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读人生
标题:
不留 - 书评
[打印本页]
作者:
小小看客
时间:
2013-6-10 14:59
标题:
不留 - 书评
樱桃说自己的青春就是一场接连不断的艳遇,青涩如周觅,沉稳如沈念,不羁如林天,他们都在樱桃的生命里留下或浓或淡的痕迹。
高中时,樱桃遇到了初恋周觅。经历了初恋时的简单美好,性格中太多的矛盾让他们 ...
此主题为自动生成的书评内容贴,书籍链接地址:
http://www.dothinkings.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9452
书评内容会自动聚合在本帖中
作者:
林一行
时间:
2013-8-4 13:29
小说看完之后,没有原本预期的好。我也是偶然从《萌芽》上看到张晓晗的文章————《少年祝安》和《七年之痒》。说实话两篇文章只能说是和《萌芽》上面其他作者的文章不一样,张怡微的,王若虚的,浅草千叶子的,还有一堆我都忘记了名字的作者。《萌芽》上面的文章,都有点无聊,甚至是乏善可陈,我记得有一期的第一篇文章是项国托的叙述寻找北极熊之类的文章,一个特别无奇的小事,被作者千头万绪的乱扯,看完之后我实在不懂作者想要表达什么,奇奇怪怪的文章不仅在《萌芽》上,而且在青少年大爱的《最小说》上更是层出不穷。我很纳闷,为什么年纪轻轻的青少年作者们写文章都要像写诗一样,不仅有一个唬人的题目,还有一个不知所云的开头,一个难以控制自说自话的故事,一个令人茫然的结尾。我不是什么文艺青年,更谈不上熟读各国经典,也不了解现代主义文学衍生出来的各种各样的手法。可我真的是被这些写手们惊呆了,他们已经不再走80写手们初期走的那条道路了,以青春期的莫名忧伤(郭敬明),成长中的不断放大的叛逆与抑郁(张悦然)为基调的写作。后期的写手们更加注重写法的离奇,以此或者说是潜意识的标榜自我写作的特殊性。
以上种种,都奠定了一种基调。那就是在看到张晓晗文章的时候,我十分地高兴。首先,我喜欢张晓晗对于生活,恋爱,情绪的那种态度。张狂不内敛,激扬不喧嚣,强大却没有压迫感。我甚至觉得,90后的小青年们都应该养成这样一种对于生活的乐观态度,无论是对于什么人来说。所以她笔下的那些姑娘们,千姿百态得不造作,不虚浮,不装逼。所以男孩们应该会喜欢这样的姑娘,至少他们会从这些姑娘身上得到对于恋爱或者说是对于爱情的起码态度。我一直觉得张晓晗的态度可能就是这样的,所以才会一直以来地看她的小说。即便她的小说不过是简简单单地写了一个故事,连最起码小说的构架都称不上。
好吧,现在正式谈谈小说。从整体上来看,《不留》真是一部差强人意的作品,它延续了张晓晗一直以来的写作风格,连人物性格甚至上都是相似的。只不过一个这样的故事被无限延长成为一部长篇,着实令我惊讶。
小说采用第一人称叙述,但我还是不能完全进入主人公的戏码当中,从这一点上,小说就有一点瑕疵,不能迅捷或者缓缓地带领读者们入戏,以致小说的阅读成为一个难题,因为它会使一部分不坚定的读者随时放弃。其次,主人公樱桃也不具备十足的人格张力,人物的血肉模糊不堪。简单来说说樱桃的人生轨迹。樱桃是上海长大的非上海本地人(与作者经历相似),16岁以前的人生我们不清楚,16岁时与周觅恋爱,恋爱经过作者也没有过多叙述,因此我们可以用现实经验用映衬,因为作者也在书中提到,青春期也不过如此,和别人的大同小异。那么樱桃和周觅应该也是如此,平淡无奇大同小异。之后高中毕业后两个人就分手了,周觅要去美国读书,同时和吴雨在一起,吴雨和周觅似乎是青梅竹马的关系。于是周觅和樱桃被迫分手。樱桃的父母在此时也离婚了,樱桃的母亲是律师,拥有斯嘉丽那样的野性,幻想能和白瑞德生活在一起,此为离婚的一个原因。沈念是樱桃母亲的同事,比其母亲小10来岁,比樱桃大10来岁,似乎由于对沈念事业有帮助,所以沈念时不时拍上级的马屁—他帮助樱桃母亲照顾樱桃。而后樱桃在父母离婚后搬到沈念家,对沈念有了好感。沈念而后去了香港,没有通知樱桃,樱桃伤心落败,此时林天出现。(林天和樱桃在樱桃高三冬天去北京考试认识)林天的话使樱桃开启了新一段的恋爱旅程。林天是一个从小倒晋升为投资人的类似地痞似的人,而后拍起了电影。他们两个分分合合,最后因为一次事故决定分开旅行。樱桃去了阳朔,认识了何喜。最后和林天分手,和何喜在一起。这期间发生的事情似乎没有太多叙述的必要,因为平常无奇。小说中还有一个重要人物,樱桃的好朋友苏夕。简而言之,苏夕也是一特不靠谱的妞儿。苏夕也是律师,和樱桃的母亲以及沈念都是同事。和一文艺摇滚乐手私奔过,(似乎和很多男人都私奔过)以及和林天上过床,被樱桃发现,这是致使樱桃和林天分开旅行的重要原因。整个故事的脉络大致如此。
从人物性格上,似乎没有十分显现的人物。樱桃就是一特普通的90后少女,我们唯一能够知晓的就是她和周觅,沈念,林天,何喜的恋爱经过。樱桃就是一个不怎么饱满的人物。周觅,用作者的形容就是,懦弱善良,他和樱桃分手后,樱桃的举动十分的好玩。周觅是一个三流的小演员,为什么他会成为演员作者也没有交代,反正我们可以看出,他的人生十分虚无,虽然家境显赫,但他似乎有一种压抑的感觉,他和樱桃还有那么一点点的爱,可是他和吴雨的关系总有点不明不白的。他做演员也不成功,和吴雨结婚,又出了车祸成了白痴,而这一切似乎又和吴雨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反正,周觅也是一普通平常的青年,人物描写也不充实。苏夕,何喜,宋宋,赵四,叶希金,以及其他打酱油的人物,都是尽可能的与主人公发生了关系,对于整个小说来说,并没有起到良好的作用。最后说说林天,这是作者叙述描写的最好的一个人物了,可以说樱桃和林天在一起之后,才意识到什么叫做不安,什么叫爱,也是从林天开始,樱桃迅速成长,从容面对生活的种种挑战,以至于她终于学会如何对待爱情了,选择了可以给她安稳的何喜。
整个故事大致如此。由于作者写的是青春题材的少男少女故事,读者是读不出更好的意味来的。因为青春期少男少女的故事,永远是单纯的,给不了人们充分思考的空间,所以从一开始,读青春题材的长篇小说就注定收获不了太多。作者的叙述也不是很好,我经常读着读着就不知道这究竟是什么时候的事儿了,作者有太多回忆时期的故事要写,当下发生的似乎就有点轻视了,往往是大段大段的回忆结束,我们才能转回小说此时的现场。最后,情节也是严重硬伤,作者的片段化写作太多,没有太多连贯性。故事经常发生在酒吧,KTV,床上。最后周觅出车祸又太突然。小说显得有些杂乱,看起来总是不知如何评判。
下面截取两段优秀的吐槽:
1. 和几个作家站成一圈聊天,这是公司给我的任务,让我多和作家聊天,挖掘人才去给我们影视公司写剧本。主要是他们聊,我听。聊电影,全是电影院里看不到的;聊乐队,全是地底下的;聊旅行,全是去西藏的;聊咖啡,全是小胡同里面,拐几个弯也不见得找到的;聊相机,照出来的人全是变色扭曲的。一个小白脸儿作家说,我比较喜欢小众的东西。其他几人齐声附和,他们都是小众狂热崇拜者。
2. 有些电视剧电影为了造成“老子就是不让你猜出结局”的效果,将结尾设计的十分突兀。特别是一些寻求突破的老导演,思想跟不上还想玩花样,往往让观众云里雾里还想砸电视机。评论家还收了钱一样拍桌子说好,说创新,说悬念,说和国际接轨了。电影又不是电车,接的哪门子轨啊,我看是接鬼。学士学人家的运作,不是学人家的风格。
好吧,我还是期望张晓晗的写作能够更加成熟。虽然目前看起来还遥遥无期,基本上张队长还停留在对青春小说的描写阶段,以及对周边人爱情的叙述阶段。编剧作品是两部偶像剧。假使长期如此,作者的写作生涯迟早结束,因为新一代的写作者们就要冲锋讲述新时代的青春爱情了。
不过我说了,我欣赏并喜欢队长的姿态。希望队长也能保持下去。
作者:
新九君
时间:
2013-8-8 12:39
这件事很真实又很奇怪。
你爱到死去活来的林天最终成为不了你最完美的归宿。
四个男人之间樱桃最终还是选择了稳稳当当温柔的何喜。
甘心当着人家的好姑娘,抛弃过往所有或撕心裂肺或难以忘怀的爱与恨去过一个平淡的生活,在日复一日的关怀中渐渐爱上这个给予自己稳定与幸福的男人,谁能说这样不好呢?
这能说这不是爱呢?
樱桃爱过周觅。爱过沈念。爱林天。爱何喜。
她最终选择了最终遇到的男人。
从此再无大风大浪。大爱大恨。再没有撕心裂肺的纠结没有惊心动魄跌宕起伏的爱情故事。
一对俗气的好夫妇去过人家的小康日子去了~
这是一个最圆满的结局了。
==========================================================
大队长的第一部长篇小说。
没有想到大队长会写这样一部唧唧哇哇的言情故事。把女主把自己置于宇宙中央去任性去疼爱。【没办法大队长是女人啊。
也没有想到我居然看得津津有味。【没办法吾辈也是女人啊。
只能矫情地说这是一个不一般的关于寻找、丢失和再认识爱的故事。
作者:
Kree^
时间:
2013-8-13 01:37
在亚马逊上花了不到3块钱买了kindle版,分了两个半天看完。全程都感觉压抑的不行,看着看着就想起了自己的经历,想起了自己还没有抛之脑后的人。
很多想哭的点都没有哭出来。眼泪的喷涌而出总是巧妙的集结在一个最微妙的位置,直到书的最后林天的第二部电影终于出现的时候,自己才真正的大哭了一场。
不知道爱了那么久的你还想不想念穿插在你生命中许久的我。我离开你或许真的是必要的,我离开你,才能变成你。我离开你,你才再也不能给我你的放浪不羁。
作者:
倾尘
时间:
2013-9-7 21:50
写这东西时,刚跟男友分手,那个从不跟我吵架,整天腻歪的喊我亲爱的大头茜,让我觉得没我他不能活的男人,屁个字都没留下就甩了我。无意看到他的留言,大致猜出端倪,还是发短信要他给个答案,所谓感情不过如此,他费尽心力,坑蒙拐骗,把你带进他的故事里,当你沉醉其中,迫切想听到结局的时候,又一把把你从故事里拽出来。每个姑娘都听过很多故事,我是,你是,樱桃也是。没有听到结局不重要,故事是永垂不朽的,你可以让它千秋万代的传下去,《不留》里有大多数人的故事。把它看完,然后站在原地,等人拉着你的手,直到他把故事一直讲到结尾。
作者:
Alvin-
时间:
2013-9-8 12:33
看完不留的下午,雨停了,凉意未去,我穿着小花花裙子,双脚凉凉的。电脑里正在播放着王菲的《彼岸花》,流淌进房间的每个角落。
我始终不明白樱桃哪里来的勇气离开林天。
我觉得自己老了,没有力气再去折腾,相处了很久的恋人,能嫁就嫁了吧。其实我从来不是安分的姑娘,我出逃成瘾,恨不能一辈子都在路上,在奔驰的高速公路上洒满我的疲惫,任它们嘲笑我天真的梦想。我愿意每天认识新鲜的人,与爱我的人恋爱分手再开始下一段。癫狂蹦跶一辈子,永不知疲倦。
年少的时候懂得太少,不知怎么去把握,等到懂得差不多的时候,已经没有精力去流浪。
C之于我,就好比苏夕之于樱桃。她见证我的每一段恋爱,刻骨铭心的随随便便的。从十六岁开始我们就分开,偶尔她来学校看我,我们不用揣测就能知道对方的生活状态。
她说,有时候和她们在歌房里,很想起身离去,可是又不能。和不喜欢的人在一起,待一刻都觉得漫长。可和你在一起,总觉得时间不够。
她说,和他在一起一点也不快乐,甚至感到痛苦。我尝试过对他说分手,但一听到电话那头的他哽咽的声音,却又不忍心。他人很好,但是他又不理解我。这种状态持续了半年多,我该怎么办。
她说,我知道你很忙,所以好多事也没告诉你。搬家,谈恋爱,上班,我都没来得及对你说。可现在仍然在说,因为我不知道可以向谁倾诉。可最终依然要告诉你。
她的每一任男朋友都不长久。我也是。但这次我准备安安分分地稳定下来,却不知道她何时能安稳。
作者:
十方一
时间:
2013-9-15 10:47
我害怕和所有不熟的人说话甚至相见,这种不熟并非陌生,而是一直知道对方的存在却没有交集。
直到最后,我都觉得,即使是卑微的守着林天的爱,樱桃也能做到一辈子。
看到林天,就会想起高中时看 摇晃 里面的顾白。
一样的逃离一样的不安分一样的兵荒马乱的环境。
很奇怪,周觅,沈念,林天,甚至喜子,我最不喜欢的是周觅,那个一直在三流中的大环境追寻一流的感情的樱桃的初恋。
可是,不管他真傻假傻,他让樱桃离开了林天,不管直接原因还是间接原因。
其实苏夕是最勇敢的,她拿得起放得下。至少在表面是这样。这就够了,不是么。你樱桃为了林天宁愿忘记苏夕忘记吃饭的姿势忘记脑袋上的洞是怎么来的都要忘记林天,让我开始的时候就想到东邪西毒,结果人一出现就立马喜极而泣,因为人一句我想好好生活能感动的你一把辛酸泪。
234页的不留,像是在读大队长罗嗦版的短篇,只是我一句都没拉下,很仔细的看了3节课。
不知是我老了还是故事中的几个人都太世故了,总让我感觉不到青春的感觉,抑或是我的青春没有这般的气息。
青春已往,游戏依旧。
全剧终。
作者:
二二月
时间:
2013-9-21 18:22
我知道你不是林天,你连短暂的安稳也不曾给我。你自一开始便宣告你的多情善变,是我天真爱上贼船。我哭着喊着,求求你放我一条生路吧。但是内心还是充满无限的眷念不舍。你放我生路,反而更让我生不如死。
我愿意被你伤害,我愿意和你一起折腾,在我还年轻的时候,没有一切后顾之忧。看着你爱了我又爱了别人又回过头再爱我再爱别人。你永远比我身强力壮,你会全世界最好听的花言巧语。你的谎言如此拙劣,可凡是爱你的女人都不忍心揭穿。我放下骄傲自尊,甘心圆满你的虚荣和自负。我爱你大男子的模样和一切自作主张的霸道。
因为你总是恰到好处的温柔。
因为你总是给我若即若离的承诺。
你明白所有的女人都患得患失,你总是不经意的欲擒故纵。
你的人人心情从:永远爱你LDY。更新到:一百天纪念日,我很快乐。再到:心爱的,倍加珍惜。
你在陌生人的那一栏里被我小心翼翼的观望。我忘记自己缺失勇气对你绝口不提。忘记坐了23个小时的大巴到你的部队。
LDY是我的名字。
我走的那天你说对不起老婆,穿着军装不能好好抱你一下。
我只记得你半夜一点给我打电话让我开门,房间门口你一身武装。你说楼下柜台服务员都以为你是来扫黄的。我揉着双眼不敢相信,支吾着你怎么来了。你重新把我抱回床上,不说话也没有做爱。你靠着我的肩膀,我摸着你短短的寸发。你很快就睡了。我帮你调好五点的闹钟。因为六点以前你要翻墙回去,然后你被罚了500个俯卧撑,值周一个月。这是后来你战友告诉我的。
我只记得你带我去看天涯地角,给我买密鲁达,固执的要送我挽头发的簪子。你爱的人必须是小女人的模样,尽管你不知道她之前可能像个三八或者婊子。
我只记得你给我吃所有的好东西,看所有的好风景。你连给我买牛奶都要买印有周杰伦头像的。你讨厌他,我爱他。我们因为他争吵过一次。但你还是不动声响的从了我。
我只记得你一切的好,不愿再提后来一切的伤害。
我怕,我躲避。我征服不了你。我看着你和其他女孩的一百天,看着谁谁谁又变成了你的心爱的。怒火中烧。
你曾经说你爱我,让我抛开一切顾虑。
你曾经让我嫁给你。
然后转眼你便一个多月悄无声息。
我不敢打扰你,不想自己变得吵闹平庸。因为你嫌吵,你喜欢安静喜欢顺从。那我就努力做到这个样子,在你饭后递你一张纸,早起替你泡杯茶,走累了要靠靠你的肩。让你有责任感达到的满足感。
我假装我很傻很天真,做你爱得模样。但是你还是不要爱我。
我不想拆穿你的虚假承诺。不想让你看到我的聪明强势。我聪明到去装笨装逼。在你手下瑟瑟发抖。
于是你真的狠狠爱了我一段时间。
然后你放弃。
然后我放弃。
然后你回头。
然后我放不下。
然后你再抛弃。
我经历了被你抛弃的痛苦,经历了暧昧不明的等待阶段,经历了眼睁睁看你毫无解释就爱上别人。
地狱十八层老子快去了3次。每一次都快要好了又变成体无完肤。
因为我爱你,所以你才有能耐把我变成今天这个样子。你拥有的一切资本都是我的爱。没有这个,你什么都不是。除了是个人渣,一个彻头彻尾的混蛋。
你大言不惭的说让我等你,在你身边看你度过你的花花岁月。
那我是不是得等到你精尽而亡,然后说我就选你了?你的一腔热血就分了我一小口。我却拼死拼活为你刀枪不入,拒绝所有暧昧。
我求你放我一条生路,你二话不说便不再联系 。
你总是厉害过我一百倍,潇洒过我一百倍。
我像樱桃想成为林天一样迫切的想成为你。
只有成为你,我才可以不痛不想不难过没心没肺做人渣。因为从你身上我才看到人渣当道的世界里,我空守一颗忠贞不渝的爱心是多么傻逼。
我总是不止一次的对身边人说这次是真的了,这次我真是受够了,我要放弃你彻底让你滚出我的世界。可是到头来我只是删除你到陌生人那一列,却再没勇气拖黑。删掉你的电话号码,可自己仍然倒背如流。看有关北京的电影,听到北京腔的歌,或者四周来人熟练的讲京片子。
我就又想到你。
你高我高得不多不少,你不胖不瘦给我安全感,你不黑不白很有男人味,你鼻子多挺眼皮多双眉毛比我修过的还好看。你只穿黑色夹克冷色短袖,你穿军装的时候多少妹妹流连忘返。
你看,即使你伤我一百次,你在我心中的形象依旧不会变丑一点。
我常常一个人坐车想到你说的“去你大爷的”“抽你丫挺的”都笑得乐不可支。
想你厚颜无耻的说你就是个地道北京爷们儿,然后更加加深我对北京的向往。你喝酒从不划拳,说喝就喝。你说俩瓶儿的时候我让你重复了好几次。因为你发那个瓶儿的音特别好听。
想着你穿着军装带我上街,我傻不拉几的去挽你胳膊,被你正色“严肃点儿”,然后后来在电梯里的时候你一边有板有眼的教育我,一边摘下帽子凑上前吻我。
想着你的战友骗你要带上我出任务,你在车里紧张的不得了,不停叮嘱我注意事项,又塞给我很多钱,让我情况不对就赶紧自己跑。你说这些的时候不停抽烟,看都不敢认真看我。那时候你多么爱我,我真的知道。
我两个月没来月经的时候看见你第一次心痛的表情,你像个犯错的孩子对着我的肚子说爸爸对不起你,我没照顾好你妈妈,还不能拥有你。尽管事后证明那是虚惊一场,但那是我至今为止哭得最厉害的一次。
你不是林天,你不如他。可是你又多么像他。
所以我可不可以妄加定论,天下的人渣大都相似。连产地都如出一辙。我用成都话骂你,我说瓜娃子,你装模作样的学。你喜欢听四川话,我喜欢北京话。咱们不是天生一对没人信。我们太相似,又太不似,这些通通成了我难以咽下的苦衷。我不想承认我们的缘分到此为止。我不甘心。
你只能是我的,即使你和一百个姑娘撒欢接吻上床做爱,你会回到我身边。
在昨天以前我一直这样想着。
可是我又看见你的心情,你称呼她心爱的,不重要,你说要倍加珍惜,我很难过,但还是不致绝望,偏偏你最后说了一句,不敢怠慢。就这短短四个字。我瞬间哭了出来。大概是我被你怠慢太多次。如此眼睁睁看着原来你并非没心没肺,你也有值得你视如珍宝的人。只是那个人不是我。
我不知道这次又是你的游戏,还是你浪子回头。
我不敢再想了。我嚎啕大哭,然后终于决定,这是最后一次,我不求你放过我。我求我自己放过自己。
于是我把你拖黑,删了照片,删了你永远爱我的录音,烧了我们的照片,砸了相框,扔掉一切一切关于你的记忆。身体毛发衣食住行。他们无处不在,这些毫发毕现的你的气息令我恐慌。你像致命的毒药侵入我的生活那么深那么透,我却毫无察觉。
说到底,我并不懂不留的真正意思。我只能含糊其辞的把它自我定义。那就是彻头彻尾的让你消失。让你从未出现。我连你的记忆都不想拥有,那些曾经的美好只会更加残忍的折磨我。我也求人能给我一把枪,杀死所有关于你的记忆。
我不知道你还会不会心血来潮又回头爱我一下,只是求求你不要。
这一次真的真的不要了好不好。
我宁愿生不如死,宁愿再也不信爱,再不肯忠诚,只为不再拥有你,又彻底的失去你。因为和你共同平庸的生活下去,也将令我难以想象。你应该风流应该坏,不然对不起我的爱。
像樱桃对和林天一起平庸生活的恐慌和不忍。因为只有那样的你,才对我来说,才是充满吸引力,让我奋不顾身的。
我祝你幸福,王楠。
祝你未来和每一个其他姑娘开心的时刻都会,难过的记起我。
作者:
三人成
时间:
2013-10-7 16:34
关于这个神奇的俗套问题我想了很久。什么是爱。
下午独自在巨大的自习室里上自习,趴在桌子上睡觉。右胳膊麻了,抬起头刚好想到这个问题,突然想曾经对那个人的感觉总不会是爱吧,然后就惊醒了。
如果是,那我已经错过了,不会再有任何转机了。所以我期待不是。
那个时候看到他瘦瘦的越长越高很是羡慕。要是我也是可以那样子生长现在应该也就是个又高又瘦的姑娘了。然而我始终没能如我所愿的生长。我爸爸每个周末打电话给我,他说你在学校里要好好生长。我就觉得好对不起他。我爸爸总是觉得我太胖了,其实我根本没有有很胖。我用很长的时间跟他解释165的个子一百一十五还是很正常的,可是还是被他逼的从小区南门出去北门回来。
我觉得我的爱都是来自我爸爸。全世界我就只相信我爸爸。只有他是就算地球要灭了也是站在我这边的,即使他嫌弃我胖。
感觉到仲的时候我跟爸爸说我不愿意留在这里,我会走的。我爸笑着说好啊。然后我以五百七十分为梦想努力奋斗,结果以十分之差败北。但我还是走掉了,仲留在那里。我早知道的。
仲学习和我一样。年纪二百到三百之前密度格外大,差几分就是一首一尾。我们在这一百名之前苦苦挣扎很是辛苦。而我们班差不多七八个都是我们这种状态。这是一种奇异的状态,这七八个人的排名几乎就是随机分布,没办法分个上下。仲很白,在那样的日子里还是打打闹闹各处耍宝。而我总是在周末满大街晃,不小心撞到几回。毛毛的桃子分他一个,我猜他并没有吃。我自己吃掉剩下的,把已经粉色了的桃核放到桌子上仔细地看,粉地像是燥热的夏天。
晚上咬一只巧乐兹从三号道上不慌不忙的走,太阳就快下去,还是很热,我把刘海统统翻到脑袋上,看着我的凉鞋往前走。然后仲和他的那群朋友走过,冲我打招呼。很是乖张:“哟没看见我呀都不跟我打招呼。”眼睛都快没了,但可能是脸比较小所以还是很和谐。我说:“哟真没看见。要不请你吃雪糕?”然后把巧乐兹伸向他那里哈哈笑。他用力扯了下我的头发算是报复,转身走掉了。这个玩笑就这样结束了。
每周给爸爸打电话其实也没什么好说。后来实在找不到话说,我说我牙疼。我爸说怎么搞的,我说我抗拒不了甜食啊。然后我爸又把话题叉向了减肥上。我说我现在高三啊你能不能记得这一点。我爸说我怎么没看出来你高三。我哈哈地笑。三分钟挂掉电话。
我的日子这样子不咸不淡地过去。好吧其实还是很咸的,因为太热了,感觉皮肤上有一层薄薄的盐。同桌希惊呼你快看是盐!我一把卷子砸在桌子上说我想吃盐爆香酥鸡。希说那你找错人了这是香酥猪。然后一个不小心这一片七八个人又热闹起来了。每次都是这样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每每同班主任说真的不是我爱说真的不是她老是不信。她总是边玩麻将边同我说你要趁这几天好好提一提成绩这时候不拼什么时候拼巴拉巴拉巴拉。
仲也在这一片。他曾坐在我后桌,后来我的座位实在是阴晴不定和成绩一样基本取决于天命随机排列那种,我们就错开了几排,但还算是在一片的。他在我后桌的时候每天清晨上课前问我要演算纸,我说你一富家小开还问我要演算纸有没有良心,他二话不说站起来抢过去一张。每天一张那段时间我至少损失三十张六块钱。我能吃三次巧乐兹。
但是话说回来,我们每天拿我希的湿巾用来去热想来也很是不善良,虽然她肯定是不在乎这点巧乐兹的。
同桌是个长相很小巧的女生,很是心细,和能闹。那段时间晚自习管的很严,我就不明白上自习为什么不能去上厕所或者打水,那些主任们大喊大叫好像我们把学校给劫了。我们顶风作案在最整栋楼都很安静的时候出去打水,顺便她拉着我去连廊上吹风。我战战兢兢,她说你怎么这么怂,我就老老实实地跟着她过去了。她说你该不会是喜欢仲吧?我说开什么玩笑,他虽然点儿比较好但还不至于让我喜欢吧。她说好吧好吧,等下回去借我耳机用。
连廊上风很大,看见远处的高速入口,刚好是回我家的那条路。路灯很好看,暖黄的一条,指向我家的地方。但是太远了。我想我是要回家的。我不是要回我土生土长的家,这里没有留住我的东西。好吧暂时还不能留住我。我要回的是我爸爸的地方。我想了很久,我会出去上大学,然后老老实实回我爸身边。
我跟希塌塌地回去,正撞上班主任巡班,在她的白眼下笑一下跳回座位上做题。
我不是这个地方的。
后来如前所说,仲跟我错开了两三排,那时候属于高中的夏天所剩无几。很多同学已经回家,我们在楼下打羽毛球,有时候踢毽子。仲是走读生,还是每天和几个朋友过来。他觉得班主任说的没错,这时候需要保持和平时一样的状态。于是我们时而上楼看一下做过的卷子时而下去寻找娱乐。下楼的时候一般都是下午五六点,那时候已经没有那么热,甚至还有一点风。这导致我们打了四五个羽毛球上阶梯教室的房顶,之后再也不打羽毛球,专心踢那几个残破的毽子。我觉得它们很可怜,最后一天我们把它们扔进了阶梯教室门口旁边的垃圾桶。
我考完试站在考场门前的单行道上给我爸打电话,差不多两个星期都没有打电话了再不打该担心了。我说应该还好,没什么不正常的。我爸说那就好。什么时候回来。
我现在趴在自习室想,在那之后我还有一天休息,还有一天去卖书,卖完了书的晚上还有毕业晚会,如果是爱我为什么没有说。如果是爱我为什么惧怕了我会回去他会停留。如果是爱我为什么就那么淡然的依然可以在班级打扫的时候拿着扫把直视着他,如果是爱我为什么会听从班主任的大放厥词早恋是不对的,如果是爱我为什么会不停地告诉我不可能不可能不会有结果的,如果是爱我为什么在那样炎热的夏天里吃着桃子还是可以风生水起都没有难过。
所以那一定不是爱。所以看到他终于追到瘦瘦的黑黑的漂亮姑娘街舞大赛终于得了奖,真开心,我曾经是他的朋友。
作者:
最爱张
时间:
2013-10-11 06:09
起初看到《不留》这个标题,我就在想作者对待青春是一种宁愿什么都不留下,所以可以无所牵挂的姿态。以一种看似决然的姿态告别。
可她真的是这样吗?
文中的林天,主人公一不小心丢失了他,然后说这是一个丢失了男主角的故事。林天是个什么人呢。他是个北京小倒,从小稀里糊涂的混着,长大浑浑噩噩的混着。他聪明,善良,多金,帅气,有才华,富有幽默感,女孩子呆在他身边感觉就是在进行着一场世界环游,你永远也不知道下一秒钟的生命是如何,永远充满了未知,平淡的生活可以变成一场冒险,让你讨厌他,却又不得不爱上他。当然他也极度没责任感。永远都是弱水三千取完一瓢又一瓢。
沈念这个人是现代商业社会里的一个普通大众,他有理想,有抱负,有城府,狡猾,多变,善于欺骗,如果说林天还只是一个大男孩,那么他更像是我们身边一个活生生的人。他可以把身边一切资源用于向上攀爬的支点,包括婚姻。他不断的给予樱桃欺骗,却只限于床上。而樱桃明知两人是生活在一片崩塌地废墟上,还坚持在废墟上生活,因为她觉得自己在他面前可以像个公主一样,这种感觉对樱桃就像是上瘾般,深陷其中,是一种无可奈何的自欺欺人,更是一种对自身深沉的无能为力。
至于周觅,他是樱桃的初恋,他英俊挺拔,帅气,多金,后来成为了一个三流演员,即使他的生活再怎么繁花似锦,或者是满目疮痍,他们俩始终是保持着最初的样子,单纯的做着朋友。这种单纯仿佛时光静止在了那一刻,世间纵使变化万千,而有些东西却从未改变。
作者是一个91年的女孩子,我特别想问你,你是不是有看过安妮宝贝的《春宴》啊。林天对应琴药,沈念对应许清池。有些人可能不理解,但是他们的人物性格在灵魂层面上的某些东西是相通的,一个代表着自己的理想,一个代表着自己的现实,至于周觅则是代表着自己最初的时光。又或许是每个女人心中永远都有这么几个男人,不是说了吗?最佳的男人,是才子,浪子,加凡夫俗子的结合。作者一下子全给霸占了,呵呵。
文中的女主角苏夕她叛离,倔强,自我,跟摇滚歌手私奔,观念开放,瞧瞧她干的那些事,是每一个女孩想干却不敢干的事,最后特狗血的跟林天搞一块了,不过最后结局是樱桃没跟沈念上床,苏夕也没跟林天上床,其实就是一个误会,我猜想作者在写这一段的时候,也是怕太残酷了吧。更多的只是为了剧情的发展,和矛盾的冲突。
在主人公经历了一系列狗血的事情以后,感觉自己累了,倦了,于是决定旅行,她来到了阳朔。阳朔的生活静谧而美好,平凡而安定,她遇到了一个男人何喜,这个男人这个觉得就像是安妮宝贝《春宴》里的定山,他就像是一个平静而自行转动的岛屿,只要你愿意,你就可以在这座岛上闲看窗外庭前花开花落,漫随海角天边云卷云舒,只要你愿意,你就可以在此驻足,在此停留。
对于文中的女配角用我的观念来说其实可以忽略的,为什么呢?因为作者把脑子里想要说的其实是这几个男人,代表了她不同生活,不同时光,不同心态的男人,苏夕这个人我怎么看怎么觉得她像是作者自我的一种延伸,自己不敢做的事就让她做吧。不过话又说回来,两个人如果一起生活的时间久了,就会慢慢潜移默化的变成对方的样子,找朋友不就是找与自己有相同点的人吗?我们也可以理解为是在别人身上寻找自我。
文中的周觅最后出车祸了,变成了一白痴,一小孩,可樱桃固执的坚持的认为他是在装傻,她说,周觅本身就是这个样子啊。
因为在她的眼里周觅一直就是这样啊,他们以前不就是这样吗?俩小屁孩谈恋爱,纯纯的初恋,也许有某个瞬间,她在想生活还是如以前那般多好,那样她永远都只是一个孩子。她在沈念面前不就是一个等待被照顾的,等待被包容,等待被溺爱的孩子吗?她在林天面前不也是两个荒唐的面对了这荒唐的时代的孩子吗?
更有意思的是在作者眼中,在这个孩子眼中,这三个男人也是孩子,不过是大孩子,和小孩子之分,她描写林天时“歪着脑袋跟我说”让这个男人瞬间有了可爱的部分,也就让人不会讨厌他,而沈念则是在落魄是说“我已经很努力很努力的生活了。”但是作者却是一个不愁吃不愁喝的大姑娘,所以看他的时候有一种旁观者的悲悯。当周觅躺
在一群女人大腿上眼神迷离时,一看就是一个缺爱的孩子。
主人公是一个很缺乏安全感的人“他父亲知道她是不愿意被人洞悉自己是一个极其缺乏安全感并且脆弱得人。”尽管她看似强大。当浪子林天告诉她他们可以过平凡简单的生活,这是每一个女人都希望的,可以和自己爱的人生活,可主人公这时候又觉得这一切太不真实,患得患失,由此,更加体现了她的不安全感。
最后说到作者的文字风格,太太太熟悉了,我一想,作者是学编辑的,也就释然了。你把《北爱》,《奋斗》一看,那股腔调简直如出一辙。北派嘛!其中有一段形容电影的,“文化大革命”那会儿还有八出样板戏,现在中国就三导演,一个比一个能折腾,越折腾越浮躁,脱离了生活,一点儿也不好看。这话原话是王朔老师说的,全国一年只放一部电影,大片和大片还互相躲呢。放俩,今年就太热闹了,没什么见识的小报记者就得满世界嚷嚷有擂台。还不如样板戏呢,那还八个呢。
还有很多类似的段子都很不错。
总的来说作者是一个很有才华的人,比市面上的好多人都要好,但离优秀还有些距离,像在刻画人物性格方面,我就觉得稍有欠缺,主要是人物性格不够丰满,虽然说你要毕业了,可是你的生活和文中的生活还是相差很远吧。感觉你是在描写一个你看似熟悉又有些陌生的世界,所以感觉没把握好。你的读者年龄都这么小(我除外,我应该叫你一声妹妹,哈哈。)不一定能理解你想表达的,看看你的读者都是准备高考的小孩子。。。。。另外你的优点就是你的文笔啊,看那些段子比郭德纲说的好多了。
你说就算是卖肾也要拍电影,林天也是搞电影的,我估计你拍出来也是那种忧伤的幽默性,离小清新有点远,不过老子就是觉得小清新有点闷的晃。
祝愿你可以梦想成真啊,最美好的时光已经过去了,我们什么也不能留下,但明天未必就是最差的时光,你丫就算把它留住了,我们也不一定会输给你。
作者:
I’am
时间:
2013-10-19 11:16
起初看到《不留》这个标题,我就在想作者对待青春是一种宁愿什么都不留下,所以可以无所牵挂的姿态。以一种看似决然的姿态告别。
可她真的是这样吗?
文中的林天,主人公一不小心丢失了他,然后说这是一个丢失了男主角的故事。林天是个什么人呢。他是个北京小倒,从小稀里糊涂的混着,长大浑浑噩噩的混着。他聪明,善良,多金,帅气,有才华,富有幽默感,女孩子呆在他身边感觉就是在进行着一场世界环游,你永远也不知道下一秒钟的生命是如何,永远充满了未知,平淡的生活可以变成一场冒险,让你讨厌他,却又不得不爱上他。当然他也极度没责任感。永远都是弱水三千取完一瓢又一瓢。
沈念这个人是现代商业社会里的一个普通大众,他有理想,有抱负,有城府,狡猾,多变,善于欺骗,如果说林天还只是一个大男孩,那么他更像是我们身边一个活生生的人。他可以把身边一切资源用于向上攀爬的支点,包括婚姻。他不断的给予樱桃欺骗,却只限于床上。而樱桃明知两人是生活在一片崩塌地废墟上,还坚持在废墟上生活,因为她觉得自己在他面前可以像个公主一样,这种感觉对樱桃就像是上瘾般,深陷其中,是一种无可奈何的自欺欺人,更是一种对自身深沉的无能为力。
至于周觅,他是樱桃的初恋,他英俊挺拔,帅气,多金,后来成为了一个三流演员,即使他的生活再怎么繁花似锦,或者是满目疮痍,他们俩始终是保持着最初的样子,单纯的做着朋友。这种单纯仿佛时光静止在了那一刻,世间纵使变化万千,而有些东西却从未改变。
作者是一个91年的女孩子,我特别想问你,你是不是有看过安妮宝贝的《春宴》啊。林天对应琴药,沈念对应许清池。有些人可能不理解,但是他们的人物性格在灵魂层面上的某些东西是相通的,一个代表着自己的理想,一个代表着自己的现实,至于周觅则是代表着自己最初的时光。又或许是每个女人心中永远都有这么几个男人,不是说了吗?最佳的男人,是才子,浪子,加凡夫俗子的结合。作者一下子全给霸占了,呵呵。
文中的女主角苏夕她叛离,倔强,自我,跟摇滚歌手私奔,观念开放,瞧瞧她干的那些事,是每一个女孩想干却不敢干的事,最后特狗血的跟林天搞一块了,不过最后结局是樱桃没跟沈念上床,苏夕也没跟林天上床,其实就是一个误会,我猜想作者在写这一段的时候,也是怕太残酷了吧。更多的只是为了剧情的发展,和矛盾的冲突。
在主人公经历了一系列狗血的事情以后,感觉自己累了,倦了,于是决定旅行,她来到了阳朔。阳朔的生活静谧而美好,平凡而安定,她遇到了一个男人何喜,这个男人我觉得就像是安妮宝贝《春宴》里的定山,他就像是一个平静而自行转动的岛屿,只要你愿意,你就可以在这座岛上闲看窗外庭前花开花落,漫随海角天边云卷云舒,只要你愿意,你就可以在此驻足,在此停留。
对于文中的女配角用我的观念来说其实可以忽略的,为什么呢?因为作者把脑子里想要说的其实是这几个男人,代表了她不同生活,不同时光,不同心态的男人,苏夕这个人我怎么看怎么觉得她像是作者自我的一种延伸,自己不敢做的事就让她做吧。不过话又说回来,两个人如果一起生活的时间久了,就会慢慢潜移默化的变成对方的样子,找朋友不就是找与自己有相同点的人吗?我们也可以理解为是在别人身上寻找自我。
文中的周觅最后出车祸了,变成了一白痴,一小孩,可樱桃固执的坚持的认为他是在装傻,她说,周觅本身就是这个样子啊。
因为在她的眼里周觅一直就是这样啊,他们以前不就是这样吗?俩小屁孩谈恋爱,纯纯的初恋,也许有某个瞬间,她在想生活还是如以前那般多好,那样她永远都只是一个孩子。她在沈念面前不就是一个等待被照顾的,等待被包容,等待被溺爱的孩子吗?她与林天不也是两个荒唐的人面对了这荒唐的时代的孩子吗?
更有意思的是在作者眼中,在这个孩子眼中,这三个男人也是孩子,不过是大孩子,和小孩子之分,她描写林天时“歪着脑袋跟我说”让这个男人瞬间有了可爱的部分,也就让人不会讨厌他,而沈念则是在落魄是说“我已经很努力很努力的生活了。”但是作者却是一个不愁吃不愁喝的大姑娘,所以看他的时候有一种旁观者的悲悯。当周觅躺在一群女人大腿上眼神迷离时,一看就是一个缺爱的孩子。
主人公是一个很缺乏安全感的人“他父亲知道她是不愿意被人洞悉自己是一个极其缺乏安全感并且脆弱得人。”尽管她看似强大。当浪子林天告诉她他们可以过平凡简单的生活,这是每一个女人都希望的,可以和自己爱的人生活,可主人公这时候又觉得这一切太不真实,患得患失,由此,更加体现了她的不安全感。
最后说到作者的文字风格,太太太熟悉了,我一想,作者是学编辑的,也就释然了。你把《北爱》,《奋斗》一看,那股腔调简直如出一辙。北派嘛!其中有一段形容电影的,“文化大革命”那会儿还有八出样板戏,现在中国就三导演,一个比一个能折腾,越折腾越浮躁,脱离了生活,一点儿也不好看。这话原话是王朔老师说的,全国一年只放一部电影,大片和大片还互相躲呢。放俩,今年就太热闹了,没什么见识的小报记者就得满世界嚷嚷有擂台。还不如样板戏呢,那还八个呢。
还有很多类似的段子都很不错。
总的来说作者是一个很有才华的人,比市面上的好多人都要好,但离优秀还有些距离,像在刻画人物性格方面,我就觉得稍有欠缺,主要是人物性格不够丰满,虽然说你要毕业了,可是你的生活和文中的生活还是相差很远吧。感觉你是在描写一个你看似熟悉又有些陌生的世界,所以感觉没把握好。你的读者年龄都这么小(我除外,哈哈。)不一定能理解你想表达的,看看你的读者都是准备高考的小孩子。。他们那懂这些。。。另外你的优点就是你的文笔啊,看那些段子比郭德纲说的好多了。
你说就算是卖肾也要拍电影,林天也是搞电影的,我估计你拍出来也是那种忧伤的幽默性,离小清新有点远,不过我就是觉得小清新有点闷的慌。
最后祝你梦想成真,希望我有一天在网上闲逛可以看到你的微电影。我们什么也不能留下,最美好的时光已经过去了,可是明天未必就是最差的时光。你丫就算把它留下了,我们也不会输给你。
作者:
李姓少
时间:
2013-10-21 08:18
首先我来表个白 这辈子第一次写评 给我亲爱的姑娘张晓晗
我声情并茂的爱着你 因为爱你的人那么多 所以我只好声情并茂一点 还记得你说你手里的方块K代表着喧嚣生活野心浩大 所以你笔下的每个男孩儿女孩儿都带着哀愁美丽和不甘寂寞 从《少年祝安》开始认识你 那天阳光巨烈晒得我眼睛都睁不开 我的姑娘从很远的地方来看我 走到报刊亭的时候她买了本萌芽 后来回家我也偷偷买了本 为了能够看见她所看见的世界 拿到《不留》的时候同样天气很好春天终于来了 春日游戏开始
不留是王菲的歌 我把心给你身体给了他 情愿什么也不留下 可我总觉得《不留》应该是陈珊妮的调子 偌大的上海城和空空的灵魂 穷的人找工作找金钱找能留下来的理由 富的人戒烟戒酒戒晚餐 每个人却都在借爱借心安 我喜欢林天这样的男孩儿 同样的每个女孩都会喜欢 渴望有这么一个人闪着光有着最好看的笑容说 我们永远年轻 夜晚星星闪亮男人和女人漂浮在空气中 就像我们的拜金小姐在歌里唱的:
你岂止偶像歌手 你岂止恶劣传说 青春要替你毁灭 嫉妒要随你不朽
你岂止偶像歌手 你岂止恶劣传说 爱恨都任你颠倒 全世界陪你堕落
这样的男孩儿没有人忍心让他苍老 因为他是我们对青春保留的一点最后的幻想 他是彼得潘
同样我也喜欢沈念 即使最后面对樱桃时他是如此的卑微和沧桑 我却总能想起亨伯利与LOLITA 想起喜宝想起很久以前看过的一篇文章 年轻的小妞儿和她的继父 剪不断理还乱 直到消磨尽最后一丝爱意 年轻的躯体坐上喷射机带着灵魂寻找新的生活 只留下苍老的面庞被滚滚红尘泯灭
何喜的出现于樱桃大概就是对平安喜乐的向往和交付吧 说白了林天是不靠谱的 一生耀世的林天让樱桃觉得疲累 终于曾经再风骚再坚强的姑娘也和着柴米油盐酱醋茶找个好男人过完了一生 无比安良 这点我一直认为比少年的苍老还要难过
之前说爱分为两种 一种是拥有 一种是成为 何喜是被拥有的林天就是被成为的 虽然一直很厌恶 【惊艳了时光温柔了岁月】这样的句子 可不得不说 的确如此
不留这本书一如既往的张晓晗风格 明明没有繁复的句子和手法 却一针见血让我们一眼透过纸张看见曾经喝过的酒牵过的手爱过的少年和不甘心的青春 青春是什么? 张内咸草莓百分百的预告片给过很多解答 我觉得吧 青春就是 【 来不及 】
牛逼的来不及牛逼够就老了 爱着的来不及爱够就分手了 来不及变成好人 来不及说一声我爱你 什么都来不及 所以什么都不留 什么也留不下
所以我们长大了 来不及给爱人表白 来不及杀死仇人 就这么回天乏术的长大了 带着已往的青春 继续着不得已的游戏 寻找下一个春日
作者:
不留。
时间:
2013-10-24 00:39
To 林天 :
青春,一场盛大的祭奠,最后,谁也不留。
从你离开的那一刻起,我陷入崩溃。我努力使自己镇定,所以保持一切习性试图安慰自己没有谁失去谁就会活不下来。可我一直在找一把神奇的枪——失忆手枪。试图对自己开一枪后开始新的生活,不带有你的痕迹。可是这个世界不是哆啦a梦的失控,拼命找寻除了证明我的狼狈不堪放不下回忆,其他什么也没有。
我不知道你有没有看过《失恋33天》。我清晰地记得里面一句台词:这世上最肮脏的,莫过于自尊心。此刻我突然意识到,即便肮脏,余下的一生,我也需要这自尊心的如影相随。你离开的背影带着那样的绝然,我真的很想用力追赶时光紧紧抱着你然后时间暂停。可是,自尊心不允许我这样卑微,我只会冷冷看着这一切的突如其来不顾心脏声嘶力竭不堪重负然后意识接近空白或许下一秒被阳光灼烧坦然倒地不再苏醒。
我只敢在寂静的夜里卸下伪装哭诉对你的思念乞求时光倒流我要再紧紧握着你的手不再让你逃走。我回忆着过往的画面点点滴滴像药水被注射进体内引起的副作用让我觉得世界毁灭我却找不到诺亚方舟只能眼看一切崩塌无能为力在现实面前束手就擒。我的高矮,我的自尊全部湮没。在时间海里,我无法泅渡挣扎着沦陷你却只是冷眼旁观着一切无动于衷最后再吹个口哨像看完一场表演扬长而去。
缘分是一场闹剧谁也无法道明,我们只是河里偶然相逢的浮萍。不愿计较这场游戏谁输谁赢,即使我输得惨不忍睹也会努力笑的开心。就让过往云烟慢慢凋零。
这是一封不会寄出的信。最后谁也不留。还有,祝你幸福。
From 樱桃
作者:
康凯Si
时间:
2013-10-26 01:51
我想这是一本关于自己的书。
描述一个不很随意,却又波澜的故事
没有情节的起伏
却把心牵得很紧,随着它一起跳动
难以想象晓晗是在什么情形下写出这些文字
是失恋的悲伤
或是如初恋般的欣喜
亦或是......
我们无从知晓
能做的
仅是跟随她的思维一起漫步云端
或许书中的情节都是有着小清新情节的人所梦想的
可是我们无力去追寻
我们逃不出这世界
我宁愿在她的文字中去感悟,去体悟
我没有去过阳朔
没有接触过这个关于艳遇的地方
它的阳光是否明媚
它的空气是否浑浊
它的声音是否细腻
还是......
我一直梦想这这个地方
和你,或者是她
一起度过昏暗的黄昏
看金色落下
徒剩阴霾
在这个接近黑色五月六月的日子里
我读完了《不留》
只是期盼让我的青春留下
我不愿它孤独离去
或许它还有时光做伴
但我不愿意
我的单薄青春啊
就是个通红的
却又不甜的樱桃
我愿意用那青涩的滋味
填补我的空白
让遗憾不留~
END
——康凯
作者:
清二可
时间:
2013-11-7 00:31
使劲忍住了吐槽什么的欲望,因为晗姐的卖萌,决定秀一下只能用来写作文的文笔。
对内容没多少感慨,当是少年感情观世界观什么的就是被晗姐这样的青春已往的人慢慢塑造的。原来恋爱还有这般模样,原来原来。这样的内心感慨。
迷路在雪原,虽然一片白茫茫的光明却是一定会雪盲的。每个人的青春都是这样的雪原,懵懂无知的年岁里遇见的人事物都是救命的参照物。晗姐就是我遇到的巨大商场,琳琅满目的商品还有免费的空调吹,一点都不冷。对生活人生的认知追求,处世为人的方式,都被自己包含到了自己想要成为的模样的必要元素里。因为喜欢,所以就会有意无意的把自己的品质练习成偶像有的美好品质。
好像因为那个参照物,就可以享受雪原,有了无限生机,有了大好未来。
还是因为年岁太小心理太嫩了吧,觉得《不留》没什么缺点,觉得樱桃跟林天的纠缠就是浪费时间,浪费感情,觉得失忆就该是车祸。站在大孩子的角度看是不是显得我特别幼稚各种二逼格外不可理喻呢。管他呢,敢写就要敢丢人的,处女座献给晗姐。
合上《不留》的时候是在半夜的被窝里,特别满足的把它压在枕头下面。何喜的名字真喜庆,和樱桃的名字一样。即使被提前剧透也很高兴欢欣的睡了。就在最美丽的春天最静谧的夜晚读完了我最爱的作者的第一本长篇。用力地记住了那一瞬空气里所以躁动不安分子的气味,载录史册的又一伟大时刻。顺便还不知足的想什么时候晗姐会有自己的短篇小说集。
这好像不算书评,但也就这样吧,只因为真的太喜欢晗姐了,才开始勇敢。单曲循环的是五月天的为爱而生,因此以之为题,就像樱桃就像晗姐是为爱而生的。
就这些,又不止这些。
只因我为爱而生。
作者:
失泪症
时间:
2013-11-11 11:37
在我二十二岁生日那天接到了你的电话。你说你终于和她分开。从十七岁到二十二岁,你在我心里陪了我整整五年,队以一个女生来说最宝贵的五年。刘念安,我把青春都献给了你,可是现在,我累了。
十七岁那年你抛弃了我又回头,明明该是令人喜悦的破镜重圆,我却莫名其妙地成了第三者。
零五年的夏天还没有现在这般燥热,那年夏天我刚刚搬了家,从城市的中心搬到了离海近一点的地方。
我拒绝了第三个人的表白后在一个我爱的独立音乐人的现场遇见了你。你看着我不说话,也不像之前那样把目光移开。你那天就那样注视着我,看得我脸红心跳。我随便摸起一杯水喝下去想给自己降降温,可是一入口我就后悔了。我的胃都要被烧干了,蒸发的水汽从眼眶中涌出来。然后我笑了。身为狮子座的我是多么害怕别人说自己不坚强,虽然我知道两眼5.2的你早已看见我满面的潮湿。
你一直看着我,我不知道你有没有在听我喜欢的音乐人唱歌。我虽然不是一个文静稳重的姑娘,可我至少是一个坐得住的姑娘。但你看我看到我坐不住了。最后一首歌之前我离开了,我觉得那个我爱的音乐人好像看到了,于是不妥当地鞠了一躬表示歉意,虽然没有天旋地转但我知道我已经喝飞了。
离开酒吧晚风有些凉,回头看了看你没有跟出来。我到马路对面的便利店买了一包七星,然后漫无目的地盯着对面酒吧的招牌。
过了一会儿人散了,我看到我爱的音乐人向我走来,他进了便利店又出来,手里拿了一包一样的烟。
我跟他说刚才先走了对不起。
为什么呢?他问我。
我前任也来听你的现场,他一直看着我可我不想看见他,虽然我还爱他。
分手后就没联系过吧,要复合的话总有一个人要先开口啊。(队长我写这里是化用你当时给我在人人的回复……)
他点了一根烟然后和我告别。
刘念安,我的偶像说我们会复合,这究竟是祝福还是谶言?
出租车上我收到你的短信,三个月前,对不起,晚安。
这么简短的九个字。你离开时我说了无数个我爱你,而你用一个对不起就把我召回。你欠我的那些爱永远都还不完。
最初认识你是什么样子呢?朋友的聚会上,你唱了一首大家都不知名的歌手的歌,不止是旋律太好听还是你的声音太动听,总之我开始注意你。
然后我知道你不抽烟不喝碳酸饮料,肤色不苍白,虽然脸很受但身体并不单薄,比我的那些朋友们都健康。
我知道你就像一块哈根达斯做成的蛋糕谁都想咬,哪怕咬一口也好,于是我把你保护起来却不敢把你抱紧。我怕你化了,可是你却告诉我我对你太好了。你说我对你好到你承受不了,而我想说我爱你的微笑爱到担当不起,你一回头,我就倾倒。
我不是一个愿意把自己弄得伤痕累累的妞儿,但每次身上出现伤口却总喜欢揭开。你是我最深的那道伤口,不用揭,就血流不止,怎么包扎都不漂亮。
你毫不避讳地告诉我你有了新的女朋友,为什么你不担心我会走?你太了解我了,了解我有多爱你,了解我在你面前有多软弱,了解我为了你可以放下狮子全部的骄傲。
我以为这次如果分开我会比上一次有尊严,我我没想到在一开始的时候我就已经没了尊严。
零八年的寒假你带我去你读大学的城市玩,结果冬季向来温和的长沙在我到达后的第三天下起了千年不遇的大雪。
原本计划好的行程路线只能作废,我们被困在了你臭气熏天的寝室。
我躺在你的上铺,像你和室友们那样卧谈。听说你假期会带女生来,他们一放假就都回家了,你一定没告诉他们我是一大美妞。我跟你谈过去谈现在谈未来,谈小说谈电影谈音乐,谈先试探梦想谈的我哭了出来。我们谈我兵荒马乱的恋爱史还有你的她。你谈起她时总是一副不在乎的表情,这让我看着心悸。是因为我的出现才让你对她这样么?还是因为你对她这样才会对我再次产生好感?你当初跟我在一起时与别的女生提到我时也是这样么?还是以后有朝一日和你再一次在一起时你提起我会这样?
而你说了一句晚安,这些念头就烟消云散。
第四天雪还在下,我们在网上看到说南北的铁路线断了,腊月二十七了,我们有车票也会不去家了。我们在李东被假象数千千米的长沙相依为命,度过了人生第一个没有父母在身边的除夕。我们用你的笔记本电脑看操蛋的出完,边看边骂边笑。零点的时候和家人视频,你把和家人度过零点的机会给了我。我说作为报答一会儿你跟你爸妈视频的时候我可以跟他们说一声爸妈好,以便让他们不担忧你的终身大事,但真的连接好时我还是说了叔叔阿姨过年好。
反正你爸妈本来就不担忧你的终身大事,他们都知道自己聪明帅气的儿子就是一个万人坑,姑娘们一个个跟旅鼠似的,排好队前赴后继地往下跳。
接下来的几天我们吃着你寝室里的两箱泡面,那是你们放假前为新一年做的储备,不得不说很有先见之明。我们百无聊赖的挤在被窝里看电影,喝着从超市买回来的四箱啤酒。超市里的人们都疯狂地抢着蔬菜大米鲜肉油,啤酒们在一边像失宠的妃子看着我们。于是我们一人拎了两箱把它们从冷宫里解救出来。
张艾嘉在《心动》里说,最美好的东西,最好是错过它。当我们不能拥有的时候,放弃也许是唯一不让自己痛苦的方式。我转过头跟你说这是我喜欢的台词。你搂着我说那可不行,错过的就得追回来,能跟命运较上劲的事干嘛放弃。
我不知道我做的是否正确,我不知道我现在是在跟命运较劲还是在听命运的话。梁思成在形容林徽因时,说的是“得之我幸,失之我命”,而你究竟是我的“幸”还是我的“命”?
在泡面还剩半箱时我们得以回家。我们都说早知道还剩这么多泡面当初十块钱一袋的时候就应该都卖了。下火车的时候你说徐淮音你就是个灾星,这么大的雪跟着你就来了。
其实我到现在都还认为,那是老天都想让我在你身边多呆一会儿。
我在你的身边看你怎么爱她,从你在空间里写要爱她一辈子,到很少提她。坐在你的旁边听你接她的电话,听你说完一个个谎话然后挂线电话对我笑。
我知道我不是好人,可是怎么会有你这么残忍的人?但尽管知道你这么残忍,尽管知道你以后对我也许也会这么残忍,我却还是爱你。
地下情是多么耗费生命的一件事情。提到地下情,总会令人联想到忍辱负重,卧薪尝胆一类的词。可是这些都和我无关。我从未想过漫长的煎熬后会有什么光明的结局。我的幸福必然是她的不幸,而卧也知道我所做的一切于她不公。
其实这一切对于我也是不公的,可是没有人知道我只是怕你忘记我。
爱我的男人们都讨厌你,爱我的女人们不是讨厌我又讨厌你就是既爱我又爱你。
她们知道你对我如何你对她如何知道我们的起承转合,可是还是跟我说你好有杀伤力。
我告诉了你他们说的这些而你仿佛早就知道。
你说完了你要发火了。
可是我真的不觉得有什么可发火的。
选择你的时候就应该意料到。
如果爱你的姑娘们都像花儿一样,那么一定可以插成一个昂贵的花篮,而我是其中最不起眼的一株满天星,只不过坚持着不枯萎罢了。
我说刘念安你他妈就是一红颜祸水,你笑着说仿佛你是蓝颜。
你就是这样。
双子的你温柔、善良、仁慈、智慧、正义、团结、忠诚、宽容、多才多艺、和蔼可亲、反应灵敏、八面玲珑、擅长沟通、风趣幽默 、从容不迫、充满生命力,但也懒、花心、自我、任性、幼稚、善变、固执、赖床、情绪化、神经质、心太软、优柔寡断、性格不定、双重人格、喜新厌旧、忽冷忽热、突发奇想、爱招蜂引蝶。
你给我看你们发的信息,她问要是她不喜欢你你是不是会很失望,你回复说没事反正不差她一个。
不差她一个,那差不差我一个呢?虽然知道你是爱我的。
你总是这样,对姑娘们的爱不置可否。笑着告诉我们不要爱你,若即若离的样子又怎么能让我们全身而退?你总是这样,你知道会有足够的姑娘爱你,你说着让我们不要爱你却对每个人都很好,让我觉得自己都有那么一点希望,总有一天轮得上。你总是这样,无无意地刻意着,让我们都爱你爱得死心塌地,还能说这只是因为魅力而已。
明明看透你,却还是要爱你。
我讨厌华而不是的东西,但家里最显眼的地方却摆着一个水晶球,因为那是你送的。
你总是能让我变得不像自己,一个拨片,一张明信片,就能让我喜悦得胜过披金戴银。
而我却更愿意写一些文字给你。我的文字既苍白又无力,写不清我们冗长又复杂的爱情,可我还是愿意写给你。
看电影的时候我指着屏幕里的果酱告诉你本想买来尝尝味道,却没舍得,因为它们实在有点小贵。结果没想到你几天后就把所有口味都买给我。
我把他们抹在妈妈买的没有砂糖的蝴蝶酥上吃,然后用心地思考一件事情。
其实你对于我来说就像这些昂贵的果酱,吃掉了以后还是要换回那些廉价的。我是多么勤俭节约的乖妞,我不能只顾自己开心,我要照顾我爸爸妈妈哥们姐们小猫小狗的情绪,我不能用我的全部青春去换一份很有可能无疾而终的爱情。
你太昂贵了,我驾驭不起,却又舍不得在试用期到了的时候归还回去。
还记得那次你陪我排队要奶茶的签名么?一大早就去你家楼下把你叫醒,结果还是排了好长时间的队。
你数落我每次都带着你等,不是等车就是等人,你说你最讨厌等了。而我反驳说可我约会从来都不迟到。
我心想你真是小气,这些小小的等待算什么呢?我等了半年多你才来爱我一下,让你陪我等几个小时你就抱怨。
拿到签名后你问我有意思么,等明天我要几个你就给我签几个,只要别嫌字太烂就行。
我说那你钱到你演唱会的VIP门票上吧。你说没问题以后请我当嘉宾。
如果做你的演唱会嘉宾,你会怎么介绍我呢?是你藕断丝连的前任,还是你的地下情人?
我和你坐在地上一起发呆,相看两不厌唯有刘念安。像发呆这么深沉的事情我估计只有咱们俩才能干出来。我说你想什么呢你偏不告诉我。然后你来问我。我说你不告诉我所以我也不告诉你,其实事实是我一瞬间就忘记了刚才在想什么了。
电脑里德豆瓣FM放了木马的《FeiFei Run》。我跟你说阮菲菲真的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有一个深爱她的男人愿意为她写一首歌唱给全世界人听。
我还对你说过很羡慕那些名字被写到专辑内页的人,有人愿意把一张专辑的声音献给他们。
你统统都答应下来,你说就等着在你第一张专辑的内页找我自己的名字吧。
所以念安,不论我在哪里你都不会忘记我的对吧?你答应过把我的名字写到你专辑的内页,就像我把你的名字写到我的血里我的肉里我的心里。
如果有机会,我要写一本书,写下五年来你对我的全部摧残,然后再扉页上写,谨以此书,献给那个水性杨花倾国倾城倾倒我的刘念安。
念安,那时的你会不会知道,我先给你的不止是一本书,而是我青春的全部。
其实发呆的时候我想的是有一天你把我忘记的模样。想着想着就要哭了出来,所以只能赶快把发呆的内容忘掉。
我二十二岁了,你和她分开了。可是我亲爱的念安,我累了。
我常常在想,你对于我来说,究竟是“得之我幸,失之我命”还是“得之我命,失之我幸”?
虽然这么说太俗,但你真的仿佛我的劫难,我绕了那么远的路都却还是躲不掉,弄得自己遍体鳞伤还开心的笑。
我亲爱的刘念安,我爱你,可是我不想和你在一起了。
那个我爱的独立音乐人,他叫苏遇。那年夏天我在你的注视下离开酒吧之前听到的那首歌,他唱的是《直到下一个出现》:指导下一个出现/我们才开始改变/不再走以前一起走的路/不再听我们的歌流泪/指导下一个出现/我们才开始改变/开始习惯没你的世界/开始期待明天会是晴天。
我的世界还没有下一个出现,但我已经决定试着改变。
我爱的音乐人出了新EP,下个月要来做宣传,还是那个酒吧,还是那个时间。
如果在那个角落我还是会看到那熟悉的双眼,或许我愿意重来一遍,和你一起,度过剩下所有的五年。
P.S.
虚构的情节是真实的情愫,小说的男主角现在如结尾一样,又一次成为了我生活中的男主角。这便是我最美好青春中的留与不留。
以前写东西就倾向风格,喜欢队长之后就更不可自拔了……
苏遇真的有来大连两次~之前在豆瓣就好喜欢他,然后看了队长的摇晃~觉得和他好有缘~~
我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包括身边的人,总会不由自主地模仿他/她,可能队长会不喜欢被模仿吧,但我还是这么写了。
不管怎么样,队长我们爱你~
作者:
柚子的
时间:
2013-11-25 18:14
就像最早的时候看见的是《摇晃》
樱桃就是那么一朵摇晃的小花
樱桃在我的眼里是晗姐所有小说女主角的结合体。失眠焦虑。撞翻南墙。拥有一张沙发。红色指甲。使劲年轻使劲摇晃使劲爱一个人。
其实我们都爱她 都爱樱桃 爱她与生俱来的生涩与自我保护 爱她的不畏逃离 爱她不羁 爱她 红色。
我觉得很多人刚刚看完的时候
会和我一样
遗憾于林天与樱桃的种种误会以及最后的分离
我痛恨的情节
莫过于林天第二次拿出两张飞机票
然后后来呢 后来他们分离 他们背道而驰过自己的生活
回归之后心照不宣
车上不会再放那一首电台情歌
樱桃不再在心里大喊林天我爱你
谁也不能阻止谁去爱上谁
我们都限定不了彼此
甚至到了最后 也没有去看电影的结局
他们都学会放手 珍视摇晃 逐渐老去
就像樱桃会记得那么多
记得和苏夕破口大骂红了眼眶 记得把奢侈品拿去典当
记得林天松开她的手 记得从电影院出来找不到路
记得沈念的偿还 记得周觅的花 记得那么多
琐碎的曾经 爱过的曾经 年轻的曾经
摇晃的曾经。
一场春日的游戏。虚华的盛宴。
作者:
Bug.Zy
时间:
2013-12-4 04:28
善哉善哉 ,老衲开始作孽了
这是一个都市青年男女响应国家号召“晚婚晚育”的故事 。
故事的男女主人公林天和樱桃为了响应国家号召表示要在60岁以后再结婚,并表示鸭梨不大。
早婚倾向的怪蜀黍沈念疑似遭遇城管,慌乱逃往没有计划生育政策的香港,以属于自己的方式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了一份力量。
林天的亲戚宋宋赵四两口子虽然结婚较早,但是坚持不生孩子。他们的补偿办法是领养了林天和樱桃的狗作为儿子。
文中曾无数次的出现避孕套跑的龙套。三流演员周觅最多的和它们搭戏。正是对于避孕事业的崇高坚持使得并不具备相貌以外人格魅力的他获得了女主人公樱桃的数次垂青,哪怕他车祸以后变白痴樱桃依旧在疗养院冒着自己也会被关进去的危险激吻了他。
然而,周觅之所以会车祸恰恰是因为他的妻子吴雨对车动了手脚。而两人的感情裂痕恰恰始于吴雨的一次人流。
作为樱桃最好的女性朋友,苏夕最刻骨铭心的感情——与青年歌手陈艾莫的恋情以默哀结束。而于她走进婚姻殿堂的是一位充满胡茬的男人,慈父气质的摄影师兼画家米卡。可以说律师苏夕很好地诠释了计划生育政策中比“晚婚晚育”更高层次的“优生优育”。
故事的转折源于一次樱桃看望沈念的香港之行。面对目前热度急剧上升的大陆孕妇香港生产混取港籍的现象,樱桃果断拒绝了沈念给予的诱惑,坚持紧紧围绕在党中央的周围,为实现四个现代化踏实努力,奋斗终生。
于是故事最后,来自发达上海的樱桃去往了国家尚不发达的云南地区,与来自富庶广东的四有青年何喜共同建设老少边穷 !………………
作者:
三人成
时间:
2013-12-8 00:35
我的每一个三月都过得战战兢兢缩手缩脚。因为我不得不考虑即将停暖以及找不到阳光的阴冷。而且我莫名其妙把腿磕得没办法像样走路,只能坐在椅子上抱着那只完好的可以弯曲的腿往咖啡里放两块方糖。
我把小说看的匆匆忙忙。我知道乐意看书的人都无法容忍我这种做法,然而我还是坦诚,即使看书我也不能安下心来。我变得很浮。这个时候我觉得,我需要一个林天。
我永远不能给自己松绑。所以我只能膜拜那些胆大妄为迷恋旅行使劲折腾的主人公。他们怎么能活的那么酣畅淋漓。他们怎能把全世界所有的爱情和青春都占为己有。他们怎么可以那么不管不顾的喧嚣,和爱。我一边感叹一边动容,我不是觉得这小说怎么那么感动而是觉得它怎么那么直指生活,有一种感同身受的感谢。
放在以前我一定是希望林天和樱桃天长地久的。然而现在不是。我知道所有叫嚣着的少年都可以顺理成章找到那个他最爱的人,但是他不能和她在一起。他们一定会掏心挖肺去爱,会烧掉一整个青春和全部的怀念,会让自己重新定义铭心刻骨,但他们不会涉险手牵手一起平凡下来。即使有过尝试,也统统被生活搞的支离破碎。他们永远骄傲的爱着,背地里却慑缩的害怕着。他们明知道太过声嘶力竭之后并不会甘心生活,认真的日子也并不一定想过就可以委身得过,但还是不能在最初的时候忍住爱的冲动。
生活远比我们想象的要让人难过。我们赢不了它。
所以我开始相信命运。说不定我看了什么书去了几次厕所吃没吃零食翘没翘课眨了几次眼睛都是早就安排好的。说不定我在试图挣脱命运偏偏少说了一句话的时候其实正中命运的圈套。我不觉得我们能躲掉它。
所以从周觅到沈念再到林天,我都不觉得生活有什么不妥。遇见谁都是一样的。我以为樱桃是一叶孤舟需要一个踏踏实实的岸,没想到她也可以做周觅的岛屿。而沈念太不现实,我不爱他因为我不觉得他有不知深浅的权力。我向来主张只能爱不能不爱的一个人和可以海枯石烂的一个人。而我并没有找到沈念的资格。他不该这么放任他的感情的。所以到头来大家都没能快乐。没能忘掉那些天打雷劈的谎言同时也没忘掉那些锈迹斑斑的感情。而周觅,只顾生活忘记长大了。
我太久没看过有一个完整结局的小说。并不是所有的故事的结束都是结局。很多故事没有好不好没有在不在一起就是顺着细枝末节流下去了,那不算结局。我以为故事结束在林天终于在影院放开手樱桃终于不计往昔和苏夕挖西瓜演小说,没想到延续到又红又嫩的樱桃小姐终于投身何喜。果然何喜才有成为脚踏实地的岸,而其余所有岛屿一个浪头过来都不得已沉寂海底。
我希望所有决定安心琐碎日子的人都能摆平琐碎日子。毕竟能够有勇气下决心要认真起来和真正认真起来是两码事。镜花雪月的日子都是我们的资本,用来验证活过,而剩下的才是生活本身。我怀着百分之四十的心情怀疑他们是否可以矢志不渝另外的百分之六十祝福他们可以成功。
其实不管怎么样我都是爱樱桃的。既然她可以让生活充满乱七八糟的爱同时也颠沛流离,那我们就理所应当爱她。生活中总是会有这样一些人,他们并没有多用力还是可以拥有更多,而我们埋头苦干还是没办法讨得所有人喜欢,好像这也是天生的,或者是命运。很庆幸樱桃是前者。我看到樱桃的爸爸妈妈还有奶奶,有种设身处地的理解。因为我从那些点点滴滴都能看到自己,这其实让我很不爽,当然我并不会讲述我的爸爸妈妈还有奶奶,那是另外的故事,何况我的诉说欲望也并没有那么丧心病狂。我只是想说,这样的环境造就了这样的樱桃,这是真理。
我不喜欢吃樱桃。因为我觉得那是用来看的水果。关于《不留》,其实我记忆凌乱。看书时的心情总会影响对故事的感觉,所以我格外后悔在看书之前把自己搞的头晕脑胀。很多书我都是在深夜三四点钟看完,那时候绝对风平浪静,我就有足够的空间用来排解一个结局。而现在所有人窸窣聊天,有owl city的清亮声线,暖气莫名其妙呼呼地响。我讨厌这里的开水的消毒水味,但还是在桌子前喝了一杯又一杯,然后不停地跑厕所。
我喜欢的和不喜欢的,其实并没有界限。除了我永远不可能坚持吃一个以上白水煮蛋别的我为什么不能接受。我现在可以放下所有偏见。不被喜欢会怎样永远霉运当头怎样拥抱生活还是窘迫又怎样。我一点都不想再同自己钻牛角尖。我想像小说里一样,学会和自己握手言和。所以我坦诚喜欢樱桃,也毫不掩饰嫉妒。
我眼睁睁看着青春活色生香自己还是不能摆脱死灰枯槁的形象。
关于这个故事我总会在另外的适合看书的时候重新看一遍。
然后铭记游戏 祭奠青春。
作者:
此用户
时间:
2013-12-10 00:19
用了大半夜加上半节高数课的时间读完了《不留》。
故事里的每一个人物都是那么鲜活。读着读着我便想起自己以前的生活,于是就有种特别想大哭一场的冲动。
我爱樱桃我爱苏夕我爱林天我爱何喜。我爱他们每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爱他们每一个人都知道适时放手,爱他们每一个人都在不断的跌倒不断的爬起,爱他们每一个人都会笑着骂着迎接新的一天的到来。
我从来都是循规蹈矩的孩子,所以我羡慕恣意妄为的人。
我无比渴望能够按照自己的愿望好好活一场。事实证明我只是有心没胆。
但是樱桃对林天的那种等待我却明白。无数次的离开无数次的相聚。过程的苦楚只有体会过才知道。
故事里的每一个人像过电影似的一个一个在我的脑海中播放。樱桃的性格应该有很大程度是晓晗姐自己吧。喜欢随意的生活,喜欢抽寿百年,喜欢喝酒喝到大半夜,喜欢和爱的人做一切该做的事情。
青春就是应该让我们大把挥霍的。趁我们还年轻。
一个人的一生中是一定会走过很多人很多事的。
你不可能只爱过一个人便明白什么是爱情。像樱桃的周觅。
你也不可能因为贪恋一种依赖感去投靠一个根本不爱你的人。像樱桃的沈念。
你也不可能因为太爱一个人去束缚他,剥夺他的自由与幸福。像樱桃的林天。
偿还过。才如愿。
樱桃在阳朔的旅途中遇到何喜应该是个必然吧。不然她可能就会跟林天一生一世纠缠,直到老死也没有一个能拯救她于水深火热中的男人帮她出逃。
樱桃总是想要跑到一座孤岛上,没人打扰。只是享受片刻的宁静。可是在最后她明白,人不是个体,永远无法脱离社会而存在,永远不可能自己把自己放逐于孤岛之上。于是,她学会了独立生活在芸芸众生中。
不得不说,我是很羡慕樱桃的。爱过了想爱的人,做过了想做的事,不管结果好坏,最起码活出了自己,永远不会觉得遗憾。
我们总是觉得青春残酷,不知所以。甚至憎恶过自己曾有的腐糜时光。
可是经年之后,留给我们的是对那段青春不羁的怀念与微笑。因为,即便惨烈,它还是慷慨的给予了我们许多。
它教会我们如何去爱自己,爱别人。教会我们如何把自己抽离出一段混乱不堪的感情。教会我们什么时间该做什么。教会我们习惯于等待习惯于背叛。
我想,如果我遇见一个林天那样的男人,我会和樱桃一样的。我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离不开他也不想离开他。只有他说不要我的份,我永远永远不会先提咱们分手吧。
我们很多时候都是很坚强的人,可是遇到了我们每一个人的林天之后,我们会不自觉的变得不坚强。我们会想变的更柔软更依赖他。说是为了自己更女人,实际还是为了满足他作为男人的虚荣。
我从没试过把我最喜欢的那个男生推到离我十万八千里远的地方。我也从来不敢试。每段恋爱肯定都会有结束的那天,但在恋爱中的我们却一定一定的不会想到这么一天会光速来临。或者真的结束了,我们会发现,哦,原来我也可以这么洒脱这么不在乎。
可是都是要经历过才明白的。
周觅对樱桃的意义,是一个青涩的男孩和一个青涩的女孩之间什么也没发生的纯洁的爱恋。仅仅是初恋。可是对每个女孩来说,初恋绝对是一辈子不能忘记的。它可以不重要,它甚至可以不美好,但是它却会永生不忘。所以在最后,周觅出车祸变成白痴之后,樱桃还是不信不信。即使没有了感情,但那种与众不同的感觉还在。这是我对最后在精神病院樱桃强吻周觅说他是装傻的理解。
沈念对樱桃的意义,是一个类似长辈对小辈的关爱。樱桃的家庭没有给她很多很多的温暖,虽然三个人都很爱很爱对方。沈念的出现正好是一个樱桃可以出逃的契机。她爱爸妈,可是却找不到合适的方式来表达。沈念给了她家长般的照顾与宠溺,半夜去接她,给她开家长会,背她回家。也是在沈念这里,樱桃完成了从女孩向女人的蜕变。这个大她好多岁的男人曾经让樱桃幻想,哦,我以后嫁给他会怎么样怎么样。结果却是,沈念离了一次又一次婚,也结了一次又一次婚,没有一次的女主角是樱桃。换了谁都会失望的,何况是又有了深爱的林天的樱桃。男人对一个女人的欺骗是最不可以原谅的。你不如把事实告诉她,这样最起码对谁都公平。
林天对樱桃的意义,应该就是相互取暖相互需要了吧。相比之下,樱桃更加需要林天一些。女人对男人的需要是男人远远了解不了的。所以樱桃才会一次次的放走林天一次次的等他回来。多大的勇气多大的毅力能做到。我不知道。也许爱到深处自然会这样吧。林天也绝对够男人,给了樱桃想要的一切,除了一个家。林天就是这样漂泊的一个人,他就是一花花公子就应该一辈子油光锃亮小妞满怀,如果变了样子也就不是林天了,樱桃也不会爱他爱到死去活来了。最后的放手,是两个人的释怀。放弃林天任由他去追求想要的生活,放弃林天去找到何喜过自己想要的安稳的生活。于是,两个人看了林天的春日游戏,好聚好散,祝你幸福。
而何喜,更像是一个迷宫的出口,找了好久好久,终于找到。那种欣喜若狂却只是压在了心底或者变成眼泪留下来。在阳朔,樱桃跟何喜掏空了心窝子说自己的所有的时候,我就有种莫名的预感,他们会有交集。何喜能够包容樱桃的所有,樱桃在他面前不必假装坚强,不必戴着面具示人,可以卸下一切装备只等着你宠我爱我。没有和林天在一起的那种提心吊胆,不用等待不用害怕。结果很好,两个人果然在一起了。过着平淡却幸福的小日子。
我们应该学会等待,最好的最适合你的永远只会在最后一刻出现。
没有经历的青春是残缺的。没有爱过很多人的人生是不完整的。
爱了才知被爱的幸福。爱了才知不爱的痛苦。
最后停泊的港湾总是要曲曲折折之后才发现的。没有人一条路就直接走到了南天门。
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与本能。
把自己放心的扔进生活里,融入这个社会。体会它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
总有一天。你会发现那个人。
忽然想起张爱玲的那段著名的句子: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的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人生不就是一场游戏么。再好的游戏也会有说GAME OVER的一天。说别的都没有用,享受这个可能美好也可能可怕的过程才最重要。
你要做的。只是寻觅与等待。
欢迎光临 悦读人生 (http://dothinkings.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