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田里的守望者》第26节 我要跟你谈的就是这些。我本来也可以告诉你我回家以后干了些什么,我怎么生了一场病,从这里出去以后下学期他们要我上什么学校,等等,可我实在没那心情。我的确没有。我这会儿对这一类玩艺儿一点也不感兴趣。 许多人,特别是他们请来的那个精神分析家,不住地问我明年九月我回学校念书的时候是不是打算好好用功了。在我看来,这话问得真是傻透了。 我是说不到你开始做的时候,你怎么知道自己打算怎样做?回答是,你没法知道。我倒是打算用功来着,可我怎么知道呢?我可以发誓说这话问得很傻。 DB倒不象其他人那么混帐,可他也不住地问我许多问题。他上星期六开了汽车来看我,还带来一个英国姑娘,是主演他正在写的那个电影剧本的。她非常矫揉造作,可长的十分漂亮。嗯,有一会儿她出去到远在走廊另一头的女盥洗室去了,DB就问我对上述这一切有什么看法。我真他妈的不知怎么说好。老实说,我真不知道自己有什么看法。我很抱歉我竟跟这许多人谈起这事。我只知道我很想念我所谈到的每一个人。甚至老斯特拉德莱塔和阿克莱,比方说。我觉得我甚至也想念那个混帐毛里斯哩。说来好笑。你千万别跟任何人谈任何事情。你只要一谈起,就会想念起每一个人来。 ——完—— |
《麦田里的守望者》第25节 到了外边,天已蒙蒙亮。天气也冷得要命,可我觉得挺舒服,因为我身上正在拚命出汗哩。 我不知道他妈的往何处去好。我不想再去开旅馆,把菲芘的钱花光。因此未了儿我往克莱辛敦走去,从那儿乘地铁到中央大车站。我的两只手提籍就存在那儿,那儿的混帐候车室里也有的是长椅,我打算就在椅子上睡一觉。我果真这么做了。有那么一会儿我睡得还不坏,因为候车室里人不多,我可以把两只脚搁在椅子上。可我不想细谈这事。这不是什么好事。你千万别去尝试。我说的是真话,它会使你泄气。 我只睡到九点光景,因为那时有千百万人涌进了候车室,我只好把两只脚放下来。两只脚一搁到地板上,我就再也睡不好觉,所以我就坐了起来,我的头痛还没好,而且更厉害了,我只觉得这一辈子从来没这么泄气过。 我心里并不愿意,可我不由自主地想起老安多里尼先生来,我琢磨着安多里尼太大看见我没睡在那儿,要是问起来,不加安多里尼先生会怎么说。不过这问题我并不太担心,因为我知道安多里尼先生为人非常聪明,他可以编造什么话来向她搪塞。他可以告诉她我已经回家了什么的。这问题我并不太担心。真正让我放不下心的,是我不知道自己怎么会醒来发现他轻轻拍着我的头。我是说我在怀疑或许是我自己猜错了,他并不是在那儿跟我搞同性爱。我怀疑他或许有那么个癣好,爱在别人睡着的时候轻轻拍他的头。我是说这一类玩艺儿你怎么能断定呢?你没法断定。我甚至开始琢磨着我应不应该取出我的手提箱回到他家去,就象我答应他的那样,我是说我开始想到即便他是个搞同性爱的,他待我当然非常好。我想到我这么晚打电话给他,他却一点也不见怪,还叫我马上就去,要是我想去的话。我又想到他一点不怕麻烦,给了我忠告,要我找出头脑的尺寸什么的;还有那个我跟你讲起过的詹姆士.凯瑟尔,他死的时候就只有他一个人敢定近他。我心里想着这一切,越想越泄气。我是说我开始想到我或许应该回到他家去。或许他只是随便拍拍我的头。反正我越想这件事,心里就越泄气,精神也越沮丧。更糟糕的是,我的眼睛疼得要命。 由于睡眠不足,我的两眼热辣辣的,疼得要命。再说,我还有点儿感冒了,可我身上连一块混帐手绢都没有。我的手提箱里倒是有几块,可我并不想把箱子从存物处牢固的铁箱里取出来,在公共场所当众把它打开。 我旁边的长椅上不知谁丢下本杂志在那里,我就拿了看起来,本想借此转移思路,至少暂时不去想安多里尼先生和千百万样其他事情。不过我看了那篇混帐文章,心里反倒更不好过了。文章里全是谈的荷尔蒙。它描写如果你身上的荷尔蒙正常,你的脸色应该怎样,眼神应该怎样,可我完全不是那个样儿。我倒是跟文章里所描写的那种荷尔蒙失常的人一模一样。因此我开始为我的荷尔蒙担起心来。接着我看了另外那篇文章,写的是怎样预测自己有没有得癌。它说你嘴里要是有什么溃疡,一时好不了,那可能就是癌的症状。我的哺唇里面正好有个溃疡,已有两个星期了。因此我怀疑自己已经得了癌。这杂志倒是一服小小的兴奋剂。未了儿我不看杂志了,出去到外面散一会儿步。我揣摩自己大概要在一两个月内死去,因为我得了癌。我真是这样想的。我甚至肯定自己一定会死去。这当然不是太舒服的感觉。 天象是要下雨的样子,可我还是出去散步了。 主要是,我觉得我应该吃点儿早饭。我肚子并不饿,可我觉得我至少应该吃点儿什么。我是说至少吃点儿有维生素的东西。于是我信步往东走去,那儿有不少廉价餐馆,因为我不想花很多的钱。 我一路走去,看见有两个家伙在一辆卡车上卸一棵大圣诞树。一个家伙不住地跟另一个说:“把这婊子养的抬起来!抬起来,老天爷!”管圣诞树叫婊子养的,确实少见少闻。可是说来可怕,我听在耳朵里,竟还觉得有点儿好笑,所以我不由得笑起来。这实在是我千不该万不该做的最最糟糕的事,因为我刚一笑,就觉得自己要吐。确实是这样。 我甚至开始呕吐起来,可是不久也就好了。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我是说我不曾院过任何不卫生的东西,而且我的胃一向很健康。嗯,不管怎样我慢慢好了,我心想要是去吃些东西,说不定还能更好过一些。因此我走进一家外表看去非常便宜的餐馆,要了份油炸饼和咖啡。不过,我没吃那份油炸饼。我实在咽不下去。问题是,你要是为了某种事情心里懊丧得要命,就会食不下咽。那个侍者例真不错。他把那份油炸饼拿了回去,没要我钱。我光是喝了咖啡。随后我走出餐馆,开始向五马路走去。 今天是星期一,离圣诞节已经很近,所有的铺子也都开门了。因此在五马路上散步倒是挺不错。 很有圣诞节气象。所有那些瘦瘦的圣诞老人全都站在角落里摇着铃,还有那班救世军姑娘——脸上不搽脂粉和口红什么的——也在那儿摇铃。我东张西望,寻找昨天吃早饭时候遇见的那两个修女,可我没看见她们。我知道我看不见她们,因为她们告诉我说她们是到纽约来当教师的,可我还是一个劲儿找她们。嗯,不管怎样,一霎时已是一片圣诞节气象。千万个小孩子跟他们的母亲一起来到市中心,在公共汽车里上上下下,在铺子里进进出出。我真希望老菲芘在我身边。她已经不是那种幼稚的孩子,一进儿童玩具部就高兴得命都没有了,不过她倒是喜欢看热闹,逗笑取乐。前年圣诞节我曾带她一起到市中心买东西。我们的确乐了一阵子。我想那次是在百花公司里。我们一起进了鞋部,假装她——老菲芘——要买一双高统雨靴,那种雨靴总有一百万个穿带子的眼儿。我们简直把那个可怜的售货员折腾死了。老菲芘试了约莫二十双,每试一双,那个可怜的家伙就得把一只鞋子上面的带子全都穿好。这实在是种下流的把戏,可是差点儿把老菲芘笑死了。最后我们买了双鹿皮靴,付了钱。那个售货员倒是十分和气。我想他也知道我们是在逗着玩儿,因为老菲芘老是咯咯地笑个不停。 嗯,我就这样沿着五马路一直往前走,没打领带什么的。接着突然间,一件非常可怕的事发生了。每次我要穿过一条街,我的脚才跨下混帐的街沿石,我的心里马上有一种感觉,好象我永远到不了街对面。我觉得自己会永远往下走、走、走,谁也再见不到我了。嘿,我真是吓坏了。你简直没法想象。我又浑身冒起汗来——我的衬衫和内衣都整个儿湿透了。接着我想出了一个主意。每次我要穿过一条街,我就假装跟我的弟弟艾里说话。我这样跟他说:“艾里,别让我失踪。艾里,别让我失踪。艾里,别让我失踪。劳驾啦,艾里。”等到我走到街对面,发现自己并没失踪,我就向他道谢。 等我要穿行另一条街的时候,我又从头来一遍。可我一个劲儿往前走着。我大概是怕停下来,我想——我记不太清楚了,说老实话。我知道我一直走到第六十条街才停住脚步,都已经走过了动物园什么的。随后我在一把长椅上坐了下来。我都已喘不过气来了,浑身还在冒汗。我在那儿坐了总有一个钟头,我揣摩。最后,我打定主意,决计远走高飞。我决意不再回家,也不再到另一个混帐学校里去念书了。我决定再见老菲芘一面,向她告别,把她过圣诞节的钱还她,随后我一路搭人家的车到西部去。我想先到荷兰隧道不花钱搭一辆车,然后再搭一辆,然后再一辆、再一辆,这样不多几天我就可以到达西部,那儿阳光明媚,景色美丽;那儿没有人认识我,我可以随便找个工作做。我揣摩自己可以在一个加油站里找个工作,给人家的汽车加油什么的。不过我并不在乎找到的是什么样的工作,反正只要人家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人家就成。我又想起了一个主意,打算到了那儿,就装作一个又袭又哑的人。这样我就可以不必跟任何人讲任何混帐废话了。要是有人想跟我说什么,他们就得写在纸上递给我。用这种方法交谈,过不多久他们就会腻烦得要命,这样我的下半辈子就再也用不着跟人谈话了。人人都会认为我是个可怜的又聋又哑的杂种,谁都不会来打扰我。他们会让我把汽油灌进他们的混帐汽车,他们会给我一份工资,我用自己挣来的钱造一座小屋,终身住在里面。我准备把小屋造在树林旁边,而不是造在树林里面,因为我喜欢屋里一天到晚都有充足的阳光。一日三餐我可以自己做了吃,以后我如果想结婚什么的,可以找一个同我一样又聋又哑的美丽姑娘。我们结婚以后,她就搬来跟我一起佐在我的小屋里,她如果想跟我说什么话,也得写在一张混帐纸上,象别人一样。 我们如果生了孩子,就把他们送到什么地方藏起来。我们可以给他们买许许多多书,亲自教他们读书写字。 我这样想着想着,心里兴奋得要命。我的确兴奋。我知道假装又聋又哑那一节十分荒唐,可我喜欢这样想。不过我倒是真的打定主意要到西部去。 我要做的第一件事是向老菲芘告别。因此突然间,我象个疯子似的奔过街心——我险些儿连命都送掉了,我老实告诉你说——到一家文具店里买了支铅笔和一本拍纸簿。我想写张便条给她,叫她到什么地方来会我,以便向她道别,同时把她过圣诞节用的钱还给她。我打算先写好便条,然后拿了它到学校里去,叫校长室里的什么人把条儿送去给她。可我只是把拍纸簿和铅笔塞进农袋,飞快地向她学校走去——我心里实在太兴奋,没法在文具店里写那张条儿。我走得极快,因为我要她在回家吃午饭之前收到那条儿,但剩下的时间已经不多了。 我知道她学校在什么地方,自然啦,因为我小时候也在那儿上学。我到了那儿以后,却有一种异样的感觉。我本来没有把握,不知道自已是否还记得里面的情景,可是到了那里,才发现自己记得很清楚。里面的一切完全跟我上学的时候一模一样。 还是那个大操场,光线老是有点儿暗淡,灯泡外面装有罩子,球打在上面不会破。场地上依旧到处是白圈圈,以便赛球什么的。篮球架上依旧没有网——光是木板和铁圈。 场子上一个人也没有,或许因为休息时间已经过了,吃午饭时间还没到。我只看见一个黑人小孩子,正向厕所走去。他的屁股口袋里插着块木头号牌,那号牌也跟我们过去用的一模一样,用来证明他已经获得上厕所的许可。 我身上还在冒汗,可没象刚才那么厉害了。我走到楼梯边,坐在第一个梯级。拿出我刚才买的拍纸簿和铅笔。那楼梯有一股气味,也跟我过去上学的时候一模一样。象是刚有人在—全面撤了泡尿似的。学校里的楼梯老有那种气味。不管怎样,我坐在那儿写了这么张便条:亲爱的菲芘,我没法等到星期三了,所以我也许要今天下午搭人家的车到西部去。你要是办得到,请在十二点一刻到博物馆的艺术馆门边来会我。我可以把你过圣诞节用的钱还给你。我没有花掉多少。 你的亲爱的霍尔顿她的学校简直就在博物馆旁边,她回家吃午饭时反正要走过,所以我知道她准能前来会我。 接着我上楼向校长室走去,想找个人送这张条到她课堂里去。我把便条折了总有十来道,不让人随便拆开偷看。在一个混帐学校里,你简直信不过任何人。可我知道他们要是听说我是她哥哥什么的,一定会把便条送给她。 我上楼的时候,突然觉得自己好象又要吐了。 只是我没吐出来。我就地坐了一秒钟,觉得好过了一些。可我刚坐下去,就看见一样东西,差点儿都把我气疯了。有人在墙上写了“×你”两个大字。 我见了真他妈的差点儿气死。我想到菲芘和别的那些小孩子会看到它,不知他妈的是什么意思,最后总有个下流的孩子会解释给她们听——同时把眼睛那么一斜,自然啦——以后有一两天工夫,她们会老想着这事,甚至或许会嘀咕着这事。我真希望亲手把写这两个字的人杀掉。我揣摩大概是哪个性变态的瘪三在深夜里偷偷溜进了学校,撤了泡尿什么的,随后在墙上写下这两个宇。我不住地幻想着自己怎样在他写字的时候捉住他,怎样揪住了他的脑袋往石级上撞,直撞得他头破血流,直挺挺的死在地上。可我也知道自己没勇气干这事。我知道得很清楚。这就使我心里更加泄气。我甚至都没勇气用手把这两个字从墙上擦掉,我老实告诉你说。我生怕哪个教师撞见我在擦,还以为是我写的。可我最后还是把字擦掉了。随后我继续上楼向校长办公室走去。 校长好象不在,只有一个约莫一百岁的老太太坐在一架打字机跟前。我跟她说我是4B—l班菲芘,考尔菲德的哥哥,我请她劳驾把这张便条送去给菲芘。我说这事非常重要,因为我母亲病了,没法给菲芘准备午饭,她得到约定的地方跟我会面,一起到咖啡馆里去吃饭。这位老太太倒是十分客气。她从我手里接过便条,叫来了隔壁办公室里的另一位太太,那太太就给菲芘进去了。接着那个约莫一百岁的老太大就跟我聊起天来。她十分和气,我就告诉她说,我,还有我兄弟,过去也都在这学校里念书。她问我这会儿在哪里上学,我告诉她说在潘西,她说潘西是个非常好的学校。即便我想要纠正她的看法,我怕自己也没这力量。再说,她要是认为潘西是个非常好的学校,就让她那么认为好了。 谁都不乐意把新知识灌输给那些约莫一百岁的老人。他们不爱听。过了一会儿后,我就走了。奇怪的是,她竟也向我大声嚷着“运气好!”就跟我离开潘西时老斯宾塞嚷的一模一样。老天,我最恨的就是我离开什么地方的时候有人冲着我嚷“运气好!”我一听心里就烦。 我从另一边楼梯下去,又在墙上看见“×你”两个大宇。我又想用手把字擦掉,可这两个宇是用刀子什么的刻在上面的,所以怎么擦也擦不掉。 嗯,反正这是件没希望的事。哪怕给你一百万年去干这事,世界上那些“×你”的字样你大概连一半都擦不掉。那是不可能的。 我望了望操场上的大钟,还只十一点四十,离跟老菲芘约会的时间还很远,所以我还有不少时间可以消磨。可我只是向博物馆走去。此外我也实在没有其它地方可去。我心想,在我搭车西去之前要是路过公用电话间,或许跟琴.迦拉格通个电话,可我没那心情。主要是,我甚至都不知道她已放假回家了没有。因此我一径走到博物馆,在那儿徘徊。 我正在博物馆里等菲芘,就在大门里边,忽然有两个小孩走过来,问我可知道木乃伊在哪里。那个问我话的小孩裤子全没扣钮扣。我向他指了出来。 他就在站着跟我说话的地方把钮扣一一扣上了——他甚至都不找个僻处,象电线杆后面什么的。他真让我笑痛肚皮。只是我没笑出声来,生怕再一次要吐。“木乃伊在哪儿,喂?”那孩子又问了一遍。 “你知道吗?” 我逗了他们一会儿。“木乃伊?那是什么东西?”我问那个孩子。 “你知道。木乃伊——死了的人。就是葬在粉里的。” 粉。真笑死人。他说的是坟。 “你们两个怎么不上学?”我说。 “今天不上课,”那孩子说,两个孩子里面就只他一个说话。我十拿九稳他是在撒谎,这个小杂种。在老菲芘来到之前,我实在没事可做,因此我领着他们去找放木乃伊的地方。嘿,我一向知道放木乃伊的场所,一找便着,可我有多年没到博物馆来了。 “你们两个对木乃伊那么感兴趣?”我说。 “不错。” “你的那个朋友会说话吗?”我说。 “他不是我的朋友。他是我弟弟。” “他会说话吗?”我望着那个一直没开口的孩子说。“你到底会不会说话?”我问他。 “会,”他说。“我只是不想说话。” 最后我们找到了放木乃伊的场所,我们就走了进去。 “你们知道埃及人是怎样埋葬死人的吗?”我问那个讲话的孩子。 “不知道。” “呃,你们应该知道。这十分有趣。他们用布把死人的脸包起来,那布都用一种秘密的化学药水浸过。这样他们可以在坟里埋葬几千年,他们的脸一点儿也不会腐烂。除了埃及人谁也不知道怎么搞这玩艺儿。连现代科学也不知道。” 要进入放木乃伊的场所,先得通过一个非常窄的门厅,门厅一壁的石头全都是从法老的坟上拆下来的。门厅里黑乎乎的,十分阴森可怕,你看得出跟我一块儿来的这两个木乃伊爱好者不太欣赏。他们都紧靠着我,那个不讲话的孩子简直拉住我的袖子不放。“咱们走吧,”他对他哥哥说。“我已经看过啦。走吧,嗨。”他转身走了。 “他的胆子咪咪小,”另外那个孩子说。“再见!”他也走了。 于是只剩下我一个人在坟里了。说起来,我倒是有点喜欢这地方。这儿是那么舒服,那么宁静。 接着突然间,你决猜不着我在墙上看见了什么。另外两个大字“×你”。是用红颜色笔之类的玩艺儿写的,就写在石头底下镶玻璃的墙下面。 麻烦就在这里。你永远找不到一个舒服、宁静的地方,因为这样的地方并不存在。你或许以为有这样的地方,可你到了那儿,只要一不注意,就会有人偷偷地溜进来,就在你的鼻子底下写了“×你”宇样。你不信可以试试。我甚至都这样想,等我死后,他们会把我葬到墓地里,给我立一个墓碑,上面写着“霍尔顿.考尔菲德”的名字,以及哪年生哪年死,然后就在这下面是“×你”两宇。 我有十足的把握,说实在的。 我从放木乃伊的场所走出来,就急于上厕所。 我好象是泻肚子了,我老实告诉你说。我倒不太在乎自己泻肚子,可是跟着又发生了另外一件事情。 我刚从厕所里出来,就一下晕过去了。我的运气还算不错。我是说我要是一头撞在石头地上,很可能摔死的,可我只是侧身倒下去。说来奇怪,我晕过去后醒来。倒是好过了一些,的确这样。我的一只胳膊摔疼了一点儿,可我晕得不象刚才那么厉害了。 已经快到十二点十分了,所以我就出去站在门边,等候菲芘。我心想,这大概是我最后一次跟她见面了。我的意思是说这大概是我最后一次见到我的亲属了。我揣摩我以后大概还会跟我的亲属见面,可总得在好些年以后。我想,我可能在三十五岁左右再回家一次,那也只是家里有什么人生病,在死前想见我一面,要不然我说什么也不会离开我的小屋回家。我甚至开始想象我回家以后会是什么样子。我知道我母亲会歇斯底里发作,哭哭啼啼的求我留在家里,叫我别再回到我的小屋里去,可我还是要走。我会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先让我母亲平静下来,随后走到客厅的另一头,取出烟盒来点一支烟,冷静得要命。我请他们大伙儿有空到我那儿去玩,可我并不强求他们去。我倒是打算这么做,我打算让老菲芘在夏天、圣诞节和复活节到我那里来度假期。DB要是想找一个舒服、宁静的地方写作,我出可以让他到我那儿来往,只是他不能在我的小屋里写什么电影剧本,只能写短篇小说和其它著作。我要定出这么个规则,凡是来看我的人,都不准在我家里做任何假模假式的事。谁要是想在我家里作假,就马上请他上路。 突然,我抬头一看衣帽间里的钟,已经十二点三十五了,我开始担起心来,生怕学校里的那个老太太已经偷偷地嘱咐另外那位太大,叫她别给老菲芘送信。我担心她或许叫那位太大把那张便条烧了什么的。这么一想,我心里真是害怕极了。我在上路之前,倒真想见老菲芘一面,我是说我还拿了她过圣诞节的钱哩。 最后,我看见她了。我从门上的玻璃里望见了她。我之所以老远就望见她,是因为她戴着我的那顶混帐猎人帽——这顶帽子你在十英里外都望得见。 我走出大门跨下石级迎上前去。叫我不明白的是,她随身还带着一只大手提箱。她正在穿行五马路,一路拖着那只混帐大手提箱。她简直连拖都拖不动。等我走近一看,她拿的原来是我的一只旧箱子,是我在胡敦念书的时候用的。我猜不出她拿了它来究竟他妈的是要干什么。“嘿,”她走近我的时候这么嘿了一声,她被那只混帐手提箱累得都上气不接下气了。 “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呢,”我说。“那只箱子里装的什么?我什么也不需要。我就这样动身,连我寄存在车站里的那两只手提箱我都不准备带走。箱子里到底他妈的装了些什么?” 她把手提箱放下了。“我的衣服,”她说。 “我要跟你一块儿走。可以吗?成不成?” “什么?”我说。她一说这话,我差点儿摔倒在地上了。我可以对天发誓我真是这样。我觉得一阵昏眩,心想我大概又要晕过去了。 “我拿着箱子乘后面电梯下来的,所以查丽娜没看见我。箱子不重。我只带了两件衣服,我的鹿皮靴,我的内衣和袜子,还有其它一些零碎东西。 你拿着试试。一点不重。你试试看……我能跟你去吗?霍尔顿?我能吗?劳驾啦。” “不成。给我住嘴。” 我觉得自己马上要晕过去了。我是说我本来不想跟她说住嘴什么的,可我觉得自己又要晕过去了。 “我干吗不可以?劳驾啦,霍尔顿;我决不麻烦你——我只是跟你一块儿走,光是跟你走!我甚至连衣服也不带,要是你不叫我带的话——我只带我的——”“你什么也不能带。因为你不能去。我只一个人去,所以快给我住嘴。” “劳驾啦,霍尔额。请让我去吧。我可以十分、十分、十分——你甚至都不会——”“你不能去。快络我住嘴!把那箱子给我,”我说着,从她手里夺过箱子。我几乎要动手揍她。 我真想给她一巴掌。一点不假,她哭了起来。 “我还以为你要在学校里演戏呢。我还以为你耍演班纳迪克特.阿诺德呢,”我说。我说得难听极了。“你这是要干什么?不想演戏啦,老天爷?” 她听了哭得更凶了。我倒是很高兴。一霎时,我很希望她把眼珠子都哭出来。我几乎都有点儿恨她了。我想我恨她最厉害的一点是因为她跟我走了以后,就不能演那戏了。 “走吧,”我说。我又跨上石级向博物馆走去。我当时想要做的,是想把她带来的那只混帐手提箱存到衣帽间里,等她三点钟放学的时候再来取。我知道她没法拎着箱子去上学。“喂,来吧,”我说,可她不肯跟我一起走上石级。她不肯跟我一起走。于是我一个人上去,把手提箱送到衣帽间里存好,又走了回来。她依旧站在那儿人行道上,可她一看见我向她走去,就一转身背对着我。她做得出来。她只要想转背,就可以转过背去不理你。“我哪儿也不去了。我已经改变了主意。所以别再哭了,”我说。好笑的是,我说这话的时候她根本不在哭。可我还是这么说了。“喂,走吧。我送你回学校去。喂,走吧。你要迟到啦。” 她不肯答理我。我想拉她的手,可她不让我拉。她不住地转过身去背对着我。 “你吃了午饭没有?你已经吃了午饭没有?” 我问她。 她不肯答理我。她只是脱下我那顶红色猎人帽——就是我给她的那顶——劈面朝我扔来。接着她又转身背对着我。我差点儿笑痛肚皮,可我没吭声。我只是把帽子拾了起来,塞进我的大衣口袋。 “走吧,嗨。我送你回学校去,”我说。 “我不回学校。” 我听了这话,一时不知怎么说好。我只是在那儿默默站了一两分钟。 “你一定得回学校去。你不是要演戏吗?你不是要演班纳迪克特.阿诺德吗?” “不。” “你当然要演,你一定要演。走吧,喂,咱们走吧,”我说。“首先,我哪儿也不去了,我刚才不是说了吗。我要回家去。你一回学校,我也马上回家。我先上车站取我的箱子,随后直接回——”“我说过我不回学校了。你爱干什么就干什么,可我不回学校,”她说。“所以你给我住嘴。” 她叫我住嘴,这还是被题儿第一道。听起来实在可怕。老天爷,听起来实在可怕。比咒骂还可怕。她依旧不肯看我一眼,而且每次我把手搭在她肩上什么的,她总是不让我。 “听着,你是不是想散一会儿步呢?”我问她。“你是不是想去动物园?要是我今天下午不让你上学去,带你散一会步,你能不能打消你这种混帐念头?” 她不肯答理我,所以我又重复了一遍。“要是我今天下午不让你上学去,带你散一会儿步,你能不能打消你这种混帐念头?你明天能不能乖乖儿上学去?” “我也许去,也许不去,”她说完,就马上奔跑着穿过马路,也不看看有没有车辆。有时候她简直是个疯子。 可我并没跟着她去。我知道她会跟着我,因此我就朝动物园走去,走的是靠公园那边街上。她呢,也朝动物园的方向走去,只是走的是他妈的另一边街上。她不肯抬起头来看我,可我看得出她大概从她的混帐眼角里瞟我,看我往哪儿走。嗯,我们就这样一直走到动物园。我唯一觉得不放心的时候是有辆双层公共汽车开过,因为那时我望不见街对面,看不到她在他妈的什么地方。可等到我们到了动物园以后,我就大声向她喊道:“菲芘!我进动物园去了!来吧,喂!”她不肯拿眼看我,可我看得出她听见了我的话。我走下台阶进动物园的时候,回头一望,看见她也穿过马路跟我来了。 由于天气不好,动物园里的人不多,可是在海狮的游泳池旁边倒围着一些人。我迈步继续往前走,可老菲芘停住脚步,似乎要看人喂海狮——有个家伙在朝它们扔鱼——因此我又走了回去。我揣摩这是跟她和解的好机会,所以我就定去站在她背后,把两手搭在她肩上,可她一屈膝,从我手中溜出去了——她只要成心,的确很能怄人。她一直站在那儿看喂海狮,我也就一直站在她背后。我没再把手搭在她肩上什么的,因为我要是再这么做,她当真还会给我难看。孩子们都很可笑。你跟他们打交道的时候可得留神。 我们从海狮那儿走开的时候,她不肯跟我并排走,可离我也不算太远。她靠人行道的一边走,我靠着另一边走。这当然不算太亲热,可跟刚才那么离我一英里相比,总算好多了。我们走上小山看了会儿熊,可那儿没什么可看的。只有一头熊在外面,那头北极熊。另一头棕色的躲在它的混帐洞里,不肯出来。你只看得见它的屁股。有个小孩子站在我旁边,戴了顶牛仔帽,几乎把他的耳朵都盖住了,他不住地跟他父亲说:“让它出来,爸爸,想法子让它出来。”我望了老菲芘一眼,可她她不肯笑。 你知道孩子们生你气的时候是什么样子。他们连笑都不肯笑。 我们离开熊以后,就走出动物园,穿过公园里的小马路,又穿过那条小隧道,隧道里老有一股撒过尿的臭味。从这儿往前去是旋转木马转台。老菲芘依旧不肯跟我说话什么的,不过已在我身旁走了。我一时高兴,伸手攥住她大衣后面的带子,可她不肯让我攥。 她说:“请放手,您要是不介意的话。”她依旧在生我的气,不过已不象刚才那么厉害了。嗯,我们离木马转台越来越近,己听得见那里演奏的狂热音乐了。 当时演奏的是《哦,玛丽!》,约莫在五十年前我还很小的时候,演奏的也是这曲子。木马转台就是这一点好,它们奏来奏去总是那几个老曲子。 “我还以为木马转台在冬天不开放呢,”老菲芘说。她跟我说话这还是头一次。她大概忘了在生我的气。 “也许是因为到了圣诞节的缘故,”我说。她听了我的话并没吭声。她大概记起了在生我的气。 “你要不要进去骑一会儿?”我说。我知道她很可能想骑。她还很小的时候,艾里、DB和我常常带她上公园,她就最喜欢旋转木马转台。你甚至都没法叫她离开。 “我太大啦,”她说。我本来以为她不会答理我,可她回答了。 “不,你不算太大。去吧。我在这儿等你。去吧,”我说。这时我们已经走到了转台边。里面有不多几个孩子骑在木马上,大都是很小的孩子,有几个孩子的父母在外面等着,坐在长椅上什么的。 我于是走到售票窗口,给老菲芘买了一张票。随后我把票给了她。她就站在我身旁。“给,”我说。 “等一秒钟——把剩下的钱出拿去。”我说着,就把她借给我的钱所有用剩下来的全都拿出来给她。 “你拿着吧。代我拿着,”她说。接着她马上加了一句——“劳驾啦。” 有人跟你说“劳驾啦”之类的话,听了当然很泄气。我是说象菲芘这样的人。我听了的确非常泄气。不过我又把钱放回了衣袋。 “你骑不骑?”她问我。她望着我,目光有点儿异样。你看得出她已不太生我的气了。 “我也许在下次骑。我先瞧着你骑,”我说。 “票子拿好了?” “晤。” “那么快去——我就坐在这儿的长椅上。我瞧看你骑。”我过去坐在长椅上,她也过去上了转台。她绕看台走了又走。我是说她绕着转台整整走了一圈。随后她在那只看去很旧的棕色大木马上坐下。接看转台转了起来,我瞧着她转了一圈又一圈。骑在木马上的另外还有五、六个孩子,台上正在演奏的曲子是《烟进了你的眼睛》,调儿完全象爵士音乐,听去很滑稽。所有的孩子都想攥住那只金圈儿,老菲芘也一样,我很怕她会从那只混帐马上掉下来,可我什么也没说,什么也没做。孩子们的问题是,如果他们想伸手去攥金圈儿,你就得让他们攥去,最好什么也别说。他们要是摔下来,就让他们摔下来好了,可别说什么话去拦阻他们,那是不好的。 等到转台停止旋转以后,她下了木马向我走来。“这次你也骑一下吧,”她说。 “不,我光是瞧着你骑。我光是想瞧着你骑。” 我说着,又给了她一些她自己的钱。“给你。再去买几张票。” 她从我手里接过钱。“我不再生你气了,”她说,“我知道。快去——马上就要转啦。” 接着她突然吻了我一下。随后她伸出一只手来,说道:“下雨啦。开始下雨啦。” “我知道。” 接着她干了一件事——真他妈的险些儿要了我的命——她伸手到我大衣袋里拿出了我那顶红色猎人帽,戴在我头上,“你不要这顶帽子了?”我说。 “你可以先戴一会儿。” “好吧。可你快去吧,再迟就来不及了,就骑不着你的那匹木马了。” 可她还是呆着不走。 “你刚才的话说了算不算数?你真的哪儿也不去了?你真的一会儿就回家?”她问我。 “是的,”我说,我说了也真算数。我并没向她撤谎。过后我也的确回家了。“快去吧,”我说。“马上就要开始啦。” 她奔去买了票,刚好在转台开始转之前入了场。随后她又绕着台走了一圈,找到了她的那匹木马。随后她骑了上去。她向我挥手,我也向她挥手。 嘿,雨开始下大了。是倾盆大雨,我可以对天发誓。所有做父母的、做母亲的和其他人等,全都奔过去躲到转台的屋檐下,免得被雨淋湿,可我依旧在长椅上坐了好一会儿。我身上都湿透了,尤其是我的脖子上和裤子上。我那顶猎人帽在某些部分的确给我挡住了不少雨,可我依旧淋得象只落汤鸡。不过我并不在乎。突然间我变得他妈的那么快乐,眼看着老菲芘那么一圈圈转个不停。我险些儿他妈的大叫大嚷起来,我心里实在快乐极了,我老实告诉你说。我不知道什么缘故。她穿着那么件蓝大衣,老那么转个不停,看去真他妈的好看极了。 老天爷,我真希望你当时也在场。 |
《麦田里的守望者》第24节 安多里尼夫妇住在苏敦广场一个十分阔气的公寓里,进客厅得下两个梯级,还有个酒吧间。我到那儿去过好几次,因为我离开爱尔克敦.希尔斯以后,安多里尼先生常常到我们家里来吃晚饭,打听我的情况。那时候他还没结婚。等他结婚以后,我常常在长岛森林山的“西区网球惧乐部”里跟他和安多里尼太太一起打网球。安多里尼太大是俱乐部的会员。她有的是钱。她比安多里尼先生约莫大六十岁,可他们在一起似乎过得挺不错。主要是,他们两个都很有学问,尤其是安多里尼先生,只是你跟他在一起的时候,他的小聪明往往胜过他的学问,有点儿象DB。安多里尼太太一般很严肃。 她患着很严重的哮喘病。他们两个都看过DB写的所有短篇小说——安多里尼太太也看过——DB要到好莱坞去的时候,安多里尼先生还特地打电话给他,叫他别去。可他还是去了。安多里尼先生说象DB这样有才能的作家,不应该到好莱坞去。这话简直就跟我说的一样,一字不差。 我本来想步行到他们家去,因为我想尽可能不花菲芘过圣诞节的钱,可我到了外边,觉得头晕目眩,很不好过,就叫了辆出租汽车。我实在不想叫汽车,可我终于叫了。我费了不知他妈的多少工夫才找到了一辆出租汽车。 开电梯的好容易最后才放我上去,那个杂种。 我按门铃后,安多里尼先生出来开门。他穿着浴衣,趿着拖鞋,手里拿着一杯掺苏打水的冰威土忌。他是个很懂人情世故的人,也是个酒瘾很大的人。“霍尔顿,我的孩子!”他说。“天哪,你又长高了二十英寸。见到你很高兴。” “您好,安多里尼先生?安多里尼太太好?” “我们两个都挺好。把大衣给我。”他从我手里接过大衣接好。“我还以为你怀里会抱着个刚出生的娃娃哩。没地方可去。眼睫毛上还沾着雪花。” 他有时候说话非常俏皮。他转身朝着厨房嚷道:“莉莉!咖啡煮好没有?”莉莉是安多里尼太太的小名。 “马上好啦,”她嚷着回答。“是霍尔顿吗? 哈罗,霍尔顿!” “哈罗,安多里尼太大!” 你到了他们家里,就得大声嚷嚷。原因是他们两个从来不同时在一间房里。说出来真有点儿好笑。 “请坐,雹尔顿,”安多里尼先生说。你看得出他有点儿醉了。房间里的情景好象刚举行过晚会似的。只见杯盘狼藉,碟子里还有吃剩的花生。 “请原谅房间乱得不象样,”他说,“我们在招待安多里尼太太的几个打水牛港来的朋友……事实上,也真是几只水牛。” 我笑了出来,安多里尼太太在厨房里嚷着不知跟我说了句什么话,可我没听清楚。“她说的什么?”我问安多里尼先生。 “她说她进来的时候你别看她,她刚从床上起来。抽支烟吧。你现在抽烟了吗?” “谢谢,”我说。我在他递给我的烟匣里取了支烟。“只是偶尔抽一支。抽得不凶。” “我相信你抽得不凶,”他说着,从桌上拿起大打火机给我点火。“那么说来,你跟潘西不再是一体啦,”他说。他老用这方式说话。我有时候听了很感兴趣,有时候并不。他说的次数未免太多了点儿。我并不是说他的话不够俏皮——那倒不——可是遇到一个人老说着“你跟潘西不再是一体啦”这类话,有时候你会觉得神经上受不了。DB有时候也说的太多。 “问题出在哪儿?”安多里尼先生问我。“你的英文考得怎样?要是你这个作文好手连英文都考不及格,那我可要马上开门请你出去了。” “哦,我英文倒及格了,虽说考的主要是文学。整个学期我只写过两篇作文,”我说。“不过‘口头表达’我没及格。他们开了一门叫作‘口头表达’的课程。这我没及格。” “为什么?” “哦,我不知道。”我实在不想细说。我还有点儿头晕目眩,同时我的头也突然痛得要命。一点不假。可你看得出他对这问题很感兴趣,因此我只好约略告诉他些。“在这门功课里,每个学生都得在课堂里站起来演讲。你知道。而且是自发的。要是演讲的学生扯到了题外,你就得尽快地冲着他喊‘离题啦!’这玩艺儿都快把我逼疯啦。我考了个‘F’。” “为什么?” “哦,我不知道。那个离题的玩艺儿真叫我受不了。我不知道。我的问题是,我喜欢人家离题,离了题倒是更加有趣。” “要是有人跟你说什么,你难道不喜欢他话不离题?” “哦,当然啦!我当然喜欢他话不离题。可我不喜欢他太不离题。我不知道怎么说好。我揣摩我不喜欢人家始终话不离题。‘口头表达’里得分最高的全是那些始终话不离题的学生——这一点我承认。可是有个名叫理查.金斯拉的学生,演讲的时候若是离题,他们老冲着他喊‘离题啦!’这种做法实在可怕,因为第一,他是个神经非常容易紧张的家伙——我是说他的神经的确非常容易紧张一一每次轮到他讲话,他的嘴唇总是哆嗦着,而且你要是坐在课堂后排,连他讲的什么都听不清楚。可是等到他嘴唇哆嗦得不那么厉害的时候,我倒觉得他讲的比别人好。不过他差点儿也没及格。他得了个'D',因为他们老冲着他喊‘离题啦!’举例说,有一次他演讲的题目是他父亲在弗蒙特买下的农庄。在他演讲的时候大家一个劲儿地冲着他喊‘离题啦!’教这门课的老师文孙先生那一次给了他一个F,因为他没有说出农庄上种的什么蔬菜,养的什么家畜。理查.金斯拉讲了些什么呢?他开始讲的是农庄——接着他突然讲起他妈妈收到他舅舅寄来的一封信,讲到他舅舅怎样在四十二岁患了脊髓炎,他怎样不愿别人到医院去看他,因为他不愿有人看见他身上绑着支架。这跟农庄没有多大关系——我承认——可是很有意思。只要有人跟你谈起自己的舅舅,这就很有意思,尤其是他开始谈的是他父亲的农庄,跟着突然对自己的舅舅更感兴趣。我是说要是他讲得很有意思,也很兴奋,那么再冲着他一个劲儿喊‘离题啦’,实在有点近于下流……我不知道怎么说好。实在很难解释。”事实上我也不太想解释。尤其是,我突然头痛得厉害。我真希望老安多里尼太太快透咖啡进来。这类事情最最让我恼火——我是说有人跟你说咖啡已经煮好,其实却没有煮好。 “霍尔顿……再问你一个很简短的、稍稍有点儿沉闷、还带点儿学究气的问题。你是不是认为每样东西都该有一定的时间和地点?你是不是认为要是有人跟你谈起他父亲的农庄,他应该先把这问题谈完,随后再改换话题,谈他舅舅的支架?或者,他舅舅的支架既然是他那么感兴趣的题目,那么他一开头就应该选它作讲题,不应该选他父亲的农庄?” 我实在懒得动脑筋和回答。我的头痛得厉害,心里也很不好过。甚至我的胃都还有点儿疼了,我老实告诉你说。 “嗯——我不知道。我想他应该这样。我是说我想他应该选他舅舅作演讲题目,不应该选他父亲的农庄,要是他最感兴趣的是他舅舅的话,不过我的意思是,很多时候你简直不知道自己对什么最感兴趣,除非你先谈起一些你并不太感兴趣的事情”我是说有时候你自己简直作不了主。我的想法是,演讲的人要是讲得很有趣,很激动,那你就不应该给他打岔。我很喜欢人家讲话激动。这很有意思,可惜你不熟悉那位老师,文孙先生。他有时真能逼得你发疯,他跟他那个混帐的班。我是说他老教你统一和简化。有些东西根本就没法统一和简化。我是说你总不能光是因为人家要你统一和简化,你就能做到统一和简化。可借你不熟悉文孙先生的为人。我是说他学问倒真是有,可你看得出他没多少脑子。” “咖啡,诸位,终于煮好啦,”安多里尼太太说。她用托盘端了咖啡和糕点进来。“霍尔顿,不许你偷看我一眼。我简直是一团糟。” “哈罗,安多里尼太太。”我说着,开始站起来,可安多里尼先生一把攥住了我的上装,把我拉回到原处。老安多里尼太太的头发上全是那种卷头发的铁夹子,也没搽口红什么的,看上去可不太漂亮。她显得很老。 “我就搁在这儿啦。快吃吧,你们两个,”她说着,把托盘放在茶几上,将原先放着的一些空杯子推到一旁。“你母亲好吗,霍尔顿?” “很好,谢谢。最近我没见到她,不过我最后一次——”“亲爱的,霍尔顿要是需要什么,就在那个搁被单的壁橱里找好了。最高一层的架子上。我去睡啦。我真累坏啦,”安多里尼太太说。看她的样子也确实是累坏啦。“你们两个自己铺一下长蹋成吗?” “我们可以照顾自己。你快去睡吧,”安多里尼先生说。他吻了安多里尼太太一下,她跟我说了声再见,就到卧室里去了。他们两个老是当着人接吻。 我倒了半杯咖啡,吃了约莫半块硬得象石头一样的饼。可是老安多里尼先生只是另外给自己调了杯加苏打水的冰威士忌。他还把水掺得很少,你看得出来。他要是再不检点,很可能变成个酒鬼的。 “两个星期前我跟你爸爸在一起吃午饭,”他突然说。“你知道不知道?” “不,我不知道。” “你心里明白,当然啦,他对你非常关切。” “这我知道。我知道他对我非常关切,”我说。 “他在打电话给我之前,显然刚接到你最近的这位校长写给他的一封颇让他伤心的长信,信里说你一点不肯用功。老是旷课。每次上课从来不准备功课。一句话,由于你各方面。——”“我并没旷课,学校里是不准旷课的。我只是偶尔有一两课没上,例如我刚才跟你谈起的那个‘口头表达’课,可是我并不旷课。” 我实在不想讨论下去。喝了咖啡我的胃倒是好过了些,不过我的头还是疼得厉害。 安多里尼先生又点了支香烟。他抽得凶极了。 接着他说:“坦白说,我简直不知道跟你说什么好,霍尔顿。” “我知道。很少有人跟我谈得来。我自己心里有数。” “我仿佛觉得你是骑在马上瞎跑,总有一天会摔下来,摔得非常厉害。说老实话,我不知道你到底会摔成什么样子……你在听我说吗?” “在听。” 你看得出他正在那里用心思索哩。 “或许到了三十岁年纪,你坐在某个酒吧间里,痛恨每个看上去象是在大学里打过橄榄球的人进来。或者,或许你受到的教育只够你痛恨一些说‘这是我与他之间的秘密’的人。或者,你最后可能坐在哪家商号的办公室里,把一些文件夹朝离你最近的速记员扔去。我真不知道。可你懂不懂我说的意思呢?” “懂。我当然懂,”我说。我确实懂。“可你说的关于痛恨的那番话并不正确。我是说关于痛恨那些橄榄球运动员什么的。你真的说得不正确。我痛恨的人并不多。有些人我也许能痛恨那么一会儿,象我在潘西认识的那个家伙斯特拉德莱塔,还有另外那个家伙罗伯特.阿克莱。我偶尔也痛恨他们——这点我承认———可我的意思是说我痛恨的时候并不太长。我要是有一阵子不见他们,要是他们不到我房里来,或者我要是在饭厅里吃饭时候有一两次没碰到他们,我反倒有点儿想念他们。我是说我反倒有点儿想念他们。” 安多里尼先生有一会儿工夫没说话。他起身又拿了块冰搁在酒杯里,重新坐了下来。你看得出他正在那里思索。不过我真希望他这会儿别说下去了,有话明天再谈,可他正在兴头上。通常都是这样,你越是不想说话,对方却越是有兴头,越是想跟你展开讨论。 “好吧。再听我说一分钟的话……我的措辞也许不够理想,可我会在一两天内就这个问题写信给你的。那进修你就可以彻底理解了。可现在先听我说吧。”他又开始用心思索起来。接着他说:“我想象你这样骑马瞎跑。将来要是摔下来,可不是玩儿的——那是很特殊、很可怕的一跤。摔下来的人,都感觉不到也听不见自己着地。只是一个劲儿往下摔。这整个安排是为哪种人作出的呢?只是为某一类人,他们在一生中这一时期或那一时期,想要寻找某种他们自己的环境无法提供的东西。或者寻找只是他们认为自己的环境无法提供的东西。于是他们停止寻找。他们甚至在还未真正开始寻找之前就已停止寻找。你在听我说吗?” “在听,先生。” “真的吗?” “真的。” 他站起来,又往自己的杯子里倒了些威士忌,重又坐下。他有好一会儿工夫没说话。 “我不是成心吓唬你,”他说,“不过我可以非常清楚地预见到,你将会通过这样或那样方式,为了某种微不足道的事业英勇死去。”他用异样的目光望了我一眼。“我要是给你写下什么,你肯仔细看吗?肯给我好好保存吗?” “好的。当然啦,”我说。我也的确做到了。 他给我的那张纸,我到现在还保存着呢。 他走到房间另一头的书桌边,也不坐下,在一张纸上写了些什么。随后他拿着那张纸回来坐下。 “奇怪的是,写下这话的不是个职业诗人,而是个名叫威尔罕姆.斯塔克尔的精神分析学家。他写的——你是不是在听我说话?” “是的,当然在听。” “他说的是:‘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他探过身来,把纸递给了我。我接过来当场读了,谢了他,就把纸放进衣袋。他为我这样操心,真是难得。的的确确难得。可问题是,我当时实在不想用心思索。嘿,我突然觉得他妈的疲倦极了。 可你看得出他一点也不疲倦。主要是,他已经很醉了。“我想总有一天,”他说,“你得找出你想要去的地方。随后你非开步走去不可。不过你最好马上开步走。你决不能再浪费一分钟时间了。尤其是你。” 我点了点头,因为他正目不转睛地看着我,我可不太清楚他在讲些什么。我倒是挺有把握懂得他的意思,不过我当时并不太清楚他在讲些什么。我实在他妈的太疲倦了。 “我不愿意跟你说这话,”他说,“可我想,你一旦弄清楚了自己要往哪儿走,你的第一步就应该是在学校里用功。你非这样做不可。你是个学生——不管愿意也好,不愿意也好。你应该爱上学问。而且我想,你一旦经受了所有的维纳斯先生和他们的‘口头表达’课的考验,你就会发现——”“是文孙先生,”我说。他要说的是所有的文孙先生,并不是所有的维纳斯先生。可我不该打断他的话。 “好吧——所有的文孙先生。你一旦经受了所有的文孙先生的考验,你就可以学到越来越多的知识——那是说,只要你想学,肯学,有耐心学——你就可以学到一些你最最心爱的知识。其中的一门知识就是,你将发现对人类的行为感到惶惑、恐惧、甚至恶心的,你并不是第一个。在这方面你倒是一点也不孤独,你知道后一定会觉得兴奋,一定会受到鼓励。历史上有许许多多人都象你现在这样,在道德上和精神上都有过访捏的时期。幸而,他们中间有几个将自己彷徨的经过记录下来了。你可以向他们学习——只要你愿意。正如你有朝一日如果有什么贡献,别人也可以向你学习。这真是个极妙的轮回安排。而且这不是教育。这是历史。这是诗。” 说到这里他停住了,从酒杯里喝了一大口酒,接着又往下说。嘿,他确确实实在兴头上。我很高兴自己没打算拦住他什么的。“我并不是想告诉你,”他说,“只有受过教育的和有学问的人才能够对这世界作出伟大的贡献。这样说当然不对。不过我的确要说,受过教育的和有学问的人如果有聪明才智和创造能力——不幸的是,这样的情况并不多——他们留给后世的记录比起那般光有聪明才智和创造能力的人来,确实要宝贵得多。他们表达自己的思想更清楚,他们通常还有热情把自己的思想贯彻到底。而且——最最重要的一点——他们十有九个要比那种没有学问的思想家谦恭得多。你是不是在听我的话哪?” “在听,先生。” 他有好一会儿没再吭声。我不知道你是否有过这经历,不过坐在那里等别人说话,眼看着他一个劲儿思索,实在很不好受。的确很不好受。我尽力不让自己打呵欠。倒不是我心里觉得腻烦——那倒不是——可我突然困得要命。 “学校教育还能给你带来别的好处。你受这种教育到了一定程度,就会发现自己脑子的尺寸,以及什么对它合适,什么对它不合适。过了一个时期,你就会心里有数,知道象你这样尺寸的头脑应该具有什么类型的思想。主要是,这可以让你节省不少时间,免得你去瞎试一些对你不合适、不贴切的思想。你惺僵就会知道你自己的正确尺寸,恰如其分地把你的头脑武装起来。” 接着突然间,我打了个呵欠,真是个无礼的杂种、可我实在是身不由己! 不过安多里尼先生只是笑了一笑。“来吧,”他说着就站了起来。“咱们去把长蹋收拾一下。” 我跟着他走到壁橱那里,他想从最高一层的架子上拿下些被单和毯子什么的,可他一手拿着酒杯,没法拿那些东西。所以他先把酒喝干,随后把杯子搁到地板上,随后把那些玩艺儿搬了下来。我帮着他把东西搬到长榻上。我们两个—起铺床。他干这个并不起劲。他把被单什么的都没塞好。可我不在乎。我实在累了,就是站着都能睡觉。 “你的那些女朋友都好?” “她们都不错。”我的谈吐真是糟糕透了,可我当时实在没那心情。 “萨丽好吗?”他认识老萨丽.海斯。我曾向他介绍过。 “她挺好。今天下午我跟她约会了。”嘿,那好象是二十年前的事了!“我们两个的共同之点并不多。” “漂亮极了的姑娘。还有另外那个姑娘呢?从前你跟我讲起过的那个,在缅因的?” “哦——琴.迦拉格。她挺好。我明天大概要跟她通个电话。” 这时我们已把长蹋铺好。“就当是在自己家里一样,”安多里尼先生说。“我真不知道你的两条腿往哪搁。” “没关系。我睡惯了短小的床铺。”我说。 “感谢你极了,先生。你和安多里尼太大今晚上真是救了我的命。” “你知道浴室在哪儿,你要是需要什么,只顾喊好了。我还要到厨房去一会儿——你怕不怕灯光?” “不——一点儿也不。太谢谢啦。” “好吧。明天见,漂亮小伙子。” “明天见,先生。谢谢您。” 他出去到厨房里,我就走进浴室,把衣服脱了。我没法刷牙,因为我身上没带牙刷。我也没睡衣裤,安多里尼先生忘了借我一套,所以我只好回到客厅,把长榻边的小灯关了,光穿着裤衩钻进了被窝。那长榻我睡起来确实太短,可我真的站着都能睡觉,连眼皮都不眨一下。我醒着躺了只几秒钟,想着安多里尼先生刚才告诉我的那些玩艺儿。 关于找出你自己头脑的尺寸什么的。他的的确确是个挺聪明的家伙。可我的那两只混帐眼睛实在张不开了,所以我就睡着了。 接着发生了一件事。我甚至连谈都不愿谈。 我一下子醒了。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可我一下子醒了。我感觉到头上有什么东西,象是一个人的手。嘿,这真把我吓坏了。那是什么呢,原来是安多里尼先生的手。他在干什么呢,他正坐在长榻旁边的地板上,在黑暗中抚摸着或者轻轻拍着我的混帐脑袋。嘿,我敢打赌我跳得足足有一千英尺高。 “你这是他妈的干什么?”我说。 “没什么!我只是坐在这儿,欣赏——”“你到底在干什么,嗯?”我又说了一遍。我真他妈的不知说什么好——我是说我当时窘得要命。 “你把声音放低些好不好?我只是坐在这儿——”“我要走了,嗯,”我说——嘿,我心里可紧张极了;我开始在黑暗中穿我的那条混帐裤子。我真他妈的紧张到了极点,连裤子都穿不上了。我在学校之类的地方遇到过的性变态者要比谁都多,他们总是看见我在的时候毛病发作。 “你要上哪儿去?”安多里尼先生说。他想装出他妈的很随便、很冷静的样子,可他并不他妈的太冷静。相信我的话好了。 “我的手提箱什么的全都在车站上。我想我最好去一趟把它们取出来。我的东西全在里面呢。” “到早晨也能取。现在快睡吧。我也要去睡了。你这是怎么啦?” “没什么,就是有一只手提箱放着我所有的钱什么的。我马上回来。我会叫辆出租汽车,马上回来,”我说。嘿,我在黑暗中跌跌撞撞地简直站不稳脚。“问题是,那钱不是我的。它是我母亲的,我——”“别胡扯啦,霍尔顿。快睡吧。我也要去睡了。钱不会少的,你可以到早晨——”“不,我不是说着玩的。我非去不可。我真的非去不可。”我他妈的都已穿好衣服,只是找不着领带。我再也记不起把领带放在什么地方了。我就不打领带,穿好上装。老安多里尼先生这会儿正坐在离我不远的一把大椅子上,拿眼望着我。房里漆黑一团,我看不太清楚他的动作,可我照样知道他正拿眼望着我。而且他还在那儿喝酒呢。我都看得见他手里拿着那只盛有冰威士忌的酒杯。 “你是个十分、十分奇怪的孩子。” “这我知道,”我说。我甚至没仔细寻找我的领带。所以我不打领带就走了。“再见吧,先生,”我说。“非常感谢您。一点不假。” 我往前门走去的时候,他一直跟在我后边;当我按电梯的铃的时候,他就站在那个混帐的门道里。他什么也没说,只是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说我是个“十分、十分奇怪的孩子”。奇怪个屁!随后他就站在门道里等着,直等到混帐电梯上来。我这混帐一辈子里等电梯再也没等过这么久的,我能对天发誓。 我在那儿等电梯,他也一直站着不动窝儿,我真不知道他妈的跟他说些什么好,所以我就说:“我要开始读几本好书了。真的。”我是说你总得讲些什么才好。那情况真是尴尬极了。 “你拿了手提箱,马上就回这儿来。我不把门门上。” “非常感谢,”我说。“再见!”电梯终于上来了,我就进了电梯下楼。嘿,我象个疯子似的索索乱抖。我浑身还在冒汗。每次遇到这类性变态玩艺儿,我就会浑身冒汗。我从孩提时候起,这类的事遇到总有二十次了。我实在受不了。 |
《麦田里的守望者》第23节 我三言两语就把电话打完,因为我很怕电话刚打到一半,我父母就撞了进来。不过他们并没有撞进来。安多里尼先生非常和气。他说我要是高兴,可以马上就去。我揣摩我大概把他和他妻子都吵醒了,因为他们过了好半天才来接电话。他第一句话就问我出了什么事没有,我回答说没有。我说我倒是给潘西开除了。我觉得还是告诉他好。我说后,他只说了声“我的天”。他这人很有幽默感。他跟我说我要是愿意,可以马上就去。 安多里尼先生可以说是我这辈子有过的最好老师。他很年轻,比我哥哥DB大不了多少,你可以跟他一起开玩笑,却不致于失去对他的尊敬。我前面说过的那个叫詹姆士.凯瑟尔的孩子从窗口跳出来以后,最后就是他把孩子抱起来的。老安多里尼先生摸了摸他的脉搏,随后脱掉自己的大衣盖在詹姆士.凯瑟尔身上,把他一直抱到校医室。他甚至都不在乎自己的大衣上染满了血。 我回到DB房里的时候,发现老菲芘已经把收音机开了,正播送舞曲。她把声音开得很低,免得被女佣人听见。你真该看见她当时的样子。她直挺挺地坐在床中央,在被褥外面,象印度的修行僧那样盘着双腿。她正在欣赏音乐。我见了真把她爱煞。 “喂,”我说。“你想跳舞吗?”她还是个很小很小的毛孩子的时候,我就教会了她跳舞什么的。 她是个了不起的舞蹈家。我是说我只教了她一些基本动作。她主要靠自学。舞要真正跳得好,光靠人教可不成。 “你穿着鞋呢,”她说。 “我可以脱掉。来吧。” 她简直是从床上跳下来的,然后她等着我把鞋子脱掉,我们就一起跳了会儿舞。她的舞跳得真是好极了。我不喜欢人们跟小孩子一块儿跳舞,因为十有九次那样子总是十分难看。我是说,在外面的餐厅里你总看见那么个老家伙带着自己的小孩子在舞池里跳舞。他们总是牛头不对马嘴,老攥住孩子背上的衣服一个劲儿往上拉,那孩子呢,简直他妈的不会跳舞,所以那样子真是难看极了,可我从来不带菲芘或别的孩子在公共场所跳舞。我们只是在家里跳着玩儿。不过话说回来,她毕竟与别的孩子不同,因为她会跳舞。不管你怎么跳她都跟得上。 我是说位只要把她搂得紧紧的,那样一来不管你的腿比她长多少,也就不碍事了。她会紧跟着你。你可以转身,可以跳些粗俗的花步,甚至还可以跳会儿摇摆舞,她始终紧跟着你。你甚至还可以跳探戈呢,老天爷。 我们跳了约莫四个曲子。在每个曲子的间歇时间,她的样子好笑得要命。她摆好了跳舞的姿势。 她甚至连话都不说。你得跟她一起摆好姿势等乐队再一次开始演奏。我见了差点儿笑死。可你还不准笑哩。 嗯,我们跳了约莫四个曲子,随后我把收音机关了。老菲芘一下跳回床上,钻进了被窝。“我进步了些,是不是?”她问我。 “怎么进步的?”我说。我又挨着她在床上坐下了。我有点儿喘不过气来。我抽烟抽得他妈的太凶了,呼吸短得要命。她却连气都没喘一下。 “你摸摸我的额角看,”她突然说。 “干吗?” “摸摸看。光是摸一摸。” 我摸了一下,却什么也没感觉到。 “是不是烧得厉害?”她说。 “不,你觉得烧吗?” “是的——是我有意搞出来的。再摸摸看。” 我又摸了一下,仍没感觉到什么,可我说:“这回好了,我觉得有点儿烧了。”我可不愿意她产生他妈的自卑感。 她点点头。“我可以搞得烧到比体温表还高。” “体温表。谁说的?” “是爱丽丝.霍尔姆保教我的。你只要夹紧两腿,屏住呼吸,想一些非常非常热的东西。一个电炉什么的。随后你整个脑门就会热得把人的手烧掉。” 我差点儿笑死。我立刻把我的手从她脑门上缩回,象是遇到什么可怕的危险似的。“谢谢你警告了我,”我说。 “哦,我不会把你的手烧掉的。我不等它热得太厉害,就会止住——嘘!”说着,她闪电似的一下子从床上坐了起来。 她这么一来,可吓得我命都没了。“怎么啦?” 我说。 “前门!”她用清晰的耳语说。“他们回来啦!” 我一下子跳起来,奔过去把台灯关了。随后我把香烟在鞋底上擦灭,放到衣袋里藏好。随后我一个劲儿扇动空气,想让烟散开——我真不应该抽烟,我的天。随后我抓起自己的鞋子,躲进了壁橱,把门关上。嘿,我的心都快从我嘴里跳出来了。 我听见我母亲走进房来。 “菲芘!”她说。“哟,别来这一套啦。我早看见灯光了,好小姐。” “哈罗!”我听见菲芘说。“我睡不着。你们玩得痛快吗?” “痛快极了,”我母亲说,可你听得出她这话是言不由衷。她每次出去,总不能尽兴。“我问你,你怎么还不睡觉?房间里暖和不暖和?” “暖和倒暖和,我就是睡不着。” “菲芘,你是不是在房里抽烟了?老实告诉我,劳您驾,好小姐。” “什么?”老菲芘说。 “要我再说一遍?” “我只点了一秒钟。我只抽了一口烟。随后把烟从窗口扔出去了。” “为什么,请问?” “我睡不着。” “我不喜欢你这样,菲芘。我一点儿也不喜欢,”我母亲说。“你不再要条毯子吗?” “不要了,谢谢。祝您晚上好!”老菲芘说。 她是想尽快把她打发走,你听得出来。 “那电影好看吗?”我母亲说。 “好看极啦。除了爱丽丝的妈妈。她不住地弯过腰来,问她感冒好点儿没有,在整个放映期间简直没有停过。后来我们乘出租汽车回家了。” “让我来摸摸你的额角看。” “我没有感染到什么。她根本没病。毛病就在她妈妈身上。” “呃,快睡吧。晚饭怎么样?” “糟糕透啦。” “什么糟糕不糟糕的,你没听见你爸爸怎么教你用文雅的字眼儿吗?有什么地方糟糕?你吃的是极好的羊排。我都把莱克辛登路走遍啦,就是为了——”“羊排倒挺不错,可查丽娜不管往桌上放什么东西,总是冲着我呼气。她也冲着所有的食物呼气。她冲着一切的一切呼气。” “呃,快睡吧。吻妈妈一下。你祷告了没有?” “我是在浴室里祷告的。晚上好!” “晚上好。现在快给我睡昭。我的头疼得都快裂开来啦,”我母亲说。她常常头疼。一点不假。 “吃几颗阿斯匹林吧,”老菲芘说。“霍尔顿是在星期三回家,对不对?” “据我所知是这样。快躺下去。再下去一点儿。” 我听见我母亲走出房间,带上了门。我等了一两分钟。跟着我就出了壁橱。我刚一出来;就跟老菲芘撞了个满怀,因为房里漆黑一团,她已从床上起来,想过来告诉我。“我碰疼你了没有?”我说。现在得悄没声儿说话了,因为他们两个都在家。“我得马上就走,”我说。我摸着黑找到了床沿,一屁股坐了下去,开始穿起鞋子来。我心里很紧张。我承认这一点。 “这会儿别走,”菲芘小声说。“等他们睡着了再说!” “不。这会儿就走。现在是最好的时刻,”我说。“她正在浴室里,爸爸在收听新闻什么的。观在是最好的时刻。”我连鞋带都系不上了,我真是他妈的紧张得要命。倒不是万一他们发现我在家,就会把我杀了什么的,不过反正是件很不愉快的事。“你他妈的在哪儿呢?”我跟老菲芘说。房间里那么黑,我一点也看不见她。 “在这儿。”她就站在我身边。我却一点也看不见她。 “我的两只混帐手提箱还在车站上呢,”我说。 “听着。你身边有钱没有,菲芘?我简直成了个穷光蛋啦。” “只有过圣诞节的钱。买礼物什么的,我可什么也不曾买哩。” “哦。”我不愿拿她过圣诞节的钱。 “你要用吗?”她问。 “我不想用你过圣诞节的钱。” “我可以借你一点儿,”她说。接着我听见她向DB的书桌那儿走去,打开了千百万只抽屉,在里面摸索着。房间里黑得要命,真是伸手不见五指。“你要是离家出走,就看不见我演那场戏了,”她说,说的时候,声音有点儿异样。 “不,我看得见。我不会在你演戏之前走的。 你以为我会不看你演的戏?”我说“我大概在安多里尼先生家里住到星期二晚上。随后我就回家。我要是有机会,就打电话给你。” “钱在这儿,”老菲芘说。她想把钱给我,可是找不到我的手。 “在哪儿?” 她把钱放在我手里了。 “嗨,我不要那么多,”我说。“只要给我两块钱就够了。不跟你开玩笑——拿去。”我想把钱还给他,可她不肯收。 “你全都拿去好了。你以后可以还我。看戏的时候给我带来好了。” “有多少,老天爷?” “八块八毛五。六毛五。我花掉了一些。” 一霎时,我哭了起来。我实在是情不自禁。我尽量不哭出声,可我的确哭了。我一哭,可把老菲芘吓坏了,她走过来想劝住我,可你只要一哭开,就没法看在区区一毛钱份上止住。我哭的时候仍坐在床沿上,她伸过一只胳膊来搂住我的脖子,我也伸出一只胳膊搂住她,可我依旧哭了好久,没法止住。我觉得自己哽咽得都快憋死了。嘿,我把可怜的老菲芘吓坏了。那扇混帐窗子正开着,我感觉得出她正在哆嗦,因为她身上只穿着一套睡衣裤。我想叫她回到床上去,可她不肯。最后我终于止住了。不过的的确确费了我很大很大工夫。接着我扣好大衣上的钮扣。我告诉她说我会跟她保持联系的。她对我说,要是我愿意的话,可以跟她一起睡,可我说不啦,我还是走的好,安多里尼先生正等着我哩。随后我从大衣袋里掏出我那顶猎人帽送给她。她喜爱这一类混帐帽子。她不肯接受,可我让她收下了。我敢打赌她准是戴着这顶帽子睡觉的。她的确喜爱这一类帽子。随后我又告诉她说,我一有机会就打电话给她,说完我就走了出来。 不知什么原因,从屋里出来要比进去他妈的容易多了。主要是,我已经不怕他们发现我了。我真的不怕了。我心想,他们要是发现,就发现吧。说起来,我还真有点儿希望他们发现呢。 我一直走下楼去,没乘电梯。我走的是后楼梯,一路上绊着了总有一千万只垃圾桶,差点儿把我的脖子都摔断了,可我终于走了出来。那个开电梯的连看都没看见我。他也许仍旧以为我在楼上狄克斯坦家里呢。 |
《麦田里的守望者》第22节 我回来的时候,她倒是把枕头从头上拿掉了——我知道她会的——可她尽管仰卧着,却依旧不肯拿眼看我。等我走到床边坐下的时候,她竟把她的混帐脸儿转到另一边去了。她真跟我他妈的绝交了。就象潘西击剑队那样对待我,在我把所有那些混帐圆头剑丢在地铁上以后。 “老海士尔.威塞菲尔怎样啦?”我说。“你写了什么关于她的新故事没有?你上次寄给我的那个就放在我的手提箱里。手提箱寄存在车站里。那故事写的挺不错。” “爸爸会要你的命。” 嘿,她有了什么念头,真是念念不忘。 “不,他不会的。他至多再痛骂我一顿,然后把我送到那个混帐的军事学校里去。他至多这样对付我。可是首先,我甚至都不会在家。我早就到外地去了。我会到——我大概到科罗拉多的农场上去了。” “别让我笑你了。你连马都不会骑。” “谁不会?我当然会骑。我确实会骑。他们在约莫两分钟之内就可以把你教会,”我说。“别去揭它了。”她还在搞她胳膊上的胶布。“谁给你理的发?”我问她。我刚注意到她理的头发式样混帐极了。短得要命。 “不要你管,”她说。她有时候很能怄人。她的确很能怄人。“我揣摩你又是哪门功课都不及格,”她说——非常怄人。说起来还真有点儿好笑。她有时候说起话来很象个混帐教师,而她还只是个很小的孩子哩。 “不,不是的,”我说。“我的英文及格了。” 接着,我一时高兴,就用手在她的屁股上戳了一下。她侧身躺着,正好把屁股撅得老高。她的屁股还小得很哩。我戳的并不重,可她想要打我的手,只是没打着。 接着她突然说:“哦,你干吗要这样呢?”她是说我怎么又给开除了。她这么一说,又让我心里难过起来。 “哦,天哪,菲芘,别问我了。人人都问我这问题,真让我烦死啦,”我说。“有一百万个原因。这是个最最糟糕的学校,里面全是伪君子。还有卑鄙的家伙。你这一辈子再也没见过那么多卑鄙的家伙。比方说,你要是跟几个人在谁的房间里聊天,要是又有别的什么人要进来,而来的又是个傻里傻气的、王八样的家伙,那就谁也不会给他开门。人人都把自己的房门锁起来,不让别人进来。 他们还有他妈的那种混帐的秘密团体,我自己也是胆子太小,不敢不加入。有个王八样的讨人厌的家伙,名叫罗伯特.阿克莱的,很想加入。他一直想加入,可他们不让。只是因为他象个王八,讨人厌。 我甚至都不想谈它。那真是个糟糕透顶的学校。你相信我的话好了。” 老菲芘一声不响,可她在仔细听。我一看她的后脑勺就知道她是在仔细听。只要你跟她说些什么,她总是仔细听着。好笑的是,有一半时间她都懂得你他妈的在说些什么。她的确懂得。 我继续谈老潘西里的事。我不知怎的兴致上来了。 “教职员里虽有那么一两个好教师,可连他们也都是假模假式的伪君子,”我说。“就拿那个老家伙斯宾塞先生说吧。他太大者请你喝热巧克力什么的,他们为人的确挺不错。可他上历史课的时候,只要校长老绥摩进来在教室后面一坐下,你再瞧瞧他的那副模样儿。老绥摩总是在上课的时候进来,在教室后面坐那么半个小时左右。他大概算是微行察访什么的。过了一会儿,他就会坐在那儿打断者斯宾塞的话,说一些粗俗的笑话。老斯宾塞简直连命都不要了,马上露出满面笑容,吃吃地笑个不停,就好象绥摩是个混帐王子什么的。” “别老是咒骂啦。” “你见了准会呕出来,我发誓你一定会,”我说。“还有,在“返校日”那天。他们有那么个日子,叫‘返校日’,那天所有在一七七六年左右打潘西毕业出去的傻瓜蛋全都回到学校来了,在学校里到处走,还带着自己的老婆孩子什么的。可惜你没看见那个约莫五十岁的老家伙。你猜他干了什么,他一径来到我们房间里敲我们的门,问我们是不是能让他用一下浴室。浴室是在走廊的尽头——我真他妈的不知道他干吗要来问我们。你知道他说了些什么?他说他想看看他自己名字的缩写是不是还在一扇厕所门上。他约莫在九十年前把他妈的那个混账傻名字的缩写刻在一扇厕所门上,现在他想看看那缩写是不是还在那儿。因此我跟我的同房间的那位一起陪着他走到浴室里,他就在一扇扇厕所门上找他名字的缩写,我们不得不站在那儿陪着他。在整个时间里他还滔滔不绝地跟我们讲着话,告诉我们说在潘西念书的那段时间怎样是他一辈子中最快乐的日子,他还给我们许许多多有关未来的忠告。嘿,他真让我心里烦极了!我倒不是说他是个坏人——他不是坏人。可是不一定是坏人才能让人心烦——你可以是个好人,却同时让人心烦。要人心烦很容易,你只要在哪扇门上找自己名字的缩写,同时给人许许多多假模假式的忠告——你只要这样做就成。我不知道。说不定他要不是那么呼噜呼噜直喘气,情形也许会好些。他刚走上楼梯,累得呼噜呼噜直喘气,他一边在门上找自己名字的缩写,一边直喘气,鼻孔那么一张一合的十分可笑,一边却还要跟我和斯特拉德莱塔讲话,要我们在潘西学到尽可能多的东西。天哪,菲芘!我解释不清楚。我就是不喜欢在潘西发生的一切。我解释不清楚。” 老菲芘这时说了句什么话,可我听不清。她把一个嘴角整个儿压在枕头上,所以我听不清她说的话。 “什么?”我说。“把你的嘴拿开。你这样把嘴压在被头上,我听不清你说的话。” “你不喜欢正在发生的任何事情。” 她这么一说,我心里不由得更烦了。 “我喜欢。我喜欢。我当然喜欢。别说这种话。你干吗要说这种话呢?” “因为你不喜欢。你不喜欢任何学校。你不喜欢千百万样东西。你不喜欢。” “我喜欢!你错就错在这里——你完完全全错在这里!你他妈的为什么非要说这种话不可?”我说。嘿,她真让我心里烦极了。 “因为你不喜欢,”她说。“说一样东西让我听听。” “说一样东西?一样我喜欢的东西?”我说。 “好吧。” 问题是,我没法集中思想。有时候简直很难集中思想。 “一样我非常喜欢的东西,你是说?”我问她。 可她没回答我。她躺在床的另一边,斜着眼看我。她离开我总有那么一千英里。“喂,回答我,”我说。“是一样我非常喜欢的东西呢,还光是我喜欢的东西?” “你非常喜欢的。” “好吧,”我说。不过问题是,我没法集中思想。我能想起的只是那两个拿着破篮子到处募捐的修女。尤其是戴着铁边眼镜的那个。还有我在爱尔克敦.希尔斯念书时认识的那个学生。爱尔克敦.希尔斯的那个学生名叫詹姆士.凯瑟尔,他说了另外一个十分自高自大的、名叫菲尔.斯戴比尔的学生一句不好听的话,却不肯收回他的话。詹姆士.凯瑟尔说他这人太自高自大,给斯戴比尔的一个混帐朋友听见了,就到斯戴比尔跟前去搬弄是非。于是斯戴比尔带了另外六个下流的杂种,走进詹姆士.凯瑟尔的房间,锁上那扇混帐房门,想叫他收回他自己所说的话,可他不肯收回。因此他们跟他动起手来。我甚至都不愿告诉你他们怎么对待他的——说出来实在太恶心了——可他依旧不肯收回他的话,那个老詹姆士.凯瑟尔。可惜你没见过他这个人,他长得又瘦又小,十分衰弱,手腕就跟笔管那么细。最后,他不但不肯收回他的话,反而打窗口跳出去了。我正在洗淋浴什么的,连我也听见他摔在外面地上的声音。可我还以为是什么东西掉在窗外了,一架收音机或者一张书桌什么的,没想到是人。接着我听见大伙儿全都涌进走廊奔下楼梯,因此我穿好浴衣也奔下楼去,看见老詹姆士.凯瑟尔直挺挺地躺在石级上面。他已经死了,到处都是牙齿和血,没有一个人甚至敢走近他。他身上还穿着我借给他的那件窄领运动衫。那些到他房间里迫害他的家伙只是绘开除出学校。他们甚至没进监牢。 我当时能想到的就是这一些。那两个跟我一块儿吃早饭的修女,还有那个我在爱尔克敦.希尔斯念书时认识的学生詹姆士.凯瑟尔。好笑的是,我跟詹姆士.凯瑟尔甚至都不熟,我老实告诉你说。 他是那种极沉默的人。他跟我一起上数学课,可他坐在教室的另一头,平时从来不站起来背书,或者到黑板上去做习题。学校里有些人简直从来不站起来背书或者到黑板上去做习题。我想我跟他唯一的一次谈话,就是他来向我借那件窄领运动衫。他向我开口的时候,我吃惊得差点儿倒在地板上死了。 我记得我当时正在盥洗室里刷牙,他过来向我开口了。他说他的堂兄要来找他,开汽车带他出去。我甚至都不知道他知道我有一件窄领运动衫。我只知道点名时候他的名字就在我前面。凯伯尔,罗;凯伯尔,威;凯瑟尔;考尔菲德一—我还记得很清楚。我老实跟你说,我当时差点儿没肯把我的运动衫借给他。原因是我跟他不太熟。 “什么?”我跟老菲芘说。她跟我说了些什么,可我没听清楚。 “你连一样东西都想不出来。” “嗯,我想得出来。嗯,我想得出来。” “呃,那你说出来。” “我喜欢艾里,”我说。“我也喜欢我现在所做的事。跟你一起坐在这儿,聊聊天,想着一些玩艺儿——”“艾里已经死啦——你老这么说的!要是一个人死了,进了天堂,那就很难说——”“我知道他已经死啦!你以为我连这个也不知道?可我依旧可以喜欢他,对不对?不可能因为一个人死了,你就从此不再喜欢他,老天爷——尤其是那人比你认识的那些活人要好一千倍。” 老菲芘什么话也没说。她要是想不起有什么好说的,就他妈的一句话也不说。 “不管怎样,我喜欢现在这样,”我说。“我是说就象现在这样。跟你坐在一块儿,聊聊天,逗着——”“这不是什么真正的东西1”“这是真正的东西!当然是的!他妈的为什么不是?人们就是不把真正的东西当东西看待。我他妈的别这都腻烦透啦。” “别咒骂啦。好吧,再说些别的。说说你将来喜欢当个什么。喜欢当一个科学家呢,还是一个律师什么的。” “我当不了科学家。我不懂科学。” “呃,当个律师———跟爸爸一样。” “律师倒是不错,我揣摩——可是不合我的胃口,”我说。“我是说他们要是老出去搭救受冤枉的人的性命,那倒是不错,可你一当了律师,就不干那样的事了。你只是挣许许多多钱,打高尔夫球,打桥牌,买汽车,喝马提尼酒,摆臭架子。再说,即便你真的出去救人性命了,你怎么知道这样做到底是因为你真的要救人性命呢,还是因为你真正的动机是想当一个红律师,只等审判一结束,那些记者什么的就会全向你涌来,人人在法庭上拍你的背,向你道贸,就象那些下流电影里演出的那样?你怎么知道自己不是个伪君子?问题是,你不知道。” 我说的那些话老菲芘到底听懂了没有,我不敢十分肯定。我是说她毕竟还是个小孩子。不过她至少在好好听着。只要对方至少在好好听着,那就不错了。 “爸爸会要你的命。他会要你的命,”她说。 可我没在听她说话。我在想一些别的事一——一些异想天开的事。“你知道我将来喜欢当什么吗?” 我说。“你知道我将来喜欢当什么吗?我是说将来要是能他妈的让我自由选择的话?” “什么?别咒骂啦。” “你可知道那首歌吗,‘你要是在麦田里捉到了我’?我将来喜欢——”“是‘你要是在麦因里遇到了我’!”老菲芘说。“是一首诗。罗伯特.彭斯写的。” “我知道那是罗伯特.彭斯写的一首涛。” 她说的对。那的确是“你要是在麦田里遇到了我”。可我当时并不知道。 “我还以为是‘你要是在麦田里捉到了我’呢,”我说。“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我知道这有点异想天开,可我真正喜欢干的就是这个。我知道这不象话。” 老菲芘有好一会儿没吭声。后来她开口了,可她只说了句:“爸爸会要你的命。” “他要我的命就让他要好了,我才他妈的不在乎呢,”我说着,就从床上起来,因为我想打个电话给我的老师安多里尼先生,他是我在爱尔克敦.希尔斯时候的英文教师,现在已经离开了爱尔克敦.希尔斯,住在纽约,在纽约大学教英文。“我要去打个电话,”我对菲芘说,“马上就回来。你可别睡着。”我不愿意她在我去客厅的时候睡着。 我知道她不会,可我还是叮嘱了一番,好更放心些。 我正朝着门边走去,忽听得老菲芘喊了声“霍尔顿!”我马上转过身去。 她直挺挺地躺在床上,看去漂亮极了。“我正在跟那个叫菲丽丝.玛格里斯的姑娘学打嗝儿,”她说。“听着。” 我仔细听着,好象听见了什么,可是听不出什么名堂来。“好,”我说。接着我出去到客厅里,打了个电话给我的老师安多里尼先生。 |
《麦田里的守望者》第21节 我这几年来最好的运气,就是在我回家的时候平时那个值夜班开电梯的彼得恰好不在。一个我从未见过的新手在开电梯,所以我揣摩我要是不撞见我父母,或许可以跟老菲菇见一面再溜出去,不至于有人知道我回家来过。这真是个好得了不得的运气。更幸运的是,这个新来的家伙有点儿傻里傻气。我用一种非常随便的声音告诉他说,我要上狄克斯坦家去。狄克斯坦家跟我们住同一层楼。我这时已脱掉那顶猎人帽,不让自己有任何形迹可疑的地方。我装作非常匆忙的样子走进电梯。 他已把电梯的门关上了,准备送我上去,接着他忽然转过身来对我说:“他们不在家。他们在十四层楼参加舞会。” “没关系,”我说。“我可以等他们会儿。我是他们的侄儿。” 他带着怀疑的、傻里傻气的神气望了我一眼。 “你最好到休息室等去,朋友,”他说。 “很好——那很好,”我说。“可我的一条腿有毛病。我得让它保持某种固定的姿势。我想我最好还是坐在他们房门口的椅子上等去。” 他不知道我他妈的在说些什么,所以只是“哦”了一声,就送我上楼。那倒挺不错,嘿。而且也挺好笑。你只要说些谁也听不懂的话,他们就会俯首听命,耍他们干什么他们就干什么。 我在我们那层楼走出电梯——一瘸一拐地活象个跛子——开始向狄克斯坦家的方向走去。等到我听见电梯的门一关上,我就转身向我们家的方向走去。我干得很不错。我甚至连一点酒意都没有了。 接着我取出房门钥匙,悄悄把门开了,轻得一点声音都没有,随后我非常非常小心地走进房间,又把门关了。我真应该去当小偷才是。 门厅里自然黑得要命,我也自然没法开灯。我得非常小心,免得碰着什么东西,发出响声来。我确实知道自己已经到家了。我们的门厅有种奇怪的气味,跟任何别的地方都不一样。我不知道是股他妈的什么气味。既不是花的气味,也不是香水的气昧——我真不知道是股他妈的什么气味——可我确实知道自己已经到家了。我脱掉大衣,想挂在门厅的壁橱里,可壁橱里全是衣架,一开橱门就卡塔卡嗒响个不停,吓得我都不敢往里挂衣服了。接着我就慢慢地向老菲芘的房间走去,走得极慢极慢。我知道那个女佣人听不见我的声音,因为她只有一个耳鼓。她的哥哥在她小时候拿了根稻草一直戳到她耳朵里边,她有一次告诉我说。她简直是个聋子。 可是我的父母,尤其是我母亲,耳朵尖得就象只混帐猎狗。因此我经过他们房门的时候,走得非常非常轻。我甚至都屏住了呼吸,老天爷。你可以拿把椅子砸在我父亲的脑袋上,他都不会醒来,可我母亲就不一样,你哪怕在西伯利亚咳嗽一声,她都听得见你的声音。她的神精衰弱得要命。整个晚上她有一半时间起来抽烟。 最后,过了那么一个钟头以后,我终于走到了老菲芘的房间。可她不在。我把这事给忘了。我忘了在DB到好莱坞或者什么别的地方去的时候,菲芘总是睡在他的房间里。她喜欢这房间,因为家里就数这房间最大。还因为房间里有一张疯子用的特大书桌,是DB向费拉特费亚的某个酒鬼太太买来的,还有那张其大无比的床,总有十英里长十英里宽。我不知道这张床他是从哪里买来的。不管怎样,老菲芘就喜欢趁DB不在家的时候睡在他的房间里,他也让她睡。你真该瞧瞧她在那张混账书桌上做功课时的情景。那书桌简直就跟那张床一样大。她做功课的时候你简直连看都看不见她。可她就是喜欢这类玩艺儿。她不喜欢自己的房间,因为那房间太小,她说。她说她喜欢铺张。我听了差点儿笑死。老菲芘有什么可铺张的?什么也没有。 嗯,我就这样轻手轻脚走进DB的房间,开亮了书桌上的灯。老菲芘甚至都没醒。灯亮后,我还看了她一会儿。她躺在床上睡得挺香,她的脸侧向枕头的一边。她的嘴还张的挺大。说来好笑。那些成年人要是睡着了把嘴张得挺大,那简直难看极了,可孩子就不一样。孩子张大了嘴睡,看上去仍挺不错。他们甚至可以把口水流一枕头,可他们的样儿看上去仍挺不错。 我在房间里绕了一圈,走得极轻极轻,观看房里的一切。我的心情改变了,心里觉得挺舒服。我甚至都不再怕自己会染上肺炎什么的了。我只觉得心里挺好过。老菲芘的衣服搁在紧靠着床的一把椅子上。她是个挺爱干净的孩子。我是说她并不跟别的孩子一样把自己的东西到处乱扔。她不是那种邋遢鬼。她穿的那套黄褐色衣服是我母亲给她在加拿大买的,她就把上装挂在椅背上。她的衬衫什么的全都放在椅子上。她的鞋子和袜子都放在地板上,就在椅子底下,整整齐齐地并排放在一起。这双鞋我过去从未见过,是一双崭新的深褐色鹿皮鞋,就跟我自己穿的这双一样,跟我母亲在加拿大给她买的那套衣服配在一起,真是漂亮极了。我母亲把她打扮得很漂亮,一点不假。我母亲对某些东四很有鉴赏能力。她买冰鞋之类的玩艺儿不成,可是在衣饰方面,她真是个行家。我是说菲芘身上穿的衣服老是能让你吐舌。拿一般的小孩子来说,尽管他们的父母非常有钱,他们身上的衣服却往往难看得没法形容。我真希望你能看见老菲芘穿着我母亲在加拿大给她买的那套衣服时的样子。我不骗你。 我坐在老DB的书桌上,看了看桌上的那些玩艺儿。它们多半是菲芘的学习用具。极大部分是书。最上面的一本叫做《算术真好玩!》我打开头一页一看,只见老菲芘在上面写着:菲芘.威塞菲尔.考尔菲德4B——1我见了差点儿笑死。她中间的那个名字本来叫约瑟芬,老天爷,并不是威塞菲尔。可她不喜欢那名字。我每次看见她,总见她给自己找了个新的名字。 算术书下面是地理书,地理书下面是拼法书。 她的拼法好极了。她的每门功课都极好,可她的拼法特别好。在拼法书下面是一大堆笔记本。她总有五千本笔记本。你再也没有见过一个小孩子会有那么多笔记本。我把最上面的那本打开一看,只见头一页上写着:贝妮丝,请你在休息时候来找我,我有一些极重要、极重要的话要跟你说那一页上就写着这些。上写着:阿拉斯加东南部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罐头厂? 因为那儿有那么多的萨门鱼。 那儿怎么会有宝贵的森林? 因为那儿的气候合适。 为了改善阿拉斯加的爱斯基摩人的生活,我们政府做了些什么? 好好查一下应付明天的功课!!! 菲芘.威塞菲尔.考尔菲德菲芘.威塞菲尔.考尔菲德菲芘.威塞菲尔.考尔菲德菲芘.威.考尔菲德菲芘.威塞菲尔.考尔菲德女士请你传给舍丽舍丽你说你是人马星座可是你唯一的金牛星座在你到我家来的时候给你送冰鞋来了我就坐在DB的书桌上把那本笔记本全看完了。我没费多大功夫,再说我也爱看这类玩艺儿——孩子的笔记本,不管是菲芘的还是别的孩子的——我可以整天整夜地看下去。孩子的笔记本我真是百看不厌。随后我又点了一支烟——这是我最后一支烟了。那一天我约莫抽了整整三条烟。最后我把她叫醒了。我是说我不能就在那书桌上坐那么一辈子,再说我也害怕我父母会突然撞进来,我至少要在他们进来之前跟她说声哈罗。因此我把她叫醒了。 她很警醒。我是说你用不着向她大声嚷嚷什么的。你简直只要往她床上一坐,说声:“醒来吧,菲芘,”她就醒来了。 “霍尔顿,”她立刻说,她还用两臂搂住我的脖子。她十分热情。我是说就她那么个年龄的孩子来说,算是热情的了。有时候她简直是太热情了。 我吻了她一下,她就说:“你什么时候回家的?” 她见了我真是高兴得要命。你看得出来。 “别说得这么响。你好吗?” “我挺好。你收到了我的信没有?我给你写了封五页的——”“不错——别这么响。谢谢。” 她给我写了封信。我却来不及回复她。信里谈的全是她要在学校里演戏的事。她叫我别在星期五那天跟人订约会,好让我去看她演出。 “你的戏怎样了?”我问她。“你说那戏叫什么名字来着?” “《给美国人演出的一场圣诞节好戏》。那剧本真是糟透了,可我演班纳迪克特.阿诺德。我演的简直是最重要的角色,”她说。嘿,她可不是完全清醒了。她跟你谈这类玩艺儿的时候总是十分兴奋。“戏开始的时候,我已经快死了。那鬼魂在圣诞前夕进来问我心里是不是觉得惭傀。你知道。为了我出卖自己的国家什么的。你来不来看?”她都直挺挺地坐在床上了。“我写信给你就是为了这个。 你来不来?” “我当然来。我一定来。” “爸爸不能来。他要乘飞机到加利福尼亚去,”她说。嘿,她可不是完全清醒了。她只要两秒钟工夫就能完全清醒过来。她坐在——也可以说是跪在——床上,握住了我一只手。“听着。母亲说你要在星期三才回家。”她说。“她说的是星期三。” “我提前离校了。别说得这么响。你该把每个人都吵醒啦。” “现在几点钟啦?他们要到很晚才回来,母亲说的。他们到康涅狄格州的诺沃克参加舞会去了,”老菲芘说。“猜猜我今天中午干了什么啦!看了什么电影!猜猜看!” “我不知道——听着。他们可曾说他们打算在什么时候——”“《大夫》,”老菲芘说。“这是里斯特基金会放映的特别电影。他们只放映一天——只是今天一天。讲的是肯塔基州的一个大夫,在一个不能走路的瘸子的脸上盖了条毯子什么的。后来他们就把他关进了监牢。那电影真是好极了。” “听我一秒钟。他们可曾说他们打算在什么时候——”“他很替那孩子难受,那个大夫。就是为了这个缘故,他才在她脸上盖了条毯子,把她闷死。后来他们把他关进了监牢,判了他无期徒刑,可那个被他闷死的孩子者来看他,为他所做的事向他道谢。他原是出于好心才杀人的。不过他知道自己应该坐牢。因为一个当大夫的没有资格夺走上帝创造的东西。是我同班的一个同学的母亲带我们去看这电影的。她叫爱丽丝.霍尔姆保,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整个班上就她一个人——”“等一秒钟,好不好?”我说。“我要问你一句话。他们可曾说过他们打算在什么时候回来?” “没有,不过要在很晚才回来。爸爸把汽车开走了,说这样可以用不着为火车的班次担心。我们这会儿在汽车里装了收音机啦!只是母亲说汽车在路上行驶的时候,谁也没法听收音机。” 我开始放下心来。我是说我终于不再担心他们会在家里撞见我什么的。我已经打定主意。万一真被他们撞见,那就撞见好了。 你真应该看见老菲芘当时的样儿。她穿着那套蓝色睡衣裤,衣领上还绣着红色大象。她是个大象迷,“那么说来这电影挺不错,是不是?”我说。 “好极了,只是爱丽丝感冒了,她母亲老问她身上好不好过。就在电影演到一半的时候。每次总是演到节骨眼上,她母亲就弯过腰来伏在她身上,问她好过不好过。真让我受不了。” 接着我把那唱片的事告诉了她。“听着,我给你买了张唱片,”我对她说。“只是我在回家的路上把它跌碎了。”我把那些碎片从我的大衣袋里拿出来给她看。“我喝醉啦,”我说。 “把碎片给我,”她说。“我在收集碎唱片呢。”她就从我手里接过那些碎片,放进床头柜的抽屉里。她真是讨人喜欢。 “DB回家来过圣诞节吗?”我问她。 “他也许来,也许不来,母亲说。得看当时的情形决定。他也许得呆在好莱坞写一个关于安纳波利斯的电影剧本。” “安纳波利斯,老天爷!” “写的是个恋爱故事什么的。猜猜看,这个电影将由谁主演?哪一个电影明星?猜猜看!” “我对这不感兴趣。安纳波利斯,老天爷。 DB对安纳波利斯知道些什么,老天爷?那跟他要写的故事又有什么关系?”我说。嘿,那玩艺儿真让我发疯。那个混帐好莱坞。“你的胳膊怎么啦?” 我问她。我注意到她的一个胳膊肘上贴着一大块胶布。我之所以注意到,是因为她的睡衣没有袖子。 “我班上那个叫寇铁斯.温特劳伯的男孩子在我走下公园楼梯的时候推了我一把,”她说。“你要看看吗?”她开始撕起胳膊上的那块混帐胶布来。 “别去撕它。他干吗要推你?” “我不知道。我揣摩他恨我,”老菲芘说。 “我跟另外一个叫西尔玛.阿特伯雷的姑娘在他的皮上衣上涂满了墨水什么的。” “那可不好。你这是怎么啦——成了个小孩子啦,老天爷?” “不,可每次我到公园里,我走到哪儿他总是跟到哪儿。他老是跟着我。他真让我受不了。” “也许他喜欢你。你不能因此就把墨水什么的——”“我不要他喜欢我,”她说。接着她开始用一种异样的目光瞅着我。“霍尔顿,”她说,“你怎么不等到星期三就回家了?” “什么?” 嘿,你得时刻留心她。你要是不把她看成机灵鬼,那你准是个疯子。 “你怎么不等到星期三就回家了?”她问我。 “你不要是给开除了吧,是不是呢?” “我刚才已经跟你说啦。学校提前放假,他们让全体——”“你真的给开除了!真的!”老菲芘说着,还在我的腿上打了一拳。她只要一时高兴,就会拿拳头打人。“你真的给开除了!哦,霍尔顿!”她用一只手捂住了嘴。她的感情非常容易激动,我可以对天发誓。 “谁说我给开除了?谁也没说我——”“你真的给开除了。真的,”她说。接着又打了我一拳。你要是认为这一拳打着不疼,那你准是疯子。“爸爸会要你的命!”她说着,就啪的一下子合扑着躺在床上,还把那个混帐枕头盖在头上。 她常常爱这样做。有时候,她确确实实是个疯子。 “别闹啦,喂,”我说。“谁也不会要我的命。 谁也不会——好啦,菲芘,把那混帐玩艺儿打你头上拿掉。谁也不会要我的命。” 可她不肯把枕头拿掉。你没法让她做一件她自己不愿做的事。她只是口口声声说:“爸爸会要你的命。”她头上盖了那么个混帐枕头,你简直听不出她说的什么。 “谁也不会要我的命。你好好想想吧。尤其是,我就要走了。我也许先在农场之类的地方找个工作。我认识个家伙,他爷爷在科罗拉多有一个农场。我也许就在那儿找个工作,”我说。“我要是真的走,那我走了以后会跟你们联系的。好啦。把那玩艺儿打你头上拿掉。好啦,嗨,菲芘。劳驾啦。 劳驾啦,成不成?” 可她怎么也不肯拿掉。我想把枕头拉掉,可她的劲儿大得要命。你简直没法跟她打架。嘿,她要是想把一个枕头盖在头上,那她死也不肯松手。 “菲芘,劳驾啦。好啦,松手吧,”我不住地说。 “好啦,嗨……嗨,威塞菲尔。松手吧。” 她怎么也不肯松手。有时候她简直不可理喻。 最后,我起身出去到客厅里;从桌上的烟盒里拿了些香烟放进我的衣袋。我的烟一支也不剩了。 |
《麦田里的守望者》第20节 我坐在那儿越喝越醉,等着老提娜和琴妮出来表演节目,可她们不在。一个梳着波浪式头发,样子象搞同性爱的家伙出来弹钢琴,接着是一个叫凡伦西姬的新来姑娘出来唱歌。她唱得并不好,可是比老提娜和琴妮要好些,至少她唱的都是好歌曲。 钢琴就放在我坐的酒柜旁边,老凡伦西姬简直就站在我身旁。我不断跟她做媚眼,可她假装连看都没看见我。在乎时我大概不会这么做,可我当时已喝得非常醉了。她唱完歌,马上就走出房间,我甚至都来不及邀请她跟我一块儿喝一杯,所以我只好把侍者头儿叫来。我叫他去问问凡伦西姬,是不是愿意来跟我一块儿喝一杯。他答应了,可他大概连信都不会给她捎去。这些家伙是从来不给人捎口信的。 嘿,我在那个混帐酒吧间里一直坐到一点钟光景,醉得很厉害。我连前面是什么都看不清楚了。 不过有件事我很注意,我小心得要命,一点没让自己发酒疯什么的。我不愿引起任何人的注意,让人问起我的年纪。可是,嘿,我连前面是什么都看不清楚了。我只要真正喝醉了酒,就会重新幻想起自己心窝里中了颗子弹的傻事来。酒吧间里就我一个人心窝里中了颗子弹。我不住伸手到上装里面,捂着肚皮,不让血流得满地都是,我不愿意让人知道我已受了伤。我在努力掩饰,不让人知道我是个受了伤的婊子养的。最后我忽然灵机一动,想打个电话给琴,看看她是不是回家了。因此我付了帐,走出酒吧间去打电话。我老是伸手到上装里边,不让血流出来。嘿,我真是醉啦。 可我一走进电话间,就没有心情打电话给琴。 我实在醉得太厉害了,我揣摩。因此我只是给老萨丽.海斯打了个电话。 我得拨那么二十次才拨对号码。嘿,我的眼睛真是瞎啦。 “哈罗,”有人来接混帐电话的时候我就这样说。我几乎是在大声呦喝,我醉得多厉害啊。 “谁呀?”一位太大非常冷淡的声音说。 “是我。霍尔顿.考尔菲德。请叫萨丽来接电话,劳您驾。” “萨丽睡啦。我是萨丽的奶奶。你干嘛这么晚打电话来,霍尔顿?你知道现在是几点钟啦?” “知道。我有话跟萨丽说。十分要紧的事。请她来接一下电话。” “萨丽睡啦,小伙子。明天再来电话吧。再见。” “叫醒她!叫醒她,嗨。劳驾。” 接着是另一个声音说话。“霍尔顿,是我。” 正是老萨丽。“怎么回事?” “萨丽?是你吗?” “是的——别呦喝。你喝醉了吗?” “是的。听着。听着,嗨。我在圣诞前夕上你家来。成吗?帮你修剪混帐的圣诞树。成吗?成吗,嗨,萨丽?” “成。你喝醉了。快去睡吧。你在哪儿?有谁跟你在一起?” “萨丽!我上你家来帮你修剪圣诞树,成吗? 成吗,嗨?” “成。快去睡吧。你在哪儿?有谁跟你在一起?” “没有人。我,我跟我自己。”嘿,我真是醉啦!我依旧用一只手捂着我的心窝。“他们拿枪打了我。洛基的那帮人拿枪打了我。你知道吗?萨丽,你知道不知道?” “我听不清你的话。快去睡吧。我得走了。明天再给我来电话吧。” “嗨,萨丽!你要我来帮你修剪圣诞树吗?你要我来吗?嘿?” “好的。再见吧。快回家睡觉去。” 她把电话挂了。 “再见。再见,萨丽好孩子。萨丽心肝宝贝,”我说。你能想象我醉得有多厉害吗?跟着我也把电话挂了。我揣摩她大概跟人约会了刚回家。我想象她跟伦特夫妇一块儿出去了,还有那个安多佛的傻瓜蛋。他们全在一壶混帐的茶里游泳,彼此说着一些装腔作势的话,做出一副假模假式的可爱样子。 我真希望刚才没打电话给她。我只要一喝醉酒,简直是个疯子,我在那个混帐电话间里呆了好一会儿。我使劲握住电话机,不让自己醉倒在地。说实话,我当时并不怎么好过。可是最后,我终于象个白痴似的跌跌撞撞地走了出来,进了男厕所,在一个盥洗盆里放满了凉水。随后我把头浸在水里,一直浸到耳朵旁边。我甚至没把头发擦干,听凭这个婊子养的去直淌水。随后我走到窗边电炉旁,一屁股坐在上面。这地方真是又暖又舒服。我坐着特别觉得舒服,因为我这时已经冷得索索乱抖。说来好笑,我只要一喝醉酒,就会冷得索索乱抖。 我没事可做,就老在电炉上坐着,数地板上那些白色的小方块。我身上额渐都湿透了。约莫有一加仑水从我脖子上流下来,流到我的领于和领带上,可我毫不在乎。我醉得太厉害了,对什么都毫不在乎。接着过不一会儿,那个给老凡伦西姬弹钢琴的,就是那个梳着波浪式头发、样子非常象搞同性爱的家伙,进来梳他的金头发了。他搞头的时候,我们两个就闲聊起来,只是他这家伙并不他妈的太友好,“嗨。你回到酒吧间去的时候,会见到那个凡伦西娅姑娘吗?”我问他。 “非常可能,”他说。俏皮的杂种。我遇到的,全是些俏皮的杂种。 “听着,代我向她问好。问她一声,那个混帐侍者有没有把我的口信捎给她,成不成?” “你干吗不回家去,孩子?你到底多大啦,嗯?” “八十六岁。听着。代我向她问好。成吗?” “你干吗不回家去呢,孩子?” “我才不呢。嘿,你的钢琴弹得他妈的真叫好,”我对他说。我只是拍拍他马屁。其实他的钢琴弹得糟糕透了,我老实跟你说。“你真应该到电台上广播,”我说。“象你长得那么漂亮。还有一头混帐金头发。你需要个后台老板吗?” “回家吧,孩子,好好回家睡去。” “无家可归啦,不开玩笑——你需要个后台老板吗?” 他没有回答我。他自顾自走了出去。他把头发梳了又梳,拍了又拍,梳好以后就自顾自走了。就跟斯特拉德莱塔一样。所有这些漂亮家伙全都一个样儿。他们只要一梳完他们混帐的头发,就理都不理你,自顾自走了。 我最后从电炉上下来,向外面衣帽间走去,我那时都哭出来了。我不知道为什么哭,可我的确哭出来了。我揣摩那是因为我觉得他妈的那么沮丧,那么寂寞。接着我到了衣帽间,却怎么也找不着我那存衣帽的混帐牌儿了。可那个管衣帽的姑娘十分和气。她照样把我的大衣给了我。还有那张《小舍丽.宾斯》唱片——我依旧带在身边。我见她那么和气,就给了她一块钱,可她不肯收。她口口声声叫我回家睡觉去。我想等她工作完毕后约她出去玩,可她不答应。她说她的年纪大得都可以做我的妈妈了。我把我混帐的白头发给她看,对他说我已经四十二岁啦——我只是逗她玩,自然啦。她倒是挺和气。我把我那顶混帐的红色猎人帽拿出来给她看,她见了很喜欢。她还叫我出去之前把帽子戴上,因为我的头发还湿得厉害。她这人真是不错。 我出去到了外边,酒就醒了好些,可是外边的天气冷得厉害,我的牙齿开始上下打起战来,怎么也止不住。我一直走到梅迪逊路,在那儿等公共汽车,因为我剩下的钱已经不多。我得开始节约,少乘出租汽车什么的。可我实在不想乘混帐公共汽车。再说,我也不知道往哪儿去好。所以我信步往中央公园那儿走去。我揣摩我也许可以到那个小湖边去看看那些鸭子到底在于什么,看看它们到底还在不在湖里。我依旧拿不准它们在不在湖里。公园相距不远,我也没有什么别的地方可去——我甚至都不知道去哪儿睡觉哩。我一点也不觉得困或者累。我只觉得懊丧得要命。 接着在我进公园的时候,发生了一桩可怕的事。我把老菲芘的唱片掉在地下了,碎成了约莫五十片。那唱片包在一个大封套里,可照样跌得粉碎。 我心里真是难过得要命,真他妈的差点哭出来了,可我当时所做的,却是把碎片从封套里取出来,放进我的大衣口袋。这些碎片一点用处都没有了,可我并不想把它们随便扔掉。接着我进了公园。嘿,公园里可真黑。 我在纽约住了整整一辈子,小时候一直在中央公园溜冰,骑自行车,所以我对中央公园熟悉得就象自己的手背一样。可那天晚上我费了非常非常大的劲才把那浅水湖找到。我知道它在什么地方——就在中央公园南头——可我怎么也找不到。我当时醉得一定要比自己想象的厉害得多。我越往前走,四周围也越黑、越阴森可怕。我在公园的整个时间,一直没见一个人影。这倒让我很高兴,要是我遇到了什么人,准会吓得我跳到一英里以外。可是最后,我终于找到了那浅水湖。那湖有一部分冻了,一部分没冻。不过我哪儿也看不见一只鸭子。我围着这个混张的湖绕了他妈的整整一周——事实上,我还险些儿掉进湖里——可我连一只鸭子也没看见。我心想,湖里要是有鸭子,它们或许在水草里睡觉什么的,因此我都差点儿掉在水里。可我一只鸭子也找不着。 最后我在一把长椅上坐下,那儿倒不他妈的太暗。嘿,我依旧冷得浑身发抖,我头上尽管戴着那须猎人帽,可我后脑勺上的头发都结成一块块的冰了。这件事倒让我有点儿担心。我想我自己大概会染上肺炎死去。我开始想象怎样有几百万个傻瓜蛋来参加我的葬礼。我爷爷从底特律来,他这人有个习惯,你只要跟他一起乘公共汽车,他就会把每条街的号码嚷给你听;还有我那些姑母、姨母——我有约莫五十个姑母、姨母——还有我所有那些混帐的堂兄弟、表兄弟。简直是一群暴民。艾里死的时候,这整整一嘟噜混帐傻瓜蛋全都来了。我的某一个有极厉害口臭的姑母还不住地说,他躺在那儿看去多安静哪,DB告诉我说。我当时没在场。我还在医院里。我弄伤了自己的手以后,就不得不住进医院。嗯,我心里一直嘀咕着自己头发上结了那么些冰,准会染上肺炎死去。我为我母亲、父亲难过得要命。特别是我母亲,她对我弟弟艾里的哀伤都还没过去呢。我想象着她怎样看着我所有那些衣服和体育用品,不知怎么办好。只有一件事还好,我知道她不会让老菲芘来参加我的混帐葬礼,因为她年纪太小,还只是个小孩子。就是这一点还算好。 接着我又想起他们整整一嘟噜人怎样把我送进一个混帐公墓。墓碑上刻着我的名字,四周围全都是死人。嘿,只要你一死去,他们倒是真把你安顿得好好的。我自己万一真的死了,倒真他妈的希望有那么个聪明人干脆把我的尸体扔在河里什么的。怎么办都成,就是别把我送进混帐公墓里。人们在星期天来看你,把一束花搁在你肚皮上,以及诸如此类的混帐玩艺儿。人死后谁还要花?谁也不会要。 只要天气好,我父母常常送一束花去搁在老艾里的坟墓上。我跟着他们去了一两次,以后就不去了。主要是,我不高兴看见他躺在那个混帐公墓里。 四周围全是死人和墓碑什么的。有太阳的日子那地方倒还马马虎虎,可是有两次——确确实实两次——我们在墓地的时候忽然下起雨来。那真是可怕。雨点打在他的混帐墓碑上,雨点打在他肚皮上的荒草上。到处都是雨。所有到公墓里来凭吊的人都急急奔向他们的汽车。就是这一点,差点儿让我发疯。所有那些来凭吊的人都能躲进自己的汽车,听收音机,然后到什么安乐窝里去吃晚饭——人人都这样做,除了艾里。我实在受不了这个。我知道在墓地里的只是他的尸体,他的灵魂已经进了天堂,等等,可我照样受不了。我真希望他不躺在公墓里。 可惜你不认识艾里。你要是认识他,就会懂得我说这话的意思。有太阳的日子倒还马马虎虎,可太阳只是在它想出来的时候才出来。 后来,为了不让我脑子去想肺炎什么的,我就拿出钱来,映着街灯的那点儿混帐光线数了一下。 统共只剩了三张一块的钞票,五个两毛五的和一个一毛的银币——嘿,我离开潘西以后,真正花掉了一大笔钱。接着我就走到浅水湖畔,找个湖水没冻冰的地方,把那几个两毛五和一毛的银币掠着水面扔了出去。我不知道我自己干吗要这样做,不过我当时的确是这样做了。我揣摩我当时准以为这么一来,就可以不去想肺炎和死亡的事了。其实哪有这样便宜的事。 我开始想起万一我染上肺炎死了,老菲芘心里会有什么样的感觉。想这类事情当然很孩子气,可我禁不住要这样想。万一这样的事果真发生了,她心里一定很难受。她非常喜欢我。我是说她跟我很要好。一点不假。嗯,我怎么也摆脱不掉这念头,所以最后我打定主意,决计偷偷溜回家去看她一次,万一自己真的死了,也算是一次临死诀别。我身边带着房门钥匙,所以我决意偷偷地溜进公寓,悄悄儿地去跟她聊一会儿天。我最担心的是我家的前门。那门叽叽嘎嘎地响得要命。这所公寓房子已经很旧,管公寓的是个再懒也没有的杂种,里面的一切东西全都叽叽嘎嘎地直响。我很担心我父母会听见我溜进房去。可是不管怎样,我决定试一试。 因此我就他妈的走出公园回家了。我一路步行回家。路并不远,我也并不觉得累,甚至连酒意都没有了。只是天冷得厉害,四周围没有一个人。 |
《麦田里的守望者》第19节 你或许不住在纽约,所以我来说给你听,维格酒吧间是在那个叫作萨敦饭店的高级旅馆里。我过去经常去,现在不去了。我慢慢地改掉了这习惯。 这是个十分浮华的场所,那班伪君子之流的假摸假式人物挤得简直都从窗口往里跳。他们一向雇着两个法国姑娘,提娜和琴妮,一个晚上出来弹钢琴歌唱三次,她们两个一个弹钢琴——弹得真是糟糕透顶——另一个唱歌,唱的不是下流歌曲就是法国歌曲。那个唱歌的老琴妮在唱歌之前老是在扩音器里小声说一通。她会这样说:“我们现在唱一支《你要法国姑娘吗?》唱的是一个法国小姑娘来到了一个象纽约这样的大城市,爱上了一个来自布鲁克林的小伙子。我们希望你们喜欢这支歌。”说完,她就装腔作势,唱起一支混帐歌来,一半用英文一半用法文,听得所有那些在场的假模假式男女高兴得都快疯了。你要是在那儿多坐会儿,老听着所有那些假模假式男女鼓掌什么的,你准会痛恨起世界上的每一个人来,我发誓你一定会。酒吧里那个掌柜的也下流得很。他是个势利鬼。他简直很少理睬人,除非你是个大亨或者名人或者类似的人物。可你万一真是个大亨或者名人或者类似的人物,那么他的所作所为还要更令人作呕。他会满脸堆着可爱的笑容走过来跟你说话,象煞他是个他妈的挺讨人喜欢的人物似的。“嗯!康涅狄格的情况怎样啦?”或者“佛罗里达的情况怎么样啦?”这真是个可怕的场所,我不说瞎话。我慢慢儿少去,后来压根儿不去了。 我到那儿时间还早,就在酒柜边坐下——酒吧里挤得很——在老路斯没来之前先喝两杯掺苏打水的威士忌。我要酒的时候,还特地站起来,让他们看看我的身材有多高,免得他们怀疑我是个未成年的混帐娃娃。这以后,我就观察一会儿那些假模假式的男女。我旁边的一个家伙正在用甜言蜜语一个劲儿哄骗跟他在一起的姑娘。他口口声声说她的那双手很象贵族。差点儿笑死我了。酒柜的另一头坐的全是些搞同性爱的性变态者。看他们的样子倒不太象那样的人——我是说他们的头发并不过于长,也没有其它怪相——可你总看得出他们是搞同性爱的。最后老路斯来了。 老路斯,了不起的家伙。我在胡敦念书的时候,他本应该是我的辅导员。可他只做一件事,就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在他的房间里纠集一帮人大谈其性问题。他对性问题颇有研究,特别是性变态者之类。他老讲给我们听有些可怕的家伙怎样胡来,以及怎样把女人的裤子当作衬里缝在自己的帽子上。还有搞同性爱的男男女女。老路斯知道在美国搞同性爱的每一个男女。只要你提出一个人的名字——任何一个人的名字——老路斯就会告诉你他是不是搞同性爱的。有时候你简直很难相信,他把那些电影明星之流的男女都说成是搞同性爱的。有几个据他说是搞同性爱的男人甚至都结了婚,我的老天爷。你这么问他:“你说乔.勃罗是个搞同性爱的?乔.勃罗?那个老在电影里演流氓和牛仔的又魁伟又神气的家伙?”老路斯就会说:“当然啦。”他老是说“当然啦”。他说在这件事上结婚不结婚无关紧要。他说世界上有一半结了婚的男子都是搞同性爱的,可他们自己不知道。他还说只要你有那迹象,简直一夜之间就可以变成一个搞同性爱的。他常常把我们吓得魂不附体。我就一直等着自己突然变成一个搞同性爱的。说起老路斯来,有一点倒是很好笑,我心里老怀疑他本人就搞同性爱。 他老是说,“这件事你可以实地干一下拭试。”你走到走廊上的时候,他还会在你后面拼命呵痒。…… 这类玩艺儿就有搞同性爱的迹象。一点不假。我在学校里认识一些搞同性爱的家伙,他们就老是搞这一套玩艺儿,所以我不免要疑心起老路斯来。不过他为人的确很聪明。一点儿不假。 他跟你见面的时候从来不跟你打招呼。他来了以后刚一坐下,头一句话就说他只能跟我一起呆几分钟。他说约好了一个女朋友。随后他要了不带甜味的马提尼鸡尾酒。他跟掌柜的说要一点都不带甜味,也不要橄榄。 “嗨,我给你找到了个搞同性爱的,”我对他说,“就坐在酒柜那头。现在先别看。我是特地保留着让你好好欣赏的。” “滑稽极了,”他说。“还是同一个老考尔菲德。你什么时候才能长大?” 我惹得他十分腻烦。我真的惹得他十分腻烦。 不过他也引得我很开心。他这种人的确能引得我十分开心。 “你的性生活怎样?”我问他。他最恨你问他这一类问题。 “别着急,”他说。“你先靠在椅子上歇一会儿,老天爷。” “我早就歇过来了,”我说。“哥伦比亚怎样?你喜欢吗?” “我当然喜欢。我要是不喜欢,就不会进去,”他说。他这人有时候也很能让人腻烦。 “你主修什么?”我问他。“性变态吗?”我是成心逗他玩。 “你这算什么——滑稽?” “不,我跟你逗着玩呢,”我说。“听着,嗨,路斯。你是个聪明人。我需要你的忠告。我目前遇到了可怕的——”他冲着我重重地呻唤了一声。“听着,考尔菲德。你要是能坐在这儿好好喝会儿酒,好好谈会儿——”“好吧,好吧,”我说。“别着急。”你看得出他不想跟我讨论任何严肃的问题。那般聪明人就是这个毛病。他们从来不肯跟你讨论任何严肃的问题,除非是他们自己想谈。因此我就只跟他讨论些一般性问题。“不跟你开玩笑,你的性生活怎样?” 我问他。“你是不是仍旧跟你在胡敦念书时候的那个姑娘在一起?那个极可爱的——”“老天爷,不啦,”他说。 “怎么啦?她出了什么事啦?” “我一点儿也不知道。你既然问起,我想她这会儿大概在新汉普夏当婊子啦。” “这样说不好。要是她过去待你挺不错,老让你跟她发生最亲密的关系,你至少不应该这么说她。” “哦,天哪!”老路斯说。“难道这是一次标准的考尔菲德谈话吗?我马上要知道。” “不,”我说,“不过你这样说总不太好。要是她过去待你挺不错,老让你——”“难道我们非照着这个可怕的题目谈下去不成?” 我不再说下去了。我有点儿怕他站起来离开我,要是我不住嘴的话。所以我当时什么话也没说,只是又要了一杯酒,我很想喝个烂醉。 “你现在跟谁在一起?”我问他。“你愿意告诉我吗?” “你不认识。” “是吗,不过到底是谁呢?我也许认得她。” “一个位在格林威治村的姑娘。女雕刻家。你要是非知道不可的话。” “是吗?不开玩笑?她多大啦?” “我从来没问过她,老天爷。” “嗯,大概有多大啦?” “我想她都快四十了,”老路斯说。 “都快四十了?嗯?你喜欢?”我问他。“你喜欢这么大年纪的女人?”我之所以这样问他,是因为他的性知识的确非常丰富。我认识的真正有性知识的人并不多,可他确是其中的一个。他早在十四岁的时候就破了身,在南塔基特。一点不假。 “我喜欢成熟的女人,要是你问的是这个意思的话。当然啦。” “你喜欢?为什么?不开玩笑,她们在性方面是不是更好一些?” “听着。咱们把话说清楚。今天晚上我拒绝回答任何一个标准的考尔菲德问题。你他妈的到底什么时候才能长大?” 我有一会儿没再说话。我让我们的谈话中断了一会儿。接着老路斯又要了杯马提尼,还叫掌柜的再去掉点儿甜味。 “听着,你跟她在一起有多久啦,这个会雕刻的姑娘?”我问他。我真是感兴趣极了。“你在胡敦的时候认识她吗?” “不认识。她到这个国家还只几个月哩。” “真的吗?她是打哪儿来的?” “好象是打上海来的。” “别开玩笑!她是中国人,老天爷?” “当然。” “别开玩笑!你喜欢吗?象她这样的中国女人?” “当然。” “为什么?我很想知道——我的确想知道。” “我只是偶然发现东方哲学比西方哲学更有道理。你既然问了。” “真的吗?你是说‘哲学’?你的意思是不是包括性一类问题?你是说中国的更好?你是这个意思吗?” “不一定是中国,老天爷。我刚才说的东方。 咱们难道非这么疯疯癫癫谈下去不可吗?” “听着,我是跟你谈正经呢,”我说。“不开玩笑。为什么东方的更好?” “说来话长,老天爷,”老路斯说。“他们只是把性关系看成是肉体和精神的双重关系。你要是以为我——”“我也一样!我也把它看成——你怎么说的——是肉体和精神的关系。我的确是这样看的。可是关键在于跟我发生关系的是他妈的什么人。要是跟我发生关系的是那种我甚至都不——”“别这么大声,老天爷,考尔菲德。你要是不能把你的声音放低些,那我们干脆就别——”“好吧,可是听我说,”我说。我越说越兴奋,声音就未免太大了一点。有时候我心里一兴奋,讲话的声音就大了。“可我说的是这个意思,”我说。“我知道那种关系应该是肉体和精神的,而且也应该是艺术的。可我的意思是,你不能跟人人都这样——跟每一个和你搂搂抱抱的姑娘——跟她们全都来这一手。你说对吗?” “咱们别谈了吧,”老路斯说。“好不好?” “好吧,可是听我说。就拿你和那个中国女人来说,你们俩的关系好在什么地方?” “别谈了,我已经说过啦。” 我问的都有点儿涉及私人隐事了。我明白这一点。可老路斯就是这些地方让你觉得不痛快。我在胡敦的时候,他会叫你把你自己最最隐秘的事情形容给他听,可你只要一问起有关他自己的事情,他就会生起气来。这般聪明人就是这样,如果不是他们自己在发号施令,就不高兴跟你进行一场有意思的谈话。他们自己一住嘴,也就要你住嘴,他们一回到他们自己的房间,也就要你回到你自己的房间。我在胡敦的时候,老路斯一向痛恨这样的事——那就是他在他自己的房间里向我们一伙人谈完性问题后,我们还聚集在一起继续聊一会儿天。我是说另外那些家伙跟我自己。在别人的房间里。老路斯痛恨这类事情。他只喜欢自己一个人当大亨,等他把话说完,就希望每个人都回到自己的房间里不再言语。他最害怕的,就是怕有人说出来的话比他高明。他的确引得我很开心。 “我也许要到中国去。我的性生活糟糕得很呢,”我说。 “自然啦,你的头脑还没成熟。” “不错。一点不错。我自己也知道,”我说。 “你知道我的毛病在哪儿?跟一个我并不太喜欢的姑娘在一起,我始终没有真正的性欲——我是说真正的性欲。我是说我得先喜欢她。要是不喜欢,我简直对她连一点点混帐的欲望都没有。嘿,我的性生活真是糟糕得可怕,我的性生活真是一塌糊涂。” “这是最自然不过的啦,老天爷。我上次跟你见面的时候就跟你说了,你该怎么办。” “你是说去找精神分析家?”我说。他上次告诉我该做的是这个。他父亲就是个精神分析家。 “那完全由你自己决定,老天爷。你怎样处理你自己的私生活,那完全不是我他妈的事儿。” 我一时没吭声,我在思索。 “我要是去找你父亲用精神分析法治疗,”我说。“他会拿我怎么办呢?我是说他会拿我怎么办呢?” “他不会拿你他妈的怎么办。他只是跟你谈话,你也跟他谈话,老天爷。有一点他会帮你做到,他会让你认识自己的思想方式。” “我自己的什么?” “你自己的思想方式。你的思想按照——听着。我不是在教精神分析学的基础课。你要是有兴趣,打电话跟他约个时间。要是没有兴趣,就别打电话。我一点也不在乎,老实说。” 我把一只手搭在他的肩上。嘿,他真让我开心。 “你真是个够朋友的杂种,”我对他说。“你知道吗?” 他正在看手表。“我得定了,”他说着,站了起来。“见了你真高兴。”他叫来了掌柜的,要他开帐单。 “嗨,”我在他离开之前说。“你父亲对你作过精神分析没有?” “我?你问这干什么?” “没什么。他作了没有?有没有?” “说不上分析。他帮助我纠正某些地方,可是没必要作一次全面的精神分析。你问这于什么?” “没什么。只是一时想起。” “呃。别为这种事伤脑筋,”他说。他把小帐留下,准备走了。 “再喝一杯吧。”我跟他说。“劳驾啦。我寂寞得要命。不开玩笑。” 他说没法再喝一杯。他说他已经迟了,说完他就走了。 老路斯。他确实非常讨人厌,可他的语汇确实丰富。我在胡敦的时候,全校学生就数他的语汇最丰富。他们测验过我们一次。 |
《麦田里的守望者》第18节 我从溜冰场出来,觉得有点儿饿,就到咖啡馆里吃了一客干酪夹馅面包,喝了杯麦乳精,然后走进电话间。我本来想再打个电话给琴,问问她有没有回家。我是说我整个晚上没事,所以想打个电话给她,她要是已经回家了,就约她出来跳舞什么的。我认识她已有那么长时间,可是从来没跟她一块儿跳过舞。我倒是看见她跳过一次舞,好象跳得很好。那次是在俱乐部里举行的庆祝七月四日的舞会,我当时跟她还不熟,觉得自己不应该过去夹三。约她跳舞的是那个在乔埃特念书的可怕家伙亚尔.派克。我对他不怎么了解,可他整天泡在游泳池里。他穿了件永久脾之类的白色游泳裤,老是在最高的跳板上跳水。他整天跳的都是同一种鳖脚的倒栽葱姿势。他就只能跳这一种姿势,可他自以为非常了不起。他这人全是肌肉,没有脑子。嗯,那天晚上约琴出来的就是这么个人。我实在没法理解,我发誓我没法理解。我跟琴比较熟了以后,就问她怎么会跟亚尔.派克这种喜欢卖弄的杂种约会。琴说他并不喜欢卖弄。她说他有自卑感。看她的样子好象有点儿同情他,而她也决不是在装模作样。她真是这个意思。女孩子就是这点好笑。遇到那种地地道道的杂种——十分卑鄙,或者十分自高自大——你每次只要一跟姑娘们提起,她们就会说他有自卑感。也许他确有自卑感,可在我看来这也不能构成他不成为杂种的理由。那种姑娘,你真不知道她们心里是什么想法。有一次我介绍罗蓓塔.华尔西的同房间姑娘跟我的一个朋友约会。他的名字叫鲍伯.鲁滨孙,他倒真是有自卑感。你看得出他很为自己的父母难为情,因为他们说话土里士气,而且并不怎么有钱。可他不是个杂种。他是个挺不错的家伙。不过跟罗德塔同屋的那位姑娘一点也不喜欢他。她对罗德塔说他十分自高自大——而她之所以认为他自高自大脑理由,却是他偶尔跟她提起自已是辩论会的负责人,就是那么件小事,可她就认为他自高自大!姑娘们的问题是,她们要是喜欢什么人,不管他是个多下流的杂种,她们总要说他有自卑感;要是她们不喜欢他,那么不管他是个多好的家伙,或者他有多大的自卑感,她们都会说他自高自大。连聪明的姑娘也免不了。 嗯,我又给琴打了个电话,可没人来接,我只好把电话挂了。接着我不得不拿出笔记本来翻阅地址,看看他妈的今天晚上能找到什么人。不过问题是,我的笔记本里总共只有三个人的地址。一个是琴,一个是安多里尼先生,是我在爱尔克敦念书时教我的老师,还有个我父亲办公室的电话号码。我老是忘掉把人们的名字记下,所以我最后只好打电话给老卡尔.路斯。他是胡敦中学的毕业生,是在我离开之后毕业的。他的年纪比我约莫大三岁,我不很喜欢他,可他为人十分聪明——是胡敦全校学生中智力商数最高的一个——我想他也许能跟我一块儿在外面吃晚饭,谈一些比较有意思的话.他有时候极能启发人。因此我给他打了个电话。他现在进了哥伦比亚大学,可他住在第六十五条街,我知道这会儿他大概在家。我跟他通话的时候,他说他不能跟我一块儿吃晚饭,可他要我十点钟在第五十四条街的维格酒吧间等他,一同喝一杯。我揣摩他听—见我打电话给他大概很吃惊。我过去曾骂过他是胖屁股的伪君子。 在十点以前还有不少时间要消磨,所以我就到无线电城去看电影。这大概是我当时能做的最糟糕的事,可那地方近,我一时又想不出有别的什么事可做。 我进去的时候,正在表演混帐舞台节目。罗凯特姐妹们正在挤命地跳,她们全都排成一行,彼此用胳膊互搂着腰。观众们象疯子似的鼓着掌,我背后有个家伙不住地对他妻子说:“你知道这是什么吗?这是精确。”我听了差点儿笑死。继罗凯特姐妹之后,是一个穿着无尾礼服和一双四轮溜冰鞋的家伙出来表演,他在一嘟噜小桌子底下钻来钻去、一边还说着笑话。他溜的倒是非常好,可我并不怎么欣赏,因为我脑子里老是想象着他怎样日夜苦练,为了将来在舞台上表演。这在我看来简直使得要命。我揣摩我当时的心情确实不对头。他之后,是无线电城每年上演的圣诞节目。所有那些天使开始从包厢和其他各处出来,手里拿着十字架什么的,那么整整一大嘟噜——有好几千个——全都象疯子似的唱着“你们这些信徒,全都来吧!”真是了不起。干这玩艺儿的本来意思大概算是虔诚得要命,我知道,同时也好看得要命,可我实在看不出有什么虔诚或好看的地方,老天爷,象这样让一嘟噜演员拿着十字架满舞台转。等他们表演完毕重新走出包厢的时候,你都看得出他们已等不及回去抽烟了。去年我跟老萨丽.海斯也来看过一次,她不住口地称赞,说服装什么的都美极了。我说老耶酥要是能亲眼看见,准会作呕——见了所有这些时髦服装什么的。萨丽说我是亵渎神明的无神论者。我大概是这么个人。耶稣可能真正喜欢的恐怕是乐队里那个敲铜鼓的家伙。我从约莫八岁开始就看他表演。我弟弟艾里和我要是跟我们父母一块儿出来,我们两个往往特地换了座位,到前面去看他敲钢鼓。他是我生平见到过的最好的鼓手。整个演出中他只有机会敲一两次鼓,可他没事做的时候从来不露出腻烦的神色。等到他敲鼓的时候,他敲得那么好,那么动听,脸上还露出紧张的表情。有一次我们跟父亲一起到华盛顿去的时候,艾里还寄给他一张明信片,可我敢打赌他一直没收到。我们那时都还不知道怎样写地址呢。 圣诞节目演完后,混帐电影开始了。那电影混帐到了那种程度,我倒真是舍不得不看。故事讲的是个英国佬,叫艾力克什么的,参加了战争,在医院里丧失了记忆力。他从医院里出来,拄着根拐棍,一瘸一拐地在伦敦到处跑,不知道他妈的他自已是谁。他其实是个公爵,可他自己不知道。后来他遇到那个可爱、温柔、真挚的姑娘上公共汽车。 她那顶混帐帽子给风吹掉了,他去给她拾来,他们于是一块儿到汽车顶层上坐下,谈起查尔斯.狄更斯来。他们两个都喜欢这个作家。他身边带着本《奥列弗.退斯特》,她正好也带着一本。我差点儿都呕了出来。嗯,他们俩就这样一见钟情了,就因为彼此都是热爱查尔斯.狄更斯作品的疯子。他还帮着她做出版生意。那姑娘是个出版商。只是她的生意并不怎么兴隆,因为她哥哥是个酒鬼,把她挣的钱全给花了。他心里窝着一肚子火,她那个哥哥;因为战时他是个军医,给震坏了神经,不能再开刀动手术了,就一天到晚喝酒,可他为人倒是十分恢谐有趣。嗯,后来老艾力克写了一本书,那姑娘把它出版了,两个都嫌了不少钱。他们都准备好要结婚了,那另一个姑娘,叫什么玛霞的,突然出现了。玛霞原是英力克失去记忆之前的未婚妻,艾力克在书铺里往他书上亲笔签名的时候给她看见了。她认出了他,就跟他说他原是个公爵什么的,可他不信她的话,也不愿跟着她回去看他母亲什么的。他母亲的眼睛瞎得都跟蝙蝠似的。可另外那个始娘,那个可爱温柔的姑娘,却要他回去。她的心地十分高尚。他于是回去了。可是尽管他的那只丹麦种大狗冲着他又跳又蹦,他母亲用指头在他脸上到处抚摸,还拿出他小时候爱玩的玩具熊给他看,可他仍旧没恢复记忆。后来有一天几个小孩在草地上打捧球,一球打在他脑袋上。他立刻恢复了他的混帐记忆,进去吻他母亲的前额什么的。他于是依旧当起公爵来,把那个做出版生意的温柔姑娘完全扔到脑后了。我倒愿意把底下的故事说完,可这样一来我非真正呕出来不可。倒不是我会给你把故事糟蹋掉,那故事根本没什么可供你糟蹋的,我的老天爷。嗯,反正最后艾力克跟那个温柔的姑娘结婚了,接着那酒鬼哥哥的神经恢复了正常,给艾力克的母亲动了手术,使她依旧看得见东西,接着那个酒鬼哥哥和老玛霞成了眷属。最后一幕是大家坐在长长的晚饭桌上,看见那只大丹麦狗带着一嘟噜小狗进来,个个笑得命都不要了。或许大家都以为它是只雄狗呢,我揣摩,或者诸如此类的混帐玩艺儿。我能说的只有一句话:你要是不想把自己的肠子呕出来,就别去看这电影。 最让我受不了的是旁边还坐着位太太,在整个混帐电影放映时哭个不停。越演到假模假式的地方她越哭得凶。你也许会以为她这样做是因为她心肠软得要命,可我正好坐在她旁边,看出她并不是软心肠。她带着个小孩子,他早已看不下去电影,一定要上厕所去。她不住地叫他规规矩短坐着。她的心肠软得就跟他妈的狼差不离。那些在电影里看到什么假模假式的玩艺儿会把他们的混帐眼珠儿哭出来的人,他们十有九个在心底里都是卑鄙的杂种。我不开玩笑。 看完电影,我就徒步向维格酒吧间走去,我跟老卡尔.路斯约好了在那儿会面。我一边走,一边却想起战争来。那些战争片老引起我胡思乱想。我觉得自己要是被征去当兵,恐怕会受不了。我真的会受不了。要是他们光是让你去送死什么的,那倒也不太坏,问题是你得在军队里呆他妈的那么久。 这是最大的问题。我哥哥DB在军队里呆了他妈的四年。他也参加了战争——还参加了进攻欧洲大陆什么的——可我真觉得他痛恨军队比痛恨战争还厉害。我那时年纪还很小,可我记得他每次休假回来,简直是躺在床上不起来。他甚至连客厅都不进去。后来他到海外参加战争,身上没受过什么伤,也不用开枪打人。他光是驾驶着一辆指挥车载着一个牛仔将军整天转游。他有一次跟艾里和我说,他要是得开枪打人,都不知道应该朝哪个方向打。他说他呆的军队简直跟纳粹军队一样,全都是些杂种。 我记得艾里有一次问他参加战争对他有没有好处,因为他是个作家,战争可以向他提供不少材料。他叫艾里去把那只垒球手套拿来,随后他问艾里,谁是最好的战争诗人,是鲁帕特.勃洛克还是艾米莉.狄更生?艾里说是艾米莉.狄更生。我自己读诗不多,不太懂得他们的意思,可我却清楚地懂得我自己要是被征去当兵,一天到晚跟一嘟噜象阿克莱、斯特拉德莱塔和老毛里斯之类的家伙一块儿厮混,跟他们一块儿行军什么的,那我非发疯不可。 我有一次在童子军里呆了那么一个星期,我甚至都没法老望着我前面那个家伙的后脑勺。他们老是叫你望着你前面那个家伙的后脑勺,我实在受不了。 我发誓如果再发生一次战争,他们不如干脆把我送去放在行刑队跟前枪决算了。我决不反对。我对DB有一点不很了解,他那么痛恨战争,却在今年夏天让我阅读《永别了,武器》这样的小说。他说这本书写得好极了。就是这一点我不能理解。小说里有个叫作亨利少尉的家伙,大概算是个好人吧。 我实在不了解DB一方面那么痛恨军队和战争,一方面却能喜欢这样一个假模假式的人。我的意思是,比方说,我不了解他怎么能一方面喜欢这样一本假模假式的小说,一方面却又能喜欢林.拉德纳的那本小说,或者另外那本他最最喜欢的小说——《伟大的盖茨比》。我这么一说,DB听了很生气,说我年纪太小,还欣赏不了那样的书,可我不同意他的看法。我告诉他说我喜欢林.拉德纳和《伟大的盖茨比》这类书。我的确喜欢。我最最喜欢的是《伟大的盖茨比》。老盖茨比。可爱的家伙。我喜欢他极了。嗯,不管怎样,我们发明了原子弹这事倒让我挺高兴。要是再发生一次战争,我打算他妈的干脆坐在原子弹顶上。我愿意第一个报名,我可以对天发誓,我愿意这样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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