头痛,担心她今后的人生,担心家里的名声,担心小女儿,担心各种各样的事情。      美雪阿姨和龙应台一样,将子女和父母放在天平的两边讨论   龙应台说子女的成长就是父母看着他们的背影渐行渐远,但也只能任由他们离开。      美雪阿姨表达了同样的意思,但给出了解决的方案,虽然非常的极端   想要挽回走上歪倒的儿女,在一再的劝说下还是无效的话,只好,把她或他杀了。      作为你的父母,我给了你生存的机会,但我们不能看着你毁了自己,我们要救你,我们要收回你生存的权利,这样你就永远都不会再做毁坏自己的事情了,我们也算是尽到了为人父母的责任。   小茜的父母在一瞬间的愤怒下就是这样想着,勒死了自己的亲生女儿。      你们勒死了自己的亲生女儿啊!   从此之后,你们为了瞒住诚子到处小心谨慎,受到三和明夫的威胁16年,知道诉讼有效期过了依旧不能免除备受良心的煎熬,身为人的良心,善恶感全部都被丢弃。      因为这从根本上就是一个错误的决定,错的彻头彻尾,无法挽回。      身为父母,职责就是引导自己的子女,但子女的错误不一定就是父母的失职,换句话说,就算孩子再小,也有自己的选择权利。选择成为什么的人,错误或者正确的行为,都不全是父母的职责范围。   诞下子女后,就要做好接受无论她或他是怎样的人的觉悟。      小茜的父母错误的认为了自己的职责,他们为人父母的职责和他们担心自己家庭的名声混杂在一起。我甚至认为他们担心自己的名声更甚于他们担心自己的女儿。      明明可以报警,可以把小茜交给正确的人去处理(当然如果真的交给警局之后的故事说不定可以参考东野大叔关于少年法的讨论),但这对夫妇害怕女的事情被曝光后会影响他们的事业,他们的小女儿总而言之他们的名声。所以他们选择用父母的权利这个借口,扼杀了小茜的人生。      也就是书里写的用小茜的生命来挽回她。      我只能说,你们余下的生命都应该活在忏悔中,死后将入不了任何一个天堂。      因为你们是自私的父母。      你们的自私导致了诚子此后被毁坏的人生,虽然你们打着要保护她的旗号。   你们的自私滋长了三和明夫的行为,他之后犯下的罪行有一半是你们的功劳。      我也有叛逆期(虽然没有做到小茜那样),但感谢我的父母和我谈人生谈理想,而不是把我关起来甚至杀死。      希望昌子和她的爸爸妈妈可以好好继续接下去的生活。                    详情 发表于 2013-8-12 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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