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读人生
标题:
项塔兰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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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道说书
时间:
2013-5-26 11:11
标题:
项塔兰 - 书评
故事是这样开始的,从一个女人、一个城市、一点运气开始。《项塔兰》是格里高利·大卫·罗伯兹的自传式小说,他从一个大学里最年轻的哲学与文学讲师,沦落为黑狱重刑犯,在穿越两座机枪塔后,从澳洲看守最严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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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白小鲲
时间:
2013-7-23 19:25
“我花了很长的岁月,走过大半个世界,
才真正学到什么是爱与命运,以及我们所做的抉择。
我被拴在墙上遭受拷打时,才顿悟这个真谛。
不知为何,就在我内心发出吶喊之际,
我意识到,
即使镣铐加身,一身血污,孤立无助,
我仍然是自由之身,
我可以决定要痛恨拷打我的人,
还是原谅他。”
作者:
Cloris
时间:
2013-7-25 20:21
首先必须肯定,这是一部很优秀的小说,集暴力、权力、爱情、友情、亲情于一体,最重要的是,还结合了非常多的关于人性的哲学理念。
上册封底上印着一段小字,可视为作者的独白,他说自己的故事始于一个女人、一个城市和一点的运气。看完全书,才发现不然,他的故事始于对痛苦的回避以及对自由的渴求。吸毒和逃狱都是为了规避痛苦,哪怕远赴战场出生入死同样也是为了逃离痛苦,逃离一种渴望获得爱并守住爱而带来的苦。当然,逃避和自由总是如影随形,逃避往往是为了获得自由,逃避了苦痛,我们自认为自己便能得到身心的自由,健康完整的身体,任意畅想的思想,爱与被爱的心情。然而那个女人,那份爱情,其实并没有显得太重要,起码在这部自传体小说里,看不出它的重要。“若为自由故,爱情和生命皆可抛”这句古训在作者身上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展现。
被作者描述为“深刻”的爱情,凿实让我有点摸不透。第一段爱情发生在监狱里,在铁窗隔着的自由之身和囚禁之徒之间,那应该是作者婚姻破裂不久之后的事情。如果那段婚姻之间已然没有爱情,作者应该不至陷于那么深的悲痛之中,如果还有爱情,那爱情转移得太快。我只能将其理解为铁窗之内,没有尊严没有自由的日子能叫一个小小的眼神虏获人心,让一点点小火花迅速烧成熊熊烈火。第二段爱情发生在孟买,那个在马路对面有着绿色深邃眼睛的女子。一见钟情竟然能发生在一个亡命天涯的逃犯身上,而且是在初到陌生国度的片刻之后。我只能将其理解为人在获得行动自由之后,便会马上寻找足以满足心灵需求的元素,爱情就是其中一种。那个绿眼睛的女子也许是作者起初选择留在孟买的原因,但绝不是他坚持下去的动力。命运就是一张披在身上的罗网,如何也脱不下来,即便不是这个女人,作者也许会有不尽相同的际遇,但还是会有相似的结局。那么,既然不管哪段爱情都没有深刻到至死不渝的地步,作者奈何要在字里行间对其赋予“铭心刻骨”的地位?
《项塔兰》的整个故事都围绕着贫穷、财富、权力、暴力、欲望而展开。我们可能会有一种错误认识,觉得贫穷的人因为拥有得少,所以会更加醉心于财富和权力,那些贫瘠之地也许更会引起不安。但作者笔下的贫民窟、穷乡僻壤的小乡村却更接近人间天堂,让人觉得安心平和。他们并不懒惰,而只是取之有道,出乎良心。相反,那些拥有财富和权力的人却有更强烈的执念,越有钱,越贪婪;越有权,越残暴。还记得亚瑟路监狱里那个百人共用的厕所,现在想来还会产生呕吐感。那简直就是人造的地狱,肮脏,丑陋,没有尊严,它对我的冲击甚至超过了里面的许多血腥场面。人性要残暴到何等地步才会把自己地位卑微的同胞置于牲畜的境地?书中有一句叫人玩味的话:“残酷,还是因残酷而引起的羞愧,哪个才是人类的特征?”在我看来,残酷不是人的特征,那是生物性恶的表现罢了,一只恶狗啃咬小孩,它不会感到羞愧,一只老虎吃掉饲养员,也不会感到羞愧,而人在做了残暴的事情过后,会感到慌乱、良心遭谴责、羞耻,倘若羞耻之心丧失,也可视为失去了作为人的特征。
书中写到的哲学辩论让人印象深刻,无恶不作的黑帮分子,生命中有着多重创伤的人,他们喜于探讨关于人性的问题,而且理解深刻,这让人想起《辛德勒的名单》里那些杀戮者谈论交响乐。被尊为“圣人”的那个黑帮老大有一个著名的理论,对的理由-错的行动理论。在他看来,为了对的理由,做错的事,是可以被宽恕的,甚至不应引起良心不安的。这个理论让我心慌。它可以被推论成只需要在乎起因,不必在乎结果,只要理由正确,可以毁掉一个人,甚至更多的人。更通俗地说,我们是否就可以认为“爱你爱到杀死你”是合乎理的呢?
有人说,这部小说还原了一个真实的印度,乱、脏、暴动,却也充满爱和情义的国度。一边看那些黑暗与光明交织的情节,脑子里却一边出现了一个想法。其实,没有被写进小说的更多更多的人,都只是陌路人,他们也许并不知道在自己身处的国度发生了那些传奇一般的事情,也不知道存在着那么多不为人知的恐怖事情。正如我们在阅读这部小说,我们自以为看到了一个真实的印度,却无法得知在我们自己身处的国度发生着什么。看看那些被豪车接走的身体残缺的乞丐,看看那些被人监视的讨饭孩童。其实我们毫不知情,我们知道了遥远的他国,却不知道自己身边的事情。
作者:
葱菠菜
时间:
2013-7-26 08:21
这是第一次看印度背景环境的小说,很震撼,就如前一段时间看李安的少年派,尽管不是一回事,但冲击感相同。
几乎在看完书前,知道了这是作者的自传体小说,于是从头回忆了一下情节,更对作者产生敬意。
看此书带给我的一个冲动就是翻看地图,看看孟买、果亚在哪里,更重要的是看一下阿富汗的位置,我有一个疑问,作者在书中也提出来了,但并未深入说明,即阿富汗没有石油、没有物产,但这个贫穷的地方何以短期内招致前苏联、美国(书中的描写时间还无法提到现在美国的反恐)先后两个超级大国的武力。
看地图,以阿富汗为中心向外辐射,是伊朗、前苏联、巴基斯坦、印度,当然还有中国,这是一个民族、宗教大汇合的地方,是一个抒写故事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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