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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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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开
今天的北京是连续下了几天雨之后的第一个晴天,天蓝蓝的暖暖的,连空气都有着调皮的味道。我坐在办公室里偷懒看刘瑜的《余欢》,竟然想哭。因为我比小说中年纪最大的如意还大一岁,我没能到美国去留学读书,我刚换了工作,做着一份不那么喜欢但也还可以的工作。马上又要因为房东的一句话而把几百本书一本本收拾起来带着他们搬家,还有,我没有男朋友。
新同事是一群年纪比我小却都已经已婚的女孩子们,中午吃饭的时候她们聊个各自的老公和婆婆,我坐在一边听着,像在看八点档电视剧。换了新工作,我才知道原来慢慢地我早就已经具备了独处的能力,我可以一个人下去吃饭并不觉得寂寞,我也可以在别人“别着急,缘分总会有的”的安慰中泰然自若。心里的台词是:谁需要这种安慰?请来认领。我,不需要。
我和朋友们一起大喊“好想谈恋爱”,然后一转头又在计划以后一起建个老年社区,互相扶持度过年迈岁月。我已经记不清有多久没有暗恋了,恋爱更是为零。也许是我过早用完了暗恋的份额,以至于现在连个暗恋的人都找不到,朋友还有陈信宏可以暗恋,而我,连个明星都找不到。对,摩羯座的现实在这个时候毕露无遗。
我妈已经不再好意思数落我,还要替我搪塞爱操心的大爷大妈们的过度询问。而我,在上周回家频频去看望邻居刚一个月的娃娃的时候惊醒,我原来那么喜欢小孩子,如果可以,我也想有一个自己的孩子,跟她一起长大,一起玩,但别太淘气,我生气的时候会打人。
我反复跟我妈论证一个人也可以过得很好,每次举得例子都是我那些婚姻不幸福的同学,如果两个人过得不开心就还不如一个人过。我妈被我说急了,就说你自己决定。但其实我知道,我妈只是希望有个人保护我而已。保护?我第一次听我妈这么说的时候简直要笑场,这又不是演武侠片,谁需要谁保护?可我现在不笑了。
小说中的三个女孩各自有各自的忧愁,但都也只不过想好好爱一场。刘瑜是个很好的写作者,对文字的感觉好,对情感的把握尺寸也好。光看她笔下的那些句子就是一种文字美学,再看她对故事的处理,对人物的描写就又忍不住唏嘘了。原来我们都一样,都有一颗想爱却爱不到的心,都有一颗自己都不甚清楚但却又分明存在的野心,都在爱中彼此试探却不能打开心门。
小蕾的少女心,在想法里已经如火如荼地谈了天翻地覆,但在现实里却还没能与男主说上一句话;如意的落寞、不干又勇敢;唯一可以能安慰一点读者的就是陈朗,这个女孩子虽然也一直追不到自己爱的,但好歹还有一个很爱她的男人在身边,彼此的温暖已足够走好长一段路,只是,我们都太爱自己的心,太爱追着心走,所以陈朗离开了,去追寻自己的那颗野心。
说起来是一个多么简单的命题,我们只是想好好爱一场而已。而,却又多么难。人世艰辛,如果真能有幸遇到一个爱的人,这应该真是几世修来的福气吧。
每次在路边看到手拉手一脸娇羞的中学生情侣,我都要默默送上祝福,并期望时光穿梭机赶紧研制出来,我也要回到中学跟给我写情书的那个男孩早恋一下。
(最后一段与本文无甚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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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系舟
毕竟是冬天,布里斯班的夜晚很冷,第二天起来,室友说上厕所经过我房门时有要敲门与我钻一被窝的冲动。但是后来,我们都找到了解决方法,比如穿袜子睡,比如等到睡前洗澡,这些都和日常习惯背道而驰。
但留学生活不都是这样?总不可能立即去买两床被子,或是装一个空调吧?省时省事省钱,所以,我竟然在冰箱里必备橄榄菜和饭扫光——这些都是我在国内不屑的——要有新鲜蔬菜、水果,这些罐头装的含防腐剂的咸菜怎么吃得?
“刘瑜也爱饭扫光呢!”室友是刘瑜的粉丝,我对她的大多数了解都来自室友,一起去买菜的时候,上课前客厅碰到的几分钟,见缝插针。
前两天她帮我下了PDF版的《余欢》。因为我写了个小说,她看后说我和刘瑜有点像,自我保护意识太强烈。外面死硬死硬的,里面柔弱透明。我想,那大概也不同,刘瑜是甲虫,我充其量是只没用的鸵鸟。
那晚,早早收工,穿着袜子躲进被子。
一分钟后,我给室友发了个微信,我终于找到了完美的两个字——决定。陈朗决定自己爱上了K。在我们这些有一点内心洁癖,爱自己胜过爱别人的人心里,爱,早就不是一种天然的冲动,而是一种经过生死熟虑考量后的功利行为,所以,是“决定”而不是“发生”。我想,我可以言简意赅地跟人们解释为什么在我身上只有流水账而没有插叙、倒叙的精彩故事了。
再接下去,所有的“纽约”换成“布里斯班”,大概就是现在的我了。
我的朋友:黑夜,“真焦虑”这三个字,橄榄菜(饭扫光),茶叶,罗大佑,论文——对了,论文,它是内心深处要感激的东西,因为有它,我目前的生活才有一个线索,否则,每一个日子都会像失重的氢气球一样,飞到天上去。时间好像一个疯狗追赶着你,你需要不停地回头,给它扔肉包子。
和陈朗一样,我也有两个在异国的朋友,她们分别比我小3岁、4岁;一个学日语和西班牙语,一个学国际商务;要真说起来,也时满满的故事。然而,尽管有她们,还是止不住的孤独。那些热闹的,总会令我疑心,仿佛是粉刷在生活之上的劣质油漆,风一吹,剥落下来,散落一地,再一吹,这些尘埃也就消失在了宇宙里。恨不得穿进隐形衣,消失在人群里。
这不应该是我在异国的生活,我应该去冲浪、浮潜、晒日光浴,我应该去听一场音乐剧,喝一顿下午茶,我应该和各个国家的人去BBQ,可是我总是一个人上学放学,一个人做饭吃饭,一个人睡下醒来,一个人矫情激情,然后幻想回国后的生活——我还是会回到杭州的小房子里去,我就是房东,没有人来指责我是不是打扫卫生了,用刀的姿势是不是正确。那个房子还真小,可是,太大的房子会把“小日子”给稀释了,就像陈朗,喜欢浓度很高的生活。高浓度的咖啡,高浓度的文字,高浓度的洗衣粉,所以她喜欢高浓度的房子。
如意很珍爱自己的感官——这没什么特别,和自己相处久了,对于细枝末节的感受特别敏锐。她觉得它们是她最忠实的朋友,给她带来最多的问候。尤其是嗅觉,她能分辨一个一天没有洗澡的男人和一个两天没有洗澡的男人的气息有什么不同。她还能辨认1路地铁和2路地铁的气息有什么不同。她觉得上帝就是刚洗过的床单散发出来的气息。
今年4月,我在博客上随手写了一段话——好像很早就有特别的嗅觉功能,细枝末梢的味道立刻能在周围形成一个巨大的场,过去的某一个场景情景重现。就像在今天这样一个没有听到鸟嘶、隔壁情侣吵架的上午醒来,空气里夹杂着大屋子里没有人声的清冷,正是年三十早上家人忙开了的江南味道。
罢了,只不过环境放大了某种思念。任何关系都是一种疾病,比如和父母的关系,就像是胃胀气,要不然我也不会一直独居。而现在想得可美好的与他们共处几月未必平安。而和其他红尘男男女女的关系,就像每个月都要来一下的腰酸啦、肚子痛啦,滴滴答答。
因此,要有信心,因为孤独才是常态,也时寂寞的唯一出口。我看好你哦,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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