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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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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重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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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23:42:17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阿浅也可以故意改错了我的地址呀。


【大叔】


那两只猫走后,他便常常徘徊在公车站,向深夜等待最后一班车的人说:“给我根烟抽,我就给你们讲个故事。猫的故事,可神了。”他挽起手臂,指着手上一道淡得快要消失的疤,“就是那只猫留下的,看看,可深可狠,这可不是一般的猫。”


他不是疯子。


只是无趣。


每天在几个垃圾站之间来来回回走,看见小孩随手扔下的易拉罐就立刻收走。他不喜欢挤瘪了的易拉罐。他要收完整的,没有凹陷的。然后搁在脚底,猛一踩。压成了圆圆的薄片。踩得好的时候,从头至尾完美交叠,没有偏斜,刚好就是罐顶的大小。圆圆得像是有张嘴的月亮。踩差了的什么形状都有。他的怀里总揣着一个完美形状的薄片。如果再踩出一个更好的,他对比着看哪个更好,然后卖掉差的那个,留下一个。无论如何,他怀里总留着一个薄片。有时他用薄片挠挠痒;有时用来刮刮铁栏杆;有时风和日丽,他将薄片往天空一扔,嗖的一声,旋转着飘远。远处屁颠屁颠的流浪狗倒也配合他,飞快叼回来给他。他摸一摸那只癞皮狗的头,把薄片收到怀里,又大摇大摆走了。


但他最喜欢的还是烟。


那两只猫出现之前,他时常徘徊在公车站,等夏天酷热的气温将那些人逼疯了,一口气喝掉一罐可乐。他就等在旁边拿空罐子。拿到一个,走得稍微远的地方,往地下一放,啪地一踩。附近的人都朝他看过来。他笑着捡起薄片,又回到公车站等。但他捡这么多也不过卖了混口饭,买包烟。大红门。双叶。一两块一包的烟也有滋有味。从前过手的烟几百一条亦有,但他反而觉得现在好。那时学抽烟,以为是一口多么舒畅的气,引着他精神抖擞。但现在他不必了,他抽廉价的,呛人的,或是别人给的烟,猛吸一口,感到整个肺绷得紧紧的,而人像气球一样膨胀起来。然后一点一点吐,要慢,要吞咽,要整个肺都充斥着那些廉价的薄荷味。他曾经依在餐馆门口看免费的电视,电视里说,人的肺就像是两棵大树。他一直记得那幅图,两棵参天大树在胸口左右。后来他吸烟时就想,气味越浓烈,是不是他就能感受到那两棵树枝头的分叉与细微末节。


树枝伸开枝蔓。


像是新春自树梢膨胀出的新绿。微微的痛。但绿油油。亮闪闪。


他希望他肺里也有。


那两只猫走后,他老蹲在隔着两个路口的杂货铺后头讲故事。不为别的,只因附近的小摊都不卖便宜的烟,唯独那里有。那家店主是个女人,不太会做生意,进了一圈细碎。她老说“谁有需求我就进什么”。附近就她卖两块一包的烟。别人不卖。但除开他也没什么人买。杂货店在一栋居民楼的一楼拐角,两面对着院子。买烟的时候听见居民坐在黑暗里聊天,他也就走过去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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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23:42:16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但安乐眨了眨眼,扭头回到黑暗里。


她想走进黑暗,但那一阵低吠与大叔的声音一同响起来。她转过头,看见黑暗里悠悠升起的烟。一缕缕腾空而去。


“你朋友为什么不来找它,自己找不更好一点?”


小茹低声道:“他来不了。”


“那这只猫它认识你不?”


“不认识。”


“那它怎么会出来。难道路上随便谁给你一点吃的,你也吃吗?”老头盘着腿,把嘴里抽了一口的烟递给她,“难道我给你抽,你也会抽吗?”


大叔大笑起来。


小茹觉得难耐,咬着唇,转身就走。我输了,她想。她根本弄不出那只猫来,没有猫,没有朝庆,没有任何一切。路过沿街的橱窗时,她的脚步忽然慢了一些,透明的玻璃上映着一层薄薄的她。十七岁的薄薄的她,扎着马尾,白衬衫,校服裤子。和旁人没有什么不一样。衣襟上的线头早就剪去。可她彼此之间究竟有什么不同,她能赢,她却要输。小茹想了想,试着把自己的头发放下来,折去一半,仿佛变成了俏丽的短发。


橱窗里的人已经走近她:“请问有什么需要吗?”


是蛋糕店。


她慌张地低下头,长发垂了下来,遮住半边脸。也许快步跑掉就好。她鼓起勇气迈开腿,但女声又适时而起:“需要买点什么吗,现在已经是打折时段,蛋糕都可以七折哦。”


对方漂亮的大眼睛盯着她,无辜地看着她。


那么明亮。


像极了阿浅那双手。她含着冰棍还能噼里啪啦敲下一连串字的手。她朝她呵痒的手。修长得能摘下月亮的,明晃晃如两柄软剑般的手。那双手总能以无辜而迅速的方式将她逼至绝境。不可退,不可守,不可申辩。


小茹一想起阿浅,忽然拔腿就跑。


蛋糕店还传来紧追不舍的询问声。小姐。小姐。


秋夜。被风托起的长发。黑暗里不愿接纳她的猫咪。朝庆。阿浅。还有一同发送出去的那封电邮。对啊,还有那封电邮。她想起不久前的那个黑夜,她与阿浅一起走进网吧,双双打完稿件,阿浅说,你替我看看地址有没有错。阿浅就像是一只猫,从沙发那一头钻来沙发这一头,优雅可爱地挑起众多旁人目光。她只好与她掉换,互相确认稿件地址,然后一二三,点击发送。小茹想,我怎么可能输给她。我喜欢他多过她喜欢他。我怎么可能输给她。她跑起来,忽然想起自己在发送前那一秒闪过的念头。


——不然,故意改错投送地址呀,那样不就好了吗?


但下一秒她又想。


——我怎么可能输给她。


那时她的手始终没有按下Delete。左键轻轻点击发送。仿佛愉悦却又默默地宣战。她一直以为自己不会输给她。不会输给阿浅。不会的。


但此时此刻她忽然在街边停下来,另一个念头迅速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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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23:42:15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是我朋友走丢了的。”


“另一只我这两天才看见,以前都没见过。”大叔说,“也有趣,我以为那只猫永远一个人,结果还是得找个伴。你朋友的猫公的母的?”


“公的。”


“难怪。”大叔说,“另一只是母的。”


小茹反问道:“你怎么知道?”


“我知道的可多哩。”大叔嘬一口烟,眯着眼,“那猫跟我一样,在这附近混。我和她算同行。而且那只猫有名得很。你知不知道,这里关于猫可有大新闻哩。”大叔见小茹绷着脸并不关心的样子,觉得没趣。小茹站起身来时,大叔早就不见了。她身后一地烟灰。那天夜里,她空手而归。写完作业,她听着下沙般的音乐,忽然写:总有些生命如锦绸良缎,美艳柔滑,令人神往。


次日在学校遇见朝庆,想了想,小茹走上前去:“猫回来没?”


朝庆笑着摇头。


阿浅总是不失时机地出现:“哪这样快。”


她钻入朝庆与小茹之间,非常合适的镶嵌。


阿浅说:“相信我,它一定会回来。”


于是小茹悄然合上了自己的善念。


当夜,她独自回到安乐与猫居住的角落。她想领它回去。原因不明。其实有许多次,她不知道自己究竟怎样想。就像雨天她一手拧起的那一根线。她摸到那一截柔软,心里满满的充盈仿佛被人放走。嘶嘶的。往外一点一点漏。她只好用食指勾起线头,绕在手指,缓慢地、想要不动声色地扯断它。


可是,扯不断。


怎么扯都扯不断。


男孩回头望她一眼,脸上是打量的笑意。其实她拽着的边线在左边。男孩在右边。当她身体绷得僵直,看着男孩冒着绒绒的雨往电教楼跑去。跑出几步远,忽然侧过脸,用他一只温柔的眼睛打量她。但她的手还在拽着一截线头。绒绒的雨,如同温柔的泪。男孩消失了。她低头看着自己的衣摆,紧缩缩的。她松开线头,那一截短小不知被自己拽得多么冗长。她一点一点抚平自己的衣摆,那一根线便随之退回衣襟深处。仍旧是那一小截。她回到家立即找来剪刀绞去那一小截,咔嚓一声,轻而易举。那么短的线,甚至不及指甲盖那么长。但她究竟在害怕什么,在逃避什么,她也说不清楚。她只知道她不能容忍,不能容忍,不能容忍那一截线,也不能容忍那个轰轰烈烈一点也不浅的阿浅再一次走过来对她说,喂,晚上我请客。脸上还有轻浮的笑,像一层浮在菜汤上的油。


她不能。


她蹲在巷子口,往黑暗里轻唤:“安乐。”


黑暗中传来什么闷声落下的声音。不是雨水。那只眼睛灰蓝色的银色虎斑猫从黑暗里探出头,圆圆的脑袋已经瘦了一圈。它从不叫唤,仿佛明白她的来意。月光点亮它的脸,那是一层温凉的光。它扭头看向身后的黑暗,身边仿佛还有那只凶狠的母猫,而它们正在低头交谈。小茹摊开手心,放出那条诱人蛇行的气味,安乐,来。她轻轻说,满怀希望地看那只猫透亮的灰蓝色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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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23:42:14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为什么会长大?还长得这样怪模怪样?


她忽然想。


但止不住。所有圆润可爱的生命最后都会被时光充斥,撑大,往成年的样子变化。柔软的小胳膊小手都会长得有棱有角。她那时看见那只小鸡,忽然回身看了看自己,渐渐隆起的胸部像是一团膨胀的肉块,不够销魂美艳,甚至像是一团怪怪的肉瘤。


那个蜕变的阶段,曾经那么让人可恨。


她一直这么觉得。


长到十七岁,仿佛终于微略成型,但接踵而来的却更多。


有些事,并非成长便可抵御或彼此消止,而是随成长的距离拉得越来越远。


十六岁时她看见一群脏兮兮的小猫,忽然觉得可怜,于是拿了些吃的去喂它们。她以为自己遇见的是七八岁时那些惶恐难安的小生命,只会闪闪跳跃,用嘴轻轻啄她。但她把鱼搁在手心里,那些猫像饿鬼一样扑过来,张开嘴,有四颗锋利的牙。好痛。她喊。丢下鱼就跑了。


其实生命是,会饥饿的鬼。会争抢的魔。


直至她看见朝庆的猫,姣好的身形与温柔的眼。它站在黑暗深处,好奇地看着她。天空落下噼里啪啦的水。那是顺着空调外置箱流出的,阴凉的水。盈满一地。那只小猫站在水边吐着小舌头。


它在喝水。


她叫它:“安乐。”


朝庆的猫叫安乐。是只小公猫。


安乐仰起头,神态微微茫然。


小茹摊开掌,放出那些香味。食物芬芳气息若能亲见,必是如蛇一般蜿蜒而向那些待捕的猎物。安乐歪着头,忽然眼睛一亮,跳着冲到小茹面前。它那么不怕人,扬着爪子像是兴奋的小马驹。走近香味后,安乐用鼻子嗅一嗅,张口就吃。


它很饿,却不像鬼。


她蹲在安乐面前想。为何朝庆的猫这样宁和安静,就像是它的主人,在文具店亦能平静说理。她却总慌张阴郁,越是想要瞒过众人,却越是无法对抗他人的坦白质疑。她伸手想要抱起安乐,抚摸到它的皮毛,那种柔滑舒适又一次俘虏了她。美艳高贵的生命总是轻而易举将她俘虏。她不明白这是为什么。


黑暗里忽然传来一声低吠。


她与安乐都向黑暗深处看去。


那只黑白相间的奶牛猫不知从何处冒出。眼神凶狠。非常瘦,像是阴郁的寡妇,胡须多半断裂,又脏又凶。那只猫将身子藏在黑暗里,喉咙深处低沉的吼吠顺着地面滑行而来。小茹松开了手,安乐扭头跑了回去,脚步轻快。它像是在庇佑着安乐。


安乐与它轻微蹭过。


但那只猫始终盯着小茹。


“回去回去。”小茹转过头,看见身后有位大叔,“这只猫惹不得。”


大叔负责收着附近的垃圾。易拉罐。纸盒子。然后卖些钱买包廉价烟。


“为什么惹不得?”


“这只猫可凶得不得了,附近的人都知道。”大叔掏出支烟,享受云雾徘徊的凉意,“你要捉另一只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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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23:42:13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朝庆也蹲下往黑暗里看。


但他看的是黑暗里的阿浅或是剪刀,小茹不知道。


阿浅从床下钻出来时,砰的一声,她撞了头,小茹也仿佛撞到了头。头脑里有什么忽然裂开,一声轰鸣,小茹发现他们正蹲在灰飞烟灭后的光影里呵呵笑着。朝庆伸手替阿浅揉着。小茹转身离开了,她不想看阿浅的脸,她总觉得阿浅会走出来对她说:“走,我请客。”


仪式完成之后,朝庆问:“什么时候猫会出现呢?”


阿浅笑:“不知道。”


小茹咬着嘴唇,问:“你的猫是什么样子。”


“是一只银色虎斑美短,你知道吗?”


小茹并不知道。


朝庆进房翻出一叠照片给她。


这只猫与她以前见过的都不同。她原本以为猫都是路边的野猫那副样子,花斑或者白色头顶一块黑。非常瘦,毛发硬硬的,有点扎手。脸颊削瘦。那些猫总是眼神阴厌地自暗处盯着路过的行人。像是瘦骨嶙峋的怪老头在找寻什么猎物。


但这只猫是银色虎斑,虎头虎脑爪子很厚实,眼睛睁得又大又圆,一看便是温室里的花朵。那么像主人。


家猫与野猫的区别。


离别时,小茹说:“我帮你留意一下。”


阿浅笑着走出门,仿佛不相信似的。


但小茹真的找到了那只猫。


那天夜里,父母照旧出门了。她手里捏着晚饭剩下的菜,漫无目的在朝庆家附近的小区里游走。其实她很怕,一年前她喂附近的野猫,结果被野猫咬伤。看着那些饥饿的生命狼吞虎咽,让她对那些美艳生命所有的憧憬都破灭了。


那份憧憬在很久之前其实是优雅迷人的传说。


她小时候总央着家里给她买个什么小动物,但从没得逞。


小学时,流行养小鸭子或者小鸡。总有农夫挑着两担绒绒的生命在学校门口叫卖。许多孩子争相往里探,有的伸手抚摸,生命浓烈柔软的气息一下子俘虏了他们。她也随着拥挤的人群向中央靠,听着一群被染得五颜六色的小鸡唧唧喳喳地喊着。不知为何,那声音让她想起天空一颗颗微亮的星星。


两块钱一颗的星星。


她搬出所有硬币,买了一只回家。


那是一颗粉色的星星。


妈妈非常生气。因为那颗星星整天闪着,好像生怕自己不亮了。不能拴着,不能圈养。这又不是农村。但那只小鸡四处逃窜,钻到哪里都拼命叫。那时她一点也不讨厌这样坚持的生命,她抱过那团绒绒的星,轻轻抚摸它。但小鸡啄了她的手,迅速找了个角落钻了进去。夜里,妈妈故意敞开门,那颗小星星自己消失在黑暗深处。屋外是真正的星光,与它一般轻轻闪耀。


隔了半个多月,她在楼下玩的时候,再看到了那只小鸡。


已经不是小时候绒绒圆圆的模样,身体被撑开,既看得出成年鸡的轮廓,染上的粉红色已经褪了,但身上覆着淡黄色的绒毛。就像是一颗光怪陆离的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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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23:42:12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但他一直穿着那双鞋子。


小茹如愿买了那支漂亮的笔,换掉笔芯,长度刚刚好。


“居然结局是皆大欢喜。”与朝庆走出文具店,她笑了。


朝庆看她把那支漂亮的笔杆扔到垃圾桶,问她:“为什么扔掉?”


“本来就只是为了笔芯。”


“为什么不单独买笔芯?”


“笔芯不能试。货架上的才能试。”


朝庆摇摇头:“女孩子想得太多,又拐那么多弯,难怪她们要误会。”


只是为一支不断墨的笔,曲折也这样多。她想,难怪她们会误会。误会是,总有人有言不由衷的苦,总有人有直白坦荡的提问。对应不上,变成无法言说的尴尬。其他未能明了的细微末节都被想象力填充,而人心就是这部分想象力。填充得有多曲折丰富,人心亦有多曲折丰富。


那朝庆是不是就如她那般浅显易懂。


她仰头问他:“为什么帮我?”


“阿浅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他笑,“我的朋友都不是坏人。”


然后阿浅挎着书包从学校跑了出来,朝他们挥手:“哎,集合了,那好,我们走吧?”


“干什么去?”


“我的猫丢了。”朝庆说,“阿浅说有办法找到。”


养猫人知道一种召唤方法用来寻找走丢的猫。那种方法被称为“剪刀###”。阿浅告诉朝庆,要在自家灶台上摆一碗清水,然后找一把剪刀,打开来,刀口对准门或者打开的窗户,然后心中默念猫猫的名字。如果猫找到了,之后要抱着猫的四只爪子围绕灶台走一圈,以示回敬。


小茹说:“听起来更像是恐吓猫不要回头。”


“但这个方式很灵。”阿浅说,“碗里必须是清水,必须兑满。如果水少了,必须添上。可不能碰碗和剪刀,否则就等于重新开始召唤了。”


“真的很灵吗?”朝庆倒是不相信这些。


“哎呀,反正也没有别的办法。试一试呗。”阿浅继续说,“但他们说,这个方式只是给迷路的猫猫一个方位,剪刀所指的方向就是她能感应到的地方,猫猫还是有可能找不到回来的路,所以要在夜晚,在附近的楼道喊猫猫的名字。”


“结果还是要出去找嘛。”小茹说,“还以为猫会自己走回来。”


朝庆也笑了,但水也已经端了过来。


他们在朝庆家。小茹想,这个召唤方式肯定是阿浅编的。什么灶台,什么剪刀,这与一只走失的猫有什么关系。她只是为了走进朝庆家的门,与他嬉笑怒骂。阿浅竟然说剪刀也要挑款式,于是朝庆与她同去。房里传来有什么掉落的声音。像是阿浅的笑声落在地上,咯咯地响着。她在走廊朝房间里看,阿浅穿着短裤在地上找那把剪刀。剪刀在床底,阿浅将剪刀往里推了推,然后仰头笑道“在里面”。她又探进身子去拿那把剪刀,两条腿像是白瓷。阳光把她映衬得有棱有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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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23:42:11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文具店最让她满意的是一旁放着一叠纸。每支笔可以随便试。无数支花花绿绿的笔,货架上一整排,两米多长,布满一手宽的小格子,每个格子里大约有二十多支笔。她粗略地算了算,至少三四百支。那么多的笔,总该有一支不断墨的是不是。


她一支一支试。


试不完一个格子就累了,手里握满了笔,身后走过很多人。过道那么窄,她向货架靠前,行人侧身贴着她钻入里面。其实试的时候,大部分笔都是不断墨的。那时她根本不懂,除却先天残疾,很多时候断墨是因为用力过猛,压坏了滚珠。可她仍然站在货架前一支一支试,直至店员都开始关注她。


她试得自己也没了耐心,索性那些笔都令她满意。


最后一步是,测笔长。


她从口袋里拿出自己那支0.8的笔,然后店员就走过来。


“小姐,我们怀疑你偷笔。”


其实谁也说不准货架上一共有多少支笔。店员数不清,她也数不清。她手里捏着五支笔,各式不同。还有一支0.8。其中一支后盖被拧开,她想拿出笔芯与0.8对比一下长度。但是店员捏住了她的手,不准她再拧回原样,她像是被捉在门前的小偷,连开锁的工具都没收走,谁都看见了。


脸圆圆的、矮小的店员,但力气那么大。


店员把她扭到门口,声音洪亮:“她在偷笔芯。”


“我不是。”


“我们已经发现很多笔芯被换走。”


但都不是她。谁会站在那里拎五支笔,光明正大地等人来捉她。她辩解。但店长走过来,面色和悦。“那你在做什么呢?”


“量笔芯长。”


“为什么要量?”


“我想替换到以前的笔里。”


围观的人看一眼她手里捏的笔。0.8的那支,细长细长,透明的管子。已经有些破,前端的笔帽缺了一块口。另一支笔芯被取出来的笔,粉红色,尾端挂着一个摇摇晃晃的小偶人。诱人如糖果。


她们抱着手臂打量,对比,谁也相信不了她。


彼此对峙。


这场面,很难摆平。当你被人冤枉,多数人定然会选择尽力洗脱罪名。但问题是,她能怎样洗脱?买下所有的笔证明她有钱购买,所以她不是偷?可她没有钱才这样斤斤计较。或者她搁下笔大方出门,这些眼睛闪着不思议光的人不会让她随心所欲。况且,她需要一支不断墨的笔。


难耐的、矛盾的,生命。


后来是朝庆从人群中走出来。他一米八三的个子,那么高,是所有的店员仿佛都信服的高度。大家都仰着头,倾佩地听他说完:“也许她就喜欢那支笔的手感呢?别人的事,我们谁知道。我就喜欢穿旧鞋子,跳起来舒服,打篮球才能赢。”


她们看他的鞋子。他的鞋子果然软塌塌、脏兮兮。


后来小茹想,如果他没穿那双鞋子,她是不是就走不出那家店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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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23:42:10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但她知道阿浅是觉得她好笑。那份举动她自己也解释不清楚。正因为解释不清,仿佛才有玩味的余地。每当她把音乐放入耳朵,浪沙席卷而来,窸窸窣窣犹如细雨。男孩看她一眼,挽着嘴角的笑意迅速离开了。


那之后的清冷,如同全世界的雨都浇灌在她身上。


她也觉得自己傻,但偏偏又像那支忽然卡壳的笔,她已写下了许多字,可眼下空有划痕。空有划痕。待到重新填补的时候,笔尖又晕染开一片。整个世界就是一支与她作对的圆珠笔,总是突然造就她的尴尬。


她去买笔的时候再遇见朝庆。


学校门口的文具店,原本是奶茶店。起先租了旁边钟点房拐角,各色男女摸索着下楼,看见门口一排扬着几块钱的学生,吓了一跳。开业头几天,店里爆满。那时买一送一,隔壁奶茶卖两块,他们卖三块。送一杯一模一样的,折过来是一块五。确实好味,兑的不是廉价奶精,奶茶滑得像丝袜,还很香。虽然她一点也不喜欢这名字,丝袜奶茶。深肉色的奶茶,还唤作丝袜,还以为真是拿丝袜泡的。


半年后,奶茶店做大了,租了间教室那么大的房,开放式货架卖文具,兼卖奶茶。店长很黑,但不动声色。在货架上标注一块五的笔,到了门口说两块。大部分人以为是货架上标错了,不计较,付了钱就走。如果有人跑回去核实,店长就笑,我忘了我忘了。


真像是会用丝袜泡奶茶的人。


但她还是得去买笔。她不怕。她是那个核实的人。


想买一支不会断墨的笔。


她想。


妈妈不准她买。因为妈妈的杂货店里有笔。笔有那么多种,以前是0.5与0.8的笔尖,后来又有了0.38,多数人用0.5的笔。0.8太粗,0.38太细。但她喜欢0.38,妈妈的店里卖的是0.8的笔。笔杆很细,但笔尖很粗。写不了蝇头小字。小茹喜欢写蝇头小字。她只好偷偷去学校门口买,选笔芯差不多长的,装到0.8的笔杆里,妈妈看不出区别。


妈妈说,一块五的笔,进价八毛多一点,不要去买。


不是开玩笑,而是郑重其事的表情。有时还拿起其他的东西,橡皮、本子、零食甚至水果,一样一样说进价。那是妈妈的职业病,她盘下店面的第一个月,每天呼天抢地地喊,这世界其实多便宜啊,但无数中间人都要捞一笔,最后就面目全非。她那时也已经升级做了中间人,捞一点儿,但是不多。一块五的笔,她一块三也卖,一块四也卖。高于进价她都卖。她总觉得自己赚了。但第一个月过去,她傻了眼。


后来她只对小茹说,女儿,别去给他们送钱。


但小茹还是站在文具店里。


她就是想要一支不会断墨的笔,写一篇能发表的文章,拿一笔钱。但拿钱做什么,是请客还是甩到妈妈眼前,她没有想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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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23:42:09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她和他相遇在大雨过后的秋天。十七岁。穿洗得泛白的T恤衫,衣角还有开了的线。遇见他的时候,她忽然用手开始拧那一圈线,想努力扯断。一圈一圈绕在手指,伪装不动声色、却又努力想把线头拽走。可她不知道自己的T恤边紧缩起来,像是扎紧的袖口。闷声不去的雨季,他眼神古怪地溜过她的衣角,然后,他忽然冒着大雨离去了。像是不愿停靠枝头的鸟,张着羽翼消失在雨水里。她的视野一片模糊。


爸妈走后,她出去赴约。


看见阿浅时,她正与朝庆在路边嬉戏。阿浅穿着T恤热裤,长腿随月光反出皎洁的光,明晃晃。她一手拎着奶茶杯,另一手插在口袋里,手肘时不时向朝庆撞着。朝庆弯着腰,笑得乐不可支。见小茹走近,又装模作样地站定几分。


“小茹,他就是朝庆。”


她当然知道他是朝庆。阿浅说过,她也早就知道。更巧的是他们都把他写到故事里做主角。那时她还不知道阿浅的故事都是为他而写,还以为只是喜欢同一款主角。但是阿浅不是她,张口即出:“其实我写的,都是四班的朝庆。”


总是那样快,连昭示也快过她。


她还在想,我应当怎样告诉她。但阿浅细长的手已经攀上她的腰。阿浅故意呵她的痒,让她笑得出不了声,“你以后可不能喜欢他,不能喜欢他呀。”语气像是撒娇的小孩,“可是我先喜欢他的。”


阿浅的手松开时,她就输了。


朝庆眯着眼睛打量她,远近细里,最后说:“你很面熟。”


“只隔两个班远,哪张脸你不熟?”阿浅吸着奶茶,眉低眼笑。


唯有小茹低头尴尬不语,任阿浅一手挽起一个,往夜宵摊走。她虽然满心想要确认,但又不能谈起那个雨天。因为她不知朝庆究竟是如何看待她。而阿浅第一次读到那个场面时,居然是笑的。


之前她们趁着卫生值日,在教室读彼此的文章。


小茹喜欢静静地看,阿浅总喜欢念出声。小茹挡不住她,只希望她小声一点,但念完第一段,阿浅就抱着肚子笑了起来:“喂,我说,她为什么要拧衣服边的线呢?”


小茹也问:“那你为什么要让她自杀?”


“因为她活不下去了。她为爱而生,没有轰轰烈烈的爱,就会去死。”


“那她是因为自尊。”


“自尊?”


她朝阿浅点头。傍晚天空是一片柔软的橘色,如此适合阿浅心悦诚服地看向她,如同青春热血的结尾。但阿浅仍然弯下腰笑了起来,窗外树边停驻的鸟雀都被惊走。哗啦啦一片洒向天空。她原本还蹲下去故意推阿浅:“喂,喂。”


阿浅皱着的眉像是要压住嘴角的笑。


“有这么好笑吗?”


“没有,没有。”阿浅站起来,咬着嘴唇把玩世不恭的笑容吞下去,“我说真的,这就是你的风格。”想了想,阿浅又补充道,“很纤细,很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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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楼主| 发表于 2013-7-16 23:42:08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哈哈哈哈,我先,我先。”


她连这也比。


小茹输了。她先吃完冰棍再打字。她同时做不了两件事。


摁下发送键时,她检查阿浅输入的电邮地址,阿浅检查她的。彼此确认没错,然后双双摁下。


从网吧出来,月亮冰水色,冷得一点也不像是秋夜。小茹咬着秃秃的冰棍,阿浅推她:“谁录用了谁请客,怎样?”


她说好。彼此又默不做声了。其实一直以来也不是多好的朋友。阿浅若是夏天,那她属冬天。一冷一热,只是都爱写点什么。可那个年纪,喜欢看书的女孩子都想写点什么。谈不上好坏,但真情实意满篇。只是要使人阅读并非光有情感就好。小茹知道阿浅写的故事,女孩喜欢的男孩拒绝了她,女孩就自杀了。用词炫目美妙,通篇轰轰烈烈,如阿浅。可她名字明明这样浅。


但那天课上,阿浅回过头悄悄说:“晚上,我请你吃东西”


她突然觉得,这约定像是那支断墨的笔芯。已经划了出去,无色,空有划痕。一种说不出的难受。


那天夜里,刚好父母都不在家。虽是刚好,却也有很大的可能。她妈妈在楼下盘下一个小卖部,守着风扇和橘色灯光一整晚,10点关电打烊。如此除去一半几率,父亲又喜欢跟人打麻将。晚上做完饭送去给妈妈,然后嬉皮笑脸跟她说:“我去玩会儿,在你妈回来前回来。”


那时候多半7点。


天色还是一片温柔的桔黄,再过些时候,红得漫天遍地,最终就是灰黑一片。据说血液也是,红至最终变成黑褐色。世界殊途同归。小茹看着爸爸套了身外套,趿着拖鞋就走了。只有这时她觉得自己跟爸爸很像,两人双双绕过妈妈的店,从楼后偷偷摸摸地溜走。一双小贼,妈妈常常骂他们,不顾别人,就贪着自己享受。


她觉得自己无可厚非,她还小。但爸爸真的过分。厂子倒闭之后什么也没想过,安心在家忍气吞声。只有晚上赢了牌局,会挥着一千多块在妈妈面前油腔滑调:“看看我,比你一天站店面挣得都多。”


但赌局又不似上班,天天努力就有返还。有时爸爸输得精光,就回来给妈妈捏肩膀。小茹觉得这样糟透了,如果是她,她肯定会翻脸。可妈妈看着爸爸甩出的一千块,捏起来熟练地点阅。满心欢喜后还好奇地问:“谁输了?”


“大力啊,除开他还能有谁。”爸爸顺势笑起来,开始讲起当夜的牌局。开始如何输,又如何觉得不可能、今晚手气应该不错。然后就邪了门了。要什么来什么,最后一个杠上花,哎呀,爸爸惊叫,中了!要是没中,下一张就是大力糊了。


绘声绘色的惊险。


“呀!神了!”妈妈也叫起来,笑成了一片。


她在房里总能听见他们怪叫。牌品花色一串,美得就像是菜名。她往耳朵里塞上小喇叭,那对廉价的耳机是她从地摊上买来的,电流声合着音乐噼里啪啦地响,音乐如同大浪淘沙。但她却不是黄金碎石。那些夜,她写完作业什么也温习不下,于是顺手摊开稿纸,花里胡哨地开始写:她和他相遇在大雨过后的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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