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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客,匆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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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眉
《过客匆匆》,除了沈貌似置身事外的躲和程始终坚持不懈的追,沈喜欢的一系列欧美老电影也颇为迷人,日后有机会,想把一部部都看过。
沈在酒吧里买醉时和程相遇,忆起以往相见的三场婚礼,说这让她想起了一部电影。后来,程说他想到她想起的是哪部电影。可两人却各自信手拈来另外两部相互讥讽,宛若高手对峙,招式舞的炉火纯青。
可是如果程并没有看过四个婚礼一个葬礼呢?如果程并不知道她一大堆远古又冷门的老电影呢?如果ONS之后程对她专设的彩铃浑然无感呢?
现实不幸,大多数是这样的时刻,彼此生活专长爱好大相径庭,你满腔七窍玲珑心,TA一片茫然彷徨意,你应景灵机的暗语TA未必听得懂,你百转千回的心思TA更未必猜的通。
爱情本该是多么美妙婉转,何时变的需要这么赤裸的现于人前。
很久很久以前我信奉,你既然不懂,我又何必说。然而感情的经营怎么可以如此轻率。彼此的你来我往,再不是只有你我了然的琴瑟和鸣,而是拼了命的用对方可以听懂的语言来直陈自己的一切,恨不得开膛破肚,却早已血溅当场。
现在的我仍然信奉半遮面的爱情,只可惜身不由己,为了一份感情的坚持和经营,一天天渐行渐远,一天天不像自己,一天天失去自己。是没有任何人值得我们去为之改变,还是爱情真具有改变人的力量?
我将于茫茫人海之中寻访我人生唯一之灵魂伴侣。这到底只是梦想,还是该始终坚守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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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颜
那时,时间大概是7月4日晚上23点左右,我在看飘阿兮的《过客,匆匆》。一直看完才爬上床去睡觉,天知道我那段时间被各种作业弄得疯疯癫癫的,所以能静下心来看一部都市言情小说是可谓是一个奇迹。
现在,我闭上眼睛,还是可以想象,当我跟那亲爱的朋友说起这本都市言情小说时,他们皱皱眉头,然后说上几句类似于真矫情或者真幼稚之类的话语。但不可否认,这是我个人最偏好的那种情节,故事很平静,文字很清淡,从不浓墨重彩,像雅致的水彩画卷,整本书字里行间都透着对生活丝丝入骨的真实体验,但并不像有些现实小说那样的刻薄灰暗无情,真实中又透着对生活的希望,不知道这可不可以称为现实中又带点童话。
初看时,就觉得飘阿兮的文笔很好,不华丽,平淡却不会让人觉得腻,像是在娓娓叙述中悠悠地打动人心。小说情节中,没有童话般的爱情,也没有轰轰烈烈的爱恋过程,如现实生活般,但给人平淡而真实的情感。可以说,整本书中没有典型意义上的坏人,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第三者,也没有天大的误会,更没有家族恩怨之间的纠缠,有的只是优秀的男人与女人的个性冲突。极有魅力的男女主角,最喜欢看他们的争吵画面,那么熟悉,让人会心微笑,而他们寥寥可数的甜蜜却几乎要让人落泪。其实,很多场景非常富有画面感,感觉可以直接拿去拍电影了。
与其他的小说有着很高的相似度,一晃眼,让人觉得有些俗套。男女主角算是人中龙凤,程少臣成熟中带点孩子气,沈安若看似安静温柔,性格中却带有毁灭因子,都有着很要命的缺点。他们都害怕先陷进去,都不想让自己是受伤的那一个,小心翼翼,步步为营。这缺点直接导致了他们的第一次婚姻失败。在开始之时,他们的关系像是一场轻松游戏,但他们在结束时却没有远那么的洒脱,明明就是真的相爱了,觉得自己受伤害了,所以才分开。处在戏中的人看不清,读者却看得分明,只有长叹一声,静观后续。 但故事毕竟是故事,所以他们一个逃,一个追。追的人还是执着忍让,逃的人也逃得不算干脆,所以故事圆满结局了。只是,貌似直到故事的最后,他们也不曾开口说过半个字的“爱”,但已经无所谓。
或许是因为喜欢平淡似水的生活,或许是喜欢沈安若这女子的性格,或许是书中出现那些富有哲理的句子很是能触动人心弦,或许,仅仅是被书中的一些情节所感动,或兼而有之。总之,那时,喜欢上了这本书。
一直都喜欢淡淡的女子,如同书中的沈安若。虽然她也有很多的缺点,比如别扭,比如任性。但她的温柔和淡然,都藏在那些任性和别扭的背后,需要仔细体味,才能发觉。所以,安若身上的小缺点,或许很多人都有,但她的优点,却不是人人都具备。
对于程少臣我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来描述它,执着?忍让?多金?优雅?体贴?最大的感受就是他虽算不上爱屋及乌的人,但至少对沈安若的父母及朋友都给予了最大的关心以及帮助。就像贺秋雁所说:如果一个男人肯那么耐心地对待其实非常不待见自己的你的朋友,那么肯定是因为他非常的尊重你。最让人触动的或许是程少臣那几次“及时”出现在沈安若的身边,和程少臣与江浩洋单独敬酒时问到的那句“你当年是怎么把我老婆弄丢的。”
第一道闪电亮起时,屋里的照明系统便突然灭掉,四下里一片漆黑,身手不见五指。当沈安若对程少臣说“这一片楼停电了,我怕黑。”程少臣在电话那边笑了起来:“没停电,只有你的屋子是黑的,大概跳闸了。”这就清清楚楚地暗示了程少臣在其住所附近。沈安若只需打开门,便可看见程少臣闲散地倚在一米外的楼梯扶手上,身上和头发都有点湿,表情似乎很郑重,却酒窝深抿,眼底含着笑意。
当沈安若去一家店面做得很特别的音像店随便逛逛,出门时,竟然看见程少臣的车停在门口。
当沈安若穿得单薄,从袋里子抽了一条刚买的披肩出来,像包棕子一般缠到身上,走了几步路,她突然觉得这条浅桔色披肩与衣服搭配起来怪怪的样子,便又换上一条素色的。只听见这时手机那端的程少臣突然轻轻地笑了起来,笑得很奇怪。而那一句“还是刚才那条更配一些。”便明明白白的告诉我们当沈安若回头张望时,必定可以看见程少臣。也许,这时候只有那一句被流传到滥俗的古老词句可以形容这场景:“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从初始,沈安若等得无聊,用手机看《猫和老鼠》,把手机递给程少臣时没退出,程少臣瞥了一眼,撇撇嘴:“幼稚。”;到往后,沈安若给书房里的程少臣送去一杯酸奶时,见他正在用电脑看《猫和老鼠》。
……
喜欢这本书或许就喜欢在这些地方,看似爱得不深,但时时处处又能发现爱,看似清清淡淡,却在不动声色间有着细小的温情,在点点滴滴中流露平凡温馨的幸福。或许,我们应该庆幸,终究,是归人,不是过客。
我知道,我已经过了那个可以肆无忌惮矫情的年龄,可是,我就是这么的矫情。我想,我是真的喜欢这在不动声色间有着细小的温情,在点点滴滴中流露平凡温馨的幸福的生活模式。
P.S. 书中出现的很多电影,我都没有看过,这多多少少都会让我感到有些遗憾。
P.S. 的P.S. :这是2011年写的,回过头看,还是喜欢这些小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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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鱼弱
其实开始还觉得这本书不管是故事主线还是人物背景都是有点恶俗的,帅气多金温柔体贴的男主,平凡却不失内涵情调的女主,在框上一个职场,狗血的婚姻,狗血的感情纠葛,几乎都是言情小说里面的狗血且经典的桥段...不过,有人说了嘛,所谓狗血恶俗,就是广大人民群众用人生经验堆砌出来的。能在狗血恶俗的框架下写出让人觉得不狗血恶俗的故事,还真得看作者的功力了。
虽然这本书并不见得有多独特多清丽脱俗,还是吸引了我,我对女主的性格是很喜欢的,不深不浅,不远不近,说到底,就是一个有点自私的人,时刻想着把主动权和优势掌握在自己手里,也是一个冷静自持的人,不允许自己投入的比别人多或是比别人先沦陷...我自问做不到像她一样对待感情和婚姻那样理智且冷静,所以无比羡慕....简直是两眼冒心的看着她丝毫不让的和男主对峙...
书中并没有过多渲染他们之间的伉俪情深什么的,总得说来,他俩都是冷静理智的人....这样的人才适合在一起...什么冷酷总裁迷糊小白什么的弱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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