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星汉天空
今何在30;[万字长篇巨著《若星汉天空》,是一部溶玄幻、侠义、真爱、搞笑于一体却号称反玄幻反武侠反英雄的恢弘作品。其沿袭了《悟空传》想象力丰富、语言幽默、情节引人的特长,更有《魔戒》之大气和《哈里波特》之奇巧。该书必将成为中文写作史上的史诗性作品!……《若星汉天空》
作者:今何在
第一部魔王的另一种结局
序
魔王们做过许多事情,比如在大地上建了许多堵墙,那不是为了守护他的领地,只为了拼出一个单词给天主看到,当那句太空中能看到的唯一脏话印在辽阔的大地上,神们一定会后悔他们有那么遥远的眼界。
或把男男女女们抓来放牧在一片几千公里的草原上,下令他们除了相爱不许做别的事情,但是又不许他们建造一间房屋,他喜欢看人们这样象驯鹿一样的活着,喜爱看男人和女人在草原上追逐,而嘲笑教堂里的钟声与誓言。
魔都是个奇怪的地方,没有一座建筑是风格相同的,但是却涂成共同的黑色,你会觉得走进了一块黑板,却无数不现出诡异的线条,那些线可以无限的远近组合,所以人们每天早上醒来都发现自己在一个新的地方。巨大的广场上是血池和肉林,所有人都到这里来吃饭饮酒,因为没有人家里有锅,也没有钱币黄金和白银,因为任何和黑色作对的耀眼的东西都是被宣布为丑陋的。
所以魔都的人没有容貌的概念,因为他们永远都在黑暗中,没有人知道对面的人长什么样,只能用语言和歌唱交流,声音浑厚动人者成为王。男女之间用互相抚摸来感知,强壮和性感主宰婚姻,以便生下卓越的孩子。而孩子们从小就被送去训练战斗,他们不知自己父母是谁,魔王是他们的唯一信仰,可是……挥腥酥?滥?踉谙胧裁础?
所有的魔族都怕光,因为他们长期生活在地下的缘故,当他们出现在地面上,他们一定带着面具,狰狞的面具,魔族把自己隐藏在黑铁之后,用血在地上写字,倔强的捍卫着某些被看来是可笑的东西,比如关于神龙化育人类的传说。
在礼天教统治大地三千年之后,在天主造人的故事成为不可动摇的学院经典后,龙,早就是被骑士们寻找屠杀用来证明勇气与武力的邪恶物种。事实上龙只是龙,出生,求偶,死亡,守护自己的山谷,如果他们被神官宣布是邪恶的,那么只是因为他们听不懂礼天教的布道。
魔族和人族总是难以沟通,和精灵和矮人也一样,人族岐视精灵和矮人,因为礼天教说天主是在第一天造了人,然后在第二天造了精灵和矮人做为人的随从,至于魔族,好象天主不想造他们,他们却自己从地下钻出来了,这似乎证明天主并非全能的控制一切。于是天主说魔族的出现是为了考验人的信念与忠诚,所以人族的使命就是把魔族赶回地下。
于是,魔族和人族几千年的战争就注定不能停息了。人类的勇敢圣骑士与大法师们总能获得最后的胜利,之所以说“总能”是因为魔族就象地下的草根一样,白雪一化就又冒了出来,魔王终于被杀死但魔王又总是存在着,一代一代,假如魔王不愿意被打败,那么故事就永不能结束,它们被写成各种版本,庄严的、动情的、诙谐的、无稽的,而这一个,是你从未听过的,也无法证实的,显然是编造的,但又是确有其事的——关于魔王的真面目。
第一章就要远行
年轻的女修习生云迪惊异的看着眼前的一切,落入黑暗的魔掌使她心乱如麻。火光在铜壁上跳动着,那些邪恶的雕刻仿佛正跳起颠狂的舞蹈。
她被带入黑暗殿堂的最深处,最深处的最阴冷的角落里,蜷缩着邪恶的康德。
几十尺高的大门在她门后轰然的关闭了,世界陷入了一片漆黑。云迪恐惧的退缩向后,倚在冰冷的铜门上,她觉得全身的血都要冻结了,僵直着连手指也不敢摇动。
绝对的黑暗中,渐渐却有什么显现了出来。
那是一个人影,是魔王的影子?却又不象,那象一个着甲的骑士,那微光,正是从这甲胄上散发出来,却在黑暗中惊心动魄的刺眼,象是一个闪光的幽灵。
云迪没有想到恶魔出现是这样的,没有气势逼人的宝座,只有一把再简陋没有的木椅,邪恶的康德坐在椅子上,头深深的伏下去,抱紧双臂象是很冷似的。
声音从那着甲者深处传出。
“你还好吗……”
云迪更加有力的抵住了门,象是恨不得和背后的浮雕融为一体。
“和我说话是谁?是骑士身体里的魔王?还是那个曾经的骑士?”
“你不必害怕……一切已不再重要,因为结局即将来到,骑士终将和魔王一齐消失。有人会救出你,一切都会过去……但是……”
“但是什么……”
“结局终会来到……但是,却没有一个结局,是注定的……云迪,只有你能帮助我。”
“帮助你?我能做什么?”
“没有一个结局,是注定的……”黑影只喃喃的重复了这一句话。
然后黑暗中一片静默,过了许久,都再没有听到声音。
云迪把手指露出一条缝,偷偷看出去。
忽然背后的铜门被碰得撞开了,云迪被撞的扑向那个光环,但她绊到了什么东西摔到了,是康德坐着的那把木椅。
冲进来的人各形各色,有盔甲闪闪的圣剑士,有举着大斧的矮人勇士,有举着法杖捏着光芒之诀的法师,还有演员,诗人,信使,画家,小贩……
“魔王呢?没有等到我来就已经被打败了?”他们高喊着,“但这不重要!魔王掉下的宝藏和装备呢?”
有人一把拎起了云迪,“啊!我救出你了,美丽的女孩,献上你激动的爱吻吧,我们将幸福的度过一生,你准备要几个孩子?”
“嘿,是我先发现她的!你这个无耻的土豆商人。”另一个壮汉挤来。
“是我先捡起来的!你这个恶俗的低级趣味的小市民!”
“不要扯……”云迪气愤的喊,“嘿,谁偷走了我的腰带……放开我的靴子……”
忽然有一种力量使处在胜利欣喜狂欢中的人群安静了,纯白的光芒直射进来,他如星辰如降,使所有人都敬畏退开了。
那是年轻的法师罗恩,他是打败邪恶康德的至高法术的掌握者,决战就要开始了。
……
“邪恶的康德,魔王的灵魂占据了你的身体,你背弃了圣骑士的尊严,多少年来你操纵着这个国家,使无数人死于战乱,使大地陷于血与火焰,现在,是洗清你邪恶灵魂的时刻了。”
人们包围了那极暗的殿堂,愤怒的声音在天空汇聚。
而那坠入黑暗的骑士冷笑了:“打败我?你们一边喊叫着一边退后,请走上前来。虽然我已经只有最后一息,但我仍愿接受你们每个人的挑战。”
然而那个终极的法术出现了,赤红天空粉碎的镜子般裂开,金色光线从裂缝中涌出,在晦色大地上映出网般的光痕。树木,城堡,人脸,世界象是由无数碎片拼起来的了。
人们敬畏的退开,退开,退出那邪恶者百米之外,神怒将汇聚的地方。
而那伟大的施法者,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大法师,古卷系法术的开创者,佛斯;罗恩,正站在远处的山头,高举着他的神杖,来完成这最后的壮举。各地来的骑士与法师在山岗下抬头仰望,看奇迹如何发生。
远处,把心献给魔灵的圣骑士在狂笑着,当遍布大地的光芒向他猛得全部聚去的时候。
……
云迪看着那紫色的云升腾起来,魔王康德的极暗王座崩溃了下去。
“魔王康德终于被打败了。世界将获得安宁吗?”
“可是,这也许是一场新的战斗开始,邪恶总是会不断的降临大地的。”
“可是我听说康德在变成魔王之前,曾经是一位正直的骑士,他因为贪恋强大的力量而把灵魂献给了魔王,是这么样吗?”
“是的,但是,再强大的魔王,也终逃不过失败的结局……”
忽然有人喊着:“大法师罗恩,这有一样东西请你来看一看。”
……
在极暗之殿倒下去的废墟里,那金色的光环正在闪耀着,喷出炽热。
“这是……”大法师罗恩的表情变得很奇怪,仿佛寒风一下子吹僵了他的脸,“这是一个时空门。”
“它通向哪里?”学院生云迪惊异的问。
“这其中必然有一个可怕的阴谋。”罗恩转头望向云迪,“不论它通向哪里,也许战争还没有结束。魔王可能重新归来。”
……
黑暗重新包裹了这里,所有的人开始疑惑与恐惧。
——————————————————————————————————
魔王归来
——————————————————————————————————
-------------------------------------------------------------------------------
第一章就要远行
----------------------------------------------------------------------------------------------------------------------
康德抬起头,看着眼前阳光斜照着的这座高大的城墙。此刻,他除了一身破旧衣装,只有八十个铜币。
每天有无数渴望闯荡与历险的新面孔出现在这里,他们在青鹅卵石的窄小街道上走,他们在灰泥骑楼的夹缝中走,他们在泥泞的马车小道上走,光辉照在纪念圣堂的巨大雕塑柱上,把那些历史上伟大的人形印在地面,如巨大的阴影压在渺小者的头顶。历险者们站在城门口呢喃不休,或苦苦发呆,他们或将成为一个打败恶魔的英雄骑士,或是一个屠龙的伟大法师,或是一个模范民工。而现在,他们汇聚向同一条坑洼不平的碎砖路,两边全是板棚的店铺,挂着五花八门的招牌:
“绝对有效的魔药,伤口一抹就消失。”
“强力手套,让你可以轻松举起一头大象,只需五十币。”
“魔狼召唤卷轴,基若岗魔法行会信誉制作,绝对保证能有五十只,免费传授口诀。”
普通的农夫在走过这条路之后,掏光兜里的钱,就能变成一个全身包铁的罐头或是挥舞着不知从哪颗树上折下来的魔杖的法师了。但没有人知道他们之后去了哪里,如一场浩浩荡荡的长跑,人们只会记住最后在终点看到的人。
康德踢了踢他那沉重的靴子,他的脚趾头立刻露了出来。这位破落骑士叹了一声,一眼望见街道的拐角,鞋匠哈什米安正站在木楼梯上冲他笑。
哈什米安的木屋中摆满了各种改后的旧靴,有高帮的,有厚底的,有镶铁跟的,有鲱鱼皮的,有插孔雀毛的,就是没有康德买得起的。
“请帮我补一块牛皮。”骑士把脚翘得高高,“最近路上的石头还最是多啊。”
“给你补上一块铁也没有用,”哈什米安一挥鞋棰把他的脚扫开,“这鞋已经不能穿了,再说你还欠我十六个铜币。”
“可是我下午要去参加云迪家的舞会。”
“你下午应该去街上看看有什么背包的活可以做,或者去和广场那些吉米赛人混在一直吧,里面有几个姑娘,跳起舞来真是够劲。”
“请不要这样对一个骑士说话,你要知道我们是有世传的……”
“知道……阿帕亚红衣骑士是吗,自从上一次神殿战争,你们的爷爷辈跟随国王丁鲁克十六出征被那些依德尔人修理之后,这个名字就已经象街边鱼摊上的黄尾鱼一样难闻了,跟着你的破靴子一齐快消失吧,别让我又想起那该死的十六个铜板!”
康德仓惶逃出木屋,在下木阶时他那不争气的靴子又滑了一下,整个人栽进街上的泥水里。
似乎四处都传来了笑声,好象突然全镇的人都从巷子里,木门后,窗子下冒出来,大声的笑着:“看啊,这就是那个称说是有世传骑士封号的可怜家伙。”
他使劲晃晃头,握着拳头愤怒的站起来,但并没有人围观他,街上零落的几个人都在走自己的路,连石墙跟的小摊也懒得看他一眼,是的,没有人注意他,一个骑士摔了一跤和一个乞丐摔了一跤,在外行人眼里看不出什么不同,有世袭勋位的也并不会翻的精彩一点。
但笑声却的确是有的,在这条小石街通向的广场上,有男人们的口哨,女人跳舞时的兴奋喊声,还有音乐声,那想必就是那个什么流浪帐蓬族的辣妹歌舞团在演出。
“其实我小时候也会跳这种野街舞的……还挺象那么回事,小时候我也天天跑去街上看这种演出,学大人样讨论女人们的腿……那时候我好象没觉人自己和这些市井小民有什么两样,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呢?从我发现那勋章?从姑母告诉我我们家其实是有世袭封号的,但因为我父亲不是长子,所以他就不再是男爵了,家道也赌穷了,给留下来给我这一辈子,只有一个阿帕亚骑士的称号而已……”
“不论如何,我还是一个骑士,虽然口袋里没有一个铜板。”康德想着,挺了挺腰板,“我是不会上街去做苦力或者向那些旧商人低头哈腰的,一个骑士不会放弃他的高贵使命而活下去……可是……使命在哪儿呢?在去参加齐米丽亚的舞会之前我需要找个地方吃点什么,但愿下午那个该死的门房会让我进门,上回我真想揍他……居然转身进去拿了一条咬了一半的面包给我叫我滚蛋……可是女孩们对我也越来越冷淡了,她们更多是做出各种笑容围着那个该死的费迪南德。同样是骑士,我显然比他更英俊一点,为何她们对我视而不见呢?难道穿着一身鲜亮的镶银带骑士礼服和一身灰色磨掉了毛的旧紧腿套装真有那么大的不同?”
一边咒骂着这个势利的社会,一边来到一所漂亮的带小花园的白色小楼前,那是他姑母的家。
“又来蹭饭啦?”女佣用眼神愤怒而无奈的问。
“是啊,怎么着你敢不让我进去?”康德同样用眼神坚定而无畏的回答。
这无声的较量后,女佣终于努力屏住气,沉重的挪到了一边,康德知道她正和自己那大肚子里要翻腾的嘲骂作斗争,生怕一吐了气就全蹦出来。
大模大样在饭厅中坐下,迅速扫了一眼桌上是否有油光:“怎么,齐斯姑母呢?你们……”康德努力把“你们不是都这个时候吃饭的么?”咽回肚子权当饭前小吃。
女佣拿过拖把在他坐的椅子前的地毯上使劲的磨着,那里很多街上的泥点也兴奋的跟着康德一涌而入。想到弄不干净一会儿准被一顿好骂,这女佣就恨不得这地毯是康德的脸,想到这她好象看到自己真得拿拖把在康德的脏脸上蹭着,不由脸上露出一丝幸福的笑意。
这笑容使小康骑士信心大增:“我的两位可爱美丽的表妹呢?阿兹若亚和香其亚,哦,她们见到我一定非常开心,从小她们就一直爱跟着我屁股后面。”
“可惜人是会长大的啊。”女佣心里冷笑着,嘴中说:“女主人去访友了,要晚上才能回来,两个小姐在楼上吃,你不应该打扰他们。”
听见楼上传来女孩隐隐说话声,康德心中发痒:“她们还不知道我来了吧。”
“不,她们知道,可她们有事情。”女佣的声音硬的掉在地毯上叮当作响。
她们明知我来却都不肯下来见我,康德心中发冷,看来我的两位纯真无邪的表妹也消失在这个世界上了,剩下来的只有一个个被这世道改变得冷漠势利的壳而已,不知她的母亲和那些闲亲戚们在她们面前怎样轻蔑的把我说成一个好吃懒做只会蹭饭的流浪汉呢——虽然这也是事实——但他们就从来不曾看到一个人破旧的外套下那高傲而正直的心嘛——哦见鬼这我自己都觉得没用……
坐在空荡荡的桌前,感受着世态炎凉人情淡泊,骑士不由心中奏起哀伤的乐曲,忽然想就这样走出来大步出门而去,不立下功业就再不回来。但是一听到女佣在厨房里丁当作响的弄着什么,他就又觉得世上还有一丝希望。这可怜的人就在这若有若无的憧憬中静坐,听着钟声的嘀答,默默体会着时间带给人的伤怀和腹中火烧还有眩晕感,他抬头看见那厅中祖父的画像,那老骑士挂满勋章,威武的望着他……祖父长得还真随我啊……康德这样想着,不觉站起身来到画像前,单膝跪下去默默祈祷:
“祖父啊,我们这高贵称号的光荣呢,为何它也象那老橱铁盒中的勋章一样锈蚀没有了光亮,阿帕亚听说是过去骑士团中的豪门,但现在它的后人们却连一个骑上马的机会也没有呢。我不想再过这样终日混迹无着的生活,但我也不愿象我的伯父那样守着世袭的爵位变成酒桶饭袋坐吃山空,也不想去扛米袋或是作一个鱼贩渡过一生,先辈啊,以你的慈爱和威严指引我吧。”
他将额头靠上手背,无声抽泣。
背后一阵楼梯响,他大表妹阿兹若亚走了下来,看见这男人不落于人前的眼泪让她心软。
“亲爱的康德表哥,你还没有吃饭么?我让丽斯给你做。”
康德抹去眼泪回头,突然不愿再多在这里呆下去。
“我不去来吃饭的,我只是来看看你们,看看……祖父的画像,嗯,你们一切都好就好。我就要远行了?”
“你要去哪?”阿兹若亚惊奇的问。
康德也有些惊讶于自己的脱口而出,他只是下意识的不想再让人们看到他这个样子过活:“我……我要和几个朋友去开采金矿,很远……但我发誓,我会带着几大车的金银财宝回到这里来的。”
是的,我需要成为一个英雄,康德想。我必须去开始历险。只有战斗才能改变一个骑士的命运,美丽女孩只会投入勇士的怀抱。
当我成为一个英雄的骑士,我将要求所有败在我剑下的人承认云迪是世上最美的女子,并传颂她的名字。
……
一路想着哪儿有魔巫与恶龙,康德发现自己的脚却走到了齐米丽亚的府园外。他知道他想来见到云迪。
齐米丽亚家族是他们家的世交。小时候康德经常与她在她们家大厅宽阔巨大的石阶梯上跑上跑下,在花园里追逐,但是孩子不会知觉时世的变换,两家的情分却早就随着康德家的败落而淡漠了。齐米丽亚长大后也及时学习了不要虚伪的道理,所以只对那些望族子弟投去微笑。康德经常成为舞会上的开心菜,人们喜欢看他穿着父亲的旧式不合身礼服却举手投足硬要摆出一副骑士架子的模样。康德知道他们在笑他却不明白为什么?向往骑士的道德与荣耀有错吗?还是这个时代只习惯向女孩子们炫耀赛马,打猎与收藏。
唉,骑士的年代已经过去了,魔族被打败已经三百年,剑与甲都锈蚀,伟大的神殿战争只有用戏剧和小说才能追寻了。
站在大厅中,康德不由觉得时光又回到与云迪相识的那个时刻。
那一天也是这样的舞会,齐米丽亚从康德的身边目不斜视的走了过去,康德觉得自己虽然穿得暗旧,可也不致于连面目也一起模糊了。
“齐米丽亚。”他喊。
“哦,是亲爱的康德啊。”齐米丽亚连脖子也不愿费力转回来似的挥挥手,“你先吃些点心,我现在很忙。”
是啊,她忙着要去谈论时装呢。
倒是旁边那个爱在姑娘们面前取笑他来显示自己不凡的费迪南德耳朵尖,觉得又找到了拿康德逗乐的好机会,过来亲热的和他碰杯。
“嘿,我们神奇的骑士康德,听说你有了一个新的计划?”
旁边女士们立刻捧场似的笑起来。可康德一点不觉得这谈话有什么好笑。
“是啊,我准备去学习马术和剑术,也许哪儿有人需要我去帮助。也许魔族正在黑暗中蠢蠢欲动。”
一阵哄堂大笑。康德越发纳闷了,自己的话哪儿幽默么?
“哦,正好。”费迪南德神色忽然变得一本正经,“我刚得到消息,富里斯海上有一位公主的船被巨龙击翻了,公主也被龙带去了龙岛,富里斯国王正与半个王国和公主本人来求取英雄相助。”
“这是真的?”
一阵爆炸式的狂笑。康德都没有想到那些淑女们能笑出那么可怕的高音,有人都倒在地上快要打滚了。
康德叹了一口气,忽然觉得这舞会以后倒也没有什么可留恋的了,当初是为了一份虚荣,觉得自己属于这个阶层,可现在既然自己要远行了,倒可以不必在社交圈与受轻视间为难了。只需要一匹马一把剑,高山的风雪和路边的羊群不会嘲笑他的。
可忽然笑声全部停了,大厅中变得安静无比。人们都望向一个方向,仿佛真有一个魔族从那儿冒出来似的。
康德也望过去,他看见那个女孩从门口走进来,象星辰忽然降临在人间,是她使所有的人鸦雀无声。所有的男士心无旁顾,所有的女士心生暗妒。她那褐金色的长发舒卷着,眼眸象蔚蓝的深湖,缓步走来,脚步轻盈的象走在云端。
事实证明,看到太不寻常的东西并不是好的征兆,但康德现在不知道。
这个女孩直接就向康德走来了。
“是什么这么好笑?”
“我来介绍,”一位即将受勋的年轻准男爵跳了出来,“这位是云迪小姐,来自伟大的荷华德家族,西兹夫人的侄女,刚刚来到本城居住,她使我们的基洛岗城更加美丽了呵呵。”
齐米丽亚上前亲热的揽住云迪:“是啊,自从我们上次在西兹夫人家相遇,我们就成了好朋友,我们亲烈的讨论了当前的文艺与潮流。”
康德那一瞬间看见,这叫云迪女孩的笑容中闪过一瞬无奈。他忽然就觉得,这女孩应该不属于这群人,她是那么不同。不论是因为优越或是卑微,他们的孤独是一样的。
“你在谈论些什么?”云迪问。
“哦,关于历险。”不等康德张口,费迪南德抢着说,同时尽最大杀伤使劲微笑,“我们在讨论龙和魔族是否存在。”
“怎么有人想去寻找魔族吗?”云迪说这话的时候,却只看着康德,这也许是因为他的衣装神色与周围格格不入。
“是的。”康德说,不知为何又充满了勇气,“我认为人应该去做点什么,而不是在闲聊与牌戏中度过一生。这个世界上的某处,也许就在那座山的背后,一定有我们所不知道的奇迹存在。”
所有人都在等着一场新的笑声,但是云迪说:
“康德,如果你要去历险,请也通知我好吗?我愿意一路与你同行。”
……
康德一直觉得云迪的来到太象一个梦,因为太美好而变得不真实,不敢相信。
是的,几乎所有人都厌弃康德,补鞋匠、水果贩,修下水道的,门房,杀猪的,就因为他们是平民和他有世袭骑士的封号,可是他却不得不和他们生活在一起,因为他破落的家世。当他们工作时,他穿着破衣在街上游荡,企图以自己的好吃懒做讨得一点骑士阶感的优越感,结果是换来更多的嘲笑和白眼。
但即使这世上所有人都抛弃他,却有一个人不会,那就是美丽的云迪,天主虽然剥夺了康德的荣誉与财运,却给了他一个美丽的奇迹:她的褐金色的长发和蓝色星辰般的眼眸。自从那次偶然的相逢,这女孩就总是对他投入热情与关切,她不嫌弃他居住在贫民区,经常坐着马车来邀他游玩。每当那白马的蹄声敲响石子路,康德就觉得心中变得明亮,所有人看他的目光变得不同,云迪就是他的荣耀。
他们一起讨论骑士文学,谈论古代英雄的传说,去旧书店寻找难寻的古卷,把里面的诗歌当成魔法咒语来互相逗笑;他们去郊外骑马,云迪策马跑起来时就象草原上的轻风,她是那样与其他的娇气做作的贵族千金不同。康德相信云迪与他有着共同的兴趣——渴望冒险。也相信她对他有着暗中的好感。不论多少酸溜溜的家伙打击过他的妄想,康德仍然执着的相信云迪注定是属于自己的奇迹,为了云迪,他发誓将来一定要成为一位真正的英雄骑士,那时他将向她求婚,报偿她所给他的所有荣光与快乐。
所以即使他只有一件没有破洞的衣服,哪怕经受其他名门子弟们的再多白眼,他也要去参加云迪的舞会。象一个骑士一样!
……
那美丽白石大厅里,康德一人捧着酒不安的站着。除了云迪,没有多少会人愿意过来与他说话。而他也全不在乎,只等待着云迪。他知道她应酬完其他朋友之后一定会向他走来,热情的对他微笑,询问他今天的经历。她似乎永远对他的一举一动充满兴趣。他不知道是否该与云迪作一次道别,告诉她他决心做为一个骑士去历险,去为她立下丰功伟绩,向各国英雄传扬她的美丽。如果她坚持要和自己去,他会深情的说:“不,艰难的道路请让我来探寻,你只需要眺望远方,鹰会传来我新的功绩,而四方的人也将传诵你的名字。”
他想她一定感到高兴的,为他终于有了勇气。
可是当云迪真得向他走来,听到他这话时,眼中的星光却立刻蒙上了阴影。
她几乎是惊叫了起来:“别傻了,康德。放弃这个不切实际的念头吧。你能做什么?一头城外的野狗也可能让你丧命,这么多人都平凡的生活,你为什么不能安份一点?我不在乎你天天游荡街头,但你能不能少一些这些幼稚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