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下书客 发表于 2013-7-9 00:10:33


  出了公司,街上人流涌动,她知道,这时候想叫出租车是根本不可能的,尤其在这个办公楼林立的地方。


  不过还好有地铁,虽然挤了些,但至少不会有塞车之类的问题。


  她边打吴奇的电话说自己会晚一点到,边向地铁去。


  吴奇,其实在那次吴征的生日上见过一次后几乎已经忘了这个人,之后在大学里再遇见,经吴征介绍才又想起来。


  直到现在暖风仍然觉得她与吴奇有很多地方是不适合的,比如家世,比如对很多东西的看法,她说不清自己为什么最后还是答应了他的追求,也许是母亲的一句话:我看吴奇挺好的,男女之间不就是那回事,没有谁天生就是和另一个人适合的,都得慢慢了解,慢慢磨,他追了你那么久,我看差不多了。


  大学里,多的是人为爱情欢喜忧愁,她却没有这个时间,所有的时间被学习和打工占据,她从没想过所谓的爱情是什么,是否真的像那些同学表现的那样时而欢喜时而忧愁?还是像毕业时所有人都失恋那样,其实毫无意义。


  所以她更愿意相信,所谓爱情,其实昙花一现,更多的,就像母亲说的,差不多了,然后慢慢了解,慢慢磨。


  她不觉得换个人会比吴奇好,也不想去找那又是欢喜又是忧的昙花爱情,对她来说真实的生活就是像她现在那样,认真的工作,认真的对人,然后找个对她好的男人结婚生孩子。


  吴奇就是那个男人。


  地铁站人很多,每一个门都排了长长的一队,她挂了电话,低着头耐心的等车,没有注意有好几个男性向她投来惊艳的目光。


  因为小时候练跳舞的关系,她的体形非常匀称,再加上皮肤白晳,五官确实长的漂亮,所以总是受人注意一些,但用小江的话说,长的漂亮并不是关键,关键是她身上有让男人趋之若鹜的女人味,就连她这个女的也想一亲芳泽,这当然是句玩笑话,但不可否认在她刚进公司时,确实有很多男性想追她,但后来经过吴奇几个月在公司门口站岗,才让一干男性打消了念想。


  也许早已习惯了,就像学校时就有很多男生关注她一样,她没有所谓的暗自窍喜与虚荣心,只是淡然的等着车。


  还有两分钟,她看了眼顶上显示器里班车时间显示,低下头时听到旁边的几个女生兴奋的叫声。


  “丁煜,快看,是丁煜。”


  听到这个名字,她人猛地怔住,下意识的随女生们指的方向看去。


  还是显示器里,在播着最近的新闻。


  高大的丁煜,头发剪得极短,一身五号球衣,许多话筒同时对着他,她听不到他在说什么,因为显未器的声音早被四周的声音盖去,但她看清了下面的字:丁煜,本月赛季结束,准备回国治伤。

门下书客 发表于 2013-7-9 00:10:34


  回国?暖风下意识的一阵心慌。


  他终于要回来了。


  进站的列车带着一股热风缓缓而来,暖风盯着屏幕,动也不动。


  就是那一天他消失了,被母亲打昏在地,醒来被母亲痛骂一顿后,消失的无影无踪。


  母亲说他随他二叔住进城里去了,之后的几年她没有他的一点消息,直到五年前,在电视里,她又一次见到他,美国某球队的职业球员。


  五年里他战功赫赫,国内无人不知,而她只将他看作不认识的人,任他辉煌,她一概不看不听。


  一直以为,就算他时常在自己眼中耳里出现,但其实离自己很远,然而现在,他就要回来了。


  她不知道自己在恐慌什么,也许回来也仍是只在电视里看到,城市那么大,世上没有这么巧的事,何况她也相信,就算回来,他也不会出现在她和母亲的面前。


  列车开门,一大群人下车,人群往前,她木然的跟着。


  吴奇觉得暖风有些心不在焉,菜上的差不多了,她都没吃几口,那只蓝丝绒盒子还在他口袋里,看暖风现在的样子,他考虑着是否要换个时间。


  “今天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刚上的清蒸庐鱼,他夹了鱼眼旁的肉给她。


  暖风看着碗里的鱼肉,脑中想起以前的丁煜,如果有好吃的,向来都是全进他的肚子,更别提鱼眼旁的肉,她抬头看看吴奇,他还是一贯的一丝不苟,头发梳得服帖,一身高档西装,看上去英俊又精神,她对他起初的感觉是有些难以接近的,并不觉得他会看上她这种出身单亲,家庭条件又不好的女孩,但是他却认认真真,毫不气馁的追了她两年多。


  “没什么事。”她应了一声,夹了鱼眼另一边的肉给他。


  吴奇喜滋滋的将鱼肉吃掉,抬眼正好看到暖风的手,可能是从小就做家务的关系,暖风的手并不特别纤细白嫩,这是他每次看到都觉得有些可惜的地方,但也并不介意,伸手拉过她的手握在手中:“可是你脸上一脸心里有事的表情。”


  “那现在呢?”暖风并不想和他说那是因为丁煜的原因,也许他根本不知道她曾有个弟弟叫丁煜,只是冲他微微一笑,粉嫩的脸因为这一笑而格外美丽。


  吴奇怔了怔,也笑起来,直接抓了她的手放在唇边亲了一下,舍不得又亲了一下。


  暖风挣了挣,另一只手指指周围人,脸微微的发红。


  吴奇笑笑,也不放开她的手,空着的手从口袋里拿出那只蓝丝绒盒子放在她手中:“打开看看。”


  暖风看着那盒子愣了许久才伸手打开,是枚戒子。


  “其实我应该选个浪漫点的法国餐厅,这样够气氛,但这里是我第一次约到你出来和我一起吃饭的地方,我觉得是我的福地,所以希望它今天也能给我带来福气,”吴奇看着她,认真的说,“秦暖风小姐,请你嫁给我。”

门下书客 发表于 2013-7-9 00:10:35


  暖风看着那枚子没有动。


  其实这只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暖风不知道自己在犹豫什么,但是吴奇说嫁给我时,她确实没有马上要答应的冲动,并不是太过感动,或是意外,就是傻了。


  恋爱两年,用小江的话说,就是老夫老妻了,对方有多少心眼,里里外外早就摸得一清二楚,她那位,只要眨下眼,就知道他放什么屁,反正就是太熟悉了。


  但他和吴奇呢?似乎总是相敬如傧,如同他现在身上的西装,虽然华丽却显得疏远,她永远只看到他完美的一面,却不曾知道他有什么狼狈,什么不堪,就如同他看她一样,他永远说你是我的梦中情人,却不知这个梦中情人因为任性害死了别人的父亲,又在近十年的补偿中付出了什么样的惨痛代价?


  这样,能结婚吗?


  她忽然迷茫起来,她接受了这段恋情,却忘了恋情的那头是婚姻,就像当时犹豫是否要接受吴奇那样,此刻又在犹豫要不要接受求婚。


  “暖风?”吴奇看着暖风发愣,觉得刚才的豪气万丈,此时跌入谷底,“有什么问题吗?还是觉得我不够好?”


  “不,不是的,”暖风回过神,看看吴奇,想了想,“太突然,你能不能让我考虑一下。”说着把手中的戒子放在桌上。


  吴奇看着那戒子,眼神黯下来,好一会儿才道:“好,你考虑一下吧,确实是我太草率了些。”


  一顿饭吃的辛苦,临走时吴奇才收了戒子,送暖风回家。


  暖风住的地方已近郊区,但当时因为房租便宜就租下了,后来通了地铁,上班也方便许多,所以一直住到现在,没有搬过。


  吴奇的车上了高架,因为不是上下班的时间,所以路况不错,此时两人都有些闷,吴奇开了收音机,来回的调,听了会儿音乐,唱的无非是你情我爱的东西,他略略有些烦躁的调掉,最后停在体育台,让里面的主持人和嘉宾胡说一通。


  于是,暖风很容易的又听到丁煜的新闻,讲他今天的球打得怎样,讲他引以为傲的弹跳力因为旧伤而受到威胁。


  暖风沉默的听着,半晌伸手过去,握住吴奇抓着方向盘的手,轻轻的说了一句:“对不起。”


  吴奇微微愣了一下,转头看看她,笑了一下:“这种事,不需要说对不起,况且,你又不是将我抛弃了,你只是没想好,对不对?”


  暖风点点头,收回手,看着车窗外迅速闪过的一盏盏路灯,忽然心里想,刚才或许应该接受的吧,恋爱如此,婚姻又何必为难?


  吴奇将暖风送回家后,开车去吴征所在的医院,再次住院,吴征要求过,不要告诉暖风。


  到医院时其实已经不早了,他想吴征应该已经睡了,但他的单人病房里灯还亮着,他倚着床在看书。

门下书客 发表于 2013-7-9 00:10:36


  “我以为做了病人你至少会老实一点。”吴奇随手关上门,看着床上的吴征。


  吴征没意识到有人进来,听到声音才看到是吴奇来了,笑了笑,拿下眼镜,揉了揉眼睛,指着手中的书道:“这本有关原子力学的书写的尤其好,看得忘时间了。”


  “你就是个书呆子。”吴征在他的床边坐下,拿了个苹果在手里抛起又接住,没了话。


  吴征看了他一会儿,有些心知肚明,道:“失败了?”


  吴奇抛苹果的动作停了停,没有说话,又继续抛。


  吴征仍是笑:“从小到大,第一次挫折吧,可喜可贺。”


  吴征停下来,看看手中的苹果,本想咬一口,但想到苹果可能没洗过,便拿在手里,道:“你只会取笑我吗?不安慰一下?”


  “怎么安慰?”


  “比如陪我下盘棋。”


  吴征有些痛苦的抓抓头,他这个堂兄像他的父亲,从小,到他家来,就是和父亲下棋,听父亲说实力不容小觑,现在父亲年老,就经常逮到他下棋,说是子承父业。


  两人摆好棋盘,一子一子的下,吴征虽不怎么喜欢下棋,棋力却不差,和吴奇走了几步,不分上下,而吴征明显感到吴奇有些心不在焉,下棋速度比以前慢了许多,他也不催,顺着他的速度下。


  下到险处,吴奇执着子冥思,却忽然泻了气般靠在椅背上,对吴奇忽然说了一句:“我觉得她心里有事,却不知道是什么事?”


  “暖风吗?”吴征看了他一眼。


  吴奇点头:“从大学里再看到她时就觉得了,本来想,时间长了就会慢慢了解,但有时候我总是猜不透她在想什么?”


  “你觉得她不接受,是因为这个原因?”


  “我不知道,”吴奇看看吴征道,“你比我早认识她,又是她最好的朋友,有些事你反而应该比我了解。”


  吴奇放下手中的棋,往后靠了靠,缓解心脏的压力,想了想:“暖风,很优秀,很多事情上很隐忍,不会轻易的向谁诉苦,所以有时会给人不知道她在想什么的感觉。”


  “但我是他的男朋友啊,恋爱两年,她都不能对我敞开心扉?”


  “那是你的问题,”吴征看着他,“说明你做的不够好。”


  “我?”吴奇指着自己,停了一下,“我哪里做的不够好?”


  吴征没接话,拿起一个棋子下了一步:“这个不应该由我说。”说话的同时,吃掉了吴奇的好几个棋子。


  作者有话要说:有关丁煜的身高:


  其实豆对丁煜的身高设定在一米八三左右,不用太高,不然一下联想到姚明哥哥,呃,没错,我很喜欢姚明啦,但做男主实在是......,何况姚哥哥已经结婚了哈。


  有MM留言说NBA最矮的也要一米九,其实不是啦,NBA史上最矮的一个应该是160,还有170,180的都有过,他们都是以惊人的弹跳力,应变能力和过硬的技术取胜,也是非常厉害的人物哦,我们家丁煜就是走这种路线的。

门下书客 发表于 2013-7-9 00:10:37


  所以各位大人在看文时尽管把丁煜往高大帅哥方面想(比如流川啊,三井啊,仙道啊,腾真啊),千万不要想成姚哥哥(豆不停的碎碎念中)


  再遇


  她和小江其实差不多年岁,两人性格却有很大差别,小江没心没肺,什么事都不上心,暖风却成熟稳重,把事情做的妥妥当当,但不可否认,暖风还是满喜欢这个小江的,和她在一起,自己的心情也会好上许多,所以小江每次粗心做错了账,她从不说什么,替她改正就是了。


  “暖风啊,知道今天丁煜要回国吗?”乐了半天,小江终于忍不住,冲暖风道。


  暖风滑动鼠标的手指停了停。


  “就是打篮球那个,超帅的那个,”以为暖风不知道,小江手舞足蹈的在那边解释,“我电脑桌面上那个。”


  相对于小江的兴奋,暖风的眼空洞的盯着电脑频幕,半晌才应了一声:“啊,我知道他。”


  “他今天晚上七点的飞机,我准备和一帮球迷去接机。”小江在座位上一跳一跳的,


  “那不是会很多人?”暖风应着。


  “不会,没有人知道他几号回,什么时候的飞机,我们是得到了内部消息,对了,暖风,你要不要一起去啊?可能拿到他的签名哦。”


  “不了,”暖风摇头,“晚上我有约会。”


  “又是那位吴大公子?”小江做晕倒状,“暖风,你完了,你的生命里好像除了工作就是那位吴大公子了,没有娱乐啊没有娱乐。”


  小江碎碎念着,忽然“哎呀”一声,然后就是一张苦脸:“完了,没保存,白做了,真他×××的。”暴出一大串粗口。


  暖风早已习惯,也并不在意,看着电脑上的数字,发愣。


  是今天吗?回来了?


  她想把注意力集中在那堆表上,但看了几个数字,却没法集中精神,脑子里全是丁煜今晚回来的事实,越是不去想越是搅得她心烦意乱,实在没办法,她看到杯里的水没了,就站起来去茶水间倒茶。


  倒了茶回来,经过前台时,在前台旁的落地窗前停下,窗外可以看到对面楼顶的巨幅海报,是某个国际运动品牌的广告,上面的一个球星,白色的五号球衣,摆着运球时的姿势,全身的肌肉极漂亮,一双眼专注的盯着前方。


  丁煜,丁煜,就算十年里他再没出现在她面前,也用这种方式不断的强调他的存在。


  暖风拿着茶杯,看着海报,久久不动。


  好一会儿。


  “暖风,你也喜欢丁煜啊,看不出来嘛,”前台看暖风半晌不动,凑上来道,“好帅啊,我坐在这里,一转眼就能看到他,简直是作孽啊。”前台是刚毕业的学生,和小江一个脾气,此时满眼星星的盯着那张海报。

门下书客 发表于 2013-7-9 00:10:38


  暖风回过神,只是笑笑,转身走开了。


  临到下班时,表才只做了几张,暖风看了下时间,心里想着,要不要把与吴奇的约会取消了,有几张表今天一定要交,非加班不可了。


  正想着,小江已经在那边叫:“怎么办?怎么办?”


  暖风看过去:“怎么了?”


  小江啫着嘴:“还不是上午那份没有保存,要重做,来不及了。”


  暖风看着她的表情,昨天迟到被老板抓到也没见她这么急,现在却似要她命一般,再看看自己手头的表,想了想,冲小江道:“表我替你做吧,你先下班。”


  小江一怔,马上眉开眼笑,却又想到什么,为难道:“你也不是有约会。”


  “我待会儿打个电话就取消就行了。”


  “为了帮我做表?不好吧。”小江皱着眉。


  暖风笑笑:“我也有表没做完,正要打电话给他呢。”她说着扬了扬手机。


  小江还是有些不好意思,但似乎丁煜的魅力更大,扭妮了一会儿:“那,那我下次请你吃饭。”


  暖风有些好笑:“你什么时候这么见外了。”


  小江抓抓头:“也是,”说着拿起包,“爱你,我走了。”人往外去。


  办公室里就只剩下暖风一个人,她拿了手机直接调出吴奇的号码,正想拨过去,电话却先响了。


  是吴奇。


  “暖风,抱歉,临时有个会,出不来了。”


  暖风“哦”了一声,心想怎么这么巧,本想说自己正好也要加班,但每次加班吴奇都不放心来接她,说了几次都不听,想想,还是没说。


  又说了几句,两人才挂了电话。


  吴奇挂了电话,有些遗憾的叹了口气,本来已经订好了位置要和暖风共进晚餐的,但临时院里通知他要开个会,说是球星丁煜今晚回国,明天入院做检查,所以院方要组织一个专家组。


  论学历,他是市内首屈一指的A大附属医学院的高材生,但毕竟做医生时间不长,从资力上来讲他还算不得是专家,却因为几次成功手术下来,已在院中小有名气了,所以院方考虑也把他安排进去。


  其实吴奇不太能理解丁煜回国治腿的是处于什么原因,一般来说国外的医学水平远比国内要好,他身在美国,完全可以在当地治疗,没有必要跑回国来医治,而且作为神经外科的医生,与脑神经方面的疑难疾病打惯了交道,现在一群专家一起来研究治疗肌肉,肌健损伤的问题,着实有些浪费资源,但谁叫人家的腿比什么都精贵呢?


  看来后面有得忙,他伸了下腰,准备去开会。


  表做到后面,暖风的眼睛都疼了,做了几遍眼保健操还是起不了什么作用,隔壁也有财务在加班,她去要了几片饼干,然后透过玻璃往远处看了一会儿,才稍稍好一些,好不容易做好最后一张表,隔壁的财务也走了,办公室里就她一个人。

门下书客 发表于 2013-7-9 00:10:39


  拎了包,刷了卡,出公司。


  公司大楼下停了好几辆出租车,她选了一辆离自己最近的,上了车。


  九点半多了吧,路况很好,除了红灯,基本不塞车,暖风稍稍开了点窗,放了夜风进来,觉得原本塞满数字的脑袋总算清醒过来,车拐弯经过这个城里有名的美食街时,街上仍然人来人往,她眼睛看到某一家港式茶餐厅,想到自己还没饭,便叫司机停车。


  那家茶餐厅她以前吃过一次,口味不错,也不贵,现在反正晚了,不如就在这里吃了饭再回去。


  下了车,要穿到马路对面去,暖风站着等红灯跳过,有一辆黑色的POLO车从她前面开过,转弯停在她身后的宾馆门口,然后身后爆起一片尖叫声。


  刚下车的时候,暖风就发现那宾馆门口的人似乎多了点,也没有多在意,此时听到尖叫声,下意识的转头看了一眼。


  都是丁煜的海报,被那群人高高举着,然后她听到他们尖叫的名字分明是:丁煜。


  她反应不过来,只是看着眼前快失控的场面,同时POLO的车门开了,有人从车里出来,背着背包,一身运动装,身形高大,一群人轰上去,大叫着:丁煜。


  脑中在看到那张脸时有什么东西“嗡”的一下爆开,然后就是一片空白,她木然的看着那个人在人群的簇拥下露出笑容,边挥着手边进宾馆。


  有路人撞倒了她,奔上去看热闹,她跌在地上,眼睛仍是看着那个人,直到他走进宾馆,直到所有人被拦在宾馆之外,悻悻的散去。


  城市真的这么小吗?她不顾被磨破的膝盖这样想着,为什么让他一回来就见到他,还是这本就是上天安排好的,让她在这个时间,这个地方又见到他?


  吴奇也喜欢看篮球,不过算不上球迷,有时间就看,没时间就算。


  他看过丁煜打球,说实话,一个亚洲人有这么强的弹跳力着实让他吃惊,但从医生的角度来看,这是天份也是负担,特别是做为以弹跳力取胜的篮球运动员,跳的越高,次数越多,对身体的伤害就越大,所以丁煜小腿肌腱出现损伤是早晚的事。


  电视里看丁煜,在一群动不动就二米多的NBA球员中他一米八四的身高显得过于矮小,记得他以前看过的报道,美国人对这么小个子的亚洲人加入NBA着实是不信任和轻视的,但丁煜首场告捷,后面几场,场场都有出色表现,便再也没有人敢小看他了。


  吴奇确实也有他过于矮小的错觉,但当他站在他面前时,才知道他其实很高大。


  对于丁煜的脾气,吴奇觉得是自我,可能还有些难缠,在美国待久的人性格都会变得自我,而明星多半难缠。


  然而见到丁煜时,才发现他其实话极少,多半时间医生需要他做什么,他都配合,闲下来时就打打手掌机,或者看体育杂志,不吸烟,不磕药,更不会借机调戏院内护士。

门下书客 发表于 2013-7-9 00:10:40


  医院里的护士说他比电视里看起来要帅,一群小护士经常一逮到机会就去偷看他,然后找他签名,他一律都签,并没有表现出任何厌烦。


  整体来看,他是沉默而好相处的,但就是这副表相下,吴奇觉得藏着随时可以暴发的力量,他确实是自我,因为他的眼神,他的姿态,再怎么不爱说话,再怎么有耐心,却仍是唯我独尊的样子。


  还好,他只猜对了一点,至少到现在,他并不觉得他难缠。


  例行公事般的记录下他的治疗情况,吴奇发现他盯着杂志上的一个女明星看,他知道那个新人,最近演的一部电影很红,他和暖风一起去看过,当时看完电影,他还笑着对暖风说这个女星和她长的有点像。


  应该是眼睛,极像的。


  “喜欢这个明星?”他手插在口袋里随口问了一句。


  丁煜抬头看了他一眼,道:“不认识。”


  “叫宋娜,是不是很漂亮,现在很红。”


  丁煜没答话,将杂志扔到一边,再也没看一眼。


  吴奇挑了挑眉,好吧,显然他并不喜欢。


  “我今天要出去走走。”丁煜已转了话题。


  吴奇怔了怔,也是,进医院以来除了有个自称是他二叔的和一个胖子来看过他,基本没有见过他的家人,从小护士那里来的八卦,说他是孤儿,但离开国内这么久,就算没有亲人,总有要去的地方。


  “这个要你的助理和院方商量,我个人觉得你的腿出去走走是没问题的。”本来的,球尚且能打,一般行走当然不成问题。


  丁煜点点头,便不在说话。


  直到中午的时候,吴奇看到丁煜的助理开了车过来,不一会儿,丁煜换上运动装,带着鸭舌帽上了车。


  他忽然有种感觉,丁煜回来并不完全为了冶腿伤,一定还有别的事。


  丁煜上了车,一路让助理往郊区开,他把帽檐压的极低,然后仰着脸看车窗的风景。


  回来干什么?为什么要回来?


  他至今都没有想到个所以然。


  美国那边帮他联系了最好的医院,他完全可以不用回国,不过是因为一场球后他翻日历,猛然发现他一走,已经十年了。


  十年,正好十年。


  十年里可以发生很多事,改变很多事,当然,更可以忘记很多事,他以为自己已经忘记了,不再做那个梦,不再想以前的事,一切都顺利,然而想着十年,他忽然想,倘若十年是一个轮回,自己是否可以结束这段放逐,回国来看看?


  只是一时的冒出来的想法,以为想过就算,最后却成了执念,让他越来越来强烈的想回来,就像原来平静的湖面被投了一颗很小的石子,波纹却越来越大,想收也收住,所以他几乎有些迫不及待的提了自己的决定,并且固执的坚持下来。

门下书客 发表于 2013-7-9 00:10:41


  现在,他回来了。


  以为一切的念想到此为止,他可以安心的在医院是养伤,可是当胖子来看过他,跟他说起有关那个小镇的事情,其实只不过提了几句,然后一天一天,他又强烈的想去那个小镇,想回到那个半旧的小区,那个篮球场,还有……,他不敢往下想,怕太过强烈的念想将他吞噬。


  原来真的不可以去盼望什么,记忆的匣子被一旦被打开,就再也合不上了。


  就如同他现在,依然抵不住心中的渴望,坐着车去那个小镇一样。


  助理是美国长大的年轻人,此时开了音乐,是黑人的说唱乐,边开车边手舞足蹈,丁煜看着他,扬了扬嘴角,又往窗外开。


  小镇已近在眼前,他看着,原本仰着的身体下意识的坐直。


  助理问他怎么走,他告诉他往右拐。


  小镇改变了许多,原来的老房子都已拆除,盖了新的楼,但基本的格局没有变,十年的时候并不能抹去他任何记忆,他依然熟悉的指着路的方向。


  越到深处,里面的建筑越是没有什么改变,小镇喜欢面子工程,马路上的房子都翻新,里面的还是保持原样,只是像征性的修了修路。


  然后很快的,车停在了小区门口。


  丁煜原来想过要先去学校或是什么地方,但不知怎的,指着指着,车已在小区门口。


  “就这里吧,你在车上等我。”他下了车,低着头进了小区。


  依然是那几棵香樟树,那个运动区,那个生锈的秋千,他停了停,想起以前暖风头发零乱的边哭边荡着千秋,那还是他第一次看她哭泣。


  微吸了口气,他又往前走,以前的家,就在面前。


  上了楼,门紧锁,门上是斑驳的春联。


  他站在门口,看着,许久,没有动。


  应该是没人在家,里面没有任何声音,如果有人,他会转身逃开吧,他不知道。


  人靠在墙上,看着走廊窗外的树枝随风晃着,他忽然问自己,为什么要回来?


  为什么要回来?这个他经历丧父之痛,他恨过,想逃开过的地方,为什么要回来?


  他伸手盖住脸,心里没来由的冒出一个名字,然后像打到他痛处一样,猛的放在盖在脸上的手。


  暖风!


  一阵风自走廊的尽头吹来,他轻轻的咳了一声,然后再无声息。


  许久,隔壁的门打开,走出一个老人来,手里拎着垃圾准备下楼去。


  也许是丁煜这么高大的人站在那里实在让人难以乎视,老人眯着眼看过来。


  好一会儿,他似乎兴奋起来,叫了声:“丁煜!”人同时往前走了几步,“你是丁煜吗?”


  丁煜看过去,是隔壁开杂货店的老头,十年功夫他又老了许多。

门下书客 发表于 2013-7-9 00:10:42


  “我是丁煜。”他应了一声。


  “我们的球星回来了啊。”老人的声音顿时大声起来,表情就像自家的孩子回来了。


  丁煜笑笑,没有说话。


  老人这才意识到什么,指指那道紧闭的门道:“你,你是来找符蕾母女的吗?怎么?她们没有跟你联系啊?”


  联系?怎么可能会联系?丁煜还没答话,老人却自己接下去道:“暖风考取了大学后在城里找了很好的工作,她妈妈就一起过去,偶尔才回来一下,你要到城里找她们啊,”毕竟是邻居,多少是知道一些她们家的事,老人回过神来,看着丁煜道,“她们留了联系地址和电话给我,说万一有人找她们,就让我转告,你要不要,我给你?”


  丁煜从小区里出来,直接坐上车后,对助理说了声:“回去吧。”就靠在后座再也没有声音。


  天气渐暗,助理仍然放着那恼人的黑人说唱,丁煜手肘支着车窗,手指放在唇上看窗外的景物迅速向后,好一会儿,他才轻轻的偏过头,看另一边紧握的手,微微松开,里面是一张纸,他看着纸上的字自己也疑惑了。


  为什么?


  鬼使神差般。


  就算真的有地址和电话,自己真的会找过去吗?


  不会吧。


  手又握紧,纸曲起的尖角刺在掌心微微的痛,就像他此时的心。


  没有忘记,原来始终都没有忘记。


  离你半小时的车程


  下了班,暖风没有耽搁就直接往医院跑。


  A大的附属医院,吴征前面几次住院都是在这一家,主要是因为这是城里最好的医院,而且吴奇也在这个医院上班正好有照应。


  医院无论什么时候都是人满为患,更不用说是大医院,因为暖风来过几次,所以一进医院她直接就往住院部去。


  住院部分东楼和西楼,吴家家境丰实,所以吴征住的一向是东楼的单人病房。


  到服务台问吴征住哪个病房时,暖风发现,服务台挤了好几个人,并不像探病的样子,手里拿了小旗,相片之类的东西,还有一个人穿着白色的五号球衣。


  暖风这才猛然想起小江对她说过,丁煜也住在这个医院,还吵着让她找吴奇帮忙拿签名。


  她愣了愣,走向服务台的脚步停下来。


  “我已经说过了,病人的病房号我们不便透露,这里是医院,你们这样会吵到别的病人,还是快点离开,不然我要叫保安了。”护士不耐烦的冲那些人道,同时伸手去拿电话,做出要叫保安的动作,那些人显然不甘心,却也没办法,各自看了几眼,人站到旁边,还是不肯走。


  看样子丁煜真的在这幢楼里,要不要去看吴征?会不会碰到丁煜?暖风犹豫起来,但人已经来了,总不能又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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