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读人生

标题: 姑娘,我们一起合租吧 - 书评 [打印本页]

作者: 粉晶乖乖    时间: 2012-8-26 14:54
标题: 姑娘,我们一起合租吧 - 书评
  豆瓣热帖,网络原名《一男三女同居记》,
  出版图书电子版已在中国移动手机阅读首发。
  毕业,失恋,找工作,宅男与三女神合租,治愈系爱情喜剧
  哭哭笑笑哭哭笑,笑笑哭哭笑笑哭
  给正在大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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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内容会自动聚合在本帖中
作者: 幸福毛$    时间: 2012-8-26 15:32
  80后的已经成年,我以为自己已经成熟已经被磨砺的铁石心肠到不会在想起那段恋情,但是这本,有着作者独特幽默方式的书,却让我笑着流着泪读完了它,有人说天下的爱情都是一样的,天下的爱情又都是截然不同的,生在同一个时代的我们经历着同样的社会变革,或许我们的生活经历不尽相同,或许我们的感情过程千差万别,可是心历路程却如此相似~感谢宋小君,感谢作者让我再一次真切的回味到那些甜蜜那些痛,那段刻骨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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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偶降雨$    时间: 2012-8-26 15:32
  这一刻 最重要的事 是属于你—— 最小的事。
  给我以及你们的ex
  我们没有在一起 还是谢谢你。
  
  
  
  这本书是笑着读完的 那些大手笔的轻松氛围和一笔带过的悲戚 让我很难矫情的抒情 可是在不久之后的私酿 好像回温出余音袅袅的温情
  它抽丝拉线般的出现 在那些笑声都淡了痕迹之后 慢慢显了踪迹
  我觉得那是 让人相信爱的力量。
  
  
  爱是 什么
  也许它是沸反盈天 是震天动地 又或者它是 喃喃细语 润物细无声
  时光无论怎么流转 又或者流连几个人 失意或者笑意阵阵
  但爱总是这么一种力量 你愿意去相信去付出
  在你与之相逢的时候 也许你被伤害过了不知几次 也灰了心
  但终究内心还是隐隐期盼的
  
  
  刚开始看的时候 觉得 这也太好玩以及太扯了吧
  就这样合租 你一个男屌丝愿意没关系阿 她仨女生也愿意阿
  就当调味剂看的 可是后来慢慢喜欢上 宋君的插科打诨
  在我看来呢 他有无数的小聪明 歪理一堆 文气太足
  就是这么一个 有笑点的男生。
  他有过两段爱情经历 也收获过快乐 获得了伤害
  尽管这些记忆仍然挑动他的神经 但终究被他的几个段子几个不正经的想法跳了过去 并且他仍会在 心动出现的时候当机立断去追求去相信 去努力。
  这是我最喜欢他的地方 可能是心中仍然有那么柔软的地方?
  看到后来 不明白的 有两个地方
  一个是 狐狸到底起初喜欢不喜欢 男主呢
  另外一个是 对于狐狸拒绝了男主 男主和同学一起回到合租的地方准备圈圈叉叉的事情 让我觉得 心里怪怪的。
  怎么说呢 男主他不是我所谓理想型那样人格的存在  因为他随便 歪理是在是太多了 而且他很快也喜欢了一个人 也没准备为了这个人 守身保洁什么的 虽然这对男人来说很困难 = =
  但他对爱的态度 和对ex的感情对待 让我很感动。
  
  他说每一个男生都经历了 前女友的洗礼 变成了更好的人 容纳了更多的爱 对于我们女生来说 又何尝不是这样?
  就如同曾经喜欢过一个人但不知怎么走进怎么相处而终于失去了的时候 也获得了更多爱的能力
  总有那么一个人 他教会你成长 告诉你爱是怎么让一个人与另一个人的长相重叠 让人们的双手能相扣成一个更为温暖的姿态
  也许他以后不能参与你的人生
  但他让你成为更好的你了 这就是ex
  也许你被他伤害了 怨恨他最后还是放弃了有这样那样的缺点的你 但是那些温暖总是在怨恨消失的时候 成为浓墨重彩。
  
  所以就如宋小君说的 前女友是微妙但是温暖伟大的存在
  她铸就的一个更好的男人 也有下一刻 他拖起你的手 带你向前走
  
  那么那些前尘往事都消散的时候 请记得他们带给你的感动以及改变 再带着爱的力量 继续相信下去 给你爱的人 更多的安妥吧。
  
  
  
  ——我知道你也不能带我回到那个地方 你说你现在很好而且喜欢回忆很长 我们没有在一起至少还像家人一样 总是远远关心远远分享 我们没有在一起至少还像朋友一样 你远远的关心 其实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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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滚马蹄$    时间: 2012-8-26 15:32
  -----写给《同居记》和这世上所有的文艺流氓
       昨天晚上躺在床上,决定今天要给《同居记》写一篇书评。在此之前,我先讲一个故事。
       去年九月份我在豆瓣认识我的前男友,从认识到分手前前后后二十余天,至此以后他南下工作,我继续留在武汉求学。白云苍狗,一晃已经过去快一年。在这近一年里,除了刚分手那几天和今年他回武汉拿毕业证我们有过联系,其他时候两个人的信息几乎处于屏蔽状态。也许你会说,二十天,能有多少感情。其实到今天,感情或许是真的所剩无几,但当时处在这样一场事故中时,我是真真切切的喜欢过他,也是咬牙切齿的讨厌过他,但时间虑过大悲大喜的情绪以后,我心里留下的仍然是对他的一点钦佩和感谢。前几天在豆瓣上看见他的新日记,阅毕又觉得自己是受教育了。二十几来岁认识一个人就是认识一个世界。以前因为他的文字喜欢他,现在仍然不后悔上过他这条船。认识他的那段时间刚好是我思想波动很大的时期。我想我之所以成为今天的我,与他也是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昨天睡觉前,眼前竟一帧一帧闪现我和他第一次见面时的样子。他从容淡定,我脸红害羞。不管他是不是情场老手货对我是否玩弄,至少他让我知道自己其实有这样的一种面貌,他真心实意陪我走过那一段险恶的岁月,其实我心里都是满足且充满感激的。于是笑了,甜甜的睡去。
  你看,其实前男友和前女友也没有那么可怕。然后我就被《同居记》感动的来写评论了。
  如果说《同居记》只是让我看见宋小君对前女友依然动情却放手祝福的好态度我肯定不会说它是一本好书。而我也十分不满《同居记》的名字改成了《姑娘我们合租吧》和书后面上架建议上写着都市言情四个蝇头小楷。说远了。其实我是想说,《同居记》讲的虽然是一个悲喜交加笑料不断的合租故事,但它展现给我们的没有故事这么简单。
  最初朋友把《同居记》推荐给我时我并不知道帖子在豆瓣发过,也不知道宋小君长期混迹豆瓣。无意间在豆瓣看见宋小君的广播并关注,后来在人人网发现有篇名叫《致前女友》的文火了,一看作者名字,最后才一拍脑门,原来这厮就是我在豆瓣的友邻呀.关于《同居记》的种种和宋小君这个人在我的脑海里才浮出个清晰的轮廓来。
  宋小君是个入世的哲人,这话绝对没错。每次读宋小君的文字总有种感动穿越时间而来的感觉,像是陈酿了很久的蜜,等有一天蜜罐里冒出亮闪闪的小泡泡时,你才知道原来蜜已经熟透了。这种感动古朴且富有质感。能传递这样一种感动的文字,必定是以真诚打底,用对生活的思考和善意上色。所以在我看来,《同居记》通过一个故事,传达给我们的其实是,饱满的爱和宽容。生活不易,各种坎坷人生路上总会不断,但故事要讲的动人,就要让听者感到温暖。《同居记》就是这样一本让人温暖的书。美呆爸爸狐狸爸爸看得我热泪盈眶。我爸爸离世一年有余,每次想起爸爸总是觉得委屈,忍不住流泪。我想等我长到像美呆和狐狸这么大时,我爸爸也会把一个个靠近我的小子问得六神无主。得谢谢宋小君,你让我看到我爸爸曾经和未来的心情。悲伤的故事有各自的悲伤,但坚持的理由却是相同的,那就是爱。爱这个不完美的世界和无常的生活,最终善待的其实是自己。
  《同居记》的出版或许是一个偶然,但偶然里也有必然。在豆瓣上看见一篇《同居记》的评论-------《已闻君,致我们永远回不去的青春年少》,然后才知道宋小君的文学理想坚持很久了,起码他现在还继续走在文学理想这条道儿上。越过《同居记》本身,《同居记》出版这个事实再次戳中感动点,诙谐的故事中生出星星点点的励志来。如果宋小君在我的生活中,我肯定会亲口告诉他:嘿,同学,你不知道我有多欣赏和佩服你。
  很多天以前的高数课上我偷偷摸摸的拿着刚到手的《同居记》实体书欢天喜地的发了带ID的微博照,又欢天喜地的等宋小君给我评论。他说要好好学高数来着。很多天以后的今天,又是高数课上,我前思后想要怎样构思才能给《同居记》写一篇像样的书评。我想我还是有点儿年轻,很多感受无法表达出来,有关《同居记》的评论凌乱又不够细致,但还是希望这是一份合格的答卷。
  其实我也有一个文学梦,我想说我会好好学高数没准儿哪天我从高数里面得到的东西能给我的文学梦保驾护航。未来的事儿,暂且先意淫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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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铿锵良$    时间: 2012-8-26 15:32
  可能真爱从来都是这样一件偏执的事情。
  
  不一定是武林高手,不一定是江湖隐士,就是你,只能是你,来爱我,那么实在是一件比疏通任督二脉还爽歪的事。
  
  你不知道打通任督二脉是啥感觉,那你首先得去找真爱。别问我,我也不知道,但是就我从小小君身上发现的爱情体液理论看来,与这个体验是十分相似的,“只要练法得要,行功者斡旋人体原气,女子以练任脉为主,盈其血,男子以练督脉为主,盈其气;河车倒转,而使身形固养,任督两脉气机通畅,所谓性命双修,即此是也。”
  
  真爱寻得,秋高气爽延年益寿不在话下。话说回来,你中意我,我中意你,我们正好能在一起,又信誓旦旦打算接着走下去,这个概率要再除以个N的三次方。所以不是那么多人都可以找到给自己打通任督二脉的人,谁不想武功盖世啊,就现在的江湖来说,可能找到你觉得像那么回事儿的人,你也得拿着妥妥的真心爱心耐心决心狠心潇洒走一回的无耻心,去那个谁谁的必经之路,拼爹拼娘的排号子。
  
  回顾狐狸美呆宋主三人泳池伤元气的坦白大会,可见爱人初心都不杂纯洁,也是,谁能平白无故就把自己武功传授给你啊,学个磨剪刀还得先叫声干爹呢;又或者你谢谢你爹妈,磨剪刀的一看见你就冲你喊神。
  
  我说了宋主是最文艺的流氓或者最专情的的把妹圣手,先不说那些俏皮讨好暗藏玄机的冷幽默大诗,你们掐指精算一下,这书当中有多少刀光剑影遇鬼杀鬼的求偶技巧和爱情准则供未通二脉的兄台借鉴,当然女侠吼吼哈完了也会受那么些启蒙教育(斜眼一笑蔑视此条的不用掐指一算和吼吼哈)。
  
  你们问我为嘛少一星?
  故事的最后,宋主告诉我们:我去打通任督二脉了。
  他打了好久,到现在都没有回来。
  我就想问他是怎么打的,他没写,那颗星就不高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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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格子$    时间: 2012-8-26 15:32
  想说的有太多。
  
  某年某月,一本杂志的一句话深深刺痛了我的神经。它说“长大成人这件事最恐怖的地方之一在于,你或许会变成自己曾经最看不起的那种人,而哪怕全世界最洒脱的人也未必承受得住来自自我深处的鄙夷。”
  
  长大成人究竟是件多么恐怖的事情,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曾几何时,我开始学会收敛自己的情绪,不在任何社交网络上进行吐槽,我放弃了博客,因为害怕暴露自己微小的起伏变化而被朋友批评这是不成熟的表现,我害怕的东西越来越多,隐藏的东西越来越多,违心的话说的越来越多,留给自己的空间却越来越少。
  
  听摇滚乐听了近十年,摇滚乐带给我最直接的影响就是“真实的呐喊”。真实的语言,真实的情绪,真实的感情以及真实的自我。而如今,我却连自己最真实的感情都无法面对。
  
  而当我看到君的这本书,我确实矫情的留下了很多的眼泪。故事是可以虚构的,唯情感能够永真。我看到自己的眼泪以及透明的哀伤。事态变迁的波动让我逐渐明白一个道理:这些年,自由和宠爱,真的不算什么。一切看起来,都可以成为假象。
  
  我想起初来北京的时候,独自拖着巨大的行李想要在这座城市找寻落脚之处。被中介欺骗过,错乱过,迷茫过,挣扎过,更被君骂过,但后来发现,这些根本都不是事儿。只有摸爬滚打过,才能变得坚不可摧。而坚不可摧的背后,希望不会是更多的麻木与虚伪。
  
  你永远都没有资格说你了解一个人。狐狸是狐狸,但也可以是美呆,是晶晶。女人的善变比男人初夜速度来的快的多。别信女人,更别信男人,但是可以信感情。
  
  失了恋会再恋,离了婚会再婚。虽然爱的人是不同的,但爱的感觉永远是相同的。你要永远记住: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个人,是为你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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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饥瘦的$    时间: 2012-8-26 15:32
  读完这个故事是在今天的凌晨3点左右,经历过了昨天那个还本扣息交加的日子,有什么比打印完700多条交易流水记录后跑回我那万籁俱灭的床上读这本口水小说(顺带可以看看浙江卫视的中国好声音)来的更欢快的事情么。
  
  
  
  故事很简单,一男三女的合租日记,物以稀为贵,重点当然放在这数量唯一的男主角身上。在我看来,这故事充其量是这个只身在上海谋生亦谋爱的作者在面对失恋后意淫着与3位女神合租同居的结果。但故事也有些巧妙的地方,当你认为作者在写自己的时候,你便会自然而然地将自己的生活硬生生的往故事里套。是的,硬生生的,我虽同样碰到了3个较为要好的女性朋友,可是我没有发现狐狸的身影,更加没有发生后来一段追求女神的故事,自然也不会有10个月后第二次离别时候的情景。但是,我却难受了,当你看到两个分开已久却爱意未淡的人不得不第二次再分开的时候,他们的话却字字触人心弦,嗯,他们的对话太少了,他们的回忆太多了,就如同他们这一次分别如此的决绝,上一次的分离是如此的懵懂。
  
  
  
  陪伴着我读完这个故事的还有王菲的暗涌,说实话我也不知道这歌是如此符合地在看宋君写他失恋大段文字的时候感同身受。比如,我们从周杰伦听到了陈奕迅,比如,总是期盼着一个尚未明朗的恋情,比如在向另一个女孩子示好的同时感觉对不起她,比如在睡另一个姑娘的时候内心是如此的悲哀,比如在与其他姑娘约会的时候ex突然的短信让你不知所措。读完自己的故事,你会发现《Synecdoche New York》的故事会在你的身上活生生地映照出来。好在宋君塑造了一个完美女神狐狸的形象,在绝望的边缘有一丝丝挽回的余地,而自己的生活则更多地活在自己构想出来的世界里,在这个世界里你可以构一片山水,造一栋房子,养一条秋田,拿一桶纸巾,献几亿精子。。。
  
  
  
  当然这些前提是你必须很宅,回头我才发现我已经宅了整整两个月了~so,今天我打算会一下二姑娘和三姑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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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安全出$    时间: 2012-8-26 15:32
  我想,我一定不是最早看宋小君文字的那个人,哪怕到后来“那个”变“那群”,也不是之一。
  
  要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认识宋小君其人的,还是归功于豆瓣。你说奇妙不奇妙,他从豆瓣B组帖开始红火,我也从豆瓣认识他,这原本是多么浑然天成的逻辑组合,可我认识他却并非因为那个爆红网络,被无数人推荐过的《三女一男》合租帖。
  豆瓣猜猜我会喜欢《致前女友》,于是就在一个天气不大好的早晨,坐在办公室的电脑前,边吃着从家里带出来经一路颠簸已经看不出原形的早餐,边津津有味地看他写给前女友的信。老实说,那种在上班时间带着一点点勇敢和胆怯并存的矛盾的心看他的文字还是挺刺激的,尽管当时看完没能事无巨细的记得分毫,但我始终记得在那个早晨读到这样沁人心脾的文字,即使18楼窗外的马路依然拥挤不堪,即使阳光没有洒进落地玻璃,也仍旧觉得爱过一个人,或者被一个人爱过是一件多么温暖的事情。
  后来我用长微博工具把这篇文章发到了微博上,尽管注明了via,但仍旧怕官司上身,于是特地请教了学法律的姐姐一些知识产权法方面的常识,在确定不会因为转帖而蹲大牢的同时,我身边的孩子们也有幸看到了这篇文章。并且,我们一致觉得,这信写的真是好!深情又不拖沓,理智又略带感性,通俗的句子里还有点大师的文艺色彩,用词时而陈旧,时而新潮,偶有押韵,显得生动又俏皮。于是,我也成为了关注宋小君的人,之一。
  
  关于这本书——《姑娘,我们一起合租吧》,其实我觉得没有合租经历的人很难懂那种在一个陌生的大城市里,彼此依偎取暖的幸福感。那些住爹妈吃爹妈用爹妈的孩子也很难明白人间骤然就会巨变的冷暖。不过好在善良的作者没有给我们一个赤裸裸的现实,而是更美好的一种生活状态,或者说,是一种态度。
  先说说书里面的三个女主人公吧……(排名分先后)
  晶晶,因为她先登的场,所以对她格外有清晰的印象。有男盆友的女孩子特别可爱活泼,看文字版的描述觉得她特有荣仓奈奈的那种味道(一家之言,如有异议,不要拍我),简单、率性、调皮,心里充满了爱。虽然后面和亮亮闹出一些小矛盾(这就不说了,避嫌剧透),但正是他俩让整个故事都牢牢紧扣着活色生香。
  美呆,我一直无法爱上小萝莉,觉得萝莉的存在就好像姑娘的洋娃娃一样,喜欢过一阵,然后变成压箱底的玩具。不过我相信看完全书的人一定会和我有一样的感觉,就素,不管你喜不喜欢萝莉,美呆还是挺可爱的。(画外音,我可以说我喜欢美呆他爹么??)
  狐狸,好吧,同作为女性,仅仅这两个字的出现就把我惊艳了。能把一个女生叫做狐狸,那她一定有过人的魅力。当然事实也证明,她美丽,她聪明,她热情,她狡黠,她充满故事,却并不以此作为闪耀的筹码。看完我都觉得,这样的女人,果然天生就是用来被爱,这让我们这些还在基层摸爬滚打的女屌丝情何以堪?【泪……】
  
  再说说故事。其实这是一个在平常不过的故事了,可作者非把它写得很有趣,让人看了觉得生活到处都可以熠熠生辉。男主是失恋的小孩,在同居的生涯里遇见了人生的第三展明灯。于是你追我赶,开始了令人捧腹的故事。
  这里面,我特别喜欢那段和学妹的戏。宋君约学妹炮,前戏一切水到渠成,从见面开始就埋下理所应当的伏笔和线索,直到学妹洗完澡,和狐狸在客厅里针尖对着麦芒,约炮一事忽然有了变数。不过,故事还在继续,作者也一定知道读者们的口味,所以宋小君打了个圆场,我们想看的滚床单情节继续上演,谁知,情到浓时,咱们完美的女主杀了出来,整个给弱弱的学妹一个下马威,简直就是一出精彩的反转剧。而且丝毫不减女神本色,堪称我爱的女人中的典范!后来学妹上出租车的时候,转头和宋君说,“她和你可真配……”瞬间戳中了我的点啊!那种当局者迷,盘观者清的感觉瞬间暴露无遗,当你弄不清自己的感觉,可旁人却看得透彻!不过可惜,学妹猜中了结局,却没有猜中过程。
  再后来,前女友回国的那段写的也特淋漓尽致。其实我真的很想知道,在第二次送小不点去机场的时候,宋君有没有哪怕一丁点儿想时间逆流,回到10个月前?毕竟白云和苍狗,白驹过隙的时间,是我们最恨的东西。不过,故事的最终,小不点还是上了飞机去往北京,而宋君则回头看见了自己的女友。其实一切已经尽在不言中……
  
  翻完最后一页的时候还有点意犹未尽,于是连带最后几章一起又重温了一遍。最后你说,我喜欢你是寂静,真是妙!这几天又上网重新把帖子翻出来看,我觉得那些年跟着宋君,跟着帖子一起走过来的豆友真是特幸福,毕竟你们的生活里,每天都充满淡淡的文艺腔和妙趣横生的故事,你们有一个真诚的为你们讲故事的楼主,生活开始有了期待,即便故事终章,它带给你的感知也一定会如影随形,除黄土白骨,守你百岁安好。
  
  没有追过直播帖的豆友不是一个好楼主,
  没有爱过狐狸的小王子不是一朵好玫瑰,
  祝福小王子和狐狸的故事能够每天每天美好下去!
  
  【书评撰写有些随性,逻辑略有不妥,内容微有剧透,语言稍显稚嫩,一切一起,还望惠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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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ero$    时间: 2012-8-26 15:32
       或许,不经历的,你永远难以了解,但不得不说,我在里面找到了很多人的影子,前女友,老朋友,亦或不知彼时的自我
       每对小王子和小狐狸,在相互驯养之后,都会区别与这个世界,成为独一无二的彼此。
        人不知而不愠,如果这是衡量君子的标准,单身的人一定是君子中的翘楚。
        一个人久了,每每期待却更加怯怕恋爱,怕这一次也不完美。
        有时想想,人生,多少年,如鱼饮水,冷暖自知。一生里,很少有朋友能陪我们走完,总是一段又一段的陪伴,如此,亦是好的。至少心中还是相信单纯的小幸福,觉得身边有个陪伴的的人,总是心安的,不用去论曾经你是谁,我又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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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我是先$    时间: 2012-8-26 15:32
  关于青春的很多事情 想起来脸上都是带笑的
  关于年轻时 爱过在一起过的人 用什么办法去纪念呢。
  那么 ,就把他们都写进书里。
  
  看了那么多书,第一次评论  。看书时  一门心里想着 怎么这么多关于青春的废话 。看完了 才想到 那些关于青春的字 不就是我以前想要写出来的么
  
  好歹 天底下最讨厌的一种叫做ex的生物 在书里 连个配角都不是 ,原来只是个打酱油的
  最最欣慰的是,打酱油还没打到。
  就此。
  还有,我爱宋小君。哦,不,我爱你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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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杉爷$    时间: 2012-8-26 15:32
  此时的我,终于明白了何为五味杂陈。从最开始看此书的一丝失望、抵触之情,到现在的汹涌澎湃——我真的没有猜到这结局——我最终会以这样的心情写下这篇书评。想看这本书是源于豆瓣首页的推荐,宋小君的那篇——<失恋的孩子推动人类文明>,所以我想当然的以为这本书是讲她(那时我居然以为宋小君是个姑娘…)如何从失恋的泥潭中拔足而出,走向光明,因此无比渴望看这本书。我同意宋小君这句“失恋的孩子推动人类文明”,因为我总被失恋者重获新生的故事鼓励、治愈,然后奋发图强——所以说,摆脱失恋的荆棘之路简直就是充满了哀伤却莫名坚韧的自救旅途,这是多么的励志!!
  
  我总是记得我最爱的短片<李献计历险记>里的那句:其实就是为了自己,能从分手后的世界顺利逃走——真是太带感了!!!
  
  但是,这并不是一个单纯的、自我疗伤的故事,我发现男主角很快就爱上了另一个人,而且深情款款、死心塌地,而且他是我一贯不太喜欢的那种“小白脸、油嘴滑舌、有贼心没贼胆儿、满脑子花花肠子、满嘴的姑娘妹子、认为女生亮点即是美腿大胸”那种男生,所以可想而知我心里的失望和抵触。可从第11章开始,一切都开始变了。特别当我看到他写“怀着对这种母性的敬意,我先后使用了美呆的洗发水,狐狸的沐浴露。唯独对晶晶的雌性激素太浓的护发素心存抵触,但是为了公正起见,我还是用了她的洗面奶…”,我终于笑了出来——男人是多么的可爱。
  
  然后,开始放下偏见去感受,于是我理解了,明白了更多更多,包括我内心中的许多迂回曲折的体验。这种心情一直积聚,终于在看到17章的时候,我彻底的被打动,我同时也明白,我也是时候,写下我内心最真实的东西。其实我心里一直明白我为什么总是对宋小君这类、如我之前形容的这种男生抱有抵触情绪了:因为我是如此的缺乏安全感。对于这种男生,我总觉得他们不靠谱儿,眼里净是萌妹子,那么即使我成为了他的女朋友,也只是在他眼中“情人眼里出西施”一时而已,永远敌不过世界上层出不穷的美女。
  
  另一个原因是因为我莫名其妙、无比强烈的自尊心。对于这种男生,眼里、心里有太多美丽的花花世界了,但我又只是这里面最平凡、最普通的一种——我总是被这样可笑的想法刺痛。我明白这也是一种后遗症吧。因为曾经有一个人,是如此的热爱生活,热爱所有美丽的事物,但我那时大器晚熟,在终于有了女生天生就应该具备美丑意识之后,突然明白自己不过是一只丑小鸭,就连一张好看的校内头像都照不出来。于是我总是像一只时刻竖起刺保护自己的刺猬,伤人伤己,我们终于告别。
  
  在那之后的夏天,我去健身房,在温度高达38度的室内,我在跑步机上不知疲倦、不能宽恕自己的走着。时间在这样的情况下是那么的漫长,我总是在距离设定的目标1个小时还差20分钟的时候就想要放弃,但看看前面的镜子,想到自己曾经如此自卑的心情,又狠狠的坚持下去。那个夏天在20天内减下去的10斤重量,还有随着我渐渐长大而被人称之为“女大十八变”的脸——这一切把那时候的那个丑小鸭丢弃在了记忆之中。我清楚的知道我总是想向你证明些什么,想要在你的眼中放出那种我想象中的夺目光彩,想要得到满足自己虚荣心的肯定,但我却从来不肯让自己承认,你从来看到的,都不是这些。
  
  于是每每在此刻,我又想起了那时你对我说的:“看到你从公车上跳下来、向我走过来的一瞬间,整个世界都亮了。你穿着一双拖鞋,我心里想‘你还是那么好看啊!’ 那时候我觉得一切都值得了…”与你有关的所有画面继而在我脑中不断徘徊,重叠,交织,令我感到有什么东西在向上翻涌,那是比眼泪更加沉重、忧伤的心情。因为我知道,那时候的我自己,是多么的自卑,有点胖、土气的衣服和头发、兜里也没有多少钱,没有办法好好对待你,只想着快速的改变和逃离。但是在你眼里,我却是有着像你形容的、如今我在书里、电影里、别人的嘴里也看到听到的、爱人所描述出来的那种美丽——令别的姑娘揣测、也许还会嫉妒的那种美丽——也正是我也产生过妒意的那种美丽,像宋小君描述狐狸、描述小不点、描述他爱过的女生一般的那种美丽。
  
  现在我终于知道了。
  
  我诚实的写下了这些。写完之后,开始动笔时那种跌宕的心情早已归于平静。我看着这些,好像是添油加醋、浓墨重彩的在写一出戏,写关于其他某个人、或者只是想象出来的故事。因为你已经离我远去,牵着另一个姑娘的手漫步你们熟悉、但我却永远陌生的大街小巷。而现在我爱着一个人,他有我欣赏的一切——在灵魂的最深处,沉默而孤独——我找到了属于我的、最安宁的内心,只有在这里,我才能如此心安,永远没有惶恐和不满,没有忌妒和攀比,也没有纠结与失落。
  
  我以为我不算经历过所谓的失恋,因为我一直面对的对手,不是劈腿的男生,不是插足的第三者,不是中途介入的其他因素,而恰恰是我自己——那时的我自己不够好,所以推开了你——当我带着许许多多咎由自取的纠结心情慢慢的走向成熟之时,我却遇到了另一个人,只是因为和他在一起,我才拥有了完整的力量,变为了更好的自己。
  
  我以为这是一种幸运。从此,在两个人的心中,他们只愿意拥有属于彼此的世界,没有任何人的侵扰。就像宋小君找到了狐狸,然后他说——作为一个男人,我们最终要抵达的地方,永远只是一个女孩的心里…
  
  最后,宋小君说:“那些有伤的‘骚年’,最终都是自我治愈的。”——我也一样,但这过程中,我却不能少了你。
  "So, keep walking." ——当然,但我却不能少了你。
  
  最后读完米兰昆德拉的名句结尾,“让我们真的叫他们忌妒”——我曾经也想要所有人忌妒,忌妒什么都好,我只要从这样的眼光中找回自己想要发泄的满足感。但是此刻合上书,我的心中却是那样的安宁。我不再忌妒,也不再想要被忌妒,我不再排斥,不再有偏见,我只是希望每个爱着的人都能够幸福,即使是带着忧伤的、痛楚的、却还是最踏实平和的幸福。
  
  从此,我会包容的笑着看每一个幻想着各色萌妹子的男生,每一个一往情深的痴情人,会明白他们梦着、追逐着心爱的姑娘的心情,会安静的倾听每个诉说的人,用世界上最美的词语和句子描绘他们的女神,会带着最真挚的心去听每个最宏大、绚烂、可歌可泣、你死我活的爱情故事——因为我知道,对于除了他之外的、世界上的任何人,我只需祝福,而无需攀比、忌妒和揣测——因为那过于纷杂缭乱的大千世界,终于与我无关了。
  
  “遇见你,我终于可以放下所有防备,与你在任何地方拥抱、亲吻,旁若无人。”
  我抱着你的时候,I got the inner peace. 只有你的心中,才是我安适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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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阿三$    时间: 2012-8-26 15:32
    上大学的时候,我和同学们合租,后来因为感觉太吵闹,通过家人、班主任保证,再加上自己死皮赖脸和宿管老师磨,总算自己搬出来住了……
    那个时候,我没有女朋友,没有合适的室友,就一个人,在学校的旁边开始了一个人的租房生活。
    后来到了大四,我和我同班的同学们都开始实习,他们也加入到我的“合租”生活里,后来,我们一起搬到了大房子里,后来,他们有了各自的女朋友,再后来,我还是一个人,只是不再是一栋大房子,而是一间房子……
    正式毕业后,我来到了北京,一开始在朋友住的地方,后来因为找工作,和一群陌生的“北漂人”一起合租。
    
    关于合租,其实这是一种很难忘的感觉,可能它是一帮熟悉的人,可能它是一帮陌生的人,也可能它是一帮男女,因为工作,因为生活住在了一起,组成了这个临时的“家庭”,这个过程就是合租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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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鱼鱼$    时间: 2012-8-26 15:32
  之前宋童鞋在豆瓣上写的时候,趁中午休息时间每天赶着看更新。
  后来突然说有事不更了,大家都骂怎么太监了~
  当时想这丫肯定是要出书了~
  掉了大家好一阵的胃口。
  在盼星星盼月亮盼了一阵之后,就弃楼了。
  现在看到出书了,当然要放着烟花炮竹点着生日蜡烛拿着纸尿片恭喜宋童鞋又诞一喜,被吊起来的胃口现在总算有了着落。
  
  各位看官们,我这个一向以酷为风格,冷言冷语冷面冷眼却唯独长了颗热心的人看到自己喜欢的东西话又多起来了。看来我还是酷的有点2。
  这个故事真的很不错,你的好奇心会被吊起来,你的胃口会被调得大开,你的心情会像在忧郁时吃到软软的棉花糖,你的笑容会在大饼脸上荡漾开。
  故事情节我就不剧透了。狐狸不光是宋童鞋心中的女生,看过后也会变成你的女神。美呆美美呆呆惹人爱,晶晶?嘿嘿,你们自己看去吧~
  看完后男娃娃们肯定恨不得跟宋童鞋变成基友,因为你们的嫉妒心怎么会看着人品大爆发狗屎运不断的宋童鞋继续去祸害女神呢?哈哈~(宋童鞋表打我)
  
  故事我没看完,废话到此了。我去捯饬这本书去看了。
  最后祝宋童鞋书的销量比所有人预期数目加起来还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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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倩倩$    时间: 2012-8-26 15:32
  花了三个晚上,读完了这本书。
  我必须得说,书里的文字更精致,更深情。
  
  想起当初追贴时候的情景,脱了衣服,赤果果地缩在被窝里,抱着手机,像个神经病一样,一会儿笑,一会儿哭。
  
  为什么这样感动,其实很简单。
  
  因为就跟我们看电影一样,故事里的人,就是我们自己。
  我们已经经历过一些事情,我们还将经历更多的事情。
  但是,不论经历了什么,都应该有一颗勇敢去爱的信。
  
  就像黄小琥唱得,最掏心,才能最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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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妞儿柳$    时间: 2012-8-26 15:32
  离开家,离开父母,离开自己熟悉的朋友,去一个陌生的大城市。
  一个人挤地铁,一个人逛超市,一个人煮泡面,一个人吃晚饭。
  
  我们都渴望一场邂逅,一场迟来的邂逅,可以在相拥而泣之后,抽对方一个耳光,问问TA,这些年,你都死哪去了?
  
  我也还没遇上我的THE ONE。
  但我相信,总有一天,我的耳光能抽在他的脸上。
  
  小说里写了我经历过的,我没经历过的。
  我看笑了,我看哭了。
  我看过之后,觉得自己没那么坚硬了,我觉得我柔软了。
  
  谢谢宋小君。
  
  我想我可以把这份柔软留给我的 MR 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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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妞儿柳$    时间: 2012-8-26 15:32
  离开家,离开父母,离开自己熟悉的朋友,去一个陌生的大城市。
  一个人挤地铁,一个人逛超市,一个人煮泡面,一个人吃晚饭。
  
  我们都渴望一场邂逅,一场迟来的邂逅,可以在相拥而泣之后,抽对方一个耳光,问问TA,这些年,你都死哪去了?
  
  我也还没遇上我的THE ONE。
  但我相信,总有一天,我的耳光能抽在他的脸上。
  
  小说里写了我经历过的,我没经历过的。
  我看笑了,我看哭了。
  我看过之后,觉得自己没那么坚硬了,我觉得我柔软了。
  
  谢谢宋小君。
  
  我想我可以把这份柔软留给我的 MR 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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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妞儿柳$    时间: 2012-8-26 15:32
  离开家,离开父母,离开自己熟悉的朋友,去一个陌生的大城市。
  一个人挤地铁,一个人逛超市,一个人煮泡面,一个人吃晚饭。
  
  我们都渴望一场邂逅,一场迟来的邂逅,可以在相拥而泣之后,抽对方一个耳光,问问TA,这些年,你都死哪去了?
  
  我也还没遇上我的THE ONE。
  但我相信,总有一天,我的耳光能抽在他的脸上。
  
  小说里写了我经历过的,我没经历过的。
  我看笑了,我看哭了。
  我看过之后,觉得自己没那么坚硬了,我觉得我柔软了。
  
  谢谢宋小君。
  
  我想我可以把这份柔软留给我的 MR 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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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疯狂的$    时间: 2012-8-26 15:32
  前些日子看过一项调查研究,说是睡在同一个空间里的人,容易亲密,而且很多年之后都不会忘记。
  于是了解了一个词——睡友。
  
  睡友是比炮友更高级的存在。
  睡在一起的知己,比如大学时期的舍友,工作之后的室友,往往容易产生深刻的感情。
  
  一直追这个帖子,故事里讲了很多年轻人的生活状态,在大城市里,合租。
  
  我自己住过群租房,一个厕所十几个人用。这当然不是愉快的经历,但是有一次停电,大家聚在一起海聊,突然就有了一种知己的感觉。
  甚至觉得,大城市也没有那么可怕了。
  
  这个故事里,有我们向往中的生活。
  或许每个人都想遇上一个狐狸,或许每个人都想遇上一个治愈自己的人。
  
  最后,除了推荐这个故事,我想说的还有——
  
  帅哥,我们一起合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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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芬芬$    时间: 2012-8-26 15:32
  可以值得读的一本书
  .毕业,失恋,找工作,宅男与三女神合租,治愈系爱情喜剧
    哭哭笑笑哭哭笑,笑笑哭哭笑笑哭
    给正在大城市谋生谋爱的你们
    青春终将逝去,情怀永远不老
    从未想过有一天,我们要独自面对这个世界。
    我标准屌丝一枚,很多年之后,我仍旧会想起那个下雨天,我一个人、一个箱子,来到大上海。在一栋房龄三十年的老式公寓里,开始了和三个女孩的合租生活。
  http://item.taobao.com/item.htm?id=18569664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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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芬芬$    时间: 2012-8-26 15:32
  可以值得读的一本书
  .毕业,失恋,找工作,宅男与三女神合租,治愈系爱情喜剧
    哭哭笑笑哭哭笑,笑笑哭哭笑笑哭
    给正在大城市谋生谋爱的你们
    青春终将逝去,情怀永远不老
    从未想过有一天,我们要独自面对这个世界。
    我标准屌丝一枚,很多年之后,我仍旧会想起那个下雨天,我一个人、一个箱子,来到大上海。在一栋房龄三十年的老式公寓里,开始了和三个女孩的合租生活。
  http://item.taobao.com/item.htm?id=18569664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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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淡妆浓$    时间: 2012-8-26 15:32
  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宋小君是个流氓。
  只用一眼永远能准确目测出罩杯大小,能通过女孩嘘嘘的声音判断人家的性能力,深谙如何将女孩哄上床的各种手段,就算一穷二白一无所有,仍然有不同款式的各种女孩对他死心踏地……
  掀桌,这哪里是屌丝,这分明是伪装成屌丝的高富帅……
  我这么说,没看过书的同学可能以为这是本有着三色交通灯之一的亮丽颜色的书,对不起,同学,你高兴早了。
  不过,作为一个整天宅在家里以编织各色爱情故事为生早已对各种重口味的故事云淡风轻不为所动的准老女人,我承认,在故事的伊始,心脏就开始跟着砰砰跳了,当然,我只承认这么一次。
  作为一头牛,在庖丁面前,你的心能不跳吗?作为一个女人,你的大姨妈周期都被人家通过发现卫生间中的规律而了如指掌,你心不跳吗?
  原来,女人在男人面前,永远是性的人,或者说,是以一个性符号的形式出场的。
  原来,男人是这么看女人的,原来,你身上的最天然的某器官,对人家都是有吸引和暗示的,在你眼中目不斜视一本正经的他,早就将你的三围测个大概齐了。
  一身冷汗啊。
  可这却是事实。
  我们从来就知道在大学的男生寝室里,男生们熄了灯后的话题永远是女生身上的那么几个器官,你永远无法理解的乐此不疲。
  事实是,这本书将这个事实说了出来。
  一路读下去,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将作者揪过来敲着他的头问“这你是怎么知道的?”“那你是怎么知道的?”……
  而等到看完,面对作者,我只能憋出一句:宋君,你丫知道的太多了……
  看吧,这就是合租的好处,先褪去对方性别上的神秘感,还原为不带电的人,当然也有可能电荷更大。
  捅破那层膜,好吧,我们换个说法,窗户纸,当性的光环不那么刺眼之后,爱便凸显了出来,这时候必须要引出本书个人认为最睿智的中心思想之一——要到达女人的心,必须经过她的那什么道。
  于是让我推翻开篇的立论,流氓不可怕,有文化的流氓也不可怕,痴情的流氓才最可怕。
  宋小君无疑是个痴情的流氓,这种痴情是大杀器啊,同学们,我只举一个例子,杨康,还记得吗?
  男人你哪怕再坏,再流连花丛,只要你对一个女人死心塌地,这男人就挡不住女人们的舍生取义前仆后继,并不是我们贱,因为他带给女人一种血淋淋的优越感:看吧,他是在那么多女人中间选择我的,我是被遴选出来的胜出者,他本可以不要我,他又不缺女人。他那么坏,却只肯对我好……
  宋小君就是这样一个喜新不厌旧的人,对旧爱念念不忘却能一直保持对爱的感知能力。
  他可以对无数女人有冲动,但目标永远是那个唯一。
  他天生就知道如何将荷尔蒙转化成独有的魅力,而蛊惑得无数女人为他心碎得心甘情愿义无反顾。
  这是一桩由宋小君失恋引发的血案,却席卷了那么多人,在失恋推动人类文明这个命题前,我无法同意得更多。
  因为我们每一个人都经历过失恋,或者正在经历着。
  这时有一个叫宋小君的大男孩,他捧出一颗赤裸裸的心,毫不掩饰的呈现出他的痛,他的不甘,他的不舍,他那永远也不能被晾晒在阳光下的隐秘心事,毫无保留,这是他对青春对那一段爱那一个自己的祭奠,却成为了我们集体的祭奠。
  在宋小君身上,我们看到的,是自己。
  当宋小君通过爱一个人而得到治愈,其实是我们集体得到了治愈。
  永远也不要丧失去爱的能力。
  我们必须被治愈。
  这便是宋小君被我们爱着的原因,这也是这本书存在的意义。
  笑是必须的,流泪也是必须的,宋君说他要的效果就是读者含着泪的笑,我不知道你们读的时候是怎么样的,至少在我这里,他做到了,让我没来由地想起那首席慕容的小诗:
  
  我一直想要
  和你一起
  走上那条美丽的山路
  有柔风
  有白云
  有你在身旁
  倾听我快乐和感激的心
  
  我的要求其实很微小
  只要有过那样的一个夏日
  只要走过
  那样的一次
  
  而朝我迎来的
  日复以夜
  却都是一些不被料到的安排
  还有那么多琐屑的错误
  将我们慢慢的慢慢的隔开
  让今夜的我
  终于明白
  
  所有的悲欢都已成灰烬
  任世间哪一条路
  我都不能
  与你同行
  
  ok,这个夏天,让我们以认识宋小君为荣,却千万别爱上他,切记,痴情的流氓最可怕。
  
  
  
  淡妆浓抹2012.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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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um$    时间: 2012-8-26 15:32
  PS:一句概括全书,宋兄失恋后,和3个小姑凉同住,性幻想着4P的可能性?!
  PPS:我发现小君酱回复了其他书评,就是不给我回复,真小气呢~~
  
  这贴在某个小组很火也很水,回复上万。
  我当时就不懂:
  为什么一个文笔不怎么、故事如此三俗的帖子会变得那么多人跟呢?
  不过,说真的,它的确是个解闷的好帖子。(当你闲得蛋痛。)
  
  后来,帖子停了,白费我半个月的痴迷……
  许多网友说,这帖会出书、这帖会炒作……
  我当时相信宋小君是认认真真地停笔……
  好吧,我认真,我输了。
  
  为了荷包着想,我建议大伙还是别买了……
  请移玉步,到手机党的福音小组里搜查。
  
  根据我国国情,舍近求远者,可坐等、跪等各式各样的盗版、山寨版和同人版。
  
  如果,你当初,追了、跟了,对于我的见解,你一定感同身受的。
  
  如果,你买了,你又痛恨我的话,豆邮我,告诉我,最终,宋小君掰开了谁的大腿,想起了谁的爹……
  
  
  
  
  对于一枚中文系的姑凉而言,没什么能比亲眼望到中国文学的日渐衰落更痛心疾首。(鄙人言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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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戴日强$    时间: 2012-8-26 15:32
  已闻君
  
  文/戴日强
  
  十八岁给我一个姑娘,或者给我一个十八岁的姑娘,实在不行就给我十八个姑娘吧!
  ——致我们永远回不去的青春年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六十三年七月七日,就是湿人宋小君为去年十二月三日在豆瓣“文艺青年装逼会”扮演字母B然后生出闺女——《一男三女同居记》的那天,我独在电脑前徘徊,遇见小君君QQ闪动,前来问我道,“先生可曾为我闺女写了一点什么没有?”我说“没有”。他就正告我,“先生还是写一点罢;我闺女没出生前就很爱看先生的文章。”
  这是什么情况?
  我想了很久、很久,大约是……三秒吧。打开了word文档开写了。因为,如果说宋君是《姑娘,我们一起合租吧》(《一男三女同居记》出版名)的亲生母亲的话,那么我便是这部小说的奶妈。因为他十月怀胎展示了这部作品,而我帮着给这孩子——供奶。
  好吧,如此便有以下的文字。
  
  初识宋小君是在一个小雨天。
  依然是一辆白色的面包车(绑架的)在学生宿舍楼间停下。
  我下车了,然后就搬了一箱……游戏点卡(好吧,我说谎了,事实是“妇科医院的XX宣传卡”)给宋小君。
  后来的许许多多日子里,我反复想我当时为什么要拉这个赞助,直到宋君给我写的序里我才找到答案——劫富济贫!
  是啊,这是一个伟大的任务,我们将光明的火种传递给其他女生。
  
  随后,我离开了。
  后来发生的什么事一直都是一个传说,我根据多人的蒙太奇回忆整理如下:
  宋小君拿到游戏点卡后很冷静,冷静地发给所有学妹们,学妹们也很冷静地发给其他女孩子们。
  后来我问宋小君,这是一种怎么样的精神呢?
  他回答:这是一种,为了梦想让别人流产的精神。
  当然,也有可能某些女生本来不用的,但是看到这个,没有顾忌了,结果……罪过啊!
  
  我们的初识便是如此荒诞而有趣,只有我们知道,所有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文学梦想。
  是的,正因为如此,我跟宋小君成了死党。
  我们一起举办五大高校文学友谊节;我们一起写小说梦想成为作家;我们一起出去流浪,梦想环游世界;我们一起……做了很多事。(鉴于人类已经无法阻止腐女的脚步,我在这里特别说明:很多事里不包括搞基……)
  那时候我们谈得最多的除了青春、梦想、文学就是姑娘和梦见章子怡了。
  为什么说梦见章子怡呢?答案就在《姑娘,我们一起合租吧》里面。
  
  后来,我把这些“传说”整理好通过邮件发给宋君。
  几天后我怀着激动的心情打开宋君的回邮,上面写着——你是谁啊?
  看到这个答案我竟也些许感伤。难道他回答便是我们无法回去的青春年少……
  
  在宋君的《姑娘,我们一起合租吧》里,提过四个姑娘。(有人说不是三个吗?)
  第一个是旅法的女友,确切说是前女友。
  美好的东西加上“前”字就都变味了,比如前男友,前妻……世界上有几种关于“前”的东西最最讨厌了,你发现没?比如前男友的电脑应聘,比如前女友的午夜电话,再比如前列腺……
  其实宋君的“前女友”是有原型的。
  那是一次校园摇滚演出活动上,宋君拉着他的女友介绍给我。
  彼时我忽然觉得宋君很疼她,而且原本非常自信、非常酷的宋君在她面前仿佛多了份羞涩。
  后来我明白,那是因为宋君太喜欢她了。
  当然,后来宋君还是失恋了(我发誓我不是第三者,因为我也在国内)……记得宋君最痛苦的那个阶段,我曾无数次安慰他,当然,都没用。后来把我逼急了,我说:你可以想想我的悲剧爱情史,对比下你就舒服了。
  一听到这,宋君乐了。
  于是我……悲催了……
  
  第二个是狐狸,御姐范儿的狐狸。
  也许这是一个虚构的女主,也许她代表了社会上的一些人,或者是我们身边熟悉的某些人。
  狐狸便是这样典型的女子,性格矛盾,背后有故事,做事出人意料。
  我也曾遇到很多看似美好的姑娘,但是当我看到下面的对话,我忽然觉得她们都是浮云。
  “前女友和同学要结婚了。宋小雷伤心欲绝光着膀子在大桥上唱歌。狐狸闻讯马上跑来,问小雷:“你试过暴走上海吗?”小雷没听懂。狐狸:“据说不论一个人有多难过,只要花一个晚上暴走上海,然后昏天黑地地睡一觉,第二天什么事就没有了。”小雷:“那今晚上我就要暴走上海。”狐狸:“好,那我陪你。”
  我承认,我被狐狸彻底打动了。也许她看起来很粗心大意,但其实这样的女子最真情!
  (不对啊,这个貌似是第三季的桥段,广大读者应该没看过吧?不好意思,我提前爆料了。)
  (再次爆料:写到这的时候宋君跟我说他在打扫卫生、擦地什么的,绝对单身好男人啊!)
  
  第三个是美呆,小萝莉嘢。
  也许我们身边总有小萝莉;总有公主病的小女生;总有用星座来看待事物的女孩……
  是的,美呆就是这样一类人。
  记得我多次被她那装几百k容量的脑子、荷包蛋(我想说的是蛋挞)的胸部……雷到了!
  不过,后来,后来的后来,应该是第三季。当我看到美呆勇敢地面对男主,然后做出最后的抉择,也许,这也是一种爱。
  一种,我爱你,但与你无关的爱。
  一种爱你就给你自由,祝你幸福的爱。
  (貌似我有提前剧透了。)
  但是你知道吗?也许你见证过沧海桑田后才知道你身边有这样一个女子默默祝福你、暗恋你。
  
  第四个是晶晶,哇,宅男女神。
  她是欲望和霸气的集合体。
  也许,我们习惯了岛国的爱情动作片后再来反思下眼前的晶晶。在她身上我们是否能看到这样一个给予我们更多启蒙,甚至更多幻想和爱慕的地方。
  可以说,晶晶同样是感人的。
  甚至当我看到最后她如何面对怀孕;如何面对亮亮和男主女同事之间的纠葛;如何坚忍不拔地守住自己一亩三分地的爱情时我眼眶还是会有点小湿润的。(我到底有没有又剧透了,因为我看的版本没分第一季,第二季,第三季,第四季……)
  而晶晶的欲望哲学给予我的竟然多了份感动和敬意。
  
  相信很多人跟我一样,都会在豆瓣、天涯、猫扑、小说阅读网追宋君的文。
  因为从宋君的语言里我们仿佛读到了王小波的黑色幽默,你会心甘情愿当他的门下走狗;也看到了王朔的是痞子风格,他一“贱”你就想笑……然而宋君的幽默多了分冷色调,他的笑会多了分冷峻。
  你能发现,原来意淫小说可以那么文艺,甚至你发现,原来可以用幽默的方式展现“博学多才”……是的,我甚至可以断言宋君至少是一个哲人,实在不行他也算是一个淫才。
  或许很多人开始怀疑,但多年后,我愿意与大家一起见证属于宋君的时代和奇迹!
  
  这些日子,我跟宋小君开始编很多剧了。
  也许是最初的梦想,我们也梦想着将我们的作品搬上荧屏上。有时候,我们各自在南北,彼此在凌晨2点时候道一句辛苦了;或者是先写到这,晚安了……
  我竟然眼眶湿润了。
  永远记得宋小君说的那句话:很高兴,这几年来,我们每天都在进步。
  我会心一笑,回了句:谢谢这些年我们一起奋斗、不离不弃!
  
  如宋小君说的那样。他是北方人,在上海工作,我是南方人,在北京工作,有些宿命的味道。然而,在这场残酷的青春游戏里。我们因为梦想而聚集到一起,所有青春年少里的轻狂和执着都将是我们前进的动力。
  那个时候我们将一起寻找尊严、自由、姑娘和梦想。
  那个时候没有谁是乌龟,我们都会成为自己的阿基里斯,在朝日初生的平原上,跟这个世界,一决高下……
  
  
  
  戴日强
  201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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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宋小君$    时间: 2012-8-26 15:32
  亲爱的你,见字如面:
  当你看到这封信,想必下过雨的天空已经转晴,那些让你死去活来的情歌也可以切了。
  此刻你与我一样,在一个陌生的城市里,上班挤地铁,谋生亦谋爱。
  那个你曾经以为永远不会离开你的人,终究还是离开了你,甚至没有一个冠冕堂皇的仪式,也没有一个光明正大的理由。
  她或者他,浑然无事地和你走在路上,走着走着,突然停下来,跟你说:“我们分手吧!”
  然后转身离开,把悲伤和回忆留给你,自己云淡风轻,净身出户。
  这当然很残忍,可是,在爱情里,分手是每个人的权利。
  尽管我不同意,尽管我舍不得,可是我捍卫我爱的人和我说分手的权利。
  
  2011年10月12日,失恋。
  2011年12月3日,周六,有风。我对着电脑,啪啪啪地敲出这样一个故事。
  我与你一样,在每一段感情里,都有很多话要说。好像这些话就是这段感情的纪传体通史,我只有白纸黑字地忠实地记录下来,它们才能躲过时间的洗劫,存活更久。
  在爱情里,每个人都是诗人,每个人都是历史学家。
  失恋之后,每个人都成了复读机,每个人都成了祥林嫂。
  
  我写完第一段,便关机睡觉。
  第二天早上醒来,帖子已经被顶到豆瓣B组的顶层,各大论坛也纷纷转帖,点击量吓了我一跳。
  喜欢一个故事有很多理由,我想最大的可能就是,我们都能在故事里找到自己,找到那个理想中的自己,找到那个失恋的自己,找到那个有很多话想说、却始终不知该怎么说的自己。
  于是,从那个周末开始,一直到2012年3月11日,每天晚上我都和键盘跳舞,啪啪啪啪,把我内心深处的真正所想,全都变成宋体字。
  然后,我写一段,你看一段。
  
  就这样,我写了三个月,你追了三个月。
  在这三个月里,巴黎下了好几场雨。
  在这三个月里,阿黛拉的《Someone like you》单曲循环了无数遍,唱片卖了一千万张。
  在这三个月里,伤口结痂,长出新肉,换了床单,不再失眠,一沾枕头就着,早起醒来,风吹眼睫毛,太阳晒屁股。
  生命中有很多三个月,但是对我来说,有这样一个故事让这三个月变得非比寻常。
  
  看到故事的人越来越多,其中包括我的小学女同学,她战战兢兢地问我:“那个故事真是你写的呀?”我说:“是。”她说:“完了,你丫成了我的启蒙老师了……”
  我想,这是我听过的最受用的评价。
  我的诸多理想之中,有一个就是成为姑娘的启蒙老师。
  或许,我用这个故事,真的做到了。
  我欠身行礼,荣幸之至。
  
  失恋嘛,在我们的人生中,就像感冒发烧长青春痘来大姨妈一样平常。
  尽管当时痛彻心扉,但时过境迁之后,我们还是会像十八岁一样,去爱,去相信,最掏心,最开心……
  那些有伤的“骚年”,最终都是自我治愈的。
  So,keep walking.
  
  不管怎么说,这些年,那些年,我们一起度过的,就是最美好的。
  谢谢你,我最亲爱的读者,感念你陪着我一起完成这个故事。
  谢谢你,我远在巴黎的姑娘,我很不忍心在你的称谓面前,加上一个EX。
  谢谢你,爱上小王子的狐狸,在相互驯养之后,我们对于彼此都变得独一无二。
  
  生活还在继续,心中有光,我什么都不怕。
  
  最后,让我们用米兰昆德拉的名句结尾:
  来,让我们穿上最美丽的衣服走在街头,爽朗地高声大笑,让所有人的目光注视着我们,让我们真的叫他们忌妒。
  来,让我们轰轰烈烈地经历一次爱情,甜蜜热切地在绿草地上拥抱,让我们的手指互相缠绕,心灵互相抚慰,让我们真的叫他们忌妒。
  
  送给你:
  那些年,我们一起失的恋。
  那些年,我们一起追的帖。
  
                                                                                            
                                                                                         宋小君
  
  我先自己来一个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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