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说书 发表于 2013-7-9 01:23:20


  这个婊子养的吹起口哨来,可比谁都好。他一边铺床,或是一边往壁橱里挂着什么——他老是往壁橱里挂着什么——真叫我受不了——他一边干着这类玩艺儿,一边就吹着口哨,只要他不是在用刺耳的声音讲话。他连古典歌曲都能吹向秀(约227—272)魏晋之际玄学家、文学家。“竹林七,可他绝大部分时间只吹着爵士歌曲。他都能吹最地道的爵士歌曲,象《白铁屋顶忧伤曲》之类,而且吹得那么好听,那么轻松愉快——就在他往壁橱里挂什么东西的时候——你听了都会灵魂儿出窍。自然啦,我从来没告诉他我认为他的口哨吹的好得了不得。我是说你决不会走到什么人身边直截了当地说:“你的口哨吹的好得了不得。”可我还是跟他同屋住了差不多整整两个月,尽管我把他讨厌得要命,原因是,他的口哨吹得真是好极了,是我听到过的最最好的。所以说我不了解讨人厌的家伙。也许你瞧见哪个挺不错的姑娘嫁给他们的时候心里不应该太难受。他们中间绝大多数并不害人,再说他们私下里也许都是了不得的口哨家什么的。他妈的谁知道?至少我不知道。


  最后,老萨丽上楼来了,我就立刻下楼迎接她,她看去真是漂亮极了。一点不假。她身穿一件黑大衣,头戴一顶黑色法国帽。她平时很少戴帽子,可这顶法国帽戴在她头上的确漂亮。好笑的是,我一看见她,简直想跟她结婚了。我真是疯了。我甚至都不怎么喜欢她,可突然间我竟觉得自己爱上了她,想跟她结婚了。我可以对天发誓我的确疯了。我承认这一点。


  “霍尔顿!”她说。“见到你真是高兴!咱们好象有几世纪没见面啦!”你跟她在外面相见,她说话的声音总是那么响,很叫人不好意思。她因为长得他妈的实在漂亮,所以谁都会原谅她,可我心里总有点儿作呕。


  “见到你也真高兴,”我说。我说的也是心里话。“你好吗?”


  “好得不能再好啦。我来迟了没有?”


  我对她说没有,可事实上她来迟了约莫十分钟。我倒是一点也不介意。《星期六晚报》上所登的那些漫画,一些在街头等着的男人因为女朋友来起了,都气得要命——这是骗人的玩艺儿。要是一个姑娘跟你见面的时候看去极漂亮,谁还他妈的在乎她来得是不是迟了?谁也不会在乎。“咱们最好快走,”我说。“戏在二点四十开演。”我们于是下楼向停出租汽车的地方走去。


  “咱们今天看什么戏?”她说。


  “我不知道。伦特夫妇演的。我只买到这个票。”


  “伦特夫妇!哦,真太好了!”


  我已经跟你说过,她只要听见是伦特夫妇演的,就会高兴得连命都不要。

大道说书 发表于 2013-7-9 01:23:21


  在去戏院的路上,我们在汽车里胡搞了一会儿。最初她不肯,因为她搽着口红什么的,可我真是他妈的猴急得要命,她简直拿我没办法。有两次,汽车在红灯前突然停住,我都他妈的差点儿从座上摔了下来。这些混帐司机从来不注意自己的汽车在往哪儿开,我敢发誓他们从来不注意。现在,我再来告诉你我究竟疯狂到了什么地步,当我们在这次热烈的拥抱中清醒过来的时候,我竞对她说我爱她。


  这当然是撤谎,不过问题是,我说的时候,倒真是说的心里话。我真是疯了。我可以对天发誓我真是疯了。


  “哦,亲爱的,我也爱你,”她说。接着她还一口气往下说:“答应我把你的头发留起来。水手式的平头已经不时兴了。再说你的头发又那么可爱。”


  可爱个屁。


  这戏倒不象我过去看过的某些戏那么糟。可也不怎么好。故事讲的是一对夫妇一生中约莫五十万年里的事。开始时候他们都很年轻,姑娘的父母不答应她跟那个小伙子结婚,可她最后还是跟他结婚了。接着他们的年纪越来越大。丈夫出征了,妻子有个弟弟是个醉鬼。我看了实在不感兴趣。我是说我对他们家里有人死了什么的毫不关心。他们不过是一嘟噜演员罢了。那丈夫和妻子倒是一对挺不错的夫妇——很有点儿鬼聪明——可我对他们并不太感兴趣。特别是,他们在整场戏里老是在喝着茶或者其他混帐玩艺儿。你每次看见他们,总有个佣人拿茶端到他们面前,或是那妻子在倒茶给什么人喝。


  还有戏里不住有人进进出出——你光是看着人们坐下站起都会看得头昏眼花。阿尔法莱德.伦特和琳.封丹演那对夫妇,他们演得非常好,可我不怎么喜欢他们。不过凭良心说,他们确是与众不同。


  他们演得不象真人,也不象演员。简直很难解释.他们演的时候,很象他们知道自己是名演员什么的。我是说他们演得很好,不过他们演得太好了。


  比如说,他们一个刚说完话,另一个马上接口很快地说了什么。这是在学真实生活中人们说话时彼此打断对方说话的情形。他们的表演艺术很有点儿象格林威治村的老欧尼弹钢琴。你不管做什么事,如果做得太好了,一不警惕,就会在无意中卖弄起来.那样的话,你就不再那么好了。可是不管怎样,戏里就只他们两个——我是说伦特夫妇——看去象是真正有头脑的人。我得承认这一点。


  演完第一幕,我们就跟其他那些傻瓜蛋一起出去抽烟。这真是个盛举。你这一辈子从未见过有这么多的伪君子聚在一起,每个人都拼命袖烟,大声谈论戏,让别人都能听见他们的声音,知道他们有多么了不起。有个傻里傻气的电影演员站在我们附近抽烟。我不知道他的名字,可他老是在战争片里担任胆小鬼的角色。他跟一个极漂亮的金发姑娘在一起,他们两个都装出很厌倦的样子,好象甚至都不知道周围有人在看他们似的。真是谦虚得要命。我看了倒是十分开心。老萨丽除了夸奖伦特夫妇外,简宣很少说话,因为她正忙着伸长脖子东张西望,装出一副迷人的样子。接着她突然看见休息室的另一头有一个她认识的傻瓜蛋。那家伙穿了套深灰色的法兰绒衣服,一件格子衬衫,是个地道的名牌大学生。真了不起。他靠墙站着,只顾没命地抽烟,一副腻烦极了的样子。老萨丽不住地说:“我认识那小伙子。”不管你带她去什么地方,她总认识什么人,或者她自以为认识什么人。她说了又说,后来我腻烦透了,就对她说:“你既然认识他,干吗不过去亲亲热热地吻他一下呢?他准会高兴。”

大道说书 发表于 2013-7-9 01:23:22


  她听了这话很生气。最后,那傻瓜蛋终于看见了她,就过来跟她打招呼。你真该看见他们打招呼时的样子。你准以为他们有二十年没见面了。你还会以为他们小时候都在一个澡盆里洗澡什么的。是一对老得不能再老的朋友。真正叫人作呕。好笑的是,他们也许只见过一面,在某个假模假式的舞会里。最后,他们假客气完了,老萨丽就给我们两个介绍。


  他的名字叫乔治什么的——我都记不得了——是安多佛大学的学生。真——真了不起。可惜你没看见老萨丽问他喜不喜欢这戏时他的那副样子。他正是那种假得不能再假的伪君子,回答别人问题的时候,还得给自己腾出地方来。他往后退了一步,正好脚踩在一位站在他后面的太太的脚上。他大概把她的那几个脚趾全都踩断了。他说加戏本身不怎么样,可是伦特夫妇,当然啦,完完全全是天仙下凡。


  天仙下凡。老天爷,天仙下凡。我听了差点儿笑死。


  接着他和老萨丽开始聊起他们两个都认识的许多熟人来。这是你一辈子从来没听到过的最假模假式的谈话。他们以最快的速度不断想出一些地方来,然后再想出一些住在那地方的人,说出他们的名字。


  等到我回到座位上的时候,我都快要呕出来了。—点不假。接着,等到下一幕戏演完的时候,他们之继续了他们那令人厌烦的混帐谈话,他们不断想出更多的地方,说出住在那地方的更多人的名字。最糟糕的是,那傻瓜蛋有那种假极了的名牌大学声音,就是那种换其疲倦、极其势利的声音。那声音听去简直象个女人。他竟毫不犹豫地来夹三,那杂种。戏演完后,我一时还以为他要坐进混帐的出租汽车跟我们一起走呢,因为他都跟着我们穿过了约莫两条街,不过他还得跟一嘟噜伪君子碰头喝鸡尾酒去,他说。我都想象得出他们怎样全都坐在一个酒吧里,穿着格子衬衫,用那种疲倦的、势利的声音批评着戏、书和女人。他们真让我差点儿笑死,那班家伙。


  我听那个假模假式的安多佛杂种讲了约莫十个钟头的话,最后跟老萨丽一块儿坐进出租汽车的时候,简直恨死她了。我已准备好要送她回家——我的确准备好了——可是她说:“我想起了个妙极了的主意!”她老是想起什么妙极了的主意。“听着,”她说。“你得什么时候回家吃晚饭?我是说你是不是急于回家?你是不是得限定时间回家?”


  “我?不。不限定时间,”我说,这话真是再老实也没有了,嘿。“干吗?”


  “咱们到无线电城冰场溜冰去吧!”


  她出的总是这一类的主意。


  “到无线电城冰场上去溜冰?你是说马上就去?”


  “去溜那么个把钟头。你想不想去?你要是不想去的话——”“我没说我不想去,”我说。“我当然去。要是你想去的话。”

大道说书 发表于 2013-7-9 01:23:23


  “你真是这个意思吗?要不是这个意思就别这么说。我是说去也好不去也好,我都无所谓。”


  她会无所谓才怪哩。


  “你可以租到那种可爱的小溜冰裙,”老萨丽说。“琴妮特.古尔兹上星期就租了一条。”


  这就是她急于要去溜冰的原因。她想看看自己穿着那种只遮住屁股的短裙时的样子。


  我们于是去了,他们给了我们冰鞋以后,还给了萨丽一条只遮住屁股的蓝色短裙。她穿上以后,倒是真他妈的好看。我得承认这一点。你也别以为她自己不知道。她老是走在我前头,好让我看看她的小屁股有多漂亮。那屁股看去也的确漂亮。我得承认这一点。


  可是好笑的是,整个混帐冰场上就数我们两个溜得最糟。我是说最槽。而冰场上也有几个溜得真正棒的。老萨丽的脚脖子一个劲儿往里弯,差点儿都碰到了冰上。这不仅看上去难看得要命,恐怕也疼得要命。我自己很有这个体会。我的脚脖子疼得都要了我的命。我们的样子大概很值得一看。更糟糕的是,至少有那么一两百人没事可做,都站在那儿伸长了脖子看热闹,看每个人摔倒了又爬起来。


  “你想不想进去找张桌子,喝点儿什么?”我最后对她说。


  “你今天一天就是这个主意想得最妙,”她说。


  她简直是在跟自己拼命。真是太残忍了。我倒真有点儿替她难受。


  我们脱下了我们的混帐冰鞋,进了那家酒吧,你可以光穿着袜子在里面喝点儿什么,看别人溜冰。我们刚一坐下,老萨丽就脱下了她的手套,我就送给她一支烟。看她的样子并不快活。侍者过来了,我给她要了杯可口可乐——她不喝酒——给我自己要了杯威士忌和苏打水,可那婊子养的不肯卖酒给我,所以我也只好要了杯可口可乐。接着我开始划起火柴来。我在某种心情下老爱玩这个。我让火柴一直烧到手握不住为止,随后扔进了烟灰缸。


  这是种神经质的习惯。


  一霎时,在光天化日之下,老萨丽竟说:“瞧。


  我得知道一下。在圣诞前夕你到底来不来我家帮我修剪圣诞树?我得知道一下。”她大概是溜冰的时候弄疼了脚脖子,那股子气还没消下去。


  “我已经写信告诉你说我要来。你问过我总有二十遍了。我当然来。”


  “我意思是我得事先知道一下,”她说完,又开始在这个混帐房间里东张西望起来。


  一霎时,我停止划火柴,从桌上探过身去离她更近些。我脑子里倒有不少话题。“嗨,萨丽,”我说。


  “什么?”她说。她正在看房间那头的一个姑娘。


  “你可曾觉得腻烦透顶?”我说。“我是说你可曾觉得心里打鼓,生怕一切事情会越来越糟,除非你锡出什么办法来加以补救?我是说你喜不喜欢学校,以及所有这一类的玩艺儿?”

大道说书 发表于 2013-7-9 01:23:24


  “学校简直叫人腻烦透了。”


  “我是说你是不是痛恨它?我知道它腻烦透了,可你是不是痛恨它?我要问的是这个。”


  “呃,我倒说不上痛恨它。你总得——”“呃,我可痛恨它。嘿,我才痛恨它哩,”我说。“不过不仅仅是学校。我痛恨一切。我痛恨住在纽约这地方。出租汽车,梅迪逊路上的公共汽车,那些司机什么的老是冲着你大声呦喝,要你打后门下车;还有被人介绍给一些假模假式的家伙,说什么伦特夫妇是天仙下凡;还有出门的时候得上上下下乘电梯;还有一天到晚得上布鲁克斯让人给你量裤子;还有人们老是——”“别嚷嚷,劳驾啦,”老萨丽说。这话实在好笑,因为我根本没嚷。


  “拿汽车说吧,”我说,说的时候声音极其平静。“拿绝大多数人说吧,他们都把汽车当宝贝看待。


  要是车上划了道痕迹,就心疼得要命;他们老是谈一加仑汽油可以行驶多少英里;要是他们已经有了一辆崭新的汽车,就马上想到怎样去换一辆更新的。我甚至都不喜欢汽车这玩艺儿。我是说我对汽车甚至都不感兴趣。我宁可买一匹混帐的马。马至少是动物,老天爷.对马你至少能——”“我甚至都不知道你在说些什么,”老萨丽说。


  “你一会儿谈这,一会儿——”“你知不知道?”我说。“我这会儿还在纽约或是纽约附近,大概完全是为了你。要不是你在这儿,我大概不知道到他妈的什么地方去了。在山林里,或者在什么混帐地方。我这会儿还在这里,简直完全是为你。”


  “你真好,”她说.可你看得出她很希望换个混帐话题。


  “你几时最好到男校去念书试试。你几时去试试,”我说。“里面全是些伪君子。要你干的就是读书,求学问,出人头地,以便将来可以买辆混帐凯迪拉克;遇到橄揽球队比赛输了的时候,你还得装出挺在乎的样子,你一天到晚干的,就是谈女人、酒和性;再说人人还在搞下流的小集团,打篮球的抱成一团,天主教徒抱成一团,那般混帐的书呆子抱成一团,打桥牌的抱成一团。连那些参加他妈的什么混帐读书会的家伙也抱成一团。你要是聪明点——”“嗳,听我说,”老萨丽说.“有不少小伙子在学校里学到更多的东西。”


  “我同意!我同意有些人学到更多的东西!可我就只能学到这一些。明白不?我说的就是他妈的这个意思,”我说。“我简直学什么都学不成。我不是什么好料。我是块朽木。”


  “你当然是。”


  接着我突然想起了这么个主意。


  “瞧,”我说。“我想起了这么个主意。我在格林威治村有个熟人,咱们可以借他的汽车用一两个星期。他过去跟我在一个学校念书,到现在还欠我十块钱没还。咱们可以在明天早上乘汽车到马萨诺塞和见蒙特兜一圈,你瞧。那儿的风景美丽极了。一点不假。”我越想越兴奋,不由得伸手过去,握住了老萨丽一只混账的手。我真是个混帐傻瓜蛋。“不开玩笑,”我说。“我约莫有一百八十块钱存在银行里。早晨银行一开门,我就可以把钱取出来,然后我就去向那家伙借汽车。不开玩笑。咱们可以住在林中小屋里,直到咱们的钱用完为止。等到钱用完了,我可以在哪儿找个工作做,咱们可以在溪边什么地方住着。过些日子咱们还可以结婚。

大道说书 发表于 2013-7-9 01:23:25


  到冬天我可以亲自出去打柴。老天爷,我们能过多美好的生活!你看呢?说吧!你看呢?你愿不愿意跟我一块儿去?劳驾啦!”


  “你怎么可以干这样的事呢,”老萨丽说,听她的口气,真好象憋着一肚子气。


  “干吗不可以?他妈的干吗不可以?”


  “别冲着我呦喝,劳驾啦,”她说。她这当然是胡说八道,因为我压根儿没冲着她呦喝。


  “你说干吗不可以?干吗不?”


  “因为你不可以,就是这么回事。第一,咱们两个简直还都是孩子。再说,你可曾想过,万一你把钱花光了,可又找不到工作,那时你怎么办?咱们都会话话饿死。这简直是异想天开,连一点——“一点不是异想天开,我能找到工作。别为这担心。你不必为这担心。怎么啦?你是不是不愿意跟我一块儿去?要是不愿意去,就说出来好了。”


  “不是愿意不愿意的问题。完全不是这个问题,”老萨丽说。我开始有点儿恨她了,嗯。“咱们有的是时间干这一类事——所有这一类事。我是说在你进大学以后,以及咱俩真打算结婚的话。咱们有的是好地方可以去。你还只是——”“不,不会的。不会有那么多地方可以去。到那时候情况就完全不一样啦,”我说。我心里又沮丧得要命了。


  “什么?”她说。“我听不清你的话。一会儿你朝着我呦喝,一会儿又——”“我说不,在我进大学以后,就不会有什么好地方可以去了。你仔细听着。到那时候情况就完全不一样啦。我们得拿着手提箱之类的玩艺儿乘电梯下楼。我们得打电话给每个人,跟他们道别,还得从旅馆里寄明信片给他们。我得去坐办公室,挣许许多多钱,乘出租汽车或者梅迪逊路上的公共汽车去上班,看报纸,天天打桥牌,上电影院,看许许多多混帐的短片、广告和新闻片。新闻片,我的老天爷。老是什么混帐的赛马啦,哪个太大小姐给一健船行下水礼啦,还有一只黑猩猩穿着裤子骑混帐的自行车啦。到那时候情况就根本不会一样了。你只是一点不明白我的意思。”


  “也许我不明白!也许你自己也不明白,”老萨丽说。这时我们都成了冤家对头啦。你看得出跟她好好谈会儿心简直是浪费时间。我真他妈的懊悔自己不该跟她谈起心来。


  “喂,咱们走吧,”我说。“你真是讨人厌极了,我老实告诉你说。”


  嘿,我一说这话,她蹦得都碰着屋顶了。我知道我本不应该说这话,换了平常时候我大概也不会说这话,可当时她实在惹得我心里烦极了。平常我从来不跟姑娘们说这种粗话。嘿,她真蹦得碰着屋顶了。我象疯子似的直向她道歉,可她不肯接受。


  她甚至都气得哭了。我见了倒是有点儿害怕,因为我有点儿怕她回家告诉她父亲,说我骂她讨人厌。

大道说书 发表于 2013-7-9 01:23:26


  她父亲是那种沉默寡言的大杂种,对我可没什么好感。他曾经告诉老萨丽说我有点儿他妈的太胡闹。


  “我不骗你。我很抱歉,”我不住地对她说。


  “你很抱歉。你很抱歉。真是笑话,”她说。


  她还在那儿哭,一时间我真有点儿懊悔自己不该跟她说这话。


  “喂,我送你回家吧。不骗你。”


  “我可以自己回家,谢谢你。你要是以为我会让位送我回家,那你准是疯啦。我活到这么大,从来没有一个男人跟我说过这样的话。”


  你要是仔细想来,就会觉得整个事情确实很好笑,所以我突然做了桩我很不应该做的事情。我放声大笑起来,我的笑声又响又傻。我是说我要是坐在自己背后看电影什么的,我大概会弯过腰去跟我自己说,请劳驾别笑啦。我这一笑,可更把老萨丽气疯啦。


  我逗留了一会儿,一个劲儿向她道歉,请她原谅我,可她不肯。她口口声声叫我走开,别打扰她。所以我最后也就照着她的话做了。我进去取出我的鞋子和别的东西,就离开她独自走了。我本来不应该这样做的,可我当时对一切的一切实在他妈的厌倦透了。


  你如果要我说老实话,那我可以告诉你说我甚至都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跟她来这一套。我是说一块儿到马萨诺塞和凡蒙特去什么的。即便她答应同我去,我大概也不会带她去。她不是那种值得带着去的人。不过可怕的是,我要求带她去的时候却真有这个意思。就是这一点可怕。我可以对天发誓我真是个疯子。


第18节





  我从溜冰场出来,觉得有点儿饿,就到咖啡馆里吃了一客干酪夹馅面包,喝了杯麦乳精,然后走进电话间。我本来想再打个电话给琴,问问她有没有回家。我是说我整个晚上没事,所以想打个电话给她,她要是已经回家了,就约她出来跳舞什么的。我认识她已有那么长时间,可是从来没跟她一块儿跳过舞。我倒是看见她跳过一次舞,好象跳得很好。那次是在俱乐部里举行的庆祝七月四日的舞会,我当时跟她还不熟,觉得自己不应该过去夹三。约她跳舞的是那个在乔埃特念书的可怕家伙亚尔.派克。我对他不怎么了解,可他整天泡在游泳池里。他穿了件永久脾之类的白色游泳裤,老是在最高的跳板上跳水。他整天跳的都是同一种鳖脚的倒栽葱姿势。他就只能跳这一种姿势,可他自以为非常了不起。他这人全是肌肉,没有脑子。嗯,那天晚上约琴出来的就是这么个人。我实在没法理解,我发誓我没法理解。我跟琴比较熟了以后,就问她怎么会跟亚尔.派克这种喜欢卖弄的杂种约会。琴说他并不喜欢卖弄。她说他有自卑感。看她的样子好象有点儿同情他,而她也决不是在装模作样。她真是这个意思。女孩子就是这点好笑。遇到那种地地道道的杂种——十分卑鄙,或者十分自高自大——你每次只要一跟姑娘们提起,她们就会说他有自卑感。也许他确有自卑感,可在我看来这也不能构成他不成为杂种的理由。那种姑娘,你真不知道她们心里是什么想法。有一次我介绍罗蓓塔.华尔西的同房间姑娘跟我的一个朋友约会。他的名字叫鲍伯.鲁滨孙,他倒真是有自卑感。你看得出他很为自己的父母难为情,因为他们说话土里士气,而且并不怎么有钱。可他不是个杂种。他是个挺不错的家伙。不过跟罗德塔同屋的那位姑娘一点也不喜欢他。她对罗德塔说他十分自高自大——而她之所以认为他自高自大脑理由,却是他偶尔跟她提起自已是辩论会的负责人,就是那么件小事,可她就认为他自高自大!姑娘们的问题是,她们要是喜欢什么人,不管他是个多下流的杂种,她们总要说他有自卑感;要是她们不喜欢他,那么不管他是个多好的家伙,或者他有多大的自卑感,她们都会说他自高自大。连聪明的姑娘也免不了。

大道说书 发表于 2013-7-9 01:23:27


  嗯,我又给琴打了个电话,可没人来接,我只好把电话挂了。接着我不得不拿出笔记本来翻阅地址,看看他妈的今天晚上能找到什么人。不过问题是,我的笔记本里总共只有三个人的地址。一个是琴,一个是安多里尼先生,是我在爱尔克敦念书时教我的老师,还有个我父亲办公室的电话号码。我老是忘掉把人们的名字记下,所以我最后只好打电话给老卡尔.路斯。他是胡敦中学的毕业生,是在我离开之后毕业的。他的年纪比我约莫大三岁,我不很喜欢他,可他为人十分聪明——是胡敦全校学生中智力商数最高的一个——我想他也许能跟我一块儿在外面吃晚饭,谈一些比较有意思的话.他有时候极能启发人。因此我给他打了个电话。他现在进了哥伦比亚大学,可他住在第六十五条街,我知道这会儿他大概在家。我跟他通话的时候,他说他不能跟我一块儿吃晚饭,可他要我十点钟在第五十四条街的维格酒吧间等他,一同喝一杯。我揣摩他听—见我打电话给他大概很吃惊。我过去曾骂过他是胖屁股的伪君子。


  在十点以前还有不少时间要消磨,所以我就到无线电城去看电影。这大概是我当时能做的最糟糕的事,可那地方近,我一时又想不出有别的什么事可做。


  我进去的时候,正在表演混帐舞台节目。罗凯特姐妹们正在挤命地跳,她们全都排成一行,彼此用胳膊互搂着腰。观众们象疯子似的鼓着掌,我背后有个家伙不住地对他妻子说:“你知道这是什么吗?这是精确。”我听了差点儿笑死。继罗凯特姐妹之后据、辨伪,反对宋儒空谈心性义理之弊,由经至史、子之学,,是一个穿着无尾礼服和一双四轮溜冰鞋的家伙出来表演,他在一嘟噜小桌子底下钻来钻去、一边还说着笑话。他溜的倒是非常好,可我并不怎么欣赏,因为我脑子里老是想象着他怎样日夜苦练,为了将来在舞台上表演。这在我看来简直使得要命。我揣摩我当时的心情确实不对头。他之后,是无线电城每年上演的圣诞节目。所有那些天使开始从包厢和其他各处出来,手里拿着十字架什么的,那么整整一大嘟噜——有好几千个——全都象疯子似的唱着“你们这些信徒,全都来吧!”真是了不起。干这玩艺儿的本来意思大概算是虔诚得要命,我知道,同时也好看得要命,可我实在看不出有什么虔诚或好看的地方,老天爷,象这样让一嘟噜演员拿着十字架满舞台转。等他们表演完毕重新走出包厢的时候,你都看得出他们已等不及回去抽烟了。去年我跟老萨丽.海斯也来看过一次,她不住口地称赞,说服装什么的都美极了。我说老耶酥要是能亲眼看见,准会作呕——见了所有这些时髦服装什么的。萨丽说我是亵渎神明的无神论者。我大概是这么个人。耶稣可能真正喜欢的恐怕是乐队里那个敲铜鼓的家伙。我从约莫八岁开始就看他表演。我弟弟艾里和我要是跟我们父母一块儿出来,我们两个往往特地换了座位,到前面去看他敲钢鼓。他是我生平见到过的最好的鼓手。整个演出中他只有机会敲一两次鼓,可他没事做的时候从来不露出腻烦的神色。等到他敲鼓的时候,他敲得那么好,那么动听,脸上还露出紧张的表情。有一次我们跟父亲一起到华盛顿去的时候,艾里还寄给他一张明信片,可我敢打赌他一直没收到。我们那时都还不知道怎样写地址呢。

大道说书 发表于 2013-7-9 01:23:28


  圣诞节目演完后,混帐电影开始了。那电影混帐到了那种程度,我倒真是舍不得不看。故事讲的是个英国佬,叫艾力克什么的,参加了战争,在医院里丧失了记忆力。他从医院里出来,拄着根拐棍,一瘸一拐地在伦敦到处跑,不知道他妈的他自已是谁。他其实是个公爵,可他自己不知道。后来他遇到那个可爱、温柔、真挚的姑娘上公共汽车。


  她那顶混帐帽子给风吹掉了,他去给她拾来,他们于是一块儿到汽车顶层上坐下,谈起查尔斯.狄更斯来。他们两个都喜欢这个作家。他身边带着本《奥列弗.退斯特》,她正好也带着一本。我差点儿都呕了出来。嗯,他们俩就这样一见钟情了,就因为彼此都是热爱查尔斯.狄更斯作品的疯子。他还帮着她做出版生意。那姑娘是个出版商。只是她的生意并不怎么兴隆,因为她哥哥是个酒鬼,把她挣的钱全给花了。他心里窝着一肚子火,她那个哥哥;因为战时他是个军医,给震坏了神经,不能再开刀动手术了,就一天到晚喝酒,可他为人倒是十分恢谐有趣。嗯,后来老艾力克写了一本书,那姑娘把它出版了,两个都嫌了不少钱。他们都准备好要结婚了,那另一个姑娘,叫什么玛霞的,突然出现了。玛霞原是英力克失去记忆之前的未婚妻,艾力克在书铺里往他书上亲笔签名的时候给她看见了。她认出了他,就跟他说他原是个公爵什么的,可他不信她的话,也不愿跟着她回去看他母亲什么的。他母亲的眼睛瞎得都跟蝙蝠似的。可另外那个始娘,那个可爱温柔的姑娘,却要他回去。她的心地十分高尚。他于是回去了。可是尽管他的那只丹麦种大狗冲着他又跳又蹦,他母亲用指头在他脸上到处抚摸,还拿出他小时候爱玩的玩具熊给他看,可他仍旧没恢复记忆。后来有一天几个小孩在草地上打捧球,一球打在他脑袋上。他立刻恢复了他的混帐记忆,进去吻他母亲的前额什么的。他于是依旧当起公爵来,把那个做出版生意的温柔姑娘完全扔到脑后了。我倒愿意把底下的故事说完,可这样一来我非真正呕出来不可。倒不是我会给你把故事糟蹋掉,那故事根本没什么可供你糟蹋的,我的老天爷。嗯,反正最后艾力克跟那个温柔的姑娘结婚了,接着那酒鬼哥哥的神经恢复了正常,给艾力克的母亲动了手术,使她依旧看得见东西,接着那个酒鬼哥哥和老玛霞成了眷属。最后一幕是大家坐在长长的晚饭桌上,看见那只大丹麦狗带着一嘟噜小狗进来,个个笑得命都不要了。或许大家都以为它是只雄狗呢,我揣摩,或者诸如此类的混帐玩艺儿。我能说的只有一句话:你要是不想把自己的肠子呕出来,就别去看这电影。

大道说书 发表于 2013-7-9 01:23:29


  最让我受不了的是旁边还坐着位太太,在整个混帐电影放映时哭个不停。越演到假模假式的地方她越哭得凶。你也许会以为她这样做是因为她心肠软得要命,可我正好坐在她旁边,看出她并不是软心肠。她带着个小孩子,他早已看不下去电影念,它只不过是一个词或一种声音(洛色林)。后者认为,一,一定要上厕所去。她不住地叫他规规矩短坐着。她的心肠软得就跟他妈的狼差不离。那些在电影里看到什么假模假式的玩艺儿会把他们的混帐眼珠儿哭出来的人,他们十有九个在心底里都是卑鄙的杂种。我不开玩笑。


  看完电影,我就徒步向维格酒吧间走去,我跟老卡尔.路斯约好了在那儿会面。我一边走,一边却想起战争来。那些战争片老引起我胡思乱想。我觉得自己要是被征去当兵,恐怕会受不了。我真的会受不了。要是他们光是让你去送死什么的,那倒也不太坏,问题是你得在军队里呆他妈的那么久。


  这是最大的问题。我哥哥DB在军队里呆了他妈的四年。他也参加了战争——还参加了进攻欧洲大陆什么的——可我真觉得他痛恨军队比痛恨战争还厉害。我那时年纪还很小,可我记得他每次休假回来,简直是躺在床上不起来。他甚至连客厅都不进去。后来他到海外参加战争,身上没受过什么伤,也不用开枪打人。他光是驾驶着一辆指挥车载着一个牛仔将军整天转游。他有一次跟艾里和我说,他要是得开枪打人,都不知道应该朝哪个方向打。他说他呆的军队简直跟纳粹军队一样,全都是些杂种。


  我记得艾里有一次问他参加战争对他有没有好处,因为他是个作家,战争可以向他提供不少材料。他叫艾里去把那只垒球手套拿来,随后他问艾里,谁是最好的战争诗人由潜能转化为现实。上帝是一切形式的形式,是万物的最后,是鲁帕特.勃洛克还是艾米莉.狄更生?艾里说是艾米莉.狄更生。我自己读诗不多,不太懂得他们的意思,可我却清楚地懂得我自己要是被征去当兵,一天到晚跟一嘟噜象阿克莱、斯特拉德莱塔和老毛里斯之类的家伙一块儿厮混,跟他们一块儿行军什么的,那我非发疯不可。


  我有一次在童子军里呆了那么一个星期,我甚至都没法老望着我前面那个家伙的后脑勺。他们老是叫你望着你前面那个家伙的后脑勺,我实在受不了。


  我发誓如果再发生一次战争,他们不如干脆把我送去放在行刑队跟前枪决算了。我决不反对。我对DB有一点不很了解,他那么痛恨战争,却在今年夏天让我阅读《永别了,武器》这样的小说。他说这本书写得好极了。就是这一点我不能理解。小说里有个叫作亨利少尉的家伙,大概算是个好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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