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直译”是把The Milky Way翻译成“牛奶路”、把He lies on his back翻译成“他躺在他的背上”吗?当然不是。直译首先是要在忠实于原文和忠实于原意之间跳踢踏舞,直译由于没有意译总要诉求的那些冠冕堂皇的借口为懒惰和不解遮羞,其实是最费力、最危险、最不讨好的翻译方式,因为这种翻译方式要求译者把原文里里外外字里行间的意思都弄明白,再殚精竭虑地找到既忠实于原文原意,又在译者母语里正确贴切的词句,既要斟酌用词的语义精确,又要顾及每个词每种语句的风格水平、感情色彩、价值取向、社会内涵等无数因素。但直译是让读者能获得最多营养的翻译方式。每个译者的语言审美观、节奏感各有不同,但倘若他在“直”这一点上满足了上述这些要求,纳入了所有这些考虑,在译文中足够有效地执行了这些要求和考虑所给予他的任务,那么他起码就是一个称职的翻译者。
除了这些涉及专有名词的段落,还有不少普通名词的译法也值得商榷。盖因这些名词多来自《圣经》,无论是和合本还是教会,都有固定的译法和说法。比如诗人最著名的哀歌Brod und Wein,林译标题为“面包与酒”,“面包”是今日的俗称,和合本作“饼”;该诗最后一阕Kinder Gottes,林译“上帝的孩子们”,在和合本中作“神[或:上帝]的儿女”,等等。在这些非专有名词方面,为什么和合本的译法比人们现在使用的俗称或现今德汉词典里给出的中译要好得不可以道里计,写一篇长篇论文恐怕也说不完。从这个话题说开去,就能引向我对当代汉语、特别是当代诗歌和诗歌翻译汉语的批评,引向我自己对像荷尔德林这样西方经典诗歌翻译的“激进”观点,不过这不便也不应在此展开细论。然而无论任何,既然这些名词概念明显来自《圣经》,那么这些名词的翻译,译者是否可以随心所欲,特别是是否可以用当下的流行语、“标准语”来翻译,至少应是个值得深思熟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