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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系 |
最新书评 共 39 条
付邶北$
这是三小姐拿给我看的一本杂志,大约在一年前,她就极力向我推荐,中间断断续续因许多事被搁置下来。而里面的第一篇长篇就是李师江的《中文系》,有人说它理想主义得一塌糊涂,也有人说李师江你他妈的就是一流氓。
这是部痞子味十足的小说,做爱、手淫等词汇像见面问好一样不定时出现,叙事风格应该与《草样年华》归为一类,只不过主角换成了最具传统大学知识青年代表性的中文男。安德烈在港大读书期间写给母亲龙ying台的信里就将青春分成了三部分——性、药、摇滚乐。但他所说的青春是在香港和台湾或者德国。在观念相对保守的内地,在观念相对更保守的内地的小城市,性是敏感词,药更是敏感词中的敏感词,摇滚乐也早已死去多年。即使它们都仅仅只是态度而并非行动,在我们这里却仍旧显得未免太过疯狂。可我想如果安德烈生活在内地大概那才是会真的疯掉吧。青春中最难以启齿的一部分,有时也是最真实最具诚意的一部分,邪恶点讲叫心中有码。我就是后者。李师江最大的魅力也正是诚意所致。
看完《中文系》后脑海中一直停留在故事里狂欢的最后一夜。九十年代末的大学生们围坐在草地上,日期正好重叠在香港回归的九七年,离别前夕所有的秘密与纠葛像出酒般被一个个倾泻出来,诗歌与啤酒,欢笑与泪水,这是青春俗到掉渣却也仍令人感怀的结局。诗与酒,都一半是助兴,一半是消愁。现实中我是万分讨厌酒这种东西的,尤其讨厌关系参差的人一起喝,酒量完全替代诚意,狂欢成表演,人生本就如戏,戏中戏更是双重狗血,这也是我不喜欢聚会的主要原因。我觉得喝酒应当在处于一种理想状态下时进行,这种状态也并非高深到可望不可即,而取决于心情与人,有时候两个人你一杯我一杯,多少自斟,不需任何废话,其感情就足以达到最深度共鸣(狗屎言,还记得高三那屋吧)。尤其是当主人公“李师江”还应景地唱了郑钧的《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借着酒劲拉着左堤吐够所有,将我对作者真人李师江的好感推向高潮。 因为同是中文男,经历不同,却有类似的性情,并且对郑钧和他的音乐有着不可阻遏的偏爱。
诗与中文系男生永远有着不解之缘,虽然很多的中文系早已是一副没有生气的烂摊子。中文系在大学里基本可以理解为无专业状态,似乎什么都能学,又似乎学什么都是业余,毕业后似乎做什么都有可能,又似乎什么都做不了。在旁人眼中似乎那般惬意与潇洒,实则一片狼藉。我自己也经历过每天写诗的时期,拒绝主流,拒绝平庸,只热爱别处,觉得不爱艺术的人有多么可悲,哪管在这些人眼中自己也是同样的存在。后又反感所有的诗,对自己写过的每一首诗羞愧难当,转身狂爱所有像诗的东西,认为真正的诗意是像诗,真正的诗是诗意,而三十岁前的怀旧都是无病呻吟。最后发觉迈出瓶颈的第一步竟是必须要承认自己当初有多么无知和傻逼,而且这念头是多么清醒与坦然,同时夹杂着自卑感。
后在和朋友聊到郑钧起兴时,我情不自禁地对他吹了一个牛逼:有生之年一定要去看一次郑钧的演唱会,大学期间只要有,我一定会去。
此生我必须努力
只因吹过牛逼
对着心爱的人儿
吹过的牛逼
我爱李师江最后这首被称为旋律的“诗”。
可另一朋友说,这货不是圆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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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公子$
這是一個很多記憶隨風飄散的季節,現在又開始想看小說了。。
中午拿了一本北師大作者寫的青春校園小說《中文系》來看。。
中文系,作為一個文藝青年來說,這是一個很嚮往的專業。。
可是面對現實的考慮最終沒有就讀這嚮往的專業。。
下午和晚上都在讀這本《中文系》,中文系,有點頹廢,有點純。。
也許青春就是一本太倉促的書兒,書裡書外都一個樣兒。。
在書中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有很多方面和主人公很像。。
書中寫到:“中文系是最容易產生理想主義、虛無主義、無政府主義乃至好高騖遠者的場所。”
多麼符合現今文藝青年的想法啊。。
書中都是平淡普通的情節,卻讓人無比的懷念自己的青春。。
單純的感情,真摯和執著現在又有多少呢?
正直而柔弱,善良而自卑,有理想卻又不得不選擇性頹廢。。
主人公---師師是我喜歡的人物。。
小說---《中文系》是我喜歡的一個故事。。
青春散場,中文系畢業,沒有續集。。
誰也不能停留在過去,生活在推著我們往前走,往前看。
青春與大學,誰上了誰,也許很重要,也許不重要。
命運就是這樣,不講道理。。
九十年代的大學不講道理,現在同樣不講道理。。
是愛是猿,全看自己能不能想得開了。。
最後還是那首小詩最出彩:
“此生我必須努力/只因為吹過牛逼/對著心愛的人兒/吹過的牛逼......”
也拿来自勉一下~~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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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注小$
寒窗十载,从未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整地看完一部小说,不论英文还是汉话,实在不知何故,也无意去探究。不过,前天下午到昨天下午,我弥补了这个遗憾:《中文系》被我收编了。
六十分万岁,放荡不羁,懦弱的男人,理论主义者,才华横溢,痴情种子……“李师师”,逃课大王,最终如常所愿。
看“师师”的文章,我不必仰望,没有那许多敬畏之情,不像拜读季羡林、王小波或是老舍的文字。他的笔触轻松随意,并不高深,鸡毛蒜皮,来的真诚,倒更像纪实文学-----书看得少,更没读过纪实文学,可不太准的直觉告诉我这本小说靠近纪实文学。
毕业十年,同学重又团聚,地点在学校。昔日的人儿,如今默默无闻或是有些本事可资炫耀,还是过去的脾性,虽然体型“些许”走样。在象牙塔的日子,还算不得陈芝麻烂谷子吧?
师师很可怜,虽然爹娘都在,可他们不过是抚养他长大而已,对师师再无其他的关心。这样的成长过程,师师一直处于非理性的怀疑状态,没有清晰的个人价值观,虽然给人桀骜不驯的感觉,他实际上很是懦弱,骨子里像个小女生。
在感情上,师师很胆小,一旦遇着些许阻力,他多半就要打退堂鼓。
初恋是自己的高中同学,钱浅。优秀的他被学校报送上大学,结果高考前他就无事可做。老师叫他给在上自习的时候给同学们解疑释惑。这下可好,他和她由于学习的原因走了的很紧,最后在单独的地方,单独给她讲解不懂的题目。她喜欢上了他,每次得到他的帮助,她就吻他一次。可是,好景不长,她的父亲发现了她俩的事情。至此,师师的初恋才才结束。
第二次还未开始就已结束了:师师发表诗歌,在学校里出名了,受人仰慕。有个女孩儿给他写了封短信,想和他见面。他经过思想斗争,毅然赴约,虽然想过有人会说他俩早恋。到了预定地点,他惊愕地发现:仰慕者好胖。于是,他匆匆离开。这一次,谁也不怪,师师的举动属于正常人的表现。换作我,我也会采取同样的做法。
至于第三次,故事发生在大一。孤独的师师看上一个女孩儿,眼睛水汪汪的。一天晚自习,师师鼓足勇气把一张字条递给她:请你到后花园,有要事相商。当时他们在北师大北校区,也就是恭王府,有个后花园是理所当然的事儿。二十分钟之后,她到了。事实很大胆且直接:我们交个朋友吧,这个地方不错的。“什么样的朋友?”,女孩儿吃惊的问。“当然是男朋友女朋友。”“我没有心理准备,我考虑一下,明天答复你。”次日,未遂。
就这样,师师被吓着了,不敢再向女生表白。他的日子回到从前,郁郁寡欢,没事儿就写写诗,逛逛街。反正他不想去上课,老师普通话太差,听不懂;大多数老师水平不行,尽是些照本宣科的角色。可是图书馆,他倒爱去,那里面书比较多,有吸引他的东西。
后来,体育系的泰森来了,把哥们儿凯子叫道师师的下铺暂住,因为凯子把他的学校开除了。说是为了女友,可实际原因只有凯子自己知道。很快,凯子和逃课大王熟识起来,居然成了贴心的朋友,互吐衷肠。凯子自告奋勇给师师帮忙:帮师师追求同班同学左堤。“左堤呢,说实话,我从来没跟她说过话,当然也有可能说过一两句话,但肯定是无关痛痒的,可以忽略不计。要讲怎么喜欢上她,真可是费劲事儿。上大课的时候,我有时很无聊,就会四处张望,找一些养眼的事物打发时光,左堤的侧面轮廓吸引了我,她嘴角的轮廓以及小小的酒窝,构成的曲线吸引了我——可能是在大教室里最吸引我的赏心悦目的风景。” 师师很感激也很信任凯子,连自己为左堤写的2首十四行诗都是由凯子转交给自己心中的女神。可是,师师被自己的兄弟骗了:凯子和左堤恋爱了,所以师师的2首十四行诗也成了凯子的作品。当然师师一直蒙在鼓里,还傻傻地以为左堤已经知道自己的心思,心里撒花儿呢。事情逐步恶化。有一天,师师、凯子和左堤相约一聚,因为之前对凯子说“现在,可以把左堤换给我了吧”。“没问题,你拿走吧。”凯子漫不经心道。“靠,又不是馒头,怎么能说拿走就拿走,应该有个交接仪式,你不会不懂吧?”……预定地点,醒醉楼。左堤和凯子如约前来。师师很紧张,因为他真正面对左堤了。可是,左堤却还是那么和善与热情,对谁都笑脸相迎,还有点人来熟。凯子太直接了,夹起一颗花生米,指着就对左堤说:“他一直喜欢你的。”他这话的意思:我凯子已经把左堤还给你了。左堤听了,笑着叫了一声“去你的”。笑里有一丝害羞一丝喜悦,师师怦然心动。之后,三人岔开话题,开始海阔天空地摆谈。师师成了话唠,在心爱的人儿面前充分展示所学,就行孔雀充分展开自己的尾羽一般。饭后,三人结伴而行,在林荫道上散步。这下,凯子成了电灯泡,师师些许不乐意,想着法儿把他赶走了。终于,“他”可以和她独处了。夜里他俩深深地吻在一起了,就像他和钱浅的吻,兴奋与恐惧交加,长久期待的满足充盈了他的心。后来,情况还比较乐观,他和左堤再次约会。他努力把倒出肚子里的墨水来吸引左堤,身上的幽默细胞也突然发挥了作用,惹得左堤笑开了花。满足与自信在师师的心里油然而生。“下次可以约你吗?”临别时师师成熟地说道。 “没问题。”左堤很爽朗地回答。 再后来,师师才用了贴身战术,抓住机会就和左堤一起上晚自习,当然他早就预谋好的,只不过假装一切都是巧合,免得她有所觉察。上晚自习的时候,他们只有窃窃私语,怕影响他人学习。随着教室里的人越来越多,他们只好各做各的。左堤自己复习功课。师师坐左堤身旁,觉着安详又,却不知道为啥伤感,于是开始写诗。越来越伤感,他想到了自己的母亲……最后,写了一首诗《悲观》, 交给了左堤,让她知道自己为啥那么伤感。她轻声诵读,最后轻叹“太好了,我都感动了”。那时候,师师很想对左堤说“我好喜欢你,接受我吧。”可是师师害怕他的话会把左堤吓跑,于是欲言又止。 余下的时间,师师百无聊赖地近距离观察左堤,她的脖子白皙,细细的容貌充满活力;鼻尖有点调皮地翘起,生动智慧;睫毛整齐而专注,有乖女孩儿的范儿,头发的分际像林荫小道,一定无人走过。他用木刻刀似的眼光把她仔细刻画在脑海里,并对着空气祈祷:神啊,请把这个女孩儿赐给我吧,你让我全科目不及格都没关系。
接下来是期末考试,并很快结束。左堤回家了,师师没来得及给她送行,很是遗憾。假期里凯子干啥呢?他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天天睡大觉,结果坚持不下去了,告诉师师:我要去三峡做个“文化苦旅”,接我点钱。师师给了他600元人民币,很够义气。
转眼之间,假期结束,左堤,师师朝思暮想的女神又回来了。师师寻思着想个办法感动她,于是从“狗或者梁档”打听出她的生日,准备给她送些玫瑰花。可是,悲剧马上就要上演了。一天上大课,师师色胆包天,居然挤进了前排的女生堆中,因为左堤在那儿,他想坐在她的旁边。上课没过多久,左堤说话了“这个,回头你带给兀凯歌。”
“我接过,看了看照片,就如被毒蛇咬了一口,血液霎时凝固。我说话很慢甚至结巴,但是感性思维的反应异常迅速。比如说看了一幅画面,我在瞬间就想到整个故事。”师师的心凉到极点,迈步离开教室,全班惊愕,老师也十分错愕:“你要干什么?”师师无暇顾及这一切,然而走到门口的时候,突然觉得不辞而别太不礼貌,空中抛出一句“对不起, 我必须逃课”。师师冲出了教室,穿过幽暗的走廊,周公高大的法国梧桐,最终倒在了一片草地上。不知过了过久,师师起身回寝室。他一脚踹开宿舍门,凯子正躺在床上,被师师吓着了。“啪!”照片被甩在桌子上。师师冷冷地道:“左堤让我给你的”。“赶紧给我滚”,师师强忍怒气,指着门外,对不安的凯子发话。凯子想解释,却被师师阻止。“别说废话了, 再不出去我就动手了!”凯子只说“你打我吧”。师师用尽全身力气,扑了上去,连推带踢搞出门外,嘶喊道:“你他妈的要是不走,我就宰了你,你这杂种!”凯子被赶走了,师师体力透支,瘫倒在床上,看着地上的照片:凯子和左堤的合影。背景是正在动工的三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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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ese$
作为一名中文系的学生,读李师江的《中文系》无疑具有别样的意味。李就读于北师大的时间是上世纪90年代,我们所处的时代二十一世纪前十年。算了算中间正好隔了十五年,中文系变了没有,哪里变了。
一个很显然的变化,书中的九十年代是一个诗歌盛行的年代,无论是不登大雅之堂的割包皮还是师师的几首爱情抒情诗,庸俗高雅且不去谈,诗歌在中文系学子中间占有一个极其重要的地位,追女孩子、抒发苦闷都少不了它。而今却连一封手写的书信都不易见,更别说被很多人嗤之酸腐的现代诗了。几千字的论文,几万字的小说都不在话下,却没有人再写诗歌。各类大型考试的作文要求也都明令禁止拟写诗歌。逐渐地,诗歌在我们的视野中消失了,没人写,也没人欣赏得了。翩若惊鸿,婉若游龙,一去不返。
在通读文学史、美学史的过程中,我曾经很困惑,为什么诗歌在所有文学体裁中享有如此崇高的地位。我去问老师,老师说,因为诗歌和音乐是最原始的东西,最接近天堂。的确,散文戏剧小说都有一个后期渗入技巧的成熟过程,唯有诗歌,来源于人类最初的生产生活。但是我只能很惭愧的说,大学三年,我连一本诗集都没有完整地读过。可能我愿意用一天时间读完一本小说,也不会用十分钟读一首诗。一定要究其原因,我想可能和轻阅读时代的到来有关,就像我不会去读意识流、不会去读长河小说,诗歌能用最精炼的语言塑造最完整的意象,包融着不能承受的象征力量之重。因此,诗歌很好读,因为它短,同时它又很难读,因为它内涵丰富,我想这可能是诗歌阻拦在我面前的原因。
大家不写诗,不读诗了,中文系便失去了用文字去感动心爱人的优势。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知不知。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曾经感动着我们的那些最纯粹的文字占据书店一角成为言情畅销书扉页上的营销卖点。中文系不再是诗人作家纯文学的摇篮,有院长在开学第一天就号称中文系不是培养作家的,掷地有声。
我惊奇的发现,原来在九十年代,英语四级就和学位挂钩了。十五年了,市场经济物价疯涨金融危机股市回暖二次探底,很多人很多事在我们生命中来来去去,当每个人都在质疑还有什么不会改变还有什么可以持久相信的时候,你看,这个东西居然数十年如一日的稳如泰山固若磐石。是多么让人泪流满面感激涕零恨不得去撞墙啊。所以我像坚信共产主义一定会到来一样虔诚的笃信着所有关于取消四六级的谣传都是放屁。学弟学妹们别想了,背单词才是王道。不过值得庆幸的是,就我目前观察而言,也仅有中文系不用修“专业英语”了。撒花欢呼吧,感谢我们阅读的对象是有着几千年历史底蕴的方块字,和他妈的盎格鲁撒克逊没有半毛钱关系。
于是我理解了老师面对满教室的雅思托福的无奈和怨愤,如果我经历过那个诗歌畅想的年代,我也会在今朝有种穿越的荒谬感。文化殖民,你不用刻意去感知,它已经成为我们生活常态运转的一部分,血肉交融。
还有一个未变,大学的教师职称体制,虽然我并不十分的了解。只是看到越来越不想上课的某些老师,抄袭的越来越露骨的学术论文,越来越嚣张的凌驾于学术之上的行政机构,大体是越发的严重了吧。
我总觉得男性作家相较于女性作家而言视野要开阔许多,这或许会遭到女权主义者的鄙夷不屑。但我更愿意相信这是来源于生理构造例如荷尔蒙的力量。就像单恋这件事,女性作家可能更多的塑造成一个悲情的痴心怨女,此情无计可消除为伊消得人憔悴。而文中对“我”的描述却诙谐幽默,有趣的很。如果说这算“流氓叙事”“痞子英雄”,男性作家显然更有优势。
泱泱中文系,岂无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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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平幕$
李师江曾是一个杰出的诗人,从他写出《福寿春》之后,我开始对小说家李师江有了期待。《中文系》没有让这种期待落空。《福寿春》和《中文系》显示了一个杰出的小说家的潜质。李师江是所谓“70后”作家的一员,《福寿春》和《中文系》,证明了当初的青年先锋作家,已开始走出青春激情式的写作(尽管这已来得不早),真正开始了“文学劳作”。把文学当做一种劳作而非游戏,当做持续的事业而非一时的情绪喷涌,无疑意味着文学创作者的成熟。从李师江的小说中,可以看到了劳作者的身影,看到了劳作者的手艺,甚至让人感受到劳作之后的疲倦(郑敏有诗句“伟大的疲倦”,《金黄的稻穗》)。
我对李师江的创作还算熟悉,数年前就读过他的《逍遥游》。这部小说没给我留下太深的印象。那种描写粗粝的青春的小说太多了,叛逆、恣肆、荒诞、欲望、暴力,这些关键词足以形容那些小说,《逍遥游》在其中并不突出,自恋的叙述也显得造作。有人把《中文系》与《逍遥游》相提并论,称李师江经由《福寿春》那种古拙的叙述,写作风格上又回归到了“粗暴、颓废、反讽、自省”。可在我看来,如果说《中文系》是青春小说,那么《逍遥游》只是“青春期小说”。前者指向叙述的对象,而后者指向叙述者的状态。《中文系》讲了主人公的大学生活,主要讲了“我”对左堤的单相思、追求和两人的情感纠葛。尽管两部小说都是第一人称叙述视角,但在《中文系》中,叙述者在故事发生一段时间后的位置叙述(文中称十年后),而《逍遥游》的叙述者则是和主人公在同一时间点上,是重合的。《中文系》的这种回顾式的叙述视角,使叙述更有一种“痛定思痛”的从容和淡定,对人物的描摹也更客观、更体贴入微,甚至有对青春的善意的嘲弄和反讽。第一人称的叙述,最怕叙述者以自我为中心,自我膨胀,处处显露出自恋的情绪,那既是对读者(我更指叙述学中所谓“理想读者”)的一种冒犯,也是对叙述本身的不尊重。自恋式的叙述往往在自我神话中遮蔽了叙述,封闭了叙述所能构建的敞开的空间。而《中文系》,全然没有“青春期”的自恋,叙述者真诚地、充满善意地解剖和展示自我给读者看。应该说,自嘲或自剖,不仅是一种态度,也是一种能力。在这种真诚的甚或谦卑的叙述中,处处可见深刻的体察和智性的光芒。比如说,书中记述“我”和兀凯歌的友谊,描绘的“我”对兀凯歌既爱又恨、既想逃避又离不开的心态,可谓入木三分。“我”借给兀凯歌600元钱让他去三峡作“文化之旅”,他却拿着这钱和“我”心仪的女生左堤约会。兀凯歌后来把钱还给“我”时:
我犹豫了一下,坚决地接过来,道:“这笔钱给你的时候,我没当它是钱,也没指着你还我,那是一种知遇之情;但我没想到你用这笔钱来泡我的妞,你是够可以了。现在你还我,仅仅是一堆钞票,一些珍贵的东西都不存在了。”我把钱整齐地撕成两半,再撕成两半,放进口袋。
然后“我”回到宿舍后,“小心地把撕破的钱重新粘起来。”这种叙述让人莞尔,也让人佩服作者对人物心理的把握。《中文系》中,这样的精彩而深刻的细节还有很多。
同《福寿春》一样,《中文系》的叙述语言朴素简单,没有故意炫技的语言表演和故作挑战的语言暴力,这种朴素自见叙述的魅力,恰恰可见叙述者对控制语言的自信。诗人李师江在小说中也水到渠成地展示了一些极为夺目的句子,让人难忘。“我”和左堤在元大都城垣遗址公园约会时,对她说:“阳光透进叶缝,像不像溶化的黄金?”两人淋雨,“我”又说雨水就是父亲的鞭打。两人一次夜间在一起,“我”托着左堤,让她越过栏杆回寝室,“看见她裙子里面圆圆的臀部,像个月亮。”这样的句子让人心驰神往,显示了作者极好的写作状态。
小说中“我”给左堤写的信也很精彩。而正是这些信,让我对《中文系》有了种熟悉之感。我努力回忆这熟悉感的线头,终于抓到了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再次翻阅《中文系》,我发现它和《挪威的森林》有许多气味相通之处。左堤身上自然有直子的影子,“我”给左堤的信让我想起了渡边给直子的信。直子若即若离,似真似幻,总让渡边不能完全把握。这也像“我”与左堤的关系。而兀凯歌,这个很强大的、自在地游弋于社会漩涡中的朋友,很像《挪威的森林》中的永泽,他们都是把“我”由单纯天真引向“成熟的恶”的教导者。永泽、渡边和初美的三人约会,也可与兀凯歌、我、左堤去香山的三人约会对照着看。《挪威的森林》中渡边有个可笑的室友“敢死队”,《中文系》中我的室友“大师”“阳痿”等,也是怪诞可爱之人。渡边和直子约会时向她讲室友的事迹,“我”和左堤约会时也以室友为谈资。当然,两部小说不可简单拿来比对,只是其中语调相似处让人自然联想。这两部小说有共同的主题,即“青春时触摸到而又消失的爱”。这或许是两部小说在氛围上有相似之处的原因。我绝不愿以这种相似,来稍加诋毁《中文系》带给人的阅读快乐,只是有些好奇李师江在写作的时候,有没有嗅到一点《挪威的森林》的气息并不自觉循迹而来。
《中文系》的名字,很容易让人想起李亚伟的诗歌名作《中文系》。但这部小说并不是一部讲述中文系人物和故事的小说,而是一部以爱情为主题的小说,去掉中文系的背景,这部小说依然成立。“爱情小说”的命名容易让人误解,想到言情小说之类。王小波曾多次强调,他从事的是“严肃文学”的范畴。联想到当代文学的背景和王小波小说中被人误解的“不正经”元素,不能不让人对王小波的话肃然起敬,感佩其姿态和立场。我想说,如《中文系》这样的小说,同样应以“严肃文学”来强调。近年来,深入探讨男女关系的小说,给我印象深刻的有两部,一部是韩东的《我和你》,一部就是《中文系》。此种爱情小说,不专事描写爱之深、情之切,不编造曲折跌宕、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不以感动读者为目的,而是在细节中探究男女关系的形态,描绘人在男女关系中的冲动、惶惑、激情、沉沦、迷茫、自欺,这种叙述建构着爱的真相又消解着爱的本质,贴肉地细节地描摹逼问着男女关系中人的真实状态。就《中文系》来说,文中大量细节对自我地剖析,展示了“我”的爱情心理状态。左堤是一个影子、一个女神,又是一具肉体。小说中写到“我”用炭笔练习画左堤的头像。“有一天,我将左堤的头像与一个裸模的身体结合起来,并且在瞬间灵光一闪,手淫起来,达到从所未有的巅峰。”之后“做人的崇高感在脑海中升起,形成鄙视的力量。瞬间我后悔极了,觉得自己做了一件亵渎神灵的事。”小说中“我”与左堤的对话,并没有展示出二人的灵魂相通,也没有展示出左堤的不同寻找的动人之处,实际上“我”像一个滔滔不绝的倾诉狂,左堤只是一个普通的听众,不时发些平庸的见解。小说中对左堤美好之处的描摹,皆是虚指。这不由让人想到,左堤的形象大概只是小说中的“我”自己建构的,“我”幻想了一个神秘的、超拔不群的、美好的人,去迷恋她,爱慕她,不能自拔。或许这没有什么奇怪的,爱就是误解。人总是幻想爱的人是多么美好,实际上或许只有爱本身是美好的,美好的那么不真实。如《我和你》和《中文系》这样的小说,就像是一部只解释一个词的词典,这个词就是“爱”,或者是“爱的关系一种”。它并不准备满足一些读者想要在小说中获得情感补偿的期待——像那些言情小说做的那样,它只是努力地呈现出一种未被虚文套词定义过的爱的关系,甚至是在研究、探讨、分析这种关系。这样的小说让人感动,却又不止于感动,它自然会在另一些读者那里得到回应。
小说是一种极为迷人的文体,李师江正用他的创作向我们展示这一点。我们越来越需要把他从“下半身诗人”“70后作家”这样的限定性描述中解放出来,还原出他作为一个独立的、生动的写作者的面目。而所有的那些曾被冠以群体性描述的写作者,都需要经过自己的努力,用个人的书写,证明那些描述是多么大而无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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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muca$
作为一名刚刚从中文系的学生,随着这本书我也顺便回忆了一下我的大学四年。有那么多的体会我是很他相似的,譬如 我也讨厌语言学,我的考研也是败在语言学上。很多时候我都怀着一颗谦卑的心认为什么事存在即合理,更何况一门学科。事实证明你不擅长的东西,你花掉毕生的时间只是让你更平庸。中文系这本书叙述的是老套的校园爱情故事,有着纯真的浪漫情怀。这是我们80后大学生所欠缺,在我们身上执着是个陌生的字眼。很少有人执着,痴迷,我们的自私是无以言说。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个毕业多时的人所写,那他就写得挺不错,毕竟能真切忆起纯真的年代的情怀是一件难事,很多时候我们的感觉会随时光而遗忘。有时候看自己曾经的日记都不会承认当时的想法,心情。70后有着对爱情,友情,诗人那般的朝圣。而我们呢,我们的精神产物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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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读$
《中文系》
《中文系》不是很适合我的阅读兴趣,不过朋友老牛很喜欢,读完以后还要自己买一本留着,却不喜欢我推荐的《白雪乌鸦》。《中午系》是一本带有很强自传体的小说,如果说优点也就是语言,偶尔带出点幽默俏皮,还有点出彩的地方。至于情节就一团糟了,说到人物,那里的几个主要人物都让我很难接受,尤其是主角师师,竟然被凯子骗成那样,骗吃,骗喝,骗钱,连女朋友都骗走了,然后还能和他当朋友?让人有点接受不了。还有楼上寝室的美女秦,在师师落寞的时候主动追他,都送上门来索吻,师师竟然不为所动?这也太不给美女面子了!有点说不过去。书里面就是一个大学生的日子,逃课、恋爱、聊天、喝酒、考试、打工、写诗、友谊、背叛……很琐碎,里面偶尔出现的挺有味道的句子也肯定都是当时集体创作的结果,毕竟师师读的是中文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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