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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不要走远 - 书评 [打印本页]

作者: 灯下看书    时间: 2013-5-23 22:40
标题: 不要走远 - 书评
  《不要走远》内容简介:闪光灯后,映入眼帘的是淋淋血迹……三个人不由自主地走到同一个人生路口,然而真相无法掩盖……这是一本引人入胜的悬疑推理小说,也是一部精彩的美国大片式叙事作品。17年前那个可怕的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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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克里喵    时间: 2013-8-5 06:44
  这本书……人物关系并不算复杂……
  原本和朋友感觉一样,认为Stay Close翻译成“不要走远”而不是“靠近点”有点太牵强附会了……但是随着本书在四天后看完了,明白了洛兰的遭遇,我完全有理由相信最后洛兰和布鲁姆说的那句话就是“for I hope you could Stay Close”…也就是…看到这里,不管是同情也好、怜悯也罢,还有那些之前事情的种种复杂的心情交错在一起,看到洛兰这么一说的时候,你会真心觉得自己可以大哭一场……那么,不要走远,这个翻译真的就太贴切 了……
  
  这本书……怎么说呢……
  开始看的我真的很着急,我一直想知道雷到底遭遇到了什么和看到了什么,然后故事开始更缓和的发展,让你不得不先把雷放到一边……我起先以为他在战地看到了死去的同伴,但后来才知道……是因为那个晚上发生了太多,让他在释怀前根本无法摆脱如此的境地……那血淋林的现实…………
  
  我喜欢哈兰的文风,对于自己这么事逼一样的读者,我也是第一次对朴逸的翻译表示如此的认同,我很喜欢那种还原度,钦佩在如此审核严重的大环境下还能还原用词和语感的翻译文笔。可以说,作者和翻译两个人将这本书的故事描绘的更加栩栩如生,就好像自己不是在读书,更像是在看一部短篇的美剧,可以想象古德伯格脸色惨白时的样子、可以看见艾利恩关切的眼神、可以体会迪尔弗莱是多么希望自己的孩子回到身边,甚至可以看到菲斯特那光秃秃的额头和壮硕的肌肉……
  我有什么理由不评它一个5分呢?……
作者: DRE啓M    时间: 2013-8-5 07:14
  剧情是不错的,对于人物的设置和悬疑点的设置都不错。
  但翻译得超级烂,完全是英文直译中文,导致一眼看过去完全不符合中国人的阅读和思维习惯。经常要换成英文的语法来理解。
  也因此使得读起来很不是滋味,就好像在啃鸡骨头一样。看两下又要挺一下,辛苦地理解他原文真正想表达什么
作者: 想变美    时间: 2013-8-12 00:05
         之前看西德尼·谢尔顿的书比较多,那时认为他对故事讲述的方式偏向于电视电影对故事的讲述方式,即更多的“展示”人物行动和故事走向,少有解释。每个章节稍加改动就可以成为一个场景的剧本。
        
          而看了《不要走远》,发现这本书对故事的讲述更像是电影的方式,对于同时段发生或者前后发生的的事情采用了蒙太奇的手法组接,在读起来产生了不小的化学效应,节奏感明显被突出出来。或者说这是在多线叙事,但是在重要的故事推进点上,多线的讲述又有了交叉叙述(已经交代过的场景事件,在后续的章节中已另一人视角再次呈现)。
  
         说说他的硬伤吧。
  
   1、迪尔·福林
  
  他是小说中被害者之一卡尔顿·福林的爸爸,故事开始前端就出现。也是他雇佣了肯和芭比去杀了哈里·沙顿。他作为主要人物之一,也承担了故事的部分线索,但是最终没有交代清楚他到底为什么要雇佣肯和芭比,而肯和芭比为什么要杀了哈里沙顿。故事中的解释是他雇佣他们的原因是想更快的查出儿子的下落,可是这很难自圆其说。因为丝毫看不出肯和芭比的杀人行为对于案子追查有什么正面帮助。
  
  他还有一个一直处于植物人状态的前妻,他对她念念不忘,在她最后的时刻他一直在她的身边忏悔,为了那些曾做过对不起的她的往事。由于过多的铺垫了迪尔福林的忏悔,以至于读者特别想知道他究竟做了什么令人瞠目结舌的事情,但是他貌似只是去逛了逛夜店。(就整个故事环境而言,向迪尔福林这种角色去逛夜店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毕竟这不是在讲一个有关忠诚的故事。)这样一来就觉得他的那些忏悔小题大做,难以使读者具有认同感。
  
  
  2、肯和芭比
  
  肯和芭比在故事中承担着非常重要的一条线,但是让人很失望的是,作者把悬疑铺的大大的,但是读到最后这两丫的就这么死了,他们遗言还没说呢,他们为什么杀了哈里沙顿,为什么遇见一个可能知道“真相”的人就要赶尽杀绝,他两不交代的也就算了,作者也不懂事,啥也不说,你这不是让读者便秘吗?
  
  他俩不是还要结婚来着,这婚是结不成了。你费劲心思交代他们的感情坚固甜蜜,一直等着你的葫芦里到底想卖什么药,结果倒好,连葫芦都没打开,或者准确的说作者根本连葫芦都没有,根本就没打算卖药,这是何苦呢,作者何苦调戏读者?
  
  
  3、哈里沙顿
  
  这个人一出现就跟我们说他多好多好,然后就莫名其妙的死了。通常理解,作者不停的说哈里有多好,一要么想说明杀害哈里沙顿的人是多么万恶不赦,二其实说他好只是个幌子,其实是想告诉你他的真实情况并不是人们所看到的那样,他是一个坏人。但是很不幸,作者花了这么多口舌只是想讲哈里是个很好的人,或许这样是一种冷幽默!!这位让人尊敬的律师就这么被写死了,没有理由。
  
  
  4、阿格尼斯
  阿格尼斯是女一的婆婆,患有精神病。不得不承认,作为一个配角,她被塑造的很鲜活。但是问题在于,作者对与她的患病一直试图引导观众认为其实她不是精神病,她日日夜夜所重复的“有人拿了把刀要杀我”有可能是真的,也就是因为有了这样的引导,读者才会被吸引。这是一个不负责任的引导,其实你妹的,阿格尼斯确实是个神经病!哎,坑读者。
  
  
  5、洛兰
  
  故事的结局很让人意外,也就是因为意外才能算得上是部好作品。如果一个故事的结局没有让人意想不到,可见它有多么落入俗套或者讲述的手法不够高明。
  
  故事的结局对于洛兰的表述有些让人感觉草草了事,而且她的动机有那么一点不足够让人信服。尤其是在逮捕她之前她与布鲁姆的对话让人摸不着头脑,以作者的风格,不出所料,他依然没有告诉我们洛兰那些莫名奇妙的话到底什么意思。还有,她到底有没有得癌症。
  
  
  6、古德伯格
  他是一个受贿的警察局长,在故事中多次阻碍案情侦办,还使得哈里沙顿被杀,他的那些行为应该被揭露和批判,可是结局并没有涉及,我知道写一本30万字的小说很不容易,但是吧,该负的责任还是要负的,一本小说漏掉了一两个该交代的故事点没什么,但是现在好像漏掉的似乎是一条线索最后最精彩的谜底,这不是故意惹人恨吗。
  
  7、翻译问题
  
  首先承认翻译工作是需要的是精英级别的人才能够从事和胜任的,非常感谢他们作为文化交流的中间人。
  
  实话实说,我认为这本书翻译的不够好。有些错字。
  
  
  不管说了多少它的缺憾,其前提都是出于我对这本书的欣赏,首先它能让你读下去,一边读一边概叹作者对故事讲述手法的高明,读完了以后会长叹一口气,然后蹦出一句“真他妈的好!”        
  
  值得买,值得看,值得总结,别错过。
作者: 铅笔楠    时间: 2013-9-4 13:15
  引人入胜是个老套的词了,但当你阅读时不自觉被带入情境,不自觉追着情节,不自觉用自己的脑替换主人公的,这个词出现了,看来它还没过时。
  
  《不要走远》想讲一个什么故事?雷是个伪记者生活在酒精浸泡的泥沼中吗?晃动在眼前的记忆究竟来自哪段终生不散的往事?有人要谋杀他吗?
  
  一部成功的推理小说,就是让你在初读时脑中就不停冒起问好,而不是比作者更早给出答案。
  《不要走远》做到了。
  
  悬疑,原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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