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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法律维权的出路 [打印本页]

作者: 我用无线行    时间: 2012-4-2 16:23
标题: 法律维权的出路
本帖最后由 我用无线行 于 2012-4-2 16:45 编辑

      说到这个话题,我本身是很沉重的,因为我本身是学法律的,也曾经对法律有过很美好的梦想,觉得这个社会上很多的不公平,恃强凌弱,贪污腐败等等都可以用法律做一个很好的平衡,然而多年过去了,渐渐的我对社会有了更多的了解,才知道原来的想法是多么的不现实,就连我一直很仰慕的职业--律师,也让我有种不愿去接近的感觉。

     先说律法本身,律法的出炉本身就是一次次的怀胎生育,路程漫长而艰难,终于要到分娩的时刻,万众瞩目,可是生出来的未必是我们预想的那样完美,可能已经收到很多的污染。《拘留所条例》《刑法修正案》都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可是专家们一致说取得了很大的进步,这种说话本身就很可笑,因为现实的原因,一个100的法律,能够坚持60分已经实属不易,更何况一个本省就不能得满分的法律呢。

      也许有人说,法律能约定的只有的原则,真正还需要在实践中观察实施的力度,我多么同意这种说法啊,实施很重要啊。可是这确是币立法更难监督和做到的,立法还有学者参与,起码光明正大摆在桌面上的东西要好看,体面。可是实施确是很难做到这一点。我想但凡非权贵之人都有深切体会,有谁在理直气壮的时候真的能够挺起腰杆,你又敢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吗?

     昨日搭出租车与司机聊天,对我有很深的感悟,我一直以为大家都是对新闻联播里说的话深信不疑的,都是怀揣着美好的希望的。至少也是相信宣传文件里说的那样,中央是好的,地方政府搞坏了。政府不会不管老百姓的,你只要好好干活就行了,别的就别想那么多的了。而这位出租车司机显然就不同,他虽不能代表他的这个阶层,但是至少代表了一批跟他一样,文化素质不高,但是也一经发现,事情远非新闻里说的那么简单分明,开始去思考是不是还有更多的秘密。他说,报纸上国家给每个出租车司机每个月补贴300元的油钱,这个是公开的。但是出租车管理公司也公开告诉他们每个人每个月的油钱补贴是120元。有短信,有文件,可谓是铁证如山。当然他很气愤,这是明目张胆的截款,虽然截款这种事情,大家见怪不怪了,20多年前就已经有了,扶贫款,社保基金,修路款,善款等等,但是不影响受此截款的老百姓心存不满啊。我问他,你怎么不联合你们组的司机告他们去,让他们按照国家规定的政策执行啊。他很无奈的说,那你还想不想干了,如果闹翻,肯定开除你,司机还不好找吗?我说,如果开除你们,让他们给你们离职补偿。他说那么怎么可能,换谁这笔钱180元每人每月也肯定是没有了,因为这笔钱本身应该已经不存在了,不知道谁给分了,但是具体谁分了,这个大家都知道,胳膊拧不过大腿,在人家手底下吃饭,老是不老实能有你好果子吃吗?
     

作者: 我用无线行    时间: 2012-4-2 16:42
      是啊,我不得不承认,你的面前是一个群体,这个群体是你不能去要求平等的,只能等待。法律帮不了你,法律能做的只是平等群体之前,平等力量,平等资源之间的一个平衡。你是否认识资源强大的律师很重要,你是否有强大的法院关系很重要。这又让我想起来一个朋友的话,她的儿子在小的时候,对她的职业很不舒服,总觉得当人家说吃了被告吃原告的时候,他心里很难受。但是慢慢长大了,他觉得这是一种自豪,因为有能力吃原告吃被告,还是想吃就吃,捡好的吃,送上嘴的,服务好的才吃,很牛!

    这样的执行团队,我们不容易放心啊。我们也不敢轻易去尝试啊,也许你费劲毕生精力和全部健康能换来法律的启动,对别人有点或大或小的惩罚,可是你的一生都打进去了。这样的性价比但凡头脑灵活的人怕是都不会轻易去尝试把。

    今年两会召开前,河南省高院出来表态,说河南省今年上访率大大下降,已经成功将矛盾在省内解决。上诉的数量也大大的减少,一审审判的质量大大的提高,结果没过几天,河南就有一起恶性的侦查人员伪造证据的事情被传了出来。而且这是一起关乎人命的案件。详情列位看官可以去网上搜一下,如果你还能找到的话。如果找不到了,可以留言向我索取。这么多年来,我已经养成一种习惯,看到一些事实的还原马上复制到本地电脑上,一面下一秒已经被删除,再也找不到了,然后就被人淡忘了。不过这样做很有风险,一是心里总是不能投入到新闻联播的世界里;而是担心哪一天,我也“被”曝光,成了造谣者,或者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回过头来说伪造证据这件事,我们说窥斑见豹,我很担心这种“上访”“上诉”的下降不是因为老百姓的怨言少了,矛盾少了,而是因为维权的成本,所耗费的时间、精力、金钱、健康、体力都严重了超出了维权人维持正常生活的或者维持生活的全部,导致了忍气吞声,宁可吃亏,也不要维权。

      维权维权,实属七伤拳,先伤己,再伤人,且伤己更甚。
作者: 我用无线行    时间: 2012-4-3 20:32
接着说昨天的话题:

维权之路难,在于几千年来,中国都未能真正的做到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历史出来的几个案例,也只是用于政治宣传而已,在实际的司法进程中,意义不大。权贵犯法与庶民犯法的成本是不同的,显然前者要低很多。比如说,垄断问题,私人企业自不必说,你不能搞垄断,有法律制裁;国企玩的过火了也不行,举个例子,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家共分市场;但是再往大了说,再往上走,垄断争夺火药味十足。中国的各个行业已经被瓜分殆尽,剩下的人想要插足,要么将前面的人打下来,要么根据市场的需要开拓新的领域,当然后者很难,否则也不会产生连我们老百姓都知道的斗争了。

作者: 我用无线行    时间: 2012-4-3 20:42
再举一个法律维权难的原因:

是法律的地位,法律究竟是什么地位,我们看立法,执法,司法的地位就能明白。这三者皆部分或者全部依赖于政府执政党生存,于是乎,在不断提倡法制建设的今天,我们依然能够看到,某某领导给出什么意见,某某领导下达什么指令,某某领导做出什么保证,某某领导对此事暂无回应。一句话,我虽然不能直接改变结果,但是我能通过改变产生结果的过程,流程,证据,言论等等,从而改变结果。到头来,透明只是一句空话,维权之路艰辛。一个简单的三公消费公开,控制公务员,其实我要说的是官员的数量,(因为公务员多数还是得干活的,辛苦,挣钱不多,没有油水,一年到头也就只能跟着蹭点吃的、喝的、旅游、年终奖金啥的,拿的小钱,跟官员挨一样的骂。)在中国喊了很多年了,结果还是差强人意。为什么?因为没有约束,不公开又能怎样?影响我升迁吗?影响我的政绩吗?不!

作者: 我用无线行    时间: 2012-4-3 21:00
但是因此我们就消沉,觉得法律没有意义了,不能保护我们了吗?不是,人家说贱如蝼蚁,尚苟延残喘,更何况我们是有着无限智慧的群体。在平等的主体之间,法律还是能够很好的起着平衡的作用。这也是为什么法院一天到头都喊着忙的原因之一,这也是民法和民事诉讼法在所有法律之中地位最为重要,用的最多的原因之一。因为平常人之间也需要有标准去衡量对与错,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监督小权威的权力滥用。

这是促使我去一点一点分析法律条文及案例的主要动力,希望给黑暗中的人一点微弱的灯光,希望给绝望的人一个坚持的力量。等多少年之后,我去回忆我年轻时候做的事,发现我不仅仅是为自己奔波,真正是做了一点对社会,对他人有意义的事情,我也觉得我是有意义的。

比如,在租房这件事情上,除了经验之外,我会用法律的角度来考虑利益得失,让无良的中介或者代理稍微有所收敛,不至于太过分。虽然我的这些据理力争,还不如几个大小伙子往那里一站的架势有用,但是终究不是每个人都能搞几个大小伙子往那里一站的。觉得非常过分的条款,或者隐含的陷阱条款,我会立即指出来,然后提出异议,而不至于首先在合同条款上就非常的被动。一旦发生不可调和的争执,在诉讼面前,也能占据主动有利的地位。

所以多了解一点法律是有益的,我们没有强权,没有武力,但是我们不能连道理有没有了。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仲裁法,劳动争议诉讼意见,等一点一点将近几年出现的问题尽可能的全部展现,希望各位在遇到此类问题的时候,首先不是以暴制暴,不是悲观丧气,不是拼爹,而是尽可能的用公平正义的手段解决,为这个社会能够实现公平正义做点贡献。

公平正义,我们要求不了他们,那就从我们自己做起吧。毕竟我们也要生活在这片蓝天下,呼吸着这里的空气。

作者: 悲催的女纸    时间: 2012-4-4 11:17
楼主,我支持你,期待更新。
作者: 活着是一种幸福    时间: 2012-4-4 12:04
楼主看的深刻啊,大彻大悟后的坦然啊,我等学习中。
作者: 要慢下来    时间: 2012-4-4 18:29
法律维权的成本什么时候能下来,我等小民也好体验一回做主人的感觉。也许当大家都有了这个意识,用法律,而不是武力,关系,权威去解决问题时,坑爹的时代就过去了。
作者: specialday    时间: 2012-4-5 15:46
会慢慢变好的吧,看《国家赔偿法》从无到有,关于《国家赔偿法》的落实,通知等从无到有,都是一个过程啊。
作者: 2012年12月21日    时间: 2012-4-8 22:44
我们没有强权,没有武力,但是我们不能连道理有没有了。

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仲裁法,劳动争议诉讼意见,等一点一点将近几年出现的问题尽可能的全部展现,

希望各位在遇到此类问题的时候,首先不是以暴制暴,不是悲观丧气,不是拼爹,而是尽可能的用公平正义的手段解决,为这个社会能够实现公平正义做点贡献。

公平正义,我们要求不了他们,那就从我们自己做起吧。毕竟我们也要生活在这片蓝天下,呼吸着这里的空气。




说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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