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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霍乱时期的爱情 - 书评 [打印本页]

作者: 角落有故事    时间: 2012-8-28 10:14
标题: 霍乱时期的爱情 - 书评
  《霍乱时期的爱情》摈弃了《百年孤独》时期的魔幻现实主义手法,在这部小说里,“一切都是严肃的,有分寸”。
  
  小说写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爱的故事。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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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圆石$    时间: 2012-8-28 13:46
  这是一部爱情百科全书,
    讲述了一个屌丝追求白富美被拒,但百折不挠,坚韧不拔,历经51年9个月4天,最终成功地追到了年老的白富美的故事。
    马尔克斯描述卑微如何变身伟大,成就胜利。
         在我眼中这是一部卑微爱情历险计,一个屌丝追求白富美的奋斗史,我没有看到伟大,只看到绝望以及荒唐的胜利,并且为屌丝怜悯。
         霍乱所到之处,生灵涂炭,草菅人命;爱情经过之地,人格尽失,丧尽天良。爱情如同霍乱,所到之处乱象众生;如今霍乱有解药,但爱情依旧无解。
  
         其实这并不是屌丝的胜利,依旧是高富帅的胜利。
         情场如战场,屌丝和弱者永远没有机会取得战利品,除非他脱离的屌丝的身份,或者敢于把女神踩脚下做个二屌。
  
  爱情最大的敌人是自卑,是屌丝们永远的痛;
  爱情是属于精神世界的童话王国,女神何尝不是?
  爱情是虚妄的,女神也可以追求,因为人生都可以是虚妄,不追白不追(即使追了也白追)。
  
  花花公子会把女神踩到脚下,因为他只是表面上供奉女神。战略上藐视,战术上重视是一切正义战争的胜利法宝。
  所有的女神最终会向岁月低头,还原真实的人性。但等到那时再向屌丝低头,屌丝太悲催了。
  女神是屌丝们坚贞不屈的梦,所有的女人都梦想成为女神。
  正解是:女神是屌丝们造就的,没有屌丝就没有女神,让我们一起改变自身吧。
  
     “通过和一个她所不爱的男人的利害关系的婚姻和施舍。这是当婊子的最下贱的做法。”这是我最看重的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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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测漏的$    时间: 2012-8-28 13:46
  我是先看了电影然后回头看的这本书!那一段时间对爱情电影很感兴趣!抱歉的是,我没有把书看完!书中描写的很细腻,和百年孤独一样,马尔克斯的笔触总能写到心中的细微处!
  
  看电影时记得最清晰的台词就是:跟一个人过了一辈子,却不知道这是不是爱情?
  
  爱情是什么?这是个永恒的话题!我已经不这么问了,我的问法是凭什么这不算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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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圆石$    时间: 2012-8-28 13:46
  这是一部爱情百科全书,
  讲述了一个屌丝追求白富美被拒,但百折不挠,脱离的屌丝的身份,成功地追到了年老的白富美。
  描述卑微爱情历险计,最后如何卑微变身伟大,成就胜利。
  
  “通过和一个她所不爱的男人的利害关系的婚姻和施舍。这是当婊子的最下贱的做法。”
  但我想说:其实这不是屌丝的胜利,依旧是非屌丝的胜利;
  我没有看到伟大,我只看到绝望。荒唐的胜利。
  一切都是霍乱的,自我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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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双子奇$    时间: 2012-8-28 13:46
         记得看完百年孤独也是在半夜,只是比昨晚更晚的凌晨3、4点。同样是流泪,和梦中继续着书中的苦闷与象征性的快乐。怎么说,我觉得马老头写的不好,因为他让不好好过日子疯狂的男人和女人永远霸占故事的主角,他笔下不是流氓就是荡妇;但他写的又非常好,让阅读的人清晰的想起生命过往中,每一次刻骨铭心的迫不得已,不管这个人是多么的坚强和被生活历练得多么坚定不移的相信:生存问题即动物性的本能吃饭和繁衍才是一切问题中最现实最根本的问题。随着故事的展开,那些曾经的伤痛,即使已经忘记了具体细节,生活的现实都鄙视向那些事展开任何回忆。他为什么要把那些伤口写得那么淋漓尽致?但我又觉得谁不是在为那些伤而努力的活着,如果没有了。或者就像我一样假装没有了,这种感觉有时还不如死了。
      这个故事老马写了很多,其实很简单的故事。在很年轻的时候,大概十多岁的时候,男女主人公用写情书的方式开始交往。他们写了那么多情书,但女孩最终嫁给了一个本地最体面最富有的医生。从此以后男孩就开始放纵自己,到处捕获女人,同时他要变成最富有的最体面的人,等着医生先于他们俩死去,最后好把女孩迎娶回家。女人的婚姻生活是激情退去,繁杂而令她不自由。最后他终于如愿以偿了,在他们都变成老头和老太太时。但那个时候他们都是有体面地人,只能在一艘男人公司的船上秘密的开始他们第一次约会。为了让女人安心,他让船长挂上黄色的霍乱隔离旗帜。船上的人都被疏散了。男人最后一位小情人(14岁就成了他的情人)知道了他和老太太的往来后自杀了。他们俩一辈子从没生活的如此自由在如此顺心如意、心满意足。但他们不能下船,因为只有船上是不用考虑任何过日子任何体面的,就像书中写的:他们的感受不像新婚夫妇,更不像晚遇的情人。那颇像一下越过了夫妻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艰苦折磨,未经任何曲折,而直接奔向了爱巢。他们像被生活伤害了的一对老夫妻那样,不声不响的超脱了激情的陷阱,超脱了幻想和醒悟的粗鲁的嘲弄,到达了爱情的彼岸。因为长期共同的经历使他们明白,不管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爱情就是爱情,离死亡越近,爱得就越深。
      有时候看到作者把一个自私无聊还自以为清高的女人一辈子写得顺风顺水,还是把一个不过日子玩弄女人的流氓写成有钱有势的叔父的唯一继承人。让人看得很难受,但如果把这些想象成铺展高潮的剧情和某些象征手法会让人舒服的多。最后14岁小情人的死,似乎在说,就算年轻的费尔米纳(女主角)都会嫉妒死他们现在这样的幸福。所以我想百年孤独就是在这点上比该书更成功,想想老马写这个故事是挺诚恳地,尽力用写实的方法,因为这样对最后的结尾高潮感觉更真实更感人。这方面他似乎是越写越有经验的。他真因该来看看他看不上的中国人,中国的戏剧和书画从来都是表意不写实的。他为什么看不上中国人呢?我猜或许是中国人都太爱好好过日子,就是从早到晚忙于解决生存问题,所以他想不明白为什么在短短的时间里10来个中国人就繁衍了满满4条小巷。哈哈。记得2000年前,好像有个新闻说老马来中国,看到铺天盖地的是他的盗版书,于是老头子要气死了,大发雷霆,发豪言说100年不让在中国正式出版他的任何作品。其实他和勤勤恳恳爱好好过日子的中国人挺像,都是很勤奋很执着的人。但往往这样的人相处起来最容易和不来。
      最后在昨天的梦里,我想明白了一些事。记得中学时最好的朋友,现在我们生活的太不同以致,我拒绝了和她的往来。我觉得奇怪为什么呢?我为什么那个时候那么喜欢和她在一起,但现在却无法和她来往了呢?我们为什么不能像费尔米纳和她的表姐那样么?我当初喜欢她是千真万确的,就像老马说的,就像一朵初开的玫瑰。那时在我眼中她是那么有活力,她说找男朋友未来永远是最好的。我喜欢她当时的这股子劲头,我在做着我生活了快20年从来不同的事。可以说我身体力行着她的思想,而且下定决心要走得很远,或许她也喜欢我当时的这股劲儿吧;就跟着自己的感觉走一回吧,但在解决生存问题上我们是选择不同道路的。等到很老很老的时候,等到不用在面对生存问题时,我们还是平凡的疯狂而另类的一对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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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深村$    时间: 2012-8-28 13:46
  爱情是一种病,也许霍乱本身就是一种爱情病。
  爱情到底是什么?没有人知道,就如女主角费尔米纳述说他的婚姻一样,他是个好人,一个好丈夫,现在依旧感觉到幸福。但是跟他在一起50几年,往往困难比幸福多,一生为了太多不必要的事情争吵,最后连是不是爱情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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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ucie    时间: 2012-8-28 13:46
  看了下这本书一共前后3个人翻译过了,看过的谁推荐下,谁翻译的比较不错啊~
  书写的再好,翻译的不好也会大打折扣啊~
  还有哪有卖啊~当当和亚玛逊上都是英文版啊~~~~~
  非常感谢~~刚看完他的百年孤独,非常不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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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ervis$    时间: 2012-8-28 13:46
          最近一直为想要好好看书的执念所困扰,幸而一同学告知一尚且提供有条件的免费下载的网址才得以脱困。在当前知识经济的背景下,著作权变的越来越神圣 ,不容一点侵犯,网上截取的只言片语,更像是给正常人注射的一剂吗啡,解一时的空虚,换来的是以后用自己或是家庭的钱财去换取一小段一小段似乎是永无尽头的连载与更新,所有的读者一边是在抱怨作者的无良与贪婪,一边又是不肯匀出一点时间,哪怕是进食。啃着面包,眼底的一行行铅字被大脑解读后,带来的兴奋刺激了味蕾,人所觉的滋滋有味从来不是面包带来的。
    像是久未果腹的旅人突然喜悦的发现一桌饭菜,且不论卖相和滋味,就急着把食物装进空空的胃里,牙齿成了累赘物,咀嚼需要的时间太过难耐。有着这样的心情,便免不了乱下一气,囫囵吞枣。
     然而终究还是会有想要炫耀一翻的冲动的,在匆匆瞥完两本小说后,还是忍不住会想要写下一些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因为在笔者心中重要的不是写了什么内容,而是有写下过东西,证明自己曾经看过并且还略有领悟。
     “生命,而不是死亡,才是永恒”乍看到这句话的时候,就有一种钦佩感油然而生,虽不解其中缘由,还是为作者的坚硬所打动,那些像酸雨一样的流言与曲折从来不曾腐蚀内心的净地,反而从周遭人群的迂腐中探得仿佛是上帝造人般圣洁的真理。
     武士蔑视文人的脆弱与敏感,文人厌弃武士的野蛮与臭汗;武士用的是刀,是大炮,是能对血肉之躯造成伤害的物什;文人只有木头做的笔,树浆做的薄纸,绵软无力,在任何一个历史进程中,武士总是显得更加的强硬,革命也更加需要骁勇健硕,不惧牺牲,甚至漠视生命的他们。
     暂且搁一搁这个话题,讲讲生活。“生下来,活下去”是最平素的解释,卡尔唯诺《Invisiable City》中在形容德斯庇娜德时候有这么一句话“每个城都从它所面对的沙漠中取得形状;这也就是骑骆驼的旅人和水手眼中的德斯庇德——两个沙漠之间的边界城市”从来没有一个人能精准的概括出生活的涵义,因为在面对不同的生命时,生活就会像德斯庇娜一样改变形状,这也是它吸引生命驻守的最大魅力。
     在个人十余载的生命中,从未尝听闻如此果敢的言论,如同h2o是水的分子式,糖是甜的般顺理成章。诡谲的是一向钟爱质疑,蛮不讲理,爱细细的从鸡蛋里挑出骨头的评论者失声了,世人在迷迷糊糊中竟也接受了这样的观点,人们渴盼的为了传播真理而放弃生命的壮举没有出现,布鲁诺终究还是那么的特别。
     鄙人粗掠大概,只是注意到此句之精妙,但仍未理解分毫,也实愿有人能不吝与在下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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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ENG$    时间: 2012-8-28 13:46
  读马尔克斯的书,就像在看他画一幅关于热带的生机勃勃的画。画面是大胆如实的展开的,一开始是白描,然后是上浅的底色,再是明快鲜艳的颜色一块一块拼接,把彼此之间的空隙完全填满,严丝合缝,界限分明。马尔克斯的书里没有模糊不清,没有西洋画的透视,一切都是二维的,哪怕时空的距离再远,也可以在同一张画布上呈现不分伯仲的新鲜度。他让我想起高更,在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时,我不禁发出感慨:这真是一本华丽的爱情的百科全书,一部史诗,一幅关于爱的永恒画卷。
  
  我印象中还没有哪个作家给我如此鲜明的色彩感呢。但马尔克斯是一个天生的南美人,他的文字就是那么跳跃,那么活色生香,富丽堂皇,这种色彩感是南美的热带气候、丰富多彩的生态系统和多变的天气赋予他的。
  
  在这本完完全全属于爱情的书里,马尔克斯几乎穷尽了爱情的每一种可能,从初恋到暗恋,从夫妻间的琴瑟和谐到婚后的失足出轨,从猎奇而伤感的寻花问柳到忠贞不渝的厮守承诺,从老少配的畸形变态到黄昏恋的缠绵悱恻,从寡妇的淫荡到少女的忠烈,从少年时的冲动狂热到暮年后的平静升华,整本书都让人沉浸在愉悦和期待之中。
  
  还有什么比一场旷日持久的暗恋更辛酸悲情的呢?当阿里萨被费尔米纳无情甩掉的时候开始,他就下定了让这把热情之火永远燃烧下去的决心。不管她经历了什么,结婚也好、生子也好、去欧洲长途旅行也好,忽然的失踪也好,甚至连最可怕的衰老——他自己的衰老和心上人的衰老——都没有让阿里萨心里这把爱情的火焰熄灭,也没有萌生他念。这份爱无时不刻都在绝望中前行,但又无时不刻在绝望中萌生新的希望,阿里萨孤独地、苦闷地、然而也同时是疯狂地执着于对费尔米纳的爱情,他形单影只的背影有点儿可怜,他反反复复的爱情像霍乱似的发作有点儿滑稽,他多愁善感地感慨“心房比婊子旅馆里的房间还多”让你觉得很荒唐,可是无论如何,你还是不禁有种热切的期待,并且你知道,结局一定是美好的——命运早已经安排好了,追求爱情的必然得到爱情!
  
  阿里萨对费尔米纳的爱在经过了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后变成了一种永恒的东西。当他终于得到了费尔米纳,那个他从少女时代就爱慕,而如今已经皮肤松弛、身材变形、乳房下垂、皱纹星罗棋布,然而依旧高傲、个性鲜明、更为豁达的费尔米纳的时候,他得到了最坚不可摧的幸福。因为那种幸福已经和年龄无关,和一切属于外在的感官无关,甚至和他们日益衰竭的器官、他们丧失中的听力、嗅觉和感觉都无关,那是一种重生般的幸福,从死亡中重生,焕发出比年轻人更耀眼的光茫,更狂热的生命力,也更彻底地投入。
  
  我非常喜欢费尔米纳,尤其是老年的她,她是如此智慧、有个性、爱憎分明,大家风范。一点也不难理解为什么阿里萨会爱上她。不论是她年轻时候对阿里萨的决绝,还是中年时对丈夫不忠的愤然出走,还是她老年时勇敢地握住昔日恋人的手,每一次都做得漂亮、潇洒。
  
  马尔克斯刻画费尔米纳和丈夫新婚之夜的那一段真是太妙了,细腻的笔触挑动着读者每一根神经末梢,把新婚夫妇之间那种微妙的羞涩和小鹿乱撞的害怕和彼此试探都活灵活现地写出来了。而在写费尔米纳和阿里萨最后的牵手那段,却非常直截了当,只用费尔米纳的几句话和几个动作就把他们彼此间的无形壁垒敲碎,使读者不得不为他们的勇气和决心喝彩。
  
  相比阿里萨对费尔米纳的爱,书中的其他爱情,有些虽然短暂,有些虽然不免缺憾,有些少了体谅,有些又过于极端,但仍不失为美好的,爱是人与人之间最甜蜜的关系,为此人们甘愿忍受由此而带来的种种痛苦。
  
  对于婚姻,作者则借乌尔比诺之口说:“你要永远记住,一对恩爱夫妻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是稳定的关系。”但马尔克斯显然不满足这样的说教,他安排费尔米纳在婚姻中学会隐忍和妥协,成为一个温柔宽厚、聪明大方的女人,却在她暮年用真正的爱情赋予了她光芒四射的性格和魅力。
  
  霍乱是书中忽隐忽现的线索,就如内战和改革一样,成了本书的背景和底色。在漫长的岁月中,霍乱持续夺走无数人的生命,战争使国家伤痕累累,新的产业代替旧的产业,唯一带来的就是对自然生态、对河道的破坏,在这个国家里,什么都发生了,却没有一场战争真正胜利,没有一次改革真正成功,没有一种疾病被彻底治愈……最后,只有爱情,无坚不摧的爱情战胜了这一切,在纷纷扰扰的阴谋阳谋政权交替政变和屠杀之上,在不能言说的瘟疫的真正罪魁祸首和对大自然的无止境的破坏和盗猎者之上,唯一获得了自由的,就是载着费尔米纳和阿里萨的那艘飘起代表被霍乱袭击的黄旗的航船。因为爱,所以上帝造了一头海牛,来把费尔米纳唤醒,情到浓处,他们彼此水乳交融,仿佛接近死亡一般平静、坦然、乐从中来。他们不须归航和停泊,阿里萨早已用整个生命准备好了迎接这一场永生永世的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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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268108$    时间: 2012-8-28 13:46
       看完这本书的时候,我身边刚好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我的一个男同事和另一名同事的老婆好上了,并造成这对夫妻离婚。这件事在公司里传得沸沸扬扬,公司不得不对那名挖墙脚者做出辞退处理。
     爱情本身没对错,但一旦牵涉到旁人,踩过了道德,就会造成无可弥补的伤害。阿里萨爱费尔米纳没有错,坚持也没有错,这样的爱情甚至很美,数十年如一日的柏拉图式的爱恋,至死不渝的坚守与坚持,他终于守候到属于自己的幸福。他无心去伤害别人,他只是借助她们的身体来短暂地忘记,但即便这样他还是给两个女人带来了毁灭性的伤害。一个被丈夫割断脖子,另一个年纪轻轻就丢了性命。她们都是无名氏,因为在看整本书的过程中,阿里萨那些多如牛毛的“爱恋”都是匆匆而过,短暂的欢愉之后,肉体的纠缠,痛苦的发泄之后,唯一清晰的就只有费尔米纳。费尔米纳怀孕了,费尔米纳出席诗歌节的颁奖了,费尔米纳失去消息了,费尔米纳头发白了......他自己认为“我心里的房间比妓院里的还多”,其实只容得下费尔米纳一个。结局虽完满,却也是悲剧,至少是那个十四岁少女的悲剧。
     马尔克斯的书里有种奇怪的家族宿命论,在这点上《霍乱时期的爱情》与《百年孤独》非常相似,阿里萨父亲是在纵欲无度后死的,他死前留下的话是“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阿里萨的母亲是他纵欲生活里伤害的女子的其中一个。目睹母亲痛苦一生的阿里萨显然是想避免这种悲剧,但承受了父亲基因的他不可避免地由于费尔米纳的拒绝而走上了与父亲一样的道路。
      看完书和电影后,我很好奇那个让阿里萨父亲心心念念不忘的女子又是谁。如果说所有不道德的行为都可以用爱作为借口来解释和原谅,那这个世界上是不是生来就注定有些人必须为另一些人受苦。在这个世界上,又有多少人在所谓的“伟大的爱情”的背后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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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朝夕$    时间: 2012-8-28 13:46
         说实话,第一遍读完《霍乱时期的爱情》时,脑子里不断闪回的一句话是:“二十岁时,他们不能相爱,因为他们太年轻;八十岁时,他们不能相爱,因为他们已经老了。”这句话彻底击溃了我阅读的信心,以至于我无暇回头去数数这本传说中的爱情百科全书到底写了多少种爱情,只顾对着这场演了半个世纪最后还算完满落幕的戏唏嘘不已。
      马尔克斯是个神奇的作家,他能把《百年孤独》写得让人读过了神经痛的想撕书。又能把《霍乱时期的爱情》写得细致如缕,我们看到的是其中沉甸甸的生活和爱意。没有工巧和形式上的创新,只有接连不断的交错的横截面式的镜头,也足以让我的肠子和心眼儿千转百回一万遍,打上无数个结。
      这本书把我击中的地方,是它所描述的“生活”。这里不仅有爱情,还有破败的城市街道、堆满垃圾的小巷、堂皇的深宅大院,和扁桃叶子的气息。似乎一打开书,就能闻到南美洲特有的那种潮湿发霉的味道。
      湿漉漉的、新鲜的记忆。
      流淌在真实时间和空间中的感情才能让人一把鼻涕一把泪啊,仿佛说的就是你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和你自己的故事,说的就是那些大碗茶旧沙发和发黄明信片上曾经留下的某个人的痕迹。那些空中楼阁似的王子公主在战胜了坏巫婆后皆大欢喜的童话模式,只会让人看过以后觉得智商下降并且胃酸。谁有那么好命,一投胎就是王宫贵胄。谁又那么不走运,非得经过九九八一难,才能取得真经。
      实际上我们的生活中到处都是阿里萨,随便揪出来一个人:坐地铁的上班族、超市的收银员、脸色黝黑的建筑工人……他们都有阿里萨的身影。长得算不上好看,也算不上难看,对人唯唯诺诺,整个人就像是一个散了的衣架子。他们不知道生活的终点在哪儿,仍然一步一步地向上爬。一直爬。直到某一天坠落了,跌在大地上再也起不来。
     然而你能相信你身边这样的一个人会爱着另一个人爱过五十年么?他一直认为自己仍然年轻,直到有一天他看见心爱的姑娘不再窈窕的身影,直到有一天他看见情人的墓地上已经开满了玫瑰花。他才知道他是老了。
     在这之前,爱情和理想一样,在他的心中闪耀着光,虽然微弱,但是长明不息。
      这正是《霍乱时期的爱情》令人窒息的地方。小人物的妄想经过时间的洗涤变得荡气回肠。看过这本书,谁都可以大声说自己就是爱过这样一个人,他或她有更好的教育更好的修养更好的家世,有更好的人去爱他,但那又能怎样。老子就是爱,谁也不能把我怎么地。
     于是这世界上只有一种爱情。那就是不管阿里萨自己和多少个女人睡过,不管他在这些过程中也爱上过其中一两个人,不管费尔米纳和她声名卓著的老公有多么的恩恩爱爱你挑水来我织布,不管有多少见证过这件事儿或者根本不知道这件事儿的人死了又活了。对于阿里萨这只大蛾子来说,费尔米娜就是那盏致命的灯火,她一直在远方与他保持距离地闪烁,他一直追逐着那光亮直到他死,旁的与他无关。
     时间也好,生命也罢。扁桃树的气味,小孩子的哭声,城市上空飘过的巨大的云,女人富有生命力的身体,一切具象的抽象的物质,一切物质的气味、声响和表面,都是她一个人的形象。换句话说,世界是她的存在。
     他对她始终保持着精神上的童贞。不管马尔克斯在这本书中写了多少淫荡的、不忠的、热烈的、平凡的、不为世俗所容的爱情。这一条才是实质。
     我始终相信我身边存在这种人,你看这并不是什么空中楼阁的事儿啊。正相反,绝大多数人都做的到。抛掉一切文艺的附属品:心碎、流泪、喝醉,都太装逼。这世界上唯一的爱情其实很简单:就是你活了八十岁,他(她)仍是扎在你心上的一根玫瑰刺。你没牙的干瘪的嘴不会说一个爱字,你浑浊的发黄眼球不会再有眼泪。是的,你只剩一根玫瑰刺。
     爱情就是一场旷日持久的精神欺骗,是一次无论何时都能达到高潮的意淫。照我这个标准,有些人一辈子可能都不会爱上某个人。但是一旦爱上了,算你幸运,也算你倒霉。
     不过要强调一点,这事儿与理想无关。爱情还是很世俗化的东西。比如说一想到我的爱情,我就立刻能想到七彩大轿锣鼓喧天,可爱的乡亲们围着我可爱的男人,我可爱的男人他骑着一头大叫驴来娶我。
     扯远了。曾经听朋友说过,他坚决不找没读过《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女朋友。我是不是要考虑一下也定一条这样的标准?不过像他这样一表人才的人物当然要对女朋友的精神层次有更高的要求。至于我嘛,精神沟通又不能当饭吃,阿里萨式的人物还是默默地等着玫瑰刺来扎我好了,没事找事自讨苦吃绝不是我的生存之道。当然即使这样,那些目空一切的男子们还会睥睨着这个女孩子然后冷哼一声说:“就凭你?小样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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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比亚$    时间: 2012-8-28 13:46
  2011的最后一晚,没有冲动再去翻开手边的哪本新书——我宁愿明天再去碰它们,不然提起来倒像是一本书读了一年多似的。想起一直琢磨着要再翻翻《霍乱时期的爱情》,手边却只有电子本,记得去年在哪个小书店见过一版纸质书,虽是盗版,只可惜封面太过破旧,不然也就买来了。电子本的最大坏处就是不能像纸质书一样靠依稀的印象,去记得一个片段在书中的位置,不过对《霍乱时期的爱情》来说,这倒也不算大问题——人说马尔克斯的小说就像圣经一样可以从任何地方开始读,不过,我还是喜欢从它的开头读起:
  “这是毫无疑问的,苦扁桃的气息总勾起他对情场失意的结局的回忆。”
  一如马尔克斯其它小说的开头一样,从容而沉静,优雅而诡异。
  
  这是一本关于爱情的小说,如果你知道,古往今来纯粹的爱情小说,即所谓言情小说,格调从来不会很高——那些故事不过是用来欺骗少男少女、并为他们编织出一个又一个美好幻想的东西。爱情,它可能关乎权力地位(《红与黑》),关乎善与自由(《八月之光》),关乎神和信仰(《你往何处去》)等等…爱情在伟大作品中从来不会缺席,却又只能是装饰在宏大叙事边角上的一点点的色彩。纯粹的爱情似乎既不可能存在于现实中,又无法成为伟大作品,就只能成为低俗言情小说们的贩卖工具了。
  尽管马尔克斯曾谦虚地表示,《霍乱时期的爱情》不过是“一个老式的幸福的爱情故事”,似乎情愿人们将它等同于那些低俗的言情小说看待。从某种程度上说,这本小说的确称得上“老式”,在《霍乱时期的爱情》里,马尔克斯收起了他那些娴熟的魔幻技巧,不动声色地讲着一个关于爱情的故事。不过,当真正开始读时,这部小说还是从一开始就显示出了它的不同寻常来——当然,也一直持续到最后。
  
  简单地说,小说写了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的爱情故事。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过了五十多年,到了快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这当然不是这段爱情的全部,却足够道出其中的幸福与苦涩了。
  看完小说,我一直在想一个问题:爱情到底可以跨越多久而不变?这个问题在2011的最后一晚,地球又将绕着太阳转完一圈,时间的概念愈加敏感的时候,变得尤为严峻起来。
  使我感到惊诧的是,伟大爱情似乎并不如想象中那样,是专注的、完全忠贞的、只属于两个人的事情。小说里,当费尔米纳与阿里萨深爱着却因为不能结婚而分开之后,费尔米纳嫁给了乌尔比诺医生,这段婚姻持续了五十多年——直到乌尔比诺医生因为想抓回一只鹦鹉而从椅子上摔下来意外死去,临死之前,他用尽最后力气,对她说:“只有上帝才能知道我多么爱你。”而可怜的费尔米纳,甚至没能来得及告诉丈夫,他们确实是,如此地幸福与相爱。
  在这五十多年里,阿里萨因为苦于相思而沉溺于情色,在他自己的25本记录本上记录了622个“连贯的爱情”,这里面有形形色色的、因为各种巧合或不巧而开始或结束的爱情——但这一切的源头,仍然是阿里萨对费尔米纳深陷的、痛苦而不可自拔的爱,这无关生活的糜烂,无关肉体的出轨,只关乎一份跨越五十多年的、深藏不变的爱。
  多年以后,当费尔米纳与阿里萨在乌尔比诺的葬礼上再度相遇的时候,尽管都已经年华老去、疲惫不堪,但所有回忆都在无可挽回地把他们卷向遥远的过去,他们最终还是在一起了,尽管固执的费尔米纳认为他们不能结婚,只因为“我们都太老了”。
  
  这让我想起,在另一个拉美故事《谜一样的双眼》里,同样是两段爱情,同样地跨越了二十多年,没有改变:一段阿里萨与费尔米纳式的错过又终归复得的爱情,一段费尔米纳与乌尔比诺式的深藏的、即使死亡也不能阻隔的爱情——你瞧,不管结果如何,都不能影响到一段伟大爱情的证明。
  在《霍乱时期的爱情》里,阿里萨写了一封又一封打字机情书,送给费尔米纳;《谜一样的双眼》中,打字机上缺失的”A”,冥冥之中暗示着爱情的悲剧命运,但最终失而复得的”A”,让主人公写下的的”TEMO”变成了完整的”TEAMO”(我爱你)。
  我始终觉得,打字机情书时代的爱情总是显得更为深沉、更加令人向往,这不是时代进步了我们可以发发短信或者随时聊天就能改变的——当然,这同样是一个情书走向消亡的年代。
  
  2011年就要结束了,我希望我的问题能够得到答案。我依然清晰地记得《霍乱时期的爱情》的结尾,它在那个打字机情书的时代回答了这个关于爱情的问题,我希望它现在仍然能够回答:
  “阿里萨早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准备好了答案。
  ‘永生永世。’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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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夭夭之$    时间: 2012-8-28 13:46
        看完一本日本动画电影。这本片子画面非常美,漫天飞舞的雪花、樱花,澄净的天空,徐徐的风吹拂衣裳。讲述了两位主角之间纯洁的情感,从学生时代到走进社会,距离、等候、没说出口却两两明了的青春心事,还有优美的背景音乐,没法不叫我为之动容。
        我常常轻易地为电影或小说感动,陷入深深的思考,大把地挥洒着眼泪,甚至看完之后还久久沉浸其中,木木然对着屏幕或书页发呆。我喜欢这样的我,敏感、脆弱、有颗柔软的心,能细细体会这世上许多的美好的情感,虽然不能亲历,也能借这样的方式品味一二。
         爱情,一泓永不枯竭的泉。这是能滋润生命的泉水吧,清冽甘美,我不禁要想象那泉水沿途的美景,两岸的树木、花丛,水底的鹅卵石,     还有高高低低的石阶。在我这个年纪,对爱情还是充满着美好的好奇和向往,忍不住企图在小说电影里一探究竟。但是,这些故事却常常让爱情变得更加神秘了。
         中学时代,女生们爱看校园故事,情节无非是暗恋、情书、表白、毕业之类的桥段,在现在看来如此俗套,在当初却是令人激动的,下学后在人群里偷偷跟随,集体活动时不时张望着寻找那个身影,这些都是那个年纪的女生们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到后来便成了珍贵的略显幼稚的回忆。如果说爱情,这些算不算的上?可是事实上谁又能确切地给出爱情的定义呢?如果非要死去活来、千年等待才算爱情,现实中又有几人能够拥有,怕是也不会有多少人同意。我倒是愿意把那些青涩的回忆算着爱情的稚嫩的种子,它们有些会萌芽,有些将永远被埋在记忆的土壤。
         前阵子又重温了一遍《霍乱时期的爱情》,马尔克斯小说中我最喜欢的一本。多年前我的朋友推荐它,告诉我这是一本爱情百科全书。于是我完全地把它当做一本爱情小说来读,全然不顾马尔克斯,不顾创作手法,我只是想听一个故事,一个爱情故事。然而我真的这样读了,却读到了不止一个爱情故事,而是很多个、很多种爱情。后来我了解到,似乎连马尔克斯自己也这样说这是一本“爱情百科全书。”在本小说里,马尔克斯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的爱情方式。最令我触动的,还是三位主角之间两种迥然不同的爱情。
         阿里萨和费尔米纳,主角中的主角(因为我认为乌尔比诺也是主角之一)。他们之间的爱情可以说是小说的主线,他们在青年时相识,彼此通信,以白山茶为证订下终身。然而在经历了几乎大半生的岁月,他们才能真正相拥。另一段爱情,费尔米纳和她的丈夫乌尔比诺,近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撮合的一对,在安稳中不无幸福地度过了他们的婚姻。这便是两种爱情。
         我猜想很多读者会为阿里萨的痴情所感动,是的,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谁能做到?阿里萨用尽一生来将他的爱人守候,他眼睁睁地看着近在咫尺的爱人,看着她结婚生子,与丈夫和睦幸福,看着她的脸上青春逝去留下岁月书写的诗行。他无时无刻不感受着费尔米纳,戴王冠的仙女,在他的梦里来去,弥漫着栀子花的香气,就像他每一封信中所期盼的那样。然而等候是怎样的煎熬啊,阿里萨像猎狗一样追逐女人,那些渴望被呵护被关注的女人们,然后享用相互慰藉的片刻,拼凑,黏合起因为疯狂思念而被碾碎的心。而这一切费尔米纳毫不知情,她正费力地在婚姻中应付着婆婆和丈夫,感受着生活的平淡,咀嚼着平淡带来的无聊。
         可怜的阿里萨,他满心珍重着的爱情,只不过是苦涩的单恋。阿里萨说:“我唯一感兴趣的是爱情。”面对洛伦索-达萨的手枪,他说:“没有比为爱情而死更光荣的事情了。”然而他连这样做的机会都没有。特别是在费尔米纳一转身,对他说:“不必了,忘了吧!”之时,我能想象阿里萨那不知如何摆放的表情。那一刻,他的真心像一片叶子凋零,还有什么比爱人的拒绝更令人伤痛!
         费尔米纳在重翻那段回忆时,发现她并不认识那一张冷漠的脸,她所识的是一个影子,一个在情书里嚼着玫瑰花瓣,在小夜曲里辨别风向的诗意的恋人。阿里萨给她的,是给予懵懂少女的虚无飘渺的爱情的想象。一旦她成熟了,她向爱情索要的,是更多的东西。
         乌尔比诺可以,他可以给她更多的东西,保障、和谐、幸福。“这些数字一旦相加,也许等于爱情,近乎是爱情吧?”费尔米纳想,“但是,这些又不是爱情。这些疑虑使她心乱如麻,因为她并不坚信爱情是她生活中最需要的东西。”看吧,费尔米纳这样想。
        乌尔比诺是个好丈夫,他带给费尔米纳安全感,亲情,优越的社会地位,丰裕的物质,除了缺少一点,就是激情。然而就像乌尔比诺所说的:“婚姻中最重要的不是爱情,而是稳定。”我想也许对乌尔比诺来说,爱情不是一种具体的东西,而是一种模糊的感觉,这份感觉是要在经历了漫长的磨合之后,悄无声息地浮出生活表面的东西,而或是一种关系,稳定的,和谐的,脉脉不得语的关系。是啊,这何尝不是一种爱情,生活的平淡和琐碎掩盖了爱情的光芒,然而用心寻找,这微光处处可见,虽然不如流星那般灿烂,却温柔绵长。
         记得乌尔比诺医生初见费尔米纳的时候说,“您就象一朵初开的玫瑰”。在爱人最美,最好的时候认识她,爱上她,相依为命,携手度过一生的沟坎,直到死亡才能把他们分开。你不知足的人类啊,你还要指望比这更完美的爱情吗?
         费尔米纳是个好命的女子,有阿里萨奉上痴心一颗、情书无数、浪漫到死的爱情;又有乌尔比诺奉上一辈子衣食无忧、令人艳羡的美满婚姻。她何德何能?也许作者故意要把这两种爱情进行强烈的对比,才将费尔米纳安排成一个衔接点。也许现实中不少人会面临过诸如此类的分叉路口去赴一场约,浪漫的月下为你写诗的情人,还是温暖的家里为你烹饪的老公。阿里萨表示:“没有比为爱情而死更光荣的事情了。”乌尔比诺临死前也吃力地说:“上帝知道我多么爱你!”不怪费尔米纳,搁谁都难以决定。就像白月光与蚊子血,朱砂痣与饭米粒,总是矛盾的,而矛盾恰恰又是个常常翻来覆去的东西。
         我不禁要想费尔米纳为两位男士带来了些什么?对于阿里萨,费尔米纳给了他一种信念,且不论这信念究竟是折磨了他还是成就了他,就像一根吊在驴子面前的胡萝卜,一直引导着它不停地往前走,不论山巅还是深渊,还是永生永世的爱的航行。阿里萨将一生付于这份爱情,也从这爱情中收获了永恒的青春,他的爱一如他笔下的信,经历并沉淀之后,终于能把握好恰如其分的温度,激情会减退,爱却保持恒温。
         乌尔比诺,一位成功人士。名誉、地位、幸福的家庭。费尔米纳给了他一生的陪伴,为他生儿育女,送他进入天国。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果然是这样,费尔米纳回馈了丈夫实实在在的东西。
         回到开头我谈到的青涩的爱情种子,哦,这些种子,会怎样萌芽、长大,长成姿态各异的树木呢?我很想知道迟暮的老年人会怎样回忆他们的一生,特别是爱情。一生有多长,可以遇见多少次爱情,多少种爱情呢?是不是等到垂垂老矣,微笑着回顾平身时,一切都可以云淡风轻,所有的选择都是合理的,生命就这样顺流而下?曾经我想,如果费尔米纳嫁给了阿里萨,又会怎样?啊,生命的乐趣不正在这多种多样的可能性。
         然而,我想,也许阿里萨是青春的象征,乌尔比诺则代表世俗的婚姻,谁都不能青春永驻,正如费尔米纳不会嫁给阿里萨,而只能在一艘以“霍乱”为由永不靠上现实之岸的轮船上漂流。爱情渴望“永生永世”,就像一句拉勾勾时许下的诺言。
         爱情不可能像纯爱电影中那样,过滤生活掉的琐碎,只呈现主角们在优美的画面中柔肠百转。现实也不为爱情开出特别通行证,爱情,这些可爱的种子,必须承受风雨,在生活的土壤里努力发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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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菠菜$    时间: 2012-8-28 13:46
  这是一次让我目眩神迷的阅读体验,或者说,这是一本爱情故事百科全书,如果说至死不渝是爱情的100,逢场作戏是爱情的0,那么他就算没有写满这之间的一百个正整数的爱情可能性,也写了九十七八了。在私人体会上,他解答了,或者说,满足了我对爱情的所有了解。
  
  每一个对着别人追问,爱情是什么的人,我都建议看看这本书。你得明白,在别人眼里,你的爱情,其实什么都不是。人与人之间也许只有5%的个体差异,但这5%会使两个人的体会和思维大于人和猴子的差异。爱情是一个人心里一种流动的情感,没有形状,不明方向,没有一时一刻是相同的,哪怕是对同一个人。爱情是你心中最私密的组成部分,她是如此羞涩而善变,导致你不得不耗尽一生去理解她,或者努力忘记她。
  
  我也经常不理解我的爱,我有共同生活了十来年、朝夕相处的男人,也有只在需要时彼此玩笑调情的男人,我赞叹抚摸无赘肉的小腹,但也温情牵手过肉厚的手掌,有的人让我心碎叹息,而有的人让我觉得世界美好,我对有些人的思想自以为知根知底,又对有些人的想法百般不能理解——我对他们都有各自不同的感情,但我无法把这些感情相互比较,标出度数。
  
  我并不准备清算这笔糊涂账,而是把他们带来的伤痕和微笑默默收藏,让他们变成我眼角的皱纹和头发上的霜。
  
  我甚至不觉得爱情应该永远是美丽的,就好像书中风烛残年的男女主人公,他们的爱情透露着濒死的松软,在读到最后有些章节的时候,我甚至会觉得空气里有一种尿液般的酸涩——但这仍然是爱情,他根本不需要我觉得美丽不美丽,他只是普普通通地存在在那里而已,因为她的存在,所以我可以感受到活着的尊严,感受到每一个人都与众不同,感受到生命对我们思维幼稚的宽容体谅。
  
  想到自己是一个有爱、可以爱的人,我真想跪下,亲吻我脚下的泥土。是的,我不一定幸福,我的生活中有迷惑,有后悔,有伤心,有无奈,有无聊,有空虚,但我毕竟还是和阿里萨一样,有了自己的一套爱情方式,她不一定能帮我解出每一个谜题,但是她让我只要一息尚存,就应该好好玩下去。
  
  读这本书的每一次车程,都是一次愉快的车程;读这本书的每一个也未能,都是一个美丽的夜晚。让我在这个愉快和美丽之中再一次坚定自己的决心,也许我对一个特定的人的爱情是不断进退,会发生各种变化的,但我会对爱情本身忠诚,我愿意做一个有爱的人,这是我生命里最需遵守的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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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头疼的$    时间: 2012-8-28 13:46
  “真是无法相信,这么多年,发生了那么多口角和令人不悦的事,居然还能如此幸福,天哪,实际上连这是不是爱情也不晓得!”
  
  费和医生是因相处而生的爱情,他们分享自己的看法,为对方改变自己的习惯,依赖对方,信任对方。这是只有时间能创造的美好人生。它的基础是稳定的关系。没一次脸红心跳,只是内心充实。
  
  费和阿是因渴望而生的爱情,一个毕生都在剥离自己的肉体和精神,一个在绝望处回头。这是只有命运能创造的奇妙经历。
  
  都是爱情,美丽的爱情。
  
  想起来《鼠疫》中写的,若想了解一个城市,只要了解在其中发生的爱情和死亡。我猜,对那个小镇,大家都了多少有了些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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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ndaW$    时间: 2012-8-28 13:46
        忘记是在《我爱问连岳》的哪一册,有个没被广为转载却深入我心的故事。一个姑娘,和这个世界上的很多凡人一样,拥有过一段刻骨相煎的爱情。后来她觉得自己再这样坚持纠缠下去就要疯了,就嫁给了追她多年的男人。在婚姻的初期,她觉得自己此生都不会再有爱的能力,无非过日子罢了,丈夫每每问她“你爱我吗”,她的回答都是潦草心虚的“嗯”。
      马尔克斯写“让时光流逝,当会看到它所带给我们的所有”,无从细知姑娘和丈夫的点滴生活,总之习惯了感受了平淡了温暖了左手拉着右手了。忽然有一天,她收到了老情人的来信,要求再见一面。
  她几乎失控,多年前埋藏的伤痛瞬间击溃心脏。她清楚地知道自己没有忘记他,怎么可能忘呢?她恨他入骨,曾想过即便一同燃成灰烬也无所不可。她不能想象再见面,会发生怎样的纠葛。
      平静下来以后,她做的决定是删除了邮件,亦没有回复。她扪心自问,这一生没有他,或许是心永远缺失一个角落;然而没有丈夫……她竟然想不下去了。她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做的是耗尽一生的最大报复:她要与他永不相见,任其风流多情蹉跎衰弱,她要他只是人生不可能相交的平行线。
      “对他,我能接受的最后底线,是死前见他一眼。只盯他一眼,再无话可说。”那天晚上,当丈夫抱着她问“你爱我吗”时,她第一次给出了清晰的答案,“是的,我爱你。”
  
      连岳在最后给她的回复是:“你当然爱你丈夫。为了他,能将曾想飞蛾扑火的爱情化为死前的一眼,怎么可能不是爱呢?”
  
      如果在以前,我可能会觉得这丈夫很可怜吧,永远不可能知道真相并完整地拥有妻子。多年来,我曾是个坚定的真相爱好者,我厌恶自欺欺人,厌恶谎言和虚假。
      还记得不久前与你有过的一次讨论,你说对事业,你有着坚定的追求真相的信念;然而在情感上,你显然不是这样的,时光流逝,你变得温软,对秘密和未知保有礼貌的距离感。
      有一阵我不能理解这样的差异,像是分裂的两种人格。后来有一天,在我们相爱很久以后,我知道了关于ex的一件事。我与他几乎是因为一个似有似无的暧昧影子渐行渐远的,他坚持说他们没有什么,他爱我,他不能没有我,分开很久后,我还曾想过,是不是自己真的太在意太小气了呢。
      后来我知道,在我和他恋爱期间,他和她上过床。
      呵呵。除了呵呵,我也想不出其他的话了。那些甜蜜、争吵、眼泪、恨意、纠缠、愧疚,瞬间翻涌,却像是在高潮之时被黑洞给吸了,来不及呐喊就消失。
      我甚至发现,我几乎可以理解他!在时过境迁以后,我的不爱,竟然让我能够理解这样残忍的事。我问自己会不会后悔爱过这个人,答案是不值得,但是不后悔。
  
      我们曾讨论过究竟什么是爱。它永不可能被绝对定义。佛洛依德的爱是人类本能的邪恶,Jock mckeen的爱是分享人性中所有的脆弱,克里希那穆提的爱是毫无占有和束缚的一切念头,马尔克斯的爱则是赤果果的真实的俗到不忍再读的爱。
      关于费尔米纳,所有人都在争论她到底是幸还是不幸。美丽、个性、迷人,拥有终其一生不曾忘记的初恋,以及给予她安稳俗世生活的丈夫。但是在丈夫死后,现实是多么残忍,她那在临死前想着“上帝知道我有多爱你”的丈夫,与她的闺蜜多年私通;她怀着最后的勇气踏出暮年爱旅,那个放荡的情人是最后欺骗她的人,“是的,我为你保有童男之身”。
      乌尔比诺爱她吗?当然。他明白她的每一丝尊严需要保有的形态,每天早上刻意的出声以便让她得以拥有抱怨的姿态。他说的话是这么朴实动人:“一对幸福夫妇的秘密不在于他们如何幸福,而在于始终拥有稳定的关系。”
      阿里萨爱他吗?当然。他将无数女人的尊严和爱践踏和娱乐,只为与她鹤发鸡皮时安静赤裸地仰面相握。
     
      人长大以后,就必须了解,这个世界上难以存在所谓绝对纯粹的爱吧。乌尔比诺那样风姿绰约,然而在妻子面前也是个软弱和不敢担当的骗子;阿里萨能为爱而死,但他的放荡和肆意,实在难以拥有赞誉。
      费尔米纳呢?她固执、顽劣、苛刻、任性……这个世上没有绝对完美的人性,也就注定不会有绝对完美的爱情,爱情,是不是很多时候就是在每一个不同的阶段以我的缺陷去相嵌你的缺陷呢?
      所以,爱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不能去寻根定义的领域吧。费尔米纳最后的聪明在于,当她听见那么多风言后,选择了相信阿里萨的谎话,她不再多问,不再像年轻时对丈夫那般好奇,因为,爱的是非,很多时候我们问不起。
  
     多么自欺欺人而又予人幸福的悖论。“我最好的爱全都来源于想象”,在我看来,马尔克斯即使通篇言爱,依旧不曾放下他的主题:孤独。那么孤独,生而孤独,人终生其实也只是在于自己的想象为伴。
  
     如若相守一生,我任性想有的最大自私是要比你先死。我会成长,会独立,会光彩四溢,但在最后一刻,我要像乌尔比诺一样自私,死在你前头,以此拥有已知的全部的爱。
     如若不能相守,请让我有运气碰上阿里萨,以至于想起过去,能说出那句“真是无法相信,这么多年,发生那么多口角和令人不悦的事,居然还能如此幸福,天哪,实际上连这是不是爱情都不晓得!”
     一辈子那么长,在我生命里出现过出现着的所有人,我们相伴珍惜过这一程,下辈子,就再也不要相见了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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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全劇終$    时间: 2012-8-28 13:46
  爱情究竟为何而存在呢?在《霍乱时期的爱情》里也没有答案。从千年之前,古老的柏拉图就在《会饮篇》里开始了对爱情的描摹。而爱情也从未如同其他文明的产品一样消失于历史,它历来如此重要,从来没曾减损过一刻的光芒。
      一切时候我们都需要爱情。战争需要爱情,电影需要爱情。残酷需要爱情,温柔需要爱情。理性的世界里需要爱情,疯癫的视域同样。这个幽灵一样的影子伴随着人类的文明史,从来没有过准确的定义,从来没有人追问出了为什么,是什么,怎么样。
  
  
      马尔克斯也没有想过。创造《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原旨是写一部“爱情的百科全书”,这一点,不敢说他做到了。但是,如果说这其中有哥伦比亚一个时代的爱情故事,大约还是说得过去。或者不以时间为框,仅仅是围绕阿里萨和费尔米纳这两个人各自人生的经历的爱情来看,也是数量可观。
  
  
      然而这一切,在我看来不过是为了他们两个的爱情铺垫。就像文章开始于一个无关剧情主线的人物的死亡,一个多年前就隐秘决定要在七十岁结束生命的摄影师。然后镜头转向摄影师地位最高的朋友,乌尔比诺。这个老人因为好友的逝去竟精神有些恍惚。然后伴随他回到他的家。他和费尔米纳共同的、混乱高贵的宅子。
  
  
      他为爬上芒果树抓一只鹦鹉摔死。这时候无法平静的男主人公阿里萨才正式的出现。一个无理的在亡夫尸骨未寒的吊唁现场,讲出了深埋在心中五十三年的那句话:
  
      “‘费尔米纳’,他对她说,‘我为这个机会等了半个多世纪,为的是再一次向您表达我的誓言,我永远爱您,忠贞不渝。’”
       深受冒犯的费尔米纳愤怒的诅咒道“愿您在这世界上的日子也不长了!”
       
  
  
      在这一幕场景之后,整本书都陷入了艰苦的回忆之中。从年轻时代阿里萨与费尔米纳艰苦卓绝的初恋说起,说起他们如何相互吸引,如何在越过各种各样的障碍互相通信、许下终身的誓言。又说到感情是如何因为一句话碎裂成碎片。
  
  
      “‘对戴王冠的仙女来说,这儿可不是什么好地方’
  
      一霎那间,她发觉自己上了一个天大的当,惊讶地再心里自问,怎么可能让一个如此冷酷无情的魔鬼长年累月的占据了自己的芳心。她仅仅来得及想:“我的上帝哟,真是个可怜虫!””
     
      前一刻还是不顾父亲反对,即便在跋山涉水的旅途中还要坚持通信和令人饱受相思之苦的爱人;甚至在他开口之前的一秒钟,她还在为他准备着购买着欢欣鼓舞着幻想着他们两个人的婚姻。女人的世界就是如此。仅仅因为一句话,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从时间里鼓起的对抗一切的勇气就都消失了,只剩下对过去的惊讶、嘲讽,和对面前这个人尽可能多的不屑。
      这是整本书里最富戏剧性的一幕了吧。也是我觉得,最真实的一幕。太真实的描述了无数初恋的少女从美梦中惊醒的时刻。
     
  
  
  
  
      接下来,又是时间的流淌,奇妙的书,它让光阴的流淌如此自然而然,触手可及,甚至可以闻得到味道。
      阿里萨从绝望中醒过来,他听闻费尔米纳结婚的消息后,他把爱情和他曾试图保持的童贞分离了。他在各种各样的女人之间游荡,并将他们与他神圣的费尔米纳分开。而内心深处最深刻的支柱变成了静候乌尔比诺大夫去世。这样一个高贵的人必须为他的爱情去死。难道爱情不是这个世界上最自私的想法了吗?在阿里萨的身上,他纤弱的世界里这是最强大的存在。
      他在床上,驿车上认识的每一个女人都如此的爱他,因为他从身体的最深处散发着“我需要爱”的气质。这是爱吗?从一张床到另一张床,从这一个寡妇到下一个有夫之妇。这颗心上既有无数人进进出出了,但又似乎从没有人进来过。
     
      而费尔米纳,从倔强的拒绝乌尔比诺,到某一个下午,在尴尬的微妙里她接受了这个男人的求婚。高贵的家族,国家最聪明的医生,她的虚荣混杂在爱情里面,在他死后她说:
  
  
      “‘真是无法相信,这么多年,发生了那么多口角和令人不悦的事,居然还能如此幸福,天哪,实际上连这是不是爱情也不晓得!’”
      “一天,她大失所望,曾这样对他喊道:"你没有看到我是多么不幸吗?"他以他特有的动作摘下眼镜,既不愠怒,也不恐慌,只是用那孩子般天真明亮的大眼睛注视着她,只用一句话就让她知道了他那惊人的智慧的全部分量:"你要永远记住,一对恩爱夫妻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是稳定的关系."”
     
      费尔米纳和乌尔比诺之间有没有爱情呢?乌尔比诺临死前:
  
  
      “他终于在混乱的人群中认出了她,眼里含着最后的痛苦的眼泪。他最后看了她一眼,在他们共同生活的半个世纪中,她从来没有看到过他的目光如此明亮,如此悲伤,如此充满感激之情。他用尽最后的力气对她说:‘只有上帝才能知道我多么爱你。’”
  
  
      这怎么能不是爱情呢。这是带着死亡哨声的遗言呵。在生命能量终结的最后一刻说出这样的话,如何能不知道乌尔比诺有多爱她呢?
      而阿里萨从费尔米纳的世界里被生生的抹去了。只有偶尔的时光,当一个人回忆起自己的过去时,阿里萨作为记忆的一部分存在着。在这漫长的半个多世纪里,在阿里萨内心里最爱的费尔米纳的心中,阿里萨已经只是一个阴影而已。爱情是多么不公平呵。爱情又是多么只关乎自己的事情。
  
  
  
      当在漫长的时光终于又流到了书本开始的地方,费尔米纳和阿里萨在半个世纪之后,她终于知道了他的痴情,她愤怒又夹杂着微妙的情愫。但是与其说回忆让费尔米纳陷入爱情,不若说是年老的阿里萨在新的信件里展现的完全不同的年老的自己让费尔米纳爱上了。
      而阿里萨浪荡的半个世纪的经历也仿佛不再重要了。此刻他抛下了一切,就连年幼的曾令他十分着迷的阿美莉卡也不再重要了,在得知乌尔比诺医生离世的消息后,阿里萨耐心等待了五十多年的目标燃起,那里是他一生力量的来源,是他隐秘的最重要的人生目的。
     
  
  
      在小心翼翼的靠近和不断闻到死亡灵敏味道的老年,他们两个终于登上了同一条船。在此之前,女儿是这样说的:
      “他(费尔米纳的儿子)的妻子插了进来,以平静的语调解释说。任何年龄的爱情都是合情合理的。奥菲利亚(费尔米纳的女儿)听了这话之后气的暴跳如雷。‘我们这种年纪谈爱情已属可笑,’她冲着她喊着,‘到他们(阿里萨与费尔米纳)这种年纪还谈爱情,简直是卑鄙。’”
       费尔米纳抱怨:
       “‘当年就因为我同这个可怜的男人的关系,人们糟践了我的生活,破坏了我的幸福,因为我们太年轻了,而现在,人们有想把这幕剧重演,因为我们太老了。’想着自己的青春年华已被葬送,她真是感慨不已。”
  
  
  
      终于当暮年的他们登上了同一条船之后,还要为了避开这些世俗的关系、眼光、评价,借着霍乱的名义生存在船上。这时候,“新忠诚号”已经不仅仅是一艘船了。他仅仅承载了爱情,以霍乱这一疾病的名义。
      他们两个最终无法离开这艘船。经历过纯粹的爱情,再回到一个需要经营和小心翼翼的世界里只能让这两个76岁和72岁的老人想到死亡。
      于是最终故事戛然而止于了这里:
  
  
      阿里萨眼睛眨也不眨地听他说完,然后从窗户中看了看航海罗盘的刻度盘,看了看清晰透明的天际,看了看万里无云的十二月的天空以及永远能航行的河水,说:
      ‘我们一直走,一直走,再到‘黄金港’去!’
       费尔米纳震惊了,因为她听出了昔日圣灵所启发的那种声音。于是她瞅了一眼船长:他就是命运之神。但船长没有看见她,他被阿里萨冲动的巨大威力惊呆了。
      ‘您这话当真?’他问。
      ‘从我出生起,’阿里萨说,‘我从来没把自己的话当过儿戏。’
  
       船长看了一眼费尔米纳,在她的睫毛上看到了初霜的闪光。然后他又看了一眼阿里萨,看到了他那不可战胜的自制力和勇敢无畏的爱。于是,终于领悟到了生命和死亡相比,前者才是无限这一真谛,这使船长大吃一惊。
      “您认为我们这样瞎扯淡的来来去去可以继续到何时?”他问。
  
      阿里萨早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准备好了答案。
  
      “永生永世!”他说。
  
      唯剩扬帆的画面。
      这似乎是跨越半世纪的爱情,又似乎只是从暮年和死亡的无数次谈话中新生的爱情。
  
      “他们的感觉不像新婚夫妇更不像晚遇的情人。那颇像一下越过了夫妻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艰苦磨难,未经任何曲折,而直接奔向了爱巢。他们像被生活伤害了的一对老年夫妻那样,不声不响的超脱了激情的陷阱,超越了幻想和醒悟的粗鲁的嘲弄,到达了爱情的彼岸。”
  
  
  
  
  
  
  
  
  
  
  
  
  
  
  
      (这里有各种各样的爱情,用心体会,每一段都可以感动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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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toni$    时间: 2012-8-28 13:46
  马尔克斯《霍乱时期的爱情》断断续续读了接近两个月,从北京到西宁再到拉萨,一直到了尼泊尔的博卡拉才读完。
  当时我住在博卡拉Fewa湖畔的“燕巢旅舍”,旅舍门口的招牌上LOGO旁边的中尼两国国旗非常抢眼。男老板是尼泊尔人,女老板是中国人,因为妻子待产回国,所以旅舍暂时只有男老板一人照看。每次说起他的妻子,他总是滔滔不绝,讲如何相识,讲一起在中国旅行,在尼泊尔登雪山,脸上总是洋溢着幸福的表情。聆听着这样幸福的爱情故事,眼前是绿树红花,远处是碧波荡漾的湖水,再远处就是连绵的雪山,恍如梦境。
  
  回到正题,拉丁美洲大文豪在这本书里放弃了擅长的魔幻现实主义手法,开始用平实而细致的文字描写爱情,这其中包括“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有评论家甚至称其为“我们时代的爱情大全”。
  
  关于爱情
  
  本书爱情的主体自然是阿里萨和费尔米纳,两人最早相识,当时阿里萨对费尔米纳一见钟情,穷家子弟用纯真的信件、缠绵的情书以及自己炽热的情感打动了富家小姐,两人就此坠入爱河。但是此事遭到了费尔米纳的父亲达萨的极力反对,作为商人的他用粗暴的手段强行拆散了这对情侣,随即英俊多金的名门之后乌尔比诺医生对费尔米纳展开追求,并最终得偿所愿。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之间的爱情也越来越变味,费尔米纳心里仍有阿里萨一席之地,而浪漫的医生也有了外遇,彼此猜疑让两人貌合神离,甚至险些因为“浴室里究竟有没有肥皂”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分道扬镳。而在另一边阿里萨在失去自己的爱人后曾试图用放浪形骸来忘掉伤痛,但无论是良家还是娼妓,无论妇女还是萝莉都无法让他彻底忘掉当年的最爱。于是在历经种种磨难后,当费尔米纳已是孀居的未亡人,当阿里萨功成名就步入垂暮之年,他们终究还是走到了一起,尽管无法拥有形式上的婚姻。
  暮年的费尔米纳发现自己深爱的仍是阿里萨,她用控诉般的自白表达了内心的愤懑:“当年就因为我同这个可怜的男人的关系,人们糟践了我的生活,破坏了我的幸福,因为我们太年轻了,而现在,人们又想把这幕剧重演,因为我们太老了。”
  
  
  关于隐喻
  
  这部写实主义小说的题目是霍乱,但霍乱更多是作为线索贯穿全文始终(内战某种程度上也与霍乱有关)。除了开头采用了倒叙手法外,后面的章节都是三个主人公围绕着这条线索的生命历程。一般说法都认为这是部感人的爱情小说,当最后一章两人重新携手时,托马斯·品钦在《纽约时报》撰文说“我所读过的文章里从未有过像本书最后一章让我如此惊讶的,就像一曲交响乐,极富动感和节奏…”。
  或许并不仅仅只是爱情小说那么简单,实际上很多评论家把它提到了相当的政治高度进行解读。但我个人更倾向于这是一部带有隐喻意义的象征主义小说。随着新航线的开辟,哥伦比亚于16世纪初沦为西班牙殖民地,长达300余年的殖民经历给这个国家方方面面造成了极为深刻的影响,包括语言、文化当然也包括其国民。作为哥伦比亚人,西班牙殖民史肯定无法回避。所以这部小说更像是一部史诗,描绘的是“哥伦比亚人自己破坏哥伦比亚的历史。”
  
  具体说到其隐喻意义,女主角费尔米纳象征殖民地及其国民,“她有一种天然的高傲,走起路来像母鹿一般”,阿里萨象征这个国家的传统,“他瘦骨嶙峋,性格内向,穿着朴素”,至于乌尔比诺则是现代和西方的化身,“家里财富让人羡慕,衣冠楚楚,有才华风度”,而且“长期旅居巴黎”。阻挠费尔米纳嫁给阿里萨嫌贫爱富的达萨可视为盲目崇拜西方的群体。这样一来,三角恋的意义就很显然了,即有殖民背景的国家如何处理传统与现代的关系,尤其在全球化浪潮这一大背景下,这个问题更显得重要。很多有些国家在追求现代文明时仓促地割裂了自己的传统,结果经济发展了却丢掉了自己的文化(对于殖民地而言,究竟如何界定“自己的文化”又是另一个微妙的问题)。从马尔克斯对此书的情节设定来看,他理应不希望自己的祖国为了发展走上这条老路。
  
  当然,以上隐喻的猜想和阐释都是我的一己之见。即便把它当做一本纯粹的爱情小说来读,我也可以保证你会获得愉悦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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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悠^ǒ^$    时间: 2012-8-28 13:46
  “社会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胆怯,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反感。”加西亚·马尔克斯太能说故事,感觉这本书把爱情都写完了。爱情是青春的幻觉,轻易被现实击碎,是无止尽的欲望,是短暂抽离现实才能拥有的感觉。年轻时,必然为社会压力所迫而追逐成功,年老卸去社会责任后,爱情才终于有了喘息的机会,姗姗来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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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如辰$    时间: 2012-8-28 13:46
  (一)
  
  你诞生在西蒙·玻利瓦尔扫平美洲殖民者以后的哥伦比亚共和国里,虽然在你的家乡新旧势力仍然在进行着甚嚣尘上的碰撞,但你的命运和你所面临的时代业已发生了难以捉摸的变化,因为“这些地方的变化日新月异,它们已有了戴王冠的仙女。”
  
  在新的时代里,所有的人都在为摆脱贫穷、困苦或者愚昧无知的生活而努力,大家庭的贵族们靠着家族的支持和欧洲的游学经历;贫民们则竭力争取着不多的教育机会和工作机会,为之付出血与汗的努力。而你则期望依靠爱情改变你的平淡生活,掌控你的命运。
  
  你也有过一场青涩如橘的恋情,那是在你刚随着你父亲搬来省城的时候,他在乡下做非法生意赚了一大笔钱。他一生的梦想就是把你嫁入豪门,从而改换门庭。他把你送进省城最好的女中读书,除了让你熟悉上流社会所必需的礼仪和知识,更重要的你会有机会接触那些只闻其名的名流贵族。你父亲和你一样确信你迷人的美丽和高傲的性格会让任何不可一世的贵族爱上你。
  
  
  (二)
  
  但是在你长大到足够意识到这一切以前,你遇到了那个在扁桃树下读诗的少年,菲洛伦蒂纳·阿里萨。这个瘦小而略显委琐的电报投递员第一次见到你就被你迷住了。他会用最深情的诗句给你写长达70页的情书,他也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在你家窗前为你拉上一整夜的小夜曲,直到你从睡梦中甜蜜的惊醒。于是你被这个给你平淡生活带来无尽浪漫和想象的少年所打动。你在姑妈的帮助下和他书信往来,互赠信物,私订终身。在你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你从没认为你会被这个身材瘦小,面色苍白的人打动,那个时候你还不明白“好奇也是潜在爱情的变种。”
  
  某一天你历经人世的父亲终于发现了你的小秘密。他愤怒地带着你去远在外省的姨妈家旅行。热带变幻的天气和沿途的武装冲突让你在旅程中吃尽了苦头,你甚至多次面临生与死的考验。不过这并没有动摇你的决心。当你再次回到省城的时候,父亲把家里的钥匙交给了你,他想让你通过做事散心。你津津有味地做起家务来,没有像父亲期望的那样忘掉阿里萨。你甚至采购了为你们以后生活准备的窗帘、茶具和床单,直到你在再次看到他“一对冷冰冰的眼睛挂在一张苍白的脸上,嘴唇因害怕而僵化了”之前,你仍然以为你是爱他的。然而忽然之间“你的想象力走到了头。”在这之前你还不知道你对于浪漫的想象已不知不觉地被艰难的旅程、家务和姨妈家表姐的倾诉打破了,“不必了,忘掉吧。”于是你手一挥,把他从生活中抹掉了。
  
  
  
  
  (三)
  
  对于你和名门出身、欧洲游学归来的年轻医学博士胡维纳尔·乌尔比诺的婚姻,你一点儿也没感到意外。你知道全城的女人都在热切地议论着他,他在你面前却显得那么“朴素而又严肃”,令你没办法不喜欢他。尽管“你需要和一个男人生活许久,才能明白他真正的性格”,但你从来不会后悔。骄傲曾让你拒绝了幻想之外的任何东西,但是“总会有一个时刻,人会向命运屈服”,你认为21岁是向命运屈服的秘密界限。你不再等待,和年轻的医生踏上了驶往欧洲的豪华邮轮,在那里度过你们长达16个月的新婚蜜月。那是最美好的时光。尽管在开往巴黎的那条船上,你们相拥着谈到了一切,除了爱。
  
  
  (四)
  
  在你很小的时候,你在厨房里打碎了一只盘子,你会惊慌失措地跑到离你最近的大人跟前,归咎于他:“都是你”,虽然你并不确信自己是无辜的,但你要的只是能把罪过推开就够了。很久以后,当你怀了孕,从巴黎回到加勒比海的家乡,第一次面对乌尔比诺医生的母亲和他历史悠久的家族时,你顿时慌了神。之后六年漫长而压抑的家庭生活让你不止一次地懊悔“菲洛伦蒂纳·阿里萨怎么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顽固”。当医生的母亲面带微笑地对你说“我不相信正经的女人不会弹钢琴的时候”,你第一次发现了医生的爱并不是没有限度的。但已“为时太晚了。”
  
  好在你并不坚信爱情是你生活中最重要的东西。你把希望寄托在初生的儿子身上,欣喜若狂的发现“儿女不是因为儿女,而是因为爱恋和抚养才成为亲人。”尽管你也知道你不是为了儿女才来到这个世界上。在无所事事地被生活囚禁了多年而依然无所事事之后,你对自己的逆来顺受感到惊讶,直到你终于明白了“社会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胆怯,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反感。”
  
  (五)
  
  你和丈夫在一起平安无事地生活了五十年。乌尔比诺医生那场几乎扼杀你全部自尊的跟一个黑人女子的出轨也没能彻底破坏你们的婚姻。你在离家出走踏上故乡的那一刻就原谅了他,虽然你的骄傲让你在那里待了三年。你恍然发现婚姻于你而言的确像是一场战争,但是如果你能像容忍自己一样容忍另一个人,那么幸福与困难相伴的生活也就不那么难以容忍了。而且你一直记得父亲对于夫妻生活的教诲“一对恩爱夫妻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是稳定的关系。”
  
  在你七十岁的时候,你以为你对生活已经安于现状了。直到有一天你的丈夫,乌尔比诺医生在院子里追一只鹦鹉的时候从一棵香蕉树上掉了下来。他已奄奄一息,还抵抗着死神最后的打击,等候着你的到来。他眼神里含着痛苦最后看了你一眼,你听见他用尽最后的力气对你说“只有上帝才能知道我多么爱你。”在你们过去生活的半个世纪中,你从没觉得他的目光如此明亮,如此悲伤,如此充满感激之情。“我们很快会再见面的”你对他说。这个时候你不知道,菲洛伦蒂纳·阿里萨,那个在扁桃树下读诗的少年正在人群中凝视着你,准备再次进入你的生活。
  
  
  (六)
  
  当乌尔比诺医生追着鹦鹉的脚步离你而去的时候,你惶然发现你的生活却并没有结束。你恍如死尸般地独自在房间里待了两个月,幻想着医生会再次出现在你面前。直到有一天你突然再次梦见那个在月光下为你拉小提琴的少年,从梦中惊醒过来时你为之愧疚不已。你想伸手抱一抱丈夫,再次发现他已不在身边了。
  
  这时候你想起有一次父亲在酒醉之时给你讲的故事,在他第一次发现你和菲洛伦蒂纳·阿里萨的秘密关系的时候,他怒气冲冲地去内河航运公司找他,威胁他说如果他不放手就杀了他,这时候阿里萨拿起桌子上的一把刀递给你父亲,说道“那么请动手吧,先生”他一脸坦然,“没有比为爱而死更光荣的事情了。”
  
  你再一次地想把他从生活中抹去,像从前那样。然而当他在医生的葬礼上穿过重重人群对你说“我为这个再次表白的机会等了半个世纪,费尔米娜,我永远爱你。”你就知道了你再也赶不走他了。满头银发,虚弱干瘪的你带着少女般的羞涩接受了他的示爱。在一条挂着霍乱旗帜而无处可停靠的船上你们驶向了无边无际的大海。你听见阿里萨更像是自言自语地回答船长开往何时的问题,他答道“永生永世!”你靠在甲板上安静地望着他,“确信你就是那戴王冠的仙女。”
  
  而非属于人间的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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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落花满$    时间: 2012-8-28 13:46
          前两天青图君在微博上欢欣鼓舞,今年南海出版社终于出了正版的《百年孤独》,孔网上译文社84版《百年孤独》炒作到几百块的好日子已一去不返。加西亚`马尔克斯食言而肥,普通读者在茫然多年后随着新经典的大手笔版权说到底也即是广告费又掀起一轮炒冷饭的高潮。
      魔幻现实主义确实震撼过一代连子曰诗云都没机会接触到文坛土包子,在雨过天晴大地白茫茫而万物欣欣向荣的八十年代,哦,加西亚`马尔克斯,你令多少作协成员惊叹“原来小说还可以这么写?!”,但惊叹过后大伙闲闲走开,中国的魔幻与现实依然没人写得好,要触及问题的核心聪明人还是做得到的,要在问题的核心留下印记枭雄也犯难。就比如老马的那本《霍乱时期的爱情》,看得多少大腕、文青如痴如醉,听得多少小资、小清新如雷灌耳,但是爱情永远是传说,星座依然是主流,感情天地说不尽的恨人有笑人无。要变得更好还是难,但假如还有向善之心,沉心一读老马的《霍乱时期的爱情》倒也不失为一种选择。
  
      加西亚`马尔克斯是哥伦比亚人,南美洲在我们温带人的印象中总是兼具炎热、潮湿与混乱,居民无比热情也很容易拔刀相向,亲友之间关系网庞大得胜过日本与中国。事实证明,这些印象大致不差。因为南美洲作家个个都这么写。他们之间或者每本书之间微妙的差别是,叙事能力强大的故事能让读者一古脑吃下多少带点腐败水果味的大杂烩。霍乱就是吃得不卫生才得的病。
  
  
      还是来看看《霍乱时期的爱情》翻到五分之一时,就已经发生了多少事吧:乌尔比诺医生七十岁的棋友流亡摄影师在女友的协助下自杀身死,因为他认为爱情与青春不可分割,德高望重的乌尔比诺医生在开完死亡证明后,就为了自己必须要参加葬礼而焦躁不已;乌尔比诺医生与爱妻费尔米纳恩爱无比,前不久却仍然为了浴室里有没有肥皂而争吵数月并留下永久的伤痕;安排在朋友葬礼之前的,是自己门生的庆功宴,宴会后,乌尔比诺医生发现了剪毛时逃走的鹦鹉,这只鹦鹉是费尔米纳在家中动物因狂犬病全数被扑杀后买的,为了抓住这只受宠爱的鹦鹉,八十一岁乌尔比诺医生从树上摔下来一命呜呼;七十四岁成为未亡人的费尔米纳悲痛欲绝,然而当他们刚刚把乌尔比诺医生安葬(坟地靠近流亡摄影师)完毕,费尔米纳的初恋情人阿里萨就果断地向她表达了自己埋藏六十多年而从未变心的爱情,当天晚上,费尔米纳想起阿里萨要多过刚被埋葬的人。
  
      以上就是使人头昏落冲的前五分之一,每个细节都是不可省略的真实与有趣。爱一个人而帮他自杀反倒成为书中最容易理解的部分,接下来那些:美满婚姻中的肥皂事件、真挚爱情中仍被容纳的第三者、爱到不顾一切却又忽然不爱的决绝、同时爱几个人的深情都是活生生的爱情论证。
     
      《霍乱时期的爱情》一直在试图阐述假如爱情是合理的,那么这个世界的秩序就不合理。反过来,现在我们都知道这个世界的秩序并不合理,那么就此相信爱情,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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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秋千$    时间: 2012-8-28 13:46
  曾经,我以为自己懂得了爱情的真谛,爱得死去活来,到头来发现那不过是场游戏。
  
  正如我读完此书的第一感觉。我并没有感受到,也无法理解各中的伟大爱情,即使那等待的岁月如此漫长,还冠以“爱”来强调,是经得起时间的推敲,超越了空间的距离,在我看来,那不过是各自扯了块遮羞布来掩耳盗铃的掩饰欲望罢了。
  
  对于费尔米纳而言,年轻时青涩的初恋不过是强大的自我心理暗示,甚至连面都没多见,完全靠想象来坚持着,回到现实那一刻,费尔米纳的第一反应是“不必了,忘了吧”,这时她并没有认识丈夫Urbino,证明她是从心底放弃了阿里萨,结婚之后她一直享受着丈夫带来的优渥生活,旅游,外交,生子……丈夫无论是精神还是物质上都将她照顾得无微不至,没人怀疑她做的选择是正确的,待到丈夫去世,旧情人表白,她又心动,想圆旧时的梦。
  
  对于阿里萨而言,年轻时是强烈的冲动,说着为费尔米纳保留着童贞,实则情场经验值爆灯,难道说那些曾经和他交媾的女人们都如他一般只是肉体交换?他假装无视那些心碎的声音,只为了反证自己花丛过不留痕,一切都突出了费尔米纳的神圣不可侵犯?欺骗别人也欺骗自己的做法。他从一个私生子到最后成为内河运公司的董事长,途中得到卡西亚妮感恩式的帮助,才得以成功,就这样他还没有忘记用身体来报答她,企图和她发生些什么,可惜这个懦弱的男人在强大内心的女人面前被一眼看穿,于是老老实实顺利获得工作上的成就,从而成为强大的争取费尔米纳的武器。
  
  对于乌尔比诺医生而言,他第一次进入妻子的时候,就清楚知道自己不爱她,但直到死之前,他都没有后悔过,只是他也追求自己认为的爱,瞒着妻子和她的闺密搞在一起,虽然东窗事发之后他把情人拉了黑名单,除了这段婚外情,他尽到一个丈夫和父亲的责任,对于妻子的无理取闹也表现出极大的包容力。
  
  如果有如果,他们在最美的年华相遇,是否就能成就一段佳话呢?我持相当怀疑态度。作者不止一次的提到,在风烛残年之时,费尔米纳表现出来的积极回应,让阿里萨意料不到,甚至有点不知道如何是好,完全应证了最美的东西不过是活在他想象之中,一但变为现实,我们可以凭借经验大胆猜测,说不定很快就会厌倦费女士,“得不到总是最好的”
  
  究竟什么是爱? 书名说是霍乱时期的爱情,让我以为是惊天动地的大事激发了纯粹的真爱。作者的功力深沉刻画了霍乱加战乱的大环境下,这些处于上流社会依然歌舞升平,物欲横流的主人公们,追求肉欲,偷欢,名誉地位,爱情不过是用来打牙祭的无聊消遣罢了,却又要冠冕堂皇的打着“真爱”的幌子,谁都在计算着自己手中的筹码,企图在这场赌博中以最少的赌注来利益最大化。我们现在称为“又做表-子又要立牌坊”。费尔米纳所希望追求的东西,她从来都是主动的,无论是和丈夫的初夜,丈夫出轨的离家出走,还是和阿力萨的重逢寻梦,谁敢否定这场飘浮在海上的所谓爱情不过又是五十三年前冲动的延续而已?而这些又多么的自私,她不爱任何人,只爱她自己。再看阿里萨,请问女生,你可以想象一下,你能接受一个下身因乱搞而流脓的男人和你说为你保持童贞的承诺吗?
  
  "您认为我们这样瞎扯淡的来来去去可以继续到何时?"永生永世!这个结局中的伟大爱情只能象浮萍一般飘浮在海上,一刻不敢停泊,见不到阳光,更不可脚踏实地,因为当上岸之后,他们的面具就要被拆穿,无法再维继原本的美好形象,然后在离死去不久的将来被盯在耻辱的十字架上,所以他们只能借着霍乱的名漂泊着,借着爱情的名义来继续玷污着爱。
  
  我怀念的是金岳霖式的爱情。一个男人可以成为怎样的人?又有多少人在修炼着爱情?
  
  爱不是激情,不是交换,而是生命。
  
  爱只有在信任和平等的土壤中才能开出幸福的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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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时间的$    时间: 2012-8-28 13:46
  某种程度上我是很喜欢这本书的。不仅仅是因为王小波的推荐。也不仅仅是因为里面对历史对文化对一个我完全没有概念的社会的变迁形形色色的描写。更大程度是里面有着对爱情的各种模样的刻画。卑微的明亮的放荡的,当然最后我自己也没弄清楚的的,算不算幸福的爱情。
  
  以前看人们提出这样一个问题,是不是只有灵肉合一,才算是爱情。
  
  在这里,我想作者描绘了另一个可能性。或者说这个故事,让我印象深刻的其实只有两样。
  
  长的看不到尽头的等待,还有放纵至极的情欲。竟然也是在同一个人身上并存。
  
  你说他虚伪吧。他确实虔诚地等待了超过半个世纪。在心底的某个角落,这个女人一直牢牢地霸占着最中心的一块位置。你说他坚定吧。看着看着我又摸着鼻子笑笑,这个男人估计都要上遍所有能上的床了,怎么还能理直气壮地宣称自己忠贞不一的爱情呢。他也配。典型的自欺欺人撒。不厚道一点说,他就是活得足够长的机会主义者,阴恻恻地在一边等到她愿意去找出从前埋藏所有的还不见得是美好的记忆而已。
  
  可是那样卑微的心。确实窃以为我是明白一部分的。他用各种方式远远望着她,揣摩她生活的各个面。一个细节打动我。因为一面镜子曾在两个小时里有过她的模样,他用尽全部力气花重金买下,仿佛是得到了无价之宝。
  
  有的时候想想,你愿为他狂热致死,而他却自始无动于衷。想起沈从文当年爱而不得乃至无奈时写的一句话“若果人皆能在顽固中过日子,我爱你你偏不爱我,也正是极好的一种事情。”我觉得,这个女人,还有他所认为他的狂热而绵长的爱情,就是他活着的全部力量的源泉。
  
  对至情至性的人们来说,是不是爱情就是一种信仰?然而这些人们认定的所谓“爱情”,是否也昭示着那些所谓“信仰”的虚无?一切不过是自己的定义而已——这样略微荒诞的想法,我想我也可以接受了。
  
  真的哎,这里,各种模样的爱情你都可以看见。要是像我过去的习惯,截那些讲述爱情的不同模样的图,估计这种种片段出来,其他的电影都可以休矣。
  
  我一介小女子,那些个人命运被大时代的洪流所冲刷就不作深思了。有意思的是情书在这故事里扮演了一个极为重要的角色。它让这所谓的爱情生,也可以让另一个人的爱情全盘湮没。
  
  这半夜里倒是不会感伤,忽然有点怀念起惴惴不安写情书或者酝酿告白的心情。一往无前。
  
  2011.4.18 凌晨 读《霍乱时期的爱情》小记
  
  附书摘
  [书摘1]
  
  谁也没有料到这偶然的一督,引起一场爱情大灾难,持续了半个世纪尚未结束。
  
  [书摘2]
  
  三圣节那天,即礼拜五上午十一点,在一个由三位主教共同主持的弥撒仪式上,她站在主祭坛前面,义无反顾地结婚了,连怜悯一下阿里萨的念头都没有闪过。这时候,阿里萨正躺在那艘不该载他的被忘却的轮船的甲板上,发高烧,说胡话,愿意为她而死。
  
  [书摘3]
  
  正如阿里萨坚持认为的那样,对过去的记忆拯救不了未来。相反,它更加使费尔米纳坚信,二十岁时那种年轻人的狂热行为是十分高尚而美好的,但不是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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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    时间: 2012-8-28 13:46
  其实看这本书的原因是看了电影《缘分天注定》,冥冥之中引导男女主角最终走到一起的线索之一: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不等电影结束我便开始寻找这本小说。      一直以为马尔克斯走的都是魔幻现实色彩的写作道路,直到看到这部小说。很多人说它通俗,因为他从始至终就只讲了一个爱情故事,一个穿越50年的爱情故事。而这个关于等待忠贞的爱情故事,又在他的笔下变得平易近人,或许有些讽刺幽默。但更多的,更深层次的,绝对是精神,时代程度的东西。      作品中那些看似无厘头的对白,奇奇怪怪的人物性格,无一不在向我们解释,爱情,其实就是最世俗的东西。      作品中那绝对痴情的男主人公,和高傲敏感的女主人公,她们用几乎一生的时间,来完成一个宏伟的关于爱的诠释。       这个小说的过程,几乎都是用非常平静甚至有些讽刺的语气来讲述这漫长的故事。知道文章的结尾。在五十三年零十一个日日夜夜前就准备好的答案”——“永生永世!” 这里才让我们的心猛的晃了一下。非常惊讶于这个结尾,更喜爱最后的设计——原来“霍乱”是这个意思:男主角在自己的船上悬挂了代表霍乱的黄色旗帜,目的是不让它在任何一个港口停靠,不让现世生活阻断他和女主角迟到了五十三年的爱情之旅……      虽然看似不是很现实,但是绝对可以打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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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秋水$    时间: 2012-8-28 13:46
  一见钟情、惊心动魄、痴痴缠缠的爱情,只能说是震撼。
  每个人内心都渴望这样的爱吧,痛快的、放肆的、不顾一切的投入和燃烧,持续一生的爱恋。
  读来一直揪心,直到后半部才峰回路转,才知道心之所系。
  除了感动,还能做什么。
  书结束了,可是他们的旅程不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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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waren$    时间: 2012-8-28 13:46
  色彩斑斓的哥伦比亚。我一直想去那个地方。那里除了毒品和枪支,也有浓郁的花草、阳光和爱情。
  
  阿里萨和费尔米娜。
  
  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
  
  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
  
  在等待了51年9个月零4天之后,他终于可以和她睡在一张床上,抚摸她被岁月爬过的变形的身材和褶皱的肌肤。很多人说,马尔克斯在《霍乱时期的爱情》里完全摈弃了《百年孤独》的魔幻。然而,这样完满的结尾仍然让我们觉得如梦一场。
  
  在那样不真实的时刻,阿里萨对费尔米娜说:“我为你保留了贞洁。”人们觉得讽刺,因为他已经和600多个女人上过床。可是,我却相信那是阿里萨发自肺腑的动人表白。
  
  如果世间根本没有那种乌托邦式的纯粹的忠贞,那么,比起天使的身体,我宁愿选择一个不含杂质的灵魂。
  
  所谓色易守,情难防。一颗忠诚的赤子之心,难道不是比干净的躯壳,更加难得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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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未雨禾$    时间: 2012-8-28 13:46
  诚然,这是魔幻现实主义大师几乎彻底舍弃魔幻现实主义手法的一部书,——除了最后章节中关于年轻女人幽灵的出现颇令我惶惑无解。当然,从某些层面我还是感觉魔幻,只不过在此书中,或许魔幻的不是现实,而只是爱情罢了——,关于哥伦比亚的破坏史,其实反倒说不清,究竟对内河中漂浮的因瘟疫而死的尸体,还是猎杀海牛和鳄鱼的描写更感到触目惊心,或者说,关于可怜的人与可怜的人性,究竟哪一样更令人惶恐不安;关于旧贵族的没落史,这样一种没落总让我觉得,它们与《名利场》与《高老头》中的种种描写都存在有一种承继感,枯槁如古墓的府第,偷偷当掉各种绫罗首饰却依旧在宴饮中硬撑着架子的贵妇人们,从各种无休止的欠债与官司,到被迫与富有的银行家投机者们联姻,到最后看着已仅成为谈资的那些姓氏在岁月的洪流中一点一点被冲刷去,终为历史的零星碎笔;关于年老所带给人的种种,阿莫乌尔为遵守其为自己所订下的,不活过七十岁的诺言而自杀,这多么了不起,正如七十多岁的阿里萨仍不放弃爱情的追求,愿与费尔米纳一同永生永世,无所着依于内河船上一般的了不起;关于电话逐渐取代信件,飞机逐渐取代轮船,与各种新事物在人们生活中所引起的切实变化;关于爱情。
  
  
  
  评论称其为一部关于爱情的百科全书,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以及所有的爱情方式,而这其中,无论是养鸽子的女人因为阿里萨写在她肚子上的字而被丈夫用斧头砍下脑袋,少女为其与七十多岁的阿里萨之间变态——不得不承认,十四岁的少女与七十多岁的老头之间的爱情以及建立于这种爱情上的那些个某种行为,这的确令我狭隘地感觉颇为变态——关系的破灭而服毒自杀,还是费尔米纳对于感情的反复与果断,都令我一次次目瞪口呆。这是一场繁杂的展示,它并不旨在告知谁爱情到底是什么,而仅仅只是一种纯粹的展示,既然有人会说“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便自然也会有“幸福的婚姻不是来自于爱情,而是稳固的关系”这样的观点,孰是孰非呢,无非感到幸福的途径不同罢了。正如其实也有我这种没有立场的人,想法上对于阿里萨那样一种极致浪漫的爱情观万分崇拜,人物上却又更倾向于乌尔比诺医生的理性与迷人风度,世上矛盾的事情多了,又何止这一件两件。
  
  
  
  关于此书颇令我感觉惊奇的,还有主人公们除了对于主线的三人之间的爱情外,取得其余爱情为何如此之轻易。比如乌尔比诺医生与林奇小姐的一见钟情,又比如阿里萨与他用二十五本帐目也无法完全记下的那一大票女人们,从相识到如胶似膝的过程短暂得如此廉价,却又能因情真意切,不总给人以廉价的感觉。“心房比婊子旅店里的房间更多”。像一场可怕的洗脑,甚至让我感到,忠诚或许并非对于爱情与婚姻至为重要的条件,这样一种想法无疑与各种正统与非正统关于爱情的观念都很是格格不入,然而,这也就聊为一说罢了,现实就是现实,离不开诸多考量,比如个人的面子,又比如各种流言蜚语。亦或许,对忠诚这一品德有所需求的,其实并非爱情,而是已经建立起某种联系的两人生活于社会之中的身份需要,就比如费尔米纳因恼恨医生与林奇小姐的外遇而离家出走,恼恨原因中特别强调了医生与在当时所被歧视的黑女人发生关系而使其自尊受到损害一样。当然,一切都只是猜想与假设,我说过,其实我不懂爱情,不懂爱情是什么,也不懂什么才是爱情,至少在现在,这种情况还没有任何发生改变的迹象。并且也厌恶一切关于爱情的教授行为,一切的可能性都只是可能,没理由为其立论提供任何证据。也或许正是因为这样,才令我对这各种爱情感觉魔幻与惊异,明明皆有可能,却不知何由的便与我所能见的现实相去甚远,明明与自身所见相去甚远,却偏偏能够切实感受某种真实性,至于这究竟是文人的手段还是现实的戏法,便懒于深究了。
  
  
  
  有风华正貌的青年们伤春悲秋,感叹一切转瞬即逝;却也可能有这样老迈的人,拼死紧握生命的尾巴,为践行其所认定的爱情的永恒。虽从头至尾,对阿里萨此人都无甚喜欢,但在最后为其让船只永生永世徘徊于内河之中的决定而如遇雷劈般呆若木鸡之后,还是不得不承认,这是个神经质的人,但这也的确是个了不起的人,无关其显赫的董事地位,只关于爱情方面。
  
  
  
  无关判断,只是关于受到小说冲击一点攸来倏去的念想。似感想而非感想,无头无尾,杂乱无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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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immmm$    时间: 2012-8-28 13:46
  笔记1
          和老妈闹个小矛盾,弄个小别扭,互相冷战几个小时后,无论谁对谁错,就算是老妈的犯了天大的错误,对我有天大的误会,我都得主要开口喊老妈,吃饭,喝茶,等等一系列的事情。最主要的是一定是我得主动去喊老妈。这其实等于在承认错误,向老妈道歉,向老妈道歉。本来我一大肚子冤屈无处撒野,却忽然想起费尔米纳。说到这点,老妈还真和费尔米纳有点像。费尔米纳和医生吵架或者自己犯了错误,坚决不会承认是自己的错,如果医生要怨她,她则更生气要么不再理人要么跑回娘家。作为和医生有相同遭遇的我这么多年来,早就学会要给老妈台阶下了。
       生气这种事儿,来得快去得也快。偶尔想回来既是生气又是好笑。
  
  笔记2
         一些朋友一边纳闷一边想象以后我的男朋友会是什么样子的,会有怎么样的品性。我笑而不语。其实我也想知道,我每天都向上天祈祷,赐我个男人吧。
      前些天和老郭出去玩,她问我这个问题。我想了会说,首先他会写诗,他是个诗人。虽然诗人通常都穷困潦倒,但也仅仅只是在于谈恋爱的时候能和个诗人谈恋爱,结婚就有些不现实。如年轻的阿里萨。
      阿里萨是个诗人,我相信阿里萨写的情书是天底下最美的情书,我相信费尔米纳再也没收过比阿里萨的更美好的情书。然而描写费尔米纳见到阿里萨的那一段是多么地深刻,多么地令人心疼。事实上,这里立马让我联想到了网恋的人们。不能怪费尔米纳啊,每天都能收到天底下最美妙的情书,对这个未曾见过面的情人充满了幻想,充满了理想。谁知道这些情话竟然会出自一个黝黑瘦小和自己理想中的幻想天差地别,俨然像做了个爱丽丝梦游奇境回到现实的梦啊。
      网恋何尝不是这个样子。网友早在一百年前就见光死了。多么现实的描写。马尔克斯高明啊。
  
  笔记3
         其实看电子图书,都是在睡觉前看的。好多精彩的句子都没来得及笔记下来就忘记了。因为是睡觉前看的,好多细节在第二个晚上再看就忘记了。昨晚一部书看了一个月终于看完,总体感觉是:这部书其实可以用作心理学研究啊,爱情心理学。阿里萨对费尔米纳的,费尔米纳对医生的,医生对费尔米纳,医生和情人,阿里萨和他的情人们以及最后费尔米纳对阿里萨的感情分析。
      年轻不愿刻苦的岁月里只贪图一个速食阅读,待到脚踏实地那时再仔仔细细重读一遍两遍三四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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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苏格$    时间: 2012-8-28 13:46
      无知如我,不懂作者为什么要称之为霍乱时期的爱情。在爱情之前冠以霍乱时期,是一个时间界限,还是要突出这爱情的艰辛?
     还是喜欢这个故事的,爱情是个经久不衰的话题,惊叹于主人公对爱的执着。还应验了心理学上的那句论断,“女人一生可以爱上许多人,但男人的真爱只有一次。”在主人公的怀里曾经来来去去了无数个女人,然而留在他心间的始终还是青涩的初恋女友。这里果断的想到《西西里的美丽传说》里那位少年对美丽少妇的炽烈的爱恋,影片最后少年也是回忆:“之后我拥有很多个女人,但是我从来都没有忘记她。”当然这里也有“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的因素,西西里的传说之所以美丽,就是因为她是个传说,一个得不到的永远望而却步的曾今。
      记得看这本书的时候是大二,由于意犹未尽而在市场营销课上和同伴讨论起这本书来,尽管我们津津有味的讨论惹来老师的冷眼,但是我们仍然讨论的热火朝天,在下半节课果断选择坐到了最后一排。我们分析女主人令人费解的行为,觉得她是特矜持一妞,矜持到我们无法理解为什么她在医生老公死后不愿意接受主人公的帮助。她是爱医生的,她也爱主人公。看到最后,她倔强的不让主人公去看她干瘪的身体,不禁潸然泪下,她只愿他记得的是她的美好,女人总是不会欣然的接受岁月的洗礼,这大概就是女人最脆弱的一面吧。然而主人公怎么会在乎呢,爱她已深至灵魂。这种爱用叶芝的诗表达最贴切不过了,《当你老了》这样写到:
    “多少人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
    爱慕你的美丽,假意和真心
    只有一个人爱你朝圣者的灵魂
    爱你衰老了的脸上痛苦的皱纹。”
      马尔克斯的这本书完全不同于《百年孤独》的那种魔幻色彩的小说,认识到作者的另一面,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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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一钟$    时间: 2012-8-28 13:46
  这本书和我同岁。加西亚马尔克斯得了诺贝尔奖后的第三年,受宠不惊,又写出了这本比《百年孤独》更好看的小说。可以用书里的一个词来概括这本书——“爱情的博物馆”。人类的各种乱七八糟的爱法都齐活了。
  没有用“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但一样地大气磅礴、波澜壮阔。分六章。以一个可以人物的死亡开头。他有一个秘密情妇,理解他,默许他自杀。前来尸检的是死者的棋友,一个举国爱戴的医生、社会活动家。医生很受触动,下意识地重新审视自己和妻子的半个世纪的爱情。
  这对倍受称羡的情侣,随着岁月的流逝,已经成了一对老伴侣。老太太失眠,总会在清晨找到借口嫁恨于老头,说:这个家,最倒霉的就是不让人睡觉。老头扣子掉了,只对着空气说:一个男人需要两个女人,一个用来爱,一个用来补扣子。老太太埋怨老头撒尿把地板弄湿,老头很委屈,因为他实在不是故意的,“他年轻时小便又准又直,在中学里比赛往瓶子里撒尿,他曾数次荣获第一。”实际上,他是使她听见小便声的第一个男人,是在新婚之夜,船舱里,把她吓得够呛。
  老头高傲固执,在一次小事故中,摔死了。临终,“他已奄奄一息,还在抵抗着死神最后的打击,等候她的到来。”……“他用尽最后的力气对她说:‘只有上帝才能知道我多么爱你。’”蚤子落尽了,露出了华美的袍。
  葬礼上,出现了又一个老头阿里萨,他在葬礼上聪明地帮忙处理了很多事情。在吊客们散尽后,他突然说出了郁积在心中的话,那句话一直是他生命的支柱:“我为这个机会等了半个多世纪,为的是再一次向您表达我的誓言,我永远爱您,忠贞不渝。”
  于是,在第一章行将结束的时候,男主人公贸然出场了。中国旧小说中也有这种手法,叫“穿插”、“闪躲”(穿插藏闪,另有“转折递渐,”)。除了《倚天屠龙记》中很蹩脚的运用以外,这是我第一次见到有人在长篇小说中这么玩。不止是人物,在时间、空间的处理上也是这样,大开大合,任意腾挪,故事推进、倒回,风大浪急,中间夹杂着民族的驳杂的历史,但始终不脱开爱情的主旋律。作者放佛天地般不仁,大小角色的人生被任意的播弄,岿然不动的是爱情。
  
  
  五十三年前,两人相爱了。爱情来了,不由分说,瞬时间天翻地覆。丘比特射过来的不是箭,而是八丈长矛。
  加西亚马尔克斯称这本书讲了“一个老套的爱情故事”,这里就是老套的地方:一见钟情、胆怯、情书、思念、偷偷的甜蜜、家庭的反而反对成了恋人的动力……但他们太年轻了。当一切障碍都撇开了,两人直面相对的时候,她才发现,自己不爱他。而他,再也没有机会发现了。
  他突然被晾在那里,多情总被无情恼,他的爱情成了一个单方向的箭头。曾经沧海难为水,他认定自己再也不可能爱别人了。他给自己选择了一本命运薄,踩着每一个字、每一个标点一步步走到最后。他不是没有别的女人,他一生中(性)交往过无数的女人,有好几个可以说是拥有了,但没有人能拥有他。他偷偷地注视着她,一次次地怦然心动,一次次地重新受伤。就像滚大石头的西绪福斯,一次次推到顶,又眼见它滚下来。这一切都在他的心里发生,不允许任何人旁观,这是他内心里的一个人的战争,那些女人只是被殃及的池鱼。
  他和一个未成年的少女交往,后来才发现少女像极了当年的她。但他还是不可能爱少女,因为他已经为她付出了一生。痛苦就是他的快乐,放佛叶公好龙,真正的龙不是他要的,他要的就是那个自己爱了一生的人;他甚至知道她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她,就像我国禅语里说的射出去的箭已经不同于落地时的箭,但他不管,赌气一般,他要给自己半个世纪的等待、折磨一个交待。
  情书终于翻开,生命却行将结束。与爱情相比,人生太短暂了。他们已经太老了。
  她过了一生,其实心里还是少女,被自己的感受囿住,被爱这个字眼囿住,何尝不是错过了一生?
  半个多世纪后,他们终于走到一起了,在一艘前路未定的船上。她已经老得惨不忍睹,“跟他想象中的一样”。那个少女为他自杀了。他真正拥有了她以后,想起那个少女,“躲在洗手间里痛痛快快地大哭了一场,知道流尽最后一滴眼泪,直到这时,他才承认自己曾经是多么地爱着她”——那个少女。爱情就像一场严肃的游戏,最后胜出的人都在人生中损伤地一塌糊涂。
  我们说爱情像便便,从这里看来,爱情不像便便,像便便的是人生。爱情像马桶,裹挟着人横冲直撞。有的人被一下子冲走了,有的却堵在下水管道里,一生,五十年,成了大便的化石。
  何必呢?曾经为情自杀过的李敖后来放佛看透了,写诗说“不爱那么多,只爱一点点”,“爱是纯快乐”,可是,偏偏教他碰上了,有什么办法呢?也不知是倒霉还是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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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山水月$    时间: 2012-8-28 13:46
                          没有被PS的爱情
             ——重读《霍乱时期的爱情》
                         
                        1
         这本书在中国面世的时候,我大学毕业刚刚两年。
    那时我还没有真正谈过恋爱但却自认很懂爱情。我的一位女友相亲之后有些犹豫不决,跑来找我拿主意,她听了我的话,选择了她现在的婚姻。婚后近二十年,每次和老公吵架,她都后悔当初不该听从我的意见。
    我说你干嘛要听我的呢,我当时那么小,不知道爱情到底是什么,她说,你怎么不知道,你说的头头是道。
    我已经不记得我说了什么,而且奇怪一个没有经历过爱情的人,怎么会对爱有那么多自以为是的看法。如果现在有人向我询问有关爱的事情,我可能无话可说,因为我已经知道,爱情和幸福一样,远比我们想象的复杂。
    一千人会有一千种的理解,一千人会有一千样的追求。
    同样的一个人,在不同的年龄,不同的岁月里,不同的生活际遇下,对爱情也会有着不同的认识,相对忠贞不渝,所谓爱的背叛,往往起因于一个人对爱的想法发生了变化。
    或者真正的爱情原本就不是一个观念性的问题。因此也就无关什么理解,无关什么认识,无关什么想法。
    爱就是一种感觉,一种喜欢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一起吵架,一起劳作、一起唠嗑、一起看书、听歌------一起或者高雅或者平庸,或者精致或者粗俗,或者富贵或者贫穷地在一起活着的感觉。
        
    于是,爱也就成为一种信念,一种要活在一起的信念,一种富贵贫穷都不离弃,赴汤蹈火都不抛弃,生老病死都不嫌弃的信念。
        
     活在一起,是许多一世分离,天人永隔的生死恋人最简单的梦想,是鹊桥相望的牛郎织女最单纯的向往。
        
     除此之外,我不知道什么是爱情。至少我说不明白,说不好什么是爱情。
      
                    2
    
        当时,周围的朋友都在谈论《霍乱时期的爱情》
        这是一本关于爱情的小说。
        一个人爱另一个人,爱了整整一生。
        刻骨铭心,无可救药。但他并未为她守节。
        因为爱而不得,他在她之外的女性中游猎,在长达五十年的坚守和等待中,从未间断在别的女性身上宣泄和释放自己生命的激情。宏大的爱情故事的主角是个情场老手,浪荡公子,让本该神圣的爱情远离了忠贞与纯洁。
        不免让年轻的我大失所望
        暗恋、初恋、失恋、单恋、等待、殉情、丧偶、偷情、婚外恋、夫妻亲情、露水姻缘、黄昏暮情、老少畸爱……尽管围绕着这个旷世久远的爱情故事,马尔克斯展示了所有的爱情的可能性。这本书也因此成为各种爱情故事的百科集成,号称“我们时代的爱情大全”,但这里却没有我们想象和希冀的那种纯洁而忠贞的爱情。
        相比之下,玛格丽特杜拉斯的《情人》,更符合我年少时爱的主张和理想。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为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一个人爱另一个人可以爱到“觉得”她比年轻的时候还要美,爱到相对年轻时的美貌,更喜欢她沧桑的容颜,多么诱惑,多么令人神往。
     这样的爱情表述让我也让当时的很多人迷醉。
                   3,
       现在,重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把爱放到日常生活与人性的深处去观察,感觉杜拉斯与马尔克斯之间的差距,相当于河伯眼中的黄河与北海,不可同日而语。
      《情人》在我心目中,依然是一部杰出的,能够口动人心弦的爱情小说,它与《霍乱事情的爱情》,在小说笔法和写作诉求上属于不同形式和意义上的创作,不可妄断高低。但就爱的立意而言,杜拉斯或者更合我年少时的口味,而马尔克斯却令现在的我更加信服。
       在很多以爱情为主题的小说创作中,爱,往往是一种被纯洁、忠贞等神圣字眼定义出来的情感,是一种命中注定的机缘,一种以牺牲生命原生态为代价,刻意美化和修葺出来的情感。它们更像是从生活中PS出来的爱情图片,过滤掉所有原生的日常的粗陋、杂质和糙点,更不容留人性中有可能存在的污泥浊水,或者花好月圆,或者魂断蓝桥、梦断巴山,或者“最干净地”,总而言之是光鲜亮丽,令人向往或引人啜泣地存在着。这就是我们通常说的纯爱小说或唯美写作。
       而在马尔克斯创作中,爱首先是一种生活画卷,它铺陈于广阔的社会时空和人性的深处。他的写作遵从的不是读者的诉求或者自身的意愿,而是生活的现实和灵魂的本真。
  这种状况,我们在阅读托尔斯泰时也曾多次碰到,我们对自己喜爱的人物的命运期许,总是在他伟大的创作中落空或遭遇无情打击,比如在《战争与和平》中,我们希望娜塔莎对安德烈公爵的爱应该是纯洁无暇,忠贞不渝的。而她却在安德烈活着的时候,被花花公子欺骗和勾引,在他死后,并未为他寡守终生,她满怀激情地爱上了彼尔,成为一个儿女绕膝的快乐主妇。然而,如果你读懂了《战争与和平》,读懂了托尔斯泰,你就不会否认在娜塔莎和安德烈之间永恒存在的爱情,或者怀疑他们爱情的神圣和美好。
  没有夸饰,没有虚掩, 托尔斯泰、马尔克斯,他们笔下的爱情是没有被PS过的爱情。
              4
    重新阅读,才开始注意到马尔克斯关于爱情描写的伟大之处。
  他,漫长的生命,因为这个爱情,开始了看不到尽头的等待。近在咫尺,却只能做天涯之守望。他兢兢业业,暗自为梦想的新娘准备婚房;千方百计买下一面镜子,只因为它曾经映照过她美丽的影像;他沉溺于杂乱的性爱,因为他需要通过不同的女人认证或确认他心底的爱情的真实存在;他苦心积虑地保持健康;为了抗拒衰老,和自己的秃发进行伟大徒劳的战争,因为他的等待还没有结局,他希冀能够尽可能年轻地等待下去。
       她,结婚、怀孕、生子、儿女成群,都是和另一个男人完成的;她的微笑她的哭泣她的恼怒她的嫉妒全部属于另一个男人。曾几何时,她甚至忘记了自己年少时曾有的爱恋,忘记了那个叫阿里萨的人在这个世界上的存在。
       他们像两条并行的线,她所有的人生都与他毫无干系。他所拥有的快乐,就是在纷乱的人群中,远远地、肆无忌惮地欣赏她的容颜;最多,在擦身而过的时候,脱下礼帽轻轻说一句在半个世纪的守望里,他对她唯一有勇气说出的话:你好,乌尔比诺太太。
       “阿里萨无时不刻在思念她。从那时起,已经过去了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
     经过旷世久远的等待,阿里萨终于可以从灵魂到肉体,完整地拥有费尔米娜-----
     阿里萨震惊了。他发现就像自己已经从一个曾经瘦弱、具有诗人忧郁气质的少年,无可挽回地被岁月磨成了秃顶的老头一样,她的身上已有一股老太婆的酸味了。
    然而,马尔克斯写到,“自从艾斯克拉斯蒂卡姑妈那天下午将祈祷书放到电报局的柜台上起,这天夜晚是阿里萨第一次感受到幸福。这种幸福是如此强烈,以致他都有点害怕了。”
    爱的重新获得跨越了阿里萨整整一生,不论他还是她,都已风烛残年。
    面对苍老的费尔米娜,阿里萨没有像杜拉斯写的那样,觉得她比年轻时还要美,也没有比年轻时“更加”地爱她。
     因为,他一直在爱着她。
      “他们像被生活伤害了的一对老夫老妻那样,不声不响地超脱了激情的陷阱,超脱了幻想和醒悟的粗鲁的嘲弄,到达了爱情的彼岸。”
       这也许就是我们说的那种没有被涂抹的爱情,素面朝天的爱情,连忠贞都不需要的爱情,离我们纯洁的爱情理想相去甚远,没有虚饰,没有夸张,没有矫情和自以为是, 连最起码的外套都没有穿,但却是可以佐证爱之伟大,爱之纯粹的爱情。
    是我年少时在这本书里没有读出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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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悠悠河$    时间: 2012-8-28 13:46
       在爱情的世界里,人人都是盲目的傻瓜。 阿里萨从懵懂的青葱少年到白发苍苍的迟暮之年, 一直仰望着他心中戴化冠的少女, 马尔克斯在这部小说里面告诉你爱情千罗万象的形式,幸福高贵的,平淡质朴的,庸俗低贱的,柏拉图氏梦幻的,放荡不羁的。
                 阿里萨与费尔米纳,柏拉图的爱情
       在十八岁的时候认识了费尔米纳, 从此一往情深,不知归处,每天假借邮差之名,只为了看她一眼,即使不说话,无数个巧合的遇见都是为了一刻可以真实的相识。 “渐渐地,他把她理想化了,把一些不可能的美德和想象出来的情感都安在她的身上。两个星期后,她成了他心目中的唯一存在。”终于在他母亲的鼓舞下,决定表白心意。一塌70多页的情书。对于一个没有爱情经验的小女孩,一下子就被感动得一塌糊涂,以为这就是所谓的爱情。从此开始偷偷地下尺素传情。约定两年后结婚。而费尔米纳受到父亲阻挠,被迫远行。从此,分道扬镳。后来得知,他的女神结婚了。
      但是结婚并没有终止他的喜欢,他对费的感情就是他的生信仰。 一生都在为她而活。灯谜比赛,他从来没有想得过奖,只因为费尔米纳负责打开那些火漆封口的信套,宣读比赛获奖者的名单,他就决定每年都参加比赛,有机会能遇到她的场合,他都要去,尽管并不说话。每次放荡都得为自己寻找借口,,“他一直把自己装成是费尔米纳的终身伴侣,一个不太忠实但契而不舍的丈夫,他不断在为摆脱夫妻枷锁奋斗,但又没有背叛过她。”尽管他情事风流浪荡,码头嫖妓,与年长妇女做爱,勾搭寡妇,女诗人,小女孩,以及女下属,但是他从来都是内心暗示自己,一切放荡只因为专情。一次,萨拉·诺丽埃佳以一个浅显的理由使他心安理得,“心灵的爱情在腰部以上,肉体的爱情在腰部往下。”从此便一发不可收拾。
      公元前我们太小,公元后我们太老,没有谁能够见到,那一次真正美丽的微笑。
      在往后的五十年里,他们都没有正面说过一句话,直到她的丈夫死去,心理又燃烧起了少年时期的欲望,直到有天,他“心灵从最初的一刻起就告诉他了一切,那就是半个世纪来他一直不安地在期待着的信 ”原来在这半个世纪里,他从未忘记他的 女神,“他思念那个他从上个世纪等起,一直不发一声失望的叹息地等到本世纪的那个女人,便是合情合理的了。她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最爱的女人。”他确定自己内心依然没有忘记她,看到 这个桥段,我一直在想,阿里萨是不是所谓晚熟的老男孩。一直都在心理辨别,到底谁是他最爱的一个,那么多人倾情于他,寡妇像爱孩子一样宠溺他,女诗人可以与他身体以及心灵交流,他却偏偏仰望着一个仅仅见过那么仓促的几面,却没有太多真实的交往的人。并且这样的感情支撑了他的一生。话说我个人不是很喜欢这样执着的人。
      不知道作者是要歌颂柏拉图还是嘲讽。连刘瑜老师都认为,“什么都可以从头再来,只有青春不能。那么多事情,跟青春绑在一起就是美好,离开青春,就是傻冒。”当好事来得太晚的时候,它就变成了坏事。,谁都无法想象,当你面对一个皮肤松垮,满脸皱纹的时候,你还依然觉得她是你心中的女神。这确实让人很不解。柏拉图的爱情永远都是留在记忆层次,根本经不起内心拷打。
      他们再次见面,相互谈论他们自己各自不同的人生,竟然也感叹时间的无情,当她问他,你为何一生未娶。
      他回答“那是因为我在为你保留着童身。” 当然无可否认,阿里萨心灵是纯净的,因为他从来没忘记她,尽管并不能给她带来任何被喜欢的外在表示,无非是一种内心的自我摧残,醒示自己,他在等待她。“他把自己关在卫生间里,痛痛快快地哭了一场,一直哭到流尽最后一滴眼泪,只有在这时,他才有勇气承认他曾经是多么地爱她。” 每日逍遥,都是无望的堕落,每次清醒,都是心灵的回归,不 这样的情景折磨了他近半个世纪。
       最后他们远航旅行的时候,阿里萨坚定的说,早在53年7个月11个日日夜夜都准备好了,要“永生永世”和她走向未来。 最后这个桥段我确实震撼到了,一个年迈的老人还有如此壮烈的激情,迟到的爱情,距离死亡越近,爱情越深。没有激情,没有幻想和醒悟的嘲弄,就不声不响到达爱情的彼岸,这对被生活伤害过的人,尽管最后走到了一起,难免唏嘘感叹,谁可以忍受一生的凄凉去等待未知的爱情?《山渣树之恋》首映式蒋方舟才女被问到,你会为爱情等多久?她说她的上限是等一年半。一年半是女人的一个周期,每过一年半,她的成色就差了一圈,市场抢手率和占有率就会下降,所以不能等一辈子。
       参考现世爱情,谁人可以做到,一生有你?无非都在时间的洪流里遗忘,即使再相逢,感慨万千,谁又仍然正在原地等待?早已不是当年。如刘瑜老师的比喻,65岁的时候终于有钱买那条25岁的时候热爱的裙子,又有什么意义。
    当然,小说,归根结底,还是要高于生活。
           
            乌尔比诺与费尔米纳,幸福婚姻
  
      医生作为巴黎名医,声名显赫,事业有成,在一次出诊遇到费尔米纳,从此一见钟情,闪电结婚,既符合费尔米纳父亲的意愿, 一个怀春少女得到万千宠爱,也就顺势接受了乌的求婚。婚姻里面,乌算是尽到了丈夫的责任,经常带费去欧洲各国旅行,满足她的一切所需,他重视名誉,一生清白,除了被一女病人诱惑以外,但是最后依然理智战胜情感。连乌死亡都是艺术化手法,为了追逐一只飞上树的鹦鹉而失足摔下梯子死去,一生安详,没有波折。无疑费的一生也算是幸福的。除了因为丈夫心灵出轨一小段时间里,离家出走,最后也是丈夫妥协,接她回家了。她该得到的都得到了。没有风波,连少年时期的情书也渐渐被婚姻的幸福所冲淡,以至于,后来老了,她说,当她这个年龄再谈论爱情有点可笑,得到了拥有的,也就不再际遇曾经失去的了。他们算是平凡夫妻。也是现世普通人大多向往的类型吧。  
                 阿里萨与卡西亚妮 由性生爱
  
      卡西亚尼是个纯粹的斯德哥尔摩症侯者,也是小说里面印象比较深刻的一个,被阿里萨强奸之后,从此就爱上了那个人。如她诗人般的表达,在她很年轻的时候,一个机灵、健壮、陌生的男子,在防波堤上突然将她推倒,三抓两扯地剥光了她的衣服,跟她做了一次短暂而疯狂的爱。她仰面躺在石头上,浑身都是伤痕,可是她真希望那个男子永远留下来,直到有一天在她的怀里为爱情死去为止。她没有看到他的脸,也没有听见他的声音,可是她确信,根据他的体型和身高,她完全能够在千千万万的人中间将他认出来。从那时起,她对一切愿意听她讲的人说:“假如您凑巧遇上一个魁梧的男子,而他又是在某年十月十五日夜里十一点半在防波堤上强奸了一个可怜的过路女人的话,就请您告诉他在什么地方可以找到我。”
  
     她不顾名誉把这个故事告诉了所有的人,只为了等他回来,却最后也没有得到任何回应,几近绝望。连最后他在精神困惑期,依然把她们当成可以倾诉的朋友,渴求心灵慰藉。却不知道他几近伤害了她们的心,谁人爱他都小心翼翼,以他心中保留他对费的爱为限。卡一直在爱情世界里守株待兔,如同阿里萨一样执着而绝望。 十年前,他们一同回家,她说,假如你现在要上我家,你就得永远留下来。他没有进去,十年后,他再次要求去她家,她没有拒绝,已然朋友身份去去聆听一个老男孩对爱情幼稚的天真。 这些女人都以博大包容的姿态去爱她们所喜欢的男人。她们是最爱他的,可是,他心里住着别人。终究还是出局。  
  
     《霍乱时期的爱情》似乎是一本爱情哲学,包罗了爱情的林林总总的形式,但是读懂了它,我们也读不懂爱情,这里给你的经验和教训,都没法使你可以获取幸福,一如作者所说,”爱情是一种本能,要么第一次就会,要么就一辈子也不会”。 有时决绝如荆棘鸟,有时平淡细水长流,身陷爱情的人们,都是盲目的以自己的方式去迎接了一场未知的浩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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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abylo$    时间: 2012-8-28 13:46
  看完了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却给我感觉犹如看了一场南斯拉夫导演库斯图里卡的长片——充满躁动,荒诞,狂野,海腥味,却真正沉溺永恒爱情的漫长旅程。结尾让所有内心有爱的人动容:阿里萨早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准备好了答案。"永生永世!"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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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eX$    时间: 2012-8-28 13:46
  所以,他们跨越了爱情的种种幻境,迷惘,波折,直接到达了彼岸,这是马尔克斯借着老船长的口说出的话。
  
  当我看完书,把头蒙在被子里沉思的时候,我意识到,我还是这么年轻。
  直到现在,我依然在爱情和男人的年岁中迷惘。年轻的男人有没有资格去得到一个女人矢志不渝的爱?有人说,现在这个时代,爱情变得那么艰涩,然而读完如此伤感的文字,你意识到爱情在任何一个年代都是艰涩的。
  
  爱情不因为时代而具有历史性,真正具有历史性的是两个人之间发展的情感以及人不可抗拒的老去,这种历史性几乎让我留下泪水。
  
  所以Fermina终其一生爱着两个男人。
  但她最后爱上的其实只是同一个人,她爱上的是能给自己依靠的男人。
  所以两个爱着Fermina的男人,各有不同数量数不清的出轨,最后在心里的只有那个精神上与之同在的女人。
  当最后Fermina牵起阿里萨苍老的手,在那个有这白玫瑰芬芳的船舱里的时候,爱情像公理一般展示在我的面前。
  
  这大概就是我能理解到的普通而又伟大的爱情。
  
  马尔克斯还是如此得神乎其神,他对时间的切割与拼接天衣无缝,对细节地描绘让人仿佛在看圣马可广场楼宇上的雕饰,书所描绘的年代虽然比百年孤独缩短了很多,但依旧包罗万象,而且展现的内容却更加细腻而清晰。
  
  他如此深入广泛地探讨了爱情,让我实在哑口无言。
  
  我无法去停止思考,这么年轻的我应该如何去爱这么年轻的她。
  
  五十三年前,阿里萨无法说出的“永生永世”,是我也说不出来的,即使在现代这个社会,我都不用写信去告诉她——我可以选择任何不同的沟通方式,但这句“永生永世”与五十三年后的那句相比都将显得那么轻佻。
  
  所以若有机会可以爱一个人一生,那便是要在那样的年岁,当两个人都已经觉得死亡才是唯一幸福的时候告诉她,我爱你永生永世,在两个人呼出的发酸的气息中,去实现一个如孩童般纯真的梦。
  
  还年轻,好好体验各种爱情的虚幻,挫折,激情与迷茫吧。
  彼岸并不属于我的年岁,所以多想也是庸人自扰。
  
  突然发现,霍乱时期的爱情,每个人都是爱了便去爱的,没有什么痛苦憋屈地爱,这大概就是这本书跨越了不伦感而带给人幸福的地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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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存在主$    时间: 2012-8-28 13:46
  2009-02-22 06:23 星期日 晴
    如果说《霍乱时期的爱情》是加西亚.马尔克斯最不具有魔幻现实主义色彩的作品,那我想这仅仅是因为一段横跨半个世纪的爱情已经让这个故事超越现实如此之远,以至于任何别的形式的‘魔幻’只能减弱表现爱情这瘟疫的不可阻挡的力量的缘故。
  
    在这个故事里阿里萨追逐过六百多个女人却称自己为童男;一生不停的沾花惹草,只是为了平息对费尔米纳痛苦的思念。他不惜被别人视为奇异的性取向,在死亡面前毫不畏惧,却只是因为他害怕那个几乎已完全遗忘了他的费尔米纳知道他的‘不忠’。他一反作为一个爱情诗人的气质,不顾一切的在他的父亲的船舶公司里向上爬不为想出人头地,而是因为他为了能够得上已嫁给乌尔比诺医生进入上流社会的费尔米纳的衣襟。他一生都害怕先于她死去,因为他决定用他的一生去等待那个五十多年前离开他而从此成为他幻想中的一部分的女人。
    
       我常常忍不住想这样的爱情意味着什么。爱一个并不实实在在的在你的世界中的人意味着什么。你无法和她一起吃早餐,无法嗅到她发梢间的香气,无法去注视她的眼睛,无法和她一起去探寻只属于你们两人的世界。你甚至不得不痛苦的意识到她这一刻正枕着别人的臂弯。在这之后,爱情还剩下了什么?难道真的有谁值得你用一生去等待,用一生去追寻?
    
        在另外一本书《了不起的盖茨比》里面,菲茨杰拉德无法像狂热的拉丁美洲人一样给盖茨比五十年的时间,他甚至没有让他完成他对爱情的等待。他给了盖茨比五年时间,然后让他在梦行将破碎的边缘,死于意外的枪下。盖茨比对爱情的守望和坚持没有为他换来什么,但即使是幻灭如菲茨杰拉德也在全书的最后写下
    
       ‘Gatsby believed in the green light, the orgastic future that year by year recedes before us. It eluded us then, but that’s no matter—to-morrow we will run faster, stretch out our arms farther….And one fine morning-----
     So we beat on, boats against the current, borne back ceaselessly into the past.’
   
     加西亚.马尔克斯安排给阿里萨的结局与盖茨比不同。在五十三年七月的等待后,阿里萨终于有了机会可以和费尔米纳乘着他们挂着瘟疫标志的爱情之船在运河上来来去去。那些描写他们肌肤之亲的句子总是让我深深感动。两个已被青春抛弃却仍处于热恋中的男女,岁月在他们的身上留下无数印记,他们不再有光滑的肌肤,不再有动人的身段,‘肩膀满是皱纹,乳房耸拉着,肋骨包在青蛙皮似的苍白而冰凉的皮肤里。。。’可是这不是漫长的等待所换来的一切,他们在‘本来应该去思考等死的问题’的时候却在全心全意的吮吸着爱情的甜浆。仅仅只是为了这一刻,那么漫长的等待便变得有了意义,甚至这代价是永生永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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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钱家斑$    时间: 2012-8-28 13:46
         想到了陈丹燕的《鱼和它的自行车》。
  
      同样是花季少女幻自以为是的爱情。先是爱上乏味的英语老师,后来又爱上33岁得了白血病的军官。突然有一天,就像气球吹饱了气砰的一声炸掉。费尔米纳看见了情人瑟缩阴沉的黑眼睛,女孩嗅到白血病人呼出的癌的气味。然后就破灭了,不爱了,长大了。好像吃饱饭的人看着残羹冷炙脏盘子,她们对情人只剩下惊人的残酷。
  
       如果说费尔米纳既没有爱过阿里萨又没有爱过医生,她只是顺应生活选择了不同阶段能满足她的男人;那么阿里萨的爱情又该怎么看?他这是用六十年的时光以及六百二十二颗无辜破碎的心的代价,完成了一个行为艺术。他从未试着去爱真实的费尔米纳,她也不过是他床头水盆里的一个月亮吧。
  
      最后,好不容易盼到医生知趣的死掉了。花季少女已成老妪,忧伤的青年诗人成了一个体面的中产阶级老爷。我不相信他们重续爱情的时候能无视彼此的自私——尤其是她。不过是老了,倦了,不愿失去最后的机会吧?作家用诗意的面纱遮挡了现实的不堪。也罢,也罢。大家都得到了想要的,其实这也是爱情的奇妙之处——一切都被容许,一切皆为可能,一切也不缺人来歌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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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未完成$    时间: 2012-8-28 13:46
  顾城说:我是个任性的孩子,还没有长大。我们对待爱情,何尝不也像个孩子,充满了任性。
  看完最后一页,合上书静静的的想了一会,我想给这个故事做个小结。这究竟是个怎样的故事呢?
  20岁时,他们太年轻不懂事,没有结婚,80岁时,他们太老了,太懂事了也不能结婚,这50多年的时间里,他们在两条看似不同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其实也在越走越近,当初的任性与天真,被岁月冲刷的只剩下执着和认真,于是,他们在最后,在那条挂上霍乱标志的船上,得到了迟到半个世纪的幸福。
  这就是马尔克斯笔下横跨两个世纪的《霍乱时期的爱情》,没有《百年孤独》里天马行空般的魔幻描写,有的仅仅是形形色色的各类人对爱情不同角度的角度和诠释。故事以一起悬疑的自杀案开始,引出了一位年过七旬的老医生,进而是他的妻子。而后又是一起莫名的死亡——医生死了,直到葬礼过后阿里萨,我们的主人公出现时,马尔克斯才收起笔,将记忆拉回到54年前,阿里萨和弗拉米奈各自年轻的时候,于是,故事又从另一头开始讲起。这突然让我想起《百年孤独》里的第一句话:多年之后,当上校站在行刑队前的时候,他一定记着那个炎热的下午他和父亲看到冰块的场景。于是,当我们跟随马尔克斯的回忆,回到19世纪的那个炎热的下午,我们的主人公阿里萨和弗拉米娜是否有这样的感受呢?时间这个概念,在马尔克斯手里,成了故事不同的叙事角度,让你不得不在时空转变里体会到万物的缘生缘灭。
  54年,这是一个长的让我们没有概念的时间。而阿里萨的爱情,能在这54年的时间里始终留给一个人,更是让我们这些现代人无法想象的童话——因为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们竟然也不相信童话了。我们发明了可以精确到秒之后几百位的更精准的时间计量单位,却逐渐失去了对长刻度时间的耐心。当阿里萨第一次看见费拉米娜时,他就一无反顾的爱上了她,之后的半个世纪里,他的心中始终为她留下最重要的位置,即使费拉米娜结合之后,即使阿里萨和无数女人发上关系之后。我们不得不感叹阿里萨的这份爱情保质期如此之长,因为我们依稀的记得,似乎就在昨天,我们也像金城武那样的抱着一堆过期的凤梨罐头,喃喃自语到:为什么什么食物上都有一个保质期呢?
  或许是去日苦多,我们都在拼命奔跑,以至于爱情也在不断提速提速中几乎到了极限。安东尼奥尼在《云上的日子》里,接一个女人之口急切的说道:“我们跑的太快了,我们的灵魂都丢了,我们可不可以停下来等等他呢?”但这句警世恒言却一再的被人耻笑,是的,我们谁也没用停下来,就如《罗拉快跑》里的那位姑娘,在一条你争我赶的大道上急速前进,却不管那丢下的灵魂。
  这固然有种悲观的认识,但我们不妨扪心自问,爱情在你我手里到底又是什么呢?我们到底是越来越进化的开始不屑爱情了呢?还是越来越退化的不懂爱情了?《新周刊》出炉的2009中国情爱报告开头便写道:爱情看似泛滥,实属21世纪的第一奢侈品。剩男比剩女多,传说比传奇多,交易比交流多,情伤比情歌多,情医比情书多,情人比爱人多,色情比爱情多,爱情事故比爱情故事多,蜻蜓点水的爱情比善始善终的爱情多。
  所有这些,比起马尔克斯笔下的这场爱情,真的太渺小,太伪善,太无聊了。原来,真的就像开始说的那样,我们还是些任性的孩子,以时间的名义肆意挥霍着爱情与青春。
  看完这本书的那天夜里,我梦到了所有我曾想过得女孩……那些花儿,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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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水$    时间: 2012-8-28 13:46
  马尔克斯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用了两年多时间,写了这部《霍乱时期的爱情》。据说,人们就像“期待一个著名斗牛士回到斗牛场上”一样,期待着他获奖后的这第一部作品。
  
  在连岳的书里,他引用了书中的故事:阿里萨少年时爱上了费尔米纳,费尔米纳却离他而去,阿里萨放纵、堕落、逢场作戏,无休止地写情书,打发漫长的一生。53年后,他们相逢在一艘船上,阿里萨轻抚当年的如花美眷,“他鼓足勇气用指尖去抚摸她那干瘪的脖颈,像装有金属骨架一样的胸部,塌陷的臀部和老母鹿般的大腿”,想到航程结束时要分离,阿里萨“把自己关在卫生间里,痛痛快快地哭了一场,一直哭到流尽最后一滴眼泪,只有在这时,他才有勇气承认他曾经是多么地爱她”。
  
  
  我还记得看到这段话的时候是去年的元旦,我坐在大众书局二楼的台阶上,哭得好难看,很久才有力气翻到下一篇。我把这段文字存在手机里,但我几乎不去看,因为我知道感动也是消耗品,经不起再三的重温。然而我还是经常在找手机里的地址时,不小心瞥到开头的几个字:“阿里萨少年时……”,然后不能克制地在心里背了下去,“爱上了费尔迷纳”,接着是“鼓起勇气用指尖”、“干瘪”、“金属骨架”、“塌陷”、“老母鹿”。我尤其记得“老母鹿”三个字。有什么东西在这一个个描述中酝酿着,浓稠而细腻,像往气球里满满地灌进油脂,看着它一点点胀大,那是不可忍耐和更强大的希望这不可忍耐永远拖延下去的心情。我警告我自己,不要想下去了,想一次就少一次,可我知道我还会继续背诵,“卫生间”、“痛痛快快”、“流尽最后一滴”、“只有”,最后强忍着眼泪完整地背出最后一句,“他才有勇气承认他曾经是多么地爱她”。
  
  于是一年后,即使如抚摸一般缓慢地诵读这段话,也无法在我内心激起太大波澜了。
  
  虽然这样,《霍乱时期的爱情》仍然有许多让我喜欢的地方。我喜欢七十多岁德高望重的乌尔比诺医生,为了追逐一只飞上树的鹦鹉而失足摔下梯子死去。我不仅喜欢这个和他不合拍的戏剧性的死法,更喜欢他脚下踩空的一刹那被处理成了电影般的慢镜头:在那猝不及防又无限延长的一瞬间,他放开了手中的鹦鹉,在鹦鹉扑动翅膀飞走的同时,他想:我要死了。我喜欢阿里萨所有的女人,不管是强奸他的开蒙老师,被老公杀死的养鸽女,还是双料寡妇。但在这所有人中我最喜欢那个和他在狂欢节上相遇的疯子,他们只有那一夜,随即她就被医院的人抓走了。那短暂的惊魂未定,终于在时间的催化下成了比其他无数艳遇更久长的惦念。我还喜欢阿里萨最后的情人——他们相遇时女孩才14岁,阿里萨已74岁。他们仍然相爱了,是真正的男女间肉体结合的相爱。
  
  虽然阿里萨搞过那么多女人,但他仍然被认为是一个忠贞的男人,因为他对费尔米纳持续了半个多世纪的爱如此深沉、顽强、坚定。没有多少人能热烈地爱一个人,爱上半个世纪的。但我不禁也要想到那些被他搞上的女人们——那些只是因他逢场作戏,成为他《情书大全》养料的女人们。在这成百上千的、甚至没能和他发展起一段较为持久的关系的女人里,如果有人像他爱费尔米纳那样,真心爱上他呢?她们是不是都够聪明、够豁达、够开阔,不自私、不嫉妒、不贪心,只给出阿里萨所希望的没有压力的关系呢?或者她们只是努力做到像他一样进退自如,为了在这段注定不敌女主角的情事中,和他至少在场面上平分秋色?万花丛中过的阿里萨,就没有一次因为一个弃妇的歇斯底里与声泪控诉,觉得有点狼狈?爱情毕竟不是交谊舞,曲终人散,大家点到为止,临别交换一个知趣的眼神。试想一下,如果阿里萨遇到了茨威格的陌生女人?这是完全可能发生的事情,而这也将是一个完全不同而毫不逊色的故事。
  
  那么是有这样当真的女人的——那个十四岁的小姑娘,在她情窦初开的时候,把最好的青春都给了这个大他六十岁的老头子,直到老头子有一天略带羞涩与迟疑地对她说:我想结婚——当然是和那个他爱了一辈子的老太婆结婚。阿里萨不会说自己在欺骗那些女人,他也在爱,只是不会是最高级。小姑娘给出了最高级的爱,而这种最高级的爱的形式之一,就是她努力让它看起来像普通级,最多是比较级。还有形式之二,那就是死。作为阿里萨最后一个情人,她在他不知怎么安排她时,知趣而残酷地自杀了。你说她傻,我说这是一种决心(虽然我和你也是一样的“聪明人”)。阿里萨年轻时候的座右铭是:“我对死亡感到的唯一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后来连作者也没再提过这句漂亮话,却安排了另一个傻姑娘去实践了。她有多少关起门来的不甘、哀怨、懊丧、酸楚和苦痛?她自杀是因为她以为阿里萨不爱她,还是因为阿里萨没有她希望的那么爱她,还是因为自己成了多余的?
  
  人的心好大,爱情纵然像蜜糖,也有槐花蜜和紫云英蜜的不同,为了那甜头里丁点不同的风味,也要通通采来尝一尝,里尔克说过:“有一千个女人,如果我放纵自己,我都不得不去爱。”;人的心也好细小,就是写爱情专栏开导痴男怨女的大师,也会有解不开的心结看不开的尘缘吧,爱情让人变得美丽的同时,也让人变得难看,区别只是因嫉妒而扭曲的面孔有没有让人看见。但还是要爱。茨维塔耶娃说:“什么是生命中可爱的不自由?那就是爱。我爱这不自由。”
  
  阿里萨“把自己关在卫生间里,痛痛快快地哭了一场,一直哭到流尽最后一滴眼泪,只有在这时,他才有勇气承认他曾经是多么地爱她”——我曾为这句话无数次地动情,然而这是连岳玩的一个文字游戏。阿里萨的这场眼泪不是为费尔米纳流的,是为了那个十四岁的小姑娘。对于费尔米纳的爱,他从来不用欺骗自己,那是他战斗时的口号,临睡前的祈祷,是他最值得骄傲的桂冠与勋章;而对那个小姑娘的爱,才是他羞于承认的,他们年龄上如同祖孙却发生了切切实实的肉体关系,但我觉得真正让他羞耻的是他分不清他爱的究竟是她,还是青春本身。直到她为他死去。
  
  (说到底我是被连岳骗了,让我频频落泪的那段话,原来根本是会错意,就像汶川那个抱着婴儿死去,手机里写着宝贝我爱你的妈妈,也从来没有活过一样。但有多少事实经得起推敲,我们每天交换的无数信息中,又有多少是我们亲自考证过的呢?我宁愿把这些感动和眼泪,当成是对基督复活的信仰那样——这是一个个体性的发生史之事件。我心里就是有两个世界,一个世界里阿里萨为费尔米纳哭,另一个世界他为另一个人哭泣。)
  
  你知道,我上面的这些话不带有任何道德意味,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阿里萨要为自己的放荡负责,小姑娘也要为自己的死负责。我只是想,在这本书里,有无数多个世界,也许阿里萨可以为他所有的女人都痛哭一回。《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好,不在于歌颂了阿里萨和费尔米纳之间的爱情,不在于这本拿在手上的只有26万字的书,而在于那千百本没有被写出的书,那千百回没有被哭过的泪。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称它为:“我们时代的爱情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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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古儿$    时间: 2012-8-28 13:46
        《霍乱时期的爱情》一直在我的书目里,也一直没有看,最近终于把它读完了,卸下了心中的一个愿望。
      知道这本书是从很多的读书推荐中,想看这本书还是因为作者吧。因为看了著名的《百年孤独》着迷于他创造的神秘现实主义。想想他写的爱情应该也与众不同吧。
      果然如此,一段经历了一生的爱恋不正是每个女孩想要的吗?从青春冲动的初恋,到成熟的屈从,再到老年的“放纵”。一个女孩这么走过一生也很值了吧。
      现实生活的恋情还是希望像与医生的那段一样。虽然没有足够炙热的感情基础,却在平淡中相偎至死,让人感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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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汪杨$    时间: 2012-8-28 13:46
  
  
  译者: 纪明荟
  作者: 【哥】加西亚·马尔克斯
  
  ISBN: 9787805874739
  页数: 342
  定价: 16.80
  出版社: 敦煌文艺出版社
  出版年: 2000
  
  软弱者永远爱情的王国,爱情的王国是无情和吝啬的,女人们只肯委身于那些敢做敢为的
  男子汉,正是这样的男子汉能使她们得到她们所渴望的安全感,使她们能正视生活。
  
  “社会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胆怯,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反感。”
  
  冬季,阵阵突降的灾难性暴雨使厕所漫溢,把街道变成令人作呕的沼泽地。夏季,一种刺
  鼻的、有如鲜红的粉末似的看不见的尘埃被狂风吹荡着,透过哪怕堵得再严实的缝隙钻进屋
  里。可怕的狂风可以掀走屋顶,把孩子们吹到空中。
  
  马尔克斯展示了他的技巧,让故事充满细节乃至生命才是好的写作。
  
  阿里萨以他那种使母亲担忧、令朋友们恼火的矿石般的耐心,忍受着旅途的煎熬。他没同
  任何人发生过接触。时光轻易流逝,他倚栏而坐,时而看着一动不动地在沙滩上晒太阳的鳄鱼
  张开密排利齿的大嘴捕获蝴蝶,时而看着草险从沼泽地里掠飞而起,时而看着海牛用它那顶大
  无朋的奶头喂自己的孩子,同时发出女人哭泣般的声音,让船上的乘客大吃一惊。在同一天
  里,他看见三具尸体漂过,尸体胀得鼓鼓的,颜色发绿,上面站着好几只秃里。先漂过的是两
  具男尸,其中一具没有脑袋,后来漂过的是个年轻很小的女孩子的尸体,那蛇发女怪似的头
  发,在轮船荡起的水波中一浮一浮的。他始终没弄明白,也根本没有人知道,那些尸体到底是
  霍乱还是战争的牺牲品。但那催人呕吐的恶臭,却和他思念中的费尔米纳掺和在一起。
  
  这本书如果稍加改写,一定会在当今的中国再次畅销。人其实从来没变过,不论是在遥远的南美还是文革的狂热。
  
  相识六个月之后,他们终于在一艘靠在码头上重新喷漆的轮船的仓房里相会了。那是一个
  迷人的下午。奥林皮姬·苏莱塔的爱情活泼愉快,那是叽叽喳喳的养鸽女人的爱情,她喜欢光
  着身子呆几个小时,慢慢地充满柔情蜜意地想息,跟真正的爱情似的。仓房是拆开的,油漆刚
  喷了一半,把松节油的香味儿留在一个幸福的下午的记忆里,是使人惬意的。墓地,由于一个
  奇异的灵感的冲击,阿里萨打开了一个从床铺上伸手够得到的红油漆罐子,蘸湿了食指,在美
  丽的养鸽女的肚子上写了一行字:“这个姐们儿是我的。”当天晚上,奥林皮哑·苏莱塔没想
  起肚子上还有那行字,在丈夫面前脱下了衣服,丈夫一句话没说,甚至连呼吸的节奏都没有
  变,不动声色,在她穿睡衣的时候,他到浴室里去取出剃刀,把她宰了。
  
  这本书翻译得不错,能够感受到西班牙语的流畅。
  
  这是半个世纪后,两人首次那么面对面地坐在一起,长时间平静地互相
  观望着。他们都看出了其中奥妙:他们已成为两位半截身子入土的老人,除一厂对一个短暂的
  过去的回忆外,没有任何共同之处。过去已不属于他们,而是属于已经消失的两个年轻人,这
  两个年轻人有可能已经成了他们的孩子。她想,他最终会相信他的梦想是不可能实现的,这将
  会把他从他不合时宜的言行中解救出来。
  
  尤其是,对于老年的爱,不要害怕衰老。
  
  阿里萨在大厅里生着
  打了个盹儿,大部分没买客舱票的旅客也象半夜一样在那儿睡觉。他梦见罗莎尔芭在一个很近
  的地方上了船。她单身旅行,穿着上世纪蒙波斯地方的服装,是她,而不是小孩,在挂在廊檐
  下的柳条筐里睡午觉。这是一个即费解又有趣的梦,整个下午,他一面与船长及两名旅客打骨
  牌,一面在回味这个梦。
  
  关于性与爱,人的轮回的隐喻。
  
  结尾收的很顺利。不过这样故事也就完结了,这也是叙事技法的限制。
  
  想找找译者的资料,未遂。
  
  书的下载地址:http://ishare.iask.sina.com.cn/f/56333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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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樾$    时间: 2012-8-28 13:46
     有朋友在我写的2007年书单里看到了加西亚-马尔克斯那本完全不魔幻的作品《霍乱时期的爱情》,好奇我是怎么买到这本似乎非常难买的书,回想一下,我竟然和这本书已经有了20年的曲折“爱情”故事。
  
      14岁那年的暑假,我在一个大学的图书馆里无意抓起了一本书,这本书就是《霍乱时期的爱情》,在此之前我知道马尔克斯,但是还没看过《百年孤独》,所以说不上是慕名而来,在一个没有互联网的时代,更对这本《霍乱时期的爱情》一无所知。但鬼使神差的,我借走了这本书。那个暑假我把它看了两遍,然后还了,到今天我仍然能大致回忆起阅读之后我的震撼、我的心绪难平,我第一次体会了跟着小说主人公一起成长、经历、度过一生的味道,体会了当小说结束那一刻,仿佛自己生命终结般的失落。之后的很多年,这本书在我心里都是对我影响最大的一本小说。
  
      毫无疑问我一直希望能够买一本来收藏。就像那张《鬼医》的唱片一样,寻找《霍乱时期的爱情》成了我其后逛书店的一个习惯,但是一直找到25岁的我都没找到。有一天在济南的三联书店里,我遇到两个老朋友:我一直尊敬的书店老板白峰老师和大学问家、翻译家冯克利先生(顺便说一下冯先生是带我入门古典音乐的人,一直感激他,这位后来的山大教授、哈耶克权威、政治哲学家当时在三联书店的一角卖原版的古典音乐唱片)。那天我无意中问起他们哪里能买到《霍乱时期的爱情》,两个人大笑着说买不到了。我问为什么,他们说有一年马尔克斯和夫人来中国,发现在从未做过任何翻译出版授权的中国,居然遍地都是自己莫名其妙的著作,这个愤怒的老头当时发誓“死了也不把版权卖给中国”,这成了中国知识界和出版界的一个大耻辱,于是从92年之后,我们基本再也看不到新出版的马尔克斯任何作品的中译本了。无论如何,这都是一个让人沮丧和绝望的答案,从那之后我不再在书店里寻觅《霍乱时期的爱情》,只是偶尔有点罪恶的冲动,希望在某个图书馆里能够偷到一本……
  
      但是,就在那次对话后大约一年,我居然奇迹般的在一个很小的书店里买到了一本《霍乱时期的爱情》,这种戏剧性的结果后来看起来倒是更像另外一部戏剧的开端,因为这本书买来没几天,就被我很不幸的借给了一个后来绝交的朋友(此处略去20万字),我甚至自己都还没有把这本书再看一遍,就再一次失去了它。
  
      这一晃又是7年,两周之前,我看一本拉美文学史的评论,又看到了《霍乱时期的爱情》这个名字,于是寻书的热情再次抖擞起来,我找遍了各个卖书的网站,结果当然是遍寻不到,忽然我想到了在淘宝上试一试,居然搜出不少卖家,从网页的图片上看,出版社和封面各不相同,但是设计风格基本都年代久远。而最离奇的还是价格,从400元到1元的价格都有,有一本二手的居然还要200块,请注意是人民币不是新台币啊,由此也能看出这本书在某些人心里的价值了。此刻我要的是确保买到真书,而又不当冤大头,所以我最后选择了一个34块钱价格的商家,我在淘宝旺旺上跟他聊了20分钟,确认他的书是真的,并恳请他当晚就从秦皇岛把书寄了出来,一天后我拿到了这本书,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1年出版的,印刷标价24.8元,店老板还是比较厚道的。现在它就立在我的书架上,因为装帧和材质无法与现在的图书相比,所以很不显眼,但是我仍然能闭着眼就把它从那一面墙的书架上拎出来。
  
      目前我仍然不知道这个出版社是如何拿到出版授权的,或者这本书本身也是让马尔克斯愤怒的几千个理由中的一个,呵呵。写这篇文章之前,我又去买书的那个店铺看了一眼,目前他们还有5本,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那里买,这个免费广告我是乐意做的。这就是我和《霍乱时期的爱情》的长达20年的“爱情故事”,有一点可以肯定,这本书我是绝对不会借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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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一$    时间: 2012-8-28 13:46
      川端康成在1968年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之后,文学创作灵感了他玩起了捉迷藏,而且是躲在了一处灵魂所难以企及的角落,他就像一个神职人员失去了其所信仰的上帝,这是一直种太过难以救赎的绝望,于是,他选择了自杀。川端康成丢失了灵感,而马尔克斯失去了自杀的理由。马尔克斯在1982年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当然,这绝大部分源于其《百年孤独》,而其《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完成已是三年之后的事了。
      相较于《百年孤独》,《霍乱时期的爱情》轻轻地抹去了魔幻的色彩,而强化了现实的纯粹(当然,进入文明时期,现实压根儿从没简单纯粹过,即使是在《霍乱时期的爱情》中,其现实的纯粹也只是与魔幻相比较而言的)。若非得在这两部著作之间寻找相似之处的话,最浓烈的相似气息也许当数加勒比沿岸热带地区骚动闷热的气候及突如其来的暴风雨。而那骚动的空气有如那同样骚动的情欲气息,在阒无声息的交融中,早已分不清哪一方催化了哪一方。至于那风暴,在《百年孤独》中,风吹来了浓厚的神秘云气,在《霍乱事情的爱情》中,雨又净化着尘世的空气。
      可是,这是一场“真正”的爱情吗?起码在两人步入暮年再度相守之前是否定的,对于费尔米纳来说,尤其如此。阿里萨这段时期所体验到的或疾风骤雨般或刻骨铭心或心如止水的爱情,恋爱的对象其实一直是不在场的,哪怕费尔米纳一直存在着且偶尔不经意间闯入他的视野。因此,这不是一场纯粹的爱情,它仍由定语界定着,而这定语,最直接的,在标题中就可以找出——霍乱时期。
      在未阅其文先闻其名之时,本以为本书书写的是一场发生在霍乱这样一个时期的轰轰烈烈的感人爱情故事,它因是在这样一个特定时期才反突显爱情的伟大及坚贞。总之,这“霍乱时期”提供的是一个虽是苦难却是美好的丰富宽广的想象意境。可是,一路在字里行间游走过来,心中原本的那份美好想象一点一滴地流失殆尽。书中主人公压根没有跟霍乱疾病产生哪怕是一丝的联系,他们并没有生活在此地霍乱大流行的此时,也没有生活在此时霍乱大流行的那地。当然,男女主人公没有切近霍乱,并不意味着他们远离了霍乱。文中有两处地方拿霍乱当喻体,而本体则分别是相思病和战争。相思病就像霍乱,这一表达出自男主人公阿里萨的母亲之口。可是,并非每一个人的相思病就都能如霍乱那般具有富有“感染力”,而阿里萨狂热的单相思则有病入膏肓的意味,只是,它像霍乱般感染的是读者,而非书中的绝大多数人,它只被读者观照着,而没有被他们观照着。如果说相思病是霍乱关乎的是人物的内在情感,那么把战争说成霍乱则是关乎人物所处的环境背景,前者是微观叙述的,后者则属宏观叙述范畴。而这也是本书的一大成功因素,它没有局限于个人的爱恨情仇,而是拓展到更为广阔的社会视野、文明的演化、历史的变迁,更为凝重的是战争。这使文章不至于太过浮浅、苍白,而是增加了历史的凝重感、社会的实在感。“霍乱时期的爱情”,“爱情”这两个字直到小说临结束时才真正展现。而在两人相伴沿内河旅行的归程中,两人也才处于“霍乱”中,且这霍乱还是借用过来的。为了避免两人结伴旅行给费尔米纳带来尴尬及困扰,阿里萨下令轮船挂出代表霍乱的旗子,以此避免与熟人的碰面。而小说结尾处,船上仅剩的几个人又将重新开始这样的旅途,在阿里萨的“永生永世”中结束。这是多么刻骨铭心的爱恋,在步入暮年的人生最后阶段,以永生永世的坚定意志去延续,尽管爱情就如这游轮在河流上漂泊,而且也即将在断流后搁浅。可是,这一切都是值得的,因为起码他们等到了,即使明天不再呼吸,至少他们共同拥有过、携手走过。这里,霍乱不再担当反面角色,它成了他们爱情的避风港。这就是“霍乱时期的爱情”。
      另外,这样一场爱情是由一个关键数字界定的。“在经过长时间的不愉快的恋爱,费尔米纳无可挽回地拒绝了他的求婚之后,阿里萨无时不刻在思念她。从那时起,已经过去了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在这句话中,最刺眼的莫过于“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这个时间了。有人说,数字是最直接、最有力的表述,就如说明文中的数字说明;又有人说,数字是最不负责任、最容易被窜改的表述,就比如说南京大屠杀中有三十多万中国人被杀,日本教科书却可以把它窜改为二十万、十万,甚至抹去整个历史事件的存在。但是,起码在这本书中,这一数字是显得尤为深刻的,因为它是岁月的累积,就像被屠杀的尸体累积起来的一堆白骨,指证着已过去、无可挽回的过往。同时,它不因时光的流逝而被冲刷、抚平,不因岁月的累积而被掩埋,而是以一遍又一遍痛苦的回忆顽强地抗拒着遗忘。就是这样一种爱情(哪怕充其量仅仅是单相思式的爱情),它用时间去界定,以岁月去铭记。
      只是,无论是“霍乱时期”还是“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这样的界定,这样一场爱情终归是回到了“现实”。在这样的现实中,没有“例行”的金童玉女、海誓山盟、忠贞不渝。
  阿里萨,一个曾经瘦弱、具有诗人忧郁气质的少年,无可挽回地被岁月磨成了光秃秃的头顶。尽管他曾尽力地试图去挽留他那慢慢谢去的头发,甚至使青春在他头顶上再现以致沾惹上癞疮疤。可是,现实以无可辩驳的姿态否决了他的全部努力。于是,我们看到的是这样的现实,它就如阿里萨的秃顶,赤裸裸的无处躲避;它几乎挤压了所以的想象空间,还原至现实的容颜,让阿里萨在读者眼前,显现其最真实的面目。
      同时,阿里萨对费尔米纳的情感又是绝对坚贞不渝的吗?书中说到阿里萨的心理,“我唯一对自己绝望的,就是我不能为爱情而死”。“不能为爱而死”,起码对多数人而言是同样的现实。只是,阿里萨所遭受的情感挫折近乎绝望,至少他还是有“为爱而死”的理由的。既然不能“为爱而死”,那就有这样两种选择——“为爱而生”和“为不爱而生”。这一对看似矛盾的选择却又是千丝万缕地胶着着的继续去爱已做他人妇的初恋及热恋情人,显然是一件痛苦——最起码是苦恼的事,可是,阿里萨坚持保有这样一份爱恋,同时也就意味着保有这份爱意所带来的深切痛苦。为了减轻这样一种揪心的痛苦,他就不得不选择“为不爱而生”,即将心中的那份爱恋以游戏的精神转移到第三者身上,当然,这样“一个”第三者显然是飘忽不定的。尽管这种疗法是效力轻微、自欺欺人的。当一个人要通过将爱转移到第三者身上,以此试图忘记曾经爱过、也曾经被深深伤害过的人时,这就说明,他/她已经不可能忘记她/他了。我们看到,阿里萨不断地在这两种选择间徘徊,而这样的一种状态也许用若即若离来形容最合适不过的了。在这里,阿里萨显然与东方读者想象中的忠贞不二的痴情角色相去甚远,这不免是不少读者大失所望。可是,作者依然使叙述展开在显示这一层次,让不断分泌散发的情欲弥散在“圣洁的爱”里。这样的情欲就如同加勒比海时常出现的闷热空气不断地骚动着。即便如此,在医生去世以后,阿里萨依然可以异常坚定地说出,“我为这个机会等了半个世纪,为的是再一次向您表达我的誓言,我永远爱您,忠贞不渝”。
      王小波曾在其小说《革命时期的爱情》中提及,正是因为《霍乱时期的爱情》这一书名才有他此小说的书名。可见,将爱情定语加以界定应该是一个可取的策略,因为爱情因时、因地、因人而异,一个人不能因为自己的个人表达而否定他人的不同表达。“霍乱时期的爱情”就是这样一种充满现实色彩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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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yx223$    时间: 2012-8-28 13:46
  "当年就因为我同这个可怜的男人的关系,人们糟践了我的生活,破坏了我的幸福,因为我们太年轻了,而现在,人们又想把这幕剧重演,因为我们太老了。"
  
  看了很久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从小到大,我一直很想不通一个问题,男人到底能不能和一个自己不爱的女人干呢?看了这本书解答了我这个疑惑,在那什么的一瞬间至少有欣赏之情吧。所以这本书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感觉还真就是一瞬间的事情。
  
  这本书的推荐语是:爱情大全。出版商说里面包罗了万象的爱情。着实里面有各种各样在一起的人,是不是爱情再议,但是从头到尾都没出现过正常情投意合然后白头到老的一对,直到最后,他们貌似重新在一起之后,看上去白头到老的现状。只是他们都不是和彼此白头的。
  
  费尔米娜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甩了阿里萨的时候,我作为旁观者有着深深地恐惧。就那么一瞬间,为之挣扎奋斗良久的爱,完全销燃殆尽。作为女性的直接感受,告诉我是太有可能发生的事情,喜欢上是一瞬间的事情,兴趣是坚韧而脆弱的物质,在有兴趣的时候,为伊如何都可以;不喜欢也是一瞬间的事情,也就就是一个动作,就突然碰到了底线。要是一起结婚了20年之后的人,突然兴趣就没了,那该怎么办啊?
  
  所以还好阿里萨被甩了,所以才坚持了五十三年,变成了一个真正尊重爱的男人。回到故土的费尔米娜不能不说被良好的物质生活打动了,所以她嫁给医生无可非议。只不过他们之间不那么像爱情,所以当完美的医生在20多年过去了,突然发现了爱情,然后出轨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我崩溃了。关系如此脆弱,而我们的选择总是如此的充满不确定性,谁能想到一个看似正确的选择,20年之后爆发呢?
  
  有为了爱情不顾伦理道德的人,有为了爱情偷鸡摸狗的人,爱情让书里面的人看低一切标准和自尊。可是原来爱情只在那个挂了霍乱旗的船上才能出现,原来只有仇视明天的人才能享有它,万一真的只能在垂暮之年体会到,那该怎么办啊?
  
  不知道为什么,最后想到了东邪西毒里面的张曼玉:在我最好的日子里,我却不在最爱的人身边。其实这是两个状况,大家都没有在最完美的时刻碰到对方,不过我怎么知道我什么时候是最完美的时刻呀?
  
  有的人买东西,喜欢掌握自己的筹码,看到好的一样,丢掉手里的一样,丢丢捡捡的买。我是那个完全忘记原来我还有筹码的人,总是看到第一样东西,就买了,后面的东西再好我的筹码都没了,所以也总觉得不关我的事情,“只有第一样东西是我的”这件事情给了我无比强烈的安全感。可是我的东西如果20年之后再来玩这种背叛的游戏,鬼能受的了。。。。。。所以干脆像里面的黑女人还有我敬重的阿玛兰塔一样,什么都不拿,守着筹码过一生。天啊,那样也挺恐怖的。
  
  所以只能无助的希望所有人都能在对的时间碰到对的人,别登上霍乱的船。在你最好的时候,让他(她)在你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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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玖玖$    时间: 2012-8-28 13:46
  书中说:“世界上没有比爱更艰难的事情了。”
  
  就算狂热如阿里萨,他最终也在爱里蹉跎。面对爱,我们追求的是什么?是美丽虚幻的存在,还是一个世俗的结局才算完美?
  
  遇上一个人,让人心跳,让人脸红,觉得美好。可是这美好或许不容于世,我们爱是不爱?或许还谈不上爱吧,只是觉得美好。
  
  爱能弥久,却不能历新。或许不爱,还能美好...
  
  我其实不是很爱读这一类的书籍,总让人伤怀。
  
  便沉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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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8up上    时间: 2012-8-28 13:46
  Unlike some of his slightly claustrophobic works, this novel has an almost epic quality and Garcia Marquez handles the shifts in time and character perfectly; from the opening lines you know you're in the hands of a master. The book is flawless: Not one word is out of place, not one sentence is awkward. Lesser authors might slip into the maudlin when writing an entire book on the many aspects of love, but Garcia Marquez never gives us less than crystalline insight into what it really means to live, to love and to live a life of love. The last chapter alone is a masterpiece no one who's loved, or loved and lost, will ever forget.
  
  I think a lot of online reviewers of this book don't realize that this book is not only about the relationship of Fermina and Florentino. The book is about love in all of its forms, and the characters in the book exist as vehicles to examine the strangest and most powerful of all human emotions. Love in the Time of Cholera is about: unrequited love、 marital love、platonic love、angry love、jealous love 、young love、dangerous love、adulterous love、love from afar 、elderly love、May-December love,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ex、age、 society、art、death and 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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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号白$    时间: 2012-8-28 13:46
  http://www.douban.com/subject/2379279/
    这版好象看的人不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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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任晓雯$    时间: 2012-8-28 13:46
  一
  
  如果在阅读中掩去作者的姓名背景,我也将毫不怀疑地断定,这本充满迟暮感伤的书,出自一位老者。不过在此之前,我已获得了关于此书的初步印象:它完成于1985年,当时57岁的加西亚马尔克斯,于四年前得到诺贝尔奖,正享有着与日俱增的世界性荣耀。
  作为无愧于“大师”称谓的少数作家之一,马尔克斯给予我的阅读经验,与“温情”、“感动”毫不相关,他习惯于以一个平静从容的手势,把温情撕裂给人看,无论何时,他都显得无比优雅。
  典型如发表于1961年的《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当时,哥伦比亚流行着所谓的“暴力文学”,马尔克斯谨慎地与之保持距离,一心专注于那个几乎贯穿他所有作品的主题:孤独。《上校》中的孤独感,始终被处理得绵延粘稠、不紧不慢:给一只始终舍不得卖掉的斗鸡买玉米、在清晨用小刀刮下混了铁锈的咖啡末、没完没了的雨季和因此而引起的便秘……是内敛的语言和不厌其烦的细节,推进着这个令人绝望的故事。
  又如受争议颇多的《一件事先张扬的凶杀案》。还有谁能把一场凶杀案刻画得如此缺乏高潮呢?确切说,马尔克斯在此设计的环形结构,使得高潮成为不可能。小说始终处于一个平缓的坡度之中,故事的轮廓是用细节从各个角度和方向填出来的。一方面,整篇作品的叙述流波澜不惊,另一方面,每个角落都有不安的小骚动,于不事声张处,给人以巨大的震惊。
  这就是我心目中的马尔克斯。尽管他谦虚地说,《霍乱时期的爱情》不过是个“老式的幸福的爱情故事”,尽管人们由于“动人”、“伤感”等理由向我推介此书,我固执的阅读期待都没有被改变。我甚至怀疑,作为一位主张“介入”,声称自己一生中的所有行为都是政治行为的作家,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会不会是一个别有企图的政治托词。
  是的,我们很难想像,会在何处遭遇“纯粹”的爱情。爱情,它可能关乎权力政治(米兰昆德拉),伦理社会(阿尔莫多瓦),关乎神(伯格曼)、受难与救赎(陀斯妥耶夫斯基),或者,仅仅成为文本游戏的一个道具(罗兰巴特)。“纯粹”这样的词,在一个复杂而缭乱的时代,只能萎缩进关于形而上学的大学讲义。而在日常言说和文字表意中,词本身被割裂,词和词背后的互相指涉,则越来越混乱、越来越牵扯不清。这与现代人追求新奇的审美标准互为因果。也是为什么很多现实主义之后的大艺术家,需要把自己的作品弄得迂回曲折、寓意深远。当视而不见成为习惯时,人类关注外部世界甚于内部世界,或者讨论内在,最终只是为了将其转换为外在的、可言说的理论语言。人们对待“爱情”的态度,就是由此引申出的表现之一:在严肃文艺中,爱情成为蕾丝花边,能被随意镶嵌在哪个宏大叙事之上;在商业文化中,它又成为媚俗、煽情、有利可图的上好佐料。可以说,是忽视和占用,同时败坏着爱情的口味。
  
  二
  
  因此,我对一本以爱情为名义的小说满怀戒备。但随着阅读的深入,我无条件地缴械,迅速被打动,并对先前的成见感觉羞愧。
  在这本书中,“霍乱”是“爱情”的一个策略性修辞,而那些典型的马尔克斯式意象――贫穷、严热、肮脏、疾病、党派之争、满街发臭的尸体、成为殖民符号的香蕉公司――在小说中也只是模糊而遥远的陪衬。事实上,没有这些浮光掠影的点触,这本“我们时代的爱情大全”也足够完整了。
  马尔克斯曾经低调地表示,这是一本关于爱情的小说。与此同时,他在暗地里鼓足了野心,要穷尽这个题材的一切可能:暗恋、初恋、失恋、单恋、等待、殉情、丧偶、偷情、婚外恋、夫妻亲情、露水姻缘、黄昏暮情、老少畸爱……这个庞大但绝不臃肿的囊括,再加上能够包容读者自身的想像和体验的开放式结局,使得它成为一本奇异而富足的书。
  那么,大师的奥秘在哪里?正是在于细节――各种具体、细微、甚至琐碎的生活细节。比如第一章中,我们看到乌尔比诺医生与其妻费尔米纳的那些争执,缘起于浴室里的一块肥皂,或者小便池的清洁问题;而在书的末尾,阿里萨重新得到晚年的费尔米纳,两位老人甜蜜爱情的表现,居然是为对方灌肠、洗假牙、拨火罐。
  正是这些真实纯粹的细节,才显示出力量,使得这本关于爱情的书,成为关于生活的书,进而升华为一本关于人的书。对于人、对于人的内在的关注,再没什么比这些细节来得更本真了。
  通常,“纯粹”给人以上升感,似乎总得经由升华而凝结为象征符号,最后抵达形而上的空灵境界;但马尔克斯给予读者的,是一种下降的纯粹――最世俗化、最还原态的“纯粹”。
  马尔克斯始终认为自己是现实主义作家,神奇或魔幻只是每日可见的事实,决不是作家“制造的”、“改变的”、“写得不可认识”的:“一切的现实,实际上都比我们想象的神奇得多”。他拒绝理性主义者对待世界的方式,后者把“现实”加工删略、根据因果律重新排列组合,而马尔克斯从不将生活客体化、抽象化,而是用直觉、感受、用非理性的观察方式,打消“我”和“我”之外世界的隔膜,使得外在的,同时也可以是内在的。马尔克斯的世界,就是尼采所说的“无限流动的生成”:这个世界无法定格,不存在阶段性,拒绝被真理语言所表述。流动使他避免了因为命名和概念而造成的疏漏,从而对生活、对世界保持原始的惊奇,这种惊奇不为日常化的陈辞滥调所迷惑或者消磨,相反,与身体休戚相关的细节,反而更能激发作者的敏锐。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在博尔赫斯那里看到梦、想象、和对纯粹文学形式再造的野心,而在马尔克斯那里,我们却读到了生活。博尔赫斯式的纯粹,是向外在世界关闭内心的纯粹,是符号、知识、幻想在一个封闭空间里进行无限多种组合排列的可能性,它在观念中剔除了具体的物,割断了文本与客观世界的直接联系,但也因此而不为马尔克斯所欣赏。
  马尔克斯的写作,忠实于对自己存在于其中的世界的观察,忠实于一种叫“生活”的东西。这种忠实表现在文本中,就要求剔除一切“浮夸文风、词藻的堆砌和夸张性的声响法”,要求还原、下降,要求随手可触的细节而非不着边际的想象。这样的文本,始终处于绵延的状态中,它们在空间上打破大情境,削弱高潮、填平细部,从而使得叙述在时间上呈现平静、克制、不间断的流动,这种奇特的叙述流,其实就是马尔克斯一直追求的那种外祖父母讲故事时不紧不慢的方式。若干年后,已成为作家的马尔克斯终于重新发现了它:“事物并非仅仅由于它是真实事物而像是真实的,还要凭借表现它的形式……必须像我外祖父母讲故事那样老老实实地讲述。也就是说,用一种无所畏惧的语调,用一种遇到任何情况、哪怕天塌下来也不改变的冷静态度。”即使到了暮年,马尔克斯仍对生活保持孩童般的惊奇感,而叙述时的冷静,恰恰是以此为依托的:只有习惯于细微处发现生活的人,才不会对所谓意外、反常与大事件,显露出一惊一乍的夸张。
  
  三
  
  引发《霍乱时期的爱情》写作的两个动机,一是马尔克斯父母的恋爱史,这可以从年轻的电报员阿里萨,和美丽富有的费尔米纳的故事中看到;二是作者在墨西哥读到的一则报道:两位近八十岁的美国老人,每年都在墨西哥约一次会,坚持了四十多年,最后一次被抢劫的船工用木桨双双打死,持续了半个多世纪的地下恋情才得以曝光。这则新闻在小说中,仍是以报道的方式出现,在阿里萨和费尔米纳暮年复合之时,他们分别从广播里和报纸上获悉了它。
  马尔克斯在谈创作意图时说:“这是一部爱情长篇。大多数的爱情故事都是凄凉的,总是来个悲剧收场。而我所写的这部小说里,那一对情侣是事事顺遂,他们是完完全全的快乐。在我看来,快乐是目前已经不时兴的感情。我却要尝试把快乐重新推动起来,使之风行起来,成为人类的一个典范。”
  这是一个善良却难以实现的意图:漫长的等待、无止境的思念、一次又一次的遭拒绝、老迈重逢时的无奈与尴尬――整部爱情长篇洋溢着马尔克斯式的孤独绝望,以及难以言传的迟暮感伤。所以,我更愿意把马尔克斯期冀的“快乐”,解作一种博大悲悯的情怀。
  事实上,从写作的第一天起,马尔克斯从未停止过这种悲悯。在诺贝尔获奖演说中,他说道:“面对压迫、掠夺和孤单,我们的回答是生活。”对生活的同情,使得马尔克斯不贴标签,不摆姿态,他时而极端政治化、时而极端个人,在暴力的风潮中保守,在诸人皆退时激进。马尔克斯得到的诺贝尔授奖词的赞誉是:在他创造的文学世界中,“反映了一个大陆及其人们的财富与贫困”。但他却没有在这个最高评价之上坐享其成,而是很快推出一本让所有熟悉他风格的读者意外的作品――一本纯粹的爱情小说。并且,他勇敢地告诉全世界:“我认为描写爱情的小说和任何其它小说一样,都是极有价值的。”
  这种微妙的延续与转变,是作者对自身状态的服从。衰老让眼睛更关注身体,让头脑更关注内在。某种纯净与洞视,只有在年龄的帮助下才能达到。因此,《霍乱时期的爱情》在我心目中,是马尔克斯最富人性的一本小说,而那种独特的马尔克斯式精简法,也在其中发挥到了极致。
  举例而言,小说对死亡的处理就是精简法的典型。在早年谈论自己的电影故事《艰难的爱情》时,马尔克斯曾说,“爱情和死亡离得很近”。《霍乱》一书对死亡这个次要主题,也有若干表现。其中的一次,就是促成马尔克斯动笔的那则新闻。但区别于其他喜欢戏剧化的爱情读本的是,马尔克斯把这样的重量级素材,轻描淡写地处理成一个细节:费尔米纳在收听古巴圣地亚哥广播小说时,无意中听到这个消息,随后,阿里萨在信中,把这条消息的剪报寄给了她,但没有做任何评论。这短短的三百字之后,费尔米纳只是偶尔一两次,怀着伤感再度回忆到它。这是标准的马尔克斯式的减法:通过转述、选择时态等方式,把容易戏剧化的东西削弱抚平。
  这样的处理,也可以从另外几次对死亡的描述中见到。马尔克斯的很多小说开场,都涉及一个已经或者将要死去的人,《霍乱时期的爱情》也不例外,开头第一段,就是乌尔比诺医生的好友阿莫乌尔利用氰化金气体自杀的事件。但作为一个事件,它已是过去时表述了,尸体是静止的,而阿莫乌尔与女佣间神奇的爱情,也是通过遗书和未亡人的简单叙述来间接勾划。如果说,这里的刻意淡化还包含其他技术考虑――比如不想把读者的注意力过多地从尾随而来的主人公乌尔比诺医生的死亡上分散开去,那么近末尾处,阿里萨花朵般的十几岁小情妇阿美利卡维库尼亚的死,似乎就不必顾虑效果上的喧宾夺主了。事实上,对于维库尼亚死亡的描述,已经精简到叙事的边界:一处只短短几句话,提到小女孩在未上锁的箱子里发现了阿里萨写给费尔米纳的信,下一次就是阿里萨在与费尔米纳出游的船上接到报告维库尼亚死讯的信件。
  相比之下,主人公之一――乌尔比诺医生的死亡较为奇特:这位威严庄重、身名显赫的八十多岁老人,居然是在搬梯子爬树抓鹦鹉时摔死的。在这里,作者显然试图以某种“不合时宜”的反常,来打破情境的模式化;还有诸如让递给初恋情人的书信沾上一粒鸟屎,也是类似的“疏离”。如果说,这种对“情境”的在意还隐隐透露着刻意,那么马尔克斯在另一些细节上,则全然没有了“情境”的概念,因而“生活”也被更彻底地还原到绵延的初始状态。
  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在常人心中可能琐碎到不值一提,而马尔克斯则把它们放大、提升(与前面淡化戏剧性情节的处理方式相反)。其中之一是阿里萨的情书:青年阿里萨充满矫情词藻的书信,都是“用职业抄写员的清秀的字体写在一张纸的正反两面”,而暮年的阿里萨重新给初恋情人写信时,开始使用打字机,马尔克斯不厌其烦地描述老人如何从秘书兼旧情人的办公室搬了台打字机回家,如何记熟键盘上字母的位置,如何练习盲打,如何撕了打打了撕,如何在细心关注了称谓、签名、信封花饰等细节之后,发出这样一份宛同“恰如其分的商业函件”的信;之后阿里萨又突然想到了送花,“由于给一个新寡女人送花,以花表意就成了难题。一朵红玫瑰花象征火热的激情,有可能对她的守丧是一种触犯。黄玫瑰花有时象征好运气,但通常情况下是表示妒嫉。有人跟他谈到过土耳其黑玫瑰,也许那是最合适的,可是他院子里没有。他想来想去,最后决定冒险带一朵白玫瑰,他本人不象喜欢其它玫瑰花那样喜欢它,因为它平淡无奇,没有什么意思。最后一刻,为了避免费尔米纳多心说玫瑰刺有什么含意,他把刺全部掰掉了。”寡妇费尔米纳高高兴兴地接受了阿里萨送来的不含任何意义的白玫瑰。这样花费笔墨、照顾周详的小细节比比皆是,如果把它们用理论批评的解剖刀,从文中剔出来单个观察,也许得出的结论是:它们像中性的白玫瑰一样,显得毫无深意。可一旦将它们放回文中,叙述就立刻因为这些绵延不断的细节而流动起来。
  我们不妨把警句式的书写与之比照。如果说细节是为了还原,警句就是和它作用相反的浓缩化合。《霍乱时期的爱情》中,也间或夹杂警句,比如,“我对死亡感到的唯一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心灵的爱情在腰部以上,肉体的爱情在腰部以下”、“社会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胆怯,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控制反感”……
  这些机智的语言,在绵密博大的细节之网的映衬中,难免显得小器。虽然它们朗朗上口,提纲挈领,便于传诵和记忆,但对阅读造成的效果就是:给一泄而下的叙述流以一个停顿,一次阻断。
  我们可能会渐渐遗忘《霍乱时期的爱情》的某些细节描写,它们精彩贴切,但也不起眼,不惊人,它们为整体服务,最完美的效果,就是让人们意识不到它们。
  而另一方面,我们会对某些警句印象深刻,比如一个曾经美丽的女人的伤感叹息,“我已经老了”(《情人》),或者激情澎湃、排山倒海的“生命之光”、“欲念之火”(《洛丽塔》)。它们醒目、简洁,让人记忆深刻。尤其是,它们可以被直接引用,或者脱离原有语境,改换原有涵义,嫁接到其他文本中去。因此它们更容易成为讨巧,甚至程式化的东西。在通俗读本中,它们就堕落为陈词滥调。这是写作的惰性,还是阅读的惰性?
  
  
  四
  
  爱情几乎和生老病死一样,是最日常、最悠久,和每个人最密切相关的主题。也正是太日常太相关了,我们似乎必须来点什么惊天动地的,哪怕被欺骗和误导。于是我们分不清了,感动究竟来自对生活的体悟,还是来自文艺作品硬塞给我们的“悲情想像”。
  对现实世界的背离与扭曲,除了作者缺乏正视的能力和勇气,也同读者的纵容与合谋有关。这些集体构筑的“悲情想象”,让我们忘却现实,或者反转过来,按照拙劣的变形,去改造真实生活。其结果就是,习惯装腔作势而不自知,习惯为感动而感动,习惯按固有程式进行阅读乃至生活。
  文学的真正力量,是把我们从这种漠然、偏误和漫不经心中惊醒。马尔克斯的高明在于,他用于打破阅读与书写惰性的,不是故作惊人语和花哨的出位,而是戳穿幻相,让直指人心的真实本身浮现。相形之下,同样被贴了“爱情大全”标签的《恋人絮语》,我更愿意称其为时髦的学术著作,或者一种观念性的书写而绝非文学。
  当然,在生活面前,文学毕竟不是万能。小说结尾处,霍乱之船似乎无法到达终点,生活为不可知的目的地安排了诸种可能;但小说却需要一个、而且仅仅一个终点。于是,马尔克斯让阿里萨草草抛出“永生永世”四个字。仓促的收场让人意犹未尽。但细想之下,在文本层面终结这个故事,如此之安排,却未必不是最好的:生活向我们敞开无数种形态,但文字只能择其一而凝固。文学艺术作为生活的重构,永远无法达到生活本身那块幽秘深远的最后禁地。
  
  
  初稿于2002/8/15
  修改于2002/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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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鱼邪$    时间: 2012-8-28 13:46
  到处找这本书,可是只下到了电子版。
  尽管医生说要注意用眼,要不会瞎掉。
  还是用MP3看啊看。实在太美了。
  马尔克斯。
  莫名觉得他和塞林格有些共通的地方。当然大概只有我自己这么觉得。
  刚看完第一章就开始哭。看到那个已经老去的男人站在角落里时就开始哭。
  他穿过幽幽时光,眼神始终指着一个地方。被幽闭的爱,被缄口的爱。他的热烈在六十年中缩成小小一团,小小,可是炙热。
  所有的微尘都有自己的重量,你看不到,你不知道,但是它在。它的重量可以支撑一个人飞过六十年飞过青春飞过光阴飞过死亡,飞到老了的她丑了的她面前,依旧可以烟花怒放。
  这样的爱。黑色的下水管道,有光在前头,你看得到,但是你不知道它是光还是来自水自恋的折射。我会扭头转身寻找可信的出口,可是他决定沿着它走到底,到底。
  你能爱我多久呢,我能爱你多久呢。在这个连友情亲情都有期限的时代,我们对爱情这种情感还能期待多少呢。
  我只要五十年,也只有五十年。
  我将撰着我和你的过往在这里站立五十年,风来了,我自然摇曳。雨来了,我也将欣喜。
  然而你知道,这一切还是不同。你不在,你还在。
  只是五十年过了,那么你就真的不在了,不再了。
  我在青春尽头时光末梢站着,留给自己的只有一个转身遗忘的时间。
  年老的爱情才是最疯狂肆无忌惮的。
  是的,我期待着,我们无惧死亡无惧未来得彼此伤害,彼此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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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030114$    时间: 2012-8-28 13:46
  这本书的文字我年初就有了,只是断断续续的看了前面一部分.今天突然有兴致,看完了接下去的很大一部分,我想再花一个小时,今晚睡觉前我可以看完了.延续马尔克斯的风格,拉丁风情,魔幻现实主义,各种顺序的叙述手法,一环一环的故事,复杂的人物关系.介绍说这部书囊括了所有形式的爱情,真实蔚为大观,叹为观止.我们人生中所经历的只是人类生活中很小的一部分,从书中各种爱情中或许可以找到安慰.
  
  这本书似乎已经被日本导演拍成电影,读过书后去看电影应该是别有一凡感受,但是又害怕如此复杂的一个故事拍成电影该是什么样子呢,会不会因为冗长的叙事而显得枯燥.还是看了就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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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am.Q$    时间: 2012-8-28 13:46
  
   我只能给这本书 打 还行的评价
  
    因为 百年孤独 给予我的 起点有点太高了
  
    当然 作为这部小说来讲 本身还是不错的
  
   延续了 马尔克斯 惯用的 写作手法 和 叙述技巧
  
    仍旧 丰盛的 语言 盛宴
  
     然后看到 过多的  很多年之后
  
    在我审阅 到 最后几页的时候
  
   我明知道 结局 即将到来了
  
   但是 似乎还是 有点 突然
  
    因为凭借 马尔克斯 的组织能力
  
    他可以 把结局 再 写得 饱满一些
  
    更温情一些  更让人 继续沉醉一些
  
  
    当然  最大的遗憾 莫过于 我是看了电影之后 才看的小说
  
    对待所有的 文学作品 千万  千万 不能 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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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wanbao$    时间: 2012-8-28 13:46
     故事不错,文章架构很棒,也包含了爱情,婚姻里许许多多的因素,名不虚传的百科全书。但是,我一直不理解女主人公那神乎其技的第一次恋爱。我想,第一次恋爱的朦胧性是可以理解的,那种爱爱情而不是爱那个人的观点也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女主人公感情的产生和结束和她的性格似乎不是太登对的。很多人的书评里写,女主人公放弃初恋情人选择医生是因为她更懂得生活中最需要的什么,是一个理性的人,用理智左右了自己感情甚至人生的走向。但是她的第一次恋爱,突如其来的反感,甚至她和医生的婚姻,我认识都不是她思考后的结果,反而是受当时情绪的左右。这是在拜读这份伟大的作品时的不解之处,可能是我阅历太浅,可能是我对爱,对生活参悟不够,留存此处,再次阅读的时候再回头看能不能增添新的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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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号白$    时间: 2012-8-28 13:46
  马尔克斯-1988【霍乱时期的爱情】黑龙江人民出版社,那版我正在看,翻译真是不错啊。
  这版就不知道,翻译好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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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瓦当$    时间: 2012-8-28 13:46
  
   二十岁时没能结合,因为他们太年轻;八十岁时,也没能结合,因为他们太老了。这就是《霍乱时期的爱情》中费尔比纳与阿里萨之间的爱情,这耗尽了一生的爱情,和在漫长的煎熬与期待中度过的一生,两者究竟哪一种更值得?阿里萨执迷不悔地回答道:“唯一使我痛苦死去的是不能为爱情而死。”所谓爱情,就是常规生活之外的一种非常状态,它蔑视冷酷、庸碌的现实,执拗地创造另外一种现实,乌托邦般的现实。它选择最虔诚的信徒,来实现它在人间的奇迹,而置它的信徒的磨难于不顾。阿里萨无疑是爱情最虔诚的信徒,如果没有爱情,他就是一个彻底平凡而委琐的人,是爱情使他神圣、坚强、无坚不摧,他甚至战胜了时间,把心爱的人从近六十年之久的迷途中拉回到自己身边。面对这样一个着了魔的人,一个被爱情燃烧的人,费尔比纳不得不这样认为:“他好象不是一个血肉之躯,而是一个影子。”费尔比纳“在梦中哭了好一阵子”,醒来时她发现,思念阿里萨比思念亡夫更多。
    费尔比纳的泪水意味着对自己过去五十年来牢固婚姻的反动。那长期 以来安之若素的幸福生活突然在一瞬间坍塌,感情的潮水冲开了深埋的少女时代的记忆。经历了人世的沧桑之后,她终于有了一双看懂爱情的慧眼。那缠绵悱恻、剥骨蚀心的少年人的初恋,那无数思念、期盼、羞涩、自虐交织成的爱情,居然被自己用一个微不足道的手势轻轻抹去了,而这仅仅是缘于 一个小小的误会。马尔克斯丝毫没有责怪费尔比纳的轻率,就像他没有责怪阿里萨的无数猎艳之举一样。他知道,相对于五十年如一日的爱情,一切都是值得同情和原谅的。
    与费尔比纳循规蹈矩的婚姻生活相比,失去了爱情的阿里萨就像一个无家可归的孩子,绝望和悲伤一直伴随着他,即使是在放纵情欲的日子里。阿里萨坚守着心中的幻象,借用博尔赫斯的话来说就是:他要毫发不爽的梦见她,使她成为现实。当他和费尔比纳在即将走到人生的终点,终于再次相遇时,他甚至声音一点也不含糊地对她说:“我在为你保留着童身。” 马尔克斯是严肃的,他也不准读者笑出声来。虽然,就连费尔比纳也不相信这是真的。可是,阿里萨早已经不是一个普通人,世俗情爱的标准无法衡量他的心灵。他在争取爱情的战斗中,已经把自己塑造成了一个圣者。
    阿里萨和费尔比纳登上了一艘游船,开始了他们的“蜜月”旅行,这是一次被延迟了半个世纪的旅行,时间已经是整部小说的尾部。也许只有马尔克斯那天才的叙述才能抚慰阿里萨和费尔比纳半个世纪以来,为赢得爱情而饱受的屈辱,于是我读到了世界文学中最为辉煌、最为感人和最为惊心动魄的场景之一:两个风烛残年的老人的做爱。阿里萨“鼓足勇气用指尖去摸她那干瘪的脖颈,像装有金属骨架一样的胸部,塌陷的臀部和老母鹿般的大腿……肩膀满是皱纹,乳房耷拉着;肋骨包在青蛙皮似的苍白而冰冷的皮肤里……”那少年时代憧憬的肉体已经风化不堪,青春的汁液在时间的沙漏里洒失怠尽,曾经散发着幽香的双唇如今散发着难闻的酸味。可是,相对于漫长的没有爱情的岁月,惟有这一切是真实的。费尔比纳喊出了催人泪下的声音:“如果我们一定要做那事,那就干吧!”这声音是那样的直白和朴素,但饱含着摧枯拉朽的力量----“他们的感觉不象新婚夫妇,更不象晚遇的情人。那颇象一下越过了夫妻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艰苦磨难,未经任河曲折,而直接奔向了爱巢。他们象被生活伤害了的一对老年夫妻那样,不声不响地超脱了激情的陷阱,超脱了幻想和醒悟的粗鲁的嘲弄,到达了爱情的彼岸。因为,长期共同的经历使他们明白:不管在什么时候,任何地方,爱情就是爱情,离死亡越近,爱就越深。”
    这是对死亡和衰老的挑战,这是生命和爱情的胜利。
    马尔克斯的目光不仅在两个相爱的人身上停留,更是投向了广阔的世界。他知道如果没有残酷、野蛮的现实,阿里萨和费尔的爱情就难免显得空虚。他让他俩的爱情在无休止的战争和恐怖的霍乱中展开,在平庸、琐屑的世俗生活中展开,他在歌颂伟大爱情的同时,无情地批判了现实世界。当疯狂而另人迷醉的旅行即将结束时,面对熟悉的河岸和生活,阿里萨命令船长挂上标志瘟疫的小黄旗,于是这次旅行就永远继续下去了。
    “妈的,您认为我们这样瞎扯淡地来来往往可以继续到何时?”船长问。
    阿里萨的话使得小说变得没有了疆界,可是即使小说结束,阿里萨和费尔的爱情也不会结束,他们的生命因为这传奇的爱情获得了永生。现在的他们和过去的他们,究竟哪一个真实,哪一个只是幻影?
    
    200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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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姽嫿$    时间: 2012-8-28 13:46
  在很多个无法睡眠的夜里,我透过电子书屏幕上柔和的荧光细数着别人的爱情,那些繁复纠结的修辞往往让我的呼吸顿上很久。除了流连文字本身,我感叹这样一场跨越年轮的爱情为什么滑稽有如马戏团节目——然而我竟是一丝不苟地从头到尾做了个好观众,用年轻的睡眠来鼓掌别人拖拉的情事。
  对比一下文字本身和内容本身,前者很是值得把玩。你见过由四个定语层叠嵌套的主语加一个同构并列主语并中间加上破折号、逗号转接组成的句子么?这里简直是明目张胆通篇罗列嘛。以前看陈丹青老师的书,每每看到其大骂文艺腔就赧颜自羞,看了这部小说后我那真是感激涕零。原来文字还可以这样繁花富锦华丽堆积,只要你不腻歪,那些修辞能让你有种层层剥壳最后闪亮登场的感受。让繁琐的文字跟揣测文字的人之间产生迷离的纠缠关系,有点匪夷所思。
  但爱情本身我不看好。
  外表淡漠内心狂热,敏感、阴郁、沉闷,放在现实生活里阿里萨不会是那种让女人眼角青垂的男人。他口口声声宣誓只献给费尔米纳的爱情花冠不过是其推动时间步伐的借口,以爱意坚贞之名行情感走私之实——其实他还是干得挺漂亮的。
  大概没人能算出人一生中情欲体验和情感深触的次数,后者的每一次经历都莫不是对从前和之后任一次的背叛的重叠,而前者正是这一重叠事实的真实验证,阿里萨做到了身体力行。实际上,他会跳出来告诉你,不,我一直在爱着她们,深爱着她们——我最多不过是把对费尔米纳半个世纪的真空想念全诸诉于现实中无数个情人的柔情蜜意里(恐怕难有一个女人能接受这样堂而皇之的解释)。
  也许骄傲如费尔米纳不会承认自己是在得知乌尔比诺医生的背叛之后才接受的阿里萨。可悲之处正在于,当一个女人在失去某个臂膀时她会马上想起之前被遗弃的另一个臂膀并迅速使之成全自己的疲惫。在爱情里我们的借口总是太多了。于是在七十多岁之时,他们竟为这一借口而一拍即合,我简直要悲愤起来。
  乌尔比诺医生的形象看起来挺齐整,和费尔米纳五十年的稳定婚姻给他带来一顶忠贞的帽子,开始我竟信以为真,没有理解作者对他刻意的赞美其实是带着冷漠的嘲意,直到他死后,费尔米纳发现他和自己最好的朋友保持了多年的情人关系——但即使这样我也无法原谅费尔米纳陶醉于和阿里萨打着霍乱的旗号往返于他们无法着陆的爱情命运号的行为。
  我惊异于自己居然忍受了文字里人们五十年间误解掺和、欺骗并行甚至温吞容忍的爱情,从表情羞涩到皱纹攀爬,老年人的爱情,就像他们的皮肤上的皱纹一样无趣。我欣赏的一点是费尔米纳最初通过信件与阿里萨进行了四年坚忍的爱恋交流但在接受其求婚后仅仅三秒钟的正视就否决了这四年的刻骨——这种决绝很痛快。我都有点幸灾乐祸了。
  人物线索不多,主要是围绕三个主人公,都塑造得很成功,尤其是阿里萨和费尔米纳性格的反复无常描写得很具体,具体到你会怀疑它没有终点。这就是为什么我对他们最后在船上的时光那么耿耿于怀。
  缩在卫生间里吸烟、哭泣的费尔米纳和拒绝阿里萨的费尔米纳,锐利的费尔米纳,我喜欢的费尔米纳,她最后妥协于五十年欺骗而不自知的家庭生活而投奔一个诺诺拿爱情自欺的男人,多让人失望啊。
  与乌尔比诺医生五十年的生活即使无味但也没什么不好,“你要永远记住,一对恩爱夫妻最重要的不是幸福,而是稳定的关系”,乌尔比诺早就参透其中真味。我宁可相信这是真的。
  
  爱情是一场自己的霍乱,沾染了就退不掉了,航行,航行,没有着陆点。幸好你老了,离死亡很近了,于是不用想太多,顺流而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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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issi$    时间: 2012-8-28 13:46
  “我对死亡感到的唯一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阿里萨的爱情宣言
  
  马尔克斯的跨世纪爱情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很好看的一本小说 。
  
  这本书讲述的爱情可以说是让我比较不能理解的爱情,关于一辈子的等待的爱情。现在还有这种爱情吗?早已经绝迹了吧 。像电影《漫长的婚约》一样,都是——等待。希望像是无望苦海里苦苦挣扎的一条小鱼,想要拼命生存下去。
  
  爱情对于我来说是对快乐地追逐,是酣美的享受。爱情不是生活的一切。或许我的爱情不是真爱?
  
  《漫长的婚约》里的爱情的主题是找寻和等待,是已经拥有了爱情,她的等待是对她爱人她丈夫的等待。而《霍乱时期的爱情》里的阿里萨却只有自己一个人凭空想象的那或许能够实现的希望,他的爱情似乎充满了幻想,是对他的理想地追逐。他在长达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等待中,在实际意义上都没有和费而米纳接触过。他爱的是什么?因为爱上了所以就是她了吗?或许爱情就是这么莫名其妙,就那么一瞬间,一个眼神,一个表情,一个细节,一个动作,一种气味,一种状态,你就爱上了某人,然后就死去活来,世上就他最好,非他不行,不食人间烟火了。这种莫明其妙的中招也是爱情的魅力之一吧,让你觉得生活还不那么乏味,充满了美好的意外。于是就有了,怎么就出现了,感谢老天出现了,这要命的出现了,终于出现了,····等等的相见恨晚的感觉。
  
  阿里萨把费尔米纳作为他这辈子的终极目标后,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为了在可能的未来把费尔米纳变成自己的。在他充满一生的各种奇遇,包括他那各式各样的爱情中,无时不刻都铭记着自己的这个目标。这个疯子,最终也修成了正果——成为一个让费尔米纳意外的,成熟稳重,对生活的真谛充满睿智见解的人,也最终由他带出了自己失去丈夫沉痛,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我看来,费尔米纳是更贴近现实,更真实的人。她的爱情不像阿里萨那样不食人间烟火,她的感情更像我们普通人。她和阿里萨的爱情开始于纯真美好的初恋,终结于残酷痛苦的现实——阿里萨本人完全脱离了她的想象。因此她表现的极为理智,一句“不必了,忘了吧”,迅速把这段让她身心受了痛苦煎熬的爱情忘的一干二净,把阿里萨一人留在了长达半个世纪的爱情漩涡里无法自拔。又投入到另一场更现实的爱情——与乌尔比诺的世俗婚姻。
  
  有人说费尔米纳和乌尔比诺的感情不是爱情,她在乌尔比诺死后和阿里萨的感情也不是爱情。我觉得这样说太过武断。把爱情定义的太过狭窄。费尔米纳和乌尔比诺像我们周围的大多数情侣,他们在一起更多的意味着生活的本质,有关家庭有关活着的一切琐事。他们像两个正常的普通人,完全不同的普通人,因为婚姻结合在一起,一起渡过刚开始不太愉快相对艰难的几年,以及乌尔比诺那唯一一次并且最终流产了的婚外恋,岁月让他们成为彼此的依靠,欣赏彼此的智慧,共同承担生活带来的一切,他们最终密不可分。他们可以说是世俗婚姻的幸福代表。最终乌尔比诺戏剧性的死在了家里。阿里萨才有机会接近费尔米纳。他们这不被看好的恋情像阿里萨那理想爱情一样最终只能永久的飘浮在霍乱河上,永恒,没有成为生活的现实,有更多象征意味。
  
  费尔米纳的爱情都是在满足自己的需要。乌尔比诺满足了自己年轻时现实生活需要,而乌尔比诺死后年老的阿里萨像个智慧的坚果,适时的出现,填补了丈夫死后她的精神生活需要。
  
  狭隘意义上的爱情是理想的,只能建筑在空中楼阁中。而真实的爱情只有与生活交织在一起才能生存下去。阿里萨凭借性格的执拗和骨子里遗传自父亲的浪漫,才让这份带有幻想意味的爱情伴随了他一辈子,生存了这么久,最终它的实现还是和费尔米纳的现实生活交织才得以实现。费尔米纳开始对阿里萨的爱情产生于由于自己寂寞孤独生活萌生的懵懂爱情幻想,破灭于阿里撒本人完全脱离了她纯真的幻想。真实的她的爱情只能在生活中生存,与乌尔比诺的爱情与阿里萨的爱情因为生活才得以持续。
  
  就像有关:“爱情是婚姻的坟墓”;“婚姻是爱情的最终目的地”一样
  
  激情&生活的琐碎
  
  相与相爱的人常相厮守,但你就要面对爱情激情的淡去。
  
  让他/她成为你生命的一部分是不是爱情的最高境界呢?
  
  
  
  马尔克斯这位倔强的奇怪老头说临死前也不会把自己作品的版权卖给中国,因此,他的作品,大的出版社不敢出版,小的出版社在利益的驱动下还是有陆续的出版。所以市面上很少见,基本都是旧书了,网上也都是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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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一度的$    时间: 2012-8-28 13:46
  一个不会完结的飘着迷雾的梦把我包围了
  像一缸自给自足的水
  有个人站在逐字逐句的末端
  用找寻与停顿的间歇说了这句话
  死亡不足为道
  时间令人焦灼
  对两个男人的忠诚与对无数女人的忠诚之中
  是爱情最虚幻的光芒
  简单等同于复杂
  漫长消失于无尽
  一次次不会厌倦的延续和重来
  在下一次死亡的尽头
  我希望有个人
  像我曾经期盼的那样
  相互交握枯萎的手指
  在迷雾中来回
  
  虽然我看的是另一个充满错别字的版本
  像在布满玄机的丛林中凭借猜想和推测逃生
  然而仍要感谢在这不可多得的安静中
  给我这本不可思议的书
  它难以想象的漫长
  作者是伟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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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省登宇$    时间: 2012-8-28 13:46
  一直见这个版本在眼前晃悠
  害得我在网上高价买了一本
  回来一看,
  果然不出所料
  什么狗屁纪明荟翻译
  其实跟黑龙江人民的版本一个字都没差
  真他妈好意思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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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SA$    时间: 2012-8-28 13:46
  将人生的无奈与偏执发展到圆满的一个故事。“我为你保留了贞洁”。这句话遭到多少人的唾骂。而我内心深处是如何的赞同。在男主角的心里,是这样。在世人看来简直厚颜无耻。所以自我与世界,是如何不能共存。爱情的苦难与升华,如何地完美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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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荒原狼$    时间: 2012-8-28 13:46
    小说拥有一个完美的开头,一阵忧伤的诗意的句子伴随着苦扁桃的气味占领了这整部小说的身体,我们从一开始就知道加西亚是个真正的诗人,他似乎在透露他整个艺术的奥秘,爱情,死亡,痛苦和尊严,只有在此处才是富有意义的,他不愿简单的把世界置于一片沉默与空洞中,而试着用难以置信的爱情来占领这空旷的领地,生存在这部小说中从来没有被任何躁动不安的虚无情绪所占领,而总是富有诗意的,梦幻的和纯粹的,如果生活不能证明生活,马儿克斯似乎在说,“至少我们还有艺术”。
  
    
     “阿里萨眼睛眨也不眨地听他说完,然后从窗户中看了看航海罗盘的刻度盘,看了看清晰透明的天际,看了看万里无云的十二月的天空以及永远能航行的河水,说:
  
    "我们一直走,一直走,一直走,再到'黄金港'去!"
  
    费尔米纳震惊了,因为她听出了昔日圣灵所启发的那种声音。于是她瞅了一眼船长:他就是命运之神。但船长没有看见她,他被阿里萨冲动的巨大威力惊呆了。
  
    "您这话当真?"他问。
  
    "从我出生起。"阿里萨说,"我从来没把自己的话当过儿戏。"
  
    船长看了一下费尔米纳,在她的睫毛上看到了初霜的闪光。然后他又看了一眼阿里萨,看到了他那不可战胜的自制力和勇敢无畏的爱。于是,终于悟到了生命跟死亡相比,前者才是无限的这一真谛,这使船长大吃一惊。
  
    "您认为我们这样瞎扯淡的未来去去可以继续到何时?"他问。
  
    阿里萨早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准备好了答案。
  
    "永生永世!"他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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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杜冷丁$    时间: 2012-8-28 13:46
  2007一整年没有读完任何一部长篇的我,终于在今晨迎着略显清冷阳光读完了对我的阅读生涯具有转折性意义的-------《霍乱时期的爱情》。
  当我从暖乎乎的床上站起身来,在阳光中关掉多余的电灯,并戏剧化的一把扯开那根本遮挡不住阳光的窗帘,任由那还冒着一丝丝冷气的太阳照射在那些凌乱的堆在桌角却从未读完的各类书籍与及盛着昨天晚上晚餐的碗碟时,突然明白,这是一场真正的胜利,它不仅是故事本身的胜利,也是我的胜利。
  故事的结尾处,多情的男主角阿里萨在走过了漫长的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等待后,迎来了那一句“永生永世。”的坦然。而在始于27日二十时的过去12个小时里,一度以为自己快坚持不下去的我,也在故事的巨大引诱下战胜了自己潜阅读的隐疾,找回了阅读的乐趣。
  ------当然我的阅读胜利和阿里萨的感情完满两者间其实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联系,除了说明这是一个好故事外,对于我写这篇读后感也没有任何的意义。所以,也可以看作是我牵强附会的铺垫。也就是费话,可以忽略不记的部分。
  
  我还是来说说这故事吧。这是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我所喜欢的。又不完全喜欢的。淡淡如常,深情如斯的。下了足够料的非现实主义的戏剧性的。
  话外别音的。不同以往的。-----爱情故事。
  
  作为拉丁魔幻小说代表人物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也就是那位曾经以眼花缭乱的超时空背景与笔法写出过大部分人看后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百年孤独》的神人(呵呵,超长定语句),谁相信他在技法精湛到出乎神技的时候却动笔写下了这样一部类畅销书的“爱情故事”?
  所以从一开始的时候我一直很小人的在等待着某一章节将会出现的具有反转性的转折。但当故事行进到最后一章时,我终于不得不承认这是一部不折不扣的爱情故事。它有曲折的开头,和完满的结尾。它用去巨大篇幅与漫长的时间去描述一场等待的爱情。
  是的,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等待,一场从始至终的爱情等待。想想看,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唉,就算从18岁时开始,也要到71岁才能完结,那基本上就是一生了。现在应该没有人会用一半的人生去爱一个人了,至于等待,或许只用十年就足以缔造一段神话。而这个故事就是这样用了整整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去写了一场关于爱情的等待。你相信吗?我不信,这完全就是神话嘛!可老马潺潺写来就像在记叙身边某位老人的亲身故事一样真实,那些霍乱肆掠过的日子,那些在大时代背景下共生共荣的岁月,那些跟随着历史进程一道老去的城市和人们,如此鲜活而生动,我们的主人公几乎就是这场变革的唯一见证,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去怀疑他所经历的爱情的真实性?正因如此,一个明明无法让人采信的故事,还是被演绎成为了一段足以打动人心的过往。这样说来,它本身其实也是具有魔幻性的,并没逃出老马一惯的魔幻现实主义的题材。
  。。。。。。。。。 跑题之一
  在我一边貌以理智的分析着《霍乱》一书的题材问题,一边无法自拨的深陷于“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煽情中时,善于自省的我忍不住又对自己的思维模式产生一些疑惑:我凭什么认为“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情等待就是魔幻现实主义的题材?我凭什么认为写魔幻现实主义的马尔克斯就不能写一个正正经经的爱情故事?难道我是在怀疑爱情的真实性吗?难道我所认为的爱情都是不得善终的吗?。。。。。?难道在我的内心并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是有这样可以等待“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情的吗?
  是的吧,如何相信呢?
  作者他相信吗?像他笔下的阿里萨一样相信吗?
  如果是,他怎么会安排我们的男主人公在那漫长的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里由一个痴心的毛头小伙蜕变成惯看岁月的情场老手?如果相信,他不是应该像杨过一样无论是在精神上还是在肉体上都保持着纯粹的忠诚吗?或许单纯的还是我啊,一个男人如果在长达五十三年的等待中,即使经历了无数的情爱都始终不渝的坚持着内心最初的真爱就已经是神话了,我凭什么还要要求他在其它方面依旧保持着纯白的忠贞?!!如果不是那样就不算是爱情吗?该死的悖论,神都做不到啊!我有什么理由认为这个世界不是黑就是白,就连无限趋近于白的0.0001度的灰都不算是白?这个世界存在哪么纯粹的爱吗?小说里都不该存在的神话啊。
  所以我们的阿里萨等了整整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却收藏了至少有六百二十二桩带着连续性质的与性有关的情事。我们对这个痴心的男人还有什么可以要求的呢?相比于那些假借着婚姻的冠冕施偷情实的人好多了。我们甚至有理由相信,如果不是失去费尔明娜的爱情他会一生忠诚。可事实呢?谁又知道?谁又能保证?(我该死的疑心病)在漫长等待中所经历的女人们,哪怕有一个获得了他真正的爱情了吗?故事是要说明失去的才是最好的,真正一生在期待的是得不到的吗?还是要说明人一生的真爱只有一次?如果是后者,我们凭什么来认定它才是我们的真爱呢?就像阿里萨漫长的一生中所经历的无数的女人和情事,其中包括了暗恋、单恋、初恋、失恋、偷情、婚外恋、露水姻缘、黄昏暮情、老少畸爱等等等等不一而足,每一桩爱情来的时候当事人都一样的去投入,一样的从中获得快感和伤痛,除了费尔明娜其它的都是真枪实弹在他的生命里经历过的, 可为什么他就偏偏认定了对费尔明娜那段短暂的近乎暗恋的初恋才他的真爱的呢?如果不是求不得而终身铭记,那又是什么?但如果说仅仅是因为得不到的就认为哪是真爱,也就是说,所谓的真爱也是具有偶然性的,而非独一无二不可取代的必然。如果不是费尔明娜的拒绝,他也会在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满足中去寻找另外的真爱?如果是这样的话,所谓的真爱的意义又何在呢?它是不是也不过是人们摆脱孤独,或注定孤独的另一种表现呢?!!
  因为得不到而倾一生去等待、寻找,因为得到而弃着如旧履不留痕迹,哪怕那才是真正陪伴着我们人生的现实
  人类所追寻的是爱情还是爱情的寄托?
  如果他所等待了五十三年的不是爱情那又是什么呢?
  是一种可以让他脱离现实的不堪,抵御内心孤独的借口吗?
  是假爱之名,假爱之名的百年孤独?
  。。。。。。。。跑题又一
  因为注定了无法不孤独,因为注定了无法从尘世中去获取幸福,阿里萨这个内心敏感怀着诗一样情怀的年轻人,决定去献身于一场爱情。他相信那一场像天上云朵一样飘忽神秘不可左右的爱情能把他从俗世的尘埃中解救出来,虔诚得就像最盲目的信徒。可他却没有料到这只是场早夭的单恋,他所挑中的圣洁爱人并不是他想像中的天使。她不如他爱的深,没有他炽热,没有他不顾一切。她最终轻而易举的抛弃了他。尽管如此,他也不失望。因为他已经得到他想要的了---他所要的并不是一尘世的爱人,而是想像中的天堂。一个寄托梦想的对像。他甚至不需要回应。她离开了他,哪又怎样,他已经得到了他想要的了不是吗?只要有了这仅有的回忆,有了一个对像,他就有了在往后漫长岁月里抵御现实的灵药。他可以寻欢作乐,他可以寻花问柳,他可以放荡不羁,他可以不对任何人付出真心,但无论其他人是否知道,在心底,他对自己是有所交代的。在梦境里,他依然活在纯净的爱情之初。仿佛只要在心里保留着那纯白的梦想保留着对初恋情人的思念,他就保有返老还童的希望。他还是那个最初在巷子大树上揣着惴惴不安的希望与喜悦等待的少年。现世的一切并不是为自己所活的,他所经历的那五十三年也并是为自己过的。他的人生将从梦想开启的那一刻开始计算。他虽然孤独,有谁又不孤独呢?但他却有了穿越孤独的寄托。爱或不爱,性或不性,一个人或是两个人又有什么不关系呢。反正就那样了,他却因为有了爱的梦想和等待而与众不同。
  就这样一年两年,五十三年,时间长得让他忘记了他是爱上爱情本身,还是真的爱那个人。抑或只是用爱情来抵制孤独。可突然有一天就遂心所愿了,奇异的光辉映照在他身上创造出了真正的奇迹。没人能说得清,他是为了奇迹而奇迹,还是真的等待着这个奇迹。既然来了,就让他来吧。还有比这更完满的结局吗?
  
  。。。。。跑题之又又一
  ------如果以上建立在我个人角度的人物心理的剖析是准确的,哪我要说明问题又是什么呢?爱情不可信,坚守爱情的人坚守的可能只是摆脱现实生活的梦想?这个世界上并不存在真正的爱情信徒?即使他用去了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去等待,他所等待的也只是梦想中的爱情?人生终究是虚无的,我们无论爱与不爱都注定孤独?。。。。。
  就算以上的命题都成立那又怎么样呢?我就不会认为只有杨过和小龙女的故事才算得上爱情了吗?我就不再被书中的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所感动了吗?既然答案是否定的,我又干嘛非要剥皮见骨的去解析这个故事呢?我为什么不能坦然的面对,自己从内心深处是希望相信这样一个爱情故事的真实性的呢?既然我同意这是一个令人神往的美好故事,我为什么不在这篇观后感里,用一种沉静的口吻去描述我在过去的12个小时里所经历的心情起伏?以及对这样一段故事给予正确的评价呢?我为什么不能承认,我是被真正的感动了的呢?哪怕它不是真的,哪怕那跨越半个拉丁美洲,跨越了半个世纪,跨越了霍乱和青春,跨越了六百多桩情爱跨越了一切的爱情并不存在,也永远不会存在。
  哪怕这人生真的并不值得我们去活,
  哪怕那些所有美好的爱情都是虚构的,
  哪怕我们所爱上的不过是爱情本身,
  哪怕不管爱与不爱都注定孤独,
  我又何妨让自己去相信这样一种美好的存在?
  何妨如阿里萨一样去执着的等待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呢?
  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或许不过是让我们懂得去梦想,哪怕是个最最不可能,最最荒诞,最最卑微,最最没有意义的甚至是虚幻的梦想,因了它的存在,我们才有了值得活的理由,才有了抵御生之孤独与虚无的砝码,才能哄着自己骗着自己充满希望的超过泥泞的一生。有幸的话,我们也能像阿里萨一样在将死的时候得偿所愿,哪怕我们所梦想的早已并非最初的时候。一切都回不去了。我们也为因此而在这荒诞的生活中感到一丝幸福。
  ----无论老马想表达的是什么,我所的能看到的也就是这样了,所能歪曲的也只能是这样了。
  
  
  
  
  在连续的跑了三次题后,无论是这篇文字还是我的脑子都无法继续了,就这样吧,下次再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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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斯木$    时间: 2012-8-28 13:46
  今天整理书桌,把柜子里的《霍乱时期的爱情》(Love in the Time of Cholera)拿出来和《百年孤独》放在一起。书里掉下一张小卡片:
  
  凉:
  这是托周到复旦那边的“左岸”书店买来的,算是一种良好祝愿和寓意吧。明年我要去你们学校看百年校庆呦^_^
  界
  
  隐约也可以推算,这是2004年买的。那年我跑遍南京城所有的大小书店,快把地翻了,都买不到这本书。于是界在上海帮我买到了。我记得我收到书的时候,非常地开心,甚至是一种幸福。
  
  因为《百年孤独》留下的震撼,特地非要买到《霍乱时期的爱情》,光名字就能让我神往很久。后来才知,霍乱是个隐语,意在惩罚暗恋之爱。是在学校6楼的上铺上读完这本书的。我是没想到,老马会单单去为爱情写一本书,并且说是“爱情的百科全书”。要说后来读完的真实感觉,有一些失望。——因为期望值大于了《百年孤独》,读《百年孤独》的时候,我的期望值是很小的,以为又是本现代派的闷书——玩艺术大于让人读懂的。可后来收获巨大,差不多心潮澎湃了。我对于《霍乱时期的爱情》的期待,不亚于青春期时候期待一场汹涌的初恋。当然,真的来了之后,是会有失望的。
  
  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等待。这个等待并不是很纯粹,这是男人们特有的等待。阿里萨用半个多世纪去等待费尔米纳,一边等,一边从没有停止过身体上的猎艳。米兰·昆德拉说:腰部以下是肉体,腰部以上是灵魂。男人的爱情,其实就是可以这样分开的。
  
  费尔米纳,一个知道自己要什么的女人。所以能够在恋爱中都能够不醉却清醒地和阿里萨分手,而嫁给医生乌尔比诺。
  
  结局非常光明。在一个标识着霍乱旗子的船上。阿里萨终于追求到了丧夫的费尔米纳。我还记得小说的最后一句话:
  永生永世!
  
  对于当年对爱情还存着最后一点幻想的我,当时也没有被打动过。或者我想,这样的爱情不会存在。或者那时我就觉得爱情的本质非常残缺,丫就不可能永生永世的大团圆。书里是遥远的拉丁美洲的爱情,没有一点魔幻现实主义的爱情,并没有霍乱,甚至没有让人伤心的情节。就这样,我试图知道老马要表达的爱情究竟是什么样的。
  恩,对于女人,她会嫁一个她并不爱的男人,安好地过一辈子,什么都不会缺少。
  对于男人,他心里住的和身边躺的人并不冲突,也可以安好地过一辈子,什么都不会缺少。他之所以可以等待一辈子,是因为那朵花没摘下来就飞了。
  ——我觉得我的总结很无聊。
  
  我想那个译本不是很棒。西苑出版社,罗芳翻译。据说国内还有黑龙江版,漓江版,敦煌版。封面里印着老马的一句话:
  “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痛苦的是没能为爱而死。”
  马尔克斯真正的爱情,是在《百年孤独》里,他说那些人之所以孤独,是因为他们不懂得爱。
  ——爱是不需要懂得的,爱只要去承受和经历。懂得这个命题丫不是个什么好事。任何时候在爱情里,做个白痴是最明智的。可惜,修炼到“白痴”是很不容易的。
  
  我把书插到《百年孤独》旁边。我记得那个跑断了腿找这本书的那个阴天的下午,最后无力地坐到KFC里,悲哀地想诺大的南京买不到一本我想要的书。我不是在找爱情,但那时,我确实是一个相当执著的姑娘。
  后来——。
  
  后来,我拿两句歌词来结束这篇关于霍乱般的爱情的日志——
  一开始/我只相信/伟大的是感情,
  最后我/无力的看清/强悍的是命运。
  这也许是对老马那句话,对所有的爱情,最好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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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新柿子$    时间: 2012-8-28 13:46
  “阿超伯跟我说过,人生缺憾,不过是茶余饭后的一场回忆罢了。”--《经过》
  
  很多时候,看一部电影只是为了听一句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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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loomp$    时间: 2012-8-28 13:46
  找了这本书好久好久,买都不好买到。。因为超喜欢《百年孤独》,所以想读遍作者的作品。。第一次翻开心情超激动——没让我失望!一口气读完(保证吃饭睡觉的前提!)
  爱情不是请客吃饭,它是你的氧气,你可能感觉不到时刻在呼吸氧气,但你一刻也无法离开。。。里面也不仅仅是爱情的话题,而是爱情不是神圣得高不可攀,爱情也是自私的,也是俗气的,没有理想中无暇的爱情,只有现实中残酷的感情。。说不好,总之是一本好书,刚看完,会涌出一堆的感受,但沉淀到现在,所剩了了。。呵呵,读书的快感就在读的时候和读完那一刹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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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idisno$    时间: 2012-8-28 13:46
  凌乱的开头 差点错失了此书.
  其实我看完此说却总没有太多很确定的东西,无法用专业语言说出来.
  总感觉从开头到结尾 是不同的人在写
  爱情 又是什么....
  那里面有维特
  那可怜的人 不被作者看好 折磨他 摧残他
  到手间又失去
  作者 把他当谁 要折磨他 给他痒处又挠不到挠不尽兴 最后让他落魄
  我仿佛看到了 那个见笑 很坏的笑  我也在坏笑,不要让他得到不要让他得到.
  
  可到最后归于平淡时候
  我又害怕 如果他和对待其他寡妇其他女人一样 对待.
  
  这个故事 告诉我们的不是2个人间爱情
  我说不出是谁和谁的爱情 是一个人一辈子的爱情
  是变 还是不变?
  那皮包的骨头和下垂的乳房,那老人间 最后的是什么
  
  我看此书看到的不是 爱情.是一种态度,对待爱情态度,也含着对待人生的态度,不是那所清楚的几年几天,不是执着,那是幌子.重点 在 最后的 那 几段,让我忘记前面所有. 忘记所有 .
  
  作者是爱 他的. 我 也 是 爱 他的.
  
  乱语三千.但绝对好书 值得一看,各中自我体会,会心一笑,合书唏嘘.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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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eath_$    时间: 2012-8-28 13:46
  本以为马尔克斯写的都是魔幻感十足的小说,虽然他的魔幻读起来给人以无以复加的真实感,个人认为比以前那些所谓的批判现实作家的作品要更真实。可这次,他的确把自己小说中的魔幻给拿掉了。真实的无以复加,可是却有给人以十足的魔幻感。一样是那个腐朽的城市,一样的人。
  
  
  
  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只有一天天的计数,才有可能得到这样的精确吧。阿里萨对费尔米纳,从一见钟情,到饱受相思之苦,继而疯狂通信,愚蠢的寻找宝藏,最后就是莫名其妙的决裂。不可否认,一场旅行使得菲尔米纳成熟了,但也许,她所一同度过五十年的人,并不是她能为之付出一生爱情的人。甫一蜜月归来便开始受罪,这种错误的激情被婚姻所束缚真是讽刺啊。
  
  
  
  很喜欢乌尔比诺医生,一个好人,典型的好人。素质超脱那个腐朽的城市许多,结局也不错了.
  
  
  
  我想说的单与那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有关。六百二十二次性爱情,对一个男人来说真是一种讽刺。一直只是寻求替代,只有性,没有爱。无论战乱,无论霍乱,无论工作如何,一直如斯。甚至靠为其他人写情书来寻求慰藉。五十一年啊。爱情真有如斯力量?抑或爱情只是一个所谓的借口?他所谓的忠贞,无非是为了自己荒淫无度的生活所寻求的心灵上的解脱(甚至还有一个loli..)。菲尔米纳是谁,或者与否,对他已经不重要了吧。
  
  
  
  他爱的只是爱情。可他又不敢去爱爱情。
  
  
  
  最后再说一下那个名存实亡的婚姻。乌尔比诺错在不应该在那样的环境中寻求自己的精致。在愚蠢的环境中就应该愚蠢的生活,那些所谓的世人皆醉我独醒无非是愚蠢的想法。而且,他也背叛了婚姻。既然有了婚姻,就不要去招惹林奇,你已经没有恋爱的权利了。至于菲尔米纳,如果不能包容自己的爱人,那根本就不是什么爱人。她认为的到了爱情,可惜她错了,而且还被婚姻所束缚了。但是,既然有了婚姻,为什么不能包容一下彼此呢?非要为了所谓的自尊毫不留情的伤害彼此。
  
  
  
  婚姻剥夺了恋爱的权利,所以阿里萨才一直没有结婚吧。
  
  婚姻剥夺了放纵的权利,所以阿里萨才一直戏耍感情吧。
  
  
  
  看来,世界上没有比爱更艰难的事情了。单身生活是值得珍惜的。
  
  
  突然想到阿莫乌尔,开始死的那个,或许每个人都有一个道貌岸然的外表和卑劣龌龊的心灵吧,尽管他自己不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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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世萍$    时间: 2012-8-28 13:46
  它让我想起年少时舅舅旁边人家的小伙子与去他家路上那座小桥。他送我回家,骑着自行车。那种类似费米尔纳的恐惧与焦虑来源路途的艰险,我总是担心自行车会掉进桥下面的水里去。如费米尔纳随从的那群骡子摔进山崖一样。而对于小伙子的爱情类似费米尔纳一种懵懂热烈状态。那只是种朦胧不谙的少年情结。他们的爱情在旅途中光辉灿烂,致使他们遭受的一切显得相当价值。而这样爱着的两个人怎么一回来就分手了呢?
  这种爱情只来源于心生的一种幻念。一个少女春心荡漾的自迷。不是爱是春心荡漾之下的魔影。魔力美化了有关爱人的一切。当春心不再荡漾之后,一切恢复正常,心智完全打开魔力的钥匙,一切只是个骗局。
  这便将阿里萨的爱情陷入地狱,也将使他接受排除在费米尔纳生活之外的残酷。整个爱情在费米尔纳不必了三个字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而这种爱情在半个世纪或者更久之后会再度燃起?人真是奥妙无穷诡秘的东西。恰是马尔克斯令人难以置信的魔幻般表达方式。费米尔纳内心乃至灵魂中隐藏的这个爱情,有如魔鬼玩具中的机关,镪裸包裹中的婴儿,有可能打开或生长的。爱情那么弱不禁风,爱情一样不过海市蜃楼,没有任何痕迹甚至伤疼。爱情依然来临。对于费尔米纳来说,乌尔比诺是个貌似优美和谐的现实,是她终其一生依靠。这种倒叙回到年轻时代的写法,让人打消了霍乱时期的爱情是写给老人的一本书的想法。他们年轻情状那样不同,而老了的情状是那样相同。无论老着年轻着,死着生着,他们的精神强壮不可战胜。尽管霍乱一再蔓延爆发,人们一样恋爱一样失恋,一样为新婚甜蜜为失恋痛苦,一样放纵做爱。这些人性的放泄的欲望与禁固不是霍乱能阻挡。这是小说的主要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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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苏·云$    时间: 2012-8-28 13:46
  《霍乱时期的爱情》加西亚·马尔克斯 纪明荟译
  http://bj3.netsh.com/bbs/103168/messages/925.html
      “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
       明显比百年孤独要克制的多,摒弃了那种无微不至的流水账,看得出来马老对“葬礼”这个词充满了无比的热爱,从此对81年的《一件事先张扬的凶杀案》更期待了,天天翻信箱等邮局到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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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lues$    时间: 2012-8-28 13:46
  灼热的气息,跳动的语言,优雅的长句,绵绵的情思,一切都化在阿里萨初见费尔米南时胸口别着的白色栀子花——五十年前他们不能相爱,因为他们太年青了。五十年后他们仍然不能相爱,因为他们太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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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oyomi$    时间: 2012-8-28 13:46
  
      重读马尔克斯是在六年后。昨晚家的外面充满了雨声,反复的翻身声音吵醒了狗狗,开了灯,床对面是一墙的书,感觉身处在话剧的宽大舞台上。
      挑了《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小说,那天起到现在一直是最爱,虽然只是第二次翻开这些粗糙泥色的纸片。又是一夜不眠。
      苏珊桑塔格称肺结核是高贵爱情的隐喻,可是却是欧洲的气质。至于马尔克斯笔下的爱情,则充满了热带的味道。腥热汗水海盐,鹦鹉彩羽鸟粪沼泽异香,还有破旧世界的小玩意,带着粗俗蕾丝的南美故事。有人说霍乱时期的爱情与百年孤独里的魔幻风格相比,是写实的风格更重些,但是在同样的地方,爱情是霍乱,是青黄的呕吐物,是热烈的狂欢和结束。
  
      关于爱情的话题永远是个谜,对于我。曾经它就象一个滥俗充满了脂粉味的女人,但是在某一个瞬间我才明白我“来了这里许久,却始终没有看清,这片沙漠。”理性地分析什么是爱情,什么应是爱情爱情应是什么,其实都是徒劳的。
      也许爱情没有答案,只有无数可能,对于不同经历的人,都没有对错之分。就象故事里的人,激烈的肉体的疯癫的平静的深厚的还是永恒的,其实真的无所谓。
      说真的,一点都不喜欢阿里萨,他的语言和自信让我厌恶,也许因为他那种绝望的偏执狂一样的爱情,我早就不相信。“您认为我们这样瞎扯淡的未来去去可以继续到何时?”他问。 阿里萨早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准备好了答案。“永生永世!”他说。这是我最讨厌的一段,也是小说的最后一段。
  
       其实阿里萨的爱情。不过是,既然开始了便要完成,就如我要把这篇文章写完一般。
  
       爱情是世俗的爱情。爱情是霍乱的颜色。马尔克斯说,世上没有比爱更艰难的事了。但是在书中每个人都在为爱而生活,那么真实又那么难以置信。你在哪里?你无处不在。
       马尔克斯最让我动心的地方,是他把人生许多看似微薄的事件平等对待。他在努力构造被我们忽略了的真实,在爱情的谎言里我们说的是“因为你是你所以我爱你”,但是实情却是“因为我遇见了你所以我爱你。”遇见你纯熟偶然,你和我现在的样子也是偶然所创。每个走进你生命里的人都在无言中改变了你,这样你忽然来到了我的面前。在雨中,带着各自的行李箱,微乱的头发;在阳光下,眩目的颜色;还是别的,我们平静叹息,互相接纳。
        
       顺河漂流而至的婴孩,是昆德拉对爱情的比喻。
  
       震撼,不单是因为她从狂热的一瞬间忽然醒悟说,“忘了吧。”戏剧性的一幕于我的相似之感。不单是他和她那种另一种情感基础上的婚姻,明白热烈的爱和婚姻之间的鸿沟。
       而是垂暮时缓缓漂浮着爱的味道, 我所深深惧怕的年老也变得有味起来。也许平静并不代表没有深厚的爱。
  
      想起高中时表情冷酷地回答别人的提问。若今天问同样的话,我必不能平静如昔,那么时间和在此间走过的人,给我的东西究竟,是什么?难持的恐惧,犬儒的逃避还是最终的放弃?
      把冷漠奉为真理,把逃避选为利刃,视而不见,游离人群。我说我伤不起。
  
      对于时间给我的一切,还没有平静接纳,就要面对新的敌手。而我此刻,就那样无助地,站到你的对面,没有了武器。当我重新打开这本小说,高中那个完好无损的我又出现。我只呆呆地在房间满屋的雨味,破旧书页的气息中,感觉一个我多想成为的,却又无法再成为的自己——那样无所顾忌,爱恨分明。      
  
      那样的我,是不是正如那个年老的叔父所说“我对死亡唯一的恐惧只在于,我不能为爱而死。”
      而现在的我,早已做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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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rspoo$    时间: 2012-8-28 13:46
  刚进华农的时候第一次闲逛它的图书馆就发现了几本旧旧的《霍乱时期的爱情》(敦煌文艺出版社,1999),大概有5本吧。3年后我才恍然大悟原来从市面上根本没办法买到那书了,于是我曾想过把书借走然后说我丢了,赔款算了,但我做不到,于是我又异想天开地想把那本342页的书拿去复印罢了,6分钱一张A4纸,也不过10块多一点,但这样子做似乎对复印店的人很不人道,其次,拿着一叠复印纸的感觉又怎么比得上拿着本书,虽然,那些书已经风烛残年,很旧很旧了。
  
  几个星期前把《霍乱时期的爱情》借了回来看。加西亚·马尔克斯这次又给了我很大的震撼,几年没看他写的书现在又拿起来真的很震撼。加西亚写的东西很详细很真实于是你能想像出整个环境,他最喜欢算年份的数,很喜欢把数字精确到个位,比如说那书最后的一个时间“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 又或者书中说到那个痴情的男主角阿里萨的在册爱情达“六百二十二次”,积攒了“二十五个本子”……很多时候作者都会把数字模糊化,但加西亚却喜欢把数字列得清清楚楚,无论真实也好虚构也好,数字的力量是其他作家不曾告知我的。
  
  不知道该如何形容男主角阿里萨和女主角费尔米纳的爱情,实在太跌荡起伏了。痴情的阿里萨是个难缠的东西,而费尔米纳开始的时候则是个任性的姑娘,但生活慢慢雕琢着这两个主人公。首次因费尔米纳的爸爸强行分开的时候二人的爱情依然还是那么的热烈,尽管那得通过翻山涉水,电报把二人紧紧地连在一起,谁不羡慕啊!不清楚加西亚的人大概认为加西亚创造这个情节十分伟大,但实际上这是加西亚父母的亲身经历,当年的上校(加西亚的外公)就是为了不让加西亚的父母结婚而带着女儿远离城市,但当电报员的加西亚父亲不但没有和加西亚的妈妈断绝联系而且两人的感情还越来越好。
  
  这个故事第一个让我很惊讶的情节出现在费尔米纳从山区回来,第一次再看到阿里萨的时候居然把他拒绝了,是用很不屑的那种态度,就如拒绝身边一个很低下的乞丐那样,把阿里萨拒绝了。的确,当时的阿里萨的确没什么特别的,就是个腼腆的阴沉沉的瘦子,但她怎么可以做得那么绝,仿佛她俩从来没有爱过?!
  
  接着,一个仿佛圣人的乌尔比诺医生出现了,他是名门之子,从法国留学回来,在治疗霍乱病上立了大功,并且医术高明,在社会的很多方面都有重大贡献,简直好像是完美无缺。他也爱上了费尔米纳,而费尔米纳的父亲洛伦索·达萨也攀附权贵,费尔米纳就这样,在没有爱之前就嫁给了乌尔比诺。
  
  荣升贵妇的生活其实并不如想像中完美,家里还有麻烦的婆婆和其他女人们,她得受“她们”的气,但原来也得受丈夫的气。在得知那个似乎完美无缺的医生丈夫有外遇的时候,心高气傲的她怒不可挡,但在某个程度上她还是“挺着”过日子。这让我想起了Jorge和他前妻Marcela,看到了费尔米纳的故事我似乎更明白了Marcela的当时的处境,但很可惜Jorge不是乌尔比诺医生,他似乎没有意识到他要为了他的Marcela而回心转意。而那个因为费尔米纳的拒绝已成一滩烂泥的阿里萨却依然能苟且过着他的日子,他唯一的人生目标就是能接近费尔米纳,哪怕远远地瞄上一眼。在那段漫长的等待中,阿里萨不知多少个日夜和不同的女人鬼混。而那些女人都是心甘情愿的,就像在安抚那个需要爱情的家伙一样。记得阿里萨的其中一个女伴说过“腰以上是心灵的爱情,腰以下是肉体的爱情”(好像大概是这样吧),这句话很实在。阿里萨腰以上的爱情永远都只留给费尔米纳,他从一开始就把腰以上的部位保护得严严密密,直到76岁时最终和72岁的费尔米纳在一起;但他腰下的部分呢?在年轻的时候就被一个大概叫做罗萨尔瓦的女人夺去了童贞。阿里萨在某个程度上过上了加西亚年轻时在巴黎的生活——在妓院的房间写作,和妓女们保持良好的关系,妓女们甚至为他准备食物和熨衣服,但他们的界限却一直很分明,妓女或他都没越界。我们的伟人毛**能在市场里读书,但加西亚或阿里萨却能在妓院里读书和写作,都挺绝的,我个人认为后者更绝。
  
  曲折离奇的,在乌尔比诺医生“荒谬”地死去后,费尔米纳和阿里萨又渐渐走到了一起,虽然,两个都是老人家了。应该用荡气回肠来形容这个不可思议又似乎有点必然性的爱情故事吧。但除了爱情,《霍乱时期的爱情》也告诉了我很多爱情以外的东西。在《食品微生物学》课上小胖教会我患了霍乱的人是会拉透明的排泄物的,而这本书则教会我霍乱而死的人会蓝青色。书中所写到内河中的环境破坏也让人很心痛,原始热带雨林被砍伐光了,因为轮船的锅炉需要木材,在河滩上捕蝴蝶的鳄鱼被捕猎光了,能发出女人般哀怨叫声的海牛几乎灭绝了,没有了树林里面的鹦鹉不服存在,也再也听不到长臂猿的叫声了,所有一切都寂静无声,或者说死寂。我才知道原来海牛是只有雌性没有雄性的哺乳动物,我的知识又长进了。
  
  加西亚的描写很详细,于是我对那个和我隔着个太平洋的加勒比地区又知道了多一些,似乎明白到多一点为什么说“大男人主义在我们国家(哥伦比亚)是个普遍性问题,在世界这问题也广泛存在[xrspook:以上引用的是Jorge Enrique Abello的某段话]”。女人其实也可以很厉害,比如说费尔米纳、阿里萨的母亲特兰西托又或者卡西亚妮等等,她们各有所长,在某些方面她们远远超过了男性。作为男性,比如说在某方面不堪一击脆弱无比的阿里萨凭什么可以耍大男人主义,虽然,由始至终,阿里萨都没耍过,我只是顺口说说而已。
  
  加西亚的书每次都让我很心寒,特别是他的长篇小说,和其他作家不同,他总是把主角从年轻写到老到死,看他的书就如看了本历史书或纪录人物一辈子的传记。我最后的感触是,害怕接受现实打击的人,不看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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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仨儿$    时间: 2012-8-28 13:46
  应该是高三看的这本书,我喜欢书里面不动声色的冷幽默,具体的情节已经记不大清楚了,结尾好像有点像新桥恋人,应该是很不错的书,喜欢百年孤独的人应该都会喜欢它吧,我甚至自私的觉得喜欢小波的人也会喜欢马尔克斯,我觉得他们身上都有那种能用最一本正经的文字让你爆笑的天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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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ydney$    时间: 2012-8-28 13:46
  囫囵吞枣地半晚上加一个下午时间读完,txt版本的电子书排版比我写文章还发指,错字不
  算太多。最后一部分看得很粗,因为实在受不了那么密密麻麻的字了。
  
  读过太多剧本后,发现读小说已经有点障碍,但马尔克斯的文笔不容我看不顺畅。我曾经
  被其误导,以为主角是自杀的象棋高手,但没想到很自然地被他牵着鼻子跟随另外那两位
  漫游一程,现在脑子糨糊一滩的好象晕船的费尔米纳一样,只是回头再看到这样一种方式
  ,似乎已经没有什么言语可以虽说了。看这段:
  
  那是他们如痴似狂地相爱的一年。他们天天都是白天思念,夜晚梦见,急切地等信和回信
  ,除此之外他们什么也没有干。不管是在那个神魂颠倒的春天,还是在第二年,他们都没
  有见过面、说过话。甚至,从他们第一次相见,直到半个世纪后他向她重申他的至死不渝
  的爱情之前,他们没有单独见过一次面,谈过一次话。但是在最初三个月里,他们每天通
  信,有时一天写两封,那种如胶似漆的情景,就连帮助他们点燃那团炽烈情火的姑妈都感
  到吃惊。
  
  50年,我能坚持多长时间。其实只要能最后那样对话,我就很知足了:
  
  ——您认为我们这样瞎扯淡的未来过去可以继续到何时?
  
  ——永生永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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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秦少游$    时间: 2012-8-28 13:46
       一个人成就了一个流派,一个国家的声名,这样的人我能想起两个,一个名叫卡夫卡,另一个叫马尔克斯。如果说前者着迷于探索人类那幽晦深沉的内心,那么后者则如一个导游,带领我们游览了那片神奇美丽而忧伤的土地。魔幻现实主义大师马尔克斯,因其《百年孤独》而闻名于世,这部伟大的著作光芒之强烈,以至于掩盖了另一部同样伟大的著作:《霍乱时期的爱情》。
  
       马尔克斯的著作如此与众不同,他以浑厚深沉而忧伤的笔,为我们描绘了他的那片故土,那样的神奇梦幻,令人目不暇接,以至于忘了用语言去评论,完全沉浸其中。四年前读完《百年孤独》时,我在书的扉页上题了原作里的一行字来表达我的感受:他穿过一片黄色的荒原,在那儿回声重复着人们的思想,焦急引出了预兆般的幻景。而读完这本《霍乱时期的爱情》,我想写的同样是书中的一句话:我们一直走,一直走,一直走,再到“黄金港”去!很明显,作家在这里想说的是一个孩子般的梦想,人类心底对爱情的无限渴望。
  
  
       如果说《百》着重的是表现马尔克斯对他的国家乃至大洲的思考,那么,《霍》则相对轻松一点,如书前作者说题写的,这本书献给他居住的那片土地和人民,而且写下了完整的爱情。在那片暴雨与干旱交织,混着花香与腥臭,喧闹而忧伤的土地上,三个年轻人欣喜而伤心地挥洒着关于爱情的梦想,这场爱怜跨越了世纪,战胜了霍乱,抵抗了所有来自外界的迷惑,而死心塌地的在这片土地上开花结果。一个被称为“戴王冠的仙女”的美丽的姑娘,遇到了她生命中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前者是激扬的爱情,后者是安静的幸福。这是全人类的命运,似乎永远有向左还是向右两条路,不得不选择。这个戴王冠的仙女是幸运的,因为她既拥有了床前明月光,又得到了胸口那颗朱砂痣。
  
  
        如果先读了《百》,那读《霍》时就会不自觉的与前者比较。我觉得《霍》少了少了《百》了大开大合,波澜壮阔的战争,但多了几分细腻与哀伤,它更像写作者自己,也是写自己看的。这里出场的人物已没有前者那么繁多,而是集中笔墨精雕细琢,于是我们也能看到许多温柔而忧伤的场景。一个忙碌一生的老人晚年坐在庭院的摇椅上,品着东方的茶,欣赏对面积雪覆盖的山顶;深夜在月光下散步,踩着细碎的石子,听着业已关闭的窗口传出睡前的窃窃私语;船在清澈见底的河流中无声滑行,在黑暗中握住错失了五十年的情人的手,借着流水微弱的反光,看着她那布满皱纹而依然如天使般美丽的脸。
  
      对于那对在七十岁才牵手的恋人,一次漫长的水上旅行无疑是最好的选择,因为作者知道爱情的阻碍不是天事,而是人类永恒的偏见。他们牵起手,脸上泛起红晕,慌乱无措的像两个孩子,不过他们发现与这个时代的距离已经越来越远,两岸浓郁而忧伤的森林已是光秃的一片,哭泣的海牛已不知去向,而旅行尽管漫长总有结束的时候,这无尽的爱,可否在尘世寄托?五十年前那个狂热莽撞的年轻的小伙子,带之的是一个稳重而深沉的男人,唯一不变的那深沉的爱,他听到了圣灵的启示,将没靠岸的船掉头,再一次远离这满是风沙的尘世。
  
      于是,终于悟到了生命跟死亡相比,前者才是无限的这一真谛,这使船长大吃一惊。
    
      “您认为我们这样瞎扯淡的来来去去可以继续到何时?”他问。
    阿里萨早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准备好了答案。
    “永生永世!”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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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胡子大$    时间: 2012-8-28 13:46
  我最近在看的书,很旧,不过也很便宜。
  
  虽然同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小说,但这跟《百年孤独》是不同的,和书前言里说的一样,这本书里没有飞上天的女人,没有一连下了两年三个月的雨,没有传染的失眠症,没有猪尾巴的婴儿,只有真实的生活。书的开头也很平淡,没有经典到惊世骇俗的语言,初读我也很不习惯。
  
  这本书里充满了狂热的爱情。里面有初恋的单纯,热恋无限的甜蜜和痛苦,有忠贞,有出轨,有嫉妒,有难以想象的淫荡,有穷尽一生的相思,和对爱情老去的恐惧……在我看来这就像是爱情的百科全书,引起强烈共鸣。
  
  虽然还没看完,但是并不影响我说出上面的话。
  
  爱情需要一种狂热的激情,任何年龄都是如此,而不是那种温吞水的柔情。如果你爱的很柔和,那么你的爱还不够炽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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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砧$    时间: 2012-8-28 13:46
  非典时期,曾经相爱的人向我推荐了这本书
  
  读完,有一种暖暖的感觉
  
  也许,这世上还是有可以天长地久的爱情
  
  当我们不再相爱,还是可以互相牵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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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檀姜$    时间: 2012-8-28 13:46
  摈弃了魔幻现实主义以后,《霍乱时期的爱情》并没有失去明显的马尔克斯特征,所有的文字都带着某种韵律在眼前流淌而过,使人一下子就掉入那种深深的迷乱之中不可自拔,既为书中人,也为自己。
  马尔克斯曾经说过创作这本小说的初衷是想写一本关于爱情的百科全书,他想用一本书说尽世间所有形式的爱情。
  没有升天而去的雷梅苔丝,没有死而复生的犹太老人,更没有下了四年多的雨,但是书中的世界依然奇异得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阿里萨和费尔明娜的爱情就这样始于一次惊鸿一瞥的邂逅,因为年轻,所以这场爱情来得纯净。阿里萨在被爱情击中的瞬间,就迅速地以极大的热情投入了这场爱情战争。他如痴如醉、魂不守舍,狂热地做着恋爱中的人们会做的一切傻事,如果没有费尔明娜势利的父亲,也许这场爱情真能够修成正果,那么我们可以期待的就只是一段在灿烂过后迅速平淡下来的人生,而爱情则会随着时间溜走。
  费尔明娜的父亲有足够的狡诈,他在直接干涉无果的情况下,选择了带着费尔明娜去旅行。在分离那一段时间里,爱情只能够依靠回忆和想象滋润,时间长了,自然营养不良。
  费尔明娜虽然比阿里萨还要年轻,可她却是更接近于生活本质中的那些人,她的想象力到了尽头,所以这场虚幻的爱情无以为继,爱情之火在终于偶然而又必然地在她的心中熄灭了,胜利了的父亲似乎在黑暗中“咕咕”地发笑。
  费尔明娜迅速地嫁给了一个前途光明的世家子弟,悲痛中的阿里萨没有象别人那样在失望中学会放弃,也许正是因为越是得不到,所以就越是珍贵,阿里萨从此把爱情当做事业来经营,甚至下定了死在费尔明娜丈夫后面的决心。
  一直到这个时候,这依然是个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爱情故事。
  难道我们真有力量在无望的等待中守候一生一世吗?弗洛伊德老先生曾经相当有把握地指出的性的力量才是人类发展的唯一动力,很多人想证明他是错的,但是证据不足,也有很多人想证明他是对的,可是证据依然不足,所以我们只好站在问题的两岸,没有希望地在寻找着或许永远也浮不出水面的答案。
  在此之前阿里萨的爱情都是处于纯粹的无性状态,直到在一次旅行途中,航船上那个陌生女人成功地策划了一次对阿里萨的有预谋的袭击,这个无名无姓甚至不知道长相的黑暗中的女人,唤醒了阿里萨沉睡的性欲,也让他突然间发现,原来费尔明娜虚幻的爱情是可以用世俗的性爱来替代的。
  在阿里萨长达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等待中,他收藏了二十五个记录着他的猎艳经历的小本子,其中带着连续性质的与爱有关的事件至少有六百二十二桩,跟着阿里萨的脚步,我们看到了各式各样的爱情,以及有关爱情的一切:暗恋、单恋、初恋、失恋、等待、殉情、丧偶、偷情、婚外恋、夫妻亲情、露水姻缘、黄昏暮情、老少畸爱等等等等不一而足,可曲终人散,每一桩爱情过后,仍然是深深地失落,阿里萨的思念从未真正消褪,而对费尔明娜的爱也从未消褪过。
  阿里萨的爱情说不上美,可是却有力量,相形之下,我们现在所处的时代,虽然已经可以没有阻碍地享受爱情了,可越是如此,我们却离爱情越远。不知道从何时起,爱情这个命题,已经变得十分的不合时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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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佳飞$    时间: 2012-8-28 13:46
  想想看,现在应该没有人会用一半的人生去等待一个人,但会用一生的时间去爱一
  个人。这是一个貌似很悖的道理。爱是很奇怪的……事情、感觉、经历、东西?爱
  不是东西。要说爱能慢慢变成习惯,我相信;而爱有寿命和期限,这也因人而异,
  我相信。
  
  阿里萨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等待,终于换来期望的结局,那玫瑰--这时
  不管是红是白--终于能永生绽放。他没有“范进中举”那般的狂喜,他的表现就跟
  费尔米纳所诧异的一样:成熟、稳重。岁月将两人的肌肤褶皱、黯淡、失去弹性,
  但两人的心依旧如同在20岁。
  
  男人和女人的爱,在马尔克斯笔下,潺潺流出。这是任何外界环境都改变不了的,
  哪怕霍乱横行,哪怕再没有了木炭、海马,爱依然在。
  
  很多人说,这是写给女人的小说。但我这个男人看后也分外感动。和心爱的人结婚
  吧,不要以幼稚和衰老为理由而葬送幸福的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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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暂停$    时间: 2012-8-28 13:46
  一个躲在角落的人内心拥挤,一个手攥车票的人耽于享受忘记了终点的瞬间恍惚,在琴声中一个刚刚建立起来的秘密 带着熟悉的气息,合上书似乎并未标志着阅读的结束,而是一次出于本能的掩饰。
  
  使一个男孩学会沉默的是青春期,使一个男人学会沉默的是另一个世界。每一次因缘的集会上我都郑重地在签到簿上写下名字,而只需一夜,在窗口的清光里回头,无迹可寻是最终的理解和必然的命运。
  
  阅读使我学会了模糊地表达模糊的感受,清晰是比误解更大的伤害。当然,一个傻瓜的纠缠不休,不免使人恼怒,因为你很容易就联想到:你和愚昧还保持着一种你自以为早已断绝的联系。特使怀揣作为信物的小金鱼,从一条隐秘的驿道飞马驰来,现正在你的门外等待你的答复。
  
  多年之后,我知道我无法找到风中的城镇,我懒惰地在心里重复了一遍我记住了3千工人、2百节车厢的尸体,放弃了刻划每一堵墙壁的冲动。或许在地理上可以到达,沿着墨西哥城继续向南,延伸尼尔.卡萨迪的白日梦,作一支向生活突进的噪音小得多的钻头,在酒后它的方向感最好。
  
  当现实的交谈显得不痛不痒,周围的不幸提供的不过是一次曲折的自恋机会,打开一本书让生活悬置。有人在各处寻找自己,有人把自己散入各处。也许这根本不同,也许一个人最后发现在各处寻找到的在自己身上都将找到,毕竟我们还从未走出过双脚。而走遍大地开始似乎是在寻找出路,却终于不可避免的成为对退路的探求,为了某天在自己家里,我们不至于感到无处可逃。“我们一直走,一直走,一直走,再到黄金港去”。
  
  “让时光流逝,当会看到时光给我们带来的东西”,如果你还小,那么不需要拥有这种智慧,需要做的是选定一种流逝的方式。 现在我在做的,是从水流中向河岸翘首,不断确认这就是我站在桥上挑中的河。
  
  我不会说出我的读后感,因为我不忍心失去他们。就像我不说出情人的名字,她就永远不会有外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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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西门媚$    时间: 2012-8-28 13:46
  在听到很多传闻和称赞后,我才读到这本马尔克斯的《霍乱时期的爱情》。
  因此,一边读一边吃惊。
  刚刚开始是因为一个叙述琐碎的开头,接着,一个有悬念的死亡事件展开,让人以为主人公的故事要出来了,谁知他笔锋一转,又讲述另一桩死亡。这下,以为这个人总该是主人公了吧,谁知,这个人也不是,他的死只是为还有一个人让了路,而那人是他妻子早年的恋人。
  因为自己也在尝试写故事,所以作者的这种安排让人觉得不像是精心预谋,所谓的“挑战读者阅读习惯”,而像信马由缰,写到那儿的时候,忽然觉得这种可能性更好。
  在写了主人公有了追逐早年恋人的机会的时候,作者开始追述了一下他们当时的情感历程,接着大量的篇幅作者就是在写这个老光棍是怎么度过他漫长的情欲生涯的。
  因为如果写一个人守节终生就是为了等一个女人,显然是比较乏味的,读者是需要刺激的,所以接下来,作者就写了这个光棍的大量的情色故事。从第一个不知名的在船上夺走他童贞的女人,到打开他心结的风流寡妇,到忠心耿耿的女下属,到被丈夫发现奸情而遇害的少妇,到一个十四岁的小女孩,等等。作者写到的这些风流故事,和整个故事基本没有什么关联,完全是故事讲不下去的时候就另起一头,冒出一个新的人物,产生一段新的故事,想来在当时也算得是香艳而充满趣味的故事。
  小说的另一人物当然是女主人公。女主人公在家里和丈夫婆婆小姑相处,生活琐碎烦恼也琐碎。作者写的很多生活小事显然是有充分的人生经历在里面,所以读到那些家庭小斗争,让人觉得有会心之感。
  但同时,作者会像忘记了前面所写的东西一样,时而讲他们感情好,然后讲一堆事情佐证,时而又讲他们其实没有什么感情,又讲些例子。当然,这也可以解释成为,也许人生在某个阶段根本是不记得从前的,是完全可以推翻自己的昨天。
  小说的整个倒述部分大约占了四分之三还多,一条线就是光棍的风流故事,他在风流之余还把一切都推给命运,他所作的一切就是在等待女主人公成为寡妇的那一天。另一条线是女主人公生活牵牵绊绊,终于变成了寡妇。
  小说到这时看,完全是一部通俗小说,有生活艰辛,也有风流游荡,五味杂陈,好看,但说不上有什么逻辑。让我觉得实在是马尔克斯在跟大家开一个玩笑,因为要表达这个意思,完全不用写这么多这么长。更不敬地说,马尔克斯是写着骗人的。
  小说接下来追述完两人的过去,就写到了此刻了。男主人公本来是个情场老手,有计划地开始了对女主人公的追逐。女主人公在得知亡夫和女友曾背叛自己时,也慢慢摒弃陈见,逐渐接受了男主人公。
  小说此时进入点题的结尾,两个八十多岁的老人,为了永远在一起,让所乘的一艘船挂出霍乱标志,这样就可以永不靠岸永远航行。
  这个结尾多么纯情。
  此前的描述,哪怕在美好的事件中都要夹杂无数的琐碎现实烦恼,描写的细而刻薄,冷静沉着。而到了结尾,手法也像是纯情小说的手法,再没有现实的蚤子,只有热情的歌颂,两人成了仙成了圣。
  读整部小说,让我想到了禾林。禾林这个厉害的华语出版集团,每年要组织作家写作禾林小说,要求就是长篇,爱情题材,结尾要大团圆。我有朋友曾给禾林写过,因为要讲一个大团圆的爱情长篇,最大的困难是内容不够,字数不够,所以这位朋友只好拖着主人公四处奔波,做许多莫名其妙的事,最后再和女主人公重逢。
  当然马尔克斯想来不大会为类似禾林的原因写作,因为他写这部小说时已经名声赫赫,但认真分析这部小说,却也只能得出类似禾林的结论。好在马尔克斯自己也说,他写这部小说是向通俗小说致敬。
  我觉得小说的开头还不大像个通俗小说,到了中间就很标准了,结尾又变成了通俗小说中的另一个小品种,就是言情小说。
  从这种变化中可以看出小说的逻辑是奇怪的,不管是故事的逻辑还是叙述的逻辑。
  我想,如果不告诉这是马尔克斯的小说,我真的一直有耐心读完它吗。由于我以前一直崇敬马尔克斯,所以我读完这本书以后,认为这是大师的玩笑。
  但马尔克斯还是厉害,这小说在通俗小说中也算得上吸引人的,像个现代版的一千零一夜,充满情色内容,只是被那么多人奉为经典,奉为他的代表作,有点让我不解。我想也许大家其实都更是通俗小说的爱好者,大家统统拿自己的趣味向通俗小说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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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克劳克$    时间: 2012-8-28 13:46
  对这部小说,我事先完全没有提防,甚至看到题目如同畅销小说般名叫《霍乱时期的爱情》的时候,我也没有放在心上,但到看完的时候,我惊诧了,惊诧于两件事:一是马尔克斯居然真的跑去写爱情,二是马尔克斯居然可以一点都不魔幻现实主义的。在这篇“魔幻色彩降到0”的小说里,他是如此义无返顾地抛却了他扬名于世的炫目的叙事手法,用从容淡定而纯熟的文字,写了一个关于爱情的故事。当结尾看见船长抱怨说,我们这样来来去去地要开到什么时候,阿里萨说出他准备了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前就准备好了的答案:“永生永世。”我才心悦诚服的被说服了:
  马尔克斯,真的写了一个爱情故事,而且,写得很好。我被感动了。
  
  故事的切入位置,是小说唯一不合常规的地方。
  医生乌尔比诺进入好友的自杀现场,确证好友确系自杀。他在屋子里找到了好友的遗嘱,并遵照遗嘱找到了他的秘密情妇,妥善而隐秘地将好友的财产留给了她。他在做完这一切之后略有震惊,不解地想妻子倾诉他。他不明白,一个人怎么可以隐藏他的罪行达如此之久。妻子却不以为然。
  这段乍看起来和后文并没有多大关系,除了这位好友曾经开的照相馆,在他妻子曾经的隐秘爱情中偶尔出现之外,这是一段和主线毫无干系的情节。这个看似无关紧要的第一章让这部手法传统得一塌糊涂的小说变得有趣:读者好像先从壶嘴进入故事,,在穿过细细长长的壶嘴通道之后,他们才咚地一声跌入壶身真正的故事里。最后,当我们看完整部小说再回头看这位好友的故事:一个亡命之徒,他秘密维系了多年的爱情,隐瞒了四周所有的人,这一切和阿里萨是多么地相似。这部爱情小说,终于以一种奇怪的方式,照应了开头。
  
  真正的故事,其实是从电子书的第二章(小说第一章(二))开始的。如果参考原本的章节,它属于第一章的第二部分。这部分牵引着读者的注意力从好友的死亡落到乌尔比诺自己有些滑稽的死亡,然后妻子费尔米纳在丈夫的葬礼上突然又看见了幽灵一般的阿里萨,她彻夜难眠,她还发现,当她啜泣着睡觉时,想阿里萨的成分比想她死去的丈夫更多。这才是真正的楔子,到这里,故事正式进入了正常的程序。三个主角都已出场。
  后面开始倒叙。返回到了最初的时间点。从阿里萨第一次遇见费尔纳米开始,到两人的相恋,在费尔纳米父亲的阻碍下用信件艰难地维系着恋情,直到费尔米纳忽然再次见到阿里萨本人,忽然如梦方醒,不理解自己为何对这个平凡而阴沉的小伙子神魂颠倒,断然斩断情思,拒绝了阿里萨,这一段的强度很大,描写完全集中在两人身上,但是把握得极好,你可以感受到这种相爱却无法在一起的焦虑,但作者的笔触却完全是旁观者的笔触,并没有参与进去。
  
  而后医生乌尔比诺出现了,费尔纳米嫁给了出色而无可挑剔的丈夫,两人磕磕绊绊地婚姻生活着,中间穿插了阿里萨一面为费尔纳米保留心中的爱情圣地,一面却不断猎艳的混乱生活,两条平行的线,仿佛没有交汇的一天。费尔纳米是高高在上的,嫁给了身世显赫的丈夫,光环笼罩;阿里萨在船运公司艰难地向上爬,逐渐成功。整个中间部分随着二人活动范围的扩大而视角逐渐宽广,写得丰富而从容。随着爱情主线逐渐展开的,还有拉美霍乱横行、官僚当道、人民苦难的生活画卷,以致有人认为,在那些艰难的画卷下的细碎生活,根本没有爱情的容身之处——“霍乱时期无爱情”【见豆瓣评论】。但是不对,费尔纳米和丈夫的争吵与和好,年迈之后相濡以沫的相互扶持,如果不是爱情,又是什么?阿里萨的爱情进行得艰难而迟缓,他单方面始终为费尔纳米留着内心的空间,有耐心地等待对手的死亡,另一方面,他的纷乱的猎艳过程中,那些来来去去的可怜女人,他并不是没有动情过。爱情在马尔克斯笔下并不是理想化的始终如一,它们有的来去匆匆,有的艰难迟缓,有的昙花一现,有的历久弥新,它们有的湮没在无聊的生活中,有的却将人从无聊的生活中拔出来,变得出类拔萃。如果说马尔克斯想写一部关于爱情的百科全书的话,他做到了。
  
  进行到乌尔比诺死亡,正叙的时间和小说开头终于接上时,小说的节奏,一下子停滞下来。等待了五十多年的时间终于到来,阿里萨这个出色的狩猎者,终于看到猎物出现在视野范围时,他却发现,青春已经不在了,他犹豫起来。他深爱的女人伏在丈夫的尸体上哭泣,她并不记得过去的爱情,她有的是对丈夫的无限回忆。而在此时,阿里萨甚至遇到了值得他真正爱上的女人,只有十几岁的,性格酷似费尔纳米的女孩,这段类似洛丽塔的关系,让这份持续了太多年的爱情变得更为不纯粹。但是阿里萨不可能放弃费尔纳米,女孩只能成为牺牲品。
  两个老人迟暮的爱情,再度丰富了“爱情百科全书”的内涵,它是顾虑重重的,处心积虑的,小心而脆弱的,两人不断地向前又退缩,直到最后,将所有现实置之度外。讽刺的是,正是霍乱,为这份不为世俗所容的爱情提供了最好的避难所,挂着霍乱旗帜的轮船在河面上无止境地游荡,直到死亡的一天。
  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最后这个数字拿出来的时候,在前面无数的铺垫下,显得前所未有地有说服力。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每一天都由作者用密密扎扎的描写填实了,这是多么了不起的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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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otown$    时间: 2012-8-28 13:46
  敦煌文艺出版社!
  这本书居然有三个国内中文版啊
  黑龙江版,漓江版,又出来个敦煌版
  啧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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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灼$    时间: 2012-8-28 13:46
  最后一晚,在看完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长篇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Love in the Time of Cholera)后半部分的过程中我一共使用了两种姿势:躺在床上,和靠在沙发上。非常令我惊奇的是,无论如何,当我缓缓站起来时,都会感到暂时的贫血性头晕。这在我20年的读书生涯中从未发生过,至少在这两种姿势下从未发生过。实际上我也吃了晚饭。
  
  在我看完《霍乱时期的爱情》之后(鬼知道是什么版本,或者,从什么语言翻译过来的),马上将它列入了我的私人小说之中。就像我看完斯哥特·菲兹吉拉德的《夜色温柔》之后一样。
  
  如果我不喜欢《百年孤独》,我就不可能去看作者的另一部重要作品《霍乱时期的爱情》,就正如,如果我不喜欢《了不起的盖茨比》,便不会去看《夜色温柔》一样。然而我怎么会不喜欢这两本小说呢?我之所以是我,难道不就是因为我喜欢它们么?
  
  当我在马路上构思这篇读后感的时候,惊奇的发现《霍乱时期的爱情》的故事结构与《夜色温柔》一摸一样。他们都有三个时间段组成,过去,过去的过去,现在。而这三者之间的排列方式也完全一样。在《霍乱时期的爱情》中,首先用了1/5的篇幅讲述了乌尔比诺医生之死的故事,这位名人死的很滑稽——为了抓鹦鹉,而爬梯子,结果摔断了脊梁,死于八十一;然后用3/5的篇幅叙述医生的老婆费尔米纳年轻时代的情人阿里萨用整整50年的时间来等待医生死去;最后1/5则描写了77岁的阿里萨和72岁的费尔米纳旧情复燃。
  
  与《夜色温柔》整体上的悲剧性不同,《霍乱时期的爱情》看下来透着喜剧意味。如果你是女人的话,可能看法跟我正好相反,因为,《夜色温柔》里的男主人公迪弗被他的“病人”兼老婆给甩了,自己也完全消沉了,大好年华虚度了;而《霍乱时期的爱情》里的女主人公则和一个实质上她并不爱的男人一起生活了50年后,将近如土的时候被情场老手阿里萨勾搭上了。
  
  这种比较实际上很扯淡,但是没有办法,谁让我“就”想出这么一出呢。
  
  真正喜欢《百年孤独》的人,一定会喜欢《霍乱时期的爱情》,后者就像是前者的“现实主义”版本,魔幻主义色彩减少到接近0,时间跨度则缩小到60年左右,但是人物却细致多了,马尔克斯没有将几十万字铺撒在一个家族7代人中,而是集中描写了医生、阿里萨和费尔米纳三个人身上。马尔克斯还用直接笔触对这50年乃至更长范围的历史进行了刻画,比如加勒比内河两岸生态的毁灭以及经济和文化的停滞,当然,还有连绵不绝的内战。
  
  总体上看,全书的第一部分和后两个部分有点脱节,乌尔比诺医生的故事意犹未尽,虽然第二部分有很长一段篇幅描绘他的偷情事业,但仍显得不足。尤其是第一部分出现的下棋高手之死,一直到书的结尾,都没有交代清楚他的身世。我突然害怕起来,也许我读的是缩译版?370页的厚度是不是太少了?
  
  无论怎么说,老马写的是拉美人的爱情,是普鲁斯特式小说下的法国风味的拉美爱情。你我都不可能去品尝这种爱情,霍乱般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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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UEEN$    时间: 2012-8-28 13:46
  也许你已经对男人放弃了
  也许你对男人还有许多期待
  都请你来阅读这本书
  我相信世界上
  有我期待的爱情
  也许他的外表并不美丽
  也许你并没有在意她的存在
  但是
  他就在那里
  爱情就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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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cho$    时间: 2012-8-28 13:46
  我有一支永不凋谢的玫瑰
  只想将它送给你
  谁都知道玫瑰的寓意
  我的玫瑰只属于你
  
  
  
  阿里萨的玫瑰无时无刻不握在他的手中,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前,他便将令他一生魂牵梦萦的名字:费尔米纳,刺在了玫瑰花瓣上。阿里萨一生都在等待着费尔米纳羞涩的接过这朵爱情之花,而为了这一天的到来,他一直在与不同女人的寻欢作乐中保持着自己对爱情的热忱,即便在他放纵之时不乏真心的给予对方----那些被他称之为爱情的东西。可他从第一眼见到费尔米纳起,就已经认定了她才是唯一能让他感到幸福并给予他实实在在幸福的女人。
  
  然而,幸福却是阿里萨一直无法企及的。即便是在他与费尔米纳热恋的时候,他所拥有的依然是那看不见摸不到的虚无的激情。他的外表是那么的落落寡欢,但他的内心却燃烧着一把火,一把能将费尔米纳和他都毁灭的火。而当费尔米纳重新回到阿里萨身边,第一次在集市上见到他时,时间所带来的距离感使她第一次清醒的端倪了阿里萨,霎那间她也应该有一丝毁灭的预感吧。费尔米纳毅然决然的离开了阿里萨,甚至可以用无情来形容。但对于费尔米纳来说,这是解救她自己的唯一办法。而阿里萨,则陷入了永生的爱之泥沼。
  
  阿里萨对费尔米纳的爱,是他心底最圣洁的感情。即使他有许多情人,即使他认为这其中有他真正爱过的女人,但他依然能够清楚地听到那首为费尔米纳所作的小夜曲一直回荡在他的心中。而每每感受到阿里萨深沉的爱以及对幸福之渴望时,我就无法不在心底里呐喊,费尔米纳不配。在我看来,当她如此无情的抛弃阿里萨时,当她投入乌尔比若医生的怀抱时,她就已经失去了接受阿里萨之爱的资格。可是阿里萨没有变,虽然他在费尔米纳婚后没有停止过寻欢作乐,但是他对费尔米纳---他的初恋没有一丝一毫的精神上的背叛。这也许就是他本人在思想上对于爱情之完美的苛求吧。
  
  阿里萨的玫瑰在经过半个多世纪之后终究是递到了费尔米纳的手中。他也在晚年的最后一段时光里品尝到了他所希冀的那份厮守的幸福。这幸福他已期冀了半个多世纪,直到在费尔米纳接受了那朵爱情之花时,阿里萨才真正抓住了它。随之见证的,是他永生永世,永不毁灭的爱。
  
  
  读《霍乱时期的爱情》有感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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