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虎!老虎!- 吉卜林
约瑟夫·鲁德亚德·吉卜林,英国小说家、诗人。主要作品有诗集《营房谣》《七海》,小说集《生命的阻力》和动物故事《丛林之书》等。1907年作品《老虎!老虎!》获诺贝尔文学奖 。获奖理由: “这位世界名作家的作品以观察入微、想象独特、气概雄浑、叙述卓越见长”。
《老虎!老虎!》又名《狼孩》。吉卜林在这部童话体小说中所描写的是一个印度丛林中“狼孩”莫格里的故事。
当莫格里还是个婴儿时,在森林里受到瘸虎希尔坎的追逐,父母逃散,他误入狼穴,被母狼收养,并学到了丛林动物必须遵守的“丛林法则”。莫格里于是既有狼的习性,又有人的机敏,所以能在群兽中周旋自如。本书描述了莫格里用从村庄盗来的火帮助狼群头领阿克拉平息了狼群的叛乱,把煽动叛乱的老虎烧得焦头烂额,落荒而逃;还战胜了猴群和狠毒的白眼镜蛇等,从而成为强悍的丛林主人。 打猎顺利吗,大胆的猎手?
兄弟,我守候猎物,既寒冷又长久。
你捕捉的猎物在哪里?
兄弟,他仍然潜伏在丛林里。
你引以为傲的威风又在哪儿?
兄弟,它已从我的腰胯和肚腹间消逝。
你这么匆忙要到哪儿去?
兄弟,我回我的窝去——去死在那里!
我们现在要回头接着上一个故事讲下去。莫格里和狼群在会议岩斗了一场之后,离开了狼穴,下山来到村民居住的耕地里。但是他没有在这里停留,因为这儿离丛林太近了,而他很明白,他在大会上至少已经结下了一个死敌。于是他匆匆地赶着路,沿着山谷而下的崎岖不平的大路,迈着平稳的步子赶了将近二十哩地,直到来到一块不熟悉的地方。山谷变得开阔了,形成一片面性广袤的平原,上面零星散布着块块岩石,还有一条条沟涧穿流其中。平原尽头有一座小小的村庄。平原的另一头是茂密的丛林,黑压压的一片,一直伸展到牧场旁,边缘十分清晰,好像有人用一把锄头砍掉了森林。平原上,到处都是牛群和水牛群在放牧吃草。放牛的小孩们看见了莫格里,顿时喊叫起来,拔脚逃走。那些经常徘徊在每个印度村庄周围的黄毛野狗也汪汪地吠叫起来。莫格里向前走去,因为他觉得饿了。当他走到村庄大门时,看见傍晚用来挡住大门的一棵大荆棘丛,这时已挪到一旁。
“哼!”他说,因为他夜间出门寻找食物时,曾经不止一次碰见过这样的障碍物。“看来这儿的人也怕丛林里的兽族。”他在大门边坐下了。等到有个男人走过来的时候,他便站了起来,张大嘴巴,往嘴里指指,表示他想吃东西。那个男人先是盯着他看,然后跑回村里唯一的那条街上,大声叫着祭司。祭司是个高高的胖子,穿着白衣服,额头上涂着红黄色的记号。祭司来到大门前,还有大约一百个人,也跟着他跑来了。他们目不转睛地瞅着,交谈着,喊着,用手指着莫格里。
“这些人类真没有礼貌,”莫格里自言自语地说,“只有灰猿才会像他们这样。”于是他把又黑又长的头发甩到脑后,皱起眉毛看着人群。
“你们害怕什么呀?”祭司说,“瞧瞧他的胳臂上和腿上的疤。都是狼咬的。他只不过是个从丛林里逃出来的狼孩子罢了。”
当然,狼崽们一块玩的时候,往往不注意,啃莫格里啃得重了点,所以他的胳臂上和腿上全都是浅色的伤疤。可是他根本不把这叫做咬。他非常清楚真正被咬是什么味道。
“哎哟!哎哟!”两三个妇人同声叫了起来。“被狼咬得那个样儿,可怜的孩子!他是个漂亮的男孩子。他的眼睛像红红的火焰。我敢起誓,米苏阿,他和你那个被老虎叼走的儿子可真有些像呢。”
“让我瞧瞧,”一个女人说道。她的手腕和脚踝上都戴着许多沉甸甸的铜镯子。她用手掌挡住眼睛,仔细望着莫格里。“确实有些相像。他要瘦一点,可是他的相貌长得和我的孩子一个样。”
祭司是个聪明人。他知道米苏阿是当地最富有的村民的妻子。于是他仰起头朝天空望了片刻,接着一本正经地说,“被丛林夺去的,丛林又归还了。把这个男孩带回家去吧,我的姐妹,别忘了向祭司表示敬意啊,因为他能看透人的命运。”
“我以赎买我的那头公牛起誓,”莫格里自言自语道,“这一切可真像是又一次被狼群接纳入伙的仪式啊!好吧,既然我是人,我就必须变成人。”
妇人招手叫莫格里跟她到她的小屋里去,人群也就散开了。小屋里有一张刷了红漆的床架,一只陶土制成的收藏粮食的大柜子,上面有许多的凸出的花纹。六只铜锅。一尊印度神像安放在一个小小的神壁龛里。墙上挂着一面真正的镜子,就是农村集市上卖的那种镜子。
她给他喝了一大杯牛奶,还给他几块面包,然后伸手抚摸着他的脑袋,凝视他的眼睛;因为她认为他也许真是她的儿子,老虎把他拖到森林里,现在他又回来了。于是她说,“纳索,噢,纳索!”但是莫格里看样子没有听过这个名字。“你不记得我给你穿上新鞋子的那天了吗?”她碰了碰他的脚,这只脚坚硬得像鹿角。“不,”她悲伤地说,“这双脚从来没有穿过鞋子。可是你非常像我的纳索,你就当我的儿子吧。”
莫格里心里很不踏实,因为他从来没有在屋顶下面呆过。但是他看了看茅草屋顶,发现他如果想逃走,随时可以把茅草屋顶撕开,而且窗上也没有窗栓。“如果听不懂人说的话,”他终于对自己说,“做人又有什么用呢?现在我什么都不懂,像个哑巴,就跟人来到森林里和我们呆在一起那样。我应该学会他们说的话。
当他在狼群里的时候,他学过森林里大公鹿的挑战声,也学过小野猪的哼哼声,那都不是为了闹着玩儿的。因此,只要米苏阿说出一个字,莫格里就马上学着说,说的一点也不走样。不到天黑,他已经学会了小屋里许多东西的名称。
到了上床睡觉的时候,困难又来了。因为莫格里不肯睡在那么像捕豹的陷阱的小屋里,当他们关上房门的时候,他就从窗子跳了出去。“随他去吧,”米苏阿的丈夫说,“你要记住,直到现在,他还从来没有在床上睡过觉。如果他真是被打发来代替我们的儿子的,他就一定不会逃走。”
于是莫格里伸真了身躯,躺在耕地边上一片长得高高的洁净的草地上。但是还没有等他闭上眼睛,一只柔软的灰鼻子就开始拱他的下巴颏。
“嗬!”灰兄弟说(他是狼妈妈的崽子们中间最年长的一个),“跟踪你跑了二十哩路,得到的是这样的回报,实在太不值得了。你身上尽是篝火气味和牛群的气味,完全像个人了。醒醒吧,小兄弟,我带来了消息。”
“丛林里一切平安吗?”莫格里拥抱了他,说道。
“一切都好,除了那些被红花烫伤的狼。喂,听着。谢尔汗到很远的地方去打猎了,要等到他的皮毛重新长出以后再回来,他的皮毛烧焦得很厉害。他发誓说,他回来以后一定要把你的骨头埋葬在韦根加。”
“那可不一定。我也作了一个小小的保证。不过,有消息总是件好事。我今晚累了,好些新鲜玩意儿弄得我累极了,灰兄弟。可是,你一定要经常经我带来消息啊。”
“你不会忘记你是一头狼吧?那些人不会使你忘记吧?”灰兄弟焦急地说。
“永远不会。我永远记得我爱你,爱我们山洞里的全家;可是我也永远会记得,我是被赶出狼群的。”
“你要记住,另外一群也可能把你赶出去的。人总归是人,小兄弟,他们说起话来,就像池塘里的青蛙说话那样哇哩哇喇。下次下山,我就在牧场边上的竹林里等你。”
从那个夜晚开始,莫格里有三个月几乎从没走出过村庄大门。他正忙着学习人们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首先,他得往身上缠一块布,这使他非常不舒服;其次,他得学会钱的事,可是他一点也搞不懂,他还得学耕种,而他看不出耕种有什么用。村里的小娃娃们常常惹得他火冒三丈。幸亏丛林的法律教会了他按捺住火气,因为在丛林里,维持生命和寻找代食物全凭着保持冷静;但是他们取笑他不会做游戏或者不会放风筝,或者取笑他某个字发错了音的时候,仅仅是因为他知道杀死赤身裸体的小崽子是不公正的,才使他没有伸手抓起他们,把他们撕成两半。
他一点也不知道自己的力气有多大。在丛林里他知道自己比兽类弱,但是在村子里,大家都说他的力气大得象头公牛。
莫格里也毫不知道种姓在人和人之间造成的差别。有次卖陶器的小贩的驴子滑了一交,摔进了土坑,莫格里攥住驴子的尾巴,把它拉了出来,还帮助小贩码好陶罐,好让他运到卡里瓦拉市场上去卖。这件事使人们大为震惊,因为卖陶器小贩是个贱民,至于驴子,就更加卑贱了。可是祭司责怪莫格里时,莫格里却威胁说要把他也放到驴背上去。于是祭司告诉米苏阿的丈夫,最好打发莫格里去干活,越快越好;村子里的头人告诉莫格里,第二天他就得赶着水牛出去放牧。莫格里高兴极了;当天晚上,由于他已经被指派做村里的雇工,他便去参加村里的晚会。每天晚上,人们都围成一圈,坐在一棵巨大的无花果树底下,围着一块石头砌的台子。这儿是村里的俱乐部。头人、守夜人、剃头师傅(他知道村里所有的小道消息),以及拥有一支陶尔牌老式步枪的村里猎人老布尔迪阿,都来到这儿集会和吸烟。一群猴子坐在枝头高处叽叽喳喳说个没完,石台下面的洞里住着一条眼镜蛇,人们每天晚上向他奉上一小盘牛奶,因为他是神蛇;老人们围坐在树下,谈着话,抽着巨大的水烟袋,直到深夜。他们尽讲一些关于神啦、人啦以及鬼啦的美妙动听的故事,布尔迪阿还常常讲一些更加惊人的丛林兽类的生活方式的故事,听得那些坐在圈子处的小孩们的眼睛都差点鼓出脑袋。故事大部分是关于动物的,因为丛林一直就在他们门外。鹿和野猪常来吞吃他们的庄稼,有时在薄暮中,老虎公然在村子大门外不远的地方拖走个把男人。
莫格里对他们谈的东西自然是了解一些的,他只好遮住脸孔,不让他们看见他在笑。于是,当布尔迪把陶尔步枪放在膝盖上,兴冲冲地讲着一个又一个神奇的故事时,莫格里的双肩就抖动个不停。
这会儿布尔迪阿正在解释,那只拖走米苏阿儿子的老虎,是一只鬼虎。有个几年前去世的狠毒的老放债人的鬼魂就附在这只老虎身上。“我说的是实话,”他说道,“因为有一回暴动,烧掉了普郎·达斯的帐本,他本人也挨了揍,从此他走路总是一瘸一拐,我刚才说的那只老虎,他也是个瘸子,因为他留下的脚掌痕迹总是一边深一边浅。”
“对,对,这肯定是实话。”那些白胡子老头一齐点头说。
“所有那些故事难道全都是瞎编出来的吗?”莫格里开口说,“那只老虎一瘸一拐,因为他生下就是瘸腿,这是谁都知道的呀。说什么放债人的魂附到一只从来比豺还胆小的野兽身上,完全是傻话。”
布尔迪阿吃了一惊,有好一会儿说不出话来。头人睁大了眼睛。
“喝!这是那个丛林的小杂种,是吗?”布尔迪阿说道,“你既然这么聪明,为什么不剥下他的皮送到卡里瓦拉去,政府正悬赏一百卢比要他的命呢。要不然,听长辈说话最好别乱插嘴。”
莫格里站起来打算走开。“我躺在这儿听了一晚上,”他回头喊道,“布乐迪阿说了那么多关于丛林的话,除了一两句以外,其余的没有一个字是真的,可是丛林就在他家门口呀,既然是这样,我怎么能相信他讲的那些据说他亲眼见过的鬼呀、神呀、妖怪呀等等的故事呢?”
“这孩子确实应该去放牛了。”头人说,布尔迪阿被莫格里的大胆无礼气得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
大多数印度村子的习惯是在大清晨派几个孩子赶着牛群和水牛群出去放牧,晚上再把它们赶回来;那些牛群能把一个白人踩成肉泥,却老老实实地让一些还够不着他们鼻子的孩子们打骂和欺负。这些孩子只要和牛群呆在一块儿,就非常安全。连老虎也不敢袭击一大群牛。可是孩子们如果跑开去采摘花儿,或者捕捉蜥蜴,他们有时就会被老虎叼走。莫格里骑马在牛群头领大公牛拉玛的身上,穿过村庄的大街;那些蓝灰色的水牛,长着向后弯曲的长角和凶猛的眼睛,一头头从他们的牛棚里走出来,跟在他后面。莫格里非常明确地向一同放牧的孩子表示:他是头领。他用一根磨得光溜溜的长竹竿敲打着水牛,又告诉一个叫卡米阿的小男孩,叫他们自己去放牧牛群,他要赶着水牛往前走,并且叫他们要多加小心。别离开牛群乱跑。
印度人的牧场到处是岩石、矮树丛、杂草和一条条小溪流,牛群一到这儿就分散开去,消失不见了。水牛一般总呆在池塘和泥沼里,他们常常一连几个小时躺在温暧的烂泥里打滚、晒太阳。莫格里把水牛赶到平原边上,韦根加河流出丛林的地方;接着他从拉玛的脖子上跳下来,一溜烟跑到一丛竹子那儿,找到了灰兄弟。“喂!”灰兄弟说,“我在这里等你好多天了。你怎么干起了放牛的活儿?”
“这是命令,”莫格里说,“我暂时是村里的放牛娃。谢尔汗有什么消息吗?”
“他已经回到这个地区来了,他在这里等了你很久。眼下他走了,因为猎物太少了。但是他一心要杀死你。”
“很好,”莫格里说,“他不在的时候,你或者四个兄弟里的一个就坐在岩石上,好让我一出村就能够看见你。他回来以后,你就在平原正中间那棵达克树下的小溪边等我。我们不用自己走进谢尔汗的嘴里去。”
然后莫格里挑选了一块阴凉的地方,躺下睡着了,水牛在他四周吃着草。在印度,放牛是天下最逍遥自在的活儿之一。牛群走动着,嚼着草,躺下、然后又爬起来向前走动,他们甚至不哞哞地叫。他们只哼哼,水牛们更是很少说什么,只是一头挨一头走进烂泥塘去,他们一点点钻进污泥里,最后只剩下他们的鼻孔和呆呆瞪着的青瓷色眼睛露在水面上,他们就像一根根圆木头那样躺在那里。酷热的太阳,晒得石头跳起了舞,放牛的孩子听见一只鸢(永远只是一只)在头顶上高得几乎望不见的地方发出呼啸声,他们知道,如果他们死了,或者是一头母牛死了,那只鸢就会扑下来。而在遥远的地方,另一只鸢会看见他下降,于是就跟着飞下来,接着又是一只,又是一只,几乎在他们断气以前,不知从哪里就会出现二十只饿鸢。接着,孩子们睡了,醒来,又睡了,他们用干枯的草叶编了些小篮子,把蚂蚱放进去;或是捉两只螳螂,让他们打架;要不他们就用丛林的红色坚果和黑色坚果编成一串项链;或是观察一只趴在岩石上晒太阳的蜥蜴,或是一条在水坑旁边抓青蛙的蛇。然后他们唱起了漫长的歌曲,结尾的地方都带着当地人奇特的颤音,这样的白天仿佛比大多数人整个一生还要长,他们或许用泥捏一座城堡,还捏些泥人和泥马、泥水牛,他们在泥人手里插上芦苇,他们自己装作国王,泥人是他们的军队,或者他们假装是受人礼拜的神。傍晚到来了,孩子们呼唤着,水牛迟钝地爬出黏糊糊的污泥,发出一声又一声像枪声一样响亮的声音,然后他们一个挨着一个穿过灰黯的平原,回到村子里闪亮的灯火那里。
莫格里每天都领着水牛到他们的泥塘里去,每天他都能看见一哩半以外平原上灰兄弟的脊背(于是他知道谢尔汗还没有回来),每天他都躺在草地上倾听四周的声音,梦想着过去在丛林里度过的时光。在那些漫长而寂静的早晨,哪怕谢尔汗在韦根加河边的丛林里伸出瘸腿迈错了一步,莫格里也会听见的。
终于有一天,在约好的地方他没有看见灰兄弟,他笑了,领着水牛来到了达克树旁的小溪边。达克树上开满了金红色的花朵。灰兄弟就坐在那里,背上的毛全竖了起来。
“他躲了一个月,好叫你放松警惕。昨天夜里他和塔巴克一块翻过了山,正紧紧追踪着你呢。”灰狼喘着气说道。
莫格里皱起了眉头。“我倒不怕谢尔汗,但是塔巴克是很狡猾的。”
“不用怕,”灰兄弟稍稍舔了舔嘴唇说道,“黎明时我遇见了塔巴克,现在他正在对鸢鹰们卖弄他的聪明呢,但是,在我折断他的脊梁骨以前,他把一切都告诉了我。谢尔汗的打算是今天傍晚在村庄大门口等着你——专门等着你,不是等别人。他现在正躺在韦根加的那条干涸的大河谷里。”
“他吃过食了吗?他是不是空着肚子出来打猎的?”莫格里说,这问题的回答对他是生死攸关的。
“他在天刚亮时杀了猎物——一头猪——他也饮过水了。记住,谢尔汗是从来不肯节食的,哪怕是为了报仇。”
“噢,蠢货,蠢货!简直像个不懂事的崽子!他又吃又喝,还以为我会等到他睡过觉再动手呢!喂,他躺在哪儿?假如我们有十个,就可以在他躺的地方干掉他。这些水牛不嗅到他的气味是不会冲上去的,而我又不会说他们的话。我们是不是能转到他的脚印的背后,好让他们嗅出他来?”
“他跳进韦根加河,游下去好长一段路,来消灭自己的踪迹。”灰兄弟说。
“这一定是塔巴克教他的,我知道。他自己是绝不会想出这个办法的。”莫格里把手指放进嘴里思索着。“韦根加河的大河谷。它通向离这儿不到半哩的平原。我可以带着牛群,绕道丛林,一直把他们带到河谷的出口,然后横扫过来——不过他会从另一头溜掉。我们必须堵住那边的出口。灰兄弟,你能帮我把牛分成两群吗?”
“我可能不行,——不过我带来了一个聪明的帮手。”灰兄弟走开了,跳进一个洞里。接着洞里伸出一个灰色的大脑袋,那是莫格里十分熟悉的,炎热的空气里响起了丛林里最凄凉的叫声——一头正午时分猎食的狼的吼叫。
“阿克拉!阿克拉!”莫格里拍起巴掌说道,“我早该知道,你是不会忘记我的。我们手头有要紧的工作呢。把牛群分成两半,阿克拉。让母牛和小牛呆在一起,公牛和耕地的水牛在一起。”
两只狼跳开了四对舞的花样,在牛群里穿进穿出,牛群呼哧呼哧地喷着鼻息,昂起脑袋,分成了两堆。母牛站在一堆,把她们的小牛围在中间,她们瞪起眼睛,前蹄敲着地面,只要哪只狼稍稍停下,她们就会冲上前去把他踩死。在另一群里,成年公牛和年轻公牛喷着鼻息、跺着蹄子。不过,他们虽说看起来更吓人,实际上却并不那么凶恶,因为他们不需要保护小牛。就连六个男人也没法这样利索地把牛群分开。
“还有什么指示?”阿克拉喘着气说,“他们又要跑到一块去了。”
莫格里跨到拉玛背上。“把公牛赶到左边去,阿克拉。灰兄弟,等我们走了以后,你把母牛集中到一堆,把她们赶进河谷里面去。”
“赶到河岸高得谢尔汗跳不上去的地方。”莫格里喊道,“让她们留在那里,直到我们下来。“阿克拉吼着,公牛一阵风似地奔了开去,灰兄弟拦住了母牛。母牛向灰兄弟冲去,灰兄弟稍稍跑在她们的面前,带着她们向河谷底跑去。而阿克拉这时已把公牛赶到左边很远的地方了。
“干得好!再冲一下他们就开始跑了。小心,现在要小心了,阿克拉。你再扑一下,他们就会向前冲过去了。喔唷!这可比驱赶黑公鹿要来劲得多。你没想到这些家伙会跑得这么快吧?”莫格里叫道。
“我年轻的时候也……也捕猎过这些家伙,”阿克拉在尘埃中气喘吁吁地说道,“要我把他们赶进丛林里去吗?”
“哎,赶吧!快点赶他们吧!拉玛已经狂怒起来了。唉,要是我能告诉他,今天我需要他帮什么忙,那该有多好?”
这回公牛被赶向右边,他们横冲直撞,闯进了高高的灌木丛。在半哩外带着牛群观望着的其他牛孩子拚命跑回村里,喊叫说水牛全都发了狂,说他们都跑掉了。
其实莫格里的计划是相当简单的。他只不过想在山上绕一个大圆圈,绕到河谷出口的地方,然后带着公牛下山,把谢尔汗夹在公牛和母牛群中间,然后捉住他;因为他知道,谢尔汗在吃过食,饮过大量水以后,是没有力气战斗的,并且也爬不上河谷的两岸。他现在用自己的声音安慰着水牛。阿克拉已经退到牛群的后面,只是有时哼哼一两声,催着殿后的水牛快点走。他们绕了个很大很大的圆圈。因为他们不愿离河谷太近,引起谢尔汗的警觉。最后,莫格里终于把弄胡涂了的牛群带到了河谷出口,来到一块急转直下、斜插入河谷的草地上。站在那块高坡上,可以越过树梢俯瞰下面的平原;但是莫格里却只注视河谷的两岸。他非常满意地看见,两岸非常陡峭,几乎是直上直下,岸边长满了藤蔓和爬山虎,一只想逃出去的老虎,在这里是找不到立足点的。
“让他们歇口气,阿克拉,”他抬起一只手说,“他们还没有嗅到他的气味呢。让他们歇口气。我得告诉谢尔汗是谁来了。我们已经使他落进了陷阱。”
他用双手围住嘴巴,冲着下面的河谷高喊,——这简直像冲着一条隧洞叫喊一样——回声从一块岩石弹到另一块岩石。
过了很久,传来了一头刚刚醒来的、吃得饱饱的老虎慢吞吞的带着倦意的咆哮声。
“是谁在叫?”谢尔汗说。这时,一只华丽的孔雀惊叫着从河谷里振翅飞了出来。
“是我,莫格里。偷牛贼,现在是你到会议岩去的时候了!下去!快赶他们下去,阿克拉!下去,拉玛,下去!”
牛群在斜坡边上停顿了片刻,但是阿克拉放开喉咙发出了狩猎的吼叫,牛群便一个接一个像轮船穿过激流似地飞奔下去,沙子和石头在他们周围高高地溅起。一旦奔跑起来,就不可能停住。他们还没有进入峡谷的河床,拉玛就嗅出了谢尔汗的气味,吼叫起来。
“哈!哈!”莫格里骑在他背上说,“这下你可明白了!”只见乌黑的牛角、喷着白沫的牛鼻子、鼓起的眼睛,像洪流一般冲下河谷,如同山洪暴发时,大圆石头滚下山去一样;体弱的水牛都被水牛挤到河谷两边,他们冲进了河谷两边,他们冲进了爬山虎藤里。他们知道眼下要干什么——水牛群要疯狂地冲锋了,任何老虎都挡不住他们。谢尔汗听见了他们雷鸣般的蹄声,便爬起身来,笨重地走下河谷,左瞧右瞧,想找一条路逃出去;可是河谷两边的高坡是笔直的,他只好向前走走,肚里沉甸甸地装满了食物和饮水,这会儿叫他干什么别的都可以,就是不想战斗。牛群践踏着他刚才离开的泥沼,他们不停地吼叫着,直到狭窄的河沟里充满了回响。莫格里听见河谷底下传来了回答的吼声,看见谢尔汗转过身来(老虎知道,到了紧急关头,面向着公牛比向着带了小牛的母牛总要好一点),接着拉玛被绊了一下,打了个趔趄,踩着什么软软的东西过去了,那些公牛都跟在他身后,他们迎头冲进了另一群牛当中,那些不那么强壮的水牛挨了这一下冲撞,都被掀得四蹄离了地。这次冲刺使两群牛都涌进了平原,他们用角抵,用蹄子践踏,喷着鼻息。莫格里看准了时机,从拉玛脖子上开溜下来,拿起他的棍子左右挥舞。
“快些,阿克拉!把他们分开。叫他们散开,不然他们彼此会斗起来的。把他们赶开,阿克拉。嗨,拉玛!嗨!嗨!嗨!我的孩子们,现在慢些,慢些!一切都结束了。”
阿克拉和灰兄弟跑来跑去,咬着水牛腿。牛群虽说又一次想回过头冲进河谷,莫格里却设法叫拉玛掉转了头,其余的牛便跟着他到了牛群打滚的池沼。
谢尔汗不需要牛群再去践踏他了。他死了,鸢鹰们已经飞下来哺啄食他了。
“兄弟们,他死得像只狗,”莫格里说,一面摸着他的刀。他和人生活在一起以后,这把刀老是挂在他脖子上的一把刀鞘里。“不过,反正他根本是不想战斗的,他的毛皮放在会议岩上一定很漂亮,我们得赶快动手干起来。”
一个在人们中间教养大的孩子,做梦也不会想独自去剥掉一条十尺长的老虎皮,但是莫格里比谁都了解一头动物的皮是怎样长上的,也知道怎样把它剥下来。然而这件活儿确实很费力气,莫格里用刀又砍又撕,累得嘴里直哼哼,干了一个钟头,两只狼在一边懒洋洋地伸出舌头,当他命令他们的时候,他们就上前帮忙拽。
一会儿,一只手搭上了他的肩头,他抬头一看,是那个有根陶尔步枪的布尔迪阿。孩子们告诉村里人,水牛全惊跑了,布尔迪阿怒冲冲地跑出来,一心要教训莫格里一番,因为他没有照顾好牛群。狼一看有人来了,便立刻溜开了。
“这是什么蠢主意?”布尔迪阿生气地说,“你以为你能剥下老虎的皮!水牛是在那里踩死他的?哦,这还是那只跛脚虎哩,他的头上还悬了一百卢比的赏金。好啦,好啦,把牛群吓跑的事,我们就不跟你计较了,等我把虎皮拿到卡里瓦拉去,也话还会把赏金分给你一卢比。”他在围腰布里摸出打火石和火鐮,蹲下身子去烧掉谢尔汗的胡须。当地许多猎人总是烧掉老虎的胡须,免得老虎的鬼魂缠上自己。
“哼!”莫格里仿佛是对自己说,同时撕下了老虎前爪的皮。“原来你想把虎皮拿到卡里瓦拉去领赏钱,也许还会给我一个卢比?可是我有我的打算,我要留下虎皮自己用。喂,老头子,把火拿开!”
“你就这样对村里的猎人头领说话吗?你杀死这头老虎,全凭了你的运气和你那群水牛的蠢劲。这只老虎刚刚吃过食,不然到这时他早已跑到二十哩外去了。你连怎么好好剥他的皮都不会,小讨饭娃,好哇,你确实应该教训我不要烧他的胡须,莫格里,这下子我一个安那赏钱也不给你了,还要给你一顿好揍。离开这具尸体!”
“凭赎买我的公牛起赎,”莫格里说,他正在设法剥下老虎的肩胛皮。“难道整个中午我就这么听一只老人猿唠叨个没完吗?喂,阿克拉,这个人老缠着我。”
布尔迪阿正弯腰朝着老虎脑袋,突然发现自己被仰天掀翻在草地上,一头灰狼站在他身边,而莫格里继续剥着皮,仿佛整个印度只有他一个人。
“好——吧,”他低声说道,“你说得完全对,布尔迪阿。你永远也不会给我一安那赏钱。这头跛老虎过去和我有过冲突,——很久以前的冲突,而我赢了。”
说句公道话,如果布尔迪阿年轻十岁的话,他在森林里遇见了阿克拉,是会和他比试一下的,但是一头听这孩子命令的狼——而这个孩子又和吃人的老虎在很久以前有私人冲突,这头狼就不是一头普通的野兽了。布尔迪阿认为这是巫术,是最厉害的妖法,他很想知道,他脖子上戴的护身符是不是能够保护他。他躺在那里,一点也不敢动,他随时准备看见莫格里也变成一只老虎。
“王爷!伟大的国王!”他终于嘶哑着嗓子低声说道。
“嗯,”莫格里没有扭过头来,抿着嘴轻声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