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读人生

标题: 滴答 [打印本页]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6-19 22:43
标题: 滴答
  《滴答》是80后实力作家徐璐的第一部长篇小说。《滴答》关于时间、成长、青春、友谊、家庭、梦想、疼痛、温暖、爱, 作品既展示了80后的困惑和忧伤,也显示了难得的执著和睿智。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2

美丽而又忧伤的青春故事:滴答 作者:徐璐


凤凰街(1)


一九八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我出生于凤凰街上的平安医院,那是我父母工作的地方。之后我住进南京路上我家的老房子里,度过一段为时八年的无效岁月。


  南京路是我出生的城市里最繁华的一条街。解放前的法租界,一栋栋神气的欧式建筑倨傲地沿街屹立,撑起商业区华丽的门面。银行、餐馆、商铺和会所散发着殖民气息,出入的人脸上有种不加掩饰的优越感。长在这条街上的姑娘容易瞧不起人,她们都是些漂亮而骄傲的女孩子,做的梦都是带蕾丝花边系蝴蝶结的。


  南京路却没在我身上留下多少痕迹。小时候,我是个不爱说话但脾气挺坏的小姑娘,看什么都不大顺眼,独自和这个世界生着气。


  我家的老房子在南京路一座名为“明星”的照相馆楼上。青砖石构造的三层楼,结实的墙壁,开阔的窗户,最大的优点是冬暖夏凉,我家住中间的那一层。对老房子的爱是在搬出去以后才逐渐明晰的,身处其中时,我只感觉得到四壁围拢起的寂寞。


  记忆里南京路的学校生活也一样是寂静无声的。因为妈妈太忙,我没人管,四岁不到就被扔进附近的小学上学前班。幼儿园太远,妈妈没时间送我去,小学里又有做教导主任的姨妈可以照顾一下我,只好这么着。五岁上一年级时我仍是全班年龄最小的,成绩还不赖。我不和学校里的女孩子们玩,我知道自己和她们不一样,她们属狗或属猪而只有我属鼠,她们喜欢跳皮筋踢毽子我不喜欢,她们有爸爸我没有。


  我才出生几个月,爸爸就不要我们母女了,他独自生活在国外。那时的我是麻木的,并不为此伤心。因为不与同学交往,没有人触碰,我也不知道这里有一个伤口,不知道疼。或许我是知道的,正因为知道我才不与人交往。


  南京路八年,我就这么一个人寂静地自生自灭。


  妈妈是医院里的一个小护士,独自抚养一个上学的孩子,一直力不从心。后来妈妈的同事出了个主意,让她把南京路的老房子租出去,在凤凰街租个便宜的小房,可以多一笔收入,离医院又近,不用两边赶。于是,我的小学五年级便是在凤凰街小学念的。


  这是一条黯淡的小街。说它小,是因为它格局小,气势小,大放光彩的机会少,住的也多是些小家小气的市井小民。他们的职业五花八门:小职员,售货员,修理工,清洁工,司机,厨子,算命的,去痣挑鸡眼的,做各种小买卖的……诸如此类,挣钱都不太多。大多数人做上一行就做了一辈子,即使更换工作,也就是从搬运工变成守夜人,从卖内衣变成卖毛线,从来香饭庄的厨子变成兴旺餐馆的厨子。闲人也不少,就聚在小商店前下棋、聊天,或穿件睡衣独自坐在家门口看太阳东升西沉。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2

  凤凰街上的房屋排布乱糟糟的,楼房挨着平房,平房挨着棚户,还有许多违法的乱搭乱盖。说起来不成样子,看起来参差错落却有一种特殊的美。就像一个脸上长雀斑的姑娘,你知道她若没长那些雀斑会更美,可就这样长着也可以,看习惯了,还能看出斑斑点点的可爱。


  我们的出租屋离平安医院只有二百米的路程,是一间三室一厅的平房,一间堆着房东的旧物,我们住另外两间。作为安抚,我得到了一个属于自己的独立房间。


  住南京路的时候,我并不喜欢在街上晃荡。我有一扇大窗户,可以将半条街景尽收眼底,光看看进出楼下照相馆的装束隆重的顾客便可打发去一个下午。但搬到凤凰街住进小平房,推开小窗户,看见的是另一个带小窗户的小平房,没意思透了。于是我推开门,走出去。


  出门一看,值得一看的真多!


  裁缝店里的老先生剪裁布料,拿着白粉笔画线时慎之又慎,一剪刀杀下去却是干脆利落的。中药铺装药草的一格格小柜子闪着油亮,老板长得有几分仙气,永远礼貌周全;他家女儿收钱时动作特麻利,开关抽屉时弄出短促声响的手,待到摆弄两根好看的辫子时又开始变得柔婉。收破烂儿的老头嘴上叼的劣质烟味道极冲,他捆东西很有章法,捆出的声音结实好听。花圈店的老师傅总在慢悠悠地扎花圈、做金元宝、打纸钱印,他拿毛笔写“奠”字时也是慢悠悠的;花圈店里还有个小哥哥,不是在低头看书,就是低头画素描。说是素描雅了点,也不准确,其实是画死人像。花圈店旁那家旧书店的老板从不看书,他只管将旧书盘一盘盘成新书,或将旧书盘一盘盘成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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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街(2)


凤凰街是没脾气没架子的,透着股体恤与宽容;它自身是低姿态的、服小的,所以它谁都瞧得起。永远感激凤凰街,给了我这个寂寞贫穷的小女孩人生的第一个朋友和第一个天堂。朋友是余谦,就是那个花圈店的小哥哥,而天堂就是旧书店。


  我站在花圈店的窗户前看小哥哥画画的第三个黄昏,他抬起头,开口对我说:“小孩,进来看吧。”


  余谦温暖的笑容、好看的浓眉、细瘦有力的手指轻易地赢得我的好感,我这个孤僻成性的小女孩竟没有多少犹豫就走进了花圈店,坐到他的身边。坐下时我甚至难得地给出了一个乖巧的笑。


  “小孩,你叫什么名字啊?”


  “你先告诉我,我才告诉你。”


  “呵呵,看不出来,小丫头还蛮鬼的。我叫余谦。谦虚的谦,会写吗?”


  “别瞧不起人啊,我上五年级了,认识的字可多了!你上几年级啊?”


  “我上一年级。”


  “不可能!哪有一年级的长你这么高,这么老的?”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2

  “呵呵,我很老吗?”


  “反正比我老。你几岁了?”


  “你先告诉我,我才告诉你。嘿嘿。”


  “小气!”


  “是谁先小气的?而且,我都告诉你我的名字了,你还没说你的呢!”


  “说就说呗。我叫倪薇拉,八四年生的,属老鼠……”


  “哈哈,属老鼠——你的说法真可爱!”


  ……


  一切都很自然。没有壁垒,没有防线,没有试探,没有计策,我们就这样自自然然成了朋友。不要小瞧孩子的友谊,那对他们来说是天大的事。小孩子还没来得及拥有事业和爱情,也没有足够的钱,他们的骄傲、愿望、爱和失落都只能投射到朋友身上。是因为有了朋友,才没让寂寞杀死自己;是在朋友欣赏和鼓励的眼神里,才成就了完整的自己。就像和余谦谈话后,我发现原来我可以与妈妈以外的人说那么多话,我也可以不孤单。


  花圈店的老先生是余谦的爷爷。爷爷话很少,偶尔与我说话,总是很温和。爷爷与余谦说话也不多,说的都是做工、过日子的琐事。中国的家庭大多如此,亲人间的话题皆是最日常的,很少关乎内心,但依然是至亲至爱。余谦和爷爷的感情很深,尽管他们没有血缘关系,余谦是爷爷捡回来的弃儿。


  我从来不觉得余谦可怜,只在别人对他表示廉价的同情时我才觉得他可怜。“多好的孩子啊,可惜没爹没娘的,真可怜……”一听这话,怎么着也得摆个低眉顺眼的样子,要不然多不识好歹?那些愚蠢的善人们,就这么把好好的一个人逼得人格分裂,分裂出一张愁苦的脸来随时配合他们泛滥的同情心。


  余谦倒是不卑不亢地陪那些打着行善旗帜的骚扰走个过场。他很小就修炼成“片叶不沾身”的世外高人的风度,从不把时间浪费在生气上。纳博科夫说得好:大地上最先觉察到时间的生命也是最先微笑的生命。那觉醒的微笑来得越早越好,迟了,笑容里是带有皱纹的。


  余谦总是微笑的。微笑的人是强大的。余谦的强大,说到底,是因为他有绘画,有书籍,有自己的精神世界。


  我问过余谦:“画死人你不怕吗?”他说:“不怕,我画的是他们活着时的样子。”


  余谦的画没有匠气,只有灵气,还有一种悲悯的阔大之气。他是用心画的,画出了眼睛里的眼神,画出了鼻尖底下呼吸的末梢,画出了凤凰街居民灵魂里的沉重和空虚。也许那个死去的老头老太太从来没有被一个人如此认真地观察过,连他们自己照镜子时都没有发现那被岁月毁掉的容颜里有一种沧桑的美。而余谦用他的铅笔擒住了这种美。


  花圈店旁的旧书店是上帝对余谦的恩赐,余谦是上帝对我的恩赐。


  旧书店门脸儿虽小,但总有上千册的书流通。老板姓苏,长一张散淡的脸,“无所谓”是他的口头禅,但他做起买卖脑子却清楚,懂得识书和识人,知道什么时候该咬住价不松口。在他一声声“你买不买无所谓”中,一本本旧书被新主子领走。别看凤凰街上住的多是些贩夫走卒,但爱书的不少;富人不多,肯花钱买书的并不少。也不奇怪,书不是奢侈品,旧书更是价廉。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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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街(3)


苏老板对余谦极仗义,准他把喜欢的书拿回去看,也不限定归还的时间。余谦也没辜负苏老板的慷慨,从未糟蹋过书。


  余谦什么书都读,随便拿起一本都可以有滋有味地读下去。记得他小时候最喜欢看的是“三国”“水浒”《儿女英雄传》这类书,就是那种古代背景下英雄揭竿而起、侠士伸张正义的故事。金庸古龙的他也爱看,却说现代武侠小说是用白话文写的,失了古意,还是逊三分。


  我不爱读那些有点拗口的文字,却喜欢听余谦讲书里的故事。余谦不是帅哥,五官除了浓眉以外都长得很平淡,可一旦他讲起故事,故事里的风起云涌刀光剑影侠骨柔情都荡漾在他的脸上。


  余谦没空陪我说故事的时候,就上旧书店取来一些书刊让我自己看。《傲慢与偏见》是我读完的第一个长篇小说,从此喜欢上了简·奥斯汀,一个劲遗憾自己没生成维多利亚时期的贵族小姐。——小说给我提供了梦想,我第一次有了一种向往的生活,我的眼睛里开始有闪光,整个人都明亮起来。


  我和余谦就在花圈店里看书聊天,几乎从来没有一起出去玩过。因为余谦总要帮爷爷看店子、做事情,也是因为我们俩在那看书聊天便已经很好玩了。


  我们倒是有一个乐此不疲的游戏:打赌。赌的内容经常更换,赌注却始终如一:谁赌输了谁去胡记炒货买花生——钱总是余谦出。我们赌猜硬币分徽,赌石头剪子布,赌猜蹲门口的猫起身后是往南还是往北。比石头剪子布我老输,但比那种凭运气瞎蒙瞎猜的,我明显占优势,呵呵。


  胡记的胖师傅奇怪我为什么每次都买两袋,我就告诉他打赌的事。待我再去买的时候,他便笑眯眯地问:“怎么,又输啦?哈哈!”笑过后总会在其中一袋里多装一把,说:“你吃这袋,这袋多,跑趟腿也就不亏了。”于是,我乐颠颠地回去了。我偷偷观测过余谦买回来的花生,两袋分量差不多,断定他没得着胖师傅的特殊待遇。我更得意了,觉得,胡记的花生是世界上最好吃的花生。


  


理想(1)


上初中的时候,我和余谦做了校友,那会儿他已念初三。


  凤凰街上有两所初中,一所是港务局的子弟学校,一所是我就读的十六中,都不是很好的学校,五六个班里面,只有在所谓的“重点班”、“火箭班”里的学生最后能考上重点中学。但这条街上唯一的高中——尚德中学,却是一所声誉极高的重点中学。


  尚德是民国时兴办的教会学校,年深日久却屹立不倒,教学质量和校园环境一直保持一流水准。那个神气的大理石校门,有说是三十万修的,有说六十万、八十万的,反正造价不菲。大约是因为见识过南京路的繁华,尚德的排场并没镇住我。对尚德最初的印象,与两个疯子有关。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2

  路过尚德的校门,时常能看见一个穿一身蓝或一身绿的中年男人,站得笔直,一副气宇轩昂的样子,目光炯炯,口中振振有词。我知道疯子讲的都是过去的事,有中国的也有外国的,有很多我还听不懂。读初中时,我基本上可以完全听懂疯子的话了,也听出了精彩。我们班同学一致认为,疯子比历史老师讲得好。历史老师是个患帕金森症的老女人,嘴唇很薄,有点往里豁,讲课时头轻微地哆嗦,说话说急了就哆嗦得很厉害。她戴一副巨大的茶色眼镜,有阴郁之气,喜怒无常。学生们背地里管她叫“变态一号”。


  疯子被人喊作冯疯子,只有他老婆喊他“老冯”。那女人言语不多,答话时声音小小的,人们称呼她“冯家嫂子”。她没有工作,靠卖茶鸡蛋养活丈夫和自己。一晃十几二十年过去,喊她嫂子的人渐渐少了,多喊作“冯太婆”、“冯婆婆”。她还是细声细气地答应着。疯子不操心,老得比正常人要慢。眼见着做妻子的渐渐枯瘦衰老,那疯了的丈夫倒是变化不大。人们都说,是疯子每日充满激情的当街演讲让他保持了活力。


  据说冯疯子发疯前是尚德的历史老师,是在七十年代初给整疯的。他的家庭出身是资本家,还有一个弟弟潜逃台湾,又是反动知识分子,又有作风问题(他和一个女学生结了婚),几重罪名相加被整得非常之惨。一天晚上批斗结束后,冯老师回到被扫荡一空的家中,发现他年轻漂亮的妻子已上吊自缢。那天晚上,全凤凰街的居民都听见一声刺破天穹的凄厉哭喊——冯老师彻底地精神崩溃。进精神病院后,一去便是十年。十年后,一个说话轻言细语的女人把冯老师从精神病院接了回来,住回凤凰街。原来,这个女人才是冯老师的原配夫人,是拜过堂成过亲的。但冯老师属新派人物,不肯屈从于陈旧的婚姻安排,虽被逼完成婚礼,但这桩婚姻是有名无实的。冯家无法,一方面害怕僵持下去会耽误香火的延续,一方面见儿媳寂寞度日过意不去,便打发这女人回娘家。女人娘家是一户殷实人家,倒是老实本分,也没闹腾,安安静静地接回自家女儿。没想到这女人一直没有再嫁,竟还肯不计前嫌再回冯家,且是在冯家已家毁人亡的时候。凤凰街的人喊她冯家嫂子时,口气里都是带几分敬意的。


  第二个疯子是个时常在尚德门口晃荡的年轻女孩子,干净的学生气打扮,安静的时候叫你以为她就是正正常常的一个学生。事实上她没发疯前确是尚德的学生。提起致疯的原因,人说是她太要强了,自己把自己给逼疯的。那个女生没发疯前便很有名气。她从穿着到发型,都很像个男生,长得倒还是张女孩的脸孔,但挺不好看的,唇上的汗毛粗硬且颜色深,像长了胡子。让她出名的是:只要考试没考好她就狠狠地扇自己耳光,或是让雨把自己淋个透湿,最恐怖的是她还拿刀子在手臂上划道道。夏天的时候,她露出的手臂满是伤痕。不过她的父母看不到,因为那是对盲夫妇。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2

  女生是在高考失败以后疯的。她发疯之前从来不笑,发疯以后特别爱笑。时常笑嘻嘻地拦住一些年龄和她相仿佛的学生样的人,问“你说你说一加一等于几”。这时候你一定要说不知道,或者故意地说错,你若答上来了,她会非常非常失望。你最好扮作好奇状让她告诉你答案,她在高高兴兴地亮出两个指头得意地喊出“二”以后,还会问“你说你说我是不是这世界上最聪明的人”。这时,你也千万得回答说是,否则她会纠缠你一路。印象中她也不见老,总是个十几岁的学生样。


  


理想(2)


小时候,吸引我眼球的是一老一少两个疯子,尚德就是疯子活动的一个背景而已。等我上了初中,这背景才开始显出磅礴的气势,有趣的疯子们显得无足轻重。


  有一个说法:尚德的大门比区政府的大门还气派,学生一脚跨出校门一脚就跨进中央。在民间,做官还是被认作最高级别的飞黄腾达。可以说,尚德中学是凤凰街的神话,尚德的学生是与草民们截然不同的一群贵族,尽管他们的父母也是草民。因此,从进十六中的第一天起,老师们即要求我们以尚德为奋斗目标。


  其实十六中有高中部,一个年级只有一个班,升大学率为零,所以大家都当它不存在。只有老师教训我们的时候会提到:“你们一定要努力学习啊!若考不上尚德,就只能去西边待着,这辈子就完了!”


  “西边”指的是操场西侧的一座两层高的旧楼,离主教学楼有一段距离。旧楼一层的一间是体育器材室,另一间是木工房,还有一间堆些旧桌椅,二层的三间便是高中班的教室。一个年级只有一个班,每个班最多三十几个人,而且越往高年级,学生人数越少。西边的学生,能把高中三年读完的只有三分之二,能把高考考完的只有三分之一,考完高考的要么填报清华北大,要么报西藏大学,反正什么也考不上。还真不怪老师们鄙视西边,从那走出来的学生一个个看起来确实是一副没皮没脸的样子。无论男女,背书包的姿势一致地松松垮垮,就差把自暴自弃四个字写在额头上了。


  尚德与西边的反差实在太大了,不由得你不心生恐惧。大家差不多都会发誓:“不读高中都可以,绝不能堕落到西边去!”最后,确实很多人报考了中专职校,或念完初中便干脆不念书了。不过,总还有那么些人去了西边。没轮到自己头上的时候,常常理解不了别人为什么会认命。


  初一那年平安夜,我过十一岁生日,妈妈照例去南京路的“莎伊娜”给我买回一个奶油蛋糕。不过,我不再一人独享,而是要与余谦分享。记得他的一句“我从没有吃过生日蛋糕,因为我不知道我的生日”,叫我差点掉下泪来。我认真地对他说:“以后,我的生日就是你的生日,每年我都请你吃莎伊娜。”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2

  生日当晚吃过饭,我去花圈店给余谦送蛋糕,他送了我两本书当礼物。他说:“你是八四年生的,就送你一本《一九八四》吧,另一本《动物庄园》,两本小说都是乔治·奥威尔写的。”


  我问余谦:“好看吗?”


  “我没看。你知道我一向对外国小说不是很感冒。而且,现在我也不怎么看小说了。”


  “那看什么?”


  “哲学。”


  “尼采?”我下意识地吐出一个名字。


  读初一的我,对哲学的了解只限于几个最著名的人名和书名,脑海里关于哲学的链式反应是:哲学——尼采——我是太阳——神经病。


  “嗯,尼采很有意思,他的很多话都很经典。但我最近喜欢看的是叔本华的书。”


  “叔本华是谁?”


  “和尼采一样,都是德国哲学家。”


  “他也是神经病吗?”


  “嗨,嗨,哲学家可不都是神经病!他们是最智慧的一群人,真正了解世界的真相的人!”余谦为他所敬爱的哲学家们竭力辩护。


  “那尼采怎么还发疯了?”


  “那是因为他的智慧侵犯到了上帝的权威,上帝在惩罚他。”


  “哦,照你这么说,那尚德门口的俩疯子,就是因为太聪明,上帝惩罚他们,让他们发疯的喽?”


  “呵呵,算了,不争辩。争辩往往只会增强逆反心理,双方逞一时之气,最后都是更坚持自己的看法。真理反倒被掩盖了。”


  余谦从来不喜欢争论。


  “你今年有什么生日愿望?”余谦边吃蛋糕边问我。


  “我的愿望是,希望你明年能够顺利考上尚德。”


  余谦微微一笑,沉默了一小会儿,然后,他说:“那为自己许的愿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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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3)


“我希望三年后我也可以考上尚德。跟你再当一回校友。”


  余谦想了想,问我:“薇拉,你有什么理想吗?”


  “我的理想就是考上尚德啊。”


  “那不叫理想,叫阶段性目标。”


  “那什么叫理想?”


  “就是你想成为什么样的人。”


  “哦,你这不是跟小学三年级的作文题目一样吗?《我的理想》:我的理想是当一个科学家,我的理想是当一个律师……”


  “不对。那是理想职业,与理想有区别,一个人不能够被他的职业给覆盖了。”


  “嗯,那你说说你的理想吧,让我看看你指的理想是什么。”


  “我的理想,”余谦停顿了一下,看向窗外,自语道,“理想还是你不肯说出来,说出来会脸红的东西。”


  “嘿,余谦,我们俩,自家人,还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呵呵,那我说了你不要笑我。”


  “哎呀,我累死了,怎么这么费劲啊!余谦你这是怎么了?”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2

  “我的理想是身怀绝技,然后惩奸除恶、行侠仗义。”


  我大概明白了,没觉得好笑,还有一点感动,他的理想天真而善良,不是从这个世界获得什么,而是为它做点什么。但我也很为余谦惆怅,这理想明摆着实现不了。我眨眨眼睛,支吾地说:“这个……这个叫幻想吧……”


  “呵,对的。正因为是幻想,所以说出来会脸红。”


  “我才该脸红呢,我就没有理想,光指望不劳而获吃喝玩乐,巴望天上掉下一大笔钱砸我脑袋上,然后我可以买很多很多小说看,把一整个的莎伊娜都买下来,然后再去环游世界,玩够了就买一个庄园安享余生,没事打打牌、开开舞会、看看斗牛什么的。”


  “呵呵,这估计得不少钱,掉你头上能把你砸成脑震荡!”


  “哦,那就这样:天上掉下一大笔钱,把你砸成脑震荡,然后我捡到钱变成大富婆!”


  余谦乐得哈哈大笑,又说:“不过,环游世界倒是个很不错的理想哦!”


  “是啊,比起环游世界,尚德多没劲啊!可是——只怕连这没劲的尚德也进不了。”我不自觉感慨了一下。


  “薇拉,你一定可以考进尚德,我相信你。”说的时候,他的眼睛里充满鼓励的神采。


  “余谦,你也一定可以。真的。我们一起努力吧!”


  少年的谈话总是这样,口号夹杂慨叹,幻想交织现实,遥远又切近,虚浮、美丽而又伤感。


  日子行云流水。转眼,暑假作业发在了手里。我在一个星期内把作业全部赶完后,开始天天去花圈店报到。


  中考成绩出来那日,我买了一个大西瓜去花圈店找余谦,爷爷说他去学校领成绩单了,让我先坐下来等。成绩在前两天就可用电话打168查询,但余谦说没必要,早一两天知道又不会多出一分来。


  爷爷难得地开口与我谈话,他问:“姑娘,你说我家余谦能考上尚德吗?”


  我说:“当然,他肯定能考上。”


  “余谦昨天说,要是考不上尚德就不读书了。我说那哪成,读个其他的也可以啊,他不肯,说是浪费钱。”


  “哦?”我感到奇怪,按他前几天的说法,并不多想读尚德的啊,难道……


  余谦回来了,带着温和的笑。


  爷爷和我一起冲他问:“多少分?”


  “我不争气,考得特别低,五百分都不到。”他说的时候仍带着笑。那笑容里没有失落,也没有对失落的掩饰,是平心静气的,是自然舒展的。


  “那……”爷爷想说点什么,又说不出来。


  “那就不读了呗!我早不想上学了。解脱啊!”余谦坐下来后看到凳子边的西瓜,说,“哪来的西瓜?爷爷,你买的吗?”


  “是我买来的。”我小声说。


  “呵呵,有良心啊。正口渴着呢。”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2

  余谦在桌上铺上报纸,接过爷爷取来的刀,将瓜切开。清脆的一声炸响,西瓜绽成鲜红的两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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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4)


“嗬,好瓜!”爷爷笑着赞道。


  余谦问我:“是你挑的吗?”


  我点点头。


  他刮了一下我的鼻子,说:“真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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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1)


初二下学期的期末考试也是分班考试,我和霍一宁分别以第一、第三十五的名次考进重点班。


  升入重点班才能摸着尚德的门槛,落入最末流的班则等于下十八层地狱永不得超生,命运的对比落差使人人自危。末流班在官方是叫“后进班”的,但在民间直接被喊作“渣滓班”,连老师们都这么叫,且叫时的鄙夷语气最甚,捎带把沦落到后进班教课的同事一起给鄙夷了。渣滓班和西边是两朵交相辉映的恶之花。它们的存在于我们来说是警告,也是诱惑;我们对它们是畏而远之的,也是隐隐约约有那么一丝向往的。


  上了初中,女孩子们开始去租书店租少女漫画和言情小说,迷恋偶像剧里的某个男主角;男孩子们除开一如既往地热爱游戏机和体育运动,又分出一部分精力和金钱投资在录像厅里,他们喜欢看枪战片和蛊惑仔系列,也喜欢看黄片。——黄片?是的,出于好奇,出于淘气,出于叛逆,也出于需要,男孩子们看了。无论男女,他们注意到自己的身体开始发生微妙的变化,他们在关注自身的同时也开始悄悄关注异性。他们疑惑,疑惑之后是怯怯的夹杂着负罪感的探索,探索之后是惊奇、兴奋和更多的疑惑。有多少冲动就有多少禁忌,有多少压抑就有多少叛逆。青春真正开始了,在来自腹部、血液和心脏的一种莫可名状的躁动不安里,裹挟着暴力和性的幻想,有点古怪,有点脏,有点天真,有点孤独。


  渣滓班和西边意味着对禁忌的突破,对伪装的撕破,他们是先锋,是玩游戏的勇敢者。他们敢公然谈恋爱,敢逃学和打架,敢在考卷上画老师的漫画像。——这些叫我这种连作业都不敢不做的老实人羡慕不已。当然,冲锋陷阵的代价是高昂的,玩游戏的人输掉的是自己的前程和大好时光(不知他们自己最后可有觉得输掉?)。——我不想落个灰飞烟灭的结局。怕归怕,羡慕还是羡慕;羡慕归羡慕,还是得继续做老实巴交的自己。每个人的基因里大约都是有那么点冒险和自毁倾向的,反正我是如此。我恐惧危险,但向往激情;我享受着安稳,却多少感到乏味;我表面上波澜不惊,内心却翻江倒海。


  后来狄夏十分不解地说过:“你,霍一宁,余谦,没闹出一场热闹的三角恋便罢,至少得成一对吧?要么是你们集体发育不良,要么是你们集体虚伪。”对此,我只能说,我们三个人的友谊那么完美那么自然,像从零岁起形成的一个健康的习惯,我想不出改变这友谊的理由。——但,我有伪装的感情,只是对象是余谦和霍一宁以外的人。让我把他称作X。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2

  这个高我一级的男生,在我初二那年的秋季运动会上连夺800米和1500米的冠军,他挥汗如雨的样子令我怦然心动。那天晚上我生平第一次失眠了。直到今天我依然认定X就是我的初恋。——初恋不需要多么“高级”的理由,最肤浅的外貌即可一锤定音。


  其实X以前就给我留下过很深的印象。X很帅气。不是长得帅,而是指神态、动作很帅。X属于人群湮没不了的人,连极端封闭、目中无人的我也不得不注意到他。我对这个来自不同世界的男孩一开始就抱有好感。许多迫不及待抽上烟的小男孩往往姿势拙劣,给人装老成、装潇洒的感觉,X却不是。他抽烟的姿态很自如,好似烟是他蓝色的呼吸一样。除了抽烟的样子好看,他甩头发时也十分迷人,每一根发梢上都写着洒脱不羁。——现在我才算想明白,对X的肯定,代表着我对那个世界的肯定。


  X是后进班的,是一个通常被称作“混混”的人物。因为个子高,他老坐在最后一排,有时路过他们班,会看见他将一只脚跨出后门,脚上永远是球鞋。我猜上课的时候那只脚也不会收回去——X有这样的愿望,也有相应的胆量。每次我看到那只跨出的脚,内心都会升起一种对自由的强烈渴望,我幻想自己被X紧紧拉起手一起逃出学校,逃到天涯海角。怎么逃不知道,天涯海角具体是哪里也不知道。我想不到更远,我只知道和X一起奔跑、一起流浪的感觉一定非常美妙。在十几岁的孩子那里,流浪这个词抽象而唯美,魅力无可比拟。


  


中考(2)


还记得有那么一个下午,我在教学楼一层尽头的水池洗手,看到X表情轻松地搂着一个面色复杂的小男生走过来,后边还跟着一群笑嘻嘻的人。老师见了可能还以为是好朋友勾肩搭背、成群结伙,但我们学生一看就知道:被X搂着的男生马上要挨揍。我无心追究即将进行的暴力行动是正义还是邪恶,我被X身上那种呼风唤雨、一呼百应的气势迷得忘乎所以。也许真的是着了魔吧,我做了整个初中时代最勇敢的一件事情:我面带微笑,直视X的眼睛。我们的眼神有短暂的交会。大约四分之一秒的长度。这四分之一秒的交会足够一个专业编剧敷衍出二十集的青春偶像剧来,但现实是:我和X依然陌路。


  对X的暗恋随着他的毕业不了了之,但他的影像还是会在一些猝不及防的时刻闪现在我的脑海里。我把对X的暗恋藏得滴水不漏。小女孩没有力量明恋,却在将感情描黑涂暗方面无师自通。费尽心机的结果是,X成了我懵懂青春期的一个无人可以辨识的隐约符号。


  上大学时,有一年寒假下火车后我打的回家,出租车司机竟然是X。他仍是年轻的,握方向盘的动作绝对称得上帅气,只是脸上有被生活摧折过的痕迹。最满意的是他没有说一句多余的话,保住了他在我心目中的冷峻形象。那时我家已经搬回南京路,我为自己没有机会报出凤凰街的名字而遗憾。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2

  读初三的时候,在班里我最愿意见到的人是政治老师。


  教政治的是一个从形象气质到谈吐举止都像极了冯巩的三十多岁的男人。他是挂着微笑走进教室的,微笑地将全班扫射一番后,笑呵呵地问:“你们看我时有没有想起一种果冻的名字?”


  我们一头雾水。


  接着他语出惊人:“喜之郎。”


  全班哄堂大笑。——也就是自第一节课起,大家便开始用喜之郎这个可爱的商品名称呼政治老师。


  在一群毫无性格的十六中老师里,喜之郎活得像个奇迹。他超级乐观又超级有煽动性和感染力,经他一吹捧,我们个个觉得自己前途无可限量人生必将辉煌。初三时一没信心,只要听喜之郎夸一下我们,描述一番大学里无限自由无限堕落的美好生活,大家又能精神抖擞重振旗鼓。


  喜之郎还教给我们一个有趣的习惯:把自己的名字写在课本、参考书的著者旁边,他说:“一定要相信自己,对自己说,有一天,我也可以著书立说!”——这个习惯我保持至今。呵呵。


  一些老师总在责怪学生不尊重他们的劳动,却从来不检讨自己上课缺乏艺术。还有的老师把自己生活中的怨气全拿到课堂上来发泄,比如我们的老愤青物理老师,每天上课必要先骂五分钟的社会和校领导才开讲。(上物理课时,我是先睡五分钟再起来听课,霍一宁是听完五分钟后开始睡。)喜之郎不同,他从来不抱怨,不拿学生撒气,也不居功自傲。他说:“一个老师强迫学生听他的课是不道德的。所以,上我的课,听不下去了,尽管睡觉,我还会把衣服脱下来给你们披上。”但我们压根儿舍不得在喜之郎的课上睡觉,即使偶尔瞌睡也会立即被哄笑声惊醒。


  喜之郎是当相声演员的料子。看着他的模样你就想笑,听他的课我们是从头笑到尾,从开学笑到毕业。他能把计划生育说成相声段子,能把四项基本原则说成评书,将枯燥的课本演绎得生动活泼不再叫人一看就头疼。他还有个特长,会说很多方言,尤其擅长模仿伟人名人说话。他学毛泽东的湖南话背《沁园春·雪》和学###的扬州口音念十五大报告的经典事迹我终身难忘。政治课成了最受欢迎的课,连没什么人听讲、只和老师作对的后进班学生都拥戴喜之郎。


  每当看到喜之郎骑一辆破自行车离去的背影,我都会心酸地为他窝在十六中抱屈。他的人生不该如此。可是,他的人生就是如此。只能骂一句,上帝是个没逻辑的家伙。


  初三时我做过许多稀奇古怪的梦,噩梦居多。我梦见过自己被一只硕大的老鼠指挥着拖教室的地板;梦见过自己见到鲁迅,他老人家一张嘴满口无牙,声音是赵忠祥式的,冲着我喊了声“闰土,你来了”;梦见过天降鹅毛大雪,我穿着单薄的戏服、涂着浓重的油彩唱京戏,双眼含泪,笑容凄艳;梦见过自己在课堂上睡觉睡得正香,桌子上忽然长出巨大的黑色蘑菇……那会儿霍一宁以听我说梦为一大娱乐,他还气愤自己被中考残害得连做梦的能力都丧失了。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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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3)


也做过美梦。记忆里特别美好的一个梦,是梦见我、霍一宁、余谦聚在一家小店里吃烧烤,我们三个人一共吃了一百二十五串(很奇怪,印在我脑海里的就是一百二十五这个精确数字)。小店柔和的灯光下,我们笑得像第一次看到蜻蜓飞舞的婴儿,那是从心底里发出的最真最绚烂的笑。


  霍一宁听过我的美梦后哈哈大笑,他一语惊醒梦中人:“你梦见的不就是咱没上初三前的生活吗?”


  霍一宁决定让我美梦成真。于是,四月的一个周五晚上,盟军三巨头——我、霍一宁、余谦,又一次会合在一起进行一次有组织有计划的小具规模的腐败活动。


  我们先去看了热映的《泰坦尼克号》。不知是那时候的人好糊弄,还是现如今的人太难伺候,这部后来被骂得体无完肤的电影,当时确实是把我彻头彻尾地感动了、征服了。


  聚在烧烤店吃东西时最为松弛最是惬意,像我做的梦一样美好:悠闲,温暖,安全,融洽,轻松,丰足,永垂不朽。记得那天我也喝了点啤酒,很少,却也有微醺之意,算是领会了酒的销魂妙处。再看看余谦和霍一宁快活地猜拳行令,苏词里“好将沉醉酬佳节”“一杯相属君勿辞”“醉笑陪公三千场”的意境便鲜活地浮现在眼前。


  上帝知道我有多希望时间静止,多希望四月的晚风就这样温柔舒软地吹拂,多希望我们三个好朋友能永远就这么吃吃喝喝、说说笑笑过下去。


  余谦问:“你们最喜欢电影里哪一段?”


  霍一宁说:“Rose从救生船跳上泰坦尼克号,然后她和Jack一起在船舱里飞快奔向对方的那个部分,差点把大爷我都给弄哭了。真爱的力量就是强大。”


  我说:“看到那几个音乐家,那对紧紧相拥的老夫妇,那个给孩子讲故事的母亲,我都挺感动的。但要论起最喜欢的,还是船头Rose要跳海,Jack去救她那一段。Jack说那句‘You jump,I jump’的时候真是迷死人了。莱昂纳多真帅!”


  我一说完,霍一宁立即把脸凑过来,模仿电影里说:“You jump,I jump.”


  “哈哈,省省吧你!”我大笑,顺手推开霍一宁那张双目放电、无限深沉的脸。


  “哼,你要是真跳海,我不但不救你,还上去推你一把!”


  “去死吧你!”我用力揪了他胳膊一下。


  “哈哈哈!”


  “余谦,你呢?最喜欢哪段?”


  “我最喜欢电影结尾处,镜头缓慢放过Rose的一组照片,有飞机旁照的,有戴博士帽的,有怀抱婴儿的,有笑着骑在马上的。满脸皱纹的老年Rose就躺在这一堆相架边,睡得沉静安详。看到爱人幸福地度过一生,Jack在天堂也会微笑的。”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2

  话音落下,一片寂静。小店的空气减缓了流速。不知名的远处山呼海啸波涛汹涌。


  最后是霍一宁率先打破了沉默。他带着股狠劲说:“我一定要考上尚德!”


  突如其来的一句赌咒发誓惹得我们大笑。我说:“霍一宁你的思维也太跳跃了吧!”


  其实也不叫跳跃。中考时刻占据着我们的头脑。支撑我们的梦也惊扰我们的梦。中考对孩子们来说太过蛮强庞大,以至于我们看不到中考之后还有高考,高考之后人生还有更多更复杂的难题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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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败(1)


中考教给我两件事,一是疲劳战得不偿失,二是不努力天上掉不下馅饼,但努力了也未必吃得到馅饼。中考成绩出来,我吃到了一个巨大的失败,只够尚德的二档线。


  一档线只交学费;一档线降十分为二档线,学费之外另交一万块钱;二档线降十分为三档线,学费之外另交两万。稍像点样的中学都画了这样的三条线,各个学校依照名气大小、报考人数多少来确定分数线的高低,然后坐等收钱。实在不明白,为什么这种明目张胆巧取豪夺的行为却没人来管。我又强烈地想变成###部长。


  霍一宁算得上超常发挥,考分上了三档线,两万块对文化局副局长的儿子来说还能接受,事实上他们全家都很满意。可两万块的一半就够我这个单亲家庭、小护士的女儿望而却步了。但妈妈坚持要我念尚德,她说:“为你读书,花多少钱都值得。”


  只要有资格进尚德的,父母几乎都会想尽一切办法为孩子把钱交上。那些凤凰街上的小商贩小工人们,纷纷去银行把他们辛苦积攒的一万块或两万块取了出来。他们中的许多人很少有机会手里一次拿这么多钱,仔细将钱点清楚后小心翼翼地装进包里,然后将包紧紧地抱在怀里,谨慎地抱出银行,抱回家,又抱进尚德神气的大门,直抱进财会室,把带着体温的钱交到一个神情麻木的戴眼镜的男出纳手中。——由于我的失败,使得我的妈妈也要这么走一趟,对此,我感到十二万分的抱歉,感到非常非常难过。


  去尚德交完钱的那天下午,我、霍一宁、余谦又聚在花圈店。解放日终于到来,心情却无比沉重,盼望许久,只盼来一个无情的判决。尽管如愿进入尚德,可没有喜悦,反倒觉得是在受罚。


  “现在的学校也太黑了,凭什么收这么多钱呢?怎么政府也不管管?”我说。


  “政府要是管了,就轮到自己拿钱给学校了。当然不管了。”霍一宁说。


  “钱都拿来干吗了?我看老师也还是在集体哭穷啊!”


  “拿来修门了呗。”余谦说。


  “对的,学校把钱拿来修大门,修楼房了。”霍一宁说。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2

  我问:“门好了,教学就上去了?学生就学好了?什么逻辑!”


  霍一宁不屑地笑了一下,说:“这就是你太幼稚了。修楼什么的是对教学没用,可对校领导发家致富有用啊。搞一个工程,学校的头头脑脑们不知拿了多少回扣呢!”


  恍然大悟。这下明白了为什么无论尚德还是十六中总在大兴土木,为什么十六中老师的孩子读十六中、尚德老师的孩子读尚德,而校长书记们的孩子都被送到国外读书。霍一宁说得对,我和余谦还是太幼稚了,只是比别人多看几本书而已,可真实的世界和书里写的可不是一个样的。尽管看多了小说里的黑暗不公,但真正在现实里遭遇黑暗不公的时候,我们还是吃惊还是焦躁还是无能为力,还是见识短浅、太过天真。


  “霍一宁,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啊?”我不解地问。


  “我爸说的。我爸还说,骂学校是没意义的,要骂就骂自己不争气,毕竟有人一分钱不交堂堂正正考进了尚德。爸爸说,对于不能够改变的事实,就不要骂,骂也没用,还是骂骂自己为什么没做得更好吧。”霍一宁说。


  “到底是文化人,看问题就是独到啊。”余谦赞赏地说。


  确实有道理。要怪只能够怪我自己没本事,没有多考十分。


  听见余谦的表扬,霍一宁很高兴,接着说:“我爸还对我说,要是你真对这个世界有这么大不满,那就让自己强大起来,让自己具备力量去改变它,让它变成符合你愿望的那个样子。若办不到的话,不要同流合污,也不要骂骂咧咧,那样只能更显自己的无能。”语气里满是对他爸爸的崇拜。


  “对的,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余谦说道。


  这算是我们第一次意识到社会规则的存在以及自己被掌控在其中。说它不合理,是的,就是不合理;可这不合理也不是绝对的,也有你可以努力的余地。只怪规则不怪自己,是在推卸责任。而且最重要的是,怪规则没有用。规则是冰冷残酷的,只有真正强大的人才可以改变它、战胜它。也许###部长都不够强大,他的力量也非常有限,仅凭一人之力不能取消这个丑陋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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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败(2)


谁是那个真正强大的人呢?——不知道。唉。


  我和霍一宁走出花圈店,天空依然明亮。


  在回家路上,惊讶地看见一道巨大的彩虹跨在平安医院和天主堂之间,整片天空被渲染得如梦如幻宛若仙境,美得不可思议。我的眼睛像被拿着魔法棒的仙女棒轻轻一指,瞬间亮了起来。那是只有童话世界里才可能出现的一道奇迹般的美丽彩虹,居然就这样轻盈地降临在小小凤凰街的天幕,惊叹之余叫我疑心是不是上帝显灵了。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2

  我和霍一宁舍不得回家,就站在街边欣赏天空的奇景。刚才还在诅咒上帝把人间造得乌烟瘴气,这会儿又心悦诚服地赞美上帝的智慧和威力,传令自然露出它的温柔可爱,抚慰人间的疾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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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方(1)


尚德的新生开学典礼就在漂亮的大厅中举行。


  十六中今年普遍考得不好,进尚德的不多,偏巧八班只有我一个是十六中的,我独自坐在一堆陌生人之间,郁郁寡欢,幸好手里还有本鲁迅的《野草》可以翻翻。霍一宁被分在了五班,与八班坐得很远,但我们的目光还是可以拨开人群默契地互相抵达。他亲切的笑容能让我安心。


  和我同坐最后一排的是个穿白色T恤淡蓝色牛仔长裤的女生。她一直低着头聚精会神地玩一个魔方,坐得偏外侧,我看不到她的脸,只看到一个扎半高的马尾,带一点自然卷,发梢扫到腰际。头发不黑,呈天然的栗色,但很亮。我注意到她转动魔方的手非常美,手指修长,皮肤白皙,是那种可以给钻戒做广告的纤纤玉手。手上的动作灵动跳跃,很是迷人。


  拼成红色的一面后,她很得意地摇晃了一下脑袋,欣赏完成果,就把魔方扔进随身的小挎包里。她又从包里拿出一个小卡通笔记本和一支圆珠笔,继续低着头,在本子上写写画画。我一看,是一大串数字,呈梯形递减排列,估计是在演算什么高深的数学问题。我不由心惊:尚德果然是藏龙卧虎之地啊!随之一股压力袭来:恐怕在尚德难有出头之日了。——和这个天才的魔方女孩相比,我觉得自己很寒碜,后悔没拿点更另类的《尤利西斯》级别的怪书来撑门面。


  就在我自卑的当口,魔方女孩的圆珠笔帽掉在了我脚边,我伸手拾起来,递给她。看清她脸孔的一瞬,我又吃了一惊。惊艳啊!她要么是少数民族姑娘,要么是个混血儿。她的美丽非常独特:五官堪称完美,最值得赞叹的是那双美丽绝伦的眼睛,长得很深,睫毛浓密卷翘,眼珠是猫眼石一般的明亮透明的褐色。


  天才美女冲我笑着说谢谢,我淡淡笑了一下,转过脸继续看书。


  “你在看什么?”魔方女孩问我。那种沙哑嗓音,不大好听。上帝就这么吝啬,给了张好脸,就不肯再给好喉咙了。


  “鲁迅的《野草》。”我答。


  她停顿一下,吞了口空气,用怀疑的语气说道:“鲁迅?《野草》?”


  “嗯,是的。”


  “今年中考的那篇阅读,《秋夜》,就那个‘一株是枣树,一株还是枣树’,是《野草》里的吧?”


  “嗯,就是。”


  “受不了,那篇我压根儿就看不懂!报纸上批评说给初中生出鲁迅的《野草》太难了,据说全市这题的平均得分只有四分。”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2

  “嗯,《野草》是有点难懂。”我感到意外,天才居然一点不倨傲,说起话来就是个挺烟火气的一般女生,还显得特天真。


  “让我翻翻好吗?”她问。


  “好的。”


  翻到第一页题词,她小声读起来:“当我沉默着的时候,我觉得充实——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过去的生命已经死亡。我对于这死亡有大欢喜——因为我借此知道它曾经存活。死亡的生命已经朽腐——我对于这朽腐有大欢喜,因为我借此知道它还非空虚——哎耶,还是还给你吧!”


  她递书的动作像是在递一个肉肉的大毛毛虫,手收回时还哆嗦了一下,样子非常可爱。


  我笑而不语,继续看书。


  过了一会儿,魔方女孩又问我:“你觉得这书好看吗?”


  我说:“好看。虽然我也不是很懂。”


  “好看在哪里?”


  “嗯,你看,这段就挺精彩的,”我读出声来,“于浩歌狂热之际中寒;于天上看见深渊。于一切眼中看见无所有;于无所希望中得救。”


  “呵,真没想到,鲁迅他老人家这么摇滚!”


  “摇滚?”


  “嗯,对啊!鲁迅这话完全是对摇滚精神的诠释嘛!我要把它抄下来!”她从我手中拿过《野草》搁在膝盖上,抄了起来,就抄在小本子上的数学题旁边。


  我忍不住问:“你这是在做数学题吗?”


  她看了我一眼,大笑起来。我疑惑地看着她。美女哈哈大笑时还是美女。我还发现她右腮有一个很小的圆形疤痕,笑容开阔时,小坑一样的疤痕就笑成了一个酒窝,缺点奇妙地变成了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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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方(2)


“我这是在算缘分!算缘分,你没玩过吗?”


  我摇头。


  她笑呵呵地说:“把你的生日和另一个人的生日排在一起,然后两两数字相加,加完后得到的数字再两两相加,最后得出的数字,就是你和那个人的缘分。”


  我没有听懂,眨巴着眼睛看着她。


  她指着本子上的“数学题”向我解释:“你看,我是一九八三年七月二十五号出生的,劳尔是一九七七年七月二十六号生的。排在一起,一加九得十取尾数零,九加八得十七取尾数七,八加三得十一取尾数一,顺着加下去就是这样,再两两相加,以此类推,最后得出的是八十,我和劳尔的缘分是百分之八十。呵呵。”


  我“哦”了一声,说道:“原来是这样啊。”——God,原来她不是天才,是个热爱魔方、摇滚、足球、迷信活动的漂亮姑娘。


  “想不想算算和谁的,我帮你算。你生日是多少?”她热情挺高的样子。


  “嗯,我的生日是一九八四年十二月二十四号。”


  “啊?你怎么这么小?跳级了的?神童吗?还是平安夜生的呢。”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2

  “哪里。只是读书比较早而已。”


  “还是神童啊!来,让我算算我和神童的缘分。”她开始在本子上画起来。


  “刚才我还把你当数学天才了呢!”我说。


  “哪儿啊!我最讨厌数学了!哈哈!”她一边算我和她的缘分,一边说,“我叫狄夏,你叫什么名字啊?”


  “倪薇拉。”


  “倪薇拉,真好听。这个名字好洋气啊。”


  “可能有点吧,薇拉是车尔尼雪夫斯基的小说《怎么办》中女主角的名字。”


  “什么什么?什么夫斯基啊?”她急急地抬眼问我。


  “呵呵,车,尔,尼,雪,夫斯基。”


  “唉,受不了,你家人和你一样有文化。”她提起笔,看着数字说,“嗯……百分之八十三,呵呵,我跟你比跟劳尔有缘。”


  “这……这是应该的吧。毕竟,我在你旁边竖着,劳尔在西班牙横着呢。”


  “横着,竖着——哈哈哈,你说话真逗!”


  “呵呵。”我也跟着笑起来。“横着”“竖着”的说法是霍一宁的发明。


  终于散会了,等人群疏散一些后我们搬起板凳回教室。狄夏和我差不多高,只是我更瘦一些。


  我和狄夏齐肩走着,霍一宁过来拍了一下我的肩膀,说:“薇拉,下午叫上余谦,咱一块儿去看电影。”


  “什么电影啊?”


  “《黄河绝恋》,就导《红河谷》那个导演导的,主演也还是宁静。”


  “哦,那估计还不错。几点,哪里见?”


  “看下午两点那场吧。一点二十左右,我去你家找你,我们再一起去花圈店找余谦。”


  “要不咱直接去花圈店会合好了。天挺热的,你就别绕道了。”


  “行,就这么定了。”


  霍一宁把我上下打量了一番后歪了一下嘴,接着说:“你身上这件红T恤真村姑,中午回家赶紧换了,别给爷丢脸。”


  五班教室在四层,八班在三层。闹着闹着到了该分道扬镳的三层楼梯口,霍一宁对我说:“嘿嘿,村姑,下午见。”


  “得了得了,快走吧。”说罢我朝他一挥手,便和狄夏往教室走去。


  狄夏笑着说:“这个霍一宁是你的朋友吧?你们真有意思。”


  “呵呵,见笑了。我们啊,典型的狐朋狗友,惯以侮辱代替问候,要是客客气气的反而觉得不自在。”


  “我听你们说到‘花圈店’,这个是……”


  “哦,我们的另一个朋友,叫余谦,他家是开花圈店的。”


  “真羡慕你们。”狄夏说这句话时,我看到她褐色的眼睛闪闪发光。


  一进教室,我们便坐到各自的位置上,等待班主任训话。


  日子飞快。


  转眼高中开学一个月了。除了难度陡增的数理化课程叫我有些吃不消,其他都还好。在新的班级,我也依然奉行闭关锁国政策,只保持基本的礼貌,绝不与人走得太近。我有余谦,有霍一宁,我一点不怕孤单。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2

  


魔方(3)


能感觉到那个叫狄夏的女孩有亲近我的愿望。有时她会主动找我说两句闲话,话题不一定能展开,但她的热情诚恳总是到位的。而我这边却总是与她衔接不上。实在抱歉,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回馈狄夏的热情。只有和余谦、霍一宁在一起,我才能够流畅地说话,发挥想象力和幽默感。


  狄夏因为她的美丽很快成为一个焦点。美女总是难做人的。明里有多少赞美,暗里就有多少诋毁。开朗会被骂爱作秀,内向会被骂傲慢,谦虚会被骂虚伪,单纯会被骂甲醇;那索性昂首挺胸嚣张到底吧,OK,那就准备被骂得一无是处体无完肤吧。当然,骂美女的多是女同胞,以及某些吃不到葡萄的发酸男。


  一天,霍一宁忽然对我说:“你们班那个长得很像外国人的美女,是不是叫狄夏?”


  “嗯,是的。怎么啦?”


  “我听见我们班有人传她的事,传得挺厉害的。说她是私生女,她妈生下她就死了,一看长相她爸爸就知道不是自己的种,也不知道亲生爸爸到底是谁。她以前在南京路中学读初中时是不良少女,和一帮小混混们扯不清,她叫人打过同学,也有人为她打过群架,是是非非特别多。她成绩不怎么样,能上尚德是走的后门……”


  “什么乱七八糟的啊,这些无聊的人也太会编了!”


  “我们班也有个南京路中学考过来的女生,是她说的。说得有板有眼的,我看八成是真的。”霍一宁说。


  我不置可否。想起狄夏热情的笑脸,我不自觉地站在她这一边,认定是有人恶意中伤她;再想想笑容里那个伤痕酒窝,又感觉这姑娘的过去不那么简单,可能确有一些风风雨雨。但直觉告诉我,狄夏没错。直觉还告诉我,狄夏往后的日子不会太好过。


  谣言总是以光速传播。我身边的两个八婆开始激情洋溢地###狄夏,冰清玉洁的她们一身正气,泼罪有应得的狄夏一身脏水。


  “她跟她宿舍的人吹她父母都是文艺工作者,常常出国,所以没时间来看她。哼,骗子!私生女就私生女,何必把自己化装得父母双全家庭美满呢?”


  “就是,真恶心,这女人够狡诈。只怕现在她还在得意自己的谎言天衣无缝吧?”


  “你看你看,她还好意思笑?笑得多假!跟个老鸨似的。我发誓她的声音是我听过的世界上最难听的声音。我要是她就一头撞死算了。”


  “她皮厚,一两下撞不死她。”


  “哈哈!”


  这两个人的声音是那样的快乐,大约她们若整容成功也只能快乐到这份上了。


  谣言的主角往往是最后一个知情者。狄夏与我微笑打招呼的时候,仍旧是那么热情友好,很开心的样子。她一定什么都不知道。不知道也好,就这样开心地过吧。但我想,她总有一天会知道的。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2

  不久之后,狄夏知道了。然后,她和五班那个南中校友在操场轰轰烈烈地打了一架。这一架,我不知道是该用“惊天动地”还是“惊世骇俗”形容好。


  那是下午上课前的时间,我趴在窗台上看风景,蓦地就瞅见操场的一角,狄夏和一个女生面对面站着。女生比狄夏矮一些,两个人都站得特别直,剑拔弩张,看起来怪怪的。接着两个人似乎起了争执,开始指手画脚,动作越来越大。然后,我看见狄夏将挎在肩上的书包抓下来,重重地朝那女生的脸上砸去,书包砸出去时,她一只脚也飞踢过去。动作连贯利落风驰电掣。书本散了一地,魔方也滚了出来,那女生就狼狈地倒在一堆乱糟糟的东西里动弹不得。不知道她是不能反抗,还是不敢反抗。


  这时,操场上已经围满了人,各个班的窗子上也挂满看热闹的人头。


  我以为狄夏这一砸一踢,气大约也消得可以了,迫于围观者甚众,她大概会收手休战。谁知道,狄夏沉着地走上前去,开始狠命地踢倒在地上的女生。白球鞋从各个方向落到女生的肚子上、腿上,那真的叫一个狠,不计后果,直取性命。狄夏有股男人的狠劲,但不失美女的风度,踢打的动作仍有一种刚柔并济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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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方(4)


那女生出于本能拼命抱住狄夏的腿,狄夏挣了两下挣不脱,开始揪对方的头发,她一定是使出了浑身的力气,连远在教学楼三层的我都能听到头发主人凄厉的叫声。——我惊呆了,第一次见到女孩子打架下手如此凶狠。


  那女生只得抽出手来保护自己的头发。狄夏将重心往前一送,猛一撒手,那女生又一次重重地摔到地上。这一个回合也只暂停了一小会儿,狄夏略略平息一下呼吸,马上又上前踢了起来。下脚还是那么凌厉那么狠。


  我转身冲了下去。我一向不是个爱管闲事的人,但这回不管不行了。再没人拦着狄夏是要搞出人命的!


  待我冲到操场,冲开人群,正看到那女生将魔方扔出去。狄夏躲闪不及,惨叫了一声。她被魔方的一角砸中额头,瞬间额角绽开,鲜血迸出。


  狄夏眼睛里充满仇恨的愤怒的灼灼火焰,全身散发血腥暴力的危险小宇宙,好似皮肤下埋伏着一触即发的炸药,叫人稍微走近一点即有毙命之虞。这与平时那个温婉爱笑的姑娘判若两人。


  算是明白了为什么没人过去劝架。观者一个个看得热血沸腾红光满面,但还未达到浑然忘我的境界,知道保持安全距离。


  我跑过去用双手拽住狄夏的一只胳膊,大喊:“别打了,再打就出人命了!”但我根本拉不住她,反被她带着直往前拖,她的脚仍在不顾一切不遗余力地猛踢地上那个大声哭泣、只剩半条命的女生。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2

  有我身先士卒,人群好像集体清醒了似的,又跳出几个帮忙的人,忙忙乱乱的,我们这个拉胳膊那个抱腿,这才把狄夏拉住。


  狄夏一直在大喊“放开我”,喉咙里撕扯出遭受围困的母兽才有的声音。待另外的几个人把那个女生转移走了,我们才敢松手。


  人群依旧将狄夏围在圆圈的中央。


  她气喘吁吁,头发散乱衣冠不整,额头还在流血,血弄脏了她的白衬衣和美丽的脸。她的身体在微微发抖。但她的脸上没有一点示弱的表情,也没有一滴眼泪。


  狄夏刀子一样的目光将人群扫开一条路。她将书本收拾进书包,捡回那个沾有血迹的魔方,装进包中。她又蹲下来将散开的鞋带系好,手上的动作从容且有力道。然后站起身,头也不回地走掉了。


  人群沉默地目送狄夏走远。这时,爆出一个戏谑口吻的男声:“我操,今天算是见识了真正的烈女!”


  我猛然回过头去,搜寻到那个发声的男生,严厉地瞪了他一眼,瞪得他立马收住了脸上的讪笑。但我的威力显然不够,阻止不了其他人对刚才白白观赏到的一场好戏兴奋地评头论足。


  这世道。——带着满腔无名怒火,我以最快的速度离开七嘴八舌的人群。


  打架之后第二天,狄夏带着额上一块邦迪来到学校。那个吃尽苦头的女生一周后也恢复了上课。不知道打架的事情是怎么了结的。除开额角的伤口,狄夏似乎没有吃到一点亏。人都说这是个惹得起麻烦、摆得平麻烦的主。


  狄夏还是个引人注目出类拔萃的美人儿。只是一夜长了五岁,由平易近人的阳光少女变成桀骜不驯的冷艳女郎,她的美浓烈了起来,兼具邪恶与性感。她独一无二的修美手指不再缭绕魔方,而是用来夹细长的摩尔香烟,夹烟的动作娴熟且迷人。无论何时耳朵里都塞着耳机,她美丽的褐色眼睛里多数时候目中无人。偶尔分出点余光看一下人,不是挑衅便是藐视。她不与任何人说话,也从来不笑。对我也一样。


  像一个魔方,狄夏的每一个面都可以变幻出不同的颜色,我不知道哪个侧面才是本色的她。每当我看到她时,都会无端地感到哀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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渴望(1)


南方城市的气候多半是温婉宜人的,我的故乡虽身处南方,气候却极其恶劣。说起来是四季分明,可夏季和冬季的个性未免太过强烈,一旦真热起来或冷起来便极端惨无人道。而一九九八年我们城市的天气格外诡异,夏季暴雨成灾,冬季奇寒不退——那个冬天真的是冷得铭心刻骨。


  一看黑板上的作文题目《渴望?菖?菖》,我就想一死了之。


  做了这么多年学生,我一直对命题作文这个玩意感情复杂。一张语文卷子里,我憎恨找错别字和病句,憎恨《荷塘月色》和《祝福》的原文填空,憎恨划分段落和归纳中心思想。直到做到最后的可以自由发挥的作文,才有点起死回生的感觉。可一旦遇到类似于《走进新时代》或者《论“近墨者黑”》这类题目,我又进入生不如死的状态。我常常庆幸自己没有出生在万恶的科举制时代,但这个时代的学生也着实难当。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2

  高中语文老师的规矩是,半月一次作文练习,半月一次评讲。这让我欢喜让我忧。我不清楚为什么,书读得不少,可写作文的时候,词语就死去了;从未有过倚马千言的风流,反倒因为过分斟酌字句而好几回没按时写完。


  自己写作文写得受罪,却极喜欢听老师评讲其他同学的作文。尚德的学生素质确实高,很多人都有一手好文章,或旁征博引,或气势磅礴,或诙谐幽默,或出奇制胜,叫我自愧弗如。我们的语文老师也只有在评讲作文时才有点活气。


  语文老师姓唐,我们喊她“葡萄糖”——可以维持生存,但已全无糖的甜蜜本色。葡萄糖二十七八的样子,讲课太过中规中矩,且将学校领导的话奉若神明,使得原本一个年纪轻轻的女人显得暮气沉沉。她像个没有感情的木偶,把语文课上得全无人文色彩;她一开口,我就好似听见机器运作的枯燥乏味具有慢性杀人效应的声音。葡萄糖是外地人,一直住在教工的单身宿舍,似乎连男朋友都没交过一个。常有学生恶毒地说她八成是因为没个性没情趣才没嫁出去。


  尚德的其他老师也和葡萄糖差不多。但冷面无情的老师们也有显山露水显露真性情的时候。那是在学校一次为期一周的“素质教育”的集体演出里。


  十一月的时候,学校要评省里的一个什么素质教育示范学校。其实哪有什么素质教育,搞这么个评选不过是上边找点事干,顺便去各个学校吃喝一圈,学校也乐得校门口多挂出一块闪闪发光的牌子。虽是虚晃一招,但表面文章还是要做足的。于是,上边来检查的那一个星期,取消了早晚自习,每天下午第三节课为素质教育课。那是神奇的一周,是学生生涯里我最爱课堂、最爱老师、最享受的一个星期。


  数学老师本是公认的讲课催眠效果最好的,他的课上常常是全班半数卧倒。可在素质教育课里,数学老师忽然变得特有幽默感。他给我们讲中国古代的趣味数学“幻方”问题,讲得妙趣横生,引人入胜,我们全听得津津有味,以后的好几天大家都在玩幻方对决。


  生物老师是个相貌平平的胖子,走在街上多半会被人当厨子,讲课也一般。可他居然擅长粉笔字。他在黑板上用五颜六色的粉笔演示了各种艺术字体,并说得头头是道,让我们很长见识,原来粉笔字也是一门艺术。下课时,我们望着一黑板漂亮的粉笔字,送给生物老师明星级别的热烈掌声。


  英语老师把我们领进语音试验室,让大家欣赏英文经典歌曲。我们惊讶地发现,这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在欧美流行乐方面比我们要懂行。他的脸突然变得生动起来,糟糕的服装品位开始变成一种个性的象征。我们也第一次发现英语老师的嗓音是如此的动听,讲话特别能带动别人的感情,这个人不去当DJ实在是人才浪费。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2

  语文老师讲的是古代文化知识。她给我们讲电视剧《西游记》“车迟国斗法”那集里,隔板猜物有一关,唐僧猜的是“破烂流丢一口钟”,打开柜子是一个破钟,但实际上“一口钟”是古人对僧衣的说法,是拍电视的人弄错了,后来电视台再放时,便是放的补拍的破衣服的镜头。一听这解释,我们小小的吃了一惊,对博学的葡萄糖佩服得不得了。


  


渴望(2)


那一星期里,各位老师轮番上阵显露十八般武艺,让学生们对他们刮目相看。可是,一星期后,素质教育示范学校的牌子挂在了大门外,素质教育课也宣告结束,所有老师被打回原形,又变得面目可憎,又成为学生诅咒的对象。我又产生了当###部长的愿望:一道命令下去,全国所有中学天天搞素质教育检查。


  你看,葡萄糖又开始出《渴望?菖?菖》这种恼人的作文题了。说起来是半命题,有开放性,但是我们已被调教得很狡猾了:最好是写渴望和平,再就是写渴望成长、渴望超越、渴望坚强之类的。大家写来写去,还是千人一面不出窠臼。


  我们有很多的渴望,但现实不允许,就连最简单的渴望“我手写我口,我手写我心”都无法得到满足。高考写作文时,说大话比说真话有利于博取高分,所以平时要加紧训练如何把大话说得跟真话一样。


  一个周末的下午,霍一宁和我去花圈店找余谦玩。窗外一片清寒凋零的景象。树木似乎也被冻病了、冻伤了,生出许多只悲愁的眼睛,冰凉的黑色眼泪流了一身。几只越冬的胖麻雀在一棵颓树下蹦跳,正快乐地啄食地上不知谁留下的栗子壳。丑陋活泼的小生命,安分知足,从不哀伤。


  余谦有些轻微的感冒,但还是镇定地端坐在临窗的桌前画画。我看着他苍白的手指就觉得冷,不自觉把伸进口袋里的手再往深里插。


  霍一宁比我还没出息,缩头缩脑,缩手缩脚,一副早衰的样子。他怨气冲天地说:“受不了受不了,大爷我都冻得肌肉萎缩了!我记得以前没这么冷啊!老天爷也太不仁义了!这世道!”


  “天若有情天亦老。”余谦说着,起身给霍一宁和我各倒了一杯热水,让我们暖手。


  霍一宁说:“他奶奶的,在这个破地方待着太受罪了!考大学我一定要考出去!一定要去个暖和的地方!”


  余谦问:“去哪儿?”


  “哪里都比这儿强!昆明,深圳,广州,杭州,都行!”


  “呵呵,你这是上大学呢还是旅游呢?”


  “大学是人生的最佳享乐时段。小学太傻,中学太累,大学最清闲最爽。上大学我要是不挑个山明水秀冬暖夏凉的好地方去念,岂不是太对不住自己了?”霍一宁早早做好了大学四年游戏人间的打算。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2

  “你呀,初三那会儿眼里只看得见尚德,说进了尚德就人生完整;好不容易进了尚德,又开始眼里巴望着大学,总是怨声载道的,你看你活得有意思没?”余谦说。


  霍一宁叹道:“小学一年级时我想过当科学家,为全人类作贡献,可那会儿是年幼无知啊。现在,我能在咱自个的地盘读上一个一类大学就心满意足了。人就这么没劲,越长大想象力越低,越没理想。”


  “你的理想不是当演员吗?考上北京电影学院什么的也不错啊。”


  “我爸不让,说当演员是吃青春饭,风光只是一时,老了就没人理了。现在文艺圈也乱,是非多。唉,我爸根本不尊重我的理想,以为我是任性胡闹。我爸还讽刺说让我当回群众演员过过瘾算了。”


  “哈哈,士兵甲,太监乙,村民丙!”


  “哈哈!”


  余谦见我在一边坐着发愣半天不开口,便问:“薇拉,怎么不说话?想什么呢?”


  “我在用精神胜利法战胜寒冷。”我说。说话的时候,嘴巴都舍不得张得太开,生怕漏风进去冻着口腔。


  “哈哈,”霍一宁笑了,问,“怎么个战法?”


  “我在心里默唱:太阳出来喽哦,喜洋洋哦……”


  “哈哈哈哈哈!”他俩一起大笑起来。


  我也笑了起来。笑声充满小花圈店时,屋子里就显得温煦许多。


  半月过去。讲评作文的时间到了。


  一般的流程是,葡萄糖请同学将自己文笔出色的作文念一遍,让大家纷纷做出评价后她再作总结发言。这次却有了一个例外。


  


渴望(3)


快结束时,葡萄糖拿起讲台上的一个本子,缓缓说道:“这次的作文,有一个同学写得非常特别。文章有一种粗粝的、至情至性的美,很有才气很有激情。最可贵的是,有一种血淋淋的真诚和痛感在里面,令我震撼,也令我感动。如果我在高考阅卷时看到这篇文章,我会毫不犹豫地给它满分。但是,我没有信心的是,这样的文章落到其他老师手上会遭受怎样的命运。嗯,真的很无奈。”


  葡萄糖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会儿,低头看着脚下,她的样子像个刚念大学不久的女学生,在为一个她无法左右的事向大家致歉。我们吃惊坏了。是谁这么大本事,把葡萄糖都变出了人味?


  “我拿不准这位同学愿不愿意把这么真的文字敞开给所有的人看。但我实在不愿意大家失去欣赏一篇美文的机会。下面由我来念这篇作文,也就不说出这位同学的名字了。标题叫做《渴望一把枪》。”


  渴望一把枪。一把握在凡·高手里的枪。


  既然你这么痛苦,我亲爱的凡·高,那么好吧,就让我来代替你扣动扳机。让我来代替你去犯你一生唯一的错误:杀死一个善良无辜的人。枪声响彻阿尔的天空,无知的村民会围过来,肥胖的警察会赶来,你的提奥会俯在你身边哭泣,而我会望着你的尸体孤独地微笑。你顺利地升入天堂,而我将在地狱里想念你的绘画、你的信、你的热烈与柔情。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2

  渴望一把枪。一把陷害马丁·路德·金的枪。


  让我带着这把枪,去当那个冷血的刺客。我蹩脚的枪###使子弹偏离目标,击中墙壁或者飞出窗口。我会揣着枪拼命逃跑,会被抓去接受审判,或者会直接被当场击毙。怎样都好。重要的是,一九六八年的新闻会改写;而那个黑色肌肤的男人还在呼吸,他还可以继续做梦,继续追寻他的梦。


  渴望一把枪。一把崇拜约翰·列侬的枪。


  我是那个发了疯的歌迷,带着这把荒唐的枪,潜伏在偶像的寓所。让我握枪的手颤抖吧,让我在我所崇拜的天才面前迟疑吧,让我在孩子的啼哭声里恢复理智吧,让我最终放下枪转身离开吧。是的,我转身,离去。枪还在我的口袋,后来为我立下功勋,吓走了一个歹徒;而列侬的心脏还在跳动,安详地同爱人、儿子、吉他、阳光、植物生活在一起。


  上帝,请赐予我渴望的枪。


  渴望一把枪。一把惊世骇俗的枪。


  我手持这把不平凡的枪,瞄准平庸的土地,击穿沉默,击穿贫瘠。击出巨大的声响。击出崭新的格局,击出一道黑色的闪电,击出地球上最美丽的眼睛。击出每一样物质都有生命,击出每一样生命都有爱情。


  击出可以长高也可以弯腰的淡粉色雪山。雪花们长着好看的双眼皮,眼影是彩虹的颜色;眼睛眨动的时候,山脚下会刮起七彩的风暴。风暴不会太经常,因为与雪山比邻而居的钴蓝色火山上夜夜歌舞不眠不休,雪花们看得舍不得眨眼。所有的火焰都是唱情歌的好手,每一朵雪花心仪一个火焰。


  再击出蔷薇色的海洋,海水身边躺着的奶油蛋糕叫做海滩。海滩一边自豪,一边自卑,一心爱慕爆米花一样的云彩。海滩上是裸体的人类和长脚的鱼,喝着鲜果榨成的饮料,看云彩如何俯身向它的爱侣献出芳醇的吻。人类和鱼都很漂亮。他们只有一种肤色:健康。他们只有一种表情:笑。他们只有一件关心的事情:爱。他们只有一种年龄:年轻。他们只经历一种时间:永恒。


  上帝,请赐予我渴望的枪。


  渴望一把枪。一把装有六枚子弹的枪。


  枪声响了,砰!砰!——一枚子弹击中我的左耳,一枚击中我的右耳。失聪的我鲜血淋漓,安静地站在贝多芬的钢琴边,看我的聋人兄弟如何在死一样的静默中创造欢乐的音符。枪还在我的手中,我的耳朵瞬间灌满了幸福。


  砰!砰!——一枚子弹击中我的左眼,一枚击中我的右眼。流着红色眼泪的我诗情洋溢,模仿荷马的思维和嘴唇,吟出的华美句子组成悲壮诗篇,感动大地和天空,俘虏雨水和风。枪还在我的手中,我的双眼再也看不到荒芜。


  


渴望(4)


还剩两枚子弹,一枚留给我的心脏,一枚留给你的太阳穴。对的,就是你,你,我的上帝。看啦,我挑选的廉价手枪很好使,足够卑贱,足够迅捷。卑贱是为了匹配你残忍的罪行,迅捷是为了配合我完美的谋杀。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2

  上帝,让我来宣布你的罪行:你给我生命,却让我的父母失踪;你给我美丽和金钱,却吝惜给我爱和祝福;你给我诗歌和音乐,却让我敬爱的天才们颠沛流离;你给我梦想的权利,却剥夺我实现梦想的机会;你创造人类,却教他们愚蠢、自私、嫉妒、懒惰、虚伪、贪婪,教他们像你一样冷酷;你让人们自食苦果,而你却始终逍遥法外。


  上帝,让我来执行你的判决:枪决。马上。立即。现在。对的,就现在。


  可是,枪不在我手中。我没有得到我渴望的枪。没有。我无法杀死上帝,我甚至无法杀死自己。美好的依旧容易夭折,腐朽的无限溃烂下去;荒谬的生活还在继续,死亡在前方待命;痛苦在围剿生灵,出路无处可寻。我受伤的眼睛漾满悲伤,我的灵魂充满恐惧。漆黑的天际下起了大雨,我开始大声哭泣。


  紧咬摩菲斯特的牙齿,我心底的意志发出微弱但绝不妥协的声音:渴望一把枪,渴望杀死上帝。


  渴望一把枪。


  文章读完了。我们集体沉默。


  许久之后,是葡萄糖率先开了口:“有谁想就此说点什么吗?”


  没有人举手。我们继续沉默。


  刺耳的下课铃打破了沉默。


  葡萄糖整理好面前的一摞作文本,我注意到她把那本特别的作文本插到了中间。接着,她面色平静地说道:“出于不言自明的原因,老师不支持大家在高考时这样写作文。高考的时候,还是要写些阳光的、积极的、不要太偏僻古怪的东西。但是,我在这里真诚地提出希望,希望大家保持内心的敏感与激情,保持思维的锐度和批判的锋芒,保持你们的愤怒和同情心。好的,学习委员把本子发下去。这节课就到这里,下课。”


  说完这番话后,葡萄糖走出了依旧寂静的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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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堂(1)


平安夜带着新世纪曙光一般的耀眼光芒如期来临。我的生日到了!余谦的生日到了!聚会的日子到了!


  去花圈店叫上余谦,我们便赶去流光看电影。


  流光正在搞一个姜文电影展,我们挑了以前没有看过的《芙蓉镇》。好久以前的老片子,讲的是“文革”时候的事,女主演是刘晓庆。本来我们不抱太大希望,可谁知《芙蓉镇》没有一味板着“文革”题材一贯苦大仇深的面孔,穿插有不少轻松谐趣的片段,非常好看。一走出电影院,霍一宁便开始学姜文沉醉地跳扫帚舞,惹得我和余谦笑得前仰后合。


  “刘晓庆那会儿还挺漂亮的,皮肤水嫩嫩的,自自然然的,看起来真健康,不愧芙蓉嫂的名号。”我说。


  “还是姜文了不起,在《红高粱》里那么霸气的土匪余占螯,一转脸,就成《芙蓉镇》里和和气气的文人秦癫子,演得太绝了!”霍一宁赞道。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2

  “对啊。姜文演的秦癫子这角色太有魅力了,那么坚韧那么乐观,跟这样的人在一起,就是扫大街也值了。”我叹道。


  霍一宁坏坏地一笑,凑近我耳朵边说:“我觉得啊,秦癫子和冯疯子挺像的,要不你找冯疯子扫街去吧。”


  “去死吧你!”我伸手揪了霍一宁的耳朵,他大笑着跳开去。


  余谦笑过后,说:“要我说,这里面最精彩的一句台词,就是姜文说的那句‘活下去,像畜生一样活下去’。”


  “嗯,对,这句是很经典。”我肯定地点点头,自己也开始重复,“活下去,像禽兽一样活下去”。


  “哈哈哈哈!”霍一宁忽然大笑,笑得眼泪快出来了,他扶了一把笑歪的嘴,说道,“人家说的是‘像牲口一样活下去’,你们两个,一个‘畜生’,一个‘禽兽’,哈哈哈哈哈哈!我笑得不行了!!”


  “啊?!哈哈哈哈!”


  “哈哈哈!”


  无羁无绊的笑声引得旁人侧目而视。


  天气越冷,火锅店生意越好。走进火锅店找到位置坐下,我们的肚子也开始造反,赶紧点菜。霍一宁手中的圆珠笔飞快地在菜单上画着,一口气点了一大堆,像几天没吃过东西似的,他嘴上不停地说:“尽兴,尽兴。”


  “哥们儿,我不想在生日这天吃得胃穿孔。”我说。


  霍一宁拉开一次性筷子,随意地在空气里敲敲打打,笑着对我说:“英雄战死沙场,狗熊撑死食堂。今天你要真在这挂了,就让余谦给你扎个花圈,写一挽联,上联写:中华火锅,源远流长;下联写:一代食神,永垂不朽。”


  “去你的!”


  锅上来了,红红的辣椒汤汁看起来很是诱人。正等着锅里的汤煮开,我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走进了火锅店。


  是狄夏。受不了,这么冷的天,她居然穿着红格子的超短裙。脚上的黑色流苏短靴很漂亮,就是靴子以上穿薄薄丝袜的美腿清凉得叫人消受不起。狄夏总是这样不合情理地美丽着,像磁铁吸引钢针一样吸引众人的目光。


  狄夏也看见了我,我下意识地对她笑了一下,她先是有点惊讶,然后也笑了起来,笑的幅度刚好形成酒窝。开学典礼上的狄夏是那样的朴素,现在的她又是这般的冷艳,但我敢肯定,她笑容的温度是一样的。


  火锅店的女老板迎向狄夏,热情地问:“小姐,几个人?”


  “一个人。”


  “一个人?”


  “不可以吗?又不是不给钱。”狄夏的声音冷冷的。


  女老板赶紧挤出一脸谄笑,讨好地说:“可以,可以!这么漂亮的小姐,不给钱都可以。”说完她将狄夏安排在一个两人座位上。和我这一桌离得有点远,我只能看到她孤清的背影。


  霍一宁小声对我说:“一个人吃火锅,境界真高。”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2

  “那你要她和谁一块儿吃呢?她无父无母,又没有朋友。”


  余谦问:“怎么,这女孩你们认识?”


  “嗯,和我一个班的。”


  


天主堂(2)


“那就喊过来一起吃吧。”余谦说。


  霍一宁说:“余谦,你是不知道,她就是上次我告诉你的在学校操场上打架的那个……”


  “别背后议论人。”我打断了霍一宁。


  “哦。是这样啊。”余谦想了想,说,“不过,喊她一起吃个饭,不至于和我们打架吧。”


  “算了,她不一定乐意。”


  “唉,大过节的,一个人吃火锅,是挺惨的。”霍一宁说道。


  我们三个人一齐看向狄夏,她点燃了一支烟,低头看菜单,雾霭之中的孤单背影看起来美丽而倔强。


  我说:“我看,我们还是喊她一起吃吧。”


  “嗯。去吧,她不肯就算了。”霍一宁说完,又笑着补充一句,“祝你平安。”


  我起身走向狄夏,心里有些忐忑,还真怕她一口回绝,那我一定尴尬得不知怎么退回来。但想想她刚才那个带酒窝的友好笑容,便又有了点信心。


  “狄夏。”我轻轻喊出她的名字。她从菜单上仰起头,用她褐色的眼睛看着我。


  “要不过去和我们一起吃吧。那两个是我朋友,今天我过生日。呵,我请客。”我笑,尽量笑得大方自然。


  狄夏发了一会儿愣。然后,她也笑了,爽朗地说出一句:“OK.”


  让老板添上一份味碟和一双筷子,我们四个人围坐在热气腾腾的火锅旁。


  我简单介绍了一下大家,他们互相点头微笑。狄夏看起来稍稍有点拘谨,手指间的香烟成了缓解的道具。吐出一口烟后,她忽然觉得有点不合适,便掐灭了烟,带着歉意说:“不好意思。”


  “没关系。你随意就好。”余谦温和地说。


  我也说:“对,随便点,怎么舒服怎么来,我们都不讲究的。”


  “抽烟好啊。好!”霍一宁嘿嘿一笑,接着说,“抽烟有三大好处。一、夜里睡不着,防盗。二、血液尼古丁浓度高,蚊虫不咬。三、永葆青春——死得早!”


  “哈哈哈!你真能掰。”


  霍一宁这一番调侃让我们都笑了起来,气氛松弛了很多。狄夏笑得很开心,好像变回了开学典礼上那个开朗简单的小姑娘,酷劲和狠劲都消失得无影无踪。


  “好了,锅已经开了,可以吃了。”我说。


  “等会儿,大家先一起喝一杯吧。”余谦说。


  霍一宁依次给大家倒酒,先倒给狄夏,说:“美女要多喝点。”再给我倒上满满一杯,说:“帅哥也要多喝点。”


  “滚一边去!”我笑着骂他。余谦和狄夏也跟着笑起来。


  倒完酒后,霍一宁率先举起杯子:“祝咱们的倪薇拉和余谦两位寿星,福如东海,寿比南山!生日快乐!”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3

  “生日快乐!”我们齐声喊道。


  四只杯子碰在一起,碰出一串悦耳的笑声,四张脸一样的年轻一样的光彩照人。


  “好了好了,大家赶紧吃吧!”余谦一边说,一边将半盘羊肉卷下进锅里。


  “对,大爷我都饿得不行了!”


  “霍一宁,你啊,应该去吃自助餐!呵呵!”我取笑完霍一宁,又转过来对身边的狄夏说,“狄夏,别客气,多吃点。”


  “放心,我特别能吃!你自己可要加油!”狄夏冲我做个可爱的鬼脸。


  狄夏还真不是那种小口小口仔细咀嚼的文雅淑女,她吃起来特投入,面部表情全神贯注,动作声响都不小。但到底是美女,不刻意讲究吃相,却自有一种娇俏。我悄悄欣赏她夹筷子的手,真的是很美的一双手。无论是玩魔方还是夹筷子或是夹香烟,指间皆凝聚着一种流动的美感。翻出诗词里的纤纤擢素手、红酥手、指若削葱根似还嫌不够生动,无法完整确切地传达这种美。


  待我把目光移开,发现霍一宁还在看狄夏,也是盯着她的手。我将一只手伸到霍一宁面前一晃,打趣道:“嗨,看什么这么入神呢?眼珠子都掉锅里边了。”


  霍一宁倒不慌张,说:“看美女呗。谁知道天边飞来一只猪蹄。唉,晦气。”


  


天主堂(3)


“哼,自己长了对熊掌,还好意思说我是猪蹄。”我说着撅撅嘴,看了一眼自己的粗手指,确实不好看。


  “我说你是猪蹄吗?伸着脑袋接石头!”


  “我说的就是你,你别不承认。”说着,我把锅里的一根鱼骨头夹出来,放在霍一宁的盘子里,又用筷子指指他的手,说:“鱼与熊掌。”


  “去你的!”霍一宁夹着鱼骨头扔到我面前,我乐得拍手大笑。


  狄夏微微一笑,说:“呵,你们俩怎么像两口子?”


  我和霍一宁同时把对方一指,同时瞳孔放大,并同时说:


  “——他?”


  “——她?”


  然后我们又同时往开坐,生怕和对方牵扯上关系。


  余谦扑哧一笑,说:“你俩还真整齐!”


  “对啊,倪薇拉、霍一宁,我看你们俩还真长得有几分相像,这是不是就该叫夫妻相?”狄夏笑呵呵地说。


  “鬼的,我和她像?太侮辱我了!我是双眼皮,她是单眼皮。”霍一宁赶紧反驳,边说边故意把他的眼睛夸张地睁来闭去,以凸显他的双眼皮,样子滑稽极了。


  我一手挡着半边脸,侧过去不看霍一宁,用慵懒的语调说:“我和他啊,就后脑勺长得像!”


  “我明天就剃光头去!一定要和你划清界限!”霍一宁喊口号似的嚷道。


  余谦和狄夏笑得更厉害了。


  就这样笑着闹着,一顿饭吃得有声有色。我们越吃越热乎,越说越开心,越笑越大声。经过的人纷纷向我们投来羡慕的眼神。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3

  吃累了,将火关小,我们坐着休息,养精蓄锐,准备下一轮的战斗。


  余谦从口袋里掏出两个十厘米长的木鱼,递给我和霍一宁,说:“我这次做的比较小,可以挂在书包上当装饰。”


  “啊!真漂亮!”我高兴地叫道。


  木鱼表层涂过一层桐油,摸起来手感很好。鱼身的纹路粗放大气,鱼尾和鱼头的刀笔则细致入微,还能辨别出鱼的眼角和嘴角的一丝笑意。


  霍一宁一脸崇拜地说:“余谦你真能耐!我要永远追随你!”说完他又鄙夷地横我一眼,不屑地说,“切,你啊,一点利用价值都没有!”


  “哎呀,你这个忘恩负义的家伙,你忘了初中时抄我作业的时候,是怎么死皮赖脸地巴结我了?”


  “哪有巴结你?大爷我一直挺有骨气的!”


  我和霍一宁在一边翻旧账,吵得不可开交;狄夏拿过两只木鱼对比着欣赏,听余谦说刻木鱼的典故,两人随意地聊着笑着。聊到后来,余谦就答应给狄夏也做一个木鱼。


  “好了,你俩别争了,快加油吃。不早了,吃完去我家拿书包,回去晚了要挨骂的。”余谦号召道,说着将一根麻花捞起来放到我的碟子里,又捞起另一根给霍一宁。


  “对了,狄夏,你住哪里?我们一会儿送你回去。”余谦说。


  “你好像不住校了吧?”我问。


  “嗯,我在外面租了个房子,就在十六中后边。”


  “啊?十六中是我们三个的母校呢。”霍一宁说。


  “哦?租我房子的还是个十六中的老师呢。”


  “叫什么名字?”


  “一个女的,只知道姓姜。我平时就喊她姜老师。”


  “哈哈哈哈!!!”余谦、霍一宁和我齐声大笑起来。


  狄夏疑惑地看着我们。霍一宁就给她讲了变态一号的诸种变态言行,包括把我赶出教室的那件事。霍一宁说起由他一手酿成的祸事时一点愧疚感都没了,反倒像是在说他往昔的一项业绩。


  “呵呵,我还真没看出来她这么神经质。两室一厅的房子,我和她各住一间。我不用厨房,也不去客厅看电视,只和她共用卫生间,自动地调开洗漱的时间。所以我们虽住在一个屋檐下,却没什么打照面的机会。那女的有点严肃,不爱说话,对我像对房间里的一件家具。我对这个房东还挺满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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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堂(4)


“她一个人住吗?”


  “是啊。她丈夫好像很早就死了,女儿出嫁了,有时周末会来看看她,带些吃的用的给她。看得出来,老太太还是蛮喜欢女儿过来的,但女儿来得不勤。”


  听狄夏这么一说,我们对变态一号顿生同情,她以前的种种劣迹不再那么可恨。


  霍一宁说:“要不,我们一会儿顺便去探望一下变态一号吧。薇拉,你一见她就痛哭流涕:姜老师,我向您忏悔,我错了,我上课时不该睡觉!呜呜呜呜……”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3

  “去你的!”我推了他一把。


  “呵呵,估计她也不记得我们了。”霍一宁笑着说。


  余谦说:“是啊。一个老师一生教过那么多学生,能记得住长相和名字的有几个呢?你们说,老师们看着自己逐年老去,而面对的学生永远年轻永远十几岁,他们是会被青春气息感染得忘记自己的年纪呢,还是会在对比中越发强烈地意识到自己的衰老?他们心里会怎么想?”


  这个问题叫我们一时说不出话来。我想着老师们的一张张脸,忽然觉得岁月残酷、生活残酷。变态一号也曾是个刚从师范毕业的满怀工作热情的年轻女教师,然后她走过了葡萄糖的年纪,走过了喜之郎的年纪,直走到今天,满脸皱纹,嗓音沙哑,老病缠身。她的学生都是些调皮捣蛋的孩子,他们上课睡觉、说话、开小差、传纸条,背后喊她外号骂她捉弄她,她这个教师当得也实在为难。我们在痛恨她的时候,她也在痛恨我们吧?——我一直不愿意当老师,一来是觉得教师这工作一干就干一辈子,没变数,不刺激;二来也就是因为我没有勇气伺候一群十几岁的孩子,这个年龄,说起来单纯,做起事来却往往有种盲目的残忍。


  还是我最先开了口,我对余谦说:“你这个问题就相当于问,父母看着孩子一天天长大,他们心里怎么想。他们是感到年龄的威胁呢,还是感到安慰呢?我想,还是安慰吧。”


  狄夏说:“嗯,我觉得这个不能比较。当老师的比起做不同职业的同龄人,要显年轻;当了父母的人比起没有孩子的同龄人,要显年纪。父母对孩子的责任,与老师对学生的责任,还是不一样。”


  我点点头,说:“也是。”


  霍一宁说道:“哎呀,咱又不是老师,也不是明天就当爹当娘了,说这些没谱的事干吗?还是赶紧加油吃吧!”


  走出火锅店,四个人都是微挺着肚子缓不过劲来的姿势。


  谈笑间,转眼到了花圈店。拿上书包,与余谦作别,我和霍一宁送狄夏回家。夜空没有一颗星星,只有一弯清冷的上弦月。晚间的风越发凌厉了起来,我们裹紧衣服加快脚步。


  “狄夏,你吃好了吗?”我问道。


  “挺好的,真的。我好久没有笑得这么开心了。和你们在一起真好玩。”狄夏说。


  “你开心就好。下次我们要是再吃饭聚会,我再叫上你。”


  “好啊!我太高兴了!下次我来请客吧。”狄夏激动地说,她的眼睛熠熠发光。


  “呵呵,好的!”我又问,“狄夏,听说你以前是南京路中学的?”


  “对的。”


  “我家的老房子就在南京路上,明星照相馆楼上。”


  “‘明星’是我上学的必经之路。我家就住在临湖公园那片。”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3

  我惊奇地喊道:“啊?我小时候还老跑到临湖公园去走铁索桥玩呢!”


  “啊哈,那真是太巧了!”


  没想到还有一层潜藏的缘分,我和狄夏都很兴奋。


  霍一宁忽然拉住我的衣服,叫道:“薇拉,快看,天主堂门口有灯光!”


  耳边的风声停止呼啸。时光在天主堂门口一方神圣的光芒里扭转,我又回到两年前的平安夜,天主堂第一次向我敞开它独一无二的温暖慈悲的那个夜晚。我以十二岁时的清澈眼神看着自己与灵光的距离一点一点缩短,一股无法命名的感动重新占据我的胸腔。


  走进大门,我看到蜡烛还在,钢琴还在,却没有弹琴人和音乐声。或许我们来迟了,弹琴弹累了的教士已去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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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堂(5)


霍一宁扶着墙欣赏教堂四壁窗户上的彩绘玻璃,我和狄夏一起看顶端的大壁画。彩色壁画上金光闪闪的十字架高高在上,神的容颜不见苍老,宽阔的额头依旧浮泛着圣洁威严的光辉。


  狄夏屏息凝神在壁画前端详了许久,静得像一尊古老的雕塑。忽然,她启开低沉的嗓音说道:“倪薇拉,你看,上帝的眼睛是褐色的,和我眼睛的颜色一样。”


  我看看壁画,又看看狄夏明亮的眼睛,笑着说:“嗯,你们的眼珠的颜色确实一样,眼睛的形状也有点像,都很漂亮。”


  她微笑不语。淡黄色的烛光和灯光笼罩在她的脸上,为她的美丽镀上一层宗教仪式般静谧的光辉,脸颊上的那个伤口也变得格外的柔和。


  “你知道吗?还有一个人,他的眼睛和我的眼睛是一模一样的褐色。”


  “谁?”


  “约翰·列侬。”


  只知道约翰·列侬是六七十年代最伟大的英伦乐队The Beatles的主唱,我没有留意他眼睛的颜色。想起语文课上那篇遗世独立的作文里也提到过列侬,我问:“狄夏,那篇《渴望一把枪》,是你写的吧?”


  她低低地“嗯”了一声算作回答,我看到她的嘴角有一个哀伤的微笑。她还在凝视壁画中上帝的眼睛。


  “你真了不起。”我由衷地称赞。


  狄夏看我一眼,又笑了一下。这次笑开了些,可以看得到清晰的酒窝。


  这时,霍一宁走到黄铜阅读架前,开始朗读祈祷文:“我们的天父,愿你的名受显扬,愿你的国来临,愿你的旨意奉行在人间,如同在天上。求你今天赏给我们日用的食粮,求你宽恕我们的罪过,如同我们宽恕别人一样,不要让我们陷于诱惑,但救我们免于凶恶……”


  我双手抱在胸前,含笑欣赏霍一宁的朗诵。忽然发觉,这小子在两年里长高了许多,嗓音浑厚了许多。我还注意到,霍一宁认真的样子很动人。


  钢琴声轻轻响起。是狄夏在演奏贝多芬的《月光曲》。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3

  我走过去,看到狄夏美丽的手指在琴键上优美地跃动着,一个个曼妙的音符带着最和谐的表情从她的指尖流泻而出。终于获悉关于狄夏那双纤纤玉手的秘密:那是与黑白琴键和不朽的音乐交融陶冶出来的美,是精神之美与肉身之美完美结合之后悠长的升华。


  一首温柔的《月光曲》结束,几乎没有停顿和过渡,钢琴上立即沸腾起《欢乐颂》的壮丽而充满张力的调子,瞬间天主堂里每一个分子都被注入了信心、勇气、宽恕和炽烈无比的爱与美。我不禁想起傅雷先生写在《贝多芬传》译序里的名言:唯有真实的苦难,才能驱除罗曼蒂克幻想的苦难;唯有看到克服苦难的壮烈的悲剧,才能够帮助我们承担残酷的命运。——噢,这是苦难的力量!这是意志的力量!这是贝多芬的力量!这是音乐的力量!这是狄夏的力量!


  《渴望一把枪》里的句子自然而然地来到我的唇边:


  枪声响了,砰!砰!——一枚子弹击中我的左耳,一枚击中我的右耳。失聪的我鲜血淋漓,安静地站在贝多芬的钢琴边,看我的聋人兄弟如何在死一样的静默中创造欢乐的音符。枪还在我的手中,我的耳朵瞬间灌满了幸福。


  是的,幸福。我感受到了一种热血漫过伤口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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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记(1)


狄夏是那种敢于表达“我要什么”的人,而我是那种给我什么我都说“OK”的人。就像我们各自出生的季节:狄夏如夏季一样生机勃勃,热情洋溢;我则有如冬季一样单调清冷,不动声色。她是夏天里穿超短裙的年轻姑娘,走到哪里都光芒四射;我是冬天里穿得笨重到模糊一切特征的人,轻易地就被人群湮没;站在夏季里的狄夏伸手向近旁的秋季索取果实,而我却是在以末世的心态接受冬季的荒芜颓败。


  我还记得,狄夏横躺在我的小床上,把双腿斜倚在墙壁上,一边欣赏自己的美腿,一边眉飞色舞地用甜蜜的声调说:“我的人生有三大理想。第一,当一名战地记者,亲赴硝烟弥漫的前线,在枪林弹雨中拍照采访。第二,找个英俊无比的天才摇滚乐手轰轰烈烈谈一场恋爱。第三,英年早逝。”


  “前两个还好理解,可这最后一个……”


  “对啊,活那么久干吗?我要像玛丽莲·梦露一样死在三十六岁上。我才不要熬到一脸褶子、一身松弛的肥肉、被老公抛弃、走在路上再也没有回头率的那天呢!我要我留在世人心中的永远是青春美丽的面容,我要我的爱人在痛苦的思念中永远地爱着我。”


  呵,这个女人!


  狄夏就是这样一个浓烈的人,愿意在最短的时间里最灿烂地绽放,在最极端的空间最狂放地舞蹈,在最美丽的时刻最决绝地结束生命。但只要还在呼吸,她就会对自己的内心负责,努力地争取她梦想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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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问狄夏为什么想当记者,而不是想当一个钢琴家。狄夏说她家里人都是吃艺术饭的,他们把艺术贬低为谋生的手段,一边享受着出卖艺术带来的豪华生活,一边又受到自己艺术良心的谴责。她不愿意重蹈覆辙活在矛盾之中。她说她很明白人总得出卖点什么才能够安身立命,但自己太热爱钢琴了,实在不愿玷污这份热爱。她郑重地说过一句话:钢琴是一个神。


  看了意大利传奇女记者奥莉娅拉·法拉奇的传记,狄夏也想当一名优秀的记者。她还说自己可能天生有点暴力倾向,向往马背上、枪炮下、命若琴弦的惊险人生。不过,她又补充说:“嘿嘿,实在当不了战地记者,当个体育记者、娱乐记者,去采访帅哥,也蛮好的,哈哈哈!”


  反省一下,我竟从来没有过什么理想,只有一点大家都有的吃喝玩乐的奢想。余谦想当侠客,霍一宁想当演员,狄夏想当记者,他们都在为自己那遥远而美好的梦想激动着,而我却从来不知道自己想干吗。


  高中的学习考试紧锣密鼓,可我们还是会不安分地时不时吹出一声淘气的哨子。一有空闲时间,我们四人便聚到花圈店聊天,去流光看电影,或是找个熟识的小馆子腐败。活动范围不出小小凤凰街,吃的也都是廉价的食物,但那种舒服自在的感觉和发自内心的欢笑却是无价的。


  狄夏的加入,使“锵锵三人行”的格局变为“四人帮”。但觉得四人帮叫起来不大光明响亮,便自封武林四大门派。余谦是少林派,狄夏是武当派,霍一宁代表南拳,我则坐镇峨眉。——一看就知道是霍一宁掰出来的!


  我问霍一宁:“为啥我是峨眉派?”


  他说:“嘿嘿,灭绝师太是峨眉派的呗!”


  “哼,小龙女不也是峨眉派的吗?”


  余谦纠正我:“不对,小龙女是古墓派的!”


  霍一宁指着我的鼻尖说:“哈,先甭管哪派的,就你这模样,小龙女?小龙人还差不多!哈哈!”


  “切,峨眉就峨眉,比你那个什么南拳厉害多了!”我学着武侠电影里喊,“一树开五花,五花八叶扶,皎皎峨眉月,光辉满江湖!”


  “哈哈哈哈!”少林武当南拳的诸位掌门一起仰头大笑。


  “我觉得灭绝师太还挺有个性的,也算得上一身正气、疾恶如仇吧。”余谦说。


  “女人混到灭绝那份儿上就完了!还不如当东方不败呢!”说完霍一宁又转向我,说,“嘿嘿,你倒是蛮有东方不败的气质的!”


  


日记(2)


“切,我灭的就是你!”


  说着,我和霍一宁就你挥一下胳膊,我踢一下腿,摆开开战的阵势踢打起来。


  四个人走在大街上浩浩荡荡,笑声震天,全无顾忌,确有笑傲江湖之势。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3

  整个高中,我就变过一次发型。


  在狄夏的教唆下,我觉得自己是该改变一下,于是从“头”做起,在一个夏日黄昏像做贼一样悄悄溜到了理发店。


  去到理发店,我咨询理发师的意见,他就建议我剪个赫本头。每个爱美的女孩都会有头脑发晕的时候,我当时便是被奥黛丽·赫本的美丽迷惑得忘乎所以,竟然接受了这个荒谬的建议。结果令我欲哭无泪,没过上罗马假日,却像面临世界末日。对着镜子仔细一照:天啊,这怎么见人啊!


  我跑到狄夏家求救。平时我从来不去狄夏家,多少还是有点憷变态一号。但今天管不了那么多了,而且,我这副蠢样子变态一号一定认不出来。


  进了屋子,狄夏愣了三秒,接着她高兴地叫道:“哎呀,可爱爆了!你在哪里剪的!我也要去剪!”


  我疑惑地看着她,说:“哥们儿,你该不会是在反讽吧?”


  “没有!真的很可爱!”狄夏把我推到镜子面前,一本正经地说,“你看,你的眉毛弯弯的,形状很漂亮,但以前被额前的头发挡住了,现在刘海儿收上去后,眉毛的优势显出来了,眼睛也显得很大很亮!以前我觉得你像山口百惠,现在我觉得你像奥黛丽·赫本!”


  “那都是发型像!可脸总还是自己那张烧饼脸!”


  “嗨,倪薇拉同学,我必须诚实地告诉你,你的脸长得很有特点,而特点就是美,你明白吗?”狄夏很认真地说,“你知道我有多喜欢你的眼睛吗?我一直觉得单眼皮的女孩子看起来很俏皮,特别是她们垂下眼帘的时候,有一种含蓄脱俗的美。还有你的额头生得很高,那是智慧和心胸宽广的象征,够你骄傲一辈子了。”


  “哈哈,狄夏你真会扯,溜须拍马的高手呢。”我嘴上无所谓地大笑,但心里确实宽慰不少。


  我又照照镜子,好像真不那么难看了,看起来还挺清爽的。我叹息一下,说道:“其实别人我倒不怕,谁会管我什么发型呢?可是我怕霍一宁,他肯定不会饶过我!”


  “呵呵,看来你特别在意他噢!”


  “废话,如果一个人成天以取笑你为人生乐趣,你敢在他面前出什么纰漏吗?你敢忘记他的存在吗?”


  “说真的,你这个孩子到底是什么想法我还真的猜不透,但我敢确定,霍一宁喜欢你。”


  “是吗?”


  “你知道吗?开学我们第一次见到时,他光顾着和你说话,眼里全是你,对我这个大美女视若无睹,当时我就觉得他对你有意思。现在走近了,了解了,更是确定。”


  “哈哈哈,狄夏,我可不可以认为你刚才是在自恋?”


  “呵呵,你这个小破孩,要么是装傻,要么是真傻!”她微笑着,然后像个长辈一样摸摸我的头,说,“你真的好小啊。我都十六了,而你才十四。”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3

  “大姐,你也太会四舍五入了吧?你八三年七月,我八四年十二月,也就小一岁多一点而已。”


  “不是这样的。你看起来确实比我小很多。你就是个身体还没长齐全、脑子没开化的小孩嘛。”狄夏的目光楚楚动人。我心想:哪个男人可以抗拒这姑娘的美丽呢?


  “我怎么觉得你在歧视我?”


  狄夏摇着头说:“呵呵,可怜我们家霍一宁,还要等着小情人慢慢长大,要不然会被人骂拐骗幼女。”


  “哎呀,谁是幼女啦?我小学六年级就看过《金瓶梅》,我懂的事多着呢!”接着我故作妖媚状,娇滴滴地说出李瓶儿的经典对白:“你是医奴的药……”


  狄夏大笑,用食指点了一下我的额头,说:“好啊,小丫头,你不学好!”


  “哈哈!”


  笑过之后,因头发生出的坏心情一扫而空。


  


日记(3)


挪开镜子,我注意到桌上有一个黑色的笔记本,本子里还夹着一支没有套上笔帽的钢笔,便问狄夏:“嘿,你在写什么呢?”


  “日记。”


  “哦,你还有这个习惯啊。”


  “是的,我从初一开始写日记,现在已经记了四本了。”


  我轻轻摩挲笔记本的表面,说:“有那么多可写的事情吗?”


  “有的。有些事情看起来很小,本来你都忘记了,可在日记本里看到,重新想起来,会感觉很有意思,小事也有非凡的意义。这时候,你就会庆幸自己记了下来。而且,我觉得自己和自己谈心,时常整理自己的思绪很重要。我建议你也写写日记。”


  “你知道我懒得要死。连作业都不想做,哪有心思写这些。”我又问,“你有没有想过,你要是死了,这些日记该怎么办?你怕不怕被别人看到?我看到那些名人日记时总是很同情他们。我反正是受不了让别人看到我心里想什么的。”


  狄夏笑了,说:“呵呵,日记这么隐私的东西,当然不会给所有人看。但我已经想好我的日记留给谁看。”


  “谁?”


  “我的孩子。”


  “哦?”


  “嗯,如果我有孩子的话。”


  将目光投向窗外的暮色,狄夏缓缓说道:“我一直是一个人孤独地成长,很多时候都希望有个人可以教教我,在我迷茫时告诉我我该怎么做。可惜没有人教我,全是我独自磕磕碰碰地摸索。日记记录了我的成长轨迹,包含了我所有的梦想、挣扎、虚伪、勇敢、真诚、反思、固执、悔恨、伤痛、懦弱,等等等等。我愿意与我的孩子剖腹相见,让他见到我全部的骄傲与失败,让他从他母亲那里吸取经验教训,使他的成长更顺畅,多一些幸福,少一些伤害。”


  我微笑着说:“狄夏,当你的孩子一定很幸福。”


  “呵呵,我这辈子还不知道会不会当上妈妈呢。说实话,我还是很恐惧生孩子的,一是怕疼,二是怕身材走形。你知道我最爱美了!”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3

  “有没有搞错啊!你刚在我心目中建立起的光辉高大的母亲形象立马又坍塌了!”


  ——呵,矛盾的狄夏,像魔方一样多面多变的狄夏。


  第二天,惴惴不安地顶着赫本头去学校,还好,我不是什么焦点人物,没多少人关注我。评点我发型的同学也都普遍比较有口德,只有一两个人投射来诧异的眼神有点伤我自尊。


  散广播操时,我一看见霍一宁,赶紧像兔子一样飞快地跑掉了。


  中午放学时,发现霍一宁在八班门口候着,一看就知道来者不善。我只好硬着头皮走过去,准备接他的招。


  待我走到跟前,霍一宁非常严肃地看着我说:“倪薇拉,我想和你说的是——”他故意停顿了一下,我瞪着他,不知道他会变出什么戏法。


  “——你不用跑,我先跑!”然后他抓着书包撒腿就跑,那速度比兔子跑得还快。


  我一个人站在原处,看着这个被我的新发型吓跑的背影,又好笑又好气,心想:这家伙会喜欢我?——活见鬼!


  


二○○○年(1)


分班时,童话是以第一名考入文科班的。据霍一宁说,童话在五班时就没下过前三,看来属于有志学文而非逃避理化那类人。霍一宁对她不以为然,说:“一个女的,长成那样,就是全宇宙高考状元也没意思。她哪配叫‘童话’,叫‘鬼故事’还差不多。”


  童话长得确实很有点惊天地泣鬼神。霍一宁的说法很损,但挺到位:童话像一个做变性手术失败了的人。有些人长得不好看,但表情柔和,笑容可掬,也可叫旁人看了觉得亲切可爱。可童话那张脸上搁的件件都是冷兵器,看得你不寒而栗。她从不与人多说一句废话,像一只冷傲的独狼,有一种睥睨万物的带杀伤力的夺人气势,那种做惯了第一名的气势。文科班的男女比例是一比四,见多了嘴碎多事黏黏糊糊的女孩,再看看独立硬气的童话,我心里倒生出几分由衷的欣赏。


  但有件事挺破坏童话的形象。那还是高一的时候。一天放学,我看到女疯子在尚德门口与一个穿烟灰色圆领衫的人拉拉扯扯。女疯子一直抓住圆领衫的手臂不放开,那人急了,猛地将女疯子推倒在地。女疯子摔得不轻,她委屈地摸着自己摔疼的胳膊肘,脸上的神色伤心混合着羞赧。圆领衫没有丝毫的歉意,鄙夷地看了地上的女疯子一眼,扬长而去。我当时以为圆领衫是个男生,后来才知道,那是童话——她未免硬得过了头,有些铁石心肠的意思。


  文科班一次作文课,题目是《各人自扫门前雪》,开放型议论文,可反对也可支持,只要言之成理。多数人为图省事,按照常理站在反方的立场;也有少数几个标新立异的,写得都不算好。唯有童话,持正方的观点,老辣犀利,雄辩滔滔,眼光高远,且能很大师地将笔触伸向国民性,显出非凡的气魄。听了童话的作文,不禁心中惊赞:这冷静的姑娘可是个可以兴国安邦的槃槃大才呢。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3

  中午放学狄夏和我一起走回家。一路上我对童话的作文赞不绝口,顺便慨叹自己写作文怎么不开窍,那么多书都白念了。


  “我知道为什么。”狄夏笑了笑,说,“文字是要以情动人,而你这个家伙,不愿意表露感情,没有去打动别人的愿望。你啊,把自己藏得太深了。”


  说得在理。我叹了口气说:“没办法,我天生不会煽情,一写就做作。”


  “你看书的时候被感动过吗?哭过吗?”


  “当然。”


  “那为什么轮到你抒情,就变成了做作呢?”


  我一时语塞。在我心底里,一直觉得显露自己的感情是件羞耻的事。我最擅长的便是压抑自己。


  撇了一下嘴,我无奈地说:“大概我这人天生感情就不丰富吧。”


  “呵,任是无情也动人。”狄夏微笑。


  “判卷老师比我更无情!唉,看来我只能盼望高考考记叙文了。”


  “是啊,你很会观察,记忆力又超好,讲故事的能力很强,其实我一直觉得你应该写小说。”


  “不行,写小说也要写得感人肺腑才可以,我做不到的。所以,我打算将来翻译小说去。”


  狄夏皱了皱眉头说:“做翻译家也不错,但到底是为他人做嫁衣裳。为什么你情愿在别人的故事里哭哭笑笑,却不肯拿出自己的真情实感写个故事去感动别人呢?”


  “为什么我一定要写个故事呢?”


  “呵呵,我没有强迫你写,只是一个希望而已。”


  十月的秋季运动会,狄夏和霍一宁两个人,一半玩闹一半赌气,一个报了女子1500,一个报了男子3000,约好谁的名次靠前谁就赢。两个疯子。反正谁是输家我都有饭吃,就坐收渔利吧。


  女子1500米。一共五个参赛选手,文科班的两个参赛选手是狄夏和童话,她俩一起走向跑道。狄夏一身黑色的耐克,扎一个干净利落的马尾,非常健康帅气。童话的骨架很大,尽管不胖,但看起来还是虎背熊腰。我听到旁边有人评说:美女与野兽。还……真贴切。不过,无论是美女还是野兽,我都挺担心的,这俩人能把五圈顺利跑下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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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2)


很奇怪,童话这种极度自我又对班级活动极度漠然的人,怎么会主动报1500呢?霍一宁从他们班跑来,站在我身边又开始消遣人:“童话的参赛对其他人是不公平的,女的哪跑得过男的?”他转过脸来看看我,说:“嘿嘿,你要上场,倒是还可以和童话拼一拼!”


  我瞪他一眼,说:“我把力气留着一会儿看你怎么喘着哭着跑3000呢!”


  “呵呵,咱走着瞧。啊,开始了,狄夏,加油!狄夏,加油!”


  狄夏跑起来的样子真酷!我一边拼命喊加油,一边想:我一辈子都没胆子参战1500。我可以在无人观看的时候跑1500或者更远的距离,但我不敢参与众目睽睽下的竞争。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3

  “哈,看不出来啊,咱家狄夏还挺能跑的!”霍一宁兴奋地跳了几下,活动腿脚,做出跃跃欲试的样子。女子1500赛完了便是男子3000。


  狄夏、童话和另一个女孩,三人一直跑在第一阵营。狄夏的神态专注顽强,但跑过我和霍一宁的身边时,总会冲我们笑一笑。她笑得好美!


  “呵呵,真有毅力。”霍一宁赞道。


  其实狄夏不是有毅力,是有激情。她属于激情型的,激情来了所向无敌,激情走了什么也干不成。她的体重即是为她的激情所左右,上下浮动。


  狄夏只剩最后一圈了,她跑在第二的位置,童话跑在第三的位置。


  “加油,狄夏,超过去超过去!”我扯开嗓门大喊。


  狄夏在加速,童话也在加速!嚯,这俩姑娘真神奇,后发制人啊!呀!狄夏冲第一了!童话超过狄夏了!童话第一个撞线,狄夏第二个!


  整个文科班一片沸腾!


  一冲过终点,狄夏整个人倒在我身上,霍一宁赶紧过来搀扶,我们把她架着在操场边上走动。


  “我不行了……我要躺地上……”


  我说:“不行不行!那样对心脏不好!还是先走一下。”


  “嘿嘿,刚才还一女英雄呢,一下场又成孬种了!”霍一宁说着往狄夏脸上泼矿泉水降温。


  “去……死吧你,待会儿……待会儿3000,3000,看你……”句子怎么也说不连贯。


  “哈哈,得了,大姐,您还是好生歇着吧。”霍一宁把水递到我手里,说,“好好照看狄夏,我去检录了。一会儿喊加油声音大点,要喊:大王加油,大王加油。嘿嘿。”


  “你想得美!”


  “哈哈哈!”他笑嘻嘻地走开了。


  目送霍一宁时,我发现童话一个人在操场边的一棵梧桐树上靠着。看样子她也累得不轻,但依旧不失尊严,倔强地保持独立。


  枪鸣响了。


  列于中间位置的霍一宁像一只敏捷的豹子,迅速抢道,冲在了最前面。他的头发在秋日的阳光下呈现一种好看的淡金色,和手臂一起有节奏地舞动着;跑动的身姿具有一种健康的力量之美,力量美在速度的带动下,又有一种充满流动感的轻盈。他的小宇宙在熊熊燃烧,没有人可以拦截他,没有人可以摧毁他的意志王国。那个平日里嬉皮笑脸的霍一宁不见了,变成一个挥汗如雨、坚不可摧的勇士,环形跑道就是任他驰骋的沙场,他脚踩风暴,全力以赴冲向前方。一圈,两圈,三圈……霍一宁始终跑在第一位!


  我心里颇为惊奇:初中时也看过这小子跑长跑,没这么帅啊?——呵呵,小男孩长高了,长出肌肉了,长出形来了。我大声喊道:“霍一宁,加油!加油!”


  狄夏也喊得声嘶力竭,她高兴地拍着我的肩膀说:“霍一宁真行!帅呆了!”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3

  呵,男孩子在运动时最帅,最是魅力四射。围观的一些女生开始用议论偶像的语调议论霍一宁,我心中莫名窃喜,跟着感到脸上有光。


  霍一宁全神贯注于奔跑,他的眼里只有前方,不回头看后来者,也不分出目光给呐喊的围观者,我和狄夏也被他删除出他的视线。他前所未有地自我,前所未有地强大!


  最后一圈了,霍一宁依然稳稳地跑在第一位。九圈下来他一直没有减慢速度,当看到前方扯起的红线时,他开始爆发,全力冲刺。惊人的速度!像是刚刚投入百米短跑!撞线了!干得漂亮!第一名!


  


二○○○年(3)


完美。真的是完美。3000米的征程上霍一宁一路完美。


  我和狄夏冲过去,像两个发了疯的追星族,又是叫又是跳地围着他道贺。“霍一宁,太帅了!”“真棒!”“霍一宁你今天把风头出尽了!”“我从来没看你这么顺眼过!”“来,签名,签名!”


  霍一宁不理会我们,自顾自弯着腰,低头看草坪,双手扶住膝盖,大口大口地喘气。好一会儿才抬头看我们俩,脸上还有一丝痛苦的表情,但马上就笑开了,他骂了句粗口:“靠,累死大爷我了!”


  “呵呵,想吃什么,只管说!今天我倾家荡产也要请你吃个尽兴!”狄夏豪情万丈。


  “先把肩膀借俺趴会儿。”霍一宁说着双手作枕,枕在狄夏的半个肩膀上。


  狄夏并不闪躲,只是故作紧张地说:“完了,一会儿我要被一群女生们围着打死的。哈哈!”


  我们三个都朗声笑了起来。


  我笑的声音最大,掩饰心里的小失落:霍一宁为什么不借我的肩膀呢?但这个念头稍纵即逝。因为马上霍一宁就表示了对我的特别关注。


  “臭丫头,平时嗓门那么高,给大爷喊加油时装个什么秀气。”霍一宁扯了一把我的头发。


  “你冤枉我!我喊的声音最大!”


  “还狡辩!”他又扯了一下我的头发,说,“还不跪下,给爷捶腿!”


  “我看你是找踢!”我抬脚朝他腿上踢过去。


  “啊呀,杀人啊你!爷要残了唯你是问!”


  晚上,叫上余谦,四个人特地跑到西区新开的一家川菜馆吃水煮鱼,为狄夏和霍一宁的胜利庆祝。


  “霍一宁,你是不是偷偷练了的?怎么突然变这么神勇啊?”


  “哪啊!我原本心里也没谱,在十六中时我从没跑进过前三。谁知道尚德都是些弱知识分子,大爷一上去一不小心就跑在了最前边,跑着跑着也没个人超过来,我还纳闷,人他妈的都上哪去了?哈哈!”霍一宁又变回嘻嘻哈哈的那个他。


  狄夏问他:“你跑的时候,心里想什么呢?”


  “开始时我满脑子都想的是:一定要跑第一,不跑第一就得请客,跑第一就有白食!后来累了,脑子不好使了,就装得下‘白食’两个字了。”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3

  “哈哈,你看你,刚刚夸完你帅,现在又显露猥琐的本色了。”我笑着说。


  他嘿嘿一笑,抛出他的名句:“人不猥琐枉少年。”


  我转向余谦,说道:“余谦你是没看到,狄夏可厉害了,快得那叫一个赛奔驰!”


  “对,狄夏,你今天还真让我开了眼。顺便说一句,输给童话那种异类,不丢人。”霍一宁说。


  狄夏喝了一口橙汁,放低声音说:“我还真不敢赢她。我告诉你们个事情,但你们一定要保密,不要对任何人说。”


  “放心了,我们知道轻重的。内部流通。”霍一宁说。我也跟着点头。


  “那我可说了啊,”狄夏顿了顿,说,“童话向我表白过。她是同性恋。”


  “啊?!”


  我的下巴哐当掉地上了。


  余谦问:“狄夏,你被女同学追?”


  “嗯。那女孩外貌性格都像个男孩子。我拒绝了,她自尊心很强,再没纠缠过我,都没找我说过话。”


  “狄夏你魅力真大,男女通杀啊。”霍一宁接着问,“童话追你是多会儿的事?你怎么也没告诉过我们?”


  “高一时的事情。那会儿我和你们还不是朋友。再说,这事也不大好说出口。你们可千万别说出去啊。”


  “哦,怪不得童话会主动报1500!她是为了你!”我恍然大悟,接着又想到一点,“是不是她选文科也是为了你?”


  狄夏摇摇头,说:“这个我也不清楚。”


  霍一宁哆嗦了一下,双手环抱身体:“嘶,我忽然感到一股寒气。我还第一回见识同性恋呢。还这么痴心。狄夏你怕不怕?恶心不?”


  “嗯,有点儿。也不是恶心,是异样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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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4)


“同性恋也是人,他们的爱也不比别人低级。”余谦说道。


  “哎耶,我还是接受不了,俩男的俩女的接吻,多变态啊,光想想我就想吐。”霍一宁使劲摇头。


  “我以前也理解不了。后来看了王小波的《柔情似水》,就那个电影《东宫西宫》的原著小说,我就能够理解了。还挺同情他们的,他们承受的东西太多了,心理的、生理的压力都比普通人大。上帝本来就对他们太不公平,社会还要压制他们。同性恋也是真心相爱,你说,凭什么相爱的两个人要躲着藏着?凭什么他们不能结婚?凭什么他们不能生孩子?”


  “咳,余谦,我服了你了,想得可真多,还给同性恋操这份心呢。”


  “我记得你说过很喜欢《春光乍泄》,喜欢《霸王别姬》里张国荣演的蝶衣。还有那回看电影《喜宴》时,你说看到爸爸认可儿子的同性恋男朋友时特别感动呢。”余谦说。


  霍一宁说:“那是电影啊!我同意你说的,确实有道理。但是,说实话,我还是有点接受不了。我儿子要是同性恋,我还不哭死。”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3

  狄夏说:“是啊,我也不是歧视同性恋,但是,多少有点排斥。童话跟我表白时,我吓坏了,态度极端恶劣地拒绝了她。直到现在,我看到童话就忍不住想躲远点。”


  我回想童话的模样和言行举止,心里生出了一种古怪的感觉,那种异样感卡在我的喉管直接影响了我的食欲。我拍了拍狄夏的肩膀,说:“对你表示同情。”


  “哎,你们三个啊,说到底,还是不够尊重别人。以自己的习惯和价值观把人分三六九等,然后轻视那些在你们看来比你们低级的阶层。”余谦###我们。


  我辩解道:“真不是轻视呢。就是忽然一个同学是同性恋,与大家都不一样,有点不适应。”


  “你不知道她是同性恋时,与知道她是同性恋时,她都是同一个人。可见,问题还是出在你自己的观念上啊。和大家不一样并不是她的错。”


  霍一宁说:“这就跟看丑女一样的。我知道长得丑不是她的错,可我还是不乐意看她不愿意和她讲话,你说怎么办呢?”


  “呵呵,算了,不争这些了,还是喝酒吧。来!”我举起杯子要和霍一宁碰杯。


  他冲我一笑,说:“我不歧视你,我真的不歧视你。”


  我敲了一下他的脑袋:“我歧视你,我真的歧视你!”


  “哈哈!”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晚上,月黑风高。四大门派来到江滩召开武林大会,共度这一世纪之交的历史时刻。


  天上一轮明月。我们四人坐在一块凉凉的石头上,紧紧挨在一起,看远处的烟花。烟花很美,绚烂短暂,是末世的挽歌,也是迎新的仪仗。大桥上亮起一排不眠的灯火,与夜空闪耀的星星遥相呼应。江滩有很多人,一群群的,一对对的,也有单个的。独自伫立的孤单身影使得繁荣热闹之中显出隐约的萧条,稀释了喧嚣。描绘这样的情境,还是古典诗词做得最好:火树银花合,星桥铁锁开。暗尘随马去,明月逐人来。


  谈笑间,还有几分钟就到千禧年了。霍一宁号召道:“来,在这二十世纪最后的时刻,我们互相祝福一下。”他特意看着我说:“咱就别互相倾轧了,说点好话积点口德。大爷还真想图个口彩呢。”


  余谦最先响应:“好吧,我先来。我祝你们三个都能顺利考上心仪的大学。有点俗,但这个最顶事。”


  狄夏说:“那我就来点脱俗的。我祝大家都能真正享受一次爱情。”


  霍一宁说:“不行,我不要一次,我要无数次!”


  “好,好,”狄夏将双手紧握搁置胸前,望着天空说道,“皇天在上,我狄夏特别祝愿天底下最大的帅哥霍一宁同学在二十一世纪里恋爱无数次,愿以无数个猪头答谢。阿门。”


  一番不伦不类的祈祷叫我们一个个大笑不止。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3

  “呵呵,好了,轮到我了,我要一个个地祝福。”霍一宁站到我们面前,说道,“余谦,我祝你早日结婚;狄夏,我祝你早日结婚;薇拉,我祝你早日整容成功,早日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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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5)


“你去死!还说积口德呢!”我狠命揪了一下霍一宁的耳朵。


  他也不示弱,揪了一下我的脸蛋。


  “好啊,你敢揪我的脸?”我瞪大眼,为他放肆的举动大吃一惊。


  “怎么?和尚摸得,我摸不得?”——受不了这家伙了!不过,他学阿Q还真学到了神髓。


  我追着霍一宁喊打,余谦和狄夏笑弯了腰。


  重新坐回石头上,该我说祝愿了。想了许久,我说:“还是祝大家快快乐乐吧。快乐最重要。”


  四个人一起微笑。


  看着朋友们年轻的笑脸,我心里很温暖:此时此刻,和他们在一起,我就是快乐的。友谊地久天长,快乐天长地久。


  江滩上的人们开始倒数了:十,九,八,七……


  霍一宁看着我,轻轻喊了一声:“薇拉。”


  “嗯?”刚刚“嗯”完,我的鼻子、眼睛忽感异样,接着我的五官高度集中,一股气流喷薄而出:“啊——嚏!”


  我的这个喷嚏跨了世纪。


  江滩上的人们欢呼雀跃,新一轮的烟火绽放在天空。


  霍一宁用力揪了一下我的脸蛋,气愤地说:“这种千年一遇的伟大时刻,我居然在看你这个白痴打喷嚏!太亏了!”


  我双手护住自己的脸,骂道:“新世纪一开始,你就欺负我!霍一宁,你不得好死!”


  我们打闹开了。——呵,什么新世纪,旧怨之上更添新仇罢了!


  往回走的时候,我和霍一宁走在前面,余谦和狄夏落在了后面。


  “薇拉,刚才转钟时狄夏和余谦说的话,你听见没?”


  “听到了。”虽然在打喷嚏,但我清楚地听到狄夏在余谦的耳边说出的话:余谦,我喜欢你。


  “你怎么一点不震惊啊。”


  “我早就知道了啊。”


  “你怎么知道的?”


  “我告诉你啊,今年余谦送狄夏的生日礼物,是一幅狄夏的素描。而且,”我停顿了一下,看着霍一宁说,“画面上的狄夏是裸身的。这张画就贴在她房间的墙壁上。”


  “我靠!”霍一宁吃惊地回头看了一眼,他转过头来小声地问我,“他们俩有没有啥啥?”


  “啊呀,你怎么这么流氓啊!那幅画是余谦想象画的。”说完我又补充一句,“是狄夏要求他画成裸体的。画得很棒。”


  “那他们是互相喜欢?”


  “这个我也不知道。狄夏肯定是喜欢余谦的,余谦应该也喜欢她吧?唉,不管,只要大家还是朋友就好。”


  “嗯,朋友。”霍一宁应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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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1)


二○○○年是个可爱的年份,开端即是周六周日,让彻夜狂欢的人们在纵情之后能好生休息一下。


  周日一早,我带上妈妈煮的清粥去看望身患重感冒的狄夏。天空飘着小雨,淅淅沥沥的,为寒冬更添几分抑郁凄冷。


  狄夏房间里正开着电脑放张楚的歌,音箱的效果很炫。“这是一个恋爱的季节,空气中都是情侣的味道,孤独的人是可耻的……”在墙上贴的众多摇滚歌星和球星的大幅海报里,新添了一张郑钧《怒放》专辑的大海报。之前占据那个位置的是一张素描。


  我大概可以猜出点什么来。


  蜷在椅子上的狄夏清瘦了许多。她裹着一条猩红色的毯子,衬得皮肤更加白皙。说是苍白更合适。唯有眼睛和鼻尖红红的,但不难看。整张脸看起来格外沉静。患病让她有了一种凄绝的美。


  感觉她心情不大好,不知是因为生病还是……我也不好多问,就坐在小床上随意翻杂志,算是陪她。狄夏的床上满是CD和音乐杂志,另有几本诗集。


  “我最喜欢的就是下雨天。”


  “嗯。”我应了一声,等待她的下文。


  “博尔赫斯有一首诗就叫《雨》。”她看着窗外的雨,开始朗诵:


  突然间黄昏变得明亮


  因为此刻正有细雨在落下。


  或曾经落下。下雨


  无疑是在过去发生的一件事。


  谁听见雨落下,谁就回想起


  那个时候,幸福的命运向他呈现了


  一朵叫做玫瑰的花


  和它奇妙的,鲜红的色彩。


  这蒙住了窗玻璃的细雨


  必将在被遗弃的郊外


  在某个不复存在的庭院里洗亮


  架上的黑葡萄。潮湿的暮色


  带给我一个声音,我渴望的声音,


  我的父亲回来了,他没有死去。


  我的心被刺痛了一下。看来,狄夏不止心情不好那么简单。


  窗外的小雨还在滴答滴答下着。


  “每次我感到伤心,我就会格外想念我的父亲。”狄夏开口说道。她闭上了眼睛。


  “狄夏,你哭了。”


  她不回答,也不睁开眼睛。泪水在她美丽的脸上静静流淌。


  我将纸巾塞到狄夏的手里。她抓住纸巾,却不擦眼泪。


  看着默默流泪的狄夏,我也很想哭。但我不可以哭。


  找不到话来说,我便拿张楚开刀,说:“这歌没意思,换张CD。”


  我随手抓起一张Beatles的唱片放进光驱。伟大的John Lennon开始唱《Mother》。点真背。这时候怎么可以听这种伤情的音乐?


  我按下停止键准备再换,狄夏说:“别换,就听这首。”


  妈妈,你从来拥有我


  我却从来没有拥有你


  我需要你,你却从不需要我


  所以我只能和你说再见


  爸爸,你离开了我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3

  我却从来没有离开过你


  我需要你,你却不需要我


  所以我只能和你说再见


  ……


  列侬的嗓音像一种受伤的金属,合成一根松散的锁链,不用力,却轻易地套住我的悲伤。


  狄夏停止了流泪,缓缓说道:“列侬很小的时候,爸爸就离开了他和他妈妈。后来列侬出名了,他爸爸又找到他,父子冰释前嫌。”


  我想了想,说:“列侬真正感动我的倒不是和他爸爸的事,而是他做爸爸的事。他和大野洋子有了儿子肖恩之后,列侬一度退出乐坛,专心抚养孩子。我看过一张照片,是在录音棚里,列侬将他年幼的儿子放在板凳上,将制作仪器指给他看,眼睛里满是关爱。”


  狄夏看向了我。


  我也认真地看着她的眼睛,说道:“狄夏,我很明白你,我和你一样,生下来就和父亲分离。这很不幸,但这不是我们的错。我想,弥补这不幸的唯一办法就是,睁大眼睛找一个好男人,让我们的孩子拥有一位好父亲,让我们拥有一个完整幸福的家庭。狄夏,你是好姑娘,这么漂亮这么善良,一定会有个优秀的男人来好好爱你,给你一个幸福的家庭。如果连你都得不到幸福,那只能说明,上帝患了老年痴呆症,地球不再适合人类生存。”


  


友谊(2)


“呵呵!”狄夏清脆地笑了起来,接着,她伸出手迅速抹掉眼角滑出的眼泪。


  看着她含泪带笑的样子,我走过去,扶住她的肩膀,说:“真的,我不相信会有男人能够抵挡你的魅力。如果有,他要么是白痴,要么是个Gay。”


  “哈哈哈!”狄夏大笑起来,我又看到了她脸上的酒窝。笑过,她歪着头凝神看我:“倪薇拉啊倪薇拉,你有时候看起来就是一啥事不懂的小屁孩,有时候却又表现出惊人的成熟和冷静。看不透,实在看不透。”


  “切,又小瞧我,我早就不是毛孩子了。”


  狄夏眉毛一挑,有意逗我,目光往我胸前一扫:“你看看自己,还是一小‘太平’呢!”


  “流氓!”


  “哈哈哈!”


  悠扬的钢琴声响起,Paul McCartney正用他干净而具有穿透力的声音演唱那首著名的《Let it be》。


  当我发现自己处于困境,圣母玛丽亚总会来到我身旁,用智慧的语言循循善诱:顺其自然。当我处在黑暗中,她就会站在我面前,用智慧的语言循循善诱:顺其自然。


  生活在世上心碎的人儿都同意,答案就是:顺其自然。因为即使他们被分离,他们仍有机会再相聚,答案就是:顺其自然。


  当夜空乌云密布,仍有一道光芒引导我前进。光芒照耀直到天亮:顺其自然。当我听到圣乐,圣母玛丽亚来到我身旁,用智慧的语言循循善诱:顺其自然。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3

  顺其自然。哦,这歌太绝了。


  霍一宁提议他过生日时请大家上他家聚一聚,说笑玩闹一番,什么尴尬罅隙都没了。


  期末考试结束,我去花圈店,找余谦说霍一宁生日的事,顺便到旧书店找几本书看。


  我看到余谦正用黑色钢笔画画。风格很像名著小说里的插图,简约果断的笔法,朴素硬冷。


  “怎么,改用钢笔画死人像啦?”我拿起一张画成一大半的画,很容易看出,画的是《巴黎圣母院》艾丝美拉达给卡西莫多喂水的一幕。


  “呵呵,哪里,我自己随便画着玩的。”


  “不务正业哈!不过,画得好棒啊!”


  余谦解释道:“画像的越来越少了。现在的人一般都有登记照,放大就够了。”


  光阴荏苒,现在是二十一世纪了。没照过登记相的老头老太们已经去得差不多了。


  “花圈店的生意怎么样?”


  “总那样吧。死亡率很平衡的。没有旺季和淡季之分。”余谦笑着说。


  “好像现在办丧事不时兴花圈什么的了吧?”


  “也不是。越是有钱的人越喜欢在丧事上大操大办。而且,我觉得这种形式主义的纪念方式永远不过时,永远不会消失。”


  “为什么?”


  “你看西方科学文明那么发达,社会那么先进,照样会在墓碑前献花、献花圈什么的,很多国家依然保持土葬的习俗。这不是迷信,而是信仰,是生命对生命的敬畏和同情。人活到一定份儿上了,就会明白,除死无大事。”


  “你已经活到参透生死的份儿上了?”


  “这话不好说。几年前我觉得自己很明白,但现在再看以前的自己,太幼稚太糊涂了。至于死这个问题,我同意海德格尔所说的‘向死而生’。”


  向死而生。我在心里重复这似乎深藏玄机的四个字。余谦现在说话越来越恍惚缥缈了。


  我又问:“人们总将婚丧并列,那你觉得,婚姻算不算大事呢?”


  “与死一比,不算大事。每个人都要死,但不是每个人都要结婚。”


  “你说得没道理。人会死,动物也会死,死并不能代表什么;但只有人类才结婚,婚姻是文明的表现。”


  “但也只有人类才离婚,并在离婚的时候为财产争得不可开交,无所不用其极,双方反目成仇。结婚时有多文明,离婚时就有多野蛮。”


  “不能因为有离婚的隐患就不结婚吧?那是因噎废食!”我几乎是在叫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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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3)


“呵呵,我只是表达我的看法,并不要求别人和我观点一致。有些人信仰婚姻,有些人认为婚姻制度不合理,有些人对婚姻的态度无可无不可。有些人适合婚姻,有些人不适合婚姻。这是可以自由选择的。有人觉得结婚是人生最重要的大事之一,而我属于那种一点都不想结婚的人。但我并不觉得那些想结婚的人错了,我很愿意看到别人在婚姻里享受幸福。”余谦笑了笑,看着我说,“薇拉,我还等着做你的伴郎呢。你会是个好妻子。”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3

  “那狄夏呢?她会是个好妻子吗?”


  我俩对视。


  余谦把目光移开,说:“会的。她会是个很好很好的妻子。”


  “真奇怪,狄夏那么好,还是有人拒绝了她。”


  “觉得好,不一定就要占有;拒绝了,不代表否定。”他叹息一声,说,“有的东西远远看着很美,但这个东西到了自己的手心里,它的美很有可能被摧毁。所以,还是远远看一看吧。”


  “余谦,你真是个傻瓜。”


  他淡淡地笑了一下,说:“你也是个傻瓜。”


  “我不傻。要是遇到了喜欢的美好的东西,我会把它牢牢握在自己手中,拼掉性命也要好好呵护它,不让别人伤到它。”


  “可是,你傻到找不见那样东西。”


  “你什么意思?”


  他笑而不语。


  正聊着,余谦的爷爷走了进来。去年秋天爷爷生了一场大病,割去了一小段肠子,人瘦掉一圈,一下子老下去一大截。


  我猛然想到一个问题,为什么爷爷一生都没有成家?他,爱过吗?被爱过吗?


  霍一宁的生日是二月十二号,出生时正是除夕夜,为此他特自豪。我们一般按阳历给他过生日,多还是在春节期间。在这次生日之前,没人去过他家,只知道他家住在凤凰街最好的清苑小区。


  这天是个清寒彻骨的化雪之日。下午,余谦、狄夏先来到我家,然后再一起去清苑。狄夏又不讲道理地穿起了短不及膝盖的紧身牛仔裙,且夸张到光脚穿一双球鞋。她的腿很漂亮,整个人都很漂亮。上帝请保佑你这个美人儿不要再得感冒。


  狄夏和余谦表现得很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照样说说笑笑。两人还在街边打了一个小小的雪仗,结果狄夏损失惨重,一只脚整个踩进了脏水洼里,连裙子上都沾到泥点。但她笑得很开心,余谦也是。看着这两人的融洽状态我就放心了,在心里更确证了一件事:余谦是傻瓜。


  霍一宁在小区门口等候已久,看到狄夏的狼狈样子,取笑了一番后说:“你是不是知道我家的规矩是客人不用换鞋,故意来找碴儿?”


  “哦?不用换鞋?”


  “对啊,我爸定的规矩。”


  “好像柏杨在《丑陋的中国人》里就批判过换鞋,家里的地板是干净了,可是各家各户的楼梯都是臭鞋子味道。而且自己回家换鞋是为了舒服,但叫客人脱鞋是不礼貌的。”余谦说。


  “呵呵,霍一宁爸爸的客人都是些高官,怎好叫那些个局长厅长脱鞋?”狄夏说。


  “错了哦,我家极少极少有访客。我爸的脾气人家都知道,没人敢来骚扰。”霍一宁说起他爸爸的语气里永远带着自豪。


  进了霍家,一眼看过去非常舒服。霍一宁家的装修是一种简单疏朗的情调,不豪奢也不掉价,是低调经营的气派。墙上没有挂一幅字画,风雅却从别具一格的窗帘、座钟、茶几、抱枕等物件间不经意地显露了出来。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3

  霍一宁的妈妈从厨房出来欢迎我们,他爸也从紧闭的书房里走出来打了个招呼。霍妈妈是个端庄安静的女人,言辞不多,热情刚刚好,善意是足够的。霍爸爸气宇不凡,他是我见过的最稳重最威严的长者,随便开口讲几句客气话也攒足了指点江山的气魄。霍一宁长得像他爸爸,只是脸略嫌精致了点,缺了他爸那种垄断一切的气概。


  但我觉得霍爸爸有一个地方不对头。他的手很白很细嫩,呈现一种与他整个人完全不搭调的女气。一比较,霍一宁那双老被我贬为熊掌的手倒显出了好来。但考虑到霍爸爸的手是弹钢琴画画的,而霍一宁的手是敲我脑袋的,还是前者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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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4)


霍一宁的房间里有一个电取暖器,开到最大挡,四个人再往房间里一坐,马上就暖和了。我们边听音乐边聊天,如往常一样插科打诨很是开心。最爆料的是狄夏在霍一宁的电脑里偶然发现了他收藏的日本女优的裸体写真集。我们嘲笑他好色,他开始有点不好意思,但很快就一脸的满不在乎,且进一步展示了他隐秘保存的###,还说青春期男生不看###人生不完整。我骂:“你真猥琐!”


  霍一宁说:“人不猥琐枉少年。”


  “那你真是不枉此生啊!”狄夏说。


  霍一宁大笑,笑完又冲余谦挤眉弄眼:“啥时候你上我这来完整完整?”


  做好晚饭,霍一宁的爸爸妈妈就出去了,留我们四人自由地吃喝玩闹。大家吃到肚胀,喝到反胃,笑到痉挛,真是尽情尽兴。饭后用石头剪子布的老办法决定谁来洗碗,可怜的我三战全负,只好乖乖站在水池前洗了半个钟头碗。厨房里乳白色的灯光暖意融融。霍一宁一直站我旁边,不是打下手,而是看笑话,还批评我笨手笨脚像新来的小工,没一点家庭主妇的样子,惹得我将洗洁精泡沫抹了他一脸。


  之后霍一宁拿来照相机给大家拍了很多照片。狄夏照得最多,也最漂亮。霍一宁净挑我的怪样子丑样子按快门,我不合作,他就抢拍我闪躲的样子,最后我干脆放弃了抵抗,采用主动拍他的方式反击。可这家伙特别舍得摆POSE,根本不怕损形象,主动提出各种创意并实践之。最绝的是口含牙刷、头包枕巾、手戴袜子、裸露上半身拍的那张,让我们笑得东倒西歪。


  还剩两张胶卷时,霍一宁请住对门的邻居为我们四人照合影。一张是四个人互相揪耳朵、揪脸、扯头发的搞怪照片;一张是四人并排坐在沙发上,一起自然舒展地微笑,每个人都笑得那么好看。


  这竟是我们四人唯一的两张合影。


  永远的纪念。公元二○○○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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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1)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3

清幽的洋槐花香衔接起夏秋两季。


  高三在一种屠戮前的异样的宁静里悄然来临。


  一觉醒来,昏昏沉沉地站着刷牙,看一眼镜子中的自己,不觉疑惑:昨天还戴着红领巾,怎么今天就混到高三这份儿上了呢?心里猛地咯噔一下,瞌睡全醒了。


  深呼吸一次。


  ——OK,活下去,像牲口一样活下去。


  班里的气氛紧张了许多,老师们的脸也黑了许多。一走进教室我就感到一股风刀霜剑严相逼的无形压力。


  进入高三后,我看到尚德门口的女疯子时,像看到琵琶女的江州司马,心头满是悲悯,再也笑不出来。后来高考前几个月,女疯子忽然失踪,我觉得这是上帝他老人家发了善心体恤民情。


  中秋节那天下过晚自习,我们四人聚餐后各自散去。


  我刚到家不久,狄夏忽然冲到我家来,气喘吁吁神色慌张地大喊:“不好啦!那个……那个姜老师好像……好像死了!”


  打电话喊来霍一宁和余谦,一起去到狄夏的出租屋,我们都战战兢兢的,就数余谦能镇静一点。


  那是我第一次那么切近地端详死亡。变态一号——哦,不,不可以这么叫她——是姜老师,她倒在客厅的窗户下,身子朝下,脸侧向墙根,手上还有一个似乎是拉窗帘的动作。余谦将她翻过来,她的茶色眼镜掉到鼻梁半中腰,露出眼皮松弛的眼睛,安详地闭合着;一张阔嘴也闭合着,抿得紧了些,似乎咬住牙关,嘴角便有了隐约的痛苦之色。或许死亡于人便是这样,既是解脱,又藏着不甘。


  我们把姜老师送到平安医院,打电话喊来姜老师的女儿,又向派出所报了案。医生鉴定是脑溢血,已死了好几个钟头。姜老师的女儿哭得很伤心,哇哇地哭,哇哇地说妈你这辈子过得好苦。我心里对她有些不屑:生前不尽孝,死后哭出条河来又有何用。我的心中倍感荒凉。


  走出医院已是午夜,平安对面的小天主堂被夜色化装成一座小古堡,一整条凤凰街静悄悄的。抬眼看漆黑凄清的高高天空,鲁迅的《秋夜》展开在我脑海里:这上面的夜的天空,奇怪而高,我生平没有见过这样的奇怪而高的天空。他仿佛要离开人间而去,使人们仰面不再看见……中考时作为阅读考过的,那会儿看得我心烦意乱,这会儿想起来却由衷称赏,真的是入了文中之境。


  头顶依然一轮满月当空朗照,发出明亮慷慨的光,月华覆盖住民间的疾苦,照出一片虚幻的祥瑞。我忽然觉得人们寄情于天地万物很可笑。阴晴圆缺是月亮的事,悲欢离合是人自个的事,终是不相干的。思绪到此,莫名生出一些恨,想摘根枝条去刺破天空,刺伤那轮圆满的月亮。


  霍一宁看着自己的双手,说:“没想到第一次触到变态一号,竟是她的尸首。”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3

  想起初二那年冬天下大雪,变态一号走在校园里摔了个四脚朝天,正被我和霍一宁瞅见,我们当即乐得哈哈大笑,旁边的同学也在笑她。她狼狈地爬起来,回头惶惶地看了我们一眼,又赶紧转过脸加快步伐离去,都顾不得拍干净裤子上的雪。那眼神全然不同平日的藏刀藏箭,而是虚弱的、讨饶的。我们并没放过她,仍在放声大笑,乐滋滋地评点她肥嘟嘟的身子一骨碌倒下去时有多滑稽。——真是些残忍的孩子。


  “不敢相信,好好一个人,就这么没了。好惨。”狄夏叹道。是电视剧里常会出现的俗套台词,但此情此景,能说出来的,也就是这落俗的一句话了。谁都是俗人一个,多半通俗地死去,换三五熟人一句凡俗的感慨。


  余谦叹了一口气,说:“好活不容易,好死也难。”


  我心头一凛:我会怎样地死去?自然死亡?为病魔摧残殆尽?死于非命横尸街头?客死他乡?自己谋杀自己?或是如姜老师一样孤单地死在小寓所的窗子下?——唉,不敢想象呢!进而越发伤心,便脱口一句:“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命运(2)


大家一齐沉默了许久。


  忽然,霍一宁冒出一句:“他妈的,我决定从今往后想干吗就干吗!说不定明天就挂了,而下辈子当猪当狗还不一定呢!”


  我们都绷不住笑开来。


  也是,恐惧没用伤怀也没用,明天太阳照样升起,生活的难题依然横在面前。既然不能随了亡人去,倒不如趁还有口气干点想干的事。——我在心里给自己说些转弯的话。


  “狄夏,你今晚住薇拉家去吧。”余谦说。


  “对,到我家吧。我陪你回去拿东西。”我说。


  “我们陪着去吧,估计你们两个人会害怕。”霍一宁说。


  “嗯,那多谢了。我还真不敢再住那个屋子呢。唉,还不知道能不能找到房子。我可不愿意再回去住校。”


  “别担心,找不到房子就干脆住到我家吧。”我说。


  霍一宁笑着说:“那完了,你们俩肯定双双落榜!”


  这一夜的事还没算完。


  狄夏住到我家那晚没多会儿就开始喊肚子疼,先是忍着,直忍得满头大汗在床上翻滚。我妈看了说八成是急性阑尾炎,赶快把她送进平安。一诊断果真是急性阑尾炎,要动手术。还好手术顺利。


  第二天中午,我喊上余谦和霍一宁一起去医院看狄夏。进到病房,看到一个陌生女人正坐在狄夏的床头与她说着话。


  狄夏见了我们很高兴,招呼进来,又介绍说:“这是我的晓蕴阿姨。”


  晓蕴阿姨站起来向大家颔首微笑示意。她看起来三十余岁,是个画家的样子,也是个经了风月又未被婚姻生养拖累的女人的样子。妆容淡雅精致,留着过肩的鬈发,穿一件质地精良的藕荷色旗袍,白色的亚光高跟鞋很漂亮,饰物只有右手腕上的一只翠绿的玉镯。这身打扮搁别人身上多半会显得夸张做作,搁她身上却正合适。虽没有狄夏长得好看,却因了独特的气质和风韵,盖过了狄夏。对,就是盖住了。狄夏浑金璞玉的美,敌不过晓蕴阿姨千锤百炼后复得透彻玲珑的美。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3

  晓蕴阿姨一一把我们认出来:“你是倪薇拉,狄夏常常说起你,说你年纪又小又聪明;你一定是霍一宁,我认识你父亲,你和你父亲长得很像。”


  她将余谦上下仔细打量了一番,说:“你一定就是余谦了,我看过你的画和你刻的木鱼,很有才气。”晓蕴阿姨看我和霍一宁只是纯粹的辨别的目光,看余谦的眼睛里却满是鼓励和欣赏。


  她拿起床头的小提包,从中取出一张名片递给余谦,说:“我很愿意给你提供施展才华的机会,如果你感兴趣,可以给我打电话。”


  余谦接过名片,随意瞟了一眼,淡淡地谢过。我敢肯定他没有一点兴趣。


  “哎呀,晓蕴阿姨,才见面你就收买我的朋友!”狄夏撒娇似的叫道。


  “呵呵,这是哪的话。好了,你和你的朋友玩吧,我走了,有空再来看你。钱不够了就给我打电话。”


  说完,晓蕴阿姨与我们道别,袅袅娜娜步出病房,留下细细香风。


  “嘿,狄夏,你阿姨好靓,真乃天生尤物啊!”霍一宁赞道。


  “怪不得你阿姨没有嫁人,人高心也高,随便一个人哪降得住她。”我叹道。


  我们还没从晓蕴阿姨的气息里回过神来,余谦已开始关心狄夏的病情。她说只要不乱动刀口就不疼,一切都好,只是不让喝水进食有点难受。


  “真是病来如山倒,昨天分手时看你还好好的,怎么一下就闹到进医院开刀呢?”余谦说。


  “是啊,该不是变态一号阴魂不散,找你的碴儿吧?”


  我骂道:“霍一宁你真讨厌,乱说话。变态一号还在太平间里呢,要找碴儿她也找你。”


  “是有点诡异。刚才晓蕴阿姨说等我出院了,带我去找云定观的道士做做法事,求个护身符,去去阴气。”狄夏说。


  “哈哈,跳大神?”


  “呵呵,说实话,我还有点信这些。”狄夏认真地看着我们说,“小时候,我有一次莫名其妙发高烧,三日不退,医生也束手无策。晓蕴阿姨上云定观为我求了一个灵符,往我脖子上一挂,很快就退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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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3)


“哈哈哈,哪有这种事?肯定是刚巧那会儿药起作用,就退烧了,却把功劳算在了封建迷信上。”我是一点不信邪的。


  “话可不能说死。这世上还真有一些科学解释不了的蹊跷的事。”余谦说。


  “对啊,你说,为什么我的阑尾不早不晚,偏偏要在姜老师过世这晚发炎呢?”


  “你别听余谦的。他最迷信了,初中时他还迷过一阵气功、意念术什么的呢,幸好觉悟得早,回头是岸,没堕入什么邪教组织。”


  霍一宁笑着说:“薇拉,你要是不迷信鬼神,又怎么会在看了《午夜凶铃》后,吓得连续一个星期每天八点钟就上床睡觉呢?”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3

  “嘿,你还说我,你看电影的时候像个娘儿们,一到恐怖镜头,就把个手挡在眼睛前面。要像我一样撑着全部看完,早吓破胆了!”


  “我哪有?你造谣!”


  我们又如常斗起嘴来。病房内欢声笑语,那些个重大的病痛生死皆被置之脑后。狄夏的脸色也被笑容带动得红润起来。


  病房里入住的另一个老太太含笑看着我们笑闹,自语道:“到底是年轻人啊。”


  去云定观那日,狄夏拉我同去,说不管信不信,讨个吉利求个心安总是好的。我想,那就去吧,就当游玩参观。


  云定观在东郊的鹞鹰山上。鹞鹰山只是座明秀的小山,从形到神都与鹞鹰相去甚远,想古人这么喊它总是有道理的,约莫是岁月挥刀,几百数千年飞沙走石渐失了形貌。云定观古树参天虬枝飞翠,油灯长明香烟缭绕。观外虽斗狠似的停着许多豪华轿车,但观内道人游客皆能轻声轻语轻步伐,算是守住了方外之地的素朴与清净。


  云定观道长和晓蕴阿姨都是市书画家协会的,两人是多年的朋友,我们直接被请进道长休息的道堂。坐定在红木椅子上,即刻感觉到一股清远之气,由下而上由外而内,直吹到心尖上。道长身形清瘦,须发苍白,气定神闲,有点仙风道骨的意思。不过,听说他配有手机和电脑以及一辆本田专车后,我笑,心想,到底还是槛内人呐。


  道长请我们享用“供果”,原本觉着吃进献给神仙的东西乃大不敬,可道长说吃供果有好处,还带头吃了根香蕉。我便剥了个橘子,味道怪怪的,好像香火烟气沁入果肉似的,心下便同情起神仙来。


  道长交给狄夏一个护身符,说是新捐的那座三清道君金身像上堂那日开的光,保准驱灾避邪。这才知道,所谓的开光就是对着金箔片片念几句咒语经文。呵呵,这活儿倒是容易,我吃吃暗笑。


  狄夏求问学业,道长取出签盒让她求一根签。对应的签票上的签文是这样的:


  有才有运富贵多


  无才无运受煎磨


  无才有运平平过


  有才无运徒奈何


  我一看,这不蒙人吗,把话都说圆了,放之四海而皆准。我向狄夏小声说:“嘿嘿,你看,我说是封建迷信吧。”她却说:“就是有道理啊。”


  狄夏又问姻缘,再求一签。签文如下:


  此命生来福艰难


  万事机谋皆枉然


  手足六亲皆冰冷


  自到他乡过流年


  我不说话了,只顾笑。这回换狄夏说:“封建迷信,果真是封建迷信。”然后她非逼着我也求个签,说一定求一个更烂的签,让她心理平衡。


  道士问我求什么,我问了个二○○○年最后几个月的运气。老道说没有我这么问半截的,我却坚持,心想,就算抽到的签很差劲,明年还可以翻盘嘛,可不能一下被说死了一辈子。只见签文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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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时病龙行雨中


  逐修逐炼渐平顺


  读书必定有名驰


  惟命难慕凤共凰


  只求问几个月的运气,还是把一辈子都概括了。——瞧这最后一句,难慕凤共凰,好像是说我找不到爱人不能够结婚。我睥睨了老道一眼,暗骂:哼,你才不结婚呢。不过第三句听起来还不错,学业有成呢。OK吧,现在我也就发愁高考,管不到嫁人那么遥远。


  


命运(4)


临走前,道长又送给我和狄夏一人一串猫眼石穿起的珠链,不怎么好看,戴上却觉着手腕一圈清凉,很舒服。


  晓蕴阿姨递给道长一叠百元的钞票,少说有七八百。真阔气!她也阔绰得起,随便卖一幅画便是几千上万,挣钱玩儿似的。不过,狄夏向我指出:如果你看到那些买画的暴发户们,就会同情晓蕴阿姨的。


  回去的路上,狄夏问我:“刚才求的签,你到底信不信?”


  “只信好的,不信差的。”我笑着答。


  “可我的全是差的。”


  “那就全不信呗。”


  “但我觉得说得有道理。”狄夏的眉间有一丝无奈。


  我说:“狄夏,说实话,我真的一点不信这些神神怪怪魔魔道道的事情。但是我信因果循环,善恶报应。你这么善良,我相信你一定会有好报,一定会得到幸福的。”


  她笑了。脸颊再次出现酒窝。


  接着,我翻着眼皮握拳说:“哼,我决定,等我结婚的那天,就在云定观前举行婚礼,鸣放十挂十万响的鞭炮,气死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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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1)


日子经不起混,转眼飞到黑色七###。高考三日,天气酷热。


  可以说高考是一场极其惨无人道的考试。但人生本来就不是那么人道主义的,风调雨顺是少数,一路上多的是穷山恶水险象环生。回想高考,真的很痛苦,绝不想来第二遍。但走过去之后一回味,却又觉得这个过程别有一番奋斗的愉悦和美丽。最后狄夏如愿学她喜欢的新闻,去了她向往的西安;我则考上深圳的一所大学学习心仪的外语。


  至于霍一宁,不用说,他一定是没考上电影学院了。可他也没有回来,除开发过一两封问候的简短邮件,再无音讯。估计是混得不怎么好,所以回避谈自己的情况。我越来越不乐观,认为霍一宁这回会和家里顽抗到底。从心底里,我还是希望他能回家来过上正常的生活;他能在我视线范围里活动,让我看到他是安全的、快乐的。


  高考后的暑假很轻松。密密匝匝的时间又变得疏朗。可余裕并未令我感到从容,而是更加清晰地感受到时间的无情流逝。坐在窗前学习时老是走神,看窗外的风景,分明已人事两非,却恍惚间仿若回到了七八年前,我又变回那个寂寞封闭的小女孩。若要是真能倒回去再把这七八年重新过一遍倒也好,余谦,霍一宁,狄夏,朋友们一个个慢慢向我走来,慢慢靠拢,慢慢快乐。还有我们那些不切实际的梦,也请慢一点破碎。最怕的便是,时光飞逝,朋友们四分五散,快乐和梦想再也拼不完整。过往的一切实在太美好,而未知的未来云遮雾罩,没出息的我摆不出昂扬的姿态。忽然意识到,长大其实是件挺坏的事。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3

  一晃暑假便晃到了尽头。先送走了狄夏,过两日便轮到自己离开了。


  走前头一日回凤凰街故地重游一番。看惯了的老街道老房子老景色,却看不够似的,觉着处处都是大手笔,蕴藏着足以入戏的沧桑与深邃。我替凤凰街不平,那是我的小意、小家子气;凤凰街却始终不怒不怨,平静地与岁月此消彼长,倒是显出见过大世面的样子。


  转到花圈店,余谦在桌前看书,他阅读的姿态安静而优美。我静静地看着余谦,他像是凤凰街的定海神针,他是镇静的,这条街自不会乱了章法。


  “余谦,我明天走。”


  “嗯,知道的。”


  “知道——就完了?”


  “怎么,你要我帮你背行李吗?”余谦笑着说。


  “唉,狄夏大概就是这样被你气死的!”


  “没有了。狄夏来和我道别时,我是说要送站,她非不让。我还真怕自己会泪洒火车站呢。”余谦微笑看着我,说,“如果你坚持要看我哭的样子,我可以送你。”


  “余谦,我好像从来没有看过你流泪。从来没有过。”别说哭了,他生气、郁闷、不耐烦的样子我都极少见。


  “呵,你是要指责我无情吗?”


  “不是。是看你总这么气定神闲,不为世事所扰,我很羡慕。”


  “你一向也是不爱生闲气、不理会外界的一个人啊!”


  我叹息一声,说:“不知道。这一年发生的事情太多了,急急匆匆的,忙忙乱乱的,我有点吃不消。最近我好像变得多愁善感了。很爱回忆过去,像个老人。而且,一想到要去一个陌生的城市独自生活,我就很害怕。”


  “呵呵,狄夏走的时候可是笑嘻嘻地走的,表现得比你坚强哦。”


  “是啊,在火车站,狄夏一直在笑,我却很丢人地哭了。还哭得稀里哗啦的。”


  余谦听了后哈哈大笑,我却笑不出来,微蹙着眉,心情沉郁。


  “昨晚上看朱天文的散文集《花忆前身》,她写得实在好。我读给你听听。”余谦说着翻开桌上的书,念道,“我是要全世界的人都是眉目清扬的啊。贫穷可以,残酷可以,战争可以,生离死别可以,只要这个世界是清亮有光的,每个人是理直气壮的,我不能忍受人的脸上无彩无色无光。单为看人们的意气之失,我还宁可核子大战爆发,像神的震怒发大洪水把世界淹没了。至少那之后,天地是清洁的,若还有浩劫余生的人类,他也该大彻大悟,清明飞扬的了。”


  


离开(2)


“果真好文字!”我取过书来,将那一段又读了一遍。成也好,毁也好,不改眉目清扬。呵,真是一等一的痛快人、痛快话!


  “薇拉,你,霍一宁,狄夏,你们三个给我的感觉一直都是很飞扬自信的人,我希望你们无论走到哪里,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境遇,都能保持这种飞扬自信的状态。我不愿看到你们中的任何一个脸上黯淡无光。”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3

  “余谦,还是你境界高。你说话总这么有道理,你真该当教导主任。”


  “呵,你这是夸我呢还是骂我呢!”他笑了笑,接着说,“其实,我是你们当中最无能的一个。我只会看书,只会说道理,却什么事也不干。话说得再漂亮,不去实践,不去把事情做成了,有什么用呢?”


  “不,你是我们当中最有学问、最成熟的一个。有些事如果你来做,一定比我们做得好。”


  余谦摇摇头,说:“有些事,我是想做没有机会做。有些事,我是想做却没有勇气做。我真去做的话,未必做得好。”


  “你没有勇气做的事情,可包括接受一份爱情?”


  我看着他,他却不看我。我忽然意识到,余谦的所谓高深境界很有可能是他用心筑起的堡垒,掩护他的懦弱和不自信。


  “我承认,有些事情上我缺乏足够的勇气。”他转过头来看着我,说,“所以,我很希望你们能够勇敢地去做那些我没有勇气去做的事,并且做得漂亮。让你们成为我的榜样。我时常梦想着,有一天霍一宁当上大明星,油头粉面地走到我跟前来,我会大声喊,给我签个名吧!梦想着有一天,狄夏向我炫耀她的婚戒,问我是不是后悔得要死,我会说,对,我把肠子都悔青了。还梦想着有一天你给我打来越洋电话,说,哈佛的帅哥真多,就是食堂的饭太难吃!我也梦想着你们即使失败却不失意,流离却不流泪,回来找我一块儿吃火锅,自嘲也嘲笑别人,嘻嘻哈哈,四大门派依旧笑傲江湖。”


  我咯咯笑出声来。今天是余谦第一次直陈自己的畏缩与懦弱,也是第一次展现他骨子里的浪漫与乐观,我看到了一个更加生动、立体、可爱的余谦。我忽然觉得,输,并不丢人;输不起,才丢人呢。输得精光又怎样?反正,我还有余谦,还有狄夏,还有霍一宁,还可以回凤凰街来尽情撒野。


  我掏出一枚硬币,对余谦说道:“我想吃胡记花生了。猜分徽,老规矩,谁输了谁去买!”


  高中毕业后的这个暑假,还发生了一些事。


  狄夏在十八岁生日那天花掉八百八十八元去“明星”照了一套艺术照。


  和服,旗袍,制服,古装;卷发,直发,两根麻花辫,一头小辫子,等等等等,各种造型的狄夏显露出各种风情。艺术照一般会把人的年纪照大。照片上的狄夏具有二十五岁女人的气质风华,见多识广的眼神,意味深长的表情,妖娆性感的身体。当然,非常漂亮就是了。


  后来摄影师凭借其中的一张得到一个摄影杂志当年的人物摄影比赛的银奖,那张狄夏的黑白照片放大后挂在“明星”的橱窗打了三年广告。其实那张并不是最出色的,而且黑白照片掩盖了狄夏眼珠的颜色,这实在是一大遗憾。要知道,这一套照片里,她的眼睛一律是蓝颜色。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3

  晓蕴阿姨出国给狄夏带回来一副蓝色的隐形眼镜,国外正流行戴有色隐形眼镜改变眼珠的颜色。碧蓝的眼珠让狄夏看起来像个美丽但不真实的芭比娃娃。


  狄夏问我她的蓝眼睛好看吗,我说看起来不大习惯。


  她说《Friends》里的詹妮弗·安妮斯顿是蓝眼睛,《四个婚礼和一个葬礼》的休·格兰特是蓝眼睛,意大利国家队队长小马尔蒂尼是蓝眼睛。我说,可是,约翰·列侬是褐色的眼睛,耶稣是褐色的眼睛,还有,你的父亲应该是褐色的眼睛。


  狄夏笑,不说话。


  我感觉得到她的笑里面有种很伤心的东西。


  很久很久之后,我读到狄夏的日记,才知道这个夏天里发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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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3)


狄夏鼓起勇气去问她的爸爸——给予她姓氏和孤单的养父——她早就想知道的问题。她走进养父的书房,对他说:“我知道来问你是很不礼貌很自私的,但是,我只能来问你,你是最有可能知道真相的。你不肯说的话,我能够理解,也不怪你。但如果你肯告诉我,我一辈子都感激你。我求求你,我真的很想知道。”


  那位身为国家高级文艺工作者的团长先生,大半生都浸在戏剧舞台上,妙笔写尽世态人情,他具有摆弄文字的聪明人所惯有的特性:善于抓住他人的弱点,批判性强,算尽机关,心胸狭隘,残酷起来非常之戏剧化。


  这个男人听到十八岁女孩的哀求,冷冷地笑了笑,说:“那,你怎么表现你的感激呢?”


  他看他养女的目光有点脏。


  狄夏很吃惊。养父虽然对她一向冷淡,但却一直保持着父亲和长者的威严,从未做过任何伤害她的事,说过有失体统的话。


  她应该走开的。但是,可怜的狄夏,她太想知道她的父亲是谁了,十八年了,她终于开口问了,她不肯就此放弃。她仍旧站在那里,垂下头看着地面,思考自己该拿出什么来交换秘密。好半天,她问了一个蠢问题:“你希望我怎么做呢?”


  天啊,她打算飞蛾扑火。


  男人略微吃了一惊。他沉默片刻,笑着说:“你和你妈妈一样的下贱。”


  这时,男人的表情忽然一变,紧接着迅速又野蛮地伸出一只手扼住狄夏的脖子,另一只手擒住她的整个身体,沉浊的呼吸扑到她的脸上。她被勒得说不出话来,她开始流眼泪,开始后悔。后悔得要命。


  就在她觉得她完蛋了的时候,房门外一个娇嫩的声音叫道:“爸,妈,我回来啦!”


  是狄夏那个从来不正眼瞧她的妹妹。她救了她。哦,感谢上帝。


  男人脸上的狰狞消失了。


  他俯到狄夏耳边小声说:“不许出声,你要是敢暴露半分,我立即杀了你。”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3

  然后他松开了手,镇定自若地走出门外,与他的女儿温和地聊天说笑。好一个标准的慈父。


  狄夏一边拼命压低自己咳嗽的声音,一边聆听门外一对父女亲密无间的交谈。她在心里勒令自己不许哭。


  男人央他女儿出门为他买香烟,并用最大盒家庭装冰淇淋作为奖励。当他再回到书房时,刚才父亲的角色让他恢复了一个人形。他看狄夏的眼神里是含有一丝歉意的,但更多的还是嫌恶和鄙夷。


  他不带感情地说:“你走吧,以后不要再来问我。我和你说实话,关于你的生父,我什么都不知道。不骗你。我劝你也别找他了。他如果有责任心,如果在乎你,早就来找你了。明摆着的事情,你就别糟践自己折磨自己了。”


  狄夏夺门而逃。


  在街口,狄夏看到手拿香烟和冰淇淋的妹妹正往家走,她赶紧躲到树后面。悄悄看着这个一脸幸福的小女孩一蹦一跳地走向家门,走向她的父亲,狄夏感到无比自卑,无比难过。她决定:不再折磨自己。


  读到这些时,我大哭了一场。


  狄夏,你的蓝眼睛真的很漂亮,比褐色眼睛还要好看许多许多倍。


  


大学(1)


如果你去问我的大学同学,对倪薇拉这个人印象如何,他们多半会说:很勤奋,成绩很好,不和人交往。刻薄挑剔些的人会说:不理人,光会学习不会玩,不会穿衣打扮。而喜好搬弄是非的则会说:她啊,看起来清高,却晓得向院长献媚讨好,和马院长有一腿也说不定。


  伟大的萨特说过:人有压抑他人的天性。人们时常匆匆对另一个生命瞥上一眼后便妄下一个很低的结论,将对方置于低处后从而获得优越感,这种攻击和优越皆是源于一种非常猥琐的自我膨胀的需要。


  对于这些闲言碎语,我不在乎就是了。


  原本不该马院长教大一新生的。但由于分配给我们的那位女老师生病住院,一时找不到代课教师,便由只给研究生开课的院长来讲课了。还没见着人时,马闻颉院长已被传得神乎其神:通晓英、德、法、俄文以及拉丁文,曾经留英留法,得英语文学硕士和语言学博士学位,三十六岁当教授,四十一岁当院长,有多部翻译作品和学术专著出版。


  第一次课,马sir即令我们全班为之倾倒。


  走进教室,在黑板上写下大名“马闻颉”,然后微笑着说:“这是我身份证上的名字。下课的时候,欢迎大家对我直呼其名。像那部棒透了的电影《死亡诗社》里的学生喊老师一样喊我‘captain’也好。当然,喊姓马的啊马大哈啊也是可以的。但上课的时候,还是希望大家喊我一声马sir或者Mr.马,谢谢。”


  这是一个天生的演讲家,懂得如何控制听众的情绪。他的发音好听极了,每一个音的吐纳皆从容流转,具有润物细无声的效果。马sir像一个教养无懈可击的维多利亚时代绅士,得体的着装,松弛的表情,自如的手势,新锐的思想,机警的幽默,漂亮的英腔,脸上始终挂有自信的、宽恕的、带一点傲慢的微笑。他昂扬非凡的精神面貌令他平常的外貌陡然增色,很man很special,一比较,你会知道电视上摆酷装帅的小白脸们是多么的没看头。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3

  讲台上的马sir闪耀着智性的光辉和人格的魅力,令我们折服。这个四十五岁的中国男人太“先进”了,领先他保守老气的同龄人,领先我们这些无知莽撞的毛孩子,甚至可以说是领先整个中国。


  但是,我对他有一点不满:他看着花名册点人回答问题时,只喊学号不喊人名,弄得我们一个个像囚犯一般。我隐隐觉得:这个看似极有人文精神的马sir其实根本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他甚至都没兴趣知道你的名字,那他表示出来的尊重不过是为了展现他优雅的风度,是一种自我表演罢了。


  到了第二节课,马sir的表现立即证实了我对他的猜测。但与此同时,我又发现他的新的值得我佩服的长处。


  ——有点复杂。只因,这个人太复杂了。


  第二堂课恰逢“9·11”事件发生的后两日。


  我们班学习委员是个特喜欢show off的女生,不放过任何一个表现自己的机会,谁她都要拉拢一下,努力营造一种全世界人都喜欢她的热络氛围。她是那种自我感觉极好的人,自信到天真的地步,以至于不识人不识相不知察言观色。她大概以为马sir是平易近人的,加之上堂课她得到过马sir的赞扬;误解加上得意,令她铸错。


  学习委员一向坐第一排,这天她故意把买来的《China Daily》《参考消息》《南方都市报》放在课本上,好让老师发现她是个热爱英语和密切关注时政的优秀学生。


  马sir开场谈天气,学习委员马上接下嘴,把话题引向“9·11”。学委谈来谈去不出窠臼,没一点高明之处。


  马sir很有耐心地听她说完后,继续谈天气。学委讨了个没趣,却又不甘心,在马sir的下一个停顿里又把话题接到美国人的灾难上,拼命倾倒她这两日积累的知识和看法。人们常喜欢哪里跌倒哪里爬起来,有时是执著,有时却是执迷。其实向前匍匐几步再爬起来天地更宽广,何必直接站起来当活靶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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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2)


微笑是马sir脸上的第六官。我发现这次的笑容里有冷峻之气。待到学习委员终于show完后,那笑容里添了一份歹毒之意,毒箭一并从马sir眼镜片后的眼睛里射出。我预感到马sir要发飙了。


  他以非同寻常的细致一一纠正学委的语法和发音错误,先下一城。学委真是太不明智了,马sir说一句,她就替自己辩解一句:“哦,我没注意到……”“我本来是准备这么用的……”惹得马sir越发反感,便越发寸步不让,不等学委辩解完就开始批判下一个错误,说完后又给出时间让她开个口,然后立即又堵上,使得学委一轮一轮败退下来,直至失尽底气。


  错误批完,学委只剩下干笑的份儿了。这时马sir忽然收住笑容,脸上风云突变,异常严肃冷冽起来。他严厉地盯着学委,学委那遮掩搪塞的假笑瞬间垮掉了。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3

  蓄足气势后,马sir用平静却带着浓重嫌恶的语气说道:“这世上就是有这么一批为数还不少的人,异常热爱骚乱和灾祸。尤其是那种身外的大变故,反正痛苦归了别人身上,他们只管装作痛心疾首地高谈阔论、指点乾坤就好。对于重大事件的闲谈使他们堂而皇之地偷懒,使本该他们立即去解决的难题得到理由暂时放一放;而谈论大事件又可以给他们带来一种参与感,并由之生出崇高感,哪怕贩夫走卒也在口齿弹动间自我上升为雄韬伟略的大人物。他们在心里隐秘地希望灾难持续和扩大下去,这样他们就可以继续谈下去、懒惰下去、伟大下去。他们就这样自我抚摸,自我陶醉,志得意满,也不知道他们究竟看不看得到自己实际上有多么的可笑、无耻和猥琐。”


  咝——火药燃着的导火线在寂静里嗞嗞作响,漫长又急促地响过一圈后,爆在学委的脸跟前。这姑娘的脸都黑了。佩服她居然撑得住没哭出来。


  马sir这番话可谓一语中的,击中了学委,也击中在座其他人的那一部分阴暗人格。所有人都心惊胆战,暗冒冷汗,一个个全被镇得不敢发出一丁点声音。我想,我们大多数俗人都一样,第一个闪出的念头多半是看到霸道的美国倒霉后莫名兴奋,第二个念头才轮到对无辜罹难者的同情。而且,兴奋是远远大于同情的。大家在庆幸被指骂的不是自己的同时又自觉惭愧。


  “好了,开始讲课。”马sir不带感情地宣布道。平复的神情里有一种控制的力道,透出心情恶劣的讯息,不怒而威。


  一堂课我的心里都是凉凉的:这个老师好恐怖!


  我有些同情学委。她虽有错在先,但罪不至此,马sir也未免太无情、下手太狠了点。他完全可以采取温和些的语气和方式。


  余谦曾和我谈起的一段话跳了出来:正直的人并不是那种以自己的力量、头脑、知识、功绩、清白而感到骄傲的人,因为这一切都会与对人们的蔑视和仇恨联系在一起,而是比众人更清楚地意识到自己身上的人的弱点与恶习,因而比众人都更怜悯和更爱人类的人。——显然,马sir对他人的蔑视和仇恨太多,怜悯和爱太少。


  从此,再看马sir那绅士风度十足的微笑,便觉得那笑容是一张可以戴上、摘下的面具,怎么看都亲切可爱不起来。他笑给你看,那是他高兴,赏给你的;一旦触犯到他,面具扯下来,那张脸会很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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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1)


第二天一早,我赶去系办。


  气喘吁吁地拐上五楼,迎面遇见马sir,他问:“去哪?”


  “去阅卷……”


  “上午你不用阅卷了,先跟我走一趟。”


  “嗯?”


  “呵呵,放心,不是打扫卫生。”马sir笑着说。然后头也不回地转身下楼,风衣的下摆飘飘荡荡。他很有信心我会跟随。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3

  不解地跟着马sir下楼,上了他的车。一辆白色三菱。


  车内放的音乐是来自天籁的Enya。这是我在深圳第一次坐小车。以前在拥挤的公交车上,我完全没有看风景的心情。这一回,坐在软软的车座里,身心放松,眼界舒展开来,第一次酝酿出一个合适的心境来打量深圳的街景。这个城市没有寒冬,加上良好的绿化,使得它看起来非常青春。城建时尚现代,干净漂亮,给人以希望。只要有足够的钱,在这里可以享受到舒适体面的生活。不过,我依然喜欢不上深圳。它太像一个放大了、优化了的南京路,引得我不由自主地抵制。


  一路上时有塞车,马sir对此习以为常,没有一丝抱怨。三刻钟后,车停在了图书城。原来是来订购教材的。


  直接进到图书城三楼经销处办公室。那个管事的王主任立即起身迎接马sir,两人握手拍肩寒暄,造出一阵热闹的声响。王主任拿出几种版本的英语教材,马sir委派我来挑选,他就与王主任寒暄。二人聊的都是最表面的话题,掺了很多水分,却流动舒畅,是那种随时可以终止、进行时又不失机趣的谈话。


  过了约十分钟,马sir扭头问我:“觉得哪个好?”


  我说:“好像这个还不错,内容比较新。”


  王主任赶紧应和说这个版本怎么怎么好。


  马sir从我手里拿过教材,一边翻看一边叹气,开始怪罪王主任上次推荐的日语教材怎么怎么不好。他怪得很艺术。做一副因太相信人吃了大亏的委屈样,这样一来,其实是变相地在抬举王主任;将买方的优势转为弱势,一示弱,叫对方不得不让着他一些;同时又有点隐隐的要挟,意思是这回要还不好就不再来了……他们就这么一来一往玩着太极,巧妙地较着劲。最后,马sir得到了他想要的折扣,王主任得到了马sir的打保龄球和吃料理的邀请。结尾是客气友好的,算得上皆大欢喜。


  走出图书城,马sir依然动作灵敏,风衣随矫健的步伐有节奏地摆动着。我忽然觉得马sir很帅。但我没说他帅,而是说:“马老师,你真厉害。”


  “我厉害?”


  “对。我绝对不和你做生意!”我调侃道。


  “那你可以跟着我做生意。”他的语调始终是自信的。


  “不敢当。你肯定瞧不上我。”说完我随便呵呵笑了两声。


  “是你瞧不上我吧。”


  我的脑子短路了几秒。他算是猜中了吧……在我心里面,的确是不愿意跟着他做生意的。应该这么说,我不愿意跟生意这件事搭上关系。我反驳说:“怎么会?”


  “因为你憎恨泛泛之交和利益之交。”


  “那也只能说我不喜欢做生意,并不代表我不喜欢生意人。”


  “沾染上生意的人就像沾染上病毒的人一样。”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3

  “但是,我讨厌癌症,却并不讨厌癌症患者。”


  “可你会讨厌艾滋病,也讨厌艾滋病患者。生意人身上的病毒可不是什么美好的病毒。”


  不对。我真的一点不反感他刚才在“生意场”上的表现,觉得很有意思,对他还很有几分佩服。怎么一下就被他冤枉了呢?我感到遗憾,也许我们应该继续谈纳博科夫。


  “我并非觉得交易就全然是丑恶的,我欣赏谈判桌上那些斗智斗勇的场面。我反对战争,但同时欣赏《孙子兵法》。我对生意没有是非道德判断,更没有觉得生意人有什么不好。只是自己没有这方面的兴趣和天赋,不愿意参与而已。”说时语气有点急,说完又觉后悔。急躁就是败阵的表现。而我始终不肯在马sir面前落败。


  


回家(2)


但我意外地发现马sir在赞同地频频点头。他眼睛盯着前方的路,我判断不出他是真觉得我说得有道理呢,还是善良地放我一马,或是在讽刺我?——哎,猜得我好累……与马sir说话,怎么好像在打仗呢?那个直抒胸臆的文学评论家怎么瞬间变成深藏玄机的军事家了呢?


  “那你愿意参与什么?”


  “你是问将来做什么工作吗?”


  “嗯。”


  “我希望能够从事文学翻译工作。”


  “你会做得很好。”


  “很难说。我现在的水平还是太差了。”


  “呵呵,不要紧,你还小,还未成年嘛。”


  “你取笑我!”


  “没有!是羡慕你。年轻,多好啊。”


  回到学校,马sir对我说:“你不用去阅卷了,回宿舍休息吧。下午你直接到我办公室来。”


  下午,在办公室与他聊天。我小心翼翼地避开任何会引起冲突的话题。还好,一切OK,我们聊得很愉快。


  中间不断有各种各样的人来找马sir办事,我们的谈话常被打断。他很忙,但办事效率很高,一直保持着旺盛的精力,没有露出丝毫疲色。他与人谈事时,我就翻报纸,但注意力还是在他身上。无论巨细难易,马sir处理起来皆是有条不紊,得心应手。工作时挥洒自如的人都是有魅力的。


  电话不少,手机也总是响起。还有来自他妻子的,很容易判断出来,谈话涉及了管道煤气和买菜,且比较漫长。家常话一下把马sir拉到另一个层面,从文学家、政治家、军事家、思想家变成一个最普通的居家男人。妻子是啰唆琐碎的,马sir按捺着性子配合她,像所有的丈夫对待他们的老妻那样,是在敷衍,也是在哄逗。他边接电话,边对我笑,笑里有叹息,眼神在向我寻求理解。我笑,真有趣,像看人玩过家家。但我认定,马sir算得上一个好老公。


  四点的时候,汤粼粼来了。她一看见我,就说:“原来你在马院长这里啊,我还当你生病了呢。”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3

  出言不善。我随便笑笑,算作回答。她也不再答理我,向马sir交代阅卷的事。全是无关紧要的小事情。马sir简短地给出一个个答复,冷冰冰的礼貌里,有一种坦率的残忍。他相当不给她面子。她则一直努力挽回局面。她将马sir的句号撕成逗号,后来实在撕不动了,只得自己把句号画圆了。


  她离开时,我注意到她走路的姿势很特别,像玛丽莲·梦露,稍嫌夸张,但的确很有女人味,她的鬈发也很好看。还有,她的年龄似乎比较大,应该不是应届生。


  我们继续聊了一会儿。依然是愉悦的谈话。


  五点下班铃敲响时,马sir从抽屉里拿出一个信封递给我,说:“给,你的酬劳。”


  “我也能拿酬劳吗?”我纳闷,这两天我根本就没做什么事情啊。


  “怎么不能拿?我是雇佣你的老板。我说你可以就可以。”


  “谢谢。”我局促不安地道谢。


  “不谢,我该谢你。和你聊天真是人生一大乐趣。祝你寒假快乐,春节快乐。”他微笑着说。他的微笑永远闪耀大家风采。


  作别后,我走出办公室,打开信封,意外地看到十张百元大钞。——太多了点吧?我觉得有点心虚。


  回家啦!


  故乡用一场风雪迎接我的归来,再次向我展示了家乡冬季的严寒,我一抵家就患上重感冒。喷嚏鼻涕不断的我被妈妈嘲笑:怎么回了故土,反倒水土不服啊!


  尽管为病所扰,我的心情却好得很:还是家乡好!还是在家舒服!


  虽然把我冻出病来,可我爱这个城市的四季分明。雪花是自然之神最天才的手笔。一个没有雪花飞舞的城市是多么枯燥啊。


  找到余谦、狄夏一起吃火锅。久别后的聚会,格外有凝聚力,大家都抢着说话,自嘲嘲人,骂娘骂世界,胡乱开玩笑,一点罅隙也没有。遗憾的是,单缺了霍一宁一个。已经一年多没见他了。时间过得真快。


  


回家(3)


眼前的一切,再次确证了我对家乡的眷爱。我说:“还是自己的地盘待着最爽!我恨不得退学回来复读!”


  狄夏说:“是的,我在外面一有不顺心就特别想回家。想找到朋友们寻欢作乐,或者抱头痛哭。”


  看得出来,狄夏失恋的伤口还未痊愈。我尽量避开感情的话题,她也不想找不痛快,一字不提。说到底,狄夏还是坚强的、开朗的。我相信,她还会拥有新的爱情。因为,她是一个愿意奋不顾身去爱的人。


  余谦还是老样子,简直和我十年前第一天认识他一模一样。他也说我一点没有变。可是,我想自己这半年在外求学,内心还是有一些动荡和变化的。我不知道那些细微的痕迹算不算成长。


  火锅店的电视正在放一个现代生活剧。一看就知道是韩剧。服装道具取景都像是直接从精品店端出来的,好似韩国没有穷人。男帅且霸道,女靓且娇嗔,哭哭啼啼痴痴缠缠。节奏超慢,分一次手可以分大半集去,等再重归于好,十几集过去了。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3

  狄夏不屑地说:“我最鄙视韩剧了。剧情超级弱智。女主角动不动就死翘翘,而且十个有八个是得白血病。哪那么多白血病?怎么没说得乳腺癌、尿毒症、子宫肌瘤啊什么的?”


  一句话惹得我们哈哈大笑。我说:“因为白血病死起来比较漂亮啊。呵呵,狄夏同学,人家韩剧女主角都是淑女,哪有你这么摇滚这么愤怒的!”


  “俺就这么一粗人。我还和霍一宁说呢,你要是去演这种做作的东西,我就假装不认识你!”狄夏说。


  余谦说:“呵呵,霍一宁想演还没机会演呢。他上次给我打电话,说现在只能够演一下尸体啊看客啊什么的。他还说,演尸体好啊,往那一躺啥事没有,睡上一觉,醒了,拿了钱就去吃午饭。吃完了再来片场午睡,多好。”


  “哈哈哈!真猥琐!”一想霍一宁满脸血污浑身血迹、四脚八叉躺地上的滑稽样,我就笑不可抑。


  狄夏问:“你们说,霍一宁在外混了这一年,也没做出什么事来,纯粹是浪费青春嘛。他难道当真就这么混下去,永远不回家了?”


  “也不是啊。很多伟大的演员都跑过龙套。一出道就演主角的毕竟是少数。还有很多是大器晚成的,三四十岁才成名,十几二十岁的拿奥斯卡奖屈指可数。”我一个劲为霍一宁说话。其实我也觉得没有任何背景的他在演艺圈很难出头,却不肯承认这个事实。实在不愿意看到朋友的努力没有回报,梦想化为泡影。


  “随他去吧。趁现在年轻,还有梦想,让他闯荡一下。如果就此放弃,以后老了肯定不甘心。”余谦说。


  是啊。随他去吧。大多数人成年之后,只能做一些不喜欢的工作,和不喜欢的人共事,乃至自己也变成一个自己不那么喜欢的人。累了一天后,回到家,在沙发上吃零食,看电视,打瞌睡,逐渐地发胖、变老,再也记不起少年时代的梦想。一辈子也就这么过完了。趁现在还年轻,有那样的愿望,有那样的心劲,为什么不去追逐自己想要的激动人心的生活呢?


  而我,怎么好像已经有了暮年的心态呢?认了命了。


  离家以后,家的吸引力空前的强大。我就想在家待着,和家人朋友一起,成败荣辱都不再那么重要。


  寒假返校的车票一样难买。艰辛地回到学校,行李还没放下就开始想家。但由不得我任性,有很多事情得做,我必须上课,学习,打工,处理日常生活的各种细节小事,一桩不及时到位就会连锁反应造成更大的麻烦。生活总是这样带着巨大的惯性推着人向前。除了可以不叠被子,允许我偷懒的机会并不多。忙起来了,就没那么多闲愁了。


  这学期那个女老师病愈后恢复工作,深得人心的马sir没再给我们上课。同学们都感到很遗憾。的确,马sir讲课的魅力无人可及。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3

  他也再没有找过我。我也没找过他。偶尔会有迎面走来的时刻,但他的眼睛从来没有停留在我身上,他总是目空一切。而我也只是远远看他一眼便罢,绝不会贴上去问好。但即使远远看一眼的机缘也不多。大学,其实还是挺大的。大家都有各自运行的轨道。马sir是走航空道的飞机,我是走地下道的地铁,全无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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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4)


我的第一重身份始终是那个两耳不闻窗外事的读书人。


  好好把奥威尔的书读了读,我对这个英国作家有了一些深入的认识和理解。他对极权统治有着超乎常人的敏感,落笔是具体的个人,却有着通观历史社会全局的气魄。


  还发现了一点不对头。马sir似乎是误读了奥威尔。奥威尔无疑是反极权统治的,而马sir却从奥威尔提供的模型里吸取维护统治的经验。奥威尔的深刻体现出来了:实际情况是,进步不是幻想,但它很缓慢,总是令人失望,总是有个新暴君等着从老暴君那里接过手来。我觉得,马sir追求的不是进步,而是登上君王宝座。这就好像一个艺术家拍了一个囚犯上断头台的片子,目的是要表现死刑的残忍,而一个观众却在看片时学习刽子手的凌厉刀法。这种误读叫人不寒而栗。


  我真希望是我误读了马sir。


  与马sir在一起,松弛愉快和紧张压抑并存。他身上带有随时会爆发威力的危险分子。我俩之间,我处于弱势,他是强势。他可以把一场谈话引向和谐,可以挑起争论,也可以随时把一切搞砸。可以给我位置邀我入席,也可以随时将我忽略将我驱除出境,好像他现在所做的那样。对此,我有点遗憾,也有点庆幸。


  


自尊(1)


大一的暑假,狄夏没有回家,先跟一个大学生团队到甘肃青海那一片旅游,之后又独自去陕北玩了一圈。除开收获一路的好风光,她还收获了一场爱情,以及,爱情结束后的失落和痛苦。


  去延安时,狄夏遇到一个只身来中国旅行的意大利摄影师。两个人的英文都不怎么样,却一见如故,很是投缘,后来又结伴同游榆林。意大利可是盛产帅哥的地方,传说连随便乡下一个卖西瓜的都帅得不行,何况一个玩转照相机的年轻艺术家?这算得上一次真正的艳遇了。其实,于意大利帅哥来讲,碰上狄夏,又何尝不是一次艳遇呢?我可以想见这一对俊男美女走过陕北的小村庄小市镇时,人们脸上惊讶艳羡的表情。


  他们一起去榆林看沙漠。狄夏说,沙漠全然不是她想象中的荒凉贫瘠的感觉,而是像一个刚刚沐浴过的丰腴的女人,皮肤下潜伏着无数条暖流,具有一种接纳一切的坦荡。这个女人是美的,美得高贵而慈悲。倒是那人工绿化了的一部分,草纠缠成一块一块的,很难看,像沙漠发了霉。自然是即兴成篇的高手,与之相比,人类总嫌做作。再一次印证,人类不该愚蠢地违背上帝的意志。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3

  沙漠辽阔得没有尽头一般。空间的宽广无涯稀释了时间,时光的流速缓慢了下来,人的心灵变得纯粹、透明,会轻易地联想到天荒地老之类的词,并想将之身体力行。两个人在互相的凝视里安静地融化。在皎洁月光下的茫茫沙漠中,漫步,拥抱,亲吻,融和。这一切,太美、太美、太美了。美得令人惶恐,恨不能以迅速的死亡来凝住美。


  只是,摄影师要活,狄夏也只好活着。而美是转瞬即逝的。


  狄夏是爱这个摄影师的。他具有童话故事里的王子的一切素质,可以将灰姑娘提拔成白雪公主。尽管他对她说过“我爱你”,可他还不认识她呢。摄影师也没有深入认识和了解狄夏的愿望。他只是依据他的美学和他对狄夏的浮光掠影的理解,选择合适的光线和时机,按下快门,留下一张照片,然后,赞一句:你真美。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走出沙漠,摄影师向狄夏询问地址,说回国后要给她寄照片。那么的礼貌那么的自然而然。他不打算再让两个人的生命再有什么更亲密的联系。狄夏没有争取。爱本来就不该是一方从另一方那里争取而来的,而是在两个人之间自然生长出来的。狄夏明白他们之间的悬殊。悬殊太大的爱总是令人绝望。


  狄夏淡然一笑,拒绝透露地址。摄影师说,你真特别,你真了不起。语气是赞赏的。他在自行提升这场艳遇的质量。狄夏拼命掩藏自己的痛苦,扮作拿得起放得下的样子,以交换一种平衡。爱的平衡,或者,不爱的平衡。遇到一个洒脱的人,只能表现得比他更洒脱,才能护住一点可怜的尊严。


  萍水相逢加跨国恋情加完满结局,这样美妙的事情,在现实里发生的次数比在电影里发生的次数要少得多。意大利男人的生活很完美,添个狄夏,只是平添麻烦。他需要的仅仅是一场艳遇,为他已经五彩斑斓的回忆再添一笔狂野天真的中国红。狄夏需要的是一个男人,站在她身旁,握紧她的手,与她一起应对这个世界的敌意,永不分离。这样,她的生活才堪称完美。


  狠下心来想穿了,这其实连爱情都算不上,只是占了天时地利的一场艳遇。两个人都有点表演的味道。又或许,爱情也好,虚情也好,多少都有些表演的成分。明知是假戏,还是得真做,怎么样都是要收场的,撕破了搞砸了更没意思。还是《我与地坛》里写得透彻:每一个有激情的演员都难免是一个人质。每一个懂得欣赏的观众都巧妙地粉碎了一场阴谋。每一个乏味的演员都是因为他老以为这戏剧与自己无关。每一个倒霉的观众都是因为他坐得离舞台太近了。


  我想,狄夏是一个有激情的、不乏味的演员。她入戏。我相信她的痛苦。但我却是一个倒霉的观众,看得太清楚,冷静到了冷酷,怎么也不入戏。比起似曾相识的爱情故事,我更爱那素未谋面的西北的月光,和那片广袤岑寂的沙漠。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3

  


自尊(2)


大一的成绩排出来,我名列全系第一。在一年一度的外语学院表彰大会上,是院长亲自给我发的奖。


  他看着我微笑,周围的喧嚣瞬间被隔绝开来,只剩下我和他。许久没有近距离地看马sir。喜欢他的笑,那里面有光芒,有自信和从容,带来温暖和安全的感觉。我发现自己原来十分想念这样的笑。只要这样的笑就够了,尽管充满我的眼睛吧。其他,语言,手势,都是多余。——很好,他没有浪费,他只是在笑,笑得那么好。


  发奖的过程十分短暂。待下台后坐在自己的位置上,我的心不复平静,很有些沉不住气,一心想要续上刚才的笑。续不上……马sir继续在台上给别人发奖,背对观众席,我什么也看不到。


  最后颁发的是分量最重、奖金数额最高的五四创新奖。领奖的是汤粼粼。我坐在第四排,虽然与奖台隔有一段距离,可我得到一个强烈的印象,汤粼粼注视马sir的眼神非常古怪。那不是一个学生看老师的眼神,而是一个踌躇满志的将军看即将被自己掀翻在地的对手,一种已然胜利的自信满满的眼神。


  这时,坐我旁边的两个女生开始gossip。


  “这女人挺能蹦跶的。杂草出身,从专科蹦成了本科,又蹦成研究生,现在还混成拿头等奖学金的优秀研究生。她的发迹史够写成一篇报告文学,再翻拍成一部二十集电视剧了。”


  “哼,她也配得创新奖?她知道个屁啊!专八全靠的作弊才过的关,论文全是抄的!”


  “可人家知道怎么巴结上头啊!每天打扮得花枝招展的,没事就往院长跟前凑笑脸、拍马屁,把好处都拍自己荷包里。”


  “这女人一看就是心机特别深的那种人,有手腕。听说她已经二十九岁了。要是不化妆,脸根本不能看。”


  “怪不得老把粉抹那么厚。她的五官微微一动,粉渣儿就扑扑地落。马院长那么高级的人,哪会看得上她?”


  “呵呵,话可不能这么说。她再老,也比马院长的老婆年轻,有看头,何况又是自己送上门的。马院长做官做老师是做得无懈可击,但到底还是个男人,是男人,就会有破绽,有把持不住的时候。”


  “我们院很出过几对师生恋呢。那个教法语的陈老师和教英美文化概论的卓老师,都是离过婚的,现在的老婆都是学生。”


  “这些男人啊,表面上为人师表,实际上是一群衣冠禽兽。”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那些女学生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


  领奖结束,汤粼粼缓缓地走下来。她的身姿步态明显是在模仿走红地毯的明星,架着股夸张的矜持和高贵气,但还不够娴熟,没把得意给藏牢靠了,笑得有点飘。不过,说句公道话,她绝对称得上漂亮,比议论她的那两个女生漂亮许多倍。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3

  再看看主席台上的马sir,穿一件深蓝色短袖衬衣的他,坐在正起立做总结发言的副院长旁边,双手交叉撑在唇上挡住半张脸,眼睛要么看向桌面,要么直接扫到窗外。给我的感觉是,他不屑于看哪怕一眼下面就座的芸芸众生。不知道还有没有别人像我一样觉察他对这个世界的轻蔑。今天马sir有点不对头。在这种泛泛的场合,他应该表现得更耐烦、更平易一点。我一直以为,他是长于此道也乐于此道的。


  散场了。


  不喜欢和人挤,我便一直坐在位子上,等人腾空了再挪动。


  眼前的人退干净了,主席台也已撤掉。


  起身离开,刚走到门口,教学秘书截住我,说:“倪薇拉,马院长让你散会后去他办公室一趟。”


  “哦。好的。”


  有什么事情呢?虽感疑惑,但我是高兴的。刚才涉及马sir的负面议论并未影响到我。他那棒透了的微笑叫我几乎忘记可能的危险。


  “马老师,是你找我吗?”


  他微微点头。这次他没有让我坐下。我们就这样一站一坐、一高一低地对峙着。


  


自尊(3)


“为什么别人都是喊我马院长,而你却喊马老师?为什么你从来直呼我‘你’,而不是‘您’?”他的眼睛里含有笑意,饶有兴味地等待我回复他的刁难。


  “因为我觉得‘院长’把人概念化了,‘您’虽比‘你’多一层敬意,却无形中把人老化了。而在我心目中,马sir是一个很年轻很fashion的人,并不与我们学生存在代沟,相反,很多时候马sir比我们要更fashion。”


  “Fashion?你是说我时尚?”


  “对。这里的时尚不是指穿着打扮的时尚,而是一种观念的时尚,指的是对世界的判断和理解上不因循守旧,不随波逐流。外表再时尚至多也只是跟上了潮流,而头脑时尚却能够引领潮流。当然,马sir穿得也挺时尚的。”


  “哈哈哈,有意思有意思,你歪理邪说还挺多的。不过,哄得我挺高兴的。”


  “不是哄你,实话实说。”——是哄,也是实话。


  此时的马sir,已全无主席台上表现出来的倦怠,看来当真是被我哄高兴了。忽然觉得马sir其实还是一个很性情乃至有点孩子气的人,喜怒藏得并不那么深。当然,也许是因为他处在这样一个位置,犯不着看任何人的脸色,大可任性而为。


  “我就喜欢和你说话。可是,你从来不找我玩。”


  “我想你很忙,不方便打扰。”废话,哪个学生会闲疯了跑去找院长玩呢。


  “是你忙吧,忙着在麦当劳打工。”


  我笑了笑算作回答,有点发窘。


  “麦当劳那份工作,还在做吗?”


  “嗯。”


  “为什么还要做?”


  我用英文答道:“I’m a poor girl and I need money.”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3

  马sir说:“你不是poor,是fool。那样的工作,耽误时间,收入低,也学不到任何东西,根本就不该做。”


  “不,我学会了炸薯条,炸得还不错。”


  “呵呵,”马sir笑着摇摇头,连说,“屈才,屈才。”


  “也不是。麦当劳的活也有难度,我第一天去做汉堡包,作废了九个。”


  马sir被我逗得笑出声来。他又说:“为什么不来向我求助?我可以给你一份好得多的兼职工作。不来找我,是怕我吗?”


  他的这个问题让我感觉怪怪的。我将语调放冷,答道:“我不喜欢求人,不想给别人带来麻烦。”


  马sir认真地说道:“错!你不找别人麻烦,麻烦就会来找你。一个人如果天天纠缠在无穷无尽的小麻烦里,会放不开手脚做大事情。每个人都处在一个社会的链条之中,应该形成一个良性的互动。所以要学会向身边的人提要求,请求帮助。不要以为不开口求人就一定是一种美德,有时候只是舍不下自尊的顽固而已。”


  “你说的有道理,但我不认为应该随便拿尊严去换取便捷。难道你不认为尊严很重要吗?”我心里有点生气,气马sir站着说话不腰疼。


  “至少没你想象得那么重要。过于自尊,其实是自私的表现,因为这实际上是把自我看得太重要了。而且,人总是低的,要学会放低姿态做事。在没有必要的地方逞强,吃亏的是自己。”


  “那是,无耻一点,活得会比较容易。”我的话里已经带刺了。


  “哈哈哈!”


  本意在激怒,没料到马sir却开怀大笑。这一下,我更加懊恼了,拿右脚无目的地踢了两下地面。


  “呵呵,倪薇拉,既然你这么自尊地不肯求我,那我就无耻地来求你好了。我求你到系资料室值班,好吗?”


  十二月的一个雨夜。熄灯已许久,宿舍电话骤响。我猛然惊醒,脑子里冒出的第一个感觉是——霍一宁打来的。


  读大学以来,霍一宁只给我打过一次简短的电话,我俩的联络非常稀疏。可强烈的直觉告诉我,打这个电话的一定是他。


  我冲过去抓起电话,没让它来得及响完第二声。


  “霍一宁,是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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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尊(4)


那边沉默了一小会儿。


  “你那里下雨了吧?”


  ——正是霍一宁。他的声音可真好听。尤其在这寂静的午夜。


  “是的。”


  “我听到雨声了。”


  “你的耳朵真好。”


  “你的耳朵才神呢。我还没出声,你就听出来是我了。”


  “你小子化成灰我都认识。没白给你当这么多年的姑奶奶。”我故意挑衅,想引霍一宁如常开玩笑。


  “呵呵。”


  竟笑得这般疲惫。他一定累坏了。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3

  “薇拉,你好吗?”


  “嗯,挺好的。你呢?”


  “那就好。知道你过得好,我就放心了。”


  “你过得怎么样?”我简直不习惯他这么正经地说话,尽管是好话。我习惯的是被他恶劣地对待。这不是我熟悉的霍一宁。


  “对了,谈恋爱没?”


  “霍一宁,我问你呢,你过得还好吗?”


  “嘿嘿,肯定没有!我一点想象不出来你谈恋爱的样子!你这辈子要嫁出去了还新鲜了……”


  “哎呀是的是的,我是嫁不出去,我认命了。霍一宁,快告诉我,你到底过得怎么样?”


  “呵呵,我呀,过的跟团屎一样,这——世——道。”他的语气带着一点点调侃,但我能够感受到他的消沉。


  “你——”我打住了追问。如果他有诉苦的需要,他自会倾诉;若不说就是不愿意说,不该逼问朋友的失意。


  “霍一宁,你还是回家吧,别在外面飘荡了。你爸爸妈妈,还有余谦、狄夏和我,我们都担心你,都盼望你回家。”


  “可是,我现在回去,你也不在家啊。”


  “只要你肯回家去,我马上去火车站买票回去。”


  “真的?”


  “真的。不骗你。”


  “你还要上学呢。”


  “不管。只要你肯回家就好了。”


  “我对你有这么重要吗?”


  我迟疑了一下,停顿后说:“当然。你是我最重要最在乎的朋友。”


  话一出口,我有点后悔。为什么要在“朋友”两个字上加重语气?是在阻挡什么防范什么吗?


  霍一宁一定觉察到了我的戒备。于他来讲,这是一种伤害。可是,我没有办法。我依然是怯弱的、恐惧的、一心想逃的。对于戒备拆除之后的所有,我还没有准备好。我也不知道我还要准备多久。实在是很抱歉。


  “薇拉,我昨天梦见你了。”


  “瞎说。”


  “真的。”


  “那一定是噩梦吧。”唉,还是和他开玩笑好了。


  “呵呵,搁你做的话算噩梦,搁我这乐坏了。我梦见你在江滩,是春天,你穿着你高一那会儿常穿的那套运动服,就那个乍一看‘阿迪达斯’,看仔细了原来是‘阿达迪斯’的那一身——”


  “去死。”我一边骂他一边觉得好笑。那身翻版的阿迪运动服,高中时就没少遭他的取笑。


  “哈哈哈,真的,我昨晚上梦见的你就是穿那一身衣裳。你在江滩上放风筝,拼命地跑啊跑啊,可风筝就是不肯飞上天,在地上拖着跟拖拉机似的发出吭吭咔咔的声音。在一边的我跟余谦、狄夏都笑得不行了。你跑着跑着,忽然摔了一跤,然后就哇一声大哭起来。我跑过去安慰你,谁知道你一抬脸,我靠,又是那吓死人的赫本刘海儿!哈哈。后来我就教你放风筝。嘿嘿,爷的技术就是高明,风筝一下飞上了天,飞得可高可高了。是一只绿色的燕子形状的风筝,很漂亮的。”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3

  “自恋狂,就知道吹嘘自己,一看就是你编的。”我笑骂了他一句,又说,“霍一宁,回家吧,我们一起去江滩放风筝。”


  他沉默了一会儿,说:“现在还不能回去。你放心吧,我没事,我会照顾好自己的。我答应你,下次见面,我们一定去江滩放风筝。很晚了,你睡吧。”


  “霍一宁——”


  “嗯?”


  


自尊(5)


我想说的是:我很想念你。可这五个字哽在我的喉咙里,怎么也出不来。很多时候我总是有表达障碍,习惯把自己藏得很深,习惯把遗憾和眼泪留在转身之后,哪怕自己痛得内出血,也不肯展示给人看。我都有点憎恶自己了。


  最后说出口的是:“你也早点休息吧。注意身体。常联系。我们都很关心你。”


  挂断电话,躺回床上,再也不能入眠。我在黑暗里发出轻轻的叹息。干脆睁开眼睛,安静地看窗外的雨打树叶。


  深圳是一个只有春夏两季的城市。唯有风雨飘摇的冬夜,才能带来一点秋天的感觉。我的心境也一并萧瑟迷蒙起来。此情此景,不觉想起蒋捷的《虞美人》:少年听雨歌楼上,红烛昏罗帐。壮年听雨客舟中,江阔云低断雁叫西风。而今听雨僧庐下,鬓已星星也。悲欢离合总无情,一任阶前点滴到天明。


  有点悲哀地意识到,我,我们,都已不是少年了。


  很心疼。心疼我少年时代的朋友。


  系资料室只对教师和研究生开放,负责的女老师是个典型的中年妇女,除开爱夸自己的孩子,最喜欢的就是谈别人的隐私。谈起来热情高涨,一副和你推心置腹的样子,你必须本分尽责地去听、去点头、去啧啧称是,连提出上厕所都是你不懂事了。


  又逢周五下午,又得去听女老师发布消息。


  “嗨,昨天上演了一出好戏!那个叫汤粼粼的,你认识吗?研究生,被丁副院长的老婆打了!直接冲到宿舍去打的,听说打得可惨了!”


  “哦,是吗?”


  “你一点不知道?”


  “研究生和本科生住的楼隔很远。”


  “那你也该听说了啊。今天早上全学校、全院都在谈这个事情啊。这个汤粼粼,一看就知道不是什么好货,骚情得很。她勾搭谁不好,勾搭牛锦丽的老公!那不找死吗!牛锦丽你知道不?”


  “不知道。”


  “就是校医院牙科的那个三角眼的牛大夫,说话嗓门特别大,她啊,就是你们丁副院长的老婆。”


  “不认识,没去过牙科。”


  “嘿嘿,那你走运了。即使以后牙疼,逢着是牛锦丽,赶紧闪人,死她手上还不如自己疼死舒服。”


  “哦,是这样啊。”


  “不过呢,话说回来,那些个女妖精也真是可恨,就是该打。年纪轻轻好好生生的,干吗不找单身的同年龄的,非要勾引人家老公、破坏别人的家庭?左不过就是冲着那些男人有事业有钱,想从他们身上捞一把,这跟卖肉的有什么区别?一个女孩子,把名声搞臭了,谁还要你?那个汤粼粼,指望丁易靳娶她不成?没门!”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3

  “嗯,是。”


  消息及评论发表完毕,女老师收拾好她的手提包,温柔地对我说:“听说国贸有很多品牌的靴子在打折,我想去看看。要是有人来查问,你就说我头晕上校医院看病去了,马上回。有紧急情况你及时给我打手机。辛苦你了,哈。”


  “好的。再见。”


  资料室终于只剩下我一人。


  走到窗户前,看着窗外团团如盖、浓荫覆地的树木,真不敢相信,这是隆冬十二月的景致。又一次感到深圳的虚假。是的,是美丽的,是温暖的,是和煦的,但是,也是虚假的。我曾在故乡寒冷的冬季里无数次渴望逃离,可真的逃成了,却又开始无限怀念那种北风卷地银装素裹的景观。


  不觉想起了前年,也是差不多这个时候,葡萄糖的那一堂语文课。留得残荷听雨声。留得枯荷听雨声。


  忽然很同情汤粼粼。


  


重聚(1)


尽管我拼命地学习,每日早出晚归,尽可能把自己搞得忙和累,可心情还是一路坏下去。我是一个惧怕破灭的人,怕看到美好的形象破碎,美好的关系破裂。马sir是我遇到的最恐怖的一个人!可恨的老家伙!


  一日,已是深夜,宿舍电话响了。是狄夏。


  “生日快乐。”


  哦,今天是我生日。——十九岁。我已经处在十几岁的尾巴上。数字十九令我有一种末世的沉重感,一个时代行将结束。


  “呵呵,谢谢。”我的声音飞扬不起来。


  狄夏沉默了。我也想不出话来说,思绪还纠缠在十九这个数字上。


  “你为什么不回复我的邮件?为什么这么久都不联系我?难道你也瞧不起我吗?你也抛弃我了吗?”


  “我忙着准备考试,很久都没上网,很抱歉。狄夏,你别哭,我马上去查邮件,马上回复你。”


  打开邮箱,邮件标题首先吓了我一跳——《我杀了一个人》。


  该从何说起呢?上帝太会捉弄人,所以将我的生活安排得如此戏剧化,让我承受这么多痛苦!


  与雷商分手后不久,我发现自己竟然有孕在身。我们每次莋爱都有防护措施,以前也从未出过意外,这一回不知是怎么回事,上帝一定是有意折磨我!思虑再三,还是选择告诉雷商,因为,这是我和他共同的孩子,该怎么处置应由两个人共同来决定。我猜他十之###不会同意让孩子出生,可我还是抱有一丝隐约的幻想。


  结果是残酷的。雷商残忍至极。他像一个冷漠的陌生人,对我不再有一丝一毫的感情。直到我把病历给他看他都不相信,认定我是在用欺骗的手段挽回他的爱。他不耐烦地赶我走,因为他急着和金南同去看一个传说中漂亮火辣的变性人的歌舞秀。


  我在被他推出门口前抢着说:“再问你最后一个问题。假如,我是说假如,我真的怀孕了,孩子是你的,你愿意做爸爸吗?”——多么讽刺!分明是事实,我却得用“假如”!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3

  他答:“不愿。第一,这辈子我都不打算当爹。第二,我已经不爱你了,一点不爱。好了,你可以滚了。”


  然后,我只好滚了。


  只剩下一个空壳的我,跌跌撞撞地走在寒冷的大街上。我的心脏上插满了钉子,每一根钉子都生了锈。心在剧痛、在流血,黑色的、肮脏的、坏死的血……我曾无数次地想要拿刀杀死雷商。可这次没有这个念头。原来,真正的伤心真正的绝望是不用也不能投射为外界的具体形式的,痛的利刃全部指向自身,只能任由自己的心脏百孔千疮。


  必须由我一个人来决定孩子的生死。每次遇到什么重大事件,或处于极度痛苦中时,我身边都是没有人的,我只有我自己,独自扛起一切,做出决定并承担结果。我一直被一种致命的孤独感袭扰着,因此我无数次向上天祈求:给我一个家庭,给我一个或者很多个孩子,让我不再这么孤独。可是,孩子却先家庭一步到来,而孩子的父亲根本不期望有孩子。这个孩子的出生是不被祝福没有保障的。我已经受够了自己的古怪家庭,我不能再让我的孩子承受这样的残缺。何况,生活这么的沉重和残酷,我自己都活得不怎么好,怎能随便把孩子带到这世上来受苦呢?——只能……只能去堕胎。


  堕胎,尤其是第一次堕胎。又是在未婚的情况下,这种心理上的压力,是唯有当事人,年轻得还不能坦然或漠然处之的姑娘自己才明白的。十二月五日那个寒冷彻骨的早上,关于那块从我身体里移除的肉,那个由我和一个绝情男人一同创造又一同扼杀的生命,我想我还是不要再多说了。孩子,我是个罪人,我只能对你说抱歉。我为此受到了惩罚,身体上的,精神上的。尽管我的痛比起你的夭折来说,太微不足道,可我只能如此。孩子,如果生命是一场又一场的轮回,我相信下一轮转世你会拥有一对最好的父母,度过幸福安乐的一生。


  (以上是昨天写的。当时我哭得太厉害,写不下去了。)


  


重聚(2)


此时此刻的我,已没有昨日那种痛到窒息的感觉,头脑里充斥的是一种空茫,很多没有答案的问题堆积在一起……我在想:我还会有爱情吗?我还会有孩子吗?我要得到我最想拥有的美满完整的家吗?我配拥有吗?若我要不到我最想要的东西,我还活着干什么?还有,我为什么要写邮件给你?我是在寻求理解同情,让自己稍感安慰呢,还是寻找轻视咒骂,让我少一点负罪感?


  以前,我最喜欢波德莱尔《仇敌》里的第一句:我的青春是一场晦暗的风暴。诗人一句吟咏,使得青春的惨痛经历带上韵脚,有了节奏,乃至成之为美。在诗人的蛊惑下,我固执地认为,我的青春也许是失败的,却一定是美的。可现在,我更喜欢最后一段:哦痛苦!哦痛苦!时间吃掉生命,而噬咬我们的心的阴险敌人,靠我们失去的血生长和强盛!——以前我一直认为大喊大叫不算诗,现在看这几行句子,也依然觉得无甚诗意。可生活本来就不是诗,人生本来就不是自在自为的美学标本。被发配到流放之地吃尽苦头的人类除了疯狂啸叫,多打几个鲜血淋漓的感叹号,又能怎么样?我才二十岁,可我觉得自己很老很老了。青春和美渐行渐远,身体和心灵一齐在溃烂、衰老,灵魂的伤口在不断扩大,激情已被耗尽,信心越来越少……我想死。真的。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3

  我好想回到时间轴的左端,回到过去,回到凤凰街上,回到一字打头的娇嫩岁月,回到同样娇嫩的你们中间。我,我们,还回得去吗?


  我最亲爱的朋友,你,能回答我吗?


  我立即打通电话,黑夜的包围之中,我在这边哭,她在那端哭。我的哭是压抑的克制的,因为同宿舍的都在睡觉;她的哭是无遮无拦的,因为她的身旁无人,因为她的伤心已到了极点。


  “狄夏,我去西安看看你吧。”


  她努力遏制住哭泣,说:“我们一起回凤凰街吧。明天就回去。我想你们,我想回家。”


  岁末的凤凰街,清冷萧条。我回来了。狄夏回来了。霍一宁也回来了。


  余谦一如既往,生活在大家相识的街区,为亡灵工作。他像镜子,像结冰的湖,像幽暗的夜晚,平静而又深不可测。他面带微笑,对一一归来的每一个人说:欢迎回家。那样平和的语气,缓冲了我们的激动,却带来温暖,带来安心。


  整整三年不见霍一宁。他已完全脱去了学生气、孩子气,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大上三四岁,眼睛里有了内容。是风尘里滚过的人,但傲气和自信还在。我想,尽管已和父亲决裂,可他骨子里永远是那个优越的副局长公子。他的身材较从前瘦长,却给人力量感和安全感。依然动若脱兔,但褪掉了浮躁,举手投足皆分寸得当。他具备了我并不曾了解的气质,像鱼雷,像弦上的箭,像蛰伏的豹子,沉着且又锐不可当。但是,当他从身后扶住我的肩膀笑嘻嘻地说:“薇拉啊薇拉,你的发型怎么总这么差?”——呵,我觉得,他还是我熟悉的那个好哥们儿。


  狄夏瘦了许多,面色苍白,眼袋很深,但依然美丽。一种孤立无援的美丽。她的眼睫毛染成了一种奇炫的蓝紫色,被霍一宁取笑为像《西游记》里的妖怪,我却觉得很好看。原打算安慰她的,至少也要与她抱头痛哭;见后却发现她笑得比谁都灿烂,该让她安慰我才好。若非事先知情,我一定看不出她刚刚经受一场巨大的灾难,我想余谦他们也难看出破绽。狄夏用一件波斯风格的羊毛披肩裹住自己,时不时放肆地仰头一笑,笑出好看的酒窝,栗色的长头发飘飘洒洒。她像烈酒,像风中的火焰,像一支摇滚乐的高潮,奔放且又脉脉含情。望着眼前这个罕见的美人,我在心里骂:雷商艾尼瓦意大利帅哥全瞎了眼。


  霍一宁的回来让我大感意外。他说:“狄夏要挟我,说要是不回来就在凤凰街上贴满告示,传谣言说我得了前列腺炎。这世道!我掐死她的心都有!”


  “我就爱传怎么着?霍一宁得了……”


  


重聚(3)


霍一宁赶忙捂住狄夏的嘴,说:“别啊姐姐!要星星要月亮我给你摘去,要钻石要美金我给你抢去,你不要坏我名声啊!我纯洁着呢!”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3

  “得了,你少恶心了!男的没一个好鸟,就知道寻花问柳,找一夜情!霍一宁,你说老实话,你有没有找过?啊?”狄夏厉声控诉。


  “你别一竿子打一排啊……再说,男的要找一夜情,那也得有个女的配合啊?这说明女的也爱找一夜情……”


  狄夏一愣,下意识地自语:“是哦。”——她的样子可爱极了!


  “哈哈哈哈!”


  我的朋友们都长大了,经过风月,经过沧桑,经过幻灭与绝望,喜欢用调侃的语调开一些带色的粗鲁玩笑。戏谑背后,藏有某种伤心的东西。这是一个传说连小学生都有一夜情的年代,与小学时代的我们对未来、对未来的自己的想象不一样。我虽参与不进玩笑,但并不反感,也愿意跟着一起笑笑,帮忙掩饰那些伤心。每个看似完好的笑容其实都是有破绽的,我看得出;而自己的破绽,亦是被别人识破了的。只是,我们都不说破。


  热气腾腾的火锅店里,大家插科打诨不断,笑声不断。——这就是我的朋友。这才是我的朋友。纵然有再多失败和不幸,眼泪和伤痕,一旦聚拢来,没有一个肯哭丧着脸,我们愿意展示的是坚强、是明朗、是洒脱;纵然已久久分离久无联络,一旦再见面,没有丝毫的生疏和罅隙,我们四个人之间无须沸点,随时可以沸腾。


  “奇怪,这时节应该是吃火锅的旺季啊,怎么才这么几个人?我记得以前连三伏天都坐得满满的呀?”霍一宁问道。


  余谦说:“哦,是这样的,上个月火锅店出了点事。一个人冲进来杀了另一个正在里面吃饭的人,还是拿枪杀的,开了三枪。”


  “My God!凤凰街演变得太诡异了,跟电影一样!又是绑架又是枪杀的!”我的双脚不自觉地收离地面,生怕沾了惨死者的血气。难怪火锅店的生意坏成这样。


  “呵呵,诡异的事多去了呢。”余谦将筷子放下,说,“前一阵子,旧书店的苏老板与我闲聊,说他买彩票中了二十万。他不知道这钱该怎么花,就捐给了希望工程。”


  “他有那么高风亮节?”霍一宁表示怀疑。


  狄夏说:“不会挣钱的大有人在,可哪有不会花钱的呢?”


  我附和道:“是啊是啊,最次也会存银行吃利息吧?”


  余谦微笑了一下,说:“苏老板说的,我也无从核实。他说,他自己一个人住,吃啊用啊的一直就那个样,习惯了,没觉得缺什么。只会做倒卖旧书的小营生,做大了他还应付不来。你让他关了店拿二十万去挥霍,可他一把年纪了,又能玩出什么花样呢?他说自己没吃喝玩乐的命,没坐吃山空的胆,一辈子就这么着了。儿子混球一个,有钱就胡搞瞎折腾,把自己折腾残疾了也没转个性子,成天拖条残腿上茶馆打麻将,打输了就回家打老婆孩子,让他穷着还安全些。于是,苏老板便把二十万捐出去了。”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3

  “有道理。可这个这个……也太诡异了点吧。”我开始有点信了。这事搁凤凰街上其他人身上,打死我我也不信;但搁在散淡的苏老板那,还是有可能的。


  霍一宁拍桌子叫道:“哎哟喂!他咋不捐给我啊!要给我二十万,我马上拿去买通电影导演,让我演男一号去!”


  狄夏紧跟着叫道:“要是给我这二十万,我就跟着U2乐队听巡回演唱会,场场都买最贵的票!”


  我也喊:“要给我二十万,我先去书店把所有想买的书都买下来,包括那本贵得要命的柯林斯大字典!”我心里还在盘算:有了二十万,马上辞掉资料室的工作,再不用欠着老家伙的人情。


  我们三个全是一副肉痛的表情,像是自己名下的二十万被人讹走了似的,唯有余谦镇静如常。环顾一周,我猛然发现,我们四个人本质上真是一点没变。霍一宁还是爱他的电影,狄夏还是爱她的音乐,我还是爱我的书;余谦呢,还是那样的淡泊宁静,没有特别的偏爱,从不患得患失。


  


重聚(4)


我忽然很想笑。欣慰的笑,辛酸的笑。我们四个人成长的步伐不一致,路途也不一样,而每一个人都走得那么艰辛,那么迷惘,那么被动,那么力不从心,一路上都是理想破碎的声音、信念崩溃的声音——但始终还有另一个声音,是我们紧咬牙关不肯死心的声音。


  我不再那么害怕了,因为我并不孤单。一旦与倔强的朋友们又聚在一起,我灵魂的质地又变回清脆、柔软、坚韧,进而建立新一轮的信心与斗志。OK,去他娘的老家伙!去他娘的爱情!去他娘的学业!去他娘的事业!有什么大不了的!


  嚯,好希望我们一起迅速地长大五岁,工作稳定,生活安宁,就能这样时不时聚餐、谈笑、骂娘、做春秋大梦!多好!


  吃饱喝足后,一行人步行去江滩。


  霍一宁和余谦走在前面,狄夏和我落在后面;我俩有女孩子的私房话要说,那两人大约也有他们男人的话题谈吧。四个人分散开来,四边形固定的平衡就变成了线与线的灵活关系,可以平行可以相交,一些话更方便说出,一些情绪更易释放。


  “狄夏,你身体还好吧?”


  “嗯。应该死不了。”她凄凉地一笑。


  只有我们俩,她的神色明显黯淡了下来。看得我心疼。


  “要是有不对劲一定立刻去医院,别留下后遗症,据说严重的话以后都不能做妈妈了。”


  “我还配做妈妈?”她摇了摇头,满脸写的都是不相信。心伤最难愈合,这次狄夏真的是伤透了心。


  我停下脚步,拉住狄夏的手掌心,盯住她的眼睛,说:“狄夏,相信我,这世界上绝对已经存在一个好男人,他一直在等待你的出现,然后娶走你,好好爱你;还有另一个好男人尚未出生,等着投身你的腹中,等着你这个漂亮妈妈来好好爱他。我对这点坚信不疑。我以前就说过的,现在再说一次:如果你狄夏都不能获得幸福,那只能说明上帝是个白痴,地球不再适合人类生存。”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3

  “我他妈的感动得都快哭了!呵呵,亲爱的,你总是这么蛊惑人心!”狄夏挽住我的胳膊,继续前行,我能感觉到她的步子轻快了许多。她缓缓说道:“亲爱的,你比我自己更相信我。非常,非常感谢你。”


  你比我自己更相信我——这句话真是经典。很多时候,我的自信亦是来自朋友肯定的目光。但愿,我的目光包含了足够的信任!但愿,朋友们真能从中获取力量!


  星夜之下,我看到狄夏的脸上荡漾着甜美的微笑。语词的力量是薄弱的。狄夏所承受的巨大痛苦并非我这几句话能够化解。我知道她只是为了让我放心,才忍住泪,露出笑。狄夏始终是那个温暖坚强的狄夏。


  到达江滩,组合发生变化。霍一宁搂住狄夏的肩膀,说:“女人,来,陪爷乐乐。”引得狄夏笑骂追打,他们疯疯闹闹走远了。我便和余谦一起沿江岸散步。他近来迷上了太极,谈起来兴致很高,我听得一头雾水。这个余谦……越来越高深了。


  “对了,你不上学要紧吗?学校查勤吗?”


  “已经停课了,是期末复习时间。即使有课的话也不管了,我只想回来。好久没这么高兴了,我一点不后悔回来。”我冲余谦一笑。


  “你是不是遇到了什么事情?还是狄夏霍一宁有问题?要不然怎么这会儿一起跑回来?”


  “我们都有问题!只有你,一点问题也没有,从来没有恐慌,从来这么镇静。从来如此。”


  “那是因为你们都有追求,我没追求。”他无所谓地说。


  “你是真的没有呢,还是逃避?我记得史铁生的《我与地坛》里说过,人真正的名字叫欲望。消灭恐慌最好的办法就是消灭欲望,但消灭人性最好的办法也是消灭欲望。”说完,我直视余谦的脸。


  他看着我,愣了几秒钟,然后,把目光移开,看向远方,说:“薇拉,你变尖锐了。”说完他又淡淡笑笑,补充一句:“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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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聚(5)


我心里一惊:是的,我变尖锐了。和老家伙斗法给练出来的,习惯时不时拿话戳破点什么,伤伤别人。对余谦感到抱歉,也在责怪自己:你在喧嚣俗世里滚一身烂泥恨不能脱身,却又指摘朋友平静的生活方式,这不是矛盾吗?你到底想怎样?是生活太叵测还是人心太拘执?是上帝太智慧还是你太愚昧?或者,都是?


  那两人过来了。狄夏开心地说:“嗨,你们都给我作证啊!霍一宁说了,我要是四十岁还没着落,就归他管,他负责娶我!”


  我笑着对狄夏说:“初中他就跟我说过同样的话,鬼晓得他对多少人应承过这事呢。轮到你,只怕是第二十几房姨太太了!”


  霍一宁急急拉住我,说:“我哪有对你说过?你可别想赖上我!”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3

  “我偏赖上你!”


  “那我闪!哈哈!”他一边跑,一边高喊,“不好了,母夜叉追来了!”


  我不甘示弱,边追边喊:“抓小偷啊!”


  ——霍一宁还是那个淘气的男孩子!我们还是那对冤家!感觉一如从前!


  疯累了,便坐到江滩的石头上休息。奔跑产生的热力逐渐散去,零度的气温袭上身来,但心总是暖的、热的。


  青灰色的幽邃天空下,是“星垂平野阔,月涌大江流”千年不变的景观。耳畔是风声,霍一宁的呼吸声,还有江水如泣如诉的起落声。想起霍一宁曾在电话里说要来江滩放风筝,可惜了,现在不是放风筝的时节。但能再次见到他,坐在他的身边,已经足够。久违了的惬意感觉,涤除所有的烦忧。


  “你怎么还是这么瘦瘪瘪的,没一点女人味。”霍一宁嫌弃地说道,捏了一下我的脸。——这个破坏气氛的家伙!


  马sir也曾在差不多的位置捏过我一把,却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感觉。我忽然想起来从前有一回,也是在江边,霍一宁也是捏我的脸,我骂他,他便学阿Q说:“和尚摸得,我摸不得?”——想到这里,我扑哧笑出声来,忍不住伸手去捏了一把他的脸。


  霍一宁抓住我的手腕,严肃地说:“不许占我便宜,流氓!”


  “哈哈,去死吧你!”


  笑过后,我问霍一宁演戏的见闻,他给我讲了些影视圈的黑幕,女演员与导演间的肮脏交易、演员为抢戏钩心斗角、剧务人员欺负演员之类的事。他是笑嘻嘻地说的,好像置身事外一般。我却听得不寒而栗。


  希望霍一宁能从浑水之中抽身而出,可又觉得不该对他指指点点。我想,他也不会听我的话。——还是,将一切都作笑谈吧!


  “薇拉,你在学校过得还好吗?”


  “还好啊。”


  “别骗我。前几天你给我写邮件,居然一句骂我的话都没写,还说‘我很想念你’,完全不是你的风格。是不是受什么刺激了?”


  生日当晚与狄夏打完电话,好好哭过之后,我觉得有必要关心一下霍一宁,说不定他在外面承受着更大的痛苦,便写了个简短的邮件,说了些问候的话,信末一反常态地写了句“我很想念你”。


  “呵呵,本来就很惦记你嘛——谁要你是我的乖孙子呢?”我把“想念”偷换成了“惦记”。


  “你真的想念我么?”他的声音轻轻柔柔的。


  没想到他居然会紧逼一句,我不由紧张起来。我故意把声音提高说:“余谦啊狄夏啊我们都很想你呢。”


  “他们是他们,别扯一块儿。我只想听你说真话。”


  霍一宁的表情前所未有地认真。他眼睛里有一种奇异的东西,让我几近窒息,不敢再看。我站起来,走开几步,不断踢脚下的石头。我在犹豫要不要说出真话:我一直非常想你。非常。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3

  这时,江滩上响起鞭炮声。狄夏跑了过来,说:“霍一宁倪薇拉,我们买了鞭炮,一起去放吧!”我被狄夏拽走了。


  终于……混过去了。我在心里松了口气,又有隐隐的一丝遗憾。


  “怎么不买烟花呀!光放鞭炮好傻啊。”我抱怨道。


  


重聚(6)


“只有鞭炮卖,没有烟花。凑合着吧。”狄夏说。


  霍一宁点过鞭炮后赶紧跑开,可半天都没见响。待他再走近准备过去点燃时,鞭炮却突然噼里啪啦炸响。看到霍一宁蹦跳着躲闪不及的狼狈样,我们笑得直不起腰,笑声简直要盖过鞭炮声!


  一阵热闹的声响之后,跳跃的光芒亦消失。望着一地的红屑,我说:“好像除夕夜啊。”


  余谦说:“是啊,又快过春节了。一年又过去了。”


  狄夏说:“我感觉像在参加谁的婚礼。”


  霍一宁笑笑说:“我怎么觉得像谁家里死了人悼念一样啊。”


  大家又大笑起来。


  是庆贺,也是悼念;庆贺我们的重聚,悼念逝去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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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海(1)


短暂相聚之后,大家陆续各自散去,腾云驾雾般的美好时光被咔嚓一下剪断在铁轨上。


  坐在回深圳的火车上,我一直回味着与朋友们相聚的点点滴滴,嘴角不自觉地挂上笑,笑过之后心里一阵钝痛:还有很多的话没来得及说,还远远没有尽兴……为什么,为什么要分离呢?


  霍一宁得回到政治文化中心首都,去找戏演、找机会出头,我和狄夏得回学校考试,余谦也有他的工作要做,大家都有各自的生活轨道,不可能成天凑一块吃喝玩乐啥也不干。生活总是犹如大河的潮头翻滚向前,我们只能偶尔任性一回,跳出枷锁尽情舞蹈,其他时候必须乖乖做生活的人质。依依不舍却不得不舍,这真无奈!但是,也正因为是难得的“偶尔一回”,才显得格外的弥足珍贵。


  寒假,狄夏与同学相约同去宁夏海原拍一个纪录片。我对海原了解不多,只知道那里比较落后,曾发生过大地震,气候恶劣冬季奇寒。很怕狄夏的身体没有复原又遭劳顿,我劝她别去,好好休养,可她不听,坚持说严酷的环境严酷的气候一定可以迸发顶级的震撼顶级的艺术。


  我不赞同她的冒险,但我理解她。狄夏是个太需要激情的人,一场撕心裂肺的痛苦之后,她需要寻找新的兴奋点,用更加激烈的刺激来平复、覆盖、超越过去。


  她在电话里笑呵呵地说:“倪薇拉同学,放心啦,你的女人是压不垮打不死的!”——我很喜欢她把自己说成“我的女人”。可这个女人也太不让我放心了!


  一个多月杳无音信,就在我着急到打算去报案时,“我的女人”终于出现了。


  归来时乘坐的客车遭遇大雪封山,围困三天两夜,差点死在天寒地冻的荒山之中。那真是又冷又饿又恐惧,没这么受过罪,已经被死神拽走了一只胳膊。但是,现在想来,能有机会去生死的边缘走一趟其实挺好,这样才能确定自己究竟是想死还是想活。记得吗,从前你给我推荐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当时我看过后很失望。《热爱生命》写得惊心动魄,极具张力,阅读时我一直心情紧张,情绪高涨。可看到高潮处,主人公做垂死挣扎时为自己寻找生活下去的理由,却发现找不出理由,只是一种本能,我的情绪一溃千里。我失望透了,那感觉就像打开一个金光闪闪的精美盒子后看到里面空空如也。认定杰克·伦敦是有技巧而无思想,又因为技巧太高超,让我有一种受到欺骗的感觉。可轮到我自己,我发现,我也没有什么伟大的理由——就是想活。非常非常想。回到有暖气的房子,吃着热气腾腾的食物,我热泪盈眶。我知道这只是一些卑微的享受,甚至连享受都谈不上;可在绝境之中,我渴望的就是这些!我像杰克·伦敦笔下生还的主人公一样,留下了后遗症:他是四处藏吃的东西;我是每天把自己裹得像个大笨熊一样。要知道我一贯的风格是在零下的气温里穿短裙的啊!想起一句经典的话:其实每时每刻我们都是幸运的,因为任何灾难的前面都可能再加一个“更”字。——是的,我是不大走运,可我完全可以更凄惨更倒霉更加一无所有的呀。可是,我没那么惨!我还拥有很多!最重要的是,我还拥有生命!我爱我的生命!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3

  我在海原的所见所闻精彩纷呈。可我不想与你细细描述,发来摄于海原的照片,你自己去感觉。想说的是:这世界上还有很多人活得艰苦卓绝。他们需要帮助。我们这些稍显幸运的人应尽力伸出援手;若不愿“管闲事”也可以,把自己管好就行,尽量快乐一些。锦衣玉食还要叫唤苦大仇深的人很讨厌。呵,这话对你说好像没意义,因为你很少叫唤,那个总在叫苦连天的人是我。


  在回到温暖的棉被里之前,我再说最后一句话:我的朋友,你要热爱生命。


  忽然觉得,我应该出去走走了。我待过的地方竟只有家乡和深圳。不出门旅行是财力所限,更是观念所限。我害怕危险,害怕麻烦,害怕动荡,缺乏探索陌生疆域的兴致,习惯按部就班地生活,习惯于读万卷书但不行一步路。我的人生是无数次的省略、回避、绕弯。


  


大海(2)


不过,这学期要把学分全部拿满,还要考英语专八,考西班牙语的结业考试,还想学一学德语,好多事呢。暑假想考个翻译证或者口语证,找一些好的实习机会,这样大四找工作能多一点优势。有这么多事要做,哪有时间出去潇洒啊……想来想去,又回到了原点。叹一口气:唉,我可真是个无趣的人。


  单调的生活仍在继续统治我。


  五月末,专八成绩出来,我竟没过,只有五十六分!不可能!学校为了保证过级率和优秀率,大三才允许考专八,一旦失手便只能等一年后再考。可是大四上学期就要找工作啊,没专八证很吃亏的。


  我向教学秘书要求查卷,她说这个要向任课老师申请,老师又说得请示院长。可这位今年刚生子的女老师大概忙着带孩子、恢复体形,半个月过去也没个回音。我第三次去询问时,她不耐烦地说:“这么点事就催三催四的,老师又不是只管你一个学生!着急你就自己找马院长说去。”


  怎么办?——只能……亲自去找马sir了。


  我在院长办公室门口徘徊了许久还是不敢进去。


  一晃半年过去,我对马sir的憎恨已忘了一大半,倒是一直很愧疚自己狠心戳他痛处。说到底,我还是软弱的人,别说负天下人了,连一个人都负不起。若负了别人,自己心头亦会增负,纵然对方比我强大得多、恐怖得多。


  我甚至还有点想念他,怀有一丝隐隐的期待:期待我和马sir能够和解,能够回复从前和谐愉快的状态。


  马sir出了办公室。他看到了我,瞥了一眼便掠过去,好像我是一块墙壁。


  “马老……院长……”我犹犹豫豫地喊了一声。


  他没回头,继续走他的路。不知是真没听见还是装没听见。可我喊不出第二声了。望着马sir行色匆匆的背影,我沮丧地跺了一下脚。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3

  办公室门没关,他应该很快就回来,一会儿再说吧。给我一个缓冲也好,我安慰自己。


  他回来了,这次干脆对我这块墙壁视若无睹,径直进了门。我只好硬着头皮敲门。


  “进来。有什么事?”马sir的衬衣还是我记忆中那般新崭崭的,领子永远干净硬挺。可他的双手交叉搁在桌上,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像一个等待嫌犯供罪的警察,眼神寒冷,无比的陌生。


  说明来意时我眼望别处,避开他的目光。


  “不行。没有查卷的先例。”一副冷冰冰的官腔。


  “就不能通融一下吗?既然学生有这个需求。”


  “只有你一个学生有需求而已。不能对你搞特殊。”


  “任何一个学生的需求都该得到尊重啊!”


  “如果每个学生都提出一个特殊的要求,学校都要一一答应,那老师都不用上课了,就忙着一一给予尊重得了。”


  “自然不会每个人都有要求,学校也不会每个都答应,这个假设是不成立的。学校总归是为学生服务的,理当考虑学生的合理要求。我的要求是很合理的。”


  “每个人都可以说自己的理由合理。”


  “我为专八努了很多力,希望能够获得一个与我的努力相匹配的成绩。我的英语水平绝对不会连及格线都过不了。而且,我马上面临大四找工作,专八成绩对我很重要。我要求查卷的确是合情合理的。”


  “那是你觉得合理——我不觉得。”他的语调平缓却不容置疑。


  我僵在那无话可说。权力在院长手上,合理不合理由他说了算。


  这时,一个学生敲门,马sir让她进来。是一个皮肤白皙、个子小巧的女孩,笑盈盈的样子,朴素的打扮,一看便知道是大一的,尚未来得及脱去中学生的稚嫩。马sir的脸立即犹如春风拂面,暖意洋洋,双眼含笑。


  他又收住笑,瞅我一眼,挥一下左手,说:“你出去吧,我很忙。”


  我就这么被轰了出去。


  走出办公室后我满脸通红,是气不过,也是深感耻辱,委屈得快要落泪。我感到一种伤害:我被抛弃了。我……失势了,失宠了。——这话说得怪怪的,且很没出息。可我确实是这样一种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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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海(3)


他——还真是把自己当了皇帝了。可怕!可憎!我可不能去当嫔妃或弄臣。以后,无论发生什么事,也绝不再来找他。哼,老家伙,去死吧!


  一学期飞快走到尾声。暑假我留在了学校,打算参加几个考试,多拿几个证。


  七月的一天,妈妈给我打电话,说她的一个老朋友到深圳办事,想顺道来看望我。我感到奇怪,妈妈的朋友为什么要来看我呢?我这种性格,与陌生人根本没话说,到时一定尴尬得要命。可妈妈说已把我的电话告诉那人,那人也已去往深圳,我是跑不掉了。妈妈特意嘱咐我见面时表现得热情礼貌一些。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3

  于是,周五的下午,我在校外的“紫鸢”咖啡屋见到了妈妈的老朋友——李叔叔。


  从第一眼见到他,我就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我装糊涂。


  因为我几乎不说话,答话亦简省,为了维持气氛他只好拼命说话。东拉西扯的,完全是在搜肠刮肚拼凑句子,为难得很。很明显这违反了他的天性。


  他不着调地说着自己在香港的生活,说回大陆后感受到的巨大变化。说不了几句岔过来问我学习的情况,得到几个字的答案,他也不追问,眼睛里是失望的,却又若有所思地点头,好像我的答案当真藏有深意。接着他又扯回香港、大陆,过一会儿儿又岔来问我……我注意到他的手指老在翻卷桌布的边角。


  我知道他的确切年龄:五十五岁。他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年轻许多。可他的行事与他的年龄完全不相符合,慌里慌张的,轻易露了馅,演技还不如我。实在演不下去,他便放弃了,不再说话,静静地喝着咖啡。


  他和我端咖啡的姿势很相像。——我们,有太多相像的地方。


  我的单眼皮来自他。我鼻梁的线条来自他。我脸部的轮廓来自他。我的冷峭少言来自他。我许多的个性都直接间接地来自于他。连我的姓名都来自他的决定。


  我一边继续装着糊涂一边想:我的爱装糊涂是不是也来自于他?


  静默之时,我在心里问自己:倪薇拉,你看到——这个人,有什么感觉?惊讶?一瞬间就过去了。仇恨?有一点,却比一直以来想象的要少很多。眼泪,没有,一滴也没有。激动么?不激动。愤怒?几乎没有。鄙视,有一点。同情,有一点。为什么要同情他?没必要的。人家在特别行政区过得挺爽的。荒谬?滑稽?都有,但都不强烈。


  一个半钟头过去。我想我该走了。早就该走的。不走,是想多折磨他一下,也是,想多和他待一下。我早早就把他看死了,早到没有见到他之前,早到我还是几岁的小孩时。可又有点盼望他能给我些许意外,所以多待一会儿。不过没盼着也无所谓。对的,我最大的感觉就是:无所谓。


  “我该走了。”


  “这就走吗?有事忙吗?我还想请你一起吃个晚饭呢!”他急急地说。


  “不必了。”说着我已站起身。


  他也赶紧站起来,抢着说:“我真的很想和你一起吃个饭,我就这一个心愿,答应我,好吗?”


  语气几乎是在哀求了。这没能使我有一点心软,反倒引起我的嫌恶,让我忽然很心烦很心烦。我冷漠地看着他的眼睛,说:“很多很多次,我都想和某个人一起吃饭,可都未能如愿。现在,我已经一点都不想了,无所谓的事情。我想,于你,也一定是无所谓的。”


  他愣住了。他终于知道了我是明白的。他真蠢。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3

  我扭身走出咖啡馆。


  他追了出来,掏出一个信封,凄惶地说:“这个,你拿着。”想递到我手上,却又不敢触碰到我,一个信心全无的“给”的动作瘫散在他的手指间。


  真恶心。我心里积蓄了许多恶毒的话,很想劈头盖脸朝他倒过去,却又觉得,我要是骂出了口,可能反倒帮他把心上的石头搬开了,让他落得个痛快。于是,我微笑,礼貌地说:“妈妈教育我,不要随便拿外人的东西。”


  


大海(4)


外人脸上的神色应该叫做痛苦。这让我很满意。


  我迅速敛起笑容,轻蔑地看了他最后一眼,决绝离去。


  待走到图书馆旁边的小花园里,我的眼泪奔涌而出。我开始痛苦,开始释放痛苦,释放我多年来一直拼命压抑克制的痛苦!


  现在,他来——看我,他妈的有什么好看的?看我有什么用?给钱是什么意思?赎罪?施舍?钱能买回妈妈的青春年华吗?能买回我童年少年的幸福吗?能给我一个完整的家庭吗?能医好我淤积了十九年的内伤吗?


  不想便不会发现,自己原来伤痕累累血迹斑斑!我不管不顾地失声痛哭。


  实在哭不动了。我累极了,软塌塌地坐在花园的石椅上,脑中迷茫,心里空空荡荡。小花园里飘浮着栀子和月季的暗香。我像一棵孤单的草,只需微弱的一缕风,即可折断我的腰,吹碎我的魂。不想回宿舍。宿舍里还住有一个考研的同学,我不想让她看见,也不想看见她,不想看见任何认识的人。我也不想面对宿舍里可能响起的电话。来自他,或是来自妈妈。我一概不想理。


  我走出学校,坐上一辆空空的公共汽车,坐到最后一排角落的位置,看窗外的夏日街景。阳光普照,楼厦林立,车水马龙,人潮涌动,无尽的喧笑无限的热闹。我却始终置身事外,怎么也融不进去。这不是我的城市。与它有关的记忆要么是坏的,要么是冷的,要么无情,要么伤情。也许,不怪深圳,怪我活到了一个专遇坏事的年龄;也许,连年龄也不该怪,怪命数如此。


  车上的自动报站器报出一个个地名:丽都酒店、金光华广场、金威大厦……深圳是一个没有历史的城市。街道的名称皆由新兴的商厦、学校、旅游景点命名。它年轻,莽撞,自信,精力充沛,热爱世俗,即便堕落亦是时髦的、干脆的、冷飕飕的。也有热络的时候,但那是商人式的,贯透了凉意。


  听到“红树林”的站名,我的心动了一下,这是湾区,可以看见海。我决定下车,去看看深圳的海。


  下车又走了许久,终于到达红树林。穿过红色的林子,大海缓缓映入我的眼帘。一片温柔而辽阔的蔚蓝。周围的景物人物消失三秒钟。空气停止流动。出乎意料的视觉冲击,强烈而温暖,我完完全全被这一片美丽的蓝色摄走了魂魄。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3

  大海太美了,美得神秘,美得深邃,美得如一个古老的传说,涤除了我心里所有的暗涩情绪,只剩下一片无边无际的蔚蓝。


  一时间,我好想好想,跳进去,为蓝色的海水所覆盖。一个强烈的感觉占据我的头脑:投身大海,不是死亡,而是永生。海不同于江,江水是一味的激昂,海水却是昂扬调子后的渐慢曲,是博大的、幽远的、宽恕的。面朝大海,我心底回荡着一个声音:能够原谅的就原谅,不能原谅的就遗忘。


  面对美好的景致,很自然想起一些美好往事。全是微小温馨的细节:小学时一次下雨,妈妈到学校来给我送伞,一并送来的还有几颗大白兔奶糖;一个冬夜余谦讲“青梅煮酒论英雄”,我听得津津有味;胡记炒货店和气的老伙计多送我花生;霍一宁给我看他爸爸摄于剑桥的照片,他对我说,我相信你可以走到很远很远的地方;狄夏笑出一个好看的酒窝,说,你比我更相信我自己……


  我在海边坐了很久。吹着海风,看海鸟飞翔,听海水轻轻的呼啸声,我的心渐渐地变得安宁、匀净。不知不觉已是黄昏,海风渐劲。


  这时,来了两个老头,在离我不远处坐下,喝酒、吃花生、用难听的方言大声说笑。我被一下子从云端拉了下来,还原成灰头土脸。真扫兴,只好起身走人。


  天色已昏暗不明,人迹稀少。穿过树林时我战战兢兢,觉得身后好似有人跟踪,不敢回头,也不敢跑,怕惊动了伏击的敌人。仔细一听,确实有急促的脚步声!我越想越怕,最后顾不得许多,飞跑起来。


  气喘吁吁地跑出树林,回头看一眼,发现,后面真有一个形迹可疑的男人!他在看我!而整条高速公路上几乎无人!我吓坏了,赶紧招手拦出租车,脚下始终是小跑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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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海(5)


可这会儿正是用车高峰期,居然半天没有一辆空车。而那个男人与我的距离越来越小。如果他冲上来,我只能束手就擒!我急得快哭了!


  终于,一辆出租车停了下来。前排已有一个女乘客,看起来像个知识分子,她说:“姑娘,上车吧。”


  我几乎没有犹豫就上了车。坐到座位上后,我长长舒了口气。


  女乘客问:“姑娘,是不是有人跟踪你?”


  我“嗯”了一声。刚才急得忘记掉下来的眼泪滚了出来,一颗而已,却流了长长一串珠儿。


  司机说:“快谢谢这位阿姨。是她看着觉得不对头,让我停车的。”


  “谢谢。非常感谢。”我恨不得磕个头才好。


  “没事。”女乘客回头对我笑笑,温和地说,“我有一个和你差不多大的女儿,今年读大一。”


  司机说:“哟,我也有个闺女,今年上高二。你们女孩子在外面要格外小心啊,晚了就别到处走,父母亲担心着呢。”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3

  女乘客说:“是啊,深圳又乱,人头杂。最近还出了一批‘砍手党’,抢劫时不夺包,直接砍人手再把包拿走。太可怕了!”


  司机说:“是的,抢劫的太多了!我们开出租的……”


  ……


  聊起治安问题,两人很熟稔很默契的样子,俨然一对夫妻。我则十分像他们的孩子。还有这小小的夏利出租车,多像一个家。好温暖,好安全的一个家。


  我的心笑了一下,也疼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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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夏(1)


回到学校已快十点。在小超市买了一杯泡面和一袋“3+2”,我一边嚼着饼干一边走回宿舍。澡堂旁的联通话吧还亮着灯,我走进去想给谁打个电话,最后拨给了狄夏。我不会告诉她发生了什么事情,只是随便聊聊,想听听她温暖的笑声。


  “呵,怎么想到给我打电话呢?你好久都没理我了。”


  我抱歉地说:“最近学习太忙了。我连做梦都说英文呢。你马上都要过生日了啊!生日礼物想要什么呢?”


  “让我想想。呵呵。”她淡淡地笑着。


  今天的狄夏表现出一种奇怪的平静。她应该是张牙舞爪活蹦乱跳的才对啊!我问:“老大,你还好吧?我怎么觉得你怪怪的啊?”


  她笑了一下,进而又沉默。许久,终于开口,说:“亲爱的,你能不能来西安,陪我过生日?”


  说到最后几个字,她的声音哽咽。——不对劲。我慌忙问:“狄夏,你怎么了?快告诉我,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


  她哭了。过了一小会儿抽泣声停止,她长长舒出一口气,说:“我得了白血病,活不长了。”


  我的大脑瞬间发生雪崩,手中的袋子“嗵”地掉到地上,饼干散了一地……


  一见到面色苍白的狄夏,我就开始掉眼泪。我不敢相信眼前的一切都是事实,可这一切清清楚楚,就是事实。


  人生如飘尘,命运无常数。


  狄夏没有哭,而是望着泪流满面的我甜甜地笑。她使劲推了我一把,说:“真做作!”


  于是我也笑了。我必须得笑。我抹干眼泪,吸着鼻涕,说:“好,不做作了,他妈的咱痛快点,来,谈一谈最近的性生活。”


  她愣了一下,接着哈哈大笑。笑过后,她摆出一脸的不高兴,煞有介事地说道:“性生活就是——他妈的杰士邦最近怎么不打折了?”


  我们俩一起笑出了眼泪。默契的、愉悦的泪花。


  我又说:“再来谈一谈最近的精神生活。”


  “精神生活就是——发现顾城的诗无限优美,像煦煦春日明净小湖边的草莓园。”狄夏的眼睛看向了窗外,声音清越地吟诵道,“我会像青草一样呼吸,在很高的河岸上。——是不是很美?”


  “是很美。可写出如此优美诗句的人,却做了那么残忍的事。”我一直拒绝阅读顾城,因为我认为一个残酷杀死自己妻子孩子的家伙不配写诗。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3

  “顾城就像上帝,创造美,也创造残忍。我痛恨他的残忍,可我眷恋他的美。”她微笑了一下,又缓缓地诵起诗来,“我会呼吸,像青草一样,把轻轻的梦想告诉春天。我希望会唱许多歌曲,让唯一的微笑永不消失。——难道,不美吗?”


  “嗯,美。”我嘴上答应着,心里却在疑惑:狄夏啊狄夏,你有没有搞错啊,都身患绝症了,却还有心思在这念诗、审美,我太佩服你了。


  “狄夏,你的病……怎么会?”我忍不住问道。


  “其实我很早就感觉不对头,经常牙龈出血、发烧,但我讳疾忌医,一直拖着,直拖到现在。”


  “为什么不住医院?”


  狄夏无奈地摇了一下头,说:“做那个鬼骨髓穿刺都疼掉了我半条命,根本不能治好,只是活长活短的问题。我不想拿几十万换多几个月的痛苦。”


  “怎么会?应该还有希望吧?”


  “我希望别拖太长,好难受,早点完事,早点解脱。你知道的,我人生的理想之一就是英年早逝。”


  “别胡说。”


  “呵呵,说起来真诡异。有句话:陕西这地邪,叫一声王八出来个鳖。意思是,在这里,说什么应验什么。西安这种亡过国、埋过皇帝的地方就是邪乎!大一时我老写病假条逃课,班长说,别总写感冒发烧,换一个,于是我就换了‘眼角膜发炎’。一个月后,我的角膜还真发炎了。还有一回特别搞笑,走路上金南正在骂说,雷商,你算哪根葱啊——这时,只见一个胖胖的大妈提着把大葱朝我们拐过来。可把我们笑坏了!哈哈哈!”她笑够了后,又说,“你看,我最讨厌韩剧,嫌俗套,老骂它:连死人都死得那么没有创意,一概死在白血病上。这下好了,应验到自己身上了。呵呵!服了西安这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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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夏(2)


她的语调称得上兴奋,我也只好配合她。面上是笑的,内里却心痛欲裂。忽然想起来,有一回狄夏在我面前这样骂过韩剧,我还解释说,白血病死的时候比较漂亮。此时的狄夏,依旧是漂亮的,迷人的,有光芒的。她真的很美。


  我伸手去拂了一下她美丽的头发。


  也许是这个动作太过温柔,触动她心底的柔软处。她嘴角抽动了一下,闭上眼睛,两行清泪在面颊上流淌。


  我强忍住自己的眼泪,握住她的手,哄道:“没事的,没事的。”——我实在是个嘴拙的人,越是关键时候越是没词。


  她平静了下来,又说:“我本来不想告诉任何人的。就发布个消息,说我遇见了外国帅哥,嫁到列支敦士登去了,然后一个人安安静静地死掉,呵呵。”


  “列啥啥敦?哈,为什么挑这么古怪的一个国家?”


  “哈哈,这样才比较有传奇色彩啊!谁也找不到我!”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3

  “你连晓蕴阿姨也没有告诉吗?”


  “她去了荷兰,要待一年半。走之前她留了一笔钱给我。说好会经常写邮件给我,但我已经半年没有她的消息了。不过,我也不想让她知道,她会难过的。”


  “那你为什么要让我知道?你就忍心让我难过吗?”


  “是巧合,正好你打来了电话。也是因为,你最关心我,最了解我也最理解我,最让我信任。在你面前,我想笑就笑,想哭就哭,不必虚伪掩饰。还因为,你最坚强。”


  “你骂我心狠呢。我生气了。”


  狄夏摇摇头,说:“没有没有。你真的很坚强。我愿意看见你。我知道,看见了你,我就可以安心,可以不那么孤独,不那么害怕。”


  她总算承认了,面对死亡,她也是害怕的。我心疼极了。我说:“嗯,我会一直陪着你。”


  沉思许久后,狄夏说:“我在想一个人。”


  “谁?”我在心里猜:余谦?霍一宁?晓蕴阿姨?雷商?艾尼瓦?意大利摄影师?郑钧?约翰·列侬?还是,狄夏一直盼望出现的父亲?


  “我的孩子。那个没有被允许出生的孩子。”


  “哦。”我还是不知该说什么。


  “好后悔,没有把她生下来。其实,活下来,总是好的。不管有没有父爱,我这个母亲总会用尽全力去爱她、去呵护她的。”她凄凉地一笑。


  “嗯,狄夏,如果你的父亲现在来找你,你会怎么样?”


  “我好像告诉过你的,我会上前去用力拥抱他,会好好爱他。”


  “你真的不恨他吗?”


  “不恨。父母给孩子生命,是为了孩子能在人世享受快乐,不是为了仇恨,尤其是仇恨他们自己。我想,如果我生下那个孩子,孩子也一定不会恨我的。可是……哦,我可能挨不到孩子生下来,就已经死掉了。”


  “是的,孩子不会恨你。”


  “我猜她是一个女孩。嗯,一定是的。一个像你一样的女孩。聪明,独立,坚强,学习很好,很懂事,从来不给人惹麻烦,从容应对这个世界。”她目光温和地看向我。


  “你的孩子,应该像你才对。”


  “不,我要她像你一样。要是像了我,还是太受苦了,唉,”狄夏轻轻叹息一声,说道,“我听过一个经典的评论:琼瑶剧就是把全天下所有的坏事都搁在一两个倒霉蛋身上。我还真是倒霉倒出了琼瑶的级别。你看,我在这世上活了二十一年,多像一出俗气的电视剧,连结局都如此恶俗。”


  “你知道你为什么这么倒霉吗?”


  “为什么?”


  我加大了握手的力度,看着她褐色的眼睛说:“因为,你热爱生活,你有追求,你愿意尝试,你愿意爱,你愿意付出。像我这样缩头缩尾不敢做不敢当的人,没机会受伤害,也没机会领略到美。上帝知道的,面对你,我有多么的自卑,多么的惭愧。真的。狄夏,你是这么的善良这么的美好,你非常非常了不起,你是我见过的最最了不起的姑娘。”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3

  


狄夏(3)


她看着我,笑。我也看着她,笑。我们的手握得紧紧的。


  “倪薇拉,我有一个要求。”


  “说吧,我一定满足你。”


  “我想把我的东西全部交给你保存。衣服、书、CD,各种小玩意。不值什么钱,但都是我喜欢的东西,带有我的气味,被我珍惜如命。你要经常穿它们用它们,这样,我就觉得,自己的一部分好像还活着。”


  “OK,我会穿得像你一样妖精,四处勾搭帅哥。”


  “行啊,反正我俩长得挺像的。你勾搭到的帅哥,也可以算在我的名下。”


  我笑,说:“老大,有点现实主义精神好不好?想安慰我也不必糟践自己啊。说我长得像你,就跟说葛优长得像王力宏一样!”


  狄夏笑得咳嗽起来。她捧住我的脸,端详一番,说:“你给我把头发留起来。你头发一长,至少我们的背影就一样了。”


  “好的,我答应你。”


  她满意地一笑,又说:“还有,我想把我的日记也送给你。”


  “嗯……”我有点犹豫。


  “你嫌弃我吗?”她的眼神像一只被遗弃的小猫。


  “哪的话,怎么会嫌弃你!只是日记这么隐私的东西,给我不大合适吧?”


  “你知道的,我一直想把我的日记送给我的孩子,让我的经历做她成长的参考,让我的灵魂得到她的检阅。我能够对她产生哪怕一丝的好的影响,我也会很满足。可是,我没有这样的机会了。别的人我信不过,我只想给你,我只信得过你。我也知道,你一定会好好珍惜。对吗,倪薇拉?”


  “好的,我接受,我会好好珍惜。”我无法拒绝。也许此生我再也不会获得这样郑重的信任了,我不能辜负。


  我又说:“如果我将来有小孩,能允许我把你的日记给他看吗?”


  “呵呵,当然!我要当你孩子的干妈!我觉得啊,你多半会生男孩。你也一定是想生男孩的,对不对?一看就知道你重男轻女。”


  “哦?这都被你看出来了?那好,我会尽量早早嫁出去,尽量生个大胖小子!”


  “你才不愁嫁呢。反正四十岁嫁不出去,还有霍一宁接收嘛!呵呵!”


  “嗯,狄夏,你真不打算再见见霍一宁余谦他们吗?”


  “不了。见到了你,就等于见到了所有的朋友。我是要面子的人,不想被他们看到我现在的丑样子。我要他们永远记住我年轻、健康、漂亮的样子。而且,我也经不起再多的离愁别绪了。记得哦,要告诉他们,我嫁人了,住到列支敦士登去了,我过得非常幸福。”


  一整个暑假,西安的雨水特别多。雨后的清风则永远亲切可喜。下过雨的天空,蓝得剔透如梦,可以为字典里的“碧空如洗”做图解。这令我爱上了这座古城。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3

  我一直留在西安,与狄夏同住在那间简陋清净的小出租屋里,陪她度过生命最后的时光。读诗给她听,为她放音乐,同她聊天,照顾她饮食起居;天气晴朗的时候,为她拉开窗帘,将阳光放进来。我忘记了我的学习,忘记了我的考试,忘记了我的种种烦恼。我不再那么理性,那么急急赶赶匆匆忙忙。在死亡的前方,我要放慢脚步,要微笑,为我亲爱的朋友营造一段闲适惬意的路。


  一日下了一天的倾盆大雨,整个城市都在哭泣。晚上,雨小了一点,却一直未停。淅淅沥沥的雨声不绝于耳。狄夏说:“我要美美睡上一觉。”然后,她睡着了,脸上是一种罕有的静谧。用张爱玲的话来形容就是:埋金埋沙的寂静。


  然后,她再也没有醒来。


  那夜,是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按照狄夏的遗愿,我把她葬在了终南山的坟场。余钱不多,只能买一个不怎么样的位置,买普通的骨灰盒与墓碑。——死人,也是有等级的。


  我对我的朋友感到抱歉。但是,我想,她不会计较那么多,她总能原谅别人,总能从坏事里找出超脱的出口,总能像青草一样呼吸……尽管她曾想杀死上帝,但是,她死的时候,没有仇恨,没有怨怼,甚至没有眼泪,只有一个安详的微笑,笑出一个美丽的酒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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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夏(4)


细雨之中,我站在狄夏的墓前,看坟茔森森,看云烟缭绕,与千年静默的终南山相对无言。


  身处终南山,我不觉想起了鹞鹰山,尽管后者要小许多倍,但无论山是大是小,处于巍巍山中,视野被局限于山间一角,人总是微小的,不知云深云浅,感觉总是相似的。我又想起了云定观老道为狄夏算的卦:


  此命生来福艰难


  万事机谋皆枉然


  手足六亲皆冰冷


  自到他乡过流年


  竟然如此之准。


  但,准了,又怎样?狄夏她愿意云游他乡,愿意长眠于此,她是心甘情愿的,她是安心的,她是微笑的,她是炽烈而生绚烂而死的。老道士,你看到了吗?你以为你蒙准了就可以得意吗?你以为你真有多么高明吗?狄夏才没有你说得那么悲情。你这个无情无义、欺世盗名的老道士什么都不懂!


  雨大了起来。雨水和泪水在我的脸上交织肆虐。


  很早我就将狄夏的东西分门别类整理好,打包寄到了深圳。而她那十一本日记,则一直由我随身携带。


  离开西安的前夜,我去了狄夏常说的那家XYZ吧。


  一个俗气透顶的酒吧。之所以说它俗气,是里面充斥着一帮自以为超凡脱俗的人。从衣着到神态到举止,处处都在标榜所谓的个性,却一致地缺乏一个东西:自然。


  我穿的是狄夏的一身衣服。一件别致的橙红色丝质吊带衫,配上带一根金属链的低腰牛仔短裙。很性感很暧昧很招人眼的装束。若给认得我的人看到了,一定会笑趴下。更搞笑的是,我的脚下蹬的是一双样式老土的脏球鞋(我穿不了狄夏的鞋子)。幸好酒吧内灯光很暗,但我也不在乎任何人的眼光。我什么都不在乎。今晚,让我勇敢一点,做一回狄夏。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4

  我等着看镭乐队出场,可一直没等到,耳膜白受了半天的折磨。唱的都不怎么样,特别有一支四人乐队,主唱长得像屠户,唱起来也跟杀猪一样。我很是愤慨:这帮白痴,把个长安城的颜面丢尽了。


  终于,出来一个抱吉他的男孩,非常英俊的长相,有一种其他酒吧歌手身上少有的干净的气息,他应该还生活在校园里。我猜他一定会有不错的表现。果真,他没令我失望。独奏独唱了三首歌,都唱得一级棒,弹吉他的姿势极其漂亮。尤其是唱最后一首枪炮与玫瑰的《Patience》的时候,声音温柔得叫人心碎,我都快爱上他了。——换作狄夏,一定已经爱上他了。


  我在心里赞道:西安真是不负盛名,盛产摇滚、帅哥和爱情。


  唱完了,帅哥起身致谢。


  我走上台去,勇敢地对他说:“朋友,我想唱个歌,请你来帮我伴奏,可以吗?”


  英俊的歌手愣了一下,然后一笑,说:“我的荣幸。唱什么?”——他有两个酒窝,笑得好看爆了。真可爱。


  “《Wish You Were Here》,OK?”


  “没问题。”歌手把麦克风前的凳子让给我,自己坐到了一边。


  “唱个平克·弗洛伊德的歌,让大家伙乐乐。特别送给一个远行的朋友,她是夏天出生的,名字里有个夏字。愿她在远方生活得快乐。《Wish You Were Here》。”说罢我朝吉他手打一个响指。


  流畅如水的吉他声响起,我也唱了起来:


  那么,


  那么你认为你可以区分天堂与地狱,


  从伤痛中分离出天堂。


  你能从冰冷的钢轨中分离出一片绿地吗?


  从遮面的纱中分离出笑容?


  你认为你可以做到吗?


  以及,他们是否令你将你自己伟岸的灵魂换作一只魔鬼?


  用热气未散的灰烬去交换一片树林?


  用滚烫的气质去交换冰冷的微风?


  用僵冷的舒适去交换某个机遇?


  并且宁愿在战俘营里作一个领导者,也不愿在战争中尽到自己虽不显眼的职责?


  我多么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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狄夏(5)


我多么希望你在这里。


  我们只是在鱼缸中游弋的两个失落灵魂。


  一年又一年,


  在同样古老的土地上跑过,


  我们发现了什么?


  只是相同的古老的恐惧。


  希望你在这里。


  满场响起掌声。


  我第一次对自己如此的自信,如此的满足,如此的欣赏。


  这好像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获得掌声。如果不是你,狄夏,不是你的灵魂和气质附着在我身上,懦弱而枯燥的我永远不会走上舞台,永远不会有这样肆无忌惮的时刻,永远没有机会与一个会弹吉他的帅哥合作,永远没有机会在音乐里升华和沉沦,永远配不上这掌声。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3-7-9 01:24

  狄夏,你听到了吗?你看见了吗?


  多么,多么,希望你在这里。


  我走出了XYZ吧。


  一个穿着怪异的年轻男子追了出来,他问我:“你——认识狄夏吗?”


  “你怎么知道我认识?”我不客气地打量着眼前这个五官堪称完美的俊美询问者。嚯,西安真是帅哥满地爬。我猜,他是雷商。


  “你身上这件衣服是她的。你一定认识她,对吗?”他相当的温和礼貌。这与我心目中那个跩得要命的雷商完全不同。


  “我认不认识她,关你什么事?”我的语气很不耐烦。


  “嗯,我是她男朋友的一个哥们儿,我也算是狄夏的朋友吧。”


  “你是金南吧?”


  “你知道我?那你莫非是倪薇拉?”


  “我是谁为什么要告诉你?”我的脾气又坏起来。雷商也好金南也好,我都讨厌,因为他们都对狄夏不好。


  “你别多想,呵呵,”他笑了笑,说,“只是太久没有见到狄夏,想知道她最近过得怎么样。”


  “你也会关心她吗?”我的态度始终是不友善的。


  “当然,我非常关心她!”他自知语气激烈了点,又把语气放平和,补充一句,“她其实是个很好的姑娘,是雷商的错,没好好对她。”


  我疑惑地看着他的脸,问:“你是雷商吧?”


  他想了一会儿,点点头,嘴角轻轻一挑,露出狡黠的笑。必须承认,他看人的眼神、他的笑都很勾人,能让姑娘们发疯。幸好,我最好的朋友,已经解脱,再也不会为这样的笑容所蛊惑,再也不用受爱情的伤害。


  我微微一笑,说:“狄夏嫁人了,去了列支敦士登,非常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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