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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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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3-3-30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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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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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简爱》是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品。女主人公简爱是一个追赶求平等与自主的知识女性形象,小说以其感人的对于一位“灰姑娘式”人物奋斗史的刻划取胜,《简爱》也是女性文学的代表作品。

    最新书评    共 11 条

    小叮噹    《简·爱》是一部带有自传色彩的长篇小说,它阐释了这样一个主题:人的价值=尊严+爱。      约翰·里德的专横霸道、他姐妹的高傲冷漠、他母亲的厌恶、仆人们的偏心,像一口混沌的水井中黑色的沉淀物,一古脑儿泛起在我烦恼不安的心头。      我常把玩偶随身带到床上,人总得爱点什么,在缺乏更值得爱的东西的时候,我便设想以珍爱一个褪了色的布偶来获得愉快,尽管这个玩偶已经破烂不堪,活像个小小的稻草人      我孤零零地站那里,成了战场上的胜利者。这是我所经历的最艰难的—场战斗,也是我第一次获得胜利。我在布罗克赫斯特先生站站过的地毯上站了一会,沉缅于征服者的孤独。      我先是暗自发笑,感到十分得意。但是这种狂喜犹如一时加快的脉膊会迅速递减一样,很快就消退了。      我在控诉和恐吓里德太太时,内心恰如一片点燃了的荒野,火光闪烁,来势凶猛,但经过半小时的沉默和反思,深感自己行为的疯狂和自己恨人又被人嫉恨的处境的悲凉时,我内心的这片荒地,便已灰飞烟灭,留下的只有黑色的焦土了。      我第一次尝到了复仇的滋味。犹如芬芳的美酒,喝下时热辣辣好受,但回味起来却又苦又涩,给人有中了毒的感觉。      她看上去仿佛在想惩罚之外的什么事,与她处境无关的事情,某种既不在她周围也不在她眼的的东西,我听说过白日梦、难道她在做白日梦,她的眼晴盯着地板,但可以肯定她视而不见,她的目光似乎是向内的,直视自己的心扉。我想她注视着记忆中的东西,而不是眼前确实存在的事物      要是你无法避免,那你的职责就是忍受。如果你命里注定需要忍受,那么说自己不能忍受就是软弱,就是犯傻。 彭斯      暴力不是消除仇恨的最好办法——同样,报复也绝对医治不了伤害。 彭斯      要是你忘掉她对你的严厉,忘掉由此而引起的愤慨,你不就会更愉快吗?对我来说,生命似乎太短暂了,不应用来结仇和记恨。人生在世,谁都会有一身罪过,而且必定如此,但我相信,很快就会有这么一天,我们在摆脱腐坏躯体的同时,也会摆脱这些罪过。到那时,堕落与罪过将会随同累赘的肉体离开我们,只留下精神的火花---生命和思想的本源      即使整个世界恨你,并且相信你很坏,只要你自己问心无愧,知道你是清白的,你就不会没有朋友。      所罗门说得好:“吃素菜,彼此相爱,强如吃肥牛,彼此相恨。”      几年来,我的世界就在罗沃德,我的经历就是学校的规章制度,而现在我记起来了,真正的世界无限广阔,一个变满着希望与忧烦,刺激与兴奋的天地等待着那些有胆识的人,去冒各种风险,追求人生的真谛。      准是有一位善良的仙女,趁我不在时把我需要的主意放到了我枕头上,因为我躺下时,这主意悄悄地、自然而然地闪入我脑际。      我羡慕你平静的心境,清白的良心、纯洁的记忆,小姑娘,没有污点未经感染的记忆必定是一大珍宝,是身心愉快的永不枯竭的源泉      你从来没有嫉妒过是不是,爱小姐?当然没有。我不必问你了,因为你从来没有恋爱过。还没有体会过这两种感情。你的灵魂正在沉睡,只有使它震惊才能将它唤醒,你认为一切生活,就像你的青春悄悄逝去一样,也都是静静地流走的。你闭着眼睛,塞住了耳朵,随波逐流,你既没有看到不远的地方涨了潮的河床上礁石林立,也没有听到浪涛在礁石底部翻腾,但我告诉你——你仔细听着——某一天你会来到河道中岩石嶙峋的关隘,这里,你整个生命的河流会被撞得粉碎,成了漩涡和骚动,泡沫和喧哗,你不是在岩石尖上冲得粉身碎骨,就是被某些大浪掀起来,汇入更平静的河流,就像我现在一样。      这番至关重要的交战空前激烈,不过另一种感情在他心中升起,并占了上风,这种感情冷酷而玩世不恭,任性而坚定不移,消融了他的激情,使他脸上现出了木然的神色      他抬头时,露出闷闷不乐近乎恶意的怒容,脸色铁青。不过我相信他的郁闷、他的严厉和他以前道德上的过错(我说“以前”,因为现在他似乎已经纠正了)都来源于他命运中某些艰苦的磨难。我相信,比起那些受环境所薰陶,教育所灌输或者命运所鼓励的人来,他生来就有更好的脾性,更高的准则和更纯的旨趣。我想他的素质很好,只是目前给糟塌了,乱纷纷地绞成了一团。   我无法否认,不管是什么样的哀伤,我为他的哀伤而哀伤,并且愿意付出很大代价去减轻它。      你同桑菲尔德的主人无关,无非是拿了他给的工资,去教他的被保护人而已,你感激他体面友好的款待。不过你尽了职,得到这样的款待是理所应当的。这是你与他之间他唯一严肃承认的关系。所以不要把你的柔情、你的狂喜、你的痛苦等等系在他身上。他不属于你的阶层。记住你自己的社会地位吧,要充分自尊,免得把全身心的爱,徒然浪费在不需要甚至瞧不起这份礼物的地方。      她好卖弄、但并不真诚。她风度很好,而又多才多艺,但头脑浮浅,心灵天生贫瘠;在那片土地上没有花朵会自动开放,没有哪种不需外力而自然结出的果实会喜欢这种新土。她缺乏教养,没有独创性,而惯于重复书本中的大话,从不提出,也从来没有自己的见解。她鼓吹高尚的情操,但并不知道同情和怜悯,身上丝毫没有温柔和真诚。      时光消蚀了复仇的念头,驱散了泛起的愤怒与厌恶之情。过去我带着苦涩与憎恨离开了这个女人,现在又回到了她身边,仅仅是出于对她极度痛苦的同情,出于不念旧恶、握手言和的强烈愿望。      她似乎不需要人作伴,也不需要交谈。我相信她一定自得其乐,满足于这么按部就班地行事,而没有比那种偶发事件迫使她改变钟表般准确的规律性,更使她恼火的了。      健康时我们想得很少的事,在眼下这样的时刻,却成了我沉重的负担。      我有一个缺陷,那就是尽管我口齿伶俐,对答如流,但需要寻找藉口的时候却往往一筹莫展。因此某些关键时刻,需要随口一句话,或者站得住脚的遁词来摆脱痛苦的窘境时,我便常常会出差错。      有时我对你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尤其是当你象现在这样靠近我的时候。仿佛我左面的肋骨有一根弦,跟你小小的身躯同一个部位相似的弦紧紧地维系着,难分难解。如果咆哮的海峡和二百英里左右的陆地,把我们远远分开,恐怕这根情感交流的弦会折断,于是我不安地想到,我的内心会流血。至于你——你会忘掉我。      你难道认为,我会留下来甘愿做一个对你来说无足轻重的人?你以为我是一架机器?——一架没有感情的机器?能够容忍别人把一口面包从我嘴里抢走,把一滴生命之水从我杯子里泼掉?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不是想错了吗?——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跟你一样充实!要是上帝赐予我一点姿色和充足的财富,我会使你同我现在一样难分难舍,我不是根据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血肉之躯同你说话,而是我的灵魂同你的灵魂在对话,就仿佛我们两人穿过坟墓,站在上帝脚下,彼此平等——本来就如此!      在这个世界上,人类永远不能享受绝对幸福。      我假意向英格拉姆小姐求婚,因为我希望使你发疯似他同我相受,就象我那么爱你一样,我明白,嫉妒是为达到目的所能召唤的最好同盟军。      由于幼稚无知,没有经验,以为自己爱上了她。社交场中的愚蠢角逐、年青人的好色、鲁莽和盲目,会使人什么糊里糊涂的蠢事都干得出来。      我关心我自己,愈是孤单,愈是没有朋友,愈是无助,那我就愈是自尊。我会遵守上帝创造、由人批准的法规,我会坚持我清醒时,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发疯时服从的准则。法规和准则不光是为了没有诱惑的时刻,而是针对现在这样,肉体和灵魂起来抗拒它的严厉和苛刻的时候。它们再严厉也是不可破坏的。要是出于我个人的方便而加以违背,那它们还有什么价值?它们是有价值的—一我向来是这么相信的。如果我此刻不信,那是因为我疯了——疯得可厉害啦,我的血管里燃烧着火,我的心跳快得难以计数。此刻我所能依靠的是原有的想法和以往的决心:我要巍然不动地站在那里。      从来没有任何东西既那么脆弱,又那么顽强。在我手里她摸上去只不过像根芦苇,(他紧握着手使劲摇我),我可以不费吹灰之力把它弄弯曲,但要是我把它弄弯了,拔起来,碾碎它,那又有什么用?想想那双眼睛,想想从中射出的坚定、狂野、自在的目光,蔑视我,内中隐含的不止是勇气,而是严峻的胜利感。不管我怎么摆弄这笼子,我无法靠拢它——这野蛮、漂亮的家伙,要是我撕坏或者打破这小小的监狱,我的暴行只会让囚徒获得自由。我也许可以成为这所房子的征服者,但我还来不及称自己为泥屋的拥有人,里边的居住者会早就飞到天上去了。而我要的正是你的精神——富有意志、活力、德行和纯洁,而不单是你脆弱的躯体。      我所倾听的雄辩,出自于充满混浊的失望之渣的心灵深处—一那里躁动着无法满足的愿望和不安的憧憬。我确信圣·约翰·里弗斯尽管生活单纯,又真诚热情,却并没有找到不可理解的上帝的安宁。我想他与我一样,都没有找到。      这些衣衫粗陋的小农民,像最高贵血统的后裔一样有血有肉的;跟出身最好的人一样,天生的美德、雅致,智慧、善良的的情感,都可能在她们的心田里发芽      自己坚持原则和法规,蔑视和控制狂乱时刻缺乏理智的冲动是对的。      我不能相信自己会产生这样的想法,更说不上加以表达。但是这想法闯入了我脑海——它开始具体化——顷刻之间,变成了确确实实可能的事情。种种情况凑合起来了,各就各位,变成了一个有条有理的整体,一根链条。以前一直是一堆没有形状的链环,现在被一节节拉直了——每一个链都完好无缺,链与链之间的联结也很完整。      他看事物跟人不一样,要清楚得多;他判断事物跟人不一样,而要明智得多。我做错了,我会玷污清白的花朵——把罪孽带给无辜,要不是上帝把它从我这儿抢走的话。我倔强地对抗,险些儿咒骂这种处置方式,我不是俯首听命,而是全不放在眼里。神的审判照旧进行,大祸频频临头。      从那以后,他虽不经常来信,却按时写给我,祝我快乐,并相信我不会是那种活在世上,只顾俗事而忘了上帝的人。   赞评论转载分享复制地址编辑   上一篇 | 下一篇:月亮和六便士     详情 发表于 2013-7-23 15:14
    王卡尔    阶级相貌地位什么的在爱情面前提都不用提,爱情就是蒙蔽凡尘的一层灰,书里的姑娘简,她就拥有爱情,以至于那段著名的对白“你以为,因为我穷、低微、不美、矮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么?你想错了!——我的灵魂跟你的一样”,是她拥有爱情,才可如此骄傲的讲出这句话,不过,她算得上是一个骄傲的爱人,是该这样,要什么,要伸出手努力去争取  详情 发表于 2013-8-21 07:26
    玛德小    昨天是把中文的简爱看完了,英文版的还在龟速进行中,说实话,中文翻译的再好,读起来还是怪怪的,仅凭Rochester对Jane的几句:哦,我的小朋友、小东西、小精灵。。。就够我肉麻的了。所以,还是推荐原版走起。小说背景与现代社会完全脱钩,但既然是经典,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必有其可取之处。相信很多人只是大致知道故事情节,而没有看完小说。这次,读完小说,很宏观的一个想法就是:很多作品必须亲自细细读来,才会有真正的体会,日后谈及之时才能胸有成竹。再则,什么书该在什么年龄读,其实很重要,这本书其实是我小时候泛读名著时的漏网之鱼,说来可笑,我自以为名著读得多是件自豪的事,小学三年级之前就看了高尔基的《母亲》,可现在你若问我感受,我定是答不出来。所以若要我在小学从简爱里读出个什么来,恐怕要糟蹋书了。由此看来,未来,我的小孩在阅读方面学习该怎么进行,得好好研究研究。。。。。。   好书要在不同年龄反复读,如今19岁第一遍读简爱,抛开人云亦云的那部分读后感不谈,这一遍最深刻的认知是:爱情有时来自知遇之恩,Jane对Rochester的知遇之恩是Rochester赏识她。Jane其貌不扬、个子矮小、身份卑微,人群之中必是被掩埋的对象。单单Rochester欣赏她,恰恰从人群之中挑出了她,因为她的内在、人格魅力。Jane在明白这点的时候的欣喜之情让我也为之振奋。其实最理想的爱人不是最爱你的那一个,而是最懂你的那一个,懂,意味着他尝试着剔除表象来看你,他在花时间了解你。若冥冥之中两人便有默契,恭喜你,你再试着怎么将懂你的人变为爱你的人吧。(该死!懂我的那个人死哪去了?!!)   人们常常讲soulmate,我个人觉得言重、苛刻了,究竟心灵无比契合的伴侣有多少,我不得而知,只觉日后我在寻找Right先生时,是同类、有默契即可。就像之前说的---与我同笑(http://t.cn/zHCwnch)在我笑着、眼神触及你脸庞的那一秒也看到了你扬起的嘴角。   很多年以后再读简爱,又会有什么意味深远的想法,不得而知。只觉得花了时间读了书,感悟不深,仍旧才疏学浅,很是惭愧。。。     详情 发表于 2013-8-26 19:45
    茜黛    读简爱    这已经是我第二次读《简爱》了,在第一次读她算是我第一次读完长篇小说,那时该是大二吧。对我来说这成为了一次不错的经历,因为这本书之后我开始普遍地接受更多的小说。那段时间我读了《飘》、《呼啸山庄》、《茶花女》、《包法利夫人》等,逐渐养成了阅读的习惯,再到后来我开始阅读中国名著《红楼梦》、《三国演义》、《鲁迅作品集》等,慢慢我享受畅游在书本中的快乐,说实在的没有人有责任教会你所有你该掌握的知识,别人只能教育你开始认知这个世界并掌握多种学习方法,而在你之后的人生旅途中需要掌握的只能靠你自己去探索。无疑,阅读,特别是阅读有益的书籍是一个很好的办法。在这个接受速食文化的年代,我希望能坚持心灵深处最真实的渴望的阅读。    阅读有很多种方式,如果只是想要了解小说里的故事情节,大可走眼观花的看完,但如果想深入故事所要表达的,那就得花一番功夫认真阅读了。小时候父亲不让我们触碰小说(这里代指所有与课本无关的读物),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认为看那些小说是需要有一定知识积累的(也就是他认为的进入大学后)。现在再去理解他的意思,我更愿意说成是看故事情节完全是小孩子有的阅读方式,而作为我这已经步入青年的人阅读时应该抱有一定的批判意识和对内容更深入理解性阅读。《简爱》里的故事情节我是很熟悉的了,因为在我第一次读完之后又大量接触了有关她的影视作品和一些人对原著本身的评论,而在这次再阅读时带给我的绝对不是对重复阅读作品的乏味,而我更多的是体会里面人物心理描写的感动。甚至这次我开玩笑的对自己讲:《简爱》是给像我一样没有美丽外表的女孩阅读学习的,而《飘》是给那些如斯卡利一样漂亮女孩阅读模仿的。    《简爱》是一个孤儿的故事,以主人公在四个地方的不同生活来体现她的一生。第一阶段是很小的时候父母死了就被里德舅舅收养,里德舅舅对他的妹妹(也就是简的母亲)的疼爱体现在了简的身上,甚至超越了对自己孩子的疼爱,这也就引来了里德太太的嫉妒。所以在里德舅舅死后,里德舅妈根本不顾丈夫的遗言而对简没有爱。第二阶段就是简被里德太太送到一家以慈善为名义的学校,这个学校以为了训练学生意志为由而经常让学生忍饥挨饿,诸如此类的校规让爱心情上并没有太开心,但相比在里德太太家的生活,觉得很满足的。并在这里结实了一些朋友。第三阶段是她离开那所学校到一个庄园当家庭老师,小说里的男主人公也就在这里登场,简与这片庄园的主人罗切特斯先生产生了爱情,但却由于宗教的约束而又逃离了这片庄园。第四阶段写简来到一个牧师的家里(最后证实是她的表哥),在这里她与两位表姐相处的非常愉快,并在获得叔叔所留下的两万英镑的遗产时毫不犹豫的与表哥姐们一起分享。由于她对罗切斯特先生的爱却还是割舍不下,于是她又找回了罗切斯特先生。通篇来说最吸引我的是主人公在命运面前的挣扎,第一次是在作为一个十岁的小女孩与里德舅妈(大人)的对抗,第二次是在面对一个消息时(罗切斯特先生将要娶英格拉姆小姐)简表现出对由于仅仅因为自己贫穷丑陋而无法获得爱情权力的反抗。第三次是当简知道罗切斯特先生之前有一位妻子并且还活着后,毅然决然地独自离去。        详情 发表于 2013-9-9 10:49
    豆豆般    在我上中学的时候看过这本书,那时候的我什么也不懂,当然即使看完了书,也是什么也没弄明白,只记得简忧郁的童年,罗切斯特幽深空寂的大别墅,他们相约在月下的花园里,彼此钟情,简离开罗切斯特之后去到一个新的小镇,路途之中金色的麦田, 需要二次阅读。  详情 发表于 2013-9-9 11:46
    kktoos    在这里所要讲的是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和王安忆的《长恨歌》       第一本书写的是简.爱是个孤儿,寄养在舅父家里,里德舅父去世后,简过了10年受尽歧视和虐待的生活。简经常受到舅母,表哥的殴打和虐待,一次因为反抗,被关进红房子。肉体上的痛苦和心灵上的屈辱和恐惧,生了一场大病。这以后舅母把简和自己的孩子隔离开来。从此,她与舅母的对抗更加公开和坚决了。后来简被送进罗沃德孤儿院。孤儿院教规严厉,生活艰苦。由于恶劣的生活条件,孤儿院经常有孩子病死。 简毕业后留校任教两年,好友海伦的逝去,让她怨倦了孤儿院的生活。她到了桑恩费尔德庄园当女仆。后来简与主人罗切斯特相爱,并举行婚礼。婚礼那天才得知--罗切斯特先生15年前已经结婚。他的妻子原来就是那个被关在三楼密室里的疯女人。法律阻碍了他们的爱情,使两人陷入深深的痛苦之中。在一个凄风苦雨之夜,简离开了罗切斯特。在寻找新的生活出路的途中,简风餐露宿,沿途乞讨,历尽唇难,最后在泽地房被牧师圣·约翰收留,并在当地一所小学校任教。 不久,简得知叔父去世并给她留一笔遗产。同时还发现圣·约翰是她的表兄,简决定将财产平分。圣·约翰是个狂热的教徒,打算去印度传教。他请求简嫁给他并和他同去印度。简拒绝了他,决定回到罗契斯特身边。 她回到桑恩费尔德庄园,那座宅子已成废墟,疯女人放火后坠楼身亡,罗切斯特也受伤致残。简找到他并和他结了婚,得到了自己理想的幸福生活    第二本书讲的是主人公王琦瑶的一生,一开始19岁的上海小姐。声名显赫,到这里是小说的高峰,月以满,则要亏,水到满,则溢出。她并没有“洁身自爱”却发展成了交际花。程先生一直深爱着王琦瑶。然而王琦瑶并不喜欢程。她与李主任相爱,李主任给她租了房子,即爱丽丝公寓。王琦瑶成了公寓里的金丝雀。但是这只供他们寻欢作乐场所。李主任很忙,事业上从未与王交流,也很少光顾王的住处,每次去也只是 “例行公事”,王琦瑶感到无限孤独和寂寞。李主任飞机失事后。王不得已去外婆家避难,在一个普通的弄堂里成了一名输液医生。在这里王琦瑶有认识了康明逊,此后怀有身孕。他们都想打掉孩子。但最后王琦瑶还是把孩子生了下来。此后王琦瑶还先后和萨沙,老克腊暧昧。儿女微微出生后与她有很多分歧。后来微微出嫁,随丈夫去了美国。而晚年的王琦瑶孤身一人。在一个夜晚被微微朋友的男朋友杀死。    在夏洛蒂勃朗特的《简.爱》里,我们看到了一个女孩子从小到大,一贯的自信,不偌弱。坚强自立。她敢于追求自己的幸福很权利。13章的时候,我们看到简说的:“你以为,就因为我贫穷,不美,矮小,我就没有灵魂,也没有心吗,不 你错了,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同样有一个心。” 有一句话我很喜欢“我们是平等的,至少通过坟墓,平等地站到上帝面前。”简就是这样,执着地争取她所应有的尊严,以及,爱情。简一直深爱着罗切斯特,不管是以前的那个富有的庄园主,还是后来那个庄园被毁,残疾的罗切斯特。最终他们幸福的走在一起。我曾在豆瓣上看过一网友评价《简.爱》这部小说是“维多利亚早起之女屌丝的逆袭”现在看了很好理解。“我独独爱你,罗切斯特” 。这句话很震撼。当今社会,很少有人像简那样为爱情 为人格抛弃所有,并且义无反顾。人民疯狂地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淹没爱情,在穷与富至今选择了富,在爱与不爱之间选择了不爱。也许,这也就是《简.爱》之所以这本书的存在魅力。    在来说王安忆的《长恨歌》,这是我前几天刚读的一本文学作品,几个小时,很顺的看下来。整部著作中,无疑都是围绕着王琦瑶这个主人公写了,其实我自己想过一个别名《王琦瑶身边的男人们》或者《王琦瑶的一生》等等。王琦瑶的开始的辉煌的,美好的。可是她没有守住,她选择享受物质,与李主任这个有权有钱的人瞎混。投入的是自己的真实情感,而换回的是李的逢场作戏。在说王琦瑶与康明逊之间,其实,他们在一起都是从自身的利益出发去爱对方。看自己能从这段爱情中得到什么,失去什么,并衡量利弊,看看这段感情是否值得自己去奋不顾身,最后衡量来衡量去 发现双方都没有奋不顾身的必要。其实从程先生到李主任到阿二到康明逊到萨特再到老克腊,王琦瑶并非多情也非滥情,而是生活所逼。一开始,王琦瑶的生存意识是在爱情前面的;到有那么一刹那爱情的尾巴跳跃到她眼前,也是转瞬即逝,留也留不住。忧伤的缠绵,总是带着无可奈何的悲情,像随时都要消逝般。 整个故事最温情的地方就是程先生一直深爱着王琦瑶,并为她“守身如玉”,王琦瑶的朋友蒋丽莉爱着程先生,甚至蒋嫁为人妻,育有三子。也一直爱着程先生。程先生一直不为之动摇,就像王琦瑶不为程所动摇那样的固执。程先生得知王怀有身孕,便在她身边无微不至,即便王琦瑶怀的是别人的孩子,即便王从没爱过他。直至程先生病后托付蒋丽莉照顾王琦瑶。程先生死后,蒋放下一切恩怨来照顾王。在这里,看到了蒋对程的爱,程对王的爱错综交杂着。而王的心中一直的没有挚爱的人和她自己的追求目标。与男人们暧昧,并希望得到真爱,而屡屡受骗。真心挚爱着她的程先生却是她爱情的局外人。    我一直很批判王琦瑶这个人物,而称赞简。拿两者对比。有两个线索,简代表的是“好人有好报”这个主题,而王琦瑶却成了“恶有恶报”的标本。  详情 发表于 2013-9-9 22:23
    花自飘     “到现在我结婚已有十年了。我知道一心跟我在世上最爱的人在一起生活,为他而生活是怎么回事。我认为自己无比幸福,幸福到难以用语言形容,因为我完全是我丈夫的生命,正像他完全是我的生命一样。没有哪个女人比我更亲近丈夫,更完完全全是他的骨中的骨、肉中的肉了。我跟我的爱德华在一起,永远不会感到厌倦,正像我们俩各自对自己胸膛中那颗心的跳动永远不会厌倦一样,因而我们总是厮守在一起。对我们来说,守在一起既像独处时一样自由,又像在伙伴们中间一样欢乐。我想我们整天都在交谈,而互相交谈只不过是一种更加生动活跃、可以听见的思考罢了。我把全部信赖都交给了他,他把全部信赖都献给了我。我们的性情正好相投,结果自然是完美的和谐。”       第一次看《简爱》的时候,还是在高中,还不懂什么的时候。读这段的时候都不曾觉得有什么值得关注的点。无非是男女主角最后美好的在一起了。    第二次看《简爱》的时候,在大二,恋爱已经在谈了。对整个的感触完全与之前不同了。有好多细节都颇有感同身受的感觉。但是最后这段的感觉是会心的微笑,终于有情人终成眷属了。    而今,又过了几年,经历了很多事情。小事的摩擦、冲动的狠话,远距离的怀疑等等。恍然觉得最后这个状态,是情侣或者夫妻的最佳状态。    互相依赖的紧,而又不失独立。互相亲近的紧,而又不失距离。互相托付着信赖,性情又相投。好似一个敏感的天枰完美保持着平衡。或者说是一个完美的“度”。既不会过多又不会过少的一个完美的“度”。    我想我也曾追求过这个度。但是呢,其实并不是那么容易的。就像《简爱》中的过程一样,男女主角也是经过了试探,猜测,分开等大小磨难。最后好像都要完全没有后来了。但是终究回到了“平衡“。曾经做过假设,如果罗切斯特的妻子没有死,又或者罗切斯特没有瞎,那么还会是这种平衡吗?但是有点不忍心去想。怕破坏了这美好。    但是呢,可以假设一下罗切斯特没有瞎。那。。。或许也是美好的吧。本来觉得罗切斯特如果眼睛没瞎,可能放不下身段儿没法完全平等,依赖。可能就不会那么”平衡“。但是现在觉得如果没有瞎,他一定可以放得下身段。因为他也很依赖简爱。他应该明白了那种平等。相比也可以同样那么美好。这也要得益于简爱的离开,让他明白那种依赖吧。要不大男人的可能自己并不会特别注意到。说到这得说说另一个问题。就是看了一些评论大都是说从简爱的角度来评述的,其实罗切斯特的角度我觉得也很有内容。改天再发掘一下写写。  详情 发表于 2013-9-10 06:52
    淼淼小     没有人会像罗切斯特先生求婚的语言那么特别‘你—虽然贫穷,低微,长相平庸,个子瘦小—我请求你答应我让我做你的丈夫。’没有华丽语言的堆砌,甚至有点人身攻击的意味,但这不就是真正的爱情吗?你的缺点,你的不足我全都知道,但是我就是喜欢你,喜欢并不完美的你,喜欢真实的你。    当然这种情话也只能在简这样的女人身上才会奏效,一个真实,不做作的简所需要的正是一份真实不做作的感情。    有的时候我们宁愿说假话让我们的爱人开心,也不愿意说真话触霉头,并且我们会以”善意的谎言“冠名来美化它的不真实。    每一对相爱的人的相爱模式都是不同的,没有优劣好坏之分。有人曾经说过,‘人有三样东西是无法隐瞒的:咳嗽、穷困和爱,你越想隐瞒就越欲盖弥彰。‘所以情话怎么说并不重要,就算什么也不说,只是眼神的交流也丝毫不会影响爱意的表达。        详情 发表于 2013-9-11 13:42
    木厘厘    1. 我将来的孩子,我一定不会让他过早的接触到世界名著,第一是读不懂,白白耽误了时间也耽误了书。第二是长大之后由于第一印象是不知所以然,就再不会引起兴趣重新读,那种儿时的记忆跟了一辈子。 我小时候读了太多的书,一半是童话,一半是名著。童话记忆深刻,甚觉美好。名著基本全没看懂,硬着头皮读完的。总是想自己在同龄孩子里他们没听过的书名我已经读过了,沾沾自喜着。其实却真正失去了阅读名著的乐趣。  详情 发表于 2013-9-15 02:04
    嗜书瘾    最近心血来潮重读经典,于是从图书馆搬回了《理智与情感》和《简爱》,刚看完《简爱》,兴奋的跟室友嚷嚷,这是我最喜欢的小说!为了表达这本书对我的震撼力,我把用了十年的网名换成了与书中女主角同名的“简”(当然,现在又换成别的了,~~~~(>_<)~~~~ )。      经典,名著,是已经经过了时间考验而公认为一流的著作。我们信手拈来就可以说出很多部,一般认为这样的名著是人人都读过的,令人遗憾的是我就很多没读过,我问其他一些朋友,也表示读过得很少,或者小时候读过但现在已忘光了。      这两本书,我先看的《情感与理智》,但看到100多页的时候我看不下去了。倒是《简爱》,看得津津有味,不忍心错过每一个场景描写,每一个章节,第一天晚上夜深恋恋不舍的放下书,第二天空下来马上继续读,整本读完,还找到电影版看了下。       《简爱》是用第一人称写的,用第一人称写,赋予了叙述以真实感。所以当我读完前几章,就想象着是作者夏洛蒂.勃朗特本人童年寄居在盖茨海德府,在讲述着她亲眼目睹、亲耳所闻和亲身经历过的事情。让人对作者产生共鸣。       简爱的一生,有四个明显的生活阶段,9岁前寄居在舅妈里德太太家,9岁来到洛伍德学校接受教育,到18岁离开洛伍德去桑菲尔德府做家庭教师,之后离开去沼泽山庄,最后又回到罗切斯特先生身边。每个阶段,她都有强烈与明显的情感。寄居在舅妈家时是“她恨”;在洛伍德学校时“她受苦”,这个阶段她身上那些支撑她后来各种选择和磨难的品质已展现丰满;在桑菲尔德府时“她爱”,压抑、谨慎而强烈的爱。       伍尔夫在评价夏洛蒂时说,“我们读她的书时,不是去找对于人物性格的细致观察——她的人物都是既生气盎然而又性格单纯的;不是去找喜剧性的情节——她的情节是既严酷而又粗糙的;不是去找关于人生的哲学观点——她的观点不过是一个乡村牧师女儿的想头。我们读她的书,只是为了其中的诗意。”       诗意体现在哪里?诗意体现在对环境的描写,哪怕是对一次乌云的描写;       诗意体现在对话中,比如那段引用最多的“你以为我穷低微、不美、短小,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吗?——你想错了!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完全有一颗心,要是上帝赐给我一点美貌和大量财富,我也会让你感到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我现在不是凭着习俗、常规,甚至也不是凭着肉体凡胎跟你说话,而是我的心灵跟你的心灵说话,就好像我们都已离开人世,两人平等的一同站在上帝面前——因为我们本来就是平等的。”      诸如此类的对话有很多,我想这也是我爱读《简爱》胜过读《理智与情感》的原由。我喜欢感情冲击强烈的叙述,而《理智与情感》中描写的那些乡坤和中产阶级中的琐碎,那故事性并不强烈的平常叙述,不知道怎么就没吸引到我。我翻过这一章,并没有发生什么了不起的事,翻过下一张,又没发生大事儿,于是,看到100多页时,我跳到最后直接看完了结局。      看《简爱》,我的心情是跟着女主角的经历不断起伏的。比如,当她决定和罗切斯特结婚的时候,我的心里也会不安,隐约觉得这幸福太突然太迅速,应该不会太顺利,果然结婚仪式时出问题了;当圣约翰要她做妻子并一同前往印度时,我担心她会答应,而与罗切斯特永无交集,不过,幸好,她没有答应并回到了罗切斯特先生身边,虽然罗切斯特瞎了,左手臂没了,但又有什么关系呢?他们结婚了,并且还生了个儿子,大圆满结局。       这种大团圆结局我是很欢喜的。看一部电视剧或者一部小说,看一对男女之间如何产生爱情,后来如何经过曲折变化、相互误解,最后又如何海誓山盟、传宗接代,这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这也是小说家为什么常常要以男女主人公喜结良缘作为小说结局的理由吧。在《简爱》里,这样的结局,作为普通读者,我是非常满意的。即便有些深谙世故的人嗤之以鼻,说大圆满反而是《简爱》的败笔。      如果你在寻找正能量,如果你感觉自己在受苦,那么可以去看看《简爱》,这个从小父母双亡,受尽苦痛但性格坚韧依靠自己的力量最后收获幸福的简,会给你一些鼓励和安慰。      而它是不是你喜爱的小说,并不重要。每个人自己就是最好的批评家,不管学者们怎么评价一本书,不管他们怎样异口同声的竭力颂扬,除非这本书使你感兴趣,否则它就与你毫不相干。就算《理智与情感》与我不相干一样。  详情 发表于 2013-9-17 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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