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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命梁振英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
eyeson20072008
发表于 2012-3-30 18:14:04
任命梁振英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6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的人选,任命梁振英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于2012年7月1日就职。
总 理 温家宝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我的仙人掌
发表于 2012-4-4 18:11:39
飘过,占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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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命梁振英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