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悦读人生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67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耳语之人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11 09:59
  • 签到天数: 8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3]偶尔看看II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小心深夜里的致命耳语!开放的密室、诡妙的杀人手法密室之王约翰.狄克森.卡尔2006百年诞辰首推代表作荷渥一家是居住在法国一处小城郊区的英国人,夫妇俩非常溺爱独生子哈利,直到布鲁克.荷渥的新秘书费伊.瑟彤出现,一家三口原本平静的日子开始起了变化。哈利疯狂地爱上费伊,就在他们准备结婚之际,却传出费伊和人有染的流言,布鲁克决定要以二千镑的代价收买费伊,希望她能离开自己儿子。谈判当天,布鲁克却被人发现死在约定见面的塔楼上,背部留有致命的刀伤。诡异的是,根据案发现场状况,布鲁克是在不可能有人接近他的情况下被刺死的,凶手会是前往谈判的费伊吗?五、六年后,迈尔斯.汉蒙德和芭芭拉.摩尔在「谋杀俱乐部」的聚会中,听芮高德教授讲述这段悬而未决的往事,没想到在当天晚上,费伊.瑟彤这位红发女子再度现身。基甸.菲尔博士与芮高德教授急忙联袂前来寻觅芳踪,欲遏止新的悲剧发生,但等待他们的却是一声震耳枪响……

    作者简介
      约翰·狄克森·卡尔 John Dickson Carr(1906-1977),美国宾州联合镇人,父亲是位律师。从高中时代起卡尔就为当地报纸写些运动故事,也尝试创作侦探小说和历史冒险小说。1920年代末卡尔远赴法国巴黎求学,他的第一本小说《夜行者》(It Walks By Night)在1929年出版。他曾经表示:「他们把我送去学校,希望将我教育成像我父亲一样的律师,但我只想写侦探小说。我指的不是那种旷世巨作之类的无聊东西,我的意思是我就是要写侦探小说。」
      1931年他与一位英国女子结婚定居英国。在英国期间,卡尔除了创作推理小说外也活跃于广播界。他为BBC编写的推理广播剧“Appointment with Fear”是二次大战期间BBC非常受欢迎的招牌节目。美国军方因而破例让他免赴战场,留在BBC服务盟国人民。1965年卡尔离开英国,移居南卡罗来纳州格里维尔,在那里定居直到1977年过世。
      卡尔曾获得美国推理小说界的最高荣耀──终身大师奖,并成为英国极具权威却也极端封闭的「推理俱乐部」成员(只有两名美国作家得以进入,另一位是派翠西亚.海史密斯Patricia Highsmith)。卡尔擅长设计复杂的密谋,生动营造出超自然的诡异氛围,让人有置身其中之感。他书中的人物常在不可思议的情况下消失无踪,或是在密室身亡,而他总能揭开各种诡计,提出合理的解答。他毕生写了约80本小说,创造出各种「不可能的犯罪」,为他赢得「密室之王」的美誉。著名的推理小说家兼评论家埃德蒙.克里斯宾(Edmund Crispin)就推崇他:「论手法之精微高妙和气氛的营造技巧,他确可跻身英语系国家继爱伦坡之后三、四位最伟大的推理小说作家之列。」

    最新书评    共 2 条

    小院梧    1:我对书的外在很在乎,先说这个,书中好像只有一个错字,不像新星的校对那么差。比一般32开的书小一点,此版本系列一共有9本。:2:都说这是卡尔比较出名的作品。一个晚上看完,觉得和奎因比,情节略胜,推理稍逊。虽然丝丝入扣,但不是那么震撼。等着看《绿胶囊之谜》能不能给我惊喜。  详情 发表于 2013-8-2 11:55
    忍野的    一直很喜欢卡尔的书,其中一个原因是他的书具有很强的故事性,本书也不例外。   也许我该暗自庆幸我是在白天看完这本书的。整个故事被阴森的气氛所笼罩,而主宰这一气氛的正是人类文学史上最具神秘色彩的物种之一——吸血鬼。“一个人死于塔楼之上,究竟是人为还是吸血鬼作祟?”带着这样的“疑问”我关注着整个故事的发展。   这本书入戏很快,情节也同样十分精彩。但不得不说,对于第一个案件的解答并不能让我感到满意。也许是性格使然,我并不喜欢推理小说中出现“死者被袭击后并没马上死,并且做了一些会左右案情发展的事(除了留下死亡遗言)”这一设定。因为我认为这一设定对推理小说的公平性会造成很大的影响。正当我们苦苦思索凶手是如果完成这一谋杀时,突然蹦出一句这是死者自己干的,这不免会让人有被泼了冷水的感觉,着实不爽。敢问有人会喜欢密室推理的解答是“死者被刺后并没马上死,他又因为某种原因自己锁上了房门”吗?当然,这也许只是在下的偏激看法。   而第二个案件相比第一个就出色许多,没有亲身经历(当然,我也不想亲身经历)的我并不清楚这一手法有几分可行性。虽然我丝毫不会怀疑这一恐吓手法会使一个心脏较弱的人惊吓过度致死,但能否把一个乐天派&毫不惧怕鬼屋&心脏正常的年轻人吓到濒死状态?我感到有一丝疑惑。当然,这只是一个外行人士的薄见,大家可以不予理会。   抛开可行性不谈,第二个案件的心理学诡计的确十分精彩,看完之后不禁让人拍案叫绝。不同于其他谋杀方法,凶手并不在肉体上,而选择在精神上杀死对方,这一手法堪称绝妙!让我忍不住想多称赞几句:这是一次华丽的谋杀,一个美丽的艺术。   到这里要说的全说完了,对我来说,如果这本书的第一个案件可以有更精彩的解释,那么此书定可排入我心中的神作之列。           详情 发表于 2013-8-15 20:35

    更多书评 我要评论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网站地图|小黑屋|Archiver|DoThinkings 悦书籍,思人生   

    GMT+8, 2024-11-28 16:23 , Processed in 0.427680 second(s), 4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