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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灯下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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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玛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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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发表于 2013-10-20 11:11:23 | 只看该作者
  从九月中旬到现在,都没有如今天下如一个慵懒的午后了,主要是没有这样的慵懒的心情。虽然我的手头还有很多事情,朋友说,事情是永远做不完的,只要一件一件的做就行了。
  
  午觉起来,发现阳光照在我的身上,秋后的阳光,我很舒服,看着窗外的两个大树,有一棵叶子已经不多了。我一直在寻找这样的感觉,本科几年,住在北面,永远不得见天日。如今,尽管寝室简陋,过于简陋,但是有如此阳光可以享受,我也乐得其中了,听着自己博客的音乐,淡淡的忧郁,多好的如后啊。
  
  宜读书!
  
  可是现在如果坐在窗下读半天书,真是件极其奢侈的事情。我不敢这样做。
  
  想起风起云涌的春夏之交,如果从读书的角度,我或许消耗的时间太久太久了……
  
  大家都在笑我,说从九月初到现在只读了一本书,还是本小说,叫做爱玛。是啊,一如高中。但我相信读此类小说的分量,不下时兴的学术著作。因为他们之所以流传几百年,必有其中的道理。而其间的人生,必然值得咀嚼好久。
  
  我最最欣赏爱玛小说的一点是,遗落在村子里的高贵。
  
  现在遍看周边,还会有人因为一个眼神而感到温暖和寒心吗?因为一个眼神而支撑起一个信念,让一个人在寂寞中坚持,坚持住自己的真爱,任尔风吹雨打。在这本书中,写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群像。很真很真的群像。现在习惯了纸醉金迷,厌倦了山盟海誓,爱情,再也不会如沙打旺一样有着她应有的生命力。说一句很俗很俗的话,高中生常常会愤世嫉俗的挂在嘴边,我们的节奏太快了,而漠视了生命本来不失的真美。爱玛只是一个村姑,虽然书中极力在描写她是如何的高贵。但她终究只是一个有钱的村姑而已。但她确实是高贵。她的修养,她对自己感情的表达方式,无论是爱情还是友情……我喜欢这样的女子。
  
  或许这就是奥斯汀的文字的魅力。
  
  好久好久没有当文学小青年了……毫无建树,不经意间,我已经变成文学老青年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发表于 2013-11-6 15:37:30 | 只看该作者
  很准确的说 我是为了 读爱玛而读爱玛
  以前就说 要把简·奥斯丁的六本书 全读完 所以。。。
  刚读的时候 不是很喜欢这本书 觉得它很枯燥 而且 那些 他们觉得很重要的事情不过是些 大妈之类的人物 茶余饭后的谈资 等到大概有一半的时候吧 觉得 它好像有点能吊起人的胃口了 故事的结局 很不出人意料。。。
  我还是喜欢 多一些情结故事的小说 所以 对于这本书 我感觉一般。。。

该用户从未签到

13#
发表于 2013-11-11 11:03:01 | 只看该作者
  
    我不知道之前有没有一个小说家像奥斯汀这样写一个完全正面的女主角,却毫不掩饰直言不讳地写出她的自私、浅薄、骄傲和自作聪明。看书的过程爱玛的势利有时候真是让人难以忍受。她怂恿哈丽埃特拒绝马丁先生的求婚,一厢情愿地撮合哈丽埃特和埃尔顿先生,只因为马丁先生出身农户,社会地位低微,他本人就算品格高尚教养良好在爱玛眼里都是个不入流的人,而埃尔顿是个牧师,算得上是个绅士。可是当发现埃尔顿先生其实是在追求她自己的时候,她既愤怒又感到受了羞辱,因为她觉得凭埃尔顿的身份地位,居然也敢去追求她,哈特菲尔德的女主人,有3万英镑陪嫁的伍德豪斯小姐,简直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在这里,在爱玛心里起关键作用的都是各人的出身和财产,至于发现埃尔顿为人的卑鄙无耻,还是后面的事。我在想,爱玛这么关心爱护哈丽埃特,却让哈丽埃特去所谓的高攀一个对爱玛自己来说不值一提的男人,这种站在地位制高点的居高临下的高尚的友谊,真是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
    
    海伯利一户有钱的商人出身的人家要举行一次舞会,爱玛估计他们不敢请她家和其他几家在当地数一数二的大户人家,就算来请她也一定要拒绝,可笑的是她觉得很遗憾,因为人人都知道她父亲是个极品的宅男,她的拒绝就会显示不出她所指望的重要意义。我想这个重要意义指的是让这户商人出身的富户明白,他们的地位是有区别的,他们是不配与她这样的上流人士交往的。他们要是敢请她,她会视为一个侮辱。结果她的那些亲密的朋友们都接到了请柬,而且都要去赴宴,而她没有接到,为此她大为懊恼,后来请柬来了,她明明很想去,又借朋友的口“款摆”了一番,最后终于还是去参加舞会了。
    
    这段真是看得我啼笑皆非目瞪口呆。书里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请客的柯尔夫妇在道德上、智商上、教养上有什么低人一等的地方,但是他们在爱玛眼里都成了什么人了?我很难想象爱玛这种高人一等的优越感是从哪儿来的,所谓的上流社会的优雅又是怎么一回事,因为从我一个蒙昧无知的读者的角度看,这些乡绅组成的社交团体如果也能被称为上流社会的话,那么宫廷和贵族们的圈子又该怎么称呼呢?再说在爱玛的生活中,她又遇到了哪些了不起的人物能称得上上流人士呢?埃尔顿夫妇的男才女貌不用说了(按照豆瓣某位高人的说法,男的蠢材女的傻帽),威斯顿夫妇为人很好,可威斯顿先生已经很有钱了,却为了更多的财产和更高的地位将独生子过继给妻兄,弗兰克丘吉尔当着自己未婚妻的面对爱玛大献殷勤勾勾搭搭,一点襟怀坦荡的风度都没有,伍德豪斯先生是个胆小怕事唧唧歪歪的傻蛋,唯一能干又关心他人的只有奈特利先生。某个绅士结婚了或者某个新人要来这里了,是他们几个月的谈话主题,可见精神生活贫乏到什么地步。可怜的丘吉尔夫人,这里的绝大多数人都没见过她,更别说和她过从过,但是凭着一点传言和猜测,她在当地人心目中就成了一个性格乖戾的暴躁女人。爱玛生活在这一团和气中,来往的就这么几户人家,幸亏她还算低调和有教养,势利念头大都只放在心里而不是挂在嘴边,否则她和那个整天把姐姐姐夫家的荣华富贵挂在嘴边自命不凡沾沾自喜的埃尔顿太太有什么本质区别?
    
    爱玛声称自己一辈子不嫁人,可是有财有势的弗兰克丘吉尔的人还没来,她就开始蠢蠢欲动,觉得此人非她莫属,后来还稀里糊涂地被人摆了一道。爱玛对简的嫉妒产生得可笑,结束得微妙。爱玛巴望着奈特利先生不要结婚,好独占奈特利先生的友谊,也好让姐姐的儿子继承奈特利先生的财产,后来自己却爱上了奈特利先生。她摆布哈丽埃特的婚姻,最后发现哈丽埃特却爱上了奈特利先生时,爱玛真可谓心潮澎湃,满心都是“你也配!”又找了个机缘把哈丽埃特打发走了事。幸亏结局哈丽埃特奇迹般地和马丁先生重归于好,万一我们可敬的马丁先生被拒绝一次再也不重蹈覆辙,哈丽埃特终身又该如何着落?
    
    我上面约莫说了一大篇关于爱玛的坏话,但是其实她并不是一个讨人厌的角色。她之所以被塑造成这样,是因为作者完全没有按照理想的方式去改造她的性格,赋予她她的身份地位所不应该具备的美德。所以爱玛的性格写得极其真实而且自然。爱玛并非没有优点,她对自己非常诚恳,从来不自欺欺人,有了过错会自我反省。她虽然对社会地位不如她的人“摆出一副纡尊降贵的样子(毛姆说的)”,但是她的本性是善良的,也乐于去帮助和关怀别人。她热爱自己的生活,最后也找到了自己的幸福。虽然看到结尾,我并没有像看别的关于爱情的书一样,有那种自然而发的为女主角的幸福感到快乐的感觉。
    
    奈特利先生作为男主角还是挺有魅力的,他自己平常不备马车,但是为了在大冷天接贝茨太太一家去舞会,他特地置下了一辆马车。在舞会上,当埃尔顿先生轻蔑地拒绝和哈丽埃特跳舞时,原本不跳舞的奈特利先生特地去请哈丽埃特跳舞,这个情节很打动我。他对简,对哈丽埃特的关心和爱护都发自真诚。他对爱玛的爱,作为一个年长的生活经验更丰富更有头脑的男人,看着这个美丽的女孩长大,接近她和她的家人,直言不讳地指出她性格上的缺陷和错误,细细品味一下也是很动人的。
    
    写了一大堆,总的来说,尽管不是我喜欢的题材,也没有什么激动人心的人物和故事,但是看《爱玛》仍然很愉快,看了奥斯汀的三部小说,总是生活愉快,结局圆满。下次去试试看毛姆说的有罕见魅力的《劝导》。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
发表于 2013-12-29 23:21:10 | 只看该作者
        我就喜欢爱玛那种谁也不管,但很尊重和在乎她的爸爸。她是个很有意思的小女孩,没事就爱给自己瞎找事儿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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