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读人生

标题: 鲤·暧昧 [打印本页]

作者: 书迷可可    时间: 2013-6-18 23:00
标题: 鲤·暧昧
  暧昧的情愫总是存在于我们的血管里,给她一点空间,她就兀自悄悄滋长。她带给感情更多距离,更多想象,更多欲言又止的空间。这期张悦然将带领我们讨论,如何用暧昧去丈量从我到你的距离究竟有多远,那份节制,那份止步不前,又是因为什么。
  《鲤暧昧》重新解剖暧昧的文化内核,暧昧文化的起源地在东方,含蓄,留白,余音绕梁。《鲤》以朱天文的《巫言》、日本“阴翳”大师谷崎润一郎的《细雪》两部作品来重温东方古典文化中的那份独特而微妙的含混之美。
  时至今日,暧昧的词义已经发生改变,香港可算将现代暧昧演绎之极致的典范,不信想想王家卫电影里晃动的2046字牌,以及《花样年华》里旗袍下踌躇的高跟鞋。《鲤》将带我们潜入香港最暧昧的角落,采访最懂得这份暧昧的人。香港中文大学博士葛亮,带我们回到上世纪40年代,看看那时在港大念书的张爱玲对于香港的暧昧,是如何体会又是怎样诠释的。香港诗人及摄影师廖伟棠告诉我们,香港的那些年轻的艺术工作者是如何在暧昧的空气里生活并创作的。还有著名词人林夕的独家专访,看这位“最懂暧昧的人”如何袒露心扉,而他用“从未热恋已相恋”来解释“暧昧”,可谓精准至极。
  星座专家闹闹、装帧设计师友雅、青年导演程亮、书评人btr对暧昧也各有一番独到的见解。我们为什么而暧昧,我们是否对心灵之间的距离产生了畏惧感?
  在新增的随笔栏目里,张悦然则用一篇《自残》讲述了自己从童年以来最隐秘的习惯,以此寻找自己,洞见灵魂。  路内、周嘉宁、苏德继续奉上他们的最新短篇小说,卡波特的短篇小说丝毫不逊于他的《蒂凡尼的早餐》。还有初次登场的比目鱼和木偶,编者却有信心他们的小说会给大家带来惊喜。
  值得一提的是,《鲤暧昧》在有些专题之前,特意增添了张悦然和周嘉宁两位编者的对话作为开篇,表达了她们对这个专题的个人看法,以及她们在策划这个专题中的所想所思,使读者有一种现场感,充满沙龙气氛。这种沙龙对话的形式将在以后的期目中得到延续。

作者简介
  张悦然,山东济南人。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计算机系。从14岁开始发表文学作品,先后在《收获》、《人民文学》、《芙蓉》、《花城》、《小说界》、《上海文学》等重要文学期刊发表作品。2001年获第三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2003年在新加坡获得第五屆“新加坡大专文学奖”第二名,同年获得《上海文学》“文学新人大奖赛”二等奖。2004年获第三届“华语传媒大奖”最具潜力新人奖。2005年获得春天文学奖。长篇小说《誓鸟》被评选为“2006年中国小说排行榜”最佳长篇小说。
  已出版作品有:短篇小说集《葵花走失在1890》、《十爱》。长篇小说《樱桃之远》、《水仙已乘鲤鱼去》、《誓鸟》,图文小说集《红鞋》等。是中国最具影响力的青年作家之一。


作者: 书迷可可    时间: 2013-7-16 23:44

80后文学掌门人张悦然倾情打造:鲤·暧昧 作者:张悦然 主编


卷首语


文/张悦然


  暧昧究竟是危险还是安全,是压抑还是*,是对峙还是交融,与这个词的含义一样,在它的背后生衍的世界永远是矛盾对立的。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暧昧不是模糊的信手涂鸦,它是非常精确和微妙的,对于此间分寸把握,绝对是一件包含智慧的事。


  东方文化中的禅宗思想,用语大都暧昧迂回,要的是一种余音绕梁慢慢体味的意境。人们需要将自己长时间地抛置在其中,寻找和确认。智慧是靠领悟获得的,而不是他人明确的指正。但它显然是一种过于温和缓慢的状态,放在现今这个注重赢求不断加速的世界,只能是一片远僻的桃花源。我们已经习惯了接受明确的事物,运用他人的创作智慧,这样可以让我们很快拿到沉实的果子。所以,真正蕴藏在东方文化里,充满智慧的暧昧,并没有被完好地传承。它需要闲适与清宁,需要和自己做游戏的耐心,因此可以说是非常昂贵和奢侈的。


  而现在沿街贩卖,在每个人的生活里穿进穿出的,是一种低档的暧昧。这种暧昧,只需要很少的时间和一点小聪明,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小游戏。道途漫长,路中总有疲倦,此时想要停歇一下,做个游戏唤起身体和头脑小小的兴奋,但又不用承担后果。因为没有后果,暧昧是消耗品,像肥皂泡和焰火,毁尸灭迹,要的只是双方心领神会。当然仍旧需要你保持清醒,不可沉溺,被一场微小的暧昧拖下水,弄得裙衫尽湿,人生可以算是狼狈。暧昧像一块小甜点,为了安抚那些躁郁的心灵,越来越多地被需要,于是我们需要表达暧昧的音乐,电影,文学。暧昧填补了所有的罅隙,给我们提供着缓解疲劳的甜。暧昧可以昂贵,也可以低廉,就像一顿下午茶,是坐在香港半岛酒店看着海景慢慢享用,还是在7-11的便利店里买个牛角面包,这些你都可以自己选。不过我们是否已经在无度地摄入这种甜点的过程中,降低了对甜的品鉴能力?我们的头脑是否也在一次又一次小刺激中变得疲惫和麻木?迷浸于用小聪明来做的游戏中,屡试不爽,我们是不是正在变得愚蠢?


  我们在削减着暧昧这个词所传达的丰富含义,使它变得越来越明确。而我们,在明确的暧昧中,活得越来越钝了。


我城只不过是你城吧


张悦然:自西西开始,香港作家一直很习惯地把香港称为“我城”,他们对于这一块小小而嘈杂的土地,有着强烈的归属性。西西还写过《浮城》,黄碧云又有《失城》,潘国灵还有《伤城》。他们需要不断确认,“这是我的城”,然而他们又不断地怀疑,“这已经不是我的城”。这实在因为香港太斑驳混杂。城市看起来密密匝匝,置身其中你忽然又会觉得空空阔阔。


作者: 书迷可可    时间: 2013-7-16 23:44

  周嘉宁:我们这代人其实是被香港文化熏陶着长大的,我现在还记得小时候每个周末看周润发电影时的那种激动,以及那时候的挂历上全部都是张曼玉的大头像,甚至还有《香港制造》里面李灿森小腿上的那个文身也记得。更不用说从小到大耳熟能详的那些香港情歌了,我们那时候也都是电台情歌的忠实拥护者,会守在收音机旁边,听到好听的歌就立刻录下来。但是有一个奇怪的现象,就是我们周围的朋友对香港的作家却都很不熟悉,少数在读的大概也就只是黄碧云和西西,对香港的艺术家就更是知之甚少。从这一点上来说,我挺认同廖伟棠的观点,他们并没有那么在乎“分量”,而他们又固守一个“我城”的概念,他们无所谓大陆的出版市场,在这样一个喧嚣繁华的城市,却有一颗绝对耐得住寂寞的心灵。我们这期约来黄碧云的一篇随笔,她现在常在西班牙学习弗朗明哥舞蹈,在她的随笔里也提起她的舞蹈经历,这种对某些“沉重”的无所谓态度,令我喜欢。


  张悦然:香港在两种文化的碰撞之下,产生一种暧昧的气质,像一块悬浮在空中的云,易挥发,却难沉淀,没有依畔。它是生动的,有血肉,但没有骨头。而且它有一种亦庄亦谐的气质。早年看香港电影和电视剧,真的是有过笑着流泪的体验。昂贵的和低劣的永远隔街相望。你会觉得香港是特别轻灵而百变的。这是它的*所在。像一簇一簇的小火焰,亲近得热烈,所以很容易把你点燃。


  周嘉宁:对啊,你不是最近还在看《珠光宝气》嘛,TVB也真是让我们无法割舍过。


  张悦然:小时候看过很多TVB的电视剧。只觉得像个万花筒,爱欲情仇,市井与豪门,什么都有。有一种俗气所散发的芬芳。


  周嘉宁:前两年我在上海看过一场My Little Airport的小型演唱会,在话剧中心的小剧场里,牵着一只黄鸭子气球的nico在那儿腼腆地唱歌,很像是在自我玩乐。这种小清新风格现在也从香港到了我们这儿。btr在上海一场魔岩三杰的演唱会以后写过这样一段话:“我宁愿听My Little Airport,听他们自嘲地唱出生命里微小的苦;宁愿听旺福,听他们白痴地唱出生活中没来由亦无须理由的简单快乐;宁愿听Tizzy Bac,听她们牢骚般唱出日常生活里纠结的没有出路的怨。我更愿意回到地面,听那些更真实的声音,听渺小自我的窃窃私语。至于呐喊,至于理想主义,就让它们留在遥远的记忆里吧,记忆没问题。”而香港就是这样的,香港具有培育暧昧情歌的土壤,却绝不可能像北京一样滋生出那么多的摇滚愤怒青年。


  张悦然:对,这就是廖伟棠的观点,香港的艺术家们不太清楚自己要往哪里去,他们也不在乎。


作者: 书迷可可    时间: 2013-7-16 23:44

  周嘉宁:所以我们说这是一块暧昧地带,模糊,混杂。


  见林夕前,抄了《暖昧》的一句歌词在本子上,好央他手书。


  摘的那一句是:“望不穿这暧昧的眼,爱或情借来填一晚。”


  林夕没采用这句,他说,你让我用广东话回忆一下歌词。10年前写的歌词仍然记得。


  他在《鲤》的扉页上题道:“从来未热恋已相恋。”


  他得意地说,这个才是暧昧嘛。


  都说林夕是才子,所以让他谈谈风月。


从未热恋已相恋──林夕采访录(1)


采访/胡赳赳


  1.鲤:你以前有首歌,写给王菲的,《暧昧》。我们想听听你对暧昧的理解。


  林夕:单从王菲这首歌来说,可以是单方面的暗恋或者双方面还未表白,也可以说这个歌词就是暗恋而已。如果你问我对暧昧有什么想法,有时候太理智太清醒的人很难享受暧昧的好处。我往往觉得,有的东西你真的找不到一个方法、或者不能看清楚它真正面目的时候,你就让它保持在一种暧昧的状态吧。


  2.鲤:如果让你定义暧昧,你会如何下定义?


  林夕:暧昧本身就是一种诱惑。它介乎于你很清楚地知道,以及你完全不知道之间——如果你完全无知、完全没有兴趣,你不会产生暧昧。暧昧就是你跟现实面目的本质有一个最美的距离。暧昧的距离感让你有一点看不清楚,也让你好像有点联想和幻想。而这个联想和幻想都是根据你的想象,你希望会是怎样,你往往会去引导自己的想法:如果我超越了这种距离以后,我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一个人或者某件事情。而暧昧的好处就在于,我难以看清,存在幻想。


  3.鲤:谈到暧昧的时候,你脑海中浮现出来的形象是什么样的?


  林夕:眼神。人与人之间的那种眼神。


  4.鲤:你刚才提到一个特别重要的定义:最美的距离。其实我们最早做这个专题的时候也是这样想的。暧昧就是人和人之间的一种微妙的距离。你是怎么看这样的距离呢?


  林夕:还是拿爱情来讲吧。爱情中,你还未表白,你在不断幻想和渴望:他也爱我。这个也是一个很好的过程。往往如果你表白得太快,可能会在策略上不成功,可能会吓怕人。第二个结果当然是最好的结果:其实呢,我也是爱你的。这或许是很幸福快乐的,可是如果你表白太快,你会牺牲掉这中间一段最美丽的距离。


  中间的过程,你的心理活动是什么呢?这状态就是你可以不断地幻想你表白以后,他真的说:其实我也喜欢你很久了。光是这个幻想,你所获得的*,就已经很值得回味。千万不要错过这个,太早表白不好,谈爱情是一个慢慢的过程。最美的距离,往往是两个人之间的那些交往的细节,比如一起看部电影,感觉两个人又拉近一点。可是等了一个星期,甚至一个月,两个人之间还是没有消息,距离就又拉远了。


作者: 书迷可可    时间: 2013-7-16 23:44

  5.鲤:对,我觉得所谓美感的距离来自于这种不确定性。换句话说是种可能性。


  林夕:这种不确定性,你把它化成两条线的话,是波浪的,不是平的。会近一点,远一点。


  6.鲤:我们在内地,如果说这两个人很暧昧,你了解是什么意思么?


  林夕:我知道。是说他们好像有一腿啊。


  7.鲤:暗恋是暧昧的么?


  林夕:你在暗恋一个人的时候,还是希望有人说:他们有点暧昧。这样会产生另外一种感觉,这证明你跟真正的远景、跟她最终的渴望和目标好像也接近一点了。因为就连旁观者都发觉啦,我觉得这也是好玩的。


  8.鲤:你一直在编一本书,叫做《林夕三百首》?


  林夕:(迟疑)这个名字是我几年前的想法。其实我的想法是,没有必要定在三百首吧。我只希望有一些好的歌词,不光是流行的,希望它们有持续性的文化流传的价值。所以过去的我有个目标,希望能够把一些写得比较好的歌词——也算是文学的一种,集结起来。现在没有那么执着了吧。我觉得好像文学不文学,根本没有固定的意义。


从未热恋已相恋──林夕采访录(2)


9.鲤:这也正是我想问的问题,现在你还有文学梦么?


  林夕:对我来讲,文学梦做做也是可以的,可是文学真的只是一个梦。文学的定义很暧昧,一般的文学,纯文学,它的受众量很小。而我觉得,文学存在于我们每一个人真正的生活之中。就算一个很简单的,写得很一般,修辞也不好的作品,只要它能够很好地表达了个人的心情,还是可以得到我们从前没有发觉的、旁人无法发觉的共鸣。我现在真的觉得一些成功的口号,比如广告文案,都不错。我觉得文学的功能在于升华人生的一些智慧,或者对整个世界的人情有一种够透彻的描述,以及更新的启发。


  10.鲤:难道你不希望成为一个作家吗,写大部头的小说?有没有想过写小说,比如像托尔斯泰这样的。


  林夕:我已经是一个词作家了。你举的例子……压力也太大了吧。(抽烟)我想还是随缘吧。小说呢,我当然希望可以尝试下,但也是量力而为。写得不好的话,我宁肯不写。当然写书还是我以后倚重的目标之一,不光是一个词作家,同时也希望自己是一个可以写书的作家。书的类型有好几个还不够成熟的想法,我想还是等出版了以后再说。


  11.鲤:你会创作到多少岁,会写歌到老么?


  林夕:我觉得如果还有人找我,而我又还能写出不会让自己惭愧的东西,我还会继续去写的。只是流行音乐的世界很残酷。你年纪大了,积累深厚了,这时候应该是最好的时期。可是你会觉得,年纪那么大了,对小孩子的心态了解吗?而你真正是个小孩的时候,却没有表达能力,没有对事情看得很通透的能力。所以我还是那句,随缘吧。有人找我,我不是勉强地去写,不是为了能继续在这个行业中生存而写,而是写的过程让我很快乐,我是享受这个创作过程的。还有,写出来,发现自己没有越写越糟,那么我还是会写下去的。


作者: 书迷可可    时间: 2013-7-16 23:44

  12.鲤:你最近在读哪些作家的书?


  林夕:我看书太杂了,好多哎。最近在看九把刀的《少林十八铜人》。前不久还看了李敖的《北京法源寺》——如果小说是这样子,哎我觉得也可以试试看啊。它的对白都不是真正的生活对白,是在讲道理的对白。


  13.鲤:看《原来你非不快乐》这本书,是我第一次读你的散文,觉得你的散文随笔跟你的诗词不太一样。你自己怎么看?


  林夕:歌词大部分,我要迁就歌手的口吻。因为音乐毕竟是很感性的。如果不认识我真人的话,会很容易误会我是一个很感性的忧郁书生,看到一场雪就会感慨。其实我完全不伤春悲秋。下雨的时候如果雨太大我就担心贫民区的那些人会很惨,刮风呢我就会想他们会不会有人命的危险啊,老人家不会不方便啊。我是真的,比较理性的。所以这本书很不一样,这个才是真正的我,或者说真正现在的我,理性很强的我。


  14.鲤:你这本书的名字叫做《原来你非不快乐》,其实后面还有一句:只你一人未发觉。那你觉得暧昧是快乐多一点,还是不快乐会多一点呢?


  林夕:(抽烟)这要看你是否能从暧昧中得到享受——暧昧就是一种最安全最美丽的距离。快乐还是不快乐,要看一个人的内心。有的暧昧让你很辛苦,因为停留在暧昧里,看到的是一个美好的、充满期望的、想象中的世界。你不用付出太多。但是如果长时间停留在暧昧里,你就会渴望走近一点,渴望得到一个答案,渴望进入那个想象世界,这种渴望越强烈,压力就会越大。于是你又开始担心,万一这个世界的真面目是你所不能承受的怎么办呢,于是最后你依然只是长时间地停留在暧昧里。


  15.鲤:现在许多人说香港是一座暧昧的城市,你这样看吗?


  林夕:是一座暧昧的城市?才没那么美呢~休想。香港是两极化的。比如说文化,一端是极高端的,现在的歌剧票价都很贵,而其他还有一些我们称之为艺术的表演就很廉价。那些新诗能够卖出一百本,能够在一些小型书店里面被摆上架就已经很不错了。


  16.鲤:你下一本书是?


  林夕:《曾经》和《我所爱的香港》。我愿意游移文化中间,我不愿意把自己锁定于主文化次文化啊什么的。我所爱的香港,很多毛病都是从前播下的种子。比如说高地价的政策,令生意很难做,很大的连锁店才能生存下来。所以我们那儿很少有地摊,很少有具有个人特色的店能够生存下去,因为租金太贵了。还有情绪的问题,现在人们承受压力的能力越来越低。我希望人们还是像曾经那样,对成功的定义更宽广一些,更宽阔地去了解这个世界,而不是一味地追逐名利。你心里所期盼的事情实现了,其实你就已经成功了,你就应该感到快乐。


作者: 书迷可可    时间: 2013-7-16 23:44

  17.鲤:你最喜欢去香港的哪条街道,哪个地方?你去哪里写词?


  林夕:写词当然在家里了。最喜欢的地点是书店、家具店……都喜欢,不固定。我很喜欢去那些二层书店。


余音绕梁,直指本心


周嘉宁:陈绮贞《西风的话》的歌词我挺喜欢的:“去年我回来,你们刚穿新棉袍;今年我来看你们,你们变胖又变高。你们可记得,池里荷花变莲蓬;花少不愁没颜色,我把树叶都染红。”她仿佛还在那张专辑里翻唱过《送别》,其实我觉得她唱的味道总有点不对劲,大概是因为现在这个时代已经不对劲了。就好像如果坐到和平门那儿的一家饭馆里听听昆曲会突然产生一种奢侈的恍惚感,仿佛被提醒起某段失落已久的情怀,仿佛时空旋转。其实那种东方文化的魂儿始终还是在我们的身体里,所以我们在听到《送别》的时候依旧会被强烈感动,而且必须是董文华这批旧人唱的版本。他们的感情有节制,绝对没有大喜大悲,却是真正情深谊长。


  张悦然:你说的这些,让我想起最近读过的一些日本俳句。我前几年读俳句,并不太喜欢。只觉得没有中国诗词那么惊心动魄,格局都很小。有些词,甚至有从天而降的突兀感。但之后又读了谷崎润一郎的《阴翳礼赞》等一些书,现在再读俳句,开始觉得喜欢。这种喜欢是因为,点到为止,才会是意犹未尽的。留白是一种饵,很迷人。


  周嘉宁:东方文化一直就是含蓄和暧昧的,就像小津安二郎的电影,或者像谷崎润一郎的小说,描述一组剪指甲的场景就可以用掉很多篇幅。其实我在中国当代的小说里很难感受到那股劲儿,那股“夕阳斜,晚风飘”的劲儿,倒是喜欢朱天心和朱天文两姐妹的小说,我喜欢她们笔下的家乡。最近读台版的朱天文小说,她的语言并没有天心来得好读,让人喜欢的却是她字里行间的那股“传统”意味,这种意味宠辱不惊。朱天文写过记录侯孝贤电影的书《最美好的时光》,突然想起来侯孝贤回去故乡风柜的时候,那些街道上依然活着的老人,他一下子就能把他们的名字叫出来。有些传承是不会断裂的。东方文化里面的那种暧昧,留白也是不会断裂的,尽管在我们这个时代,陈绮贞再唱《送别》已经变了味,而我们其实都明白我们所希望感受到的情感是什么样的。


  张悦然:说到小津安二郎,我想到另一部非常静谧的电影《泥之河》。而它是根据宫本辉的小说改编的。说到这里,特别想要把宫本辉推荐给大家。他是我非常喜欢的日本作家,他的小说里总能摄入那些素洁而善真的东方人的心灵。


  周嘉宁:我也很喜欢你推荐给我的《泥河》、《萤川》、《道顿堀川》,少年气的一脉相承。


作者: 书迷可可    时间: 2013-7-16 23:44

  张悦然:朱天文在文字上,颇受胡兰成的影响。我至今再读《山河岁月》和《今生今世》,还是很喜欢。他的用词,有时生僻,但生僻中有一种鲜润,像是山谷里从未被采撷过的野花,带着几分怯涩。那样的用词,不能多,点到为止,意趣则悠延。在胡兰成的另一本书《中国文学史话》中说:“国文学是人世的,西洋文学是社会的。人世是社会的升华,社会惟是‘有’,要知‘无’知‘有’才是人世。知‘无’知‘有’的才是文明。大自然是‘有’‘无’相生,西洋的社会惟是物质的‘有’,不能对应它,中国文明的人世则可对应它。文明是能对应大自然而创造。”他一直有意区分西洋文学和中国文学,努力将中国文学中那种微妙又质朴的东西凸显出来。


  周嘉宁:不过最近在读的《巫言》真的很难读,所以看到于是说她花了一年的时间来读,我就偷笑了一下。


把爱情都献给墨水


我宁愿你能将我微笑地忘记,


  也远远胜似你把我悲伤地记起。


  ——克里斯蒂那?罗赛蒂(《隐之书》中兰蒙特小姐的原型人物)


  文/于是


  当罗兰在伦敦图书馆他所钟爱的小桌子边,打开那本布满灰尘的夹着信纸的大书时,事情就一下子要追溯到维多利亚时代。这本书属于罗兰所钟爱的著名诗人艾许,书里夹着的信写在几张稿纸上,被对折起来,已遗忘多年。信的抬头写着“亲爱的女士”,有些语句被画去,又重新写上,信未写完,只是草稿,行距间充满了被节制住的热情,明明是彬彬有礼地对这位亲爱的女士呼唤着,我想要再次见到你,我们心灵相通,我想要与你交谈,彻夜交谈。然而表达成文字以后又字字害怕冒犯,只是诗人明知所谓的心灵相通或许只是一个幻象,但他仍然不能抑制住自己的渴望,他想要了解这美味得令人上瘾的感觉。


  找到收信人并没有多花工夫,兰蒙特小姐著有《神话》、《布列塔尼及大布列塔尼之原住民神话》、《梅卢西娜》,通晓民俗传说和诗文,亦是早已盖棺定论的女性主义代表作家。她与画家女伴布兰奇同住,深居简出,对朴素生活和鸟兽虫鱼的乐趣持平,诗中狂热激烈的兽神之情,被后世的研究者定论为禁闭的女同志性意识的发泄,狂乱而粗暴。她自己,除了一头淡白色的头发,并没有太多的特征,只是一个面目模糊的维多利亚时代的淑女而已。


  罗兰找到兰蒙特的研究者莫德,开始挖掘这两位诗人间的情愫。那是纠结在十四行诗里的灵感的碰撞,更是拼图大量缺失的一次揣测。


  他们的信开头还是谈文论道,毕恭毕敬地讨论那些以昆虫和仙怪为主题的诗歌,彼此争执揶揄,到了后来兰蒙特开始说起自己的父亲,家里养着的小狗,最后干脆就是对彼此的尽情想象。艾许在信里说:“我要见你──自那一时之间的狂乱尚未发生之前──直至我死去的那一天。”信的抬头也从“亲爱的艾许先生”、“亲爱的鲁道夫先生”直到“我亲爱的朋友”、“我亲爱的”……终于笔舍不得离开信纸,舍不得把信纸折起来,但愿永远可以书写下去。


作者: 书迷可可    时间: 2013-7-16 23:44

  而暧昧的情绪一旦被打开,就不知道会导向哪里,心灵的接触必定带来无穷无尽的想象,这种想象力因为充满了距离感而更加磅礴,令人畏惧。


  写信的人总是盲目的,因为他怎么也搞不清自己关注的目的和对象,他并不知道自己在书写的是自己还是那位爱恋者,那些他写下来的热情很难归纳到日常生活体系中去,所以他有彼此相爱的妻子,只是他说这种爱,与他对兰蒙特小姐的感情是不同的。信是一种无法预想结果的文字叙述,毫无终结可言,它们在默默叙说的并不是故事,因为信本身也对故事摸不着头脑,也并不知道这些过分炙热的文字会导向一个怎样的结果,究竟这样一行行地写下来,能够把感情带去哪里,谁都不知道,只能默默期待对方的回应。真是像晏殊所言:前度书多隐语,意浅愁难答。昨夜诗有回文,韵险还慵押。


  他们彼此相爱,哪怕信中数度来回探讨宗教、神话或是显灵的降神会。信的肆意,在作家笔下更将肆意,身份和天赋允许他们奔放地抒情,沉痛地苦恼等待一封信的时间里,他们会思考上一封信、上一章作品里的疑惑;是地理距离允许他们这样推进等待,也是一个单身女人和已婚男人之间的距离让他们信赖并需要信对情的承载。


  也忍不住约会了。兰蒙特读到艾许对她娇小苍白的身体的渴望,也读到他因道德的负疚而忧心忡忡。长篇大论的纠结心事,尽有书信传递。就把耳鬓厮磨留到见面的时分吧,哪怕结局注定滑向悲剧。


  几十年后,艾许将死,他的妻子收到来自于兰蒙特的信,开头就是“我们都老了,我们都成了老女人”,兰蒙特没有办法把信直接递到艾许的手上,于是写给他的妻子,并且对她说:“我在你手中,任凭你处置。”难道她以为妻子不知么,当多年前艾许与兰蒙特共同出游时,艾许依然写家信给自己的妻子,很难想象这一幕,他明明与情人共处一室,却在字句间与妻子分享自己的见闻。他像是在说“我真希望你在我身旁”或者“我真希望你与我一起亲眼目睹”,其实却无处不透露着一种刻意而为的平静,与其说是在分享,不如说是在抚慰,这种模糊的语词不焉却根本逃不脱妻子的敏感心灵。


  无奈、伤感齐齐涌来,爱有时候就如自相残杀。


  而关于欲望和情爱的描写在两个依靠通信而传递心灵的人之间,也是简朴的,古典派的情景交融。而信外,罗兰与莫德的感情也在暧昧间传递。他们不谈爱,他们都知道那是一个尚待查证的意识形态下的产品,特别是那种浪漫主义的爱,他们在研究诗人的情书时,不得不努力想象,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情感。


  他们出生在一个不信任爱的时代与文学氛围中,他们都知道什么是男权主义和*嫉妒,他们也知道多角爱情关系和多重伴侣变态学,受人渴望,被人攻击,被人消费,被人害怕。


作者: 书迷可可    时间: 2013-7-16 23:44

  可是那些信件,开始让他们相信,爱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


  这种感觉就好像罗兰第一次无意间触碰到莫德的皮肤时所产生的酥麻感,这种酥麻感是真实的触觉,是确实存在着的。艾许和兰蒙特将狂乱的感情书写于信纸间,距而到了这个人们不再疯狂写信的时代,暧昧反倒变成了一种值得去珍惜的感情。


  


从我到你的距离有多远


文/鲤编辑部


  暧昧或许就是留白,空出大段的空间留给想象,那些尚未发生过的事情,那些依然在揣摩中的场景,往往都是感情的慰藉。因为现实生活中的一切都过分僵硬和耿直,这段感情与那段感情也彼此相似,实在是没有回旋的余地,便把触觉投向尚处于不明朗地带的情愫,因为这些情愫是美好的,安全的,她们没有被过度挖掘,她们依然保持着想象中的美好,以及距离。


  少年时代的暧昧是因为不懂得分寸感,一切情愫都不得要领,而成年以后的暧昧则是更多出于潜意识里的自我保护,刻意地去保持最安全的距离,一切都因为过分熟稔,或许不再是爱,而是躲避。


  暧昧扩充着我们的想象力,蔓延着我们的生活,可是从这颗心到那颗心的距离到底又有多远。


  


暧昧问卷(1)


闹闹 星座专栏作家


  1.你会在第一眼看到一个人的时候就感觉到暧昧的气场吗?


  不大会。25岁之后,我好像确实不太能够相信一见钟情;如果出现第一次见面就充满好感的局面,也一定是因为他的谈吐足够吸引我,言语足够有趣,所以,很难在看到第一眼的时候就产生暧昧。而某男如果第一眼见到就让我觉得他充满暧昧的气场,通常我会比较反感,或者抵触。


  2.什么东西,或者场景最能够打开你暧昧情绪的开关?


  与某种怀旧,或者某种似曾相识有关。再比如男生好听的声音,或者好看的手指,或者tempo很对的谈话,都多少会成为不自觉的暧昧的开关。


  3.你的暧昧保鲜期是多久,之后你怎么处理过期的暧昧?


  维持几次见面吧,有的过去就过去了,成了哥们,或者普通朋友,有的则成为爱人。从这个意义上说,或长或短,多少与爱人都会有一个暧昧的时间段。


  4.如果说暧昧是一种安全距离,那么最让你心动的一段安全距离是什么?


  心里知道彼此有好感之后,拉手或接吻之前,短暂的那段死撑着的不勇敢时间。


  5.星相能够解释暧昧吗?在个人命盘上,什么相位和星座,可以看出这个人有较强的暧昧色彩,或者说酷爱暧昧?


  就男人而言,我个人认为是太阳或上升在天秤、双鱼的人,金星在天蝎的人,以及火星在天秤的人,他们最喜欢制造暧昧空气,让某种不明确的好感带来无限意淫的空间,即使是打发时间或者保持干活儿不累,也是好办法。


作者: 书迷可可    时间: 2013-7-16 23:44

  就女人而言,太阳天蝎的女性喜欢有安全感的暧昧,而且比较不泛滥,通常她们的暧昧已经等同于对某人的好感;上升双鱼与上升天秤的女性则比较沉浸于各式各样的暧昧,有时候对暧昧的勇敢远远超过对别人示爱。


  同性之间的话,很奇怪,太阳摩羯,上升狮子的人会很突出地显示他有沉溺暧昧的倾向。


  友雅 插画家及书籍装帧设计师


  1.你会在第一眼看到一个人的时候就感觉到暧昧的气场吗?


  有时候会。对我来说暧昧是一种模糊不清的状态,对事物或人了解不清或自我表达不明确的时候,就自然变得暧昧了。


  2.什么东西,或者场景最能够打开你暧昧情绪的开关?


  蜡烛的小火苗,暧昧的小火苗啊。


  还有我的猫,它经常悄悄走到我身边,背对我慢慢坐下,把尾巴轻轻地搭在我的脚背上,用尾巴尖蹭我的脚背,然后回头用它淡金色的圆圆的小眼睛望着我。我就晕了,那小眼神,太暧昧了。


  3.你的暧昧保鲜期是多久,之后你怎么处理过期的暧昧?


  暧昧是种模糊不清的猜想状态,不是仅因为模糊就暧昧了,而是因为有一方或双方在猜想这种模糊不清的迷雾后面到底是什么。


  暧昧并没有什么固定期限,有时候可能成为人们处理事物的一种方式,逃避问题的方式,一旦不得不面对问题的时候,不得不选择的时候,也就容不得你暧昧了。


  比如在吃拉面的时候:“您到底是要うどん还是そば?”我总要暧昧一会儿。


  4.如果说暧昧是一种安全距离,那么最让你心动的一段安全距离是什么?


  暧昧不是安全距离,是种危险距离,只是貌似安全。最心动的距离,恐怕是似乎马上要飘出暧昧,离答案就差一点点的时候。就像是在大海的迷雾中看到隐隐的灯光,却不知前方来者是何物;就像是长时间凝望老师在考试答案上面盖的那张薄薄的白纸,貌似很容易看清却始终对答案处于暧昧状态。


暧昧问卷(2)


5.你感觉一切与美有关的事物都与暧昧有关吗,比如绘画和阅读?


  不是的。暧昧状态可能产生美,但是美的事物不一定都与暧昧有关。


  图画和文字所表达的东西可以很含蓄,含蓄就会产生个体理解的差异,也就有了模糊不清的状态和想象的空间。


  不确定的感觉,有时候会让人觉得美妙,有时候会让人产生不安,因为人们总是对自己不能了解的事物产生畏惧。比如绘画、阅读、演奏、游泳、下棋、喝茶……都可以小小暧昧。


  黄美美 摄影师及艺术院校学生


  1.你会在第一眼看到一个人的时候就感觉到暧昧的气场吗?


  年轻一点的时候常常会有这种感觉,因为据说我的眼睛是超级电力机。现在不太会有这种触电感觉了,偶尔有也是在喝酒以后。


作者: 书迷可可    时间: 2013-7-16 23:44

  2.什么东西,或者场景最能够打开你暧昧情绪的开关?


  文字。比如收到暧昧对象的简讯或E-mail。


  3.你的暧昧保鲜期是多久,之后你怎么处理过期的暧昧?


  保鲜期还是要看对象是谁,我的暧昧保鲜期可以是1秒钟,也可以是无限期。比方说过去很爱的恋人,分手了,偶尔再见,每次还是会有那个暧昧气场。1秒钟的暧昧,天一亮就忘光。


  4.如果说暧昧是一种安全距离,那么最让你心动的一段安全距离是什么?


  我大概是个不适合搞纯暧昧的人吧,我不喜欢安全距离这个东西,我就喜欢直接的示爱,哈哈。


  5.你觉得你拍的那些女孩照片,有暧昧情绪吗?


  当然有,黄耀明不是有一首歌叫做《给我爱过的男孩们》吗,那么我的这些照片就是献给所有我爱过的女孩们的!


  BTR 书评人


  1.你会在第一眼看到一个人的时候就感觉到暧昧的气场吗?


  不会。第一眼马上就能感到的,应该就不是暧昧了。我觉得暧昧就像一张需要时间慢慢显影的宝丽来照片,开始的时候你以为什么都没有,后来随着时间流逝逐渐显现出来。在显影的过程中,你并不清楚那是不是照片最后的样子。此过程中的感觉,差不多就是暧昧,而那永远不会发生在第一眼。


  2.什么东西,或者场景最能够打开你暧昧情绪的开关?


  一个表示鼓励的眼神。突如其来却顺理成章、有默契不尴尬的沉默。看电影时面对同一个画面哭或者笑。一个没有任何目的的只是说说琐事的E-mail。面对短篇小说一般的菜单两人同时说出一个菜名。简单来说,一种略略出人意料的默契,是最好的暧昧情绪的开关。


  3.你的暧昧保鲜期是多久,之后你怎么处理过期的暧昧?


  一天,一周,或者一个月……暧昧很难保鲜。暧昧是个中间地带,不进则退,就像马路过到一半,停在那儿难免有点危险。过期的暧昧,则应该像任何过期的东西一样,迅速地,决绝地,长痛不如短痛地,忘掉。


  4.如果说暧昧是一种安全距离,那么最让你心动的一段安全距离是什么?


  “终于忍不住要表白”和“可以做朋友但绝做不了恋人”之间的黄金分割点。(当然这比爱情的安全距离——避孕套的橡胶厚度——要远很多。)


  5.有没有哪个气质暧昧的作家曾经打动你?


  雷蒙德?卡佛。他的暧昧来自极简的行文和字里行间的沉默,来自经常无以名状的“什么”,来自留待读者想象和诠释的意义空间,来自留白。所以他一定是位短篇小说大师,而长篇难免就太明确、太具体、太不暧昧了。


  程亮 导演


  1.你会在第一眼看到一个人的时候就感觉到暧昧的气场吗?


作者: 书迷可可    时间: 2013-7-16 23:44

暧昧问卷(3)


哦,当然,也许我会假装没感受到。


  那让我们来给暧昧下个定义吧:一种无法公开的彼此吸引?总之那是一件不需要理由的事情,但记住,是彼此的事情,一个人是暧昧不起来的,只能YY。


  2.什么东西,或者场景最能够打开你暧昧情绪的开关?


  我觉得是禁忌。无论什么,只要有禁忌,于是欲求不得,于是欲罢不能。最好的媒介应该是眼神,天啊,那是一切错误或者快乐的开始。


  还需要害羞,皮不能太厚,害羞的人在情感长线上会比较幸福,暧昧需要害羞。


  3.你的暧昧保鲜期是多久,之后你怎么处理过期的暧昧?


  我觉得对暧昧也可以忠诚,忠诚的暧昧可以很长。夫妇间如果还有暧昧在简直是绝品,可惜大部分都会随着相处破坏干净。


  很长的暧昧简直可以等同于友谊,我这样想。当然,当一头已经严肃起来的时候,罐头是过期了。但如果随着对方冰冷而不温暖,那就不是我了。


  4.如果说暧昧是一种安全距离,那么最让你心动的一段安全距离是什么?


  年轻时若能享受这个距离,是因为不够。年长了以后去建立这个距离,是因为不必。


  我最心动的距离是默契,彼此的好已经被承认,却不用言讲,不用宣布,不用折腾,那是无为的一个过程。而且还享受随时掀开的可能性。


  这个过程本身,是幽默的。


  5.你喜欢使用暧昧的电影语言吗?若要举出你心目中感情表达最暧昧的电影,你会举哪些?


  我还是很喜欢的。


  《东邪西毒》、《阿飞正传》,大部分王家卫的电影啊。大部分的第六代也想暧昧,结果成了压抑。暧昧是需要机智的,就像阿飞张国荣的机灵劲儿。娄烨有时候也有点暧昧。


  丢帕 咖啡店和杂货铺店主


  1.你会在第一眼看到一个人的时候就感觉到暧昧的气场吗?


  会吧。我相信一见钟情。只是一见钟情直接跨过了爱情的界限,掉进爱的河里,无论对方是否同样感受;而暧昧介于可能与不可能之间,一句话,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一种味道,都会引发暧昧的气场,认不认识了不了解那个人其实无关紧要。


  2.什么东西,或者场景最能够打开你暧昧情绪的开关?


  英式英语。老式相机的快门声。格子的长柄伞。专注的神情。像张国荣一样的双眼皮。像黑咖啡一样低调的温和。某种痴迷的情绪。苔藓绿。古龙水。过马路或者下楼梯主动过来帮忙提行李。沉静的背影。喂陌生鸽子。若即若离……其实暧昧的魅力在于它的无限可能。说的出来的想的出来的你以为然的或许已经不灵了。哪种最能?没遇到过的那种最能。


  3.你的暧昧保鲜期是多久,之后你怎么处理过期的暧昧?


作者: 书迷可可    时间: 2013-7-16 23:44

  久了有害身心健康。还是尽量短些吧。过期的基本就是要被遗忘的了,总不至于每每念叨“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4.如果说暧昧是一种安全距离,那么最让你心动的一段安全距离是什么?


  左岸是友情,右岸是爱情,桥的这段距离便是安全距离,最让人心动的这段距离是站在桥的中点到右岸之间的这段距离。


  5.你的咖啡馆是个暧昧多发场所吗?


  答案在那厚厚一摞的留言本里。


  有些人知道自己在说什么画什么,有些人不知道自己要说什么表达什么;有些人无所顾忌地说出自己的心事因为没有人知道他是谁,有些人希望写出的话或许有一天正好被谁谁谁看到……或许像《蓝莓之夜》里Jude Law的咖啡馆一样装一个摄像机暧不暧昧有多少暧昧可以看得更清楚些。但事实上并不需要,留言本里已有足够多——暧昧。


  


她们都老了吗,她们在哪里呀


我喜欢琐碎的生活吗,还是我只爱那些在想象里面的浪漫?


  文/徐周周


  看到一部讲英国诗人迪伦?托马斯的电影,他青梅竹马的朋友维拉在结尾处对他说:“离开你的妻子,和我一起生活,你能做到吗?你想念的是那沙滩上那个十五岁的小女孩儿,根本不是我。你有的不过是你的想象,以及诗歌,而我,得真实地活着,你不能让我感到我是活着的。”15岁的时候他们曾经在沙滩上*,很冷,只此一次,之后迪伦为维拉写诗歌,他一直把维拉当做生命中的星。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一段的时候,我感到特别忧伤,我不是诗人,可是我觉得我从心底里为那些女孩写过诗,把她们当做闪耀我生命的星星,或许这样说会很做作。


  曾经有个女朋友,她很痛恨我在KTV里面唱《那些花儿》,她痛恨我唱“我曾以为我会永远守在她身旁,今天我们已经离去在人海茫茫”,她觉得每次我唱这首歌的时候都会显得特别动情,是因为我想起了那些过往的女孩们,她不知道我有多少过往的女孩。但其实她想错了,我并没有想起多少过往的女孩,很多个她们,她们的脸我都已经记得不太清楚了,我试图去想起与某一个具体的她相处过的瞬间,而我想不起来什么刻骨铭心的瞬间。原来一切都是印象模糊的,我并不是在想念她们,我只是在努力想起那些曾经觉得浪漫的瞬间,可是想不起来,就好像过去的岁月已经混沌成一团,我无法跟她解释,我难过大概是害怕有一天我也想不起来她来。


  后来我跟这个女朋友也分手了。


  有时候不得不问一个很愚蠢的问题,大概就是爱情到底是什么?我想终于有一天女孩们会跟我说出维拉对迪伦说的话,那些曾经在我面前水灵灵的她们,或许会疑惑,到底我爱着的是什么,是她们,还是想象。


作者: 书迷可可    时间: 2013-7-16 23:44

  有一个女孩,我们在中学里就认识了,我们周围的人都觉得我会跟她谈恋爱,但是这么多年来我从来都没有跟她表白过,我身边的女朋友不停地换,几乎每个她都知道,而她从来也都没有谈过恋爱。这让我觉得她永远都是我的,我永远都不会失去她。女孩的爸爸妈妈都认识我,过去很多个星期六的下午,我都会去她的家里找她,我们什么事情都不做,也不太说话,只是坐在她家的露台上面,晒晒太阳,也没有什么心事,这段时光是我最珍惜的。她知道我喜欢吃巧克力,所以每次见我她都会带一块巧克力给我,很快我就几乎吃过了能够在超市里面买到的所有牌子的巧克力。后来她去国外念了一年的书,回国的时候从免税商店里带了很多巧克力给我,我不舍得吃的就放在冰箱里,结果我们家的冰箱里堆满了各种她送的巧克力。


  后来有一天她突然跟我说,她交了个男朋友。那大概是我最伤心的一天,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如此伤心,或许是觉得从此她不会再遇见什么事情都找我商量了,她不再依靠我了,而她曾经依靠过我吗?还是只是我的想象。


  我一直躲避见她的男朋友,就好像只要我像只蜗牛般地缩在壳里,就能够假装那个男朋友只是一团水蒸气,时刻都会消失不见。而她的男朋友却因为工作的事情来找我一次,我们见面的时候他对我说,她让他记得去买一块巧克力带给我,但是在来的路上他太匆忙了,来不及去超市里面买巧克力了。我突然觉得或许从此以后,她再也不会带给我巧克力了。


  我的朋友问我,既然喜欢她那么多年,为什么不对她表白。而我知道只有这种暧昧的距离对我来说才是最安全的,因为我始终不知道该如何去爱一个女孩,当我开始接近一个女孩的时候,那些美妙的瞬间就全部消失了。我的女朋友们总是在电话里问我:什么时候才能下班,什么时候陪我去香港买东西,为什么不送玫瑰花给我,为什么不写首情诗给我?而我只想知道为什么那些女孩们一旦与我接近,就不再愿意与我拉着手在马路上走一圈又一圈,也不愿意与我坐在露台上消耗一个下午。我的浪漫在她们面前终于都荡然无存,之后要面对着的,就是每天琐碎的生活。


  我喜欢琐碎的生活吗,还是我只爱那些在想象里面的浪漫,我爱电影里面的诗人,我或许也爱像迪伦那样的生活,我需要那些女孩活在我的想象里面,只有在我的想象里面她们才熠熠生辉。所以那么多年来,我都没有对那个女孩表白,我不知道表白会带来什么,如果我真的与她在一起了,她身上的光芒是否也会消失殆尽,她还会与我一起虚度那些美妙的下午吗?有一点是肯定的,她必定不会每次见面的时候再送我巧克力,因为我们将天天见面。


作者: 书迷可可    时间: 2013-7-16 23:44

  而我承认我是怯懦的,我只是不想去面对现实生活中的种种问题,我宁愿生活在一个美好的幻象里面,虽然我也知道这样是会付出代价的。代价是什么呢,或许就是我永远不会跟我爱的女孩在一起,而我从来没有好好爱过我的女朋友们,所以我忘记了她们的样子,她们的脾气,与她们一起唱过的歌。


  有一个女朋友想要与我结婚,因为她以为我所想过的生活是与她一样的,我们刚在一起的时候,我跟她说过,我想要以后的每个夏天傍晚,就坐在院子里喝喝啤酒,吃吃炒螺丝,什么事情都不做,就与我的妻子待在一起。她对我说的话都信以为真,觉得那也是她想要的生活。可是其实不是这样的,其实这幕生活场景对于我来说也是幻象,是假的,如果我真的在每个夏天的傍晚都坐在院子里喝喝啤酒乘乘凉的话,我也不会快乐的,只是想象那幕场景让我快乐罢了。


  就好像我想象巧克力女孩,让我快乐。


  我对这个女朋友说了残酷的话,我说,我是做过那样的梦,只是我想象中的妻子长得不是你这般模样。最后我把她们都气走了,我安慰自己说或许我只是需要更多的时间,让我快速地成长起来,让我看得到现实,坚硬的现实得什么模样。


  


那些男孩教会我的事(1)


我就是如此特别,不用担心光芒被遮蔽,因为那些同类的人,总会看到我,总会来到我的身边。


  文/陶之湘


  很喜欢蔡康永的《那些男孩教会我的事》,虽然我只是一个女孩。有时候也会忍不住想一下那些曾经经过自己生活的男孩们,他们就好像是这一路上不断上车厢又不断下车厢的乘客们,我与他们短暂地看过同一段路边风景,有些他们坐在我身边,与我交谈,有些他们匆匆上车又匆匆离开,有些他们陪我坐过很长一段路,转过好多个弯,停过好几个站台,最后他们都走了,在不同的站台去搭乘别的不一样的车,去往不一样的地方。而我依然坐在我的车厢里向前,继续向前。


  他们未曾改变我的生活,就好像蔡康永所描述的那个巨星,巨星也不过是在一个夜晚与他一起坐在窗台底下喝过一杯酒,说过一些话。这些话会在记忆里散发着温暖的光亮,而正是这些光亮在默默照亮我长成一个女人的道路。嗯,从来没有人告诉我怎么变成一个女人,我也是懵懂向前,却在与那些男孩的短暂交集中渐渐看清了自己的模样。有时候,他们就好像是我的镜子,而镜子里面的人儿又永远与我保持着那段温暖的距离,有忧伤,但不会心痛;有想念,但不至于碎裂。


  现在我只说两个男孩,因为现在他们都已经去了其他车厢,去往了我所不知道的地方,我知道他们所到之处一定也是风景曼妙,而我也记得与他们同路的点点滴滴。


作者: 书迷可可    时间: 2013-7-16 23:44

  第一个男孩与我一起听Radiohead乐队的《Creep》,那是好多年前的事情了,我们都喜欢那句歌词:I wish I was special。在青春期的时候谁都希望自己是与众不同的,哪怕灰头土脸地穿着校服,心里却狠狠发誓自己并不属于这里。只是没有人知道我的心声。我的忧愁或许是因为,那些穿着窄腿牛仔裤和耐克运动鞋的舞蹈队女孩永远是焦点,却始终没有人看到我,我喜欢坐在食堂的角落里听卡带,假装不愿意去理睬所有的喧嚣,其实只不过是因为所有的喧嚣都忽视了我,我是粒灰尘,我是粒看不见的悬浮物。


  后来这个男孩就成了我青春期里与我一起听音乐的朋友。我在校报上发表了一篇乐评,于是他就来与我交换磁带。那时候我的零用钱根本不够我买太多的进口磁带,而男孩从表哥那儿拿来很多打口磁带借给我,我们在放学后沿着小马路来来回回地走,因为彼此都过分羞涩,所以也不多说话,却共用一只walkman,一人耳朵里塞一只耳塞,为了不让耳机掉下来,我们必须靠得紧紧地走路。


  这是我第一次觉得,与另一个人的心灵靠得那么紧是件多么高兴的事情,现在那段路已经变得跟多年前完全不同,马路被扩宽了,两旁的店和树木也都被拆除,而我就算闭着眼睛也依然能够想起它当时的模样,刻在记忆里面怎么也丢不了。我是从那个时候知道,如果两个人真的彼此吸引的话,是不需要多么出众的外表的,他一定可以看到我心里的样子,就好像我能够看到他的。


  我从未对他表白,而我确知我在那段时间里曾经那么平淡地爱过他,我也从那时开始确知,我就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我就是如此特别,不用担心光芒被遮蔽,因为那些同类的人,总会看到我,总会来到我的身边。


  第二个男孩在我最孤独的时候出现,那时我离开了家乡到另一个城市去生活,在那个城市里我仅有一两个朋友,还不是最最亲密的。刚去的时候,正好是冬天的岁尾,很多节日接踵而来,每每令我产生想要逃回家去的冲动。我在这时候遇到这第二个男孩,其实我们已经认识很久,但并不熟悉,听说后来他去了日本念书,失去联络多年后又在网络上遇到了他,他依然还是我认识他时的青涩模样,照理说,他这个年纪,在日本也算得上是高龄大学生了。


那些男孩教会我的事(2)


于是在最孤苦伶仃的日子里,与他每天在MSN上说话便成为了我的精神支柱,或许是因为他在异乡,而他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我们在MSN上聊天到天亮,他那里与我这里时差一个小时,我总是在线等他打工回家,洗澡,吃完宵夜就开始聊天,不知不觉天就亮了,他跟我说,他那儿邻居家的公鸡开始叫了,然后我们便去睡觉。


作者: 书迷可可    时间: 2013-7-16 23:44

  他跟我说了许多他初来乍到日本时的事情,他在一家超市里打工,每天卖剩下的雪花牛排他们员工可以偷偷带回家去吃,于是有段时间他每天都吃很高级的雪花牛排,终于吃到吐了。他的姑妈在日本开了家夜总会,他也曾经在那儿打工,告诉我那儿的小姐是怎么每天对着不同的客人说不同的谎话,为了怕自己忘记,还都随身携带着小本子,把那些谎话记下来。


  我从未跟这个男孩抱怨过我的孤独,因为他也从来没有跟我说过他的孤独。有的时候我会跟他说我打不开一个果酱瓶子的盖子,如果他在我身旁就好了,但是这些暧昧的话语其实也只是一个调剂,他每天都坐在网络的那头陪我说话,已让我心存感激。我知道我也会渐渐地像他一样,习惯起一个人的生活来,他总是敲键盘敲到一半,突然跟我说,哎哟,我要去晾衣服啦,或者哎呀,我要去蒸一碗蛋羹吃啦。我们交流每天的菜单,分享一个人住的小趣味。他去日本迪士尼乐园玩的时候,拍回来过山车的照片给我看,他期待着学园祭,因为这样可以看到学校的新生里有没有漂亮的学妹。在那段时间里,我们莫名其妙成了彼此最熟悉的人,却没有再见过面。


  他教会了我对生活始终保持着热情,哪怕孤独,哪怕灰暗。而这之后,我就真的永远对生活不知疲倦起来,因为那些灰暗的情绪总是暂时的,他等待完了四月份的樱花,就开始等待六月份的焰火,我也总会有值得等待的东西。


  这些我人生中的过路男孩,很少有人真的变成了我的男朋友,很少有人真的与我一起谈场恋爱,但是我们之间也是有温暖感情的,这种感情与真实的生活相比,显得过分浪漫,却正是这些男孩,告诉我细碎和点滴的生活。暧昧的感情让我成长,因为我付出的或许比友情更多一点。


  我记得我曾经在过新年的时候喝醉了,写电子邮件给第二个男孩,跟他说我喜欢他。第二天我战战兢兢地简直不敢去看信箱,而再次在网上遇见他的时候,他依然还是那副说话的模样,他发给我一首歌,祝我新年快乐。我问他是不是没有收到我的信,他说,收到了,然后说,没有关系的。


  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一直在想他这句话的意思,没有想明白,其实也不重要了,一切都与爱情无关。我已经不再与他每天在MSN上聊天到天亮了,我也已经不再畏惧孤独。他们都已跳上新的车厢,而我的,正在往风景深处去。


  弗兰茨?卡夫卡(Franz Kafka)1883年7月3日生于布拉格,1924年6月3日因肺结核去世。太阳和木星合相在巨蟹,月亮、水星、金星合相在双子,火星、土星、海王星、冥王星合相在金牛。


无人会跳华尔兹(1)


作者: 书迷可可    时间: 2013-7-16 23:44

我希望这个世界上除了你以外,压根就没有人会跳华尔兹。


  文/路内


  快下班时,外面下起雨来。十二月末的天气,城市冷而潮湿,天色提前进入了黄昏,商业街这一带的霓虹灯和广告牌看上去分外艳丽。


  我从办公桌抽屉里找出备用雨伞,打卡,下班。电梯里全是人,只能等下一趟。建明、丽莎、戴维这几个人和我一起等电梯,建明对我说,路总监,你今天下班早啊。我说我约了人喝咖啡。他们都笑,知道我上半年和女友分了手,这几个月一直空窗。


  我说约的是T公司年会的演员,一个跳舞的,T公司的年会是我最近在做的一个小项目。他们都看过T公司的年会计划。建明问,就是那些跳钢管舞的女孩?戴维说,他见过那几个女孩,都很矮,口音好像也是南方的,想不通这么矮的女孩怎么能跳钢管舞。


  电梯来了,近乎满员。他们让我先进去,他们几个等下一趟。


  电梯下去时,几乎在每个楼层都停一下,打开门,又关上,外面等电梯的人无不摇头,里面的人也抱怨。这幢楼的电梯就是这样,速度慢,而且很呆。


  咖啡馆在靠近地铁站的地方,我约了卷卷一起喝咖啡。毫无疑问,这个天气不适合喝咖啡,但既然已经约了,我也只能坐那里等她。


  我买了一束香水百合,用蓝色的布纹纸扎起来。花很新鲜。


  雨下得很密,隔着玻璃窗看到外面都是匆匆忙忙往地铁站赶去的人,咖啡馆里温暖如春。这个城市很大,很繁华,然而每逢下班时遇到糟糕的天气,总不免败露出马脚。可悲的是每逢这个时候,不管是走在路上,挤在地铁上,还是窝在温暖如春的咖啡馆里,我都会产生一种巨大的失败感,仿佛轻盈的羽毛沾上了油污,本来还是干净飘逸的玩意儿,一下子就成了一团糟粕。


  T公司的年会安排了一档钢管舞,一周前,我打电话到“白夜”舞蹈班,问他们有没有这一类商业表演,号码是同事给我的。卷卷接的电话,说是可以。谈好了价钱,我去“白夜”看那些女孩排练,确实都是矮个子,但卷卷不是,卷卷是这些女孩们的老师,她同时也是“白夜”的老板。


  卷卷身高一米七五,短发,干干净净的。她从咖啡馆门口走进来,穿着一双棕色皮靴,靴筒完美地裹住小腿,羊绒大衣和背包都挎在手里。


  拿铁。她坐下,对服务生说。


  我把香水百合送到她面前。她说,过年气氛真不错。我说应该去吃点什么,川菜粤菜,随便选。


  卷卷摇头说,我晚上要赶一档表演,喝点咖啡就该走了,不好意思,路先生。


  T公司的事情比较麻烦,对方负责人想先看看钢管舞表演的视频,说好明天就把视频发给他们,你这里有没有。


作者: 书迷可可    时间: 2013-7-16 23:44

  卷卷说有是有,在电脑里,得回“白夜”去拿。晚上的演出会在九点半结束,让我十点到“白夜”门口,再给她打电话。


  可以。


  卷卷走了以后,我独自在咖啡馆里坐着,点了份三明治吃下去。


  前女友发了条短信给我,晚上要来我家取东西。这是近三个月来第一次收到她的短信。我回短信,说自己会很晚才到家,最好改期。过不多久,她又发来一条短信,说是今晚她会过来,晚一点也无所谓。


  前女友是一家电梯公司的销售主管,和我交往了两年,夏天时告诉我,她和另一个男人好上了,近700天的恋爱就此作古,她也旋即消失。半年过去了,如今我对她还留有的印象是她那副嗓子,童音,声线底层略微沙哑,到高处又尖锐起来的那种。有一阵子我非常迷恋她的嗓音。据说所有的女性在她们童年的时候都有这么一副嗓子,但成年以后,大约只有百分之一的人还能保留住。


无人会跳华尔兹(2)


我记得分手的那天,我们在市中心广场上谈了一个小时,身边不停地有滑板少年哗啦啦地驶过,女友的眼睛时不时地看他们。分手的理由正如她所说的,移情别恋。若太斤斤计较于这个,未免不够大方,若追问下去,也无非是给自己添堵。我们在广场上随便聊了些天气的问题,公关活动的问题,电梯的问题。之后,下起了暴雨,我替她截了一辆出租车,护送她上车,替她关上车门。她隔着雨水涟涟的车窗,小小地做了个再见的手势,我在马路边已被雨水浇透。


  分手那天回到家,忽然看到墙角一套高尔夫球杆。这是女友寄放在我这里的,柜子里还有她的几件内衣,一双皮鞋。很奇怪,怎么忘记这套球杆了。我给她打了个电话,问何时来取这些东西,她说过一阵子,她马上要去广东出差。


  这就过了半年。


  球杆一直还堆在墙角,我起床时就能看见它们。时间久了积灰,逢到我心情不错又恰有空闲时,我会替女友把球杆擦一遍。希望她哪天来取时,能有那么一点惊喜吧。


  初见卷卷是在“白夜”,电话里的她声音平淡无奇,有点像中年女人。见面后才发现她不过30岁的样子,身材和皮肤都保养得很好,碎碎的短发,戴着一副黑框平光眼镜。


  那是一个三室两厅的商住两用房,地上铺着深褐色的地板,门口有一个吧台,一组射灯把客厅的每个角落都照得明亮透彻。墙上有几张照片,都是盛装男女在跳舞。


  她带我去看了看排练室,三个女孩在四根钢管之间来回扭动,不过,和我印象中的钢管舞差异甚大,基本上看不出*含义。后来卷卷告诉我,钢管舞啊,肚皮舞啊,现在都是很时髦的,跟瑜伽、健身操差不多,一则减肥,二则塑身。又聊到她的舞蹈培训班,她说一部分顾客是舞蹈爱好者,另一部分是演员,做商业演出的,有时候她也接活,带女孩子出去表演。


作者: 书迷可可    时间: 2013-7-16 23:44

  女孩们都叫她卷卷老师,我也跟着叫她卷卷老师,后来就叫卷卷。


  女孩们走了以后,舞蹈培训班里空荡荡地放着音乐,卷卷把射灯关了,客厅里暗了下来。就剩下我和她两个,我大致把T公司年会的事说了一下,她说没问题。我们坐在吧台上喝了点饮料。


  她走到音控台那儿,换了一张CD,无限流动的二三拍圆舞曲在客厅里盘旋。


  木地板对我发出了一声嘲笑,我不会跳舞,只能呆呆地看着墙上的照片。


  第二次去找她时,舞蹈班依旧冷清,就她一个人。我推门进去,客厅里还是流泻着圆舞曲,见她独自在木地板上旋转,像一匹优雅的母马,绕着客厅,转了一圈又一圈。


  我说,卷卷,你这里生意不太好啊。


  卷卷说,是啊,新开的舞蹈班,情况不好,以后会好起来的,正在招收学员。


  我说,我可以给你想想办法,通过公关渠道,做点媒体报道什么的。


  卷卷说,那真求之不得,路先生,太谢谢你了。


  我说,钢管舞的事情我还是比较担心,那几个跳舞的女孩都太矮了,行不行啊?T公司的要求是非常高的。


  卷卷说,那几个女孩都是农村的,条件确实差了点,学跳舞自然也是为了谋生,不过还是很有热情的,路先生,钢管舞主要还是看领舞的。


  我问,谁是领舞的?


  卷卷说,我啊。


  我在咖啡馆坐到九点,其间还睡了一会儿,外面的雨停了。我看看手表,结账,起身去“白夜”。


  商住楼里黑漆漆的,在大门口看见一张喷绘的海报,“白夜舞蹈学校,18楼”,上面还印着卷卷的头像,长头发,晚礼服,微笑地看着我。我拨她的手机,没有人接,再拨,还是无人接听。刚把手机合上,前女友的短信跳了出来:十二点到你家,你可在?


无人会跳华尔兹(3)


我回短信:可能来不及回去,这么冷的天,要不改天吧。


  她:没关系,我在门口等你。


  我:会冻出病的。


  她:没关系,我有车。


  我点点头,把手机揣进兜里,独自坐电梯上楼。听着电梯上升时轻微的噪音,黯淡的灯光照着两侧的分众广告牌,新加坡旅游,骑士酒业。红色的数字一闪一闪的,从左往右,叮咚一声停下,这是14楼。我背靠着电梯壁,等着,外面黑漆漆的一团,却始终不见人进来。过了好一会儿,电梯门无声地合上。这时我想,人生中最漫长的瞬间,恐怕就是等待电梯门关上的时刻了。红色的数字继续闪,这次是18楼。


  走到“白夜”门口,门关着,我按了按门铃,里面没动静。


  分手以后,通过一些侧面的消息,知道女友和一个房地产公司的老板住在了一起。这总算解释了那套高尔夫球杆的真正用途,我从来不玩高尔夫。


作者: 书迷可可    时间: 2013-7-16 23:44

  有些事情一旦玩起来,会让一部分人显得高贵,另一部分人显得愚蠢。高尔夫如此,华尔兹也是如此。还有爱情。


  不知为什么,那套球杆放在我房间里,半年过去了,尽管我从来没有使用过它,却生出了一种感情。每次擦拭它们,我都能体会到自己的心里一点一点地有什么东西在融化,具体是什么却说不清。这件事我倒是讲给建明和戴维听过,他们一致认为我自虐。


  如果高尔夫球杆不是球杆,而是某种植物,比如《杀手莱昂》里面的那盆葱葱郁郁的玩意儿,可能就比较有说服力了。我为什么会对高尔夫球杆如此留恋呢?


  后来听到女友的消息,说她和房地产老板没好多久,对方是有妇之夫。女友固然是个百里挑一的童音,但从身材相貌来说,不客气地说一句,做二奶还是不够格的。我这也是瞎猜,也许有一个房地产老板会迷恋童音呢。


  都是侧面的消息,都不能作数。唯一正面的消息是她今天晚上要来我家拿那套球杆,而我却被莫名其妙地钉在了“白夜”门口。


  卷卷终于接了手机。我说我在“白夜”门口,这会儿已经是夜里十点半。她说,我马上就赶到,真是抱歉。


  我站在“白夜”门口抽烟,听见叮咚一声,卷卷从电梯里走了出来。她戴着墨镜,我送给她的那束百合已不知去向,挎包也没了。墨镜严严实实地遮住了她的眼睛,但并不能遮住她嘴角肿起来的地方。


  她取出钥匙,抖抖索索地开门。


  进去之后,她没有摘下墨镜,径直把我带进办公室,打开手提电脑,又打开文件夹,问我有没有带U盘,她可以把视频拷给我。


  我说,卷卷,今晚是什么演出啊?


  她说也没什么,有几个客人喝多了,就这样,喝多了的人没法说。这时她把墨镜摘了,眼睛青了一块,嘴角也是肿的。她从抽屉里拿出一面镜子,照了照说,我去洗手间,你稍坐一会儿。


  我叹了口气,见她出去,随手点击文件夹里的视频文件,是卷卷在跳爵士舞,手提电脑的音响关着,我只是在一片寂静中看到她的舞姿。再打开一个,卷卷穿着黑色紧身衣,在一根钢管上旋转。有一个动作是她倒挂在钢管上,黑色皮靴蹬住天花板,像一条海蛇缠绕住我的思绪。


  她从洗手间出来,说,喝点什么吧。


  喝酒时她说,她是舞蹈专科学校毕业的,今年29岁,没结婚,也没男朋友。一个人从广州来这座城市,无亲无故的,开了一家舞蹈培训班,把所有的积蓄都砸了进去。晚上去夜场跳舞,补贴一点收入。“白夜”的生意一直没有好起来,这行如今竞争也激烈,之前用过几个助手也都走了,现在舞蹈班就她一个人打理。


无人会跳华尔兹(4)


作者: 书迷可可    时间: 2013-7-16 23:44

我问她,楼下海报上看到的你,还是长头发,那应该是前几年的照片吧。


  是的,卷卷说,那是2003年的全国交谊舞大赛,华尔兹我拿了第二名,生平唯一一次拿奖。


  爱跳华尔兹吗?我问。


  这种交谊舞现在已经不流行了,再说刚来这个城市,也找不到舞伴。


  我说还是你水平太高,跳华尔兹得有一个水平相当的舞伴才行,不然就直接转晕过去了。


  卷卷带我到客厅墙壁上的那组照片前面,把射灯都打开了,照片上的女舞者原来就是她。那显然是在不同场合拍下来的照片,穿着不同颜色的礼服,不同的舞伴,唯一相同的是她的长头发。最后一张照片是她的侧影,黑白照,站在窗前。摄影师的水平棒极了。


  我夸了这张照片的水准。卷卷说,这是我男朋友拍的,他是摄影师,前年把我的钱卷走了一大半,不知道去哪里了。


  我点点头。


  有点悲伤是吗,再来一杯。卷卷说,莫名其妙说起这些呵,这张照片挂这里,既是怀念也是警示啊。


  离开“白夜”时,我问她,为什么要给舞蹈培训班取这么个名字。她说,白夜,是明亮的夜晚,也是漫长的夜晚。


  这个不说我也知道。


  在电梯里她说,糟糕,把墨镜忘在办公室了,要上去拿吗?我说就这样也挺好,卷卷很奇怪地看了我一眼。不,我不是说青肿的眼睛挺好,我是说你不戴墨镜挺好,你要是带了墨镜,我恐怕就说不出接下来的话了。


  卷卷笑笑问,接下来你要说什么呢?


  喜欢你,忽然一下子喜欢得无以复加。


  她故意说,我可不是个随随便便的人噢。


  我说我知道,不过也无所谓,你随便也好,不随便也好,这件事已经不重要了。


  那就去我家吧,我说。


  我住在市中心的一处老新村,房子不大,租的。从这里恰好能看见市中心广场的一角,城市的霓虹灯光穿过夜晚直照到我的房间里,感觉有一点光污染,不过也习惯了。夜晚能在窗口看到霓虹灯,在我来说是一种启示。


  卷卷坐下,说你玩高尔夫吗。我说这套球杆是我前女友的,寄放在我这里,不过很凑巧,她今天晚上会来取它。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是今天晚上。卷卷说,那就意味着我今晚能看见你的前女友,不行,你得找副墨镜给我,我不能让你的前女友看见你和一个鼻青脸肿的女人在一起。


  我说卷卷你还真挺幽默的,以前没看出来,不过,你要是戴着墨镜见她,也许效果反而适得其反。


  卷卷说,你该不是为了要见前女友,所以就把我拖来了吧?


  至于吗,我说,有那么重要吗?


  卷卷说,我开个玩笑。


  直到十二点,门铃响了。


  女友说,看见你家的灯亮着,我就没打电话,直接上来了,真是抱歉。我说没关系,我背着那一袋沉重的球杆,在黑暗的楼梯上踩亮了一个又一个的感应灯。


作者: 书迷可可    时间: 2013-7-16 23:44

  球杆我都擦过了,我说。


  好的。女友还是以前的童音。


  楼下停了一辆奔驰,苏K牌照。我说,还是那个房地产老板吗?女友说,对的,还是他。


  我说,好像他是叫马富强吧?


  女友点点头,没说什么。马富强始终在车里,没出来,我走过去拍了拍车子的后备箱,后备箱开了,我拉开后备箱,把球杆放进去。球杆锃亮的,闪着路灯的橙色光芒。女友站在我身后,忽然说,那个女的眼睛怎么回事,你打的?


  我说,笑话,我会打女人吗?我从来不打女人,你看看这套球杆,擦得多干净。


  看到了,她说。


  把她送进车里,在她关门之前我说,好好照顾自己噢,别的不说了。


  她说,我知道的,你也照顾好自己,跟那套球杆一样。


  我回到家,卷卷消失了。就这么一会儿工夫,我下楼上楼,竟没有看见她。我从柜子里取出半瓶酒,继续喝着,看着那套球杆移走的位置空荡荡的。忽然有点难过,拨通了卷卷的手机。


  为什么要走?我问。


  忽然想回家了,觉得有点难过,要是留下来陪你,好像很古怪,可现在回家也很古怪,或者你睡客厅我睡卧室,更古怪。她在电话里,细细地,缓缓地说出一连串的话。


  我说,那总要把这个晚上过掉,过掉了就不难过了,没有什么难过是会永远难过的。


  她说,我在市中心广场坐着呢。


  一起坐着也是可以的,就怕冻感冒。我说。


  卷卷说,这样吧,你来陪我跳华尔兹,你会跳吗?


  不会。


  换上皮鞋过来喽,我教你。


  没有音乐啊。


  我带着MP3呢,耳机一人插一个。


  这样在外人看来会很古怪啊。


  就算有音乐也是古怪的,没有人会在半夜里跑到广场上跳华尔兹。


  是的,根本就没有人会跳华尔兹呢。我看着广场方向,在众多楼房的缝隙间,可以看到暗橙色的灯光照着那里,广场的一角,仅有的一角,像一张蜡纸被裁下的一角。深夜的华尔兹正在某个耳机中回荡,插上它,世界就会开始旋转。


  


钻石天空(1)


我再次感到肌肤强烈的渴望,是种走投无路的知觉。


  文/周嘉宁


  爸爸曾经答应在我十岁的时候就给我买辆自行车,而这个许诺直到我十四岁时依旧没有兑现,他坐在洗脚盆边看一张报纸,说:“马路上太危险了,再等两年吧。”我试图与他争辩,但是还没有真正开口就已开始呜咽,然后便是抽泣,那些日子我常常坐在那张逼仄的钢丝床上抽泣,手指抠着羊毛毯上的绒头,脑子里一个细小的声音却执拗地哼唱着某天无线电里的音乐,我伤心的时候就是这副模样,无法开口把句子连贯地说出来,所以爸爸也始终没有办法理解,为什么我对于一辆自行车竟然存着这般渴望,他只以为我有心事,便坐到钢丝床边来,抚摸我的头发说:“你有心事,就说一说。”我立刻抽泣得更厉害,眼泪盖满了整张脸,却依然说不出话。


作者: 书迷可可    时间: 2013-7-16 23:44

  他究竟以为我是为什么而抽泣呢。他总以为我需要一辆自行车,是因为我想要与阿槐一起骑车去上学,他有时候到我家来做作业,但是一看到我爸爸就灰溜溜地收拾东西走了,他总是觉得爸爸讨厌他,他们从不说话。有时候家里会接到些不出声的电话,爸爸就全当是阿槐打来的,他烦躁地把电话往旁边一扔,若那些电话被我接到,有时候那头会传出一些音乐声,我捧着话筒站一会,听到爸爸的脚步声,才把电话挂掉。我偷偷跟阿槐去看过一场电影,我知道在电影里两个人开始接吻的时候,他想要把手伸过来拉我,于是我便把手死死地插在裤子口袋里,膝盖因此而扳得僵直。我们早早地走了出来,在马路上晃了一圈又一圈,走到离家近的地方,我们就走成一前一后,树影稀疏,心惊胆战,阿槐每看到一个人影晃过去都以为是爸爸,爸爸说他心怀鬼胎,而我觉得他心地善良,只是有点胆小。


  爸爸不知道有些地方比马路更危险,比阿槐更危险。而我没有办法告诉他,我感到那么羞耻,无法说出口。


  “你感觉到了吗?”小镜问我,“你感觉到了吧!”一天,在游乐园里,夏天的傍晚,她攀到滑竿的顶端一次次地夹紧双腿滑下来,乐此不疲,她朝我神秘地眨着眼睛,鼻尖泛着粉红,并且邀我一同爬上那滑竿的顶端。滑竿被太阳晒到烫,而我除了掌心和大腿内侧的皮肤被摩擦到发红外,什么都没有感觉到,我不知道小镜在问我什么,我感到些许的不好意思,好像拂了她的好意,为此在回去的路上我们俩都闷闷不乐。


  那年小镜十六岁,我十四岁。没错,我感到一种模糊的渴望,但这回事情直到很多年后我第一次与男孩躺在草丛里互相抚摸时才真正懂得,成年的身体却早已丧失了稚嫩的敏感,再也不可能因为一次滑落而颤抖,痉挛。闭起眼睛来,耳朵边有那种想要发声却发不出来的声音,皮肤绷紧,手指插进枯草,指甲缝里皆是泥土。我想起那些不知疲倦的夏天傍晚,如若我与小镜的友谊足够长久,此刻我便会急切地想要与她分享,如她般慷慨。那时她说:“我教你怎么做,你用双腿夹紧那根竿子,就能感觉到了!”为了能够让我理解,她一次次地爬上去,滑下来,渐渐地她乳防和腋窝下的汗渍颜色加深了,她的鼻翼迅速地煽动起来,她不再看着我,湿润的刘海沾在额头上,双腿抽筋般地纠缠在一起,脚尖绷直,再绷直。最后她满足地躺倒在地上,再问我一次:“你感觉到了吗?”


钻石天空(2)


我无法知道小镜要我感觉的是什么,我也无法明确地向爸爸描述我所恐惧的是什么。但是我知道它存在着,被挤压在我的身体里面,它让我忧郁,让我的乳防生疼,里面那颗核桃大小的肿块让我常常觉得,活不到下个星期了。


作者: 书迷可可    时间: 2013-7-16 23:44

  我只跟小镜说过公交车上的事情,算是报答,因为整个夏天她都邀请我去儿童乐园爬竿,回家时她却因为无法从我这儿得到任何共鸣而显得郁郁寡欢。于是我拿出一个秘密来与她交换:我绝对不想再坐公交车了,因为男人们摸我的屁股。


  叫我怎么说出口。男人。屁股。想到这两个词语要从我唇齿间滚动出来,我就想要紧紧地闭起嘴巴,咬紧牙齿。他们肆无忌惮地在拥挤的公交车里摸我的屁股,大部分时候是隔着衣服的,有一次却有一只粗糙的手把我的运动衣从裤子腰带里扯了出来,老茧直接摩擦过腰间,所幸这时公交车靠站了,我拼命地要挤过人群,而那只手不甘心地在我腰间重重摸了一把,几乎蹭出一块乌青来。几个在夏天里也不剃腋毛的中年女人在我身后破口大骂,我跳出这节魔鬼车厢,发现运动衫的拉链上还勾着一截断了的毛线,然后公交车就喷着浓黑的烟雾开走了。


  我常常走特别长的路回家,傍晚,所有的公交车都挤成罐头,身体贴着身体,我从车上逃下来。有时候其实根本没有什么事,只是胳膊撞到我的乳防,垂在身体两侧的手摩擦到我的屁股,而我没有办法分辨哪些是可怕的,我如此惊惧,也不知道正在害怕的是什么。


  小镜听完以后就拍着大腿哈哈大笑起来,我恨她这副得意的模样,就好像她什么都懂得,她郑重其事地对我说:“不要让男人碰你的那里。”这我也懂得,可我不明白为什么不能碰,这种被蒙在鼓里的感觉加重了我的罪恶感,我知道这事情很糟糕,可是实在无法想象它将坏到什么程度去。在那个以为接吻就会怀孕的年纪里,我逗留了过分长的时间,以后连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我想,如果妈妈还在,我会告诉她吗,就当她是个可以耳鬓厮磨的朋友,我会告诉她,然后求她给我买辆自行车,让我再也不用走路回家了吗。我只知道,如果她在,事情会好办很多。爸爸只会在我第一次来例假时,把正要走出门去上学的我拉回来,拿出一件他自己的男人外套叫我披上,我不肯,他就暴怒,不给我机会辩解,我不得不披着这件盖住屁股的男人外套去上学,一路哭泣,直到上厕所的时候才发现原来血早就渗到了裤子外面。可是我不知道哪个让我更难过一些,裤子上的血,还是过分难看的男式外套。


  我告诉小镜这些事情以后,她陪我走过几次路回家,她有辆自行车,可不会带人,她说要学的,总是学不会。爸爸看到小镜就会高兴,他喜欢小镜偶尔住在我家里,这样他有时候便可以在单位里过夜。那些晚上小镜都在我家里翻箱倒柜,但是几乎没有什么收获,她问我:“你爸爸就没有那种录像带的么?”我想了想或许是有的,因为他有一只锁起来的抽屉,他每次带武打片的录像带回来,总有另外几盒是没有写字的,他用报纸把它们包起来,很快就消失不见。最后小镜还是从我爸爸的柜子里翻出一条女式的*来,那条*大概已经在这儿放了很久,墨绿色的蕾丝花边,在腰间钉了一颗假的小钻,闻起来一股樟脑药丸的气味。小镜说这*属于我爸爸的女朋友,而其实我也并不觉得它可能会属于妈妈,但是我为爸爸狡辩了一番,整个晚上我们俩又都闷闷不乐。


作者: 书迷可可    时间: 2013-7-16 23:44

钻石天空(3)


我想起有天晚上,我在厕所里刷牙,听到爸爸在屋子里打电话,于是我把厕所门打开,爸爸在电话里说他晚饭吃了什么,问那头的人你吃了什么,又说他现在正在看电视,又问那头的人你在做什么,最后他说你要不要我来看你,晚上我来看看你。我那时突然失控,我忘记嘴巴里还满口的薄荷泡沫,直愣愣地走回屋子里,看着爸爸,爸爸握着电话,没有挂掉,我们就发了会怔,他对电话那头的人说,我先挂了,然后他对我说,你去把长裤穿上。就这样,他都没有看我一眼。


  “你不正常。”小镜对我说,“你要去谈恋爱,跟你爸爸一样。”


  “我不要。”


  “阿槐不是喜欢你吗?”


  “我不要!”


  “笨蛋,你跟他谈恋爱,你就不用挤公交车了,他可以用自行车带你回家。”


  如果阿槐知道我跟他谈恋爱是为了让他骑车带我回家,他绝对不会原谅我,但是谁在乎原谅不原谅这回事情呢,以后我也不会原谅爸爸,而他永远不会知道这件事情。


  我跟阿槐的事情不值一提,他只是每天清晨都在一个路口等我,于是我从家里早早出门,坐上他的自行车,放学后他再把我带回这个路口,我再走回家。他跟我说谈恋爱不应该是这样的,他有点沮丧,而我不用再挤公交车了,我有点顾不上他。他给我写了张小纸条,我翻课本的时候才看到,上面大概说他想要紧紧地抱住我,我记得他用了一个感叹号,或者是两个。我把纸条给小镜看了,她就嗤嗤地笑,那些词语依然让我恐惧。抱。紧紧地。这让我感到阿槐像是个陌生人,我比较喜欢在电话那头不出声的他,他曾经给我放一首《在钻石天空下的露西》,那是他从电台里录的,放了一半的时候就突然没有了,他也没有再继续找盘新的磁带放下去,我们俩就这样静默着,呵出来的热气喷在话筒上,后来我手心都出汗了。


  小镜说阿槐跟她抱怨,说我不愿意与他接吻。我的确不愿意与他接吻。


  我对小镜说:“我不想出什么事。”


  “会出什么事情?”她揶揄地看着我,仿佛准备好了我说出的答案必定是可笑的,她便会再次笑倒在地上。就好像我第一次长出腋毛时的惊恐地举着胳膊给小镜看,我一直以为那应该是爸爸身上的产物,是男人才有的,黑簇簇。于是这次我决心不说,因为我并不知道那些事情是怎么做的,我也不知道公交车上,男人的手伸进我的衣服里面到底是想要做什么。我感到乳防里的那颗硬核桃疼了一下,有一些无法入睡的夜晚,我学习抚摸自己,可是我知道一切都不得要领。


  阿槐,他们,他们在索取的到底是什么。


  于是星期六的下午,趁着爸爸在午睡时,我摸了他放在裤兜里的钥匙去重新配了一把,打钥匙的铜屑溅到了眼睛里真疼,那个老头起劲地跟我说对不起,而我只是忐忑不安,紧张到肚子都疼了起来。我知道我想要懂得的事情大概就在那些录像带里,这种愿望突然变得如此迫切,竟然连带出许多肌肤的渴望来,那枚新到烫手的钥匙就被我藏在沙发的夹层里,我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的时候,晚上睡觉的时候都忍不住去抚摸这枚钥匙,因为从未被使用,它的齿型还是磨手的,我感到一种强烈的渴望,这种渴望在夏天的儿童乐园里也出现过,但是无法说清楚,我想起阿槐在小纸上写得那些字句。抱。抱,紧紧的。字字灼心,不得不狠狠闭一闭眼睛,把他穿着黑色牛仔裤,单脚撑地,骑在自行车上的样子彻底甩开,每回我从他的自行车上跳下来,他就是这副样子,瘦削削的,像只孤独的螳螂,我都不敢回头去看他,走得飞快,唯恐在他的目光里逗留时间一长,就被那股灼热的气焰烧伤。


作者: 书迷可可    时间: 2013-7-16 23:44

钻石天空(4)


可是我一直没有机会看那些录像带,因为爸爸总是在,每个周末,每个夜晚,逼仄的房间也让我完全没有办法在半夜三更偷偷打开录像机来,我只是趁他在洗澡的时候打开过那个抽屉,抽屉里放着户口簿,存折,装在信封里的发票,和录像带。


  我再次感到肌肤强烈的渴望,是种走投无路的知觉。


  倒是也在抽屉里看到一封很早以前的信,跟些黑白旧照放在一块儿,看日期是我出生前的事情了,妈妈写给爸爸的,语气平淡,大意是说他们本来星期三约好去看电影的,现在她有事情不能去了,但是她明天可以去见他,因为她要去他家那儿的裁缝铺里取一条做好的裙子。不知道爸爸为什么保存着这封信,我想,我以后会不会也这样与阿槐说话,那么平淡,那么无聊。


  周末回家放学回家,却看到那枚光泽过分强烈的黄铜钥匙被爸爸醒目地放在茶几上,房间里散发着一股消毒药水和柠檬味空气清新剂的味道,那些很久都放在不应该的位置的物件,都被挪回了原位,沙发上铺了层新的钩花毯子。


  爸爸从厨房端着盘炒鸡蛋进来,看到我,就把钥匙朝我砸过来,我没有躲,砸在了我的右侧额头上,我感到大难临头,所以不能躲。


  然后爸爸痛心疾首地想对我说话,但是他也不知道要说什么,他张嘴,找一个合适的句子,又摇头,又叹气,我等待着,觉得自己已经死了一半,最后他一字一顿地说:“你怎么那么下流?”


  接下去他说了很多话,他说起妈妈,我没有听清楚他在说什么,他大致在说如果妈妈在的话就不会这样,他说他不想帮我买卫生巾,他说很多事情他没有办法跟我说,他又说今天本来小姚阿姨要来的,但是现在他不让她来了,他不知道该拿我怎么办,他已经没有办法再去应付另一个女人了。


  而我再一次地,还没有开口辩解就开始抽泣,越来越剧烈地抽泣。我们坐下来吃饭,我还在哭,眼泪掉在米粒上,掉在凉掉的炒鸡蛋里,电饭煲里煮出来的僵硬米粒梗在喉咙口,我咳嗽,狼狈不堪,伤心欲绝,我觉得委屈是因为,我根本没有看过那些录像带里的东西,以后我也再不会有机会看了,我有一万个为什么要问,我不能问爸爸,可是这几天来盘桓在身体里的剧烈渴望突然就消失殆尽了,找不到痕迹,像一场惊悸醒来的梦。


  我含着饭,满脸的泪水,我不知道小姚阿姨是谁,后来又想那大概就是电话那头的女人,于是我含糊不清地问爸爸:“那么小姚阿姨以后还来么?”


  爸爸重重地把筷子摔在桌子上,筷子弹到地上,他看起来像是再也不愿意与我说话了。我想起初潮的那天把换下来的*扔在厕所的脸盆里,晚上我在被子里看书,爸爸走进来把那条*扔到我的面前,什么话都不说,也是这样,仿佛再也不愿意与我说话,我觉得有什么东西,把我们俩隔得特别远,特别远,我也觉得他再也不可能给我买辆自行车了。


作者: 书迷可可    时间: 2013-7-16 23:44

  星期一的清晨我比平时早一点走去与阿槐相约的那个路口,阿槐已经在那儿了,他套着件白色牛仔衣,这让我突然意识到,已经是秋天了。我朝他走过去,他却惊恐地望向我的身后,然后惊慌失措地开始踩自行车踏板,我朝他挥手,对他叫:喂,等等,但是他一溜烟儿地消失在我面前雾蒙蒙的马路上,于是我回头看,看到爸爸,他就垂头丧气地站在我身后,他的手里拿着条扫帚,是在马路边上垃圾车上搁着的扫帚,现在他把扫帚扔掉了,他伤心地看着我,他的眼神让我感到我的身体的另一半也死掉了。


钻石天空(5)


他打了我一巴掌,在马路上,这是我记忆里他第一次打我。


  “你怎么那么下流?”他说。


  “我没有。”


  “他怎么你了?”


  “给我买辆自行车吧。”我央求爸爸,我央求他给我买辆自行车,一辆小小的自行车,一辆同学们都骑的自行车,我只是想要辆自行车。爸爸注视着我,我想他再也不会相信我了,而我也再不会相信他了,他的承诺都是假的,他说:“快去上学吧,一会儿车子该挤不上了,自行车的事情回家再说。”我的一半面孔还是火辣辣的,我用舌头舔着右颚下的那块牙龈,那儿好像出血了,可是这都还不是最重要的。我知道灾难的日子又要开始,我不会再原谅爸爸,我知道从此以后他再也不会跟我提起自行车的事情,或许他也不会再提起小姚阿姨的事情。他只以为那些我晚归的傍晚,我都是在与阿槐或者其他哪个男孩鬼混,他说他总有一天要打断那些男孩的狗腿。其实我只是站在车站等待一辆放站的公交车,大部分时候没有,我就走在路上,走着走着傍晚就过去了,天就暗下来了。


  这天我没有再与阿槐说话,我在走廊里看到他朝我走过来就转头走了,放学后他推着自行车跟我后面,一副永远不离不弃的傻模样,我在想早晨他为什么要逃走,他这样让我觉得特别猥琐。我很想告诉他为什么我要跟他谈恋爱,但是我胆小如鼠,而且那些小纸条里的字句再次灼热地跳跃起来。抱。紧紧地。我真下流,是的,爸爸没有说错,这一切让我觉得真下流。我在公交车站台上站了一会儿,用眼角的余光看到阿槐朝我走来,满怀渴望,我能够感到他的渴望,他想要抱住我,紧紧地,并且与我接吻。我想起小镜告诉我他说的话,觉得阿槐真的是要走过来,与我接吻。


  于是我飞快地跳上辆进站的公交车,车门粗暴地关上,我从窗户缝里看到他空张着嘴巴,像是要谴责,又这么如泣如诉。我真不想再看到他第二眼。


  公交车散发着久违的,臃肿身体的气味,我站在驾驶员身后的横杠边,把书包搁在发动机上,但是驾驶员粗暴地让我把书包移开,说遮住了他的反光镜。我往后缩,缩到一只粗糙的男人的手的旁边。我敏感地收缩起所有的毛孔,心里绝望地哀嚎。


作者: 书迷可可    时间: 2013-7-16 23:44

  这只手扶住了我的腰,这只手把我的衣服拽出来,我已经在外套里穿了一件毛衣了,那只手不厌其烦地拽着,摸索着,插进我的皮带扣里。我觉得疼,它的老茧蹭到我的皮肤,我用指甲掐它,但是它没有退缩。我想起的全部是爸爸的脸,他伤心的脸,他的皱纹,他的一点点白头发,他伤心的话我就会想死,所以我没有喊,我绝望地用指甲掐那只粗糙的,下流的,手,用尽力气,最后我觉得指甲都要断了,可是它粗暴地揉捏我,那里。小镜说不要让男人碰你那里,但愿她只是开了个玩笑,就好像无数个她对我开过的玩笑,最后她哈哈大笑地拍着大腿,但愿这也是个玩笑。


  我觉得两腿间像被一把裁纸刀划过,疼。


  车子迟迟不到站,到处都是红灯,昏黄的人流,骑自行车的人。


  我仿佛花了最长的时间才回到家,可是爸爸已经平静了,他坐在沙发里看新闻,像是完全忘记了早晨发生的事情。我战战兢兢地走去厕所,不敢抬头看他,而他也没有看我。然后我坐在马桶上,把*褪下,看到有点点滴滴的血,不是红色的,是咖啡色的,我从橱里找卫生巾,卫生巾都是爸爸买的,他每次都记不住我需要的牌子,买了好多,花花绿绿的,全部都不是我要的,我拆开一包,才感到腿在颤抖,我又打开自来水龙头,我觉得该洗一洗,可是水就这样白花花地流了很久。


  那是我最最悲痛的一个晚上,最后我坐在厕所里给小镜打电话,小镜已经快睡着了,她在床上听陈百强的歌,我握着话筒对她说:“明天出去玩么?”


  “去哪里?”


  “我们去儿童乐园吧。”


  她顿了顿,我想她一定是笑了,因为紧接着她对我说:“现在已经是秋天了啊,穿裙子都嫌冷,我们为什么还要去儿童乐园呢?”我不明白她在说什么,她一定也因为我不明白她在说什么而感到好笑,打开的透气天窗里,吹进来的风凉飕飕的,现在是秋天了哎,那个可以去儿童乐园的季节已经毫不留情地过去了。


关上最后一扇门(1)


他回溯记忆,却徒增一种旅途已经到头,开始凋败的感觉。


  文/卡波特 译/潘帕


  1.


  沃尔特,听我说:如果每个人都讨厌你,和你做对,别以为他们是故意这样。是你自己导致了这样的局面。


  安娜说过这些话,虽然他内心较理智的一面告诉他,她并无恶意(如果安娜不算朋友,那么谁是呢?)但他还是因此鄙视她,并且告诉周围所有人,他有多么鄙视她,她又是怎样一个婊子。那女的!他说,别信那个安娜。她的坦率直言,不过是对她内心压抑的敌意的遮掩。可怕的骗子。一个字都别信她,危险。天哪。自然,他的话都传回到安娜那里。因此当他为一个他们计划一起去参加的新剧首演而打电话给她时,她对他说:“不好意思,沃尔特,我再也惹不起你了。我非常了解你,也有相当的同情心。你的恶毒太叫人恶心了。你也没太多可指责的,但我永远不想再看见你了,因为我没那么好,惹不起你。”可是为什么?他做过什么了?哦,当然,他说了她的闲话。但那似乎并不是他的本意。毕竟,就像他对吉米?伯格曼(如果世上有两面派的话,这就是一个)说的,如果你不能客观地评价他们,交朋友又有什么用呢?


作者: 书迷可可    时间: 2013-7-16 23:44

  他说你说他们说我们说,说来说去,说去又来,就像头顶上转动着的桨叶吊扇,转啊转,徒劳地搅动难闻的空气,像手表一样滴答作响,计算着寂静中的分分秒秒。沃尔特挪到床上凉爽点的部分,对着幽暗逼仄的房间闭起了眼。晚上七点他到了新奥尔良,七点半他住进了这个旅店。一个无名小街的一隅。现在是八月。绯红夜空中似有篝火在燃烧,那种南方超自然风格的景色,他曾在火车上不倦地观看,为使一切臻于理想境界,他回溯记忆,却徒增一种旅途已经到头,心下黯然的感觉。


  他怎么会来到这个遥远的南方城市,来到这个空气闷滞的旅馆?他说不出来。房间里有个窗子,但他似乎打不开,也怕叫侍应生(那小孩的眼睛多奇怪!),他也不敢离开旅馆,因为迷路了怎么办?如果迷路了,即便是稍稍,他也会完全不知所措。他饿了,早饭以后就没吃过东西,他在萨拉托加买的一个袋子里找到几块剩下的黄油花生饼干,用一点四玫瑰威士忌冲下肚,最后一点了。吃下去便觉得恶心,他冲着洗手盆呕吐了一阵,回来便垮在床上,一直哭到枕头湿透。之后便躺在闷热的房间里,颤抖着,只是躺在那里,眼睛盯着缓慢转动的风扇。它的运动没有开始,没有结束,是一个圆。


  眼睛,地球,树的年轮,一切都是圆,沃尔特说,都有一个中心。安娜说发生的一切都是他自己造成的,多蠢。要说他真有什么错,那也是他所不能左右的环境造成的,比如,他沉迷教会的妈妈;或是爸爸,一个哈特福德的保险公司的高级职员;或是姐姐瑟西尔,她嫁了一个大她四十岁的男人。“我只是想离开这个家。”这是她的理由。说实话,沃尔特觉得它足够充分。


  但他不知道该从哪里思考自己,不知道哪里是中心。第一个电话?不,那已经是三天前了,确切地说,那是结束,不是开始。哦,他可以从艾文开始,他是他在纽约认识的第一个人。


  艾文是一个甜美的小个犹太男孩,除了特别会下棋别无所长:他的头发丝般顺滑,粉红的婴儿颊,看起来只有十六岁,其实有二十三了,和沃尔特一般大,他们在村里的一个酒吧相遇。沃尔特独自在纽约倍感孤单,看到甜美的小艾文如此友好,他认定也许对人友好会是个好主意——谁晓得呢。艾文认识许多人,每个人都很喜欢他,他把沃尔特介绍给他所有的朋友。


关上最后一扇门(2)


然后就出现了玛格丽特。玛格丽特差不多是艾文的女朋友。她相貌平平(凸眼,牙上总有唇膏,穿衣像十岁小孩),但却十分活泼好动,在沃尔特看来很有吸引力。他不能理解她怎么会和艾文搅在一起。“为什么?”他们开始了在中央公园的长时间漫步后,有一次他问她。


作者: 书迷可可    时间: 2013-7-16 23:44

  “艾文很好。”她说,“他很单纯地爱我。谁知道,我也许会嫁给他。”


  “你太傻了。”他说,“艾文永远做不了你的丈夫,他只是你的小弟弟。艾文是所有人的小弟弟。”


  玛格丽特很聪明,当然不会看不出这点。因此有天沃尔特问他能不能和她*时,她说,好吧。如果他不介意,她也不会。从那以后他们经常*。


  艾文终于听说了这件事,因此某个星期一发生了糟糕的一幕,奇怪的是还是在那间他们相遇的酒吧。那天晚上有一个晚会,是以玛格丽特的老板克尔特?昆哈特(昆哈特广告公司)的名义举办的,她和沃尔特一起去的,后来两人就到这里喝睡前杯。除了艾文和几个穿肥腿裤的女孩外,里面很空。艾文坐在吧台上,脸颊粉红,双眼水亮,看上去就像一个小男孩在扮大人,因为两条腿太短,够不到凳子的搁脚板,悬在那里就像玩具娃娃的腿。玛格丽特一看到他,就转身想出去,但沃尔特不让。不管怎样,艾文看到他们了:目不转睛地望着,他放下手中威士忌,缓慢地爬下凳子,以一种悲哀的、做出来的强悍态度,傲慢地踱过来。


  “艾文,亲爱的。”玛格丽特说,但又打住了,因为他给了她可怕的一瞥。


  他的下巴抖动着。“你滚开,”他说,就像在驱逐一个童年时代的骚扰者。“我恨你。”然后,他挥起手,好像是手中攥了把小刀,几乎是以慢动作的速度,击中沃尔特。那算不上一拳,沃尔特动也不动,只是微笑着。艾文颓然倒在自动电唱机上,尖叫:“打我啊,该死的懦夫!来吧,我会杀了你。我对上帝起誓我会。”就这样他们离开了他。


  他们走回家后,玛格丽特开始疲惫而虚弱地哭泣。“他再不会那样好了。”她说。


  沃尔特说:“我不知道你什么意思。”


  “哦,不,你知道。”她对他说,声音低如耳语,“是的,你知道。我们都知道,我们教会了他恨。我知道他从前一点都不了解。”


  沃尔特到纽约四个月了。他原来五百元的本钱只剩下十五元了。玛格丽特借钱给他付了一月份在布莱弗尔特的房租。她想知道,为什么他不搬去便宜点的地方呢?哦,他告诉她,住在体面地段有好处。那么工作呢?他什么时候开始工作?或者他想工作吗?当然,他说,当然,事实上,他考虑了很多。但他不打算随便找个不起眼的小差使浪费时间。他想找个好的,有前途的,比如说,广告业的工作。好吧,玛格丽特说,也许她能帮他;无论如何,她会去和他的老板,昆哈特先生说说。


  2.


  所谓,是一家中型代理机构,但就广告公司来说,这样的规模很好,最好。克尔特?昆哈特,1925年创立它的人,是一个有着古怪名声的古怪男子,瘦长而挑剔,单身,住在萨顿广场一座优雅的黑色宅子里,宅子里装饰着有意思的东西,其中包括三幅毕加索、一个超炫的音乐盒、南方海岛面具,和一个结实的丹麦小孩,杂役。他偶尔会邀请某个员工,某个其时正得宠的人,去赴他的家宴。他总是在不停地挑选被保护者。一个很岌岌可危的位置,因为这不过是一时兴起的联盟,具有不确定性。被保护者经常发现自己正在检索招聘广告,而就在前一晚,他还在和恩主非常愉快地同桌共餐。在工作的第二个星期,时任玛格丽特助手的沃尔特就收到了昆哈特先生的备忘录,邀请他去共进午餐。当然,这令他说不出地兴奋。


作者: 书迷可可    时间: 2013-7-16 23:44

关上最后一扇门(3)


“杀风景?”玛格丽特说,整了整他的领结,拔去衣领上的线头,“没那回事。只是,昆哈特先生是很好相处的,只要你不卷入太深,不然你很可能没法工作了。讲完了。”


  沃尔特知道她用意何在。她一点都没哄到他。他也想这么告诉她,但他忍住了,现在还不是时机。很快,就会有那么一天,他将不得不除去她。给玛格丽特干活,太掉价了。而且,从现在起,会出现一种压着他的倾向。但没人能这么做。他想,看着昆哈特先生海蓝色的眼睛,没人能压着沃尔特。


  “你是个白痴,”玛格丽特说他,“天哪,我见识过多少次昆哈特先生的小小友情,这什么都算不上。他过去还一度对接线员表示好感呢。不过是想有个人充当小傻瓜罢了。记住我的话,沃尔特,没有捷径:重要是的是你怎么做你的工作。”


  他说:“你这样抱怨有根据吗?我做得已经达到了期望值。”


  “那要看你所谓的期望值是什么意思。”她说。


  不久后的一个星期六,他约她在大中酒店见面。他们准备一起去哈特福德和他的家人共度下午,为此她还买了新裙新帽和新鞋。但他没有出现。相反,他和昆哈特先生一起驱车去了长岛,成了罗莎?库柏的首次社交舞会的三百个宾客中最惊愕而虔敬的那个。罗莎?库柏(娘家姓为库柏曼)是库柏乳品业的继承人,一个暗色皮肤、丰满、和悦的孩子,有点不自然的英国口音,是在朱厄特小姐那里四年的结果。她写了一封信给一个叫安娜?斯蒂姆森的朋友,这个朋友后来把信展示给了沃尔特:“遇到一个神仙人物。和他跳了六次舞,一个神仙舞者。他是一个广告总监,长得像天神一样迷人。我们约会了——一起吃饭和看戏!”


  玛格丽特没有提过这件事情,沃尔特也没有。就好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只是现在,除非有公司业务要讨论,他们从不说话,从不看对方。一天下午,知道她不会在家,他去了她的公寓,用一根很早以前她给他的另配钥匙进去的。里面有他留下的东西,衣服、一些书、他的笛子,他在这里东西里面四处翻找,发现一张他自己的照片,染着红色的唇印:这让他一瞬间有恍在梦中的感觉。他还看到他送给她的唯一礼物,一瓶娇兰蓝调时光香水,还没打开用过。他在床上坐下,抽起一支烟,用手抚摩着凉凉的枕头,记起她的头放在上面的样子,记起来他俩在过去那些星期天的早晨躺在一起大声读连环漫画的情景:巴尼?古格尔、迪克?特蕾西、乔?帕鲁克。


  他看了看收音机,一个绿色小盒子。他们经常伴着音乐*,任何一种,爵士、交响、合唱,那是他们的暗号,不管她什么时候想要他了,就说:“亲爱的,我们来听收音机如何?”不过,这已经结束了。他恨她。这是他需要记住的。他又找到那瓶香水,把它放进口袋:罗莎也许会喜欢一个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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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在公司里,他被拦在水冷却器旁,罗莎站在那里,定定地冲他微笑,说:“哦,我不知道你还是个贼。”这是他们之间敌意的第一次公开显露。忽然沃尔特意识到他在办公室没有一个同盟。昆哈特?他从来都不能指望他。其他所有人都是敌人:杰克森、爱因斯坦、费舍尔、坡特、凯普哈特、瑞特、维拉、伯德。哦,当然,他们都够聪明,不会实打实地告诉他,只要先生的热情依然持续。


关上最后一扇门(4)


哎,讨厌至少是明确的,他不能忍受的事情是暧昧关系,也可能是因为他自己的情感犹豫不决,模棱两可。他从来不能确定他是否喜欢X。他需要X的爱,但却不能爱他。他从来不能坦诚以对X,从未对他说过50%以上的实话。另外一方面,他却无法容忍X同样对他:有时沃尔特肯定自己被背叛了。他怕X,很害怕。上高中的时候有次他抄袭了一首诗,发表在校刊上。他不能忘记那最后一行:我们所有的举动,都是恐惧之举。老师发现他时,在他看来还有什么比这更不公平的事情吗?


  他在罗莎?库柏在长岛的住处度过了初夏的大部分周末。房子里,照例有很多开心的耶鲁和普林斯顿的大学生,这很令人恼火,因为在哈特福德这类男生会让他觉得满心嫉妒,而且他们很少允许他涉及他们熟悉领域的话题。至于罗莎本人,则是个小可人。每个人都这么说,甚至沃尔特。


  但可人儿很少是认真的,罗莎对沃尔特也不认真。他并不怎么介意。在这些周末他能够接触好些人:泰勒?奥弗英顿、乔伊斯?伦道夫(那个小明星)、麦克伊沃,有十几个人,他们的名字在他的地址簿里熠熠生辉。一天晚上他和安娜?斯蒂姆森一部由伦道夫主演的影片。他们还没落座,走道周围的所有人就都知道了她是他的一个朋友,知道她酗酒,不体面,不像好莱坞让她看上去的那么漂亮。安娜告诉他,他简直是个小女生。“你只有一个方面是男人,宝贝。”她说。


  是通过罗莎,他遇见了安娜?斯蒂姆森。一家时尚杂志的编辑,她差不多有六英尺高,穿黑色套装,戴着一个单眼镜,一根手杖,和一大堆墨西哥银饰。她结过两次婚,一次是和巴克?斯特朗,那个西部片偶像;她有一个孩子,十四岁的儿子,已经被安置到一个她称之为“修正学院”的地方。


  “他真是个要命的孩子,”她说,“他喜欢拿一把点22口径枪冲着窗子外面乱开火,往下扔东西,还从伍尔沃斯超市里偷东西。可怕的小子,就像你一样。”


  安娜对他不错,在她不那么沮丧和恶毒的时候,会好心地听他抱怨自己的问题,听他解释自己为什么会是现在这样的。纵然安娜缺点多多,却一点不笨。他喜欢把她当成倾诉对象:他不管告诉她什么事情,她都不会从正统的角度来反对。他会说:“我跟昆哈特编过不少玛格丽特的瞎话;我觉得这样很差劲,但她也会这么对我的;不过我不是想他开除她,只是希望也许能把她调去芝加哥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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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者,“我在一个书店里,一个男人站在那里,我们开始交谈:一个中年男子,感觉蛮好蛮聪明的样子。我出来时他跟着,落后一点点。我过街他也过街。我快步走他也快步走。这样持续了六七个街区,我终于明白过来这大概是怎么回事时,心里痒痒的,想继续逗逗他。于是我在街角停下来,招了一辆出租,然后我转身,向那家伙投去深深的一瞥。他马上冲上来,笑容满面。我跳进出租,猛地关上门,探身出窗,哈哈大笑:他脸上的表情非常难看,简直就像基督。我忘不了。告诉我,安娜,我为什么会做这种愚蠢的事情?这好像是在报复所有伤害过我的人。但其实也不是这么回事。”他可以跟安娜讲这些故事,然后回家,睡觉。梦境清朗。


  现在爱的问题使他忧虑,主要是他认为它不成其为问题。不过,他意识到没有被爱。这种感觉就像他的另一种心跳。没有人爱他。安娜,也许,安娜爱他吗?“哦,”安娜说,“事情什么时候会像看上去一样呢?此时蝌蚪,彼此青蛙。看上去是金子,但戴上手指后,却留下一圈绿色。就拿我第二个丈夫说吧,他看上去是个不错的男人,可结果却成了我另一只痛脚。”瞧瞧这个房间,哦,你不能在壁炉里焚香,那些镜子,它们产生出空间感,但却是有欺骗性的。沃尔特,没有什么是和它看上去一样的。圣诞树是玻璃纸,雪不过是肥皂沫,我们心里扑腾的是一种叫灵魂的东西,你死去时,你还活着,是的,我们活着的时候,也不是活着。你想知道我是否爱你?别傻了,沃尔特,我们连朋友都不是……


关上最后一扇门(5)


3.


  听,风扇,转动着低语之轮,他说你说他们说我们说一圈一圈或快或慢,时间在无尽的蹀躞中回溯自身,破旧的风扇打破了寂静,八月三号三号三号。


  八月三号,那个星期五,在温切尔的专栏里,有他自己的名字:“大佬广告总监沃尔特?伦尼和乳品业女继承人罗莎?库柏叫密友们开始买米了。 ”沃尔特自己把消息给了温切尔一个朋友的朋友。他把这个指给他吃早饭的那家“未兰”店柜台上的男孩看。“这是我,”他说,“我就是这个人。”那男孩脸上的表情真是有助消食。


  那天早上他到公司比较迟,他走过办公桌之间的通道时,前面打字员中间出现一阵令人满足的小小骚动。但没有人说什么。愉快的一小时在无所事事和乐滋滋中过去,十一点左右,他到楼下的药店去喝杯咖啡。三个办公室里的人,杰克森、瑞特和伯德在那里,沃尔特走进去时,杰克森捅了捅伯德,伯德又捅了捅瑞特,他们全都转过身去了。“他们怎么说来着?大佬?”杰克森说,他肤色粉红,早秃。另外两人大笑起来。沃尔特装做好像没听到,快步走进一个电话亭。“浑蛋!”他骂道,装做拨一个号码。终于,等了一会,他们走开了,他真的打了个电话。“罗莎,嗨,我把你吵醒了吗?”


作者: 书迷可可    时间: 2013-7-16 23:44

  “没有。”


  “哦,你看了温切尔专栏了?”


  “是的。”


  沃尔特笑了。“你觉得他是从那里得到的消息?”


  沉默。


  “怎么回事?你听上去有点好笑。”


  “我吗?”


  “你疯了还是怎么的了?”


  “只是有点失望。”


  “对什么?”


  沉默。然后:“你这么做真是下作。沃尔特,相当下作。”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再见,沃尔特。”


  出去的路上,他付了收银员那杯他忘了要喝的咖啡的钱。大楼里有一个理发店。他说他想要修脸。不,剪个头发吧。不,还是修指甲,忽然,他瞥见镜中的自己,脸看起来几乎和理发师的围裙一样白。他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罗莎是对的,他很下作。他总是乐于承认自己的过错,因为,承认了它们,似乎就能让它们变得不复存在。他走回楼上,在桌边坐下,感觉心里好像在流血,非常希望自己能相信上帝。一只鸽子在他外面的窗台上踱步,他望着那些阳光下闪烁的羽毛,那摇摆又镇定的动作,过了一会,他下意识地拿起一个玻璃镇纸扔了过去。鸽子平静地向上攀去,镇纸像一个巨大的雨滴斜斜飞出。也许,他以为,会听见一声遥远的惊叫,也许会打中什么人,把人打死?但什么都没发生。只有打字员击键的声音,还有一下敲门声!“嗨,伦尼,想见你。”


  “我很抱歉,”昆哈特先生说,一支金笔胡乱涂写着,“沃尔特,我愿意为你写一封信,随时。”


  现在在电梯里,那些敌人,都和他一起沉在底部,沃尔特被他们挤在中间。玛格丽特在那边,扎着一条蓝色发带。她看着他,她的脸和别人不一样,不是那么漠无表情,没有生气。那上面仍有同情。但她看着他的时候,似乎看穿了他。我这是在做梦,他不允许自己相信别的。但他的胳膊下夹着梦的对立面,一个马尼拉信封,里面装满了从办公桌上撤下来的个人物品。电梯间里的人都出到了大堂里,他知道他必须和玛格丽特说话,请她原谅自己,请求她的保护,但她飞快地向一个出口走去,消失在敌人中间。我爱你,他说,追了上去,我爱你,他说,什么都没说。


关上最后一扇门(6)


“玛格丽特!玛格丽特!”


  她转过身。蓝色发带很衬她的眼,她的眼,望着他,神色柔和,相当友好,或者说流露着怜悯。


  “请等下,”他说,“我想我们可以一起喝杯饮料,去宾尼,如何?我们过去喜欢宾尼,记得吗?”


  她摇了摇头。“我有个约会,已经迟到了。”


  “哦。”


  “是的,我迟到了。”她说,开始跑起来。他站在那里看着她奔向远处,发带飘动,在夏日傍晚的天色下闪着光。然后她不见了。


作者: 书迷可可    时间: 2013-7-16 23:44

  他的公寓,格莱默西公园附近一个无电梯单室套,需要来次通风和打扫。可沃尔特倒了杯饮料,说了声见鬼去吧,便往沙发上一躺。有什么用呢?不管你做了什么,你多么努力,到头来都变成零。每一天每一处每个人都在被欺骗,有谁可怪?奇怪的是,躺在这暮色下光线昏暗的房间里慢慢啜饮威士忌,他感到相对平静了,天知道他躺了多久。这有点像那次他没通过代数考试,感到那么轻松,那么自在。失败是明确的,一种确定性,而确定性总是让人平静。现在他要离开纽约,来一次旅行度假。他有几百美元,可以支撑到秋天。


  他寻思着该去哪里,立时看见许多画面,脑海中就像开始放电影似的:丝绸帽子、樱桃色的和柠檬黄的,小个子一脸聪明相的男人穿着波尔卡圆点上衣。闭上眼,他忽然间又回到了五岁,那些有着欢呼声、热狗、爸爸的双筒望远镜的记忆是多么甜美,萨拉托加!光线暗沉,阴影覆上他的脸,他扭亮一盏灯,倒了另一杯饮料,在电唱机上放了一张伦巴舞曲唱片,开始跳舞。鞋底在地毯上絮絮作响。他经常觉得自己只要稍稍训练一下,就能够成为专业人士。


  音乐一结束,电话便响了。他站在那里,有点怕去接。台灯,家具,房间里的一切都一片死寂。就在他以为铃声终于停了时,却又响了起来。更响,更执著。他跨过一个脚凳,拾起听筒,不小心掉了,又捡起来,说:“谁?”


  长途电话,从宾西法尼亚打来,名字他没听清楚。电话一阵哔吧声,一个干涩的,难辨性别的、不像他以前听过的任何人的声音传了过来:嗨,沃尔特。


  “你是?”


  另一头没有回答,只听见深匀的呼吸声。电话连接的状况很好,那声音就好像有人站在他身边,嘴唇贴在他耳朵上的效果一样。“我不喜欢开玩笑。你是谁啊?”


  “哦,你知道我的,沃尔特。你认识我很久了。”一声咔哒,结束了。


  4.


  火车到达萨拉托加是晚上,天在下雨。旅程的大部分时间他都在睡觉,在潮湿闷热的车厢流汗。他梦见了一座只住着土耳其人的古城堡,又做了一个梦,梦见他父亲、克尔特?昆哈特,一个无脸人、玛格丽特和罗莎、安娜?斯蒂姆森和一个眼如钻石的奇怪的胖妇人。他站在一条寂寥的长街上,除去一排缓缓行进的葬礼般的黑色汽车之外,别无生命的迹象。但他知道,看不见的眼睛正从每扇窗户里打量着他裸露的身体。他狂乱地向第一辆轿车挥手。它停了下来,一个男人,他父亲,撑开车门,一副邀请的姿态。爸爸,他大喊着向前跑去,门却砰然关上,夹碎了他的手指,而他的父亲,捧腹大笑着探身出窗,抛过来一只巨大的玫瑰花环。第二辆车里是玛格丽特,第三辆车里是那个钻石眼妇人(会不会是凯西小姐?他过去的代数老师?)。第四辆车里是昆哈特和他的新宠,那个无脸人。每扇门都打开了,又都关上了,所有人都在笑,都扔过来玫瑰。车队在寂静街道上平缓开过。沃尔特尖叫一声跌倒在如山的玫瑰中,荆棘刺出伤口,突来一场雨,一场豪雨,打碎了花瓣,冲去了花瓣上淡淡的血迹。


作者: 书迷可可    时间: 2013-7-16 23:44

关上最后一扇门(7)


从对面坐着的女人瞪视的目光里,他马上意识到自己一定在睡梦中大叫出声了。他怯怯地朝她一笑。她有些不自在(他觉得)地转过头去。她是个跛足,左脚上套着一只巨鞋。后来,在萨拉托加站,他帮她拿行李,他们共一辆出租。两人都不说话,各自坐在角落里看着外面的雨,模糊的街灯。几小时前在纽约,他从银行提出了所有的存款,锁上公寓的门,没留纸条。而且,在眼下这个城市里,没有一个人认识他。这种感觉不错。


  旅馆客满:前台服务生告诉他,不提那些赛马的人流,此地还在开一个医学大会。不,抱歉,他不知道哪里还有一间房,也*天吧。


  于是沃尔特找了一家酒吧。既然要整夜坐着,不如喝个酩酊。酒吧非常大,非常地热和吵闹,充斥着夏日奇观,好不晃眼:身穿银狐的松垂妇人,矮小的驯马师,苍白的大嗓门男子,穿着廉价的奇怪格子衣。几杯酒过后,闹声便显得遥远了。然后,他环顾四周,看到了那个跛足。她一个人坐在一张桌边,拘谨地喝薄荷酒。他们交换了一个微笑。沃尔特站起来坐到她一起。“我们不怎么像陌生人。”他坐下来时,她说,“来这里参加赛马?我猜。”


  “不,”他说,“只是来休假,你呢?”


  她努了努嘴。“也许你已经注意到了我有一条腿是畸形的。哦,现在是肯定了。别觉得吃惊:你注意到了,每个人都注意到了。哦,瞧,”她边说边扭动杯子里的吸管。“瞧,我的医生明天要在这个会议上发言,会谈到我和我的病足,因为我的情况非常特殊。哎,我好害怕。我是说,我将要展示我的腿。”


  沃尔特说声很抱歉,她又说,哦,没什么好难过的,毕竟,她还因此获得了一次假期,不是吗。“我有六年没离开过那个城市了。六年前我在熊山旅馆住了一星期。”她的脸颊是红色的,很有些斑驳,眼睛离得很近,是薰衣草色的,紧紧瞪着,似乎从来都不会眨一下。在第四指上戴了一个金箍环。演戏给人看的,肯定是,这也许蒙不了任何人。


  “我是个家政工。”对于一个问题,她回答道。这没什么不好。是正当的职业,我喜欢。雇我的那家人的孩子非常可爱,罗尼。我对他比她妈妈对他还好,他爱我更多。他是这么跟我说的。那个人,她整日都醉酒。


  听这些令人沮丧,但沃尔特害怕忽然又变成一个人,就留下来喝酒聊天,像过去和安娜?斯蒂姆森一样。嘘!有一下她说,因为他的嗓门太大,许多人都盯着他们。沃尔特说让他们见鬼去吧,他不在乎。那时他的脑子好像是用玻璃做的,他喝下的威士忌都变成了锤子,他能感觉到脑子里掉下的碎片,扭曲的受力点,被改变的形状。比方说,那个跛子,看上去似乎不是一个人,而是几个:艾文、他妈妈、一个叫波那帕特的男人、玛格丽特,所有这些人和别的人。他越来越清楚地理解一点:经历是一个圆,没有任何一个片刻能被分割,被忘却。


作者: 书迷可可    时间: 2013-7-16 23:44

  5.


  酒吧关门了。他们平分买单。在等找零的时候,谁也没说话。她用那双从不眨动的薰衣草眼睛望着他的时候,似乎控制得很好,但内心却不平静,他能看出来,一些微妙的躁动。


  侍者回来后,他们分了找零。她说:“如果你想,可以到我房间里来。”她的脸忽然泛过一阵红晕。“我是说,你说你没有地方睡觉……”沃尔特伸出手握住她的,她给了他令人心动的羞怯一笑。


关上最后一扇门(8)


她从浴室走出来时,散发着廉价香水的味道,只穿着一件稀薄的肉色和服,一双巨大的黑鞋。这时他意识到自己无法面对这些,他从来没为自己觉得这么难过,即便安娜?斯蒂姆森也不能原谅他这件事。“别看,”她说,声音里有点颤抖,“我怕任何人看我的脚。”


  他转向窗子,密实的榆树叶在雨中婆娑,闪电太遥远,听不到声音,只看到闪动的白色。“好了。”她说。沃尔特没有动。


  “好了。”她焦急地重复。“我该把灯关了吗?我是说,也许你喜欢在黑暗中进行……”


  他走到床沿,弯下腰,亲了亲她的脸颊。“我觉得你非常好,但……”


  电话铃插了进来。她默默地看着他。“天哪,”她说,用手遮住听筒,“是长途!我打赌是罗尼的事情!我打赌他病了,或者——喂——什么?——伦尼?哦,不,你弄错了……”


  “等等,”沃尔特说,接过听筒,“是我,我是沃尔特?伦尼。”


  “嗨,沃尔特。”


  那声音,干枯、中性、遥远,直捣他的心窝。房间好像开始起伏,变形。他上唇上沁出一片汗珠。“你是谁?”他说得如此之慢,单词都不连贯。


  “哦,你认识我的,沃尔特。你认识我很久了。”然后是沉默。不管那是谁,他已经把电话挂了。


  “啊呀,”那女人说,“你认为他们怎么知道你在我房间里的?我是说,这是不是坏消息?你看上去有点……”


  沃尔特倒在她身边,把她抓近来,汗湿的脸紧靠着她的。“抱住我,”他说,发现自己还能哭。“抱住我。请。”


  “可怜的孩子。”她说,拍着他的背。“我可怜的孩子,我们在这个世界上都太孤单,不是吗?”他一会儿就在她怀中睡着了。


  但从那以后他还没睡过,现在也不能,即便听着风扇懒洋洋的转动声也不能。在那转动里他能听到火车轮子的声音:萨拉托加到纽约,纽约到新奥尔良。他选择新奥尔良没有特别的理由,只是因为它是一个陌生人的城市,很远。四片旋转的桨叶,轮子和话音,一圈又一圈。总之,像他现在能看清的,这个恶意之网没有尽头,什么都没有尽头。


  墙上管道里的冲水声,头顶上的脚步声,大厅里钥匙的叮铃声,一个新闻评论员在什么地方喋喋不休,隔壁房间的一个小姑娘说:“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可房间里还是一片寂静感。他的脚在横梁灯光下发光,就像被切割过的石头:十个闪亮脚趾甲是十面小镜子,反射着绿光。他坐起来,用毛巾擦去汗水。现在,炎热使他最为恐惧,因为它让他切实地感觉到自己的无助。他把毛巾抛过房间,搭在了一个灯罩上,前后晃动着。就在这时,电话铃响了。又响了。铃声如此之大,他肯定整个旅馆都能听见。会有一支大军来敲他的门。于是他把脸埋进枕头,用手捂住耳朵,想:什么都不要想,想想风。


作者: 书迷可可    时间: 2013-7-16 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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