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 0
|
霍乱时期的爱情 |
最新书评 共 83 条
圆石$
这是一部爱情百科全书,
讲述了一个屌丝追求白富美被拒,但百折不挠,坚韧不拔,历经51年9个月4天,最终成功地追到了年老的白富美的故事。
马尔克斯描述卑微如何变身伟大,成就胜利。
在我眼中这是一部卑微爱情历险计,一个屌丝追求白富美的奋斗史,我没有看到伟大,只看到绝望以及荒唐的胜利,并且为屌丝怜悯。
霍乱所到之处,生灵涂炭,草菅人命;爱情经过之地,人格尽失,丧尽天良。爱情如同霍乱,所到之处乱象众生;如今霍乱有解药,但爱情依旧无解。
其实这并不是屌丝的胜利,依旧是高富帅的胜利。
情场如战场,屌丝和弱者永远没有机会取得战利品,除非他脱离的屌丝的身份,或者敢于把女神踩脚下做个二屌。
爱情最大的敌人是自卑,是屌丝们永远的痛;
爱情是属于精神世界的童话王国,女神何尝不是?
爱情是虚妄的,女神也可以追求,因为人生都可以是虚妄,不追白不追(即使追了也白追)。
花花公子会把女神踩到脚下,因为他只是表面上供奉女神。战略上藐视,战术上重视是一切正义战争的胜利法宝。
所有的女神最终会向岁月低头,还原真实的人性。但等到那时再向屌丝低头,屌丝太悲催了。
女神是屌丝们坚贞不屈的梦,所有的女人都梦想成为女神。
正解是:女神是屌丝们造就的,没有屌丝就没有女神,让我们一起改变自身吧。
“通过和一个她所不爱的男人的利害关系的婚姻和施舍。这是当婊子的最下贱的做法。”这是我最看重的一句话。
来自: 豆瓣
详情
双子奇$
记得看完百年孤独也是在半夜,只是比昨晚更晚的凌晨3、4点。同样是流泪,和梦中继续着书中的苦闷与象征性的快乐。怎么说,我觉得马老头写的不好,因为他让不好好过日子疯狂的男人和女人永远霸占故事的主角,他笔下不是流氓就是荡妇;但他写的又非常好,让阅读的人清晰的想起生命过往中,每一次刻骨铭心的迫不得已,不管这个人是多么的坚强和被生活历练得多么坚定不移的相信:生存问题即动物性的本能吃饭和繁衍才是一切问题中最现实最根本的问题。随着故事的展开,那些曾经的伤痛,即使已经忘记了具体细节,生活的现实都鄙视向那些事展开任何回忆。他为什么要把那些伤口写得那么淋漓尽致?但我又觉得谁不是在为那些伤而努力的活着,如果没有了。或者就像我一样假装没有了,这种感觉有时还不如死了。
这个故事老马写了很多,其实很简单的故事。在很年轻的时候,大概十多岁的时候,男女主人公用写情书的方式开始交往。他们写了那么多情书,但女孩最终嫁给了一个本地最体面最富有的医生。从此以后男孩就开始放纵自己,到处捕获女人,同时他要变成最富有的最体面的人,等着医生先于他们俩死去,最后好把女孩迎娶回家。女人的婚姻生活是激情退去,繁杂而令她不自由。最后他终于如愿以偿了,在他们都变成老头和老太太时。但那个时候他们都是有体面地人,只能在一艘男人公司的船上秘密的开始他们第一次约会。为了让女人安心,他让船长挂上黄色的霍乱隔离旗帜。船上的人都被疏散了。男人最后一位小情人(14岁就成了他的情人)知道了他和老太太的往来后自杀了。他们俩一辈子从没生活的如此自由在如此顺心如意、心满意足。但他们不能下船,因为只有船上是不用考虑任何过日子任何体面的,就像书中写的:他们的感受不像新婚夫妇,更不像晚遇的情人。那颇像一下越过了夫妻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艰苦折磨,未经任何曲折,而直接奔向了爱巢。他们像被生活伤害了的一对老夫妻那样,不声不响的超脱了激情的陷阱,超脱了幻想和醒悟的粗鲁的嘲弄,到达了爱情的彼岸。因为长期共同的经历使他们明白,不管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爱情就是爱情,离死亡越近,爱得就越深。
有时候看到作者把一个自私无聊还自以为清高的女人一辈子写得顺风顺水,还是把一个不过日子玩弄女人的流氓写成有钱有势的叔父的唯一继承人。让人看得很难受,但如果把这些想象成铺展高潮的剧情和某些象征手法会让人舒服的多。最后14岁小情人的死,似乎在说,就算年轻的费尔米纳(女主角)都会嫉妒死他们现在这样的幸福。所以我想百年孤独就是在这点上比该书更成功,想想老马写这个故事是挺诚恳地,尽力用写实的方法,因为这样对最后的结尾高潮感觉更真实更感人。这方面他似乎是越写越有经验的。他真因该来看看他看不上的中国人,中国的戏剧和书画从来都是表意不写实的。他为什么看不上中国人呢?我猜或许是中国人都太爱好好过日子,就是从早到晚忙于解决生存问题,所以他想不明白为什么在短短的时间里10来个中国人就繁衍了满满4条小巷。哈哈。记得2000年前,好像有个新闻说老马来中国,看到铺天盖地的是他的盗版书,于是老头子要气死了,大发雷霆,发豪言说100年不让在中国正式出版他的任何作品。其实他和勤勤恳恳爱好好过日子的中国人挺像,都是很勤奋很执着的人。但往往这样的人相处起来最容易和不来。
最后在昨天的梦里,我想明白了一些事。记得中学时最好的朋友,现在我们生活的太不同以致,我拒绝了和她的往来。我觉得奇怪为什么呢?我为什么那个时候那么喜欢和她在一起,但现在却无法和她来往了呢?我们为什么不能像费尔米纳和她的表姐那样么?我当初喜欢她是千真万确的,就像老马说的,就像一朵初开的玫瑰。那时在我眼中她是那么有活力,她说找男朋友未来永远是最好的。我喜欢她当时的这股子劲头,我在做着我生活了快20年从来不同的事。可以说我身体力行着她的思想,而且下定决心要走得很远,或许她也喜欢我当时的这股劲儿吧;就跟着自己的感觉走一回吧,但在解决生存问题上我们是选择不同道路的。等到很老很老的时候,等到不用在面对生存问题时,我们还是平凡的疯狂而另类的一对好朋友。
来自: 豆瓣
详情
jervis$
最近一直为想要好好看书的执念所困扰,幸而一同学告知一尚且提供有条件的免费下载的网址才得以脱困。在当前知识经济的背景下,著作权变的越来越神圣 ,不容一点侵犯,网上截取的只言片语,更像是给正常人注射的一剂吗啡,解一时的空虚,换来的是以后用自己或是家庭的钱财去换取一小段一小段似乎是永无尽头的连载与更新,所有的读者一边是在抱怨作者的无良与贪婪,一边又是不肯匀出一点时间,哪怕是进食。啃着面包,眼底的一行行铅字被大脑解读后,带来的兴奋刺激了味蕾,人所觉的滋滋有味从来不是面包带来的。
像是久未果腹的旅人突然喜悦的发现一桌饭菜,且不论卖相和滋味,就急着把食物装进空空的胃里,牙齿成了累赘物,咀嚼需要的时间太过难耐。有着这样的心情,便免不了乱下一气,囫囵吞枣。
然而终究还是会有想要炫耀一翻的冲动的,在匆匆瞥完两本小说后,还是忍不住会想要写下一些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因为在笔者心中重要的不是写了什么内容,而是有写下过东西,证明自己曾经看过并且还略有领悟。
“生命,而不是死亡,才是永恒”乍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就有一种钦佩感油然而生,虽不解其中缘由,还是为作者的坚硬所打动,那些像酸雨一样的流言与曲折从来不曾腐蚀内心的净地,反而从周遭人群的迂腐中探得仿佛是上帝造人般圣洁的真理。
武士蔑视文人的脆弱与敏感,文人厌弃武士的野蛮与臭汗;武士用的是刀,是大炮,是能对血肉之躯造成伤害的物什;文人只有木头做的笔,树浆做的薄纸,绵软无力,在任何一个历史进程中,武士总是显得更加的强硬,革命也更加需要骁勇健硕,不惧牺牲,甚至漠视生命的他们。
暂且搁一搁这个话题,讲讲生活。“生下来,活下去”是最平素的解释,卡尔唯诺《Invisiable City》中在形容德斯庇娜德时候有这么一句话“每个城都从它所面对的沙漠中取得形状;这也就是骑骆驼的旅人和水手眼中的德斯庇德——两个沙漠之间的边界城市”从来没有一个人能精准的概括出生活的涵义,因为在面对不同的生命时,生活就会像德斯庇娜一样改变形状,这也是它吸引生命驻守的最大魅力。
在个人十余载的生命中,从未尝听闻如此果敢的言论,如同h2o是水的分子式,糖是甜的般顺理成章。诡谲的是一向钟爱质疑,蛮不讲理,爱细细的从鸡蛋里挑出骨头的评论者失声了,世人在迷迷糊糊中竟也接受了这样的观点,人们渴盼的为了传播真理而放弃生命的壮举没有出现,布鲁诺终究还是那么的特别。
鄙人粗掠大概,只是注意到此句之精妙,但仍未理解分毫,也实愿有人能不吝与在下交流。
来自: 豆瓣
详情
MENG$
读马尔克斯的书,就像在看他画一幅关于热带的生机勃勃的画。画面是大胆如实的展开的,一开始是白描,然后是上浅的底色,再是明快鲜艳的颜色一块一块拼接,把彼此之间的空隙完全填满,严丝合缝,界限分明。马尔克斯的书里没有模糊不清,没有西洋画的透视,一切都是二维的,哪怕时空的距离再远,也可以在同一张画布上呈现不分伯仲的新鲜度。他让我想起高更,在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时,我不禁发出感慨:这真是一本华丽的爱情的百科全书,一部史诗,一幅关于爱的永恒画卷。
我印象中还没有哪个作家给我如此鲜明的色彩感呢。但马尔克斯是一个天生的南美人,他的文字就是那么跳跃,那么活色生香,富丽堂皇,这种色彩感是南美的热带气候、丰富多彩的生态系统和多变的天气赋予他的。
在这本完完全全属于爱情的书里,马尔克斯几乎穷尽了爱情的每一种可能,从初恋到暗恋,从夫妻间的琴瑟和谐到婚后的失足出轨,从猎奇而伤感的寻花问柳到忠贞不渝的厮守承诺,从老少配的畸形变态到黄昏恋的缠绵悱恻,从寡妇的淫荡到少女的忠烈,从少年时的冲动狂热到暮年后的平静升华,整本书都让人沉浸在愉悦和期待之中。
还有什么比一场旷日持久的暗恋更辛酸悲情的呢?当阿里萨被费尔米纳无情甩掉的时候开始,他就下定了让这把热情之火永远燃烧下去的决心。不管她经历了什么,结婚也好、生子也好、去欧洲长途旅行也好,忽然的失踪也好,甚至连最可怕的衰老——他自己的衰老和心上人的衰老——都没有让阿里萨心里这把爱情的火焰熄灭,也没有萌生他念。这份爱无时不刻都在绝望中前行,但又无时不刻在绝望中萌生新的希望,阿里萨孤独地、苦闷地、然而也同时是疯狂地执着于对费尔米纳的爱情,他形单影只的背影有点儿可怜,他反反复复的爱情像霍乱似的发作有点儿滑稽,他多愁善感地感慨“心房比婊子旅馆里的房间还多”让你觉得很荒唐,可是无论如何,你还是不禁有种热切的期待,并且你知道,结局一定是美好的——命运早已经安排好了,追求爱情的必然得到爱情!
阿里萨对费尔米纳的爱在经过了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后变成了一种永恒的东西。当他终于得到了费尔米纳,那个他从少女时代就爱慕,而如今已经皮肤松弛、身材变形、乳房下垂、皱纹星罗棋布,然而依旧高傲、个性鲜明、更为豁达的费尔米纳的时候,他得到了最坚不可摧的幸福。因为那种幸福已经和年龄无关,和一切属于外在的感官无关,甚至和他们日益衰竭的器官、他们丧失中的听力、嗅觉和感觉都无关,那是一种重生般的幸福,从死亡中重生,焕发出比年轻人更耀眼的光茫,更狂热的生命力,也更彻底地投入。
我非常喜欢费尔米纳,尤其是老年的她,她是如此智慧、有个性、爱憎分明,大家风范。一点也不难理解为什么阿里萨会爱上她。不论是她年轻时候对阿里萨的决绝,还是中年时对丈夫不忠的愤然出走,还是她老年时勇敢地握住昔日恋人的手,每一次都做得漂亮、潇洒。
马尔克斯刻画费尔米纳和丈夫新婚之夜的那一段真是太妙了,细腻的笔触挑动着读者每一根神经末梢,把新婚夫妇之间那种微妙的羞涩和小鹿乱撞的害怕和彼此试探都活灵活现地写出来了。而在写费尔米纳和阿里萨最后的牵手那段,却非常直截了当,只用费尔米纳的几句话和几个动作就把他们彼此间的无形壁垒敲碎,使读者不得不为他们的勇气和决心喝彩。
相比阿里萨对费尔米纳的爱,书中的其他爱情,有些虽然短暂,有些虽然不免缺憾,有些少了体谅,有些又过于极端,但仍不失为美好的,爱是人与人之间最甜蜜的关系,为此人们甘愿忍受由此而带来的种种痛苦。
对于婚姻,作者则借乌尔比诺之口说:“你要永远记住,一对恩爱夫妻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是稳定的关系。”但马尔克斯显然不满足这样的说教,他安排费尔米纳在婚姻中学会隐忍和妥协,成为一个温柔宽厚、聪明大方的女人,却在她暮年用真正的爱情赋予了她光芒四射的性格和魅力。
霍乱是书中忽隐忽现的线索,就如内战和改革一样,成了本书的背景和底色。在漫长的岁月中,霍乱持续夺走无数人的生命,战争使国家伤痕累累,新的产业代替旧的产业,唯一带来的就是对自然生态、对河道的破坏,在这个国家里,什么都发生了,却没有一场战争真正胜利,没有一次改革真正成功,没有一种疾病被彻底治愈……最后,只有爱情,无坚不摧的爱情战胜了这一切,在纷纷扰扰的阴谋阳谋政权交替政变和屠杀之上,在不能言说的瘟疫的真正罪魁祸首和对大自然的无止境的破坏和盗猎者之上,唯一获得了自由的,就是载着费尔米纳和阿里萨的那艘飘起代表被霍乱袭击的黄旗的航船。因为爱,所以上帝造了一头海牛,来把费尔米纳唤醒,情到浓处,他们彼此水乳交融,仿佛接近死亡一般平静、坦然、乐从中来。他们不须归航和停泊,阿里萨早已用整个生命准备好了迎接这一场永生永世的航行。
来自: 豆瓣
详情
268108$
看完这本书的时候,我身边刚好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我的一个男同事和另一名同事的老婆好上了,并造成这对夫妻离婚。这件事在公司里传得沸沸扬扬,公司不得不对那名挖墙脚者做出辞退处理。
爱情本身没对错,但一旦牵涉到旁人,踩过了道德,就会造成无可弥补的伤害。阿里萨爱费尔米纳没有错,坚持也没有错,这样的爱情甚至很美,数十年如一日的柏拉图式的爱恋,至死不渝的坚守与坚持,他终于守候到属于自己的幸福。他无心去伤害别人,他只是借助她们的身体来短暂地忘记,但即便这样他还是给两个女人带来了毁灭性的伤害。一个被丈夫割断脖子,另一个年纪轻轻就丢了性命。她们都是无名氏,因为在看整本书的过程中,阿里萨那些多如牛毛的“爱恋”都是匆匆而过,短暂的欢愉之后,肉体的纠缠,痛苦的发泄之后,唯一清晰的就只有费尔米纳。费尔米纳怀孕了,费尔米纳出席诗歌节的颁奖了,费尔米纳失去消息了,费尔米纳头发白了......他自己认为“我心里的房间比妓院里的还多”,其实只容得下费尔米纳一个。结局虽完满,却也是悲剧,至少是那个十四岁少女的悲剧。
马尔克斯的书里有种奇怪的家族宿命论,在这点上《霍乱时期的爱情》与《百年孤独》非常相似,阿里萨父亲是在纵欲无度后死的,他死前留下的话是“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阿里萨的母亲是他纵欲生活里伤害的女子的其中一个。目睹母亲痛苦一生的阿里萨显然是想避免这种悲剧,但承受了父亲基因的他不可避免地由于费尔米纳的拒绝而走上了与父亲一样的道路。
看完书和电影后,我很好奇那个让阿里萨父亲心心念念不忘的女子又是谁。如果说所有不道德的行为都可以用爱作为借口来解释和原谅,那这个世界上是不是生来就注定有些人必须为另一些人受苦。在这个世界上,又有多少人在所谓的“伟大的爱情”的背后哭泣?
来自: 豆瓣
详情
朝夕$
说实话,第一遍读完《霍乱时期的爱情》时,脑子里不断闪回的一句话是:“二十岁时,他们不能相爱,因为他们太年轻;八十岁时,他们不能相爱,因为他们已经老了。”这句话彻底击溃了我阅读的信心,以至于我无暇回头去数数这本传说中的爱情百科全书到底写了多少种爱情,只顾对着这场演了半个世纪最后还算完满落幕的戏唏嘘不已。
马尔克斯是个神奇的作家,他能把《百年孤独》写得让人读过了神经痛的想撕书。又能把《霍乱时期的爱情》写得细致如缕,我们看到的是其中沉甸甸的生活和爱意。没有工巧和形式上的创新,只有接连不断的交错的横截面式的镜头,也足以让我的肠子和心眼儿千转百回一万遍,打上无数个结。
这本书把我击中的地方,是它所描述的“生活”。这里不仅有爱情,还有破败的城市街道、堆满垃圾的小巷、堂皇的深宅大院,和扁桃叶子的气息。似乎一打开书,就能闻到南美洲特有的那种潮湿发霉的味道。
湿漉漉的、新鲜的记忆。
流淌在真实时间和空间中的感情才能让人一把鼻涕一把泪啊,仿佛说的就是你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和你自己的故事,说的就是那些大碗茶旧沙发和发黄明信片上曾经留下的某个人的痕迹。那些空中楼阁似的王子公主在战胜了坏巫婆后皆大欢喜的童话模式,只会让人看过以后觉得智商下降并且胃酸。谁有那么好命,一投胎就是王宫贵胄。谁又那么不走运,非得经过九九八一难,才能取得真经。
实际上我们的生活中到处都是阿里萨,随便揪出来一个人:坐地铁的上班族、超市的收银员、脸色黝黑的建筑工人……他们都有阿里萨的身影。长得算不上好看,也算不上难看,对人唯唯诺诺,整个人就像是一个散了的衣架子。他们不知道生活的终点在哪儿,仍然一步一步地向上爬。一直爬。直到某一天坠落了,跌在大地上再也起不来。
然而你能相信你身边这样的一个人会爱着另一个人爱过五十年么?他一直认为自己仍然年轻,直到有一天他看见心爱的姑娘不再窈窕的身影,直到有一天他看见情人的墓地上已经开满了玫瑰花。他才知道他是老了。
在这之前,爱情和理想一样,在他的心中闪耀着光,虽然微弱,但是长明不息。
这正是《霍乱时期的爱情》令人窒息的地方。小人物的妄想经过时间的洗涤变得荡气回肠。看过这本书,谁都可以大声说自己就是爱过这样一个人,他或她有更好的教育更好的修养更好的家世,有更好的人去爱他,但那又能怎样。老子就是爱,谁也不能把我怎么地。
于是这世界上只有一种爱情。那就是不管阿里萨自己和多少个女人睡过,不管他在这些过程中也爱上过其中一两个人,不管费尔米纳和她声名卓著的老公有多么的恩恩爱爱你挑水来我织布,不管有多少见证过这件事儿或者根本不知道这件事儿的人死了又活了。对于阿里萨这只大蛾子来说,费尔米娜就是那盏致命的灯火,她一直在远方与他保持距离地闪烁,他一直追逐着那光亮直到他死,旁的与他无关。
时间也好,生命也罢。扁桃树的气味,小孩子的哭声,城市上空飘过的巨大的云,女人富有生命力的身体,一切具象的抽象的物质,一切物质的气味、声响和表面,都是她一个人的形象。换句话说,世界是她的存在。
他对她始终保持着精神上的童贞。不管马尔克斯在这本书中写了多少淫荡的、不忠的、热烈的、平凡的、不为世俗所容的爱情。这一条才是实质。
我始终相信我身边存在这种人,你看这并不是什么空中楼阁的事儿啊。正相反,绝大多数人都做的到。抛掉一切文艺的附属品:心碎、流泪、喝醉,都太装逼。这世界上唯一的爱情其实很简单:就是你活了八十岁,他(她)仍是扎在你心上的一根玫瑰刺。你没牙的干瘪的嘴不会说一个爱字,你浑浊的发黄眼球不会再有眼泪。是的,你只剩一根玫瑰刺。
爱情就是一场旷日持久的精神欺骗,是一次无论何时都能达到高潮的意淫。照我这个标准,有些人一辈子可能都不会爱上某个人。但是一旦爱上了,算你幸运,也算你倒霉。
不过要强调一点,这事儿与理想无关。爱情还是很世俗化的东西。比如说一想到我的爱情,我就立刻能想到七彩大轿锣鼓喧天,可爱的乡亲们围着我可爱的男人,我可爱的男人他骑着一头大叫驴来娶我。
扯远了。曾经听朋友说过,他坚决不找没读过《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女朋友。我是不是要考虑一下也定一条这样的标准?不过像他这样一表人才的人物当然要对女朋友的精神层次有更高的要求。至于我嘛,精神沟通又不能当饭吃,阿里萨式的人物还是默默地等着玫瑰刺来扎我好了,没事找事自讨苦吃绝不是我的生存之道。当然即使这样,那些目空一切的男子们还会睥睨着这个女孩子然后冷哼一声说:“就凭你?小样儿吧!”
来自: 豆瓣
详情
更多书评 我要评论 | ||
网站地图|小黑屋|Archiver|DoThinkings 悦书籍,思人生
GMT+8, 2024-11-15 01:23 , Processed in 0.236218 second(s), 3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