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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總有愛我的一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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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兔子
在某个生日的晚上,我在读这一本书。那一年的生日,我和某个人表白。那个人,我认识了10年,喜欢了8年。
最后终究还是没有在一起。
你有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不顾一切地相信他也会有爱你的一天。
我一向不太喜欢浓墨重彩的爱情,觉得太过执着太过偏激的爱情都是不成熟的爱情。大抵是因为国人普遍都有的一种中庸思想吧。我相信的爱情大概是平淡而又安稳,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感情。
就像《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深情即是一种罪过。
而这本书,总让我觉得和《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有些许相似的地方,一段深情,一段完全看不见希望的坚持,但这又偏偏让我开始慢慢地相信也许爱情,也有另一种形式。
曾经,我这么爱过一个人。爱了8年,那么漫长的时光,爱到最后,让我觉得这是一种习惯。
大一的时候,我喜欢他,并且坚信着我们永远不会分开。
大二的时候,我还在喜欢他,虽然我看见了未来的一些不可预知,但是我还在相信着。
大三的时候,我仍旧喜欢着他,虽然我们已经不可能在一起。
在之后的漫长时光里,我都在喜欢着这样的一个人。
一个人寂寞的时候,在回忆里徘徊,然后又在回忆里扑空。
深情是一种罪过。
命运有时候就是逃不开的,这世界上如果有两个点注定要相遇,那么,宇宙也会为它们开辟出一条新的路径。
我想要的爱情并不是浓墨重彩的深情,而是平淡之中却能安稳的感情。我一度认为是我没有控制好我的心,才让它一不小心陷了进去。然后,有一天,看了这本书,我终于开始慢慢地明白,爱情有很多很多种形式。
相儒以沫的是爱情,不顾一切的也是爱情。
只可惜,你的过去我可以触及,但是你的未来我却无法参与。
只可惜,我深情的是你,但是相爱的不是你。
我们的生活终究不是小说,就算我耗尽我的光阴,我也等不到你爱我的一天。
然后,我开始学会放下。开始过忙碌的生活,开始变成原来的自己。
只是偶尔,在一些契机下,我会想起那一个人。一旦想起来,一发不可收拾。我开始觉得有时候强行放下一个人,都是徒劳。
需要去强迫的,都不是出于意愿的。
是的,我还在这么爱着一个人,这样爱着一个人而已。
我很清楚地明白,他不会有爱我的一天,但是我会等时光帮我把他从我的心上,慢慢磨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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壁间尘
看的过程中瞬间就想起了初中时读过的《道林·格雷的画像》。
这部小说给我印象很深。因为在我记忆中,真正让我产生过恐惧感的小说就只有两部,读的还都不是原著只是书虫系列的简写本,一本是《猴爪》,另一本就是《道林·格雷的画像》。
初中读这两部小说时,那种诡异和恐惧久久缠绕在脑海里不能抹去,记得还为此失眠过,晚上一个人待在漆黑的房间里想着毛骨耸然的小说情节,对黑暗的恐惧感渐渐扩大,越来越清醒不能进入睡眠……
其实张小娴的这部小说应该说设置的关键点正是由王尔德的这部小说而来——其实四五年过去了我已经不记得《道林·格雷的画像》的具体剧情,但是通过画像保持年轻完美的容颜这个情节还是一样的。只是她成功地把一部“惊悚悬疑小说”转变成一部爱情小说。
爱情使人疯狂,可以驱使一个人为另一个人毫无自我地去改变自己,去追逐ta的品味,ta喜欢的一切一切……这已经不能够用是否理智去衡量了——在爱情中谈理智就是个错误,情感与理智本来就是两个完全对立的词汇。自己不也是会跟着去和了解和喜欢自己所在意的人喜欢的东西吗?与书中主人公程度深浅的差别罢了。
里面有句话让人很心酸:“我喜欢你,也就不可能同时喜欢任何一样配不上你的东西。于是,我不喜欢我自己。”
突然想起了张小娴另外一部小说里的一句话:“你为什么要阻止她去为自己的爱情奉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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