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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光迷失的尘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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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13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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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75#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0:11:07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丁煜怔住,抬头看着说话的那个人,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什么叫当时就觉得?


      “不过那还是胖子先说的,我们当时还说他神经病,你和秦暖风?那不是乱伦吗?当胖子说其实你们没血缘关系,”那人被丁煜看得发毛,忙把胖子推出来,“经他这么一说,我们才觉得越看越像,毕竟,校花嘛,又是近水楼台,傻子才不想先得月。”


      他随口说着,虽然觉得丁煜的表情不善,但大家都是成年人了,不至于会像以有那样说翻脸不翻脸。


      然而丁煜却还是丁煜,那种吊儿啷当的口气让他听得有些火大,忽然之间他觉得自己是个傻子,原来在他们眼中已经早就心知肚明了,自己却还傻乎乎的向所有人宣布自己有多讨厌秦暖风,那不是让人看了这么多年的笑话吗?


      “那你们打赌谁赢了,要不今天赢的人付账吧。”他口气冷冷的,长长的腿放在矮几上。


      几个人傻眼,一个包厢,这么多酒,少说也要上千了吧。


      “丁煜,别切,这不是开玩笑的嘛?”那人马上打圆场,口气有些慌,“你不是球星,今晚咱都仰仗你了。”


      “是啊,是啊。”其他人一副狗腿样,顺便踹了那人一脚。


      丁煜不慌不忙:“球星?球星就该请客吗?”


      “这可是胖子说的,”有人将矛头指向胖子,“他电话里说今天丁老大你请客,我们才来的。”


      胖子头上在冒汗:“丁,丁煜啊,我可没带那么多钱。”


      果然是狐朋狗友,丁煜冷笑,不过还好,这种嘴脸,以前上学时大家就心照不宣,谁有钱就吃谁的,市侩的很。


      “我喜欢秦暖风,真的那么明显?”他忽然的问了一句。


      “没,哪有的事,”几个人齐口否认,“不是说那是胡说的嘛。”


      “说实话!”猛然的,丁煜手中的杯子往大理石的桌面上用力一放,杯底顿时碎了,可乐从里面涌出来。


      几个人吓了一跳,顿时不敢作声,丁煜发火,以前就见识过,当真是可怕的很。


      然而丁煜盯着他们不放,半响,终于有人沉不住气,硬着头皮点头:“是,就是很明显嘛。”再怕丁煜,也是有骨气的啊,不就是实话,顶多自己付自己的。


      他一说,其他人也马上跟着附合。


      丁煜看着流了一桌面的可乐,默不作声,好半天也没说一句话,音乐又换了首新的歌,丁煜看着歌名,拿起话筒说:“这个我会唱。”于是就跟着音乐唱起来。


      有人趁他唱歌的时候拿包偷偷的溜了,然后又有人,门打开,关上,丁煜都听到,却只当没听见,唱着那首他根本不会唱的歌。


      直到只剩下胖子和没有办法离开的值班经理小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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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13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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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74#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0:11:06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看他抱住丁煜,胖子跑上来一把扯开,半开着玩笑道:“老大你也想染指,不要命了。”


      丁煜只是笑,这样的玩笑以前也开,他不以为意,心情却似又回到了以前,顿时开心起来。


      包厢里坐了一会儿,其他的几个人也都到了,变化各不相同,有人完全人模人样,有人似乎比以前更糟,应该是丁煜不在时也聚过几次,所以没什么生疏,唱了几首歌,几杯黄汤下肚就彻底打回原形,本来嘛,大家都不是什么好鸟。


      来的人有几个都已像胖子那样有家室,还有几个到处瞎混不上不下的,有家室的嘲笑没家室的,没家室的鄙室有家世的,吵闹一阵后,听胖子说要叫老婆来,却遭到同一战线的反对:今天的聚会不需要女人。


      没有老婆在场就更疯狂,丁煜还是老样子,话很少,也不喝酒,喝着可乐,冷眼看他们闹,而他们也早就知道丁煜的脾气,反正有人请客,各自疯闹。


      其实大家都已经变了,都已长大,再也回不去当年的纯真单纯,当时的疯真的是疯,而现在的闹不过是一种发泄,毕竟成人的世界里太多的压力和不快。


      丁煜想这样也好,至少这个时候他不会心情很差,也不会想到暖风,这样疯玩一夜也不错,所以他掏出手机,关掉,不想让李品又来破坏他的好心情。


      酒过三巡,唱也唱累了,各自就借着酒意开始讲现在的如意和不如意,这个讲完那个讲,或共鸣或反对,男人也就只会在自己哥们儿面前显出自己的弱势与不顺心,讲到后面,有的泪湿眼眶,然后用力抹一把脸,算是过去了。


      气氛似乎有些感伤,而到音乐放起汪峰的《飞的更高》时,又无端的亢奋起来,有人跟着唱,然后所有人都跟着唱起来,丁煜还是第一次听到这首歌,看着歌词,想起自己到美国后为了加入NBA所做的一次次努力,那些流过的汗水,不觉微微的笑了。


      回去吧,至少他还有篮球不是吗?


      有人要丁煜唱歌,他说不会,就又让他喝酒,他还说不会,于是就扯到那天的视频,说丁煜,你那天不是喝的很爽?


      几个人哈哈的笑。


      “丁煜,那人是秦暖风吧?”胖子凑上去问。


      这是所有人的好奇,几个人静下来。


      丁煜知道他们都认识秦暖风,毕竟是一个学校的出来的,就算几年里容貌有所改变,但应该还是认得出来,如果再否认,似乎没什么意思。


      “关你们屁事?”却还是觉得难堪,毕竟当年他是当着这几个哥们儿面说自己有多讨厌秦暖风,现在却做出那样的事。


      “我看就是,”有人哼了一句,“我们几个,当时就觉得你对秦暖风有点意思,还打过赌,结果你出国就不了了之,没想到你现在又折回来了,怎么,外国的洋妞不合口胃,还是喜欢家里的这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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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13-4-13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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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0:11:05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很小的时候,因为我的缘故,间接害死了他的父亲,所以我们关系并不好,到了高中他就被他的二叔接走了,从此并没有再联系,”她只能轻描淡写的带过那段深重的记忆,不敢显露太多的感情,“以他对我的恨意,我想他并不乐意我对别人说出我们的关系,所以我谁也没有提过。”


      恨意?吴奇听到这两个字愣了一下,是恨意吗?为什么那天他将丁煜从暖风身上扯开,看到的是无比绝望的眼神,而非恨意,就算他有些失控的连打了他好几拳,他也没有反抗,只是死命的盯住暖风,越来越绝望。


      他也喝醉过,也看过很多人喝醉,他知道喝醉后会表现出什么,泄露出什么,绝望吗?这便是他猜测丁煜与暖风本就认识的原因,而并不是恨意。


      但他并不想揭穿,也不会质问,他抬起头看着暖风,伸手抚着她的脸,觉得她的下巴在微微的颤。


      “暖风,你知道吗?你是那种很容易让男人爱上的女人,非常容易。”容易到就算有恨意也会不受控制爱上的程度,他是男人,他清楚这点,相信丁煜也清楚,还有吴征。


      暖风只是疑惑的看着他,并不是他的话本身,而是他这句话要说明什么,然而吴奇猛然低下头来,对着她微张的唇吻下去,用力的。


      微微的滑进她的嘴里,发现她并不抗拒,便肆无忌惮,渐渐喘息声重起来,直到发现自己的手开始不规矩,暖风微微的挣扎,才松开。


      他一向绅士,这是第一次在大庭广众下失控,即使是在夜晚的安静小区内。


      他有些意犹未尽的抓了暖风又吻了一下,听到自己略哑的声音说:“暖风,我们结婚吧。”


      事发突然


      可是有人不想看到他,丁煜笑了笑,也不答他的话,道:“什么时候把你老婆女儿带出来,我还没见过她呢?我临走前,聚一次吧。”十年了,十年回来,胖子已娶妻生子,听说就是在技校里谈的那个,一毕业就结了婚,在城里开了家小小的面包房。


      很不错,和自己最爱的人,平静而惬意,这样的生活才是最快乐的吧?


      “不如就今天吧,小正在钱柜当值班经理,让他订个包厢,哥几个都在城里上班,都有空,我再把我那口叫来,咱们玩个通宵。”一听说聚一次,胖子就来劲,他正愁生活太过无聊,也不管丁煜有没有说要叫其他人,一厢情愿的就想把所有人叫来。


      胖子就是这样,瞎起劲,丁煜想想,这也不错,本就该聚的,只是一直没机会。


      市中心的钱柜,听说包厢很难订,胖子一路联系人,到钱柜时小正已经把包厢的事搞定,看到真的是丁煜来了,人有些兴奋,冲上去就把丁煜抱了一下。小正是丁煜以前那群哥们儿里长得最矮小的,而且还有些娘娘腔,现在身高似乎过得去,但娘娘腔却变本加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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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13-4-13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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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0:11:04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所以吴家人与她算是很熟了。


      今天吴爸爸似乎心情不大好,没有多少笑意,吴征从电梯口碰到丁煜的二叔后也是一副若有所思的要子,都是吴奇在那边开着玩笑,说几个病人与医生间的笑话。


      丁煜的二叔是来找吴爸爸的吗?这幢楼里居民无数,暖风并不能确定,但从吴征的反应,与吴爸爸不太愉快的心情,似乎有可能。


      一个从商的老板到身为税务局副局长的家里,说些什么,可想而知。


      暖风并不是会管这种闲事人,况且做财务有几年了,她多少是知道一些里面的行规,所以尽量不去想这件事,配合着吴奇的笑话,适时的笑笑,吴奇夹来的菜,也专心的吃掉。


      直到酒足饭饱,因为今天吴爸爸没有心情下棋,所以聊了几句,吴奇便和暖风告辞。


      吴奇喝了点酒,两人只好步行出小区准备叫出租车。


      小区的绿化做的极好,现在是初夏,小区里有好闻的香樟花香,吴奇牵着暖风的手走了一会儿便改用手臂搂着她,微微压了点体重在她身上,慢慢的走,像个向女朋友撒娇的大男孩。


      暖风任他这样靠着,抓着他的手,他就趁机玩着她细长的手指。


      “暖风,暖风。”他一路在暖风的耳边叫着,撒娇的意味浓重。


      暖风被他逗笑,轻声问着:“怎么了?怎么了?”


      他却在快到小区门口时忽然停下来,从前面将她整个人搂住。


      暖风微微觉得不对劲,任他搂着。


      “你本来就认识那个丁煜,是不是?”他停了一下,脸埋在她的发间蹭了几下才问道。


      暖风一怔,没有说话。


      他的手便轻轻的放在她的喉间,微微的用力,却完全不会弄疼她,用半开着玩笑的口吻道:“快说,快说,不然我要动粗了。”


      暖风在心里叹了口气,原来他看出来了,这世上谁都不是傻瓜,他以前不问并不表示他不知道。


      “本来就认识。”她听到自己说,忽然觉得从喉咙里发出声音困难起来,当然不是吴奇象征性的掐着她喉咙。


      吴奇的身体震了震,松开放在她喉间的手,脸却还是在她发间,微微叹息的说道:“有些事,是不是我不问你就不会说?”


      是不知道怎么说,暖风心里想。


      “是很早就认识的吗?”丁煜在美国打NBA时间不短,如果要认识应该是很早的事,所以这个问题问出来其实没有意义,吴奇更想知道的是他与暖风是什么关系,但如果直接问就显得自己太紧张,太咄咄逼人。


      “他是我继父带来的儿子。”暖风果然直接说出她与丁煜的关系,事到如今,她也没办法不说。


      吴奇显然有些惊讶:“继父的儿子?为什么从没听你说过?”就算没有血缘关系,那也算家人了吧?有个当球星的家人,任谁都会遇人就说,为什么却从没听她提过?他有些缓不过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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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13-4-13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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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0:11:03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吴征怔了怔,有些含糊的答道:“可能一幢楼的吧,不清楚。”


      便没了声音。


      暖风立在角落里,人微微的发抖,她当时站在旁边,那个人没看到她,但她却认得他。


      是丁煜的二叔。


      李品一路冲回宾馆,一进门就看到丁煜用受伤的手有一下没有下的拍着篮球,在地毯上发出沉闷的“嘭嘭”声。


      从昨天开始他的心情就莫名不好,宾馆送来的晚餐他碰都没碰,问他发生了什么事也不肯说,今天就忽然打了通电话来说要回美国。


      “怎么忽然想到回美国去?”她本来想冲着他大声质问一顿,但通常情况下都没什么用,所以她干脆心平气和,扔下包,脱了外套,坐在沙发里看他拍球。


      那是种有些自虐的行为,昨天医生来看过他的手,做了清洗,她看到医生从他的掌心夹出的碎玻璃,应该是极痛的,此时却用这只手拍篮球,一下下的撞击伤口,他却毫无感觉的样子。


      “不是你说该回国治疗吗?”丁煜手上没有停,那每次撞击给他掌心带来的疼痛竟然让他感觉莫名的快意。


      “那也要打完那场友谊赛,你已经答应的。”


      “我不想再等一个月。”


      “丁煜,你能不能成熟点,”李品终于有些忍不无忍,人站起来。


      “你不是我的经纪人?这是你的工作。”


      “你……,”李品有些要抓狂,就算他的脾气再难以管束,但之前在美国时,只要是工作上的事,他都能按她的要求,从不反驳,怎么一回国就完全乱套?她看着丁煜手中的球,忽然想到什么,边点着头,边道,“我知道了,是不是秦小姐来找过你?她要你离开?”


      丁煜拍球的动作停下来。


      “我就知道,”李品拿起包和外套,“我去找她。”


      “你敢!”丁煜手中的球猛地往李品正想找开的门上掷过去,极用力的,李品吓了一跳,叫了一声,手中的包掉在地上,回头看着他。


      “你疯了?”她盯着丁煜。


      “好,我打完那场球。”丁煜不理她惊恐的表情,转过身去。


      吴征的母亲因为儿子的出院做了一大桌饭菜,一个劲的让儿子多吃点,弄得吴奇在一旁直说阿姨偏心。


      暖风已经不是在吴征家第一次吃饭了,吴征上大学后,吴家也从小镇搬到了城里,隔一年暖风进了A大,因为怕暖风一个人住校伙食不好,吴征的母亲经常让她到家里来吃饭,但几次下来,暖风就不好意思再去,何况每次去都会礼貌性的买些水果之类的,有钱人家可能感觉不到,但当时她是穷学生,即使买水果对她也是一笔开销,所以总是找理由推掉。


      后来可能吴征感觉到了,就问她周末肯不肯到他家做一个小时的清洁工作,包她中晚餐,但不给工资。她知道那是吴征的好意,吴征问了好几次,她才同意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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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13-4-13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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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70#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0:11:02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再不欠他。


      的确,自己还有什么权利任性?


      他该依着自己的脾气吼回去,并且再上演一次在粤菜馆的一幕来报复她的冷漠,然而丁煜啊,丁煜,你凭的是什么?


      那时你无耻的借着醉意,现在呢?


      他说不出一句话来,只是看着暖风,眼神里是难以名状的情绪。


      暖风看着那种情绪,想起巷子里被打残的狗,狼狈而受伤。


      她猛然回过头去。


      这不算残忍吧?这是该有的态度吧?她告诉自己。


      “再见。”她背对他说了一句,人直接往宾馆外走。


      没有再见,丁煜,话已说清,我们最好再也不见。


      李品看着坐在桌对面戴金丝眼镜的男人。


      “怎么样?”


      男人放下手中的那叠文件,摘下眼镜,道:“只凭这样的证据很难翻案。”


      “那就说没有办法?”眼前的男人已经是本城最好的律师了,李品微微有些失望。


      “也不是没有办法,”男人喝了口茶,从那叠文件里抽出一张照片来,“这个人,据我的判断他当时做了假口拱,只要他肯翻供。”


      李品看过去,照片上是个黑瘦的男人。


      似乎哪里见过,她盯着那男人,然后口袋里的手机响了。


      “帮我安排回美国的事宜,这几天我要回美国。”是丁煜的声音。


      “什么?”李品愣住。


      吴征今天出院,母亲本来说要接他,但考虑到母亲年纪大了,再加上吴奇说会接他回来,母亲就很放心的在家里准备饭菜。


      暖风替吴征整理东西,其实不过几件换洗的衣服,吴征脸皮薄,又怕吴奇翻醋桶,所以都不让暖风插手,暖风只是将一些杯子之类的东西包起来,余下的一些没吃完的水果,因为还很新鲜,有些还是市面上的希罕物,带回家太重,扔了可惜,就让吴奇给护士分了。


      吴征家在城里的房子与吴奇家靠得很近,隔两条马路,拐过去就到。


      下了车吴奇到后车厢拿行李,吴征硬是要自己拿上一件,暖风就进楼里去按电梯。


      那是靠市中心的高层建筑,价格不菲,但以吴家的家世也不算什么,暖风知道要不是怕影响不好,毕竟是税务局的副局长,吴家本来想像以前在小镇里那样,买一幢独门独户的洋楼的。


      正想着,吴征和吴奇已经拎了东西进楼来,同时电梯门也打开了。


      出来一个四五十岁的男人,人很高,穿的也很好,从电梯里慢呑呑的出来,看到吴征和吴奇愣了一下,似乎认识,朝他们点点头,走了。


      “我认识他吗?”吴奇想不出哪里见过,吴征的表情却不大好看,看着那人走远,才听到吴奇催他进电梯。


      “是你家邻居吧?”吴奇问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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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4-13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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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9#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0:11:01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把丁煜的手机号给我。”暖风直接打断他的话。


      “手机号?哦,你等等,”电话那头传来“嘟嘟”的按键声,“你记一下。”他就是这样的脾气,也不多问,直接就给了号码。


      “谢谢!”暖风直接挂了电话,不让胖子有多余的话来打乱她好不容易做的决定。


      那串数字已在她脑中,她是做财务的,对数字的敏感,就算胖子只报了一遍,她也记得清楚。


      她看着手机频,一个数字一个数字的按,十一位的号码显示在频上,她手指放在通话键上觉得脑中一片空白,分明是该犹豫的,却盯着这串数字忘了思考,然后眼看着自己的手指按了下去。


      很久。


      她已经祈祷没人接听。


      “喂?”那头却传来丁煜略哑的声音。


      她抓着手机的手猛然握紧。


      “喂,说话。”是有些不耐烦的声音。


      “我在你宾馆的楼下。”她听到自己的声音答了一句。


      那头猛然传来玻璃破碎的声音,停了一下:“是暖风?”声音带微微的急促,“你等一下,我就下来。”说着挂了手机。


      暖风木然的听着里面的“嘟嘟”声,然后按掉。


      丁煜看着自己手上的血,又看看地上的玻璃杯碎片,自己没有听错吧?挂了电话他有些恍惚,刚才真的接了暖风打来的电话?她真的在楼下?


      血自掌心滴下来,他随意的撕了几个纸巾,不管是不是真的,他没办法控制自己往楼下奔的冲动,像一个初次约会的毛头小子,傻气而可笑。


      从电梯的透明玻璃里,他急切的往大堂里看,终于看到暖风拎着包,木然的站在那里。


      “你找我?”他废了很大的劲才平复自己莫名兴奋的情绪,对着暖风的背影低低地说了一句。


      暖风怔了怔,回过头。


      两人站在人来人往的大堂里对视着。


      很奇怪,真的看到他,暖风竟然没了犹豫。


      “我有话要说。”她道。


      “我们找个地方。”他盯着她。


      “不用,我就说一句话。”暖风口气冷淡,如同大堂里开的过大的空调。


      似乎意识到什么,丁煜原本热切的心骤然冷下来:“什么话?”受伤的手微微的握紧,钝钝的痛感直刺心房。


      “回美国去吧,”暖风的声音没有犹豫的说出来,眼睛看着他,看到他的眼神因她的话猛然一滞,她继续道,“丁煜,不管你信不信,我已经不欠你什么了,所以不要再做那些孩子气的事情,离开这里吧。”


      口气其实是残忍的,丁煜觉得胸口被用力的撞了一下,极疼。


      离开这里?她在赶他走,十年前她逆来顺受,十年后用这么冷漠的口气让他滚回美国去。是自己真的太孩子气停留在十年前,还是暖风已经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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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8#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0:11:00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那个记者问的有些道理啊,”小江在一边嚷嚷,“丁煜一向没什么绯闻,这次却忽然闹出这样的事,之前又跟那个女的一起吃饭,肯定是有些什么啦,你说是不是,暖……。”她回头争求暖风的意见,看到暖风的表情才想到那个女的有百分之九十可能就是暖风啊,自己怎么就没心没肺的问当事人是不是呢?她生生的把“风”字咽了下去,冲暖风尴尬的笑笑,又速速回过头去。


      暖风只是苦笑了一下,不准备再看下去,拿了文件,出去复印。


      走过前台时,她下意识的转头,看落地窗外的那幅巨幅广告。


      丁煜,你到底想怎样?她看着广告上的那张脸,心里疑惑又难受。


      小的时候,丁煜是孩子王,喜欢欺负人,无法无天,很多人都怕他,但被欺负得最多的还是她吧?抢她的钱,把麻烦事扔给她,同一屋檐下受够了他的气。


      却从没有觉得他可怕,只是觉得他任性了点,而且这样的任性也事出有因,所以她总是选择原谅,再生气的事,过了一天就好了。


      真正让她念念不忘的事,还是那晚发生的一切吧,也是从那一刻起,她觉得他其实很可怕,有一段时间听到他的名字都会微微的发抖,十年里,她称不上忘记,只是让自己习惯了这个事实。


      为何要再来一次,纠缠不放,真的有那么恨她吗?消失了十年,又忽然跑来对她说她只能是他的,又是什么意思?


      “暖风,你发什么呆啊?”前台的手在她面前挥了挥。


      她回过神,冲前台笑了笑,人没有往复印间去,而是直接折回办公室。


      宾馆的大堂。


      暖风扔了文件跑来了这里,跟小江说了一句有事先走了,就拎了包出来。


      也亏得她是做财务的,跑税务局,银行,是常有的事,所以要走就走了,没有人会多过问。


      小江说过丁煜现在住在这个酒店吧,发生了那天的事,他不可能再在医院住了。


      应该找丁煜谈一次的,她有这样的想法已很久,却因为今天丁煜的道歉莫名的强烈起来,没有必要一直逃避,该说的话还是要说清楚,她不觉得自己是逃避的性格,既然已经遇见了,就算自己很怕看到这个人。


      但人一冲动的跑来这里,又犹豫起来,真的要见吗?


      人站在大堂里来回的走着,直到有服务生问她需不需要帮助。


      她笑着摇头,说自己在等人。


      微微吸了口气,她从口袋里拿出手机,找到胖子的电话号码。


      她想不出联系到丁煜的办法,就算到了这里,宾馆的人也不会告诉你丁煜住在哪个房间,她犹豫了一下,按了通话键。


      “暖风啊,有什么事吗?”胖子一贯的大嗓门,“啊,对了,那个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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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0:10:59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暖风很幸福啊,”她忽然叹了口气,“别不承认你喜欢她,知道那天喝醉你在我耳边说了什么?”


      丁煜一怔,下意识的抬头看她。


      “你说:泰暖风不要抛弃我,”她幽幽一笑,“我当时难以置信,丁煜会说这样的话?”


      丁煜的眼猛地黯了下来,他想他该跳起来否认,却只是低着声音问:“我真的说了这句话?”


      “道歉吧,”李品没有答,而是道,“通过媒体向她道歉,这样才有种。”她看着他的眼。


      “还有丁,”她又道,“喜欢不是用这种方式,那叫伤害,只会让她离你越来越远。”


      再见,不见


      暖风只是沉默,不作回答。


      小江也问过暖风好几次,暖风都是拍拍她的头,说:做你的事去。


      对暖风来说,这是件极难堪的事,幸亏那个视频只是在网上传,电视里并没有播过,不然让母亲知道非气死不可,吴征说可以休几天假,过几天再去上班,公司里一定有是非,但暖风觉得事情已经发生,躲起来只会让人觉得你心里有鬼,所以事情发生的第二天还是照常上班。


      吴奇一直以为那件事只是一次酒醉后发酒疯造成的结果,没有人跟他提过她与丁煜的关系,暖风也不知道怎么说,若说是姐弟,那为什么之前没有提过?身为弟弟为什么要对姐姐做出这种事?如果提及当年的事情,暖风又不知道从何提起,是否要将所有的一切一并说出?


      “丁煜通过媒体道歉了,快来看,暖风。”小江指着电脑频幕,今天财务经理不在,所以她肆无忌惮的上着网。


      暖风正想着这件事,小江一叫,她怔了怔,看过去。


      频幕上赫然是丁煜,几十个话筒同时对着他。


      “那天多喝了点酒,所以做出了失礼的事,现在郑重向那位小姐及他的男友道歉,对不起。”没有过多的解释,说对不起时他抬起头对着镜头。


      暖风看着他,这还是他第一次说对不起吧,在认识他的十多年中他从不知“错”为何物,任性而自我的,现在却当着这么多人说对不起,通过镜头,对着她。


      暖风不知道作何感想,谈不上原谅,只是微微有些意外,难道这就是改变吗?看似什么都未变,实际已经变了,只是那是出于真心吗?还是迫于媒界压力所做的妥协?


      “丁先生,听说你和那位小姐曾一桌吃饭,是本来就认识的吗?你是不是一开始就对她有点意思?”明显带着陷井的问话,被半真不真的问出,无非是想把事情炒作成三角恋式的狗血剧情。


      丁煜下意识的看向提问的人,又收回视线,看着他的表情,暖风竟然莫名的有些紧张,怕他一时口不择言又说出奇怪的话,然而他只是冷冷笑了一下:“你的想像力太丰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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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66#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0:10:58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怎么办?”李品盯着靠在沙发上打游戏的丁煜,细长的鞋跟在地板上敲了敲,“反正你也不愿回医院,不如这样,通过媒体道歉,同意市篮协的邀请参加一场友谊赛,冲淡点负面的气氛,然后跟我回美国接受治疗。”


      “我不道歉。”说一百遍,丁煜还是这句话。


      “该死!丁,你是想弄死我算数,是不是?不道歉?这分明是你的错你不道歉?你有种去看看网上的那段视频,看看当时的你有多讨人厌,你形像大损知不知道?如果广告商真要索赔,你赔得起吗?”李品差点就破口大骂。


      丁煜只是沉默不言。


      那段视频他看过,的确很讨人厌,满口秽物抓着暖风亲吻,有够恶心,怪不得已经有人骂他,就是个大流氓。


      现在要道歉吗?


      有什么用?祸已经闯了,此时如果虚伪的跳出来大张旗鼓的说对不起,连自己都觉得可笑吧?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丁煜,你不止是个大流氓,还是个彻头彻尾的浑蛋。


      李品看着他发愣,知道自己这番又叫又跳,不过就是浪费体力,他什么时候听过她的话呢?


      “你和那个秦暖风很早就认识吧?”她吸了口气,干脆心平气和的坐下来,问道。


      丁煜没想到她忽然将话题转到暖风身上,怔了怔,却没有答。


      “你喜欢她是不是?”她继续问。


      又是喜欢,丁煜的心无端的动了下,像是被说中心事般,莫名的心虚,为什么觉得被说中心事,难道自己本就这样想的?他还没来得及想清楚,人已经回了一句:“关你什么事?”


      “哈!猜对了,”李品干笑了下,“原以为你没心没肺的,除了打篮球,就只会打篮球,原来这么痴情,那晚我准备用的招数居然给你先用掉了,咱们还真是臭味相投。”说着夸张的笑起来,哥们儿似的拍拍丁煜的肩。


      “猜对什么猜对?”丁煜心烦的拨开她的手,人站起来,“我只是……。”他想说:我只是讨厌她,像很早以前那样很顺口的说出,可只说了三个字,却发现这句话说出来连自己都没办法相信。


      还讨厌她吗?或者程度更深一点,恨?


      事到如今,似乎太过牵强。


      最初父亲意外亡故时的愤恨,其实早就随着岁月和自己逐渐长大在不知不觉中释怀了,如果再纠缠不休,连自己都觉得可笑。


      那为何还要纠缠暖风呢?所谓的不原谅,不过是羁绊她的借口吧?


      他捧住头,人又坐下来,他想不清楚。


      李品看着他的样子,眼睛转向窗外,他们现在在城市中心的38层宾馆内,落地的玻璃窗可以看到远处的大片绿地,那里以前不过是个破败的居民区,狭窄的小巷,橫七竖八的晒着衣服,吴奇用自行车载着她在巷子间乱穿,在富家长大的两个人更觉得那里像个迷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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