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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堂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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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叶叶
看完《天堂鸟》很久了,偶然浏览网页,看到作者戴安娜阿布杰比和女儿格雷西的照片:两人一样的卷发,一样灿烂的笑容;照片右上角的阳光,背景里的绿色。想起《天堂鸟》中的阿维丝与菲利丝,顿时感觉心房暖暖的。或许,最感人的,恰是最简单的。忍不住想写下些文字,来纪念这本书带给我的感动与思考。
一半母亲,一半女儿
书中的母亲阿维丝整天呆在厨房里,构思、画图、烘焙糕点。糕点是她与自我世界交流的方式。如果像开篇说得那样,“一块饼干就是一个灵魂”,那么阿维丝在厨房的日子,就是不断自我拷问灵魂的过程。她似乎与外界没有交流:母亲去世前从来不看好她学烘焙,丈夫近年来也逐渐冷落自己,女儿13岁就逃走了,儿子也开始自己的生活。生活到底怎么了?难道真的像母亲临死前说得那样,“生活是狗屎”吗?不,她要拿起自己的糕点,与外界交流。她做汤给母亲喝,虽然母亲说汤做得像馊水;她拿糕点获得了布莱恩的爱;她又想拿糕点讨好女儿,换来女儿的回归。可是,一切真的那么容易吗?
“一直烘焙鸡块和订购薯条当然很容易——但是,对一个还在认识世界的小孩子而言,这是在欺骗她……记住一点,为了准备一餐丰盛美味的饭菜,你花了10个小时,可是孩子不一定会碰一下。你在苹果派上撒些花生酱和肉桂粉,他们可能感觉像天堂一样美好。”(http://chocolateandzucchini.com/archives/2013/02/parents_who_cook_diana_abu-jaber.php
)在一则采访中,本书作者戴安娜说了这样一段话,似乎一切都显得豁然开朗了。
也许,阿维丝经历的世界就是她的厨房;而菲利丝,她要走出去,经历外面的世界。她不想父母、朋友、熟人只关注她的“美丽”,她要以一个野孩子的身份,体会世界的喜怒哀乐。事实上,她做到了:她与“绿房子”里的小混混们住在一起,拿着滑板追求自己的模特生涯,与大块头爱默生谈恋爱,误入老男人的魔掌遭到侮辱……如果她没有离开家,可能还在父母的呵护中不知人间悲苦,可能还在校园里与新新人类们勾心斗角,可能不会知道——“天堂糕点坊”外,还有另一个人间。
母女俩的分离,才是两人真正认识彼此的开始。阿维丝结识了邻居索朗热,两人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索朗热告诉她各种植物的药用价值——阿维丝与各种食材打了那么长时间的交道,居然表现得像个门外汉。或许,越是熟悉的人与物,你就越看不清本质。对食材是这样,对女儿也是如此。女儿菲利丝到了朋友“德帅”的厨房,也会不经意间想起母亲做糕点时的样子。站得远了,反而看得清了。
一半天堂,一半人间
有一种鸟叫“天堂鸟”,他生活在天堂乐园里,终生飞翔无法栖止。他的羽色异常鲜艳美丽,而且他一生都不会感到肚子饿,偶尔渴了,也只摄取空气中的湿气。然而,好像是上帝故意处罚他似的,他没有翅膀,也没有双脚,于是,他只得张开长长的饰羽,像蒲公英的种子般随处飘荡。有一天,他对于天堂里的生活感到厌烦,决定趁着一群野鸟迁徙的机会脱逃到人间。
菲利丝逃走后,母亲阿维丝躲进了自己的厨房里,逃离了外界;父亲布莱恩躲进了自己的办公室,逃离了家庭;哥哥斯坦利逃离了大学,逃离了父母,甚至逃离了以前的一切。整个世界好像都被颠覆了。天堂般的家庭生活,也不得不面对人间冷暖的考验。从此以后,阿维丝的世界似乎总也摆脱不了一种鸟鸣声——它有时像尖叫,有时像哭声,有时像笑声——也许,像菲利丝一样,天堂鸟降落人间后,也要经历酸甜苦辣。
有一种花叫“天堂鸟”,原是产于非洲南部好望角的一种野花,当地黑人把它视为“自由、吉祥、幸福”的象征。但长期以来都处于默默无闻的状况。至18世纪英皇乔治二世所钟爱的皇后莎洛蒂因为最喜欢这种花草,认为它的花形特别酷似鸟冠和鸟嘴,而她所出生的故乡原名又叫天堂鸟村,就给将这种花赐名“天堂鸟”。
“他们聊天时,她(菲利丝)凝视着酒吧旁边旅馆的院子:蓝色釉质陶罐乱放在一边,芦荟、生姜和“天堂鸟”花丛生,各式各样的猫在围墙边晃来晃去。”
“门边放了一个独轮手推车,里面种满了鲜艳的冠状向日葵、白色雏菊、锯齿状的红姜花,还有天堂鸟。一走进超市,阿维斯的自豪感就油然而生……”
即便在家人分散的情况下,也总有“天堂鸟”花陪伴左右,让人在失落之余,又时常带着些许期待:也许有那么一天,一切又回到从前。
一半现实,一半遐想
菲利丝最后回家了吗?
在本书的最后,菲利丝的嫂子尼夫丝讲了一个故事:有个女孩,被一位焊接工囚禁在冰岛上,母亲满世界的找女儿。母亲终于找到了女儿,最后达成的协议却是——“每年,女孩可以回去和母亲呆上一段时间。剩下的时间,她要回到小岛,和男人在一起。”
“我打赌,她喜欢那座寒冷的小岛。她喜欢跑到天边,躲开一切,逃开妈妈。她爱妈妈,却总觉得妈妈会生吞了她。”
“菲莉丝什么也没说。在她看来,这似乎是个悲伤的故事——女孩似乎从来都没有属于自己的世界——她被困在两个世界,在冰冷与酷热之间徘徊。菲莉斯记起小时候,母亲的眼神就像炉火,恨不得将她烧着了。”
落入人间的天堂鸟,最后又重返天堂了吗?菲利丝的回归,也许只是暂时的回望。如果13岁的她就可以面对世界,18岁的她为什么就不可能跟着爱默生,开启一段新的人生之旅呢?如果我是菲利丝,我不愿再回家。我爱美丽的天堂,可是真正的生活,或许在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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岸芷汀
《天堂鸟》这本书写了一个女孩子离家出走的故事,我相信这样的事情在生活中时时处处都在上演,而且在不少的著作中也层出不穷,从叙事学的角度讲,同样的故事由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讲述,效果是不一样的,本书的独特之处在于,作者能够怀着一颗敏感的心感悟生活的点点滴滴,更重要的在于笔尖所到之处,原始的生活图景一一呈现于眼前,感情亦如汩汩泉水般浸入读者心田,让读者犹如身临其境,好多根因为种种原因麻木的神经不经意间慢慢苏醒……
在现代社会这个大氛围里,有多少人因为现实的原因变得忙忙碌碌,心浮气躁?又有多少人很久都未曾静下心来读一读自己的心情,理一理自己的思绪了?我相信是一本可以让我们静得下心来值得细细品味的好书,希望大家不要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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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雪青
因为离开,所以回来!——题记
都说家是避风的港湾,可是菲莉丝却离家出走了,在她十三岁的时候。五年里她一直在街头流浪,生活颠沛流离。爸爸妈妈和哥哥,加上她一家四口原本其乐融融的生活,可是随着她的出走,给家人来去了莫大的痛苦。到底是什么导致她的一在逃离?
出走前的菲莉丝一在反常,性情大变,脸色也没有了光彩,可是家人知道她的变化却只当她病了。一次又一次的出逃,菲莉丝终于成功了。在外的那些日子,她被别人欺负,差一点被别人卖到很远的地方做奴隶,还被迫的和那些同样流浪者一样的吸毒。为了生存,她甚至学会了去商场里偷东西。那些不堪回首的日子她再也不想过了,再外越久她越想家。小时候的自己做出了错事,而逃离是她对自己的惩罚,为了完全的抛弃原来的自己,直到惩罚的结束。自我放逐的日子让她和家人都无比的痛苦,当漫长的五年时间过去之后,她是否可以结束自我的惩罚,是否能一家团聚共享天伦之乐?
菲莉丝想回家了,她先去见到了哥哥斯坦尼。再遇到妹妹的时候斯坦尼,变得沉着冷静,宛如历经岁月,尽显沧桑。曾经的他心中雨么空落,想象世界末日到了,开车走遍整个社区,去找他以为受伤或者死去的妹妹,而如今他已不再是那个男孩了。少时的他和妈妈一样,总在在厨房待着,对做点心充满了兴趣。即便母亲给他一样很费时间又没什么技术含量的货他也乐此不疲,而做厨子这样的事情父亲是不赞成。父亲布莱恩想过来带儿子参加足球训练,培养儿子的运动兴趣,可是都失败。妹妹走后,斯坦尼也搬出去住了,他不顾家人的反对放弃了上大学而选择开了一家杂货店。在那个超市里他收获了事业也收获了爱情,有了妻子,孩子,还成功的帮助了离开的妹妹再次的和母亲相聚。再次的遇见妹妹,眼前的她已经不是那个丢失的孩子,可是当他靠近妹妹时,仿佛又看到了她十三岁时候的味道,仿佛她还在那里。
布莱恩和阿维斯有一年没来看一心要开超市的儿子了,当再次来到儿子的超市的时候,他们仿佛来到了一个绿色世界,不仅仅环境变了,他们也听到了某个熟悉的声音。伴随这菲莉丝的道歉,世界似乎变了。世界是一台绚丽的机器,也像水面上远航的小船,渐渐地。渐渐地,小船靠回岸边。伴随这菲莉丝的回来,也知道了她离开的原因。如今,世界似乎广阔无边,有些少年时候等待的结果也再也不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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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从草
当这本装帧精美的书拿到手上的时候,我就忍不住想问,封面上的女孩在逃避什么。而书名《天堂鸟》让我想起在不久前,我听到有人送他死去的年轻伙伴三枝天堂鸟,我便自然地猜测这本书中的故事是否与美丽、年轻、死亡有关。然而这本小说却没有立即给我答案。作者像玩拼图一般一点点勾勒出几个主人公和他们各自的心绪,我随着有些意识流的文字,渐渐读出了赎罪、追求、亲情,还有隐于其中的婚姻的危机、恐惧、种族仇恨……在情节之外,它也呈现出一个与我以前的印象完全不同的美国,一种不常被提及的美国人的伤心。
故事发生在一个迈阿密中产家庭。父亲是地产开发公司严谨的法律顾问,母亲经营者一个家庭糕点房,儿子懂事,却在读大学的问题上与父亲闹翻,自己开了一家天然食品超市,而家庭的问题出现在惊人地美丽却又叛逆而坚定的妹妹菲莉丝身上。她13岁离家出走,流浪、嗑药、拍广告赚钱,有时候也偷。她倔强地“接受惩罚”,而在知道她的罪过之前,读者先看到了她带给家庭的惩罚:母亲终日伤心,父亲表面虽强硬,却陷入忧郁和自我怀疑之中;哥哥似乎在阴影中长大,从母亲那里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菲莉丝当然也得到了她追求的惩罚:肮脏、饥饿、危险、黑社会、强暴时刻在她周围发生,但她似乎还觉得不够,执意往她厌恶的地方去。直到书的后半,读者才得知,她之所以惩罚自己,是因为她在中学时,曾经轻率地在一封恐吓信上签了字,她知道收信人就是她的好朋友,也知道她会难过,但是没想到她为此而自杀了。菲莉丝吓坏了,但她没有向家人寻求帮助,而是写下一封宣言书:从此接受惩罚,完全摆脱原来的自己,直到惩罚结束。5年之后,一场骇人的风暴袭击了整座城市,而当留下来的人们开始收拾残枝败叶,重建家园的时候,菲莉丝也和家人团圆了。每个人也都结束各自心中的折磨和痛苦,投入了亲情的温暖之中。
整本书,似乎都是由碎片拼接起来的,作者故意把笔墨花在主人公的某时刻的动作和心理,读者只有不断依靠自己的想象填充空白,“为什么他这么痛苦?”“为什么他有这样的想法?”但合书而思,又想到,这其实是真实的生活——有的时候,你明白痛苦或者快乐的缘由是什么,但你无法控制;有的时候,你似乎控制了自己,却发现自己在没有意识到的地方越陷越深,而生活无论如何都要继续,当苦痛的根源像雨后的阳光一样铺散在眼前的时候,突然就一下子都明白了,释然了。
故事中似乎并没有戏剧性的冲突,但充斥着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常常让人跟着揪心,最后总能放心而去。故事中穿插着犹太人、黑人和海地人,他们并不是以深深的民族仇恨展现出来的,但是我还是读出了历史和政治带给人的烙印,它的客观存在让人莫名其妙地怪异,种族真的是这许多问题的根源吗?还是人们被灌输得久了,习惯于以它来掩盖其他问题了呢?
而最让我难以释怀的是书中透露出来的美国的社会问题,当“个人主义”已经被美国人塑造成一个英雄式的褒义词时,我从书中看到了它的另一面,它使有的母亲不顾自己的责任,不能照顾孩子;它使有的孩子不顾父母的担心,把整个家庭都推向痛苦;它使有的丈夫怀疑自己的价值,使有的家庭时刻处在岌岌可危的境地之中。也许这也偏离了个人主义的内涵,但总有一种东西需要放在个人之前。我觉得作为社会和家庭的一员,人总是需要一个支点,一个让人觉得不会变的那个价值点,这样个人的存在感才是踏实的。亲情无条件的爱,算是一个,而且它确定要存在于个人之前,存在于个人任何其他的优秀品质之前。而这,也使得一个家庭、一个社会,有了踏实的因素。
这本小说并不仅仅讲了以上我提到的这些,很难把所有涉及到的都提出来,就像很难将这部小说归入某一流派一样,意识流?女性主义?现代主义?是,又不是。还是把它拿出来,如生活般读下去吧!
20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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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拉巴
“我要遭受惩罚。它必须是现今最严厉的惩罚。我要逃跑,抛开一切人,一切事。”未翻开这本书之前习惯性的扫一眼封面封底上的简介,大体知道这个故事的类型。也许是个关于自我赎罪的故事,又或者是其他?等我真正的开始读的时候,才发现这是个奇特的旅程,我作为一个局外人从作者笔下那缓慢的充满了让人安定的力量的语言当中体会到一种难解的心情,就仿佛跟着她的脚步去解开这个名叫菲莉丝的女孩儿的秘密,她十三岁那年的出走,自我放逐的五年以及即将到来的也许会改变一个家庭的十八岁,这些充满迷惑和神秘性的不可知的东西无时无刻不吸引着我读下去,探索下去。有人把这本书归为心理学内容的故事,其实不尽然,虽然其中每个可琢磨的小细节都足以改变剧中的人物的性格,但是绝非没有心理学那么艰涩,其实这归根结底依然是个足以让人感动的故事,也是个看过之后会引发思考的故事,也许合上书籍的刹那,你就会忘记这个故事本身的悬疑,却无法忘记那个精彩的过程带给你的享受。
书中的二十个章节,每个章节都以一个人物作为开头和起始。菲莉丝、布莱恩、阿维丝,简单的三个名字,实际上确实本书的三位至关重要的主人公。出走的女孩儿菲莉丝,同样因为女儿而遭受痛苦的父亲布莱恩和母亲阿维丝。外国家庭的成员以及教育方式大多时候国人都给予赞赏的眼光不是么,父母对于子女的充分自由的个人空间、天性自由发展的机会。可是本书当中我们看到的是一个不那么和谐的家庭,这个家庭有父亲母亲有哥哥有妹妹,原本应是其乐融融的四口之家,却因为女儿的离家出走而彻底改变,感情上的分崩离析。我们会很好奇,到底菲莉丝十三岁那年发生了什么导致她“离经叛道”的离家,一次不成就两次直至彻底摆脱,这个理由可能直到故事结束她的家人也不知道原因。随着那些蛛丝马迹的展露、剧中人物心理世界的敞开,我们终于窥探到了那个秘密。一个女孩儿对另一个女孩儿的无意识下造下的罪孽,也许那对于一个成年人来说不算什么,可是对于当时一个非常敏感的十三岁女孩儿而言却是致命的。尤其还是一个在家庭当中被母亲过于溺爱、保护过度,内心深处渴望着摆脱这种困缚的女孩儿来讲,事情的发生无疑是一个催化剂。五年的时间里,她过着自我放逐的生活,变得坚强独立不再敏感软弱。而同时在这五年里受到煎熬的不止是她,她的父亲母亲同样也是“受害者”,我们看到的是他们不同的人展现给大家的生活状态,可能是曾经心理上有过抑郁的经历,可能是再也无法走进儿子的内心产生隔阂,这些蝴蝶效应在一个家庭当中得到了充分的展现。
作为一个小说,这本书最后的结局无疑是让读者可以接受的。布莱恩跨越了那些胆怯犹疑再次拥抱自己的女儿,阿维丝终于在五年后得到女儿的回归,有些不真实的难以相信,可这也是最好的结局,在这个过程中,每个人都遭受了磨难,不论是身体上还是心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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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悠悠
好多散发着蛋糕和花草香味的文字,“普罗旺斯水果馅饼里的摩洛哥柠檬脯”“瑞典奶酪里的克什米尔藏红花丝”“”剔透的果酱呈淡蓝淡紫色,饼干轻盈得像绒毛一样”还有“缅栀子守着花枝,好像佩戴金色胸花的新娘。”……这些文字对我具有惊人的杀伤力,让我沉湎于其中,拽慢了阅读进度,并且常常忘却了整部小说的主题,一遍又一遍地品味,一笔一笔地抄再笔记本上,身心愉悦,也因此冲淡了书中的伤感。
这些温暖、阳光的文字都出现在小说中的母亲阿维丝家中,完全可以借此下个结论:多么温馨的家呵。但是,这个家庭的小女儿菲莉丝在13岁那一年竟离家出走了。菲莉丝安身的地方是这样的:到处都是猫尿的恶臭,破罐子,炒菜的油烟,还有腐烂的味道。这个女孩子怎么舍得放弃那么美好的家,而混迹于如此肮脏的地方?也许很多人会猜是不是青春期特有的叛逆?有点,但不全是。菲莉丝是个漂亮也温顺的女孩子,她的出走更多是对自己的惩罚。原因要到故事结尾才明了,开头也有些隐隐约约的线索,比如提到菲莉丝班里有个女孩子自杀后,菲莉丝开始出现异常的表现,其中有什么不为人知的内情?
菲莉丝用出走来惩罚自己,只是个一厢情愿的想法,她的行为更多地是惩罚了自己的家人。父亲为此暴怒,母亲伤心,哥哥痛苦。她没有为自己的家人着想,执意对家人关闭了心灵,成了流浪儿。偶尔,她会给母亲打个电话,约个见面的地方,转念又忘了,让母亲苦苦等待,绝望致极。
一个问题女孩,让人又心痛又生气,为什么不能敞开心扉,让家人和朋友来帮助自己?非得用整个家庭的痛苦来为自己的年幼无知买单?
作者是位出生在美国的阿拉伯移民,完全受美国的教育长大。然而字里行间,透露出属于非纯粹美国的意味,很显然,作者深受父亲(约旦人)家族文化的影响,对阿拉伯的文化传统充满感情。书中也多处出现美国移民的一些生活状态,她说写作对自己有绝佳的治疗效果,时髦的说法为“救赎”。而这部小说的主题其实也是救赎,一个小女孩的自我救赎,一个家庭的整体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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