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读人生

标题: 回眸 - 书评 [打印本页]

作者: 天天向上    时间: 2012-9-18 14:13
标题: 回眸 - 书评
  蔡智恒的中篇小说集,收入新创作的三部中篇小说,主题仍围绕在与“爱情”有关的感人故事,文字仍是痞子蔡式的幽默风格。

作者简介
  蔡智恒,台湾作家,网上昵称痞子蔡。1969年出生于台湾嘉义县,台湾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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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内容会自动聚合在本帖中
作者: 豆腐小$    时间: 2012-10-20 12:21
  第一个故事,最能勾起高中生的回忆。一个高中男孩执着的想要见到一个只是字条来往、从未见面的女孩。第二个故事,一个女子多年来,执着的对一个人容易遗忘的人百般的好。第三个故事,你执着的寻找一个自己。
  
  你说,在空间的坐标里,我们不在重叠于相同的点。
  
  “因为我觉得,我快要忘记了。”
  “在你忘记我之前,我会回来的”
  
  “你执着了”灵魂说。
  
  是的。如果这部小说,如果再放在前几个月看,或许会有更多感触。只是那段时间,看不下任何小说。那时候,是我太执着。同样,现在也是因为执着,才买了这么小说收藏,然后读完。
  
  有时候,我们的执着或许只是一时的执念,让我们忽略掉身边的好言相劝,让我们一心只想心中的事情。执着的记住曾经的过往,不肯遗忘,执着的想对一个人好,执着的去追逐不肯能的幸福。
  
  你执着了。
  放下,才能找到自我。不再执着,是应该学会遗忘,只记得当下,不再寻找自我,便算是找到自我了吧。
  
  你执着
  我执着
  
  由一种执着,进入另一种执着。一直在执着,是怎样的纠结。你说失恋以来开始整日整日的杜塔,你已经放弃执着念想了么,还是只是借助它来让自己遗忘。每日必刷豆瓣,我也在执着。是在遗忘,还是回忆。
  
  
  都在执着
  只是,我们仍然需要时间。
  
  
  
  <那一世
   我转山转水转佛塔呀
   不为修来世
   只为在途中与你相遇>
  
  
  

来自: 豆瓣
作者: 思之莞$    时间: 2012-10-20 12:21
  2009年夏 北京五环外 新东方 nokia手机 你
   你是痞子蔡 我是安可
  以空间为媒介 用琐琐碎碎 让彼此变的重要了起来。
  不 ,是不可替代了起来。
  diamonds and rust. 我原本以为 我们可以一直走下去的。
    我送你 回眸 你送我 大地之灯
  我们都还是 朴朴素素 走远的 少年。
  
  
  2012.1.1 山东济南 iphone 没有你
   时光改变了什么,那用电波筑起的三年,便轰然崩塌。
  重读回眸 会有不同的感觉吧。
   我很孤独,不是出于孤僻 也不是卓绝。
  只是出于 戒掉你给我的习惯的 切肤之痛。
   “时代原来只是缓缓地向前流动,但计算机与网络科技发达后,时代的流动却变成了洪流。依恋在原地的人,无法抵抗洪流,只能被推着走,载浮载沉。”
   没有人像我这般爱你了 我也不想 这么爱你了。
                                                    ink-end lai.
  

来自: 豆瓣
作者: 卡比虾$    时间: 2012-10-20 12:21
  高一的时候
  物理很菜
  于是到一个老师家补课
  一个星期补课一次
  老师家有个大大的补课房间
  摆了好多桌子
  桌子上被乱涂乱画的
  我一直都做在某个特定的位置
  然后发现有人在上面写过一些字
  于是我跟帖
  就这样
  我要隔一个星期才能看到他的回信
  有时候他会把纸条放在抽屉里面
  有时候抽屉里会有我喝着的王
  我每次都很积极的去补课
  然后笑笑的回复他的留言
  过了一两个月
  他写了封信
  但是没有来信地址
  我似乎也忘了他写什么
  当时我似乎也没有勇气把信拿回家摆放着
  所以我也找不到那信了估计
  隐隐约约记得他的字很好看吧
  再后来我也没在去补课了
  于是我们也没有联系了
  

来自: 豆瓣
作者: eVanes$    时间: 2012-10-20 12:21
  多年前
  我以一個看客的身份才上課時英語課本下,在夜晚被窩裡昏黃的光線下
  一帶而過
  多年以後
  在書桌前,正襟危坐
  雙指翻頁,翻出了星星點點
  我知道
  這就是回眸
  
  
  關於那些不可追的時光
  關於那些散落天涯的花兒
  關於老了的她
  關於書桌前默默回眸的你
  
  關於那些東西,都已經回不去了。
  你知道的

来自: 豆瓣
作者: 豆腐小$    时间: 2012-10-20 12:22
  第一个故事,最能勾起高中生的回忆。一个高中男孩执着的想要见到一个只是字条来往、从未见面的女孩。第二个故事,一个女子多年来,执着的对一个人容易遗忘的人百般的好。第三个故事,你执着的寻找一个自己。
  
  你说,在空间的坐标里,我们不在重叠于相同的点。
  
  “因为我觉得,我快要忘记了。”
  “在你忘记我之前,我会回来的”
  
  “你执着了”灵魂说。
  
  是的。如果这部小说,如果再放在前几个月看,或许会有更多感触。只是那段时间,看不下任何小说。那时候,是我太执着。同样,现在也是因为执着,才买了这么小说收藏,然后读完。
  
  有时候,我们的执着或许只是一时的执念,让我们忽略掉身边的好言相劝,让我们一心只想心中的事情。执着的记住曾经的过往,不肯遗忘,执着的想对一个人好,执着的去追逐不肯能的幸福。
  
  你执着了。
  放下,才能找到自我。不再执着,是应该学会遗忘,只记得当下,不再寻找自我,便算是找到自我了吧。
  
  你执着
  我执着
  
  由一种执着,进入另一种执着。一直在执着,是怎样的纠结。你说失恋以来开始整日整日的杜塔,你已经放弃执着念想了么,还是只是借助它来让自己遗忘。每日必刷豆瓣,我也在执着。是在遗忘,还是回忆。
  
  
  都在执着
  只是,我们仍然需要时间。
  
  
  
  <那一世
   我转山转水转佛塔呀
   不为修来世
   只为在途中与你相遇>
  
  
  

来自: 豆瓣
作者: 思之莞$    时间: 2012-10-20 12:22
  2009年夏 北京五环外 新东方 nokia手机 你
   你是痞子蔡 我是安可
  以空间为媒介 用琐琐碎碎 让彼此变的重要了起来。
  不 ,是不可替代了起来。
  diamonds and rust. 我原本以为 我们可以一直走下去的。
    我送你 回眸 你送我 大地之灯
  我们都还是 朴朴素素 走远的 少年。
  
  
  2012.1.1 山东济南 iphone 没有你
   时光改变了什么,那用电波筑起的三年,便轰然崩塌。
  重读回眸 会有不同的感觉吧。
   我很孤独,不是出于孤僻 也不是卓绝。
  只是出于 戒掉你给我的习惯的 切肤之痛。
   “时代原来只是缓缓地向前流动,但计算机与网络科技发达后,时代的流动却变成了洪流。依恋在原地的人,无法抵抗洪流,只能被推着走,载浮载沉。”
   没有人像我这般爱你了 我也不想 这么爱你了。
                                                    ink-end l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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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卡比虾$    时间: 2012-10-20 12:22
  高一的时候
  物理很菜
  于是到一个老师家补课
  一个星期补课一次
  老师家有个大大的补课房间
  摆了好多桌子
  桌子上被乱涂乱画的
  我一直都做在某个特定的位置
  然后发现有人在上面写过一些字
  于是我跟帖
  就这样
  我要隔一个星期才能看到他的回信
  有时候他会把纸条放在抽屉里面
  有时候抽屉里会有我喝着的王
  我每次都很积极的去补课
  然后笑笑的回复他的留言
  过了一两个月
  他写了封信
  但是没有来信地址
  我似乎也忘了他写什么
  当时我似乎也没有勇气把信拿回家摆放着
  所以我也找不到那信了估计
  隐隐约约记得他的字很好看吧
  再后来我也没在去补课了
  于是我们也没有联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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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Vanes$    时间: 2012-10-20 12:22
  多年前
  我以一個看客的身份才上課時英語課本下,在夜晚被窩裡昏黃的光線下
  一帶而過
  多年以後
  在書桌前,正襟危坐
  雙指翻頁,翻出了星星點點
  我知道
  這就是回眸
  
  
  關於那些不可追的時光
  關於那些散落天涯的花兒
  關於老了的她
  關於書桌前默默回眸的你
  
  關於那些東西,都已經回不去了。
  你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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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uperS$    时间: 2012-10-20 12:22
  还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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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dre    时间: 2012-10-20 12:22
         在死吧(48教)自习室,用了接近3个小时的时间,看完了痞子蔡的《回眸》和《遇见自己,在雪域中》。感觉自己的阅读能力退化了。不过还好。小说本身还不至于乏味。一如痞子蔡。
      已经毕业快一年了吧,算上复读一年基本上没有幻想权利的岁月,对于高中,已经陌生了快两年了。不过读后却还好有点高中窒息却有乐子找的感觉。
      当然也有感想,关于本身和衍生物。
      突然听着这首《diamonds and rust》,想起一句话:一转身一辈子。人生有时总是那么匆匆(过一会再去听《匆匆》)。是吧,也许在早一时间,或在多说一句,也许结局不是这样子。但结局就是这样子。活过了,才会发现,小说如人生,或是不及人生,虽然小说能赤裸裸的看出悲惨的结局。但不觉得人生看不出结局,更加悲伤么。亦或这,人生才如吗啡一样,让人欲罢不能。
      在《遇见》中,确实遇见了很多人,也坚定了自己去西藏的想法,或许一个人上路,那里也许可以净化我吧。
      这本书,让我好奇心的搜索 Joan Baez(在听),去寻找《半生缘》,抑或不会去看。就如《遇见》中所说:
       你又执著了。
       这样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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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贝尔达$    时间: 2012-10-20 12:22
         可以说我是第一次看这么长的小说,我看书很没有耐心,但是这次我却把这本小说看下来了。而且还看了几遍,连我自己都 觉得不可思议。不知道是不是爱情的力量哦。特别是其中的两句“我們都知道回憶的力量,有時如鑽石閃亮,有時如鐵鏽斑斑。但你在我心中,永遠散發溫柔的光芒。”和“佛说前世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擦肩而过。”是我经常借用到的。呵呵。我个人觉得这本书真的很好看,喜欢看小说的朋友不妨看下。
         本文由贝尔商城Angle整理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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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绿豆容$    时间: 2012-10-20 12:22
          “我是苏莉芸,叫我莉芸就可以了。”她害怕遗忘,也害怕被遗忘。中学时“我”被莉芸误推倒,头撞到墙上,海马回受损,从此“我”的记性不好。从此莉芸设法接近“我”,希望“我”记起她,问“我”一声“痛吗?”荒唐而催泪。近年莉芸为“我”开了一间名为“遗忘”的简餐店,里面载满了“我”的回忆和喜好,她陪“我”吃饭,为“我”酿冰滴咖啡,以及,给“我”拍照。从头到尾,她都没有提及“赎罪”或者“愧疚”,她只说“满足”。这些年来,“我”遗忘的,她都帮“我”记住。她似乎要一直守在“我”身边。莉芸不只是奇怪的人,还是无聊且想太多的人。
  
      想到有位相仿的异性留意自己多年,是满心感动的,但这种形式例外。水月禅寺的师父说,不记得前世,今生照样能活;因而遗忘了过去,现在同样能过,不记得就算了,别太执着。但我会说,前世借钱给我的人不会跑到今生来追我债,但昨天借的银行贷款今天已经开始算利息了,不记得不好办。我知她不是这个意思。“我”常常梦见一个看不清样貌的女孩问“我”“痛吗?”莉芸常常梦见“我”抱着头喊痛。朋友转述:你梦见一个人,表明那个人想见你。莉芸确是很想见“我”。一个甜睡的上午,我又梦见她了。她两个月前来看过我的作品。
  
      纵然没有家族恩仇,没有宿命,现代人背负着过去种种已显得非常疲惫。遗忘病可能是一种解脱和新生。每一次遗忘以后,都给了你机会重新认识这个世界,重头料理自己的生活,切断过去的负累与困扰(如果过去不主动找你的话)。有时看完一部电影后感叹:要是现在失忆了重看一次就好了。遗忘以后就可以把它找来再看了。此外,尽情地遗忘昨天的公式、定律,大胆尝试,是创造和探索的好途径,也是我们能做的。然而,遗忘亦会令我们失去生活的基础,连拿筷子都要从头学起。也难以应对原有的社会关系。找来《初恋50次》看一遍,女主角每天起来的记忆,都回到爸爸生日的那一天。有趣的是,男主角两天用同一种方式接近她,她的反应截然不同。此后的一段日子,他每天都以不同的花样向她搭讪,约会不尽成功。有晚告别前,她告诉他自己最喜欢百合花,希望明天他接近自己不用那么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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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枷葭$    时间: 2012-10-20 12:22
  第一篇文章让我想起大学军训迟到要写几千字检讨,我写来写去写烦了。就写到
  ”我突然回想起一首革命歌曲来:
  咱
  当兵的人
  有啥
  不一样
  。。。。“
  呵呵,痞子蔡的东西就是让你觉得,咦,这个不跟我很像吗?我也是这样的啊。很多生活的细节,很多同感的地方。但蔡氏幽默会让你从头微笑到结束。
  结尾好唯美,不是离别,不是遗憾,不是激动,不是俗套。琴声,斜阳,初恋时的exgf浅唱。
  我学会了Diamond and Rust。
  
  
  第二篇故事慢慢铺开,一个长情的故事。穿插着蔡氏的巧合与心底善良。
  我学会了猫屎咖啡。
  
  第三篇故事讲的游记,情节不多,但是我学会了西藏许多人文故事,有声有色,有空一定去看看公主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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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owet$    时间: 2012-10-20 12:22
  《回眸》中描写了一段通过纸张对话建立起的友谊
  简单而缓慢但唯美
  一问一答需时两天
  现在习惯QQ\MSN、twitter的年轻人怕是无法想象如此的漫长的等待
  而书中的男女主人
  就这样静静地等待着
  一句一句来来回回中
  美好的情感慢慢衍生
  回想当初
  也许很多人也有过这样的经验吧
  那时的男女一起说的话不多
  有点羞涩
  纸上交流的时候倒是比较顺畅
  嬉笑怒骂的字句都会出现一堆
  只是用的材料多半是草稿纸
  过后也随着草稿纸的销毁而灭失了
  现在如能寻获一星半片重温
  想必也能开心上半天吧
  所以羡慕《回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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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兔九妹$    时间: 2012-10-20 12:22
  回眸这本书一共讲述了三小故事,根据笔者的意思呢,认为《回眸》才是爱情故事,但是我认为《遗忘》也算,并且更感人,一直很喜欢蔡智恒的作品,但是这本书前两个故事,我挺失望的,感觉更类似韩剧,浪漫奇幻的色彩太过了,特别是《遗忘》感觉抄袭了韩剧《脑海中的橡皮擦》让我很反胃。《回眸》最后见面也太过凑巧,不喜欢,反而是最后一篇最让我喜欢,整部作品充满了禅意,更让人有种大彻大悟的感觉,以及书最后附上的了相片,让我有一种去西藏的向往。
  或许自己在慢慢成熟吧,对这类小说越来越不感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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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谁的秘$    时间: 2012-10-20 12:22
  那一天
  闭目在经殿的香雾中
  蓦然听见
  你诵经的真言
  
  那一月
  我转动所有的转经筒
  不为超度
  只为触摸你的指尖
  
  那一年
  我磕长头匍匐在山路
  不为觐见
  只为贴着你的温暖
  
  那一世
  我转山转水转佛塔呀
  不为修来世
  只为在途中与你相遇

来自: 豆瓣
作者: 爱喝绿$    时间: 2012-10-20 12:22
  那一天
  闭目在经殿的香雾中
  蓦然听见
  你诵经的真言
  
  那一月
  我转动所有的转经筒
  不为超度
  只为触摸你的指尖
  
  那一年
  我磕长头匍匐在山路
  不为觐见
  只为贴着你的温暖
  
  那一世
  我转山转水转佛塔呀
  不为修来世
  只为在途中与你相遇
                                          ——仓央嘉措
  
  
  
  这是写在书封皮的诗,记得几个月前刚拿到书时看到这几行字没有丝毫感觉,既不那么押韵,也没有那么的触动心弦。今天把回眸看完,再看这诗,却喜欢得不得了。像发现了宝藏一样,一字一句在心里那么柔软舒服的化开,这是一种从未触及过的欣喜和宁静质感。我想去的不仅是西藏,而是仓央嘉措,这个人的,心里。我疯狂的想多读一点他的诗。也许那样,在尘世间也可以微微听到自己灵魂的声音。就像莲花慢慢绽开的声音一样。
  再说痞子蔡吧,我真是很爱你的书。尤其是这本,也许真的与爱情无关呢。不知为什么看完以后觉得他们不是3个独立的中篇小说,而是只有层层品味,再去回味,才能完全欣赏到这本书的每一个故事。只有由浅入深的读过,才能明白为什么是这3个故事组成了回眸,为什么是这3个而不是随便的3个什么故事。所以只看了前两个或其中几个,这本书的意境就会大打折扣,一定要细水长流的读完。你会发现自己对之前的故事的理解其实只有那么7、8分,看完所有的,会有一种经脉被打通的的舒畅感。不过也许是我多想了,我执着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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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边$    时间: 2012-10-20 12:22
  是我读蔡智恒的第一本书。为那时光错隔的回眸而神伤。两个不同的故事,贯穿同样的思绪。相识,相知,擦肩而过,恍若隔世,遗忘,人海茫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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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天$    时间: 2012-10-20 12:22
  这么多年了,老蔡好像还是一直在念大学,还是很简单清新的校园味道
  回忆的力量
  惦记
  或许有脑电波相通或者……心灵感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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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逆酱$    时间: 2012-10-20 12:22
  首先,这是一本分为三部分的小说,各个部分各成体系,在阅读上互不侵扰。也许正是这一点,导致我偏爱回眸这一章。或许又是因为回眸写的是关于中学时代的故事,而我已是刚从那段岁月中蹉跎过来一年的人了,读到那些文字,让我有亲切感和共鸣。
  
  所以,我只想写写《回眸》中回眸这章的评论。
  
  Q1:谁最了解猪?
  Q2:哪句成语里包含了四种动物?
  Q3:敦伦的英语怎么说?
  。。。
  知道这些问题的答案之后,让我笑了,还有这么有意思的面临庞大联考压力的国中男生啊。故事竟然是男主角与参加成人高考而在晚上上课的女主角因共同用一张桌椅而认识发展的,而这种关系的建立是靠中学时代座位固定才玩得起来的“传纸条”,但他们的纸条不是一两秒钟就一张,而是一天一张。一段四五句的对话在一个班上能在四五分钟内就能形成,而在他们之间却需要四五天。一个白天奋斗,一个晚上补习,前者的结束距离后者的开始也不过就是一个多小时,但他们到最后不得不分开时也没能见着一面。只留下这样一句在一天一句的交流中产生的也许全世界只有他们两个知道的诗句(不知道是不是作者原创):人皆见花深千尺,不见明台矮半截。
  
  其实中学时代的感情莫不是如此呢,至少在我那个美好的成长家园是这样的。大家在庞大升学考的压力下过着水深火热的高中生活,简单而单纯。除了念书就是考试,除了考试就是念书。无论何时都会有人提醒你“业精于勤荒于嬉”、“惟有挥汗播种,才能欢呼收割”、“成功是属于坚持到底的人”等等让你觉得喘口气休息是罪大恶极的名言佳句。(forgive me,摘了痞子蔡的一小句)
  同学们的大脑空间早被书本、考试、压力占有的满满的了,谁还有工夫去经营一场恋爱呢。那些早已放弃升学考的和那些根本没把爱情当回事的人除外。
  
  SO,男主角在恋爱情愫已经朦胧产生着也没有勇气等一个多小时跟女孩见面。
  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不想见她,而是在那个阶段“我一直以为我们不需要见面”。
  他们共享一张课桌,同坐一张椅子,每天注视着同样的黑板。
  上课时抄笔记时,他的双手会靠在桌上;下课时,偶尔他会趴在课桌上小睡,右脸或左脸贴住桌面。
  当她抄笔记时,或是因为疲累而趴在桌上休息时,也是如此吧?
  在空间的坐标上,我们重叠在相同的点,完全没有距离。
  唯一的距离,只有时间。
  只是固有高中模式下他们选择不见面的结果。
  
  而最终故事的结局不出乎意料,男女主角因那句“人皆见花深千尺,不见明台矮半截”在无比强大的互联网上找到了彼此。国中毕业**周年的重逢,因那时他们相互传递音乐爱好而变得更加唯美。一首的的Joan Baez的diamond and rust ,不仅带我们领略了民谣天后和天皇的跨越多少年的特殊感情,而且在这里见证了一段残酷而不失感动的青葱时光。或许那并不能用简单的爱情来解释他们之间的关系,要知道爱情在那段只有认真经历过高考的人来说,不是那么简单的感觉来了就上心,而包裹着各种复杂的情愫。于是,选择不爱。或许这也是保护自己的一种方式。
  
  还有,我很喜欢痞子蔡的文字。
  那种平实中不失犀利,于朴实之中娓娓道来,讲故事的能力非同一般。
  “衰尾道人。微量族。像我这样的高中生活简直可以立铜像了。”
  
  一段男主角内心独白:
  
  自从上高中以来,每天踏着相同的脚步,只知道往前走。
  我从未看见过路旁的一切,虽然只要停下脚步就能欣赏路旁的风景,但我的脚步却从未停歇,甚至越走越急。
  念书和考试占据了我的时间,我也只是为了念书与考试而活。
  偶尔我会想,念书与考试其实不是我的心,而是一种腐蚀。
  如果有一天,我停下脚步,路旁的风景应该已经完全陌生。
  而我,会不会也对自己陌生?
  
  “不要因为这时候看到的光怪陆离的现象,影响日后看世界的角度和眼神”——女主角写给男主角的
  
  这是看书时写下的一些题外话:
  现在的生活又想要喘口气休息,但不是当年的对休息的简单渴望,再也不能有那种在教室里哄闹闹吵着老师放假了(老师又没权利题外话)的体验了。现在的生活似乎背负了太多的杂念,觉得过得不是自己想要的生活,但又不得不假装没事地走下去,以至于喘口气的时候总会想些自己想要想成为而不得的一些事情。而这样的喘气依然让人觉得累。反而希望能回归高中时那享受的简单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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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uci$    时间: 2012-10-20 12:22
  一开始以为这本书只有一个故事,没想到竟然是三个故事。
  老实说,只有第一个故事深得我心。
  还是一贯蔡智恒式的幽默。
  不是那种直接地让你捧腹大笑,而是让你忍不住微笑,即使只是你一个人的时候。
  感觉就好像你跟朋友的相处,大家之间有些很有趣的谈话或事情,如果再转述给别人的时候,可能就不好笑了,你只能说:唉,要在那样的情境下才好笑。
  而蔡智恒就有那种能力,把那些很细节的东西再次说出来,让人觉得非常的亲切,可是,又没有失去当时“好笑”的本质。
  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主人公写了三次的万文大作,怎样从八千多飞跃到一万多字,发生质的飞跃,这让我是深有体会啊~想当年高考前大家写作文为了凑字数,真是用尽各种法宝,最厉害的就是文章开头先空两行,写题目,再空两行,再开始写文章……
  呵呵,这是题外话了。
  回眸。
  这个话题在蔡智恒的笔下,在我看来,摆脱了很多的俗气。
  包括那句什么多少次回眸换得什么什么,老实说,我最讨厌这样的台词。俗气得很。
  不过,整个故事却让人感慨而又感动。
  这就是生活。这才是正常人的情感。
  如果换作是什么台剧韩剧之类的,早在知道女主角要换课室时,男主角一定会哭着狂奔着去找他,然后在人群中,两人四目相对,“是你吗?”……
  大部分的人情感都是内敛的。
  没有人会轻易说出自己心中所想。
  所以“回眸”才会显得亲切可贵。
  最后的结局让我有些许意外。
  他们的相遇让我忍不住流下了眼泪。
  不是感慨他们最终没有走到一起。
  而是重逢的美好。
  仿佛回到了那时候。所以几十年的分离,遗憾,已经不那么重要了。
  即使最终两人各自回归到自己的生活中去,已经不那么重要了。
  
  这才是现实,这才是真正能触动人心。
  
  不过这个故事的桥段倒有点像《触不到的恋人》,同样也是令人感动的小品。
  
  书中的第二个故事我觉得很可惜。
  因为我看了以后觉得和韩剧太雷同了。包括蔡智恒自己也说,看多了韩剧以为去到韩国容易发生车祸……
  对于我来说,这个故事满足不了我,让我失望。
  
  第三个故事与其说是故事,不如说是篇游记。
  倒也让我产生去西藏走走的冲动。
  里面提到的光圈,在我看文字的时候,好像煞有其事的感觉。
  但当我看书后附的相片时,我很想对蔡智恒说声:
  嗯……那个……是不是您的相机镜头脏了呢……?囧
  绝对不是亵渎神灵啊!只是,只是,我忍不住提出这个疑惑嘛……
  
  
  好吧,总的来说,回眸还是不错的,至少满足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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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ombur$    时间: 2012-10-20 12:22
  这本书是由三个独立的小故事组成的,晚饭后的闲暇时间,趁着散漫的心情还完全没有收回来的意思,顺手懒洋洋的看了第一个故事。
  这不过是一个关于成长的故事,青涩少男少女那朦胧的爱,经过你传我递的小纸条,变得如雪地上的脚印一般清晰和刻骨铭心。即使二十年始终不曾联系,这种感觉都没有半点的消减,反而随着岁月的递增而越发牵肠挂肚。
  然而,脱离了高中时那段青涩的时光,融入了社会的纷繁复杂、人情世故以及些许无奈,这种感情真的是“回不去了”。
  犹如在文章结尾,男女主角在当年的教室中不期而遇,纵有千言万语想要述说,更堪柔情蜜意想要倾诉,却都沉默在了无言之中。
  “快上课了。”她看了看夕阳射过来的方向,轻轻的说。
  “已经下课一会儿了。”我也看了一眼阳光射进来的方向。
  
  张爱玲说“我们回不去了。”但我们又何须回到过去?
  “回忆再怎么美好,也应小心收藏在角落。
  紧抱着过去回忆的人,无法飞向未来。”
  非常喜欢这两句,是呀,终究我们还是要飞向未来。
  所以,珍惜你现在拥有的,好好生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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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怪哉$    时间: 2012-10-20 12:22
  
  最近又上亚马逊,希望能找到一本爱看的书,也许是因为心的索求太寂寥,竟然找不到一本爱不释手的书。看看评价就不想着手购买的书籍,排行榜也没有丝毫的煽动力,或许最近的图书市场上真的缺少强行针,又或许无聊的文学作品侵占了太多的市场份额。
  
  最近得到一本书,叫《回眸》,是痞子蔡的新作,给我它的人说,因为书封上的文字让他感动:
  
  多年后,他们才知道,字条上,载满一段淡淡的青春恋情。
  
  我倒并不以这些苍白矫情的文字以为然。我知道这是青春小说作者的伎俩,以前的我也会那样做,现在不会了。
  
  爱上层楼,强说愁,如果遍是惆怅还怎么说得出呢?也许连我自己都难以形容我的心情,那么就选择沉默好了,说出来的话必然成为利刃,划伤别人,最后落得自己伤心,不说,或许会好些吧?
  
  这就是我的残忍,对自己的残忍,也许冷到了旁的人,可是,那之前不是先把自己冷透了才能做得到么?
  
  言归正传,《回眸》里有三个故事:《回眸》、《遗忘》和《遇见自己,在雪域中》,如果说《回眸》还姑且算个故事,其他两个则完全是应景和凑字数的无聊小品,尤其是《遇见自己,在雪域中》,则完全是按某邀约而做的应景之作,而且其中的佛道和心灵感悟都流域台湾式的肤浅和形式主义,如果不是因为作者的名字是蔡智恒,相信如果是哪个出版商,一定会为这笔印刷费的资金回拢捏把汗。
  
  故事都是按照文字的蒙太奇设计的,结果并没有什么出乎意料,只是用文字的排列组合使苍白的故事略显浪漫而已。
  
  《回眸》里其实并与“回眸“八杆子打不着,而是说了中学里两个人在不同时段共用一个书箱,传字条的故事。
  
  《遗忘》里讲了一个患有短期健忘症的人的故事。
  
  投机取巧的情节设置,不堪一击的对于“海马洄“所做的名词解释,都让人汗颜,汗颜是出自某知名作家的手笔。如果说是某刚出道的青春作家的手笔,尚且能让人接受,不过这样出书实在是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所作所为。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找到一本新出的好书,在旧书那一栏里的经典读本让人有对象牙塔的敬畏。
  
  还记得《书城》当初的宣传语:有思想的人都很寂寞,还好有好文章可以读。
  
  不见得我就是有思想的人,但我的寂寞却遇不到好文章,这实在让人扼惋,况且现在连《书城》都已经不复存在了……
  
  硬着头皮,又买了一本《巴黎,没有摩天轮》,我翘首期盼书能尽快送到,聊以打发我上厕所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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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魚魚$    时间: 2012-10-20 12:22
   蔡智恒最新力作《回眸》话剧版 六月上海话剧中心上演
    
     雨人剧社作品
  
       敬请关注
  官方活动页
  
  宣传照片查看
  http://www.douban.com/event/10798267/
  :
  
   腾讯 报道
  http://ent.qq.com/a/20090604/00007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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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lps$    时间: 2012-10-20 12:22
  在书店里看到蔡智恒的名字,几乎不用大脑考虑就买下了这本书。
  
  一如痞子蔡的冷幽默和精彩的文笔,总是一边欣赏幽默的文采一边为忧伤的情感所难过,甚至一边笑一边流泪。
  
  里面有很多经典的语段,我就不一一摘录了,有心人去看书吧,读书的感动是看电脑屏幕得不到的。
  
  当我看到书的最后几页西藏的照片时,我激动的澎湃的心是久久不能平静啊,我心目中的天堂~~所以特别记录下书中最后那首诗。
  我会永远支持痞子蔡!
  
  那一天
  闭目在经殿的香雾中
  蓦然听见
  你诵经的真言
  
  那一月
  我转动所有的转经筒
  不为超度
  只为触摸你的指尖
  
  那一年
  我磕长头匍匐在山路
  不为觐见
  只为贴着你的温暖
  
  那一世
  我转山转水转佛塔呀
  不为修来世
  只为在途中与你相遇
  
  --仓央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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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莫执$    时间: 2012-10-20 12:22
  感情这东西有时就像葡萄汁变成葡萄酒一样,
  需要时间的酝酿与发酵。
  可惜网络上的东西太快了,少了时间的酝酿与发酵,
  因而累积的情感,来得快,去得也快。
  但要是由网络把葡萄汁酿成的葡萄酒是否就能够随着时间的推移,愈发香醇呢。
  ~
  佛说,前世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擦肩而过。
  我想佛祖一定没想到6个五百年后世上会出现一种叫做网络的东西。
  所以,我们不知道该如何换算,要多少次回眸才能换来今生的擦网而过。
  
  不知道是多少次被痞子蔡的述说笑到泪流满面,哭到痛彻心肺。
  这次看完回眸,出其的没有把现实中的某某强加到女主角上去。
  因为现实中实在不可能出现那样的女生,
  或者说,我的现实中实在不能出现那样的女生。
  
  我想这个世上不会有谁像痞子蔡那么纯碎那么执着了。就像不会有谁,这么些人来一直能给我带来一个一个平静却又深刻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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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sa$    时间: 2012-10-20 12:22
  佛说,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能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
  我想,前世多少次的回眸,才能换来今生的相伴到老?
  
    在网上游荡想找本书来看,无意间看到了痞子蔡的新书,至少对于我来说是新的。
    用了一下午的时间,看完了小说《回眸》。还是我记忆中的那种风格,痞子的调侃,轻松而流畅,调侃中却又透着几分忧伤,平和地叙述着那段纯真的年代。对于我来说那应该是个陌生的年代,但我却可以感受到那份纯真,那时的情不是爱,二十年后,那时的情已化做爱,梦化了的爱,留在心中的爱,一直珍藏着。
    我喜欢小说的结尾,美好的,圆满的,两个人终于见面了,她的吉他上挂着他送的红豆,他听到了她只为他而弹起的那首《Diamonds and Rust》,二十年后,彼此仍是对方心中的钻石,永不褪色。我听着那首歌,仿佛看到黄昏下的教室里,她在弹唱。二十年前的地点,二十年后的人,说着二十年前的对话,了却了二十年的思念。
    不知道为什么,看到小说的后半段,让我突然想起了一个人,我觉得书中主人公的描写,像极了那个人,只是一种感觉吧,也许是错觉。我较真的问了他书中有没有他的影子,他说有点,我对他的了解也止于此,不想深究。
    若不是这次无意间的发现,我想我已经淡忘了蔡智恒这个名子。这部小说唤起我多年前的记忆,想起十年前趴在被窝里看他的《第一次的亲密接触》、《雨衣》、《爱尔兰咖啡》……说实话,我不是个忠实的读者,他的很多小说我都没有看过,看过的,很多情节却想不起来了,但想起这些小说,就想起了那段美好的回忆。今天看到一句话我觉得挺好的,“时间不应该用年来计算,应该用事”,想起了某件事,就想起那些日子,也许还有某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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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son2$    时间: 2012-10-20 12:22
  三个故事,回眸令我觉得蔡智恒有了新的突破,既在写作技巧又在情感内容上.很喜欢他的书,只有他的书我一直买,因为在真实中可以幻想,在幻想中知道真实存在.特别那句佛说前世500次回眸,换得今世擦肩而过.真得很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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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思忆畅$    时间: 2012-10-20 12:22
  从《第一次亲密接触》开始认识痞子蔡,觉得他的文字很有趣,让人看着会随之莞尔。再到后来的《懈寄生》《夜玫瑰》,往往看完了还想买一本收藏。后面的作品让我有点失望,或者说是少了点收藏的冲动。直至这本《回眸》。
  
  用痞子蔡的话来说,这本书或许会因为他的名字而被放到爱情小说类,但其实,这本书的三个小故事,我觉得都与爱情无关,更多的是在讲人生,特别是雪域西藏的故事,那个神秘的国度,真让人向往。回眸是一段青春的回忆,清新得彷佛你我就是里面的主角,原来,感动的心从未改变。
  
  喜欢痞子蔡的不要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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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安静的$    时间: 2012-10-20 12:22
  回眸的三个小故事中我最喜欢第一个GLANCE,这个小故事带着《第一次亲密接触》和《爱尔兰咖啡》的味道。小菜菜写东西真的很诙谐幽默,比如因为文章写的不好结果被老师忘记以至于给弄丢了,为了加字数无聊的加了一千字的助词“的,了”之类,话剧片段中醒来看到桌上装有硬币的帽子吟到书中自有黄金屋的桥段,在海鲜店喊出蜘蛛人的答案。这种于无声处对人物的刻画反而更加令人印象深刻。说到最后让我失眠的原因就是在某一刹那间我似乎触摸到那种久违又温暖的味道,从书里我见到了另一个人的眼眸。是那最熟悉的陌生人吧。在最青涩的少年经历了内心那么一场波涛汹涌的暗恋,写信,煲电话粥,递小纸条,爬山,扔书包笔盒,吵架,打骂,上课,在化学书上宣泄着高考的压力,喝酒,醉吐,听歌。想到一个人又顺带牵出那个年代的人事。咖啡因的作用是无穷的,就这样疯疯痴痴的想了很多事情到了凌晨4点多才默默睡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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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透明心$    时间: 2012-10-20 12:22
  生活,需要多一点诗意。很喜欢他玩的文字游戏,看过后却有一种莫名的感动,回眸中让我们看到了几个真实却要不乏浪漫的青年,他们告诉我们,心灵深处的感动不只是仅有爱情,还有处于爱情与友情之间的那种心灵的契合,那种无需用言语来解释的,无需用情感来约束的,甚至无需在间对方是否相识的内在的感动,让我们的生活多了一次面纱,多了一种朦胧的美。有人说,人在这个地球上诗意的栖息。有时,我们真的活得太累,为苦口婆心的父母而活,为谆谆教导的师长而活,为种种名利而活,活得没有精彩,没有高潮,没有一点感动。有人说,我们的眼睛早已在父母、师长的不断告诫中丧失了流泪的功能。生活中,少了些许感动,少了些许真情,少了些许诗意,因此,我们活得更累。
  适时,写一封书信给你的恋人,告诉他你有多么想他;适时,打一个电话给你的好友,告诉你有多么信赖他;适时,作一个浪漫的诗人,作一首简短的诗送给自己,告诉自己你有多么幸福……生活,从来不会缺少美,也从来不会缺少感动,幸福更不会缺席,只是你是否是一个诗人,善于发现生活的点滴的快乐。
  生活,需要多一点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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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面包头$    时间: 2012-10-20 12:22
  已经有大概两年没有看他的书籍
  
  如今再看 感动依旧
  
  分离 重逢 遗忘 记起
  
  是心酸抑或是重逢后的喜悦
  淋漓尽致的表现
  
  ——你快点回来,我觉得我又要把你给忘了
  ——放心,我会在你忘记我之前回来
  
  一个被伤了海马回的人
  一个一直不舍不弃的人
  让我想起《我脑中的橡皮擦》
  
  原来什么都记不得并不是件好事
  
  只有记忆还在我们才有继续向前进的勇气
  
  不要再说可以遗忘有多好吧
  记住
  起码我们曾经经历过 在里面学会爱 勇敢 进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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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叫马$    时间: 2012-10-20 12:22
     对于回眸,我以为是幼稚的开始,会有幼稚的收尾,可是……叫我失望了。一年来,难得一股暖流在身体里久久不能逝去。为什么?四十页的对话叫人如此难忘,我没有过这种经历,我可能也理解不了这种对女孩子见面渴望至极的心态,但是,最后一刻,我被感染了。
  只有没有记住过的人,才不会担心忘记他。经典!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不能够用爱情,亲情简单诠释清楚,它在感情分类上是模糊的,但是在心灵上里却是这么的清晰。
    我见到了你,而且在我要定终身之前又联系上了你,是为什么?折磨自己?还是不甘于一辈子就这么过下去了?如果不甘于就这么过下去,为什么要进研究所,参军?为什么不大胆的去寻找?没有名字,没有任何感性认识?不也在“人皆见花深千尺,不见明台矮半截”的记忆中找到了吗?这就是小说折磨人的地方,如果男主人公大胆的找到他的课桌女生,也许就没有剩下的三万字了吧。呵呵,结局,就不说了,乐观的读者,希望美好的圆满结局,满足一下自己;悲观的朋友们,也许就制造他们1000次回眸过的“擦肩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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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随便玩$    时间: 2012-10-20 12:22
  读痞子的书,常是一个回忆的过程,回忆第一次的亲密接触时的点滴.看《暖暖》时,我想起了老实又妙语连珠的痞子蔡;读《回眸》时又想起了不食人间烟火的轻舞飞扬.回忆也一直是痞子书的主旋律,他深谙璀璨永远只是一瞬间,甜美的总是要回味才知道.和张小娴的书不同,痞子不会开篇先对女主角的身材相貌进行细致的描述,男主角也不会是修长高大眉眼深邃的帅男,甚至到最后一章,男女主角可能还没有见过面.但读者又能清楚的看到他们为什么相爱得难舍难分.痞子的小说内容常有很大的时间跨度,时光飞逝,物非人却未变,男女主角总有令人感动的默契.
  
  痞子眼里,女孩可以不面若桃花,但要能和男孩情趣相投.就像火锅很好,冰泣淋也很好,但冰泣淋却不能加到火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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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罡曼$    时间: 2012-10-20 12:22
  读蔡同学的书总是很温暖。高一时在课堂上面读 第一次的亲密接触,使劲憋着笑,然后使劲憋着眼泪。
  说艺术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觉得蔡同学倒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虽然他在序言里面说取材“山中”。
  痞子蔡的生活不会比我们更精彩,但是他从一个很平凡普通的枯燥的博士生活中领略到了无数美好的东西,幽默,快乐,没,友情以及爱情。
  《回眸》  我们的生活真的越来越快,今天看见一个笑话“‘你以什么为生?’ ‘写作’ ‘写什么?寄到哪里? ’ ‘写信,寄到家里’”
  而现在的孩子恐怕就是短信,电话了吧。生活的节奏越来越快,生活的色彩越来越丰富,我们静下心来思考的时间却越来越少。喝茶还要在嘴里转一转,品一品。
  记得一句话说:爱情,是因为在对方身上看见自己的闪亮。
  
  《遗忘》 我们真的可以遗忘么。这个故事就很戏剧化了。失忆作为一个考验爱情的题材被用的无比广泛。倒不如日久见人心的典故实在了。
  
  西藏的小故事更加的唯心了。台湾人比起大陆来说更加“传统”些了。太玄了。对于一个无神论者来说,天主教倒更实在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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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小棍$    时间: 2012-10-20 12:22
  来到吉隆坡,少有中文读物,凡是中国字不管简体繁体皆读之。
  清新又有些温情和悬念的 青春小说
  痞子蔡的一贯风格 你若是他的fan估计会对你的味。
  
  我最喜欢第一篇同学最喜欢最后一篇
  reaing中最大的乐趣莫过于猜测小说有多大真实的成分 而这其中的真实成分又有多少是跟痞子蔡相关的  
  虽然他后记中讲“莫执着,认真过好你自己当下的生活”来作为答案,可是怎么看着都不甘心
  
  虽然对自己来说是light novel 但还是值得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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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蒙大拿$    时间: 2012-10-20 12:22
  在 Blog 上的连载到了第 4 篇 ..
  
  Banner 也写着
  
  " 我們都知道回憶的力量,有時如鑽石閃亮,有時如鐵鏽斑斑。
  但你在我心中,永遠散發溫柔的光芒。 "
  
  接着看第一段 ...
  
  
  
  "  我從未想過跟她見面。
     但這並不意味著我不想見她,而是我一直以為我們不需要見面。
  
  
  我們共用一張課桌,同坐一張椅子,每天注視著同樣的黑板。
  上課抄筆記時,我的雙手會靠在桌上;
  下課時,偶爾我會趴在桌上小睡,右臉或左臉貼住桌面。
  當她抄筆記時,或是因疲累而趴在桌上休息時,也是如此吧?
  在空間的座標上,我們重疊在相同的點,完全沒有距離。
  唯一的距離,只有時間。    "
  
  确实开始回忆起来了 ..
  这不是赤果果的向 <第一次的亲密接触> 致敬么 .
  
  只不过电脑和网路 变成了课桌和黑板
  BBS的水球 变成了 手写的小纸条
  
  特别是最后这句 时间与空间 ..
  在 <第一次> 里面是 :
  
  “我们一起睡吧”
  “我指的是时间上的一起,不是空间上的一起”
  
  
  
  对《Diamonds and Rust》的无聊的讨论也和《4:55》完全的如出一辙啊
  
  歌词‘Twenty years ago I bought you some cufflinks。’
  加上这首 《Blowing in the wind》 --  '答案TMD在风中飘荡'
  音乐功力有增无减啊 ~
  
  
  “ ps. 妳還有禮物呢,我真替妳高興。說著說著眼淚就掉下來了。”
  和一次电话中说“生日快乐”一个效果。
  
  
  
  tip:
  
  书中的 「」 和 『』 是用来区分说话人的
  也源自《第一次》
  确切的说是来自网路
  主要是因为他够大牌
  以及
  每次都要加上 某某某怎么怎么表情的说
  确实是一件令人抓狂的事 在这种充满对话的故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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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夏の    时间: 2013-7-29 03:24
  在图书馆徘徊许久,最终眼光还是落在他的一本书上。
  距离当初,因为打折而买回去的第一本他的书《雨衣》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
  这么多年到底有多久?五年还是六年……
  或许在一个人的生命中只是短暂的一段旅途。
  
  但是当我回首,当我翻开他的书,当我阅读他写的文字,我才发现,
  原来,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依旧没有改变对他的钟爱。
  
  只是那时候太年轻,不懂得什么叫做“喜欢”,更不懂的什么叫做“坚持”。
  只是懵懂的感觉到有种“动情”的东西充满了他的书中。
  
  此时的他已不再使用甚至提及那个轰动一时的名号“痞子蔡”了。
  而是整整齐齐的印刷着大名,蔡智恒(台)。
  虽然叫着不很上口,但我相对更喜欢这个名字,也更尊重。
  
  依旧是两个字的书名《回眸》。
  我知道,只要自己一翻开书,就能有一口气看完的冲动。
  
  打开台灯,在黄色的灯光氤氲下,我开始了这段文字之旅。
  读他的书,没有不会哭。
  但是这次……
  
  很少见的,这个故事的结尾没有让我失望。
  这个“失望”不是说不喜欢以前他书中的结局,而是《回眸》的结局太美好了。
  没有让人失望。
  
  面对没有让人失望的结局,我的眼泪还是止不住的流淌了下来。
  算是这学期,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流泪吧。
  我不能说我的眼泪有多珍贵,是这种美好让人无法抵挡。
  
  Maybe我是适合60,70年代的。
  那时的感情是用时间来酝酿与发酵的。
  而不像如今,网络、电话的发达,让感情的积累变的越来越快。
  但却像泡沫一般虚幻,来去匆匆。
  
  
  
  Finally,five years ago I bought you some cuffli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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