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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忽然七日 - 书评 [打印本页]

作者: 飞雪    时间: 2013-5-26 11:09
标题: 忽然七日 - 书评
  美丽开朗的十七岁女孩萨曼莎·金斯敦,以为生活中处处都是阳光和欢笑。她喜欢逗弄她胖嘟嘟的小妹妹,喜欢跟母亲拌嘴,喜欢跟好朋友一起去吃冰激凌还有中国菜,喜欢恶作剧,喜欢下课,喜欢收到别人送来的玫瑰,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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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枫_血    时间: 2013-7-24 20:38
         读书慢热的我,从“第三日”开始爱上这本书。主人公离奇的经历仿佛是作者在向我们倾诉。倾诉着因年少无知而犯下的错,自以为是的伤害着身边的人,以至于每一次的伤害都显得那么理直气壮。直到自己能够真正的观察周围的世界,重视身边的人,也就找到了生命的价值,那么死亡,又有什么可畏惧的呢?
  “因为这让我意识到时间并不重要,某些特定的时刻会永远继续。即使一切结束之后,它们也不会结束,即使你死了,而且进入坟墓,那些时刻也依然存在,倒带,播放,直至永恒。它们就是一切,它们无处不在。”
作者: little    时间: 2013-7-27 18:47
        用了两天的时间读完了这本小说,最大的感触就是人性本善。
  随着我们的成长、岁月的磨练,经历的涤荡,不偏不倚,我们慢慢的变成现在的这般模样,骨子里的善被各种快节奏、各种物欲、各种追求所遮蔽,取而代之的或许是跟风、迷失、放荡不羁、不自爱、不爱他人、不对自己负责、不对他人负责~~满面铅华。当我们经历一些或大起大落、或是刻骨铭心之后,那种对心灵的思考,对人生的感悟可能就在那么一瞬间迸发出来,顿悟、悔过、警醒,然后明明澈澈的知道路该怎么走。人之初,性本善。就好像书中的女主角,经历了7日的轮回,每一次的重生她都有所改变和思考,开始去爱身边的人,朋友、亲人、恋人,开始对他人负责~~我想,这就是人性中最本质的善被唤醒了。尽管7日时她还是没能摆脱死亡的命运,但是,如果书中还有第八天,第九天,我们可以预见她的未来~~
       有的时候我们老是会想“如果~怎样怎样,如果,怎样怎样”,这世间没有那么多的如果和假设,我们的现在源于之前的那个我们,那么多的选择和决定造就了现在的我们,好或是不好,自己和他人都没有资格去评判,而我们能做的不是在各种假设中过活,而是要比现在更好~~我们没有主人公那样离奇的际遇和经历去带给我们大彻大悟的反思,但是一定要多读书,从书中的故事中进行思考,融入我们的生活~~或许,现在的我们都由于各种不得不或多或少的偏离了自己最初的梦想,但是,总有一天,我相信,人性的善会带着我们从不好变好,好的更好~~
  
作者: 丁小玉    时间: 2013-7-28 13:37
   像做梦一样的感觉 恍恍惚惚 若隐若现
  
  遥远的世界 不平行的
  生命中我们应该真真的对待每一个人 每一个我们爱 又或不爱的人
   生命意义 也就在于这里吧
  如果每天都可以重复昨天 会不会觉得有点无聊 不过如果有后悔也可以重新来一遍 无数的彩排 就不会有后悔了吧
  
作者: 青夭    时间: 2013-7-28 16:12
  现在的我 看到女主人公 就像看到自己 看到以前自己的错 萨姆意外得到的七天 也许就是我们将生活下去的70年 总会在一个时间点 我们会看到以往自己的幼稚 然后拼命想要改变 想要证明自己 我相信成功的人 这里的成功是以每个人自己的标准作为鉴定 都在一定意义上 至少死过一次 只有那样 才能重生 才能想女主人公一样 用珍惜的眼光看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 最后 女主人公比很多人幸运 因为她找到了拯救自己的方法 而我还在挣扎  
作者: 银色灰    时间: 2013-7-29 18:48
  刚开始看见这本书书的时候,对书名很是奇怪。为什么会叫忽然七日,但是英文名却叫坠落之前。
  用了两天时间把这本书读完,留下一下自己小小的心得体会。
  书中萨姆循环度过了同样的日子七次,也就是上帝创造人类一个周期的时间。其实我们每个人的生活,也就是由这一个又一个的七天构成。萨姆用这七天,改变了自己的内心,但是最后的结局仍然令我很诧异,我总觉得萨姆认识生活敬畏生命后,会苏醒,但文章却在此时戛然而止,后面只能由读者发挥充分的想象力进行想象咯。
  读完文章后,引用书中一章节的引文来概括我的想法,上帝让人们每天于清晨醒来,是让我重新发现生命的价值和意义。我很庆幸自己有机会重拾人生的美好,去改变我自己曾经做的错事。
作者: 呼叫土    时间: 2013-7-30 23:40
      一开始知道这本书是因为当时在挑外文原版书,在书店看到,留意到了它的宣传标语,什么当今美国年轻人很喜欢的之类的意思。就特意记下来这个书名,很惊喜的在学校的图书馆里看到了这本书,尽管当时自己要找的书没有找到,但是我还是很开心的拿了这本书。
     说实话在读前半部分的时候,觉得这本书好无聊,就好像你在看《绯闻女孩》里的s和b,就像是在看美国青春偶像电影一样,里面有个光芒四射的校园女王,她们肆无忌惮的挥霍着青春,领导着整个校园,就是典型的白富美么~一直觉得这样的形象好形象化,不喜欢。但是后半段,当萨拉后来开始体贴家人,开始真正的认真的去生活的时候,我真心的被感动了。因为这些情感我也曾经体会过,也正在体会着~
     我喜欢对自己负责,对别人负责的人,因为这样的人生才是最最真实的。
    我们不能够重生,不能让时间倒流,所以不能够重新将遗憾一一的补上,太多的平凡和重复让我们不会微笑,不会一欣赏的角度来看待我们的生活,我们抱怨啊,我们无视一切~我们不顾未来的肆意的践踏着现在。
     读这本书真的给我很大的启示和感悟,我现在在学校里过的也很平淡无趣,平淡到有限迷失,我忽然想起去年考试的时候,那个时候每天都在想象在学校里的时候是种什么样子的,每天给未来的学校生活筹划和幻想,那种想想真的是一种很幸福的状态,那么现在的我就在这种幸福之中啊~哈哈,真的很开心啊。
     我们不能重生,那么就好好的认真的活吧,好好对待自己的身体,好好的学习,好好的爱周围的人,好好的看看这个世界!!!
     
作者: Evange    时间: 2013-8-2 13:08
  我愿意与这世界握手言和,温柔的向世界妥协。或许是目睹了生死才让自己恍然大悟,自己多么想要遇见一个人,想成为一个有用的人。原则没那么重要,底线也没那么死板,妥协也不代表软弱。让自己松弛下来,才能从沉重的过往中解脱自己。
                                  ------莎拉雷纳《一晨一刻》
  
        在微博上看到的句子,很直插心扉的一段话。于是上网搜索了这本书,看了简介,猛然想起了寒假的时候看过的《忽然七日》。时间过得有点久,所以甚至忘记了主人公的名字,但我时至今日仍然记得女主角在七天之内的转变。
         七日之中,也可以说一天之内,她数度生死,慢慢的从一个差生看到了自己的错误、回归了本性,即便最终她的命运没有发生丝毫改变。七个相同的一天之中,她曾经恍然如梦,曾经自暴自弃,曾经收获爱情,曾经表达亲情,曾经冰冻友谊,曾经尝试改变,最后她选择通过救赎来摆脱这日复一日最后一日的怪圈。
         很多时候,真正面临死亡的时候你才会发现,没有那么重要:你所珍惜、视若珍宝的不重要,你所惧怕、不敢触碰的不重要,你想保全、尽力维护的不重要,你遗憾、悔不当初的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自己,你是否真正拥有一颗快乐的心。就像上面那段话说的一样,所谓原则底线只是世界给你的条条框框,软弱也不过是别人给你的评价,只要你发自内心的快乐,对得起自己的思想与心灵,你就是一个幸福的人。
  
作者: 噜噜    时间: 2013-8-16 00:19
  这大概是一个关于救赎的故事,或者并没有如此深刻,是一个自我认知的故事。女主是校园里风光无限的四人组之一,与全校最受欢迎的男生交往,在丘比特日收到了数量可观的玫瑰,却在当晚从其暗恋者举办的派对回来的路上车祸身亡。这本没什么特别,但是已经逝去的女主却重复了七次这一天,在不断碰触的细节和秘密中,找到真正应该重视的东西。
  
  最后一日,她亲吻了她的妹妹,送给她那只奶奶流传下来的项链,对家人说爱。和男友说分手,送给大家都说是婊子的安娜一本图册,义正言辞的反驳了总是试图挑逗她的数学老师,和四人组一起承诺生死不离,还有热烈亲吻了肯特,那个经过无数次反复才看清真心爱他,并且让人心疼的肯特,让他做了自己的英雄。最后救下那个被他们常年侮辱,而造成车祸的女孩,女主光荣升天。
  
  这就像一次次读取最初的存档,你需要发现很多隐藏要素,最后顺利过关。但是真实的是,我们并没有真的有七日,我们可能也因为自己的朋友或者家人而讨厌或者伤害一些人一些事却不自知,可能因为虚荣而和一个外表靓丽,可是性格生活一塌糊涂的人交往,却忽略了那个温柔了岁月的真爱,可能以为未来很长,时光很淡,而忽略了家人每天给你的爱。可能因为成长,因为浮躁的社会,而遗忘了那个最初朴素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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