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本书的乔希为例,一出场时,他给读者的印象是冷酷优雅、充满力量。但随着情节发展,作家让我们看到了这个人物的另一面:不了解对手力量时的狂妄,幼稚的理想主义,被击败还的软弱和优柔。乔希的性格没有什么发展变化,上述所有特点早已潜藏在他的性格中,只不过平时表现出来的是这一面,偶尔会暴露出另一面而己。乔治·马丁的高明,就在于抓住了这个“偶尔”,向我们展示出一个全面的、活生生的乔希。 塑造马什船长这个人物时,作家使用的也是这种手法。一开始,我们看到的是个粗鲁、诚实的船老大,但后来,他越来越显示出自己顽强精明的一面,足以和乔希并立而不稍逊。 这就是交相辉映。类似这种双主人心的作品数不胜数,但常常会犯一个毛病:平衡做得不好,主人公之一用笔太重,双主人公成了一主一副。不敢举经典作品为例,就说古龙的《绝代双骄》吧。从情节到书名,看得出古大侠想玩双线交错。可惜在人物刻画上,小鱼儿明显强于花无缺、比起这部《热夜之梦》,实在逊色了几分。 具体说来,马丁是这样安排的:一开始,乔希与马什两人中,乔希是强势,马什是弱势,处处受制于乔希。从一开始的握手较劲,到探察对方真实身份时使用的种种小诡计,马什可谓绞尽脑汁,却被乔希一眼看透,弄得狼狈不堪。直到乔希与丹蒙会面后,这种强弱之势才渐渐变化。乔希被丹蒙制服,垂头丧气,不敢言战;但马什却像只顽强的斗牛犬,咬定对手不撒手,不撞南墙不回头。到这时,马什成了强势,鼓舞着乔希奋战到底,直至胜利。 这种安排本身没什么神秘的,但手法之熟练,技巧之娴熟,让人不得不赞一句:这才是“专业作家”呢。 而国内许多当红奇幻作家呢?相比之下,真是业余啊。 难怪他们自称写手。 【-全书完-】 |
掩卷之后。感觉整部作品除结尾部分略显笔力不足之外,基本上无可挑剔。以往,在读完一部小说时,我常常会联想到自己读过的同类题材小说。但读过《热夜之梦》后,德库拉伯爵和范海辛博士以及别的那些吸血鬼和吸血鬼猎手却被我抛诸脑后,相反,下列这些彼此之间风格迥异,同时也与《热夜之梦》完全两样的作品晃过了我的脑海: 1、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此》。《热夜之梦》的主角乔希与盖茨比十分神似,忧郁、冷峻、感情细腻、气质高贵,充满神秘感。可以说,小说仅凭人物本身的魅力就足以吸引读者的关注。 2、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历险记》和本书都逼真地描绘出了十九世纪中期美国密西西比河两岸的风土人情,考虑到马丁是当代作家,写的又是幻想小说,却故意选择以写实的方式临摹历史,写作的艰难程度可想而知。此外,两部作品中的主人公在获得道德新生的那一刻——费恩最后下决心宁愿自己下地狱也不出卖黑人吉姆,和乔希最后克服“猩红饥渴”绝不加害船长马什——给了我同样的震撼。 3、爱伦·坡的恐怖小说。在驾驭情节方面,《热夜之梦》中使用的手法和爱伦·坡惯用的方式比较接近,于平铺直叙之中暗设悬念,加剧读者的紧张廖感。我个人不太喜欢流行文学作品中常见的那种投机取巧、故布疑云、遮遮掩掩的情节推进模式,觉得乔治·马丁这种朴实的写法,最对得起读者,而且最见功力。 不过,《热夜之梦》给我即象最深的,还是作者笔下精雕细琢的两位人物:吸血鬼乔希和“菲佛之梦”号的船长马什;特别是乔希,这个喀尔巴阡山的吸血鬼,抱着浴“血”重生的最好理想,踏上了“新大陆”。在他身上,集中体现了“美国的亚当”的种种特点。他是道德理想主义者,一个无法摆脱良心重负的孤独者,他对美好的事物异常敏感,既足智多谋又天真坦诚,既勇敢坚强又谦逊谨慎。我想,任何题材的小说,只要能将一个如此复杂矛盾的角色塑造得令读者信服和感动,就一定能赢得喝彩。 人物塑造有一种理论,要求写出人特性格的发展变化。我个人对这种理论是不赞成的。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几十岁的成年人,今天咬铜嚼铁,明天对月垂泪,怎么可能。如果在现实生活中见到这种人物,恐怕没几个读者会认为这才是有性格,表现出了自身的发展变化——把他当成精神病还差不多。为什么搬到书本上,人物就非得上演变脸的把戏呢?勉强追求人物性格的所谓发展变化,往往会给读者造成生硬、不自然之感。我觉得,还是应该把力气花在仔细揣摸人物性格的各个方面、并且写出这些不同侧面上。 |
对美好未来的憧憬,对道德重生的渴望,是“新大陆之梦”最突出的特征。美国作家特别偏爱塑造带有这种特征的新冒险英雄。美国当代文艺理论家W·B·刘易斯在其《美国的亚当》一书中这样描述道:“所谓美国式的英雄,是一个崭新的形象,一个从历史中解放出来的个人。他幸运地失去了祖先,不受传统的家庭和种族遗传的影响和玷污。他是一个独来独往的人,依靠自己的力量,凭自己的意志行事,随时准备借助于自己独有的、内在的智慧来应对一切可能发生的事情。” 应该说,我们在美国通俗文学作品和好莱坞梦工厂出产的电影中,早已对这种类型的美国英雄耳熟能详了,从西部牛仔到特种军人,从蝙蝠侠到蜘蛛侠,一个个又帅又酷的孤胆英雄,身手敏捷,生活简朴,替天行道,大快人心。 与走多数通俗文学中始终保持着高度道德纯洁性的英雄不同,美国主流文学作品中的硬汉们往往会表现出“黑暗”的一面,那是一种饱受原罪观念煎熬的内心挣扎。刚刚摆脱欧洲传统枷锁的硬汉们,转眼间陷入新世界清教良心的束缚之中。我们在读霍桑、马克·吐温、梅尔维尔和海明威等作家的作品时,就常常感受到主人公心灵深处的阴影。堕落的亚当痛苦地意识到自己的罪恶,形象也因此变得丰满深刻起来。 铺垫了前面三段之后,再来说说我本人阅读《热夜之梦》的过程。 阅读之前,我所了解的信息如下: 1、作者乔冶·马丁近年来人气超旺,奇幻巨著《冰与火之歌》为其赢得了“美国托尔金”的美誉。 2、《热夜之梦》是在殴美极具口碑的吸血鬼题材小说。 因此,我有如下阅读预期: 1、场面恢宏壮丽(类似《魔戒》)。 2、情节紧张(类似德库拉和范海辛之间的较量)、场景恐怖、从心理学角度看,血是人类潜意识中最普遍的象征意象之一,代表着激情、祭献、牺牲、恐怖和狂暴。这正是吸血鬼题材作品能调动人们兴趣的心理原因。我估计《热夜之梦》也会按照这一套路演绎。 但是,刚开始阅读,我就发现乔治·马丁选择的写作策略完全出乎我的意料,这给我带来一种打破阅读预期的新奇的阅读快感。再读下去,我发现作者知识渊博,爱好广泛,甚至将法国大革命和诗人拜伦这些不搭界的人和事都巧妙地揉和到了吸血鬼的成长历程中。继续读,我越来越佩服作者对人物和场景所作的细致深入的刻画:塑造人物从外表到心灵,复杂丰富,走的完全是主流路线;刻画场景从大场面到小道具,都表现出非凡的文字写实功底。一部吸血鬼题材的幻想小说,被嵌入南北战争前后那段真实的美国历史背景中,而且传达出“新大陆之梦”的夏杂内涵,的确难能可贵。 |
二人一起痛饮起来。 尾声 古老的坟场草木丛生,充溢着大河的流水声。它高居在峭壁之上,脚下便是数千年来奔流不止、永无穷尽的密西西比河。 从坟场可以欣赏到大河的千姿百态。从这里望去,大河同一千年前没什么两样。即便是现在,除了树木和高峻的石崖之外,爱荷华州那一侧河岸仍旧别无他物。河水平稳、冷漠而又恬静。在一千年前,你花上几个小时俯瞰大河时,可能只会看见一个孤零零的印第安人坐在桦皮独木舟里;而今天,无论你看上多长时间,可能只会看见一长列密封的驳船,在一艘小柴油拖船的牵引下蜿蜒而行。 那时和现在之间,曾有一段辉煌的时期,河流上熙熙攘攘,充满生命力。在那个时候,四处都是烟雾、蒸汽、汽笛和火光。但现在,汽船已全然不见了,河流恢复了宁静。 墓地中的死者不会喜欢现在这个样子,他们中半数都是曾在大河上讨生活的人。 墓地一片宁静。如今,躺在这里的人的孙辈都已死去。这里鲜有来访者,寥寥无几的访客都是来探望一座普普通通的孤坟。 有些坟墓配有高大的墓碑。其中之一的顶端还有一座塑像,那是个高大的男人,衣着像是个汽船舵手,紧握舵轮,双眼注视着远方。 有些墓碑上镌刻着彩色的铭文。记载了死者的生辰和在大河上丧生的忌日,告诉大家这人是死于锅炉爆炸,还是战争,或是落水溺毙。 但那几位访客无意瞻仰这些墓碑。他们寻找的是一座比较平常的坟茔。 历经百年的风雨销蚀,墓石仍旧屹立不倒,上面镌刻的字迹也清晰可辨:人名,年份,还有两行诗句。 阿布纳·马什船长 (1805~1873) 我们将不再四处游荡 不在深夜中徜徉 在人名上方,有人以高超的技巧在石碑上精心雕刻了一个小小的装饰物,玲珑浮凸,细致入微。 那是两艘漂亮的明轮船,正在比赛。时光和风雨在她们身上留下了痕迹,但还是能看清她们的烟囱中喷吐着烟雾,还能感受到她们的速度。 如果你俯身上前,用指尖抚过石面,便会分辨出她们的名字。 落后的那条船叫“日蚀号”,在当时极富盛名。对于大多数河流历史学家来说,领先的那艘船名不见经传,她的名字似乎叫“菲佛之梦号”。 经常来这里的那位访客总爱抚摸她,好像是想求得好运。 奇怪的是,他总是在夜晚来访。 书评 吸血鬼的新大陆——我读《热夜之梦》 郭卫文 1621年12月26日,从英格兰南安普敦启航的“五月花”号三桅帆船,经过两个多月的艰苦旅程,终于在今天美国马萨诸塞州的普利茅斯港抛下锚链。船上第一批移民划着小艇上岸时,按照古老的航海传统,首先登上一堆高耸于海面的巨大礁石——后来被称为“普利茅斯石”。“五月花”号上礼炮轰鸣,人声鼎沸,102名来自欧洲的清教徒放声欢呼,庆祝新生活的开始。从此,美洲在欧洲人的眼里成为一个充满无限机会的“新大陆”,成为冒险家和梦想家们的天堂,而后来的美国文学从这一刻起也就打上了“新大陆之梦”的烙印。 |
他们两个摔倒在地,滚来滚去,凶残地扭打在一起,最后“砰”地一声撞到吧台上,震得分了开来。 丹蒙·朱利安首先站起身,乔希紧随其后。 约克的肩膀鲜血淋漓,一只胳膊无力地垂在身侧。但在他眯缝起来的灰眼睛里,透过血腥和疼痛造成的阴翳,阿布纳·马什能倍感觉到这头疯狂的野兽爆发出的愤怒。约克感受到了疼痛,马什欢欣鼓舞地想,疼痛能唤醒那头野兽。 乔希慢慢逼近,朱利安微笑着步步后退。 “不是我,乔希,”他说道,“是船长打伤了你。是船长。” 乔希停下来,瞥了一眼马什。 对于马什来说,这一刻无比漫长。他在等待结果,看看饥渴会将乔希推向哪一边,看看乔希和他的野兽哪一个会成为主宰。 最后,约克朝丹蒙·朱利安淡淡一笑。搏斗重新开始了。 略感轻松的马什更觉虚弱,他花了片刻工夫,积聚起全身的力量,弯腰捡起来利安丢掉的那杆枪。他把枪放在桌上,打开枪瞠,缓慢吃力地装上子弹。 当他抬起枪,将它夹在臂下时,发现丹蒙·朱利安正跪在地上。那恶魔将手指探进眼眶,将他那颗半刺瞎的血淋淋的眼珠抠了出来,然后捧在手中,高高举起。 乔希·约克弯下腰,正要受用那鲜血淋漓的供奉。 阿布纳·马什快步上前,将霰弹枪顶在朱利安的太阳穴上,顶在那乌黑秀美的卷发上,随后射出了两管子弹。 乔希看上去神志迷离,好像刚被别人从梦境中唐突地唤醒。 马什咕哝着把枪丢在地上。 “你并不想这样,”他告诉乔希,“别动,我给你拿你需要的东西。” 他拖着沉重的脚步走到吧台后面,找到那些未贴标签的黑色酒瓶。马什拿起一瓶,吹去尘土。 正在此时,他刚好抬起头,看到了那些打开的门,所有那些苍白的面孔都朝这里望过来。是枪声,他想,是枪声把他们引到了这里。 只用一只手,马什很难拔出瓶塞,最后他用上了牙齿。 乔希·约克静静地朝吧台走来,似乎仍旧一片茫然。从他眼中能看出他内心的搏斗。 马什递上瓶子,乔希伸出手,却抓住了他的胳膊。 马什一动不动。在这漫长的一刻,他不知道结果会怎样——乔希会取走瓶子,还是撕开他手腕的血管? “咱们两个都要座出天杀的选择,乔希。”他轻声说道,任凭乔希有力的手指紧抓着他的胳膊。 乔希·约克盯着他看了许久,然后从马什的手中抓过瓶子,仰起头,将瓶子底朝天举了起来。黑色的酒浆汩汩而下,流满他那该死的面颊。 马什取出第二瓶药酒,在大理石吧台坚硬的边缘上磕掉瓶口,举在手中。 “为天杀的菲佛之梦号,干杯!”他说道。 |
“我可不像可怜的比利那样会被人轻易杀死。”他说道。他的眼窝中血如泉涌,顺着脸颊淋漓而下。血迹已经开始凝结,变成硬壳。“也不像你那么容易被干掉。”他带着一种倦怠但却无法抵御的决绝,慢慢逼近马什。 马什试图用断掉的那只胳膊夹住霰弹枪,这样才能用另一只手从口袋里取出子弹。他一边后退,一边把枪挟在腋下,但剧痛令他虚弱而又笨拙。他的手指不听使唤,一发子弹落在地板上。马什的后背猛地撞在一根柱子上。 丹蒙·朱利安大笑起来。 “不!”乔希·约克喊道。他走到二人中间,脸上皮开肉绽,透出一片鲜红色。“我禁止你这样做。我是血族主宰。住手,朱利安。” “啊哈,”朱利安答道,“又来了,亲爱的乔希?又要搞这一套。但这将是最后一次。即便比利都明白了自己真正的本质。现在轮到你了,亲爱的乔希。”他的左眼凝结着血痂,而右眼则是漆黑无比的深渊。 乔希·约克站在那里一动不动。 “你没办法击败他,”阿布纳·马什说,“那头该死的野兽。乔希,不要和他斗。” 但乔希·约克没有理睬。 霰弹枪从马什的断骨下掉落在地,他弯腰用另一只手抓起来,将它“砰”地一声放在身后的桌子上,开始装弹。由于只能用上一只手,这个过程速度很慢。他的手指又粗又笨拙,子弹总是从手边滑走。最后他终于把它塞进枪瞠,然后将枪托复原,用没有受伤的那条胳膊笨拙地举起了枪。 乔希·约克缓缓地转过身——在追逐伊莱·雷诺号的那个晚上,菲佛之梦号就是这样转身的——他朝阿布纳·马什逼近一步。 “乔希,别这样,”马什说,“别过来。” 乔希更近了些。他在颤抖,在同心中的野兽搏斗。 “退后,”马什说,“让我开枪。” 乔希好像没听到。他的脸上是一副可怕的死板表情,他已被野兽所支配。他抬起强壮而又白皙的双手。 “见鬼,”马什说,“真见鬼,乔希,我只能这样。我已经想明白了,只有这个办法。” 乔希·约克卡住阿布纳·马什的喉咙,他的灰眼睛瞪得滚圆,充满邪恶。 马什将霰弹枪插到乔希的腋窝下面,扣动了扳机。 枪声大得可怕,火药味和血腥气四溢开来。 约克旋转着身体倒在地上,痛得大叫起来。马什从他身边退开。 丹蒙·朱利安讥讽地微笑着,像一条响尾蛇似的逼过来,从马什手中夺下冒烟的霰弹枪。 “现在就剩咱们两个了,”他说,“只有咱们两个,亲爱的船长。” 他在微笑。 突然间,乔希发出一声半是咆哮半是尖叫的嘶喊,从后面猛扑到朱利安身上。朱利安吃惊地狂叫起来。 |
丹蒙·朱利安从椅子上站起身。“我看得出来,比利。你想怎样?” 索尔·比利的嘴角开始颤抖。“救命——”他喃喃道,“改变——完成改变——变成——我要死了——” 朱利安看着比利,又看了看乔希。乔希还站在那里。 阿布纳·马什绷紧全身的肌肉,盯着那枝霰弹枪。现在朱利安已经站起身,拿枪根本不可能,更不用说掉转枪口,开火了。但或许——他看着比利,那家伙承受的煎熬让马什几乎忘记了自己的断臂。 比利正在乞求:“——永生——朱利安——把我——变成——你们的人——” “啊哈,”朱利安说,“恐怕我只能带给你坏消息,比利。我无法改变你。你当真认为像你这样的货色能变成我们的人?” “——答应过,”比利的低语变得尖厉起来,“你答应过。我要死了!” 丹蒙·朱利安徽微一笑。“没有了你,我会怎么样?”说着,他轻轻笑了起来。 马什于是知道,眼前的人又变成了朱利安,这头野兽再次披上了伪装。那是朱利安的笑声,华丽、悦耳,令人精神恍惚。 马什听着这笑声,朝索尔·比利望去,发现那家伙把刀子从甲板上拔了出来。 “见你的鬼去吧!”马什朝朱利安吼道,同时猛地站起身来。朱利安吃惊地转过头来。 马什强忍剧痛,一个鱼跃朝霰弹枪扑去。他的身体重重地砸在抢上,一阵剧痛传遍全身,几乎令他昏厥。但朱利安的速度比他快上一百倍。他刚感到坚硬的枪管抵在肚子下面,同时便发觉朱利安那冰冷苍白的双手已经卡在自己昀脖子上。 但那双手马上松开了,丹蒙·朱利安在尖叫。阿布纳·马什翻身滚到一旁。 朱利安踉踉跄跄地向后退去,双手捂在脸上。索尔·比利的刀子插进了他的左眼,鲜血正从他苍白的手指间流淌下来。 “去死吧,你这鬼东西!”马什大叫着扣动扳机。这一枪将朱利安打倒在地。 枪身向后撞在马什的胳膊上,让他惨叫起来。一瞬间,他眼前一片漆黑,疼痛过后才恢复了视力。他要爬起身实在太困难了,但费尽力气之后,他还是站了起来。就在这肘,他听到了一声尖锐的碎裂声,就像一根树枝被一折两段。 乔希·约克从比利·蒂普顿身旁站起来,两手全是鲜血。 “他没希望了。”约克说。 马什大口吸着气,心脏怦怦直跳。“咱们成功了,乔希,”他说,“咱们干掉了这天杀的——” 有人在大笑。 马什转过身,不禁倒退了一步。 是朱利安在笑。他没有死。他丢掉了一只眼睛,但刀子插得还不够深,没有伤及大脑。他虽已半瞎,但还没有丧命。 待马什意识到自己的失误时,已经太迟了。他射中的是朱利安的胸口,天杀的胸口。他本应轰掉他的脑袋。朱利安那件长袍挂在身上,变成了血淋淋的碎片,但他还没有死。 |
马什开始回想乔希对他讲过的所有事情,所有那些漆黑的夜晚——当饥渴完全占据他的身体和灵魂时,他所度过的那些可怕而痛苦的时光。 “子弹不偏不倚射中我的胃,”乔希说过,“鲜血大量涌出。我又爬了起来;我的样子一定很可怕,脸色惨白,满身鲜血。一种怪异的感觉淹没了我。”朱利安呷了一口酒,微微一笑,说道,“八月的那个晚上,你当真以为我会伤害你吗?哦,或许剧痛和狂怒之下,我会那么做。但除此之外,绝不会。” 马什又看到了他那张面孔,扭曲着,现出兽性和残忍,将杰弗斯的剑杖从身体中拔出来。 他还记得瓦莱丽,浑身焦黑,在小艇中奄奄一息,还记得她尖叫着扑向卡尔·法兰的喉咙…… 是了,肯定是那样,阿布纳·马什想,肯定如此。他现在只能想到这件事,也只能想出一个办法。 他朝天窗望去。光线的角度现在更加倾斜,在马什看来,那光芒变得稍稍有些发红。现在乔希的一部分身体已在阴影中了。一个小时以前,看到这些他会很宽慰,但现在,他不敢确定。 “救命——”一个声音唤道。这是一声嘶哑的低语,一声可怖的、饱含痛苦的哽咽。但他们都听到了这声音。在这阴暗的寂静中,他们全听到了。 索尔·比利·蒂普顿从阴影中爬了出来,身后的地毯上拖着一道血迹。马什看到,其实他并不是在爬行,他是在拖动着身体,将那柄天杀的小刀插进甲板,然后双臂用力拉动身体前行。他扭动着身体,双腿以及整个下半身擦着地板,脊性弯成匪吏所思的角度。比利现在看上去几乎不是个人类,他浑身满是黏液和污物,沾着干结的血块,爬到他们面前时仍在流血。他拖动身体又向前爬了一步。他的前胸已深深下陷,痛苦让他的脸扭曲成一副可怕的面具。 乔希·约克慢慢地从椅中站起身,就像个梦游者。马什看到,他的面孔红得骇人。“比利——”他说道。 “待在那儿别动,乔希。”那头野兽说道。 约克迟钝地看着他,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我没想对你不利,”他说,“让我杀掉他吧。这对他是个解脱。” 丹蒙·朱利安微笑着摇摇头。“你想杀掉可怜的比利,”他说道,“我就杀掉马什船长。” 听上去,他仿佛又变回了朱利安:声音流畅圆滑,话语间暗藏阴寒冷酷,声调里有一种暖昧的欢欣自得。 索尔·比利又痛苦地往前爬了一步,而后停了下来,浑身不停地战栗。鲜血从他的口鼻中滴下来。 “朱利安。”他唤到。 “你要大声些,比利,我们听不太真切。” 索尔·比利将刀子捏在手中,做了个鬼脸。他尽量仰起头。“我——救命——疼,疼死了。里面——里面疼,朱利安先生。” |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突然间,他明白了,这种事情总是突如其来。或许阿布纳·马什的脑筋不快,但他绝不健忘。答案突然出现在他的脑海里。那药酒,他想。他能猜到事情的经过。 那天,当乔希在阳光下昏倒时,马什将所有的药酒都灌进了乔希该死的喉咙。最后一滴落在他的靴子上,然后他将瓶子扔进河里。几小时后,乔希便离开了,而他回到菲佛之梦号要花——多长时间呢——两天。他一直在狂奔,奔向他那些天杀的酒瓶,为的是逃避猩红饥渴。他找到了汽船,发现了那些死人,然后开始撕扯钉在门上的木板。正在那时,朱利安出现了——马什记起了乔希自己说过的话:我朝他尖叫起来,语无伦次地高声叫嚷。我要复仇。我想杀了他。我以前杀人时从未生出如此急切的渴望,我要撕开他那苍白的咽喉,品尝他天杀的血液!我的狂怒——不,马什想,不是狂怒,是饥渴。乔希当时巳经陷入疯狂,所以他自己意识不到。不过,他确实处于突然发作的饥渴之中!朱利安溜走之后,乔希一定马上喝下了一杯被他藏起来的药酒,所以他一直没能意识到那种饥渴。 马什顿时感到一阵真正的寒意。他想知道,乔希是否明白自己扯掉木板的真正动机。如果当时朱利安没有插手干预,会发生什么事情?难怪那一次乔希会取胜,可以后再也没有赢。他的狂怒、他的恐惧、身边的屠场、好几天没有喝到药酒——这一切的动因都是饥渴。 那一晚,他的“野兽”突然觉醒,而且比朱利安的那头更强大。 一瞬间,强烈的兴奋感震撼了阿布纳·马什。但转眼间,他突然意识到,自己这个疯狂的主意完全不现实。最后这次逃跑时,乔希为自己准备了充足的药酒供给。在新奥尔良,他们前往朱利安的种植园之前,他又喝了半瓶。马什想不出办法来唤醒乔希心中对鲜血的狂热,而这狂热是他们唯一的机会。他的目光又落到霰弹枪上,那枝该死的没用的枪。 “见鬼。”他咕哝道。忘掉那枝枪吧,他对自己说,它没有任何用处,现在应当思考、思考,像杰弗斯先生那样思考,想出办法来。 这就像一场船赛,马什想。想用另一艘快船对抗,你不能只是直直地向前行驶,你必须机灵一些,要有一个聪明的舵手,他应该熟悉所有的捷径,而且知道如何冒险通过,或许你应该将山毛榉木材全部买光,让另外那艘船只能烧扬木,或者你能多储备些油脂。取胜要靠窍门! 马什眉头深蹙,没有受伤的那只手揪着胡子。他知道,自己什么事情也做不了。全要看乔希的了。但乔希正在被慢慢烧尽。随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他变得越来越虚弱,而且只要马什的性命有危险,他便不敢冲上前来。但愿能有什么办法让乔希采取行动——唤醒他的饥渴——一定要想办法。但饥渴如何才能来临呢?大概每个月都会发作一次,不过有药酒发挥作用的话,它便不会到来。还有没有其他因素,其他唤起饥渴的因素?马什认为可能还有,但他想不出来。或许愤怒能起一些作用,但那还不够。美丽呢?真正美丽的东西能够引诱他,即使他饮用药酒也无法抵御。他之所以选我做他的搭档,大概是因为别人告诉他我是这条天杀的河上最丑的家伙,马什想。但这还是不够。天杀的丹蒙·朱利安已经够漂亮了,而且他激起了乔希天大的怒气,但乔希还是输了。他总是失败,是药酒的缘故,肯定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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