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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辛格 《大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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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13-7-30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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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109#
     楼主| 发表于 2012-8-2 15:30:36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皇帝们不仅自己这么想,也想要别人把他视为上帝的代理人。但在十六世纪新教徒地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不被看做上帝的代言人,反被视为与式微教皇结合的维也纳军阀。宗教改革使不受节制的诸侯在宗教及政治两方面均享有新的行动自由。他们脱离罗马教会即脱离了宗教上的大一统世界;他们与哈布斯堡的皇帝抗争则显示这些诸侯不再认为有向皇帝输诚的宗教义务。

        统一的观念衰微,在欧洲逐渐形成的民族国家需要某种原则,作为她们反正统的理论基础,并规范彼此的关系。结果她们在国家至上(raison d'tat)及权力均衡这两个观念上找到依据。这两者相辅相成。国家至上论主张,为促进国家福祉,用任何手段均是合法的;国家利益取代了中世纪的世界道德观,均势则取代对大一统王国的向往,并假定一国在追求本身的私利之际,无形中对其余各国的安全与进步也会有所贡献。

        最早提出相关理论而且学说最完整的是法国,她也是欧洲最早的民族国家之一。神圣罗马帝国复兴,法国将是最大的受害者,因为,套句现代说法,法国很可能被“芬兰化”。当宗教约束力减弱,法国便开始利用宗教改革所造成的其邻国之间的对立。法国历任君主均体认到,神圣罗马帝国一步步地衰弱(甚至于解体)可加强法国的安全,而且运气好的话,还能让法国向东扩展。

        法国这项政策的主导人物出乎常情,是一位高阶教士,阿尔芒•让•普列西(Armand Jean du Plessis),即黎塞留枢机主教(Cardinal de Richelieu),一六二四至一六四二年任法国首相。据说当教皇乌尔班听到他的死讯时曾说:“如果有上帝,黎塞留枢机主教就有得辩白了。如果没有上帝,那,他的一生也够辉煌的。”身为政治家的黎塞留必然乐于听到这贬中带褒的评语,他由于忽视(其实是超越)当时的基本信仰,而建立了伟大的功绩。

        少有政治家能像他一样对历史造成如此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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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7-30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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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8#
     楼主| 发表于 2012-8-2 15:30:11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现今史家所称的欧洲均势体系(balance of power system)出现于十七世纪,当中世纪欧洲对大一统的期望终于落空之后。此种世界秩序归于一统的观念是古罗马帝国及罗马教会传统的混合体,把世界看作是天国的写照。正如天国是由惟一的上帝统治,人世也应由一位皇帝统治,罗马教会也应由一位教皇领导。
        基于此种精神,德国及意大利北部的封建诸侯全笼罩于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的统治之下。及至十七世纪,神圣罗马帝国颇具掌控欧洲的实力。相对而言边界距莱茵河以西仍有相当距离的法国,或是英格兰,只是边陲国家。设若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对理论上归其治理的领土确能实行中央控制,则西欧各国与它的关系或许将类似中国与其蕃属,法国就相当于越南或韩国,英格兰相当于日本。

        然而中古时期,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大多从未能达到此种程度的中央控制。原因之一是交通及通讯系统不发达,很难将如此辽阔的领土结为一体。但最重要的原因还是他实行政教分离。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不像埃及法老或俄国沙皇一样,被视为具有神性。西欧以外的任何地区,甚至东正教所辖的区域,均是政教合一,主要教会职位的任命均掌握在中央政府手中;教会方面既无力量亦无权威,取得罗马教会所要求的自治地位。

        教皇与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在西欧时而爆发的潜在的或真实的冲突,是后世宪政及分权思想既现代民主基础,得以形成的背景。它使各个封建诸侯得以利用冲突的双方强化本身的自主权。由此导致欧洲的分裂,各公国、自治郡、自治省、自治教区各自为政。虽然理论上封建诸侯均对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宣誓效忠,实际上却是各行其是。有不同的王朝自封为皇帝,中央的权威几乎不存在。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尽管仍主张普遍的统治权,却无任何实现的可能性。在欧洲边缘的法国、英格兰及西班牙,虽仍属于罗马教会,却不承认神圣罗马帝国的权威。

        直至十五世纪哈布斯堡(Habsburg)王朝几近永久地保有皇位,又通过审慎的联姻取得西班牙的王位及庞大资源,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始有可能将大一统的理想落实为实际的政治体系。十六世纪前半叶,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将帝国的权威恢复到有希望建立欧洲中央帝国的程度,其版图可囊括今日德国、奥地利、意大利北部、捷克共和国、斯洛伐克、匈牙利、法国东部及荷兰。如此强势的组合则根本不会有类似欧洲均势的局面出现。

        但就在此时,教皇权威因宗教改革影响而式微,却又使得建立欧洲统一帝国的希望破灭。教皇威权强大时,对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有如芒刺在背,是强劲的敌手。及至十六世纪教皇权衰,对欧洲帝国同样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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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7#
     楼主| 发表于 2012-8-2 15:29:37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他对待国际事务的作法在一九一九年随着他一起辞世;从此之后没有重要的美国外交政策思想学派曾提起过他。相反的是,虽然尼克松的外交政策实际上容纳了许多老罗斯福的观念,他却主要以威尔逊的国际思想传人自居,还在白宫会议室中悬挂着一幅战时的威尔逊像,这真正证明了威尔逊在外交思想上大获全胜。

        国际联盟未能在美国立足,因为美国尚未准备好承担如此全球化的角色。无论如何,威尔逊在思想上的胜利比任何其他的政治成就更根深蒂固。因为每当美国面临建立世界新秩序的任务之际,她总是殊途同归地回到威尔逊的观念上。二次大战结束时,美国协助成立与国际联盟原则相同的联合国,冀望能在战胜国的协议之下找到和平。当这个期望落空后,美国开启冷战战端,但不是诉诸两大超强国家之间的冲突,而是以民主的道德圣战为号召。

        迄共产主义阵营剧变以后,威尔逊有关和平之道在于集体安全和民主体制普及全世界的构想,又同时为美国两大政党的政府所容纳。

        美国在世界舞台上的主要梦想具体表现在威尔逊思想中:美国的意识形态自某个角度而言,一直相当具有革命性,虽然在内政上美国人也一直自认为满足于现状。美国人倾向于把外交问题看成是善与恶之间的交战,因此通常对妥协或是对局部或无结论的结果,不是很能接受。但美国又避免让地缘政治产生大规模的改变,常使人觉得美国是想维护领土现状,有时更是政治现状。美国相信法治,却发现其本身对和平演变的信念,与历史上几乎所有重大改变均涉及暴力和动乱这个历史事实之间,很难找到和谐。

        美国发现必须在先天条件不及美国优厚的世界中,与生存空间狭隘、目标有限且极缺乏自信的国家合作,以实现美国的理想。然而美国始终锲而不舍。战后的世界多半为美国所创造,以致美国终于扮演起威尔逊当年所设想的角色,做举世的模范供人效法,做举世的希望供世人去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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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6#
     楼主| 发表于 2012-8-2 15:29:19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威尔逊主义还凸显了美国国际事务思想中另一个隐而未现的分歧。美国是否有一种不论遭到何种方式的挑战均必须加以维护的国家利益?还是美国只应对抗(公道地说是一种)非法手段的挑战?美国在乎的是改变国际情势的事实抑或方法?美国是否一概拒斥地缘政治的原则?还是需要透过美国的价值观重新诠释这些原则?倘若这些原则相互抵触,又应当如何取舍?

        威尔逊主义的含义是,美国尤其应该反抗非法的改变方法,若是受到显然合法的方法所威胁,则美国没有值得维护的战略利益。直至海湾战争,布什总统仍坚持他是为反侵略而出兵,维护石油供给还在其次。冷战期间美国国内的一些辩论,便是有关美国有没有组织对抗莫斯科威胁的反抗力量的道德权利。

        老罗斯福对以上这些问题的答案会非常肯定。主张国家对所有威胁一视同仁或打算以同一种方式回应一切的威胁,等于否定了他全部的理念。他也难以想象会有受害者与侵略者可以共同加入且处之泰然的世界组织。一九一八年十一月他写过一封信称:“我赞同这样一个联盟,只要我们的期望不要太高。我不愿扮演连伊索寓言都视为笑柄的角色,在这则寓言中羊与狼同意解除戒备,而羊群为表现诚意,请牧羊犬离去,结果它们却成了狼群的晚餐。”

        到十二月他又致函宾夕法尼亚州参议员诺克斯(Knox)称:“国际联盟作用有限,但它越是自大,越是好高鹜远,真正能成就的就越少。谈到它不免引起有趣但残酷的联想,令人想起一百年前以维持永久和平为宗旨的神圣同盟。沙皇亚历山大(Czar Alexander)便相当于在一百年前推动和平的威尔逊总统。”

        以老罗斯福的估计,只有神秘主义者、梦想家及知识分子会认为和平是人类自然的状况,而且可以由无私的共识来维持。他本人则以为,和平天生便很脆弱,唯有永远的保持警戒,以强者的武力及透过有志一同者的结盟,始能加以维护。

        但他不是晚生了一百年,就是早生了一个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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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2 15:28:44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威尔逊深信世界各国对和平均享有同样的利益,因此会联合起来惩罚破坏和平者,于是他提议由爱好和平者的道德共识来保卫国际秩序:这个时代是拒绝一度支配各国意图的唯本国利益是问的标准,而要求各国接纳新秩序的时代,我们惟一要问的是:“事情对不对?”“公不公平?”“合不合全人类的利益?”为使这个共识制度化,威尔逊倡议设立国际联盟,一个美国主导的机构。在此一世界组织的监督之下,权力将臣服于道德之下,武力将受民意指挥。他不断强调,如果大众能获知正确的信息,战争根本不会发生,他显然忽略了战事初起时在各国首都,包括民主的英法两国,所表现出的欢欣鼓舞与激昂慷慨。威尔逊认为,若要这个新理论发挥效用,国际政治至少须作两项改变:一是将民主政府向全世界普及,二是根据“与我们对个人所要求的同样高的荣誉标准”,努力经营“新的更健全的外交”。

        一九一八年威尔逊提到一个前所未闻的和平要件,也是一个野心奇大的目标,即“摧毁任何地方的每一个可能个别、秘密及独断独行地扰乱世界和平的专制强权;如果目前无法加以摧毁,至少也要压制到近乎无能为力的地步。”在此种态度之下如此建构的国际联盟不必诉诸战争便可解决危机。威尔逊在一九一九年二月十四日的巴黎和会上说:整个条约(《国际联盟盟约》)主要依恃的是一股伟大的力量,即全世界舆论的道德力量——众目睽睽所产生的清除、澄清及强制等影响力……好让见不得阳光的事物,可经由世人普遍加以谴责的万丈光芒予以适当的摧毁。

        维护和平将有赖于举世的共识并以具警察功能的机制为后盾,而不再来自传统式强国弱国的实力计算。由民主程度高的国家集体担任“和平的信托人”,取代老式的均势及同盟体系。

        过去从未有国家表现过如此崇高的情操,更勿论付诸实现了。但在美国理想主义的熏陶之下,这种情操变成为国家外交政策的一贯思想。自威尔逊以后每位美国总统均提出过大同小异的主张,但都不脱离威尔逊的主题。美国国内的议论主要是针对未能实现威尔逊的理想而发(不久他的理想已深入人心以致大家不再指明这是威尔逊的主张),反而不是辩论这些理想是否确实能对动荡的世局偶而会出现的残酷的挑战,提供适当的指引。近百年来批评者对威尔逊的分析及结论大肆抨击,然而此期间他的原则始终是美国外交政策思想的基石。

        不过他将权力与原则如此混为一谈,也导致这几十年来设法使原则与现实需要取得妥协时,美国良心所面临的挣扎。集体安全的基本前提是,每个国家对任何的安全威胁均有一致的看法,“而且”愿意冒同样的风险共同抵御此一威胁。类似的情况当时不仅不曾实际发生过,而且注定在国际联盟或联合国的整个历史当中也不会发生。唯有威胁的确大到令人难以承受的地步,也真正会影响到全体或大多数的社会,始有可能出现此种共识,例如两次世界大战及区域性的冷战。但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以及几乎所有棘手的情况中,各国对威胁的性质或面对威胁愿作何种牺牲,往往各持己见。这早在一九三五年意大利侵略阿比西尼亚(Abyssinia,即今天的埃塞俄比亚),直至一九九二年的波斯尼亚危机,一直都是如此。至于要达成正面的目标或纠正被认为不公平的事件,想取得全球共识更是难上加难。具讽刺意味的是,在后冷战的世界里,没有强烈的意识形态或军事威胁,对民主言惠而实不至的程度也超出以往任何时期,但达成共识的困难度不减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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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4#
     楼主| 发表于 2012-8-2 15:28:14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一九一七年一月二十二日他抨击战前的国际秩序为一“有组织的敌对”体系:
        “未来一切的世界和平及政策均取决于这个问题:目前的战争是为正义且安全的和平而战,抑或仅是为新的均势而战?世界必须是权力的共同体,而非权力的均衡;它必须是有组织的共同和平,而非有组织的敌对。”
        他所谓的“权力共同体”是个全新的观念——虽然英国的威廉•格莱斯顿(William Gladstone)在一八八○年即已提出类似但未受重视的说法——后世称之为“集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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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2 15:27:57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威尔逊的出现是美国历史上一个转折点,是罕见的领导人彻底改变本国历史方向的一个例子。若老罗斯福或他的理念得以持续到一九一二年,则参战目标的问题当是考虑美国国家利益的本质。他会把美国参战的理由放在,除非美国加入协约国,否则同盟国会得胜,并迟早会对美国安全构成威胁,事实上他也曾如此主张。

        若如此看待美国的国家利益,久而久之美国必会采取类似于英国对欧陆政策的全球政策。三个世纪来,英国领袖的基本假设是,欧洲的资源若为独大的强权所掌握,则此强权便有能力挑战英国在海上的霸主地位,因而可威胁到英国的独立。自地缘政治的观点来看,美国也是欧亚大陆海岸外的一座孤岛,基于同样的理由也应觉得有必要反抗由单一强国主宰欧洲或亚洲,甚至于由“同一”强权控制“两大”洲。基于这些推理,美国参战的主要缘由应该是压制德国的地缘政治势力范围,而非德国在道德上的出轨。

        不过此种旧世界式的论调与被威尔逊激起的美国大众情绪相抵触,且至今仍是如此。即使老罗斯福也难以驾驭他所拥护的权力政治,虽然他至死都相信自己办得到。无论如何,他已不再是总统,而威尔逊甚至在美国参战之前即已明白表示,反对依据国际政治的既定原则来建构战后世界秩序。

        威尔逊认为战争的原因不止于德国领导阶级的恶行,欧洲的均势体系也是罪魁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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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2#
     楼主| 发表于 2012-8-2 15:27:00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他把他的道德理念推向全世界;不仅德国,必须使所有其他国家均不得危害民主;因为和平需要“民主国家的合作”。威尔逊在另一次演说中更进一步表示,除非美国在全球传播自由,否则美国的实力便会萎缩:

        “我们缔造这个国家是为使世人获得自由,这个观念与目的并不限于美国,现在我们便是要解放世人。如果不这么做,美国将失去声誉,实力也会消散。”

        威尔逊对参战目标说明得最详细的当属十四点原则,这留待第九章讨论。他的历史成就在于体认到,若在道德信仰上无法令美国人信服,他们便无法长久支持重大的国际介入行动。

        他的失败则在于把历史的悲剧看作反常现象,或归咎于个别领袖人物的短视或罪恶,以及除民意力量或民主体制普及全世界以外,他否认还有其他客观的和平基础。在追求和平的过程中,他要求欧洲国家在思想上或历史上均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在它们刚打完仗已国疲民穷之际,从事他所理想之事。

        三百年来,欧洲各国始终是以寻求国家利益的均衡来维持世界秩序,其外交政策以追求安全为目标,任何额外的好处则视为意外之财。威尔逊却要这些国家以道德原则为外交政策的基础,而安全最多只当作附带的结果。但欧洲对这种无所求的政策缺乏思想架构,更何况刚结束一世纪孤立主义的美国,是否能持续如威尔逊的理论所主张的永久介入国际事务,尚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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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2 15:26:41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追求全面胜利是惟一能成立的目标。老罗斯福几乎必然会从政治及战略的角度来宣示美国参战的目标;威尔逊却标榜美国的公正无私,把参战目标安全诉诸道德。对威尔逊来说,战争不是无节制地追求国家利益引发冲突所导致的结果,而是德国无缘无故地打击国际秩序。更确切地说,就是真正的罪人不是德国而是德皇。威尔逊呼吁宣战时强调:“我们与德国人民没有争执。我们对他们唯有同情及友情。他们的政府投入这场战争不是出于民间的冲动,也未事先让人民知情或征询其同意。这场战争的决定权与过去统治者从不听取人民意见,且战端总是为王朝的利益而启,那令人难过的时代没有两样。”

        虽然德皇威廉二世(William II)在欧洲早已被视为难以驾驭,但从未有欧洲领袖赞成罢黜他。没有人认为欧洲和平的关键在于推翻他或他的王朝。可是一但涉及德国内部的结构问题,战争便无法借平衡相冲突的利益而得以妥协收场,一如十年前老罗斯福在日俄之间所达成者。一九一七年一月廿二日尚未参战前,威尔逊宣称美国的目标是“不求胜利只求和平”,然而实际走上战场后,威尔逊所提出的却是唯有全面胜利始能获得和平。

        他这些宣布不久即成为大众公认的真理。即使经验老到如赫伯特•胡佛(Her-bert Hoover)等人也开始指责德国的统治阶级心怀恶念,对“其他民族的命脉”虎视眈眈。当时的气氛康乃尔大学(Cornell University)校长雅各布•舒曼(Jacob Schurman)表达得颇传神,他认为这场战争是“天堂之国”与“恐怖武力的地狱之国”之间的斗争。

        然而仅为了推翻一个王朝,不足以产生威尔逊言论中所隐含的全部含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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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8-2 15:26:09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他鄙视均势,坚持美国的角色“不在于证明我们的自私,而是我们的伟大”。果真如此则美国便不该独善其身。早在一九一五年,他即已提出史无前例的主张:美国的安全与全人类的安全密不可分。这意味着今后美国有责任对抗任何地区的侵略行动:“由于我们要求依据我们所信奉的权利和自由原则,不受干扰地发展和管理自己的生活,因此我们厌恶本身不屑于为的侵略行为,不论它来自何方。我们坚持保有安全以执行自己所选择的国家发展路线。还不止于此。我们也要求他人得享同样的待遇。我们对个人自由及国家自由发展的热衷,不限于与切身有关的事件及范围。只要有某个民族想要走独立及民权这艰苦的道路,我们都会有相同的热忱。”

        如此把美国当成四处行善的世界警察,正是二次大战后形成的遏制政策的先声。

        老罗斯福总统再怎么样也想不到,会有如此一面倒的倡议全球干预的想法。但当年他是一位身经百战的政治家;而威尔逊是一位具宗教热忱的先知。政治家即使是沙场老将,所重视的是本身所生存的世界;但在先知的眼里,“现实”世界却是他们想要实现的境界。

        原本是为要美国严守中立而提出的主张,经威尔逊解释后却成为扮演全球十字军的理论基础。在威尔逊看来,美国自由与世界自由没有太大的差别。他把乔治•华盛顿对介入外国事务提出告诫的本意作了极不寻常的诠释,充分证明在崇尚吹毛求疵的学术殿堂中的时间没有白费。他赋予“外国”的新定义,华盛顿若地下有知必会大感诧异。据威尔逊主张,华盛顿的本意是指美国必须避免介入他人的“目的”(purposes)。但有关人道之事没有一件“对我们而言是外国事务或无关紧要的”。

        自开国元勋反对对外介入的训示中,推衍出全球干预的根据,把中立哲学引申为参与战争势不可免,这是多么的牵强附会!威尔逊不厌其烦地阐述他对美好世界的憧憬,借此把美国带向世界大战的边缘,他所唤起的理想主义及活力,似乎证明了美国蛰伏一个世纪正是为现在加入国际竞技场作准备,而美国的活力与天真是经验老到的盟国所没有的。欧洲外交在历史严酷的考验中变得冷酷、谦卑;欧洲政治领袖是透过美梦破碎、希望落空、理想因人类难以洞悉未来而失败这一面历史镜子来看事情。美国不知道有这种限制,因此即使不是大胆地宣称历史已到尽头,也必然会高唱历史无用论,同时把素来被视为美国独有的价值观转移成对全人类一体适用的普遍原则。于是威尔逊得以克服安全与孤立这两种思想之间的紧张对立,至少是暂时的。唯有为全世界人民而不仅只为自己,并且是以全人类自由的斗士角色自居,美国才有理由走入第一次世界大战。

        德国击沉鲁西坦尼亚号(the Lusitania),尤其是恢复无限制潜艇政策,成为美国对德宣战的近因。但威尔逊不是针对某些恶行而参战。此事无涉国家利益,也与破坏比利时中立或均势外交无关。参战是基于道德的理由,这场战争的主要目标是建立更公正的国际新秩序。威尔逊在要求宣战的演说中说:“这是一件可怕之事,将这个爱好和平的伟大民族带入战争,带入最恐怖最惨痛的战事中,而文明本身似乎正处于平衡状态。但权利比和平重要,我们应为自己素来最关切之事,为民主,为受制于权威者对政府的发言权,为小国的自由及权利,为全体自由民族结合在一起而战,以致所有国家均可享有和平安全,终至为世界自由而战。”

        因这些原则而战便不可能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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