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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殿春秋(上) |
最新书评 共 6 条
silent
看到三分之二。先说说感受。是本不错的书,情节安排和描写都挺吸引人的。可惜的是主要人物里就没有一个让我喜爱的
Tom,各方面都还不错,很有主角气质吧,可是老婆刚死没几个小时就被作者安排跟别的女人OOXX,让我倒足了胃口。然后在那次大屠杀里,他站在高处远远看见了危险逼近,居然能忍住不对周围的村民发出警报,而一心想着趁别人不知道的时候先把家人带到安全地带,虽然说无可厚非,不过放在一直形象高大的他身上,就让我有点点不舒服。不过他死的时候我还是掉了几滴眼泪
Philip,这个算是没什么毛病可挑的,不过也没什么特别吸引人的魅力
Aliena,本来是有希望让我喜欢上的姑娘,在少女时期落魄时顽强倔强的劲头很对我口味,可惜她怎么奋斗崛起的过程简单带过了,后面再出现已经成了俗套的爱情故事里的女主角,让我失去了兴趣
Ellen,野性的厉害的女人,本来也应该有她的魅力,可是我怎么就觉得她挺不识好歹的,比如之前她跟tom一家人饿得不行的时候,人Philip好心好意给他们吃的,你不道谢就算了,还非要拿话堵人家。就算以前别的神父对不起你过吧,那也犯不着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几个人对不起她就仇视一个群体,无视好心人对她的好意,这种简单粗暴的态度我是欣赏不来,再加上她撒起泼来惊世骇俗的举动,更让我喜欢不起来了
Jack,这个小小年纪就敢为了自己家的私利放火烧教堂,之后一点都没有愧疚感的人,他再怎么才华横溢我也欣赏不了
剩下的主要人物就是反面角色了吧
Waleran,刚开始的时候我还挺看好这个阴险有手段的反派,准备被他的反派魅力吸引一下,不过后面他基本隐身幕后,没分到多少描写刻画的笔墨,对他的印象渐渐模糊了
William,这个就是纯粹的坏蛋了。本来刚开始看到他被Alliana当众拒绝的时候还有点同情他,不过后来就彻彻底底的成了奸淫掳掠杀人放
火无恶不作的禽兽了
当然这些只是当前的印象,后面还有三分之一,这些人物能给我不一样的感觉也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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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obi
《圣殿春秋》,英文名The Pillars of the Earth,是英国作家 Ken Follet的畅销小说,其内容简而言之就是有关建造一座教堂的故事。全书上下册共计近1,000页,八十余万字,我利用五天时间读完,应该算近年阅读速度之最,本书围绕一座教堂的建造所引发的善恶较量展开,上到王室斗争,下到兄弟阋墙,包罗万象,堪称了解当时中世纪统治方式、宗教组织以及哥特建筑的百科全书。
本书的主人公是王桥修道院的副院长菲利普修士,他的教堂遭遇大火而崩塌,因此他需要重建一座大教堂,为此他请到了书中的另一位主人公,建筑匠汤姆来为他设计建造。首先来说说菲利普这个人,他在书中代表了正面的形象——正直、克己、简朴、做事有原则也会变通。这个人物改变了我以往印象中教会的邪恶面貌,更加客观地去看待教会在那个时代所起到的正面和负面的作用。
中世纪时代,西欧仍处于封建时代,公侯伯子男以及骑士们各自领有封地,诸侯林立、军阀混战,国王的统治并不能贯彻到全国各地。那时候,真正能够把触角深入到每个角落,建立一个全国性的社会网络的只有教会。教会不应仅仅被视作简单邪恶的宗教团体,其实那时教会是个兼具社会管理、文化教育、精神控制的庞大组织,同时也掌握着大量的财富,在社会生活中扮演者极其重要的角色。这也是为什么各国君主们在统治时必须要倚仗教会的原因。
菲利普要修教堂,遇到的最大困难毋庸多言——钱。这笔钱数目相当可观,菲利普只有靠修道院自己的经营去自行筹集。这里就要谈谈教会的收入来源。教会的收入主要来自这么几个大项:(一)什一税(tithe),所谓什一税是教会根据《圣经》所言“所有农牧产品的十分之一都属于上帝”而规定的宗教捐税,顾名思义,就是说所有土地上的所有人都要将其全年产出的十分之一捐给教会,然后教会将这笔钱在教区之间进行分配;(二)地租,教会掌握的最大财务就是国王赏赐的土地,教会再把这些土地租给佃户耕种或放牧,然后收取一定的租税,有些是实物,也有货币,书中的菲利普为了筹集建设资金就规定地上的佃户全部都改交货币地租;此外,在修道院土地上的河流、矿山、采石场、森林等里面捕鱼、采矿、采石、伐木等等都要交钱(三)捐赠,教会通过宗教活动为人民进行服务,对教民进行感化,会有很多虔诚的信徒自愿向教会捐赠。当然教会也立了很多名目,比如臭名昭著的赎罪券,教会公然宣称捐赠可以救赎自己往日犯下的罪孽。这种捐赠也可以用义务劳动形式来进行,比如书里面就写到有近千名百姓志愿每个星期日到教堂工地上去劳动,当真是“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此外,很多有钱人或是贵族会把子弟送到修道院做见习修士,实际就相当于送到神学院去读书,一般也是要对教会做一定的捐赠的,往往是一块地或是一笔金钱;(四)自己生产。教会自己也从事一定的生产活动,比如在自己的土地上放牧产羊毛或是养牛做奶酪等等。这么多的收入来源,要对其进行合理配置和管理以获取最大利益,其管理难度不亚于管理一家大型公司。
除了经济功能以外,修道院/教会还是当时最重要的文化教育机构。说到这点可能和大家传统的印象有出入,我们一般都认为教会是钳制人们思想、扼制科学发展的邪恶组织。说实话,他们确实是;但在那个时代,教会统治了人们的精神世界,因此也垄断了知识和教育。比如本书故事围绕的王桥修道院,所谓修道院,英文叫monastery,来自拉丁文monasterium,修道制度来自圣本笃提出的修道制度建立,表示将自己献给上帝,修士三大誓言就是贞洁、清贫和服从。修道院同时又是教会对下层修士进行文化教育,培养主教和神职人员的机构,就像是一所学校,因此又叫神学院,英文seminary,来自拉丁文Seminarium。由于教会垄断了文化生活,因此修道院几乎就成了当时唯一合法存在的教育机构,无论是普通人还是贵族,想要获得教育唯一的途径就是进修道院做修士。修道院里教授拉丁文、神学、数学、历史、哲学等等课程,所以那个时代教育水平最高的人往往都是修士出身。君王贵族们也常常请一位教士或修士在身边做秘书、幕僚、顾问一类的工作,因此做修士以后也可能参与政治活动,最后出人头地,拥有很高的地位。出了教育方面,教会对于中世纪时代传下来的珍贵书籍进行抄写、保存、制作,也是对文明的传承,尽管很多书被列为禁书而无法在世面上流传,但毕竟保护了很大一部分典籍。那时候书籍是标准的奢侈品,唯一可能的图书馆,几乎都是在教堂和修道院里,普通人家里,是绝对看不到一本书的。
教会为了维护其统治,建立了复杂的组织体系,整个系统等级森严、组织严密,几乎相当于国中之国。一般其统治体系是这样,最高领袖是教皇(Pope),然后依次往下是红衣主教(Cardinal)、大主教(archbishop)、主教(bishop)、修道院院长/副主教(abbot)等等。教会在那个动荡的时代起到了很大一部分人口管理的职能。因为当时几乎为政教合一,所有的人出身都要受洗,同时起一个教名,这些都会被记录在案,也就起到了“户口”的作用。另外婚姻都要经过教会的许可才被认为有效,因此所有的婚配关系都会经过教会,也是一种人口的管理。此外,由于教会往往都是某个区域的大地主,管理着大量的佃户和农民,是他们的“东家”,因此有时候也会设立法庭,进行简单的调解、审判工作,几乎相当于地方政府。
综合以上,可以让我们对教会有个更清晰、客观的认识。教会在当时是集经济、政治、文化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庞大组织,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可以说最重要的角色。仅仅简单地将其妖魔化,看做阻碍社会发展思想进步的怪物是不全面的。
说完了教会,来说说建筑。
哥特式教堂,都是石头建筑。以前也有用木头,主要在屋顶部分,房梁、支架等等,主要的问题就是防火。因此后来人们都改为全石材建筑。石头盖房的大问题就是结构支撑的问题,屋顶的重量怎么来承担。通常的做法就是采用拱顶/拱券(arch)结构,通过圆拱将上面的重量分担到两边的柱子上。若干拱券纵向连接,就形成了拱廊(arcade),这样顶部的重量就全部压倒两边的侧墙上,所以墙体要很坚固。一般都用双层墙,即墙体有内外两层石头,石块朝外的面都被打磨平整,朝内相对的面不做处理,仍是凹凸的,然后在两块石头的空隙里灌上砂子灰浆。不仅如此,为了承受重量,墙上能开的窗户有限,所以传统圆拱教堂的采光局限性很大。
后来出现了扇形拱及尖顶拱券(rib vault),这是受伊斯兰建筑的影响,由西班牙传到法国,典型如克吕尼修道院,然后再传到了英国。这种新型建筑的最大特点就是不再使用传统的半圆拱,而是尖顶拱券。通过若干拱券肋条形成骨架,再在肋条间铺上轻质材料(infilling or webbing),像是雨伞一样。这样的好处是,屋顶不用全是石块,重量大大减轻,并且支撑重量都传到几根柱子上,而不是整个山墙。因此墙体不用很厚,也可以开大面积的窗户,让整个空间更加明亮,同时伴随着玻璃工艺的进步,还出现了彩窗,让教堂内的光环境更色彩斑斓。从此以后,教堂可以建得更高,也更明亮,可谓是建筑史上一大革新。
其他一些小知识:
当时农民不准在自家磨面,都必须花钱到东家开的磨坊去,这当然不是免费的,每次磨面都要交给东家大约十分之一的酬劳。也就是磨十袋面粉,里面有一袋是献给东家的;
农奴女儿出嫁时,东家享有初夜权;
当时货币是银便士,用真正的银子铸造的,还可分为二分之一便士和四分之一便士,而四分之一便士就是真的把一枚便士硬币切割成四分之一;
英格兰建立市场的规定,一个农民从家里出发到市场上去,从天亮出门到天黑回家,来回路上花掉三分之二的时间,在市场呆三分之一的时间,这样算下来,一个市场可以辐射方圆7英里的范围。也就是说如果两个市场之间间距超过十四英里,那么开设两个市场就是合理的。之所以有这个规定,是因为开设市场可以收场租可以收交易税等等,是重要的财源,各个领主都争着获得开办市场的许可,同时也要阻挠别人开办市场,同自己抢生意。
到了重大节日的时候,领地里会举办各种庆祝活动,晚上所有人集中到一起用餐。而这是东家的责任,要给佃户们提供宴席。
那时最严重的罪行是:谋杀、捕杀国王的鹿、拦路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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