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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山月不知心底事 [打印本页]

作者: 看书问道    时间: 2013-6-18 23:31
标题: 山月不知心底事
  《山月不知心底事(全新修订版)》由辛夷坞编著。
      《山月不知心底事(全新修订版)》讲述:山月清辉已远,她仅有的,也只是清晨枕边的那一缕阳光。
      曾经在山月的清辉下,年幼的他们并肩坐在溪涧的边缘,叶骞泽说:“向远,我们永远不会分开。”喧嚣浮华的城市中,向远披荆斩棘朝梦想而去,终于嫁给了心爱的那个人,也拥有了梦寐以求的财富。然而,记忆里的山月只在她一个人的心里散放清辉,于他而言,只是遇风而碎的泡影。把心里最柔软的角落给了他,为他实现一个个愿望。他一步步进,她一步步退……当山月的前尘旧梦终被践踏得面目全非,绝望的她爱极生恨,断然命令绑匪撕票……山月虽好,注定不能留在身旁,而自幼依恋向远的叶昀会是她的最后一缕晨光吗?

作者简介
  辛夷坞,当下最炙手可热的80后女作家!青春文学新领军人物,独创“暖伤青春”系列女性情感小说,其所有作品均长居销量排行榜冠军位置。《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原来你还在这里》《山月不知心底事》《许我向你看》《我在回忆里等你》等修订精装典藏版。新作将于2012年贺岁登陆,敬请期待!


作者: 看书问道    时间: 2013-7-11 23:48

山月不知心底事


作者:辛夷坞


第一章 左岸


  左岸在哪里?左岸为什么叫左岸?


  章粤说,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条塞纳河,它把我们的一颗心分作两边,左岸柔软,右岸冷硬;左岸感性,右岸理性。


  左岸住着我们的欲望、祈盼、挣扎和所有的爱恨嗔怒,右岸住着这个世界的规则在我们心里打下的烙印――左岸是梦境,右岸是生活。


  她看着自己名下的娱乐城那闪烁的霓虹灯,然后对着向远笑,“我还是喜欢我的左岸,所以我总在这里,你就不一样了。”


  向远笑着喝水,并没有辩解。


  章粤是她屈指可数的私交之一,即使算不上知心好友,可毕竟也是明白她的。


  向远曾经对自己的员工说过一句话――我没有梦想,只有规划。


  结果这句话在业内被传得广为人知,大家都知道,江源的向远是再务实不过的一个人,她为人处世目的明确,方法直接,但是,不可否认,她的方法通常是最有效的,所以她才能以一介女流的身份带着江源走过低谷,打开了现在的新天地。


  如果一定要按照章粤的说法泾渭分明地划分两岸,那向远也承认自己的一颗心绝大多数属于右岸的领土,当然,不需要有人知道,在左岸的方寸之地里,她曾遗失了她最珍视的东西。


  看见向远面前的玻璃杯空了一半,身为老板娘的章粤亲自给她续杯。


  别人来到“左岸”,大多数是买醉,向远却每次都只喝水――确切的说,是加了糖的白开水,每500毫升的水加一匙糖是她最喜欢的喝法。


  章粤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奇怪,每个人喜欢一样东西或者厌恶一样东西通常有自己的理由,她见过更奇怪的,有人相信喝自己新鲜的尿液可以永葆青春,有人到“左岸”指明要点画眉鸟的血……她只是不明白为什么向远日复一日喝着这样的糖水却丝毫没有发胖的迹象,白色丝质衬衣敞开的领口下,锁骨深刻。


  “看着我干什么?”向远顺着章粤的视线俯首看了看自己,笑了起来。


  她笑的时候,细长的单眼皮便有了弯月一样的弧度。


  章粤说:“我看你这家伙,怎么这么瘦?”


  向远抚着自己的锁骨半认真半戏谑地说道:“不都说努力工作才有资格吐血吗?瘦是勤奋的代价。”


  “你也未免太过勤奋了,用得着把自己逼成这样嘛?”章粤想到一些事,不由得叹了口气,“叶骞泽还是一点消息都没有吗?”


  章粤是个聪明人,这话一说出口便有些后悔。


  虽说向远的丈夫,也就是江源前任负责人叶骞泽失踪了四年多是G市人尽皆知的事情,可这毕竟是别人的私事,她不该掀开这个伤疤。


  面对章粤略带歉意的表情,向远却显得坦然了不少,她平静地摇了摇头,“消息是不少,但一条有用的也没有。”


作者: 看书问道    时间: 2013-7-11 23:48

  据说四年多前,事发当天叶骞泽乘船出海钓鱼,这是他多年以来的习惯,但是那次却一去不回,当晚叶家曾经接到过绑匪打来的电话,诡异的是,尽管叶家一再表示愿意支付赎金,绑匪后来却再也没有跟他们联系过,警方介入调查后,多方搜索均一无所获。


  G市知名的建材生产企业――江源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的总经理叶骞泽就这样随着他的船和绑匪一同消失在茫茫大海上,至今下落不明。


  当时此事一度成为本省各大报刊媒体纷纷报导的一大新闻,沸沸扬扬了一阵之后,虽然不了了之,但是坊间仍有各种传闻,说什么的人都有,有人传言叶骞泽已被撕票;也有人说由于当时江源投资失误,叶骞泽实际上是不堪负债投海自杀;还有些多事之人捕风捉影地杜撰出了一些离奇的故事,说什么江源总经理为爱抛家弃业,远走高飞;更不堪的是还有人议论叶家寒门出身的媳妇手腕太狠,不甘作为副手辅佐丈夫,因而制造了一起绑架案,杀夫夺权,为此警方甚至数次找到向远要求“协助调查”,结果当然毫无证据。


  这个世界有人演戏,自然就有人看戏,演戏的人如痴如醉,看戏的人隔雾看花,但是不管别人怎么说,章粤认识向远多年,向远和叶骞泽的恩怨她看在眼里,她相信向远是一个咬起牙来什么事都做得出,什么事都做得到的人,可是就算她负了所有的人,唯独不会负了叶骞泽。


  向远这样的女人,即使不嫁入叶家,也不愁没有一番作为,而她多年来一直站在叶骞泽身后,跟他一起打拼,将江源从父辈手中一个国有改制的小股份公司一步一步发展成为G市知名的生产企业,外人看来这是叶骞泽的成功,而其中谁付出了多少,明眼人都心知肚明。


  向远爱钱,谁都知道,可是在她心中,有一个人比钱更重要,谁又知道?


  叶骞泽四年下落不明,生死未卜,叶家的人其实也慢慢相信他凶多吉少,只有向远从来没有放弃过找寻他的下落,不肯放过一丝线索。


  有些难过和伤心不示于人前并不意味着它不存在,就算是女强人,也是一个“女”字在前,再“强”也是个“女”人,所以,当年在听说叶家也有人质疑叶骞泽的失踪与向远有关的时候,章粤就问过向远怎么想,向远只说了一句话,“拿得出证据我就坐牢,拿不出证据就别想在我面前逞威风。”


  事实上,叶家这些年来主事的人都是向远,而没有她就没有江源的今天也是个不争的事实,时间一长。


  尽管叶骞泽的部分亲戚还在背后议论纷纷,但确实没有人敢当面对她指手画脚。


  仿佛为了转移这个话题,过了一会,章粤指着PUB大厅角落的一桌人对向远笑道:“看见没有,那边有个孩子倒长得不错。”


作者: 看书问道    时间: 2013-7-11 23:48

  向远兴趣不高地看了过去,“谁又入你法眼了?进了你这大门,长得稍微周正一点的孩子你就不肯放过?”


  “别把我说得像淫媒似的,我就喜欢看长得好看的人,这也算是身为老板娘的福利吧,你还别说,那男孩还真有点眼熟,记不清哪里见过,你看看有没有印象,说不定真是那个熟人家里的孩子。”


  向远眯着眼细看,章粤的眼光一向不差,她说的那个“长得不错的孩子”其实是个二十来岁的男孩,头发短短的,眉目俊秀,确实不错,只不过他坐在六七个大献殷勤的女孩子中间,却丝毫没有坐享齐人之福的春风得意,反倒双眉紧蹙,坐立不安,局促得如同落入狼群中的羔羊。


  章粤被那边的场景逗乐了,唯恐天下不乱地招来旁边的服务生,叫给那边的小帅哥送一杯酒,就说是“左岸”老板娘的特别优待。


  向远无心跟她玩下去,从手袋里抽出钱压在杯下,不多不少正好是一壶茶的钱。


  “我明天还要早起,你慢慢欣赏。”


  章粤知道她的性格,对她的付账也不客气,让服务生把钱拿走,还不忘对着她起身的背影问了一声:“唉,你还没告诉我认没认出来,我记性一向好,这孩子我肯定见过。”


  向远“啧”了一声,“你的熟人都是二世祖,能有这样的孩子吗?”


  她朝门口走去的时候,借着摇曳的光线看了看表,不过是晚11点多,对于这个不夜的城市来说,许多精彩才刚刚开始,她却觉得累了。


  “向远……向远?”


  身后传来急促的呼唤声,她没有回头,径直朝前走,直到感觉有人从后面抓住了她的手臂,这才无奈地驻足转身,刚才章粤青眼有加的“小帅哥”面带犹疑地站在她身后,看清楚她的样子之后,开心地露齿一笑:“向远,我就知道是你。”


  向远却不应他,把玩着手里的车钥匙,脸上似笑非笑的。


  “向远?”他见到她这个样子,有些束手无策,不由又叫了一声她的名字。


  向远表情依然没有变化,他这才反应了过来,低低地叫了一声:“大嫂。”


  向远面色这才缓和了一些,说道:“玩得好好地,跟出来干什么?”


  那男孩露出颇为苦恼的表情,“那几个都是局里的同事,今天是小李的生日,你记得小李吗?她跟我同一批分到我们大队的,我说了不来的,她们吵得厉害,差点没把我烦死……你也来这里玩?一个人?”


  “嗯。”向远把他的手从自己手臂上拍了下来,“我先走了,你回去继续玩吧。”


  “我都跟她们说了我要走了,怎么能再回去。


  反正你也是回家,能不能顺便送我回宿舍?”他有些没把握,又偷偷看了她一眼,补充道,“我坐她们的车来的,这个时候回去的末班车都开走了,反正我们顺路,要不打车也是浪费钱。”


作者: 看书问道    时间: 2013-7-11 23:48

  向远终于笑了,摇着头说:“走就走,别那么多废话,当心那几个女孩子再追上来,把你捉回盘丝洞。”


  两人上了车,向远开车专注,男孩也安静地坐在副驾驶座,一路无话。


  车停在市第五刑警大队宿舍楼前,向远熄了火,“到了。”


  男孩点了点头,“那我先上去了,你回去的时候开车小心点。”


  “好,再见。”她点了点头,言简意赅地说。


  男孩的手已经推开了车门,实在忍不住,又关上门回到位置上,垂头看着自己放在腿上的手,低声说道:“向远,我不知道这些年你为什么对我越来越冷淡,是不是我做了什么事让你不高兴,是的话你就说出来,如果是我的错,我会改正。


  我们以前不是这样的,自从大哥出事之后……”


  “别说了!”向远厉声道,她察觉到他微微受伤的神情,很快意识到自己有些过火,放低了声音重复着说,“别说了,别说了,叶昀。”


  她当然知道身边的这个男孩什么都没有做错,所有的问题都出在她的身上,可她怎么能对叶昀说,只不过因为他有一张酷似叶骞泽的脸,让她每看到他一次,就更难过一点。


  她害怕看见他,就像害怕一次又一次在心里翻起了从前。


  叶昀毕竟是懂事的,他停顿了一会,便说道:“我让你伤心了吗?向远,大哥已经不在了……”


  “谁说他不在了?”向远冷冷地说。


  叶昀苦笑一声,“我也希望他还在,这样你也不用那么辛苦。


  可是快五年了,如果他还在世上,为什么还不回来?我不明白你为什么不肯相信,他不会回来了,你这样等,除了白白虚耗你自己,还有什么意义?他在的时候让你等得还不够吗?”


  向远侧身为他推开车门,“叶昀,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第二章 山月


  向远回到叶家,自己掏出钥匙开了门,为叶家服务了十几年的老保姆杨阿姨因为儿子结婚,请了一个月的假,向远对她的存在一直抱着可有可无的态度,也就无所谓,由得她去,爱去多久就去多久。


  进了门,在开灯之前,两层的小楼黑得如同梦魇,但是向远不怕黑,她是山里面长大的孩子,小的时候,她不知摸黑走过多少的夜路。


  那时候,骞泽习惯走在她的左侧,一路上总是喜欢不断地问:向远,我们要去的地方怎么还没到?


  骞泽比她大两个月,又是男孩子,谁知竟比她还怕黑,可这也没有什么奇怪,整个李村的孩子,再也没有谁比向远更胆大包天,只有她敢陪着叶骞泽深夜翻过两座荒野的山头,徒步到溪涧钓鱼。


  半夜的时分,在山溪的下游,正是鳗鲡最容易上钩的时候,好几次,骞泽都钓到了两尺多上的溪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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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远记得有一回,两人走着走着,火把的火头燃到了尽头,挣扎着跳动了几下,就在微凉的山风中熄灭了,四周便笼罩着沉郁得仿佛永无穿透的黑。


  骞泽长吸了口气,驻足不前,向远就拽着他的手说:“怕什么,这条路我闭着眼也能走到要去的地方。”她领着他越走越快,凌乱的脚步声掩盖了紧张的心跳,其实她也并不是那么镇定,深夜的山里,除了有不时蹿过矮树丛的花翎野鸡,还有一些凶猛的小兽,如果这还不算什么,那么村里的老人常在嘴里的山魈就更让两个十来岁的孩子心惊肉跳。


  绕过了前面的一个土坡,隐隐有两点火光闪烁在一团浓墨的黑影下,在这样无人的荒野里,这微微的火光比全然的黑暗更显得诡异而阴森。


  骞泽的手有些凉,两只手交握的地方,湿而滑,不知道是谁渗出的冷汗。


  “向远,那是什么?”他的声音如同耳语。


  向远摇了摇走,表示自己也不知道。


  “那我们快走。”这一回换做骞泽用力拉着她往前走。


  她挣开了骞泽,她跟他不一样,每次他遇到无法面对的问题时,总喜欢绕着走,而她偏喜欢迎上去看个究竟,尽管她也害怕,可是比起在不可知的恐惧中猜疑,她更渴望一个答案和结果。


  所以她不顾骞泽的阻挠,小心摸索着走了过去,往前几步之后,她听到骞泽跟上来的脚步声。


  等到那两点火光到了眼前,两人把周围的一切看了个清楚,原来那不是什么鬼火,而是有人在一棵野生大榕树下立了个神龛,供奉着观音塑像,那两点将灭未灭的火光不过是神龛前尚在燃烧的蜡烛。


  山里人大多迷信,他们相信古老的榕树可以通灵,所以在树下供奉神龛的情形并不罕见,只不过赶夜路的人难免吓了一跳。


  泥塑的观音像相当粗糙,模糊的五官在火光的衬映下觉察不到慈悲,倒有几分可怖,看的时间长了,心里不由得有些发毛。


  骞泽两手合十,象征性的拜了一拜,向远却狠狠地用脚踩灭了那火光,他还来不及说不妥,那蜡烛已经被她踩到了树下的枯叶里,碾得支离破碎。


  “装神弄鬼地吓了我一大跳,我最恨这些怪力乱神的玩意。”她小心用足尖按熄每一点火星,这才随着骞泽继续往前赶路。


  接下来的一段路,骞泽都显得闷闷地,不像刚才一般说说笑笑,她问一句,他就答一句。


  向远知道,他是为刚才的事情不高兴了,他妈妈信佛,他也跟着对这些东西心生敬畏,可向远偏偏厌恶这些神秘莫测的东西,大多数时候,她都愿意不愿意跟他闹别扭,可是他们不一样的地方太多了,就像他钓了鱼之后总想把它们放生回水里,可她只想拿到镇上去卖个好价钱。


作者: 看书问道    时间: 2013-7-11 23:48

  不说话的时候,路就显得格外长,刚爬到山顶,乌沉沉的云层忽然裂开了一道缝隙,山月的清辉骤然洒遍四野。


  再也没有什么比深山的月光更纯净,所有丑陋的黑暗都在这清辉里变得圣洁,犹如获得了洗涤后的重生。


  “向远,你看,月亮出来了。”骞泽拍着她的手,仰头看向天空。


  她就知道他不会生气太久,他总是这样,太容易记住好的东西,忘记不愉快的事情,小小的一点喜悦就可以让他无比满足。


  对于向远而言,月亮总是在天上的,出来了又有什么稀奇,可是她看着骞泽安静柔和的侧脸,他跟这月光就像是融为一体的,这让她突然觉得,这月光确实太过美好……


  如今在这城市里,向远已经不知道自己有多久没有见过月光,即使有,也早在霓虹灯下黯然失色。


  她扶着光滑而冰冷地楼梯扶手一步步往上走,不知道为什么,今天的她太容易陷入回忆,也许是这一天以来,太多的人有意无意地让她翻起那些过往。


  楼梯旁边的这面墙上,原本挂满了叶家的照片,有全家福,有青少年以后的叶骞泽,有他的父母,有叶灵,也有叶昀。


  前两年,向远让杨阿姨把这些照片统统摘了下来收到阁楼里,杨阿姨是叶家的老保姆,她为这事嘟囔了好几天,可终究不敢在向远面前多说什么。


  向远何尝不知道她心里的那点念头,说她寡情也好,狠心也好,人都散了,留着这些照片还有什么意义?


  杨阿姨老了,她跟外面的人一样,老喜欢提什么叶家,仿佛叶家真的是多么繁茂的一个家族,其实真正的叶家不过几口人,死的死,病的病,走的走,失踪的失踪,最后剩下的不过是她这个外人――当然,还有不少顶着“叶”这个姓氏虎视眈眈的那些人。


  楼梯尽头的长廊上,第一间就是叶骞泽的书房,以前她走到这里,总可以看见虚掩的房门里透出来的灯光,他在这里的时间远比陪伴在她身边的时间要长。


  他的书房旁边紧挨着的就是叶灵的房间,叶灵早已死在了向远嫁入叶家后的第二年,骞泽还在的那几年里,这个房间就成了禁地,房门总是紧闭的,现在,就连杨阿姨非到万不得已也不愿意进出这里,虽然是她一手把叶灵带大的,可是她说,每进到这房间一次,就感觉到阴恻恻的。


  向远觉得可笑,她从来不信鬼神,可她记得叶灵最后那一身的血,淌了一地,也沾满了她的一双手,还带着温度和腥甜的味道,怎么洗也洗不掉。


  这样的记忆,任谁也不愿意一再想起,所以她也很少推开那扇门。


  骞泽父母原本住在主卧里,儿子结婚后,他们就搬到了朝南的那件大房,原来的叶太太,也就是骞泽的继母在女儿死去后两年也患肠癌离世,在向远的印象里,那是个沉默的妇人,在大学里教美术,她不是骞泽的生母,但是她和叶家所有的人一样,身上仿佛都带着与生俱来的感性而温和的气息。


作者: 看书问道    时间: 2013-7-11 23:48

  叶家这些年来最像向远家人的反倒是她公公叶秉林,可是老爷子身体不好,从去年开始就有中风的迹象,住进医院里就一直没有出来,现在向远基本上每周走到医院一次,一则探望老人家的身体,二来也把江源的事象征性地对他作出汇报。


  叶家几口人都是温厚良善的性子,与人无争,乐善好施,可是也没谁落得一个好的收场,这让向远更鄙视所有的神佛,他们即使存在,也是毫无用处的。


  ――对了,还有叶昀,他身上也流着叶家的血,作为叶家的小儿子,他上大学之后基本上就已经搬出了这个家,或许在向远心里,或者在他自己看来,都从来没有把他当作过这个家真正的一分子。


  向远洗了澡,坐在梳妆台前,拿出手袋里的皮夹,将里面的每一张纸钞都拿了出来,认真地点过一遍,小心抚平上面每一道细微的折痕,再整齐地放回皮夹里,然后才去洗手睡觉。


  这是她从小的一个习惯,必须将当天身上所有的现金清点一遍,才能算将这一天的事情了结,也许今日的她再也不用像小时候一样抠着每一分钱过日子,可她是个固守习惯的人,又或者这已经成为她心目中的一种仪式,就像骞泽的生母每天务必清晨起床烧香敬佛一样重要,与拥有多少没有关系。


  其实钱也是温暖的东西,向远总是这么想,有了它,她才觉得自己的心是坚实的。


  它比世界上大多数东西都可靠,它一百就是一百,一千就是一千,不像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难以衡量;它又比许多东西要公平的,你付出多少,就可以换回多少。


  钱有什么不好呢,最起码,有了钱才有资格视钱财如粪土。


  多少人蝇营狗苟,铤而走险,也无非为了这个。


  她想起白天在办公室接到的一个电话,秘书接的,不知道何许人也,因为对方提及到叶骞泽的一些事情,所以秘书不敢不转给她。


  那个声音沙哑的男人在电话那头说,“叶太太,我们开门见山,想必你对叶先生的下落挂心已久了,不如我们做场交易。”


  向远当时对着听筒就无声地笑了,骞泽失踪后,她已经不知道接过多少会这样的电话,有暗敲竹杠的,也有明着勒索的,都想要钱,她不介意给钱,但就是没有一个人给过她希望。


  “跟我交易,要看你凭什么。”她这样对那个男人说。


  “就凭叶先生最后给你的那通电话,他说过什么,你不会不记得吧?”


  向远的笑慢慢褪去,她怎么会忘了那通电话,那个手机就放在她的床头,四年多了,通话记录上始终保持着那最后一个号码。


  49秒的通话时间,那是他对她说过的最后一句话,她到死也不会忘记。


  她平淡如常地对那个男人说:“你说的那通电话一文不值,如果真的有他的下落,你应该知道怎么样才更能说服我相信你,我等你再联系我。”


作者: 看书问道    时间: 2013-7-11 23:48

  向远说完就挂了电话,她深谙生意之道,知道卖家永远比买家心急。


  她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是否真的还有人知道骞泽的下落,关心则乱,她必须沉住气。


  入睡前,她对自己说,向远,不要做梦。


  


                  第三章 梦回


  她说,向远,不要做梦。


  这一夜,向远没有如愿,她不但陷入了悠长的梦境,更是梦回了许多年前。


  梦里的每一张脸,每一个零星的片断,鲜活得诡异,许多次,清醒着的她努力回想,都未必如这梦里般历历重现。


  那是十月的第一天,刚兴起的黄金周长假让向远家乡所在的小村庄前所未有的热闹,数不清的城里人纷至沓来,有来自省城的、有省外的,其中还夹杂着几个金发碧眼的老外。


  虽然早过了油菜花遍地开的阳春三月,但这些游人还是纷纷拿着相机四处拍照,村口的老槐树、村民的旧瓦房,还有坐在屋前的老人,他们什么都觉得新鲜。


  这些人的脚步踏倒了小路上的野草,也把好几户人的菜地踩得不成样子。


  不过村里人不在乎这些,那几年,这个小村庄特有的风物景致渐渐名声在外,旅游业给原本闭塞的乡村带来了商机和机遇,不少精明的村民已经懂得从这些“城市乡巴佬”身上赚钞票,纷纷做起了半吊子的导游,农家乐的小饭馆和小旅馆遍地开花。


  当然,最早动了这方面脑筋的还是老向家头脑灵活的大女儿向远,早在她初中的时候,来村里旅游的外地人没有不认识这个口齿伶俐,笑容可掬的导游小姑娘,直到现在,她的揽活本领依旧谁也比不上,她家的家庭旅馆生意也总是最火爆的。


  所以,这一天的向远当然早早起了床,她收拾好自己准备出门的时候,太阳还刚从山的那边犹豫着,向遥还赖在床上。


  向远在门口叫了一声:“你该起了,把饭做上,说不定过一阵就有游客住进来了。”


  她说完,来不及看向遥的反应就急匆匆的走了。


  她知道,再怎么样,向遥还是听她的话的。


  果然,过了一会,向遥嘟囔了一声,尽管睡意尤浓,还是不得不挣扎着爬了起来。


  她刚上小学六年纪,这还是假期的第一天,跟所有这个年龄的女孩子一样,她讨厌早起,恨不得在床上睡到天荒地老,可是没办法,她不能不听向远的话。


  向遥从小就怕向远。


  也许是因为她们的妈妈死的早,长姐为母,向远从小处事灵活果敢,早早就是这个家里的顶梁柱。


  她们的父亲向云生是早年是城里的知青,后来娶了村里的姑娘,生了孩子,也就甘心在这里落地生根。


  向云生年轻时是个多才多艺的人,看过不少书,能写一手好字,还会拉二胡,加上面目端正,当年不知吸引了多少村里的姑娘,最后成为他妻子的人,也就是向远向遥的妈妈就是远近相邻出了名俊俏灵巧的女子。


作者: 看书问道    时间: 2013-7-11 23:48

  向云生和妻子婚后情投意合,只羡鸳鸯不羡仙,在明知妻子不可能得到进城名额的情况下,他把自己回城的机会也放弃了,自愿做一辈子的泥腿子。


  这一度成为村里的一桩佳话,向遥也对自己父母的感情向往不已,也许对此不以为然的只有向远。


  在向远看来,父亲向云生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就连挑一担水也要一步三摇,妈妈还在的时候,家里里里外外都是女主人操持。


  因为家里劳动力少,地里能刨出的东西不多,向远小时候,她们一家始终是村里最穷的,她永远记得黄昏的时候,是刚产下一对双胞胎弟妹后不久的妈妈咬着牙,白着一张脸下地挑水,溅出来的水洒了一路,而向云生则坐在家门口的树下“咿咿呀呀”地拉二胡,他闭着眼沉醉其中的神态让小小向远无比愤懑,她恨不能立即长大,全身都是力量,好接过妈妈肩上的担子――再扔掉那把惹人烦的二胡。


  然而妈妈即使再雷,看向门口那个男人时的眼神分明也是沉醉的。


  向远理解不了那种沉醉。


  她从小就觉得父亲是一个只会风花雪月的无用之人,这种想法在她十岁,向遥向迤四岁的时候,妈妈一病不起,最后撒手而去之后便更是根深蒂固。


  她坚信如果不是生活这么艰难,妈妈不会走得那么早,而妈妈在病中的时候,那个男人除了抓住妻子的手痛哭失声,什么都做不了。


  不过是感冒后并发的肺炎,因为没钱进医院,就这么在家拖着,这不大不小的病要了一个三十岁不到的女人的命,也让她们失去了妈妈。


  妻子死后那几年,向云生一直没能从丧妻的悲痛中缓过来,他二胡的声音越来越悲切动人,酒也越喝越多。


  当时村里的长辈也有给他说媒续弦的,他冷笑一声毫不犹豫就拒绝了。


  人人都赞他是个痴心人,可家里的日子却更难过了。


  向云生总对儿女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可他从不考虑儿女上学的钱从哪里来,家里揭不开锅了又该怎么办。


  十来岁的向远就经常带着弟弟向迤四处向相熟的邻里借钱借米,向遥从小面皮薄,她跟向云生一样,是不情愿做这种事的,只有向迤,他自幼跟在长姐身边,向远去哪,他就跟去哪,乡亲们见她们可怜,加上向远懂事机灵,向迤乖巧听话,都是惹人疼的孩子,尽管家中也不富裕,总肯接济一些。


  对他们一家最好的要数住在村尾的邹家的婶婶,妈妈不在后,向远姐弟身上的衣服都是邹家婶婶在缝缝补补。


  向远也听过一些闲话,村里好事的人都说,邹家婶婶没有出嫁的时候就看中了向云生,只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向云生结婚后,她也嫁给了当时村里的另一个姓叶的知青,生了一个儿子之后,姓叶的知青返了城,临走前,对方吞吞吐吐地提出了离婚,她没有为难,一口答应了。


作者: 看书问道    时间: 2013-7-11 23:48

  没多久,她带着儿子改了嫁,后来的丈夫姓邹,两人也一起生了个儿子。


  又过了几年,城里的前夫带走了大儿子,她就守着后来的丈夫和小儿子继续过下去,对向远姐弟的关心却是一直没有改变。


  那些流言的含义向远多少是懂的,可她不管这些,在她看来,那些扑风捉影的流言和感情一样,是虚幻的,但是邹家婶婶对她们的好却是实在的。


  她甚至不愿相信善良能干的邹家婶婶帮助她们一家,不是为了恋着她那无用的父亲,而是因为婶婶信佛。


  向远不信佛,可她对信佛的人都有种莫名的好感,为了什么,只有她自己知道。


  就这样,靠着乡邻的接济,向远的孩童时代艰难度过,好在也上了学――村里很多女孩子都不上学。


  惟一在这点上向远要感激父亲,他虽没有钱,却也没有重男轻女的观念。


  从到了能下地的年龄起,向远就是家里干农活的主力,可她毕竟年级小,又是女孩子,能做的终归有限,好在城里的旅游风刮起之后,小村庄的外来人越来越多,她第一个打起了从游客身上赚钱的主意。


  初二的时候,她给城里人带路到后山走了一圈,赚了有生以来第一个十块钱,半夜捏着都睡不着觉,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


  开始村里人觉得稀奇,说这是不务正业,可眼见来的人多了,向远赚得也越来越多,纷纷从羡慕开始效仿,整个小村庄的“旅游业”这几年竟有愈演愈烈的势头。


  在这个过程中,向云生一直持不赞同的态度,他不喜欢自己的女儿做那些“投机倒把”、“蝇营狗苟”之事,更不喜欢为了几块钱对那些城里人点头哈腰。


  但他管不住这个女儿,且不说这个女儿自幼跟他不亲,从向远能够为这个家赚来收入的那一天起,实际上,她才是这个家的一家之主,是她让一家人再也不用靠接济过日子,是她艰难地让弟妹也上了学。


  正所谓“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在小小的农家也可以体现得淋漓尽致。


  来去的游客让向远一家的日子过得越来越好,她相信还会更好,至于“更好”能好到什么地步,她想像不出来,可是,正如她名字里的那个“远”字的含义一样,她的心也在远处,她这样一个人,怎么可能一辈子拘在这小村庄,她会展翅高飞,飞出这个小村子,飞向更远大的世界……飞到她想念的那个人身边。


  然而,就在一切变得越来越好的时候,向远十六岁那年,她失去了她最亲的弟弟向迤。


  那是一天黄昏,向迤带着家里的老黄狗,去到村里的野鸡潭招呼他在水潭边玩耍的双胞胎姐姐向遥回家吃饭,从此就再没回来,两天后,他的尸体漂浮在潭中央,吸饱了水,涨得像吹了气的假人。


作者: 看书问道    时间: 2013-7-11 23:48

  这是继丧母之后,向远第二次失去挚爱的人,从小最黏她的向迤,最最听话懂事的向迤,喜欢在叫“姐姐”的时候稚嫩地拉长尾音的向迤,就这么成了不会动的“假人”。


  在潭边打捞向迤的时候,向云生捶胸痛哭,向遥在家一病不起,唯独向远不哭,当时十六岁的她有条不紊地在乡亲们的帮助下收殓了向迤。


  晚上,她不顾向云生的阻拦和向遥的哭泣,烧了向迤所有的衣服和为数不多的照片,人死了,留着这些干什么。


  晚上,她一个人爬到后山的山顶,站在山的最高处看着山的那一边,只看到黄澄澄的月亮。


  村外是乡,乡外是镇,镇子外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月亮会不会也想这山里的那轮一样大而孤独?向迤最大的心愿就是长大了去山外边看一看,他总闹着向远,要姐姐带他去,这是往往他惟一会对姐姐闹情绪的时候。


  其实那时的向远去得最远的地方也不过是十里之外镇上,她甚至不知道坐车去到山外要多少钱,所以她对向迤板起了脸,那个乖巧的孩子以为她生了气,总是不再出声。


  她以为她需要的不过是时间,等到她长出翅膀,就会带着她的亲人一起去看外面世界的精彩。


  然而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向远不明白,日子会越来越好的,她一定会有越来越多钱,可是为什么她爱的人却一个一个地离开?


  那时的她还是不懂,即使她是向远,这个世界还有太多事情,由不得她掌握。


  向迤死后,日子还要过,向云生醉得越来越厉害,向遥却开始越来越怕向远――她心里明白,如果不是向迤跳进潭里去救小腿抽筋的她,那么回不来的那个人是就应该是她自己。


  向远没有对这件事说过一句话,可从姐姐的眼神里,向遥猜想她什么都知道。


  向远那么疼向迤,远远胜过她这个和向迤孪生的妹妹。


  向迤下葬的那一天,她叫了向远一声,“姐”。


  向远恍若未闻,从那一天起,向遥再也不敢叫向远姐姐,虽然这个姐姐还是一样无微不至地照料她的生活。


  人们都说,福无双至,祸不单行,说得未必没有道理。


  十七岁,向远考上了镇上最好的高中,还来不及高兴,回家的路长就听说了父亲的死讯。


  向云生听说女儿考上了好学校,趁着高兴,攥着手里的那几个钱到乡里赶圩买酒喝,没想到返来的时候,走过出村口必经的吊桥时,年久失修的吊桥从中间断作两截,他顺着老朽的断桥摔落崖底,人们找到他的尸骨时,旁边还有一具女尸,那是邹家婶婶。


  没有人知道,他们同时出现在桥上是不是巧合,他们最后发生了什么,说过了什么,也随着当事人的死亡而永远成了一个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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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邹家婶婶一辈子信佛,但是日夜烧香礼佛并没有让她躲过飞来横祸――或许,这样的了结是佛祖庇佑她的另一种方式。


  总之,死的人是安逸的,活着的人才躁动,所有的猜测都不再重要。


  父亲下葬后,向远为自己处理这件事的驾轻就熟而打了个冷战。


  她看不起自己的父亲,他活着的很多时候,她觉得他是个废物,是个累赘,可得知他的死讯,她很久很久回不了神,血缘是个不可思议的东西,她问自己,真的这么厌恶这个给了她一半生命的人吗?向遥哭得像个泪人儿,向远想拍拍她的肩膀,手却怎么也伸不出来。


  向遥看着她的眼神直勾勾地,好像在说:“你不是一直盼着他死吗,这下好了。”


  是啊,这下好了,这下干净了。


  她觉得心里像有个洞,风贯穿而过,回声不绝……这个世界谁不会走?你爱着的,恨着的,包括你自己,都会走,没有什么可以恒久留在身边,失去得多了,就会习惯了,可向远忽然极度害怕这样的习惯,她害怕自己心里的那个空洞,要什么才能填满它?总要找点什么来填满它。


  思念?她惟一寄托在远方的思念都太缥缈,如果找不到别的,那么只有钱,很多很多的钱,是的,她一定要赚很多钱,钱才可以捏在手里的东西。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向远养成了每天晚上点钱的习惯,她会把当然所有的余钱在睡前认认真真地数一遍,再一张一张码好,压平钞票上的每一张皱折,用牛皮纸包裹起来,在这个过程中,她始终带着一种宗教般的虔诚,也就是在这种时候,她听不到心里那个洞里的风呼啸而过的声音。


  


                  第四章 测命


  向远朝村口的老槐树走去的时候,天还没亮透,空气中弥漫着草地和露水的味道。


  途径邹家婶婶家的门前,婶婶的小儿子已经背着一个背篓准备上山摘野菜,他们家也开着农家乐小饭馆,各式各样的新鲜野菜是城里游客最喜欢点的桌上佳肴。


  “起得挺早嘛,邹昀。”


  向远走过时,给了他一个大大的笑脸。


  邹昀这一年也上小学六年级,跟向遥同班。


  一样年纪的孩子,他却比向遥要懂事得多。


  他妈妈意外坠桥身亡已经差不多一年,不久前,他爸爸又找了个邻村的寡妇,寡妇带来了亡夫的一子一女,重新凑成一个家庭过日子,邹昀成了家里最大的孩子,邹家婶婶在世时捧在手心的宝贝也不得开始分担家里的担子。


  向远感激邹家婶婶生前的照顾,和她们一家一直走得很近,婶婶不在以后,她心念邹昀也是个没妈的孩子,力所能及之处,对他也诸多关照,有时周末或者节假日,来的游客多了,自己家住不下,她总是把那些人往邹昀家带,揽到了好的活,也不忘分邹家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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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邹昀跟向遥姐弟同岁,向迤活着的时候,他们俩是村里最好的小伙伴,从能走路开始,邹昀就跟向迤一样,是向远身边著名的两个跟屁虫之一,跟着向远“姐姐,姐姐”地叫。


  向迤出事那天,还是邹昀一路跑来给向远报的信……想到早夭的弟弟,向远心里一酸,出门前打算趁这几天大赚一笔的喜悦也被冲淡了不少,以至于邹昀追在她身后喊了几声:“向远姐,去不去山上看日出……向远姐……”她也只是心不在焉地摆了摆手。


  老槐树下一直是向远招揽游客的首选地点,这里是所有进出李村的人都必经的地方。


  向远在这里设了一个流动的摊位,卖一些村里的土特产和廉价的旅游纪念品,客人需要导游的时候,把东西往包里一塞,立刻就可以动身出发,方便得很。


  这棵槐树在李村存在了多久,没有人知道,在村里最最年迈的老人记忆里,它便一直如这般沧桑。


  树其实是普通的树,年纪大了,好像就有了灵性,当然,时间和它所见证的人世变幻,也让这棵树在村里人心中有了特殊的意义。


  很早就有村民在这刻树下烧香许愿,不时也有姑娘小伙约在树下相会,知青下乡的那几年,这里更是那些城里青年风花雪月的最佳地点。


  向远土导游做久了,对那些城里游客的心思拿捏得很准,村子毕竟小,仅仅是四时风光未必足够吸引人,必得添些新奇奥妙的东西,才更能为那些人的旅程解乏增趣。


  所以每接到游客,她总喜欢带他们到这棵老槐树下给他们讲讲所谓“老槐树的故事”,题材无非是才子佳人树下相会,指天为盟私定终身,最后命运捉弄棒打鸳鸯,题材多烂俗都无所谓,那些城里人总能听得津津有味,村里人也乐得将这些胡编滥造的传说传得煞有其事。


  时间长了,老槐树渐渐声名在外,俨然成了坚贞不渝的爱情见证人,村里无形之中仿佛增添了一个人文的景观,就连城里跟来的专职导游也依样画葫芦地给游客讲起了这棵树的故事。


  每当这个时候,向远心里就暗笑不已,她是这个动人故事的编造者,可她偏偏是最不相信这个故事的人。


  但这有什么要紧,村里的野鸭潭被她改称为鸳鸯潭之后,去的人不也更多了吗?向远在树下的旅游纪念品生意越来越好,她得到了钱,那些慕名而来的痴男怨女得到了心里慰籍,这不是两全的好事吗。


  日近中午,向远粗略算了算,一共跑了两趟带路人兼讲解人的生意,加上卖出去的纪念品,总共将近百元的进账,这还只是长假第一天的上午所得,算得上差强人意。


  向远高三了,开学快一个月,在镇上高中的学费还没交齐,她给学校打了张欠条,就等着这七天的收入,不但可以解决了学费问题,她和向遥往后几个月的生活也有了着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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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钱小心收好之后,向远觉得有点渴,这才想起一个上午自己滴水未进。


  她喝了口随身带来的白开水,同在老槐树下卖凉粉的李家二姨婆说让她喝碗凉粉解解暑,她笑嘻嘻地拒绝了,非到万不得已不占人便宜,也不欠人情是她向远的一贯原则。


  午后的阳光透过树叶的间隙透射下来,隐约从头顶传来秋蝉的哀鸣,这个时间段通常是人流量最少的时候,向远靠在树干上,不由得也有些昏昏欲睡。


  一旁打盹了好一阵的算命人老胡悠悠转醒,百无聊赖地吁了口气,看着向远道:“反正也没有客人,小姑娘,要不我给你算上一卦?”


  向远笑着说:“你老人家不总说揣测天机是要夭寿的吗,我不付钱,哪好白白让你短了寿命?”她嘴上是这么说,心里对这些江湖术士的把戏是深不以为然的。


  这老胡是外乡人,四处招摇撞骗为生,无意中到了李庄,正好李庄的老槐树被传得神乎其神,他在树下做起这算命的生意倒也还算红火。


  来找他算命测字的清一色是游客,求的大多是姻缘,向远闲时冷眼旁观,看着老胡胡说八道,乱捏造一气,心里觉得好笑,也只有那些钱多得没地方花的城里人才相信这老家伙的浑话,他要真能测过去未来,还用得着四海为家吃这嘴皮子的饭?不过老胡凡是算命测字,大多是什么好就往什么说,偶有牛头不对马嘴之处,反正他收费不高,不过三块五块,别人也不跟他较真。


  但向远哪里会吃他这套?


  老胡也是善于察言观色之人,看向远的神态,知她心中不屑,于是“嘿嘿”一笑,说道:“信也罢,不信也罢,既然你也知道这些把戏当不得真,何不看成消遣,我老人家都不怕夭寿,你还不能当个玩笑听听,说不定信者则灵呢?”


  向远不想跟他耍嘴皮子,反正也是闲着,就顺手从老胡的测字摊子里拣出一张,丢到他的面前。


  老胡把纸打开,煞有其事地在向远眼前挥了挥,纸上是毛笔写着的一个“会”字。


  “会……会……”他捏着皱巴巴的纸条喃喃自语。


  向远双手环抱,好整以暇地准备听他胡诌。


  “说吧,‘会’又怎么解释?”


  “这个‘会’字嘛,上下单独拆开来看,分别是一个‘人’字和‘云’字,人在云上,必是人上之人,小姑娘以后富贵可期。”


  向远大笑,“老胡啊老胡,你可真会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我贪财爱富贵,你倒是一眼就看出来了。”


  老胡也跟着笑了一阵,未几便收了笑容,正色道:“不过,话又说回来,都说彩云易散,没了这个‘云’字,就只剩了一个孤零零的‘人’,富贵虽好,只怕你命中六亲零落,到头来伶仃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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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远的笑容短暂地僵在脸上,随即摆头笑骂:“少拿这套唬我,是不是又推销起了你的狗皮膏药?”


  老胡狡狤一笑,从口袋里掏出一大串乱七八糟的东西,向远看过去,都是些红线穿着的挂坠,有观音有佛祖有麒麟。


  “戴上一个护身符,就可以消灾解难……”


  老胡还没说完,向远就冷笑从自己包里掏出更多琳琅满目的小挂件,“说吧,你这些东西是不是在镇上的陈家批发的,大的一块五,小的八毛。


  我这里也有卖不掉的,你要的话,还可以便宜点给你,成色还好过你手上那些次品。”


  老胡讪笑着接过向远手中的物件看了看,成色确实优于他的。


  他立刻识趣地转移话题,挑出其中一个仿碧玉的观音,说道:“这个做得不错,几乎可以乱真。


  只可惜这观音像背面脖子处有道裂纹,观音断颈,大凶之兆,成色再好也没用。”


  向远脸色一变,将那些东西从老胡手里夺了回来,“你这老家伙要是再胡说,被客人听到了,小心我让你在这村里再也待不下去。”


  老胡见她有了恼意,知道她不好得罪,忙换上一付讨好的神情,“姑奶奶,老人家跟你开个玩笑,当什么真啊?刚才那个‘会’字我还没有说完,正所谓‘有缘千里来相会’,这是离人得归之兆,说不定小姑娘你今天就要跟故人重逢了。”


  向远那里还肯听他的疯言疯语,说了句“信你才怪”,就再也不肯搭理他。


  她最不信这些神神怪怪的东西,自然是不会往心里去的,可是听那老不死地说到那些晦气的东西,尤其是什么“六亲零落,伶仃一人”,心里竟莫名地一紧。


  不过向远的不快没有维持多久,因为她很快迎来了下午的第一单生意。


  那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子,说不定年纪比向远还小上一些,城里人打扮。


  这样的女孩子通常结伴而来,单独一人倒是少见。


  向远见她在树下徘徊了许久,不像看风景的样子,却也不像迷路,于是主动迎上去问对方需不需要请个导游。


  这趟生意谈得异乎寻常地顺利,那女孩子不但当即同意让向远带她逛逛,而且一出手就给了张粉红色的钞票。


  向远心中暗喜,拿人钱财,自然分外卖力,于是首先就第一千零一次地给那女孩讲起关于这老槐树的“凄美”传说。


  如果她猜得没错,像对方这个年纪的女孩子,对这种爱情传说总是最神往的。


  向远猜得很对,她说得绘声绘色,对方听得如痴如醉。


  末了,当向远讲到传说中的古代女青年在树下看着自己爱的人迎娶了别家女子,自己伤心绝望之下,化作了树仙,如此这般,正准备给这个故事做一个回味无穷的了结的时候,那女孩忽然打断了向远,看着那棵树,怔怔地问了一句:“她化作了树仙之后,还要站在村口天天看着她的爱人和别人幸福甜蜜,子孙绵长,这不是自己折磨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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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远愣了一下,她的故事说了那么多遍,还是第一次有人提出这样的问题,不过她脑筋转得极快,马上接话道:“说不定她得不到幸福,就希望看着自己爱的人幸福呢?”


  她听到那个女孩很突兀地笑了两声,“会吗?”


  向远还来不及回答,那女孩又追问了一句,“你会吗?”


  “这个嘛……”她正想含糊其辞地将这个问题蒙混过关,那女孩索性转过头来微笑看着她,“如果是你爱的人爱上了别人,你会怎么办?”


  向远觉得这个问题莫名奇妙,不过顾客是上帝,她还是装作认真地答道:“那我就把我的爱转移到别的东西上。”


  “别的东西,比如说呢?”对方若有所思地追问。


  向远打了个哈哈,“比如说,钱啊,小说上不是说,没了爱情,至少我还有钱。”


  “如果你连钱都没有了呢?”


  看来她碰上了个偏执而认真的孩子。


  向远讶然之下,不由得留心打量了眼前的人,那女孩说不上漂亮,当然也绝不丑,身形纤瘦,眉目清淡,嘴角天生微微上扬,不笑的时候也像微笑,只是脸色苍白,皮肤纸一般薄,隐隐可看到下面青色的细小血管。


  看着这个女孩子,向远莫名地想起村民从潭里打捞出来的瓷器碎片,清水淘过一般的,白色毫不张扬的,柔润的、破碎的……


  向远继续开着玩笑,“谁让我没了这些东西,我就要让他不得好过。


  就像化作树仙的那个女人,如果那男人拿走了她的钱,再娶了别人,她落得人财两空,换做我是她,我宁可杀了那男人也不会傻到让自己变木头。”


  那女孩皱着眉说:“可是杀了自己爱过的人哪有这么容易,与其杀他,还不如杀自己容易些。”


  她认真讲着的冷笑话把向远逗笑了,那女孩见向远笑,也跟着笑得前俯后仰。


  笑完了之后,她说,“刚才你说你叫向远是吧,向远,你真有意思,一到这里就遇见了你,真好。


  我叫叶灵,从G市来的。”


  向远面上是友善的笑容,基本上她对每个能带给她收益的人都很友善。


  那自称叫叶灵的女孩子看着向远手里来不及放好的大小挂件,好奇地翻看着。


  “喜欢吗,有看得上的,便宜点给你。”向远见又有了赚钱的机会,不由得精神一震。


  “这些都是很灵验的护身符,带在身上,可以驱邪许愿的。”


  “是吗?”叶灵感兴趣地挑选着,最后拿起了一个观音挂坠,“这个很好看,多少钱?”


  向远定睛一看,不由暗暗吃惊,叶灵手上拿着的不偏不倚正是老胡那死老头说的“断颈观音”,这个东西向远本已不指望能卖出去,谁知道这城里女孩偏偏爱不释手。


  要是在往常,说不定向远早就忙不迭地将这次品脱手,越快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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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现在对方是个跟她差不多同龄的女孩子,看上去天真无邪,更重要的是出手大方,她已经从叶灵身上赚了一百块,拿人的手软,她不能太黑心。


  所以,向远勉为其难地提醒了一句,“这个啊,这个观音有瑕疵,换一个吧,还有更好的。”


  “你是想说‘观音断颈’吧。”叶灵笑笑,将那个挂坠放在手心把玩。


  原来她也是知道的。


  向远也不再隐瞒,点了点头,“虽然我不太相信这些乱七八糟的,不过你最好还是挑别的吧。”


  “没事。”叶灵自顾将那断颈观音摘了下来,“这东西讲的是第一眼的眼缘,我就看上这个了。


  ‘由来好物不易坚’,有裂痕的说不定才是好东西。”


  向远是生意人的头脑,既然买家都不计较,哪有卖家藏着不肯出手的道理。


  这观音本是假玉,值不了几个钱,叶灵早先出手大方,让她小赚了一笔,她也难得地大方一次,做了个人情,将那观音送给了叶灵。


  她想着,说不定这金主一高兴,在接下来的游程里出手就更大方了。


  叶灵再三谢了她,向远都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于是服务更加周到,看完了老槐树,就带着叶灵往以前的“野鸭潭”――现在的“鸳鸯潭”走去。


  其实那个几百米见方的深潭是向远最不愿意去的地方之一,可是没有办法,这个季节,正是这水潭最清澈美丽的时候,碧澄澄的水映着潭边的野树,她这个并不容易迷恋于风景的人也觉得心旷神怡。


  叶灵绕着潭边走了一圈,显是心情很好的样子,跟向远说说笑笑地,苍白的脸上也有了淡色的红晕。


  “向远,那是什么花?”她忽然指着潭边小土坡半腰上的红花问向远。


  向远侧身看去,“哦,好像是野杜鹃。”


  “真漂亮。”叶灵感叹了一声,然后有些不好意思地对向远说,“我爬山不太利索,能不能麻烦你给我摘一朵?”


  向远答应了,那个高度对于走惯了山路的她来说完全没有问题。


  “那你在这等我一会,我马上回来。”她对叶灵说完,几步跑到土丘下,还没往上爬,就听见了半山腰淅淅索索的树叶晃动声,有人的衣服露出了一角。


  向远笑了,“邹昀,你摘野菜摘到这里来了。”


  “向远姐?”上方的草丛里露出了邹昀稚嫩而清秀的一张脸。


  “你跑到这里来干什么?”


  “摘花。”向远怕叶灵久等,言简意骇地指着那野杜鹃对邹昀说道。


  她回头看了一眼,叶灵已经一个人慢慢地踱出了十几米外。


  “你喜欢这个啊?”邹昀惊讶地看着向远,“别,别,这里草丛下挺陡的,你别上来,我给你摘。”他探身轻而易举地将花摘下,额头上的汗珠跟他的眼睛一样亮晶晶的。


作者: 看书问道    时间: 2013-7-11 23:48

  向远伸手接住邹昀抛来的花枝,刚转身,正好看到一身白裙的叶灵静静站在潭边,低头像在想着什么,然后没有任何预兆地纵身一跃,无声无息地没入潭水里。


  


                  第五章 故人


  只是一瞬间,叶灵便没于深潭之中,一切发生得如此地忽然,如果不是水面荡起的涟漪,向远几乎要以为这是她午后失神的一个错觉。


  瞬间的本能反应让向远飞奔到潭边,正待跳入潭里救人,然而行动的前一秒,她的眼前飞快地闪过一个画面,被水泡得发涨的向迤漂浮在水面,小小的一张脸肿得变了形,泛着毫无生气的灰紫色。


  向远微不可察地一抖。


  这个世界为什么那么奇怪,有无数的人――像她妈妈,像向迤,像许多贫贱如蝼蚁的无名氏,分明那么艰难,仍然盼望挣扎着活下去而不可得;但是这个叫做叶灵的女孩,年纪轻轻,服饰精致,显然生活优渥,她比很多人活的要好,偏偏自愿求死。


  这真是种讽刺。


  向远之前对叶灵那点萍水相逢的好感顿时荡然无存,她厌恶轻贱自己生命,甚至是拿死当作筹码的人,这种人懦弱、卑怯、无能,毫不值得同情。


  她想,既然这个叫叶灵的女孩子那么想死,我何必阻挠,不如成全了她。


  她怔怔看着水面的涟漪越来越淡,直到听见身后不远处的山坡上传来失足滚落的声音,很快,裤子划破了好几道,小腿上全是尖利的树枝划出的血痕的邹昀气喘吁吁地跑到她的身边。


  “向远姐,刚才……刚才那个人……”邹昀显然是在半山坡也看到了叶灵落水的那一幕,他平时爬山爬树灵活得像只猴子,只有乍然大惊之下才会失足滚落下来,他心急如焚地冲到向远身边,却被向远脸上一闪而过的狠劲和漠然吓了一跳。


  邹昀救人心切,心急如焚之下也顾不上言语,眼看四周再无旁人,他咬咬牙,拖着一条伤腿就扎入水中。


  刚游上几米,伤口处的剧痛让邹昀再也使不上力,眼看那女孩白色的身影在不远处隐约晃过,他拼命想朝她靠近,自己却不经意呛了一大口水,头脑一阵空白,脚底像有一双无形的手将他往潭心拽。


  这野鸭潭虽然不大,确实惊人的深,即使是盛夏,潭水也是凉得沁人,据说潭心好几处地方,就连村里水性最好的成年人潜下去也探不着底。


  正是因为这样,当年向迤落水的时候,许多乡亲帮忙着抢救,但是就连尸体都没有办法及时打捞上来。


  这潭水每隔几年就会淹死人,小孩们都被家里大人警告过不许在这里游泳……邹昀慌了,挣扎了一下,手脚却更不听使唤,尤其是伤了的一条腿仿佛失去了知觉,意识也在慢慢地模糊,绝望之间,忽然觉得有人推着他往岸上走,等他伏在地上咳了几口水,缓过劲来的时候,向远已经浑身湿漉漉地拖着那个女孩往岸边靠,他连忙爬起来在岸上帮了向远一把,两人合力才把那意识全无的女孩拖离了水潭。


作者: 看书问道    时间: 2013-7-11 23:48

  向远累得够呛,她问了一声,“邹昀,你有没有事?”见他咳着摇头,才便将注意力转移到平躺于地面的叶灵身上。


  叶灵的面庞更无血色,胸口的起伏也若有若无。


  “向远姐,怎么办?她不会死了吧?”邹昀毕竟还是个孩子,吓得声音都带了哭腔。


  向远指着水潭斜上方农田的方向,急声对邹昀道,“你快去,把李二叔的牛牵过来。”


  邹昀当即会意,也无力理会腿上的伤,扭头就往向远指着的方向跑。


  邹昀牵来李二叔的牛的同时,身后还跟着一大批闻声而来的村民和游客。


  其中有经验丰富的人将叶灵的身子杠上牛背,让她面朝下趴在牛背上,然后鞭着牛往前跑。


  向远走到人群外喘气,十月的天,风拂过湿透的身子,不可思议的凉。


  没过多久,她听到了乡亲们庆幸的欢呼声,知道叶灵吐出了腹内的水,想必已捡回了一条命。


  算她走运,向远撇了撇最,心里却是一轻,说不清是为了一个生命的获救,还是为了她心深处一闪而过的陌生念头所获得的救赎。


  她拧了拧衣服上的水,谢天谢地,口袋里的钱虽然湿了,却依然还在,不回家换下这身衣服,又还等什么。


  她朝自己家的方向走,远远地听到脚步声追了上来。


  “向远姐……”


  她就知道是邹昀这小家伙。


  她回头指了指邹昀的脚,“快去村卫生所给你伤口消消毒,裤腿破成这样,你阿姨又要数落你了。”


  向远回到家,向遥看到她这个样子,想问又不敢问,闷声不吭地去烧水。


  等到向远洗了个热水澡,换了衣服出来,才发现乡亲们居然把仍然虚弱的叶灵抬到了她家。


  原来,叶灵获救后,围观的游客虽多,却没有一个认得这个莫名落水的女孩,不知道是受惊过度还是未曾恢复,叶灵清醒过来之后始终面无表情,一言不发,村民们没有办法,送去卫生所,赤脚医生说没事之后,他们只得把她往向远家抬。


  一则向远是搭救她的人,二则向家两个女孩子,照顾起来也方便得多。


  这一天向家的所有空房已经住进了游客,向远无奈,将自己的房间腾了出来,晚上跟向遥挤一挤。


  向遥跟村里另两个女人一道,给叶灵换上了向远的干净衣服,之后叶灵就一直处于半昏睡之中。


  手忙脚乱了一下午,安顿好一切,已是日薄西山。


  向远把被水打湿的大小钞票小心晾在厨房里,自己靠着门框坐在家里的门槛上。


  从水里出来已经那么久了,她添了件衣服,还是觉得有点冷,头很沉,喉咙被火燎过一般,想让向遥给倒杯水,那死丫头一时间又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她早早已经习惯了自己照顾自己,现在这个样子,心知自己可能是受了凉。


作者: 看书问道    时间: 2013-7-11 23:48

  她身体一直很好,平时头痛发热的都很少见,今天不过是在水里泡了一阵,居然就成了这样,莫非是那个城里女孩将娇气沾染了给她?向远想到这里,自己就笑了,牵动嘴角的时候觉得头更痛了。


  她想,再靠一会,就回去睡一觉,明天还要早起。


  这一次她没能如愿,意识刚开始混沌,就听见村长李二叔的声音在她耳边叫唤,“向远,向远,那姑娘的家属来了,嘿,你猜猜是谁……”


  李二叔后面的话向远没有听真切,她的视线越过李二叔,落在他身后一个模糊的身影上。


  那个人跟他长得真像,但怎么会是他?然而声音分明又是熟悉的,“向远,你怎么坐在这里?”


  向远,你怎么坐在这里?


  他以前每天早上起来上学,她总等在他家附近的谷垛上。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都是笑盈盈的,向远在这里,当然是等她。


  向远笑了,弯弯的眼睛又眯成了月牙。


  叶骞泽,你这家伙怎么又晚了,害我等那么久。


  可他的表情不该是焦灼啊。


  向远一个激灵,脑子顿时清明了不少,不知哪里来的气力,腾地站了起来,看清楚了眼前人,迷惑却更深。


  “骞泽?怎么是你?”


  他匆匆从她身边踏过门槛,“向远,我们后面再聊。”


  向远心念一动,忙跟着叶骞泽走向内屋。


  叶灵躺在床上,已然醒了过来。


  叶骞泽几步走到床前,一言不发,只是低头看她。


  叶灵竟然笑了,那种单纯的快乐就像一个得到了糖的孩子。


  是她先开的口,没有来由的突兀的一句话,“你想要对我说什么?”


  叶骞泽半响不语,然后伸手替她掖了掖被子,“出来玩也要跟家里说一声,还有,水性不好就别玩水,爸妈会担心的。”


  他淡淡地避开叶灵的视线,回头却迎上向远的一双眼睛。


  “谢谢你。


  向远。”此刻他脸上才是真心的笑容,“谢谢你救了我妹妹。”


  向远也笑。


  心里却是说不出的怅然。


  原来叶灵是他的妹妹,想来是叶叔叔回城后跟新妻子生的孩子。


  骞泽的感谢一点问题也没有,问题在于向远心中,她从没有想过,故人相逢,他面对她的第一个姿态竟然是感谢。


  感谢是礼貌的、客套的,是对外的、疏离的,所以最亲的人不说感谢。


  叶骞泽的谢意来自于她向远――这样一个外人无意搭救了他的亲人。


  亲疏立现!而向远记忆中的叶骞泽却是只与她相关的,密不可分的。


  14岁那年,他跟着父亲回城前的那天,向远站在村后山的坡顶上,看着村口的叶骞泽站在老槐树的附近,迟迟不肯动身。


  他的眼睛在送行的乡亲里苦苦搜寻,唯独不见两小无猜朝夕相随的女孩。


作者: 看书问道    时间: 2013-7-11 23:48

  谁忘得了,曾经在山月的清辉下,年幼的他们并肩坐在溪涧的边缘,他说,“向远,我们永远不会分开。”向远当时没有说话,可心里却再笃定不过,他们是那么地好,谁能把他们分开,就算有一天他走了,假以时日她也一定会飞回他身边。


  她不送他,只是害怕离别的泪眼,走是必须的,相送又有何意义。


  叶骞泽一步三回头地消失在向远的视线中,一去就是四年,重遇这天,他为了他的亲人笑着说谢谢。


  向远觉得头更痛了。


  想太多了吧,向远,平时你不是这样的。


  她的唇动了动,说出来的话却带着笑意:“谢我干什么?就当是所罗门的宝瓶实现你第一个愿望。”


  叶骞泽会心一笑,只有他们自己才懂的暗示让四年光阴带来的霸道隔阂消弭了许多。


  向远仿佛这才看到一起长大的那个最亲密的伙伴。


  他环顾四周,想了想,说道:“我想先去看看阿昀。”


  “快去吧,你们都多久没见了?现在他应该在家,我就不陪你去了,有什么事回来找我。”向远一直站得很稳,就连向遥也没看出她的生病,她从来不喜欢别人看到软弱无力的自己。


  可这个时候,她忽然希望叶骞泽问一声,向远,你是不是不舒服?


  她知道自己对他苛求,他快四年没有回来了,等着他的事情还有很多,他如何能面面俱到明察秋毫?邹家婶婶,也就是他妈妈是个倔脾气,和叶叔叔离婚再改嫁之后,就断了跟那边的联系,叶叔叔把骞泽接走的时候她没有阻拦,但从此两边也疏于音讯。


  向远也是听人说,叶叔叔回城后另娶了妻子,叶家这几年日子过得不错,那边以骞泽的名义好几次给婶婶汇钱,她全都退了回去,骞泽说要回来看她,也被她拒绝了,她就像跟姓叶的一切都断了联系,以至于她去年过世后,邹家竟不知道如何给她在那边的大儿子报个信。


  等到那边辗转知道了消息,已是不久前的事情。


  所以向远已隐隐有预感他将要回来,只是没想到那么快,而且还是为了叶灵这一桩事。


  老胡那家伙早上才说有“故人得归”之兆,他说话一向没个谱,这次竟然歪打正着地一语言中。


  “我先过去,叶灵――我妹妹就麻烦你多照看一下。”他说。


  向远想起叶灵在潭边的异样,他同父异母的妹妹为什么独自一人回到他生长的地方,又问什么一声不吭跳进了深潭,他们兄妹见面为何让人觉得说不出的异样。


  向远心存狐疑,不过转念一想,叶灵已经暂时没事了,邹昀也是叶骞泽的亲弟弟,有什么事,等到他见了邹昀之后再说也不晚。


  叶骞泽去了很久,向远在向遥的床上睡了一觉,醒来的时候夜已经很深了,向遥被她支使去守着叶灵,回房拿被单的时候,向遥无意间说了一句,“你房里躺着的那个人,一点动静也没用,不知道为什么,枕头却湿了一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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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旧事


  叶骞泽重回向远家已是次日清晨,同来的还有邹昀。


  当年叶骞泽走的时候,邹昀已经九岁,许多事都记得很清楚。


  叶骞泽是个好哥哥,过去他们兄弟感情一直不错,然而隔了这些年不见,邹昀在哥哥面前显然有些腼腆拘谨,原本就算不上外向的他跟在哥哥身后,即使是来到一向熟悉的向家,还是显得异常的沉默。


  叶骞泽去看了看叶灵,她还没醒,她睡着的样子异乎寻常的安静。


  叶骞泽叹了口气,听到向遥在房门口叫了一声,“叶哥哥,我姐叫你一起吃早餐。”


  相比邹昀在亲哥哥面前的腼腆,向遥对于这个小时候常来往的叶哥哥则显得熟捻得多。


  她招呼了叶骞泽,就一个人朝厨房的方向走,平时向远的事情多,家里的一些琐碎家务事,大多是向遥动手。


  向家的早餐很简单,无非一些清粥小菜,还有向遥在向远的交待下特意一早到村里的豆腐坊买来的新鲜豆浆。


  向遥将豆浆分到几个杯子里,习惯性地往里面添一小勺白糖,忽然走进厨房的向远打断了她。


  “有一杯不要放糖,换成一小勺盐。


  叶骞泽喝这个从来就是喜欢咸的。”向远说。


  向遥愣了一下,嘀咕了一句,“叶哥哥的口味怎么那么奇怪。”话虽这样说,既然向远开口了,她还是依言照办。


  四个人坐在向家有十几年历史的小圆餐桌旁,邹昀很自然地帮忙摆碗筷。


  叶骞泽有些歉意地说:“向远,我们这一次大概麻烦你太多。”


  向远朝他摊开一只手,“如果你觉得过意不去,大可以像来旅游的人一样付给我钱。”


  知她是借着玩笑话怪他客气,叶骞泽笑笑,不再多说,低头抿了一口摆在他面前的豆浆,喝进口的那一瞬,他愣了一下,眉头随即微微皱起,不过他立刻掩饰住了异样的神情。


  不过是极细微的举动,然而向远却立刻觉察了,“怎么了,不合你胃口?”


  叶骞泽很自然地咽了下去,笑着说:“没有的事。


  不过向远,我还以为喝咸的豆浆只是北方人的习惯。”


  向远愣了一下,“你以前不是一直喜欢在豆浆里加盐吗,那时我还常笑你奇怪。”


  “是吗?”叶骞泽凝神想了想,又笑了起来,“大概是小时候的奇思异想,难得你还记得。”他怕拂了向远的好意,特意又喝了一大口。


  向远却立刻将杯从他手中夺了下来,转头对向遥说,“把这杯倒了,换杯甜的吧。”


  “不用,真的不用。”叶骞泽正待阻止已经起身向遥。


  向远自我解嘲地笑了,“没事,都怪我,我记得的都是陈谷子烂芝麻的旧事了,都过了那么久,还以为跟小时候一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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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遥,倒掉吧。”


  一直没有说话的邹昀忽然说道,“不用倒,我跟大哥换吧。


  我喜欢喝咸的。”


  向远意外地挑高了眉,“咦,看来你们兄弟俩小时候都有这个奇怪的爱好。”


  向遥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杵在那一会,过了一会又坐了下来,把那杯咸豆浆重重放在邹昀的面前。


  折腾了一番,杯子换了过来,四个人安静地吃着东西,一时无话。


  向遥最早放下筷子,她看了看邹昀,又看了看叶骞泽,忽然说了句:“叶哥哥,你比以前长高了好多,你们兄弟俩长得真像,不过你比邹昀好看多啦。”


  她平时并不是个多话的人,这个时候一句无心之语,带着她这个年级小姑娘特有的天真,把叶骞泽逗笑了,向远也忍俊不住,但更多的却是不以为然。


  事实上,叶骞泽和邹昀兄弟俩虽然不同一个父亲,长得却确实挺相像的。


  不同的是,叶骞泽应该比较像他父亲,宽额深目,邹昀却随他们的生母,眉目俊秀,都是一样好看的男孩子。


  哥哥长大了,有了更多书卷气,弟弟却还带着小男孩的稚嫩,尽管如此,实在也难分高低。


  向远不知道向遥为什么忽然冒出这样一句话,不过也并没有感到多大的意外。


  向遥跟邹昀不但同岁,从小学到初一,始终都是同班同学,按说两人年级相近,两家又颇有渊源,但这并没能让他们成为好伙伴。


  邹昀那方面是没有什么的,倒是向遥处处看他不顺眼,两人凑在一起,向遥对他不是置之不理,就是横眉冷眼。


  上初中后,从村里走到乡上的中学有近十里的山路,有时向远让向遥跟邹昀结伴同行,也好有个照应,向遥却偏偏不肯,不是早走半个小时,就是故意拖延时间,总之不愿跟邹昀走在一起。


  向远听说,即使在学校里,向遥也是不跟邹昀说话的。


  向遥算不上个脾气难相处的女孩子,在学校人缘不错,好像跟邹昀也并无多大过节,向远记得他们小时候也还是会在一起玩耍的,究竟是什么时候什么原因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她问邹昀,邹昀莫名其妙,时间长了,她也懒得理会这些婆婆妈妈的事情。


  邹昀听到向遥拿自己跟哥哥比较,不忘故意贬低他,倒也没有生气,仍旧一口一口地喝他的咸豆浆。


  吃过了早餐,按照之前的约定,向远要带住在她家的几个游客上山看风景。


  回房间准备东西的时候,她打开抽屉,不知是有心还是无意,叶骞泽刚走的那些日子,给她写的厚厚一叠信从她放钱的小盒子下滑了出来。


  向远拂了拂那叠信上看不见的灰尘。


  她很少翻看这些旧的信件,不过却记得清清楚楚,一共二十一封,另有好几张过节时候的明信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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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骞泽刚回城的时候,写给她的信像雪片一样地飞来,那时他初到一个陌生的家庭、陌生的城市,还有许许多多不习惯的地方,向远是他惟一可以倾诉的人。


  起初他的信总是写满密密麻麻的好几页信纸,上面描绘着大城市的新奇和他的彷徨,还有他对小山村和旧友的怀念。


  向远的回信总是简明扼要的一张信纸,她心里有很多话,下笔却只觉得值得写的东西不多,无非是劝慰他,等到习惯之后,就会发现大城市必定有比小村庄好太多的东西。


  从他后来的信里也证明了向远所说是对的,他在时间里慢慢融入了新的生活,他开始跟她说他的新家庭――他那多年未见,从大学里辞职下海的父亲,他温柔娴静的后母和一个比他小两岁多的妹妹,他说他们都待他很好,学校的生活也顺利,认识了一些新朋友。


  听到这些,向远有一种带着怅然的欣慰。


  她每次寄信,要走很远的路到乡上,所以大多数时候,她都宁可只一个倾听者,偶尔会回一两封信,说说村里的新闻,你家隔壁的李二叔做了村长,我们同班的狗蛋去当了兵……他们各自说着各自的生活,越说越不一样,渐渐地,就说得越来越少。


  他的信从每周一封变成了每月,后来又成了不定期的偶尔一回,再变成节日的一张明信片……从什么时候开始,也许是他回城后的第三年,两人彻底断了音信联络。


  向远并不怪谁,她可以理解骞泽的心情,他一直是个善良念旧的人,只不过他们分开了太久,生活的世界太不同,只靠鸿雁往来,再深的旧情也会淡薄,这是没有办法的事,不止是他,有时候就连她自己,无数次提起笔来,却不知道从何说起。


  她只盼望着有一天,她有足够的力量飞出这个坐井观天的小村庄,站在和他一样的土壤上,以和他并肩的高度一起看同样的世界,她坚信她办得到的!可是这一次,这一次他的归来,忽然让她开始感觉到慌张,头一回,向远在时间和距离面前察觉到个人的渺小和无力。


  她听到很轻的敲门声,骞泽站在门口,他来看依旧未醒的叶灵。


  她迅速将手上的信件塞回原处,再合上抽屉,转过身朝他微笑,低声说,“我让向遥给她准备了一些粥,一直热在灶上,她什么时候醒了,让向遥端进来就行。


  我要出去了。”


  叶骞泽走到向远身边,看着简陋的书桌旁挂着的一些旧照片。


  向远还是静静站在原地,没有说话,却也没有离开。


  “向远,这次回来,看到阿昀,看到你,忽然觉得以前的日子变得很遥远了,但又很值得回想。


  我们好久没见了,再见到老朋友的感觉真的很不一样。”


  向远说,“既然这样,回来了就多留几天吧,你妹妹身体不是很好,多休养休养也是好的,你们学校不是也有假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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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妹妹她……”叶骞泽迟疑了一下,“她是怎么掉进水里的,她之前有没有说过什么?”


  向远看了不远处床上的叶灵一眼,“没说什么,不过我不觉得她是‘掉’进水里的。


  为了什么原因我不清楚,不过骞泽,你这个妹妹,还是要看紧一点。”


  叶骞泽并没有显出吃惊的神情,沉默着,似有心事,忧心忡忡,却什么也没说。


  向远看着他的侧面,他的眼神还是跟小时候一样,善良,柔软。


  他这样的一个好人,对一切都心存善意,总希望所有的一切如他想像中那么好,不知在她没有参与那几年是否如愿。


  仿佛想打破沉默,叶骞泽指着墙上镜框里向远的一张旧照片随口说,“这是哪一年照的?背景是在我们钓鳗鱼的那条溪边吧。”


  向远看了他一眼,“没错,你记性挺好。


  对了,骞泽,你陪住你妹妹,我跟几个游客上山。


  晚上我去找你。”


  她匆匆跟着等了一会的几个游客朝山上走出,她会说很多山里的典故和故事,性格又大方讨喜,一路路几个人说说笑笑,让崎岖的山路也走得没有那么艰难。


  途径那条山溪的时候,她停下来让那些客人拍照,溪涧清澈,山色明媚,这是拍照的好地点。


  向远耐心地在一旁等待,时间长了,不由有些走神。


  那还是骞泽回城的前不久,她第一次做导游带着游客上山,骞泽跟她结伴同行,那时的游客也是在这个地点停下来拍照,骞泽向其中一个游客借了相机,亲自给她拍了一张照片。


  那个游客回家前,向远特意留下地址央着对方给她把照片寄了回来。


  他第一次拍照,技术不是很好,相片不算很清晰,但向远还是把它小心地放在镜框里,挂在了墙上。


  很多东西她都还记得,他却不小心忘记了。


  


                  第七章 夜寻


  向远陪着游客在山上一整天,旅游的人总是那么不知疲倦,身体不适的向远唯有强打精神奉陪到底。


  太阳即将落山的时候,一行人才开始往山下走,行至将近一半路程,一个女游客忽然惊叫一声,把神思恍惚的向远吓了一跳,原来是该女士的耳环不知什么时候丢失在游玩的途中,据说耳环是丈夫送她的生日礼物,虽不贵重,却极有意义,她次日一早就要返城,既然如此,向远只得陪同他们一路回溯寻找。


  然而杂草丛生的的蜿蜒山路,要寻见一只小小耳环谈何容易,眼看天色越来越暗,那女游客和她的朋友仍不死心,向远担心一旦天色全黑,这些走不惯山路的城里人一时失足,要是有个三长两短她不好担待,只得先将他们护送下山,然后独自一人返回原路寻找耳环。


  她在山里没转多久,四周便全然被暮色笼罩,耳环仍然下落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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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向远心知要找回的希望是很渺茫的,但那位女士如此看重,她怎么也得拿出一些行动出来,有些时候,尽了人事,才能听从天命,向远一向这么认为。


  夜色中的山路向远不是没有走过,这一次上山早有准备,手持火把,路途倒也不算艰难,但病尤未愈的向远体力透支得很快,汗水冰凉地将衣服都黏在了背上,和着山中秋虫的叫唤,她听到了自己越来越重的呼吸声。


  再一次经过那条山溪的时候,她停下来洗了把脸,耳环是找不到了,她也疲惫得直不起腰来,就这样盘腿坐在溪边的岩石上发呆。


  月亮在天上很圆,倒影在粼粼的溪水里就成了破碎的残片。


  在这月光之下,不知坐了多久的向远就连火把的熄灭也没有察觉。


  等她听到了脚步声回过头来,已经看到近在眼前的火光。


  她看清楚来人,微微一笑,转回头去,果然,没过多久,她身边多了并肩而坐的一个人。


  “那么晚一个人在山上,一点都不害怕?”他问。


  向远摇头,“你知道我不怕黑。”


  他就笑了,“但是我也不知道究竟有什么是能让你害怕的。”


  向远想了想,“这些年,我都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老做同一个梦,梦见一个看不见脸的女人,坐在一个四周都是白茫茫的地方,除了白,什么都没有。


  醒来的时候忽然就觉得有些胆战心惊……”她说着说着,自己也觉得有些好笑,就转而问道:“对了,你怎么上山来了,我还以为你在城市里住得久了,都走不惯山路了。”


  叶骞泽说,“见你那么晚没有回家,有些放心不下。


  不过说实在的,如果不是一路跟着阿昀,我也没有那么顺利翻过前面那座山。


  阿昀那小子跟你小时候一样,天不怕地不怕的。”


  向远朝身后看了看,“你跟邹昀一起来的?那他人呢?”


  “在前面的岔道跟他分头找,大概找不到人他也会回头的吧。


  溪边这条路我比较熟,想不到你真的在这里。”叶骞泽说,他顿了一顿,继续说道,“向远,我这次回来,总觉得你跟以前不太一样了。”


  向远反诘:“你不也一样吗?”她立刻察觉到自己不恰当的情绪拨动,缓和了一下语气,说了句,“我们都不再是小孩子,长大了,自然跟以前不一样。”


  叶骞泽闻言有些怅然,“好朋友不是一辈子的吗?”


  向远偏开脸,凝神去看水里的破碎月光,是啊,他们不就是好朋友吗,牵着手一起长大,以往是如此,一辈子也是如此?


  “对了,你妹妹好点了没有。”她岔开话题。


  “好得差不多了,就是还有些咳嗽。


  多亏你及时把她救上岸来,只不过她从小身体不好,所以才麻烦你们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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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远想说,你妹妹有问题的不止是身体吧,否则无缘无故怎么会投了河。


  可是再一想,他做哥哥的对发生了什么,未必是不知情的,既然他都只字未提,别人的家事,她何必多言。


  于是她只是说道,“没什么麻烦的。


  不过,骞泽,你们兄妹感情看来真不错。”


  她说这句话,未尝没有羡慕的意味,叶骞泽却答得很快,“叶灵……叶灵她从小比较敏感,我爸跟阿姨都忙,所以我难免要多照顾她一些。


  家里人都宠着她,难免有些小脾气,你跟她接触过,要是她言语上有什么不妥的,你不要往心里去。”


  向远有些意外,“不妥的地方倒没有,直到落水之前,她看上去都挺高兴的,也挺有礼貌。


  这大概就是别人说的‘亲者疏,疏者亲’,再有脾气的人,对无关紧要的人总是客气的,只有在最亲的人面前,才会无理取闹。”


  “也对。


  其实她很善良的,在家的时候,看到什么流浪的野猫野狗总不忍心,老把她们往家里抱,时间长了,家里都是这些小动物,她整天跟小猫小狗玩在一起,跟同学朋友却接触得少了。


  对了,向远,以前我送你的那只黄狗还在吗?”


  “死了。”向远说。


  叶骞泽这次回来没有看见那只狗,多少也猜到是不在了,但是亲耳听到它的死讯,心里还是有些难过。


  “哦,死了,怎么死的?”


  “我杀的。”


  他被向远平淡的一句话吓了一跳,“你杀的?又开玩笑了吧。”


  向远玩着石头缝隙里的草,“这有什么好开玩笑的。


  它老了,迟早是要死的,前年的冬天下了很大的雪,它病得都不能动了,吊着一口气缩在门口不停地抖,叫都叫不出来。


  这样活着多一秒也是受罪,不如趁它没断气,杀了还可以吃一顿,向遥怎么也下不了手,那就只有我来了。”


  叶骞泽说不出话来,目瞪口呆的看着向远,这是他的朋友向远吗?然而他的朋友向远不一直这样一个人吗?他知道向远的意思,或许真如她所说,到了那个地步,早死对于那条狗来说真是一种解脱,但是想到她竟然狠得下心亲手了解自己养了多年的狗,那血淋淋的画面让他心里一时间有些难以接受。


  “走吧,我们回去吧,说不定半路还可以遇见邹昀。”向远拍了拍叶骞泽的肩膀站了起来,她的手落在他肩上的时候,好像错觉那里微微一僵。


  叶骞泽站起身来,忽然看见火把的映照下,紧靠溪水的岩石缝隙里闪过一点光芒,他把火光移过去,“向远,你看这是什么,不会就是你要找的耳环吧。”


  “哪里?”向远立刻凑了过去,那卡在岩石之间的不是游客丢失的耳环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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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找了半天,差点累死,原来它就藏在这里。”她俯身去拾,没料到叶骞泽想为她代劳,与她同时弯腰,两人撞在了一起,向远原就全身无力,当下一个趔趄,叶骞泽赶忙扶了她一把,她晃了一晃,好不容易站稳,却将卡住耳环的那块小碎石踏落溪水里,那耳环随着碎石落水,向远低声惊呼,抢身去捞,哪里还来得及,本无多少重量的耳环几乎在顷刻之间被湍急的溪流冲走,他们顺着水流的方向追了几步,却再也没有刚才的幸运,耳环消失无踪。


  两人无奈地对望。


  “怎么办?”叶骞泽苦笑一声。


  向远叹气,苦苦寻觅的东西,从头到尾不知所踪也就罢了,偏偏无意中看见了,伸出手去却又眼睁睁看着它从指缝间掉落,直至再也找不回来了,让她如何能不懊恼。


  “还能怎么办,打道回府吧,就说找了一晚上根本就没见着。”她走了两步,轻飘飘的。


  “等等。”叶骞泽追上了她,伸手在她额头上探了探,“刚才我碰到你的手,就觉得有点不对劲,你身上怎么烫得那么厉害?”


  “没事,昨天受了点凉,回去就好了。”


  “你昨天已经知道自己身体不舒服,今天还一个人在山上一整天?”叶骞泽的声音里除了惊讶,还有些许薄责的意味。


  向远在他不认同的目光里感到一丝暖意,可她还是挥了挥手,“真的没事。”


  “没事?你走路都不稳!”


  “那能怎么样,难不成你背我下山?”


  她当然只是戏谑而已,没想到叶骞泽一句话不说,走到她跟前,半弯下腰。


  “上来!”


  向远愣了一下,她确实是累了,在他面前又何必逞强呢?于是便笑了一声,接过他手里的火把,毫不扭捏地伏在他的背上。


  他背着她下山,向远半举着手里的火把,光影就在他服帖的发梢斑驳地变幻。


  她生怕病中的自己记不牢这刻,还好,还好那一轮山月可以作证,隔了那几年,他们再一次如此贴近。


  一路上,他们都没有说话,向远强撑着一整天,这一刻仿佛已到了极限,叶骞泽背负着一个人的重量走山路,虽然向远身材削瘦,他也正当年轻,却也不是一件轻松的差事。


  这一段路走了将近一个半小时,下到山脚,村口在望的时候,向远示意叶骞泽将她放下来。


  “我休息了一阵,没有什么事了,你也累了,让我自己走吧。


  骞泽……骞泽?”


  她喊了两声,未见他有反应,正觉得纳闷,这才发现他已经停下了脚步,静静地面朝一个方向看。


  向远晃了晃头,沿着他注视的方向看过去,只见夜色中的老槐树下,叶灵手执火把,定定地面朝他们的方向伫立。


  


                  第八章 血缘


作者: 看书问道    时间: 2013-7-11 23:48

  虽然对叶灵这个时候等在树下感到费解,但向远不是一个多事的人,只不过她的直觉也在告诉她,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于是她再一次拍了拍叶骞泽的肩膀。


  “放我下来吧。”


  叶骞泽却仿佛对她的话充耳不闻,丝毫没有放下她的意思。


  他背着向远走到叶灵身边,只说了句:“晚上这么凉,你出来吹风干什么,回去吧。”


  向远从叶灵的眼里读出了疼痛的意味,这个认知让她心里暗暗一惊,一种不祥的预感如同毒蛇,透过叶骞泽护在她背上的手,慢慢地沿着她的脊柱蜿蜒,那种感觉冰凉,丑陋,带着剧毒。


  她原想自行从他背上跳下地来,然而这个时候,她本能地选择了沉默,任由叶骞泽背负着她,一步一步把老槐树抛在了身后。


  叶灵有没有跟上来,向远顾不上理会,远远地她已经看到邹昀下山的火光,这里离向家不远,叶灵来得了,就回得去。


  她的全部注意力都在跟随着叶骞泽的脚步――也许是踏着地上的落叶,那脚步声沉而闷,一声一声,似在耳边,又似遥远。


  在家门口附近的地方,向远挣扎着落了地,俯身揉了揉小腿后,她直起腰来,双眼与叶骞泽平视,单刀直入地问了句,“你能告诉我,妹妹投河的原因吗?她看你眼神让我觉得……”


  叶骞泽的神色在背光处晦暗不明。


  “别多心,向远。


  我承认叶灵对我特别的依赖,但我是她惟一的哥哥,大多数妹妹对哥哥都有种小女孩的独占欲,等她再长大一点,性格也会随着改变,到时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至于她落水,我更相信是个意外。”


  “那你呢,你对她呢?”


  “她是我妹妹。


  我对她的所有关心都是出于一个做哥哥的立场,向远,你应该是了解我的为人的。”他答得很快,向远甚至从他一贯平和的话语里听出了些许恼意。


  她笑了一下,像是要缓解眼前有些僵的局面,“你妹妹现在看上去不太好,就算是为了她着想,你应该尽量避免给她期待,避免她对你过分的依赖。”她说完,又笑着补充了一句,“我是不是多管闲事了一点,你说过的,我们是好朋友,就当是朋友间的一点小小建议。


  背我回来也累得够呛吧,谢字就不说了,我先回去休息,你要是放心不下,就回头去看看你妹妹,见到邹昀帮我跟他说声我没事。”


  她转身推开门,听见叶骞泽喊住了她,“向远,等等,我这几天一直有件事想问问你。”


  “怎么了?”向远回头。


  他想了想,才低声说道:“你还记不记得阿昀出生在什么时候?”


  这个问题有些突然,向远皱眉想了想,“他生日是哪天我倒忘了,他们家也没有过给小孩子过生日的习惯。


作者: 看书问道    时间: 2013-7-11 23:48

  我只记得他出生的时候是个冬天,那时我们才五、六岁,你爸爸回城没到一年,你跟着你妈还有邹叔叔一起过。


  当时我总搞不明白为什么叶家婶婶会突然变成邹家婶婶,问我妈妈,她也不肯告诉我。


  好像那天还下了很大的雪,所以我记得特别清楚,我一大早去找你堆雪人,你说你妈妈病了,不能跟我去玩。


  我就问,你妈妈得了什么病。


  你告诉我,你妈妈肚子痛了很久,家里就多了个弟弟。


  我记错了吗?”


  叶骞泽仿佛在犹豫该不该说,不过最后还是选择对向远开了口,“其实我记得也是这样,但是后来我回城之后,有一次跟爸爸聊天时无意间说起过我妈跟邹叔叔生的这个弟弟,我爸说,他听说阿昀是来年春天出生的,我就总疑心自己的记忆出了错。


  向远,你有没有觉得阿昀,他……他长得一点都不像邹叔叔,当时村里不是也有人说……”


  向远一惊,赶紧留意了一下四周,压低了声音说:“这话你可别乱说,谁都知道邹昀是你妈妈嫁给邹叔叔以后生的孩子,要说是错,也应该是你爸记错了。


  邹家婶婶生邹昀的时候应该是早产了,你别信村里那些嚼舌根的人说的话。”


  “不,不是的。”叶骞泽摇头,“向远,有些事情我说不清楚,但是血缘是种很奇妙的东西,小时候不觉得有什么不对,隔了几年我再见到阿昀,他虽然长得比较像我妈,但是那神态,尤其是那双眼睛……真的,我感觉他应该跟我一样,姓的是叶,而不是邹。”


  “这怎么可能?”向远喃喃自语,她觉得这有些不可思议,但理性却让她觉得叶骞泽说的不无道理。


  听村里人说,邹家婶婶跟叶叔叔离婚后,面上跟没事人一样,不到两个月就跟了村里三十多岁还打光棍的邹瘸子,当年冬天就生下了邹昀。


  邹家婶婶是个要强的女人,她的痛快离婚和火速改嫁未尝没有赌气的意味,这么说来,她几年后同意让前夫把大儿子接回城,却隐瞒了小儿子的身份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前些年村里的确是有一些流言,说邹昀长得跟邹瘸子半点也不像,不知道是谁的种。


  不过当时种种矛头都指向向远的父亲向云生,他们都说邹家婶婶对向云生始终不能忘情,说不清她恨不得跟姓叶的离婚,嫁给邹瘸子也只是个幌子,实际上是跟向云生有一手。


  别的事情向远不敢断言,但是有一点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她的父亲向云生虽然没有什么优点,但对她妈妈却是一辈子死心塌地,要说他有可能跟别的女人扯上了什么不清不楚的关系,不管是妈妈在不在世,向远都是不会相信的。


  “当年回城提出离婚,是我爸对不住我妈。


作者: 看书问道    时间: 2013-7-11 23:48

  我长大了一点之后,他也反复对我说过他的内疚。


  当时他下到农村,以为再也没有返城的机会,才认命在这里娶妻生子,但是谁又知道过了五六年,知青返城的文件又下来了。


  我妈没有名额,跟他回城也是没有户口的,况且她也不肯离开这里。


  我爸家里几代书香,他当时一心想着回城参加高考上大学,也只有提出离婚。


  叶灵的妈妈,我的继母是爸爸的高中同学,他们念书的时候就是有感情的,所以……唉,总之长辈的事情,不管对还是错,我们做儿女的不好评判,但是这几年经济好了一点之后,爸爸知道我妈和阿昀他们日子不好过,总想为他们做点什么,你知道的,寄钱,她退回去,写信,她从来不回。


  我爸几次想带我回来看看,电话打到村公所,我妈总是说,他回来,她就走,连我都不想见。


  她就是这个脾气,我爸也不好强行打扰她现在的生活,谁知道,谁知道会发生那样的意外,我们竟然隔了大半年才知道消息。


  这次我回来是为了我妈的事,叶灵落水,是个意外。


  向远,你不知道我看到我妈的坟心里是什么感觉,我去的时候她活得好好的,回来的时候她坟上都长青草了,邹昀这几年还能在她身边,我呢,一样是她的儿子,却什么也没能为她做,有时我甚至觉得,她爱阿昀,但不爱我。”


  他说着,话语间有些感伤。


  向远安慰他,“她怎么会不爱你,你走这些年,她每天早上都会为你烧注香,让菩萨保佑你在外面平安,这些都是邹昀亲口告诉我的。


  他们那一辈的事情我们不理解,她让你回城,也是为了你好啊,留在这个小地方能有什么出息?不让你们回来,也许是怕见了更伤心啊。”


  叶骞泽的眼睛有些潮湿了,他忍住了哽咽,再抬起头来的时候便有些毅然的神情,“不管怎么说,我妈不在了,对阿昀我一定是要负起做哥哥的责任的,我怎么对叶灵,就会怎么对阿昀,他们都是我的亲人,如果他身上流的是我们叶家的血,不管怎么样,我也要带他走。


  我来的时候,爸爸在国外,应该也就是这几天,他就会赶过来。”


  “可是你凭什么断定邹昀是你爸爸的儿子,无凭无据,这不是胡闹吗?他没了妈,但是爸爸还在,邹家怎么可能让你们把他带走。”


  “所以我才跟你商量,向远,我想要你帮我。”叶骞泽看着向远说。


  向远身上一阵冷一阵热的,她迟疑着,沉下心来考虑,不敢轻易点头,生怕自己一时糊涂,好心办坏事。


  向迤死了,她一直把邹昀看成自己弟弟一样,他家现在这个样子,日子并不好过,只要有希望,为什么不助他飞离农门呢,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谁都应该尽可能地挑最平坦最笔直的那一条路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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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你要我怎么帮你?”向远说。


  


                  第九章 邹昀


  长假的第六天,十二岁的邹昀第一次坐了一个半小时的汽车来到了县城,与他同行的有向远,还有他多年未见的哥哥。


  汽车颠簸在起伏的山路上时,从未出过“远门”的他就反复地问向远,“我们去县城有什么事吗?”向远老是笑,她说什么事也没有,就是去玩,仅此而已。


  什么都不干,只是去玩!邹昀按捺不住内心期待的同时也感觉一丝惶惑,这是他想也不敢想的事情,平时,就连家里的大人偶尔有事,一年也未必会出到县城一次。


  向远平时这么忙忙碌碌,城里的哥哥几年才见一面,他们居然会特意带他去玩,这未免让他觉得有些奢侈。


  出门的时候,邹昀在向远的家门口遇见向遥,他不是很明白为什么向遥对他那么敌视,但他们是同伴同学,又是小时候的玩伴,他总不希望两人关系太僵。


  于是他在心情大好之下,不理会向遥对他故意的视而不见,主动打了声招呼:“向遥,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谁跟你‘我们’,出发去哪里,不知道你说什么。”向遥脸上的莫名奇妙让邹昀怀疑起“去县城玩”这件事的真实性,难道是他听错了?但昨天晚上,明明是向远到他家打的招呼,听说哥哥也去,他爸爸也答应了――他的父亲邹瘸子从叶骞泽那里得到了不少实惠,对这个曾经的拖油瓶还是相当客气的。


  邹昀有些困惑,说话便有些吞吐,“不是……不是说好了今天要去县城玩的吗?”


  向遥还来不及作出反应,向远已经闻声走了出来,她对着邹昀笑,“你来了,准备出发了。”仿佛刚意识到向遥站在一旁,向远对着妹妹也说了一句,“你去不去?”


  向遥愣了一下,然后大声说,“有什么稀罕,我才不去。”她说完转身就往屋里跑,末了,还不忘狠狠地瞪了邹昀一眼。


  邹昀来到县城,被人来人往的宽阔街道和各种有趣的事物吸引着,两只眼睛都觉得不够用,他不明白为什么向遥会说不稀罕。


  他们三个人逛了许多马路,进了许多商店,连在县城里小小的人民公园都玩得不亦乐乎;经过县医院的时候,向远还提议进去抽血验个血型,她说现在城里人都喜欢这么做。


  邹昀听向远那么说,也跟着她和哥哥一起在化验室卷起了衣袖,抽了一大管血也不觉得疼。


  这一切对于邹昀来说都是那么新奇,他觉得自己长到那么大,从来没有玩得这样尽兴,他老问哥哥现在是几点,叶骞泽还以为他急着赶回去,其实他只是太害怕天黑,然后这一天就会结束。


  可是不管他怎么不情愿,这一天迟早要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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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上返家的车子,邹昀看着窗外的风景,他来的时候有多欢喜,走的时候就有多失落。


  坐在他身边的叶骞泽拍着他的头,问他想什么这样出神,经过这一天的相处,邹昀和哥哥之间的生疏消弭了许多,可他依然回答不出哥哥的问题。


  他在想什么,他这一天明明是快乐的,可是眼看着天黑下来,为什么会有了难过?他忽然后悔,一路上放太多心思去想现在究竟几点钟,以至于漏看了不少风景。


  眼看车子离家越来越近,只有手上被针扎过的隐隐刺痛在提醒邹昀他这一天的旅程,他忽然才想起,凭白被抽了那么多血,他竟然忘记问自己究竟是什么血型。


  他捂着手腕,扭过头去问坐在他后面的向远,“向远姐,刚才测出我是什么血型啊?”


  向远笑咪咪地说:“别心急,哪有那么快知道结果。”


  “我是B型,阿昀你也有可能跟我一样啊。”叶骞泽半随意地说。


  “哥,你知道你是什么血型,今天为什么还要验血?”


  叶骞泽望了向远一眼,向远还来不及做答,邹昀小朋友的思路已经从这个问题上转移,“向远姐,我会不会跟你一个血型?”


  向远觉得有点好笑,“这个可说不准,你跟我一个血型干什么?”


  “如果你需要我的血,我就可以给你啊。”邹昀认真地说,话音还没落,后脑勺就挨了向远一下。


  “呸,童言无忌。”向远笑骂了一句,看着叶骞泽说,“你们家的人怎么都喜欢说傻话。”


  叶骞泽也忍俊不住,“看来阿昀对你比对我这个亲哥哥还好。”


  向远暗暗笑自己也是傻气,她发现自己竟然有一丝期盼叶骞泽会对此表现出一丁点的不满。


  然而没有,他的笑容那样真心而纯粹,完完全全是是为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亲朋彼此融洽而流露出来的愉悦。


  “他还是个孩子,孩子当然是认为谁在他身边的时间比较多,就是比较亲。”她说。


  叶骞泽听了向远的话,不由得有些感触,他把手放在邹昀的肩膀上,“是我对你照顾得不够。


  阿昀我问你,如果有机会天天跟哥哥生活在一起,你原不愿意?”


  “你要搬回村里吗?”邹昀显然有些困惑。


  “不是,我说得是你跟我一起到城里。”


  “这怎么可能。”邹昀想也不想就回答,“我又不是城里人,再说要是我走了,我爸怎么办?”


  “邹……你爸对你很好吗?”叶骞泽问邹昀开始对他的问题感到奇怪,“他对我也不差啊。”乡下人忙于生活,甚少有更细腻的情绪表达,在邹昀看来,父与子的关系本该如此。


  “可是……”


  “快到了,收拾一下东西吧。”向远适时打断了他们的对话。


  叶骞泽陪同邹昀回到邹瘸子家,他并不住这里,邹家的屋子不大,挤了四口人,还要腾出房间做生意,所以叶骞泽都是住在他妈妈在附近的一个表亲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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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邹昀跟爸爸还有继母一道挽留叶骞泽坐一坐再走,他说还要去向远家看叶灵,走得很是匆忙。


  叶骞泽离开之后,邹昀草草吃过晚饭回房,玩了一天,他也有些疲惫,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总觉得爸爸看他的眼神也有些奇怪,就连关上了房门,都仿佛可以听见他和继母压低了声音的交谈。


  那一夜,邹昀做梦都还在县城的热闹繁华中流连,外面的世界多精彩,他从未离家那么远。


  只是他不知道,出自他身体里的一试管血液比他走得更远,它早早在叶家相熟的医院人员安排下,辗转去到千里之外。


  接下来几天,叶灵的身体已经完全恢复如常,长假已经过去,叶骞泽却始终没有回城的打算,邹昀觉得有些奇怪,他并非不喜欢跟哥哥待在一起,只不过他们小学都开始上课了,难道城里的学校还在放假?他问向远,向远每天忙着往返在学校和家里之间,好像无心理会他的问题,叶骞泽说,他难得回家一趟,想把事情办好再走。


  究竟有什么事情?邹昀不喜欢叶灵看着他要笑不笑的样子,不喜欢他爸爸和继母背着他窃窃私语,他总觉得有一件事情大家都知道,唯独他一个人蒙在鼓里。


  那天放学回家的路上,邹昀遇到同路的向遥,以往这个时候,向遥总是一声不吭地从他身边走过去,然而这一次,她却意外地走到他前面,再转过身,用讥诮的语气说道:“邹昀,你命真好,终于用不着再走这条山路了。”


  “你说什么呀。”邹昀莫名其妙。


  “你真不知道还是装的?村里的人都在传,你不是你那瘸子爸生的。”向遥扯了扯书包的肩带,朝他半扬起脸。


  “你胡说!”邹昀也恼了,胀红了脸瞪着向遥,要是别人说这样的话,他准是扑上去狠揍一顿,可是她是向遥,他不想跟她交恶,于是只有苦苦压抑着心里的怒气,假装没听见她在说什么。


  向遥见他没有什么反应,不由得有些失望,她挤出一个笑容,大声说:“真好,我终于不用跟你这讨厌鬼同路了。”说完撒腿就跑。


  邹昀看着她的背影发呆,心里的不安和慌张越来越盛,就连远处渐渐暗下去的天空都有一种山雨欲来的味道。


  所有不安的感觉在邹昀回到家,发现家门口被人和两辆小车包围得水泄不通的时候攀到了顶峰,他怔怔地看着那两辆车,多么的锃亮而气派,平时在村里,除了拖拉机和摩托车,最常见的就是隔天开到村口一次的残旧中巴。


  邹昀跟其他同龄的男孩子一样,对汽车这一钢铁构造的速度机器有着莫名的热爱,可毕竟是离他生活极其遥远的东西,他还来不及去想这它们怎么会停在了自家门口,早有多事之人将他回来了的消息告诉了屋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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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邹昀看着一个身材高大的中年男人分开看热闹的乡亲,一步步地走近他,他下意识地往后退了退,那男人却屈膝半蹲在他的跟前,伸出手想要去触摸他的脸,手伸到一半,却带着悲喜交加的神情犹豫着。


  “阿昀,你就是阿昀……长这么大了……是我的错,看你这眉毛,你这眼睛,但凡我当年多看一眼,怎么会相信你不是我的儿子?”


  茫然无措的邹昀用手紧紧地揪住了自己的裤腿,他记起来了,四年前,就是这个城里来的“叔叔”从家里带走了大哥,那天晚上,妈妈搂着他,泪水止不住地流了一整夜。


  他在说什么?谁是谁的儿子?邹昀感觉仿佛有一双无形的手捏住他的喉咙,让他发不出一点声息,连呼吸都艰难。


  他多希望自己听不懂那些话,可与他平视的这张脸是多么的熟悉,这就是血脉相连的铁证?他想到“血”字,骤然一惊,好像明白了什么,下一刻,他的身子却被这个流着泪的男人用力抱在了怀里。


  “我的儿子,你是我的儿子……”那男人抱得那样紧,做工精细的外套蹭在邹昀破旧的衣衫上,邹昀真担心自己沾了泥巴的裤腿弄脏了别人的衣服。


  他僵硬着身体,任由那男人抱着他像孩子那样哭泣,眼睛却透过对方的肩膀去看那些围观的人,不少乡亲也跟抹起了眼泪,其中甚至还有他叫了12年的“爸爸”。


  叶骞泽的眼睛湿润了,不过脸上是带着笑容的,远远站在角落的向遥还是一脸看好戏的表情……邹昀的眼睛在他们中扫了一遍,真像一出戏,他第一次做了戏里的主角,可他觉得自己像是观众。


  那男人的泪水顺着邹昀的脖子往下流,湿湿的,痒痒的,邹昀挣了一下,没有如愿,最后是他的继母走过来,边拭着眼角边说:“这孩子老实,没见过世面,见到亲人,话都不会说了。”


  那男人这才松开了邹昀,用手摸着他的头,“没关系没关系,这样的反应是正常的,这些年我都没有尽到一个做父亲的责任,等到跟我回去以后,日子久了,我们父子当然会亲密起来。”


  “是啊,是啊,日子久了就好了,看这孩子就是个有福气的人,果然不假。”邹昀继母附和着,邹瘸子竟也在一旁“嘿嘿”地笑。


  周围的乡亲们纷纷羡慕着邹昀命运得以改变的好福气。


  “秉林啊,这么久没回来,多住几天再走吧。”


  “下次吧,我那边还有事情要忙,孩子们也要上学了,尤其是阿昀这边还赶着回去办手续,有时间再特意回来看乡亲们。”


  “从小看邹昀这孩子长大,忽然要走也挺舍不得的。”


  “放心吧,他在这里长大,会记得这里的,以后一有时间,我就会让骞泽带着阿昀一起回来,毕竟……毕竟他们的妈妈还埋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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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邹昀听着他们讨论,仿佛他要走已经成为定局,然而从始至终没有人问过他的意思。


  “那定了什么时候走没有?”


  “收拾好,办好手续就走。”


  ……


  邹昀忽然大喊出了回来之后的第一句话,“谁说我要走?我不走,要走你们自己走!”


  他拨开阻在面前看热闹的人,飞快跑回他黑洞洞的小房间,用力关上房门,仍听见他“爸爸”和继母忙不迭地在门外说,“小孩子脾气,没事的,一阵就过了,孩子的东西我们会帮他收拾好,你放心。”


  “没关系,事情确实太突然,让他静一静也好。”


  邹昀没有开灯,坐在床沿打量着昏暗光线里房间的轮廓,他跟继母带来的弟弟共有的这个小小空间里,除了一张床,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盏灯,其余什么都没有。


  在过去的日子里,他谈不上有多爱这个地方,就像他叫了十二年“爸爸”的那个浑浑噩噩的人,还有后来有些小心眼的继母,他们对他谈不上有多好。


  可是,他从来没有想过离开。


  


                  第十章 离别


  多年未见,向远几乎已经认不出眼前这个微微发福的中年男人就是她记忆中瘦而高的叶叔叔,要不是对方先她而半惊半喜地叫了声:“小向远,你是不是小向远?”她那句“叶叔叔”着实犹豫着不敢喊出口。


  “哎呀,小向远都长这么大了。”叶秉林含笑转而对着身边的叶骞泽说:“你们都长大了,也难怪我会变老。


  我的记忆还总停留在小向远一丁点儿高,来找我们家找你去钓鱼那会。


  不过这双笑眯眯的眼睛倒没变,讨人喜欢,让我一眼就认出来了。”


  向远自幼与叶骞泽一家上下熟悉,小时候她经常在野鸭潭边遇见坐在石头上看书的叶叔叔,虽然本能地对这些戴眼镜的、百无一用的下乡插青没有什么好感,但是为着好伙伴叶骞泽的关系,她也愿意跟这个手上永远捧着书本的叶叔叔亲近。


  那时她喜欢听叶叔叔说书里的故事,《红楼梦》她听不耐烦,《西游记》又觉得假,唯有三国听得津津有味。


  叶秉林也喜爱她机敏豁达,常对她父亲向云生夸这女孩日后必有出息,向云生总是一笑置之。


  向远认真看着久未回乡的叶秉林,“叶叔叔,你到现在还是比叶骞泽帅。”她说完跟着叶家父子一起笑了起来,然后视线与叶骞泽相对,不知道很多年之后,他的样子会不会变得像他父亲一样?


  “你来了就好。”叶骞泽指了指邹昀那紧闭的房门,从下午到晚上,不管他们在外面怎么劝,怎么敲门,里面始终一声不吭。


  叶骞泽无奈,往向家跑了好几趟,可惜都没见着向远本人,最后只得交待向遥,让她姐姐一回来就赶紧到邹昀家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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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远啊,他们都说阿昀最听你的话,你劝劝那孩子,这些年他也吃了不少苦,我……我也不知道他心里怎么想,是不是怨我。


  就当帮叶叔叔一个忙。”叶秉林脸上写满一个父亲的恳求。


  向远看了叶骞泽一眼,他脸上也是同样的神情,于是她低声说,“叶叔叔别客气,我也不知道能不能帮上忙,就试试吧。”


  她轻轻扣了扣那扇薄薄的门板,“邹昀,开门,我有话跟你说。”


  门的那边半点动静也无,向远把话再重复了一遍,还是没有反应,于是她略抬高了声音对叶骞泽说:“我说我来也没用吧,那我回去了,家里还有事呢。”


  叶骞泽会意,“那也没办法了,晚上路黑,我陪你回去。”


  叶秉林听了一阵着急,刚想说话,邹昀的房门“吱呀”一声开了条缝。


  向远放轻脚步走了进去,顺手掩上了房门。


  房间里半点光线也没有,她皱着眉摸索到了拉灯的绳子,橘色的灯光随即亮了起来,她看到躺在床上的邹昀用手遮住了眼睛。


  “年纪不大,脾气倒挺大的。”向远坐到床对面的椅子上说道。


  邹昀闻声,腾地坐了起来,“你和着他们一起来骗我!”他稚气未脱的脸上写满了不忿,向远被逗笑了,“我骗你什么了,你不是你妈跟邹瘸子生的,外面那个才是你亲爸,这是事实。


  再说,什么是‘他们’,‘他们’是你亲爸爸,是你同父同母的哥哥,你跟他们生活在一起是应该的。”


  “应该?就是为了那一丁点破血能证明什么,四年前他把大哥带走的时候,就连看也没多看我一眼。


  我都在这这里生活了那么多年,我妈死了他也没回来,现在才想起多了个儿子?”


  向远把椅子朝邹昀的方向挪近了一些,“你就是为了这个不高兴?要我怎么说呢,不要对别人要求太高,任何感情都是自私的,叶叔叔他过去不知道你是她儿子,你妈根本就没告诉他,他没有理由要对一个前妻的小孩好。


  现在不同了,你已经证实是应该姓叶的,跟叶骞泽一样,远比叶灵对于他来说要亲,你跟他们走,会过得很好。”


  “我不想走,为什么你们都盼着我走,就连我爸也不留住我?”邹昀难受得低下头,他是个好孩子,即使心里起伏难平,也不会用极端的方式宣泄来伤害别人。


  向远注视着他服帖的发梢,忽然想起了向迤,每次被向遥抢去了喜欢的小玩意,就这么委屈地在大姐面前低着头,但任向远怎么问,他也不肯说出是受了向遥的欺负。


  向远想伸手去摸摸邹昀的后脑勺,就像她以前对向迤那样,可是到最后还是硬了心肠,冷笑一声说道:“你爸?是说邹瘸子吧,他为什么要留住你?你又不是不知道,他是个糊涂的人,凭白养了你那么多年都蒙在鼓里,这就罢了,可你那个寡妇后妈可不傻,听说你不是他生的之后,他们两人问叶家要了多少抚养费你知道吗?平时就算给人贩子卖上三个像你这样的孩子也换不回那笔钱,他们还能不欢天喜地地送你走吗?就算你不愿走,非赖在这里不可,也不想想,邹瘸子他一家日子也不好过,他一个人干活,四口人吃饭,你和你后妈带过来的弟弟还要上学,你不是他儿子,他们凭什么背上你这个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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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远还没说完,眼泪就已经在邹昀眼睛里打转,他抿着嘴,强忍着生怕它掉下来,可是半句话也说不出,整个身体都在微微地抖。


  向远推开椅子站了起来,“你就这点出息?那我也不跟你耗时间了,要去要留你自己想清楚,最好跟着你那瘸子爸,一辈子像他一样窝囊。”


  她还来不及走,袖子就被邹昀拖住,他又急又慌,也顾不上什么“男儿有泪不轻弹”,死死抱着向远的手,“哇”地一声大哭了起来。


  门被推开了,叶骞泽显然是听到哭声放心不下,看到这一幕,又退了出去。


  邹昀的眼泪弄湿了向远的衣袖,她好气又好笑地坐在床沿,也不劝他,任他哭得彻底。


  他抽泣着,语不成声地说:“向远姐……你也不留住我吗?”


  “我留你干什么,你动不动就哭,那么没用,又不能拿你去卖。”她见邹昀泪流得更凶了,叹了口气,说道:“你怎么那么傻,就算你不走了,难道我会一辈子留在这里?”


  “你要去哪里?”


  向远避开邹昀那双流泪的,稍嫌秀气的眼睛,半开玩笑道:“以后会去哪里,谁知道――说不定,没过多久就会在城里遇到你了,到时候你是有钱人家的孩子了,要是还记得我的话,还有你帮忙的时候呢。”


  “真的吗,向远姐,你是说真的吗?”


  真的吗?


  真的吗……向远像听不到男孩的声声追问。


  以后会怎么样不是她能够掌握的,自己都未知的事情,她如何能许诺?


  邹昀走的那天,车子开出了村口,天都没有大亮,向远在家门口看到了车轮远远扬起的尘埃。


  前一天晚上,她已经跟叶骞泽说过,她不喜欢那种场面,送行的时候就不去了。


  叶骞泽当时说:“向远,信我就不再写了,我们很快会再见的。”她只是笑,这一刻目送那些尘埃越来越淡,仍然是不自觉地扬起嘴角。


  厨房里有了动静,向遥这天也起得很早。


  像往常一样吃早餐的时候,向远诧异地问:“好端端地,你眼睛为什么这么红。”


  向遥低头喝粥,过了很久才说:“你的心到底是什么做的?”


  


                  第十一章 选择


  生活并不会因为某些人的离开而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向远还是往返在学校和家之间,县城的学校离村里并不近,她通常周末才会回来一次。


  高三越接近尾声,课程安排就越紧张,饶是在学习方面并不吃力的向远也要打起更多的精神来应付一次又一次的模拟考试。


  班上像她这样的农村女孩已经有不少打算在会考结束后收拾行囊直接投奔南下打工的热潮,向远也为这件事反复考虑了很久。


  她和向遥这样的孤女,平时自己找点活计,乡政府再补贴一些,糊口暂时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要是她考上了大学就完全不一样了,摆在面前再明显不过的的一个现实就是――她没有钱,她不是万能的,尽管比大多数人要精明能干,然而现在的她仍然只是个农村的在校女孩,她可以凭自己的努力让两姐妹不用为吃饭发愁,但却供不起犹如天价的大学学费。


作者: 看书问道    时间: 2013-7-11 23:48

  她不止一次想过,领到高中毕业证就去打工,过了几年,未必不能混出个人样,可考上一个好大学,以此来改变命运的方式无疑对她更具诱惑性,她的成绩一直都很不错,如果不是太多事让她分心,她完全可以做得更好。


  这些心思向远只能自己暗暗较量,她从没个可以商量的人,当然,这更多也是因为她习惯了凡事自己解决,她能指望谁?向遥?她想到这里,自己都摇头笑了。


  她们姐妹俩基本上每周才会有两天在家里碰面。


  那天,向远踩着凳子去换堂屋的灯泡,椅子叠得太高,她嘱咐向遥在下面扶着点。


  向遥伸手去拿她换下来的灯泡时,失神落魄,手忙脚乱的,不但没接着灯泡,让它在地上摔了粉碎,在挽救灯泡的过程中,还一不小心将凳子上的向远撞了下来,要不是向远反应快,摔得伤筋动骨也不是没有可能。


  她摇摇晃晃一落地就发了火,劈头盖脸地对向遥说:“你梦游还是怎么,到底有什么事是你可以做得好的?”


  向遥没有顶撞她,急急忙忙地去收拾地上的碎玻璃,向远看着这个妹妹瘦巴巴的脊背,满腔的怒意忽然就变成了无奈,这无奈让她不想发作,也懒得发作。


  她不得不承认自己不了解向遥,虽然她们是彼此在世界上惟一的血肉至亲,可是相连的血脉并不能让她们的心离得更近一些。


  她怎么也搞不明白,向遥也是马上要上中学的人了,为什么半点长进都没有,这段时间以来,更是怅然若失地好像丢了魂一样。


  向远站在一边,用看陌生人一样的眼光来打量着自己的亲妹妹,其实心里何尝不知道,和向遥之间的隔阂她也难脱其咎。


  家里人一个一个地死去后,她自己在县城上学,向遥一个人守着这屋子,应该也是孤独的,她不能责怪向遥心里有事不肯说出来,因为她根本就没有想过要去了解。


  也许做姐妹也是要点缘分的,否则明明相依为命的两人为什么如此疏远,亲妹妹还不如非亲非故的邹昀贴心。


  向远不是没有想过多给向遥一些关心,可她不是圣人,扮不来衣食父母再扮知心姐姐,面对向遥与她们的父亲向云生如出一辙的感情用事和敏感多愁,她本能地感觉到疲惫和厌弃,更何况,她忘不了向迤最后那泡在水里的身影,尽管知道没有意义,还是不止一次在心里想,如果不是向遥,她又怎会失去向迤,她最疼爱的弟弟。


  “向遥,你究竟是怎么回事?”向远忍住落地时脚踝的疼痛问了一句。


  她等了一分钟,没有等到预期的回答,摇摇头走开了。


  “我……”等到向遥鼓起勇气从灯泡的碎片中抬起头,只看见空荡荡的堂屋。


  邹昀离开后的来年四月,油菜花刚谢,村委会就敲锣打鼓地迎来了几个城里人,又是几辆车停在了村里最大的晒谷场上。


作者: 看书问道    时间: 2013-7-11 23:48

  听说叶秉林回城后,决定出资在村里建一所希望小学,为此,乡政府都派来了干部专门负责接待来人。


  向远随着看热闹的乡亲朝人最多的地方张望,然后不由自主地感到失望,来的人里没有叶骞泽,甚至也没有邹昀――对了,他现在应该叫叶昀,就连叶秉林也没有出现在村委会的办公室里,村长李二叔和乡上来的干部簇拥着的,是一个三十多岁的陌生男人。


  意兴阑珊的向远转头就走,却被眼尖的李二叔远远地叫住了,“向远,唉,向远,别走啊,正找你呢。”


  李二叔小跑着追出来,抓着向远的胳膊就往村委会里拽,脸上还堆满了笑,“向远啊,好事到了!”


  向远狐疑地被兴高采烈的李二叔按在村委会办公室那半旧的木凳子上,尤是二丈和尚摸不着脑袋。


  “干嘛啊,二叔,说什么好事到了?”


  “贵人到了,好事不就自然来了?”李二叔朝向远对面的男人一指。


  向远近距离地注视着这个她从没有见过的叶家人,眼前这个男人瘦且高,身上有一种锻炼得宜的力量感,面目英俊,头发乌黑,这让他看起来也许比实际年龄更显得年轻一些。


  她从那张脸的五官上认出了了肖似叶骞泽的痕迹,可这并没有让她感觉到亲切,这个男人,即使这一刻是微笑的,可眼神里依然有种莫名的倨傲。


  向远感到这个“贵人”同样也在审视着她,这审视让她不自觉地戒备。


  李二叔适时插了句话,“向远啊,秉林打电话来说,他除了要在村里建一所希望小学,还指明要资助你念书,直到你不想念为止。


  你这孩子不是要上大学了吗,这是天大的好事啊。


  秉林还说,他太忙,走不开,孩子们又要上学,所以就让他弟弟来办这件事,喏,就是这位小叶先生了。”


  向远还在消化李二叔的话,那男人开了口,“你就是向远?”


  向远微笑:“你好,小叶叔叔。”


  他站起来,懒懒地朝她伸出一只手,“我叫叶秉文。”


  向远第一次跟人握手,可她直觉礼貌的握手不该如此用力,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这个叫叶秉文的男人在双手交握的时候让她感觉到生疼。


  她不着痕迹地及时挣开,那双手的触感让她难以适应,冰凉而生硬,跟他脸上的笑容形成了极大的反差。


  她忽然怀念叶骞泽很久以前留在她手心的温度。


  叶秉文提出要去向远家看看,她似乎没有理由拒绝,李二叔主动带路,看热闹的人也跟着尾随到了向家。


  一大群人让刚回家的向遥手足无措,叶秉文在向家转了一圈之后,就安心坐在桌子边喝茶,向远也不怎么答腔,渐渐的,乡亲们都无趣地各自散去,李二叔毕竟比别人多见过一些世面,打了几个哈哈,就借故回了村委会,临走前不忘提醒叶秉文,乡里给他准备了接风洗尘的筵席。


作者: 看书问道    时间: 2013-7-11 23:48

  人都散去了,叶秉文还在转动着向家并不精致的茶杯,向远注意到他尽管手不离杯,却从头到尾都没有喝过一口。


  “叶……叶先生,骞泽跟叶叔叔他们都还好吧。”向远打破了沉默的僵局。


  “好,挺好的。”叶秉文说话的时候习惯性地挑了挑眉。


  “那你是不是有话要跟我说呢?”向远没有绕弯子,她一向觉得对难缠的人最好的办法就是直截了当。


  叶秉文终于放下了杯,“我不知道我大哥为什么非要捐助你上学,不过既然他决定了,我也不便说什么。


  你上学用不了多少钱,问题在于现在忘恩负义的年轻人太多,我想知道的是,叶家帮了你,你能帮叶家做什么。”


  “那要看叶叔叔需要我为他做什么,是不是我能力范围内的。”向远的回答很自然地将帮她的人定位在叶秉林身上,而不是范围无限广大的“叶家”。


  叶秉文笑了起来,更加专注地凝视向远,“对了,我刚才听到你说,你们家只剩两姐妹。


  你妹妹也准备上中学了吧,你走了,留下你妹妹也怪可怜地。


  这么说吧,我们只能帮助你和你妹妹其中一个,要不圆你的大学梦,要不就送你妹妹到市里最好的中学读书,直到她大学毕业,你怎么选。”


  向远慢慢僵直了腰,她注意到向遥脸上一闪而过的恐慌。


  “这个选择根本就是没有意义的,我上了大学,我妹妹将来一定也可以顺利完成学业。


  你代我谢谢叶叔叔的帮助,我相信这是你跟我开的一个小玩笑,而不是叶叔叔的本意。”


  叶秉文耸肩,居然也没在这个问题上继续刁难,“就当是这样吧,希望你理解我的幽默感。”


  “跟你说话挺有意思。”向远说。


  “好了。”叶秉文伸了个懒腰站了起来,“还要去乡里应付那些无谓的小官僚,接下来的事情,等到你的录取通知书下来了,我会再给你安排的。”


  向远送他到门口,踏出门槛的时候,叶秉文低声说:“如果一定要你选,你还是会选你自己是不是?我喜欢这样的女孩。”


  向远不说话,送走他之后回到家里,向遥说:“准备吃饭了。


  她认真摆着碗筷,向远却看到有水滴打在饭桌的边缘。


  “你又怎么了?”


  向遥用衣袖用力一拭泪水,“其实你刚才说选你自己的话也没什么。”


  向远叹了口气,“别胡思乱想,别给我添乱。”


  


                  第十二章 离乡


  9月初,向远一个人背着再简单不过的行囊,转了两次汽车,终于听到了南下火车的汽笛声。


  她要去的地点跟原本计划打工时的目的地一样,区别只在于她行李里多了张薄薄的G大录取通知书。


  向远是李村第一个考上外省重点大学的孩子,通知书是送达村委会的,李二叔乐颠颠地跑到向家报喜,乡亲们都说他们这山沟里总算飞出了金凤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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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县里还来了扛着笨重摄影机的地方电视台记者,说什么向远身为孤儿,独立扛起家庭重担,照顾妹妹,努力学习,克服逆境,还考上了好的大学,是值得在全县重点宣传的青少年先进榜样。


  向远拒绝了,她对那个名为《感谢苦难让我成长》的宣传主题嗤之以鼻。


  什么“苦难让我成长”?向远觉得这些都是吃饱了撑着,没吃过苦的人才会意淫出来的玩意,她一点也不感激苦难,如果可以,谁愿意没爹没妈,一无所有?谁不盼着有个护荫,衣食无忧?如果她有得选择,摒弃苦难,何愁“成长”得不比现在更好?


  向远离家的时候,向遥已经是乡中学的初一学生,中学开学得早,向远把向遥的各种事情安顿好,让她住了校,又托了李二叔李二婶多多照应,这才放心出发。


  叶家那边接到她的录取结果之后,一连打了好几个电话,先是叶秉林,再是叶骞泽,他们都为她由衷感到高兴,倒是叶昀那边没听到消息,不过没有关系,他们很快就会见面。


  向远即将就读的学校在G市,当然,她承认自己选择这个城市是有意为之,那里有她爱着的人,然而那里也有着南方最好的理工科大学和最具活力的开放口岸。


  叶秉林一再表示要专门派人到婺源去接向远,向远再三推辞了,她不是那种特别需要照顾的人,虽然从来没有一个人出那么远的门,但她相信自己还是应付得来的,更何况,要是来的是叶秉文那样的一个人,她宁可忍受一个人初次出行可能出现的一点小麻烦。


  漫长的路途中,向远坐在靠窗的位置漫无目的地向外张望,长蛇般的火车蜿蜒过山川和农田,仿佛永无尽头。


  她从不害怕前方的路有多长多艰难,只害怕面前根本无路可走。


  火车驶入夜色中的时候,向远忽然想起了向遥和叶秉文的话,如果那个选择确实是存在的,她会怎么选,她是否真的会选择自己?然而为什么不呢?孔融让梨式的故事从小就教会我们忍让和牺牲,可是为什么我们遇事要第一个委屈自己,为什么要牺牲?爱好了自己,才能爱别人,就像她向远,她能把希望寄托在向遥身上?不不,即使她选择了自己,那也是为了和向遥一起有个更好的出路。


  她这样想着,呼吸就在越来越静谧的空气中变得平和。


  火车到达G市是中午,向远走出车站,这个陌生的城市烈日炎炎,她用手半遮住刺眼的光线,仍忍不住屏着呼吸张望,她从未在书本和电视外看到这么高的楼房,这么多的车辆,这些高楼和车流,比家乡的山脉和河流更看不到边际。


  她站在这里,如同无数初来乍到的异乡人,再多的繁华都是局外人,她一无所有,但终有一天会拥有,她信自己终有一天会分享这城市繁华的一部分,需要的,只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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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远被向前的人潮涌着不由自主地走了几步,用眼睛四处搜寻着有可能是叶家派来接她的人,攒动的人头和喧哗的声浪让她有短暂的难以适应感,刚站定,就听到熟悉的声音,“向远……”


  她心里没来由的一阵欢喜,仿佛这陌生的车站也变得亲切了不少,随着那声呼唤,有一个身影拨开众人快步走到她面前,瘦瘦的,比她还矮了一点点,原来是叶昀。


  “向远姐,总算接到你了。”


  在有些雀跃的叶昀面前,向远把自己那点小小的失望隐藏地很好,她暗笑自己没见过世面,在这乱哄哄的地方,竟然连声音都会听错。


  “邹……不对,叶昀,怎么是你?”她笑着说,还是不太习惯对他改姓后的称呼。


  叶昀对她的口误全然不在意,松了口气似地说:“我真担心接不到你。”


  将近一年时间未见,向远眼里的叶昀长高了一些,脸颊显见丰润了不少,大概是少了过去的日晒雨淋,原本就比村里其他男孩子肤色浅的他更显得白皙了,加上跟过去不可同日而语的整齐衣着,让他看上去像男版的洋娃娃一般俊秀可爱,让向远都有了在他脸上捏一把的冲动,她想,果然是好苗子也要栽到肥沃的田地里才行,要是向遥看到现在的叶昀,还会不会违心地说他长得丑。


  即使向远私心里向着叶骞泽,也不得不承认这得天独厚的兄弟俩,弟弟长得比哥哥更好看一些。


  叶昀说话的时候有些气喘,向远注意到他的额头上都是细密的汗珠,想是刚才在人群中费心找了她一阵。


  她很自然地伸手戳了戳他的头,“担心什么,我虽然没到过大城市,但也不至于笨到迷路让你来找的地步。”


  叶昀有些窘,红着脸去接向远的行李,“怎么那么轻?”他边说边指着停车场的方向,“我爸公司的司机把车停在那边。”


  “没什么可带的。”向远说,看他的样子,仿佛对新的环境适应得很不错,她感到有些宽慰,至少证明当初她决定帮助叶骞泽的决定不是错误的,他毕竟是小孩子,离开的时候纵有千般不舍,到了更精彩的地方,适应得还是会比想像中更快。


  仿佛为了证实这一点,眼看离叶昀指给她看的车越来越近,向远短暂地停住了脚步,问了一句,“叶昀,这些日子他们对你都还好吧?”


  叶昀看着她的眼神有些困惑,迟疑了一会,点了点头:“好,都挺好的,他们一家都是好人。”


  “说什么‘他们一家’,应该是你们一家。”向远及时纠正他,还想说些什么,只见车门打开了,一个身材敦实的中年男人迎了上来,向远便把没说出口的话咽了回去,含笑看着这大概就是司机的男人。


  “向远姐,这是我爸公司开车的陈叔叔。”叶昀在城里倒没学会少爷的做派,很是乖巧地为他们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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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姓陈的司机看上去是个老实人,礼貌地笑着对向远问了句好,便从叶昀手中拿过向远的行李,领着他们往车子的方向走。


  向远道了句谢,坐进陈司机给她打开了门的车后座,倒是叶昀,不知道为什么愣了一会,慢腾腾地打开了副驾驶座的车门,却不坐进去,别扭了一下,还是钻到后座,规规矩矩地坐在向远的身边,在这个过程中头还不小心被车门碰了一下,疼得一张脸通红。


  向远好笑地看着他,不知道这孩子现在心底在想什么。


  此时离向远开学还有好几天,叶秉林坚持让她到家里住上几天,车子便朝叶家的方向开。


  一路上,叶昀不怎么多话,她的注意力也渐渐地被窗外不断后退的景致吸引。


  大概是知道她第一次到这个城市来,陈司机不失时机地给向远介绍沿途路过的标志性建筑,她听得很专注,叶昀也跟她一样看着窗外。


  直到陈司机的介绍结束了一阵,向远才随口问了叶昀一句,“你哥哥今天很忙是吗?”


  叶昀“咦”了一声,说:“向远姐,你怎么知道?”他放低了声音,偷偷说道:“我哥最近跟爸爸闹得很僵,好像爸爸想让他报的专业他不喜欢,他喜欢的专业爸爸又不同意,前天晚上我还听见他们吵了一架,爸爸一气之下说,要把他送出国外去上学。”


  向远的心骤然一沉,难道她来了,他却要走吗?她心急之下连忙追问,“那现在怎么样?”


  叶昀说:“我也不知道,不过家里面好像阿姨也挺支持大哥到国外去的。”


  “那你大哥怎么说?”


  “我……我不知道。”


  “你怎么会不知道?”


  叶昀好像被向远的焦虑吓了一跳,“我真的不知道,大哥他什么也没说。”


  怎么会这样?向远只觉得心乱如麻,原本只以为相见在即,偏没想到会生如此变故,莫非任凭她怎么努力,注定有距离横在他们中间?不,不会的,事情不是还没定下来吗?说不定骞泽他自己都还没做决定,她何苦自乱阵脚?


  向远很快让自己情急之下发热的头脑冷却了下来,她意识到自己刚才兴许有些失态,叶昀还是个孩子,他说不知道是很正常的,她怎么能将自己的不顺心迁怒到他的身上。


  她笑了笑,转头看了一眼窗外,感觉到自己的呼吸已经平稳了下来,然后才用尽量轻松的口气对叶昀说道:“你哥要出国,还真挺意外的。


  不过你们兄弟俩,我还以为他有什么心里话会找你说……不好意思啊,叶昀,你不会生我的气吧?”


  叶昀连连摇头,“不是的,我哥的事情可能叶灵知道得会清楚一些。


  向远姐,我是真的不知道,要是知道,我一定会告诉你的。”


  向远顺着他的话转移话题,“对了,你跟叶灵相处得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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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昀想了想,似乎一时间找不到合适的语言来表达,“叶灵她……她脾气是有点怪,但是相处久了就习惯了。


  她跟我话不多……其实除了大哥之外,她跟谁话都不多,连跟阿姨――就是她妈妈在一起时都一样。”他看着向远忽然流露出来的若有所思的表情,以为自己说错了什么话,连忙补充了一句,“但是叶灵她不是坏人,真的。”


  向远很久都没有接他的话,过了许久,叶昀几乎忘了自己说过什么,才听见她说道,“是啊,她不是坏人,我知道,我知道。”


  


                  第十三章 叶家


  叶家给向远最初的印象,是一幢爬满了不知名寄生藤的独栋小楼,不算残旧,但看上去也有一定的历史,在这个高楼林立的城市里,完全称不上气派。


  村里的乡亲们都说,叶秉林回城后挣了大钱,可年轻的向远走下车,站在同样遍布植物的小院子里,心想,这样的草,这样的树在山里要多少有多少,所谓有钱人也不过如此。


  后来,已经完全拥有了她脚下这一切的向远想起自己当初的念头,就禁不住自我调侃地发笑,她想,自己说到底还是个市侩的人,所以叶家的好处她始终不懂得欣赏,就像当年她跟着小小的叶昀一步步走进这所房子的时候,丝毫意识不到这所房子对于她来说意味着什么;即使后来她已经习惯了这个常住了许多年的地方,但从始到终也没有办法爱上它。


  叶家的当时的女主人是一个温婉而娴静的妇人,面容与叶灵颇有几分相似,但看得出年轻的时候她比女儿更为娟秀。


  向远也跟着叶昀叫她阿姨,叶秉林不在家,她客气而礼貌地接待了向远,并再三感激她在李村救了落水的叶灵。


  她给人的整个感觉就是柔柔淡淡的样子,没有刻意的热情,但那种自然而然的和气更让向远感觉到舒服,向远相信这样一个女主人,必定也是会善待叶昀的。


  向远和叶昀回来的时候,叶太太正在摆弄茶几上的花材,她拿着把长柄的剪刀修修剪剪,许多花都是向远叫不出名字的。


  叶太太让一个姓杨的阿姨给两个孩子都倒了茶,打发杨阿姨去做饭,然后就边把修剪好的花枝往一个白瓷瓶里插,边随口跟向远闲着家常,没说几句,叶骞泽就从楼上急急地走了下来,边看着向远笑,边佯怒道:“怎么来了也不叫我?”


  叶太太掸了掸花枝上的露水笑道:“这不是茶都还没喝一口,你自己就下来了吗?”


  叶骞泽坐到向远的对面,“一路都还顺利吧?我本来说好要去接你的……”


  “没事的,叶昀跟我说了你很忙。”向远打断了他。


  “是吗?”叶骞泽有些惊讶,继而失笑,“阿昀这小子!他非跟我说他一个人去接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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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远瞥了叶昀一眼,只见他整张脸红得仿佛要滴出血来,便心知叶骞泽所说不假。


  “我,是,是……不是……”叶昀张口结舌地辩解,却一时口拙,什么也说不上来,只得低着个头,眼睛看着地板。


  叶骞泽给他解围,拍着他的肩膀说道:“这孩子,有什么难为情的,向远以前待你像亲弟弟一样好,你去接她,不是很应该的事吗?”


  “那我待你不好吗?”


  叶骞泽愣了一下,这才发现向远说话的时候眼睛看着的是他。


  她脸上笑盈盈的,猜不出心里在想什么。


  “那是当然的,向远,我还能到那里去找像你这样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他顿了顿,转而去看叶太太插得差不多的一瓶花。


  “骞泽,你觉得我今天这个作品怎么样?”叶太太温和地问道。


  叶骞泽也看了许久,“阿姨的水准越来越高了,不过好看是好看,我总觉得还有哪里不对。”


  “哪里不对?”叶太太托着下巴左右端详着眼前的半成品,然后摘下一只,又添上几支,却始终不得要领。


  “向远,你觉得呢?”


  向远见叶太太问到自己,不由暗自苦笑,她觉得插在瓶里的花都大同小异,怎么也比不上漫山遍野疯长的时候好看,然而当然也不能拂了主人家的意,只得说:“阿姨我对这个不太懂,不过从外行的眼光来看倒是很漂亮。”


  几个人又看着叶太太将那些花翻来覆去地摆弄了一阵,杨阿姨已经把饭菜摆上了桌。


  “算了,就让它这样吧。


  我们先吃饭。”叶太太拍了拍手站了起来,微笑道:“向远,你叶叔叔今天在外地出差,他特意打了电话回来让我好好招待你,开学还早,你放心在这住几天,让骞泽和阿昀带你到处看看,熟悉熟悉环境。


  我不太会做饭,你今天就尝尝杨阿姨的手艺,她在我们家做了好些年了。”


  向远连连点头,几个人上了饭桌,正准备动筷子,叶昀有些奇怪地问了句:“阿姨,今天怎么不见叶灵?”


  叶太太说:“她今天去参加学校的合唱团排练,大概会回得晚一些,我让杨阿姨留了饭菜,不用等她。”她继而又对向远解释,“我这个女儿你是见过的,性格太过孤僻,所以我和你叶叔叔都主张让她多参加一些学校的活动,多跟同学接触,这样对她也好。”


  向远想起叶灵那张略带苍白的脸,不由心里暗暗赞同叶太太的话,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不由自主地看了叶骞泽一眼,他低头喝汤,神态如常。


  一顿饭吃得差不多之后,叶灵才从大门口走了进来,依旧穿着简简单单的一条裙子,向远跟她打了个照面,觉得她似乎比上次见面时更单薄了,整个人纸片似的。


  她也看到了向远,态度还是相当友善,点头打了个招呼,“向远,你来了,好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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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啊,叶灵,好久不见。”向远看着她跟叶太太说了声晚一点再吃饭,便径直朝楼上走去。


  经过沙发旁的茶几,叶灵停了下来打量她妈妈插在瓶里的花,皱着眉说了句:“怎么看上去怪怪的。”她说着,自然而然地伸出手去,将其中的一支鸾尾拔高了一些,再抽出一支大丽菊,自言自语道:“这样不就好多了吗?”


  做完了这些,叶灵回过头向餐桌的方向看了一眼,隔了那么远,但向远知道她是在朝谁张望,她那眼神分明是在等待着另一个人的认同。


  而叶骞泽没有作声,只是在放下筷子的时候嘴角忽然微微地上扬,叶灵顿时绽开了一个灿烂的笑容。


  那一刻,向远恍然觉得她身后的花也黯了颜色。


  那天晚上,向远在叶家的客房翻来覆去地难以入眠,她不是个认床的人,然而每当她的意识开始混沌,白天客厅里的那一瓶花的影像便跟着两个模糊的笑脸不断变幻重叠,逼迫着她原本疲惫的神志变得无比清明。


  她是不会看错的,但她宁愿自己看错、猜错、想错,那不是兄妹间的默契和亲昵,那是两心相印才有的、无需言语的交流,那是只属于“他们两个人之间”的会心微笑。


  她从床上弹坐了起来,背上一片汗湿,伸手揪住了身下的被单,那上好的缎面布料,握在手里,滑而冰凉,她使了些力,仍然像什么也抓不住,抓住的也握不牢。


  她真蠢,叶灵姓叶,她的妈妈嫁给了他的爸爸,他们现在是兄妹,然而,如果他们愿意,也可以不是!五年了,向远想起自己和骞泽已经在两个不一样的世界生活了五年,最懂他的人已经不再是她。


  她向远从来没有向任何人认输,只是没有想到,最后会败给距离和时间。


  向远从来没有这样冲动过,几乎是立刻掀开被子下了床,打开房门走了出去。


  第一次忘了问自己想要干什么?忘了问自己这样做有何意义?她只想站在他的身边,也许她会求证叶灵对于他而言到底意味着什么,也许她会说服他放弃出国留在她的身边,也许她什么也不说,只想看着他,踏踏实实地看着他。


  客房在一楼,她扶着温润暗沉的乌木扶手拾阶而上,叶太太送的软缎拖鞋,落在地板上,悄然无声。


  二楼的第一间房,门缝里还透着一线光,向远静静靠在门的旁边,听着和灯光一样无意流泻出来的话语声。


  她想说的话,她想要问的问题,原来已经有人比她更急切地想要找一个答案。


  ――她是谁?我又是谁?


  ――别走,别走好不好!


  ――我不想和你分开。


  ……


  多爱了一点点,就是如此卑微。


  向远想,现在的自己和门的另一边那个苍白的女孩有何不同?夜里有些凉,这样也好,此前的冲动和盲目也跟着手脚慢慢地冷却了下来,她拢紧了衣服,一步步走下楼梯,转身的时候,依稀听到了门背后几声细碎的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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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她和叶灵还是不同,至少,她不需要这样的哭泣。


  向远回到房间,熄灭了床头的一盏小灯,周遭的一切立刻向黑暗里陷。


  她回想起叶灵那一声哭泣后,自己仿佛依稀看到十来米开外的走廊尽头,叶叔叔和叶太太的房间也打开了一条缝,很快又悄无声息地合拢。


  是不是除了叶昀之外,这个屋子的每一个人都无法入睡?向远闭上眼睛,睡不习惯的软床,好像有双手下面把她往看不见的深处拽,从来没有人告诉过她,城里的夜晚,比山间行走的夜路更黑。


  她记起倒影在溪涧里的月亮,还有那个跟她促膝看月的少年。


  他那时说,“我们永远不会分开。”可是永远是什么?活着的人谁有资格说永远?无论想还是不想,没有人能承诺“永远”不分开


                  第十四章 断腕


  次日中午,叶秉林特意提前从外地赶了回来,中午吃饭的时候,叶家总算全家到齐。


  叶秉林一贯喜爱向远,见了面免不得聊得兴致勃勃,说完了村里最近的一些新鲜事,他便忽然想起了似的问了向远的专业。


  “会计系。”向远说。


  叶秉林笑道:“G大最好的专业其实是建筑和机械,不过会计系这几年也不错。


  我之所以过去极力向你推荐G大,不止是因为我也是这所学校出身,而且我毕业后留校任教过一段时间,许多教职员工都是熟识,就像你们会计系的主任也是我过去的朋友,这个社会就是熟人多了才好办事,你在那里念书,也会有个照应。”他说到一半,又叹了口气,“我是学机械的,现在出来自己打拼,做的也是自己的老本行,原本总盼望着孩子长大了可以子承父业,可骞泽这小子偏偏不争气,高中不肯选理科也就罢了,大学好歹也选个管理类的,出来也可以帮帮他老子,哪知道他居然给报了个哲学系,这不是活生生想气死我吗?”


  他说着还不解气,狠狠地瞪了坐在他身边的叶骞泽一眼,“你就不能跟向远一样,做人务实一点?”叶骞泽触到向远有些尴尬的眼神,不由得苦笑一声,继续保持沉默,低头吃饭。


  说到这里,叶秉林自然又想起了另一个话题,“对了,骞泽,我之前跟你说的事你考虑得怎么样了。


  你要念那个什么哲学系我是不会同意的,既然说国内没有什么好的学管理的学校,那就到国外去。


  你不要忘记你是哥哥,阿灵是女孩子,阿昀年纪又还小,我迟早是要老的,辛辛苦苦半辈子积攒下来的事业不交给你还能给谁?”


  叶骞泽继续沉默不语,叶秉林不禁有些恼了,“你这脾气到底是像谁,去还是不去,就不能给个明白话?”


  叶灵慢慢地放下了筷子,插了一句,“爸,您说让哥哥考虑,意思就是说让他自己做决定,可您现在这个样子,究竟是问他的意见还是在逼他非去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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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怎么逼他了……”叶秉林还没说完,叶太太就打了个圆场,“阿灵,怎么说话呢?不管怎么样,你爸爸肯定是为哥哥好,就算是逼他出去,也是希望他将来会有出息。”她转而看向叶骞泽,柔声道:“骞泽,阿姨也赞成男孩子趁年轻出去闯一闯,多历练历练,眼界就会宽阔很多,看问题的方式和角度也会变得不一样。”


  “妈,你也想着他走吗?”叶灵的泪水在眼里打转,费解地看着自己的母亲。


  叶灵不明白,向远却是懂的。


  她和叶骞泽举手投足,眉梢眼底涌动的莫名情愫是如此明显,只有他们自己天真的以为把全世界都蒙在鼓里。


  叶叔叔是个男人,或许忙于工作无从察觉,叶昀还小,不谙世事,然而这些小儿女的情态如何能瞒过于他们朝夕相处,心思细腻的叶太太。


  昨天夜里,叶太太房间那扇开了又关的门让向远更加确信她对这一切是知情的,叶灵不是叶骞泽的亲妹妹,非要在一起,其实并非没有可能,但是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叶太太在叶骞泽出国这件事上的立场已经无形证明了她对女儿和继子之间的感情纠葛持不赞同的态度。


  “不行,我不同意哥哥到国外去,国内那么多好大学,为什么要往外走?哥,叶骞泽!你听爸爸的话,在国内念管理不行吗?最好是在本市,G大你不喜欢,政法大学也可以啊……”


  向远心里冷笑,她同情叶灵,因为这个傻女孩根本就对周围的一切看不明白,当事人尚且一声不吭,她却声竭力嘶地据理力争。


  也许叶骞泽对她并不是没有感情的,但他的顾忌远比这个孤僻而单纯的妹妹要多,所以他忍不住朝她微笑,却始终不敢踏错一步。


  叶灵以为他不敢违抗父命,殊不知叶骞泽心里其实也在摇摆。


  他从小就是这样一个人,善良、多情、软弱。


  叶灵怎么赢得了他,就将怎么失去他。


  “向远,说句话啊,你也不希望他走对不对。”叶灵得不到想要的回应,绝望之下竟将救命的稻草寄托在向远身上。


  那么看起来,这个为了让心上人挂心,不惜纵身往深潭里跳的女孩还没有想像中那么笨,至少她隐约也看得出向远的心思,女孩在这方面的第六感总是敏锐得惊人。


  对,我比谁都害怕他离开,我和他已经分开得太久了。


  向远有些黯然地对自己说,然而她仍在叶灵的苦苦追问中保持缄默。


  叶秉林叹了口气,“向远,你从小是个懂事聪明的孩子,跟骞泽又是好朋友,你怎么看。”


  “我?”向远笑笑,“我不能代他做决定。”她垂下眼帘,似乎在最后一次说服自己,然后看着叶骞泽,照旧笑得眉眼弯弯,“其实你已经想好了对吧,那就按你想的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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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个月后,作为G大会计系一年级新生的向远在机场含笑送别了她的“好朋友”叶骞泽,他离开的时候,相对叶秉林夫妇和叶昀的依依不舍,叶灵反倒平静了许多,叶骞泽出关之前最后一个抱了抱她,站在不远处的向远听到叶灵木然地问了他一句,“你有没有什么话要对我说?”多熟悉的一个问句,向远记得很清楚,叶灵落水清醒之后见到叶骞泽,说的第一句话也这是这个。


  叶骞泽僵了一下,缓缓松开了怀抱叶灵的手。


  他说:“我不在的时候多多保重。”


  叶灵阖上双眼,眼泪就掉了下来。


  回去的路上,叶昀跟着他爸爸公司的车送向远返回学校,路途中,他递给向远一张纸巾,“你要吗?”


  向远笑着推开它。


  “我给了叶灵一张,你确定你不要吗?”叶昀故作老成地说:“我知道你也舍不得我哥。”


  向远从后视镜中看着一小片的天空。


  舍得又如何,舍不得又如何?如果脚下是泥潭,那么她宁他走,就像风筝,只要线在她手上,不管飞得多高,去得多远,总有回来的一天;即使风刮断了线,那么至少它会坠落在她看不到的地方。


  


                  第十五章 大学


  如果说一定要用两个字概括向远的大学生活,那就是:忙碌。


  她给了自己一个星期的时间去适应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这对于她来说不是问题,她本来就是山中野草一样的人,飘到那里都能以不可思议的速度落地生根,迎风抽枝,甚至有一天会将原本长在那片土地上的一切花草覆盖。


  虽说叶秉林包揽了向远所有的学杂费用和日常学习生活所需,但是,向远说到底还是习惯不了饭来张口的生活,她做过学校勤工俭学部的廉价劳动力,发现投入的时间和收益不成正比,然后又做过家教、卖过电话卡、替人捉刀写论文,大学校园里有限的挣钱模式她基本上都尝试过一轮,除了上课和考试前的准备时间之外,她都像个陀螺一样旋转于各种生计之间。


  向远常说:胡思乱想是需要条件的。


  毫无疑问她就是不具备这种条件,她觉得自己每一分钟都有事可做,又拿什么时间来嗟叹?她在学校里同龄的校友同学中就像一个异类,却并不惹人讨厌,她不像别的贫困生那样敏感自卑,人前人后从不掩饰自己一穷二白的出身,也毫不讳言自己对于钱的渴望,在她看来,没有钱就是一个客观的事实,不值得遮遮掩掩,也不是自艾自怜的理由。


  她不嫉妒那些生来就富足平顺的同学,别人有,那是别人的福气,她没有,才要争取。


  略微熟悉向远的人都知道,她喜欢把所有的事情理得清清楚楚,不亏不欠,帮了她的忙的,她会还那个人情,有什么需要她代劳的,她也会事前把条件开得清清楚楚,她得到了应得的,事情自然会做得妥妥贴贴。


作者: 看书问道    时间: 2013-7-11 23:48

  跟在婺源李村一样,向远不管去到哪里,生意总是红火的,同是做家教,她每小时的报酬总能比旁人要高一些,家长却偏偏是满意的;代写论文,“向远出品”就是速度与质量兼具的代名词,忙于恋爱和游戏的同学付出点代价,也总觉得物有所值。


  但向远却远不满足于这些,不管她的时间安排得怎样密集,然而即使二十四小时不合眼,一天能做得事情毕竟是有限的。


  所以,在天桥下摆摊的家教生意到了后来,向远已不再亲自隔三岔五地背着书包到学生家去授课,她在学校食堂附近人流量最多的信息栏开辟了一个角落,专门出售她联系得来的家教机会,按每小时的单价一次性抽取报酬,由于价格尚算合理,也免去了其他人联系的奔波之苦,所以她的中介生意两头都是供不应求;至于代写论文、校园快递之类零星的活,她也统统揽下之后转手给他人,自己赚取部分佣金,积少成多,也远比自己一个人疲于奔命要划算。


  到了大二以后,向远所在的宿舍俨然成了G大一个不挂牌的商业中心,除了上述一些兼职的中介服务外,还提供影碟出租、电话卡和游戏充值卡销售,后来,没人知道她从哪弄来了一个二手的旧冰箱,连冷饮都开始供应。


  向远招牌式两眼弯弯的笑颜成了“童叟无欺”、“物美价廉”的代名词,她那小店的“积分卡”和“优惠卷”发得遍布校园。


  大家都知道她从中赚了不少,可与她打交道委实方便放心,服务也的确周到,提供的又往往是大家最需要的东西,光顾的人自然不少。


  向远虽然没有什么深交的朋友,人际关系却并不差,也许有人觉得她市侩,但也不得不承认她市侩得让人无法厌恶。


  精明而不油滑,爱财而不猥琐也许是对向远最恰当的概括。


  她在宿舍里的根据地生意兴隆,人来人往是免不了的,电话也是一天到晚响个不停,要说一点也不影响舍友的生活那是假的,在这点上向远从不含糊,该给的好处一点也没少,那个时候,大多数大学生的生活费都是紧巴巴的,荷包里充实了,嘴自然也闭拢了;个别家境实在好的,不把那点好处看在眼里,也碍不过向远的笑脸怀柔政策,她从不轻易与人交恶,又总是眼尖手快地在别人最需要地时候送出最合适的东西,这样的人,谁又会跟她过不去?时间长了,宿舍里有一半以上的人都成了向远的兼职店小二,课余时光,为她跑跑腿,送个货什么的,一个月下来,也能挣个零花钱。


  就连本该坚守宿舍管理制度、严令禁止这种买卖行为的舍监阿姨,也在向远三天两头无声无息笑哈哈地给她塞饮料,免费提供最新最热门的电视剧集的攻势下,对她的所作所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作者: 看书问道    时间: 2013-7-11 23:48

  向远的八面玲珑让她院里系里的大部分老师和学生会的一班人混的都很熟,平时有些什么小活动,她也该出钱的出钱,该出力的出力,以至于长达四年的大学生涯里,她的小店有惊无险,从未面临惨遭取缔的命运。


  期间有人羡慕她做得风生水起,也设法效仿,不知什么原因,到了最后大多惨淡收场。


  大三下学期,向远热衷于炒股,她在叶秉林的指导下入了行,将她做小生意的赢利在股市里滚了一滚,当然有赚有赔,但她天生精明,头脑活泛,胆子心细,眼光也精准,总的来说赚多赔少,到了最后,她那里还是什么贫困生,简直就是G大一个隐形的小财主。


  对于这些,叶秉林当然也有所耳闻,在向远的建议之下,他不再每月给她提供生活费,但学杂费还是坚持当初的承诺给足她四年所需。


  叶秉林向来喜爱向远,对她的所作所为更是大加赞赏,并不遗余力地给予指点和帮助,他常人前人后夸奖这个小女孩子过家家一样的游戏玩得有头脑、有意思,狠不得她是自己的亲生女儿。


  叶骞泽说,这一点也不奇怪,向远本来就是一个漂流到无人荒岛也能向当地野人土著售卖当地特产的人。


  彼时,叶骞泽已经远在大洋彼岸那个潮湿多雾的城市,不知道为什么,他的人离得远了,心却跟向远贴得近了。


  他的信又开始雪花一样地飞到她的身边,越洋电话随不算密集,但一周一次也总不会忘记,他说在异国的新奇和孤独,说那个整日不见阳光的城市里格子大衣的女郎,说他刁钻古怪的教授和整日喝酒的房东,这一切让向远觉得仿佛又回到了多年以前,他刚刚离开家乡,迫不及待地跟他最亲密的伙伴分享着他所经历的一切,这中间隔着的一个又一个四年都化作乌有,他们不提以后,不提叶灵,就像是昨天刚刚在山月下挥手告别。


  向远后来用赚来的钱买了一台旧电脑,结束了一天的忙碌,坐在电脑前与晨昏相隔的叶骞泽聊上几句是她一天里最浪费时间的行径,也是她最大的期盼。


  叶家她免不了是要常去的,除了叶秉林和叶昀,她和叶太太也熟捻得不行,叶太太是个温厚的女人,她通常不说什么热切的话,但是待向远就像待叶昀一样视如己出。


  叶秉林常催着向远回来吃饭,自己却总忙得难在家露面,向远吃过了饭,就在客厅里边看叶太太插花,边跟她闲聊。


  这个时候叶昀总不肯在书房写作业,非挤在沙发上,恨不得每一道题都问向远一遍。


  在叶家出入的次数多了,向远也跟叶叔叔的弟弟,也就是在李村见过一次的叶秉文打过一次照面,那好像还是叶灵18岁生日的时候,叶灵不爱热闹,叶秉林也不主张大张旗鼓地庆祝,于是便一家人和几个亲戚,再叫上向远吃了顿饭。


作者: 看书问道    时间: 2013-7-11 23:48

  那天叶太太碰巧生病起不了床,有些事情难免托向远多照应点,杨阿姨手脚不麻利,向远里里外外地忙碌,叶昀跟在她屁股后面打杂。


  叶家亲戚不多,叶秉林父母都已不在,就一个亲弟弟即叶秉文,另有几个堂兄妹,不是在学校里教书,就是跟叶秉文一样在叶秉林的公司里任职。


  叶秉文还是跟向远第一次见到那样英俊,衣着考究,仪表堂堂,举止有礼,但眉宇间总有一种说不出的倨傲,看得出他和叶家其他人的关系都不算太亲密,除了叶秉林在饭桌上数落了他几句,三十好几了心还不定,怎么就不能好好地找个女人结婚生孩子之外,就是不怎么搭理别人的叶灵跟他聊了几句。


  从头到尾,叶秉文对向远都相当冷淡,他在座的每个人都喝了一杯,唯独跳过了向远。


  向远知道,他在暗示她是个不折不扣的外人,不过她表现得满不在乎,叶秉文还不足以影响她的情绪。


  吃完饭后不久,叶秉文就告辞了,他走出了大门,向远才发现他的车钥匙遗留在沙发边缘,叶秉林直说这个弟弟丢三落四,向远看了一下,杨阿姨在厨房洗碗,叶昀给上楼给生病的叶太太端饭去了,她犹豫了一下,抓着钥匙追了出去。


  叶秉文站在车边,看着向远走过来,接过钥匙,淡淡地道了声谢。


  “不客气。”向远说。


  叶秉文把钥匙在手指上绕了一周,笑着打量向远,说道:“不错嘛,我大哥一家所有的男人,无论老少都被你哄得昏头转向。


  你到底要什么,我大哥,哈哈,还是骞泽,叶昀?又或者你什么都想要?”


  向远笑而不语,她知道这个时候她承认或者辩驳都不能让眼前这个人满意。


  叶秉文见她不出声,倚着车轻佻地用钥匙的尖端蹭过向远的脸,“长得倒不难看,不过我不喜欢,你要知道,过于精明的女人,就不是女人。”


  他的车扬长而出,向远的脸颊有微微的刺痛,她默默转身往回走,叶昀站在车库出口处不远看着她。


  “我不喜欢他。”这孩子没来由的一句话,把向远逗笑了。


  她的笑让叶昀有些恼火,于是又扬声重复了一遍:“我不喜欢他!”


  向远用手指在他脑门上戳了一下,“你这傻孩子。”


  回到屋里,向远跟叶昀一起到叶太太房间里探视,叶太太背靠着床坐着,头发披散了下来,保养得益的娟秀面庞上带着病态的疲倦。


  她的肠胃不好,十几年来深受其苦,刚喝过一点粥,睡不着,向远就陪着她说话。


  叶太太问,今天都来了什么人。


  向远一一说给她听,末了,她笑了一下,“要是骞泽在,一家人就到齐了,有一阵没打电话回来了,也不知道他一个人在那边好不好。”


作者: 看书问道    时间: 2013-7-11 23:48

  向远拍着她的手,“阿姨你放心,他现在应该在忙着准备考试。


  他也不是不会照顾自己的人,听他说,吃腻了西餐,他自己会动手煮一些饭菜,跟他同租一套房子的韩国人都夸他做的菜好吃。”


  叶太太噗哧一笑,“骞泽这孩子,倒是去到哪都会照顾人,他还跟你说了什么?”


  向远便将叶骞泽对她说的一些有趣见闻娓娓道来,讲到一半,听见身后有动静,回过头去只见叶灵怔怔地站在她妈妈的房间门口,一个人出神,也不知听了多久。


  她见向远停了下来,这才说:“向远,这些都是他告诉你的。”


  向远笑道:“是啊,他就当我是个垃圾桶一样,什么鸡毛蒜皮的事情都说。”


  叶灵扯了扯嘴角,勉强笑了笑:“这不好吗,最起码,他没有跟我说。”


  她回了房,向远忽然也没了说下去的兴致,继续跟叶太太聊了几句,就告辞回了学校。


  那天晚上,叶灵挂在胸前的那个碧绿的观音坠子在她梦里反复出现,她记得这个坠子,无须细看,也知道那观音的背面必然有一道深深的裂痕,那裂痕里不知为什么变幻出叶骞泽的脸。


  她知道自己没有做错。


  


                  第十六章 眼泪


  叶灵生日过去还不到一个月,那一天,电话响起的时候,向远还在图书馆里争分夺秒的查资料写报告――她说到底还是个好学生,不管平时杂事怎么多,做学生的本分还是从来没有忘,她自己也知道,世上没有那么多所谓的天才,无论想得到什么都必须付出代价,好成绩和奖学金也一样需要她用时间来交换。


  她接了电话,一时间不太适应新手机的按键。


  向远原有一个小灵通,前几天,叶昀非用他爸爸给他买的新手机来跟她换,他说自己很少打电话,也不愿意老师和同学们觉得他奢侈。


  向远也是在这方面无所谓的人,在她看来通讯工具只需要能够通话良好就足够了,不过叶昀非吵着要换,她也随着他去。


  电话是叶昀的班主任打来的,说叶昀打架了,希望向远到他学校去一趟。


  向远有些惊讶,叶昀这样的孩子跟别人打架的可能性基本上和六月飞雪的概率差不多,但老师不会打电话来开玩笑,电话里又说不清楚,只是一个劲地催促她尽紧过去。


  向远有些担心,但还是对老师说明了自己并非叶昀的直系亲属,而且也是一个学生,这种事情是否直接联系他家长会比较好。


  老师为难地说,他们何尝不知道是这样,但电话打给叶昀的爸爸,秘书说他现在人在外省出差,想要打到家里,叶昀又死活不让,说妈妈病得厉害,不但来不了,听到这个事还非得病情加重不可,好说歹说半天,才给了老师这个电话号码。


作者: 看书问道    时间: 2013-7-11 23:48

  向远有些无语,叶叔叔确实是出差了,叶太太这段时间以来也真的是身体微恙,但她那是肠胃方面的毛病,调理了一段时间,现在基本也没什么大碍,何来“受刺激”病情加重之说。


  她估计叶昀是存心不愿意家里大人知道他闯了什么祸,他大哥在国外,又总不能让叶灵杨阿姨去做挡箭牌吧,不找向远找谁?


  向远最终还是放下书赶去了叶昀所在的初中,在教师办公室见到了眼角腮边红肿一片的他。


  其他打架的孩子已经被各自的家长领走,只余叶昀规规矩矩地坐在凳子上跟老师大眼瞪小眼。


  叶昀的班主任一见向远,不由分说就大吐苦水,按她的说法也是强调叶昀平时绝对不是争勇好胜,会跟同学动粗的孩子,可这次却有不少“目击证人”指出的确是他主动挑起战火,一个人跟另外三个男同学扭成一团不说,被老师强行拉开之后,那三个被打得哇哇大哭的同学都不知道叶昀为什么要突然跟他们翻脸动起手来。


  老师把打架的孩子统统带到办公室,叶昀也承认自己打架不对,就是死活不肯向那几个跟他打架的同学(老师的说法更倾向于“被他打”的同学)道歉,也怎么都不肯说打架的原因。


  向远一走进办公室,叶昀就立刻从凳子上站了起来,被向远要笑不笑地横了一眼,头低得下巴都快贴在前胸的衣服上。


  向远没跟叶昀多说,只是满脸诚恳地代他向老师承认错误,并且表明态度,无论这孩子是为什么原因打架,回去之后一定会转告他的家长好好管教,另外那几个同学的医药费一定会负起责任。


  就这样赔了好一会的笑脸,再三保证,才将锯嘴葫芦一样的叶昀领出了办公室。


  两人一前一后地沿着学校的绿茵路往外走,直到把教学楼远远地抛在了身后,向远才在无人处伸手按了按叶昀肿胀的嘴角。


  “行啊,你出息了,不但会打架了,还以一敌三,够英雄的啊。”


  她下手不轻,叶昀皱着眉“嘶”了一声,但似乎是自知理亏,在她不冷不热的话语中露出讪讪的神情。


  向远看到他的样子,问了句:“痛不痛。”


  他犹自嘴硬,很快摇了摇头,“不痛。”


  向远笑出声来,“我算是知道什么叫‘打肿脸充胖子’了,好,好,不痛就好,我猜你也不打算告诉我为什么今天表现得如此神勇了,那就走吧,二少。”


  她走得很快,大概叶昀腿上也有伤,微跛着追了几步,有些吃力,见她丝毫没有等他的意思,干脆原地不动地喊了一声:“你要骂就骂吧。”


  向远回头“啧”了一声,“没功夫跟你耗,我骂你干嘛呀,不就打架吗,你又不痛,你爸也不缺那点赔人家的医药费。”


  “他们说我像女孩,说我穿裙子比李莉莉要好看!”


作者: 看书问道    时间: 2013-7-11 23:48

  “什么?”向远微张着嘴,不知是没听清还是没消化叶昀这大声喊出的话里的意思。


  她往回走了几步站在他身边,“你刚才说什么女孩?谁是李莉莉?”


  “李莉莉是我们班的文娱委员,是个女的!”他的语气仍是恨恨地,清秀的一张脸上义愤填膺。


  向远愣了几秒,这才露出恍然的表情,想来是几个小男生在一起玩,其他三个大概说了些叶昀长得像漂亮女孩之类的话,结果糊里糊涂挨了顿胖揍都不知道是为什么,虽说是三个对一个,可那几个从小在城市里娇生惯养的孩子怎么敌得过看似文弱,实则被家乡的大山锻炼得身手灵活,体格强健的叶昀?


  叶昀看着强忍住笑的向远,心里的委屈和身上的疼痛让他再咬牙也控制不了地红了眼圈,他赌气道:“你笑吧,反正我的死活也没人管,我最恨谁说我像女孩,再让我听见我还得揍他们。”


  向远知道叶昀从小不喜欢别人说他好看什么的,还在李村的时候,有乡亲夸他文静漂亮得像女孩似的,他听了总闷闷不乐,但也仅止于心中不快而已,没想到现在长大了几岁,反倒对这个更为介意了,莫非十四五岁真是到了男孩子最敏感的年龄?


  她摇了摇头,用指尖蹭蹭他发红的眼眶,“至于吗?”


  他别开脸,“反正我不后悔。”


  “后不后悔是一回事,我是说犯得着动手吗?你拳头是铁做的?打在别人身上,你自己不受罪?”


  他一个没忍住眼泪就掉落下来。


  向远无奈地环视四周,已经有人好奇的看了过来。


  她低声训斥道:“哭什么哭,还说不像女孩子,男孩子有你这样的吗?”她说着,揪着他往少人的树荫间走,然后叹了口气,和他并肩坐在草坪里的一块大石头上。


  叶昀哭着,偷偷瞄了一眼向远寒着的脸,“你烦我了吧,向远姐。”


  “你再这么没用我真要烦你了,男子汉大丈夫流血不流泪,哭能解决什么问题?”


  “那我以后再也不哭了行吗?永永远远,再也不了。”


  向远苦笑,“别说以后,现在先把眼泪停了再说,是你把人家给打了,你哭个什么劲?”


  叶昀迟疑着抽了抽鼻子,低声说:“真的很痛!”他一只手捂住脸上的伤处,另一只手把裤腿给卷了起来,小腿上淤青一片。”


  “你现在知道痛了,刚才不是金刚不坏吗?你这个样子,就算我能把你从老师那领了出来,回家怎么交待,你爸还有阿姨还不是得骂你?”向远恨其不争地埋怨道。


  这时叶昀才渐渐止住了泪水,咸涩的液体淌过面颊上的伤口,钝痛中交织着刺痛。


  他说:“我爸爸和阿姨他们是不会骂我的。”


  “那你还让我到学校领你,见我闲得慌是不是?”向远想着自己写到一半的报告,气不打一处来。


作者: 看书问道    时间: 2013-7-11 23:48

  “我,我不想麻烦他们。”也许是说话的声音牵动了嘴角的伤口,叶昀的话越来越含糊。


  向远愣了一会,收起了脸上的不耐,柔声问:“叶昀,说实话,叶家的人对你好吗?”


  “好,很好。”他立刻说,似乎害怕向远不相信,又补充道:“真的,他们对我很好的。


  我爸那么忙,可他恨不得把什么好的东西都给我,只要我开口,阿姨也是,她身体不好,但还是很关照我,大哥就更不用说了。


  他们一家都是好人。”


  “‘他们’一家?”向远若有所思地复述了一遍。


  叶昀有些黯然,“向远姐,我已经尽力了,做个好孩子,不给任何人添麻烦,他们都已经够烦了。


  虽然我知道,即使我闯了祸,我爸也不会像教训大哥那样指着鼻子骂我,他总觉得对不起我,一看到我就想起了我妈,恨不得能找到补偿我的机会,唯恐我跟着他生活以后有什么不习惯的地方,可我宁愿他骂我,像他对大哥一样。


  你觉得吗,在这个家里,只有我像个局外人。”


  向远说:“别胡思乱想。”可她也找不出更有力的安慰他的理由。


  叶昀这孩子,别看平时嘴上不说什么,可是他眼睛比谁都亮,心里比谁都明白,“叶灵呢,那叶灵对你怎么样。”向远没有办法,只能转移话题。


  “叶灵?她还是不怎么跟我说话,但我觉得不是因为她讨厌我,我也说不出来为什么,反正她这人就这样。”叶昀用脚尖拨了拨地上松散的泥土,“向远姐,我问你个事。


  你讨厌叶灵是不是?”


  他问完就一直看着向远,在这双眼睛下,本想断然否认的向远竟然说不出违心的话来,她好像在寻找合适的词语,“这么说吧,叶昀,我跟她没有什么过节,可是一个人并不一定要喜欢另一个人,你觉得呢?”


  叶昀笑笑,疼得咧了咧嘴,依旧玩着脚下的泥土,“是因为我大哥吧。”


  向远想笑着说,你懂什么。


  可话到了嘴边,那个她最擅长的笑容却怎么也出不来,是的,谁都明白,就连这个半大的孩子也看出来了,唯独他,唯独他还装着糊涂。


  “你生气了?”叶昀扯了扯她的衣袖,有些不安,“我随便乱说的。”


  “别说我,说说你自己,叶昀,你喜欢叶灵吗?”


  “我……我只是觉得她挺可怜的。”


  “可怜?锦衣玉食的可怜。”


  “向远姐,我觉得她这两年越来约不对劲了,到底怎么了我说不出来,像是……像是病了,我不是说身体上……”


  向远明白叶昀的意思,如果说过去叶灵给人的印象只是一个过于敏感纤细的女孩子,可现在据叶太太说,她对外的交际越来越少,基本上接近于零,对任何事情好像都没有兴趣,整天觉得困倦和疲惫,可晚上老是睡不着,吃什么都觉得淡然无味,课都不想去上了。


作者: 看书问道    时间: 2013-7-11 23:48

  叶秉林夫妇带着她看过很多医生,身体上除了贫血,基本没有什么别的疾病,人却是一天一天地瘦下去。


  向远觉得如果说叶灵有病的话,那病的根源绝对不在身体上,而是在心里,甚至,可以说在脑子里。


  可她不能说,也许叶秉林夫妇比谁都知道女儿的问题,他们只是不愿意接受也不想承认,这几年,叶秉林生意越来越成功,叶家放在哪里都是有头有脸的,他们可以有个病弱的女儿,却不能有个“那方面”有问题的病人。


  有时向远问自己,是不是盼望着叶灵这个人干脆消失,或者从来没有存在过。


  可是这个人存在于她和叶骞泽中间,是不可回避的事实,再说,她和叶骞泽之间真正的问题,最大的障碍真的是叶灵吗?她不愿意深想。


  向远问叶昀:“对了,你听说过关于叶灵生父的事情吗?”她跟很多人一样,都知道叶灵是叶太太和叶秉林结婚前生的,可是跟谁生的,叶灵的生父又去了哪里,就像一个谜,很少人知道真相,就连叶氏夫妇也绝口不提。


  向远不是管闲事的人,所以即使她和叶家关系这样亲厚,也从来没有想过打探当中的因由,可她现在越来越觉得,这个答案也许跟叶灵的问题有很大关系,甚至对于她向远来说,也远比想像中要重要。


  


                  第十七章 心魔


  “叶灵的生父……”叶昀仿佛想起了什么,却仍是摇头,“向远姐,我也不知道。”


  向远不是没有看到他欲言又止的样子,然而她明白叶昀性子的执拗,他不想说,追问只能适得其反,于是她摆了摆手,“算了,不知道就不知道吧,我也是随口一问。”


  叶昀听她这样说,心中更觉矛盾,他不是个嘴碎的孩子,也本能地觉得有些事情不该乱说,可坐在他面前的又不是别人,是向远。


  他从来没有想过拒绝她的要求,即使她从不勉强。


  “向远姐,其实我也是有一次不小心偷听到姑姑她们说的。”他口中的姑姑即是叶秉林的几个堂妹,“有一次她们来吃饭,私下好像提过一次这件事,她们说得很小声,我也没听太仔细,就记得她们说,阿姨她是被人……被人……”他淤伤的脸上有明显的泛红,怎么也不好意思说出那个字眼,便含糊地带过,越说越小声,“是被人那个什么之后,才生的叶灵。


  我,我是听说的,也不知道是真是假,本来是打算对谁也不说的,可是你问我……向远姐,你知道我说什么吗?”他担心自己说得不明不白,可又不知道如何详解,还好向远没有再提出疑问,她眼睛看着别处,没有出声,不知道在想什么。


  过了一会,她才叫了他一声,“叶昀。”


  “嗯。”


  “你听来的这些都是没有凭证的闲话,忘了就好,别再跟人提起了行吗?”


作者: 看书问道    时间: 2013-7-11 23:48

  “我知道的,我不会跟任何人说,除了你之外。”


  向远打量他的眼神温和了很多,“你啊,别再让我大老远地跑到学校来领你了,也别动不动较真,长得怎么样是爹妈给的,当你真正像个男子汉那样来想事情了,也就不用担心谁说你像女孩。


  还有,叶家是你家,不是‘他们’家,你身上流着的是跟你大哥一样的血,没有人能说你不是叶家人。”


  叶昀点头,向远会责备他,会教训他,她算不上一个温柔体贴的大姐姐,可妈妈不在了之后,他只有在她身上,才找得到一种叫做“亲昵”的感觉。


  要是在过去,他恨不能投进向远怀里流眼泪,可是他知道以后不能再这样了,他答应过她要做个真正的男子汉,一个可以为她流血,却不会在她面前哭泣的男子汉;他不想永远做她眼里那个怯懦的孩子,一遇事就软弱地寻找她的怀抱,而是要长成一个可以让她依靠的坚实肩膀,她不一定需要,也不一定稀罕,可至少她会知道,叶昀也是好样的,不比任何一个人差。


  向远未必知道叶昀心中的壮志汹涌,在后面的日子里,她隐约察觉得到这孩子的一些细微变化,可这变化更多的是令她感到惊讶又好笑。


  那天她领他回到叶家,他满脸的伤让在家的叶太太惊得手忙脚乱,尽管在学校医务室已经对伤口做过简单的处理,可叶秉林让妻子把叶昀送到医院做了一次全面系统的检查,确认只是皮外伤才松了口气。


  这孩子跟在学校一样,打死也不说为什么打架,不管用酒精消毒还是换药,牙都咬紧了还说不痛,当天晚上睡觉的时候说了一晚的胡话,据守了他大半夜的杨阿姨说,反反复复就听见他嘟囔着:我没哭,我没哭。


  伤愈之后,叶昀令人费解地开始对运动着迷,尤其是篮球,还非喜欢挑太阳最大的时候在球场上折腾,只可惜他天生的白皙皮肤,好不容易晒黑了一些,转瞬又白了回来;他在房间里做了个标尺,早晚都测身高,很不能一夜之间揠苗助长。


  准备上高中前的那个暑假,叶昀到G大去给向远送东西,一路畅通无阻地上了女生宿舍楼,却在走道尽头的洗漱间附近里撞见好几个仅着贴身衣物的大学女生,那些女生吓了一跳,叶昀更是面红耳赤,恨不能挖个地洞钻进去,好不容易找见向远,一见面就抱怨为什么这栋楼里的人光着身体走来走去。


  向远憋着笑解释,这里一向禁止男生出入,所以她们都没料到会闯进这么一个不速之客。


  叶昀不服气,说要是这里不让男生出入,看守宿舍的阿姨怎么会把他给放了进来。


  向远当时边点钱边漫不经心地回答他:“大概阿姨觉得你还小吧,小男生不在禁入范围之内。”叶昀连声抗议,“怎么还小,我都快上高中了。”向远不作声,把钱仔细又点了一遍,才站起来伸手在他头顶比划了一会,“你看,你比我还要矮半个头,不是小男生是什么?”


作者: 看书问道    时间: 2013-7-11 23:49

  叶昀因此大受刺激,向远在南方女孩子中算是比较高挑的,一米六六的个头,女孩子若是瘦的话容易显得比实际海拔更高,叶昀挺直了腰站在她的面前,头顶也只是与她的眉毛齐平。


  这个认知犹如一个惊雷,劈得他晕头转向,他都忘记是怎么告别向远回到家里的,后来很长一段日子,晚上想着这件事情都不安得难以入睡,好几次做噩梦,梦见自己不但长不高,反而成了侏儒,然后惊恐地吓醒,一身冷汗――他想像不出一个侏儒怎么能成为向远的依靠。


  就连叶秉林夫妇也发觉了他的焦虑,他每天测身高的次数比吃饭的次数更多,以往从不主动提要求要买东西的孩子,转弯抹角地缠着爸爸和阿姨给他买各种促进骨骼生长的营养素,打篮球更是像疯了一样。


  就连远在异国的叶骞泽也接到这个弟弟的电话,偷偷摸摸地问他十六岁的时候有多高?还问什么同是一只长颈鹿生的小鹿有没有可能一只高一只矮。


  叶骞泽莫名其妙地把这件事告诉向远,向远才发觉自己无心的话让这心重的孩子都有了心魔。


  尽管不知道叶昀为什么如此在意这个问题,但是向远还是想了办法来开解他,她对叶昀说:“你爸是高个子,你妈妈也不矮,看你大哥就知道你以后绝对矮不到哪里去,你这孩子,怎么没事尽操这些闲心。”可是这个时候叶昀那里听得进这些,他如今跟向远同行,都不愿意跟她肩并着肩。


  向远后来想,要不是高一那一年,这孩子开始像春天的小树一样迅速抽枝,大半年时间从教室里第二排被调到了倒数第三排,他还会不会因为这件事一直郁郁寡欢下去。


  向远大四的时候学校要求自找单位实习,她学的是财会,叶秉林顺理成章地安排了她进入江源的财务部。


  江源的财务总监不是别人,正是和向远颇不对盘的叶秉文,也许是碍于哥哥叶秉林的面子,作为向远名义上的长辈,叶秉文并没有太多地为难向远,但是在江源财务部的两个月里,向远的工作安排始终远离实质性的财务内容,她大多数的时间都被用在打字、倒茶送水、为本部门的人跑腿上,就连资料归档和碎纸这样的活计也很少得经她的手。


  向远觉得其实叶秉文完全没有必要对她如此戒备,且不说她只是大学没有毕业的一介菜鸟,就算真有什么问题让她发现了,正所谓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叶叔叔是个聪明人,他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事情,她向远又何用强出这个头。


  叶秉文执掌的江源财务究竟有没有什么问题她不敢说,但仅凭局外人的立场来看,包括财务部主任在内的一干财务人员均由叶秉文提拔,这已是一个极大的问题。


  这个问题还不是她需要费脑筋的,平时倒茶送水倒也甘之如饴,不该问的一字不问,不改说的决口不提,实习结束之后,顺利收拾包袱走人,实习鉴定上也是斗大一个优字。


作者: 看书问道    时间: 2013-7-11 23:49

  她对江源没有感情,但是叶秉林却待她不薄,让她难过的是,这几年,叶叔叔的身体每况日下,本来正值壮年,雄心勃勃的他被糖尿病和早年插队留下的风湿折磨得心有余而力不足,开始的时候他还强撑着,一次长达半月的住院治疗之后,他终于说:“也许骞泽该回来了。”


  


                  第十八章 归来


  叶骞泽要回来了。


  其实在国外这几年,以他的家境,回国往返几次根本不是问题,然而每次到了假期,总有事情将他绊住。


  对此,叶秉林的看法是,男孩子在外面自力更生,多历练是好事,并不强迫他有事没事回家看看,可话虽如此,可借着出差、考察的机会,几年来他“正好途径”大儿子上学的城市,却不下五回。


  骞泽回国那天,已经临近毕业的向远在学校已经没有什么课,因此叶秉林提出让她一块去机场迎接,她没有拒绝。


  那一天,叶家几口人全体出动,向远站在人来人往的接站口,他的航班刚刚降落,一别四年的人,重新站在同一片土地上,她深深吸了口气,似乎想从空气中辨析出与往常不一样的气息,然而一切如常。


  向远想,也许是因为这已经不是他们分开的第一个四年,她已习惯离别。


  她貌似漫不经心地看了叶灵一眼,叶灵还是个纸片似的人儿,她站在叶太太身边,面孔沉静,可面上不自然的潮红和下意识捏紧的双手却出卖了她。


  向远记起,这一次她有多久没有见到叶骞泽,叶灵也就有多久,显然这娇柔的温室兰草过去从未尝试过这样的离别和相逢,可是站在时间和空间所划下的鸿沟前,每个人都是平等的,这鸿沟能让叶骞泽忘记了他曾经喜爱过的一杯咸豆浆,也能让他心里的一枝花变淡。


  叶昀先是在向远身后走来走去,过了一会,又转而在她面前晃悠,高一的他在一阵窜长之后,已经如愿地小小俯视一下向远,这个改变让他终于不再介意跟她并肩而行。


  向远被他晃得眼花,“啧”了一声,“你瞎转悠什么。”


  叶昀还来不及说话,就听见前方有人笑着喊了一声,“向远?”


  向远的眼睛越过叶昀,骞泽人已经在眼前,他给了向远一个措手不及的拥抱,明知道也许是异国习俗的熏陶让他打招呼的方式改变,脸颊贴在他胸口的那一刻,向远脑子里还是出现了短暂的空白,隔着衬衣,她感受到他的味道,这味道让他想起很久以前,他们坐在晒干的谷垛上,阳光混合着禾苗的气息,温暖而干燥。


  “向远,你没怎么变……不,比以前漂亮了。”他拉开一些距离打量着她。


  向远笑,“你倒是比以前会夸奖人了啊。”


  他似乎变得比四年前肩膀宽厚了一些,眉目间也添了稳重,笑容和煦,风仪静好,跟他比起来,自认为长大了的叶昀还是像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子。


作者: 看书问道    时间: 2013-7-11 23:49

  这个小子此时却忍不住插嘴,带着男孩变声期的怪腔调,“哥,我呢,我哪里变了吗?”


  叶骞泽转而去揉叶昀的头发,“都快比我高了,你说有没有变?这回不担心了吧。”


  叶昀的笑容里有极力隐藏的得意和淡淡的羞涩,叶骞泽搂住他的肩膀,看着离他最远的叶灵,笑了笑才说,“阿灵,就你不会照顾自己,太瘦了!”


  叶灵不开腔,回以他微笑,面上的潮红却更盛了,她似乎还在等待叶骞泽再说些什么,他却朝着一旁的父亲和继母走了过去,伸手把眼眶潮湿的叶太太抱在怀里,叶秉林一个劲地拍着儿子的肩膀,话不多,眉宇里却全是笑意。


  后来,向远不止一次回忆分崩离析前的叶家,这是定格在她记忆里最后一个和乐融融的画面,或许这样的场景后来也曾出现,可她总记得这一刻,记得每一个人脸上的笑靥。


  其实这样的和乐在回家之后的晚餐时就已被打碎,开始的时候一切如常,叶骞泽跟向远有说有笑地,叶秉林兴致也很高,让杨阿姨找出了藏了十多年的好酒,就连叶昀面前也被倒了一小盅,向远不喝酒,叶灵却主动要了一点,她坐在离叶骞泽最远的地方,两人除了初见时的问候,再无其他单独的对话。


  向远不动声色地冷眼旁观,她看得出叶骞泽对叶灵着意的冷处理,不管他心里怎么想,就算是装的也好,她不介意陪他演下去,他有心演,就证明他有心挥别过去那些纠缠。


  酒过三巡,叶秉林就说到了自己近年来身体的力不从心,他说,“骞泽,阿昀还小,你爸爸半辈子闯下的一番事业肯定是要你来背的,你回来了,我就可以喘口气了,说吧,要休息多久才能回江源上班?”


  他等着儿子给他一个期限,也许一个月,也许半年,他都不意外,可是万万没想到,叶骞泽放下筷子,犹豫了一下,还是不疾不徐地对他说:“爸,可能江源的事情我做不来,我想去学校教书。”


  “你胡说八道什么。”叶秉林满脸惊讶,笑容却开始褪去,“你是我儿子,怎么能说江源的事情做不来?况且,你在国外学了几年的企业管理,难道就白学了?”


  “对啊,骞泽,工作上的事情不熟悉不要紧,慢慢来,江源迟早是你们兄弟俩的,怎么能随便说做不来?”叶太太也劝他。


  叶骞泽开口有些艰难,“对不起,爸,阿姨。”


  “趁我这把老骨头没散,你要学什么我都可以从头教起,一家人说什么对不起?”叶秉林不快地说。


  “可是我对从商真的没兴趣,在学校,我……我自己申请改了专业,我拿的是文学学位。”


  餐桌前的空气仿佛顿时凝固了,叶秉林瞪大眼睛看着自己的儿子,半晌无语,其他人面面相觑,也低头不敢出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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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再说一次。”叶秉林拉长了音调一字一句地说。


  “对不起,爸爸。”


  叶骞泽话音没落,叶秉林已经顺手抓起面前的筷子劈头盖脸朝他打来,“你嫌我死得不够快,想要气死我才甘心是不是!”


  叶骞泽不躲不闪,任凭筷子打在他身上,叶秉林盛怒之下出手不轻,第一次落下,叶骞泽从耳际到脸颊顿时一条鲜红的痕迹,可老父亲尤不解气,再一次高扬起手,向远心里一惊,来不及做出反应,原本坐在叶骞泽对面的叶灵不由分说扑身过来,叶秉林发现不对,躲闪不及,筷子狠狠抽在她护住叶骞泽的脊背上。


  “你们一个两个都想干什么?阿灵,你走开。”叶秉林想拽开女儿,无奈她也不呼痛,铁了心一般护在叶骞泽身前,“阿灵,回你位子上,爸,如果打了您觉得解气,那就多打几下。”


  “你们……你们……”叶秉林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叶叔叔,别这样,事情都这样了,您打他,除了让他身上痛,您心里痛之外,还有别的用处吗?”向远起身相劝,趁叶秉林一声叹息,悄悄地夺下他手中的筷子,叶昀眼明手快地接过,然后把视线所及的所有筷子统统抓在手里,藏在身后。


  向远和叶太太一起搀着让叶秉林坐下,“您有话慢慢说,事情也许没有您想像那么糟。”


  “我还能说什么,还有什么会比现在更糟,我生的儿子,就是这么不争气。


  向远啊向远,你为什么不是我的女儿!”


  “叶叔叔,做你女儿是要福分的,我上辈子还没修够。”向远笑着说,眼看叶秉林苦笑一声,火气似乎已经散了一些,刚松了口气,却听到叶灵的冷笑。


  叶灵站在叶骞泽的身边,低头看了看他脸上的伤,抬头直视叶秉林道:“爸,您凭什么打他,他做错了什么?他首先是一个有自主权的人,然后才是您儿子。”


  叶秉林刚缓过的一口气又憋在胸口,整张脸涨得通红,向远轻声说了句,“叶灵,现在少说两句吧。”


  叶灵再次冷笑,“你是谁,这是我们叶家的事,轮得到你说话吗?”


  “阿灵!”


  “你闭嘴!”


  “阿灵,你说的这是什么话?”


  叶骞泽和叶秉林夫妇三人几乎同时开口制止,叶灵恍若未闻,只是挑衅地看着向远,仿佛她才是眼前惟一的敌人。


  就连叶昀也瞪了叶灵一眼,低声说:“向远姐,你别理她。”


  向远倒是满不在乎,一笑了之,就连叶秉林责令叶灵道歉,也扑哧一笑说不用了。


  叶灵身边的叶骞泽一脸抱歉,但向远想的是――她真护着他,明明离叶骞泽最近的那个人不是叶灵,可是当叶秉林扬起筷子抽下去的那一瞬间,她却是第一个扑过来挡在他身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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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远的心中于是有些怅然,为什么为叶骞泽挨上那一筷子的人不是她自己,她也一样愿意代他受过,代他经受疼痛,可是当时就坐在骞泽身边的她却慢了叶灵一步,为什么会这样?也许她的爱注定没有办法像叶灵一样不分青红皂白,不问对错。


  即使是刚才想尽办法平息叶叔叔的怒火,好为骞泽圆场的那个时候,她也不能否认,自己内心深处对于骞泽的所作所为始终持不认同的态度。


  她为自己那一秒钟的迟疑而深深遗憾。


  “爸,您别生气了。”叶骞泽站了起来。


  叶秉林用手一直门外,“要想让我多活两年,你现在就消失在我面前,多看你一眼,我都没办法消这口气。”


  “那好。”叶骞泽自我解嘲地笑笑,转身就朝门口走。


  “等等。”叶灵二话没说就追了上去。


  叶太太急得六神无主,“骞泽,阿灵,你们这是要去哪里?”


  一对儿女消失于门口之后,叶秉林仿佛瞬间老了好几岁,他拍了拍向远的手背,“向远……”


  “我明白,我去追他们。”


  向远刚走了几步,发觉叶昀也跟了上来。


  “你留下来陪陪你爸和你阿姨,我马上就回来。”


  叶昀虽然一脸不情愿,但也唯有看着向远也跑了出去。


  


                  第十九章 遇袭


  叶家在城市的老城区,出了门就是纵横交错的胡同,那些胡同边上都是历史久远的大宅居多,白天的时候,沧桑而气派,可到了晚上,车少人稀,即使在路灯的衬映下,也还是有几分阴森可怖。


  向远出了叶家门,已经看不到叶骞泽兄妹的行踪,她在两条完全相悖的岔路前感到头疼,他会选择走那一边,她一无所知。


  最后向远决定听从自己的直觉,很久以前,在山里迷了路,没有任何参照物的情况下,她习惯往右走。


  可是这一次她的直觉没有给她带来帮助,追了好一段路,她才确信自己的选择是错误的,他们出去的时候没有开车,排除打车的可能性,在步行的情况下,以叶灵的体质,她这样的追赶速度没有理由错过他们。


  于是向远毫不犹豫地回头朝另一边走,他们俩在夜色中同行地景象让她心里本能地抗拒。


  左边这条路明显要比右边幽僻,拐了好几个弯,向远才开始确认这次自己没有错,因为她忽然听到了叶灵的一声惊呼。


  她的心跳急剧加快,下意识地放轻放慢了脚步,走惯了夜路的她在晚上视力极好,上前了几步,她已经可以远远地辨别出骞泽和叶灵在背光角落的轮廓――只不过,那里除了他们,还有另外的几个人。


  向远倒吸了一口凉气,叶灵那声惊呼所带来的不祥预感似乎得到了认识,她很想飞身过去,问:“骞泽,你怎么样?”可是她无声无息地退了一步,摸索着口袋里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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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号码刚拨到一半,叶灵惊恐而带着哭腔的声音传来,“向远,是你吗,是不是你,向远?”


  伴随着她的哭喊的,还有一个陌生的声音,“谁?把电话扔掉,否则我捅了她。”


  向远在心底用最恶毒的乡音咒骂了几句,这个时候她尤在心里飞快地计算着自己此时立即转身飞奔离开,还有几层逃脱的胜算。


  可是她听到叶骞泽急促地喊:“向远,快走!”


  她是应该走,可在刀尖边缘的那个人是他,她怎么走?就算她顺利脱身,用最快的速度搬来救兵,如果他有个三长两短呢,如果!


  向远很小心地把手机放在脚边,手机是叶昀给的,要是真扔坏了,他非有意见不可。


  她慢慢朝他们的方向靠近,“你们要什么,别为难他们。”


  走近了之后她可以看得分明,除叶骞泽兄妹外,一共有四个陌生人,清一色强壮的年轻人,最小的一个,似乎还跟叶昀一般年纪。


  “要什么?哈,单眼皮MM,比刚才那个小妞有味道。”


  “神经病、人渣!”叶灵缩在叶骞泽身边,看见其中一个人流气地用手蹭了向远的脸一把,愤恨地啐了一口。


  那几个小混混都笑了起来,“看到了吧,这小妞脾气还挺烈,原本哥几个只是手头紧,问你们要几个钱花花,现在倒觉得越来越有意思了,你们都是冲着这男人来的?他有什么好?不如我们陪你们两个玩?”


  叶骞泽担忧又自责,“向远你也糊涂了,你来干什么?”


  向远不理他,她竭尽全力去忽视那双陌生的手留在自己脸颊上的触感,勉强笑道:“别做不划算的事,你碰她,还是碰我,除非我死,否则只要有一口气,我也会找到你们算这笔帐,说到做到!”她看看叶骞泽和叶灵,再看向那几个小混混,“要说杀三个人,也容易,可是犯得着吗,你们不过是想要钱,拿几个钱去花花和背上人命官司有多大区别不用我说吧,钱要多没有,身上的你们全拿去,可以找好几个漂亮的女孩,今晚上就当我们没有见过。”


  她并非自己想像的那么镇定,一番话说下来,手心全是濡湿的冷汗,那几个人不答腔,她心里也没底,要是真遇上亡命之徒,说什么都是白费唇舌。


  然而她还算是幸运的,看上去最老成的那个混混用力推搡了她一把,“啰啰唆唆什么,钱给我拿出来。”


  向远将手伸进口袋里,捏了捏那不厚不薄的一叠钱,心里一痛,那是她打算明天早上寄给向遥下两个月的生活费,她暗骂自己为什么今天晚上要把它揣在口袋里。


  心痛归心痛,掏钱的时候她没有犹豫,她是真的爱钱,可是更爱命,没有必要跟这些人渣较真,光脚的不怕穿鞋的,这些耗子逼急了也会做狠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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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混混用力抽走向远递上来的钱,“算你识相。”他转向衣着考究的叶骞泽,“你的呢,愣什么,要我请你才肯动手吗?最烦你这种公子哥模样的,不过艳福倒不浅。”


  叶骞泽沉默着。


  “给他吧,骞泽,给他!”向远低声哀求。


  他还是朝向远点了点头,从上衣外套口袋里掏出了钱夹,还没打开就被人夺了去。


  “哎哟,看呐,还有外币呐,今天这趟手气不错。”几个混混交换着手中的战利品。


  “钱拿去,钱夹还我。”叶骞泽寒着脸说道。


  “没门,谁知道有没有更值钱的卡什么的。”


  向远插嘴道:“适可而止吧,能拿的现金、值钱的东西都给你们,这收获也不少了,至于卡什么的,别给自己添麻烦。”


  叶骞泽徐徐褪下手腕上的表递了过去,“这个也给你们,空的钱夹还我。”


  “你疯了,那只手表是爸爸送给你的二十岁生日礼物,你要给这些人渣?”叶灵话没说完,就挨了离她最近的混混一个耳光,她从小到大没挨过耳光,这一下将她打得整个身体顺着力道的方向摔去,那个挂在胸口的碧绿观音也从衣领里掉了出来,晃在胸前,也晃在所有人的眼睛里。


  “这个看上去成色不错。”立刻就有人伸手去她脖子拽那根红绳。”叶灵痛得尖叫一声。


  向远大喊:“放手,那个是假的,不值什么钱!”


  混混犹豫了一下,说时迟那时快,叶灵不知道从哪里来得力气,一手护住那个假玉断颈观音,一手硬生生地将她面前那人的脸上抓出四道血痕。


  受伤的混混当即红了眼,一脚将叶灵踹倒在地,叶骞泽毫不犹豫地给了那个混混一拳,场面顿时乱成一片。


  四个年轻力壮的人围攻叶骞泽一人,他自然处于完全的劣势,向远情急之下也管不了那么多,冲上去护在他身前,“别动手,别动手,有人来了。”


  混乱之中不知是谁用力推了她一把,紧接着腰眼上就挨了一脚,这一脚着实不轻,向远痛得弯腰退了一步,趔趄了一下,摇摇欲坠。


  “向远你怎么样?”


  叶骞泽奋力想要拉住她,另一头却传来了叶灵凄厉的喊叫,原来那四人中的一个腾出手来又在拉扯她脖子上的玉,似乎铁了心不拿到手誓不罢休。


  叶灵疯了一样抵死反抗,好像整个人都不要了,只要那块玉,任那人怎么扳她煽她,就是捂住玉不松手,她的疯狂竟然让那人一时之间难以得手,心烦意乱下犯了狠,高高扬起拳头就要朝她砸去。


  是叶骞泽为她挡了这一拳,他在那一霎不管不顾,只想让她不受伤害。


  向远站立不稳,终于摔倒,头重重地磕在青石的地面上。


  她眼前的天空在旋转,回忆也在旋转,就连最后看到叶骞泽挡在叶灵身前的背影也在旋转中模糊、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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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背影,伴她走过最长的夜路,也在最危难的那刻转向了另一个人。


  其实她有的一直只是背影。


  耳边似幻似真地传来警笛声,凌乱的脚步声,可这些她都不在乎,她在乎的、坚守的、苦苦想要留住的东西在之前的一秒,水落石出,烟消云散。


  她长吁了口气,像是叹息。


  


                  第二十章 何苦


  向远其实很想睡,但有个声音在她耳边不停呼唤:“向远向远向远……”配合着声音,还有双烦人的手反复摇晃着她的肩膀。


  她睁开眼睛第一件事就是破口大骂:“叶昀,我还没断气,要是脑震荡的话可能会被你摇死。”


  叶昀喜形于色:“向远姐,你醒了。


  怎么会死呢,医生说你的腰伤得不轻,后脑破了皮,虽然要好好休养一段时间,但是不会再有什么危险了!”


  “明知道死不了你还吵什么?”向远动了动,腰部一阵钝痛,后脑勺也麻麻的。


  叶昀有些不好意思:“我在旁边坐了很久,就是不见你醒,虽然医生说没事,心里还是有点怕。”


  “我睡了一觉。”


  向远倒不是骗叶昀,其实从晕晕沉沉地倒在地上开始,后面发生的事情她都模糊地记得,包括那伙人逃跑、警察赶来、救护车驾到、送进急诊室……晕倒是需要天分的,她虽然没有这种天份,至少在很疲倦的时候可以让自己睡上一觉,什么也不想。


  可是醒过来就不一样了,清醒的时候要做清醒的事,你今天忘了那些烦恼,明天还是一样会出现,而且带着利息。


  这是向远的经验。


  “人没抓到是吗?”她想坐起来,捂着腰低喘了口气。


  叶昀忙按住她:“你别动啊。


  人一个也没抓到,不过你放心,我爸已经跟公安局的负责人说了,一定要让他们追查到底,找出那几个坏蛋。”


  向远其实就随口一问,她对那几个人落网与否并不十分在意,就算抓到了又能怎么样,不过是几个垃圾,蹲上几年的监狱,出来又是一条好汉,对于她来说没有任何意义。


  “那……你哥和叶灵怎么样。”


  叶昀露出有些难过的神情,“我哥没什么事,也就皮外伤,可是叶灵……你知道的,她这里一直不怎么稳定。”他指了指头,“这一次不知道是受的惊吓太大,还是刺激过度,整个精神都垮了,爸爸和阿姨都守着她,可她好像连人都不怎么认识了,就知道一手抓着她脖子上那个观音,一手抓住大哥的胳膊,一看不到大哥的人,就死命地嚎叫,你不知道,那声音可吓人了。


  大哥陪着她,动都不敢动。


  医生要把她转精神科,我爸没让,他说会私下请医生到家里来。”


  向远没有想到是这样的结果,愣了愣,叶灵都糊涂成这样了,还是只记得她的观音和叶骞泽,观音对她来说意味着什么,向远猜不到,可是叶骞泽在她心目中的地位显而易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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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概叶灵即使在最清醒的时候在意的也只是这两样东西,现在这个样子,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或许是成全了她,她终于能够无所顾忌地表达她的占有欲。


  向远自问做不到,竟然也有几分羡慕她。


  叶昀见向远没有出声,憋了很久似的冒出了一句话:“向远姐,你喜欢我哥是吗。”


  他用的其实是陈述的语气,向远有些惊讶地看着他,是啊,小叶昀也长大了,大到足够看明白一些事情,可是她爱着叶骞泽,谁又不知道呢。


  “你想说什么?”她挑高眉毛。


  叶昀想过她否认或是承认,却没料到她的反问,顿时涨红了脸,说话也结结巴巴地:“我,我哥他……不是,我是说……如果是我,我拼了命也……也会保护你的。


  向远姐,你……你不相信,我说的是真的,真的!”


  他急得把向远病床上的床单都揪紧了还尤不自知。


  向远只说了两个字,“我信。”


  她信,她真的信。


  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怎么样,在最关键的那一刻最是纤毫毕现,那是一种本能的反应,没有对错,也掺不了假。


  就像她没有醒来的时候,所有的人都守在了叶灵身边,叶昀却地留了下来,并不是说他一点也不关心叶灵,只不过人的心里有一杆秤,孰轻孰重一目了然,在这把秤的衡量下,一切的选择都是自然而然的。


  向远清楚自己在叶昀心中的地位,这个可怜的孩子,对于他来说,向远是妈妈,是姐姐,是亲人,是伙伴,也许还是他青春期懵懂情感的寄托,她从不怀疑在危难发生时,叶昀会毫不犹豫地挡在她的面前,就像她相信,下一次危难来临,骞泽他还是一样会本能地挡在叶灵的面前。


  想到这个,向远心里就有一种跌到谷底后的释然,他毕竟爱的还是叶灵。


  向远曾经以为把她和骞泽分开的是距离,是时间,是她无法控制的人生转折……她错了。


  在很多年前,即使她哭着留住了离乡返城的叶骞泽,也许总有一天,当他遇到叶灵,还是一样会爱上她,或许换种方式,或许换个身份和地点,终究是殊途同归。


  他们才是一种人,他们才是磁铁的阴极和阳极,相遇了,天生相互吸引,所以同样一别几年,叶骞泽刻意地疏远叶灵、冷淡叶灵,可最危险的时候,他还是会舍身为她,就像叶灵在他受到父亲的责难时,想也不想地扑到他身边。


  向远很清楚自己在这一天里两次输给了这对“兄妹”。


  她不是骞泽心里的那个人,也做不了叶灵,他不爱她。


  记忆里的山月只在她一个人的心里散放清辉,于他而言,只是遇风而碎的泡影,或许当初的月光下,骞泽还在她身边,但他们心里想着的也是不同的事情,那句“我们永远不会分开”,她当成不离不弃的承诺,他只是看作跟朋友一时的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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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年来,与骞泽重逢的期待和再次赢回他的信念是向远在最无望的时候心里的那点光,是她荒芜中的一点绿,可是现在她只觉得心里空落落的,连悲伤都盛不下,眼泪无处宣泄,只是空。


  之前的苦苦不肯相忘,不过是为了求证她的回忆不是虚幻的,不过是为了终有一天能重拾过去,但是如果回忆和过去都只是她一个人的,那执著又是何苦?


  “向远姐,你现在是不是心里难过?”叶昀不依不饶。


  向远摇头,她应该难过吗,她只是忽然醒悟自己失去了也许从来没有拥有过的东西。


  “我以后想要做警察。”叶昀冷不丁说。


  “为什么?”


  “做了警察就可以保护你不受坏人伤害。”


  向远没想到自己还能笑得出来,他还不懂,最容易伤人的有两种,一种是自己,一种偏偏是善良人。


  “今天你们家已经有一个要去做光荣的人民教师,你又说要做警察,非把你爸气死不可。”


  “不会的,我爸不会打我,他会由着我去的,我不是大哥,他对我没期望。


  向远姐,你要是困的话就继续睡,我坐在这陪你。”


  结果向远没有睡着,叶昀却趴在床沿昏昏入梦。


  她拨了拨他的头发,随着年岁的增长,这张脸跟他哥哥越来越神似,只是更漂亮,少了优柔,多了纯真。


  她还记得他小的时候,在冬天最冷的一个晚上染了风寒,一整晚“打板子”,盖了三床被子还冷得直打抖,邹家婶婶急得差点掉泪,听说狗肉可以驱寒,向远忍痛杀了她家那条垂死的老黄狗,叶昀稀里糊涂地吃了,半夜发了汗,第二天清醒过来听说这件事,干呕不止,呕完了眼泪也没有断。


  他一直是个重情的孩子,待她也是一心一意的好,可是,有些事情从来由不得她选择。


  向远有时甚至要反复提醒自己,别让叶昀对自己太依赖,别对他轻易许诺,因为很多话,只有听的人才会记得。


  


                  第二十二章 痛吗


  向远在医院的病床上整整躺了四天,叶秉林对医生有交待,给她最好的药,最好的照顾。


  可是,伤筋动骨二十日,她的腰伤在四日之后已经勉强可以下地行走,要彻底好转却不是件容易的事。


  向远是个闲不住的人,四天在病床上消磨对于她来说就是一件很奢侈的事,虽然并没有什么火烧眉毛的事等着她去做,可她就是不习惯躺在床上等着人伺候。


  叶昀陪了她两天,在她的劝说下回学校上课了,只有晚上放学后才会出现,向远明白他的好心,他怕她闷,不停地说一些新鲜有趣的事情逗她开心。


  看得出他的笑话都是白天看书,现学现卖的,有时候说了上半段就忘了下半段,但这并不妨碍向远笑得前俯后仰。


作者: 看书问道    时间: 2013-7-11 23:49

  可是,当叶昀离开,她的身边恢复了冷清,她才感到彻底松了口气,她只想一个人待着,不想说话也不想哭不想笑,不需要人安慰,不需要人同情,甚至不需要人陪伴――即使那个人是小叶昀。


  第四天,向远终于扶着腰下了床,一个人沿着医院的长廊慢慢地走,她最讨厌白色,一片茫茫的白,好像看不到边际,这很容易让她想起一个惯常做的梦,全然的白色中一个女人孤伶伶的背影,不可怕,却总让她在梦中喘不过气来。


  她推开一扇门,果然看见了闭目躺在床上的叶灵和床边低头不知在想什么的叶骞泽。


  叶叔叔还是没肯将叶灵转到精神科的病房。


  叶灵陷在白色床单里的身子小小的,脸色白得和整个医院的背景浑然一体,即使陷入无意识中,她的手仍然牢牢抓紧叶骞泽放在床沿的手腕。


  叶骞泽察觉到动静,微微抬起头来,看着向远,没有惊讶,也没有言语,只是静静地看着她一步步走近床前。


  几天没见,他的眼眶都陷进去不少,下巴上有了青青的胡渣,向远还注意到,他被叶灵抓住的手腕上全是斑驳的抓痕和指甲掐出的半月形瘀伤,可以想像守在这样一个疯魔的病人床前,是怎样的身心俱疲。


  可是这不是他自找的吗?大多数人的伤心和苦痛都是自找的,像她自己,像他,像叶灵,有什么值得同情的?向远站在叶骞泽的身旁,俯视他的伤口,她已下定决心让自己不再自苦,可他要什么时候才能解脱?


  沉默持续了很久,房间里只有叶灵悠长而有规律的呼吸声,她睡着了,而且是陷入了深深的睡眠,也许这是药物的功效。


  “向远。”叶骞泽轻轻吐出这两个字,而向远几乎辨认不出这略带粗嘎的声音是出自他的嘴。


  他缓慢地垂下头去,向远与他离得很近,这一低头,他的额头几乎就蹭到了她的手臂,她的手缩了缩,但没有挪开,于是感觉着他的头慢慢地靠在了她的手上。


  “向远,你那么聪明,你告诉我,我该怎么办?”


  向远略张了张嘴,然后无声地笑了,他问她该怎么办?他竟然问她该怎么办!这个男人,他究竟是太过残忍,还是太过天真?然而她没有办法愤怒,因为她知道,他是真的把她当作一个知心好友,他累了,于是没有办法在这个好友面前掩饰他的彷徨。


  向远不知道为什么叶骞泽明明不是对叶灵无心,却一再地抗拒,最后闹得这样的收场,她甚至不想知道那个答案,那是他们的事情。


  她可以用四天的时间说服自己,即使再爱叶骞泽,也不能继续在一段没有希望的感情上虚掷,却没有办法伟大到为他们的感情指点迷津。


  她心甘情愿放弃,是为了保全自己一颗心,而不是为了成全。


作者: 看书问道    时间: 2013-7-11 23:49

  即使退一万步,真正站在一个好友的立场,她也坚定地认为叶灵并非良偶。


  所以,向远冷笑一声说道:“你问我该怎么办?如果我说,让你别再陪她疯下去,你肯听吗?”


  “她是我妹妹!”叶骞泽有些震惊地看着向远。


  “你比我更清楚你们不是什么兄妹,少自欺欺人行吗?再这样下去,她迟早会拖死你!”


  向远抬高了语调,她看见叶骞泽担心地看了一眼床上叶灵,他的注意力不在她身上,而是担心她的话惊醒了叶灵。


  这个发现让向远忽然心灰意冷,觉得刚才自己的激动如此无谓,她想,她总在做无谓的事,就像叶灵当初在野鸭潭一心求死,她眼巴巴地去救她干什么,对于有心沉溺的人来说,你拉她(他)一把,不见得是帮她(他)。


  她退后了一步,又一步,“算了,当我什么都没说过,骞泽,好自为之。”


  她打开房门,不期然看到叶秉林面无表情地站在门外,不知道已经来了多久。


  “叶叔叔?”


  叶秉林好像这才回过神来,流露出一脸的着急,“向远,我正找你呢,是这样,老家那边你李二叔给你打了电话,在学校找不到人就打给我了,说是向遥在学校……有点事,让你尽量赶回去一趟。


  我跟他说了,你腰伤得不轻,现在回去是不可能的,最好你给李二叔打个电话,问问究竟是怎么回事。”


  向远给李二叔打了电话,结果她还是没能按叶叔叔说的,沉住气,什么事都等腰好了再说。


  受伤后的第九天,当她终于可以大致行动自如之后,她没有听叶叔叔夫妇的劝阻,登上了返乡的火车。


  叶昀吵着要跟她同去,被她狠狠斥责了一顿,她说,学生就应该以学业为重,你马上就要考期末考试了,跟着我去干什么?骞泽原本给她订了机票,她也让给退了,只要没有大动作,她的腰就没有问题。


  回到李村已经是动身的第二天晚上,李二叔夫妇听说了向远腰不好,特意到村口去接她,向远谢了又谢,这些年,虽然在钱方面她没有少过向遥的,但也多亏了李二叔夫妇的照应。


  向远其实在过去几年基本上每个寒暑假都回家陪向遥住一段时间,不过向遥对她千里迢迢赶回来总是一付不以为然的样子,不是怪声怪气地说:“大忙人回家看我,真是受宠若惊。”就是说:“你是怕我趁你不在把这老房子烧了还是卖了……”


  向遥跟叶昀一样,十六岁,正值青春期,尽管向远自己好像没有经历这一时期,但她可以理解向遥在这个时期的叛逆和别扭,所以通常不跟她计较。


  有时向遥过火了,她干脆就回去得少一些,眼不见心不烦,但向遥用的花的从来没有少过。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向遥打电话给她,除了要钱,没有别的事情。


作者: 看书问道    时间: 2013-7-11 23:49

  一路上,李二叔和李二婶担忧地说了不少向遥的事情,向远越听,脸色就越往下沉。


  回到了家,门是虚扣的,里面黑洞洞的,显然向遥不在家――正值周末,向遥晚上不住校,她明明知道向远这一天会回来。


  “这个向遥,真是越来越不懂事了。”李二叔唠叨着,帮向远拉亮了灯,李二婶去给她整理好被褥,向远舟车劳顿之下,一动不动腰伤也是隐隐作痛,她挣扎着给两个老人家倒了水,还好水壶不是空的,然后坐了一会,也不见向遥回来,便说服了二老先回家休息,离开之前,她悄悄地把一卷钱塞到李二叔手里,老人还想推辞,被向远制止了。


  这些年,她和向遥姐妹俩受李二叔一家照顾不少,她点滴都记得。


  李二叔夫妇离开了之后,向远就一直坐在堂屋的方桌前等着向遥回来,家里的老爷钟敲响了十二下,她才听到了门口的动静。


  从脚步声可以听出,向遥不是一个人,她听着门口的男女笑闹着道别,然后有一个脚步声走远,她就连打开门去看个究竟的力气也没有。


  向遥推门进来,看到坐在桌边的向远,笑容凝结在脸上,过了一会,才露出个小小意外的表情,“啊,你回来了,对了,你说过的。


  我忘记了,怎么办?”


  向远指了指自己身边的位子,示意她坐过来,“忘记了当然不要紧,你只要告诉我,这么晚了,你从哪里回来。”


  “哦,跟几个朋友去村里的录像室看影碟。”向遥漫不经心地边说边倒水喝。


  “朋友?除了村里那几个二流子,还有谁会在那种地方混到半夜?”


  “随你怎么说。”


  “别人我管不着,可你看看你像什么样子,你跟那些二流子有什么区别?”向远看着向遥那一身奇装异服,她开始后悔自己管教这个妹妹太少。


  “你在管我吗?你现在终于想到管我了?我跟你说,我不用你管。”向遥远远地,挑衅地看着向远。


  向远并不生气,“不用我管?可以,从我不管你的下一分钟开始,你别再开口问我要一分钱,然后你再去试试,在你不偷不抢不卖的情况下,你能不能自食其力,又或者,你的‘朋友’会养活你。”


  她见向遥不说话,便继续说道;“我也不想管你,可是你得管管自己,别闹出那些破事,让人把电话打到我那,我都替你脸红。


  向遥,你过来……我让我过来听见了没有!”


  她声音不算大,但向遥杯里的水溅出了几滴,迟疑了一下,还是老老实实坐到向远的对面。


  “向遥,说实话,你是不是觉得我亏待了你?”向远看似心平气和地说。


  向遥还是不吭气。


  “你不说话?那我继续猜,你很缺钱用?”


  向遥的脸顿时刷白,有些慌张地摇头,向远冷冷说道:“你就缺那十块二十块零花钱?缺到要在学校宿舍偷的地步?你没有的话可以说一声啊,我那次没有给你,啊?”她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一把零钱,没头没脑地朝向遥脸上扔,“你说啊,你为什么要偷?你成绩不好,不爱念书,不思上进也就罢了,我没指望你什么,只求你踏踏实实做人,结果呢,你跟那些不三不四地人鬼混,在学校小偷小摸被老师告到我这里来,你究竟想干什么,你说啊,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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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遥缩了一下,然后咬咬牙,“我就是爱钱怎么样,你不也一样!”


  向远气得发抖,“至少我每一分钱都光明正大,你跟我比?!”


  “我比不了你,连做你妹妹都不配,你什么都比我强。


  你做什么都是对的,我做什么都是错的。


  你从来就不喜欢我。”


  “你想知道我为什么不喜欢你?你太不争气!”


  “在你心里面,除了你自己,还有谁是争气的,我、爸爸,我们在你眼里都是寄生虫,是多余的。


  对了,你最喜欢的是向迤,可是他死了,所以你更加恨我,你一定在想,那天死在潭里的那个人为什么不是我。”向遥忽然泪流满面,她是个漂亮的女孩,继承了父母五官的所有优点,向迤跟她长得很像,如果活到现在,应该也是个俊俏的小伙子。


  她的话逼得向远不得不又想起了弟弟在水里漂浮的身影,惨白的,肿胀的,向迤,她最贴心的小弟弟。


  向远觉得自己痛得没有办法呼吸,腰部,还有腰部更往上的地方。


  如果向迤还活着,她就不用因为世界上只剩向遥这仅有的一个亲人而不得不对她好――没错,她也想过,为什么死的那个人不是向遥。


  “你没资格跟我提向迤。”向远一字一顿地说。


  “我也不想提他,可我天天一闭上眼就看得见他。


  那天我只是跟他开个玩笑,装成溺水的样子喊救命。


  我怎么想得到他会真的跳下来,怎么想得到他的脚会抽筋?我想去救他,可是水忽然变得很冷,我很害怕,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他沉下去,连伸出来的手都不见了。


  我们都吓呆了,邹昀也吓呆了,这主意原本也有他一份,看着向迤跳下水的时候他还在背后偷笑,可最后只会哭……向远,你以为向迤死了我不难过吗,他跟我从存在那一秒就在一起,我愿意代他去死,我死了,他活了,你就高兴了,可是现在我没办法,没办法,你知道吗?”


  向远听得像出了神,向遥撕心裂肺的哭泣声仿佛跟她隔着一道看不见的墙,只有一些声音似远似近地透过来,“我心里也很痛,很痛,你知道吗,你知道痛吗……”


  痛吗?痛吗!


  她忽然起身给了向遥一个耳光,然后身边的一切才安静了下来。


  “你说你痛,问我知不知道。


  我告诉你,我不知道!就像这一巴掌打在你身上,你很痛吧,啧啧,半边脸都红了,可是我一点感觉都没有,真的,痛的只有你一个人而已。


  我就是要让你知道,世界上没有什么感同身受,你觉得自己心肝都撕得血淋淋的,肠都铰断了,其实别人一丁点都体会不到,看你表情恐怖,同情一会,接着该舒服还得舒服,该高兴还得高兴,因为你是你,我是我,他是他,我们的心我们的肉长在各人自己身上,酸甜苦辣,自己尝的味道只有自己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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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把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别要求别人懂你的感受,叫得再大声也白费工夫,不怪别人冷血,怪你自己没防备。”


  向远说完,看着向遥打了个寒颤,她接过向遥手里的杯,用力摔在地上,清脆的破裂声在夜晚令人闻之惊心,向远的声音却平静无澜,“你再这样下去,就像这杯子一样,摔烂了,扫扫就该扔了,别人却都还是好好的。


  你最好记住我的话。”


  她朝房间走去,移动脚步的时候发现腰都直不起来,向遥动了动,像是想去扶她,却没敢走过去,只知道喃喃地问,“你腰怎么了。”


  向远冷笑了一声,“看见了吧,腰疼的是我,你会有感觉吗?”


  她走回自己的房间,这天晚上她说了太多的话,有些话是早想说的,有些话是不该说的,可她都说了。


  说出来之后,她竟然感觉比之前任何一天要轻松,那番话也许不止是对向遥一个人说的。


  关上门之前,她叫了一声仍在发呆的向遥,“把地板扫扫,收拾好东西,做好转学的准备。”


  


                  第二十二章 原谅


  叶骞泽教书育人的梦想最终也没能顺利实现,他拗不过父亲的固执,也拗不过自己心中身为长子的责任感,尽管对经商从无兴趣,叶灵病情稍稳定一点之后,他还是回江源上了班,作为叶秉林的助理,开始学习着打理父亲闯下来的事业。


  向远在毕业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为向遥转学,新的学校选在G市的一所全日制寄宿中学,向遥没有城市户口,转学颇费一些周章,向远大学几年的小小积蓄几乎耗尽,其中叶秉林也没少帮忙。


  向远深知这几年得益于叶家甚多,没有叶秉林,这一路她必然没能走得如此顺利。


  临近毕业之即,她不是没有想过今后进入江源,为叶叔叔的事业出把力,叶秉林也不止一次提过让她离开学校后直接到江源财务部报到。


  可是随着毕业的时间越来越逼近,叶秉林眉头越来越深锁,原本以为顺理成章的事情却一拖再拖,好几次他看着向远,似乎都是心里有事难以诉诸于口。


  终于有一天他把向远叫到家里吃饭,单独跟她谈了谈今后就业的问题。


  他说:“向远,叶叔叔一直看好你,你学的是财会,但是以你的机灵,何必去做一个小小的财务,要不这样,你学校的手续办清楚了,直接到江源来,叶叔叔给你安排一个好岗位,正好人事部需要一个劳资统计,你先做着,慢慢熟悉一下企业的环境,以后一定会有发展的……要不,就到董事长办公室做我的助理,和骞泽一样帮帮我的忙?”


  叶秉林的话说得很谨慎,向远心里顿时明镜似的,不用费心思去猜,一定是叶叔叔在把她往财务部安排的时候遇到了阻力,而这阻力来自于什么,大家心知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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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使公司是属于叶秉林的,他在江源有完全的话事权,但很多时候,他不得不从全局出发去均衡考虑,不说别的,财务总监叶秉文是他的亲弟弟,而向远只是个值得欣赏的小朋友,再看重,也是外人,他会不遗余力为她考虑就业的安排,却不至于因为她而跟弟弟叶秉文过不去。


  说实话,向远选择财会专业完全出于她对数字及账目天生的好感,至于毕业后是否一定要去做一名会计师,她并不执着,所以原本去哪个部门对于她来说都不是个大问题,然而叶秉林此时的犹豫却提醒了她一件事,她原以为自己进入江源是报答叶家,可从现在看来,她也许是在给别人添麻烦,叶叔叔越是想尽办法给她一个好的安置,她就越体会到这一点。


  做个劳资统计员,凭着叶家的关系进入江源,想必是轻松又顺利的一份工作,做叶叔叔的助理,也许更是威风,不过江源虽不错,她向远要找到一份不错的工作也并不是一件难事,明知道江源有人不欢迎她,她又不是不能自食其力,何苦给别人添麻烦?


  所以向远对叶秉林说:“对不起,叶叔叔,我打算在外边找工作。”


  “胡闹。”叶秉林说,“放着现成的工作不干,你去外边找工作,是看不上江源还是跟叶叔叔见外。”


  向远笑道:“说实话,有叶叔叔您在,我进到江源就是大树底下好乘凉,求之不得的事情,不过我就是怕太安逸了,想趁年纪不大,在外面见见世面,今后要是碰壁了,说不定还得灰头土脸地求您给我安排个地方呢。”


  叶秉林也不糊涂,他知道向远的意思,她虽年轻,却是个再明白不过的人,既然说出了这番话,心里想必已有了决定,她这样的人,就算出去闯,又能吃亏到哪里去,他没有什么不放心的,只不过遗憾罢了。


  他叹了口气:“你说的也对,趁年轻多闯闯是好的,叶叔叔要是拦住你的话就是不近人情了,不过我老了,骞泽也不知道是不是个做生意的料……”


  向远会意,“叶叔叔您年轻着呢,三个叶骞泽都比不上您,不过要是那一天有用得上的地方,就算是给您擦桌子扫地,只要一句话,我没有不回来的道理。”


  “你这孩子就是会说话。”叶秉林笑了起来,随即又和蔼地拍了拍向远的肩,“既然想好了,就去吧,需不需要我给你介绍几个老朋友的公司。”


  “需要的时候我一定会跟您开口的。”


  向远从叶秉林的书法走出来,叶昀就等在走道一旁,看见她就跟上去问:“向远姐,你什么时候搬过来?”


  这还是向远从老乡回来之后第一次单独跟叶昀打照面,她克制住翻涌而上的异样感觉,淡淡说道:“搬?谁说我要搬?”


  “你到我爸公司上班,他不给你提供宿舍?阿姨都说你会搬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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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代我谢谢阿姨。”向远说,“我大概不会到江源上班。”


  “为什么?”叶昀顿时又惊讶又失望。


  向远朝楼下走:“没有为什么。”


  她的转身很及时,所以叶昀察觉不到她眼里一闪而过的恨意,回来的路上向远已经反复跟自己说,叶昀是个好孩子,即使向遥那天说的话都是真的,当时他毕竟年纪太,――然而她无法说服自己,若不是他们的一场恶作剧,也许今天在她身边欢笑的应该是向迤,她的亲弟弟。


  叶昀不依不饶地追着她下楼,“别以为我不知道,是因为我哥,你生他的气,所以连带着生我们全家的气。”


  “没有的事。”她依旧头也不回。


  “向远姐,你去哪,向远姐,你先别走啊……”


  他叫得向远心烦意乱,不得不在最后一级阶梯刹住了脚步,“烦不烦,啊?烦不烦!”


  叶昀没料到她的忽然驻足,差点撞到她的身上,脸一阵红一阵白的,忽然听到向远低声说了句:“我不是你姐。”


  他愣了愣,慌张地笑了一下,似乎想证明她像以前那样逗自己开心,然而连她的眼神都陌生了,他顿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一只手扶住墙,茫然地抠着墙纸的纹路,眼神如迷路的小花狗。


  “又要掉眼泪了吧,哭吧哭吧,没出息的家伙,多大都不会长进。”向远避免跟他目光交流,嘲笑道。


  没想到他偏是忍住了,梗着脖子,“谁说我会掉眼泪,我跟你说过不会再哭的。”


  “我跟你说过的话有那么重要吗?叶昀,其实我不是你的什么人,你不用这么……”


  “你不是别人。”


  向远在他斩钉截铁的一句话中词穷,苦笑了一下。


  叶昀不知怎么的,似乎又找到了说服了自己的理由,“向远姐,我知道你心情不好,你冲我发火,发完了心里就舒服了,没有关系。”


  她忽然有些害怕他那点小小的振奋,无意识间手抓住了扶梯尽头那光滑的大理石球,触感透心的沁凉。


  她想冲着这个男孩吼:“你为什么要这样在我面前委曲求全,不就是因为你的过失吗,不就是因为你和向遥一样,变相地害死了向迤吗?”


  当然,她不会那么问,这里是叶家,她不想惊动任何人,也不愿意自己的情绪失控,更重要的是,就算她得到了一个答案,那有意义吗?即使他说“是”,她的心里就会好过一点?没有什么可以让向迤活过来了,没有。


  即使叶昀愿意拿命来抵,她的阿迤,已经死在几年前的那个秋天,尽管她多么不愿意承认,然而,一切都是命,是向迤的命,她和他姐弟的福分就只有那几年,现在活着的,贴心的人是叶昀。


  她何必去管他对她的好是出于赎罪还是习惯,也许他自己根本就没有答案,活的太明白并不会让日子变得更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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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年,在对向迤溺水的细节并不知情的情况下,她和叶昀不是也有过亲姐弟一般岁月吗。


  向远匆匆离开向家,甚至没有跟叶秉林夫妇打声招呼,任凭叶昀追出去很远,她也没有搭理。


  也许在下一次见面,也许在下下次见面,她就会心无芥蒂朝他微笑,然而现在还不可以,她需要时间,哪怕只是一点点的时间。


  


                  第二十三章 永凯


  从决定自谋出路那天开始,向远便正式地开始了找工作的历程,她投简历的第一个地方是永凯集团,这个以竞争残酷而著名的地方。


  如果说江源是一个成功的地方企业,那么永凯就是一方巨擎,它的拥有者章氏数代豪商,新中国成立之后与政府关系密切,十年浩劫虽然蒙难不少,但八十年代初以房地产重新起家,时至今日企业版图已拓展成集房地产开发、生化、电子业为一身的上市集团公司,全省著名的纳税大户,现任永凯的掌门人章晋萌也同为全国人大代表和省商会执牛耳者。


  永凯大厦第十七层的会客厅,零落有致地坐了好几十号人,在人口密度如此高,而又没有任何强制约束的情况下,这是向远印象中安静程度仅次于图书馆的地方。


  永凯年度招聘会的第二次面试现场,向远经历了初试时年末抢购一般的拥挤,还有设在星级酒店的初试那人头攒动的场面,向远觉得自己今天得以坐在这里,不管最后被录取与否,都算长了见识。


  会客厅里安静地诡异,唯有纸页翻动的细碎响声,还有人事部前台小姐甜美的嗓音:“下一位,×××”。


  那些进出小会客室的脚步或沉重或轻松,有些三分钟不到就去而复返,有些在里边一待就是一刻钟,出来的时候嘴角自然有隐约得色。


  大概能够幸存到这一步的都是个或大或小的“精英”,向远想,莫非“精英”都是遗世独立的?否则她身边的这些衣冠楚楚的人为何一个个正襟危坐、眼神淡漠、面容矜持,明明等待是如此枯燥而漫长,竟然没有谁和谁互相交谈讨论,不是专注地看着手里的材料,就是独自作思考状。


  向远自知走出校门时她虽算得上履历辉煌,但坐在这海龟扎堆、才俊云集的地方着实不起眼,但她不认为这个时候紧张对待会的面试有任何帮助,可又无其它事可干,只得随手翻开着永凯的宣传内刊,直到感觉自己身边的空位被人填补了。


  向远抬起头来看了一眼刚坐在她身边的人,眼睛来不及防备,被晃得一花。


  怪不得她少见多怪,在主色调非黑即白的面试现场,忽然多了这么一个人,就像肃杀的水墨画被泼上一小片朱砂。


  身边的这个女子一身鲜艳至极的橙色衣裙,乌眉红唇,面容明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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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远不知道这个女子是什么时候进入会客厅的,至少起初她没有见到――这样醒目的长相和打扮,走在美女云集的商业购物区或者夜店,都应该是受人瞩目的,可是出现在这个地方,未免有几分奇怪。


  “嗨。”橙色美女与向远视线相触,大大方方地打了个招呼。


  向远眼睛的余光已经看到周围的不少人故作不经意地朝她们这边张望。


  她确定了一下对方打招呼的对象是她自己而不是别人,这才笑了笑,不与陌生人交恶是她处世的准则之一。


  对方也朝她露出一个灿烂的笑脸,展颜之下,更显明眸皓齿。


  要是这身橙色打扮出现在另外的人身上,向远大概会觉得像极了一瓶会走路的鲜橙多,可眼前这女子却让她感到无比妥贴,这也许是穿这身打扮的人皮肤白皙,眉目清朗的缘故,至少决不招人讨厌。


  “好安静啊,太静了,像追悼会。”美女压低了声音对向远说。


  向远心有戚戚然,笑着点头。


  美女得到了响应,继而又朝她凑近了一些,认真说道:“你笑起来的样子有点像陆明君。”


  向远其实并不知道陆明君是谁,也不知道对方这句话是褒是贬,于是顺口也给了对方一句,“多谢,你不笑的时候像英格丽•葆曼。”


  “英格丽•葆曼”顿时笑得天花乱坠,“有意思有意思。


  我就知道这里的人里你最有意思,你穿得都比他们有个性得多。”


  向远低头看了一眼自己万能的白衬衣,明智地选择对她的评价不作回答。


  那女子好像这才发现自己的套近乎有些突兀,于是笑着自我介绍:“你好,我叫章粤。”


  后来,向远有一次问章粤,“我第一次见到你那天,你为什么穿一身那么奇怪的颜色?”


  章粤回答:“我那天出现在永凯之前,已经有一个半月没有在白天外出行动,所以想挑个阳光一点的颜色。


  我还以为我穿得很好看。”


  她也回问过向远,“那天面试的时候,四周静得要命,谁都不吭声,你为什么要跟我说话。”


  向远说,“通常像你这种打扮出现在公司里的,不是老板的女儿就是领导的小蜜,这两种我都不想得罪。”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当时相邻而坐的向远和章粤并不知道后来会成为朋友,她们打过招呼,相互自我介绍,话题依旧少得可怜。


  章粤百无聊赖,低声问向远,“这里坐着那么多男人,你觉得哪个最有型。”


  向远环视会客厅一周,最后选择了用手在面前的宣传册首页一指,那里是永凯大老板章晋萌在办公室内的工作照。


  其实当时向远并无百分百的把握确定章粤就是章晋萌的女儿,她指着章晋萌的照片回答章粤的问题没有讨好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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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章晋萌年过半百,但面容身材保养得宜,看上去甚至要比跟他年纪相仿的叶秉林要年轻十岁,他面目端正,眼神从容,想必年轻的时候可以迷倒不少女子,即使作为知名的成功商人,他眉宇神色间也并无锐气和疲于奔忙之色,浓重的书卷气使得他看上去更像一个商人。


  当然,向远认为的“有型”更多的是出于对章晋萌传说中眼光精准,善于抓住政策契机,投资鲜少失利的推崇。


  章粤当下拍了拍向远的腿,“眼光不错,你指的这个到现在都还是个风流倜傥的老帅哥,不过他不算,我是问在场的男人。”


  这个问题向远并不太感兴趣,不过枯坐着也是坐着,她配合地再次四处看了看,然后虚指了一下小会客厅的落地玻璃窗那头,端坐在主面试官位置上的年轻男人。


  即使隔着这么远距离看过去,用“谦谦君子,温润如玉”来形容他似乎也并不过分。


  “谁?”章粤好奇地挑高了眉。


  “那个艳尸。”


  章粤扑哧一笑,是她对向远说这里像开追悼会,那么人人必须瞻仰的面试官自然是就像是追悼会上那个惟一的主角――尸体。


  不知道是心灵感应还是什么,“艳尸”似乎意识到外面有人对他不寻常的关注,透过玻璃朝她们的方向望了一眼,然后抿嘴一笑。


  “他是对你笑吗?”向远问。


  章粤说:“是啊,我就是那个来找‘艳尸’吃午餐的寡妇。


  我跟你真有共同语言,你觉得有型的两个人,一个是我老爸,一个是我老公。”


  那一次面试,向远最终被“艳尸”――永凯的行政副总,也就是章粤的夫君、章晋萌的乘龙快婿沈居安录取,她不知道是因为她表现过于优异力挫群雄,还是章粤的枕头风最终起了作用。


  她成了永凯财务公司的一名成本核算会计,七个月后,她调职为沈副总的助理的助理,也就是副总身边的二级助理。


  沈居安在永凯主管市场开发,他和他身边的工作人员构成了永凯最前线的参谋部,和他谦和儒雅的外在截然不同的是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用永凯总部的人的话说,十八楼章董身边的人个个带眼镜,十七楼副总的小兵走路像是冲锋。


  沈居安就是这样一个充满了矛盾的人,据说他出生贫寒,没有任何背景,仅靠一付好皮相娶得章家公主,一跃成为东床驸马,可这个靠女人起家的男人在非议中一路高升,背后闲言碎语的人不少,但当面能找到理由撼动他的人却一个也没有。


  永凯的男人,谁都在心里鄙薄过沈居安,可谁都想成为沈居安――当然,也没有人可以代替沈居安,他坐拥如花美眷,却平均每天工作十五个小时以上;他就平时连对待大厦清洁工都彬彬有礼,笑容令人如沐春风,裁减冗员、打击商场竞争对手时却著名的“心狠手辣”;他从不否认自己靠一场婚姻谋得了如今的名利,却能让永凯的投资增长额短短三年内在他手中翻了一番……到了最后,所有的人能够挑剔他的最后武器也只剩下他“攀龙附凤”的婚姻,可他的婚姻偏偏是幸福的,在任何人眼里,他和章家大小姐都是神仙眷侣一般的恩爱夫妻。


作者: 看书问道    时间: 2013-7-11 23:49

  他身边的员工,往往是整个永凯最能干的、熬夜最多的、老得最快的、升得最早的。


  向远虽然只是二级助理中的一个,不过她欣赏沈居安的办事方式,也很适应这样紧锣密鼓的工作节奏,在永凯的日子后来竟成了她记忆中最快乐惬意的工作生涯。


  章粤和向远的友情莫名其妙地持续着,向远虽然人前都是一付笑脸,但其实并不是个容易混熟的,何况是跟她出身背景、性格爱好大相庭径的章粤,但是跟章粤打交道的时候,章粤很容易让人忘记她是永凯的千金,向远老板的老板的夫人,她就是她,左岸的老板娘,交际如云,可偏跟还是小兵一个的向远做了朋友。


  向远跟章粤熟悉之后不得不成为左岸的常客,按章粤的话说,她爸爸和丈夫的事业算什么,都比不上她的左岸有意义。


  向远在左岸见过好几次沈居安,有时是来接妻子,有时是带客户来捧场,他在这里见到向远,并不摆领导的架子,笑着跟她打招呼,完全就像她不是他的员工,而是他妻子的朋友,倒是向远自动跟他保持距离,甚少主动套近乎,回到公司,各司其职,决口不谈私事,章粤从来不问,向远也不怎么提她夫君工作中的细节,这大概也是厌恶拉扯裙带关系的沈居安并不排斥向远的原因。


  沈居安在的时候,凤凰一般的章粤就像只小麻雀一样围绕在他身边,欢快地叽叽喳喳,他总是温柔溺宠地看着他的娇妻,画一般的一对璧人,天造地设,谁都称羡,可是,向远打赌沈居安并不一定知道章粤酗酒,至少不知道程度之严重。


  向远去左岸大多数是在章粤留给自己和熟人的贵宾厢里,人少的时候,章粤就开始一杯杯地喝,50多度的烈酒,饮凉白开一样,向远不喝酒,也不喝饮料,通常只是一杯水,跟章粤各喝各的,偶尔碰杯,互不妨碍。


  经常和章粤在一起的还有她的表弟程铮,不过按照章粤的说法,以前没结婚的时候跟程铮喝酒才叫一个爽快,后来他家里有了人,收敛得居家妇男一样,不到十点就频频看表,还不如跟向远用白开水碰杯有意思。


  向远不是没有劝过章粤,喝酒伤身,少喝点。


  章粤总是笑着问,不喝干什么。


  就连程铮也对向远说,能劝得住的话他早劝了,章粤不糊涂,她高兴,就由她去吧。


  有时喝得烂醉,如果向远次日休假,章粤就会央求向远送她回去,向远大学时候考的驾照,如今才派上用场。


  章粤婚后跟单独沈居安同住,自家的楼盘,当然挑最好的地段最好的一栋,然而不管怎么醉,她都会捱到早晨才肯回家,沈居安很早就开车出门,他想必很少见到妻子的醉容。


  章粤的酒醒得快,独自在家昏睡半日,清醒后又是一个玉人,她告诉向远,因为彼此的作息时间不同,害怕互相打扰,她和沈居安分别睡在不同的房间,彼此有时间有兴致才“约”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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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粤自己打趣自己,说一辈子都在约会,到老都新鲜。


  “人人都说我最幸福,向远,你为什么不问我幸不幸福?”章粤说。


  向远冷眼看她:“好吧,你幸不幸福?”


  章粤点头,“我很幸福。”


  


                  第二十四章 蜗居


  章粤说,身为女人,她有权利放纵自己感情用事,远离理性,远离规则,所以笑她把自己的店起名叫左岸。


  向远嗤之以鼻,“你当然可以理所当然住在‘左岸’,可普通人工作一天甚至几天,累得像条狗,挣来的钱未必买得了你这里的一杯酒,拿什么本钱感情用事。


  你放眼望过去,大多数人还是在你对岸忙活。”


  她说的大多数人也包括自己,工作了之后,她就像这个城市所有的上班族,早出晚归,忙忙碌碌为了三餐。


  幸而永凯待遇颇丰,向远除了供自己日常用度和向遥的学费生活所需,还在公司附近租了个小小单间,蜗牛壳一般,但也尚可栖身,早年购买的几支股票到现在翻了几番,找个合适一点的时机抛出去,再奋斗一两年,买下这样的一个蜗居也不是什么遥不可及的梦想,向远没有什么不满意的,她知道自己一定能在这个城市找到一席之地,甚至比想像的更好。


  她还是不时地给叶叔叔和叶太太打电话,相互慰问近况,可叶家还是踏足得少了,偶尔也去吃顿饭,叶太太还是那么深居简出,见了向远,却总说寂寞。


  叶骞泽进入江源后,叶秉林肩上的担子似乎并未减轻,忙碌依旧,可年纪毕竟摆在那里,同样的工作强度,他应付起来要比以前要力得多。


  向远也见过叶骞泽一两次,简单地打声招呼,说些浮于表面的问候,她感觉得到骞泽微弱的失落,距离真是一种微妙的东西,他回国后,她和他人离得近了,心却远了。


  其实向远对叶骞泽没有怨怼,他们的疏远也许并不是他的问题,他还是跟以前一样,真心地想把她当作朋友――也许一直以来都是如此,只是她自己醒了。


  每离他近一些,向远就会发现自己的克制力并没有想像中的可靠,她理解他,可是看见他,心里还是会难受,她不愿意自虐。


  听叶昀说,叶灵的病情基本上稳定了下来,但是像正常人那样上学、工作是不太可能了,大多数时候她都在自己的房间里想着自己才懂的心事,即使不发病,也有可能一整天一动不动。


  叶太太、杨阿姨和叶家请来的一个专职看护都日夜守着她,医生也定期到家里来作检查,她的病没有恶化,但也看不到痊愈的希望。


  叶昀还是叶家跟向远关系最密切的一个人,他放了学后经常自己坐公车到向远的住处去找她,每次都有充分的理由,有时是送去叶太太新烤出来的一盒饼干,有时是问一道简单的代数题,有时是跟同学在附近的场地打完球顺便来看她,来了必定蹭顿饭,向远不煮,他就自己做。


作者: 看书问道    时间: 2013-7-11 23:49

  遇上向远临时有事出去,他也不急着走,继续在她房间里上网,回去的时候给她带上门。


  来的次数多了,房东也认识这个穿高中校服的男孩子是向远的弟弟,有时向远不在,房东也会主动给叶昀开门。


  最让向远惊讶的是有一次她加完班回家,竟然看到叶昀在她对门那个眼高于顶的外企熟女家里看电视。


  自从向遥的那一番话之后,向远对叶昀其实一度心怀芥蒂,不是没有过恨意,可说到底,恨也无济于事,向迤死得太早,向远努力回想,然而一路走来,叶昀陪伴在身边的记忆已远多于她那早夭的弟弟。


  原来再至亲的人也是一样,人死如灯灭,活着的人都贪恋触手可及的亲切和温暖,也不是她忘了阿迤,而是比起阿迤留给她的惨痛,她更愿意记得叶昀笑起来的样子。


  有时向远这么对自己说,如果叶昀当年真的做错了事,那就把代替阿迤当作是对他的惩罚。


  有一次,向远出门忘记带钥匙,恰逢房东外出旅游,大冷天的,她瑟缩在家门外而不得其入,最后不只有请锁匠撬了门锁,这才解决了问题。


  她想起章粤的一句话:“你知道单身女人最重要的东西是什么吗?NO,NO……不是男人,而是门钥匙。”于是重换新锁的时候,除了交还房东一把外,向远也给了叶昀一把,以备不时之需。


  有了钥匙之后,叶昀犹如得到了许可证,来得更勤了。


  向远说过他不止一次,“你放了学不回家,干嘛老在我这晃,你爸和阿姨也不说说你。”叶昀就眨巴着眼睛说:“阿姨和爸爸都让我常来看你,家里太静,心里憋得慌,还不如在你这写作业舒服。


  再说,我还可以给你干干活。”


  其实向远的住处并没有什么活可以让他干的,十五平米的单间配套,除了日常必需品一无所有,向远不热衷打理家务,却绝对不是个丢三落四的人,她保持清洁的方式就是尽可能地减少物品,东西少了,自然整洁,所以叶昀常说她住的地方像军训时的学生宿舍。


  尽管如此,他还是尽可能地发挥自己的光和热,比如说帮她收收衣服,煮碗面条什么的,有一次甚至还给向远领回来一只流浪狗,最后被向远严词拒绝,叶昀沮丧无比地带回家去,叶灵见了那只癞头京巴居然爱不释手,抱着不肯放,叶秉林夫妇见她喜欢,意识到养个宠物也许对她的病情有好处,让杨阿姨把狗弄干净之后,也同意让它留了下来。


  向远虽然对叶昀的所作所为颇不以为然,但见他做得有滋有味的样子,也不太好打击他的积极性,毕竟在不影响自己生活的前提下,她何必跟别人的一点小小乐趣过不去。


  有时下班之后打开住处的门,看到床边凳子上叠得整整齐齐的衣服,向远就将叶昀戏称为“田螺少男”,他老大不情愿,说宁可向远叫他雷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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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的日子虽然相安无事,但也有尴尬的时候,比如说向远发现叶昀给她收衣服的时候,就连内衣裤也为她叠得整整齐齐的,还有一次她下班后回家换衣服赶着出门,却恰好遇上叶昀开门进来。


  向远一直以来都觉得,随着叶昀年龄的增长,跟他太过于密切未必是件好事,于是,她找到机会尽可能委婉而明确地跟他谈了一次,不外乎是说,他也长大了,是个大男生,虽然他们感情像姐弟一样,但毕竟不是亲姐弟,不管是为了其他人的看法还是为了避免自己难堪,都应该保持恰当的距离。


  叶昀的年纪已经足够听明白她的话外之意,当下就面红耳赤,羞惭不已,最后向远跟他约法三章:第一,过来之前先打电话;第二,不要待得太晚;第三,私人物品最好不要触碰。


  这才避免了尴尬事的再次发生。


  向远在心里感叹,同样年纪的孩子,叶昀和向遥就像走了两个极端,一个太让人省心,一个太让人闹心。


  向遥转学到G市的一所寄宿学校后,由于成绩跟不上,向远不得不按照她本人的要求,为她转学到职高。


  向远对向遥的立场一直是,不要求成才,只要求成“人”,向遥到了本身学习氛围就松散的职高之后,更是无心向学,整日就跟着一帮臭味相投的同学混日子,小小年纪头发染得五颜六色,裙子却越穿越短。


  向远看在眼里,很多次都仍不住要数落她,后来想想,算了,也许人各有各的活法,不一定谁都以出人头地、奋发图强为乐,可能向遥也觉得她自己的生活是有意义的,只要她不捅出什么大娄子,就不要强加干涉她。


  毕竟,相对于过去的冷淡,向遥转学到城市之后,她们姐妹俩关系改善了不少,虽然离亲密还有距离,但至少在姐姐面前,向遥不再像从前那么拘谨而反叛。


  向遥倒不怎么到向远的住处来,一则是因为住校,二则她的生活远比向远丰富。


  一次两人一起吃饭,向遥有意无意地提起,在学校附近好像见过叶昀,向远记起,叶昀所在的高中的确跟向遥的职高离得不远,经常上学放学,遇上了也不是稀奇事,不过她还是说了句:“你们也好几年没见了,还能认得出来吗?”


  向遥低头吃饭,然后说:“怎么认不出来?不过他跟以前大不一样了,全都是命好,忽然多了个城里的有钱老爸,一辈子都改变了。”她的口气里不无艳羡,“你为什么不想,他本来一出生就应该跟他爸在城里过上好日子,可是平白在乡下跟邹瘸子过了十几年,这样还值得你羡慕吗?”向远说。


  向遥没有反驳,脸上似有淡淡怅色,“不管怎么样,我认出了他,可他未必认得出我来。”


  向远作惊讶状,“你过去不是挺讨厌他的,说他长得丑。”她说完这句话,很久没有听见向遥答腔,过了好一会,向远吃毕放下了筷子,才听到向遥冒出了一句:“他没以前那么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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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章 家人


  从那一次开始,向远从向遥嘴里提到叶昀的机会越来越多。


  她说,不但是X中,就连她们职高的不少女孩都知道叶昀,她们都觉得他长得好看。


  她说,有一次她们学校跟X中篮球比赛,她在赛场上看到了叶昀,想不到他看上去瘦瘦的,爆发力居然那么强。


  她说,有一天在学校门口的小吃店吃东西,从外面经过的叶昀竟认出了她,他看上去挺高兴地,跟她说了好多话,还给她留了电话号码。


  身边的好几个女同学听说他和她从小就认识,都很羡慕。


  她说,一帮同学怂恿这她去把叶昀约出来玩,他没去,但是跟她说,女孩子晚上出去玩穿得太少不安全,还问要不要把自己的外套借给她。


  她说,她给叶昀打电话,两人说起小时候的事情,都觉得很好笑。


  她说……


  向远总是沉默地听着她说,从来不作干涉,也不评价。


  既是姐妹,又同为女孩,她当然能从向遥看似漫不经心的语调中听出一些别样的味道,或喜悦,或惆怅,或迷茫,而叶昀对她提起过的只是有一天在学校门口遇见了向遥,挺意外的,仅此而已。


  向远并不是个会自寻烦恼的人,然而这一次,她心里有了种挥之不去的忧虑,不为叶昀,而是为向遥。


  终于有一天,向遥左右而言它地支吾了很久,问了那么一句,“向远,你觉得叶昀他会喜欢我吗?不……不,我不是说我喜欢他,我就随口问问。”


  “那你干嘛自己不去问他?”向远淡淡地说。


  “他是不是还像小时候那样老来找你,从小他就跟你比较熟,不如,你帮我试探试探?”


  “不可能。”向远二话没说当下拒绝,甚至没给向遥任何讨价还价的机会。


  “为什么不行?难道你习惯了他缠着你,就不希望他喜欢别人,也不希望别人喜欢他?你这叫自私!”向遥又窘又急。


  “让我告诉你为什么不行。”向远远比她心平气和,“第一,你们还是学生,你心里怎么想我不管,但是摆到台面上来,还不是时候;第二,你和他感情的事,别把第三个人扯进来;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我不认为你们合适,所以更不会出面,就这么简单。”


  说实话,无论是向遥还是叶昀,向远都希望他们终有一天找到自己的幸福,且不说现在他们还没成熟到可以说爱的时候,光说这两个人的脾气,一个感情用事而易冲动,一个又那么心重,偏偏又一样执拗,凑在一起未必是件好事,更重要的是她没办法从叶昀身上看出一分一毫对向遥的热情。


  向遥是这个世界上她惟一的血肉至亲,她不愿意她撞得头破血流,更不能在这件事情上亲手推她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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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她了解向遥,这孩子心气高,如果她直接说,叶昀对你没那个意思,向遥不但不会相信,而且会很受伤。


  至于叶昀那方面,向远也很清楚要是由她出面来撮合他和向遥,不但达不到目的,很有可能适得其反,把事情变得更糟。


  她不愿意做一个好心办坏事的热心肠。


  可向遥还是恼了,她说,“你不肯帮忙就拉倒,我也不一定什么事都非求着你不可。”


  向远看着向遥不悦而去。


  有时候她常觉得,向遥这脾气,就该多摔几个跟头,吃点亏,心里说不定就能明白一点,可是她又担心她摔得太痛。


  那一次不欢而散之后,很长时间,向遥都没有主动联系向远,向远不知道她所谓的不求人,独自又能做出什么事来,正考虑要不要问问叶昀,才想起好像连续几个星期都没有看见他了。


  一月底二月初的时分,是这个城市最冷的季节,若遇上点冷雨,满城的绿都变做寒翠色。


  向远在公司附近随便解决了晚饭,幸而赶在雨点变大之前回到了住处,打开门,扑面而来的就是热腾腾的雾气和浓重的火锅味道,她收了雨伞,看见叶昀站在生料堆得像小山一样的矮桌旁看着她笑。


  “你又搞什么名堂。”她走了几步凑上前去看。


  叶昀搓了搓手,兴高采烈地说:“这种天气吃火锅最最好了,我特意让杨阿姨买了菜让我带过来的。”


  “菜也是杨阿姨洗的?”向远瞄了一眼他红得有些可疑的手,那些冻疮应该还是小时候在乡下落下的根,回城之后许久都没有再发作了,“何必呢,出去吃不是简单得多吗?再说,叫你来之前提前打个电话又忘了是吧,我都吃过晚饭了。”


  “啊?”叶昀失望之情溢于言表,“我以为可以给你一个生日惊喜。”


  向远愣了一下,其实她自己是记得的,只不过没有过生日的习惯,也不放在心上。


  这天是她农历的生日,乡下人重视旧历,可自从妈妈死后好像除了她自己就没人再没人知道这个日子了,就连一向重视人性化员工管理的永凯,也只是在她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给她订花和蛋糕,她有些意外叶昀从何得知,印象中她从来没有跟任何人提过,包括叶昀。


  她吸了口气说,“闻起来味道还不错。”然后脱下身上的大衣外套,坐在桌前拿起了筷子,“不吃也实在是浪费了。”叶昀有些闷闷不乐地坐到她对面,“吃过了就算了吧。”


  “我骗你呢,傻瓜,别人说什么你都相信!”


  他这才笑了起来。


  两人对坐吃着东西,窗外的雨声越来越大,叶昀正是长身体的时候,男孩子平时运动量也大,所以吃起来战斗力不在话下,向远吃得很慢,但也一直没有放下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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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你吃。”她把一些鱼片捞到叶昀的碗里,顺口问道:“对了,你从哪里知道今天是我生日?”


  他嘴里还含着饭,愣了一下,慢腾腾地嚼着嘴里的东西,再用了很长的时间咽下去,然后才说,“呃,我自己想起来的……其实,那个……是我哥告诉我的。”


  向远拿着勺子的手就这么悬在半空,雾气太大了,很容易就迷了眼,这个没有印在身份证件和文字信息上的日子,她以为只有死去了很多年的妈妈才会记得,为什么唯独忘了,还有他,他们过去那么亲密地分享着对方一切的秘密和细节。


  叶昀这个傻到家的诚实孩子,连说个谎都学不会。


  叶昀主动伸过碗去接她勺子里的东西,“向远姐,你这些是给我吃的吗,鱼片冷了不好。”他接着低下头认真地吃东西,“我问我哥要不要来,他说,如果你没问起就算了,如果问起了,就帮他说句生日快乐。”


  向远驱赶着蒸腾的雾气,笑着说,“回去替我谢谢他,说起来他比我大两个月,那个日子我倒是忘了……你吃啊,干嘛停下来……”


  叶昀忽然兴致勃勃地给她说起跟同学打球的时候遇到的糗事,向远在热锅沸腾的声音中被逗得连连发笑,敲门声响了好一阵才听见。


  “这个时候会不会是房东阿姨,我去看看。”叶昀自告奋勇地跑去开门。


  他没有想到是向遥站在门的那一头。


  向遥挟着屋外的寒气和湿意,有些困惑地看着屋内的热气翻涌。


  “嗨,向遥,你来了,正好,我们吃饭呢,快进来啊。


  向远姐,是向遥……”叶昀笑着回头对着向远笑,话说到一半,却意识到门外的人已经扭头跑走。


  “向遥,你怎么了?”他没反应过来,身后的向远二话没说抓起伞就追了出去。


  向远等不及电梯,从七楼的楼梯跑了下去,正好看到向遥小跑在雨里的背影。


  “你站住。”


  她打起伞跑上去,雨点打在伞沿,星星点点溅倒脸上,冷而刺痛。


  “大冷天的你淋雨,拿自己身体开玩笑,是要跟谁过不去?”向远揪住向遥肩部的衣服把她扳过来正对着自己,“你不小了,见风就是雨的脾气能不能改改。”


  向遥抹了一把脸上的水珠,“我就是路过,来找你借把伞,没别的事,你们继续。”


  “那你就给我把伞拿好。”向远把伞塞到向遥手里,只可惜一把伞遮不住两个人,雨太急,带着风斜斜地扫过来,两人的肩都湿了一片。


  “向远,我是不是总做蠢事?”雨点也打进了向遥的眼底。


  “你这是何苦,你和叶昀都是我的家人,尤其是你。”雨声太大,两人站得那样近,说这样的几句话仍然很费力。


  然而向遥只是涩涩地笑了笑,接着用手背用力地蹭着眼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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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吗?可是你们看上去更像一家人。”


  


                  第二十六章 惊变


  那天晚上,向远在雨里看着向遥的背影消失在夜雨里,她没有再追,如果她说的话向遥都不肯听,即使听了也不相信,那么再说还有何意义。


  从那天起,刚刚解冻的姐妹关系又开始冰封,向遥从此再没到那个租住屋找过向远,也就此不提叶昀的事,姐妹俩即使有事不得不碰在一起,里外都是淡淡的。


  还是那句话,姐妹之间跟情人一样,也是有缘分一说的,血缘由不得人选择,亲人天生彼此牵绊,但是感情却有浓淡之分。


  向远扭转不了向遥一意孤行的渐行渐远,她知道自己也有责任,但她尽力了。


  或许当年老槐树下那个信口雌黄的江湖骗子至少有一点没有说错,她这个人,注定六亲缘薄,妈妈、爸爸、弟弟……没有一个亲人能够长久相伴,至于向遥,远了也好,各自好好地活着,这也就够了。


  能给她带来愉悦的反而是高强度的工作,大多数时候,事业比人可靠,你给它十分的努力,它至少会回报你三分。


  在永凯,尤其是在沈居安身边干活,整个人必须时刻像拧到尽头的发条,分分秒秒箭在弦上,才能跟得上他的步伐,就连呼吸都得抓紧时候,否则松泄了口气,就落在了所有人的后头。


  不过向远并不觉得这有多难,最能让她甘于追随沈居安的原因在于,沈居安是个极度务实的人,做他的下属,论辛苦是其它部门的数倍,当然收益也不低。


  向远爱钱,而努力工作可以让她得到更多的钱、经验和能力,经验和能力则会带来更多的工作机会,从而有更多的钱,这是个简单明了的公式,因此她爱她的工作。


  沈居安曾对人说,大多数人都是一根绳子,有的人很短,成本低廉,打几个结,总有用得着的地方;有的人很长,可以用来做很多事情,但是它很容易会纠结成乱麻似的一团,需要的时候,必须费很大的力气去解开,而且多出来的长度,总觉得多余;当然有更多人被剪成一根不长不短绳子,用在合适的地方当然再好不过,然而换个用途,它就成了废品。


  只有向远,这个人就像一根可以无限拉伸的橡皮绳,你想要多长,她就给你多长,而且永远恰到好处,不会觉得紧箍,当然也没有节余,与她无关的时候,她会轻轻松松缩成不起眼的一截,不会缠绕,不必费心,但是你永远不知道她可以伸展到什么程度。


  向远间接听说过这段“绳子理论”,当着沈居安的面,不经意提起,她只是笑,说:“我权当沈总是夸我。”


  沈居安亦是微笑,“怎么不是夸,我不过是想说,聪明的人难免失之奸猾,勤勉的人又最怕愚笨,又聪明又勤勉的人不是没有,可大多自命不凡,最难得是机敏而克制,清醒却善决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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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远两手一摊,“我怎么觉得沈总说的这个人是您自己。”


  “这也许是我看重你的原因,向远,可惜你是女人,同样的特质在女人身上却未必是好事。”沈居安意味深长。


  向远说,“没错,女人感情用事,不过在感情的驱使下,她们却可以比男人走得更远。”


  沈居安支着额笑了起来,“你跟章粤真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人,同样的路,如果走到死胡同,她总有办法为自己找到另一个出口,而你会清空前路所有的障碍。


  向远忽然想起了大醉后的章粤,也许正是因为她看人的独特慧眼,所以不得不一再地为自己寻找出口。


  然而她从不在别人夫妻的问题上多言,更重要的是,她听见沈居安说,“不过向远,你这样的人,大可不必让自己走进死胡同,摆在你面前的路有很多条,永凯不失为眼前最好的之一。


  你未必要在这条路上走到底,但前方可以让你大展拳脚的机会还有很多。”


  两个月后,也就是向远在永凯任职的第两年零三个月,她正式摆脱助理的身份,擢升市场开发部专员。


  永凯是个充满机会,等待能者居之的地方,向远的提拔算不上空前,也未必是绝后,但是,作为一个年轻的女孩,除了自己谁也不靠地迅速走到这一步,难免令人另眼相看,艳羡嫉妒的人不是没有,但真正背后非议的人并不多,其中原因,除了她的努力和成绩有目共睹之外,当然还有赖于她的好人缘,她不跟任何一个人特别亲密,也不与人交恶,但那双细长的眼睛着实讨喜,笑起来就像一只无害的狐狸。


  调令下达当天,一群新旧同事闹着她请客,向远生性节俭,不喜张扬,想着法子推脱,无奈身为半个永凯人的章粤消息灵通,很快掺和进来,死乞白赖地非让她在左岸请着大伙撮了一顿。


  用章粤的话说,看着向远埋单时心疼的表情,那种快感是任何美味佳肴都无法取代的。


  然而,向远之前一再强调的改天再聚,除了想施缓兵之计外,更重要的是那天恰逢叶秉林58岁生日。


  由于并非逢十大寿,叶秉林也没打算大事铺张,不过是邀了至亲好友,在家里聚聚,他让叶昀给向远打了电话,让她到时一定要来吃饭,向远两头为难,最后对叶秉林说明情况,尽可能早地结束了章粤这边的饭局,就直接往叶家赶。


  十月的南国都市天黑得很晚,向远被章粤灌了两杯,面红耳赤地辞了一帮同事从左岸出来,大街方才华灯初上。


  她坐在计程车上,看见手机上五个未接电话,之前闹哄哄的都未察觉。


  来电的号码有2个是叶家电话,2个是叶昀手机,还有一个属于叶骞泽。


  叶昀催她是意料中事,而骞泽和她,却是许久没有联络,向远并没有回电,对司机说了声:“麻烦快些。”然后便摇下了车窗,初凉的夜风扑打在微烫的脸上,凭空地有几分泠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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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岸跟叶家的路程算不上太远,向远按门铃的时候,心想应该还赶得上在饭桌上向叶叔叔祝寿,门开得很快,站在门那边的不是杨阿姨,而是脸色有些惶然的叶昀。


  叶昀看见向远眼里一喜,然后迅速在玄关处将她扯到一边,向远狐疑,还来不及问是不是出了什么事,屋里传来碗筷落地的声音和叶秉林的怒声斥责已经证实了她的猜想。


  “好端端的,这是怎么了?”向远低声问道。


  叶昀附在她耳边说,“本来吃得好好的,我爸不知道接了谁的一个电话,就开始对二叔大发脾气,好像是说公司账上少了钱……”


  向远知道他口里的二叔就是叶秉文,不知道为什么,知道闯祸的人是他,她竟然无端松了口气。


  叶昀催着她进屋去,她却驻足不前,不管里面发生了什么,都是他们叶家的家事,她不确定自己这个时候出现是否恰当。


  然而屋里的人都察觉了这边的动静,就连叶秉林的呵斥也静止了数秒,然后问了声:“是向远吗?”


  “是我,叶叔叔,不好意思来晚了。”向远唯有硬着头皮走进去,假装对一地的狼藉,还有在座几人的诡异表情视若无睹。


  她朝餐桌走去的时候,俯身为蹲在地上忙着收拾残局的杨阿姨捡起了几片破碎的玻璃杯残片,片刻停顿间,周围几张表情各异的面孔尽收眼底,叶秉林一脸的盛怒自然不在话下,惯来温柔沉默的叶太太坐在丈夫的身边,一反常态的失魂落魄。


  骞泽和叶昀的几个堂姑姑也在场,都不约而同地缄默,看见向远走了进来,其中两人低声交谈了两句;只有骞泽站了起来,朝她微微一笑,然而眉目间却也是心事重重;叶灵的病仿佛确实好了很多,脸颊也比原先丰润了一些,她浑然无事地边喝果汁边不时地看着叶骞泽,仿佛周围的一切纷争都与她没有关系;处在风暴中心的叶秉文靠在椅背上玩着手里的车钥匙,依旧一脸的玩世不恭。


  叶秉林看见她,长叹了口气,拍了拍身边的位子,“向远你坐下来,你也来看看,我们老叶家尽出些什么有出息的人。”


  “哥!”叶秉文瞥了向远一眼,挑眉说道,“就算有什么事,也没有必要当着外人的面说吧。”


  向远没有出声,她好像没有听到叶秉文的话,伸手接过骞泽递过来的一杯水,水是热的,她骤然触碰到的指尖却很凉。


  叶秉林冷笑了一声,“亏你说得出口,她是外人,可你干的好事又哪点像自家人的作为。


  一百四十三万,你说一句没了,就没了?如果你不是姓叶,你能这么胆大妄为?”


  叶秉文把手置于桌沿,“大哥,你从商那么多年,也该知道做生意有赚就有赔,没错,我用那九十三万跟对方做那笔油料生意之前,没想到那家伙仗着有个当官的老头子说赖就赖,一转眼人跑到国外就不认账了,但是我的初衷也是为了公司好,生意做成了,公司不也得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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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秉林气不打一处来,“好,你倒成了一心一意为公司谋发展了,那么拿着五十万去赌,输得精光,也是为公司好?你有脸就给我继续说下去。”


  “谁都知道不该赌,可那也得看看跟我赌的那都是什么人,那都是我们拓展业务招投标的关键人物,平时就算有心送钱,别人也未必愿意收。


  大哥,这个世道就是这样,输不起这些钱,就铺不开路子。”


  “你还敢叫我‘大哥’?在家里我是你大哥,在公司我才是负责人,你做这些之前就没有想过问问我的意见?”


  “如果我问你,结果会怎么样,大家心知肚明。


  大哥,我承认江源是你一拳一脚闯下来的,可是现在时代不一样了,你那套经营的老办法现在还行得通吗,别告诉我你没有意识到我们江源能够承揽到的工程越来越少,何况现在原材料价格一天比一天飙升,那些建筑商、开发商那一个不是心黑到极点,你老老实实做建材,就算一年忙到头,凭那点利润又能撑多久?公司里几百张嘴嗷嗷地等着饭吃,当初你让我负责广立投资公司这一块,不也是想着要另谋一条出路吗?”


  “可是我指的另一条出路从来不包括那些歪门邪道!”叶秉林用力一拍桌子,各人面前的碗筷均是一晃。


  “秉文,我年纪大了,这几年也感到力不从心,但是这并不代表我糊涂,那九十三万是我给你们广利的流动资金,你空口无凭说赔了,我暂且不追究,但是赌输的那五十万却不折不扣是江源账上的钱,你主管财务部,但是我却从没有签字认可过那笔资金的划拨,你连我的私章都敢伪造,还有什么事是你不敢做的?”


  叶秉文第一次面对兄长的指控默不作声。


  叶秉林却没有打算就此放过,他缓缓从外套口袋里掏出那枚田黄印章,轻轻把它抛到餐桌上,2mmX2mm的规格,小而温润的石头,向远却可以感觉到它落在木质桌面的那一瞬,有人微不可察地战栗。


  “还是,你盖的章并不是伪造?”叶秉林努力克制着自己的语气,一双手却手青筋浮动,“你应该知道按照江源的制度,财务章管理者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严禁持有法人私章,这枚印章我始终随身携带,你能不能告诉我,你是怎么将它拿到手的?”


  叶秉文脸色微变,“是我趁你没注意的时候拿的,又偷偷地放了回去,五十万而已,我以为那笔油料生意做成后能顺利把这笔钱填回去。”


  “你自己拿的?”叶秉林笑了一声,眼睛里却寒霜一片,“你从哪里拿,又还到那里去?你真当我是糊涂了?你们都当我糊涂了。”


  这句话一出,四周仿佛连呼吸声都被屏住了,安静得让人心慌意乱。


  “大哥,你知道,我们姐妹是真的不知情的。”叶骞泽的其中一个堂姑姑率先开腔,她们虽然都是姓叶,也深受叶秉林关照,往来密切,但并不在江源任职,而且毕竟是关系隔了一层,拿到私章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自然是可以置身事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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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秉林没有说话,谁也不知道他心里是否已经有了答案,也无从得知这个答案将会带来什么后果。


  “没有人愿意告诉我是吗?”他一个一个地看着自己的家人,不敢置信、失望、痛心和忿恨同时在他眼里碰撞,没错,五十万,江源不差这五十万,他也不差这五十万,可他做了半辈子生意,从没有觉得像这刻那般赔得惨痛,就连他最珍视的家人间的信任都赔了进去。


  58岁的生意人心里忽然一阵颓然,罢了,罢了,何必问个清楚呢,他这个弟弟确实需要一点教训,但是至于其他人,不管拿章的是谁,为的是什么,哪结果都是拿刀在他自己心上剜?


  他在一片死寂中将那个私章握回手心,然而就在这一刻,叶骞泽,他的大儿子悄无声息地站了起来。


  “是我,爸,是我拿的。


  对不起。”


  


                  第二十七章 杯水


  叶骞泽身动的那一瞬,向远骇然地在桌下扯住了身边的他,除了起初递水那短暂的接触,她已经许久没有触碰到他的手,此刻抓在手里,如冰凉的蛇,她知道,那濡湿的都是汗。


  然而她终究没有办法阻止他,那双手如蛇般从她指尖滑脱。


  “是我,爸,是我拿的。


  对不起。”


  “你?”叶秉林很费力才笑了出来,脸色血一般的赤红,“你说是你拿的?”质问的人仿佛更无所适从,那是他的儿子,他最信赖的儿子。


  叶骞泽低下了头,语气却平静,“爸,其实二叔有些话说得对,江源这几年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了,光是省内,好几家生产同类产品的小厂发展得都比我们强,他们凭的是什么,不是质量,也不是信誉,是门路,门路是需要钱来铺的,只是我没想到会让您那么伤心,尤其是在今天这样的日子,都是我的错,爸,对不起。”


  “你胡说,章是我拿的。”叶灵腾地站了起来。


  叶骞泽按捺着焦虑,压低声音道,“阿灵,你什么都不懂,这个时候胡闹什么?”


  “你说是你拿的,我也可以说是我拿的。”


  “你们这是干什么?”叶太太痛哭失声。


  叶秉文的脸色更加阴鹜,“就算是我的错,五十万我填就是,弄得天塌下来似的,犯得着吗?”


  “秉文,你少说两句吧。”他的一个堂姐妹出声劝阻。


  没有人注意到,叶秉林的脸色是什么时候从血红褪成了铁青,然后是灰白。


  他定定看着眼前这一幕,半句话都说不出来,然后整个人泥塑一般,径直从椅子上往地面栽去。


  向远眼明手快伸手去扶,失去意识的人本就沉重如石,何况是身材高大,中年发福的叶秉林,饶是她力气不小,竭力撑住那个落地的身体时,整个人受那力的牵引连带着往地面栽,幸而叶昀飞身上来帮了一把手,垫在叶秉林身下的向远才不至于摔得太过狼狈。


作者: 看书问道    时间: 2013-7-11 23:49

  叶秉文和叶骞泽叔侄俩也立刻反应了过来。


  “爸。”


  “大哥。”


  几双手总算扶住了双眼紧闭的人,叶太太捂住脸,发出一声似哭非哭的呜咽,叶灵像是吓了一跳,愣愣地,三个堂姑姑惊叫成一片。


  “爸,爸……你怎么了,打电话,快打电话叫急救车啊。”叶骞泽蹲坐在父亲身边,又悔又急,声音都嘶哑了。


  “哦。”叶昀入梦初醒,跌跌撞撞地去拿电话。


  向远用一只手按在叶骞泽的肩头,“我在打,我在打……不会有事的……”


  她的手仿佛带有一种奇异的魔力,让此时失措如迷途羔羊般的叶骞泽找到了片刻的眅依,他与叶秉文一同小心翼翼地将叶秉林的身体平放,然后便始终握住父亲毫无知觉的手,良久,他在一片混乱中微微侧过头,静静将脸枕在她的手背上。


  向远感觉到了手背的濡湿。


  此时她已拨通了急救电话,报过了地址,又赶紧让叶昀和杨阿姨到路口引导急救车,尽可能不耽误时间,叶太太也在小姑的搀扶下战抖地守在丈夫身边,她觉得自己已经做了能做的一切,轻轻地抽了抽手,却察觉到枕住她手那人的疼痛。


  成年后的她和他总是这样捉着迷藏,当她努力朝他靠拢,他飘忽不定,而她明哲保身地退了一步,他却惶惶然放不了手。


  好在救护车来得很及时,除了叶灵和一个堂姑留在家中照顾几近崩溃的叶太太,其余的人都跟到了医院。


  经过一番急救,医生断定叶秉林是轻微脑出血导致的急性中风,幸而抢救及时,而且尚算幸运,出血未导致脑梗塞,这才捡回了一条命,但是肌体肢力障碍是免不了的,也就是说即使脱离危险,要恢复到生活能够完全自理,也需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而且像他的这种状况,复发中风率很好,医生的建议是好好护理,今后再不可刺激劳累。


  叶秉林的助理和司机都闻讯赶了过来,住院手续办得相当顺利,叶秉文陪着叶骞泽兄弟俩守候在急救室外很长时间,急救室红灯熄灭之后,他却拍拍裤子站了起来。


  “我――我看我还是先回去,这个时候他醒过来看见我,大概不是一个好主意。


  骞泽,不好意思,辛苦你了。”他轻拍叶骞泽的肩膀,拿着两杯热茶走过来的向远看到叶骞泽眼里克制的厌恶。


  叶秉文从身边向远视若无睹地走过,不知想起了什么,又回过头,欠身在她耳边低语,“心里高兴吧,这不就是你苦苦等待的机会吗?”


  “托你的福。”


  向远坐到叶骞泽和叶昀的中间,将手里的热茶分别递给他们两人。


  叶昀一声不吭地接过,用双手捂住一次性塑料杯的杯身,急不可待地汲取那热气腾腾的温暖。


作者: 看书问道    时间: 2013-7-11 23:49

  叶骞泽说了句:“谢谢你,向远。”


  向远侧着头看他,热茶的烟雾让近在咫尺的那个人看起来如隔云端。


  “谢我干什么,茶是李助理买的,他让我跟你说,他先回去处理一些事,你爸这一病,你们都有得忙了。”


  叶骞泽置若罔闻,“真的,向远,多亏有你在。


  不知道为什么,你总是出现在我最狼狈的时候。”他自嘲地笑笑。


  “是吗?”向远重重靠在椅背上,“你说这是我的幸运还是不幸呢?”


  “至少有你这个朋友,是我修来的福分。


  不知道为什么,你来了,我的心安定了很多,这次我爸爸如果能够顺利度过这一关,你说算不算所罗门的宝瓶实现了我第二个愿望。”


  向远看到叶昀有些费解的表情,笑了起来,“骞泽,叶叔叔一定能够好起来的,他没事,那是因为他吉人自有天相,而不是因为我。


  别轻易挥霍你的愿望,它是会有用完那一天的,不过,这一次不算。”


  叶骞泽会心点头,“你说得对。”


  一直没有出声的叶昀忽然插进来一句话,“向远姐,你给我们各人一杯茶,你的呢,你喝什么?”


  “呃,我跟李助理说不用的,你们喝吧,我不口渴。”


  “李助理不知道你不喝茶,我去给你买水。”


  “不用了,哪有那么讲究,叶昀,你坐下吧,你爸快从急救室出来了。”


  “我马上就回来,你等一会。”叶昀抿着嘴认真地说。


  他长得快要高过哥哥了,可少年执拗的脾气却一点都没变。


  “这孩子。”向远摇了摇头,看着急救室大门的方向,灯灭了,里面却一时还没有动静。


  不知道为什么,叶昀在的时候,他并不怎么作声,但向远和叶骞泽尚能对谈如流,然而当他走开,只剩了他们两人,忽然间气氛就沉寂了下来。


  他们多久没有单独这么近地坐在一起了?上一次,远得好像是在另一个时空。


  叶昀是覆在他们的一层无形的膜,撕掉了这一层,他们才闻到这历久的友情霉变的味道。


  “向远,你在永凯,还好吗?”沉默的每一秒钟都显得漫长,他终于找到了一个万无一失的话头。


  向远却答非所问,“看来你还是不准备告诉我,你要护着谁?”


  骞泽讶然,然后轻轻蹙起眉尖,“没有的事。”


  “哈。”向远揉着眼睛笑了一声,“我不知道你能不能说服你爸爸,但在我看来你撒的谎很拙劣。


  章是你拿的,简直就是个笑话。


  如果我猜得不错,也不是叶灵吧,还有阿昀,更不可能……”


  “别猜了!”空荡荡的走廊,微微扬起的语调便有了迂荡的尾音,他随即又放低声音,仿若哀恳,“别猜了,向远。


  我比不上你聪明,瞒不过你,但是如果可以说,我怎么会不告诉你?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我有我的苦衷,你就当什么都看不见,就此放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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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远点头,“我是不该多管闲事。


  可你觉得你这个时候去堵枪眼是有意义的吗,你扛得了多久?”


  他低垂着眼不语,再看着向远的时候已是一脸的坦然,“向远,我跟你不一样,你可以凡是先想有没有意义,我不可以。”


  “理由。”向远从牙缝里吐出两个字。


  “我不想伤害任何人。”


  他说话的语气依旧淡淡的,就像他的人,很容易让向远想到洒在四野无人处的月光,微微的一点亮,徒劳的,却是善良而悲悯的。


  “你知道我是怎么想的吗?”她拿过了他手里一直没有喝过的茶,放在两人中间的扶手上,“如果你只有这杯水,那么你就自己喝了吧,如果你有一桶,才不妨分给你认为最重要的人,当然,如果你有一整条江河,大可以惠济苍生。


  但是骞泽,你有办法兼顾到身边所有的人吗?我们大多数人都只有这一杯水而已,就算比一杯多一点,你一滴不喝,又能解多少人的渴?你阿姨……你爸爸,叶灵,甚至你那个叔叔,他们喝完了自己的,再分到你的那一点,最后该渴死的还得渴死。”


  叶骞泽把那杯茶徐徐倾倒在地板上,“你要我在我爱着的人面前守着这杯水独善其身,我做不到,不如一起渴死。”


  向远看着顷刻流泻一空的杯,“原来我不懂爱。”


  叶秉林的病床被医护人员推了出来,叶昀买水回来后,叶骞泽让他们回去休息,自己独自守着未醒的父亲。


  司机已经在门外等候,叶昀看着向远一直拿住他新买的水没有开启,不由得问了一句,“怎么,向远姐,你不想喝?”


  向远问他,“如果你只有这瓶水你会怎么办。”


  叶昀被问得摸不着头脑,“什么怎么办,我当然是给你。”


  他看见向远翻了个白眼,笑道,“怎么,新的心理测试?我以为只有我们班上的女生喜欢玩。”


  “谁会跟你这死心眼的孩子玩?”


  三天后,叶秉林自昏迷中苏醒,一周后方神志清明,但手脚依旧不能动弹。


  向远下班后去探望,他很艰难地才用视线寻找到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说出了一句话:“向远,回来帮我。”


  向远回永凯请辞,沈居安说,“有意思,我一周前升你的职,你一周后给我辞呈,也算开了个先例。


  算了,做不成同事,说不定还可以做对手。”


  向远感激他没有为难,至于他的玩笑话,也是一笑了之,永凯是房地产起家的大公司,江源却是做建材的生产企业,风牛马不相及。


  她知道叶家就是一滩浑水,可她欠着叶秉林的情,当初说过,只要他需要,一句话,她就会回来,没想到真有这一天。


  然而她从不认为自己是救世主。


  那天叶昀反问,如果你只有一杯水,你又会怎样。


作者: 看书问道    时间: 2013-7-11 23:49

  她说,“如果只有一杯,我会一滴不漏地自己喝完。”


  


                  第二十八章 宝瓶


  有一段时间,叶昀想着法子锲而不舍地追问向远一个问题:什么是所罗门王的宝瓶。


  向远起初含糊其辞,“想知道吗,上图书馆看书去,嗯,警院的图书馆里应该也是有童话寓言书吧。”


  谁知道他却较上了真,“我看过书了,我问的是我哥跟你老说起这个的意思。”


  向远烦不过他几次三番地在耳边嗡嗡嗡地吵,就说,“我未必非得每件事情都得告诉你吧。”


  叶昀竟为了这句话生了很长时间的闷气。


  他顺利考上本省的警院后,就从家里搬去住校,学校军事化管理,严格得自由活动的时间比高中时候还少,他连续几周不跟向远联系,却发现只有自己平添苦恼,她依旧忙忙碌碌地仿若浑然不觉。


  再见面的时候,他借故去江源的办公楼闲逛,“顺便”走到向远的办公室,看着埋首在笔记本电脑前的她,他怏怏地说,“一个多月没见你,你手头上的事怎么就没减一些?”


  向远漫不经心地答:“一个月,有那么久吗?”


  叶昀只得放弃只有他一个人知道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在她办公桌对面不断转动着自己在转椅上的身体,“是秘密吗,告诉我就那么难?”


  向远消化了很久才意识到他话里所指,其实所谓“所罗门的宝瓶”谈不上什么秘密,她之所以避而不谈,只是觉得这件事与其他人无关,可她没有想到叶昀会对这看似很小的一件事耿耿于怀。


  “看过伊索寓言吧。”她耐着性子停下手里的工作回答他,“一个山里的孩子在水潭捞到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白瓷瓶子,瓶口被紧紧封住了,他费了很大的气力也打不开,反正也只是一个其貌不扬的瓶子,没有什么值得探究的,他正打算把它仍回水底,想不到瓶子像有生命一样地震动了起来,里面有一个声音在央求他,‘求求你打开瓶子,放我出去’。”


  向远看着听得聚精会神的叶昀,有些忍俊不住,这孩子,别人说什么他都信。


  叶昀却催促她,“后来呢,后来怎么样了啊,他把瓶子打开了没有?”


  向远托着腮,“你为什么急着问他有没有打开瓶子,却不担心瓶子里的是不是怪物呢?那个孩子就觉得瓶子里急切想出来的不是个好东西,他害怕了,更不敢打开瓶子,恨不得将它沉到湖里更深的地方。


  瓶子着急了,便对他说‘我是一诞生就被封在这瓶子里的魂灵,已经睡在水底无数年,你是第一个捞到我的人,我答应你,只要你肯想办法让我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我就会给你很多很多的宝贝和财富。


  ’可那捡到瓶子的孩子是个纯朴的人,他说,他不需要宝贝和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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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你总有愿望吧,我可以让你实现你的三个愿望,在你最需要帮助的时候,为你度过难关。


  ’”


  “他答应了是吗?”叶昀问。


  “是的,他心动了,他是个善良的孩子,心想,如果真的有三个愿望,不但可以帮助他自己,说不定还能帮助他身边的人。


  于是它对瓶子说:‘我现在过得很好,没有需要实现的愿望,这样吧,我把你带在身边,遇到困难的时候,你就来帮助我,只要三个愿望用完,我一定会想办法把你放出来的。”


  “瓶子答应了吗?”


  “它没有选择。”


  “那后来怎么样了,我是说三个愿望用完了之后。”


  “我也不知道。


  好了,故事说完了,满意了吗。”


  叶昀已经不是过去那个懵懂的小男孩,他思索着这个似是而非的故事,哪里是什么伊索寓言,倒是像他在书上看过的“农夫和魔鬼瓶的故事”跟“阿拉丁神灯”的混合体。


  他努力想找到向远赋予这个故事背后的意义。


  “想什么呢,这么出神。


  故事不好听?”向远笑着打趣他的一脸认真。


  叶昀挠了挠头,“你知道的,很少人给我讲故事。”


  “去你哥办公室逛逛吧,他在五楼,早先时候还打电话过来,说中午带你去吃饭,现在也快下班了,你见到他帮我说一声,我还有些事没做完,已经定了盒饭。”该说的都说了,上班时间,向远开始逐客。


  叶昀慢腾腾地站起来,双手支在向远的办公桌上问道,“你就是那个故事里的那个瓶子,我哥是捡瓶子的人对不对?”


  “说你傻你还真傻到底了,故事也能当真?去吧去吧。”向远匆匆朝他挥了挥手。


  “可为什么瓶子一定是我哥捡到的?”他被她用桌上的签字笔敲痛了手,依旧不依不饶。


  向远半真半假地打发他,“因为我小的时候,十岁吧,有一次溺水,被你老哥捞了上来。”


  “我不信!”叶昀断然拒绝接受这套说辞,“谁不知道你水性好得不得了,我哥是半个旱鸭子,你救他还差不多。”


  “没听说过‘善泳者溺’?说实话,我就抽筋过那一回……怎么,还是不信?没办法,你那时候还被背在你妈背上,想让你做个见证也是不行的。”


  刚说完电话铃声响起,向远接起,笑着说了句,“还在呢。”然后又“嗯”了几声,放下电话。


  “你哥打电话找你来了,好不容易见你来公司一次,听说差不多大半个月没回家吃饭了啊,学校真这么好玩?”


  “向远姐,说真的,那个故事……”


  向远“啧”了一声,“还没完没了啦。”


  他见她沉下脸来,也不敢再缠,只飞快地补了句,“我就是觉得吧,其实那瓶子里的东西很可怜的,它被封住沉在水里那么久,一定很想出来。


作者: 看书问道    时间: 2013-7-11 23:49

  可那捡瓶子的人光想着瓶子能帮助自己和身边的人实现愿望,却没打算立刻把它放出来,你说他是个善良的人,可他没想过瓶子的愿望,这不也是一种自私?”


  叶昀说完,见向远面无表情,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说错话,他一边朝门口走,一边呐呐地说,“我说的是捡瓶子的人,不是说我哥。


  我先上楼去了。”


  向远听着他合上门,把手里的笔丢到一边,撑住了头。


  他懂什么?他怎么会知道,当年那个十岁的女孩猛吸一口气,一个人在秋日的午后扎进冰冷的潭水里,憋到下一秒肺就要炸开。


  她看着头顶上漂浮的枯叶越来越远,新的一片叶子掉落在水面上,只有涟漪,没有声音,四周越来越安静……终于听不到哭泣,听不到让她痛恨的哀婉的二胡声。


  妈妈死了,她失去了生命中第一个至亲的人,然而那时还意识不到这只是个开始。


  她只想永远潜在水底,一片死寂中,妈妈的呼唤忽远忽近,她动了动,可有双无形的手再把她往下拽,屏住的呼吸还是松懈,冰凉蔓延进五脏六腑,她以为自己再也看不见水面上的太阳……当她呛着水,忍受肺里火辣辣的疼痛被午后的阳光射得无法睁眼的时候,才听到了身边有个不属于自己的咳嗽声,是他――叶骞泽一身是水地跌坐在她身边,全身尽湿,狼狈不堪。


  水从她的头发中串串滴落,她在满脸的水珠中无声地哭泣,他沉默地去擦她的眼泪。


  她只在过他一个人面前哭泣,虽然他说他拭的是她脸上的水。


  叶昀问,那个人为什么是他。


  为什么?这个问题其实向远也问过自己,然而答案是:只有他。


  他注定在恰当的时候捡起那个不知是福是祸的瓶子,而她甘愿承诺他三个愿望。


  或许现在她已经让自己相信,他命定的那个人不是她,然而却没有办法在他无助的时候作壁上观。


  至于故事的结局――当所有的愿望耗尽,等待他们的会将是什么?没有人知道。


  她看了看电脑右下方的时间,距离下班还有七分钟,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叶昀的到来已经打乱了她预期的工作安排,正待收心,办公室的门再度被悄然推开,那个不速之客探进来半个身子,问道:“向远姐,你说过我考上警院就送我一样东西,我可不可以也不要东西,换一个愿望?我不贪心,只要一个……”


  那剩下的半截话和探进来的身子在她扔出的文件夹飞至之前消失于门背后。


  去它的愿望,进入江源三个月,安静一会就是她最大的愿望。


  


                  第二十八章 江源


  下班时间刚过几分钟,敲门声中,向远头也不抬地就是一句,“叶昀,给我滚。”


作者: 看书问道    时间: 2013-7-11 23:49

  她在办公室里很少关门,一旦关门则意味着“请勿打扰”,跟江源的人共事不久,但与大多数人还是能达成这个共识的,如此锲而不舍的不识趣,实在除了叶昀之外没有第三人。


  “怎么了,火气那么大?”叶骞泽挽着外套笑吟吟地站在门外。


  向远单手撑着头笑,“我还以为是叶昀那烦人精,以后可不能再让他来了,当我办公室儿童游乐园似的,一早上什么事都没干成。”


  叶骞泽虚指了下门外的过道,“在外面等着呢,他倒是有自知之明了,让我来叫你。


  走吧,一起到楼下吃饭。”


  “不了,过一段时间可能要出差,很多事情还没有理清,我的盒饭马上就到了。”


  “饭总是要吃的……”


  “你看我像是客气吗,我对吃不讲究,上楼下楼地耗工夫。”


  叶骞泽无奈,正好叶昀走过来附在他耳边说,“哥,我刚才在电梯间看到二叔,要不要叫他一起?”


  “他很忙的,不用了。”叶骞泽对弟弟笑了笑,说道。


  “那向远姐……”叶昀难得来一趟,仍未放弃说服向远同去吃饭。


  向远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帮我把门带上行吗,谢谢。”


  她听着他们的脚步渐远,却仍可以清晰地辨别出这兄弟俩的足音,轻捷的那个是叶昀,沉稳而却显踌躇的是叶骞泽,她甚至能听出叶秉文走路的声音,跟他给人倨傲而目中无人的感觉不同,他的脚步落地极轻,每一步都走得很小心,就像他大多数时候打量她的眼光,掂量的、戒备的,甚至还有一丝轻蔑。


  向远发现自己在盒饭到达之前一直无意识地把玩着铭刻有“江源”logo的纸镇,简洁的圆饼状物体,没有选用青铜和水晶等常用的纸镇材质,而是纯不锈钢铸造,上面铭刻着企业的六字方针“优质诚信责任”,下方是主要产品的简介。


  这些内容她看过不下十次,闭上眼也了然于心。


  叶秉林给她在江源的第一个职位并不显赫,市场部西南区销售经理,说得明白点,其实就是个体面一些的区域业务员。


  向远明白叶叔叔的苦心,她年轻,初来乍到,起点不宜太高,低一些的台阶反而好起步。


  她的前任已于半年前跳槽,据说西南的市场前景并不被看好。


  向远甫接过这个摊子,并没有急于大展拳脚,就连叶秉文也为她这个董事长请来的亲兵到来之后的沉寂和不作为而感到狐疑不已。


  事实上,她不妄言,不擅动,却用了很长的时间用眼睛去看,用心去记一些事情,这包括翻阅了江源大量的档案记录、管理制度和市场资料,记住了大部分办公楼和生产车间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和大致的喜好,和前台的小妹妹还有微机室的帅哥都聊上了天,更重要的是,她花费了相当大的精力尽可能地去熟悉江源的产品特点、生产流程的工艺规程。


作者: 看书问道    时间: 2013-7-11 23:49

  虽说世间的事情,有心去做,万法同宗,可她毕竟从未涉足过建材类的制造业,疑以叩实,察而后动,方是她做事的原则。


  江源的前身是XX省标准件制造厂,原先为G大在七十年代末兴建的一个集体所有制小加工厂,生产一些螺栓和简单金具,其存在的意义半是为给G大机电学院的学生创造一个实践场所,半是利用学校技术、设备的人员的先天资源承揽一些加工任务,为教职工谋些福利,也解决一些教工家属的就业问题,挂职担任工厂负责人的一直都是学校的在职教授。


  在叶秉林接手之前,这个小加工厂一直都徘徊在保本和赔钱的边缘,不过是为了教学所用一直维系存在,作为机械系副主任的叶秉林在学校的委派下成了它的第三任兼职厂长。


  也许正是投入到这个名不符实的企业中去之后,叶秉林才发现自己的才能也许并不局限在学术和讲台里,他尝试着改进了厂里的设备的工艺构造,四处奔走承揽任务,在百废待兴的八十年代中期,这简陋如儿戏般的小厂竟然在摇摇欲坠中屹立不倒,并且渐有发展壮大的趋势,别的不说,至少厂里上上下下一百多个工人的工资奖金不再依靠学校拨款,叶秉林的心思也一天比一天远离课堂,终于,他向学校提出以个人名义承包,继而与学校协商以个人独资形式买下了这个加工厂,并向院里递交了辞呈。


  当时学校给他开出的价码是四十五万,就为了这四十五万,叶秉林耗尽积蓄外,还向银行抵押了全家惟一值钱的房子,借遍了所有的亲戚朋友,叶太太也拿出了娘家的所有嫁妆倾力支持他。


  除了他们自家人,没有谁看好这书呆子对一个破工厂的疯狂行动,可偏偏就是这一次的疯狂,让改名“江源”后的标准件厂在二十年里从年销售额五万二千元的小厂,一跃成为年产量近十五万吨,产值逼近5个亿,拥有一千五百多员工,下辖标准件制造、建材用钢构件制造这两个分公司,一个全资的金具销售公司和控股投资公司的知名制造企业。


  江源在最辉煌的时期曾垄断了整个华南地区的工业用标准件螺栓的制造和销售,是南中国建材零配件最大的供货商之一,G市数得上的纳税大户。


  在这点上,向远敬佩叶秉林,他是个读书人出身的好商人,江源可以说是他一个人在前方冲锋陷阵闯下来的江山,然而她看过这几年的销售报表和市场对比情况分析,尽管她鄙薄叶秉文的为人,但却在某种程度在赞同叶秉文那天说的话,叶叔叔老了,时代不一样了,他依靠着原先那一套团结和绝对诚信的理念,依靠着高强度低利润的密集劳动方式,还有一成不变的市场运作模式,已经让江源在不知不觉间陷入了低谷,原本不堪一提的家庭作坊式小厂遍地开花,又几家竟有和江源齐头并进甚至超越江源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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