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仙人掌 发表于 2013-7-18 16:43:07

太阳冉冉地升起来了,它不是黄橙橙的,而是红彤彤的。男孩子觉得,太阳似乎脸带着怒容,他弄不明白它为什么要生气得满脸通红,大概是因为黑夜趁太阳不在的时候把大地弄得一片寒冷和凄凉的缘故吧!
{:3_59:}这种想象太可爱的:)高中的时候作文来这么一句,可谓是整篇的点睛之笔啊

我的仙人掌 发表于 2013-7-18 16:50:42

斯密尔已经是一只并不年轻的狐狸了,他曾经遭受过许多次猎狗的追逐,听到过子弹嘶嘶从耳旁飞过的呼啸声。
活灵活现的反派人物-斯密尔,反派的存在从来是让正派有用武之地的,哈哈,斯密尔也是这样,如果不是他,尼尔斯不会这么快融入到历险团队中去,不是他,尼尔斯也不会那么快的成长。而他也曾经辉煌过,不过是被岁月和自己抛弃的可怜虫而已,就要成为别人成长的垫脚石。

我的仙人掌 发表于 2013-7-18 16:58:20

就在这几天里,斯康耐平原上发生了一桩咄咄怪事,非但大家你传我、我传你,而且在报上也登载出来了。
以人类的角度-第三方的角度讲一件男孩和动物们的故事,再以男孩自己的角度再来回味一遍这样的事情,像是再说一个传奇,新颖,吊足了读者的口味。

我的仙人掌 发表于 2013-7-18 17:08:58

在上奥德修遭院的公园里
我觉得应该先以第一人称写男孩子的经历,等到有一定的积累,再以第三人称向讲述故事一样讲述男孩子的故事,最后再以第一人称结尾,更为流畅,很快进入第三人称有点突兀。

我的仙人掌 发表于 2013-7-18 17:13:32

那位教师走进下一个房间之后,就站在一张顶篷很高、四周挂着华丽的床慢的古色古香的大床前面,他马上开始介绍古代的床和床架。
写作是一个综合实力的活,光是有想象力,文笔好还不够,要有一定的知识,人文、历史、地理、生活、心理等等,不然写出的文章没有枝叶,光秃秃的不好看。

我的仙人掌 发表于 2013-7-18 17:34:34

他脚不停步地向前飞奔,顺便就一口叼住小人儿的衣领把他带走了。他在台阶上张开翅膀飞向天空。与此同时,他那长长的颈脖姿势优美地往后一扭,把小人儿驮到他的羽毛平滑的背上。  他们就这样飞向了天空,整个威特斯克弗莱地区的居民们都站在那儿,仰起了头,凝目观望。
帅呆了{:3_59:}
但素一只雄鹅的起飞速度和加速度有这么快吗?看来作者不想在这里耽搁啊

我的仙人掌 发表于 2013-7-18 17:48:02

那条看家狗一口气唠叨出了这么一大串话,大雁们在庄园上空来回盘旋,默不作声地倾听着他的叫喊。当他不得不歇口气的时候,大雁们这才喊叫着回答:“你又何必生这么大的气?我们问的不是那座宫殿,我们问的恰恰是你那个狗窝。”
{:2_31:}这种讽刺和玩笑真是让人忍俊不禁。
不过作者有自嘲自己所处的那个年代里这种莫名其妙的身份标榜吗?还是翻译处理后的风格?

我的仙人掌 发表于 2013-7-18 17:50:27

正当他在那里走着的时候,那只年老的灰色领头雁走到他的面前,问他有没有找到什么可以果腹的东西。没有哇,他告诉说,找了大半天啥也没有找到。于是,那只老灰雁也尽力帮他寻找。可是她也没有能够找到榛子一类的坚果,不过她终于在野蔷薇丛中发现了几个还挂在株梗上的野蔷薇果。
这里为什么要出现这样的情节,灰色的领头雁主动关心男孩子,并帮他寻找食物?后面会不会有答案呢?

我的仙人掌 发表于 2013-7-19 12:55:51

她告诉他说,当他在公园里走动时,他务必提防狐狸和水貂。当他走到湖岸边去的时候,他务必留心有水獭。如果他想要在石头围墙上坐下来的话,他绝对不能忘记鼬鼠,因为鼬鼠可以从很小很小的洞孔里钻出来。倘若他想要在一堆树叶上躺下身来睡会儿觉,他要先检查一下有没有正在冬眠的螟蛇。只消他身子一露在四面空旷的开阔地带,他就要留神看看空中有没有正在盘旋的鹰隼和雕鹫。到榛树林里去的时候,他说不定会被雀鹰一下子叼走。喜鹊和乌鸦到处都可以碰到,但是对于他们也千万不可掉以轻心。只要天一黑,他就应该竖起耳朵让真细听,有没有大猫头鹰飞过来,他们拍打起翅膀无声无息,往往还没有等人发觉,他们就已经来到了你的身边。
玩乐毕竟是孩子的天性,可是梦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首先要生存下来啊

我的仙人掌 发表于 2013-7-19 13:01:49

所以,那天晚上,他听到消息说松鼠西尔莱的妻子被人抓走,孩子们快要饿死的时候,他便决心去营救他们。他营救成功,干得很出色,这在前面已经讲过了。
原来是为了这里铺垫啊,我觉得这种故事的写法虽然让人有释疑解惑的效果,但是仍然打乱了整篇的排版,如同一篇文章里,有的用的楷体,有的用的是宋体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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