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的每日心情 | 慵懒 2013-7-30 1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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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到天数: 1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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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3 13:4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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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工程验收
9.1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负责联系甲方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前乙方提供各主要材料、产品的合格证件、竣工图及其他工程资料,经甲方审核合格后办理验收手续、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9.2甲方应在施工过程中对乙方所用材料及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对于不合格的材料和施工质量,须马上书面通知乙方纠正,完工验收后提出疑议视为无效。
9.3隐蔽工程在隐蔽前6小时,由乙方通知甲方到场验收,若甲方不按时验收到场验收,乙方可自检后隐蔽,并如实填写隐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
9.4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 2 个工作日内前来验收;在验收文件没有取得时甲方擅自搬进入驻,则视为验收合格且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费用。
9.5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现场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9.6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返工直至符合验收标准。
10. 违约责任
10.1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对方。若使对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另外赔偿差额。
10.2因乙方问题导致工期延误,每日按工程总额的0.1%作为补偿给甲方;因甲方问题导致工期延误,每日按工程总额的0.1%作为补偿给乙方。
10.3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及书面日期支付工程款,每日将按所欠款额的1%作为滞纳金补偿给乙方。
10.5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后,甲方不得拖欠乙方工程余款。在甲方没有付清工程余款之前,乙方、为甲方所装修之成品为乙方所有权,乙方有权自行处理其装修成品。
11. 不可抗力
如工程期间遇有台风、大厦停电、电梯故障、其它参与者施工妨碍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乙方需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可依据发生日数延长工作日。
12.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了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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