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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雪山飞狐 - 书评 [打印本页]

作者: 小书虫    时间: 2012-8-9 18:10
标题: 雪山飞狐 - 书评
  本书与金庸另一部小说《飞狐外传》情节相关联,但又各自独立。故事发生在清代乾隆时期的关外。饮马川陶百岁、陶子安父子从雪山中挖出一件宝物,封于铁盒之中。北京平通镖局总镖头熊元献带一伙人来抢夺,却被天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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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豆子$    时间: 2012-8-12 21:22
  看完了《雪山飞狐外传》,我总感觉胡斐太凄凉了,喜欢袁紫衣,人家是尼姑,爱不能;等到发觉不能没有了胡灵素,人家却死了。文学上的大家总是喜欢采用悲剧式的结尾,似乎这种结局才能凸显大家功力。不过这次的雪山飞狐的结尾,还好啦,像我这样乐观开朗的人就愿意相信胡斐最终是和苗若兰在一起的。这样,心就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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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抹茶熊$    时间: 2012-8-12 21:22
  近来再看<飞>和<雪>两部书。以前觉得苗若兰漂亮,现在看来仿佛假人似的,一味得冰雪聪颖,不可方物,震惊全场,却没什么趣味。不过倒是比那袁紫衣要动人得多,袁紫衣在<飞狐外传>中着墨太多,也是美人一个,一上场就把没怎么见过女人的胡斐迷得晕头转向,和<雪山飞狐>中的迷法近似,特殊得不能再特殊的场景,没有谁敢心猿意马,敢坐怀不乱,美女与英雄注定要在一起的。依我看,若兰还是要胜过袁姑娘许多,至少温柔体贴通人情,不似圆尼姑,最后竟然以出家人身份出现,突兀,莫说胡斐不接受,就算读者也很难转换思维。前两位美女,深受大众喜爱,我觉得最可爱的,还是那位"灵枢"的"灵","素问"的"素",程灵素。有人说大部分女人喜欢程灵素,是因为程灵素不够漂亮。但纵观全小说,不得不承认,外貌着墨不多的小程,比苗袁二人更真实,更惹人垂爱,也许这样的女子,注定了要充当红颜知己的角色,男人们爱上的都是一见倾心的美娇娘,哪管你是不是聪慧坚韧解人心,所以程灵素终这一生都盼着一声"二妹",殊不知胡大哥啊,她要的怎么只是兄妹。由爱故生忧,由爱故生怖,说的是你,程灵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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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半辈子$    时间: 2012-8-12 21:22
  感冒了,喉咙里像塞了块破抹布,脑袋里都是浆糊,一起身就一个咣当。白天睡太多,结果早上四点多就醒了,既然睡眠满格,就看本书,雪山飞狐。
  
  倒是不费力,刷刷就看完了。我还记得当年看武侠的小孩们,咋样比攀着夸老金的书,好看又耐看是显然的。老金的书,优点提得太多了,这两年却看不太下去,主要是到了现在这个年纪,没法儿再坦然接受江湖豪客们个顶个的没脑子,但凡一两句话能说清的事,绝不说清,一定要结结实实地误会了,酿成大错了,才悔恨不已。以前他们悔恨跟着心里难受,现在不行了,有点哭笑不得。
  
  国产剧里有一个俗套,就是关系本来就扯不清的某男和某女,总会在某个最最暧昧的档口,被另一个人结结实实地看到了,然后结结实实地误会了。老金的书,像这本雪山飞狐,也是来来回回使这一套,只是更直截,就连”你听我解释“和”我不听我不听“那些也不爱整。江湖豪客们之间的那点儿误会,本来三两句话就解开了,但大侠们从来懒得言语。胡家和苗范田三家本就没什么仇恨,苗范田三位爷因误会杀苗,后来意识到是个误会,咋办?才一搞清楚赖自己闹了个误会,立马就起来刷刷抹了脖子。
  
  结果呢,误会非但没能解开,反倒子子孙孙无穷尽,没完没了的误会下去。
  
  开放式结尾的一刀,落没落下去,我根本就不在乎。我困惑的是,苗人凤和胡斐你俩生死相搏的打个屁,苗、胡或者苗家姑娘说两句,误会不就解了么。老金生生要把这些武功修为都到那么高层次的大侠们,智商拉低到这个程度,但凡有个能误会的由头,绝不放过了,一定要人酿成大错,悔恨个终身才甘心。
  
  就这么些没脑子的货,就那么稀里糊涂杀来杀去,又好气,又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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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夏米的$    时间: 2012-8-12 21:22
  电视剧版《雪山飞狐》是个伴随我童年的记忆,印象中那是个白茫茫的世界,没过膝的深雪,父子俩由同一个演员扮演,我看的半懂不懂,分不清好坏人,只记得田归农,苗人凤,胡一刀,胡斐等几个角色,但是那个白茫茫的世界所营造的氛围,和“雪中情”的这首歌,永远存在我的记忆力,心中,伴随我成长,成为我的一部分,我始终认为,童年的东西,会影响人的审美、喜好等等好多好多,也许这也是我喜欢好妹妹乐队浪客jeff的原因,因为他没有追赶所谓的前卫潮流,而且勇敢滴唱起了我们小时候熟悉的歌曲,看见他,就仿佛看到了我小时候和妹妹一起扮演武则天,杨贵妃,包青天的日子。
  金庸的《雪山飞狐》原著比我想象的还要短,而且结尾戛然而止,看得人好生难过,好在我有了电视剧版的团圆结尾做心里铺垫,所以我就执念的认为最后一定是个团圆的结局,金庸说是留给观众遐思的空间,我倒觉得他是不负责任的虎头蛇尾。
  胡斐在书中可谓新生代的男主角,但他父亲胡一刀却是我心中的大英雄,看到胡一刀妻子坚毅冷静的殉情一段,眼泪毫无预警的就留下来,感动在我毫无感知的情况下发生了。还有一段摄人心魄的描写,就是胡一刀在与苗人凤决战前夜,跑死了五匹马,杀了苗人凤的仇敌,这胆识、气概、身手、谋略,当真是大英雄真汉子,试问哪个女人不爱戴?金庸擅写大豪杰真汉子,在胡一刀身上,依稀可见乔峰的神韵。
  我不知道,如果我儿时没有看过电视剧,我对这本书的评价会怎样,看过了之后,我觉得书固然很好,但电视剧堪称经典,毕竟,谁也无法取代它在我童年的记忆中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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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撒哈拉$    时间: 2012-8-12 21:22
    小说的剧情以多人叙述的方式铺展,就是所谓的“罗生门”式(作者就此相当不满,说此种叙述方式甚至可追溯到《一千零一夜》),悬念环生,200多页尽划人性的善与恶,但结局是败笔,胡斐最后为选择信义而不杀苗人凤而跌落悬崖还是为选择现实(与其厮守终身的苗若兰的等待)杀苗人凤而自身获救而纠结,但造成这种纠结很大程度是因为误会,要是消除了误会,苗人凤就不会开打了,这就变成蛋疼了,本来可以尽快解释以其消除误会,却循着大侠范儿一句话也不说……就像《天龙八部》的巨bug——萧峰打死阿朱一幕,阿朱小女子自作聪明再加上帮主突然性智障才做成这一幕,但胡斐怎么说也是一个有历练的高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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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三鲜伊$    时间: 2012-8-12 21:22
  显然读雪山飞狐的人都会想到罗生门吧?几个人讲了几个版本的故事,从而拼凑出一段具体的过去。
  雪山飞狐很短,看起来也很快。只不过最后胡斐和苗人凤的决斗有点硬凑,金庸的人物一直有个毛病,无论是不是误会劈头盖脸先打个你死我活再说,打完了一解释大家携手而坐了。这个设定估计是被广大读者接受了,可惜我就是看不好这一点,何必非得打这么一下呢?武侠也不一定非得隔三差五就打吧?
  看雪山飞狐时觉得苗若兰和胡斐两情相悦没啥,可最近在看飞狐外传,请问袁紫衣咋办?后来好像还有个程灵素吧?纵使她俩都没能跟胡斐一起,可胡斐看到苗若兰就真的脑海中丝毫无任何联想?金大侠写雪山飞狐时显然不会想到日后会写飞狐外传,可是现在看起来还是那么怪。
  雪山飞狐的结尾十个悬疑,可在我看来完全没什么可悬疑的,那一刀,如何劈得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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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traye$    时间: 2012-8-12 21:22
    这次的故事不是写得精彩,而是讲得精彩。大半情节是在雪山峰顶从不同人口里回忆出来,有时就像《罗生门》。或许金庸写书之时,曾受其影响也未可知。
    不得不说,开头很棒,从三路人马一连串的追斗到宝树横插一杠,都相当精彩。而雪山飞狐还未出场就已震慑群雄,也是作者的高明。然结局有些草率。不仅在宝藏一面,粗描淡写。而且我个人认为,金庸自我感觉良好的那个“悬念”,并不高明。小说不是哲学思考,应该有美的意境、韵味在里边。诚然,作为半吊子读者、智识浅狭,自然也不能提出一个更好的结局。
    侠义之事较多,人性劣迹少彰。
    胡斐与苗若兰的爱情部分如果加重戏码就好了。
  
  
  朋友说《飞狐外传》更精彩,下一部准备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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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真好吃$    时间: 2012-8-12 21:22
      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雪山飞狐和萧峰有关系;又不知道为什么,总是对萧峰不大感兴趣,觉得这人有点痴有点迂。于是,也一直对本书不大感兴趣……
      的确是挺特别的一篇,快赶上暴风雪山庄的侦探故事了。就是一帮人你一段我一段的回忆,拼成一个故事。一直觉得武侠小说的一个重要部分是跟着主人公到处去历险,经历江湖上的各种奇闻异事,本篇完全弃掉这一点不用,故事仍然精彩好看,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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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莫莫莫$    时间: 2012-8-12 21:22
  
  
  傍晚看了,就只有几句来表达我的敬意....
  
  
  
  雪下寒峰飞狐过,风抚兰花别样红。
  
  江湖一事谁理清,自待光阴揭谜底。
  
  可叹恩怨无处去,唯失情谊万里明。
  
  相逢一笑把酒饮,金银珠宝抛冰底。
  
  一见钟情晓彼意,却见胡刀踌躇行。
  
  -----莫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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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afiml$    时间: 2012-8-12 21:22
  金庸小说,好像真真读书的就这一本,其他都是看影视作品了。好像当时借的那本里还包括鸳鸯刀什么的两个短篇。 本来是不打算读金大侠的武侠小说的,看看电视剧啥的就得了。不仅是看书不记,看电视剧我也是通常不记得剧情的。但在我模糊的记忆中,只有雪山飞狐的一幕让我印象很深,就是大侠在漫山白雪中伫立,那感觉异常的震撼和有气势。其他都不记得了。所以当时就决定调这部来最为开启武侠小说的钥匙。现在仍然不记得讲什么事情了,只记得它没有为我把武侠小说的大门打开,所以后来也没再读什么武侠小说。感觉我还是更喜欢听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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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unbir$    时间: 2012-8-12 21:22
  这不是金庸出色的武侠作品。金庸是适合写长篇的,对于情节和大局的驾驭能力是他的强项。而简约达意的话则是古龙的特长。
  所以在我心目中,金庸小说《射雕英雄传》排第一,《天龙八部》第二,《笑傲江湖》第三。
  可是这个《白马啸西风》却是个例外。单为这篇我给了五分。
  金庸小说是荡气回肠的,而这篇却是愁情断肠的。
  故事不新奇,人物也没有什么特点,更没有什么招式特别,连主人翁的名字都是草草的,不考究的。可是,你永远会记得那个大漠孤烟中牵白马的女子,她久久的说:“如果你深深爱著的人,却深深的爱上了别人,有甚麽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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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庞二哥$    时间: 2012-8-12 21:22
  对于金庸名作《雪山飞狐》的结尾,我想很多人都不陌生。那是一个完全开放式的结尾,让人心痒难耐,也让人争论不休。          小说的结尾是胡斐和苗人凤在岩上巨石上打斗。                    两人这时使的全是进手招数,招招狠极险极,但听得格格之声越来越响,脚步难以站  稳。                两人均想:“只有将对方逼将下去,减轻岩上重量,这巨岩不致立时下坠,自己才有活  命之望”。                其时生死决于瞬息,手下更不容情。                片刻间交手十馀招,苗人凤见对方所使的刀法与胡一刀当年一模一样,疑心大盛,只是  形格势禁,实无馀暇相询,一招“返腕翼德闯帐”削出,接著就要使出一招“提撩剑白鹤舒  翅”。                这一招剑掌齐施,要逼得对方非跌下岩去不可,只是他自幼习惯使然,出招之前不禁背  脊微微一耸。                其时月明如洗,长空一碧,月光将山壁映得一片光亮。                那山壁上全是晶光的凝冰,犹似镜子一般,将苗人凤背心反照出来。                胡斐看得明白,登时想起平阿四所说自己父亲当年与他比武的情状,那时母亲在他背后  咳嗽示意,此刻他身后放了一面明镜,不须旁人相助,已知他下一步非出此招不可,当下一  招“八方藏刀式”,抢了先著。                苗人凤这一招“提撩剑白鹤舒翅”只出得半招,全身已被胡斐树刀罩住。                他此时再无疑心,知道眼前此人必与胡一刀有极深的渊源,叹道:“报应,报应!”闭  目待死。胡斐举起树刀,一招就能将他劈下岩去,但想起曾答应过苗若兰,决不能伤她父  亲。                然而若不劈他,容他将一招“提撩剑白鹤舒翅”使全了,自己非死不可,难道为了相饶  对方,竟白白送了自己性命么?霎时之间,他心中转过了千百个念头:这人曾害死自己父  母,教自己一生孤苦,可是他豪气干云,是个大大的英雄豪杰,又是自己意中人的生父,按  理这一刀不该劈将下去;但若不劈,自己决无活命之望,自己甫当壮年,岂肯便死?倘若杀  了他吧,回头怎能有脸去见苗若兰?要是终生避开她不再相见,这一生活在世上,心中痛  苦,生不如死。                那时胡斐万分为难,实不知这一刀该当劈是不劈。                他不愿伤了对方,却又不愿赔上自己性命。                他若不是侠烈重意之士,这一刀自然劈了下去,更无踌躇。               但一个人再慷慨豪迈,却也不能轻易把自己性命送了。                      此时,金庸笔锋陡地一转,给我们送上了一个温馨的场面:                    苗若兰站在雪地之中,良久良久,不见二人归  来,当下缓缓打开胡斐交给她的包裹。     只见包裹是几件婴儿衣衫,一双婴儿鞋子,还有一块黄布包袱,月光下看得明白,包上  绣著“打遍天下无敌手”七个黑字,正是她父亲当年给胡斐裹在身上的。                她站在雪地之中,月光之下,望著那婴儿的小衣小鞋,心中柔情万种,不禁痴了。胡斐  到底能不能平安归来和她相会,他这一刀到底劈下去还是不劈?                      再之后,是三个大字:全书完。          这三个字,不知道让多少读者愣在那里。          同时,也有很多读者给出了自己的猜测。金庸在后记当中也写道:读者完全可以凭着自己的性格和意愿给出属于自己的结局。          于是,关于《雪山飞狐》的续集也层出不穷。          小说的续集,当然还是小说,所以我们暂且不讨论。我们只按情理讨论一下结局的种种可能。          首先的一种可能就是胡斐没有杀苗人凤,于是献出了自己的性命。这种可能性最大,因为一方面,胡斐深爱着苗若兰,自然不肯伤他父亲,否则他怎么向若兰交待?另一方面,根据金庸在此书之后所著、却是此书前传的《飞狐外传》,胡斐是一个为了正义宁愿不要自己的性命的人物,而苗人凤又是胡斐心目中的大英雄,胡斐又怎么肯向他痛下毒手?至于苗人凤杀不杀他,那就不是他首先考虑的事情了。真正的英雄,首先是要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负责。          然而,如果胡斐真的没有杀苗人凤,反被苗人凤所杀,那么,结局也会相当悲惨。胡斐会死自不必说。当苗人凤回到苗若兰身边,知道所有的真相——包括,胡斐是他义兄胡一刀的儿子,胡斐并未对苗若兰无礼、反而对其百般呵护且为其心上之人,那么苗人凤一定会悲悔交加,按他的性格,只有一死以谢罪。苗人凤死了,苗若兰十有八九也活不成。          如果是倒过来,胡斐杀了苗人凤,其结果也好不到哪去。对于苗若兰来说,自己心爱的人杀了自己相依为命多年的父亲,你让她怎么办?嫁给胡斐?那是不可能的了;自己又活不下去,所以苗若兰也只有一死。苗若兰死了,胡斐倒也未必会跟着赴于地下,毕竟他也经历过袁紫衣那段生离死别的感情,然而,活下去的胡斐会快乐吗?而更重要的问题却是:那还会是胡斐吗?如果萧峰卖国、如果杨过另娶,那么他们还有价值吗?同样,如果胡斐杀了苗人凤,我们会理解,但是不大会接受这个人物了。          所以,这刀劈与不劈,都不会是个好结局。然而,诚如孔庆东教授所说,人生其实真的就会遇到这样你根本就无法抉择的问题,所以这个小说并不需要完整的结尾,现在的这个结尾,就最有警示作用,比任何一个结尾都有意义。          不过,我个人认为,此书的结局是很明确的。我们只需要看两句话,一是“他若不是侠烈重意之士,这一刀自然劈了下去,更无踌躇。”可问题是他是个侠烈重意之士,所以这一刀他根本就不会劈。“然而若不劈他,容他将一招“提撩剑白鹤舒翅”使全了,自己非死不可。”这其实是胡斐的推断,真的不劈的话,是不是非死不可呢?我们看苗人凤的反应:“他此时再无疑心,知道眼前此人必与胡一刀有极深的渊源,叹道:‘报应,报应!’闭目待死。”换句话说,苗人凤已无心将这一招使全,胡斐不劈他的话,他也不会对胡斐构成什么威胁了。          所以,真正的结局就在这个结尾之中:苗人凤睁开眼睛,疑惑地问对方是什么人,和胡一刀到底是什么关系。此时的胡斐自也不再隐瞒,自报家门。于是苗人凤连叹数声,又想到此人“玷污”了自己的女儿,又恨又惜,不由地骂了他几句,胡斐自是辩解。苗人凤大喜,携胡斐的手下山去找苗若兰——那块巨石,自是挡不住两位高手。从此,胡苗两家的世仇化解,三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俗是不是?所以金庸不这么写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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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水边的$    时间: 2012-8-12 21:22
  这部居然是个短篇,还没怎么样就忽然结束了。总体来讲,不是很喜欢,倒不是因为故事,而是主观地认为书中的人物形象大都不讨人喜欢。除了几个主角,所有配角都心怀鬼胎,自私卑鄙,有着不可告人的心事。
  
  小说的一大半都是借人物的回忆讲故事,还原了宝刀的来历,也道清了胡苗两家的恩怨纠结,还抖落出众人各自的秘密。
  
  此篇着重揭示的是人性的贪婪,所谓的情则淡化很多,所以这一篇评论实在难写。不过为了保持系列的完整性,也只好勉为其难了。
  
  胡斐&苗若兰
  
  世仇家恨背景下的情意绵绵。胡斐对苗若兰的一见钟情来源于对方的美貌,苗若兰对胡斐的一往情深起源于内心的怜惜。真想不到这样的两种情感也会产生化学作用。不过他们就是相爱了,锦衾下的萌动暧昧转变为山洞里的心意相许,短短不过半天的时间。只是这份情能否继续,完全取决于结尾处苗人凤的一刀是否砍降下去,这为此书开放性的结尾增添了一笔愈发让人好奇的砝码。
  
  胡夫人&胡一刀&苗人凤&南兰&田归农
  
  好长一串人物呃。其实文里描写最多的感情是胡一刀和苗人凤之间的惺惺相惜。不过俩人除了武功不相上下之外,性格上的执拗也有得一拼,所以斗战四天之后还是造成了一方家败人亡的惨剧。
  
  胡氏夫妇壮烈殉情给苗人凤极大的震动。以至于他经常对自己老婆惜惜念念这件事情,忍不住夸赞胡夫人的慷慨英烈。殊不知男人在女人面前赞扬另一个女人是最要不得的错误,无论这两个女人之间是否存在竞争关系,此种做法只会引发嫉妒和争端,于是乎,老婆跟自己的好朋友跑了。苗大侠枉费打遍天下无敌手的名号,在情感的心智上实在不够成熟啊。
  
  因为常常郁郁不忿,一时意乱情迷,南兰背叛了自己的丈夫。只可惜这个看似温柔有义的情人实际上怀揣着其他的用心,感情不过是他利用的棋子,真可谓爱人诚可贵,宝藏价更高。所以为情而生的女子一定要切记:冲动是魔鬼,半辈要后悔。
  
  曹云奇&田青文&陶子安
  
  这仨人的关系很是莫名其妙,田小姐脚踩两只船不说,两只破船对她还全都忠心不二。或许真的是情人眼里出西施。无论他们三个的品性有多不端,相互看到的尽是柔情蜜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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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an$    时间: 2012-8-12 21:22
  这是一本关于义气和豪爽的书。胡一刀,苗人凤,胡斐,苗若兰。肝胆相照,义重如山。
  
  胡夫人将孩子交给金面佛,道:『我本答应咱家大哥,要亲手把孩子养大,但这五天之中,亲见苗大侠肝胆照人,义重如山,你既答允照顾孩子,我就偷一下懒,不挨这二十年的苦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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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绿水$    时间: 2012-8-12 21:22
  砍还是不砍?生还是死?
  胡斐握着那刀,竟似有千斤之重,既砍不去,也松不了手。
  借着雪地反光可以看到苗人凤紧闭双目,一脸平静,其实在他的心中何尝不是翻江倒海:二十几年前自己也是输在这一招,可结义兄弟死了,自己竟苟活至今。如今风水轮流转,这次自己也该去陪陪他了。何况若兰也已长大成人可以放心了。
  胡斐却是百味陈杂:想当年二妹死时恨不能相随于地下,全赖杀父之仇苟活于世;而今杀父仇人就在眼前,可让自己如何下得了手?且不说自己宿敬苗大侠为人,就说他是若兰父亲自己又如何能下手?
  杀了他,若兰必痛不欲生,离己而去。想当年袁紫衣策马而去,自己那份心痛至今想起仍觉锥心刺骨,如何能再来一次?不如自己就此死去倒也了无牵挂。
  程灵素那瘦瘦小小的身影越发清晰,几乎可以看到她轻撇朱唇,话语隐隐:“杀父仇人!”
  胡斐顿时感觉一阵清醒:不如先杀了他,报了杀父之仇,自己再以死谢罪。
  打定主意,刀微微一动,却仿佛看见若兰不胜娇羞的倚树而望,怀里还抱着自己的包袱……
  罢了,罢了,自己已伤了两个少女的心,怎可又伤一人。
  可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却又如何?就在这两难之时,却突感一个踉跄向后跌去,原来大石终于承受不住开始下滑。
  
  闲来无事,决定重读金庸的十二部作品,其作品大气磅礴;情节扣人心弦环环相连。大师风采,人莫能及,且看过之后发人深思。
  砍与不砍是人性的较量,大师不知我更不知。蝼蚁尚且偷生何况人乎?若是我,我必砍,那一念人心自私,我必不得多想,既便想了,有杀父仇人这么好的理由我岂会自断生路?而他是英雄,舍身取义是他们的本能。
  商家堡稚童怒骂薄情妇可见其胆;王爷府孤身救幼子可见其义;如此之人不惜命只要留汗青。所以这个问题好难,还是双双坠落再找别的生机比较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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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山河之$    时间: 2012-8-12 21:22
  当年,我和累累两人租武侠看,5毛钱一天,找了几个月,都没有找到这本雪山飞狐,后来偶然有一天,鬼使神差,我们一起去新华书店,发现雪山飞狐和另外一本金书市合订本的,名字我记不清了。
  结果我们两人就蹲在那里看,被书店管理人员驱逐了N次(那时候我们那边书店都这德行),终于一口气看完了。
  然后大呼过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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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SK$    时间: 2012-8-12 21:22
        很多年后再次看完,心中仍然是无限纠结。
  有四个场景印象深刻:
      1田,范,苗三兄弟费尽周折找到了飞天狐狸,相约详谈。见面后飞天狐狸只顾着倾诉离别之情,结果田范苗上来就动手,直接把大哥做掉……——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谈话一定要开门见山,直击要害,否则可能有杀身之祸。
      2飞天狐狸的儿子找苗范田三家报仇,这三个人的确错的离谱,待明白事理后没等对方动手就直接自戕以谢天下了(早干嘛去了)。问题是……你们死之前能不能留个遗言什么的,好让自己的后人别再找胡家报仇——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无论赶着去做什么,都要把话说完再去,哪怕是赶着去投胎……否则你的后代可能会和别人杀来杀去打上几百年,冤冤相报何时了啊!
      3苗人凤来找胡一刀报杀父之仇,胡一刀很想和他解释说你老爸不是我杀的别来找我呀。但是又怕自己去和别人“一说就僵”,于是想到了墙角里那个猥琐的跌打医生……——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如果有事要告诉别人,一定一定要自己去当面说清,否则可能连死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
      4胡斐和苗人凤翁婿相见,苗人凤一看自己的女儿被人轻薄,登时怒火中烧,立马就想把对面的混小子撕成两半。这边若兰MM刚想解释一下,胡斐已经和苗人凤找地方单挑去了。别管最后那一刀到底砍没砍下去,两个人怕是至多只有一个能去见若兰MM了。(当然你也可以想
  象峭壁上又升了一棵树或者掉到了山洞里之类的最后大团圆,不过个人以为这和忽然飞来一个外星飞碟把两人救了在本质上无甚区别,因为前文里确实写到是到了绝地)——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彪悍的人生也需要解释,否则,否则可能会举着刀在峭壁上不上不下的呆一辈子……
  
  ————————————————
  (开玩笑的分割线)
  
  
      以前看《三体2》,对里面的猜疑链印象深刻。
  
      两个个体在没交流前对对方的猜疑,比如,你会猜疑我是怎么想的,我会猜疑你是怎么想的,就算你知道我是怎么想的,我也知道你是怎么想的,但你还会猜疑我是怎么想你的,我也会猜疑你是怎么想我的,就算你知道我是怎么想你的,我也知道你是怎么想我的,你还是会猜疑我是怎么想你是怎么想我的,我也会猜疑你是怎么想我是怎么想你,就算你知道我是怎么想你是怎么想我的,我也知道你是怎么想我是怎么想你的,你仍然会猜疑我是怎么想你是怎么想我是怎么想你的,我也会猜疑你是怎么想我是怎么想你是怎么想的......
  
      很有绕口令的感觉,不过在三体里这就是宇宙的终极法则了。套用猜疑链,把想象的内容换成对方会不会伤害我,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会。因为你不能确定对方不会伤害你。所以最安全的做法是——在被对方干掉前干掉对方。这或许可以解释为什么田范苗三人刚一见到飞天狐狸就要动手,只因三人已在心中认定曾经的大哥是个卖主求荣的卑鄙小人。我怎么知道他不会突然出手对付我们呢?在这种人面前,多待片刻都是危险的。所以他们采取了最安全的做法——在对方动手前干掉对方。一代大侠忍辱负重,结果被自己的兄弟干掉,这个无间道失败的一塌糊涂。错在田范苗三兄弟?众口铄金,积毁销骨,当全世界都说你的兄弟其实是个卖主求荣的人渣,你信不信?你亲眼看到事实,你信不信?假亦真时真亦假,保持信任真的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田范苗胡四家刀光剑影厮杀了几百年,让人一想起那三位急着投胎的仁兄就忍不住跺脚。如果,仅仅是如果,他们临死前交待自己的家人不得向胡家复仇,故事会是另一个样子么?
      《碧血剑》里仙都派闵子华找焦公礼复仇,待见到书信证明原是自己理亏,然而——
      “在他内心,早已有七八成相信书信是真,否则各位同门师兄决不会袖手不理,反有人功他不可鲁莽操切,此时越辩越丑,不如动武……”
      《飞狐外传》里商老太立志为自己丈夫报仇,本无不妥,但最后丧心病狂乃至几近疯魔。而金庸在后记里说:
          "武侠小说中,反面人物被正面人物杀死,通常的处理方式是认为“该死”,不再多加理会。本书中写商老太这个人物,企图表示:反面人物被杀,他的亲人却不认为他该死,仍然崇拜他,深深地爱他,至老不减,至死不变,对他的死亡永远感到悲伤,对害死他的人永远强烈憎恨。"
         所以再看看那个如果,田范苗三家的后人真的会善罢甘休?
  
  
      “那时、天下人的口音言语、都是一样。他们往东边迁移的时候、在示拿地遇见一片平原,就住在那里。他们彼此商量说、来吧、我们要作砖、把砖烧透了。他们就拿砖当石头、又拿石漆当灰泥。他们说、来吧、我们要建造一座城和一座塔,塔顶通天,为要传扬我们的名、免得我们分散在全地上。耶和华降临要看看世人所建造的城和塔。耶和华说、看哪、他们成为一样的人民、都是一样的言语、如今既作起这事来、以后他们所要作的事、就没有不成就的了。我们下去、在那里变乱他们的口音、使他们的言语、彼此不通。于是耶和华使他们从那里分散在全地上。他们就停工、不造那城了。因为耶和华在那里变乱天下人的言语、使众人分散在全地上、所以那城名叫巴别。”                            —— 创世记
  
      据说不只是圣经,古兰经,摩门经,乃至犹太教文献都有这样的记载。这其实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为猜疑链提供了一个基本的前提——两个个体没有交流或交流不够。所以人类几千年来打打杀杀战争不断。所以胡一刀和苗人凤,胡斐和苗人凤才一见面就立马开打。语言不通并不可怕,人与人之间心灵不通才是最可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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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寒灵羽$    时间: 2012-8-12 21:22
  一直以为开放的结局不过是文气已尽的必然,无疑,书的主角是只是胡一刀与苗人凤二人而已,集起这众多的人物,不过是在完整着他们的故事,高潮在真相全然呈现时已然结束,但雪山飞狐的意境却多少仍待续着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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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ichea$    时间: 2012-8-12 21:22
    雪山飞狐和我阅读的金大侠其他的小说不一样的地方就是在于结局是具有悬念式的,胡斐的那一刀到底会不会看下去一直让我和宿舍的兄弟们难以揣摩。看惯了英雄赢的美人归和邪不胜正的老套ENDING,看到这篇小说时,真是太开心了,不过我也是很期待知道结果~毕竟苗人凤死了,胡斐也就失去了苗小姐的芳心,也可能永远不知道他父亲的死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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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西山$    时间: 2012-8-12 21:22
  我经常在思考一个问题,我读的第一本金庸的小说,到底是《雪山飞狐》还是《射雕英雄传》,但是结果如同《雪山飞狐》的结果一样,我也不知道结果是什么。
  
  看《雪山飞狐》的时候是偷偷摸摸的,那时候父亲为了剿灭我看小说的劲头,可谓费尽周折。他经常在不该出现的地点、时间出现,总会给我一个措手不及。所以《雪山飞狐》这本书的结局非常惨,它应该是被父亲扔到了火炉上,尽管我没有看到这个悲壮的动作,但是我相信这一定是真的。因为屋里我翻来覆去找遍了,连父亲和母亲结婚时候买的那个大衣柜我也翻来看了,都没有找到这书的残骸。
  
  《射雕英雄传》的下场稍微更好一些,因为这书不是我的,所以父亲不敢烧,烧了之后,最后的损失还得算到他身上。再加上那时候我已经小学快毕业了,所以他对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最主要的是,我隐藏得非常好。
  
  按照这个顺序来说,应该是《雪山》是我最先看。
  
  那个时候我最喜欢去放鹅,把鹅邀到一块绿草茵茵的田里,我便找个桑树爬上去,坐在上面喜滋滋的看小说,那感觉惬意极了。这样的严重后果是,看了一段小说后发现,鹅不见了,这得赶紧下树,然后顺着鹅拉的屎的痕迹,一路寻找过去,一般来说会发现它们快跑到某个农田,或者土里,吃着别人的庄稼。运气好别人没看见,运气不好庄稼的主人看到了,便会拉着我回家见父母。当然,这个几率非常低,因为大部分人还是比较喜欢给我面子,确切的说是给父亲面子,而不追究,只是悻悻的说两句,让我把鹅邀开便是。
  
  《射雕》是邻居家的珍藏,当时还是那种16开的书,分两栏,黄色的封面,被虫蛀和历史打上印记的书看起来感觉很不一般,就像你拿到了一本武功秘籍一样,捧上就不愿意放下了。那个时候放佛没有记住郭靖和黄蓉,只记下了欧阳峰和欧阳克,当时的《射雕英雄传》电视剧正在热播,我们哪儿还为此编写了一句童谣,大概意思是这样的:欧阳克,见到黄蓉舍不得……后面的记不住了。
  
  到了初中,我当时是乱看小说,什么都看,所以囫囵吞枣,一点没有记下了。也看了很多连环画。高中才是我看小说的巅峰,那个时候开始有选择的看金庸、古龙的小说。为了报答老师说的语文要多看文学名著,我还去借了《钢铁是怎么炼成的》,看完后不但钢没有炼成,连小说里面的人物名字我都记不住,很是失败,于是继续专攻武侠。
  
  当然,同时还在看《史记》、《三国志》这些,看老外的书看不懂,还不如多学点传统的东西。金庸的小说洋洋洒洒,大起大落,看得我如痴如醉。可以说,很多道理,我都是从金庸小说里学的。应试教育的那点东西,确实只是用来应付考试的。
  
  略感遗憾的是,我却不会一点武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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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剑神一$    时间: 2012-8-12 21:22
  谈到《飞狐》,很多人印象最深疑问最大的就是胡斐那一刀最终有没有砍下去,还老喜欢拿这个问题去问金庸。其实完全没有必要深究的,读者就是上帝,你喜欢他砍下去就想象他砍了下去,不想让他砍下去就想象最后没砍下去,金庸这样写就是要把决定权给读者,老去问他到底有没有砍下去烦不烦啊.再说了,所谓的“刀”实际上是一把“树刀”,也就是说胡斐手里拿的是树枝,砍下去又能怎么样?你可以说胡斐内力深厚武功高强,树枝到了他手里也照样杀人,但我认为苗人凤也不是省油的灯,他还练了硬气功,光用一根树枝也未必能把他怎么样,那么结局很可能是砍下去之后只留下一点皮外伤,苗人凤也随手抄起一根树枝和胡斐继续干下去——也就是说有无数个可能性,大家还都在那里猜,都上金庸的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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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书馨$    时间: 2012-8-12 21:22
     程灵素对胡斐可算是一见钟情,并生死相随,可无奈的是在这之前胡斐已有心上人紫衣了,聪明俏皮但外貌一般的用毒高手程灵素在他眼中只是一个情投意合的好妹妹,而程灵素爱极了胡斐,虽然明知无望,仍是不改初衷,最终为了挽救胡斐性命而吸出胡斐身上的剧毒,自己也了却了一生。
     两人相识之后,胡斐并没有如程灵素那般投入,甚至对她有不少地方存在误解和提防:程灵素一笑,说道:“我八岁的时候,拿妈妈的镜子来玩,我姐姐说“丑八怪,不用照了,照来照去还是丑八怪”哼!我也不理她,你猜后来怎么样?”胡斐心中一寒,暗想:“你别把姐姐毒死了才好。”说到:“我不知道。”,程灵素听他语音微颤,脸有异色,猜中了他的心思。
     虽然对胡斐心中如此猜度自己有所不悦,但脸上并没有表现出来,心中也许有一丝微微的失望,但她是个善良和乐观的女孩子。可胡斐因为自己的粗心大意对她的伤害远不于此:胡斐说道:“我有一事相求,不知你肯不肯答允,不知我是否高攀得上?”程灵素身子一震,颤声道:“你。。。。你说什么?”胡斐从她侧后望去,见她耳根子和半边脸颊全都红了,说道“你我都无父母亲人,我想和你结拜亲兄妹,你说好吗?”程灵素是个大气的姑娘,本以为胡斐是想和自己提亲事,所以脸红心跳的,少女情怀可见一般,但随即却听见别人只是想和自己结拜,那失落感可想而知,除了一下子反应不过来微带狂态之外,并无失礼之处。她爽快的答应了,也从此以兄妹的名义更随心爱的男人闯荡江湖。
     胡斐是个真正的侠士,对待感情比较粗心大意,有又因为心有所属,常常不能细心的体会程灵素的心思,但对这个妹妹的感情却是深厚的:程灵素低声道:“大哥,待会如果走不脱,你救我呢,还是救马姑娘?”胡斐道:“两个都救”程灵素道“我是问你,倘若只能救出一个,另一个非死不可,你便救谁?”胡斐微一沉吟,说道:“我救马姑娘,我跟你同死。”
     走到这个时候,胡斐的感情已经有所偏离,但他自己没明白,而程灵素更是丝毫没有体会,一切都只是兄妹般的关爱,这无疑是一个伤感的故事,也是一个令人悲痛且无法挽回的悲剧结局,胡斐并不爱程灵素,但胡斐出了爱情什么都可以给她,都愿意为她去做,唯独不能象情人那样去爱她,而她渴望的 ,恰恰是胡斐的爱,只要能被爱,什么她都可以不要,如无情爱,则其他的一切,包括生命,都失去了光彩失去了意义。“我师父说中了三种剧毒,无药可治,因为他只道世上没有一个医生,肯不要自己的性命来救活病人,大哥,他不知我。。。。我会待你这样。。。。”
     人总是在失去以后才想起,过往的种种好处,在拥有的时候,你也许轻视她,也许认为一切都是那么自然和应该。
  在那无边无际的黑暗之中,心中思潮起伏,想起了许许多多的事情。程灵素的一言一语,一颦一笑,当时漫不在意,此刻追忆起来,其中所含的柔情蜜意,才清清楚楚的显现出来。。。。。。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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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lways$    时间: 2012-8-12 21:22
  金庸小说笔墨行云流水,虽然有人说,中间充满了许多巧合,但我看来,小说中的巧合,犹如人世中的种种机遇,缘份,看似不合理,实在还是在其存在的理由,可是说到悬念,个人认为,雪山飞狐结尾时,胡斐和苗人凤,大打出手,双方因为各自的误会,生死相搏,在最后时刻,胡斐,那一刀是应当砍下去,还是舍命相送,真的是让人,千折百转,难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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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九$    时间: 2012-8-12 21:22
  2000年的时候,我最后一次去书店租金大侠的书,最后看的是《碧血剑》,为了表达我的喜欢我给自己拎了一个阿九的浑号。
  我的启蒙书便是《圆月弯刀》《射雕英雄传》《天龙八部》《萧十一郎》。
  谢谢那些有武侠小说陪伴的童年时光。
  并不是特地要看《雪山飞狐》的,手机重装了软件,恰好排在第一位的就是《雪山飞狐》,看了第一句,就想看下去,小时候我只看故事,体会不到用字遣词的美,这一次突然地一看,画面感很强烈,能够想象武打时候的动作了。
  宝树开始讲述往事的时候,我也想到了《罗生门》。
  《雪山飞狐》很讲究结构技巧,看到最后那个开放式结局时,我真的希望金大侠先给我一个答案吧,我愿意跳入您老设下的文字圈而不动任何脑筋。
  手机屏幕发出白色的光芒,我一会举着它,一会侧身托着下颚,我希望胡斐不是那么彪悍的,看他对苗若兰的一腔情意,里面的许多人物其实都很简化了,有个前后强烈的对比感,没有深入到内心里去,也是故事范围所限,毕竟事情就发生在一天之内,假借众人之口去串起百年历史已经不容易了。
  这时候,还没有袁紫衣和程灵素,所以他对苗若兰的一腔欢喜能够理解。
  我记得小学时看电视剧,看到他最后对苗如此时,我是讨厌苗的,毕竟很喜欢的人是程灵素。
  我忘性大,过几天我肯定又会把雪山飞狐忘个光光,然后再过一些年,再捡起来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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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方东流$    时间: 2012-8-12 21:22
      当一个人告诉你说他甘于贫穷,宁愿过些平淡简单的日子,每日三餐,有吃有穿有住就满足了。我敢肯定,如果这个人不是在吹牛说大话,就是再说谎,更或者这人无能。
      当一个人告诉你说金钱可以买到高楼大厦,但买不到温暖;可以买到奔驰宝马,但买不到平安;可以买到稀有名贵的药材,但买不到健康;可以赢得香艳美女,但赢不到真正的爱情……我敢肯定,这人纯粹定然是个穷光蛋,定然是个一无是处、吃软饭、打光棍或者老婆像只大青蛙大恐龙。因为,真正的有钱人,从来都不会说出这种酸得要命的话来的。
      当一个人告诉你说他从来就不想当什么领导,并言之凿凿地告诉你他曾有很多机会可以荣升,只是不愿意干罢了,更甚者大讲特讲别个美国一流人才搞科技二流人才搞经济三流人才搞管理四流人才当总统,他这样做的目的是因为无官一身轻。我敢肯定,这人一定是企业或单位最没有出息的平庸之辈,一定是被领导压制被同事排斥被家人轻视得无处寻求安慰了。凡是聚会或者几个人在一起时,谈话最多最没有条理最响亮最前后矛盾的人,差不多十之八九都是经常发这种言论的人。
      ……
      鉴于以上各种歪理,我也就可以名正言顺且大张旗鼓地反驳老婆最近常常在我耳边唠叨的:她的一个女同学每天都在QQ空间写她老公有多好。我的老婆告诉我说,她读了感到好温馨,并以此责难我怎么就那么懒惰、那么无能、那么不懂得体会人,她的命为什么就那么差呢?我问她都写了什么,到底好在哪里?我的老婆说,她的女同学了写了她老公每天回家拖地、做饭、洗衣服,下班还用电平车(注意:是电平车)接她回家(注意:家也只是租来的)……总之,这个男人就是个懂得关心妻子的好男人。我听后不免发笑,当即毫不客气地反驳道:这人为何如此呢?原因只有一个,这是一个无能的男人,真正有本事的男人会干这些事吗?真正有本事的人不是用电平车接妻子下班,而是开着皇冠宝马接妻子上下班,而是直接买辆奔驰宝马送给妻子,妻子也不用上班;真正有本事的男人不会回到家拖地做饭更不会洗衣服,直接花钱雇一个保姆,什么问题都解决了。
      但当我们冷静下来思考,之所以会有这样的现象产生,无非是因为面子问题,或者说尊严的问题。那些所谓“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其本身也只是用来安慰失败者而已,说这种话或信奉这种话的人多半都是势单力薄、无能为力、被抛弃被放弃的人,他们尚且没有完全泯灭理想,但却又无力实现,因此才说出这种话来安慰自己或标榜自己的特例独行。
      事实上,人作为一个社会人,生活在社会中,从来就不是一个单一的个体,是人势必与其他人产生关系;人生活在社会中,势必生活在大众的认同或者否定当中。我们可以走自己的路,但绝对不能忽略他人的认可,忽略社会对我们的认可。要不然,也就不会有所谓的尊严或者面子一说了。我们要尊严,要面子,无非是为了赢得他人的认可赢得社会的肯定;我们要活得有尊严,我们要别人给我们面子也无非是为了别人对我们的尊重。
      但是尊严这东西不能帮助我们多少,道是常常使我们受罪,甚至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比如上面提到的各类现象,比如一个从来没有过上幸福生活的人却大谈幸福;一个从来没有富裕过的人却大谈有钱人的烦恼;一个被领导压制惯了的人却大谈无官一身轻;一个从来没有谈过恋爱的人却大谈恋爱的美好……这一切现象都说明他们的自尊心无时无刻不在作怪,使得他们像阿Q一样,充其量只是自我安慰顾影自怜罢。
      最近又将儿时甚爱的台湾孟飞版《雪山飞狐》找来看,发现不再对王璐瑶扮演的苗若兰爱了,而她扮演的苗若兰可是我们小时候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想的姑娘、也不再觉得龚慈恩扮演的冰雪儿和陈灵素漂亮了,可小时候我们很多同龄孩子,都认为她比袁紫衣的扮演者伍宇娟漂亮多了。相反,我倒是觉得里面真正漂亮的女人,还是袁紫衣的扮演者伍宇娟了。也许人长大了,审美观不一样了。当然,再看这部电视剧绝非是看这些女人,当下媒体这么发达,随便打开一个网页美女多了去。
      此次再看这部电视剧的过程当中,竟然发现这部电视剧中最为真实最为感人的一个人竟是抚养胡斐长大的平四。平四在认识胡一刀之前只是一家客栈的伙计,可能随时被人践踏侮辱甚至欺凌,如果他不遇到胡一刀,他的这一生也就这样了,从哪里来最终到哪里去。然而他偏偏遇到了胡一刀夫妇,并救了他一次。于是平四的命运开始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他开始决定不再当狗当猫当牛当马(指精神上尊严上)了,他要做人!
      对,他就是要做人,只因为之前从来没有哪个把他小小的平四当过真正的人看待,只有胡一刀把他当人,并与他称兄道弟。于是平四感到自己是个人了,他的尊严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满足。于是该死的尊严开始折磨平四了:先是为逃避田归龙的追杀失去一条手臂跌落万丈悬崖,纵使没有摔死也差点被冻死;接着是只手承担起抚养刚出生五天的胡斐的艰难重任;再是一辈子东躲西藏,本来智商就不高,错把苗人凤当仇人,吃尽苦头。
      他的这一命运走向,就是因为该死的尊严。在这里,拷问他到底值不值已经没有多少价值,重要是的是,正是这个平四,演绎了人类本质的共性普遍的存在意义。假如,人一旦没有了尊严,到底还剩下什么,活着到底还有什么意义?人一旦失去尊严,岂不跟猪狗猫老鼠臭虫一样了吗?
      因此,人就得这么翻来覆去地折腾,折腾别人也折腾自己,而这一切的根本都是因为人有尊严:吃不成葡萄偏说葡萄酸,这正是人之有尊严的明证;那些说甘于清贫的人,正是因为希望过上富裕的生活而不能才说出此类的话安慰自己,好找回一点尊严;那些一回到家就拖地做饭洗衣服的男人,无非是在事业上暂时无法取得突破而又为赢得老婆的尊重,才心甘情愿当起好男人来…….
      感谢尊严,感谢这该死的尊严。没有尊严,我们什么也不是。
                           200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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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鲁鲁$    时间: 2012-8-12 21:22
  雪山飞狐和飞狐外传的亮点是胡一刀和冰雪儿,是美女与野兽也是英雄配才女,冰雪儿的灵气让我们折服,胡一刀是真正的大侠。。金庸的作品里胡一刀和萧峰才能算上真正的大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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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漱石枕$    时间: 2012-8-12 21:22
  看过金庸小说《雪山飞狐》的朋友都知道这个人是谁,今天我就想谈一谈这个人。因为这个人实在值我一谈。 这个人还有几个称呼:癞痢头阿四(人人都叫的,最起码是在真隶沧州小镇上的人都是如此称呼他);平四叔(胡斐对他的称呼);平爷(苗若兰对他的称呼);小兄弟(胡一刀对他的称呼)!
  平阿四本是一个普通人,癞痢头阿四。如果不是碰到胡一刀的话,他的一生,我们大家想都不用想,会是什么样?人人喝来喝去,一个被人叫做癞痢头阿四的小厮,受财主期负的穷小子。他的一生如果没有遇到胡一刀会怎么样?
  然而他遇到了,于是他本应平凡的一生便绽放出了光彩!皆是因为一个称呼“小兄弟”!
  下边引入他本人话语:
  “平阿四道:“你称我平爷可不敢当。
    我这一生之中,只有称别人做爷的份儿,可没福气受人家这么称呼。
    苗姑娘,当年胡大爷给我银子?救了我一家三口性命,我自是感激万分。
    可是有一件事我是同样的感激。
    你道是什么事?人人叫我癞痢头阿四,轻我贱我,胡大爷却叫我『小兄弟』,一定要我叫他大哥。
    我平阿四一生受人呼来喝去,胡大爷却跟我说,世人并无高低,在老天爷眼中看来,人人都是一般。
    我听了这番话,就似一个盲了几十年眼的瞎子,忽然间见到了光明。
    我遇到胡大爷只不过一天,心中就将他当作了亲人,敬他爱他,便如是我亲生爹娘一般”。
    也便如此,这个平常胆小怕事的人,在胡一刀一家危急之时,愤然而出,打晕了跌倒医生阎基,抢回了胡家之物及小胡斐,为了救胡斐还被田归农砍掉一个膀子。然后便是几十年的抚孤。也才有了后来胡斐后来光彩夺目的生活。
  按说他这已经是很难得的了。可是,他竟然,他竟然在他有生之年欲以他自己之力来为胡一刀报仇,于是他才出现在了玉笔峰上,同时还大家一个真正的胡一刀和飞天狐狸的故事!
  
  
  这就是平阿四!
  
  这就是癞痢头阿四,那个跌打医生阎基连他样子都没记住的癞痢头阿四!也便是胡斐的平四叔!
  
  “小兄弟!……”
  
  “我今日生了儿子,我甚是疼他怜他,将心比心,你爹妈疼你也是这般。你快回家去。我跟店主说,是我叫你回家的,他不敢难为你。”
  我仍是呆呆望著他,心里扑通扑通直跳,不知如何是好。胡大爷拿了一块包袱,把五只大元宝包了,替我缚在背上,再在我屁股上轻轻踢了一脚,笑道:“傻小子,还不给我快滚!”
  这就是平阿四的故事!这就是胡一刀和平阿四两个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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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veroni$    时间: 2012-8-12 21:22
  《雪山飞狐》里,胡夫人叫胡一刀大哥,《天龙八部》里,阿朱也称乔峰为大哥。金庸小说,我最爱这两段情,两者着墨皆不多,却字字句句沁人心脾。
  
  阿朱阿碧初登场时,寥寥数语便活画出江南无限风情,娇柔万端,慧黠灵动。读到塞上牛羊空许约,更当真令人肝胆欲裂,多日不能展颜。《雪山》是一本奇烂无比的小说,却偏自一塌糊涂的污泥潭里竟出了胡夫人,如芙蕖一枝,卓然离尘。即使在深厌这本书的今天,每每念及胡夫人笑颦言语,仍觉余香满口。由此一直认定,金老儿写书,写女胜于写男,写配也胜于主角,常于不经意间反得妙花生诸笔端。
  
  前天与H聊天,彼时,像被什么触动了一般,心底里悄悄泛起了阿朱柔柔的笑靥。又忆起了我爱的另一个故事,一个因为太爱所以从来舍不得对人讲的故事。那故事里的女主角也爱称她的情郎为哥哥,同样的娇怯羞涩,同样的明媚又婀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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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p$    时间: 2012-8-12 21:22
  看过些金庸的作品,射雕三部曲,还有别的什么。
  觉得这部小说虽说小了点,但还是很有味道的。
  喜欢胡斐一家,苗家父女,有些接近自己心中完美的人物形象。很纯的那种。
  不知怎么表达,胡乱写些
  只是我心里真的是这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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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娟子$    时间: 2012-8-12 21:22
  
  很久没看金庸的小说了,前夜看了《白马啸西风》,一个爱情故事。
  大学宿舍里有个女孩儿曾经在寝室日记里写下四个大字“不谈爱情”,却极度称赞这个包着武侠外衣的凄美爱情故事,甚至可以大段的背诵原文。
  
  最近看一部关于金庸小说的评论集,刚看完关于其笔下爱情分析的部分。
  作者坦言,金庸小说是一部爱情全集,包括我们见过的,经历的,想象的全部种类。
  《白马啸西风》是一个可以省略武功的故事,去掉了侠光剑影,它就是一个普通的单相思的简单故事。一个叫李文秀的姑娘的爱情故事,一个可以一气呵成读完的故事,一个读完之后会有点悲哀的故事。
  
  同学说读完整部小说,她记住了两句话:
  “如果你深深爱着的人,却深深地爱上别人,有什么法子?”
  “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偏不喜欢。”
  对于前一句,孔庆东的评价是:这是人类永恒的悲哀。
  对于后一句,同学的概况是:这是没办法的事情。
  
  爱与不爱,也许是有原因的,也许是血液里注定的。
  小时候,痴痴地认为,人这一辈子应该,也只会就爱一个人。
  慢慢身边的故事告诉我们,你会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爱上不同的人。
  后来,傻傻的想:这不同的人应该是一类人,只是出现在我们生命中的时间不一样。
  如果,这个类型的人在你生命中只出现一个,那么你就可以与他(她)厮守到老。
  有人把如今婚姻的危机归结为:诱惑太多。
  仔细想想,这个诱惑是不是指你生命中所爱的那个类型的人出现的个体太多了?!
  
  幼稚的想法被一语成谶:喜欢小龙女的男人,未必就不喜欢赵敏;
  追逐刺激,品味诱惑是人的天性。
  由此,喜新厌旧、始乱终弃应该被理解?!
  宽容的社会不需要借口,人性可以不美好,也可以美好,别拿它说事儿。
  
  跑题了。
  这是与《白马啸西风》无关的想法。
  还好算是跟爱有关的。
  
  一个单相思的故事,写至如此,足以赚到多数读者的眼泪。
  马家骏用生命去爱李文秀;而文秀用成全去爱苏普;苏普用誓言爱着阿曼……
  多年前,曾经在想一个人终究会不会因为感动而心动?
  爱与不爱,是否界限严格?
  想来也许不爱是清晰的,爱是模糊的。
  朋友说,他俩分别后,他最初一天打10次电话来问有没有按时吃饭?有没有记得吃药?……后来,电话变成一天两次,再后来,变成两天一次,再后来,一周一次,一月一次……
  没有什么可以跟时间抗衡,从爱到不爱并不遥远。
  成人的世界没有童话!?
  
  看完小说,发现一连串的单相思,就是一连串伤害与被伤害的循环。
  文秀看见苏普为阿曼挺身迎剑时,泪往心里流。
  马家骏看见文秀为救苏普义无反顾时,何尝不会心如刀绞?
  曾经,抽象地考虑每个人是不是都会被伤害?又会被什么样的人伤害?
  从小说里,从身边的故事里,慢慢知道――能够伤害我们的,恰恰是我们在乎的人。
  所以,当一个人会因你而生气,而难过时,要珍惜。
  如果有一天,你再也气不到她,再也无法让她为你掉眼泪时,你们之间就结束了。
  
  听过一个男人说,责任是很概念性的词,他不喜欢这个词。
  他说大家过多地去讲“负责任”,究竟怎么做才算负了这个责任?太空洞。
  也许,这跟一些人说承诺不可靠是一样的理由。
  在爱情里,女人往往凭借耳朵活着。
  男人说,我做不到的,我不说。这是负责任吗?呵呵。
  记得看一篇方方的小说时,想到一个词:活在当下。
  那么,我们应该允许在爱里出现犹豫与反复。退缩未必是不爱。
  但是,对承诺留有余地是爱的当时就不够真心。
  
  “问世间情为何物”这是天问。
  爱与不爱,太多的人喜欢用缘份来解释。
  一直对“缘”敬而远之,于我它太玄,是我不能把握的。
  顺其自然,也许就是什么都不做。
  走过、路过、也错过的,终究不是你的。
  要珍惜想走在你身边的那个人。
  
  爱是幸福与痛苦的孩子,宽容地看待这个孩子的任性与出走。
  不爱未必是背叛,心里没爱就是真的没有了。
  在网上看到一段文字中写“一个男人爱一个女人,关键不是说我爱你,而是说我要娶你。”
  这个“要”字很有意思,这句话也由此可以判断出自男人笔下。
  “要”是将来时,那么就不是真的当时就娶了。
  可这句话却能让一个深陷爱情的女人充满自信,洋溢幸福。
  男人与女人在爱情里的角色是不同的,不要去做让男女平等的努力。
  女人的爱情由男人决定,“嫁”“娶”字面的不同就做了充分的注解。
  
  关于爱情――
  对爱最大的否定不是憎恨,是遗忘。
  
  PS:没想到这些文字恰好写在了今天,呵呵。
  今天是不是节日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应该快乐~~
  就像说“生日快乐”时,更喜欢说“有生的日子天天快乐”
  如果可以同理可证――
  那么就祝:有爱人的日子天天快乐。
  
  (《白马啸西风》没有单行本,在金庸全集里被排在《雪山飞狐》的下册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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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丹丹丹$    时间: 2012-8-12 21:24
  看完小说之后,我第一个感觉就是“真的真的很喜欢苗若兰”。
  我心中的苗若兰美得一塌糊涂,无人能比。
  
  我深深地喜欢上她了。
  
  依我看,苗若兰的美丽比得上香香公主吧。
  脸蛋如明珠生晕,美玉莹光,眉目间隐然有一股书卷的清气。清秀绝伦,淡雅至极,与胡斐同榻时脸蛋儿羞得与海棠花一般娇美艳丽,难描难画,吹气如兰,荡人心魄,美目流波,俏脸生晕。
  
  苗若兰这般纯洁无瑕,秀丽清雅,清韵高雅,淡雅宜人,风致天然,肤光胜雪,娇柔无比的美丽女孩只会让男人忍不住的喜欢,忍不住地想永远保护她。
  
  连我这个女孩也不禁动心。
  
  真心喜欢苗若兰,真希望结局是胡斐只是打晕了苗人凤还把他带回去找到苗若兰,告诉苗人凤所有的因因果果。胡斐和苗若兰美满地生活在一起,说不定生一个也是脸上有毛的孩子。
  
  
  
  不管哪一个真人版本也演不了真正每一个读者心中的“苗若兰”。
  她永远是那么纯洁无瑕,娇美柔弱,忍不住地喜欢,忍不住地想保护她。
  
  
  
  《雪山飞狐》我是从1月20号开始看的,2月4号看完的。
  一开始还觉得蛮无聊的,想不到越发后面越精彩。
  
  这个故事里的“现在”只有两三天左右,可是整个故事却是记载二三十年的故事。
  
  爷辈父辈子辈的所有故事都说了,这故事也是有闯王李自成。他可真是嘅传奇。
  
  我是先看《飞狐外传》再看《雪山飞狐》的,对于胡斐的性格是比较清晰的。但是在雪山里却是不明显因为主角是胡一刀,一个已故的人。
  
  胡一刀那种豪迈的性格,真是让人神往。
  
  胡夫人看上去是娇滴滴的,却是女中豪杰,妙手空空。
  
  胡斐出世的时候居然脸上有毛,毛孩么?!
  
  而苗若兰这种女孩子真是让人喜欢,柔弱的女孩总是让人忍不住喜欢。
  
  只不过,苗人凤居然不先听别人的解释,真是受不了。
  
  明明就觉得女儿被欺辱了不是更应该问清楚么,
  
  如果胡斐不一早说出来自己是胡一刀的儿子岂不是不会出那么多岔子么
  
  如果胡斐赶快说出和苗若兰并没作出越轨的事情岂不是不出事
  
  只不过结局里面真的那么多个“如果”
  那就不是金庸写的小说了
  看完了总是虐得我快受不了呀。
  
  
  这小说再一次说明了,女孩只要有漂亮的脸蛋男孩就会喜欢。
  
  女孩再聪明再能干再为他死又有什么用,那程灵素还不只是只能当个“二妹”。
  死了还没有那么伤心呢。
  假如袁紫衣还俗了,胡斐也会喜欢上苗若兰的。
  因为袁紫衣这种能干的女孩也迟早让人讨厌,让人嫌弃的,一直都比男人强的女强人谁会喜欢呢。
  何况我记得她是黑黑的,有点像乡下妹子,只不过是个靓丽女孩。和苗若兰那样晶粉嫩无暇,肤光胜雪怎么看都是官家小姐根本无法比。
  
  我心中的苗若兰,你和胡斐绝对是携手到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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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神仙鱼$    时间: 2012-8-12 21:24
  我有一个很顽固的想法,非常排斥以清朝为背景的武侠小说,认为满清统治下,个个都是金钱鼠尾、旗袍马褂、萎靡不振的奴才,哪里找我心目中那些束发戴顶、短衣结褐、豪气干云的侠客。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杀人红尘里,托身白刃中。
  
  一部武侠应该造就出一个大英雄,《雪山飞狐》里我只看到一个普通货色,他的行径也就记得他喜欢美女,不喜欢长相平凡的姑娘,这是一般男人的想法啊,你是大侠,境界不能高点儿吗!?
  
  哦,还有那个袁紫衣,那个腹黑的心机女。
  
  我很喜欢聪明的女人,尤其是聪明的漂亮女人,比如黄蓉,她的聪明是光明磊落的,是用来解困脱难的。袁紫衣的聪明是典型的腹黑,是深藏的心机,是用来哄人、骗人、利用别人达到自己目的后再将别人一脚踢开。这种聪明没有德行,没有恻隐,没有慈悲,没有善良,让我不齿。
  
  女人可以无才,不能无德。
  
  蠢色男配腹黑女,还真是一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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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朴素$    时间: 2012-8-12 21:24
  《雪山飞狐》(金庸著·三联书店1994年第一版)
  《雪山飞狐》的主角其实是胡一刀,而胡斐的形象被其先人胡一刀所掩盖。但这部小说的结构相当奇特,有着日本电影《罗生门》的影子,后来中国的导演张艺谋的武侠电影《英雄》就脱胎于此。《雪山飞狐》将"百年与一日"有机地融合在一起,在一天里讲述"百年历史恩怨",其重心在胡一刀与苗人凤的惊世一战上。小说的象征意味非常浓厚,通过胡苗范田四大家族之间的百年恩怨,揭示出中国人的"窝里斗"与人性的丑恶与卑劣。而全书最精彩之处就是两位当世大侠的殊死相搏--苗人凤与胡一刀之战、胡斐与苗人凤之战。他们为了莫名其妙的原因而互相拼杀,可谓是"几乎无事的悲剧。"至于《鸳鸯刀》与《白马啸西风》两篇短篇小说,由于作者的才华为篇幅所限,写的并不成功。而在长篇小说的叙事中,金庸越写气势越足,显示出对长篇小说把握的艺术天分。作为类型性的武侠小说,短篇几乎不可能写出佳作,金庸同样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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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菜根谈$    时间: 2012-8-12 21:24
  菜根谈X情点评《雪山飞狐》
  
  实在想不起来用什么“情”了,可见驾驭文字的能力还不够好,雪山飞狐看的很快,也很过瘾,基本上我是当成推理小说来看的,虽然这个过程并不悬疑,但整个事件没有大的纰漏,能够自圆其说,也算不错了。
  
  记得我曾经看过孟非那一版的雪山飞狐,记得主题曲特别豪迈,孟非那时候真帅啊,小说里面的胡斐是虬髯大汉,跟电视剧里不太一样。
  
  本书的主人公显然不是胡斐,而是胡一刀和苗人凤。
  
  比较遗憾的是这个已经说的很圆的故事居然没有一个明确的结尾,金庸自称自己想了有七、八种结局,但我合上书的时候脑子已经非常累了,所以也不愿去多想,我觉得苗人凤和胡斐都不应该死,这是最好的结局。
  
  别再提《罗生门》了,听腻了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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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野火花$    时间: 2012-8-12 21:24
         为了一道心理测试题:你觉得程灵素和袁紫衣谁更可怜?我特地拜读了金庸先生的《雪山飞狐》,不过读后仍有点惋惜,大师早期作品总有些逊色。小说太多叙事,没有让小说人物自己说话,而是旁白或者作者的意图太明显。
     不够两个女子也还是值得品味一番的,更可怜程灵素了,一厢情愿以命相救,让胡斐将这个二妹在她死后永远记在心中,如此也可瞑目了吧。虽然她容颜及不上袁紫衣,但是心思聪明灵巧堪比黄蓉。最后那段的七心海棠蜡烛的算计可见一斑。可惜早逝,死在药王庙算一种安慰?
      但是男人啊男人,总是忘不了一见钟情的人,袁紫衣终究还是他最牵挂的人。
      听着凤飞飞的《追梦人》,想起小时候电视剧里袁紫衣的那张俏丽温婉的脸,还有那宽大的帽檐,一袭紫衣,怎不留给众人无限的遐想和神秘?恐怕她吸引胡斐,容颜一分,神秘一分,武功一分,若即若离(苦于出家人的矛盾)也是一分……
      17岁的爱恨情愁,到现代社会还如此缠绵凄凉吗?可惜胡斐的形象点出了有侠义的一面,可惜这个侠义还是苍白了点,不由得想起萧峰的侠是大气的,有柔情的,张无忌侠的就带一些优柔寡断了。不过金老先生还是比较喜欢胡斐、萧峰、令狐冲这几个角色的。
      最有些莫名的是《飞狐外传》中胡斐是配角,但是和苗若兰两人的感情产生得太迅速,太现代了。犹记得其中提到他和苗若兰心意相通后,有一句旁白,不知道他心中会不会想到袁紫衣,程灵素?让我更加迟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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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读品$    时间: 2012-8-12 21:24
  金庸小说构筑了一个庞大的体系,其人物和情节数量都十分惊人。但从故事形态学的角度来分析,它们与所有神奇故事一样,在功能项或母题上存在着很大程度的重复。其中反复出现的母题就是寻宝(而寻宝的关键秘密通常是一张藏宝图),这一目的时常赋予主角一个使命,全书的情节和人物性格则围绕对宝物的争夺而展开。作为故事结构的“宝物定律”一般包含以下三个命题:
  1)寻获宝物(财物、武功秘笈等)涉及到一个关键秘密(藏宝地图、秘诀、刀剑、关键人物等);
  2)宝物总是给它的主人带来厄运:极力想成为它主人的,最终往往变成它的奴隶;
  3)主人公总是无意中寻获宝物,但只有对宝物不在意,他才能得到和保有它。
  用这样的结构分析,发现金庸的武侠故事从大结构上来说,基本类似,其中只有《天龙八部》、《神雕侠侣》、《越女剑》除外,其余概莫能外地有一个夺宝的主线或副主线。其基本状况可大致概括如下:
  秘密
  在大多数的夺宝故事中,获得宝藏的先决条件都是一个关键性秘密的存在。第一类以抢夺财宝为主的故事中,这一结构性特点更为明显;这些财宝,不论其来源为何,都有一个相同的要素:即财物的存在和大概地点都不是秘密,但具体方位必须依赖藏宝图或其他秘密信息才能破解。因此这一秘密信息就成为争夺的焦点,明争暗抢,无所不用其极,故事情节和人物性格的塑造都依赖于这一过程的推动。
  除《碧血剑》以外,所有对财宝的争夺都在宝藏的秘密被正式查实发现之前,但争夺的过程则是所有故事中必然出现的——宝物的珍贵性本身也体现在破解信息的神秘性和争夺的激烈程度上。藏宝信息的秘密也反映在一个典型情节之中:即人们常常得到了秘密也不知道这就是发现宝藏的关键所在(或不自知、或无法破解);而秘密通常是分开收藏的,主人公必须经历一个艰难的过程、完全收集这些信息才能开启宝藏。
  这类情节不胜枚举,也向来是通俗文学一个百试不爽的吸引读者的要诀。例如《雪山飞狐》第五节,平阿四说:
  百年来辗转争夺,终于军刀由天龙门田氏掌管,藏宝之图却由苗家家传。只是苗田两家不知其中有这样一个大秘密,是以没去发掘宝藏。这秘密由胡家世代相传,可是姓胡的没军刀地图,自也无法找到宝藏。[1]
  在这里,苗田两家根本不自知把握着破解宝藏的关键信息——他们既不知军刀、地图的来历,也不知道和宝藏有关;且秘密分开收藏,三家相互牵制,必须合在一起才能开启宝藏。
  在《连城诀》中,这一要素又换了一个面孔出现了:连城剑派三弟子都知道秘密在《唐诗选辑》里面,可是没有连城诀却一无所用。同样,只有连城诀,“却不知每一个数字,应当用在哪一首诗中”(第12章),也没有用处。此后丁典无意中得到连城诀,但屡遭追杀迫害之后,他才从凌霜华那里知道剑诀与宝藏有关;狄云、戚芳把连城剑谱拿去夹鞋样,却从来不知道这是一个宝藏的关键所在。
  《白马啸西风》的情节相对简单,虽然故事最后揭露高昌迷宫没有宝藏,可其本质仍是个不折不扣的夺宝故事。这个故事中李文秀带着宝藏地图多年,但一直不知道手帕这就是使她父母丧命的藏宝图,直到鲜血无意将地图显示出来——这也是个经典情节:即纸张/丝棉物品的秘密往往需要液体的帮助才能解开。《射雕英雄传》中武穆遗书的秘密在一幅画上,也是因沾了水而显示出秘密来的。
  《鹿鼎记》在这方面更发展到极点:藏宝图被剪成几千张碎片,散在八本《四十二章经》中,韦小宝必须将之拼成地图,才能得知藏宝所在。在《鹿鼎记》中,韦小宝起初也根本不知为何要争夺,《四十二章经》的用处甚至连藏书的八旗旗主都一无所知,甚至康熙也只知道书是关键,却不知道秘密的根本在其中的地图——直到后来顺治告诉他。韦小宝一直到夺得其中五部书后,才从陶红英那里知道其中宝藏的秘密(第15回)。全书主线就是对这八本书的争夺:尽管这类故事金庸之前已经讲了很多遍,但每次换一种说法,读者便又津津有味地读了下去。
  以上要素也基本适用于第二类广义上的夺宝故事。如《笑傲江湖》中,林家对辟邪剑法的秘密长期一无所知,甚至不知道为什么敌人来争夺;《倚天屠龙记》中,谢逊抱着屠龙刀数十年,仍不知秘密何在,或如何破解以达到武林至尊。
  宝物的诅咒
  关于宝物的一个悖论在于:虽然总是传说它会扮演一个“神奇相助者”的角色(使人获得财富、地位、权势、最强武功等等),但实际上它总是给其主人带来厄运。这一情节在金庸武侠中同样俯拾即是,其最早的思想渊源可追溯到西方古典神话,如尼伯龙根的指环,是西方通俗文学中一个不断重复的母题,《魔戒》同样强调这一点:宝物驱使人变质、疯狂、非人化,处处给人带来厄运。
  作为一个典型的夺宝故事,《连城诀》的基调极为灰暗,人物关系犹如活地狱:为了宝藏,徒弟(戚长发等)联合杀师,又互相猜忌残杀(万震山“杀”戚长发、戚长发杀言达平);父亲可以杀女儿(凌霜华被父亲活埋)、囚禁拷打女儿的爱人(丁典);父亲仅仅为了掩藏行迹,置女儿于虎穴而不顾(戚长发不救戚芳);师徒毫无信任(万家师徒以及戚长发之对狄云),甚至万家父子之间也不是很能互信。《飞狐外传》中毒手药王的师弟/徒弟等四人,也同样激烈争夺其遗留下来的宝典《药王神篇》,虽然程灵素秉性正直,但她最终也还是因此而死。
  《雪山飞狐》也写到了田苗二家暗中的争夺残杀:田安豹等死在宝藏里;田归农引诱南兰只为了藏宝图……只有胡一刀爱美人不爱宝藏,为故事多少减轻一点阴冷色彩。《鹿鼎记》的基调则相对富有喜剧色彩,韦小宝在太后、神龙教、康熙、九难、陈近南等都要争夺此书的情况下,居然能够一一交代过去,不过《四十二章经》的主人仍常有杀身之祸。
  在“射雕三部曲”故事中,尹克西和潇湘子两个人合作偷盗了少林寺的《九阳真经》,结果此后却是互相争斗,纠缠不休,终于同归于尽,他们虽然夺得了宝藏秘笈,但这样的生活直是了无生趣:
  何足道道:“那尹克西说,他一生作恶多端,临死之时,懊悔却也已迟了。他说他和潇湘子从少林寺中盗了一部经书出来,两人互相防范,谁也不放心让对方先看,深怕对方学强了武功,便下手将自己除去,独霸这部经书。两人同桌而食,同床而睡,当真是寸步不离,但吃饭时生怕对方下毒,睡觉时担心对方暗算,提心吊胆,魂梦不安;又怕少林寺的和尚追索,于是远远逃向西域。……”郭襄听了这番话,想象那二人一路上心惊肉跳,死挨苦缠的情景,不由得恻然生悯,叹道:“为了一部经书,也不值得如此啊!”(《倚天屠龙记》第1回)
  郭襄只觉“为了一部经书,也不值得如此”,可是人之贪欲永无止境,大部分人的想法却和她不同。戚长发等师兄弟三人也是为了“连城剑谱”而联手合作杀师父,此后却相互斗争至死。在《侠客行》中,谢烟客总结性地阐述了这类现象的惨烈程度:
  谢烟客……一伸足将吴道通的尸身踢出数丈,又道:“譬如此人罢,纵然得了令牌,要见我脸却也烦难,在将令牌交到我手中之前,自己便先成众矢之的。武林中哪一个不想杀之而后快?哪一个不想夺取令牌到手?以玄素庄石庄主夫妇之贤,尚且未能免俗,何况旁人?嘿嘿!嘿嘿!”最后这几句话,已然大有讥嘲之意。(《侠客行》第2回)
  任何时候,宝藏的拥有者绝对是众矢之的;甚至不必是实际拥有者,只要是现有的唯一线索,他就成为聚焦中心。例如丁典,不过因为泄露了自己安葬梅念笙,即引来无穷麻烦;在《倚天屠龙记》中,竟然有22个门派帮会斗争十年以追寻谢逊等的下落[2],张翠山一家因为是知道谢逊和屠龙刀下落的唯一消息源而被逼得家破人亡,追杀迫害者直到张无忌天下无敌仍然不绝于途。武功天下第一的苗人凤人家不敢动脑筋杀他,但仍有田归农之流为宝藏地图而去引诱他妻子(《飞狐外传》第2回:“闯王所留下的无穷无尽的财宝,苗夫人是打开这宝库的钥匙”)。
  在这些阴谋故事中,武功高强并不能保障一个人自身的安全[3],在江湖这个隐秘社会里,不安全感实在是无以复加。王重阳武功天下第一,但为怕《九阴真经》落入恶人手中,还要装死一次——更多的宝藏拥有者则是不得好死。以谢逊武功之高强,在他夺得屠龙刀之后,仍感极不安全,非得将王盘山岛上所有人灭口,再掳走张殷二人,才算放心:
  谢逊道:“我取此刀而去,若在这岛上留下活口,不几日天下皆知这口屠龙刀是在我姓谢之手。这个来寻,那个来找,我姓谢的又非无敌于天下,怎能保得住没有闪失?”(《倚天屠龙记》第6回)
  谢逊智勇双全,“兵刃、拳脚、内功、暗器、轻功、水功”无不精通,已经是世上第一流高手,他尚且担心,则情势之恶劣,也可以想见了。武功非但不能确保安全,有时高强的武功本身还成了不安全的原因。
  在《侠客行》里,石破天在侠客岛参透绝顶神功之后,书中说:
  龙岛主走到石破天身旁,低声道:“小兄弟,适才石室中的事情,你千万不可向旁人说起。就算是你最亲近之人,也不能让他得知你已解明石壁上的武功秘奥,否则你一生之中将有无穷祸患,无穷烦恼。”……龙岛主又道:“常言道:慢藏诲盗。你身负绝世神功,若是有人得悉,武林中不免有人因羡生妒,因妒生恨,或求你传授指点,或迫你吐露秘密,倘若所求不遂,就会千方百计的来加害于你。你武功虽高,但忠厚老实,实是防不胜防。因此这件事说什么也不能泄漏了。”
  这里龙岛主说的是一种非常现实的可能性,实际案例在《射雕英雄传》中就有:西毒和东邪对《九阴真经》,一个强抢失败,一个巧取成功——这又是一条规律:即强抢者必然不如巧取者成功,《笑傲江湖》中左冷禅/岳不群的对比同样如此;《鹿鼎记》中韦小宝更是个典型的诡计巧取者。但根据“宝物的诅咒”原理,它必然带来灾祸:东邪夺取成功后,门人又盗经背叛,爱妻因此逝世。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则是《笑傲江湖》中福州林家因“辟邪剑法”而招来灭门惨案。《葵花宝典》武功的主人几乎无不遭致惨烈报应:华山派因此分裂,同门残杀数十年、盗阅者被魔教所杀;林远图在孙辈一代终遭灭门;练成武功的东方不败成了个人妖;岳不群、左冷禅、林平之三人虽一时如愿以偿,但最终都走向了自我毁灭。令狐冲不过伪称自己身上有辟邪剑谱,便引得游迅等七人自相残杀(第38回)。
  宝物招致灾难的看法,金庸在各部小说中都不断重复强调。《笑傲江湖》第30回,少林派主持方证在谈到“葵花宝典”的故事时说:“说这部宝典是不祥之物,也不为过。”红叶禅师也说它“实非武林之福”。实际上金庸故事里的这些宝藏,几乎都是“不祥之物”,尤其如果是像福州林家一样“武功低微,那好比一个三岁娃娃,手持黄金,在闹市之中行走,谁都会起心抢夺了”[4]。
  在《射雕英雄传》第16回,周伯通谈到《九阴真经》的由来:
  周伯通道:“……那一年不知怎样,此书忽在世间出现,天下学武之人自然个个都想得到,大家你抢我夺,一塌里胡涂。我师哥说,为了争夺这部经文而丧命的英雄好汉,前前后后已有一百多人。凡是到了手的,都想依着经中所载修习武功,但练不到一年半载,总是给人发觉,追踪而来劫夺。抢来抢去,也不知死了多少人。得了书的千方百计躲避,但追夺的人有这么许许多多,总是放不过他。那阴谋诡计,硬抢软骗的花招,也不知为这部经书使了多少。”郭靖道:“这样说来,这部经书倒是天下第一害人的东西了。陈玄风如不得经书,那么与梅超风在乡间隐姓埋名,快快乐乐的过一世,黄岛主也未必能找到他。梅超风若是不得经书,也不致弄到今日的地步。”
  郭靖在这里说《九阴真经》是“天下第一害人的东西”,可是自己最后不但学了其中功夫,还放在倚天剑里流传后世,致使屠龙刀、倚天剑又成为新的“害人的东西”:
  谢逊道:“此刀出世以来,不知转过了多少主人,也不知曾给它的主人惹下了多少杀身之祸。今日我取此刀而去,焉知日后没有强于我的高手,将我杀了,又取得此刀?”张翠山和殷素素对望一眼,均觉他这几句话颇含深意。张翠山更想起三师哥俞岱岩只因与此刀有了干连,至今存亡未卜,而自己不过一见宝刀,性命便操于旁人之手。(《倚天屠龙记》第6回)
  因此,《飞狐外传》中红花会在“天下掌门人大会”上争夺一个玉龙杯,乃是极不明智的有勇无谋之举。朝廷设下玉龙杯、金凤杯、银鲤杯各八只,其性质和其他一切“害人的东西”一样,是给争夺的当事人带来灾祸。红花会似乎夺得一杯大扫朝廷的颜面,结果却给自己伏下“心腹大患”,树下很多强敌,因此虽然在战术上成功,战略上却一败涂地,后患无穷。
  古龙《武林外史》中,则将这种夺宝的荒谬性推到极致:柴玉关仅仅人为捏造了一个宝藏传说,就使武林中二百多名高手为争夺此而结成二十六个集团,展开连续十九天的恶战,最后幸存的六人在筋疲力尽之后却发现传说的藏宝处写着:“各位上当了。”而柴得到死者因信任而转交给他的财富、武功,几乎独霸天下。这个故事再辛辣不过地指出了这些争夺的可悲可笑:当事人拼命不惜以阴谋对付任何一个潜在的争夺者,却不知自己被操纵在一个更大的阴谋之中,而且被恶意地利用了。仅仅一个宝藏的传言,就足以带来血雨腥风。
  不想得到是得到的先决条件
  通过对宝物秘密的破解和争夺,通俗文学在这个过程中吊足了读者的胃口,最终它毫无疑问必须落入主角的手中。现在涉及到关键性的第三点推断:即主角不想得到宝物的性格特质,是他得到宝物的先决条件。就像《聊斋》等几乎所有神奇故事中一样,孜孜以求谋求获取宝物的人必定遭到自己贪婪的惩罚,而不作这类令人厌恶的寻求的诚朴者才能获得奖励。
  心术不正者即使获得宝物,必然遭到诅咒。如梅超风夫妇虽然盗取了《九阴真经》,却因此遭到追杀,梅超风因误练而致瘫痪;周芷若获取秘密后同样不能正确地练习《九阴真经》。而摆脱这种诅咒者必然对宝物毫不动心:胡一刀说十个宝藏也比不上一个胡夫人,胡斐虽知道秘密,却没想要发掘;狄云任人疯狂抢夺宝藏,自己萧然西去;高昌迷宫即使有宝藏,李文秀也是决不希罕的;周伯通和郭靖都不想练《九阴真经》的功夫;张无忌完全无意中得到《九阳真经》后又埋在昆仑山;石破天是《侠客行》重要人物中几乎唯一一个对玄铁令和侠客岛武功都毫无兴趣的;连韦小宝这样爱财的,也觉得钱已经够多了,顾念康熙的友谊,就不去发掘龙脉了;袁承志算是唯一发掘财宝的,可是全用作了闯王军饷。
  由于宝物潜在的力量,主角的以上态度常使书中的其他人物困惑不解。如《连城诀》中戚长发无论如何也不相信狄云会不要宝藏;《倚天屠龙记》中海东青德成临死仍抱着屠龙刀不肯放手,对俞岱岩超然的态度报以极大的怀疑;令狐冲对辟邪剑法无所欲求的态度实际上只有师母从始至终相信他。这种态度虽似超然,但根据宝物的诅咒原理,金庸实际上已经不断地暗示人们:你可以获得宝物,但不得有占有它的欲念,否则将惹祸上身。
  对宝物的解决方案,常常是个比寻获它更为棘手的难题。鉴于它带来的灾难,最极端的办法就是将之彻底毁灭。但即使象王重阳这样见识高超的人物,几次想毁掉《九阴真经》都下不了手;创设辟邪剑法的林远图,虽然遗训说“凡我子孙,不得看翻看,否则有无穷祸患”,但他明知这一宝物将带来灾难,却还是没有爽快地毁掉,结果三代之后就遭到灭门;文才武功均属一流的谢逊同样无法勘破,虽明知屠龙刀给主人惹下极多的杀身之祸,在去往北极的航行途中,他也曾一度想把屠龙刀扔了(但主要是因为想不出,而不是为了摆脱这个祸害),但仍是下不了手。张无忌不修复倚天剑,其实不能算是毁掉,因为里面的东西(《九阴真经》)已经取出,倚天剑只是一个载体罢了。狄云后来也把血刀经烧成灰,但实际上他的武功,更重要的是“神照经”,而非血刀经。较例外的是《笑傲江湖》里的《葵花宝典》,原本被莆田少林寺的红叶禅师用火烧掉,后来残本又最终被任我行一怒毁掉[5]。
  对宝物的这一态度,在西方神奇故事中也极常见,如《魔戒》三部曲中,魔戒总有一种强大的力量,使其主人难以下决心毁灭它。电影《魔鬼终结者》也有这一元素的影子:为了避免超级电脑芯片难以控制的威力可能出现的灾难,主人公被迫将携带这一芯片的机器人毁灭。
  注释:
  [1]在这里,平阿四的叙述是有漏洞的(或说金庸写作上的漏洞):他声称胡家知道秘密,苗家掌握地图,田家拥有军刀,而苗田二家不知道秘密,似乎三家是互相牵制的。但实际上从前后文的其他叙述中来看,苗田二家也知道秘密,否则田归农之父田安豹和苗人凤之父不会互相斗死在藏宝处;而田归农诱拐南兰明显是有目的的(为了苗家的藏宝图),苗人凤、南兰也知道这个秘密。最不可思议的是胡一刀没有军刀和藏宝图,通过“暗中查访”,居然也找到了宝藏。如此军刀和地图不是无用吗?此外,闯王宝藏埋在长白山也是毫无道理,李自成起兵后最北也就到达山海关,此后向南溃败,怎么可能安全押运一批巨大的宝藏去满清的老巢呢?
  [2]《倚天屠龙记》第8回中俞莲舟声称有“少林、昆仑、峨嵋、崆峒、武当五派,神拳、五凤刀等九门,海沙、巨鲸等七帮,一共二十一个门派帮会……和天鹰教有了误会,不幸互有死伤,十年中武林扰攘不安……”固然,这22个武林团体找寻谢逊等三人下落的目的不同,或为海上搜救工作,或为复仇,但为宝藏者也在所不少,看张无忌成人后何太冲、朱九龄、金花婆婆扣押他的目的性即十分清楚。
  [3]可以参见《笑傲江湖》第10回,风清扬在谈到魔教十长老被暗算丧命于华山时说:“只不过他们不知道,世上最厉害的招数,不在武功之中,而是阴谋诡计,机关陷阱。倘若落入了别人巧妙安排的陷阱,凭你多高明的武功招数,那也全然用不着了……”
  [4]关于《葵花宝典》的争夺,书中有一个不明显的漏洞:当时岳肃、蔡子峰两人偷录《葵花宝典》之后不久,魔教即大举进攻把宝典残本(即后来东方不败修炼所本)夺去。依照这一说法,当时恐怕林远图也刚还俗,而红叶禅师尚未去世,原本尚未毁去。既然如此,魔教为何不大举进攻莆田少林寺直接夺取原本,而要与实力更强得多的五岳剑派为敌,夺一个残缺不全的抄本?即使红叶禅师此前恰巧已在去世前毁了宝典,那又为何不在林远图练成辟邪剑法前去把剑谱抢来?
  [5]严格来说,葵花宝典的武功并没有被彻底灭绝,因为《笑傲江湖》一书的最后,会用“辟邪剑法”的最后一人林平之仍然活着,只是被关在西湖湖底的黑牢内。虽然林平之武功全失,双目失明,不可能像任我行那样在牢内的铁板上刻下“辟邪剑法”的武功,但如果有人将他救出,则该剑法还是能流传于世。如果是这样,那么岳灵珊临死的最后一念之仁,会给武林带来浩劫。如有好事者写《笑傲江湖》的续篇,这也可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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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读品$    时间: 2012-8-12 21:24
  金庸小说构筑了一个庞大的体系,其人物和情节数量都十分惊人。但从故事形态学的角度来分析,它们与所有神奇故事一样,在功能项或母题上存在着很大程度的重复。其中反复出现的母题就是寻宝(而寻宝的关键秘密通常是一张藏宝图),这一目的时常赋予主角一个使命,全书的情节和人物性格则围绕对宝物的争夺而展开。作为故事结构的“宝物定律”一般包含以下三个命题:
  1)寻获宝物(财物、武功秘笈等)涉及到一个关键秘密(藏宝地图、秘诀、刀剑、关键人物等);
  2)宝物总是给它的主人带来厄运:极力想成为它主人的,最终往往变成它的奴隶;
  3)主人公总是无意中寻获宝物,但只有对宝物不在意,他才能得到和保有它。
  用这样的结构分析,发现金庸的武侠故事从大结构上来说,基本类似,其中只有《天龙八部》、《神雕侠侣》、《越女剑》除外,其余概莫能外地有一个夺宝的主线或副主线。其基本状况可大致概括如下:
  秘密
  在大多数的夺宝故事中,获得宝藏的先决条件都是一个关键性秘密的存在。第一类以抢夺财宝为主的故事中,这一结构性特点更为明显;这些财宝,不论其来源为何,都有一个相同的要素:即财物的存在和大概地点都不是秘密,但具体方位必须依赖藏宝图或其他秘密信息才能破解。因此这一秘密信息就成为争夺的焦点,明争暗抢,无所不用其极,故事情节和人物性格的塑造都依赖于这一过程的推动。
  除《碧血剑》以外,所有对财宝的争夺都在宝藏的秘密被正式查实发现之前,但争夺的过程则是所有故事中必然出现的——宝物的珍贵性本身也体现在破解信息的神秘性和争夺的激烈程度上。藏宝信息的秘密也反映在一个典型情节之中:即人们常常得到了秘密也不知道这就是发现宝藏的关键所在(或不自知、或无法破解);而秘密通常是分开收藏的,主人公必须经历一个艰难的过程、完全收集这些信息才能开启宝藏。
  这类情节不胜枚举,也向来是通俗文学一个百试不爽的吸引读者的要诀。例如《雪山飞狐》第五节,平阿四说:
  百年来辗转争夺,终于军刀由天龙门田氏掌管,藏宝之图却由苗家家传。只是苗田两家不知其中有这样一个大秘密,是以没去发掘宝藏。这秘密由胡家世代相传,可是姓胡的没军刀地图,自也无法找到宝藏。[1]
  在这里,苗田两家根本不自知把握着破解宝藏的关键信息——他们既不知军刀、地图的来历,也不知道和宝藏有关;且秘密分开收藏,三家相互牵制,必须合在一起才能开启宝藏。
  在《连城诀》中,这一要素又换了一个面孔出现了:连城剑派三弟子都知道秘密在《唐诗选辑》里面,可是没有连城诀却一无所用。同样,只有连城诀,“却不知每一个数字,应当用在哪一首诗中”(第12章),也没有用处。此后丁典无意中得到连城诀,但屡遭追杀迫害之后,他才从凌霜华那里知道剑诀与宝藏有关;狄云、戚芳把连城剑谱拿去夹鞋样,却从来不知道这是一个宝藏的关键所在。
  《白马啸西风》的情节相对简单,虽然故事最后揭露高昌迷宫没有宝藏,可其本质仍是个不折不扣的夺宝故事。这个故事中李文秀带着宝藏地图多年,但一直不知道手帕这就是使她父母丧命的藏宝图,直到鲜血无意将地图显示出来——这也是个经典情节:即纸张/丝棉物品的秘密往往需要液体的帮助才能解开。《射雕英雄传》中武穆遗书的秘密在一幅画上,也是因沾了水而显示出秘密来的。
  《鹿鼎记》在这方面更发展到极点:藏宝图被剪成几千张碎片,散在八本《四十二章经》中,韦小宝必须将之拼成地图,才能得知藏宝所在。在《鹿鼎记》中,韦小宝起初也根本不知为何要争夺,《四十二章经》的用处甚至连藏书的八旗旗主都一无所知,甚至康熙也只知道书是关键,却不知道秘密的根本在其中的地图——直到后来顺治告诉他。韦小宝一直到夺得其中五部书后,才从陶红英那里知道其中宝藏的秘密(第15回)。全书主线就是对这八本书的争夺:尽管这类故事金庸之前已经讲了很多遍,但每次换一种说法,读者便又津津有味地读了下去。
  以上要素也基本适用于第二类广义上的夺宝故事。如《笑傲江湖》中,林家对辟邪剑法的秘密长期一无所知,甚至不知道为什么敌人来争夺;《倚天屠龙记》中,谢逊抱着屠龙刀数十年,仍不知秘密何在,或如何破解以达到武林至尊。
  宝物的诅咒
  关于宝物的一个悖论在于:虽然总是传说它会扮演一个“神奇相助者”的角色(使人获得财富、地位、权势、最强武功等等),但实际上它总是给其主人带来厄运。这一情节在金庸武侠中同样俯拾即是,其最早的思想渊源可追溯到西方古典神话,如尼伯龙根的指环,是西方通俗文学中一个不断重复的母题,《魔戒》同样强调这一点:宝物驱使人变质、疯狂、非人化,处处给人带来厄运。
  作为一个典型的夺宝故事,《连城诀》的基调极为灰暗,人物关系犹如活地狱:为了宝藏,徒弟(戚长发等)联合杀师,又互相猜忌残杀(万震山“杀”戚长发、戚长发杀言达平);父亲可以杀女儿(凌霜华被父亲活埋)、囚禁拷打女儿的爱人(丁典);父亲仅仅为了掩藏行迹,置女儿于虎穴而不顾(戚长发不救戚芳);师徒毫无信任(万家师徒以及戚长发之对狄云),甚至万家父子之间也不是很能互信。《飞狐外传》中毒手药王的师弟/徒弟等四人,也同样激烈争夺其遗留下来的宝典《药王神篇》,虽然程灵素秉性正直,但她最终也还是因此而死。
  《雪山飞狐》也写到了田苗二家暗中的争夺残杀:田安豹等死在宝藏里;田归农引诱南兰只为了藏宝图……只有胡一刀爱美人不爱宝藏,为故事多少减轻一点阴冷色彩。《鹿鼎记》的基调则相对富有喜剧色彩,韦小宝在太后、神龙教、康熙、九难、陈近南等都要争夺此书的情况下,居然能够一一交代过去,不过《四十二章经》的主人仍常有杀身之祸。
  在“射雕三部曲”故事中,尹克西和潇湘子两个人合作偷盗了少林寺的《九阳真经》,结果此后却是互相争斗,纠缠不休,终于同归于尽,他们虽然夺得了宝藏秘笈,但这样的生活直是了无生趣:
  何足道道:“那尹克西说,他一生作恶多端,临死之时,懊悔却也已迟了。他说他和潇湘子从少林寺中盗了一部经书出来,两人互相防范,谁也不放心让对方先看,深怕对方学强了武功,便下手将自己除去,独霸这部经书。两人同桌而食,同床而睡,当真是寸步不离,但吃饭时生怕对方下毒,睡觉时担心对方暗算,提心吊胆,魂梦不安;又怕少林寺的和尚追索,于是远远逃向西域。……”郭襄听了这番话,想象那二人一路上心惊肉跳,死挨苦缠的情景,不由得恻然生悯,叹道:“为了一部经书,也不值得如此啊!”(《倚天屠龙记》第1回)
  郭襄只觉“为了一部经书,也不值得如此”,可是人之贪欲永无止境,大部分人的想法却和她不同。戚长发等师兄弟三人也是为了“连城剑谱”而联手合作杀师父,此后却相互斗争至死。在《侠客行》中,谢烟客总结性地阐述了这类现象的惨烈程度:
  谢烟客……一伸足将吴道通的尸身踢出数丈,又道:“譬如此人罢,纵然得了令牌,要见我脸却也烦难,在将令牌交到我手中之前,自己便先成众矢之的。武林中哪一个不想杀之而后快?哪一个不想夺取令牌到手?以玄素庄石庄主夫妇之贤,尚且未能免俗,何况旁人?嘿嘿!嘿嘿!”最后这几句话,已然大有讥嘲之意。(《侠客行》第2回)
  任何时候,宝藏的拥有者绝对是众矢之的;甚至不必是实际拥有者,只要是现有的唯一线索,他就成为聚焦中心。例如丁典,不过因为泄露了自己安葬梅念笙,即引来无穷麻烦;在《倚天屠龙记》中,竟然有22个门派帮会斗争十年以追寻谢逊等的下落[2],张翠山一家因为是知道谢逊和屠龙刀下落的唯一消息源而被逼得家破人亡,追杀迫害者直到张无忌天下无敌仍然不绝于途。武功天下第一的苗人凤人家不敢动脑筋杀他,但仍有田归农之流为宝藏地图而去引诱他妻子(《飞狐外传》第2回:“闯王所留下的无穷无尽的财宝,苗夫人是打开这宝库的钥匙”)。
  在这些阴谋故事中,武功高强并不能保障一个人自身的安全[3],在江湖这个隐秘社会里,不安全感实在是无以复加。王重阳武功天下第一,但为怕《九阴真经》落入恶人手中,还要装死一次——更多的宝藏拥有者则是不得好死。以谢逊武功之高强,在他夺得屠龙刀之后,仍感极不安全,非得将王盘山岛上所有人灭口,再掳走张殷二人,才算放心:
  谢逊道:“我取此刀而去,若在这岛上留下活口,不几日天下皆知这口屠龙刀是在我姓谢之手。这个来寻,那个来找,我姓谢的又非无敌于天下,怎能保得住没有闪失?”(《倚天屠龙记》第6回)
  谢逊智勇双全,“兵刃、拳脚、内功、暗器、轻功、水功”无不精通,已经是世上第一流高手,他尚且担心,则情势之恶劣,也可以想见了。武功非但不能确保安全,有时高强的武功本身还成了不安全的原因。
  在《侠客行》里,石破天在侠客岛参透绝顶神功之后,书中说:
  龙岛主走到石破天身旁,低声道:“小兄弟,适才石室中的事情,你千万不可向旁人说起。就算是你最亲近之人,也不能让他得知你已解明石壁上的武功秘奥,否则你一生之中将有无穷祸患,无穷烦恼。”……龙岛主又道:“常言道:慢藏诲盗。你身负绝世神功,若是有人得悉,武林中不免有人因羡生妒,因妒生恨,或求你传授指点,或迫你吐露秘密,倘若所求不遂,就会千方百计的来加害于你。你武功虽高,但忠厚老实,实是防不胜防。因此这件事说什么也不能泄漏了。”
  这里龙岛主说的是一种非常现实的可能性,实际案例在《射雕英雄传》中就有:西毒和东邪对《九阴真经》,一个强抢失败,一个巧取成功——这又是一条规律:即强抢者必然不如巧取者成功,《笑傲江湖》中左冷禅/岳不群的对比同样如此;《鹿鼎记》中韦小宝更是个典型的诡计巧取者。但根据“宝物的诅咒”原理,它必然带来灾祸:东邪夺取成功后,门人又盗经背叛,爱妻因此逝世。这方面最典型的例子则是《笑傲江湖》中福州林家因“辟邪剑法”而招来灭门惨案。《葵花宝典》武功的主人几乎无不遭致惨烈报应:华山派因此分裂,同门残杀数十年、盗阅者被魔教所杀;林远图在孙辈一代终遭灭门;练成武功的东方不败成了个人妖;岳不群、左冷禅、林平之三人虽一时如愿以偿,但最终都走向了自我毁灭。令狐冲不过伪称自己身上有辟邪剑谱,便引得游迅等七人自相残杀(第38回)。
  宝物招致灾难的看法,金庸在各部小说中都不断重复强调。《笑傲江湖》第30回,少林派主持方证在谈到“葵花宝典”的故事时说:“说这部宝典是不祥之物,也不为过。”红叶禅师也说它“实非武林之福”。实际上金庸故事里的这些宝藏,几乎都是“不祥之物”,尤其如果是像福州林家一样“武功低微,那好比一个三岁娃娃,手持黄金,在闹市之中行走,谁都会起心抢夺了”[4]。
  在《射雕英雄传》第16回,周伯通谈到《九阴真经》的由来:
  周伯通道:“……那一年不知怎样,此书忽在世间出现,天下学武之人自然个个都想得到,大家你抢我夺,一塌里胡涂。我师哥说,为了争夺这部经文而丧命的英雄好汉,前前后后已有一百多人。凡是到了手的,都想依着经中所载修习武功,但练不到一年半载,总是给人发觉,追踪而来劫夺。抢来抢去,也不知死了多少人。得了书的千方百计躲避,但追夺的人有这么许许多多,总是放不过他。那阴谋诡计,硬抢软骗的花招,也不知为这部经书使了多少。”郭靖道:“这样说来,这部经书倒是天下第一害人的东西了。陈玄风如不得经书,那么与梅超风在乡间隐姓埋名,快快乐乐的过一世,黄岛主也未必能找到他。梅超风若是不得经书,也不致弄到今日的地步。”
  郭靖在这里说《九阴真经》是“天下第一害人的东西”,可是自己最后不但学了其中功夫,还放在倚天剑里流传后世,致使屠龙刀、倚天剑又成为新的“害人的东西”:
  谢逊道:“此刀出世以来,不知转过了多少主人,也不知曾给它的主人惹下了多少杀身之祸。今日我取此刀而去,焉知日后没有强于我的高手,将我杀了,又取得此刀?”张翠山和殷素素对望一眼,均觉他这几句话颇含深意。张翠山更想起三师哥俞岱岩只因与此刀有了干连,至今存亡未卜,而自己不过一见宝刀,性命便操于旁人之手。(《倚天屠龙记》第6回)
  因此,《飞狐外传》中红花会在“天下掌门人大会”上争夺一个玉龙杯,乃是极不明智的有勇无谋之举。朝廷设下玉龙杯、金凤杯、银鲤杯各八只,其性质和其他一切“害人的东西”一样,是给争夺的当事人带来灾祸。红花会似乎夺得一杯大扫朝廷的颜面,结果却给自己伏下“心腹大患”,树下很多强敌,因此虽然在战术上成功,战略上却一败涂地,后患无穷。
  古龙《武林外史》中,则将这种夺宝的荒谬性推到极致:柴玉关仅仅人为捏造了一个宝藏传说,就使武林中二百多名高手为争夺此而结成二十六个集团,展开连续十九天的恶战,最后幸存的六人在筋疲力尽之后却发现传说的藏宝处写着:“各位上当了。”而柴得到死者因信任而转交给他的财富、武功,几乎独霸天下。这个故事再辛辣不过地指出了这些争夺的可悲可笑:当事人拼命不惜以阴谋对付任何一个潜在的争夺者,却不知自己被操纵在一个更大的阴谋之中,而且被恶意地利用了。仅仅一个宝藏的传言,就足以带来血雨腥风。
  不想得到是得到的先决条件
  通过对宝物秘密的破解和争夺,通俗文学在这个过程中吊足了读者的胃口,最终它毫无疑问必须落入主角的手中。现在涉及到关键性的第三点推断:即主角不想得到宝物的性格特质,是他得到宝物的先决条件。就像《聊斋》等几乎所有神奇故事中一样,孜孜以求谋求获取宝物的人必定遭到自己贪婪的惩罚,而不作这类令人厌恶的寻求的诚朴者才能获得奖励。
  心术不正者即使获得宝物,必然遭到诅咒。如梅超风夫妇虽然盗取了《九阴真经》,却因此遭到追杀,梅超风因误练而致瘫痪;周芷若获取秘密后同样不能正确地练习《九阴真经》。而摆脱这种诅咒者必然对宝物毫不动心:胡一刀说十个宝藏也比不上一个胡夫人,胡斐虽知道秘密,却没想要发掘;狄云任人疯狂抢夺宝藏,自己萧然西去;高昌迷宫即使有宝藏,李文秀也是决不希罕的;周伯通和郭靖都不想练《九阴真经》的功夫;张无忌完全无意中得到《九阳真经》后又埋在昆仑山;石破天是《侠客行》重要人物中几乎唯一一个对玄铁令和侠客岛武功都毫无兴趣的;连韦小宝这样爱财的,也觉得钱已经够多了,顾念康熙的友谊,就不去发掘龙脉了;袁承志算是唯一发掘财宝的,可是全用作了闯王军饷。
  由于宝物潜在的力量,主角的以上态度常使书中的其他人物困惑不解。如《连城诀》中戚长发无论如何也不相信狄云会不要宝藏;《倚天屠龙记》中海东青德成临死仍抱着屠龙刀不肯放手,对俞岱岩超然的态度报以极大的怀疑;令狐冲对辟邪剑法无所欲求的态度实际上只有师母从始至终相信他。这种态度虽似超然,但根据宝物的诅咒原理,金庸实际上已经不断地暗示人们:你可以获得宝物,但不得有占有它的欲念,否则将惹祸上身。
  对宝物的解决方案,常常是个比寻获它更为棘手的难题。鉴于它带来的灾难,最极端的办法就是将之彻底毁灭。但即使象王重阳这样见识高超的人物,几次想毁掉《九阴真经》都下不了手;创设辟邪剑法的林远图,虽然遗训说“凡我子孙,不得看翻看,否则有无穷祸患”,但他明知这一宝物将带来灾难,却还是没有爽快地毁掉,结果三代之后就遭到灭门;文才武功均属一流的谢逊同样无法勘破,虽明知屠龙刀给主人惹下极多的杀身之祸,在去往北极的航行途中,他也曾一度想把屠龙刀扔了(但主要是因为想不出,而不是为了摆脱这个祸害),但仍是下不了手。张无忌不修复倚天剑,其实不能算是毁掉,因为里面的东西(《九阴真经》)已经取出,倚天剑只是一个载体罢了。狄云后来也把血刀经烧成灰,但实际上他的武功,更重要的是“神照经”,而非血刀经。较例外的是《笑傲江湖》里的《葵花宝典》,原本被莆田少林寺的红叶禅师用火烧掉,后来残本又最终被任我行一怒毁掉[5]。
  对宝物的这一态度,在西方神奇故事中也极常见,如《魔戒》三部曲中,魔戒总有一种强大的力量,使其主人难以下决心毁灭它。电影《魔鬼终结者》也有这一元素的影子:为了避免超级电脑芯片难以控制的威力可能出现的灾难,主人公被迫将携带这一芯片的机器人毁灭。
  注释:
  [1]在这里,平阿四的叙述是有漏洞的(或说金庸写作上的漏洞):他声称胡家知道秘密,苗家掌握地图,田家拥有军刀,而苗田二家不知道秘密,似乎三家是互相牵制的。但实际上从前后文的其他叙述中来看,苗田二家也知道秘密,否则田归农之父田安豹和苗人凤之父不会互相斗死在藏宝处;而田归农诱拐南兰明显是有目的的(为了苗家的藏宝图),苗人凤、南兰也知道这个秘密。最不可思议的是胡一刀没有军刀和藏宝图,通过“暗中查访”,居然也找到了宝藏。如此军刀和地图不是无用吗?此外,闯王宝藏埋在长白山也是毫无道理,李自成起兵后最北也就到达山海关,此后向南溃败,怎么可能安全押运一批巨大的宝藏去满清的老巢呢?
  [2]《倚天屠龙记》第8回中俞莲舟声称有“少林、昆仑、峨嵋、崆峒、武当五派,神拳、五凤刀等九门,海沙、巨鲸等七帮,一共二十一个门派帮会……和天鹰教有了误会,不幸互有死伤,十年中武林扰攘不安……”固然,这22个武林团体找寻谢逊等三人下落的目的不同,或为海上搜救工作,或为复仇,但为宝藏者也在所不少,看张无忌成人后何太冲、朱九龄、金花婆婆扣押他的目的性即十分清楚。
  [3]可以参见《笑傲江湖》第10回,风清扬在谈到魔教十长老被暗算丧命于华山时说:“只不过他们不知道,世上最厉害的招数,不在武功之中,而是阴谋诡计,机关陷阱。倘若落入了别人巧妙安排的陷阱,凭你多高明的武功招数,那也全然用不着了……”
  [4]关于《葵花宝典》的争夺,书中有一个不明显的漏洞:当时岳肃、蔡子峰两人偷录《葵花宝典》之后不久,魔教即大举进攻把宝典残本(即后来东方不败修炼所本)夺去。依照这一说法,当时恐怕林远图也刚还俗,而红叶禅师尚未去世,原本尚未毁去。既然如此,魔教为何不大举进攻莆田少林寺直接夺取原本,而要与实力更强得多的五岳剑派为敌,夺一个残缺不全的抄本?即使红叶禅师此前恰巧已在去世前毁了宝典,那又为何不在林远图练成辟邪剑法前去把剑谱抢来?
  [5]严格来说,葵花宝典的武功并没有被彻底灭绝,因为《笑傲江湖》一书的最后,会用“辟邪剑法”的最后一人林平之仍然活着,只是被关在西湖湖底的黑牢内。虽然林平之武功全失,双目失明,不可能像任我行那样在牢内的铁板上刻下“辟邪剑法”的武功,但如果有人将他救出,则该剑法还是能流传于世。如果是这样,那么岳灵珊临死的最后一念之仁,会给武林带来浩劫。如有好事者写《笑傲江湖》的续篇,这也可作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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