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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啸西风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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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11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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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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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26 10:35: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吕梁三杰霍元龙、史仲俊、陈达海为抢夺一幅埋藏宝物的高昌迷宫图,带人与师妹上官虹及其夫白马李三交手。
      由于寡不敌众,李三夫妇一直跑到回疆,仍没摆脱追踪,夫妻顽强抗战,手刃数名强敌,杀死史仲俊,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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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沙发
    发表于 2013-7-20 17:23:45 | 只看该作者
      最后马家骏死了,华辉死了,两个对她好的人都死了,苏谱也要和阿曼结婚,回疆没有值得她留恋的了。
      他们都说哈卜拉姆很聪明、很有学问,可以解答很多问题,可是有一件事却是他不能解答的,连包罗万有的《可兰经》上也没有答案:“如果你深深爱著的人,却深深的爱上了别人,有甚么法子?”
      最后她还是要离开大漠,回到江南,因为大漠不是她的大漠,江南才是她的江南。而其间的那段岁月只是:梦里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殊不知李煜《浪淘沙》这句后面还有一句别时容易见时难。离开了他的大漠,回到了她的江南,怕是此生再无再见之日。
      没有结局的结局就是最好的结局,最后的最后,在通向玉门关的大漠之中,一个女子骑著一匹白马,向东缓缓而行。她骑在高高的白马上,微微仰着头,不让眼眶里的泪滑落,缓缓走向烟雨蒙蒙的江南。身后大漠越来越远。
      江南什么都有,江南有杨柳、桃花,有燕子、金鱼,还有英俊潇洒的少年,可江南却没有那个叫苏谱的哈萨克少年。

    该用户从未签到

    板凳
    发表于 2013-7-20 22:30:54 | 只看该作者
      直到几天前,就我接触所限,印象里《白马啸西风》这部小说一直是「一个武功高强的帅哥和一个娇美活泼的少女在神骏的马背上纵横江湖的故事」。看完小说才清楚,完全不是这么回事。
      
      小说很短,一会的功夫便能看完。故事也十分简单,读完之后能让人奉为经典的片段和人物几乎没有。不过,全书结尾处的这句话「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偏偏不喜欢」倒是向来被好多人引用。
      
      人物
      「白马李三」李三、「金银小剑三娘子」上官虹(李三之妻)、李文秀(李三之女)、吕梁三杰(霍元龙、史仲俊、陈达海,以后用汉人强盗指称他们的人)、计老人(马家骏,瓦耳拉齐之徒)、「一指震江南」华辉(哈萨克人瓦耳拉齐)、苏鲁克(苏普之父,哈萨克第一勇士)、苏普、车尔库(阿曼之父,苏鲁克好哥们)、阿曼(苏普恋人)。
      
      故事
      我把每章的情节简要叙述一下,作为对故事的回顾。
      一、「吕梁三杰」追杀马三夫妇(主要夺取高昌迷宫地图,次要为老二夺回情人上官虹),在回疆大道上杀死李三,上官虹和史仲俊同归于尽,女儿李文秀带地图骑着白马逃跑。汉人强盗追踪李文秀到大漠,沙尘暴,白马带着李文秀到哈萨克人的聚居地,被计老人收留。强盗手下丁同追查到,被计老人杀死。强盗洗劫哈萨克寨子,苏鲁克的娇妻和大儿子惨死。
      二、李文秀偶遇苏普,两人很快成为好朋友。苏普答应要杀狼把狼皮送给李文秀。一次机会果真杀了一匹狼,夜里偷偷把狼皮送给李文秀(这在哈萨克人眼里有特殊意义,几乎类似定情信物)。苏普的父亲是苏鲁克,恨透了汉人,因此暴打苏普。李文秀害怕苏普被父亲打死,于是偷偷把狼皮挂在阿曼的帐外,自己尽量躲着苏普。阿曼和苏普在一起了。
      三、几年后,他们都长大了。有一天,李文秀的白马被强盗的几个手下认出来,追杀她到戈壁,遇到毕爷爷。后者教她用毒针杀死两个强盗。其余几个人继续追杀,后和毕爷爷逃到一个洞里。
      四、李文秀帮毕爷爷拔掉背后深藏了十二年的毒针。毕爷爷教他一招功夫,用葫芦制作流星锤击杀其余几个强盗。拜师,学艺,住了几天回家。
      五、两年来,一直偷偷去找毕爷爷学武功,名师加高徒,很快打造成一流高手。暴雪,苏普、阿曼躲雪到她家,李文秀扮作小伙。强盗陈达海追踪李文秀到此,几人闹僵,苏普被他打伤,此时陈达海得到地图。
      六、苏鲁克、车尔库哥俩喝醉了酒出来找寻苏普和阿曼,也进入这个屋子,由于醉酒,一身功夫不得施展,被擒住。苏鲁克名垂一线之际,李文秀出手相救,打伤了陈达海。众人感谢「小伙」施救,陈达海趁乱逃跑。
      七、众人追杀陈达海(苏鲁克、李文秀的仇人),跟着他找到迷宫,进去,有「鬼」,退出。
      八、众人不肯轻易离去,晚上在迷宫外休息,那「鬼」来吓唬众人,杀了一马一人,把阿曼掠去。众人去迷宫救了她,得知那装神弄鬼的原来是瓦耳拉齐。(当年瓦耳拉齐也喜欢车尔库的妻子,二人斗,前者输了,却用恶毒的手段报复,被赶出部落)
      九、追到瓦耳拉齐。苏鲁克、车尔库都不敌,苏普也不敌,李文秀为了保护苏普上前打斗。计爷爷为了保护李文秀而上前打斗,结果和瓦耳拉齐两败俱伤。
      此时,真相已大白。计爷爷去掉「面膜」,原来是一个三四十岁的俊秀男人,叫马家骏,是瓦耳拉齐的徒弟。瓦耳拉齐原来就是李文秀的师父华辉。当年,瓦耳拉齐被赶出来后,去中原,学了中原的武艺,收了这么个徒弟。二人回来报复,师父让徒弟毒杀哈萨克人,他不肯,师父要杀人灭口,徒弟将毒针插入师父后背,自己逃生。于是假扮老人,躲避师父追杀。师父也躲避在隔壁荒山,躲着徒弟。
      师徒双双毙命,这个世上唯一疼爱李文秀的两个人都死了。心中苦恋着的苏普又和阿曼深情不移,自己孤苦一人,实在可怜。听从计爷爷的话,回江南。
      
      「白马带著她一步步的回到中原。白马已经老了,只能慢慢的走,但终是能回到中原的。江南有杨柳、桃花,有燕子、金鱼……汉人中有的是英俊勇武的少年,倜傥潇洒的少年……但这个美丽的姑娘就像古高昌国人那样固执:“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偏不喜欢。”」
      
      简评
      故事以李文秀为第一视角,是金庸小说中罕见的以女性角色为视角叙事的一部。童年时期,李文秀和苏普那么要好,那么幸福,可是偏偏苏普的父亲讨厌所有汉人,拆散了两个人。此后的岁月,李文秀天天苦恋苏普,看到苏普阿曼一天天的幸福生活,自己心里更不是滋味。但是,和师父得不到恋人就杀掉不同,李文秀虽然得不到苏普,却真心为他着想,不仅救他姓名,更是救了阿曼让二人长相厮守。或许,在她看来,爱,就是让对方幸福,无论自己是否参与其中。小说结尾时,李文秀明显还是放不下苏普,以后的岁月如何熬过,只能凭读者想象了。
      苏鲁克深仇大恨,却在见到敌人时酒醉的手无缚鸡之力,深刻地说明了一个问题:喝酒误事啊!
      苏鲁克妻儿被汉人所杀,因此嫉恨所有汉人。直到最后,他才明白,原来汉人也有好人,哈萨克人也有坏人。
      计爷爷把毫不相识的李文秀抚养长大,危难时刻又为之献出生命,多年前抗拒师命不肯下毒,是个真真的好人,大大的好人!与此相反,他的师父华辉处处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时时防人,为了一己之利视别人的生命如草芥,传授武功给李文秀也是怕一身功夫失传。最后在迷宫中,甚至试图用毒针刺死李文秀陪葬,果真乃大奸大恶之人。
      这部小说,不似武侠,主题是爱情,爱情中的无奈和悲哀,探讨爱情的真谛。
      此书平平,但不算差,给三星。
      
      本人原文地址:http://zipperary.com/2013/07/03/bai-ma-xiao-xi-feng/

    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板
    发表于 2013-7-29 07:15:43 | 只看该作者
      白马是金庸除了《越女剑》之外唯一以女性为主角写的小说。小说最经典的莫过于结尾了吧。江南有杏花,有燕子,有很美的风景,也有很好的男子,可是文秀说,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我偏偏不喜欢。
      白马的主题便是单相思,无论是文秀对苏普的感情,还是华辉对文秀的感情,甚至是唐朝对高昌国的所作所为都可以称为单相思。
      而结局也告诉我们单相思最终也只会是悲剧或寂寞收场。。。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13-8-28 16:41:17 | 只看该作者
            
            与其说这是一部武侠小说,不如说是一篇散文诗。
      
            没有江湖,没有腥风血雨,取而代之的是回疆、草原、大漠。
      
            如果李文秀没有逃入回疆,而是葬身于茫茫大漠之中。
      
            如果李文秀不是汉人。
      
            如果李文秀没有爱上那个哈萨克族的男孩。
      
            如果苏普的父亲没有对汉人心存偏见。
      
            如果那夜李文秀没有看见苏普的父亲因为苏普和自己交往而毒打他。
      
            如果李文秀没有让爱。
      
            如果李文秀没有把苏普送给自己的信物转赠给阿曼。
      
            如果李文秀没有避而不见,不辞而别。
      
            十年一别,青梅枯萎,竹马老去。
      
           他们在初见之处重遇。然而,阿曼身边的苏普已经认不出阿秀,在草原上言笑晏晏的也不再是阿秀和苏普。
      
            对于苏普而言,阿秀只是他儿时一个极为要好的玩伴。他情窦初开之时,父亲的阻止与阿秀的隐退便已扼杀了这份已然萌芽的爱情。而今他笃信将来能够与之相伴一生坚贞不渝的人,是阿曼。
      
            阿秀是善良的,她不懂妒忌与记恨。否则她不会一次又一次地宽恕伤害过自己的人,不会一次又一次地拯救情敌,不会一次又一次地为救所爱而闯龙潭探虎穴。
      
            善良如她,几近用善意瓦解一切灾劫。然而也正因为她的善良与重情,使得她没有勇气做到毫无顾忌地追求所爱,同时亦无力冲破种族问题的桎梏。
      
            阿秀的善举,让苏普的父亲苏鲁克最终摒弃了对汉人的误解与仇恨,然而阿秀再也没可能像阿曼那样在苏普心中落地生根。十年的错过,早已留下了无法弥补的空缺。
      
            种族并不应该成为彼此相爱的障碍。然而,种族问题摧毁的爱情太多太多,敢于抛掉种族枷锁的人太少太少。
      
            金老就是金老,在抒写悲伤爱情故事的同时,依旧不忘阐明自己对于种族问题的观点。尽管善良的阿秀最终不得圆满,我仍很是喜欢这个结尾:
      
      【在通向玉门关的沙漠之中,一个姑娘骑著一匹白马,向东缓缓而行。
      
        她心中在想著和哈萨克铁延部族人分别时他们所说的话:
      
        苏鲁克道:「李姑娘,你别走,在我们这里住下来。我们这里有很好的小伙子,我们给你挑一个最好的做丈夫。我们要送你很多牛,很多羊,给你搭最好的帐蓬。」
      
        李文秀红著脸,摇了摇头。
      
        苏鲁克道:「你是汉人,那不要紧,汉人之中也有好人的。汉人可以跟哈萨克人结婚吗?嗯。」他搔了搔头,说道:「咱们去问长老哈卜拉姆。」
      
        哈卜拉姆是铁延部中精通「可兰经」、最聪明最有学问的老人。
      
        他低头沈思了一会,道:「我是个卑微的人,什么也不懂。」苏鲁克道:「如果连有学问的哈卜拉姆也说不懂,那麽别人是更加不懂了。」哈卜拉姆道:「可兰经第四十九章上说:『众人啊,我确已从一男一女创造你们,我使你们成为许多民族和宗族,以便你们互相认识。在安拉看来,你们之中最尊贵的,便是你们之中最善良的。』世界上各个民族和宗族,都是真神安拉创造的。他只说凡是最善良的,便是最尊贵的。可兰经第四章上说:『你们当亲爱近邻、远邻、伴侣,当款待旅客。』汉人是我们的远邻,如果他们不来侵犯我们,我们要对他们亲爱,款待他们。」
      
        苏鲁克道:「你说得很对。我们的女儿能嫁给汉人麽?我们的小夥子,能娶汉人的姑娘吗?」哈卜拉姆道:「真经第四章第廿三节中,严禁娶有丈夫的妇女,不许娶自己的直系亲属,除此之外,都是合法的。便是娶奴婢和俘虏也可以,为什么不能和汉人婚嫁呢?」
      
        当哈卜拉姆背诵可兰经的经文之时,众族人都是恭恭敬敬的肃立倾听。
      
        经文替他们解决疑难,大家心中明白了,都说:「穆圣的指示,那是再也不会错的。」有人便称赞哈卜拉姆聪明有学问:「我们有什么事情不明白,只要去问哈卜拉姆,他总是能好好的教导我们。」
      
        可是哈卜拉姆再聪明、再有学问,有一件事却是他不能解答的,因为包罗万有的「可兰经」上也没有答案;如果你深深爱着的人,却深深的爱上了别人,有什么法子?
      
        白马带著她一步步的回到中原。白马已经老了,只能慢慢的走,但终是能回到中原的。
      
             江南有杨柳、桃花,有燕子、金鱼……汉人中,有的是英俊勇武的少年,倜傥潇洒的少年……但这个美丽的姑娘就像古高昌国人那样固执:「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偏不喜欢。」】
      
            结局处,白马已老,她爱的人心有所属,爱她的人为她而死。她只得孑然一身,慢慢地走向陌生的故土。从八岁到十八岁,一直陪伴着她的也只有那匹白马。
      
            也许对阿秀而言,这已经是不圆满中的圆满。
      
            小说终归也只是小说。
      
            纵有万般非吾属,伴得白马啸西风。
      

    该用户从未签到

    6#
    发表于 2013-9-18 11:22:17 | 只看该作者
      那天在回老家的中巴车上,车上混杂着腊肉、萝卜、生姜等各种食物以及汽油、汗酸味,在冬日下午暖和而温柔的阳光里,一车子人闷在破旧的小中巴里,摇摇晃晃在田间地头的路上向前驶去。
      昏昏欲睡的我正发着短信,突然间想起了这句话,李文秀说:“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偏不喜欢”。想起高中的时候狂迷金庸,一口气买下盗版的全集,纸张是恁地恶劣,印刷是恁地粗糙,字儿是恁地小,居然还反复看。
      这本就是很爱看的之一。当年还是少女多愁善感的时期,多么喜欢这个倔强的女子,倔强得让人心疼。那时候,仿佛只有这样倔强,这样不妥协,才能证明存在感,现在,已经很久不把这句话挂在嘴边了。
      有什么好倔强的呢,都是很好很好的,喜欢的不喜欢的,既然是好的,就都接受了。哪怕是不好的呢,逃不开的躲不掉的,也都接受了。
      人到后来,慢慢长大,慢慢经历过很多人很多事,起起伏伏,一颗玻璃心早摔得支离破碎了,于是,迟钝了,坚硬了,这样更经得起跌打。突然就又被这股子傲劲儿给感动了,天地之大,我偏不。
      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偏不喜欢。一匹老了的白马,一个汉人女子。瘦削的肩膀,小小的身体,回到柳绿花红的江南,又该有怎样的遭际。
      世事就是这般无奈和无常,在眼花缭乱的浮世中难能可贵的保有那么一点倔强和骄傲,又有何不可。
      但愿,不违此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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