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评内容会自动聚合在本帖中作者: Tracy 时间: 2013-7-27 03:00
我很喜欢纽约,原因是“Breakfast at Tiffany's”和“Sex and the City”。怀特是很有风格和绅士之气的作家,虽然我没见过他,但从他的文笔可以隐约看出他应该是一位有趣、有风度,常常面带善意微笑的老人。他笔下的纽约没有明确的地标,没有对The 5th Street、Empire State Building、WallStreet等等的吹嘘介绍,只有“浣熊之树”、“一头猪的死亡”、“雪夜”、“春天的报告”等故事。而他说:这就是纽约。或许他是想说:这才是纽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